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整治三年實施計劃范文

時間:2023-04-04 10: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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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整治三年實施計劃

篇1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以治理公路“臟、亂、差、堵”為突破口,以規范兩側建筑和凈化、亮化、美化兩側環境為主要手段,緊緊抓住城市(縣城)出入口和過村鎮路段綜合整治等關鍵環節,由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協調聯動,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對干線公路兩側環境進行綜合整治,將轄區內國省干線公路建成環境“暢、安、舒、美”、秩序井然的交通網絡,全面提升對外開放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的主要路段和標準

(一)整治路段

市轄區內國、省干線公路。包括國道線;省道高速連接線、高速連接線、高速連接線、高速連接線等共計條(段)。國道和省道線是今年迎“國檢”必檢路線,是這次綜合整治的重中之重。

(二)治理標準

1、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無違章建筑,無殘垣斷壁,無有礙觀瞻的構筑物以及廢棄的破舊建筑物。

2、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無亂堆物料、垃圾、雜物和搭建棚架現象。

3、公路用地以內無違章設置的限速標志、非公路標志、電桿、電線、龍門架等。

4、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無雜亂的非公路標志牌。經批準設置的商業廣告牌,要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設置。

5、公路兩側排水溝內無垃圾、雜物。無違章平填排水溝、開設平交道口現象,公路兩側的平交道口要統一規范。

6、公路兩側店鋪門前實行“門前三包”(“三包”即店鋪業主包門前地面硬化,包門前綠化成活,包門前衛生整潔)。

7、公路街道化蔓延現象得到有效控制。

8、公路用地內無集貿市場和攤點、加水洗車等占道經營現象,不得占道建設,堆放沙石、建筑材料。

9、公路兩側不得經營有礙觀瞻的廢品收購場所。

10、現有的集貿市場不符合要求的,沿線政府要列出計劃予以搬遷,新建集貿市場與公路的邊溝外緣距離不得少于米,村鎮、廠礦、學校、開發區以及其它車輛、人員集中的建筑設施:國道路界外不少于米;省道路界外不少于米。

三、相關部門責任劃分

總體要求是各縣(市、區)政府負總責,成立由政府牽頭、各有關部門和公路沿線鄉村參加的綜合整治工作指揮部,負責清除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違章建筑和有礙觀瞻的構筑物和廢棄的破舊建筑物,雜亂非公路標志牌、堆放的垃圾、雜物、攤點、作坊、臨時構筑物;清除私自平填排水溝開設的平交道口;拆除公路用地范圍內違章設置的電桿、電線和龍門架;對公路兩側集貿市場的遷移以及新建村鎮和開發區建設進行規劃,并對過街路段予以包裝。

(一)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對轄區國省干線公路建筑控制區內的違章建筑以及未經審批的非公路標志牌、私自平填的排水溝、私自開設的公路平交道口、違章設置的電桿、電線和龍門架等進行調查摸底,并向指揮部提交全面詳實的資料。負責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開設平交道口和非公路標志的審批工作。負責與路邊店鋪業主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并具體組織落實;負責保持路面常年清潔、無坑槽,路基穩定,排水溝暢通及街道化路段隔離花墻和其它公路附屬設施完好;負責對未經交通主管部門和公安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設置的限速標志進行拆除;負責協調公安等部門對擅自在路面設置的監控設施進行拆除,確需設置的責令設置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二)公安部門:負責查處在公路路面上打場、曬糧、亂堆亂放、違規停車、擺攤設點、卸載貨物和從事生產、經營等影響公路交通安全的行為;作為聯合執法小組成員落實在整治公路兩側環境中的執法行動;負責加強公路治安,嚴厲打擊車匪路霸、車托。

(三)商務部門:負責對公路兩側有關加油站商品專營審批把關工作,審批前要征求交通部門意見。

(四)工商部門:負責取締公路用地內加水洗車點、占道經營攤點,路邊店鋪牌匾確保做到整齊美觀,店鋪貨物不得擺置門外。今后,不得在公路兩側審批新增店鋪等分散獨立的經營點。

(五)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暫停對公路沿線非村鎮建設規劃外的零散建筑用地的審核。對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以外需在公路開設平交道口的建設用地審核時,項目建設單位要征得交通運輸部門同意。

(六)規劃部門:負責統一規劃公路兩側現有建筑的包裝,做到簡潔美觀。負責新建村、鎮和開發區的規劃,應當在公路一側進行,與公路的邊溝外緣間距不得少于米。各縣(市、區)政府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結合新民居建設,會同市交通運輸部門作出建設規劃,可集中建設沿公路一側的“綜合服務小區”。

(七)環保部門:嚴格控制向公路兩側邊溝排污,嚴禁廠礦企業超標排放污水。

(八)林業部門:負責國省干線公路兩側邊溝以外綠化林帶的規劃和建設。今后凡新改建公路,地方政府要把公路用地之外林帶建設同時列入規劃,與公路建設同步實施。

(九)城管部門:聯合公安、交通部門按照路權職責做好城鄉結合部國省干線公路兩側環境治理工作。清除公路控制區以內的垃圾、物料、加水洗車點、攤點、作坊、臨時構筑物和雜亂非公路標志牌等。防止亂建、亂占、亂堆、亂放等現象的反彈。

四、實施方法和步驟

國省干線環境整治工作自月日啟動,月底結束,分為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此階段自月日至月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建立組織,明確任務。市政府成立國省干線公路兩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揮部,市委常委、副市長趙義山任指揮長,成員包括交通運輸、公安、商務、工商、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環保、林業、城管等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及有整治任務的沿線政府主管縣(市、區)長。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工作指揮部辦公室。各縣(市、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落實好轄區公路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2、制定計劃,周密安排。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詳細的、可操作性強的實施計劃,于月日前報市綜合整治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聯系電話:,傳真:)。

3、廣泛宣傳,深入發動。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和載體進行廣泛宣傳,特別要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教育群眾充分認識整治干線公路兩側環境、實施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的重要意義,提高法制觀念,進而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到此項工作中來,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4、對公路兩側建設(包括沿路“綜合服務區”)和現有建筑包裝作出統一規劃。

5、調查摸清并認定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的違章建筑,私填平交道口、私設非公路標志,龍門架以及亂堆亂放亂倒等實情底數,并下達告知書和違章拆遷通知書。

6、與沿路兩側店鋪業主簽定“門前三包”責任書。

7、對集貿市場和新建的開發區、村鎮進行合理規劃。

(二)清理整治階段。此階段自月日至月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拆除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內的違章建筑;拆除有礙觀瞻的殘垣斷壁、構筑物及廢棄建筑物。

2、清除公路控制區以內的垃圾、物料、加水洗車點、攤點、作坊、臨時構筑物和雜亂非公路標志牌等。

3、拆除公路用地以內違章設置的標志、電桿、電線、路面監控設施和龍門架。

4、清除私自開設的平交道口。

5、對集貿市場進行遷移,新建的開發區、村鎮應符合相關規定。

6、對公路兩側過村路段沿街門店占道經營進行徹底清理,嚴格實行退道進店。

(三)建設美化階段。此階段自月日至月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修繕公路兩側殘垣斷壁建筑。

2、對公路兩側建筑統一規劃,實現亮化美化。

3、抓好公路兩側店鋪門前“門前三包”的落實。

4、對公路兩側沿線門店的廣告牌匾進行集中整治,確保做到整齊美觀、實現經濟效益與美化效果統一。

5、規范平交道口,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編號,建立平交道口數據庫。

6、對公路標志進行調整,需要設置的路面監控設施辦理審批手續。

(四)鞏固提高階段。此階段自月日至月底。主要工作是對前期整治成果進一步鞏固、完善和提高,進行“回頭看”,嚴格按照整治標準,缺什么補什么,確保整治到位。特別要防止亂建、亂占、亂堆、亂放等現象的反彈,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堅持不懈地維護整治成果,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真正營造出“暢、安、舒、美”秩序井然的公路交通環境。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干線公路兩側環境整治工作是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和形象建設的重要內容,直接影響到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市政府將此項工作列入對各縣(市、區)政府的年終考核內容。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也要將此項工作列入對各縣(市、區)相關部門的重要考核內容,認真研究,周密安排。各縣(市、區)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主管領導要具體抓,切實抓出成效。

(二)明確分工,壓實責任。該項工作由各縣(市、區)政府負總責。為了有效保證各項工作落實,縣(市、區)政府要與鄉鎮政府簽訂責任書,責任到人。各行業部門之間要密切配合,協調聯動,不得推諉扯皮,更不能互相挈肘。在實施過程中,哪個單位、哪個部門完不成任務或出了問題,要在全市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