見義勇為的事跡材料范文

時間:2023-03-27 2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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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一條為了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我縣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為保護國家、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或者在治安災害事故中搶險救災、救死扶傷的行為。

公民在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約定義務時的行為,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縣行政區域內實施的見義勇為行為,適用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對見義勇為人員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

*、民政、教育、財政、衛生、社保等部門應當密切配合,做好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保護和救助工作。新聞媒體應當積極宣傳見義勇為人員的先進事跡。

第二章見義勇為的確認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見義勇為行為是指:

(一)在國家、集體財產受到威脅時,臨危不懼,挺身而出,制止犯罪行為或設法救援,使之免遭或減輕危害事跡突出者;

(二)積極協助*機關、司法機關和保衛部門抓獲重大犯罪嫌疑人事跡突出者;

(三)積極向*機關、司法機關和保衛部門揭發、檢舉、提供線索,破獲重大案件事跡突出者;

(四)其他在維護社會治安、預防和制止犯罪行為中表現突出者。

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由見義勇為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

第三章申報程序和方法

第六條申報程序和方法

(一)由鄉鎮人民政府、*機關或見義勇為所在單位在行為發生之日起60日內(特殊情況可延長30日)負責整理見義勇為事跡材料,打印后經所屬鄉鎮黨委或鄉鎮綜治委審查后報縣見義勇為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核實,辦公室根據核實情況提出審核意見報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批。

(二)公民跨縣見義勇為的(含外地人員在我縣),由見義勇為所在的鄉鎮或*派出所按本條第(一)項規定程序上報。

(三)縣直單位報送材料,按屬地管理原則,通過所屬的單位黨組(或支部)向縣見義勇為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報送材料。

(四)私營企業和個體戶(含從事個體運輸、文化娛樂、飲食、服務等行業的公民)的見義勇為事跡材料,報送前要經縣、私營企業協會或有關主管行業審查后,方能報送。

(五)外來務工人員中見義勇為事跡的報送,有明確隸屬單位的,須經用工單位審查批準。無明確隸屬單位的,由見義勇為所在地*機關負責審核后,按程序報送。

(六)對應獎勵的見義勇為公民,由見義勇為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或綜治辦填報《休寧縣見義勇為獎勵申請審批表》,并在30日內將事跡材料和《休寧縣見義勇為獎勵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報縣見義勇為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

第四章基金和基金會

第七條設立見義勇為獎勵基金,雖見義勇為行為進行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設辦公室,負責對見義勇為行為的核查、確認、獎勵和基金的管理。

第八條見義勇為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通過集中表彰、媒體表彰等方式進行獎勵。一般情況下每年進行一次獎勵。對重大見義勇為需要及時獎勵的,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及時給予獎勵。

第九條基金的來源

(一)縣人民政府撥款;

(二)接受縣綜治委各成員單位,機關、廠礦、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及個人的捐贈;

(三)通過將基金存入金融機構,購買短期債券等國家允許的各種途徑增值。

第十條基金的用途

(一)對見義勇為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

(二)對見義勇為犧牲、傷殘人員或者其家屬的慰問;

(三)見義勇為基金管理委員會核定的其它開支。

第十一條基金的管理

(一)基金支出在壹仟元以上的,由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主持召開委員會會議審定;壹仟元以下(含壹仟元)的,由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共同研究審批。

(二)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每年向委員會報告一次財務收支情況,接受全體委員會的監督檢查;

(三)基金的獎勵管理情況,由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不定期地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獎勵和保護

第十二條對事跡突出的見義勇為公民,經縣見義勇為基金管理委員會研究,由縣綜治委、縣見義勇為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授予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榮譽稱號;事跡特別突出的授予見義勇為好市民榮譽稱號,并給予物質獎勵。

(一)在見義勇為中犧牲的,一次性發給獎金貳萬元至叁萬元。

(二)在見義勇為中負傷或因傷致殘的,根據其傷殘情況,一次性發給獎金伍仟元以下貳仟元以上的獎金。

(三)在見義勇為中雖未受到人身傷害,但對打擊犯罪、搶救國家、集體財產,保護人民生命安全確有貢獻的,視其貢獻大小,一次性發給獎金貳仟元以下伍佰元以上的獎金。

第十三條對組織見義勇為事跡突出的單位,根據其事跡授予見義勇為先進集體稱號,并給予壹仟元至壹萬元的物質獎勵。

第十四條對需要保密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見義勇為人員要求保密的,有關單位應當給予保密。

對見義勇為人員及家屬進行打擊報復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第十五條*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對因見義勇為負傷需要就職的就近就醫。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搶救治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絕、拖延。

第十六條在見義勇為中負傷需要急救或者住院治療的,免收掛號費、診查費、輸血費、檢查檢驗費、床位費、搶救費、手續費。其它醫療費用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由加害人依法承擔;

(二)由受益人依法承擔;

(三)由所在單位提供資助;

(四)不足或者見義勇為人員不能負擔的部份,從見義勇為獎勵基金中支付(支付金額不超過貳萬元)。

(五)社會捐贈。

第十七條見義勇為負傷人員屬于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工作人員或企事業單位職工的,按照工傷處理。

第十八條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招聘工作人員,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見義勇為受獎人員、見義勇為犧牲或傷殘人員的直系親屬,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優先推薦。

因見義勇為受傷致殘完全喪失勞動力的本縣(戶籍屬于本縣)見義勇為人員,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無勞動能力又無其它生活來源的,由見義勇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對見義勇為人員供養的親屬發給生活費。

第十九條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符合追認烈士條件的,由見義勇為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配合民政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因見義勇為致殘,符合辦理社會殘疾人證件的,有關部門應當優先辦理。

第二十條見義勇為受獎人員、見義勇為犧牲或者致殘人員的直系親屬從事非公有制經濟的,稅務、工商等部門應當優先辦理生產經營手續,依法減免有關費用。

第二十一條教育部門對義務教育階段、生活確有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子女或直系親屬,應當免除學雜費。參加初考、中考的,同等條件下,縣屬中學應當優先錄取,并減免學雜費;考取大中專院校的,由縣見義勇為獎勵基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給予一次性學費補助。

第二十二條*、司法機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的保護。對需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

第六章法律責任

篇2

關鍵詞:初中語文 德育 課堂教學

十九世紀上半期德國教育家赫爾巴赫認為:“教育的唯一工作和全部工作可以總結在這一概念之中――道德”。 同志在國慶40周年慶祝大會上的講話提出"要把德育放在首位",現在,各級各類學校已把德育推到了顯著的地位。新課程標準也指出:"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審美情趣,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和積極的人生態度,是語文教學的重要內容,不應該把它們當作外在的附加任務。應該注重熏陶感染,潛移默化,把這些內容貫穿于日常的教學過程 之中。"作為一名語文教師在教學語言文字的同時,必須結合課文內在的思想感情,挖掘教材的育人點,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現在的學生思想狀況的總體形式不容樂觀,主要表現在動不動就打架斗毆,甚至逃學、出走離家。一起又一起的事件讓家長們束手無策,令老師們困惑不堪。為什么一次小小的誤解、批評,一點點委屈、煩惱,學生就產生如此過激的反應?我們中學的語文教材,有著對學生進行德育教育的厚實的底蘊,教材中的許多課文都蘊含著愛國主義思想和做人的道理,也體現了作者高尚的道德情操。

一、結合教學內容

在語文教學中進行德育滲透必須要結合教學內容,把握好教育時機,不能是脫離書本、脫離課堂的直白式、說教式,要在教學語文知識技能的過程中有機滲透,做到天衣無縫、潤物無聲。教師就要善于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激發他們的求知欲望和好奇心,使課堂教學效果能取得事半功倍。誘導他們走進文本,與文本的主人公對話,真正體會到文本中主人公高尚的品質,體會到作品所散發的芳香。比如教學《魯提轄拳打鎮關西》一文,當講到魯提轄三拳打死鎮關西時,可啟發學生思考并討論:“如果現在某人做了壞事,有個人見義勇為,拔刀相助,將那人也暴打致死行不行?”通過討論,教師要引導學生認識現代的法制社會不同于封建時代的人制社會,我們應該運用法律的武器,通過合法的途徑來維護正當的權益。中學語文教材中可作為德育教育素材的內容比比皆是。因此,教師只要充分利用這些生動的教材對學生進行德育教育,猶如春風化雨,完全可以使學生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從而提高他們的思想素質,養成積極向上的學習觀和生活觀。

二、聯系學生實際

語文教師在教學中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必須緊密聯系學生的生活實際,要有的放矢。在課前要深入了解學生的思想狀況,并分析產生這種思想狀況的個人、家庭、社會原因。教師要用全新的觀點來審視今天的學生的思想特點,發揮語文教學思想導向的積極作用,讓學生的思想擺脫庸俗淺薄的泥淖,跟上時代的步

伐。初中學生的年齡段大致在13―16歲這個范圍內。這是一個特殊的年齡層次,在“身”和“心”兩方面都呈現出自身獨有的特點。語文課的思想教育必須重視這些特點,有的放矢,才能收到預期的效果。比如,在教學《陌上桑》時,有的學生可能會大膽直言:“那個羅敷真是太傻了,太守有權有勢,嫁給他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享不盡的榮華富貴,不比在家里整天采桑養蠶強多了嗎?”我們不要簡單地認為這種想法離經叛道、幼稚可笑,實際上,在現在的商品經濟社會中由于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的侵蝕,持有這種想法的絕非個別。我們不能簡單粗暴地加以譏諷、訓斥,而應該因勢利導,啟發學生思考什么是真正的幸福,人生的意義和價值是什么,從而培養學生正確的思想觀點和方法,擺正他們的人生航向。巴爾扎克說:“感情是一種熏陶的力量”人的情感總是在一定的情境中產生的,在語文課堂教學中,教師要善于創設與教學內容相應的情境,創造和渲染氣氛,使學生置身于情境中,產生身臨其境之感。教師要用情真意切的語言感染學生,巧妙地設置疑問,激發學習興趣,使其受到熏陶和教育。

三、榜樣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