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學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20 21: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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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學論文

篇1

關鍵詞:憲法學,研究方法,中國憲法問題,實踐

近期以來,關于憲法學研究方法的探討成了憲法學者關注的焦點之一,[i]憲法學者對研究方法的反思是學科成長的體現,研究方法的成熟是一門學科成熟的標志,反之,研究方法的滯后也會對學科發展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憲法學者對研究方法的反思是有意義的,但是目前中國憲法學界的研究方法還遠遠沒有真正成熟。基于此,本文在對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簡單回顧的基礎上,探討確立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所要關注的幾個問題,主張以中國憲法問題為中心的方法論模式。以期對憲法學界同仁的研究有些微助益。[ii]

一、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的回顧

(一)第一代憲法學教材對研究方法的探討[iii]

1982年憲法的修改通過迎來了憲法學研究的春天,一些憲法學教材和普法性質的憲法讀物相繼出現,[iv]1985年10月份在貴陽召開了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成立大會,標志著憲法學人開始有一個正式對話和交流的平臺。當時憲法學研究會的學者在自己編寫的教材、專著或者論文中所提及的憲法學研究方法主要有如下幾種:1、階級分析方法;[v]2、歷史分析方法;3、比較分析方法;[vi]4、系統分析方法;5、理論聯系實際方法。[vii]

從學者們的論述中可以看出,其方法的自覺意識開始萌芽,不同的教材都提及了研究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貫穿了研究方法,這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難能可貴的。但是正如學者們自己所言,其所論研究方法也有一定的歷史局限性。主要是當時的憲法學研究方法帶有濃厚的政治色彩;憲法學研究方法還沒有與法理學及一般部門法有根本區別;方法與教材內容聯系不大,相互脫節,方法與內容是兩張皮;對憲法進行注釋成為教材的主要內容等。

(二)第二代教材及論文對憲法學研究方法的探討[viii]

如果說第一代憲法學者開啟了憲法學研究方法的偉大航程,第二代憲法學人則開辟了不同的航線,其所倡導的研究方法開始呈現多元化趨勢,方法論自覺性也大大增強。[ix]憲法學人所運用的方法舉其要,有以下幾種:

1、用法權分析方法重構憲法學體系。[x]2、經濟分析方法。包括的經濟分析和經濟憲法學。[xi]3、規范憲法學的方法。[xii]4、憲法哲學的方法。[xiii]5、憲法解釋學的方法,文本分析方法。[xiv]6、憲法社會學方法。[xv]7、憲法學的實證研究方法。[xvi]8、憲法學研究的邏輯分析方法、價值分析方法、語義分析方法等。[xvii]

方法的多元與流派化是學科成熟的標志之一,也是憲法學研究開始進步的體現。憲法學研究與其他學科一樣,忌諱的是只有一種聲音、一種方法、一種立場。

但是在“繁榮”的背后也有少許值得反思的地方,本文認為憲法學者在確立憲法學研究方法時至少要考慮如下因素:什么是研究方法?何為憲法學研究方法?確立當代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要注意那些問題等?以下分述之。

二,什么是研究方法

所謂研究方法是指在探討問題或社會現象時所持的立場基礎和方式方法手段的總和。方法是有層次的,一般而言,方法有方法論和普通方法、具體方法之分。[xviii]方法論基礎是本,普通方法和具體方法是末。方法論基礎決定普通方法和具體方法的運用,而普通方法和具體方法又為一定的方法論立場服務。學者在論及方法時要意識到自己是在那一個層次上探討方法的,否則討論就會失去共同的話語平臺。

本文認為法學研究方法有以下幾個層次:

(1)方法論:哲學基礎、邏輯、范式、價值、客觀性;

(2)普通方法:歷史分析、比較研究、規范分析、階級(本質)分析、理論聯系實際、系統分析法等;

(3)具體方法:方法手段如:問卷、訪問法、觀察法、計算機技術、統計分析、利益衡量、價值補充、漏洞補充、文獻研究等具體方法

憲法學是法學學科分支之一,憲法學研究方法要遵循法學研究方法的共性,上述法學研究方法的分類在一般意義上也適用于憲法學研究方法的分類。憲法學包括理論憲法學和實用憲法學,前者主要運用方法論進行研究,[xix]后者主要用普通方法和具體方法進行研究,方法論基礎決定了具體方法的運用。一般而言,憲法學的方法論基礎與政治哲學、邏輯、價值取向連在一起。作為普通方法的傳統注釋憲法學方法不太注重憲法的政治哲學基礎,其實憲法學研究要建立在一定的政治哲學基礎上,即你的立場是什么?一定的政治哲學觀念、立場又指導對憲法本質、基本價值、范疇等的看法。因此,規范分析等具體方法離不開一定的方法論指導。另一方面,“社會科學”憲法學方法不太注重規范分析等普通方法的運用,而過多關注政治哲學的“立場”問題,而規范分析又是憲法學研究之特色的體現,這樣離開規范分析,只注重政治哲學基礎的研究方法就很容易流于意識形態的無謂爭論中。因此,方法的融合才是憲法學研究的方法之道,從這個意義上說,任何一種方法都是“偏見”。

三、什么是憲法學研究方法

憲法學研究方法是指對憲法現象進行研究的方式方法總和。憲法學研究方法有一般研究方法的共性,更有憲法學學科特性,其特性是由憲法現象不同于其他社會現象,憲法學所要面對的問題不同于其他學科所要面對的問題決定的,憲法學研究方法的特性主要體現在與其他學科研究方法的比較上,在比較中體現其方法特性。

(一)法學研究方法與憲法學研究方法

法學研究方法主要從法的一般規律出發來研究法這一社會現象,其研究對象主要是圍繞法的產生、運行、變更、存廢等而展開,憲法是法的一種,也有一般法的特性,但憲法是高級法,其特性也決定了憲法學研究方法與一般法的研究方法有區別。因此,把法特別是法理學的研究方法移植到憲法學中是不可取,因為這種做法只是看到憲法的法的維度,而沒有看到憲法“憲”的維度,而“憲”的維度決定了憲法學研究方法的特性所在。

憲法學研究方法是以憲法現象作為研究對象的,研究對象不同決定了方法具體運用的不同方式,憲法學研究方法的特性在于其研究對象的特殊性,有學者總結憲法現象主要有以下四大要素:1、憲法規范;2、憲法意識;3、憲法制度;4、憲法關系。[xx]這種總結當然非常有道理,但是本文想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認識憲法學的研究對象,上述四大要素其本質是圍繞個人自由、社會權利和國家權力“三位一體”而展開的,憲法就是在上述三者之間劃定界限,達到“定分止爭”之目的。法的一般研究方法只有用來分析如何控制、規范、保障國家權力,確保個人自由和社會秩序時,這時法的一般研究方法運用到憲法學中才有意義,如果法理學的研究方法沒有用來研究憲法現象及其本質規律,只是簡單的“嫁接”,則對憲法學研究的意義就不大,而這個“轉化”要多年的功力,特別要在對憲法現象有深刻的認識基礎上才可能完成,否則一般的法理學研究方法對于解釋憲法現象是沒有說服力的。

(二)憲法學研究方法與政治學研究方法

政治學與憲法學是聯系最為密切的學科,中國傳統上,這兩個學科沒有明顯的界限,研究方法也沒有分野,[xxi]近些年,學術界又出現一個新的趨向,有學者認為一個學科的成熟是它與相關學科越來越遠,因此,憲法學研究要遠離政治學。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也有偏頗之處,因為事實上學科成熟的標志是一個學科與相關學科既遠又近,說遠,是指一個學科形成了自己獨特的研究范式和相對獨立的學科話語系統,說近,是指一個學科會吸收相關學科的營養,不斷完善自己,在交叉中獲得發展。憲法學與政治學等學科的關系不是平行線,他們之間有“交集”。

我們認為憲法學研究要直面政治問題,[xxii]憲法與政治有著天然的聯系,離開政治問題就沒有憲法存在的價值,關鍵是憲法學者主動或者被動對待政治問題的態度,如果像“”時期中國情景那樣,學者對政治聲音只能附和,而不能有自己獨立的立場,這才是問題的本質。這種憲法學術完全依附于政治的研究方法是我們所要反對的。今天憲法學的部分學者又走向了另外一個極端,以為憲法學研究方法成熟的標志之一是憲法學研究與政治、政治學的分野,我們以為憲法學研究的主要對象是憲法政治現象,憲法學研究與政治學研究共同的對象是國家,是對國家權力進行控制、規范、保障等的研究,憲法學的研究離不開政治和政治學,這是憲法的本質特點決定的,只是要以憲法學的方法和立場研究政治問題罷了,而不是說憲法學研究可以回避政治問題。

研究對象的大致相同決定了研究方法的類似,特別是政治哲學與憲法學的方法論基礎有極大的一致性,因此,憲法學研究方法離不開政治學研究成果的支持。但是,憲法學和政治學研究的角度畢竟有極大的差別,因此,又要反對憲法學與政治學研究方法混同。

(三)憲法學研究方法與憲法解釋方法

一般學者在論及憲法研究方法時可能會混淆二者的界限,我們認為憲法解釋方法與憲法學研究方法有區別也有聯系。憲法解釋方法是在解釋憲法時所用的方法,它的目的是解決憲法適用中的問題,屬于實用憲法學的范疇。憲法解釋方法其實是憲法學研究中對憲法進行解釋的具體方法,這些具體方法與憲法學研究的具體方法有區別也有聯系。憲法解釋方法限于對憲法及相關憲法性文本進行解釋,而憲法學具體方法所涉及的有憲法文本,也有其他憲法現象。當然,由于憲法解釋在司憲國家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占去了憲法學研究的大部分領域,因而部分學者把憲法解釋學方法等同于憲法學研究方法,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實上,民法學者在談及方法時,其本質是民法解釋學,甚至民法解釋學就等同于法學方法論。[xxiii]因此,把憲法解釋學看作是憲法學研究方法的精粹,甚至等同于憲法學研究方法的全部是可以理解的,畢竟,抽象的憲法和靜態的憲法只有經過解釋才可以適用于具體的案件事實,而憲法適用于具體的案件是憲法的生命所在,適用具體案件的憲法解釋方法也是憲法學研究方法的生命所在。

但是,憲法解釋方法畢竟不等同于憲法學研究方法,憲法學研究方法除了憲法解釋方法外,還有方法論、其他普通方法和具體方法,其中方法論是理論憲法學研究方法,這明顯有別于作為實用憲法學方法的憲法解釋方法。

四、什么是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

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是指對中國憲法進行研究的方式方法總和。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當然要遵循法學及憲法學研究方法的一般規律及共通的方面,但是其研究對象畢竟是“中國”,而且是“當代中國”。因此,研究方法注定會有一些特殊。本文認為當代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要堅持一般憲法學研究方法的共性,也要注意個性,本文不重點探討當代中國憲法學研究的方法類型或者提出新的研究方法,只是探討在確立當代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時要注意的幾個維度。

(一)要有問題意識,注意到憲法學研究的中國問題面向。[xxiv]研究方法其實只是說明或者研究具體問題的手段,中國憲法學所面對的是中國問題。目前憲法學界研究方法與內容、問題脫節的情況依然存在,問題意識還不夠強。[xxv]學界純粹談方法,開了研討會,也寫作了不少研究憲法學方法的論文,但是其方法論上的自覺性還是不夠,少有運用自己所主張的方法寫作、針對具體問題論述的專門著作。方法與自己的學術著作及所要探討的問題是兩張皮。

“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這句話對憲法學界而言仍然是有意義的,只有在自己的專著或者論文中使用了方法來探討問題,方法多元的格局自然會到來,如果硬要創造一些所謂的方法來,實在是不可取的。憲法學學術流派和學術良性爭鳴的局面要靠對同一問題的不同回答來形成,對一個問題可以運用一定的方法論從歷史、比較、邏輯、價值、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等不同角度進行分析,而作出回答,不同的回答構成了不同的方法,這就是方法存在的地方和意義所在,而這種局面現今還遠遠沒有形成。

方法要以問題為中心,問題是本,方法是末,在問題中體現方法、運用方法。筆者甚至設想,什么時候不談方法了,在憲法學教材中也不論述方法了,[xxvi]而只是在教材論述中或者研究憲法具體問題時運用方法,這時憲法學研究才會真正成熟。

(二)要對中國憲法文本持相對“中立”的立場。在當代中國憲法學研究中,對中國憲法文本主要有兩種大致相反的看法,一種研究者潛意識里認為中國憲法文本缺乏科學性、合理性、正當性基礎,對憲法文本指責成分大于辯護,這種研究者本文稱為憲法悲觀主義者,憲法悲觀主義者研究憲法主要以西方理念,特別是西方自由主義理念為理論基礎,其研究方法主要是方法論意義上的,側重對憲法的原則、價值、民主、法治等憲法理念的研究,這種研究者在憲法學研究會中人數相對較少。另外一部分學者認為憲法本身是良好的、有其正當性基礎,認為建設主要是一個現行憲法的實施問題,在貫徹實施中國憲法后所達致的就是狀況,這種研究者是憲法樂觀主義者,憲法樂觀主義者相信,只要運用憲法解釋方法對憲法文本進行分析,堅持現行憲法,就能夠逐步實現。

應該說,持上述兩種憲法觀的研究者都有一定的中國憲法問題意識,我們認為憲法學研究方法的確立既不能建立在對中國現行憲法“妖魔化”的基礎上,也不能建立在對中國憲法文本無限“美化”的基礎上。既要看到中國憲法文本的優點,也要看到中國憲法文本所可能存在的問題,這是研究者要保持的適度理論張力。當然,正如斯密特所持的看法一樣,憲法分為與憲律,憲法文本特別是其中的“”部分的決定權在一定意義上是一個政治決斷的結果,研究者從自律的角度看,只能在現行憲法的前提下研究中國憲法問題,這是學者所要注意的面向。

當然,理論上對中國憲法文本進行各種研究都是值得提倡的,這種研究也許是從批評或者建設的角度出發,也許是從合理性論證角度出發。本文主張要對憲法文本持相對“中立”的立場,不事先預設價值判斷,只是在研究具體問題時實事求是進行客觀評價,這是研究者確立中國憲法研究方法時所應持的態度。

(三)在研究方法運用時處理好憲法學研究中的普世性價值與中國特性的關系,即世情與國情的關系。糾纏在憲法學研究者心中的“結”之一是憲法有沒有普世性價值,如果有,則普世性價值與中國特性是什么關系?怎樣理解憲法的普世性價值?如果憲法沒有普世性價值,則中國憲法價值觀與西方憲法價值觀是一種什么樣的關系?等等諸如此類的問題。這些都需要從理論上作出回答,否則會影響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的選擇使用。[xxvii]

主張憲法普世性價值者認為:憲法的普世性價值在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縱向范圍是沒有例外的。一般而言,西方學者特別是美國部分學者主張民主、個人自由、在民、權力的相互制約、法治、違憲審查等具有普世性價值,這些普世性價值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的不同歷史時期所實現的方式是不同的,即所謂的途徑差異。而主張亞洲價值觀的學者更愿意看到憲法價值的地區特色,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的憲法經驗是不可以照搬的,主張中國憲法研究者要看到中國憲法所堅持的特色道路,這是一條不同于西方憲法價值觀的道路,他們更加強調憲法的中國特色。

在中國憲法學研究者的潛意識中,這種所謂西方價值與中國特色之爭是客觀存在的,前述對中國憲法持悲觀態度的學者其研究的前提預設是中國憲法文本與憲法的普世性價值有悖,其所持的是憲法的普世性價值觀。而對中國憲法文本持樂觀態度的學者可能更愿意看到中國憲法文本所體現的中國特色價值觀。對憲法的普世性價值和中國特色所持的理論傾向可能會影響到憲法學具體研究方法的運用,持普世性價值觀的學者在對中國憲法文本解釋時可能會更加傾向于“批判”,甚至不屑于所謂文本分析,這種學者的潛意識里是中國有憲法文本,但只是“名義”憲法,不是“實質”憲法。這種學者的知識背景主要是美國或者西方其他國家的憲法價值觀,其研究方法的特色是更加注重對西方憲法的研究,并且相信西方憲法價值觀可以在中國得到適用的。持中國特色價值觀的學者不承認憲法的“名義”與“實質”之分,認為中國現行憲法既是“名義”憲法,也是“實質”憲法,他們的研究中沒有區分的概念,認為也沒有區分的必要。在研究方法上,更加強調中國傳統的憲法學研究方法,注意中國憲法所特有的歷史文化特色,側重對現行憲法進行合理性、正當性的詮釋和理解運用,認為建設法治國家,只有在堅持現行憲法基礎上進行,任何偏離現行憲法的改革都是不可取的,因而反對任何急劇變革憲法的思路。

其實,人的兩面性決定了憲法價值觀的兩面性,人之為人的普遍性決定了關乎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憲法價值觀的普世性。人在不同社會和歷史狀況的不同存在方式決定了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實現與憲法保護方式的特殊性。過分強調憲法的普世性價值會使問題簡單化,看不到人的社會性差異的一面。過分強調憲法的中國特色則沒有充分認識到人性中的共通性的一面,沒有看到保護人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憲法規制方式的一致性。因此,既要看到憲法的普世性價值,又要看到普世性價值的實現方式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的具體途徑的不同。因此,我們不可以照搬西方的制度,也不可以拒斥其成熟的經驗,既要看到中國的特色,也要看到中國與世界經濟一體化的趨勢,中國與世界他國法律趨同化趨勢。[xxviii]把普世性價值與中國特殊國情相結合,既注意到憲法的普遍性原則,又看到憲法原則的具體實現途徑的差異,在此基礎上運用方法,否則在研究方法的取舍上就會迷失方向。

(四)正確處理“時差”問題。中國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等諸方面與西方發達國家都不是在同一水平線上,這也是中國基本國情之一。中國憲法與西方國家的憲法也存在“時差”,這種差異主要體現在法治觀念、民主實踐、憲法觀念、憲法原則、憲法文本、憲法的司法適用等。西方國家近代憲法所解決的問題在中國目前還沒有完全解決,還是要認真考量的。由于中國問題與西方問題存在“時差”,當代中國還沒有西方意義上的實踐,主義的背景和前提更是應當研究的重點,即的社會基礎和條件是什么?如何達致等難題。當然中國部分學者意識到了這種“時差”,他們研究的重點是近代憲法諸如控制國家權力,確保個人自由,司法權的獨立性等問題。

當然也有少數學者的研究語境是把中國看作成熟的國家,把中國憲法文本無限美化,其研究的中國憲法問題主要目的是對中國憲法的合理性和正當性進行證明和論證,這樣在研究方法的選擇和對憲法問題的看法勢必會“水土不服”。同時,在對憲法所研究的問題取舍方面,比較注重“前沿”問題,其實有些憲法問題即使在當代西方也存在重大的觀點分歧,這種“前沿”問題對中國憲法研究的實踐意義不大,我們主張當代中國憲法研究的重心還是憲法基礎理論和主義的背景,這是確立當代中國憲法研究方法的務實態度。

在確立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時,對當下中國憲法所處的世界革局中的“位置”是要牢記的,只有認識到“時差”,才會注意到研究問題的“語境”,才不會照搬西方憲法學話語,其實西方理論有自己的言說語境,離開具體的語境而論述憲法問題是很難對解決中國憲法問題有所幫助的。只有認識到“時差”,才會意識并且發現當代中國憲法學所面臨的主要難題是什么?其研究才會有的放矢,對癥下藥,否則就會超越當代中國的憲法實踐,其所研究的就不是“中國憲法問題”。

當然,在看到“時差”的同時,研究中國憲法時也要考慮到目前中國憲法與世界他國憲法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即除了歷時性的差異外,也有一些“接軌”的共時性問題,這也是確立研究方法時要認真考慮的,我們反對走極端的偏見。

(五)要注意到確立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的根本難題在于實踐的虧缺。憲法與法律一樣,其生命不在于邏輯,而在于經驗。當代中國憲法學研究方法的根本困境在于沒有或者很少有違憲審查實踐,中國目前為止還沒有違憲審查的案件,只有少數憲法“事例”。因此,學者研究的“題材”少,年輕學者或者海外歸國人員只好在研究中引用大量外國憲法案例,這種研究對于了解外國憲法的運用和理解其憲法原則、精神、價值、制度等方面當然是非常有幫助的,但是如果其研究不“發現”外國憲法與中國憲法的“對接”點所在,則實用價值也不大,畢竟憲法學研究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學科。所以我們面臨的難題是論述外國憲法時引經據典,鴻篇巨制,而中國憲法教材或論文在論述中國憲法問題時則顯得相對較“空”。這樣,憲法學研究經過多年的發展后就到了瓶頸階段,這是目前所謂方法困境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我們要繼續研究西方國家的憲法,但是我們不能停留于此,要從西方憲法中提煉對中國憲法發展有價值的原則和經驗。另一方面,學者在價值研究和規范研究的同時,應當用更多和更大的精力去關注中國的社會實踐問題,用憲法學原理去說明、分析、闡釋社會實踐中所發生的各種事件,以憲法理念為指導去關懷我們這個社會共同體中的所有人和一切事,豐富的社會實踐是憲法學研究的唯一源泉。

注釋:

[i]比如在2004年度,中國憲法學會、中國人民大學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與浙江大學公法研究中心于杭州聯合舉辦了“憲法學基本范疇與研究方法研討會”。另外也有就憲法研究方法進行探討的專業論文,部分論文在下文會提及。

[ii]中國研究憲法的學者主要有兩大類,一類為以憲法學研究會為標準,參加憲法學研究會的學者在本文被當作一個群體對待。另外一部分學者也研究憲法及憲法現象,但是他們沒有參加憲法學研究會,這一部分學者主要以自由主義學說或者其他學說作為自己的政治哲學基礎,對憲法問題進行更加寬泛的研究。當然,對研究憲法的學者進行的這種界分是不精確的、粗線條的,憲法學研究會中的憲法學者也有以自由主義政治哲學為理論基礎進行憲法學研究的,而憲法學會外的研究者包括所謂的公共知識分子,他們對自由主義政治哲學也有觀點上的分野,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進行規范研究。本文所探討的方法及其反思主要是針對參加憲法學研究會的學者而言。

[iii]這里所舉主要是第一屆憲法學研究會干事會及其領導機構成員所編寫的教材及專著、論文的觀點。

[iv]1982年到2002年憲法學教材索引參見胡錦光、韓大元主編:《中國憲法發展研究報告》(1982——2002),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957——959頁。

[v]參見張光博主編:《憲法學》,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張光博著:《法辯》,2002年征求意見稿等。

[vi]參見吳家麟主編:《憲法學》,群眾出版社1983年版,吳教授較早提出了階級分析、歷史分析、比較對照與聯系實際四種方法。

[vii]參見許崇德主編:《憲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3—5頁,許教授認為階級分析方法是本質分析方法的一種。

[viii]本文所謂第二代憲法學人的著作主要是指第一代學者指導的博士、碩士第子們所編寫的教材、專著、論文等。主要是中國人民大學、武漢大學、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等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的當時在讀或者后來畢業的博士和碩士。當然在中國參加憲法學研究會并且對憲法進行系統的研究者絕不僅僅限于上述高校的老師與學生,其他高校和科研機構以及國外留學回來的憲法學者也對憲法學研究方法有貢獻,因此,本文的劃分是粗線條的。

[ix]當然,并不是所有的第二代學者所編的憲法教材都有關于憲法研究方法的介紹,也有少數沒有介紹研究方法的,比如朱福惠主編:《憲法學原理》,中信出版社2004年版。潘偉杰著:《憲法的理念與制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等。

[x]參見童之偉:《憲法學研究方法的改造》,載《法學》1994年第9期。童之偉:《用社會權利分析方法重構憲法學體系》,《法學研究》,1994年第5期。童之偉:《法權與》,山東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等。

[xi]參見鄒平學:《的經濟分析》,珠海出版社1997年版。《經濟分析方法對研究的導入芻議》,《法制與社會發展》1996年第1期。趙世義:《資源配置與權利保障:公民權利的經濟學研究》,陜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趙世義:《經濟憲法學基本問題》,《法學研究》2001年第4期。趙世義:《憲法學的方法論基礎》,《法學評論》2002年第3期等。

[xii]參見林來梵著:《從憲法規范到規范憲法——規范憲法學的一種前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頁以下。

[xiii]參見韓大元、林來梵、鄭賢君著:《憲法學專題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在該書導論部分,鄭賢君教授認為自己主張憲法哲學研究方法,并且有高度的自覺。也可參見鄭賢君:《憲法學及其學科體系科學性的理論依據》,載《論從》(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等。江國華博士也對憲法哲學有濃厚的興趣,其博士學位論文就與憲法哲學有關,參見江國華:《憲法哲學批判》,載《論從》(第4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等。

[xiv]參見韓大元、林來梵、鄭賢君著:《憲法學專題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在該書導論部分,作者介紹了韓大元教授主張憲法解釋學的研究方法,同時韓教授還對憲法文本研究有很有興趣,寫過相關論文,參見“中國網”所載韓教授及其與學生合作的論文。

[xv]參見韓大元:《試論憲法社會學的基本框架與方法》,《浙江學刊》,2005年第2期。

[xvi]參見張千帆主編:《憲法學》,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0—35頁。

[xvii]莫紀宏教授所編教材提出了歷史、邏輯、實證、價值、比較、哲學研究方法。參見莫紀宏主編:《憲法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4年版,莫紀宏著:《現代憲法的邏輯基礎》,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等。

[xviii]有學者認為方法有基本方法與具體方法之分,參見韓大元、林來梵、鄭賢君著:《憲法學專題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30頁。也有學者認為方法有根本方法、普通方法、具體方法之分,參見林來梵著:《從憲法規范到規范憲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本文認為方法有方法論與普通方法、具體方法之分,憲法學者一般談及的方法事實上都是具體方法,而很少從方法論角度談及方法,方法論關涉到憲法的政治哲學或者其他理論基礎,他決定學者的“立場”。有關方法論的書籍主要是政治哲學或者法理學、法解釋學方面的,本文不一一提及。

[xix]一般而言,政治哲學是憲法學研究的方法論基礎,當今憲法學研究的方法論基礎主要有自由主義、民主主義、社會主義三種政治哲學基礎,其中自由主義又因具體觀點不同可分為形形的各種派別,除了上述三大派別外,其他如功利主義、社群主義、文化多元主義、女權主義等也是政治哲學的派別分支。參見[加]威爾·金里卡著:《當代政治哲學》,劉莘譯,上海三聯書店2004年版。

[xx]參見林來梵著:《從憲法規范到規范憲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頁。

[xxi]最先的政治學研究會和憲法學研究會沒有分開,憲法學研究從屬于政治學研究,第一界憲法學研究會成立后,憲法學研究與政治學研究開始在體制上分開。

[xxii]斯密特把憲法分為與憲律,前者主要是掌握制定憲法權力者,對一個政治實體存在的形式及屬性,所作的政治決定。參見吳庚著:《憲法的解釋與適用》,三民書局2004年版,第17—18頁。

[xxiii]參見[德]卡爾·拉倫茨著:《法學方法論》,陳愛娥譯,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楊仁壽著:《法學方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這兩本書都以“法學方法論”命名,但是談及的都是民法解釋學的內容。

[xxiv]所謂注意中國問題面向的研究者主張解決當代中國所面臨的問題是憲法學研究的根本,憲法學研究要注意不同的利益問題,人的利益是憲法學研究的邏輯起點,國家權力要尊重不同的利益,憲法的精神在于規范、控制、保障國家權力,以達致尊重人的利益和人權保障的最終目的,憲法學研究的核心范疇是國家權力和個人自由,用憲法來規制國家權力以達保障個人自由之目的是憲法的基本價值所在,其中違憲審查機制是制度性保障,因而是憲法學研究的最重要課題。這種研究范式被稱為“利益——權力”模式。其研究特點是把研究方法融入到所探討的問題中,不具體討論研究方法,但是運用了研究方法。探討相關問題的論著參見胡錦光著:《中國憲法問題研究》,新華出版社1998年版。《憲法的精神》,載王鍇著:《公法論衡》(代序),人民日報出版社2004年版。胡錦光著:《尊重利益是建立和諧社會的基本前提》等。

[xxv]至于憲法學要研究什么樣的“問題”和“范疇”、如何獲得“問題”等,不是本文的主要探討內容。

[xxvi]國外學者除日本外很少有專門探討憲法學研究方法的。比如德國阿列克西是方法論大師,其名著《法律論證理論》探討了方法,但是在其《憲法權利理論》(ATheoryofConstitutionalRights)一書中也沒有專門探討方法的章節,只是其研究過程中方法自覺性很強,閱讀過程中可以感受到。美國的憲法學著作也很少有探討憲法學研究方法的。在憲法學研究比大陸發達的我國臺灣地區學者也很少在自己的著作中專門探討憲法學研究方法,參見臺灣學者的憲法學論著如陳慈陽著:《憲法學》,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法治斌、董保城著:《憲法新論》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版,吳庚著:《憲法的解釋與適用》,三民書局2004年版等。

篇2

關鍵詞:憲法,憲法學,社會,價值,體系

一。憲法現象與憲法學

憲法學是研究憲法現象產生、存在與發展規律的知識體系。作為法學知識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憲法學首先具有社會科學的性質。憲法學性質決定了憲法學不同于其它學科的研究對象、范圍與方法,同時直接體現憲法學體系的完整性。憲法現象是憲法學存在的基礎,客觀上反映了憲法學的社會功能與基本特征。在社會生活中,通過憲法調整而形成的社會現象都可納入到憲法學研究范圍。憲法現象通常具有四個要素,即憲法規范、憲法制度、憲法意識與憲法秩序。通過憲法規范的功能形成人類社會的憲法制度,而憲法制度的運行需要社會主體對憲法的理解與信任,最后通過各種社會不同力量的合力,建立和諧而穩定的憲法秩序。

憲法現象是綜合性的社會現象,包含著事實與價值、規范與現實之間的相互關系,需要運用綜合性的知識給予解釋和說明。由于知識的分化與社會結構的急劇變化,各國憲法學都面臨著如何合理地建立解釋憲法現象的體系問題。憲法現象存在形式的多樣性,實際上給我們提出了不斷更新憲法研究方法的客觀必要性。在解釋憲法現象時,學術界經常采用的基本思路有兩種:一種是從憲法看社會,另一種是從社會看憲法。按照第一種思路,人們習慣于在憲法規范中體驗其憲法的價值,并把主觀的憲法價值落實到客觀的憲法世界中,主要依賴于對憲法的規范性的分析。但研究方法上可能存在的問題是,有可能限制人們觀察憲法問題的思維空間,以過于實證主義化的眼光分析多樣化的憲法問題。按照第二種思路,人們有利于在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中體驗憲法價值,具有豐富的評價憲法現象的資源與方法,提出人們關注的社會問題,使憲法問題得到合理的解決。但這種思考方式客觀上也有其局限性,如容易以社會現實的價值代替憲法規范性價值,無法有效地維護憲法的法的特征。那么,怎樣在憲法規范性價值與現實性價值之間尋求合理的平衡?針對憲法問題存在的特點,學者們努力在宏觀上建立憲法學研究方法體系的同時,也要通過憲法學分支學科的建設,豐富解釋憲法現象的方法。如在憲法實踐中已發揮學術影響力的憲法社會學、憲法人類學、憲法政治學、憲法心理學、憲法史學、憲法哲學、憲法經濟學等學科既是研究方法的新變化,同時也是整個憲法學體系的發展。[2]憲法學作為完整的知識體系,主要由本體論與方法論組成,而方法論是評價憲法學體系發展的重要因素。憲法社會學在學科性質與功能體系上,能夠滿足憲法現象多樣化的社會需求,為人們從社會角度客觀地分析憲法現象提供了有效的研究方法。

二。憲法社會學的目標

憲法社會學是為了解釋和解決憲法規范與社會生活之間的沖突而產生和發展的,反映了憲法學研究中的價值與事實關系的原理。憲法社會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的時間并不長,但以社會學的方法研究憲法現象的學說早已存在。如18世紀中葉出版的杜克的《憲法與社會》是運用法社會學方法研究憲法現象的代表性著作,標志著憲法學研究思路的轉型。在法國,列恩杜基在《憲法概論》一書中從社會連帶意識中尋求憲法正當性的根據,從社會學的角度對憲法進行了實證的研究。在日本,美濃部達吉在《日本憲法》中最早以社會學的方法分析社會生活中存在的憲法現象,并以憲法的社會基礎為出發點,提出了比較和歷史的研究方法。當然,當時的憲法社會學和憲法解釋學并沒有嚴格的界限,憲法社會學的研究借用了大量的解釋學方法,但畢竟提出了以社會為基礎分析憲法的思路,使憲法的存在獲得社會的評價體系。宮澤俊義教授吸取了法國憲法學的研究成果,嚴格地區分了法的科學與法的實踐的界限,廣泛采用了歷史科學的方法。在二戰以前的憲法社會學研究中鈴木安藏教授做出的理論貢獻是比較突出的[3].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尾高朝雄教授在日本法社會學的刊物《法社會學》第一期上發表了系統的憲法社會學論文,正式確立了憲法社會學的概念。

憲法社會學的目標是科學地認識憲法現象,體現科學主義的精神。憲法社會學的科學性既表現為接近憲法現象的基本態度,同時表現為認識方法的合理選擇。在憲法規范與社會現實之間的沖突中,憲法社會學所提供的知識與方法有助于人們客觀地分析多樣化的憲法現象。在分析規范、現實、價值、事實等各種關系中,憲法社會學提供了可供參考的指標與規則,豐富了憲法世界。因此,有的學者把憲法社會學稱之為“社會學的憲法學”或者“社會學的接近方法”。根據日本學者的解釋,憲法社會學是以社會學的方法研究憲法現象的一門學科,[4]其知識體系的基本任務是:把憲法作為一個社會變動過程來認識,實證地研究憲法規范、憲法制度、憲法意識、憲法關系、憲法運動等憲法現象與政治、經濟、文化之間的相互關系,使之成為經驗性科學。

因此,從經驗的角度看,憲法社會學概念一般具有如下特點:一是憲法社會學概念強調憲法現象與社會其他現象之間的聯系,突出憲法存在的社會基礎;二是在憲法社會學框架下,作為社會科學的憲法學與作為規范科學的憲法學能夠建立一定的對應關系;三是憲法社會學是一種動態的體系,具有歷史性;四是憲法社會學概念的核心是憲法的實踐功能,通過對社會生活的評價體系發揮其學術影響力。

三。憲法社會學的功能

憲法社會學在整個憲法學知識體系中發揮著重要的功能,起著知識整合和知識創新的功能。

首先,憲法社會學為客觀地理解憲法學研究對象提供了知識與方法。作為憲法學研究對象的憲法不僅指憲法典,而且包括現實的憲法制度與具體運作過程。憲法學研究對象的確定不僅受憲法制度本身發展水平的限制,同時也受社會變遷與時展的制約。在不同的憲法文化背景下憲法學所關注和研究的內容是不盡相同的。從現代各國憲法學發展情況看,研究對象的確定方法與具體標準體現了時代特征。如日本憲法學的研究對象主要包括憲法意識、憲法規范、依據憲法建立的憲法制度;法國憲法學研究對象主要包括政治權力、國家、憲法體制、民主主義制度等,有關政治制度部分在憲法學研究領域中占有較大的比重;美國憲法學研究對象中憲法判例與現實憲法的論述居于主導地位;韓國憲法學研究中憲法規范的實證性研究與憲法的現實運作過程成為憲法學的主要研究對象等。不同社會背景下憲法學研究對象所呈現出的多樣性反映了憲法社會學的基本理念,也就是在憲法與社會互動中觀察憲法現象。

其次,憲法社會學是建立與發展憲法解釋學與憲法政策學的學理基礎。在憲法學知識和方法論體系中憲法解釋學與憲法政策學反映了解決憲法問題的基本方法與體系,成為憲法學發展的基礎。從狹義上講,憲法學始于憲法解釋,同時也終于憲法解釋,通過一系列的解釋規則、過程與程序,并通過憲法政策(學)展示了對理念的關懷與學術生命力。離開憲

法社會學所提供的思維與思想資源,憲法解釋學的發展會遇到理論或方法上的障礙。[5]憲法社會學對憲法解釋學發展產生的影響主要表現為:

(1)從憲法社會學角度分析憲法解釋中面臨的問題,可以擴大解釋學的社會基礎;

(2)憲法社會學為不同形式的憲法解釋提供各種知識與社會經驗基礎;

(3)有助于建立憲法解釋學與社會生活之間的互動關系,以社會發展的眼光分析信息化時代面臨的社會問題;

(4)有助于克服憲法解釋學在知識整合方面可能出現的過于技術性和實證分析的局限性,擴大解釋者的視野,推動知識的整合和創新;

(5)以憲法社會學為基礎的憲法解釋學為解釋者提供解釋方式的多樣性,使人們獲得接近憲法現象的更豐富的途徑;

(6)憲法社會學的發展有助于推動憲法解釋學理論與實踐的發展,為建立本國特色的憲法學理論體系奠定基礎。

憲法社會學在憲法政策學建立與發展過程中的理論支持也是不可忽視的,憲法政策學的發展依賴于憲法社會學知識、規則與具體的研究方法。憲法學的研究領域包含著一切憲法問題,有的是憲法典中規定的,有的是與憲法典有關的,有的是憲法典與現實之間相互關系中產生的問題。不過,無論是何種形式的憲法問題,憲法學所面對的憲法問題是綜合性的,由此決定憲法學本身具有“綜合性科學”的屬性。憲法政策(學)是為了解決憲法規范與社會現實之間的矛盾,并為憲法制定與修改指明方向的知識體系與方法。它提供了依據憲法價值評價與認識憲法問題的思路與方法。

憲法社會學對憲法政策(學)所產生的影響主要表現為:

(1)憲法政策以憲法問題為對象,而憲法問題則來自于憲法社會學所提供的知識與背景;

(2)憲法社會學知識對憲法制定與修改目標與過程提供廣泛的影響;

(3)憲法社會學所追求的知識的科學性對憲法政策的制定與具體實施提供依據;

(4)憲法政策學對憲法問題的基本認識是一種體系和綜合性的認識,其認識的基礎來源于憲法社會學的經驗與理性。憲法價值的實現過程中憲法政策論與憲法社會學知識處于相互補充與互換的關系之中。

第三,憲法社會學有助于協調憲法理論與憲法實踐之間的關系,使人們對憲法問題的解釋與認識達到客觀與理性。在憲法學方法體系中,解釋學發揮特殊的功能,但解釋學本身是否具有科學性,以及解釋方法的性質等問題是值得探討的。令學者們感到困惑的是,如何在憲法實踐中合理地平衡憲法問題的認識與解釋之間的關系,強化解釋活動的客觀性。憲法科學與憲法解釋有嚴格區分的概念,但兩者之間存在著價值互換的廣泛空間。解釋的過程就是發現價值,形成價值秩序的過程,至于解釋的客觀性的維護則取決于解釋者的判斷與意志。傳統的憲法學理論過于強調實踐價值與理論價值之間的界限,而沒有充分考慮實際生活中規范與現實之間協調的條件。如在純粹法學的影響下,憲法學界形成了“解釋―科學”兩元論的體系,把實踐活動理解為“法解釋”,把理論解釋為“法科學”,人為地割裂了認識與實踐活動之間的關系。憲法社會學方法的產生一方面提供了認識與實踐之間價值互換的認識工具,另一方面推動了憲法價值向社會現實轉化,提高了憲法規范的有效性。

再次,憲法社會學為各種知識之間的對話與交流起著紐帶與平臺的作用。在憲法學與法學內部各種知識之間、憲法學內部不同知識之間的對話與交流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在學科共同體中憲法學才能得到發展。當然,學術共同體的形成并不意味著憲法學專業性價值的喪失,也并不意味著憲法學要成為大眾化的科學。以憲法價值為核心建立的各種知識共同體的形成,有利于豐富憲法學研究方法,強化憲法學的解決憲法問題的能力。

四。憲法社會學基本框架

憲法社會學是以憲法問題的解決為出發點的,體現了憲法與社會關系的有機統一。其基本的研究框架包括一般理論、憲法動態過程與憲法評價等部分。其中,核心的部分是研究憲法動態過程,建立憲法與社會良性互動的機制。由于各國憲法學面臨的憲法問題不同,憲法社會學研究內容與范圍上也表現出不同的特點。如日本學者上野裕久教授的《憲法社會學》一書的基本框架是:憲法社會學導論、憲法制定過程、憲法變動與憲法功能等。在憲法社會學導論中作者主要探討了憲法社會學性質、課題與方法等基本范疇問題。在憲法制定過程中,重點探討了特定社會背景下憲法產生的具體過程。在憲法變動過程的研究中,主要研究變動的形式、過程與原因等問題。

從目前憲法社會學發展的趨勢與研究成果看,其基本框架包括如下內容:

(1)憲法產生與社會條件的關系。憲法——國家—社會是揭示憲法社會學邏輯基礎的基本依據;

(2)對不同國家憲法制定和修改過程進行實證分析是憲法社會學的歷史基礎。在說明國家權力與制憲權關系的基礎上,系統地分析影響制憲過程的事實、制憲者思想、制憲模式等因素;

(3)憲法實施過程的社會學分析。憲法社會學為人們提供了分析憲法動態發展的方法與途徑,有助于轉變憲法實施問題的觀念,確立憲法價值現實化的規則;

(4)違憲問題的系統研究。違憲存在于社會生活之中,應從社會的眼光分析其產生的原因、違憲責任、違憲主體、違憲制裁與程序等;

(5)憲法意識的研究。在憲法社會學框架中社會主體的憲法意識是評價憲法社會功能的重要內容,構成憲法社會學的心理基礎;

(6)憲法功能綜合研究。通過憲法社會學理論的分析,建立政治憲法—經濟憲法—文化憲法—國際憲法相統一的功能體系;

(7)憲法功能評價指標與體系問題。憲法社會學研究重視社會對憲法功能的評價問題,要求建立相應的評價指標;

(8)國際化時代憲法價值觀的演變與功能問題的綜合研究;

(9)憲法學統計與定量分析方法的研究;

(10)憲法學教育方法與形式問題的研究。

概括地講,憲法社會學是以憲法與社會關系的分析為基本出發點,以憲法運行過程的動態分析為基本內容,以憲法的社會效果為評價體系的動態的知識體系,反映了憲法學理論與方法的基本發展趨勢。

五。憲法社會學方法論

從某種意義上講,憲法學的發展歷史就是憲法學方法論發展的歷史,科學而多樣化的研究方法的開發與運用是憲法學逐步走向成熟的標志。

憲法學研究方法一般分為基本研究方法和具體研究方法。基本研究方法包括歷史分析法、系統分析法、比較分析法與綜合分析法。具體研究方法有功能分析、實證分析、規范分析、價值分析與判例分析等。不同形式的憲法學研究方法中,憲法社會學既構成獨立的研究方法體系,同時也起到整合各種研究方法的功能。如綜合分析法要求人們在分析憲法現象時,從綜合的角度分析不同性質的憲法制度,確立綜

合的研究思維,在統一的知識結構中合理地運用憲法學知識。功能分析法側重于憲法發揮社會效果的分析,要求研究者從動態中把握憲法發展規律。價值分析法主要從價值論的角度分析憲法制度的內在結構及其運行過程,是對憲法實踐價值的一種社會評價方法。

在憲法學研究中大力引進憲法社會學方法是憲法實踐發展的客觀要求,有利于更新傳統的憲法學研究方法,以保證憲法現象的分析具有客觀性。在傳統的憲法學理論中,我們雖強調了研究方法轉型的必要性,但始終沒有在方法論上取得比較大的突破。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原因是憲法學研究方法缺乏統一性,沒有形成方法論上的學術共識,缺乏遵循方法論規則的學術自覺。由于方法論與社會現實之間出現沖突,人們難以以成熟的憲法理論解釋社會現象,無法準確地把握憲法問題與法律問題之間的界限。比如,在憲法學教學中,我們介紹了大量的西方憲法的理論與方法,但這些理論與經驗的社會正當性基礎與適應性問題并沒有得到學術的嚴格驗證。對憲法與、憲法分類、限制基本權利的界限與原則、基本權利的分類、憲法公共性與意識形態性之間的關系、憲法與、人權第三者效力、憲法與民族等基本憲法理論問題上,有時我們所提供的知識與方法是不完整的,往往滿足于制度或規范的分析,未能從憲法現象存在的特殊社會矛盾與沖突中尋找原因。

實際上,影響憲法制度發展與演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運用制度的人的功能是不可忽略的,經過社會實踐檢驗的“社會的力”始終是影響憲法發展的重要背景。社會生活的差異決定了憲法體制的多樣性,同時形成了多樣化的憲法理論。人類的歷史告訴我們,價值的普遍性并不否定各國實現理想的具體方式與過程,人類生活的多樣性是所具有的道德品德。因此,從憲法社會學的角度,向民眾說明生活的特色與多樣性是必要的,不應片面強調文化與生活的一致性,更不應該以犧牲社會生活的個性為代價,保持所謂的普遍性價值。

在憲法社會學理論看來,憲法現象的分析是在一種體系和規范中進行的,憲法所體現的是規范價值與生活方式,規范憲法與現實憲法之間的合理平衡仍然在憲法社會學所提供的知識空間內實現。如采用憲法社會學方法,可以尋找實現憲法規范的社會基礎與力量,建立評價憲法發展的綜合體系,即以憲法學者的理論研究、憲法問題判斷者的智慧、憲法教育的形式、公眾的憲法意識與社會的憲法支持等為基礎建立憲法價值的綜合評價體系。這些相關因素的有機作用構成推動憲法發展的內在動力。從這種意義上講,憲法社會學是以“體系分析”為基本框架的“體系理論”,承擔著對憲法體系進行社會學分析的任務。對已建立的憲法體系的合理解釋、憲法體系內部各種要素的實證分析、憲法運行動力的發現等都需要憲法社會學的思維與方法的積極運用。在憲法社會學理論比較發達的國家,憲法裁判功能的分析基本上依賴于憲法社會學所提供的信息與方法,甚至對憲法解釋者判斷依據與具體背景也要通過憲法社會學理論來進行分析。

憲法社會學接近憲法現象的理論思維是“原因——結果”的方式,即透過實際生活中存在的憲法現象說明產生某種現象的原因,并以憲法價值評價其社會效果。當人們發現產生某種憲法現象的原因時,可以根據已提供的經驗,得出某種結論。如果人們所發現的原因與結果之間缺乏必要的邏輯關系時,我們應在原因或結果中尋找相互聯系性,對其性質進行合理的判斷。如前所述,憲法現象是復雜而多變的社會現象,一種原因有可能產生多種結果,也會出現原因與結果之間沖突的后果。從憲法社會學的角度看,憲法規范與社會現實之間形成合理平衡的基本條件是:社會共同體對憲法價值觀的普遍認可;良好的憲法文本的存在(成文憲法的國家);憲法審判制度的存在;健全的憲法教育等。規范與現實之間發生沖突就說明維持平衡的某些條件受到了破壞,需要在社會生活中加以分析和觀察。我們需要運用憲法社會學的思考方式與具體經驗,分析憲法實施中到底出現了哪些問題,哪些因素阻礙著憲法的實現等問題。

憲法社會學作為憲法學的基本研究方法,為規范研究方法和經驗研究方法的相互結合提供了方法論基礎。規范研究方法和經驗研究方法乃是現代憲法學研究的基本方法,盡管其內容與運用過程發生了變化,但在整個憲法學體系中的影響仍沒有發生實質性變化。在人類已進入21世紀的今天,規范研究方法并沒有失去存在的意義,價值分析作為憲法學研究中不可缺少的因素,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人們對憲法問題的分析。但是,規范研究方法也面臨自身無法克服的局限性,容易把價值問題絕對化。為了客觀地分析憲法制度運作的規律與規則,有必要運用科學方法進行經驗研究,以推動憲法學成為具有說服力和解釋力的理論或方法。規范研究與經驗研究的相互滲透和融合,反映了現代憲法學研究方法的基本趨勢,拓展了憲法社會學知識的運用范圍。特別是經驗性研究主要通過憲法社會學知識實現,如憲法社會學的案例分析、社會調查、功能分析、定量分析等直接為憲法學的經驗研究提供背景與認識工具。

六。結語

通過憲法學發展的思考與反思,憲法學界形成了下基本的共識,那就是研究方法的創新是創新憲法學理論體系,建立憲法學基本范疇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手段。近年來,我國憲法學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和研究領域的擴大是通過研究方法的創新實現的。通過對中國社會現實的分析,學者們提出了更新研究方法,改變思維模式,從方法論上解決研究方法問題的許多新思路,并賦予憲法學新的形式與內容。作者認為,在我國,創新憲法學研究方法的重要途徑是大力加強憲法社會學的研究,擴大憲法社會學的研究領域,為憲法學研究方法的更新提供理論與方法論基礎。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積累了豐富的憲法發展經驗,為憲法社會學的發展奠定了經驗與社會基礎。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無論在憲法學研究過程中運用哪一種方法,從基本發展趨勢看,有理論內涵的研究成果,都貫穿一條主線,即把憲法學理論研究與社會現實問題的解決統一起來,使研究方法獲得堅實的實踐基礎。目前,憲法學研究方法正處于轉型時期,憲法學界要重視憲法社會學功能,需要以憲法社會學為基礎建構新的方法論體系。

注釋

[1]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

[2]日本著名憲法學家小林直樹對憲法學體系的分類是具有代表性的觀點。他把憲法學分為廣義憲法學和狹義憲法學。廣義憲法學分為理論憲法學和實用憲法學。理論憲法學又分為一般憲法學、憲法學理論、憲法史、憲法學說史、憲法思想史、比較憲法學、憲法社會學;實用憲法學分為憲法解釋學、憲法政策學。

[3]鈴木教授是日本憲法學的代表人物之一,最早提出了“憲法學”和“科學的憲法學”概念,強調憲法學與社會實踐的相互聯系。

篇3

(一)培養憲法人是我國新時期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總理曾經說過,依法治國,最根本的是依憲治國。這就說明了憲法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要實現依憲治國,不僅要求國家和政府的各個機關能夠深刻的了解憲法的重要內容和精髓,還要求社會群體大眾能夠清楚的認識憲法的重要性和并積極主動的參與到憲法的學習中去,從而在社會上形成使用憲法的良好風氣,通過長期的憲法實踐活動,使人人都能夠成為具有憲法意識的憲法人。而大學生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人才,有責任有義務在學校學習的過程中,增強對憲法的學習和研究,提高自身的憲法意識,進而能夠在社會上帶頭擁護憲法,使用憲法來指導自己的生活和學習,從而產生強大的社會效應,促動更多的人參與到憲法的學習中來,使憲法走進千家萬戶,讓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憲法不僅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規范,而且也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從而使國家和政府能夠更好的依法治國,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因此說,在憲法教學中培養憲法人,是各高校進行學校教育的重要任務。

(二)培養憲法人有利于的實現

是以憲法為基礎并高于憲法的政治體系,是在憲法的實施過程中形成與發展起來的。要想做好依法治國,首先要實現依憲治國,通俗的說,建設法治國家也就是建設國家。要想實現,那么就得培養出一大批高素質的憲法人,使他們在進行任何社會活動的時候都能夠依照憲法的精神,從而在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軍事等各方面都能夠依據憲法進行管理和發展,形成良好的憲法氛圍,進而逐步的實現治國。大學生作為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人才,祖國未來的發展能否繁榮昌盛的巨大任務就落在的他們的肩上,把他們培養成憲法人,從而能夠用憲法來指導國家相關工作,使各個環節都能夠健康穩定的發展,才能夠創造祖國美好的明天。

(三)培養憲法人是促進法學良性發展的重要手段

近年來,時常會看到這樣的新聞,某某律師、檢察官、法官因為犯了某某罪而被調查、逮捕。導致這種現象出現的原因有很多,但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高校在對學生進行法學教學時沒有重視對學生的憲法教學,導致他們在踏入社會后,缺乏憲法意識,不能夠嚴格按憲法的規定來規范自己的行為,從而做出有害社會與人民的事情。另一方面,由于受傳統教育觀念的影響,部分高校的教師只注意對學生進行法律理論知識的灌輸,而不注重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使大部分學生缺乏對法律的信仰,從而也就不能夠使他們在今后的學習和工作中運用憲法規范自己的行為,這是高校法學專業發展的一個弊端,長期以往,只會阻礙高校法學專業的發展。因此,培養憲法人,使學生們能夠擁有高度的憲法意識,是促進法學專業良性發展的重要手段。

(四)培養憲法人也是憲法教學的重要任務

憲法的學習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經過長時間的探索和研究,才能夠逐步提高學生對憲法的認識和了解,從而真正的成為一名憲法人。而憲法教學的重要目標就是在長期的教學實踐中教會學生憲法的重要內容,并使他們學會運用憲法的能力,從而一步步的培養學生的憲法人意識,使他們養成良好的憲法習慣,為他們以后的生活學習和工作都能夠嚴格按照憲法的精神來進行。

二、憲法教學中培養憲法人的重要途徑

(一)從事憲法教學的教師理應加強自身的憲法綜合素養,首先成為憲法人

教師在學校教育中的任務就是教書育人,只有在教學過程中,能夠言以身教,以身作則,才能夠形成良好的帶頭作用,促動學生們能夠以積極的心態深入到學習中去。同樣,作為憲法教學的教師更應該首先成為憲法人,這樣才有資格在教學活動中培養學生的憲法意識,進而逐步的促進學生成為一名合格的憲法人。教師要想成為一名憲法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首先,憲法學教師在教學實踐過程中,要不斷的加強自身憲法綜合素養,并在教學上做到創新,從而提高自身的教學水平,調動學生學習憲法的積極性,使他們認識到學習憲法的重要性。其次,教師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要時刻按照憲法的相關準則進行一切的社會活動,這樣給學生形成一個良好的開始,使他們在潛移默化中,逐步的培養他們使用憲法的良好習慣。最后,教師在日常的教學活動中,要時刻觀察學生的學習生活特點,注重他們在生活學習上的困難,從而指導學生運用憲法知識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解決,這樣就提高了學生應用憲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從而為他們成為合格的憲法人打好基礎。

(二)在憲法教學中注重運用憲法實例,來提高學生學習憲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從我國大部分高校憲法教學情況來看,許多教師由于受傳統教育觀念的影響,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為了完成教學任務,只是一味的向學生灌輸憲法知識和理論,造成課堂教學氣氛的枯燥無味,從而大大降低的學生學習憲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因此,教師在憲法教學的過程中,要根據教學內容,合理的使用憲法實例進行分析和研究,調動學生參與的熱情,鼓勵學生積極思考,勇于表達自己對實例的不同看法,這樣不僅能夠活躍課堂教學氣氛,也使學生對憲法內容有一個更加深入的理解。另一方面,我國憲法規定了我國是人民民主的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在憲法教學中,運用鮮活的教學實例可以培養學生的主人翁意識,從而促使他們提高憲法意識和參與國家政治建設的意識,這樣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中就能夠運用課堂學習的憲法知識解決現實問題,通過長期的憲法經驗積累,逐步培養成合格的憲法人。

(三)在憲法教學中注重憲法教學重點,從而使學生具備憲法人意識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由于受根本法的性質影響,憲法的內容必然會包括國家的性質、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等政治問題。教師在憲法教學的過程中,一定要合理的安排憲法教學重點,并重點講解,使學生能在課堂上學到憲法內容的精華部分,從而能夠真正的掌握憲法精神來指導社會實踐活動。至于相對次要的憲法內容,教師可以稍微加以點撥,讓學生在課外時間加以學習,這樣學生們就能夠清楚的認識到憲法教學的重點,從而能夠把主要學習精力放在憲法教學重點上,使他們真正的掌握憲法的文化內涵,才能夠在遇到實際問題時,知道運用什么憲法知識加以解決。

(四)在憲法教學中,著重公民基本權利,塑造憲法人格

公民的基本權利是憲法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是與社會群體大眾生活聯系最為緊密的內容,也是社會群體最為關心的內容。縱觀世界各國憲法,其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機構和公民基本權利兩大類。因此,在憲法教學中,要著重公民的基本權利,塑造學生的憲法人格。有一位著名政治家曾經說過,憲法學本質上是人學,它的最高價值和核心命題就是人的尊嚴,可見公民基本權利在憲法學中的份量。大部分學生在學成畢業以后,都會進入到社會成為普普通通的社會大眾,那么他們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最關心的就是自己權利的完善和保護。而在學校教育中,通過教師的正確引導,使他們牢牢的掌握關于公民基本權利的憲法內容,從而促使他們養成良好的憲法習慣,使他們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能夠增強公民權利意識,當自己的權利受到危害時,能夠勇敢的運用憲法武器與違法犯罪作斗爭,從而有力的保護自己的公民權利。

(五)在憲法教學中重視提高學生憲法應用能力

憲法教學的任務不僅包括使學生掌握豐富的憲法知識,更重要的是教會學生運用憲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因此在憲法教學的過程中,教師要采用合理的教學方法提高想學生運用憲法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首先,教師在教學的過程中,可以運用現達的多媒體教學,在講解憲法知識的同時,多放一些關于憲法內容的影像資料,例如我國憲法的發展歷史等等,使學生能夠更直觀的掌握憲法精神。其次,教師要多舉行一些憲法辯論賽,使學生積極主動的參與,讓學生在比賽的過程中提高憲法應用能力。最后,教師要經常組織學生進行一些課外活動,如組織學生進行社區走訪,讓學生們深入群眾中去,了解憲法在群眾的使用情況,并在課堂上形成激烈的討論,這樣學生在長期的學習時間活動中就能夠逐步的提高應用憲法知識的能力,這也是培養憲法人的重要途徑。

三、結語

篇4

[論文摘要]“憲法”課程教學改革的首要任務是轉變教育觀念,矯正已偏移多年的教學目標;其次是根據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對法律人才的需求和法律職業院校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對憲法課的教學理念、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進行改革,創新憲法課教學模式,重構憲法課程體系及教學方法。

一、“憲法”課程教學改革的緊迫性

目前,我國法學教育的目標模式主要有兩個類型:一是法學本科教育,即“通才”教育;二是法律職業教育,即“專才”教育。因培養目標的不同,兩種不同類型的教育在內容、方法等教學環節上有一定的區別。法律職業教育為司法機關培養基礎扎實、心理素質高和適應能力強的應用型法律人才,法律職業教育中“憲法”課的教學必須跟上時展的步伐。從法律職業教育的經驗看,“憲法”課在法律課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一個不具有最基本的憲法理論基礎的人,很難確立法律職業者應有的職業良知和素質,更談不上成為一名具有法律思維并熟練準確運用法律解決社會實際問題的法律人才。我國目前職業教育中“憲法”課程教學與它在整個法學教育過程中的地位極不相稱,“憲法”課程理論性很強,內容復雜難懂,歷來被認為“入門容易,學明白難”。長期以來形成了如下狀況:教學目標不明確、角色錯位;教學觀念陳舊;教學內容落后;教學脫離實際;教學難度大;考核機械;圖書資料匱乏;嚴重落后于市場經濟、精神文明、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的現實需要和發展趨勢;教學方法單調,說教式、灌輸式的教學方法仍然是主導,教師在教學中只注重“授業”而忽視對學生“傳道”和“解惑”,長期以來單一的教學方式使學生厭倦“憲法”課的學習,教師也產生了職業倦怠感。這些問題的存在,極大地制約了法律職業教育高素質、多元化法律人才的培養。面向21世紀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發展的要求和法律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的需求,“憲法”課程的各個環節包括教學目標、師資素質、教材體系與內容以及教學方法等方面都應進行改革。創新“憲法”課教學新模式,重構“憲法”課程體系及教學方法勢在必行。

二、“憲法”課程教學目標的矯正

法律職業教育的總目標是培養高素質應用型法律人才,這類法律人才應具有以下素質:

第一,政治素養,具有維護正義的崇高理想;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堅定信念.岡4直不阿、不畏權勢、不謀私利的品德。

第二,職業道德素質,即具有法律職業倫理、恪守法律職業道德的精神。

第三,法律業務素質,即系統掌握法律的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及應用方法等。這應是我們法律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的終極目標。“憲法”課程必須圍繞上述三方面要求確立其教學目標。“憲法”課程的教學目標是課程教學設計的最終目的,具有導向作用。“憲法”課是我國教育部法學教育委員會規定的法律教育16門核心課之一,是法律專業基礎理論課,屬于法律專業必修課和主干課,在整個法律專業課程體系中至關重要,居于基礎性的地位。“憲法”課的基本理論、基本觀點和主要內容對其他法律專業課程具有指導意義和基礎作用。長期以來在“憲法”課的教學中,忽視了對學生人格品質、思維方式、法律傳統、創造精神及其他非智力因素方面的培養。傳統的“憲法”課教學已落后于21世紀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人才發展的要求,“憲法”課程教學理念必須更新、教學目標必須矯正。創建集德育目標、知識目標、實踐目標為一體的目標導向式的人才培養模式同樣適用于“憲法”課改革的需求。

三、“憲法”課程教學改革重構及教學方法的探析

(一)教學內容的改革

教學內容改革是“憲法”課教學改革中最為重要的環節之一,“憲法”課程教學不是憲法基本知識的簡單堆積或憲法基本知識概述,其使命和根本任務是夯實法律人才的人格品質、思維方式、法律傳統、創造精神及其他非智力因素方面的基礎。“憲法”課教學的首要任務是價值層面的教育,即“育人”。這也是目標導向式教學模式中所說的“德育目標”。德育目標是指在教學中促進學生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法律觀的形成。法律職業教育在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中負有的使命具有特殊性,它培養的不是一般的建設者和接班人,而是培養具有法律素養的法律職業人,“憲法”課的教學理應承擔這一任務。所以在“憲法”課的教學中,教師要通過一定的教學手段的運用,引導學生樹立法律職業人應當具備的追求真理、維護公平的人生觀;樹立崇尚憲法尊嚴和憲法至高無上的法律職業觀。在“憲法”課的教學中,我們要將抽象的憲法知識同我們身邊所發生的實例有機地結合起來,從而對學生進行法律職業人道德觀、法律職業觀的教育。必須改變那種把教學方法僅僅看作是傳授法律知識的手段的錯誤觀念,注重教學方法中所包含的思想內容,真正把對學生思想的培養融入到教學過程中去,實現教學方法服務于教學目的的宗旨。同時,在課外可以開展“憲法在我心中”、“我愛國旗”等演講比賽和第二課堂其次,要打破原有的“憲法”課程體系,確定“憲法”課知識目標。“憲法”課具有較強的理論性,這一特點是與其他部門法律課有區別的,而且“憲法”課程體系已經成熟。在法律職業教育中,我們可以在人才培養目標的基礎上探索一個適合職業教育的知識目標體系,即從“憲法”課的教學重點和教學方法兩個方面人手,建立一個以探求憲法與運動一般規律為目的、以分析基本的憲法現象和解決現實的憲法領域內的基本矛盾為主要內容、以司法考試涉及的重點內容為中心、以我國《憲法》的規定為主線、以公民權利義務為重點的導向式的知識目標體系并重視憲法實施部分的講授。最后,“憲法”課要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注重對學生進行能力目標的培養。掌握法律知識和形成法律能力應是憲法教學過程中同步發展的兩個方面,在具體的憲法教學過程別是理論課程教學中,除需傳授憲法知識外,更應特別注重幫助學生領會掌握蘊涵在憲法知識中的憲法精神和憲法思維方法。法律教學實踐證明,法律職業能力的培養比簡單的知識傳授要困難得多。以往的憲法理論課教學只注重學生基本知識的積累,教師很少將憲法的教學同實踐結合起來。憲法理論教育不應只把前人的智慧簡單地傳授給學生,而應當是與現實的法律實踐掛鉤。憲法規定的有關“人權”、“憲法地位”等問題都可以引進部門法的案例進行分析,以培養學生分析問題、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教學方法的改革

1.課堂教學方法的改革。“憲法”課程的內容決定了課堂教學是其教學方法的基本構成要素。改革教學方法的主要任務是促進說教式、灌輸式課程講授式方法向啟發式的教學方法、問題導入教學法及案例教學法的轉變。

第一,啟發式教學方法。傳統的“憲法”課教學采用的往往都是灌輸式教學方法,以教師為主體,在課內教學中以教師講授為主,學生就是聽、記,被動地接受知識,很少去思考。啟發式教學方法則是以學生為主體,以教師為主導,教師要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學生主動地學習知識。課堂講授中不應簡單地將結論性的知識告訴學生,或是先告訴結論再舉例說明,而應從各種教學素材出發,引導學生自己思考得出結論,即歸納式講授。同時,教師要為學生指定必要的課外閱讀資料,也要讓學生自己去收集資料,保證課堂上能夠啟而有發。

第二,案例教學法的運用。案例教學法在英、美、法等國家的法學教育中十分流行。所謂案例教學法是指在教學中根據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的需要,就某個現實的問題引導學生進行分析、討論、評價,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對已做出的行為進行肯定、比較、矯正,從而提高學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近年來,我國法學教育已普遍接受案例教學模式,并在實際教學中不同程度地采用。但是,對“憲法”課教學中是否有必要且有可能引入案例教學方法,存在各種不同的意見和看法。我們認為,案例教學方法的引入有利于“憲法”課程教學目標的實現,因為它對培養學生自主發現和歸納規律性原理的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優勢,問題在于如何運用案例教學法為理論課教學服務。理論課程與案例教學法的結合難度最大,但并非不可能,關鍵是我們在案例教學中個案的選擇一定要貼近生活,特別是社會生活中的焦點問題、熱點問題,如“許霆案”、“機場一清潔工拾到價值300多萬黃金飾品未歸還案”及“艾滋病人可不可以結婚”的問題,都可以設計出很好的案例教學方案。雖然“許霆案”、“機場一清潔工拾到價值300多萬黃金飾品未歸還案”透射出的是刑事犯罪問題,但是,我們在“憲法”課的教學中是站在憲法的角度去揭示憲法理論和憲法思想問題,讓學生感受到憲法就在我們身邊,由生活揭示憲法現象,由憲法理論去透視現實生活,從而讓學生明確我們國家任何組織和個人的行為必須限定在憲法規定的范圍內。但是,我們應該看到,目前法律課的案例教學普遍存在著用案例解釋法律以及案例運用隨意性大的問題。案例教學不是點綴,更不能隨心所欲或者嘩眾取寵,教學中所用每一個案例都應當經過精心設計且具有典型性和說服力。

第三,問題導人法。“憲法”課理論性強,在教學中有的章節不可能找到很恰當的案例,為了避免滿堂式的灌輸,就必須讓學生成為教學活動的主體,教師可以讓學生把問題引入課堂。有的章節教師可以不講,讓學生自己去閱讀,然后把問題帶人課堂,讓教師“解惑”,也可以和學生相互探討,以加深學生對問題的理解。學生也可以將身邊、社會上發生的熱點問題、焦點問題引入課堂,師生間共同探討、學習,實現教學相長。

2.課堂外的教學方法改革。“憲法”課堂教學時數有限,只能按照教學大綱講授,所以可以設立課外教學環節。“憲法”課可以充分利用網絡教學資源開設“憲法”課外課堂,搭建一個網絡師生互動的平臺,在利用網絡教學中,教師和學生站在—個平臺上,共同探討憲法理論前沿性的知識和憲法實踐領域的新發展和新要求,把網絡資源建設作為課堂教學的組成部分。

(三)教師課堂教學理念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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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憲法學在教材、教學和學生學習中存在的問題

1.憲法學教材體系缺乏科學性,教材內容比較陳舊

(1)憲法學教材管理比較混亂,導致憲法學教材質量良莠不齊。據初步統計,從1980年到1999年,共出版過70多種憲法學教材,進入21世紀后,憲法學教材逐步增多,不少大學的法學院都有了由自己的教師編寫的憲法學教科書,而且有沒有一本由本校教師主編的憲法教材,已經被人們視為該校的法學學科有沒有能力自立于中國法學院系之林的標志之一。這種隨便編寫教材的狀況雖然貌似“學術繁榮”,“百花齊放,百家爭鳴”,但也導致很多教材可信度和學術水平都不高,漏洞很多。

(2)教材體系編排基本依據憲法典,缺乏自身理論體系。“從1957年我國正式出版的第一本憲法學教材開始,在體例編排上,基本上以我國憲法典的條文順序為排列主線,同時參照了憲法學理論的邏輯要求而形成。大多數教材都是在憲法學基本原理之后,介紹憲法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國家機構內容”。這樣編排的憲法學教材體系使憲法學成為注釋憲法學,憲法學自身的理論體系難以建立起來,從而導致憲法學的學科性不強。

(3)教材內容比較陳舊。雖然,目前的憲法學教材在內容上較之于前些年有了一定程度的改觀。但是,部分憲法學教材或者相關教材中的部分內容仍然還存在著內容陳舊,理論性不強,脫離實際,不能回答現實問題等問題。

2.憲法學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單一

(1)教學方法仍然采用“滿堂灌”的單一方式。教學方法是教師傳授知識、技能,實現教學目的的途徑和手段。教學方式及手段的恰當選擇和合理運用與教學效果的好壞關系密切。但是從目前憲法學教學方法來看,大多數教師主要采取的仍然是對學生單向灌輸的講授法,“教師在課堂上總是習慣于按照憲法學的基本原理和我國憲法典的結構為基線展開其授課內容。這些年的憲法學教學實踐證明,單純的內容的講授往往使學生對憲法學知識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教科書的層面上,容易脫離實際。且在教學過程中,學生的注意力會逐漸下降。教師很難使學生的注意力在整個教學過程中一直保持相當高的水平”。單純的理論講授法很難引起學生的學習興趣,因此有必要改進這一教學方法,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能動性。

(2)考核方式單一。在目前的高校中,憲法學的考核方式一般都采用傳統的閉卷考試,這種考核方式是標準化命題,偏重于對憲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考核,但是忽視了對學生能力的測試。從性質上來說,憲法學雖然是一門理論法學,但從憲法學的教學目標來看,憲法學更注重能力的培養。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能力的培養越發顯得重要。單一的閉卷考試方式,不利于學生能力的提高。

3.學生學習憲法學的興趣不高

由于憲法學的基礎理論課性質,在目前的高校中,憲法學課程普遍開設在大一第一學期,但是其內容的相當一部分和大一新生在高中所學的“政治常識”相同,對于缺乏新意的內容大部分學生感到厭倦,他們希望學習一些他們以前沒有學習過的內容,再加上憲法學教材的內容過于抽象空洞,實際應用性不強,所以學生很容易對憲法學產生乏味、枯燥的印象,甚至產生厭學心理。

二、改進憲法學教與學的措施

由于憲法學教與學存在的上述問題,導致憲法學實際的教學效果很不理想,因此,應盡快采取措施來改變這一現狀。為此,我們應該采取以下幾點措施。

1.提高對憲法學重要性的認識,明確課程教學學習目標,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

如前所述,由于憲法學的相當一部分內容和大一新生在高三學習“政治常識”的內容相同,這部分內容對他們而言,缺乏新意,很難引起學生足夠的興趣和重視。針對這一現狀,結合法學本科生的培養要求,一是應明確憲法學課程的學習目標。首先,憲法學作為法學的一門獨立學科,是以憲法理論、憲法歷史發展以及由憲法所規范的國家制度和原則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科學,雖然憲法學的內容主要是反映和闡明憲法典的內容,在表面上憲法學課程大部分內容與高三的政治常識有所雷同,但是政治常識和憲法學也存在很大不同,首先兩者所體現出的理論深度和系統性不同,政治常識只是對國家制度常識性的介紹,而憲法學則是對憲法典內容的系統分析和理論概括,其理論深度遠高于高中階段的政治常識。其次,兩者的內容也有些許不同,憲法學中有“憲法的歷史發展”和“憲法基本理論”等內容,而這些政治常識則沒有。再次,憲法學課程的設置目的,是通過系統的專業訓練,使學生掌握憲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培養運用所掌握的基本知識和理論去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且重在能力的培養。而政治常識則注重對國家一些基本制度的知識性掌握,重在知識的學習。二是應提高學生對憲法學重要性的認識。要使學生認識到憲法學科在整個法學學科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而且使其認識到學好憲法對促進依法治國的實現和改革開放的進行所起的重要作用,從而讓他們認識到自己所肩負的重任,增強其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

2.加強憲法學教材管理和憲法學理論研究

(1)加強憲法學教材管理。在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憲法學教材的選用上,應杜絕盲目使用由本校任課教師自行編寫的教材,盡量選取在國內影響力比較大、權威性比較高的教材,要改變教材的選用由主講教師一個人決定的做法,整個教研室應對選用的教材進行集體研究,每學期對主講教師申報的教材進行集體討論,根據培養目標、授課對象、專業特色等情況統籌考慮,共同選出最優教材。

(2)加強憲法學理論研究。從目前的憲法理論和實踐來看,造成我國憲法學教材體系編排基本依據憲法典,缺乏自身理論體系,教材內容陳舊落后,抽象空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憲法學理論研究的落后是其重要原因。比如對憲法學和政治學的性質和范疇界定不清,用政治學理論來解釋和分析憲法學內容,用政治眼光來看待憲法學問題,從而使整個憲法學體系政治色彩濃厚,而該課程的法學性質則明顯顯得不足。還比如對憲法是理論法學還是部門法學的爭論還沒有停止,這一切都影響憲法學教材的內容,只有加強憲法學理論研究,才能不斷促使其完善,使憲法學教材的內容更具有科學性。

3.提高教師素質,采用多種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

(1)強化師資隊伍建設,提高教師專業素質。強化師資隊伍建設,提高教師專業素質是改進憲法學教與學的關鍵。筆者認為,首先應加強憲法學專業人才的引進,改變過去那種憲法學教師由政治學教師兼任的狀況;其次,對現有的教師應加強培訓,應定期派這些教師去一些名校的專業學習,學習其先進的教學理論和教學方法,促進自身的提高;再次,應加強憲法學教師隊伍的梯隊建設,建立一支年齡結構合理、學歷水平較高的教師隊伍,改變過去那種由一位教師從頭講到尾的現狀。

(2)采用多種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展開教學。在憲法教學方法上,除了傳統的講授法外,還應不斷研究探討討論式、研究式及案例等教學方法在憲法教學中的具體運用,使課堂教學形式多樣化,克服傳統教學模式中完全由教師講授的弊端,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在教學手段現代化方面,可采用多媒體教學和網絡教學。多媒體教學可以采用大量的圖片、圖表,增加教學的信息量,網絡教學可以實現課堂教學的延伸及師生的互動。

(3)考核方式多樣化。在憲法學的考核方式上,除了采取傳統的閉卷測試外,還應采取靈活多樣的考試形式。例如,憲法學教師每學期給學生布置2~3次小論文寫作作業,鼓勵學生在課堂上積極發言,“將學生的每一次論文成績與在此之前一段時間內主動發言的次數相結合打一個相應的分數,作為一次平時考查成績,并規定課堂發言及論文寫作有自己的創見觀點的給高分,以充分調動學生平時學習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學生課前多讀書,課堂多發言,課外多寫作,積極思考,勇于創新,自覺訓練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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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問題發現過程的行為圖可分為獨立操作型、橫向平行型、橫向歸納型、縱向深入型、縱橫交錯型、單維監控型和縱橫監控型等七種類型。大學生在潛藏式情境中使用縱橫交錯型行為圖的頻次高于矛盾式情境,在矛盾式情境中使用橫向平行型和橫向歸納型行為圖的頻次高于潛藏式情境,高低能力組被試在問題行為圖的使用頻次上不存在差異。

1引言

問題發現是指在解決一個已清晰呈現的問題之前經歷的所有活動、過程和事件,它是人類探究未知世界的第一步,也是開展認知活動、創造性活動和解決問題的起點(Csikszentmihalyi&Getzels,1970)。作為一種復雜的思維活動,問題發現能力的重要性得到了學界的認同(Einstein&Infeld,1938),但是在實驗研究方面,比起一些與它聯系密切的領域如“創造性”、“問題解決”等,該領域的研究非常缺乏,在理論與方法上都有待更深入地探索。許多學者都試圖對問題發現過程進行觀察、測量與分析,尋找其中的規律與特征,但由于問題發現過程本身的復雜性、隱蔽性、潛伏性與開放性等特點,給研究的深入帶來了很大的困難與挑戰。已有研究大多考察了問題發現的外部表現(韓琴,胡衛平,2005;肖浩宇,張慶林,史慧穎,2006)、影響因素(Lee&Cho,2007)、評價方法(Ramirez,2002)及實踐應用(Gautier&Solomon,2005;Hofstein,Navon,Kipnis,&Mamlok-Naaman,2005)等,極少能夠深入到問題發現者的內部思維過程,揭示問題發現的認知機制與規律。對知識狀態和思維操作轉化過程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揭示問題發現的內部認知機制,而問題行為圖則是一種能夠把內部思維序列外顯化和精細分析的有效工具。問題行為圖是Newell和Simon(1972)提出的一種對問題解決過程的口語報告資料進行分析的技術,問題行為圖由知識狀態和思維操作兩個成分組成,在圖形繪制中按照時間先后順序將思維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知識轉化和思維操作序列直觀呈現,便于區分哪些是思考內容,哪些是思考方式,以清晰地把握個體思維的發生、發展與變化過程。雖然,已有研究多把問題行為圖技術運用于問題解決領域,但其對內部認知過程的序列分析原理是同樣適用于問題發現領域的。在本研究中,擬借鑒問題行為圖這種經典的研究技術,對問題發現思維過程做深入考察。發現問題的心理實質是個體覺察到現有的某一狀態與預想的目標狀態之間存在差距(Hayes,1981),這個差距可能是明顯的,也可能是隱藏的,前者代表了矛盾式問題情境,后者則代表了潛藏式問題情境。Dillon(1982)指出,矛盾式和潛藏式問題是現實中最典型的兩類問題發現活動,矛盾式情境本身包含缺陷、不調和或矛盾事物等問題事件,問題發現的任務就是找出這些已經存在的矛盾、錯誤、不足等問題,比如偵探斷案的情境;而潛藏式情境本身不存在錯誤和矛盾,需要個體在不具有任何現成問題的情境中去發現和挖掘潛藏的問題事件,比如牛頓發現萬有引力的情境。Dillon還指出,兩類問題發現涉及不同的認知過程,由于矛盾式情境中存在著明顯的矛盾事件,個體要做的僅僅是去知覺(perceives)、認知(recognize)與辨識(identify)問題;而在潛藏式情境中,問題是潛在的,個體必須去創造(create)、建構(construct)和發明(invent)問題。許育彰(1999)認為,矛盾式情境體現的是聚合式問題發現能力,而潛藏式情境體現的則是發散式問題發現能力。Shepardson和Pizzini(1991)提出,前者需要個體回憶信息,后者則需要個體以新的方式來假設、推測、概括、創造和評價以超越已有信息。基于此,本研究認為,個體在兩類問題發現情境中的知識狀態運用與思維操作過程可能存在差異,認知過程各有其重點,但已有研究對此缺乏實證分析。此外在對認知過程,尤其是對問題的研究中,一個重要的范式是專家與新手的對比研究。比如林沂升(2003)探討了研究生與小學生科學問題發現的思維模式差異,發現研究生在思維方式的多樣化和復雜性上遠高于小學生。李廣洲、程萍和任紅艷(2002)對比了教學專家和新手解決中學化學平衡問題的思維過程,并把其差異歸結于知識結構化程度和反省認知水平的不同。這種對比研究能夠反映出問題發現過程的認知差異情況,有助于探索問題發現的認知加工機制。因此,本研究也擬借鑒專家-新手對比研究范式,通過比較能力強和弱兩類被試的表現,探索兩者在問題行為圖上的使用異同及其原因。本研究假設,被試在潛藏情境中需要更多結合已有知識積累去深度加工信息以發現問題,因此對內部信息和縱向思維的使用多于矛盾情境;矛盾情境的問題發現更依賴于個體對情境內容本身的認知與加工,因此被試會更多地使用情境信息;高能力被試更擅長于將橫向與縱向思維進行綜合和融匯,因此對縱橫交錯型問題行為圖的使用多于低能力組。綜上,本研究擬在矛盾式與潛藏式兩類問題情境中,用實驗的方法探討高低能力大學生在問題發現過程中知識狀態、思維操作和問題行為圖的使用異同,并分析其原因。研究有助于深入探索問題發現的認知過程和心理成分,為建構科學的問題發現認知模型奠定基礎。

2研究方法

2.1實驗設計實驗采用2(問題情境)×2(組別)的混合設計。其中,問題情境為組內因素,分為矛盾式情境和潛藏式情境兩個水平;組別為組間因素,分為高問題發現能力組和低問題發現能力組兩個水平。因變量是問題發現中的知識狀態、思維操作以及問題行為圖的使用情況。2.2被試在預備研究中,采用團體實驗對620名大學生(男302人,女318人,平均年齡20.82歲)問題發現能力的基本狀況進行考察。從團體實驗得分較高(高問題發現能力組,以下簡稱高能力組)和較低(低問題發現能力組,以下簡稱低能力組)的前后20%大學生中,隨機各挑選出10名參與本實驗。大學生來自華南理工大學、暨南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東技術師范學院等四所高校。20名大學生中,男女各半;最大年齡22歲,最小年齡19歲,平均年齡20.4歲。2.3材料與儀器在材料設置上,參考了邵惠靖(2001)和林沂升(2003)的設計。從網絡中收集數十篇候選材料,根據專家建議結合本研究的特點篩選并整理出矛盾式與潛藏式情境備選材料各5段。請20名大學生從難度、啟發性和熟悉性等三個方面對材料進行5點評分,選擇分數適中的材料作為正式實驗材料,以提高研究的區分度。團體實驗中,矛盾式情境材料為一個“斷電盜竊事件”,其中存在多處錯誤與漏洞;潛藏式情境材料介紹一件“善解人意”的襯衫,材料本身沒有任何現成的矛盾和錯誤(見附錄1)。兩段材料的難度(M1=3.15,M2=3.25;t(1,19)=-0.623,p>0.05)、啟發性(M1=3.30,M2=3.40;t(1,19)=-0.525,p>0.05)和熟悉性(M1=3.35,M2=3.30;t(1,19)=0.252,p>0.05)適中,且不存在差異,團體實驗材料沒有在字數上作控制。基于問題總數量、核心問題比率、變通性、深刻性、精致性、新穎性和矛盾問題擊中率(僅在矛盾式情境)等7個指標,對大學生問題發現能力做出評價,將這7個指標上的得分轉化為標準分后求和即為總評分,并依據此選擇個別實驗的被試。個別實驗則在矛盾式與潛藏式情境中,分別選取了一個“郵件車廂搶劫案”和一段“58歲上大學”的新聞(見附錄2)作為實驗材料。兩段材料在難度(M1=3.00,M2=2.90;t(1,19)=0.809,p>0.05)、啟發性(M1=3.40,M2=3.55;t(1,19)=-1.000,p>0.05)與熟悉性(M1=3.20,M2=3.35;t(1,19)=-0.567,p>0.05)上得分均為中等,且沒有差異。個別實驗的兩段材料均分為四個段落,包含10句話,477個字。此外,本研究需要對思維過程作詳細分析,因此采用出聲思維的方法,要求大學生在問題發現中“大聲說出”自己的思考過程。為了便于呈現材料并用錄音記錄下出聲思維內容,實驗在帶麥克風的電腦上進行。2.4程序采用個別實驗的方式。主試首先記錄被試的組別、姓名、性別、年級、年齡和學校等信息,然后向被試出示統一的指導語并開始實驗。為確保實驗效果,主試由心理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擔任,并在事前對其進行培訓。為排除主試個人因素對實驗的干擾,對主試在實驗中的行為做了書面上嚴格的規范。實驗分為訓練和正式實驗兩個階段。訓練階段用于幫助被試熟悉實驗流程并習慣于做出聲思維,要求大學生針對一段訓練材料,說出所發現的問題(至少三個),并同時進行出聲思維報告。在正式實驗階段,則要求被試針對“郵件車廂搶劫案”和“58歲上大學”這兩段材料分別說出發現的問題并進行出聲思維,實驗沒有時間限制。為避免順序效應,每個組別的大學生各隨機分配一半先參加矛盾式情境實驗,另一半先參加潛藏式情境實驗。2.5出聲思維報告編碼由于問題行為圖主要從知識狀態與思維操作兩個方面作分析,因此編碼也涉及這兩個維度。2.5.1知識狀態編碼從兩個維度對知識狀態進行編碼。(1)基于加工性質的差異,參考Gagné和Driscoll(1988)的知識分類標準,把知識編碼為陳述性知識、程序性知識和策略性知識。陳述性知識指關于“是什么”的知識,包括各種事實、概念和原理等(編碼a,在問題行為圖中用虛線框表示),本研究中表現為陳述一個現象或引用一段事實等;程序性知識指關于“怎么做”的知識,包括如何從事并完成各種活動的行為或操作步驟等(編碼b,實線框表示),本研究中表現為闡述動態行為、辦事程序等;策略性知識指關于如何感知、如何記憶、如何思維等元認知方面的知識(編碼c,雙線條框表示),本研究中表現為對自我的認知、體驗和調控等。(2)基于信息來源,參考Hoover和Feldhusen(1994)提出的問題發現過程的信息處理包括問題情境中的數據、經驗或信息,個體已有的知識基礎以及兩者的聯結與整合的觀點,把知識編碼為情境信息、內部信息和推斷信息。情境信息指情境材料中提供的原始信息(編碼A,方形表示),本研究中表現為對材料內容的直接引用和復述;內部信息指被試頭腦中存儲的信息(編碼B,圓形表示),本研究中表現為回憶自身已有的知識;推斷信息指被試通過思維活動對情境信息和內部信息進行加工之后得出的新信息(編碼C,三角形表示),本研究中表現為結合自身知識對情境信息進行理解、加工和整合。2.5.2思維操作編碼由于需要考察各個知識狀態之間的思維關聯和轉換情況,因此,從知識狀態之間的相互關系角度進行思維操作編碼,參考Newell和Simon(1972)提出的問題行為圖繪制遵循橫向操作從左到右,縱向操作自上而下排列的原則,結合學者們對問題發現中元認知思維意義的肯定(Hoover&Feldhusen,1994;謝居盛,2003;林育秀,2004),將思維操作分為四類。(1)獨立思維,指相鄰知識狀態之間是相對分離、沒有關聯的(編碼Ⅰ,在問題行為圖中沒有連線進行連接),本研究中表現為分別闡述兩個獨立的內容;(2)橫向思維,指兩個知識狀態之間是一種平行并列的關系(編碼Ⅱ,橫向箭頭連接),本研究中表現為闡述內容之間有水平擴展的關聯;(3)縱向思維,指前后兩個知識狀態之間是一種深入和遞進關系(編碼Ⅲ,縱向箭頭連接),本研究中表現為闡述內容之間有上下位關聯;(4)元認知思維,指思維過程中所引出的知識狀態是針對被試自身思維活動的評價、監控和調節(編碼Ⅳ,雙線箭頭連接),本研究中表現為闡述策略性知識。對知識狀態和思維操作的編碼是基于大學生的出聲思維報告。將實驗錄音轉譯為書面文字后,以“問題”為單位對文字進行“斷句”和“分段”,每個分段都要表達一個獨立的意義和主題。之后,再以“分段”為單位進行編碼。例如對于矛盾式情境的一段出聲思維報告:“歹徒一進門就將他打倒,那他怎么還有那么多時間去觀察歹徒的眼睛顏色?”。首先將該段報告以逗號為間隔,分解為兩個獨立分段,然后對每一個分段都單獨編碼。第1個分段“歹徒一進門就將他打倒”,是針對情境內容的復述,因此在知識狀態維度編碼為陳述性知識和情境信息;第2個分段“那他怎么還有那么多時間去觀察歹徒的眼睛顏色?”是

3研究結果

運用SPSS14.0統計軟件對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處理。3.1問題發現中知識狀態的差異比較根據編碼方案,分別統計能力高與低兩類大學生,以及潛藏式與矛盾式兩類情境中知識狀態的使用頻次,結果如表1所示。以大學生的組別和問題情境為自變量,各類知識狀態的使用頻次為因變量進行重復測量方差分析,結果顯示,在矛盾式情境中,大學生使用情境信息的頻次高于潛藏式情境(F(1,18)=5.76,p

4討論

4.1問題發現中知識狀態的使用情況知識對問題發現具有重要影響。Lakatos(1976)指出,問題的出現往往與個體的背景知識相關。Mumford,Roni和Redmond(1994)也提出,問題的形成與知識基礎密切關聯。研究結果顯示,在情境信息的使用上,矛盾情境高于潛藏情境,這與本研究的設想一致。在矛盾情境中,發現問題主要是通過知覺、認知、辨識等找出情境中的錯誤與矛盾(Dillon,1982),需要個體對情境本身進行細致充分地理解與分析,因此會更多使用情境信息。而在內部信息的使用上,潛藏式情境顯著高于矛盾式情境,這也符合本研究的設想。Hoover和Feldhusen(1990)指出,潛藏式問題發現需要個體將額外的新信息整合到已有知識系統中。在潛藏式情境中,發現問題不但需要個體利用情境信息,還需要更多調用頭腦中已有的知識來幫助理解情境,深入加工和整合信息以挖掘、揭示出潛在的問題線索,因此會比矛盾式情境更多地使用到內部信息。這個結果既反映出問題發現過程對知識和信息的依賴,同時也揭示出不同類型問題對知識需求度的差異,矛盾式問題的發現更需要個體對外部情境信息作出客觀分析與判斷,而潛藏式問題的發現則對個體自身知識基礎的要求更高,后者也印證了一個現象:在某個領域能夠創造性發現有價值問題的人必定是該領域的專家。高低能力組被試知識狀態的使用頻次不存在差異。本研究對知識狀態的考察主要涉及知識的分類,而非知識內容本身,即并非考察知識本身的豐富程度,而是考察了知識類別的出現情況。因此,個體自身知識積累的數量和質量并沒有對實驗結果產生影響。知識狀態在類別上的表現,更多地反映出個體信息加工過程的某些本質特征與規律,具有共通性和普遍性的特點,因此在高低能力被試中沒有出現差異。各類知識狀態的使用頻次存在顯著差異。從知識加工角度,使用率由高到低依次是程序性知識、陳述性知識和策略性知識。Marbach-Ad和Sokolove(2000)指出,問題發現過程需要個人理解當前主題并將知識元素連接起來。Miyake和Norman(1979)認為,發現有意義的問題意味著一個知識結構的形成。問題發現中,需要不斷對知識進行整合、推理、重組等動態地加工,而不僅僅是靜態地復述,因此會較多運用到體現動態過程性的程序性知識。而策略性知識主要起到對問題發現過程進行監督、控制和調節的元認知作用,相對運用得較少一些。從知識來源角度,使用率由高到低依次是推斷信息、情境信息和內部信息。推斷信息是指個體基于情境信息和頭腦中已有的內部信息進行關聯、歸納、演繹等從而得到的新信息。Hoover和Feldhusen(1994)提出,在問題發現過程中個體需要獲取知識或信息,將其整合于已有知識體系之中,并在知識基礎之間建立聯結。推斷信息是建立在對情境信息與內部信息整合、加工基礎上的,它的使用頻率高說明在問題發現過程中,知識是處于一種不斷轉化、發展和演變地動態過程中,只有對知識和信息進行持續地加工,才能完成問題發現任務。4.2問題發現中思維操作的使用情況Dillon(1988)指出,問題是個體思維的模擬。本研究顯示,在橫向思維的使用上,矛盾式情境高于潛藏式情境。矛盾式問題發現,主要依賴于個體對情境信息的分析、推理和判斷,其焦點是找出矛盾與錯誤。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將情境中的各種信息進行反復地比較和推敲,因此會更多地出現能夠將知識進行聯結、對比和整合的橫向思維。在縱向思維的使用上,潛藏式情境顯著高于矛盾式情境。在潛藏式情境中,由于問題更具有隱蔽性,需要進一步地發掘,因此必須利用縱向思維對信息進行更深入地探索和精細地加工,才能夠發現潛藏問題。Allen和Rott(1969)的調查發現,科學家們把縱向聚合式思維評價為問題發現中最經常使用的思維操作。Subotnik(1988)對西屋科學天才研究獎獲獎者的研究顯示,縱向聚合式思維對發現問題的作用大于橫向發散式思維。縱向思維的運用可以提高思考的深度,有助于挖掘潛在的問題線索,這對于潛藏式問題發現是非常重要的。高低能力組被試思維操作的使用頻次不存在差異,其原因可能與在知識狀態使用上的差異不顯著相似。即思維操作的類別,反映出個體問題發現的基本認知過程和思維規律,具有普遍性特征。從使用頻率來看,縱向與橫向思維明顯高于元認知與獨立思維。這說明,問題發現過程主要依靠橫向思維的延展和縱向思維的深入,縱橫交錯,在深度和廣度空間同時獲取問題線索。4.3問題發現中知識與思維的加工效率本研究值得關注的一個結果是,單從各類知識和思維操作的數量來看,高低能力組之間差異不顯著。那么,高能力者在認知過程中的優勢體現在何處呢?為此,本研究對知識與思維加工的具體過程作了分析,發現兩組被試在加工效率上存在差異。下面,舉一列說明。矛盾式情境中,高低能力組的各一位被試都發現了同一個問題,即“怎么認出劫匪是英國人?”。低能力組被試的口語報告是這樣的:“1.當事人說進來的是一個胖子,一個瘦子,而且還蒙著面具,———2.那么就是,有而且蒙著面具,———3.瘦子,嗯,不用說了,也蒙著面具,———4.那么當事人怎樣認出他們是英國人?”分析上述報告可以看出,在思維的前3步,被試都在描述情境提供的信息,2和3都只是對1的簡單和低水平地重復,這3個步驟完全可以只用1步就完成。以上說明,這位低能力組被試傾向于反復多次對同一個內容進行表征和描述,多次重復加工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加工效率比較低。而對于同一個問題,高能力組被試的描述是:“1.佩雷怎么辨認出是英國人的?———2.是通過口音嗎?———3.是通過長相嗎?———4.佩雷怎么通過帶著面具的人臉判斷出是英國人的?———5.怎么通過火車聲大聽不清楚的聲音,判定出是英國口音?”在被試的五步思維活動中,每一個步驟都是非常有針對性的。首先進行了整體上的質疑(第1步);然后通過發散思維描述出兩種可能性(2、3步);之后再分別針對兩種可能性,結合材料中的信息給出了進一步地質疑(4、5步)。在這些步驟之間,邏輯思維清晰、嚴密,每一步的思維進程都是必須和有效的。而在兩組被試發現的另一些共同問題上,也存在類似的情況。基于上述分析可知,量化的研究有時難以完整展現出被試認知過程的全部狀況。對于問題發現這類復雜的思維活動過程,定量研究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可能會更加合理。4.4問題發現中問題行為圖的使用情況在七類問題行為圖中,獨立操作型、橫向平行型、橫向歸納型和縱向深入型都是線性思維模式,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但縱向深入型可以體現思維的深度,因此相對更占優一些。單維監控型本質上也屬于線性思維模式,只是有元認知思維介入其中。比較復雜的是縱橫交錯型和縱橫監控型,它們都同時涉及了橫向思維和縱向思維,體現出思維在廣度和深度兩個方面的發展,而后者更有元認知思維的參與。矛盾式情境中,個體對橫向平行型和橫向歸納型行為圖的使用高于潛藏式情境,這可能是由于矛盾式情境中問題是已經明顯存在的,需要對情境信息作對比、分析、判斷以找出其問題所在,因此橫向聯結類的行為圖出現頻次較高。潛藏式情境中,個體對縱橫交錯型行為圖的使用高于矛盾式情境。潛藏式情境的問題需要挖掘,不但需要個體對信息進行關聯與整合,更需要結合自身已有的知識作縱向地深入探索,去發掘和創造新的問題,因此更多地用到縱橫交錯型行為圖。高低能力組被試對各類問題行為圖的使用頻次不存在差異。在構成問題行為圖的兩個基本要素,知識狀態和思維操作上組別差異均不顯著,而兩者組合形成的各類行為圖也不存在差異,這與本研究的設想不同。在已有采用專家-新手對比研究范式的考察中,均在兩者身上不同程度地發現了差異。本研究中,差異的不顯著可能是由于考察的指標均屬于認知本質層面,反映出認知過程抽象化后的本質成分,說明個體問題發現的認知過程和心理成分具有共同性。在問題發現中高低能力被試的差異可能并不在于認知的過程和結構,而在于認知的具體內容,對于這種差異性,將來還需要借助更敏感的指標或技術進行研究。各類問題行為圖的使用頻次存在差異。Arlin(1976)指出,各類結構化信息間的復雜關系與交流而構成的系統性思維與問題發現之間存在聯系。本研究中,這種復雜關系展示出的是縱橫交錯型、橫向平行型與縱向深入型等體現思維關聯、擴展的行為圖使用頻率較高。橫向思維指思維在廣度空間上的搜索和擴展,有助于幫助個體廣泛搜尋各種潛在的問題線索,避免信息的疏忽與遺漏;縱向思維指思維在深度空間上的深化和延伸,有助于個體針對其中的某個具體線索展開深入詳細地分析和考察,對問題的科學性、價值性和可行性作出分析與判斷。兩類思維的綜合使用和融會貫通構成了縱橫交錯型的模式,促進問題的產生和發現。本研究顯示,運用橫向和縱向兩種思維模式,以及兩者的相互交織,是最常見的問題行為圖。可以說,問題發現過程就是在廣度和深度這兩維空間上同時對問題線索進行搜尋和操作的過程。綜上,本研究采用問題行為圖技術考察潛藏式與矛盾式兩類典型問題發現任務的認知過程,結果顯示在知識狀態、思維操作和問題行為圖的使用上,兩類任務均表現出各自顯著的差異性特征,反映出兩者可能涉及不同的認知過程和模式,用實驗映證了學者(如Dillon,1988;許育彰,1999)對此的看法。而高低能力組被試在上述指標上均沒有表現出差異,可能與指標反映認知本質特征而非具體認知內容有關,說明不同能力個體其問題發現的基本過程與規律具有共通性,但今后還需借助更敏感的指標或技術作能力差異分析。本研究對問題發現心理成分和認知過程的探索,為進一步認識問題發現的本質規律,建構科學的問題發現認知模型奠定了基礎。

5結論

篇7

科學發展觀是以“以人為本”為核心,包括三個方面即全面發展觀、協調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觀[1]。高校圖書館的文獻資源是圖書館為教學、科研服務的物質基礎,也是衡量高校資質的重要指標之一。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各種學科的相互交叉、相互滲透日趨明顯,教學和科研工作對圖書館的文獻資源要求越來越高,要求圖書文獻資源在深度、廣度方面都要進一步提高,并向多學科、多層次及圖書情報一體化的方向發展,為教學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提供切實有效的文獻信息保障。另外,由于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改變了人們的閱讀習慣和獲取信息的方式,網絡環境下的高校圖書館館藏文獻資源應進行多元化組配的綜合建設,實現從文獻組織到知識與信息組織的轉變,把傳統文獻轉化為數字資源,并利用電子信息資源及網絡資源來豐富館藏,這是新時期圖書館文獻信息資源建設的新趨勢。樹立科學發展觀并使之與圖書館的文獻資源建設結合起來,是高校圖書館生存與發展的必由之路。

1更新文獻資源建設觀念

1.1樹立“以人為本”觀念

“以人為本”應作為圖書館文獻資源建設的發展主線。以人為本就是關心人、尊重人、解放人、發展人。“以人為本”強調用戶本位,就是圖書館的每一個環節都圍繞用戶的需求開展;相反,以書為本,強調資源本位,就是說不考慮用戶的需求,不考慮館藏文獻的“藏”與“用”之間的關系,使圖書館處在自我封閉狀態。高校圖書館文獻資源建設要跟上科學發展的步伐,必須更新觀念,從采訪到分編都應圍繞“以人為本”這個主題,從用戶的需求而制定采訪方案和本館編目細則,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加強與廣大師生讀者的溝通,盡可能全面真實地收集讀者的各種反饋信息,開發資源共享,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圖書館的資源管理應時常根據社會和用戶的需求進行調節,以適應發展環境的不斷變化。

1.2加強多元化思維觀念

傳統圖書館的信息主要以印刷型為載體的文獻為主,其他載體如錄音帶、錄像帶等也有少量收藏。由于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學科間相互交叉滲透,同時文獻劇增及文獻信息資源載體向多樣化發展,文獻類型出現了電子圖書、電子期刊、數據庫等非傳統紙質的數字化文獻。網絡的出現,圖書館的文獻資源的采集對象不再只是傳統紙質文獻,可供圖書館服務利用也不再局限于本館所擁有的現實資源,而是注重對網絡信息以及電子文獻的收集、整理、利用,出現了虛擬館藏。信息資源內容范圍也有了更大的擴展,一是網絡數據庫和光盤數據庫的出現為數字圖書館館藏內容范圍的擴展提供了條件;二是因特網為數字圖書館提供了豐富的信息資源,其中蘊藏著大量有價值的零次文獻及其他信息,而許多信息是傳統圖書館所無法收集的。信息資源獲取方式有新的發展,由傳統的購買、交換、接受捐贈等途徑,到現在文獻采集利用計算機系統,特別是網絡技術的發展,為圖書館文獻采集提供了新的途徑,利用現代信息處理技術對各種媒體的信息進行處理與傳播,從而提高了信息檢索與傳播的效率。新時期的圖書館是復合型的圖書館,不僅文獻載體類型發生變化,而且在文獻源、文獻類型、館藏發展途徑和手段等方面均出現了多元化趨勢,這一切要求我們改變傳統文獻資源建設中的單一思維模式,接受多元化的觀念,構建多元化的館藏體系。

1.3改變“重藏輕用”觀念

傳統圖書館對文獻的收藏,是以文獻本身的內容質量取向的,而對文獻是否符合讀者的要求,能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則不大關心,“重藏輕用”是傳統圖書文獻信息管理特點,影響深遠。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創新將成為時代的靈魂,網絡使知識信息的檢索利用突破了時空的限制,文獻信息工作的重心轉到“開發利用”上來,實際上就是把文獻組織轉變為知識信息組織,為讀者選擇、存取有用的文獻資源、切實提高文獻利用率,成為圖書館人追求的目標。近年來為達到教學評估標準而使館藏“跨越式”增長,并不等于館藏建設得到發展。實體館藏和虛擬館藏并存,紙質文獻繼續在建設特色館藏中發揮主要作用;網絡信息資源的開發,對網絡信息資源進行組織,使之有序化,將圖書館服務容入網絡大環境,信息下載、館際互借、文獻傳遞、合理復制等網絡“存取”,為用戶提供最直接、最高效率的知識信息服務。

1.4學科館員素質觀念

科技信息高速發展的今天,要求圖書館員提高素質,提倡培養學科館員[2],優化人才隊伍,使其在學科專業、學歷、職稱、年齡等比例結構達到最優化,既要具有扎實的圖書館學、文獻學、信息學方面知識和技能,又要掌握計算機基本知識和相關學科知識,對重點學科的歷史、現狀、發展趨勢、學術研究的前沿和熱點問題有較全面的了解。

2文獻資源建設新模式

2.1建立有效的采訪模式

導入有效的采訪模式,是文獻資源建設的關鍵[3]。傳統圖書館普遍存在采購途徑單一、資源開發程度不深、采訪體制老化等問題。要改變這些現象,首先要正確認識科學發展的多元性,從科學發展觀來制定和完善采訪制度;其次,要結合學校教學、科研對文獻的要求,確定文獻采集的方向和方式,并加強對外交流。圖書館采訪人員是文獻建設的直接承擔者,其工作在文獻資源建設中舉足輕重,在一定條件下,采訪工作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而采訪模式則為采訪工作提供機制的保障。面對高校的多元化發展,對采訪工作要求越來越高。因此,高校圖書館采訪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責任心,不斷提高自身素質,要掌握整個學校的科研發展和動態以確定采購方針。建立個別采訪和集體采訪相結合的模式,即采訪不再是某個部門或某個人的單獨工作,而是由圖書館中具有較高水平和較高道德修養的學科館員組成“集體采訪團”加盟。

2.2重視重點學科文獻資源建設模式

重點學科是指在眾多學科基礎上具有培養碩士、博士生能力的專業學科,能夠完成國家或省重點科技攻關項目或在某方面具有地域性、民族性特色的專業學科[4]。重點學科文獻保障是指在高校某一重點學科或專業范圍內,應用、研究和參考所用文獻的收藏相當完善,完全可以支持該學科教師、科研人員進行一定深度的科學研究、教學輔導,完全可以滿足攻讀碩士、博士學位人員對該學科專題文獻需求的整體要求[4]。重點學科文獻資源建設應視作整個館藏資源建設重心,突出館藏特點,形成特色館藏。因此,文獻資源采集目標性要強,所收藏文獻資源有針對性、適用性、系統性和完整性,并根據重點學科的級別來確定文獻資源保障的級別,滿足重點學科對所需文獻的深度、廣度和時效性的需求,注重核心期刊的收藏,重視灰色文獻收藏,外文文獻與中文文獻比例合理,注意收集本校重點學科、教學科研成果,對所收集的文獻信息資源進行優化管理,實行統籌規劃、統一管理,將重點學科文獻資源建設納入統一管理的軌道上來。

2.3數字資源、網絡資源與印刷型文獻資源并存的模式

信息時代圖書館的文獻資源建設除傳統的印刷型文獻資源建設外,更應重視數字資源建設和網絡資源建設。數字資源是館藏書目、文摘、索引、電子圖書、電子期刊以及數據庫等資源。圖書館利用自動化系統共享館藏資源,也可利用聯合書目系統進行館際間的書目共建共享;文摘、索引等二次文獻資源,除自己加工外,還可以利用購買補充;還可以通過購買電子圖書、電子期刊以及網上數據庫(資金不足可采用聯合購買方式)等來豐富數字資源建設。

網絡資源具有地理分散、組織松散、類型繁多、隨機性強、非規范、跨時空、跨行業、語種多等特點,給人們的查詢和利用帶來一定的困難,對網絡資源要做好組織管理工作[3]。網絡信息的選擇要根據讀者的信息需求,建立明確的網絡信息源選擇目標、確定主題和收集范圍,通過學術領域的專家和學校的教授、學者推薦、介紹,作為選擇確定核心網址和網站的基本依據,做好網絡導航服務,向用戶提供資源的地址鏈接。做好網上一次文獻資源、二次文獻資源的組織,進行分類整合,并按一定分類體系存儲,建立專題資源建設,向用戶提供分布情況,指導用戶查找。

2.4讀者參與文獻資源建設模式

讀者參與文獻資源建設模式即由圖書采訪人員依照本校圖書館文獻資源發展政策和館藏原則,有計劃、指導性地組織不同層次的讀者持續地參與現場挑選、書目圈選或推薦購買,從而獲取文獻的方式。讀者參與文獻資源建設,可以借助讀者的科學專業知識,選擇與學科相適應的文獻,加深對學科領域所需文獻的認識,深入了解各專業所需的教參和教輔,及時捕捉到學校科研的最新動態,使圖書館更好地為學校科研服務。參與文獻資源建設的讀者面要廣,包括學科帶頭人、專家學者、普通教師和研究生讀者、本科讀者等,建立長期參與文獻資源建設的專家隊伍。讀者參與文獻資源途徑有:①參與現場采書;②網上薦購;③書目圈選;④特殊薦購等。

3文獻資源建設的總體目標及評價

3.1以教學科研服務為目標

高校文獻資源建設的總體目標就是為教學科研提供優質的文獻信息服務。要提供優質的信息服務,除了有高素質的工作人員外,還要有高質量的文獻信息資源作保障。圖書館服務要達到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境界,就要進行服務創新,改進服務機制,樹立“以人為本”、“以用戶為中心”的信息服務理念,開發深層次、多形式的信息服務。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用戶,特別是帶有重點科研課題的用戶,挖掘開發信息文獻資源,提供專題服務、引文檢索、項目背景分析、科研產出能力評價、學術期刊檢索、項目查新等深層次服務,以提高信息資源的使用價值。另外,利用網絡進行遠程信息服務,網上咨詢服務(包括電子郵件、留言板、網絡會議、聊天等方式),文獻傳遞服務,教學與學習支持服務,網上培訓等多形式,個性化的信息服務。

3.2館藏文獻資源建設的科學評價

傳統館藏文獻評價標準強調文獻采訪的質量,以藏書的內容、結構和藏書的利用為主要指標,而往往注重館藏量,以“重藏輕用”來取向,以擁有文獻量來判斷資源價值。而在網絡信息大量涌現的今天,對館藏文獻資源建設評價必須突破原來館藏評價的范圍,要從一個全新的視角去審視已有的文獻信息資源,對各種資源信息系統進行分析、比較和評估,建立起科學合理的館藏文獻資源評價指標體系,實行對實體館藏數量和質量以及利用網絡資源能力進行評價模式,包括文獻保障率、讀者滿足率、文獻覆蓋率以及館藏文獻的知識信息含量、館藏文獻結構、館藏文獻利用率等。文獻的利用不只是紙質文獻的借借還還,更應重視網上資源信息利用,包括電子圖書、電子期刊、數據庫的利用,人均可獲館藏信息量、人均數據庫信息量、所推薦的重點網址、網頁的點擊率,用戶對網上資源文獻信息的下載、存貯與傳輸的操作是否容易掌握以及相關數據庫的鏈接度和利用的易難度等都應該作為評價標準。

館藏文獻信息資源的科學評價還應包括可持續發展的評價。可持續發展要求文獻建設要保持協調性、持續性和整體性[5]。協調性要求文獻資源建設要根據本校培養目標、專業設置、學科建設的現實和發展的需要,根據高校文獻保障體系的建設情況,從內容和文獻載體形式上科學合理地建立館藏文獻資源體系。持續性要把當代的發展與未來的發展結合起來,要以未來的發展的可能性作為制定當展戰略的前提。可持續發展必須是整體的發展,破壞了其中的一部分,其后果必將波及整體,文獻資源建設工作是一個整體,其可持續發展要以文獻資源建設工作的整體發展為目標。因此,高校圖書館在文獻資源建設中,把加強文獻資源建設的計劃性,根據學校館藏文獻的實際,按照學校的發展規模的要求,制定文獻資源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使文獻資源建設得到持續、漸進、有序、健康地發展并作為可持續發展的評價目標。

【參考文獻】

[1]吳建中.圖書館發展呼喚科學發展觀[J].河南圖書館學刊,2004(3):5-6.

[2]王瑛.高校圖書館與重點學科的文獻資源建設[J].圖書館工作研究,2005(7):70-71.

[3]付先華.加強文獻資源建設為教學科研服務[J].理工高教研究,2005(3):78-80.

篇8

一個法律人應當樹立主體觀。雖然主體觀可以通過一個個法律制度和法學理念的講解和學習漸次形成,但是教師在學生主體觀的形成過程中應發揮更大的作用。因此,首先要讓學生認識到自己是一個“人”,是一個獨立的主體,一個能夠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的主體。這不僅靠學生自己的覺知和自我認可,還需要教師的尊重和肯定。記得在哈佛積極心理學的公開課中,介紹了一位偉大的教師MarvaCollins,她生活在種族歧視的社會環境中,不僅自己不斷地鼓勵自己,同時要她的學生們練習自信,不斷地說“我相信你,你能做好”。如果學生犯了錯誤,她的懲罰手段別出心裁,那就是讓學生寫出100個夸獎自己的詞,還要按a-z排列。所有的后進生都因為她而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教師應當向學生傳遞出一種強烈的信念,那就是“你們都是值得尊重的,你們都是最棒的。”當學生獲得認可時,自信感會激發其主體觀念形成,責任感、使命感也會油然而生。

(二)學生是“發展中的人”

每個人都有成長的過程,都生活在不斷變化著的發展中。學生在大學階段身心的發展都有著特殊的規律,我們要看到他們在這一階段的特點,把學生看做學生,允許他們汲取知識的營養,不斷地完善學識修養。在一次專業課堂上,當筆者講到“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時,一個學生突然舉手發問,說“老師,既然有第三人的概念,那么第一人和第二人是誰呢?”當時課堂上哄堂大笑,因為作為大三的法學學生,第三人的概念已經并不陌生,只是泛指與某法律關系當事人相對應的任何人。這件事值得反思。教師自己也經過漫長的專業學習過程,似乎早已忘記了最初自己也曾提出過這樣看似無謂又深感迷惑的問題。因此教師應當在教學中多換位思考,理解學生的困惑,允許學生積累、成熟和發展。

(三)學生是“獨特的人”

篇9

序號

(3號黑體,居中)

(內容用小4號宋體)。

(小3號黑體,居左)

(內容用小4號宋體)。

(4號黑體,居左)

(內容用小4號宋體)。

① (用與內容同樣大小的宋體)

② (用與內容同樣大小的宋體)

注應編排序號,注的序號以同1頁內出現的先后次序單獨排序,用①、②、③ 依次標示在需加注處,以上標形式表示。

注的說明文字以序號開頭。注的具體說明文字列于同1頁內的下端,與正文之間用1左對齊、占頁面1/4寬長度的橫線分隔。

著作:[序號]作者.譯者.書名.版本.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引用部分起止頁

期刊:[序號]作者.譯者.文章題目.期刊名.年份.卷號(期數). 引用部分起止頁

會議論文集:[序號]作者.譯者.文章名.文集名 .會址.開會年.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引用部分起止頁

M 專著,C 論文集,N 報紙文章,J 期刊文章,D 學位論文,R 報告,S 標準,P 專利;對于不屬于上述的文獻類型,采用字母 Z 標識。

示例 [1] 張志建.嚴復思想研究[M]. 桂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1989.

[2] [英]藹理士.性心理學[M]. 潘光旦譯注.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

論文集

示例 [1] 伍蠡甫.西方文論選[C]. 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79.

報紙文章

示例 [1] 李大倫.經濟全球化的重要性[N]. 光明日報,1998-12-27,(3)

期刊文章

示例 [1] 郭英德.元明文學史觀散論[J]. 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5(3).

學位論文

示例 [1] 劉偉.漢字不同視覺識別方式的理論和實證研究[D]. 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心理系,1998.

示例 [1] 白秀水,劉敢,任保平. 西安金融、人才、技術三大要素市場培育與發展研究[R]. 西安:陜西師范大學西北經濟發展研究中心,1998.

在引用處末尾,正常輸入 [1]

選中[1]

篇10

關鍵詞:多媒體;教學;網絡

多媒體指載遞信息的文本、圖形、聲音、圖像等的組合。多媒體通信使人們在傳遞和交換信息時不再是利用單一信息媒體,而是同時利用多種信息媒體,即以“可視的、智能的、個人的”服務模式,把通信、電視和計算機三種技術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構成了聲、圖、文并茂,用戶可以隨心所欲地不受時空限制索取、傳播和交換信息。在信息技術中,多媒體和電腦網絡對教育的影響極為深刻,集圖、文、聲于一身的多媒體技術由于其優越的功能為學校提供了理想的教學環境,給學習方式帶來了深刻的變革,這是其它媒體(幻燈、投影、電影、錄音、錄像、電視等)所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的。

一、多媒體系統的構成

多媒體計算機系統是用計算機把多種信息媒體集成并控制起來的系統。

多媒體系統一般由三部分組成:

1.多媒體硬件系統。包括計算機硬件、聲音、視頻和多媒體的輸入/輸出設備和裝置,通信傳輸設備和裝置。

2.多媒體操作系統。具有實時任務調度,多媒體數據轉換和同步算法,對多媒體設備的驅動、控制較形用戶界面等功能。

3、多媒體創作工具。具有操縱多媒體信息,進行全屏幕動態綜合處理的能力,支持應用開發人員創造多媒體應用軟件。

二、多媒體教學網絡

計算機技術、多媒體技術相結合并融入到教學過程中,已成為現代教學一個新興的教學手段。計算機多媒體技術及其網絡教學系統,能使以往靠多種設備、技術才能實現的課堂多媒體教學集計算機于一身,并能與現代通訊設備形成網絡,構成全方位、多渠道、交互式的教學系統。多媒體教學系統是一種全新的教學系統,它集聲音、圖像、視頻和文字等媒體為一體,能產生生動活潑的效果,有助于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和記憶能力;同時,充分利用多媒體的表現力、參與性、重視力和受控性強的特點,既能達到傳授知識、開發智力、培養能力又能實現因材施教和個別化教學的目的。

一般說來,可以把多媒體網絡看成是由各自具有自主功能而又通過通信手段相互連接起來的復合系統,以實現彼此交換信息和共享資源的目的。

多媒體教學網絡是利用電腦技術、網絡技術、信息技術和多媒體技術進行現代教學活動的一個龐大系統,是在多功能教室中,把影視、圖形、圖像、聲音、動畫和文字等媒體實時、動態地引入教學過程中的一種專用教學平臺。教師通過服務器控制學生瀏覽的權限,同時,學生在一定的權限內可以自由選擇學習內容。

三、多媒體教學系統的優勢

利用多媒體系統的硬件系統,操作系統在多媒體應用軟件中制作的多媒體教學課件,集文本、聲音、圖像和動畫為一體,把它應用于教學并實現網絡化,打破了傳統的教學方法,給傳統教育模式帶來深刻的變革,形成新的教育模式,具有無比的優越性。

首先,多媒體教學課件的交互性有利于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認識主體作用的發揮,人機交互是電腦時代的一大特點,多媒體教學課件所具有的圖文并茂、豐富多彩的人機交互界面,能有效地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使學生產生強烈的學習欲望,同時,還有利于發揮學生的認識主體作用,從而避免了傳統教學過程從教學內容、教學策略、教學方法、教學步驟及學生作業都由老師決定學生只能被動地參與。

其次,多媒體教學課件的豐富的內容、動聽的視覺效果,組織嚴密的邏輯結構,友好的界面有利于知識的獲取,更符合教育心理學,使用Authorware制作的《工程制圖》多媒體教學課件,利用交互界面你可以隨意選擇“順序閱讀”“選擇閱讀”及“快速瀏覽”,為了檢驗學習效果,還可選擇“學習”來檢查閱讀效果,同時,也可返因前一章或退出本課件。心理學家瑞特拉(Treicher)通過大量實驗證實:人類獲取信息83%來自視覺,11%來自聽覺,這兩上加起來就有94%,還有3.5%來自嗅覺,1.5%來自觸覺。利用多媒體網絡課件教學,調動了每個學生的感覺器官,使學生通過手動、眼看,耳聽,獲得知識和信息,提高了學習效率。這就是說,在學習過程中,把感官都調動起來,認識的保持將大大優于傳統教學的效果。由此可見,多媒體教學課件不僅有利于知識的獲取,而且非常有利于知識的消化與保持。

再其次,多媒體教學課件還為學習者提供了一個相對獨立的學習空間,使學習者在學習時更具有自主性和選擇性,更能體現以人為本的宗旨。

此外,由于多媒體教學網絡強大的滲透性,并能自我檢查學習效果,信息量大在的特點,打破了時空局限,實現了資源共享。:

四、系統應用中存在的幾個問題

多媒體教學系統已廣泛應用于現代教學過程中,但實際應用中還存在許多不足。

首無,在多媒體通信中,信息媒體多種多樣,數據量巨大,高倍率的壓縮比往往是以損失原始數據信息為代價,因而多媒體本身的質量受到限制。

其次,多媒體通信的實時性要求,除了與網絡速率有關,還受通信協議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