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稈禁燒工作方案范文
時間:2023-03-21 0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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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工作目標
貫徹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注重標本兼治,堅持疏堵結合的原則,突出重點,嚴格措施,落實責任,確保全市不因秸稈下河引起飲用水源污染事故,不因大面積焚燒秸稈引起大氣污染事故。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時段
夏收、夏種與秋收、秋種時節以及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等敏感時段。
(二)重點區域
(1)興東機場周邊20公里范圍內;
(2)寧通、沿海高速公路及204國道、金通公路、金江大道、通掘公路干線和新長鐵路通州段兩側5公里范圍內;
(3)油庫、加油站、糧庫、通訊和電力設施等重點防火區域;
三、時間安排
(一)工作準備階段(4月底前)
1、組織召開座談會,交流各地做法,廣泛聽取意見建議。
2、制定年度秸稈禁燒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措施要求。
3、指導各鎮研究制訂2011年秸稈禁燒工作方案和因焚燒秸稈引起煙霾天氣的應急響應預案。
4、建立市、鎮、村三級禁燒網絡體系,層層簽訂責任狀并落實工作責任。
(二)全面禁燒階段(5月底至6月初、10月底至11月初)
1、市秸稈禁燒現場組根據方案現場巡查。
2、督促各鎮加強值班力量、分片包干上路巡查,并督促村禁燒網絡開展巡查和滅火工作。
3、市環保部門組織開展城市空氣質量監測,加強與市氣象局合作,預測預報空氣擴散條件較差的天氣。
4、市宣傳部門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在主要新聞媒體滾動宣傳標語和口號。
(三)總結考核階段(11月30日前)
1、認真總結年度秸稈禁燒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明確下一步措施。
2、市環委會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鎮禁燒工作進行考核,適時召開總結表彰會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秸稈禁燒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要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為切實抓好秸稈禁燒監管工作,成立環委會主任為組長、環委會副主任為副組長,環委會成員為組員的市秸稈禁燒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境保護局。
(二)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農林、科技、財政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出臺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相關財政補貼優惠政策,大力發展和推廣“超高茬麥田套稻”、“ 秸稈生物質發電”、“ 秸稈綜合還田”、“ 秸稈壓塊制粒”等技術,加大綜合利用力度,從根本上解決秸稈焚燒問題。
(三)嚴格落實責任。夏秋收割高峰時段,各鎮、村要充分發揮禁燒工作網絡作用,群防群治,對重點地段和飲用水源地等敏感區域實行分片包干、專人負責、嚴防死守,堅決制止焚燒秸稈和秸稈拋河行為。
篇2
全鎮范圍內全面實施禁燒,主要是做到“三個確保”,確保沒有衛星遙感監測通報火點,確保沒有省市縣巡視督查通報,確保全鎮范圍內“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不見一處黑斑”,堅決打贏秋季禁燒的勝仗,實現零火點目標。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8月底至9月20日)。召開全鎮秋季禁燒動員會,制定全鎮秋季秸稈禁燒工作方案,全面安排布置秋季秸稈禁燒工作。分村召開農機手和種糧大戶人員會議,簽訂農機手承諾書和整改安裝破碎機裝置通知書,發放《致廣大農機手一封信》。分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簽訂村規民約。分村召開兩委村干部和各村民組長會議,劃分責任區,簽訂責任狀,逐戶發放《致農民朋友一封信》。
第二階段,重點禁燒(9月20日至11月20日)。所有鎮村干部按照責任分工,進入指定位置,加強日常巡邏和收割現場的檢查、發生焚燒行為要及時制止。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巡查,駐守和看管。鎮成立兩個督查組和一個應急小分隊全天候巡查。
第三階段,考核總結(次年1月10日前)。鎮督查組結合衛星監測火點數和各級巡查情況以及禁燒期間的工作狀態和工作表現,對每一位鎮村干部進行全面總結,評出表現突出的進行獎勵表彰,同時也評出不作為或失職瀆職的干部,視其干管權限及情節作出處理。同時對全鎮秋季秸稈禁燒工作進行全面總結。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禁燒管控
1、加強網格化管理。要進一步完善“鄉鎮為主、村落實、組管戶、戶聯防”的禁燒工作網絡,實行主要領導包線、黨政班子包村、一般干部包片、村干部包組到戶的網格化管理,即一處著火點四級追究責任制度,全鎮不漏一塊田、不空一個人,實行禁燒無空白、職責無盲點、管理無縫隙、形成邊界明確,責任落實,上下互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管理體系。
2.突出規模經營戶管控,要求各村與種植面積100畝以上的規模經營戶逐個簽訂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責任書,實行專人監管,定點巡查,對焚燒秸稈的取消一切涉農補貼并依法按上限處罰。
3、實行收割滅茬深翻一體化作業,即一臺收割機、一臺滅茬機、一臺旋耕機、一個責任人的一體化作業模式,做到每收割一塊田,記錄一塊田,承諾一塊田,實行田主與機手聯合承諾制度。
4、實行鄉鎮承諾聯保。我鎮督促轄區內的村(社區)完善村規民約,并與每個農戶、規模經營戶簽訂禁燒承諾書,落實相鄰田塊簽訂聯保責任書。
(二)強化執法檢查
認真執行焚燒秸稈“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責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火必查,有責必處,特別是加大對“三個第一”的處罰力度,既加大對第一把火的對象戶處罰力度,加大對責任區責任人的處罰力度,加大對引火田塊收割機助手的倒查處理力度。
(三)強化巡查督查力度
鎮成立兩個督查組,重點是火點、煙點、斑點的巡查、各村責任書的簽訂、農機手保證金的繳納和干部在崗在位履職情況督查。同時做好巡查督查記錄,對火點、煙點和斑點的巡查,要做到巡到一處、通報一處、問責一處、解決一處。同時要認真對鎮村組干部在崗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不在崗或在崗不能有效履行職責的干部實行現場問責,并記錄在案,視其情況進行處理。
(四)強化農機管理力度
圍繞水稻留茬高度不超過10公分和秸稈粉碎還田兩個關鍵點,制定收割機準入制度,鎮境內的所有的收割機必須配備秸稈粉碎裝置或打捆設備,達不到要求的,一律禁止在本轄區內作業。
(五)強化秸稈離田和幫扶服務
以村民組為單位設置一個秸稈堆放點,對大批量簽訂秸稈收儲協議的村,根據規模建設收儲站,在每個村民組設置臨時堆放點并督促農戶將秸稈就近送到臨時堆放點、對收儲站和堆放點實行專人負責監管,同時做好安全工作。
(六)強化應急事件的處理力度
鎮政府成立秸稈禁燒應急分隊,配備必要的器械裝備隨時待命處置秸稈禁燒引發的突發事件,各村相應也要組織應急小分隊(人數不少于5人)落實必要的滅火工具,確保一旦出現火情能迅速趕赴現場及時滅火。
(七)強化秸稈綜合利用
鎮政府以“強化主體培育、強化科技支撐、強化載體建設、強化資源保障、強化政策支持”推進秸稈禁燒綜合利用。對沒有簽訂收儲協議的村,大力推進秸稈粉碎還田、滅茬在田、過腹還田、堆腐還田和轉運利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強組 織領導
禁燒期間,鎮政府除黨政辦、計生辦、計生服務所和為民服務中心留下必要的值班人員和辦事窗口,其他人員一律深入秸稈禁燒第一線,鎮成立以黨委書記為政委,鎮長為指揮長的秸稈禁燒工作指揮部,負責對全鎮秸稈禁燒工作的統一組織指揮,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二個巡查督查組、一個宣傳執法組、一個應急處置組、和一個農機手培訓組。
2、明確工作職責。
鎮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宣傳禁燒政策和綜合利用技術,提高知曉率,使廣大農民理解支持禁燒工作。并組織在各村政務公開欄張貼禁止焚燒秸稈的宣傳內容;充分利用廣播、宣傳車、橫幅、標語等有效宣傳手段,集中宣傳,形成濃厚的宣傳氛圍;負責適時編寫工作簡報,認真總結階段性工作,及時向縣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的情況。
3、強化督查
開展禁燒督查室確保禁燒取得實效的主要手段,秋季收獲期間,秸稈禁燒工作督察組分工負責,定期開展督查活動。
各駐村禁燒工作小組,要加強巡邏和檢查。發現焚燒現象,堅決予以制止;并依據相關規定,由駐點執法人員給以經濟處罰,堅決控制第一把火。
4、嚴看死守,務求實效
一是要看好收割機械,嚴格控制留茬高度不超過10cm。二是要各村要合理安排好秸稈堆放點,廣泛發動群眾主動搬運秸稈離田,要安排各村組織搬運突擊隊,幫助困難戶,無勞動力戶搬運秸稈;三是要責任到人。所有秸稈禁燒重點區域都要分片確定專人監管,并按組別劃分,保證有一名鎮工作人員聯系,一名村干部負責,一名具體監管責任人;四是要防控好重點時段。重點守住極易焚燒秸稈的手工時、上半夜、下半夜、下雨前、和安種前四個重點時段。
5、嚴罰重處,確保禁燒
對禁燒秸稈的當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村規民約》等,按規定經行經濟處罰,該拘留的拘留,情節較為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確保禁燒。
6、積極探索,綜合利用
鼓勵發展低茬收獲,粉碎還田,撿拾打捆,建立和完善秸稈田間處理體系。重點推廣秸稈對腐還田,覆蓋還田、秸稈氣化、生產食用菌、生產沼澤等綜合利用技術、發展農村循環經濟。
7、全面考核,落實獎補
(一)秸稈禁燒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秸稈駐村禁燒工作小組負責督查所包村重點區域種植秸稈面積逐組、逐戶、逐田登記造冊工作,村兩委干部要明確分工,責任到組、到戶、到田塊。力爭禁燒期間,全面完成各項任務。
(二)做好秋季禁燒期間值班值守工作。
鎮秸稈禁燒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制定24小時值班表,明確交接事件,對全鎮秸稈禁燒工作統籌組織協調。各村也要建立相關值班值守制度,確保禁燒期間通信暢通,令行禁止。鎮秸稈禁燒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4766012.
(三)明確責任,嚴格獎懲。
1、對縣級以上的督查組發現的問題或被新聞媒體曝光的問題,遙感衛星監測到的著火點,給予村書記、主任、責任片干部免職處理,鎮包保干部按干管權限予以組織處理。風險保證金:鎮副科級以上干部每人交5000元、鎮其他干部每人交4000元、各村(社區)書記、主任每人交3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交2000元,作為秸稈禁燒風險保證金,待禁燒結束后,保證金返還的具體數額根據考核結果、信息平臺通報情況及禁燒期間出勤天數、加班天數等由鎮禁燒辦統一結算,對于督查過程中發現不在崗、管控不力等現象給予經濟處罰,禁燒期間鎮補助工作組成員每人每日伙食費50元、每村每輛車每日補助80元。
2、對全鎮燒第一把火的,處罰村2000元,書記、主任、責任區干部各1000元,并在鎮會議上作檢討發言。
3、鎮督查組發現每處著火點(含黑斑)處罰責任區村干部和工作組全體成員每人100-500元、同一個村有兩處以上著火點的,除經濟處罰外,包村干部工作組長年度考核視為不稱職,書記、主任給予相應黨政紀處理。
4、在禁燒工作期間鎮村干部要求吃住在村,堅守崗位,不得擅自脫崗、離崗,有事要向鎮主要領導請假,24小時信息暢通,在督查中,一次不在崗的全鎮通報批評,處罰100元;兩次不在崗的給以黨政紀處分,處罰500元;三次不在崗的給予停職處理,扣發全年獎金福利,視其情節和干部權限予以組織處理。
篇3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現福民強市為目標,按照建設生態最好、環境最美、宜商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特色、魅力城市的總體要求,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嚴管重罰、常抓不懈”的工作思路,采取行政、技術和經濟措施,多渠道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不斷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效率,為創建“繁榮開放文明秀美”的現代化生態田園城市做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任務
基本實現農作物秸稈有效利用,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全市無焚燒秸稈現象發生。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要高度重視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切實強化組織領導,認真總結往年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經驗教訓,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新要求,全力抓好今年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要動員一切力量,在綜合利用上狠下功夫,使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逐步步入常態化、規范化軌道。
(二)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加大網絡媒體宣傳力度。市網、市電視臺等新聞網絡媒體要積極報道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先進典型、經驗做法,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地方及時曝光。各鄉鎮也要加強與市級媒體溝通,及時提供素材。二是營造氛圍。要通過宣傳車、張貼標語、懸掛橫幅,進一步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宣傳要使用文明用語,嚴禁內容偏激。三是各鄉鎮要建立手機短信服務平臺,禁燒關鍵期要堅持每天向轄區范圍內的農民發送綜合利用和禁燒秸稈的提示短信。四是科學設置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宣傳指導點,安排值班人員,做好宣傳發動。禁止在干線公路沿線、高速下站口等不起實際作用的地方設置宣傳指導點。
(三)落實責任制度。推行承諾書、告知書制度。一是承諾書,由市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印制“2015年秸稈禁燒承諾書”,每戶一份,由各鄉鎮負責送到每個農戶家中,由每個農戶對自家的夏、秋季秸稈利用和禁燒做出承諾,以村為單位收回存根統一存管。二是告知書,由市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印制“2015年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告知書”,發送到每個農戶家中,把秸稈綜合利用的好處和措施、焚燒的危害及處罰規定,告知每一個農戶。
(四)加強秸稈綜合利用。一是秸稈還田:通過機械直接還田、覆蓋還田、堆漚還田等方式,擴大還田面積,有效增加土壤有機質含量,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二是用作飼料:圍繞奶牛、肉牛、羊養殖,搞好秸稈青貯、氨化技術推廣應用,努力擴大青貯、氨化秸稈數量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調整農業結構大力發展節糧型草食家畜的有關政策,充分利用市的養牛、養羊優勢和豐富的農作物秸稈資源,建立國家級秸稈養牛、養羊示范基地,開展以秸稈換肉奶產業化工程。形成以“公司+基地+農戶”的產業化運作和“農作物種植秸稈青貯養畜換肉奶糞便生產沼氣,沼渣、沼液還田農作物產量提升”的循環經濟發展模式,不斷提升農作物產量質量,擴大秸稈養畜規模,從而加快秸稈換肉奶節糧型生態畜牧業發展步伐。三是用作食用菌基料:扶持食用菌生產企業,不斷擴大生產規模。四是秸稈氣化:通過發展戶用沼氣、建設秸稈氣化站等途徑,發展清潔能源,改善農民生活質量。五是加大農機購置補貼力度:農機購置補貼重點向購置秸稈綜合利用機械傾斜。
(五)明確部門職責。市鄉兩級政府要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形成合力,齊抓共管。
市委農辦: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全市農作物秸稈禁燒督查工作,并確定秸稈禁燒區域。
農業局:負責調整和優化農作物種植結構,引導企業、合作社和廣大農戶參與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稈利用率。加大農作物秸稈還田和秸稈綜合利用機械補貼力度,調動農民購買、使用機械作業的積極性。市農業局推廣“秸稈打捆機”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機械,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機械的保有量。
環保局:負責加強現場環保執法,發現焚燒行為,責令立即停止,并依法進行處理。
畜牧局:負責引進、推廣秸稈養畜的新技術、新機械,最大限度的提高青貯氨化秸稈量。扶持飼草專業生產企業,提升飼草、秸稈利用水平。
教科局:負責引進、推廣秸稈綜合利用新術,指導、扶持各地利用新技術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
監察局:負責追究秸稈禁燒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門責任人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財政局:負責有關秸稈綜合利用資金的籌措。
公安局、消防隊:負責對蓄意焚燒秸稈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為及時予以嚴厲打擊。對可能危及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安全的焚燒事件,要及時做好處理工作。
林業局:負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因秸稈焚燒造成燒毀樹木的行為進行處理。
市電視臺:負責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宣傳報道,對行動遲緩、禁燒不力的進行曝光,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村組發放“禁燒秸稈承諾書”、“禁燒秸稈告知書”;組織轄區村組在禁燒期間進行檢查,發現焚燒行為立即制止并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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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以禁促用、疏堵結合、積極引導、全面禁燒”為指導,緊緊圍繞“不著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不污一條河”的總體要求,全鎮范圍內全面禁止露天禁燒農作物秸稈,加大秸稈綜合利用力度,通過秸稈機械化還田、生物質發電等途徑,充分利用秸稈資源,確保實現全面禁燒、國家衛星遙感監測零活點記錄的目標。
二、實施步驟
2014年夏季秸稈禁燒綜合利用工作,從5月20日開始至6月30日結束,分宣傳發動、全面禁燒、考核總結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5月20日至5月31日)
1.召開會議動員部署。召開全鎮秋季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動員會議,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各單位、各部門召開會議傳達鎮會議精神,層層動員落實。
2.建立健全網絡體系。鎮政府成立以鎮長為組長的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即綜禁辦),負責全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的組織安排、動員部署、督查推進、考核獎懲、督查隊伍組建等方面工作;并成立5個巡查組和1個督查組,每個小組5人,組長由鎮三套班成員擔任。
3.認真制定工作方案。針對夏季工作特點,結合本地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每一塊地的責任人和秸稈去向,鎮農機部門要及時統計鄉鎮秸稈還田、收割機數量,再將其匯總報縣農機部門,有效提高夏季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水平。
4.切實營造禁燒氛圍。在街道、路邊等場所,懸掛禁燒宣傳橫幅,發放禁燒宣傳材料;各村居和村民小組在醒目位置布置禁燒宣傳標語,每天通過廣播宣傳禁燒精神;學校方面印發“給學生家長一封信”,村里方面印發“給農機手一封信”、“小手拉大手”一封信,與農戶簽訂禁燒承諾書,每天出動宣傳車1輛。
第二階段:全面禁燒階段(6月1日至6月25日)
1.加強收割管理。從2014年夏季開始,在我鎮作業的收割機必須啟用粉碎拋撒裝置,且秸稈留茬高度一律控制在10厘米以下。執勤巡查小組要加強入境管理及現場巡查,禁止沒有秸稈粉碎拋撒裝置的收割機入境作業,及時制止不遵守規定的農機手在本地作業。農機部門要加大對農機手的宣傳和管理,督促其按照規定標準作業,不達標準禁止其下地作業。對收割留茬高度高于10厘米的,農戶有權拒付其收割費用。
2.強化應急處置。鎮綜禁辦設立舉報電話88583007,實行24小時值班,鎮督查組負責及時處置因焚燒秸稈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在主要通道和成片種植地塊每隔500米搭建一個看管帳篷,同時配備滅火工具和應急滅火人員,配備看守人員晝夜24小時值班,嚴防死守。
3.嚴格處罰措施。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及《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決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凡露天焚燒秸稈的依法對禁燒責任人處以每起200元罰款;將秸稈棄置于河道、溝渠等水體內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我鎮唯一行政村三百弓村實行保證金制度,上交1萬元。保證金交鎮財政統一管理,罰沒資金由鎮財政統籌用于全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結余保證金在考核結束后退還三百弓村。
4.加強督促檢查。鎮相關干部包保到村、村干部包保到組,駐田值守,層層落實責任,實行24小時巡查、督查。每日向縣紀委和縣綜禁辦報送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開展情況,實行鎮三套班子領導、部門包保責任制,加強對鎮及行政村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的督查指導。
第三階段:考核總結階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結束后,要積極開展自查工作,召開總結會議,進行考核驗收和總結表彰。具體獎懲措施按照《灌云縣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考核獎懲辦法》執行。
三、責任分工
全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在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各相關單位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協作配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1.鎮綜禁辦:承擔全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與督查任務。負責起草、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相關文件;做好舉報電話值班工作,在禁燒期間24小時待命,隨時處置露天焚燒秸稈事件;接待上級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檢查組檢查;組織指導新聞媒體和各鄉鎮開展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宣傳活動,在全鎮營造“露天焚燒秸稈違法,綜合利用利國利民”的輿論氛圍;建立包保責任制,劃定責任區對鎮的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進行督察,根據不同時期的督點,科學制定督察方案,確保督查工作成效;做好各鄉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驗收考核工作。
2.鎮紀委:牽頭負責全鎮秋季秸稈禁燒督促檢查工作,對禁燒不力,工作不到位的鄉鎮及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理。
3.財政所:負責統籌治理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等涉農項目資金、獎補資金,向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傾斜支持。負責對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人員的的辦公、車輛使用經費劃撥,征繳保證金以及中期考核獎懲兌換。
4.環保分局:承擔鎮綜禁辦具體工作。
5.鎮農技、農經中心:牽頭負責全鎮農機管理與調度,加強對收割機手的宣傳、教育與管理,督促農機手留茬高度按標準執行;牽頭負責鎮秸稈收割留茬高度的督查考核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實施秸稈機械還田工程建設,重點推廣秸稈還田技術,加強技術培訓,推廣農業新型收割機械,促進秸稈綜合利用,改良土壤結構,促進農業良性生態循環;安排專人參與鎮綜禁辦工作。
6.邊防派出所:督促各派出所積極配合地方政府開展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巡查、督查工作;對焚燒秸稈造成的一定社會影響的人,要從嚴、從快、從重處理,堅決打擊不法行為,形成高壓威懾態勢;對因秸稈焚燒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導致人身傷亡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對運輸秸稈及其產品的車輛給予通行方面的扶持;安排專人參與鎮綜禁辦工作。
7.鎮城管辦:參與全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督查工作;負責全鎮秸稈清運和集中堆放的監管工作。
8.鎮文化站:負責全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宣傳工作;跟蹤采訪全鎮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情況。
9.鎮安監所:負責做好綜禁期間全鎮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
10.消防大隊:負責調查、掌握全鎮秸稈焚燒動態,及時向綜禁辦報告,組織專門力量投入焚燒秸稈應急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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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我鎮秸稈禁燒工作,有效防治大氣污染,建立稈禁燒長效機制,為全鎮人民提供良好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大氣環境,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保護大氣環境質量和森林資源安全為目標,以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擺位,堅持“屬地管理,以疏為主,以堵促疏,標本兼治”的原則,大力推進秸稈還田和綜合利用,強化聯動機制,細化禁燒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燒秸稈的現象,保護大氣環境,維護生態安全。
二、工作目標
實現全面禁燒,確保不發生露天秸稈焚燒事件,確保不發生因露天秸稈焚燒引起的大氣污染事件和森林火情火災,不出現衛星遙感通報火點數。
(一)禁燒行為:露天焚燒秸稈、雜草、樹枝、落葉,燒茬煉堰等野外用火;
村內焚燒垃圾、秸稈、雜草、樹枝、落葉等行為。
(二)禁燒時段:全年時間。
(三)禁燒區域:全鎮范圍所有林區、林帶、干果經濟林、水果經濟林及其余大田范圍;
全鎮所有村莊大街小巷。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傳力度
農科站、林管站、環保站等鎮直機關單位結合自身的業務特點,采取科技下鄉、印發資料等形式,引導農民群眾科學利用秸稈資源。各村要采取村內喇叭廣播、懸掛標語、村兩委干部教育和引導、發放宣傳單等方式增強村民秸稈禁燒知識,鼓勵村民通過青儲、生物質發電等方式處理秸稈,提高保護環境意識。各村支書、村主任為各村秸稈禁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村法規政策及秸稈利用、節能環保知識宣傳,逐戶落實秸稈禁燒行政告知工作。
(二)強化巡查處罰
農科站、林管站、環保站、派出所等部門各自根據確定的職責和范圍,劃分片區由專人進行包聯,深入各村定期開展巡查;各村要抽出一定“兩委”干部組成巡查隊,劃定區域開展秸稈禁燒工作進行日常巡查;嚴管時段(10月份至次年5月份)鎮政府牽頭協調農科站、林管站、環保站、派出所人員組成聯合巡查隊,在全鎮范圍內每日至少檢查一次:各村發現秸桿焚燒行為要立即進行勸阻、制止,及早消除隱患,對于勸導、制止無效者,要移交公安部門從嚴處罰。
(三)加強綜合利用
各村要根據縣農業農村、農機、畜牧等部門制定的秸稈綜合利用計劃,積極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深松耕作、糧改飼等項目,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并配合縣級相關部門完成秸稈綜合利用相關項目,引導農民群眾逐步從根本上解決秸稈焚燒問題。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XX鎮秸行禁燒工作領導組,負責全鎮秸稈禁燒工作組織實施、協調、督查和指導工作。領導組負責全鎮秸稈禁燒工作統籌協調及信息收集、總結、上報等相關工作;要建立周通報制度,每發現一次秸稈焚燒行為,對當事人及屬地村兩委主干每周進行通報;通報結果每月匯總一次,并上報鎮黨委、鎮政府。各村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秸桿清理及禁燒監管責任,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嚴防死守,確保不發生焚燒秸稈現象。
(二)強化部門聯動
1、鎮農科站:負責秸稈禁燒工作的統一協調和管理,組織實施秸稈禁燒工作,收集、匯總全鎮秸桿禁燒工作開展情況;設立舉報電話,24小時受理群眾舉報;對全鎮大田范國內秸稈焚燒情況及時進行巡查排查、勸阻、制止,建好臺賬,牽頭做好秸稈綜合利用相關工作。
2、鎮林管站:對全鎮所有林區、林帶、干果經濟林范圍內秸稈焚燒情況及時進巡查排查、勸阻、制止,建好臺賬。
3、鎮環保站:加強大氣環境質量監測;切實履行現場監督檢查的職責;設立舉報電話,24小時受理群眾舉報。
4、派出所:對于露天焚燒秸稈經勸導、制止無效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相應規定,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對于阻礙依法執行公務情節嚴重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5、學區:在全鎮中小學校開展相關秸稈禁燒知識及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通過學生帶動家長共同開展禁燒。
6、各村黨支部、村委會:成立以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組長的秸稈禁燒領導組,全面負責本村范圍內秸稈禁燒工作,按地塊細化秸稈清理辦法,建立臺賬,完善秸稈禁燒工作各類檔案資料;組建村級宣傳巡查隊伍,加強轄區內秸稈禁燒工作的宣傳與巡查力度,嚴厲查處秸稈焚燒行為;要與各農戶簽訂秸稈禁燒承諾書;劃定秸桿禁燒工作網格,明確網格長及監管隊伍,落實監管工作責任、強化一線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處置,做到網格內農業耕地“塊塊有人管、監管無盲區”。
(三)嚴格責任追究
堅持村兩委與鎮直機關單位同等責任,“一點雙責,齊抓共管”原則,對在秸稈禁燒工作中成績突出的村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焚燒桔桿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村兩委主干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相關當事人具體處罰事項:
對焚燒秸稈的當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規定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相應規定,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對于阻礙依法執行公務情節嚴重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對故意縱火或因焚燒秸桿引發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村處罰事項:
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各村年度考核范圍,并與各村績效考核掛鉤。年度內發現1次著火點的,扣村“兩委”主干各500元;年度內發現5次以上(包含5次)著火點的,年底扣村“兩委”主干年度績效的50%,紀檢部門啟動問責程序并適情況給予組織處理;年度內發現10次以上(包含10次)著火點的,采取“一票否決”措施,取消該村各類評優資格,年底扣村“兩委”主干所有績效,紀檢部門啟動問責程序并適情況給予組織處理。
相關鄉鎮具體處罰事項:
1、年度內發現3個以上(含3個)著火點且造成不良影響的鄉鎮,將以縣秸稈禁燒工作領導組正式文件進行通報批評。
2、年度內發現5個以上(含5個)著火點且造成不良影響的鄉鎮負責人,要求作出書面檢查,并由紀檢部門啟動對分管領導的問責程序。
3、年度內發現10個以上(含10個)著火點且造成不良影響的,紀檢部門對屬地鄉鎮負責人啟動問責程序。
4、對于單次發生大范圍秸稈焚燒現象或造成惡劣影響的屬地鄉鎮所涉及人員,由紀檢部門啟動問責程序。
相關包片、包村領導和下鄉干部責任及處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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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確責任,加強監管
市政府是秸稈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對全市秸稈禁燒工作負總責。各鄉鎮街是本行政區秸稈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秸稈禁燒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親自查、負總責,必須迅速建立起鄉鎮街、村、社(屯)三級禁燒工作網絡責任體系,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將責任具體落實到人,實行分片包保、專人負責、嚴防死守,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同時,成立由公安派出所、農業站、林業站骨干人員組成的巡查工作組,制訂巡查工作方案,開展24小時不間斷現場巡查工作,對焚燒秸稈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2.健全機制,強化督導
秸稈禁燒工作在市政府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進行。建立秸稈禁燒聯動機制,廣電、發改、科技、公安、財政、環保、交通、農業、林業、畜牧等部門共同參與,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時,市政府督查室會同環保、農業等部門組成督查組,對各鄉鎮街禁燒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現場督查,對措施不到位、發生焚燒秸稈現象的地方,予以通報批評。公安、林業、環保等有關執法部門,分別成立執法檢查工作組,深入村屯一線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法焚燒行為。
3.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廣泛宣傳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禁燒工作期間,在電視臺連續播放省政府《通告》原文,營造輿論氛圍,增強群眾自覺意識,并指導鄉(鎮)街(道)開展秸稈禁燒宣傳工作。各鄉(鎮)街(道)制定宣傳工作方案,采取張貼標語、印發通告、散發傳單、懸掛條幅、設立警示牌等方式廣泛開展宣傳活動,禁燒工作期間,所屬各村社都要利用廣播站點等平臺,深入宣傳省政府《通告》等有關精神,使秸稈禁燒的規定要求家喻戶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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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齊生態環境短板方面
任務一:城鎮污水處理廠按照一級A或以上排放標準穩定運行。重點鎮和重點流域常住人口1萬人以上的3個鄉鎮生活污水得到治理。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工作內容:完成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
工作進展:全面落實落實我市城鄉一體化垃圾收運模式,已與明基公司簽訂垃圾轉運合同,擴充保潔員隊伍,完善鄉村保潔隊伍管理、監督、考核機制,規范化管理保潔隊伍,常態化開展“清晨行動”,逐戶收集生活垃圾,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宣傳,通過村廣播、微信群等方式,宣傳垃圾清收及分類知識,推行生活垃圾分類逐步改變農村生活習慣。
二、實行嚴格精準的生態環境管理
任務一:深入落實河長制,結合河道“清四亂”行動,以化冰期為重點,持續開展清河行動。
工作內容:在全市范圍開展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河道管理保護突出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清理沿河垃圾,嚴禁垃圾入河。
工作進展:深入開展春季河道“清河行動”,嚴格落實“清河行動”方案,鄉村兩級河長深入包保河流(河段)開展全覆蓋、無死角專項巡河,查清責任河道存在的提出問題,建立問題清單,逐條逐項細化清理任務,細化措施,責任到人,確保“清河行動”取得實效。針對春灌時期,加強巡河人員配置,加大巡河力度,杜絕河道沿線農藥瓶、化肥袋等農資污染問題。
任務二:嚴格農作物秸稈禁燒管控:“禁燒區”內嚴禁露天焚燒秸稈,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不留一片黑”,實現“零火點”;“限燒區”內科學組織計劃燒除。
工作內容:嚴格農作物秸稈禁燒管控:“禁燒區”內嚴禁露天焚燒秸稈,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不留一片黑”,實現“零火點”;“限燒區”內科學組織計劃燒除。制定秸稈離田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秸稈離田工作。
工作進展:根據我鄉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秸稈離田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制定保護性耕作和免耕技術年度培訓計劃,開展保護性耕作試點工作。
任務三:加強環境應急體系建設。確保全年不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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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2016年3月,按照省政府秸稈綜合利用專題會議精神,省政府決定由省發改委牽頭負責推進全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并建立了秸稈綜合利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組織編制了《吉林省秸稈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2016-2025年)》,制定印發了《關于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各地相繼建立了組織機構,初步構建了全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推進機制。
二是突出重點區域,督導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根據秸稈資源區域分布情況,結合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重點任務,吉林省將長春、吉林、松原、四平4個市及農安縣等17個縣確定為秸稈綜合利用重點市(縣),組織10個省直相關部門對重點市、縣進行幫扶。
三是制定出臺優惠政策,激發市場活力。吉林省相續制定出臺了支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優惠政策。省能源局制定印發能源化利用施方案和技術指南,啟動了低碳能源示范建設;省科技廳將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創新納入《2017年省科技發展計劃項目指南》,并給予優先支持;省質監局委托吉林農業大學、省農機標準化委等單位開展了秸稈綜合利用標準體系研究工作;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聯合實施了秸稈運輸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政策;省物價局制定印發了《關于落實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電價政策的通知》,對符合條件的秸稈初加工企業用電執行了農業生產用電價格;省農委將秸稈收儲及初加工設備納入農機購置補貼范圍,及時足額下發了補貼資金;省環保廳制定了重點區域秸稈機收撿拾打捆試點、重點縣市超標燃煤鍋爐生物質改燃工作方案和資金補貼方案;省地稅局印發了《關于落實秸稈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在征收秸稈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時依法進行了減計;省國稅局也為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辦理了退稅。
四是加大資金投入,全方位爭取資金支持。加大力度爭取國家資金支持,2016年吉林省獲得國家秸稈綜合試點省支持資金8000萬元、獲得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中央預算內資金1805萬元;省政府還整合統籌使用省級各類專項資金,用于支持秸稈綜合利用及秸稈機收撿拾打捆、燃煤鍋爐替代等項目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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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收已經開始,近期天氣持續晴好,為進一步做好夏季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切實保護我區大氣環境,維護公共交通安全,優化城鄉環境衛生,確保順利通過生態區創建國家級驗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夏季秸稈禁燒的重要意義
今年,我區將迎接國家生態區考核,做好秸稈禁燒工作,保持良好的城鄉環境和大氣環境,事關生態區創建成敗。5月31日,市政府召開全市秸稈禁燒工作推進會,明確提出對焚燒秸稈的區域市政府將在全市通報批評、追究責任。因此,各地各部門一定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夏季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明確任務、抓早動快,強化措施、嚴防死守,確保圓滿完成禁燒工作各項任務。
二、明確夏季秸稈禁燒的工作重點
今年夏季秸稈禁燒工作重點時段為5月25日至6月25日,全區均為禁燒區域,其中鎮、鎮、街道、街道為重點禁燒區域。省環保廳已派出督查組,沿各地交通要道檢查,每天上午10:30和下午13:30利用遙感衛星檢查。各地要對重點區域重點防護,以點促面,全面監控,切實有效地搞好秸稈禁燒工作。同時,要高度重視做好農作物秸稈的綜合利用工作,大力推廣秸稈機械化全量還田,不斷拓寬秸稈綜合利用新途徑,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各地要及時對堆放在田間地頭、交通干線兩側的秸稈進行清運,真正從源頭上杜絕焚燒秸稈現象發生。
三、進一步強化夏季秸稈禁燒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將夏季秸稈禁燒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組建專門機構,詳定工作方案,落實部門責任,明確工作措施,深入動員,精心組織,迅速啟動禁燒工作。主要領導要真正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常過問、常協調、常督促;主管領導要抓好具體工作,深入一線解決問題,協調推動落實。要進一步細化分解任務,明確工作責任,健全工作機制,真正把任務落實到具體人員,落實到田間地頭,做到人員、責任、措施“三到位”。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區電臺、電視臺要不間斷地報道秸稈禁燒工作情況,宣傳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的先進經驗典型,及時對焚燒嚴重地區進行公開曝光。通過深入宣傳教育,引導廣大農民群眾切實轉變思想觀念,認識焚燒秸稈的巨大危害,變被動禁燒為自覺禁燒,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禁燒、支持和參與禁燒的強大輿論氛圍。
(三)強化監管,嚴格執法。各地要組建聯合執法隊,加大對焚燒秸稈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擅自焚燒秸稈的,要立即制止,予以警告,并依法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惡意縱火、不聽勸阻的相關責任人,要依法嚴處,決不姑息遷就;對暴力抗法或焚燒情節嚴重,造成大氣污染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區秸稈禁燒工作督查組要加大對各鎮、園區、街道秸稈禁燒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嚴格的督查通報制度,對禁燒工作不力的進行責任追究,并在全區通報批評。5月30日下午,宜城街道繆家甸社區已出現著火點,區秸稈禁燒督查組、宜城街道、公安部門要迅速作為,對點火人嚴肅教育批評,并通過新聞媒體在全區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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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展情況
(一)堅持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原則 洮南市農作物秸稈治理實行屬地管理,各鄉(鎮)為轄區內農作物秸稈治理的第一責任主體,負責秸稈治理的宣傳發動、組織實施、督促檢查等項工作。農業、消防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負責農作物秸稈治理的督導協調和技術指導等項工作。
(二)堅持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原則 洮南市各鄉(鎮)、相關部門高度重視農作物秸稈治理工作,以禁止農作物秸稈入村為工作重點,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和農村綜合環境整治,點面結合,整體推進,切實改善農村生態環境,預防和減少農村火災的發生。
(三)堅持健全機制、長效治理原則 洮南市各鄉(鎮)、相關部門著眼于新農村建設大局,加強農作物秸稈治理工作,完善保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實現集中治理與長效管理、治標與治本的同步推進,確保了洮南市美麗鄉村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實施秸稈禁燒 洮南市各鄉(鎮)政府、場認真謀劃,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置廢棄秸稈,防止出現隨意焚燒現象。突出重點區域和秸稈禁燒防控壓力大等重點區域,全力抓好城市周邊、高速公路和國道兩側、鐵路沿線等重點部位。突出重點時段,在發生大風、逆溫等不利氣象條件時,加密巡查,實行嚴防嚴控,確保實現“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處煙,不留一塊黑,不發生因秸稈焚燒造成安全事故”的秸稈禁燒目標。
(二)強化巡查監管 秋季秸稈禁燒專項行動期間,對重點區域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檢查,及時發現并制止焚燒秸稈現象。加強聯防聯控,建立以鄉鎮、場為單位、村(屯)為基礎、村民組為單元的網格化管理責任體系,切實將監管責任落實到人。由洮南市環保局組成秸稈禁燒工作檢查組,對各鄉(鎮)、場秸稈禁燒情況進行督查,對秸稈禁燒工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洮南市各鄉鎮、場按照責任分工,組成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轄區的秸稈禁燒工作組織實施。
(三)加強工作調度 秋季秸稈禁燒專項行動期間,洮南市各鄉(鎮)政府、場堅持執行日報告制度,準確掌握工作動態,及時向市政府反饋情況。
(四)注重宣傳引導 洮南市各鄉(鎮)政府、場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主陣地作用和輿論引導作用,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宣傳焚燒秸稈的危害和秸稈綜合利用價值,切實增強農民群眾的主動參與意識。充分發動群眾監督秸稈禁燒工作,鼓勵舉報焚燒秸稈行為。洮南市政府將對秸稈焚燒嚴重的鄉(鎮)、場予以通報批評。
三、主要措施
(一)落實工作責任 洮南市各鄉(鎮)政府、場對轄區內秸稈禁燒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具體責任人。各鄉(鎮)、場在總結春季秸稈禁燒工作經驗的基礎上,認真謀劃,制定行動工作方案,嚴密組織秋季秸稈禁燒專項行動,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分工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建立監管體系 洮南市政府按照秸稈禁燒工作任務和目標要求,建立市政府、鄉鎮(場)、村(屯)三級秸稈禁燒工作網格化管控機制,按照包抓工作要求,層層分解任務,層層落實責任。洮南市各鄉(鎮)生態環保監督員加強巡查,做到禁燒監管無縫隙、無盲區,確保秸稈禁燒工作扎實穩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