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級對上級的情況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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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2、逐級行文。
即下級機關僅向具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行文,是上行文最常用的方式。除特殊情況外,下級機關一般僅向其直接上級機關行文,以保持正常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
3、多級行文。
即下級機關在必要時,向具有隸屬關系的上一級機關和更高一級的上級機關行文。這種行文方式只在個別特殊情況下,如遇有重大問題時才可使用。
4、越級行文。
篇2
[關鍵詞]審判監督;案件請示;發回重審;指導
[中圖分類號]D9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3)33-0170-02
1 當前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監督與指導情況分析
根據我國《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三大訴訟法的規定,法院行使審判權是獨立的,上下級法院之間的關系是審判上的監督關系、業務上的指導關系。當發現下級有不合法的行為,只能按照相應的程序進行糾正,而不是直接下指示。上級法院僅僅可以依職權就下級法院對某一具體案件的審判結果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至于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權和各級法院的指定管轄權,則是有關法律對上下級法院關系的特別規定。并沒有權威法律對此進行進一步的規制,也沒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保障監督關系的實行,因此法院之間的關系受到了多方因素的干涉。
目前上下級法院審判監督關系存在以下問題:
案件請示的濫用和依賴破壞了正常的訴訟程序,不利于培養下級法院獨立思考、獨立解決疑難案件的能力,從外部來講,也對審判監督和司法公信力造成了不良影響。動輒將疑難復雜案件拿到上級法院去請示報核,會限制下級法院業務素質水平的提高,也不符合法律對上下級審判機關的管轄權的分配。使兩審終審制度流為一種形式,變相地剝奪了上訴人的上訴權。從案件經過請示報核到上級法院作出答復,往往需要一兩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延長了案件的審限,也不利于及時保護當事人的訴權。如果錯案是經過向上級請示后造成的,那么就很難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因為下級法院的案件承辦人會以案件已經過“請示”為由而開脫責任,而上級法院的答復人也不會受到追究,他們往往會以自己不是案件的承辦人、下級法院匯報案件情況不清為由推卸責任。
發回重審制度是上級法院針對下級法院的個案進行監督和指導的重要途徑,而在發回重審實際操作中發現以下問題:首先是發回重審的標準模糊,范圍不清晰。根據訴訟法的規定上級法院發現案件審判中在證據上或者程序上存在問題時可以發回重審,證據方面的問題闡述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在不同案件、不同事實、不同法官思維方式和認證能力的影響下,對案件事實清與不清,證據足與不足的標準也不同,而現行訴訟法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程序方面只有《刑事訴訟法》對違反法定訴訟程序的情形作了較為具體的規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以“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這一模糊條件帶過,“可能”二字造成有些法官“自由裁量”,有損訴訟程序的嚴肅性。其次是二審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既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也可以在查清事實后改判。選擇性程序規定,使訴訟程序缺乏統一性和穩定性,即在司法實踐中當出現了發回重審的情由時,并不必然啟動發回重審程序。這樣在理論上既可能出現發回重審過度膨脹的狀況,因為二審法官可以盡可能地選擇發回重審程序;也有可能出現發回重審過度萎縮的狀況,因為二審法官可以盡可能地不選擇發回重審程序。這兩種情況都會使發回重審的價值得不到體現。再次由于發回重審的次數未受到限制,在理論上就明顯形成了一個無限循環、永無止境的訴訟怪圈,案件永遠在一審與二審程序之間反復運作,案件永遠無法結束,訴訟爭議永遠得不到解決。損害司法審判活動的嚴肅性,動搖了民眾對審判權威的信仰心理,進而影響司法公信力。
2 加強監督和完善指導的途徑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上下級人民法院審判業務關系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在于規范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的審判業務關系,明確監督指導的范圍與程序,保障各級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監督應該保持在法律允許的監督范圍內,而不是對所有的工作進行監督,不然就會破壞我國的司法體制;對下級法院的指導也務必控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我國不同地區法院的業務能力存在一定差異,當遇到重大疑難的案件,而以下級法院的業務水平難以解決的,上級法院應給予適當的指導,避免出現錯判或者誤判,保護當事人的利益。
2.1 堅持獨立審判
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監督和指導要在切實保障下級法院獨立審判權的基礎上進行,不能以工作的監督和指導變相對下級法院進行干涉。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具體問題或者某個具體的案件進行特別的監督和指導。對于具體問題、個別案件容易產生監督和指導的異化,上級法院不能對下級法院的在辦理案件中的調查、法律適用問題等主動進行干涉,必須保證下級法院的獨立審判權。
人民法院上下級之間是審級監督關系,各級法院以審級獨立的方式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對本院有權管轄的案件依法獨立公正地進行審判。上級法院依法不能干預下級法院的依法獨立審判權,不能采用行政式的工作方法對下級法院審判案件行使“指揮權”,不能對下級法院所審理的個案的審判結果直接下結論。下級法院也無須就個案審判結果向上級法院請示匯報。但最高法院對某一法律或法律適用問題所作的司法解釋,全國各級法院都應當執行;上級法院依法定程序對個案作出的審判結論,下級法院應當服從并執行,上級法院還要監督其服從和執行,這些都是依法定途徑進行審判監督的必然要求。
2.2 特殊案件提級管轄
《意見》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對于已經受理的下列第一審案件,必要時可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書面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審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新類型案件;具有普遍法律適用意義的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審判權的案件。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提出的移送審理請求,應當及時決定是否由自己審理,并下達同意移送決定書或者不同意移送決定書。上級人民法院認為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屬于本意見第三條所列類型,有必要由自己審理的,可以決定提級管轄。
移送管轄、提級管轄的方式,改變了長期存在的下級法院向上級法院請示案件的做法,這樣既堅持了審級獨立、各負其責的原則,又以報送和提審的制度解決了某些重大、疑難、復雜和具有典型性的案件需要上級法院把關并作出指導性裁判的問題;既充分保障了當事人的訴權,又提高了司法透明度,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制度變革。
2.3 對發回重審制度進行改革
《意見》規定:第一審人民法院已經查清事實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原則上不得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重審;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發回重審裁定時,應當在裁定書中詳細闡明發回重審的理由及法律依據;第二審人民法院因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件發回重審的,原則上只能發回重審一次。
發回重審是由訴訟法規定的一項訴訟程序,二審法院必須依照法律規定行使這項權力,若是以法律之外的理由,就是濫用權力,破壞正常的法律程序。當前比較可行的辦法是在認真總結司法實踐的基礎上,采取完全列舉的方式確定違反法定程序可以適用發回重審的具體情形,以避免發回重審的隨意性。建議取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這一發回重審的事實證據上的標準和理由。對違反法定程序的案件應一律發回重審。如果發現一審判決違反了法定程序,無論是否會影響公正審理、正確判決,都應當通過啟動發回重審程序確認其無效。應當在更大的范圍內擴大發回重審裁定貫徹審判公開原則的空間,在裁定中明確指出發回重審的法律依據和理由,并具體指出原判決錯誤之處,以加強對案件重審的指導,也有利于當事人服判。二審法院審查發現一審判決存在發回重審的事由時,給予一審法院一次重審機會,一審法院就應當注意到問題的存在而加以糾正,因此對重審次數進行限定。
2.4 完善業務指導
《意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審理案件、制定司法解釋或者規范性文件、指導性案例、召開審判業務會議、組織法官培訓等形式,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業務工作進行指導;高級人民法院通過審理案件、制定審判業務文件、參考性案例、召開審判業務會議、組織法官培訓等形式,對轄區內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業務工作進行指導;高級人民法院制定審判業務文件,應當經審判委員會討論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發現高級人民法院制定的審判業務文件與現行法律、司法解釋相抵觸的,應當責令其糾正;中級人民法院通過審理案件、總結審判經驗、組織法官培訓等形式,對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業務工作進行指導。
對具體問題和具體案件的監督和指導主要體現在業務水平和工作方法上的指導。上級法院可以針對某一類案件的辦案經驗和辦案技巧對下級法院進行實務或者理論上的指導,可以聽取下級法院審判工作經驗的匯報,交流研究某一法律的使用問題,討論疑難案件等。
要堅持通過考評對下級法院的監督和指導。上級法院通過考評方案對下級法院進行組織建設、審判工作、司法管理等方面進行監督和指導。上級法院通過各項的考評指標可以掌握下級法院的工作情況,對下級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上級法院可以通過考評監督的形式及時發現,這種監督效果是其他監督形式無法比擬的。通過監督,上級法院可以在具體工作問題上對下級法院提出指導意見,對下級法院的工作經驗可以予以推廣,但是這種意見沒有強制執行性,否則就會異化為領導關系。
參考文獻:
[1]胡曙光,楊以生.關于構建上下級法院審判業務協調機制的若干思考[J].法律適用,2007(3).
篇3
第二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和辦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有權對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檢舉、控告。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就本條前款所列行為進行的檢舉、控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四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機構(以下簡稱監督機構)具體承辦舉報受理和辦理工作。
負責受理、辦理舉報案件的工作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廉潔奉公、保守秘密。
第五條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應當接受社會監督。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攔、壓制或打擊報復舉報人。
第六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開設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電話,向社會公布監督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和受理舉報的范圍,并為舉報人提供其他便利條件。
第七條監督機構受理當面舉報,應當指定專人接待,做好筆錄,必要時可以錄音。筆錄應由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但舉報人可以不留姓名或拒絕錄音。
受理電話舉報,應當如實記錄,在征得舉報人同意后,可以錄音。
受理電報、傳真、信函和其他書面方式的舉報,應當指定專人拆閱、登記。對內容不詳的署名舉報,應當及時約請舉報人面談或通過其他方式索取補充材料。
第八條對涉及重大問題和緊急事項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并在職責范圍內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第九條對不屬于本辦法受理范圍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告知舉報人向有處理權的單位反映,或者將舉報材料及時移送有處理權的單位。
第十條凡符合本辦法受理范圍的舉報,監督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0日。
第十一條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交辦的舉報案件,應當及時辦理,并向交辦單位書面報告調查處理意見。
第十二條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舉報案件的處理確有錯誤的,應當責成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重新處理,必要時也可以直接處理。
第十三條舉報人要求答復本人所舉報案件辦理結果的,監督機構應當負責將辦理結果告知舉報人。
第十四條監督機構應當嚴格管理直接辦理的舉報材料和交辦處理的舉報材料,逐件登記舉報人和被舉報人、舉報案件的主要內容和辦理結果。
第十五條舉報材料和記錄應當按國家保密規定列入密件管理。辦結的舉報案件,應當立卷歸檔。
第十六條監督機構對舉報案件應當每季度進行一次匯總分析,并于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將匯總情況報告上級監督機構。上級監督機構要求專門報告的,下級監督機構應當及時按照要求報告有關情況。
第十七條監督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受理、辦理舉報案件時,應當遵守以下保密規定:
(一)不得私自摘抄、復制、扣押、銷毀舉報材料;
(二)嚴禁泄露舉報人的姓名、單位、住址等情況;
(三)不得向被調查單位和被調查人出示舉報材料;
(四)對匿名的舉報材料不得鑒定筆跡;
(五)宣傳報道和獎勵舉報有功人員,除征得舉報人的同意外,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和單位等內容。
篇4
培訓目的:使受訓人員了解公文的基本特點和一般格式,掌握常用快速的寫作方法及其變化提高日常公文的寫作能力。
培訓內容:
1、公文的概念
2、日常公文的分類
3、公文擬寫的步驟與方法
4、電子公文
5、公文范例
6、嘗試寫作
課程長度:6時
培訓方式:講解法+范文欣賞+模擬練習
教材內容:
引言
在科學技術突飛猛進,經濟競爭日趨激烈,人類社會快步走向信息時代的今天,公文在為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實施領導、處理公務、溝通信息、聯系事務、傳達企業決策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公文的寫作也正在從舊模式中解放出來,逐步走向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什么是公文?
所謂公文,它是公務文書的簡稱,它是國家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處理公務而按規定格式制作的書面材料。公文的種類主要包括:命令、議案、決定、公告、通告、通報、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
在各類企業中,所指的公文一般為商務公文,主要分為介紹報告、請示、會議紀要、工作計劃要點、公司及產品介紹、信函、講話稿、可行性報告、工作總結、市場調查報告、說明等。
公文擬寫的步驟與方法
公文擬寫的步驟與方法大體同一般文章的寫作方式相似,但是由于公文在性質、作用上及其寫作要求上的不同,擬寫時也有一些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公文的擬寫通常按以下步驟進行:
一、 明確發文主旨
任何一份公文都是根據工作中的實際需要來擬寫的。因此,在動筆之前,首先要弄清楚 發文的主旨,即發文的主題與目的,包括以下幾項內容:1
1、文件的中心內容是什么?比如相關工作的改善,主要提出目前情況怎樣?存在哪些問題,解決方式、需協助事項;再如請求事項,擬請上級機關答復或解決問題等。
2、根據文件內容,準備采用什么文種?比如,匯報工作情況,是寫專題報告還是寫情況簡報;針對下級來文所反映的問題,是寫一個指示或復函,還是一個帶規定 性質的通知等。
3、明確文件發送范圍和閱讀對象。比如,向上級匯報工作,還是向有關單位推廣、介紹經驗;是給領導、有關部門人員閱讀,還是向全體人員進行傳達。
4、明確發文的具體要求。例如,是要求對方了解,還是要求對方答復,是供收文機關貫徹執行,還是參照執行、研究參考、征求意見等。
總之,發文必須明確采取什么方式,主要闡述哪些問題,具體要達到什么目的,只有對這些問題做到心中有數,才能夠落筆起草。
二、收集有關資料,進行調查研究
發文的目的和主題明確之后,就可以圍繞這個主題搜集材料和進行一定的調查研究當然,這也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并不是擬寫每一份公文都要進行這一步工作。例如,擬寫一份簡短的通知、公告,一般來說不需要專門做搜集材料和調查研究工作,在明確發文主旨之后,稍加考慮就可以提筆寫作了。但對于問題較為復雜,還要進行具體的分析和歸納;如擬訂篇幅較長的文件,擬訂工作計劃、進行工作總結、起草規章、條例、擬寫工作指示等,往往都需要搜集有關材料和進行進一步調查研究工作。
怎樣為擬寫公文搜集材料和進行調查研究呢?一是收集和閱讀有關的文字材料;二是到實際當中搜集活材料。例如,要草擬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首先需要查閱去年的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以及參考有關先進企業的同類工作計劃等,還要研究本部門今年所面臨的形勢,今年的中心任務上級要求等。
總之,收集材料及調查研究,是一個醞釀的過程,是為了掌握全面的、大量的素材了解問題的各個方面,然后經過分析思考產生一個認識的飛躍。
三、擬出提綱,安排結構
在收集材料的基礎上,草擬出一個寫作提綱。提綱是所要擬寫的文件的內容要點,把它的主要框架勾畫出來,以便正式動筆之前,對全篇做到通盤安排、胸有成竹,使寫作進展順利,盡量避免半途返工。
提綱的詳略,可以根據文件的具體情況和個人的習慣、寫作的熟練程度而定。篇幅不長的文件,可以大致安排一下文件的結構,先寫什么問題,依次再寫什么問題,主要分幾層意思等。篇幅較長、比較重要的文件,往往需要擬出比較詳細的提綱,包括文件共分幾個部分,每一個部分又分作幾個問題,各個大小問題的 2
題目和要點及使用什么具體材料說明等。提綱的文字不需要很多,也不需要在文字上推敲。當然,需要集體討論或送給領導審閱的提綱除外。
擬寫提綱是一個很重要的構思過程,文件的基本觀點,可以召集相關人員進行集體討論研究和修改,使提綱日益完善。由兩人以上分工合寫的文件,更需要共同研究寫作提綱,以免發生前后重復、脫節或相互矛盾的現象。
四、落筆起草、擬寫正文
結構安排好后,要按照要求所列順序,開宗明義、緊扣主題、擬寫正文。寫作中注意兩點:
1、 要觀點鮮明,用材得當。也就是說要用觀點來統帥材料,使材料來為觀點服務。運用材料要能說明問題,做到材料與觀點統一。
在寫作當中,要注意明確觀點,用語不能含糊不清,模棱兩可、詞不達意,似是而非。如果觀點不明,令人不知所云。有些文件,只講觀點沒有實際材料,就會使人感到抽象空洞、缺乏依據,不易信服。而只 羅列材料沒有鮮明的觀點,則會使人弄不清要說明什么問題,不了解發文的意圖 ,特別是情況匯報、工作匯報介紹。
2、 要語句簡練,交代清楚。擬寫文件既要盡量節省用字、縮短篇幅、簡潔通順,又要注意交代的問題清楚明了。
五、反復檢查,認真修改
初稿寫出后,要認真進行修改。寫文章,需要下功夫。自古以來,好文章都要經過反復修改的,寫文件也同樣,尤其是重要的文件,往往要經過幾稿才能通過。
1、 關于主題的修改。看主題是否明確,主題論述是否集中,主題挖掘是否深刻。
2、 關于觀點的修改。修改公文要考慮到觀點是否正確,表達有無問題。
3、 關于材料的修改。材料是文件的基礎,有了正確的觀點,還要通過適當的材料表現出來。
4、 關于結構的修改。修改文件的結構,包括文件總體結構的修正,使全文更加嚴謹。
5、 關于語言的精練。主要是修改不通順的語句,不規范的字及標點符號。修改工作要做到認真仔細,必須有足夠的耐心和精益求精的精神。幾種常用的商務公文:
請示
請示是下級向上級請求決斷、指示或批準事項所使用的呈批性公文。3
請示的特點
一、針對性。只有本單位權限范圍內無法決定的重大事項,如重要決定、重要決策、人事安排等問題,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或克服不了的困難,才可用"請示"行文。請示上級給予指示、決斷或答復、批準。因而"請示"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二、呈批性。請示是有針對性的上行文,上級領導對于呈報的請示事項,無論同意與否,都必須給予明確的"批復"回文。
三、單一性。請示應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受文領導,即使需要同時呈送其他領導,也只能用抄送形式。
四、時效性。請示是針對本單位當前工作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求得上級單位指示、批準的公文,如能及時發出,就會使問題得以及時解決。
請示的分類
根據內容、性質的不同,請示分為以下三種:
一、 請求指示性請示。
二、 請求批準性請示。
三、 請求批轉性請示。
請示的結構、內容和寫法
請示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內容和寫法如下:
一、 首部。主要包括標題和主送機關兩個項目內容。
1、 標題。請示的標題一般有兩種書寫方式:一種是有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組關于********的請示》;另一種是由事和文種構成,如《關于*******的請示》。
2、 受文領導。每份請示只能寫一個受文領導,不能多頭請示。
二、 正文,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結語構成。
1、 開頭。主要交代請示的理由。
2、 主題。主要說明請示事項,它是向上級機關提出的具體請求,這部分內容要單一,只宜請求一件事。
3、 結語。另起一段,其習慣用語有"當否,請批示"、"妥否、請批復"、"以上請示,請予審批"、"以上請示,呈請核準"或"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部門予以執行"。
三、 尾部,其主要結構為落款與成文時間兩部分。
請示應注意的問題
一、 一文一事的原則。
二、 材料真實,不要為得到領導批準而虛構情況。
三、 理由充分,請示事項明確。
四、 語氣平實、懇切,以引起上級的重視。
報告
報告是下級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建議、答復詢問的陳述性上行公文。
“報告”是陳述性文體。寫作時要以真實材料為主要內容,以概括敘述為主要的表達方式."報告"是行政公文中的上行文種,撰寫“報告”的目的就是為了讓上級掌握本單位的情況,了解本單位的工作狀況及要求,使上級領導能及時給予支持,為上級機關處理問題,布置工作或作出某一決策提供依據。“下情上達”是制發報告的目的。所以報告的內容要求以擺事實為主,要客觀的反映具體情況,不要過多的采用議論和說明,表達方式以概括為主,語氣要委婉、謙和、不宜用指令性語言。
報告的特點:
一、報告的目的為了向上級匯報工作、情況、建議、答復等,它不直
接請求上級機關正面回答報告中的問題,所以不帶請示事項,這是它與請示的重要區別之一。
二、報告中一般不提建議或意見。如果確實需要在某一領域或某些部門貫徹報告中提出的建議或意見,可建議上級機關批轉到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報告一經批準,便作為批轉文件的附件下發,其權威性依賴或附屬于批轉機關。
三、報告在內容上不像"請示"那樣有"一文一事"的要求,它可在一件公文中綜合報告幾件事情,層次結構比較復雜。
四、報告廣泛使用于下級向上級反饋信息,是溝通上下級機關縱向聯系的一種重要形式。向上級及時匯報工作、反映問題、提出建議,也是下級機關必須履行的一項工作制度。
報告的種類
報告從種類與內容上分主要有:匯報性報告、答復性報告、呈報性報告、例行工作報告。
寫法
報告的結構一般由標題、受文領導、正文、落款、成文時間組成,下面介紹幾種報告的寫法
一、 匯報性報告
匯報性報告主要是下級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的報告,一般分為兩類:5
1、 綜合報告。這種報告是本單位工作到一定的階段,就工作的全面情況向上級寫的匯報性報告。其內容大體包括工作進展情況,成績或問題,經驗或教訓以及對今后工作的意見或建議。這種報告的特點全面、概括、精練。
2、 專題報告。這種報告是針對某項工作中的某個問題,向上級所寫的匯報性報告。
二、 答復性報告
這種報告是針對上級或管理層所提出的問題或某些要求而寫出的報告。這種報告要求問 什么答什么,不涉及詢問以外的問題或情況。
三、 呈報性報告
呈報性報告主要用于下級向上級報送文件、物件隨文呈報的一種報告。一般是一兩句話說明報送文件或物件的根據或目的以及與文件、物件相關的事宜。
四、 例行工作報告
例行工作報告是下級向上級,因工作需要定期向上級所寫的報告。如,財務報告、費用 支出報告等。
公告
公告是用于對企業內、外宣布重要事項的公文。
公告的寫法
公告是一種嚴肅、莊重的公文,它內容較為單一,篇幅較短,表達直截了當,語言簡潔明快。
一、 標題。
公告標題有三種:一種是完全標題,包括發文機關、事由、文種;二是發文機關和文種 以上兩項,多用于政府機關;有的只有文種,如《公告》,標題之下,有時可依公告單獨編號。
二、 正文
正文一般由主旨與說明構成。
主旨單獨成段,用簡短的一句話概括出此公告的主題內容。
說明寫出公告依據、公告事項。結尾一般用"特此公告"作為結語。
三、 落款及日期
公告日期有的標注在標題下方,也可以注在公告結尾處。重要的公告落款處除注明發文單位外,還應標明發文地點。
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是一種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及議定事項的紀實性公文。它用于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召開的工作會議、座談會、研討會等重要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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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要通過記載會議的基本情況、會議成果、會議議定事項,綜合概括反映會議精神,以便使與會者統一認識,會后全面如實的進行傳達組織開展工作的依據。同時"會議紀要"是可以多向行文,具有上報、下達以及同級單位進行交流的作用。
會議紀要的寫法
會議紀要一般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其各部分的寫作要求如下:
一、 首部。這部分的主要項目是標題。有的會議紀要的首部還有成文時間等項目內容。會議紀要的標題通常是由會議名稱和文種構成的。如《*****公司******會議紀要》。
二、 正文。會議紀要正文結構由前言、主體兩部分組成。
1、 前言。首先概括交代會議的名稱、時間、地點、主持人、主要議程、參加人員、會議形式以及會議主要的成果。
2、 主體。它是會議機要的核心內容,主要記載會議情況和會議結果,寫作時要注意緊緊圍繞中心議題,把會議的基本精神,特別是會議形成的決定、決議準確的表達清楚。對于會議上有爭議的問題和不同意見,必須如實予以反映。
三、 尾部。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項內容。
電子公文
隨著網絡化的發展,公文通過E-mail的方式批閱使傳統的辦公模式正在發生著革命性的變化,但現在國內缺少實現網上公文批閱的軟件,文件容易被拷貝、篡改,企業的辦公方式還無法真正實現無紙化。
電子公文的寫法
電子公文主要由主題、事項或附件落款組成。
一、 收件單位/人
二、 抄送單位/人
三、 主題。相當與公文的標題,如《關于***請示》、《關于****報告》。
四、 事項。公文的主要內容,包括發文目的,事項等(與日常公文協作方法一致),若提供相關文件或報告等,可以附件方式發送(注明)。
五、 落款。署名及成文時間
篇5
在山西長治鋼鐵集團,一名年輕有為的上司,當他發現一名工作認真的下屬經常和自己“較真兒”時,心胸狹窄的他開始產生打擊報復心理,竟然將一種劇毒藥品悄悄投放在下屬的鞋里。他本想給下屬制造點痛苦,可誰想差點導致下屬截肢,而他自己不僅斷送了美好的職業生涯,等待他的還將是牢獄之災!
突患怪病
今年33歲的趙振睿大學畢業后,被分配到長治鋼鐵集團。由于業務能力突出,今年4月17日,趙振睿被提拔為集團下屬的瑞昌水泥公司化驗室主任,負責原料檢驗工作。
5月21日上午10點,趙振睿剛剛參加完公司調度會回到辦公室,習慣性地到更衣處換上了工作時常穿的運動鞋。10分鐘后,他突感雙腳劇烈疼痛,隨即整個腳掌也疼痛難忍,無法走路……
豆大的汗珠順著趙振睿的臉往下滴,他似乎感覺腳底有千根鋒利的尖針在不停地刺扎。同事見狀,立即將其鞋襪脫去,并火速將他送到了長治鋼鐵集團職工醫院。到了醫院,趙振睿不僅感覺腳底的疼痛感在加劇,而且左腳腳趾也局部出現紅斑,接診醫生起初判斷是腳氣,“可腳氣不應該這么疼呀”?醫生隨即又否定了這個判斷。
為查清病癥,接診的醫生又給他做了心電圖、B超等一系列檢查,可檢查的結果表明,身體各部位功能都很正常。這就奇怪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此時,距趙振睿腳上出現不適已經兩個小時過去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的左腳腳趾部位由原來的局部紅斑轉為有紅暈的白色水腫,繼而變為淡青灰色壞死,而后又變成了黑色,罕見的癥狀令醫生們束手無策。
眼看著趙振睿的左腳漸漸開始腫大,束手無策的醫生只好建議他去長治一些大醫院就診。隨后,趙振睿被同事立即送往長治醫院進行救治。根據趙振睿的癥狀,醫生初步診斷為脈管炎,并給他輸上了消炎藥。當天晚上,趙振睿的左腳腳趾部位變為淡青灰色,接著幾個腳指甲逐漸變黑,疼痛加劇。由于病情怪異,次日一大早,醫院召集醫生,針對趙振睿的病情進行專門會診,可在反復討論后,誰也說不清趙振睿的腳到底是怎么了。“你的腳是不是接觸過什么有害物啊?我們這里技術有限,你還是去北京查查吧。”主治醫生說。
醫生的話提醒了趙振睿,他突然想起自己的癥狀是否和昨天換穿的鞋子有關?!想到這里,趙振睿立即給同事打電話,讓他們幫忙檢查自己的運動鞋是否有什么問題。很快,同事就告訴他,他昨天穿的那雙鞋散發出一股刺鼻的酸味,并且部分地方已開膠。“怎么會開膠呢?前兩天還好好的呀!難道有人在我的鞋上做了手腳?”經常與化學品打交道的趙振睿覺得有些異常。
想到此,因為擔心證據被毀,趙振睿立即讓同事將那雙鞋收了起來。同時,他立即在病床上撥通了警方的報警電話。
當辦案民警在現場勘察了趙振睿所穿的那雙鞋時,很快就定論這是一雙有劇毒化學藥品的毒鞋。那么,會有誰往趙振睿的鞋里投毒呢?
此時,躺在病床上的趙振睿更加百思不得其解了:第一,自己在單位工作謹慎,沒得罪過人;第二,平常自己的鞋子都放在柜子里,除了自己有鑰匙外,沒有人能打開啊,而且,柜子的密碼除了技術質量部部長王欣然持有外,沒有第二個人知道。可王欣然是自己的頂頭上司,他怎么會做出這種事呢?可除了他外,的確沒人能打開自己的柜子啊!趙振睿雖然不相信王欣然會做出這種缺德、心胸狹窄之事,但為了查清投毒者,也為了更快地爭取治療契機,趙振睿還是立即將這一重要線索提供給了警方。
頂頭上司是嫌疑
根據趙振睿提供的這一重要線索,警方立即展開了調查。更讓警方懷疑的是,按照規定,每個星期二上午,長治鋼鐵集團技術質量部都要開例會,可22日上午,開會的時間到了,主持會議的技術質量部部長王欣然不知什么原因,遲遲沒有來上班,警方撥打其手機,居然是關機狀態。
警方經過綜合分析,明確鎖定趙振睿的頂頭上司王欣然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在集團領導的配合下,分頭行動,布網捉拿王欣然。上午10點多,單位的老總才打通了王欣然的電話,王欣然在電話里聲稱,自己正準備去醫院看望趙振睿,老總以單位有要事為由讓王欣然立即趕回。
20分鐘后,當王欣然剛走進辦公室,看見民警時,臉上頓時出現一陣慌亂表情,但他很快就鎮定下來。面對民警的提問,他當即否認了趙振睿腳患怪病與自己有關。當民警出示了那雙毒鞋,并說出單位除了他沒人能打開柜子時,涔涔冷汗順著他的臉頰往下流,他低下了頭,并承認是自己在趙振睿的鞋子里放了劇毒化學藥品。
王欣然是趙振睿的頂頭上司,年輕有為、前途無量又是知識分子的他為何要往下屬的鞋里投毒呢?他們之間到底有什么樣的深仇大恨?
今年33歲的王欣然從大學化學系畢業后,被分配到長鋼中學擔任化學老師。2003年9月,長鋼瑞昌水泥公司建成投產后,王欣然被調入該公司任化驗室主任。2005年,長鋼瑞昌水泥公司調整領導班子,原技術質量部部長離職,他被公司任命接替該職,并身兼化驗室主任。三十剛出頭便身兼兩個重要職務的他,可謂年輕有為,讓同事們羨慕不已。2007年4月,為了減輕王欣然肩膀上的重擔,也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領導在商量后決定讓趙振睿擔任化驗室主任,但在業務上屬技術質量部部長王欣然分管。
趙振睿主要負責公司的原材料質量關。原材料是否達標,對于一個年產量達百萬噸的大企業來說,至關重要,而且很多原材料的購買都得經過化驗室同意。趙振睿的出現,無疑讓心胸狹窄的王欣然心里頗為不悅,但又萬般無奈。
趙振睿在工作上認真負責,一次業務討論會,趙振睿的精彩發言讓同事舉手贊成,這讓坐在一旁的王欣然內心頗為不悅。由于化驗室和技術質量部都在一個大辦公室辦公,一次,王欣然外出回來,發現趙振睿和大家有說有笑,可當他進辦公室后,大家突然變得沉默了。難道趙振睿在背著我搞小團體?王欣然心里開始敲起了小鼓。
趙振睿也是大學畢業,而且業務能力突出,他是否在發展勢力,要借機取代我啊?想到此,王欣然開始十分痛恨這個下屬,他覺得這個下屬不但有點棘手,而且還不聽話。
最終導致決裂的是一份有關石膏的化驗報告。按照工作流程,技術質量部要對化驗室的報告材料進行復檢。
2007年5月20日,趙振睿發現王欣然擅自改動化驗報告,將自己填寫的“不合格”改成了“合格”。趙振睿認為,王欣然隨意更改化驗報告不僅是對自己勞動的不尊重,更是對工作的不負責,于是他向公司老總匯報了此事。
老總在得知后,將王欣然叫到辦公室,對其嚴厲批評。王欣然一聽趙振睿竟然越級匯報,還讓自己挨了領導的批評,說不定還會影響到自己的前途,他將所有這一切都歸結為趙振睿在搗亂。
火冒三丈的王欣然一回到辦公室,立即指責趙振睿的越級匯報,趙振睿反駁道:“我已多次提醒你了,可你卻從不改變,這只能怪你咎由自取……”很快,兩人就發生了激烈的口角爭執,接著就廝打在一起,同事見狀,趕緊將兩人拉開。
趙振睿覺得自己做得并沒錯,卻招致王欣然的毆打,隨即,他又將此事匯報給了老總。王欣然再次被老總叫到辦公室。“堂堂部長打人,成什么樣子……”這次,老總沒再客氣,劈頭蓋臉一頓狠批,直說得王欣然臉上紅一陣白一陣,末了,老總要求他就打人事件作出書面檢查。
此時,王欣然內心是恨透了趙振睿,他認為趙振睿三番五次在領導面前說自己壞話,根本沒把自己這個領導放在眼里,也許,他早就在制造機會,目的就是要取代我,我得給他點苦頭嘗嘗。他內心開始盤算著如何教訓趙振睿一頓。思前想后,深諳化學品的他突然想到了一個穩妥的致人痛苦的方法,王欣然立刻騎上摩托車,直奔3公里外的一個小診所,花1.5元買了個一次性注射器,隨后他又匆匆回到了公司。
時值中午,員工們都去吃午飯了,除了機器聲,公司里靜悄悄的。王欣然打開公司存放劇毒物品的保險柜,在一個名為氫氟酸的化學試劑瓶中抽了一注射器液體。他走到更衣處,把注射器里的液體順著鞋幫注入了趙振睿的運動鞋內。也許是因為緊張而用力過猛,注射完左鞋后,注射器里的液體已所剩不多,他把剩余液體推進了右鞋。
職場上下級間該如何相處
2007年5月22日上午,當王欣然聽說趙振睿住院后,做賊心虛的他沒去上班,而是打算到趙振睿所住的醫院探聽情況,結果被老總電話叫回了單位……
謎底已經揭開,警方立即電話通知醫院對癥下藥。當趙振睿得知自己的頂頭上司是作案兇手時,他怎么也不能相信:“我和他私下沒有矛盾啊,只是在工作上我堅持了自己的觀點,即便這樣,他也不能置我于死地啊!”
而當醫生得知趙振睿中毒的元兇是氫氟酸時,臉上頓時驚出了冷汗。原來,氫氟酸是一種劇毒化學藥品,皮膚與氫氟酸接觸后,容易造成表皮、真皮、皮下組織乃至肌層液化壞死,而人體攝入1.5g氫氟酸可致立即死亡。皮膚接觸氫氟酸后應立即用大量流水做長時間徹底沖洗,這是最有效的措施、治療的關鍵。
可趙振睿的腳在中毒后已過去24小時了,此時他的腳上由起初的紅斑,變為淡青灰色壞死,他的左腳大拇指部位皮下組織已出現壞死。醫生擔心壞死會向上延伸,建議他截去這個腳指頭。截肢后就是殘疾人了,趙振睿說啥也不愿意。為了保留腳趾,醫生只好將他的病情及腳部照片,用特快專遞發送給了北京的專家。專家在會診后,認為不必截肢,可按燒傷進行治療,并給趙振睿制訂了治療方案。目前,他腳部的傷勢正在逐步好轉。氫氟酸究竟給他造成了多大傷害?還需等待警方的傷殘鑒定。
一針氫氟酸雖發泄了憤怒,卻斷送了自己無量的前程,也給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污點。當天,王欣然以“涉嫌故意傷害”被刑拘。作為趙振睿的頂頭上司,又在一個辦公室工作,王欣然的行為讓同事們大跌眼鏡,頗為不解。
“注射到其他地方怕造成生命危險,投在鞋里面不易察覺,我的初衷只想給他增加點痛苦就行了,我不該擅自修改趙振睿的化驗報告,更不該去投毒報復,我雖然是學化學的,但不知道后果會這么嚴重,都怪我心胸狹窄,我在遇事時不夠冷靜,缺乏與趙振睿進行有效的溝通,如果我能與趙振睿多點溝通,大度一點,也不會出現今天的后果。”面對警方的訊問,王欣然語無倫次地解釋道。
對此,趙振睿認為:“我雖然工作認真負責,但在遇到問題時,沒能和王欣然心平氣和地商量,而是越級匯報,這樣一來,王欣然認為我不聽話,想表現自己,這也是導致王欣然投毒的直接原因,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將多學習職場人際相處之道。”
王欣然和趙振睿都是大學本科生,都是業務精英,都年輕有為,但他們在處理職場關系時,都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錯誤,在這場魚死網破的職場PK中,沒有贏家――一個心胸狹窄盲目報復,不僅斷送了美好的前程,還將受牢獄之災,也給自己的人生留下了無法沖刷的污點;一個雖心胸坦蕩,卻自負,差點造成腳趾截肢。顯然,在現代職場中,業務好不一定就能獲得成功,獲得升遷,獲得同事的認可,只有懂得為人處世的哲學,善于溝通,掌握化解矛盾的方法,善于避免和解決與上司、同事、下屬之間的矛盾,才能游刃職場。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但此案所引發的話題,卻值得職場中人深思……
在職場中,上下級間如何融洽相處?當上下級間出現了矛盾該如何正確處理?
首先,上下級間應保持良好的溝通,當下級與上級產生矛盾后,最好能找上級進行溝通,如果是上級的失誤,也不要抓住上級的缺點不放,而應當及時指出,使失誤盡快得到糾正。否則,不僅不起任何積極作用,而且還會增加摩擦和沖突。對上級的失誤,還應該提倡“補臺”精神,幫助上級彌補缺陷,不能站在旁邊看笑話,甚至諷刺。這種消極的交往態度會使上下級關系緊張和冷漠。對上級工作如果有什么好的建議,要及時提出來,提建議時要防止使用脅迫性的口氣和方式,脅迫上級接受往往會適得其反。作為上級,也總希望與下級處好關系,使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作為領導,不妨從以下幾點要求自己:
一、不要迷醉于你的權力。只對權力津津樂道,動不動以權威壓人,不體察下級,也不尊重事實,就會使下級在服從中滋長不滿情緒,往往適得其反。
二、對下級要用其長。一個上級試圖尋找一個盡善盡美的下級,他必然會毫無所得,自己筑起一堵墻,在情感上和下級隔絕起來。一個聰明的上級,在于使下級避免短處發展長處,無怨言而有積極性。
篇6
3 與上級或者下級溝通
在修理廠中,員工與上司的關系方面存在困擾的現象非常普遍,除了影響團隊協調與合作外,嚴重的情況下會造成負面的沖突,甚至激烈的矛盾,影響團隊的穩定。調查顯示,員工離職的原因中關鍵因素之一就是與上司的關系處理不好。其實員工與上司的關系處理不好,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員工與上司遇到問題沒有溝通好,很多人不懂溝通技巧。這里的主要責任不在于員工,而應該在于管理者。作為管理者應該時刻提醒自己:只有自己良好的溝通,才有可能保持自己團隊的穩定。
(1)溝通的原則
與下級溝通時,應做到:下達任務而不絕對命令、主動而不完全不信任。
(2)溝通的技巧
①企業信息要隨時通過有效渠道向下
在你準備做一件事時,應提前向團隊作好任務陳述。做事過程中不斷地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將有利的信息向下傳遞,把不利的信息也向下傳遞,但是要有自己的見解和解決問題的辦法。
當你的工作已經取得了初步成績時,把自己前一階段的工作和下一步的打算作總結。
②如何進行口頭匯報
內容比較簡單時或上級急著要知道情況時,一般也采用口頭報告的方式。口頭報告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下級在匯報前對領導有可能提出的問題要做好準備,這頗似研究生的論文答辯。
應抓住中心問題,以簡單明了、有條有理的語言,讓領導了解到問題的實質,而不必事無巨細。
盡量避免“大概”、“也許”、“可能”、“估計”這一類詞,要正確、準確、斬釘截鐵,不能猶猶豫豫、含含糊糊。
匯報的問題要有順序,輕重緩急有所側重。一般原則是先講最重要的事情,然后再講次要的,先談結論,然后補充論據。口頭報告不僅是讓上級了解你完成工作的情況,更為你提供了直接讓上級了解你的機會,匯報者應該高度重視。
③怎樣做好發言
作為管理者,不論是正式會議還是非正式會議都會有大量的發言,這也是群體溝通非常有效的一種方法。在發言中。有四個有效的道具:
手勢。不要刻意去安排手的動作。手勢的幅度根據聽眾的人數而定,人數多、幅度應大些:人數少,幅度要小。
表情。如果面帶微笑,表情愉快、輕松,聽眾會有相關反應。發言人要利用他的活力去激發聽眾的熱情。
目光接觸。發言者要專心注意聽眾,交換目光。要找出他們所不確定的事物,然后給他們答復,可達到相互理解的效果。目光接觸是贏得聽眾興趣的一種方法。發言者通過與聽眾間的目光接觸,可使他的魅力外向化。在進行目光接觸時應注意:第一、目光接觸持續時間應在1秒鐘左右;第二、不要過長,這樣只會引起聽眾的反感。
聲音。說話的聲音有四種主要指標。語速:說話的速度。快的一段后面應當是慢的一段,有快有慢。高低度:應在高低之間適度調整,重要的事情、情緒高昂時要聲音高一些,情緒低落時聲音要低一些。強度:聲音的強度,遇到特別重要的一段應降低強度,它比提高強度有更意想不到的效果。停頓:利用停頓給聽眾時間去收集及消化你所說的話。四秒鐘的停頓,其效果最佳。
④怎樣說出不同的意見
與持不同觀點的人溝通,往往容易陷入“是堅持真理,還是照顧別人面子”的怪圈。其實上司需要下屬經常向他提出好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使工作有更好的思路。不能總是順著領導說話,有好的工作思路和想法。要經常向上司建議。向上司提意見和建議,要注意方式方法。
要注意提議意見的方式。對于那些強力相諫的人,上司頭疼的不是他提的意見,而是意見的提出方式。
“主任,您剛才說的方法根本行不通,我覺得那輛車就不是點火系統的原因,應該這樣處理……”或者“主任,您的辦法我不敢茍同,我以為……”這些方式首先否定了上級的意見,后面的觀點讓上司覺得臉上掛不住。
先認同,再提意見。如果能抓住上司意見中的某一處被你所認同的地方,加以大力肯定,而后提出不同的意見則容易被接納。
例如:“主任說得對,這個車的點火系統確實是存在問題。我們應該先把點火問題排除之后再說,這是解決問題的前提之一,我認為除此之外我們還應當對這個車的混合比進行檢測。”后面提了觀點,而后重點在于論證過程,說理、舉例、指出不這樣的后果,讓上司意識到你的觀點從實踐上更加可行。
說明你的出發點。結束發言之時,別忘了強調你提出相反意見的出發點是為了公司的利益。堅持自我,但不堅持高姿態的發言方式,上司會明白你的苦心的。
⑤如何拒絕上級
每次下級對上級提出的議案都惟命是從,這樣的下級絕不會得到上級的贊賞。但是為了避免和上級發生正面矛盾和沖突,對上級說“不”的時候要講究技巧。
要等上司把話說完。要說服別人,總需要聽清楚對方所說的話,這樣才能找出說服對方的理由。
以問話的方式表示拒絕。如“從以后的發展或長遠的觀點來看,結果會如何呢?”退一步講,用請教的方式表達拒絕可保住上司的臉面,上司或許就會漸漸向你的設想靠攏。
提出替代方案。對上司的計劃提出替代方案,這說明你不是拒絕上司本人,并對上司的工作熱忱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表示敬佩。因此,你提出這個替代方案只是為了使上司能把工作搞得更好。
⑥怎樣贊美領導
對任何人都適應的“贊美三部曲”。第一、贊美與他有關的事實;第二、與他的學識、人品相結合;第三、跟著您工作一定能學到很多東西。例如,知道李經理是從海爾調過來的管理者,可以這樣贊美:“李經理,您在海爾的經驗肯定有很多是我們修理行業以前沒有的,跟您工作我一定能學到很多東西。”跟任何人接觸都可套用此“贊美三部曲”公式。
要選擇上級最喜歡或最欣賞的事和人加以贊美。切忌對無中生有的事加以贊美,不然會引起上司的反感。
贊美必須是發自內心的,虛情假意的恭維不僅收不到好效果,甚至會招惹麻煩。
要善于把握時機,該贊美時應及時贊美。
不要在贊美上級的同時贊美他人,除非是上級喜歡的人,即使你贊美他人也是給上級做鋪墊,而且要適時適度。
贊美最好由第三者尤其是上級最信賴的人轉達效果更佳,也顯示了你對上級的尊敬。與此相反,背后的贊美卻可以更深切地贏得對方的尊敬和信任。當然,背后的贊美應該和當面的表現一致。
⑦如何面對上級的批評
態度要誠懇。汽車維修管理者很多是從技術方面發展起來的具有一線實際經驗的管理者,因此很多存在著自負的不好性格。當受到上級或同級的批評時,要表現出誠懇的態度,從批評中確實接受了什么,學到了什么。最讓上級惱火的就是他的批評被你當成了“耳邊風”。這也是很多一線管理者不能夠做到更高級別的原因之一。
要坦誠地面對指責。錯誤的批評也有可接受的東西,一定要虛心接受,中國有句俗話,叫做“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受到批評時,最忌當面頂撞。如果你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你下不了臺,反過來也會使領導下不了臺。你能坦然大度地接
受其批評,他會在潛意識中產生歉疚之情或感激之情。
確有誤解怎么辦?可找一兩次機會表白。下,點到為止。即使領導沒有為你“昭雪”,也完全用不著糾纏不休。如果你“寸理不讓”,試想一個把領導搞得筋疲力盡的人,又談何晉升呢?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個非常好的工具,而且這個工具還不需要額外支付成本。但是這個好的工具是一個雙刃劍――“成也蕭何敗蕭何”,這就是我們的這張嘴。良好的溝通是打開勝利之門的鑰匙,但是如果鑰匙用錯了,無疑將會阻礙甚至截斷管理者走向勝利之路。
(二)汽車維修管理者的五項修煉之二――創新能力
三軍之眾,可使必受敵而不敗者,奇正是也,幾戰者,以正和,以奇勝。
――《孫子兵法――勢篇》
中國的汽車維修走過了50年,在這50年中,隨著汽車走入家庭的速度加快,汽車維修服務競爭的速度也在加快,甚至出現了不盈利的可能。那么作為一個企業管理者,如何才能夠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呢?很多企業都打出了“創新”的招牌,但是實際情況卻是:很少有實際意義的創新,從服務到管理,從技術到營銷,很少有真正意義的創新。所以,汽車維修管理者的第二項修煉是創新能力的培養。
在企業經營中。出奇制勝很是關鍵,無奇不能先于人,無奇不可引其心,奇者,于企業應為標新立異,于眾多相同產業之間,如龍入泥鰍潭,個性不落群性。把握先機切實做到二十個字的方針‘i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新,人新我廉,人廉我轉”。只有靈活多變的決策。才可以出奇制勝。同時,也要學孫子懂迂直之計,“能知迂直之計者勝,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企業在經營中充滿著迂直之計,古代商賈,現代企業家在實踐中積累了很多迂直經驗,有人不爭一時,放眼長遠,還有一些商人為了企業的長足發展,寧愿今年少收益,也要來年結碩果。三分利吃利,七分利吃本。
在汽車維修企業中,到底有哪些創新呢?什么才是好的創新呢?創新,英文為innovation,詞義解釋為創新(innovate)行為、發明(invent)行為或者創造(create)某種新事物的行為,原有的東西加以改變或引入新的東西。管理學、經濟學上的創新有其特定的意義:創新是新產品的開發、新市場的開拓、新生產要素的發現、新生產經營管理方式的引進和新企業組織形式的實施。
創新就是新的組合,例如新技術與新產品的組合,新技術與新生產過程的組合,新技術與新生產原料的組合,新技術與新市場的組合,新技術與新產業組織的組合等。總之,創新在經濟管理學上的意義就是“新的組合”。創新的主體只能是企業家。
著名管理學家彼得?德魯克認為創新的含意是:有系統地拋棄昨天;有系統地尋求創新機會,在市場的薄弱之處尋找機會,在新知識的萌芽期尋找機會,在市場的需求和短缺中尋找機會。以企業家精神來組織企業的創新活動,以開創一個新的工業為目標,而不是以發明一個新產品或是修改一個舊產品為目標。創新是賦予資源以新的創造財富能力的行為。任何使現有資源的財富創造潛力發生改變的行為,都可以稱為創新。創新的目的是獲取潛在的利潤或收益。這個目的只能且必須通過市場,由創新的產品或勞務在市場上通過商業化才得以實現。市場的推動,即追求潛在利潤或收益的動機,是創新的基本動力。從系統科學的角度看,創新實質上就是要建立一種創造性的“生產要素集成系統”,以謀求最佳“系統組合效應”帶來的經濟效益。
1,要有創新意識
不管是在哪個層次管理者,都要接受周圍環境在不停變化的這個事實,都必須意識到:競爭的加劇會導致你或者你所在的企業要么加速滅亡,要么加速成功。在一個充滿競爭的世界,主要是創造力和創造性的競爭。
(1)永遠不要滿足
盡管汽車維修企業是個傳統的服務行業,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隨著車輛技術的變化、使用性質的變化和使用者的變化,一成不變的傳統模式已經不能夠滿足于現狀,必須要有超脫常人的方法,也就是要創新。
案例 與眾不同的開業
一家修理廠經過幾年的發展之后擴大再開業,在進行開業慶典的準備過程中,使用了獨一無二的開業慶典。
開業設計有5大亮點:①每一個參與的旁聽者都是精挑細選出來的極有可能成為精品客戶的準客戶,以此增加到場新客戶的比例;②每個員工推薦自己的5個常聯系的車主來現場,均可享受長期8折優惠,以此積累長期優質客戶;③把汽車知識和車主關心的知識融入現場觀眾搶答上,請來電臺專業主持人來主持典禮;④設置不同類型的活動8個,將廠里的優勢和特點都融在了活動里面;比如大力士比賽是將廠里有的數字顯示的扭力扳手作為道具,通過選手(車主)擰動扳手來決定勝負,以此顯示廠里設備的先進性(備注:這個工具設備是很多廠里不具備,但是車主認為對修車是有益處的;⑤開頭用自編、自說、自演的“三句半”來吸引來賓。先用三句半作開場白,把所有的人員吸引來,拋棄那種抱著話筒喊“開會啦。開會啦”的習慣俗套做法,非常有新意。⑥撰寫別人愛看的傳單。
活動開始的三句半――今兒個真高興
陽春三月百花香i大家一起來捧場;要問今日為啥忙;開張!!
先說門口簽到處;貴賓來了拇指豎;禮品不多有用處;有用!!
車壞半路最擔心;不必急忙傷腦筋;這些問題問嘉賓;嘉賓!!
電瓶沒電最常見;早換晚換都失算;其實只需一根線;合算!!
小小竹圈真好玩;輕輕一丟打個旋;套中獎品心里甜;不難!!
旁邊演示用實料;好壞機油真奇妙;汽車血液不算多;重要!!
中心擂臺人氣旺;旁邊特技耍花樣;贊助表演是真唱;真棒!!
汽車最好你別壞;車壞半道就歇菜;常見原因弄明白;比賽!!
今天表演是關鍵;說得不好真抱歉;自吹自擂夸一句:有才!!
創新最簡單的方法是:只要是在這件事情、這個行業、這個群體、這些地區沒有使用過的或者使用比較少的,都可以稱之為創新的方法,比如把電視比賽的方法移到汽車修理比賽。只要你認為非常雷同,也沒有達到你辦這件事情的目的時,就需要創新。創新意識意味著一種永不滿足的追求,也就是說。現代企業員工的創新意識是同他極其強烈的成就欲望和事業心密切相聯的。
(2)要有危機意識
“生于憂患,死于安樂”,意思是說人在困境中因為容易激發奮斗的力量,反而容易生存;而在安樂的環境中,因為沒有壓力,容易懈怠,反而會為自己帶來危難。這一句話也可以這么理解,一個人如果時刻都有憂患的意識,不敢懈怠,那么便能生存;如果一味追求逸樂,今朝有酒今朝醉,那就有可能自取滅亡!
【案例】
北京的三聯汽修曾經是非常有名的綜合類型修理廠。培養出眾多的修理專家,在北京的修理業界可以排上前十強,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經營每況愈下,最后不得不由“三聯”變成“三分”。其關鍵原因之一就是一味地按照老的思路和修理模式經營,認為自己技術力量強大就不怕沒車修,當別的企業都向4S店等模式轉型和調整的時候還在墨守陳規,結果就出現了現在的局面。
一個人應如何在日常生活上具有“危機意識”呢?這里可從兩方面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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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審計項目計劃,是指審計機關按年度對審計項目和專項審計調查項目預先作出的統一安排。
審計項目計劃一般包含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項目、授權項目、領導交辦項目和自行安排項目等。
第三條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制。審計署負責管理審計署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計劃和署本級審計項目計劃,指導全國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分別負責本地區審計項目計劃管理工作。
第四條編制審計項目計劃,要依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審計工作發展綱要,嚴格執行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法律法規和審計準則,確保履行法定職責。
第五條編制審計項目計劃,要緊緊圍繞政府工作中心,明確具體審計目標,合理選擇審計重點,注重提高審計成果的質量和水平。
第六條編制審計項目計劃,要根據審計資源狀況,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統籌協調,合理均衡地安排任務,避免重復,減少交叉。
第七條審計機關編制審計項目計劃,除上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外,應當在規定的審計管轄范圍內安排。
第八條上級審計機關直接審計下級審計機關審計管轄范圍內的重大審計事項,要列入本級審計項目計劃,并及時通知有關地方審計機關。
第九條審計署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計劃,由署各專業審計司于每年11月提出安排意見,并填制統一印發的審計項目工作量測算報表,辦公廳匯總提出計劃草案,經審計長會議審定后下達。
署各專業審計司提出的審計項目計劃安排意見,應在充分調查研究,認真聽取地方審計機關和署各派出機構意見的基礎上,對擬安排審計項目的審計目標、重點內容、主要方法、實施時間、地域分布、所需審計人員數量和工作量等,進行詳細說明和測算,科學、合理、均衡地安排全年工作任務。
省級審計機關根據審計署統一組織的審計項目、授權審計項目和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地區審計項目計劃,于4月底前報審計署備案。
第十條審計項目計劃下達后,審計機關應當及時編制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實施前,有關審計組應當依據審計工作方案,結合實際情況編制審計實施方案。
審計署統一組織項目的審計工作方案,由署有關專業審計司編制,經審計長會議審定后下達。
地方審計機關組織的審計項目的審計工作方案,經廳(局)長會議研究確定。
第十一條授權審計項目計劃,由下級審計機關提出申請,報上級審計機關統一協調后依法審批。授權審計項目的確定,要從有效利用審計資源和有利于加強對上級所屬基層單位的審計監督出發,注意上下結合,重點解決一些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不斷提升審計成果的質量和水平,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第十二條審計署對中央審計項目的授權,實行統一管理,一年一定的原則,一般在每年年初集中審批一次。省級審計機關應于每年1月底前向審計署提出授權審計的請示,同時抄送審計署有審計管轄權的派出機構。授權申請應說明審計或審計調查的目的、理由、范圍和內容等。署辦公廳負責匯總審核,統一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報審計長審定后,批復地方審計機關執行。
第十三條中央審計項目只授權給省級審計機關,由省級審計機關統一組織實施。省級審計機關應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審計質量責任制,嚴格按照審計法、審計準則以及授權審計通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確保審計質量。
第十四條審計署授權項目審計結束后,省級審計機關要及時向審計署報送審計情況綜合報告。審計署每年對上一年度授權審計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第十五條審計署每年有重點地對中央授權項目的審計質量進行抽查。對未按規定認真履行職責,或審計質量未能達到要求的地方,予以通報批評,并暫停對其授權。凡因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工作失職、瀆職等造成重大審計質量問題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
第十六條地方審計機關授權審計項目計劃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級審計機關制定。
第十七條審計署派出機構在確保完成署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的基礎上,如確有余力,可在各自審計管轄范圍內,向署申報自行安排審計項目計劃。自行安排的審計項目必須有明確的審計目標,符合審計署確定的年度審計工作重點,并且從嚴加以控制。
第十八條審計項目計劃一經下達,原則上必須確保完成,不得擅自變更。如確有必要調整,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報批:
(一)審計署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的調整,由署有關專業審計司提出意見,送署辦公廳協調辦理,報署領導審批后,通知有關單位執行。
(二)授權地方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計劃的調整,由省級審計機關提出意見,報審計署審批。
(三)地方審計項目計劃的調整,由下達計劃的審計機關審批。
(四)領導交辦項目及時報批、調整。
第十九條審計機關實行審計項目計劃執行報告制度。
審計署統一組織審計項目計劃的執行情況,由審計署有關專業審計司和省級審計機關分別于每年7月和次年2月向審計署提出上半年及全年計劃執行情況的綜合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計劃執行進度、審計的主要成果、計劃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與建議等。
第二十條各級審計機關應當對審計項目計劃執行及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檢查和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計劃編報及計劃執行情況報告的及時性、完整性,計劃安排的科學性、合理性,計劃完成的質量和效果等。
第二十一條各級審計機關應當積極推進審計項目計劃管理的信息化建設,提高計劃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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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創新環境監管方式為抓手,以“整合管理資源、提升監管效能、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為目標,以解決環境監管盲區死角為重點,形成“各村(社區)各負其責、轄區居民(村民)廣泛參與”的工作格局,實現環境監管工作的規范化、精細化、長效化,從源頭減少環境安全隱患,提升我辦生態環境質量。
二、目標任務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以辦事處,村(社區)為責任主體,明確各級環境保護職責,構建“任務明確、責任具體、考核公平、獎懲公平”的環境監管網格,確保全辦環境監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留隱患。
三、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
(一)網格劃分
以辦事處為單元,劃分二級環境監管網格,責任主體為辦事處的主要領導,分管環保工作的領導及包村、包社區領導為環境監管網格的主要責任人,各村、社區主任為本村、社區環境監管網格的直接責任人。全辦共劃分網格36個,二級網格下劃分三級網格。
(二)網格體系建設要求
1、實行“五定”。網格內部要實行“五定”。即: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做到“網格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目標任務具體”并對上述情況進行信息公開。
2、建立責任制。網格﹝街道與村(社區)﹞之間要逐級簽訂責任狀,按照聯席會議、聯合執法和移交移送制度,形成環境監管合力。
3、創新監管方式。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逐步建立全辦統一的網格化環境監管平臺,健全環境監管“一企一檔”數據庫,實現全辦環境保護的動態管理;加快推進轄區重點行業、企業自動監控體系建設,逐步實現信息化網格監管。
(三)網格職責
一是制定轄區網格化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落實包村人員的環境監管責任;二是組織對轄區內排污企業、建設項目、飲用水源地、河道溝道、焚燒秸稈(垃圾)等進行巡查監督,對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及時制止和處理;三是按要求上報轄區環境違法信息,并配合上級有關單位做好查處工作;四是完成上級交辦的環境保護工作。
村(社區)主任環境監管職責:一是向轄區村(居)民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保障群眾環境知情權;二是收集群眾對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有關單位反映;三是定期開展巡查,對發現的各類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及環境安全隱患及時向上級有關單位報告,并配合做好處理處置工作;四是做好轄區秸稈(垃圾)禁燒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管理處置工作;五是完成上級交辦的環境保護工作任務。
(四)網格運行
1、日常巡查。網格責任人要定期開展巡查,對發現的違法生產、違法排污、違規建設、非法開采、濫伐濫砍、焚燒秸稈(垃圾)、亂倒垃圾、亂排污水等環境違法行為立即制止和處理,不具備處理能力的要迅速報告,并協助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2、調查處理。網格責任主體及其各有關單位對巡查發現、下級網格報告和群眾舉報的環境違法問題要迅速組織查處;對涉及多個單位職責管轄的,要組織多個單位開展聯合執法調查;對不屬于本級或本單位管轄的,要及時向上級報告或按規定進行移交移送,并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
3、信息反饋。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結果要按規定進行信息公開;對下級網格報告和群眾舉報環境案件的查處結果要及時告知下級網格責任主體或答復舉報人。
4、評價考核。每半年對本級網格運行情況進行自評,考評結果要逐級上報。
(五)網格監督
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廣大群眾的作用,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利用黑板報、條幅、宣傳頁、網絡等媒體宣傳環保法律法規,不斷增強公眾環保意識,公開曝光環境違法行為。
對失職瀆職和未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環境監管責任的,紀檢監察部門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問責。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6年元月10日前)。辦事處制定本轄區網格化環境監管實施方案,合理劃分網格,明確各級網格職責,落實工作措施,做到職責到單位、責任到個人。
(二)體系建立階段(2016年元月31日前)。各村(社區)根據實施方案,及時安排部署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工作,明確網格邊界、責任人和工作職責,確定重點監管對象,劃分監管等級,健全監管檔案,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督查考核階段(2016年2月)。各村(社區)負責組織對本轄區網格建設、運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辦事處組織對各村(社區)網格化監管體系建設、運行情況進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情況將進行全辦通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推進全辦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包社區領導為成員的鄉級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全辦網格化環境監管的檢查指導、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各村(社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確保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順利進行、任務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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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上講,這種雙重領導機制建立以后,對整個國稅系統的行風工作、源頭治腐、查辦案件、領導干部廉政自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等一系列工作上,做出了很大的貢獻,產生過一系列重大影響。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形勢的發展,各種外因的變化,這種體制的薄弱環節也逐漸顯現出來:一是職責不明,這種體制雖然說是以上級領導為主,但實際工作中,上級紀檢監察對下級紀檢監察的領導作用,主要體現在業務指導方面,對機構管理工作如人員編制,負責人的考察考核、選拔任用等方面幾乎是空白,雙重領導實際上變成了以本級黨組為主的單獨領導;二是地位不高,在似乎朗朗的乾坤下,大多數紀檢監察機構,大部分時間內都可以說是清凈無為,無為則無位。三是力量不強,從筆者所了解的情況來看,絕大多數紀檢監察機構,尤其是基層,都存在職數偏少、年齡偏老、學歷偏低、素質偏差的情況。四是績效不顯,主要表現在:其一是辦案主動性不高,所辦案件大多數上級交辦或紀委檢察機關在查辦其他案件時引發的案件或責辦的案件,有的是事前不及早預防查辦,等到紙包不住火了才勉為其難進行查辦。其二是辦案數量少,不善于挖眼找蛇打,平常疏忽跟蹤監督,自偵案件少,在為數不多的案件中大多數是交辦案件。其三是從所辦案件的性質看大多數送上門來的“死老鼠”,一般為違反計生案,司法機關、檢察院、紀委責成或移送的案子,涉及個人的多,涉及單位的少,涉及稅收執法權的多,涉及行政事務權的少,缺乏全方位的監控。造成上述不足,其成因是交叉而復雜的,相對獨立而又普遍聯系著的,因此不能單就某個環節簡單的講,應該辯證對立統一的看待,綜合起來說主要有這樣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運行體制的缺失不容忽視。雙重領導下的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實際上是本單位的領導班子成員、黨組成員和中層骨干。紀檢監察干部也都是本地土生土長的,其工資福利、考核、編制和人事關系都在原單位。他們與被監督的對象實際上是一個利益共同體,甚至難免形成“有福同享,有腐同敗”的局面,如果單位領導強勢,作為紀檢組長未必有法實施監督,未必就能有效監督。從最近幾年,國稅系統出現的違法違紀案件不難看出這點。
二是思想認識模糊,工作中怕字作祟。作為與單位有血肉聯系的一員,其一是不能正確認識和處理好反腐與發展的辯證關系,怕反腐會影響單位的發展,怕反腐會影響中心工作,怕單位有了違紀違規現象會影響爭先創優,怕違紀違規曝光后受到追究,影響政績,怕單位領導不高興,影響班子團結,因此除非單位領導開口布置或上級有明確指示,一般無所作為,致使工作不主動,行使職責不充分。其二是不能正確認識和處理反腐與保護干部的關系,以致于視偏袒為保護,視庇護為保護,怕揭發查處干部后擔當惡人的名聲。其三是不能正確認識和處理反腐與單位和諧的關系,怕反腐影響單位和諧,影響與同事的關系,怕在各方面的考核測評上對個人的政治、經濟利益有損。
二、對策和建議
針對上述分析的現狀及成因,我們建議當務之急是要變革現行紀檢監察體制,其核心是改雙重領導由上級統一派駐管理,即下級稅務紀檢監察部門收編為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直接管轄單位進行派駐管理。其二是派駐負責人不再擔任黨組成員不參與駐在部門業務分工。其三派駐干部的工資、人事、編制與駐在單位徹底脫鉤。其四是異地任職,定期輪換。
三、實施統一派駐管理的可行性分析
(一)有雄厚的理論和政策依據。總書記同志在十七大報告中指出:“健全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完善巡視制度,”同時指出:“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領域”。其中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就是要求將制度建設貫穿于反腐倡廉建設的各個環節。好的制度可以管住壞人,不好的制度可以帶壞好人,因此,稅務紀檢監察體制改革迫在眉睫。
(二)有充足的實踐經驗可供借鑒。這種管理體制并非我們首創,自起全國有許多地方和行業就開始這種管理體制的試點工作,他們的實踐至少為我們提供了三個方面的成功經驗。一是派駐機構領導干部不再擔任部門黨組成員和接受黨組分工,這樣既提高了派駐機構的獨立性,又增強了派駐機構的權威性,對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監督職能作用提供有力組織保障,實現監督主體和責任主體的分離。二是派駐干部人事關系、編制、考核收歸上級統一管理,徹底解決了紀檢監察干部的后顧之憂,增強了工作積極性的主動性。三是實行輪換制,可以擺脫地方復雜的人事關系,杜絕人情案和關系案的發生。
(三)先天的優勢條件。國稅系統屬垂直部門,無復雜的人事編制、工資關系的束縛,為實行統一派駐管理提供了先天的優勢條件。
四、實施派駐統一管理必須樹立三種觀念處理好三種關系
一是要樹立大局觀。派駐工作人員要從全局的高度認識和把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把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目標要求與駐在單位的具體情況有機結合起來,為駐在單位的中心工作更好的保駕護航。
二是要樹
立服務意識。要立足本職,參與駐在機關的重大業務活動,緊緊圍繞中心工作開展業務,在參與中監督,在監督中服務,努力作為有作為,有威性,有地位。三是樹立責任意識。消除顧慮,大膽工作,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增強事業心責任感,堅持原則,實事求是,排除干擾,秉公執紀,并以良好的形象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嬴得駐在機關的領導和同志們的信賴。
要注意處理好如下三種關系:
一是要正確處理好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與駐在機關之間的關系,把兩者一致起來。必須首先對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加強與上級紀檢監察的聯系,及時請示,報告工作,同時又要主動與駐在機關黨組多聯系、多溝通,提出建議,當好參謀助手,按照上級的部署和要求,結合駐在機關的實際提出具體意見,協助駐在機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
篇10
〔論文摘要〕 教育督導是教育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決策目標得以實現的不可或缺的控制行為,是行政監督在教育管理領域中的特殊表現。要取得教育督導的成功,就必須正確認識教育督導行為的基本特點,并在此基礎上處理好教育督導行為的分類關系和角色關系。
教育管理是確保教育目標的達成和教育質量的提高的基本實踐活動,它是一系列管理行為的組合。教育督導是教育督導組織及其人員對下級政府、下級教育行政機關和所屬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所進行的檢查、監督、評估及指導活動,使教育、教學、管理工作達到遵循教育規律,提高教育質量的目的。毫無疑問,教育督導是國家對教育工作實施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科學的教育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決策目標得以實現的不可或缺的控制行為,是行政監督在教育管理領域中的特殊表現。因此,加強對教育督導行為的研究,對于提高教育督導行為的科學性,充分發揮教育督導的積極作用,推動我國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一、教育督導行為的基本特點
教育督導行為雖然也是一種教育行政行為,但是與教育行政決策、教育行政執行等管理行為相比,有許多顯著不同的特點。
(一)教育督導行政的指導性
教育督導行政屬指導性行政,而非指令性行政。它對被督導單位所需解決的問題,通過“督導報告”提出評估、指導與督辦意見和建議,而非直接行政處置。在教育督導的過程中,督導機構及督導人員只有檢查、監督、評估、指導的權力,而無行政處置的權力。所以,教育督導行為要寓“督”于“導”之中,使“督”與“導”相結合,以“導”為主。這就要求教育督導人員應具有較高的素質水平,在德、識、才、學、體等方面比較突出。只有這樣,才能勝任“指導角色”。
(二)教育督導范圍的廣泛性
教育督導是代表一級政府對下級政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所屬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它不同于其他教育行政職能機構檢查指導工作。其他教育行政職能機構只是就其主管的某一方面的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并可在檢查、指導的同時采取行政措施,工作范圍具有單一性。而教育督導則既可對政府部門、教育行政部門進行督導,又可對各級各類學校進行督導;既可對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進行宏觀指導,又可對辦學思想、教育教學工作、教育設施設備以及領導班子、師資隊伍建設等具體問題進行微觀指導。督導工作范圍之廣泛是任何其他教育行政職能機構所無法相比的。這就要求督導人員應具有把握全局、綜合運籌和具體指導工作的才能。
(三)教育督導任務的綜合性
教育行政部門內的各職能機構,一般只擔負某一方面的職能,唯有辦公室和督導機構例外,是綜合性的行政職能部門。辦公室是行政領導的“內助”,教育督導機構則是行政領導的“外助”。教育督導機構既有檢查監督、考核評價、指導幫助下級政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所屬學校工作的任務,又有向上級報告有關教育方針政策、法規條例、計劃指令的執行情況,作出準確而有分析的“反饋”,做領導的“耳目”的任務。此外,還有為教育領導機關、有關行政職能部門進行科學決策當參謀、作咨詢的任務。教育督導機構是多功能的綜合性行政職能機構,這一特點要求教育督導人員應具有視察、評價、指導、反饋、參謀、咨詢等多方面的才能。
(四)教育督導作用的間接性
教育行政是“指令性行政”,它通過制定教育管理的強制性措施、行政決策命令等行政手段,直接指揮教育工作。而教育督導則屬“指導性行政”,它對教育工作所進行的視察、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等督導行為,均非“行政指令”,都是通過科學的說理、論證,闡明正確的觀點與方法,甚至進行示范性指導,使督導者心悅誠服,自覺接受,化為行動,改進工作。它向行政首長提供的“督導報告”只是作為一種反饋咨詢意見,只有在被行政領導采納,成為行政決策的內容并實施之后,才能發揮直接的行政作用。所以,教育督導行為所產生的是一種間接行政作用,督導人員應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協調溝通的才能。
(五)教育督導行為的自主性
教育督導機構雖設置在教育行政部門內,但其工作具有相對獨立性。督導機構和督導人員在教育督導中比較超脫,不直接聽命于行政指令,也不直接處理行政事務,而是根據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獨立地進行視察調研,實事求是地進行評價、督辦。如果發現被督導單位在工作中出現偏差,可要求其予以改正。如果發現上級決策失誤,則可直言進諫,建議領導修正決策或追蹤決策,以保證教育目標有效達成。因此,教育督導人員應具有高度的原則精神和較強的獨立工作能力。
教育督導行為的以上基本特征,決定了在教育督導的實踐中,要取得教育督導的成功,推動教育的健康發展,就必須處理好教育督導行為的分類關系和角色關系。
二、教育督導行為的分類關系
(一)宏觀督導與微觀督導的關系
宏觀督導強調的是對下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教育工作的督導,微觀督導強調的是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進行的督導(也可直接稱學校督導)。微觀督導是宏觀督導的基礎,起著反映和印證宏觀督導的作用;宏觀督導是微觀督導的科學綜合,起著概括和指導微觀督導的作用。因此,在督導工作中應樹立宏觀指導微觀,微觀體現宏觀的思想,把宏觀督導與微觀督導有機地結合起來。但是,微觀督導不是宏觀督導的簡單體現,宏觀督導也不是微觀督導的簡單相加,它們各具有相對獨立的特點。在教育督導工作中,既要重視宏觀督導與微觀督導的有機統一,又要根據各自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
(二)定期督導與臨時督導的關系
定期督導是督導人員按計劃規定的期限所進行的督導,臨時督導是根據需要在督導計劃以外臨時進行的督導,多因主管部門或被督導單位工作需要而進行。定期督導是教育督導制度建設的主要內容,要按照一定時期教育工作的需要,建立定期督導制度。教育督導機構可在一定年限內,對所轄地區的教育工作和學校工作完成一次全面督導,這就需要有計劃地、定期地開展督導工作。臨時督導也是教育督導制度建設不可缺少的部分,要根據教育發展的客觀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確立臨時督導的內容,使之與定期督導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教育督導的作用。
(三)綜合督導與專項督導的關系
綜合督導是指督導人員對被督導單位的多項或全部工作進行的督導,其內容廣泛,涉及面寬,指標具體、完整,時間較長,空間較廣。專項督導是就某一項工作開展的督導,此種督導項目單一,問題集中,便于掌握情況。綜合督導與專項督導的內容,既有包含和被包含的關系,但又不是簡單匯總和簡單分割的關系。由于教育工作的復雜性,綜合督導不應也不可能包括各項工作的所有內容,而應在宏觀上有重點地確立督導內容。專項督導也不是每一項教育工作都要督導,而是根據當年教育工作的重點或比較薄弱的環節確定專項督導的項目。在教育督導工作中,既要抓綜合督導,又要抓專項督導,并使這兩方面的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
(四)個人督導與組織督導的關系
個人督導一般是指督導人員只身前往被督導單位開展工作,多是為了掌握真實情況,事前不作通知,對各被督導單位進行的巡視、檢查或暗訪,這類督導掌握的信息一般較真實、客觀。組織督導是根據工作需要而將專、兼職督導人員組織起來進行的督導,這類督導一般規模較大,時間較長,地域較廣,常常需預先制定督導標準或指標體系,需要分組進行督導,再綜合情況,得出較可靠的結論。為提高教育督導的實效性,在教育督導的實踐中,應以組織督導為主,以個人督導為輔。
(五)全面督導與重點督導的關系
全面督導是對被督導單位各方面工作進行的督導,重點督導是根據不同時期的特殊情況而進行的督導。全面督導是綜合督導的基礎,因為只有通過全面督導才有可能對一個地區的工作概貌有一個整體認識,否則就容易產生片面性。但是,如果平均用力面面俱到地檢查、評估,不僅會影響效率,而且容易對事物的認識限于表層,難以抓住本質的、要害性的東西。在教育督導實踐中,有的督導部門在全面督導的基礎上,重點突出三個方面:一是把政府當前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務作為重點。例如,政府一直把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作為工作的首要重點,于是在督導每個地(市)、縣(市)時,督導部門都堅持把它作為重點內容去檢查。二是把本地全局性、傾向性的問題作為重點。例如,督導部門把部分地區德育工作不夠切實到位、片面追求升學率傾向較為突出的問題作為重點去檢查。三是把被督導地區存在的薄弱環節或典型經驗作為督導的重點。例如,督導部門發現某農村地區在學校管理上問題比較突出,于是在督導該地區時,就把它作為重點之一去檢查。這樣不拘泥于督導評估方案而結合實際情況,突出重點,下大氣力把重點問題查深查透,有利于增強督導評估的力度,能夠收到教育督導的實效。
三、教育督導行為的角色關系
(一)“督政”與“督學”的關系
督導工作包括“督政”和“督學”兩大方面。“督政”即監督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依法行政;“督學”即對所屬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推動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從提出“督政”的時候起,“督政”就一直是教育督導工作的首要任務,無論是歷次專項督導檢查,還是“兩基”評估驗收,都主要是圍繞“督政”來進行的。根據《教育法》和《義務教育法》的規定,結合我國的實際,不僅“兩基”主要是政府行為,而且“兩全”目標的落實,素質教育的實施,也首先要靠政府。教育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也首先是政府行為。因此,不僅在對執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的監督檢查中應以“督政”為主,在落實“兩全”的督導工作和其他教育督導工作中也要重視“督政”工作。但是,一個政府是否有效地發展了教育,還要具體地考察學校教育是否真正得到了發展,教育條件是否得到了改善,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是否得到了很好地建設,教育法規是否得到了貫徹落實等等。因此,“督政”不能代替“督學”,“督學”也不能代替“督政”,應把二者結合起來,才能達到教育督導的目的。
(二)主導與主體的關系
獲取高質量的督導結論固然重要,但取得督導對象對督導結論的認同也同樣不能忽視。因為督導的終極目的不在于形成結論,而在于用結論去影響督導對象,進而使督導對象自覺執行結論中的意見,認真改進工作。從這個意義上講,督導者是為督導對象服務的。因此,督導對象在督導過程中是處于主體地位的。有鑒于此,在督導過程中,既要充分發揮督導者自身的主導作用,又要充分尊重督導對象的主體地位,不能置他們于受審位置,而讓他們充分地參與督導活動,消除其在價值標準上的分歧和對督導的心理障礙,以促成督導雙方對督導結論的認同。
(三)督導機構與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的關系
督導機構對下級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可行使督導權,但對本級政府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具有督導權,而是在他們的領導下進行工作。在我國,教育督導部門一般是人大通過決議成立或政府批準成立,代表政府進行督導工作的機構,但其工作離不開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支持和幫助。目前,我國各級教育督導機構一般都設在教育行政機構內,接受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首長的領導。在督導工作中,若發現有與政府以及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有關的問題時,應及時反饋,如實反映情況,積極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使問題得到解決。這樣做,不僅會引起領導部門對督導工作的重視,而且還會有力地促進地方教育事業的發展。
(四)上下級督導機構之間的關系
就地方教育督導機構而言,由于各自管理范圍的不同,其督導職責、任務也不同,在教育督導的實踐中,它們之間應該是上級教育督導機構指導下級教育督導機構,下級教育督導機構對上級教育督導機構負責的關系。在信息的反饋處理方面,省級教育督導機構主要給國家教育督導機構提供情況,而地(市)、縣(市)教育督導機構主要是給同級政府提供意見和信息。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可給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下級教育督導機構以必要的指示,并要求他們必須執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有權向下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和下級督導機構負責人調閱有關材料、召集下級督學會議、制止對學校所下的不合法規的指示,可以提請主管部門撤換不稱職的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及督學,可以建議給優秀的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和督學以獎勵。下級教育督導機構要經常向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匯報本地區、本部門督導工作的情況,特別是及時反映本地區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反映下級政府、下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教師的意見、要求和建議。
〔參考文獻〕
〔1〕李帥軍,穆嵐.教育督導的理論與實踐[M].北京:中國檔案出版社,2003.
〔2〕黃崴.現代教育督導引論[M].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
〔3〕黃云龍.現代教育管理學[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