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藥店整改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27 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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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藥店整改報告

篇1

一、工作目標

聚焦定點零售藥店(診所)欺詐騙保行為,以藥店(診所)經營生活用品和購藥服務為主要檢查內容,加大醫療保障反欺詐工作力度,形成高壓態勢,達到宣傳法規、強化管理、凈化環境、震懾犯罪的目的。

二、檢查對象及內容

檢查對象為全縣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診所),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經營生活用品、串換藥品、物品,刷社會保障卡套取醫保基金的行為。

三、工作時間安排

1、集中檢查階段(2019年3月下旬)

制訂工作計劃,組織稽查隊伍對全縣定點藥店(診所)進行全面拉網式檢查。重點檢查定點藥店(診所)以“雙門面”、“暗超市”等違規行式出售生活用品、套取現金等行為,確保規范檢查,不留死角。

2、整頓處理階段(2019年4月上旬)

對于現場查實的違規行為,根據醫療保障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查實的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限期整改、暫停醫保結算資格、取消定點資格等處理。對涉嫌犯罪的,視情形分別移送公安機關或紀律監察委處理。

3、總結報告階段(2019年4月中下旬)

對集中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進行匯總和分析,對照政策規定和定點協議,客觀評價全縣定點藥店(診所)經營現狀,研究改進下一步監管工作。對查出的違法違規實例,整理并向社會通報,形成宣傳輿論之勢,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震懾。

四、工作要求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扎實做好本次整治行動。對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要做到不掩飾、不回避、不推諉、不護短,嚴格依法辦事、按規定程序處理。

2、行動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要抽調工作責任心強、業務熟悉的同志參加專項行動,全體檢查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參與檢查,分組密切配合,嚴格依法辦事。

3、在開展整治行動中,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行政,嚴格遵守廉政規定,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刁難檢查對象,不得收受檢查對象的財物和宴請等,也不得因檢查影響藥店(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

4、整治行動結束后,要全面總結,對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剖析,分析原因,找準癥結,舉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措施,從源頭治理。

附:1、防范欺詐騙保承諾書

防范欺詐騙保承諾書

本單位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家省及揚州市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履行“寶應縣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建立健全內部醫保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嚴格履職盡責,確保提供合法、合規、合理的醫保服務。

二、堅決杜絕虛構服務、經營生活用品、盜刷醫保卡等有損基金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的醫保服務環境,全力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切實加強防范和打擊欺詐騙保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上報醫保部門,若本單位內部發現違規行為,一律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如經查實有欺詐騙保違法行為,本單位愿接受相關部門作出的處理處罰決定、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法定代表人:

單位(蓋章):

篇2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查處一批“兩非”案件,遏制我市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態勢,確保今明兩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別比下降2個以上比值。其中,辦事處、光化辦事處、鎮、鄉的出生人口性別比各下降5個比值。辦事處、二孩以上出生人口性別比各下降10個比值;其他鄉鎮的出生人口性別比保持在正常范圍內。

二、主要內容

㈠加強跟蹤和監督。以公立醫院、民營醫院、婦科女子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和個體診所、藥品批發、零售藥店為重點,以農村已生育一個子女和兩個女孩的育齡婦女,尤其是這類人群中的流動人口為重點人群,以孕情管理、B超鑒定、終止妊娠手術、終止妊娠藥物的銷售使用為重點環節,開展拉網式檢查和清理整治,堵塞漏洞,規范管理,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㈡嚴查“兩非”案件。依法堅決取締無證診所和無證B超窩點,嚴厲查處一批“兩非”和非法銷售終止妊娠藥品等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一批涉案單位及有關責任人,產生震懾效應。

㈢完善管理制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下五項制度,有效防止“兩非”行為發生。

一是建立“黑名單”制度。衛生、人口計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分別在全市醫療服務市場、計劃生育服務機構、藥品購銷市場建立“黑名單”制度,凡涉嫌“兩非”行為并查實的機構和從業人員,一律禁止其再進入醫療衛生和藥品銷售市場,涉足計劃生育手術、婦產科和藥品銷售業務。

二是建立B超實時監控制度。衛生、人口計生部門分別在醫療保健單位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的B超檢查場所、婦產科設置電子監控設施,對B超檢查行為、終止妊娠手術實行24小時動態實時監控,監控錄像資料保存1年以上。

三是建立B超和終止妊娠手術從業人員備案登記制度。衛生、人口計生部門對經過批準的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所有從事B超和終止妊娠手術醫護人員的信息進行全面詳盡的登記備案,建立含有從業人員照片等資料的從業人員信息庫,為今后“兩非”案件查處工作提供支持。

四是嚴格《終止妊娠手術證明》查驗制度。確定市一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中醫院、市二醫院和市計劃生育服務站為施行14周以上終止妊娠手術的醫療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施行終止妊娠手術時,上述機構必須嚴格查驗《終止妊娠手術證明》,依法實施終止妊娠手術。《終止妊娠手術證明》要按規定格式要求,統一編號,標明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五是實行公開承諾制度。全市各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服務機構、藥品批零企業及其內設機構、從業人員層層簽訂承諾書,公開承諾遵循職業操守,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不實施“兩非”行為。每半年對其履行承諾事項組織一次述職活動,衛生部門和人口計生部門定期組織檢查考核,確保承諾事項落實到位。

㈣健全長效機制。通過清理整治,建立完善打擊“兩非”“政府牽頭、部門配合、群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落實“宣傳倡導、利益導向、全程服務、嚴查‘兩非’、統計監測”的工作措施,實現長效管理。

三、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此次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㈠人口計生部門。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調召開專題會議。負責組織對年10月1日以來查辦的“兩非”案件逐一進行全面復查,牽頭組織對新發生的“兩非”案件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對計劃生育服務機構B超檢查、施行終止妊娠手術以及相關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和清理整治。負責對孕情進行清理清查,獲取“兩非”案件線索。負責查處實施“兩非”行為的育齡婦女。負責查處計劃生育服務機構的“兩非”行為。負責向衛生部門通報、移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兩非”行為的案件線索和證據材料;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協調建立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作部門協調機制;組織開展宣傳活動,及時向社會相關信息。

㈡公安部門。組織力量參與整治“兩非”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犯罪行為涉嫌非法節育手術罪等,查處棄嬰溺嬰行為,查處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行為。對線索明確的涉嫌“兩非”行為的案件,第一時間會同相關部門調查取證,利用偵察手段聯合辦案,為有關部門查處“兩非”案件提供支持。

㈢衛生部門。組織力量參與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對醫療服務市場出生實名登記、B超檢查、施行終止妊娠手術以及相關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和清理整治。加強醫療保健機構管理,嚴厲查處醫療服務市場的“兩非”案件。根據管理權限,依法對涉案的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進行嚴肅處理。與人口計生部門共同建立整治“兩非”專項行動信息共享機制。

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力量參與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對藥品批發和零售企業、個體經營戶終止妊娠藥物的銷售管理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和清理整治,加強對終止妊娠藥品銷售、使用單位的監管,嚴厲查處非法經營銷售終止妊娠藥物等行為。

㈤監察部門。組織力量參與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對、包庇縱容涉嫌“兩非”人員以及“兩非”案件查處不力、“兩非”問題嚴重的地區和單位的相關責任人依紀依法進行責任追究。牽頭組織查處涉及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兩非”案件。

㈥婦聯。組織力量參與整治“兩非”專項行動,會同人口計生、公安、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聯合查處“兩非”案件。發揮群眾團體和組織網絡優勢,動員和組織廣大婦女參與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廣泛開展以社會性別平等和關愛女孩為主題的宣傳教育,依法保護婦女合法權益。

㈦其他部門。政府法制部門負責指導參與各部門“兩非”案件查處工作。工商部門負責取締無證診所,無證B超窩點等無證經營場所。

㈧各鄉(鎮、辦)。組織開展“兩非”宣傳教育。落實關愛女孩的優惠政策、孕情包保責任制和對重點人群的監管、排查等。組織開展對轄區內衛生院、個體診所、藥店的清理清查和管理,嚴厲打擊“兩非”行為。收集、整理、上報工作動態和各類報表。

四、時間安排

㈠集中自查階段(2012年9月30日以前)。各地各有關部門完成前期準備和宣傳發動工作,人口計生、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監察、公安部門公開舉報電話,啟動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同時,各地、各部門逐一復查年月日以來查辦的“兩非”案件,對未處理或處理未到位的,依法依紀整改處理到位。自查情況形成報告,于9月10日前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9月15日開始,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開展集中清查。

集中自查階段實行一旬一報告、一旬一通報、一旬一督辦。9月25日前,領導小組召開部門述職會,人口計生、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監察、公安等部門匯報自查自糾階段專項行動履職情況。

㈡綜合治理階段(2012年10月至2012年2月)。各地各有關部門繼續深入推進清理清查活動,針對清理清查中暴露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措施,整改落實到位,并結合實際,進一步健全B超備案登記使用管理、終止妊娠藥物管理、終止妊娠手術審批、有獎舉報、案件查處、出生實名登記等各項制度。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口計生等部門分別按規定建立和實行“黑名單”制度、B超和終止妊娠從業人員備案登記制度、B超和婦產科實時監控制度、定點終止妊娠手術制度等制度。

在清理清查、群眾舉報取得線索的基礎上,集中查處“兩非”案件,依法嚴肅處理涉案單位及有關責任人。對涉案的公立醫療保健機構和計劃生育服務機構,一經查實,依法對單位負責人和直接主管人員給予降級、撤職等行政處分。對發生“兩非”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母嬰保健技術執業資格)直至開除公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涉案的非公立醫療保健機構、個體行醫人員,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及相關醫療器械,從重給予經濟處罰;對情節嚴重的機構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對發生“兩非”行為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法吊銷執業證書(或注銷執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厲打擊非法行醫機構,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對非法行醫人員,依法沒收非法所得及相關醫療器械,給予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㈢督查評估階段(2012年3月)。2012年3月5日前,各地各有關部門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總結及“兩非”案件查處情況總結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和驗收,結果作為年度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考核評估依據之一。同時,召開總結會議,兌現獎懲。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協調,密切配合。領導小組要認真落實部門聯動管理、聯席辦公、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形成打擊“兩非”的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采取過硬措施、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做到事實不查清楚不放過,處理不到位不放過,責任追究不到位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堅決杜絕地方保護和人情案的行為,確保不折不扣地完成目標任務,務求查處曝光一批“兩非”典型案件,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對跨區域的“兩非”案件,要加強協作配合、互通信息、交流證據,實行聯防聯治,不允許隱瞞線索、各自為陣。

篇3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市“十小”整治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為指針,以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行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治劣與扶優相結合,以塊為主、突出重點、堵疏相濟、注重實效,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鄉鎮為主負責、業主自律誠信、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快推進執法監管向農村延伸,著力改善消費環境,保障消費安全,擴大消費需求,推動農村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目標要求。以推行新型業態、集約經營、行業整合等為抓手,推動“十小”行業生產經營方式和組織方式的轉變,規范提升“十小”行業,切實解決當前農村市場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和服務質量方面的突出問題,鞏固和擴大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業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

20*年目標。摸清全鎮“十小”行業的基本狀況并建立質量安全監管檔案,制定“十小”行業的生產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行業性質量安全問題。在此基礎上,注重典型示范,總結“十小”整治規律,開展“十小行業示范點”創建活動。

2009年目標。在全鎮各村全面開展“十小”整治行動,充分發揮示范點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動“十小”行業按照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即扶持引導基礎條件較好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上規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礎條件較差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達到規范要求;關停并轉達不到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同時,對故意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以及生產經營條件惡劣、產(商)品質量安全隱患嚴重又不主動整改或屢次整改仍不到位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決予以打擊或關停,凈化農村消費環境,規范市場秩序。

2010年目標。鞏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歇制;“十小”行業生產經營行為基本符合規范要求;農村市場監管網絡基本形成;“十小”行業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基本健全;農村消費安全得到較好保障。

二、整治重點

重點對象:生產經營食品、藥品、農資、液化氣、音像制品、美容美發、農村客運等涉及群眾身心健康安全的產品或服務站、點、店、戶。

重點區位:南閣、北閣和無證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

重點問題:生產經營中“臟、亂、差”和“無、散、低”等問題。具體包括無證照或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的行為;生產經營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標準的產品的行為;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違反相關管理規定從事音像制品、客運經營的行為等。

三、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整治。督促納入監管的小作坊業主履行質量安全承諾,嚴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基本要求》組織生產;以桶裝飲用水、“兩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產品、茶葉、米面制品等五類食品為重點,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無證照或證照不齊、達不到取證條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締力度;嚴厲打擊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質、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鼓勵和引導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積極創造條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按照龍頭帶動、轄區集中等“五種模式”整合提升,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促使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做到:證照齊全;生產場所符合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齊備,并執行相關規定;食品生產加工操作人員均持有健康證等。同時,積極配合質監部門開展此項工作。

(二)小食雜店質量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規范經營行為。促使小食雜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店面整治衛生;嚴格實行臺賬登記制度;嚴禁無證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通過整治,爭取將小商店逐步納入安全監測的監管范圍,并對有關的定點、專業供應(批發)商逐步建立檔案,納入監管范圍,全面建立索證索票制度。同時,積極配合工商部門開展此項工作。

(三)小餐飲店質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廣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證和監督工作,嚴格執行餐飲原料進貨登記制度,嚴厲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加強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區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將流動經營的小餐飲攤點基本納入安全監測的監管范圍。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驗收和溯源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按照要求發放衛生許可證。要參照20*年*市政府頒布的《*市區飲食業環境污染整治方案》要求,落實環境治理措施,規范餐飲廢棄油脂的收集,防止泔水油流入食品市場。促進小餐飲店、小農家樂、小食堂做到:證照齊全(需證照的)并上墻;環境整治衛生;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原料進貨臺賬并實行進貨驗收;有專用的垃圾桶;餐飲工作人員持有健康證并穿戴整潔。同時,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開展此項工作。

(四)小藥店(小診所)質量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藥品質量認證和日常監管制度,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許可、索證索要、進貨臺賬賬制度,禁止超范圍經營。促使小藥店(小診所)的藥品、藥品專柜(零售點)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場所整潔衛生;嚴格執行藥品購進查驗、索證索票和臺賬登記制度;完善藥品儲存條件,做好庫存藥品養護;按規定銷售和使用藥品;從業人員具備相應資質。嚴禁違法虛假藥品廣告。同時,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此項工作。

開展小診所質量安全整治工作,促進小診所做到:證照齊全并懸掛在醒目位置,場所整潔衛生;屬于強制檢定的醫療器械必須100%檢定;從業人員具備相應資質。同時,積極配合衛生部門開展此項工作。

(五)小農資店質量安全整治。推進農資店連鎖經營和放心農資店建設,杜絕禁用農藥的銷售,嚴厲打擊銷售劣質農資坑農行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促使小農資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經營范圍和經營內容相符;建立化肥、農藥、獸藥、種子、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重要農資的進貨索證和銷售臺賬制度;執業人員具備農資銷售相關專業技能和一定的農資使用指導能力。嚴厲打擊無銷售農藥資質的銷售點,查處超范圍經營、農藥化肥含量不足、故意“坑農”等行為,建立劇毒有害農藥流通臺賬制度,確保農資產品質量安全。通過整治,爭取將轄區內全部小農資店納入監管范圍;將轄區內的農資供應(批發)商100%納入監管范圍,并全面建立索證索票制度。同時,積極配合農業部門開展此項工作。

(六)小菜場整治。延伸農貿市場監管觸角,加強對農村小菜場整治力度。嚴禁經銷有毒有害、過期變質、假冒偽劣的食品以及證照不齊全單位生產的豆制品、米面制品等食品。促使小菜場做到:建立商品準入制度,實行規范管理。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固定和臨時小菜場,確屬群眾生活需要并已納入鄉鎮和新農村建設規劃的,加強引導和管理。對不符合基本條件和嚴重違法經營的,依法取締。同時,積極配合工商部門開展此項工作。

(七)小美容美發店整治。督促業主嚴格執行有關衛生操作規程,加大對消毒殺菌設施投入,預防感染和疾病傳播,嚴厲打擊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提供服務的行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發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從業人員定期體檢并持有健康證;具備必需的消毒殺菌設備和工作間,經營場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驗化妝品、消毒用品等質量,建立并實施索證索票制度。同時,積極配合經貿部門開展此項工作。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護知識產權,嚴禁租售盜版音像制品;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嚴厲打擊銷售、暴力、迷信等違法音像制品;加大對音像游商地攤的打擊力度,依法取締“黑網吧”。同時針對“小書店”(包括小網吧、小娛樂廳)結合整治。促使小音像店、小書店做到: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并取得行業經營許可;小音像店、小書店經營的音像制品有合法進貨憑證,正版率達到90%以上;“黑網吧”得到有效遏制;小音像店、小書店有良好的經營秩序。同時,積極配合廣電新聞出版部門開展此項工作。

(九)農村小客運質量安全整治。嚴厲打擊客運車輛超員超速和無證營運等違法違章行為,嚴禁使用貨運車輛、兩輪摩托車、拖拉機或懸掛拖拉機號牌的車輛、報廢車或以報廢車零件拼裝的車輛從事客運。整治農村客運經營秩序,嚴格執行客運營運許可、客運車輛定期檢測、司乘人員資質審查、客運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農村小客運業主做到:證照齊全,手續完備,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乘運人責任險,遵章守法,不發生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等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同時,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開展此項工作。

(十)小液化氣供應點質量安全整治。嚴格執行液化氣經營的布點審批規定,實施燃氣經營許可證制度,規范準入門檻,強化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液化氣供應點的經營行為,加強液化氣經營場所和氣瓶儲存場所的安全管理,增強從業人員專業知識、安全意識和服務水平,建立行業服務規范,公開服務承諾,收費明碼標價。對上游的定點供應(批發)商100%建立檔案,納入監管范圍,全面建立索證索票制度。通過整治,促使小液化氣供應點做到:證照齊全;從業人員具有相關資質;經營場所和瓶庫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液化氣使用鋼瓶100%經過檢驗合格并建立定點充裝供應合同,已充裝氣瓶上明顯清晰標明充裝單位,不短斤缺兩;從業人員熟悉業務知識并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建立進貨登記臺賬并索取相關證明和檢驗報告。同時,積極配合市政園林部門開展此項工作。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鎮政府建立鎮“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陳傳標,副組長為嚴偉良、鐘宇,成員為趙海飛、王才成、董近友、章紀宇、李銀菊、方紅霞、牟建青、吳利云、周曉敏、張余博。將“十小”整治納入目標考核體系,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各項整治與規范任務和工作目標順利完成。同時,要切實為“十小”整治提供經費、裝備等保障,推動整治與規范工作順利開展。

(二)堵疏結合,分類治理。要以落實省委“兩創”總戰略為重點,把整治工作與創建文明(衛生)村居、“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平安*”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圍繞群眾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問題,堅持科學發展、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的基本原則,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整治與創業就業的關系。要整治問題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更要注重規范、服務、提升,做到寬嚴相濟,讓更多的群眾成為創業者。二是整治與便民利民的關系。既要關停取締一批無證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單位;又要幫扶整改一批“十小”單位達到規范要求,方便群眾生活。三是整治與發展傳統產業的關系。在大力整治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的“十小”單位的同時,保護小南而精、小而優的傳統產業。要科學界定,科學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業底數,掌握存在的突出問題,分類制定整治標準,打扶結合、疏堵并舉,積極出臺政策鼓勵和幫助“十小”行業通過連鎖配送、合作經營、區域集中、聯合加工等多種方式聯小做大、規范發展。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圍繞整治重點和目標任務,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轄區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整治合力。各村、有關單位要在市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積極主動,認真履職。要通過加快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等途徑,不斷完善治理網絡,推動“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水平的不斷提高。

(四)強化宣傳,正確引導。建立全市“十小”整治新聞宣傳工作機制,切實加強輿論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深入農村、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知識,宣傳開展“十小”整治與規范行動的重要意義,提高公眾消費安全意識。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及時“十小”整治與規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進經驗,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同時,要對公民的監督權實施有效保護,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方便群眾舉報,兌現舉報獎勵,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消費安全的良好氛圍。

篇4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藥品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全面整頓和規范藥品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秩序,重點整治存在安全隱患的重點品種和突出問題,把保證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作為中心任務,樹立和落實科學監管理念,實現藥品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二、工作原則

以“全面整頓、突出重點”為原則,實現對監管環節的全覆蓋,強化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重點品種、突出問題的整治。

三、工作重點

(一)整頓和規范藥品生產秩序

1、檢查對象:轄區內藥品生產企業(包括制劑、原料藥、中藥飲片、藥包材生產企業)。

2、重點檢查的環節:藥品生產行為的合法性,取締無證生產藥品、配制制劑的行為;藥品生產許可范圍與實際生產的一致性;所有藥品是否均按照法定標準、生產工藝組織生產。

(二)整頓和規范藥品醫療器械流通秩序

1、檢查對象:轄區內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藥店、藥品連鎖門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

2、檢查內容:藥品(醫療器械,下同)經營行為的合法性。依法查處和取締各種形式的無證經營、掛靠經營等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堅決打擊出租、出借許可證、租賃柜臺,以及非法經營藥品的違法違規行為;藥品經營許可與實際經營的一致性;藥品經營企業執行GSP情況;疫苗經營的監督檢查,嚴禁從無疫苗生產、經營資質的企業購進疫苗;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督檢查,重點整治未經審批廣告、虛假廣告、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的行為。

(三)整頓和規范藥品使用秩序

1、檢查對象:轄區內一、二級醫療機構,民營醫院、村衛生所(室)、個體診所、學校醫務室等。

2、檢查內容:藥品、醫療器械的采購渠道、資質證明、票據的合法性。重點檢查品種為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一次性以及植入性醫療器械等。開展醫療機構使用藥械的專項監督檢查以及農村用藥情況的專項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藥品市場秩序。

四、工作步驟

分四個階段開展本區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

(一)自查自糾階段(年8月1日至9月30日)。制定專項行動方案,部署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有關工作。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及有關要求告知所有監管相對人,并向社會公布,指導、督促其對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整頓要求,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工作。監管相對人圍繞本單位可能存在的質量隱患,采取有效措施,認真查改,并按要求提交自查整改報告。

(二)全面檢查階段(年10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針對轄區內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結合本區的實際,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開展藥品市場秩序的整頓和規范工作。要進一步加大對大案、要案、積案查處力度。強化藥品監督抽驗工作,增強藥品抽驗的針對性。

(三)查漏補缺階段(2007年5月1日至2007年5月30日)針對前一階段的檢查工作,進行查漏補缺,務必使整頓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藥品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

(四)總結提高階段(2007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對在藥品市場秩序的整治和規范方面所做的工作要進行全面總結,并提出建立藥品市場各重點環節監管長效機制和深化改革監管制度的辦法和意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的組織領導,決定成立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領導小組,由藥品食品監管分局局長彭建忠任組長,副局長陳佩國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專項整治辦公室、專項整治執法督查組、專項整治檢查組。

(二)全面整治,突出重點。查處一批違法案件,規范藥品市場秩序。本次專項行動既要進行全面整治,又要突出工作重點,采取明查暗訪、監督抽驗、仔細排查等方法,對危害公眾安全、涉及面廣、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要突出查處;對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時曝光;對符合移送條件的案件要依法及時移送司法機關或相關部門處理。

(四)各方聯動,形成合力。藥監、公安、技監、衛生、工商等部門,按照上級的統一要求和部署,振奮精神,真抓實干,形成齊抓共管的監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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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按照全市部署,“十小”整治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為指針,以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行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治劣與扶優相結合,突出重點、堵疏相濟、注重實效,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各村為主負責、業主自律誠信、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快推進執法監管向農村延伸,著力改善消費環境,保障消費安全,擴大消費需求,推動農村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目標要求。以推行新型業態、集約經營、行業整合等為抓手,推動“十小”行業生產經營方式和組織方式的轉變,規范提升“十小”行業,切實解決當前農村市場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和服務質量方面的突出問題,鞏固和擴大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業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促進各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20*年目標:摸清全鎮“十小”行業的基本狀況并建立質量安全監管檔案;建立健全目標考核責任制和各項監管制度;制定“十小”行業的生產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在重點村開展“十小”整治試點,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代表性、行業性質量安全問題。在此基礎上,注重典型示范,總結“十小”整治規律,開展“十小行業示范點”創建活動。

2009年目標:在全鎮各村全面開展“十小”整治行動,充分發揮示范點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動“十小”行業按照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即扶持引導基礎條件較好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上規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礎條件較差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達到規范要求;關停并轉達不到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同時,對故意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以及生產經營條件惡劣、產(商)品質量安全隱患嚴重又不主動整改或屢次整改仍不到位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決予以打擊或關停,凈化農村消費環境,規范市場秩序。

2010年目標:鞏固和深化“十小”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行業生產經營行為基本符合規范要求;農村市場監管網絡基本形成;“十小”行業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基本健全;農村消費安全得到較好保障。

二、整治重點

重點對象:生產經營食品、藥品、農資、液化氣、美容美發、音像制品、農村客運等涉及群眾身心健康安全的產品或服務站、點、店、戶。

重點區域:XX村、XX村、XX村及各村“十小”行業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等。

重點問題:生產經營中“臟、亂、差”和“無、散、低”等問題。具體包括無證照或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的行為;生產經營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標準的產品的行為;違反相關管理規定從事客運經營的行為等。

三、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小食雜店質量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規范經營行為。嚴格實行進貨臺賬登記制度;積極鼓勵小食雜店改造提升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導納入經營食品統一配送體系。通過整治,促使小食雜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店面整潔衛生;生產場所符合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齊備,嚴格實行臺帳登記制度;嚴禁無證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此項任務由縣工商部門負責牽頭,經貿、衛生、質監、食品藥品監管、城管執法、供銷等部門配合,我鎮給予協助。

(二)小餐飲店質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廣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嚴格執行餐飲原料進貨登記制度,嚴厲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加強對農村、學校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按照要求發放衛生許可證。促使小餐飲店、小食堂做到:證照齊全(需證照的)并上墻;環境整潔衛生;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原料進貨臺賬并實行進貨驗收;有專用的垃圾桶;餐飲工作人員持有健康證并穿戴整潔。此項任務由縣衛生部門負責牽頭,工商、建設、食品藥品監管、環保、城管執法等部門配合,我鎮給予協助。

(三)小農資店質量安全整治。推進農資店連鎖經營和放心農資店建設,杜絕禁用農藥的銷售,嚴厲打擊銷售劣質農資坑農行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促使小農資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經營范圍和經營內容相符;建立化肥、農藥、獸藥、種子、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重要農資的進貨索證和銷售臺賬制度;執業人員具備農資銷售相關專業技能和一定的農資使用指導能力。嚴厲打擊無銷售農藥資質的銷售點,查處超范圍經營、農藥化肥含量不足、故意“坑農”等行為,建立劇毒有害農藥流通臺賬制度,確保農資產品質量安全。通過整治,爭取將轄區內全部小農資店納入監管范圍;將轄區內的農資供應(批發)商100%納入監管范圍,并全面建立索證索票制度。此項任務由縣農業部門負責牽頭,工商、質監、供銷、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配合,我鎮給予協助。

(四)小美容美發店整治。督促業主嚴格執行有關衛生操作規程,加大對消毒殺菌設施投入,預防感染和疾病傳播,嚴厲打擊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提供服務的行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發店:證照齊全并上墻;從業人員定期體檢并持有健康證;具備必需的消毒殺菌設備和工作間,經營場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驗化妝品、消毒用品等質量,建立并實施索證索票制度。此項任務由縣經貿部門負責牽頭,公安、衛生、工商、質監、環保、城管執法等部門配合,我鎮給予協助。

(五)小藥店質量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藥品質量認證和日常監管制度,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許可、索證索票、進貨臺帳制度,禁止超范圍經營。使小藥店、小診所藥品、藥品專柜(零售點)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場所整潔衛生;嚴格執行藥品購進查驗、索證索票和臺帳登記制度;完善藥品儲存條件,做好庫存藥品養護;按規定銷售和使用假劣藥品;從業人員具備相應資質。嚴禁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藥品;嚴禁銷售和使用假劣藥品;嚴禁虛假藥品廣告。此項任務由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牽頭,衛生、工商等部門配合。我鎮給予協助。

(六)小液化氣供應點質量安全整治。嚴格執行液化氣經營的布點審批規定,實施燃氣經營許可證制度,規范準入門檻,強化消防安全管理。規范液化氣供應點的經營行為,加強液化氣經營場所和氣瓶儲存場所的安全管理,增強從業人員專業知識、安全意識和服務水平,建立行業服務規范,公開服務承諾,收費明碼標價。爭取20*年年底前我鎮的小液化氣供應點100%以上納入安全監測的監管范圍。通過整治,促使小液化氣供應點做到:證照齊全;從業人員具有相關資質;經營場所和瓶庫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液化氣使用鋼瓶100%經過檢驗合格并建立定點充裝供應合同,已充裝氣瓶上明顯清晰標明充裝單位,不短斤缺兩;從業人員熟悉業務知識并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建立進貨登記臺賬并索取相關證明和檢驗報告。此項任務由縣建設規劃部門負責牽頭,工商、公安、質監、物價等部門配合,我鎮給予協助。

(七)小菜場整治。加強對農村小菜場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場做到:建立商品準入制度,實行規范管理。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固定和臨時小菜場,確屬群眾生活需要并已納入鎮鎮新農村建設規劃的,加強引導和管理。對不符合基本條件和嚴重違法經營的,依法取締。此項工作由工商部門牽頭,農業、經貿、食品藥品監管、規劃建設等部門配合,我鎮給予協助。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護知識產權,嚴禁租售盜版音像制品;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嚴厲打擊銷售、暴力、迷信等違法音像制品加大對音像游商地攤的打擊力度(趕集時的地攤)。促使小音像店做到: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并取得得行業經營許可;音像店經營的音像制品有合法進貨憑證正版率達到90%以上有良好的經營秩序。此項工作由縣文化部門負責牽頭,交通、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門配合,我鎮給予協助。

(九)農村小客運質量安全整治。嚴厲打擊客運車輛超員超速和無證營運等違法違章行為,嚴禁使用貨運車車輛、兩輪摩托車、拖拉機懸掛拖拉機號牌的車輛、報廢車或以報廢車零件拼裝的車輛從事客運。整治農村經營秩序,嚴歷執行客運營運許可、客運車輛定期檢測、司乘人員資質審查、客運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農村小客運業主做到:證照齊全,手續完備,車輛狀況良好,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乘運人責任險,不發生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等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尤其是對鎮周邊村某些個人利用農用車、三輪車、兩輪摩托車私載學生的行為要嚴打擊。此項工作由縣交警部門負責牽頭,交通、工商、安監、農業(農機)等部門配合。我鎮給予協助。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鎮政府將關于成立*鎮“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十小”行業整治與規范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堵疏結合,分類治理。要以落實省委“兩創”總戰略為重點,把整治工作與“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平安永康”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圍繞群眾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問題,堅持科學發展、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的基本原則,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整治與創業就業的關系。要整治問題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更要注重規范、服務、提升,做到寬嚴相濟,讓更多的群眾成為創業者。二是整治與便民利民的關系。既要關停取締一批無證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單位;又要幫扶整改一批“十小”單位達到規范要求,方便群眾生活。三是整治與發展傳統產業的關系。在大力整治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的“十小”單位的同時,保護小而精、小而優的傳統產業。要科學界定,科學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業底數,掌握存在的突出問題,分類制定整治標準,打扶結合、疏堵并舉,積極出臺政策鼓勵和幫助“十小”行業通過連鎖配送、合作經營、區域集中、聯合加工等多種方式聯小做大、規范發展。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我鎮要協助,配合有關部門要圍繞整治重點和目標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整治合力。都要在縣政府的統一指揮下,積極主動,認真履職,協助,配合各相關部門要積極推進誠信建設,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同時不斷完善治理網絡,推動“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水平的不斷提高。

(四)強化宣傳,正確引導。切實加強輿論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各種宣傳手段的重要作用,深入農村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知識,宣傳開展“十小”整治與規范行動的重要意義,提高公眾消費安全意識。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通過海報,廣播等形式,及時“十小”整治與規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進經驗,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同時,要對公民的監督權實施有效保護,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方便群眾舉報,兌現舉報獎勵,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消費安全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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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國務院和梧州市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各部門聯合行動,加大執法力度,在我縣開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內容和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打擊無任何醫療資格的游醫、假醫,以及借助虛假宣傳、招搖撞騙,或打著醫學科研、軍隊、武警的幌子誤導和欺騙患者,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活動。

(二)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違法行為,清除醫療機構中的假醫生。

(三)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以及與境外社會組織或個人合資合作開辦“科室”、“病區”或“項目”,打著醫療機構的幌子利用欺詐手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四)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地下性病診所”和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五)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三、職責分工

(一)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專項檢查,查處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無任何行醫資格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查醫療機構聘用無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查處未經備案核準的義診活動。

(二)由人口和計劃生育、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查處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未經批準擅自增加計劃生育服務項目和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擅自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規定以外的其他臨床醫療服務項目的行為;查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查處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查處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三)由科技行政部門負責在職責范圍內規范醫學科研機構的設立審核工作,配合衛生行政部門查處違法從事診療活動的科研機構。

(四)由公安機關負責,衛生、人口計生等部門配合,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犯罪行為;查處暴力抗法行為,對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要依法予以查處。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由監察機關會同衛生、人口計生、科技等部門,對貫徹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力,違法違規審批,造成人民群眾反映強烈、醫療秩序混亂、非法行醫問題嚴重的地區,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地方行政領導的責任;對本次專項行動中,推諉扯皮,行政不作為的案件線索,以及醫療機構等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依照《廣告法》查處醫療機構的違法醫療廣告案件,并將處理情況適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

(七)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依照《藥品法》有關規定嚴厲查處醫療機構非法配制制劑、使用假劣藥案件,并將處理情況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開展清理整頓藥店非法坐堂行醫和非法義診活動。

四、組織機構及主要任務

(一)縣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二)縣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主要負責綜合協調和信息匯總、上報、交流等日常工作。

專項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整頓規范組、宣傳教育組、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組4個專門小組。根據《梧州市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梧衛法監[2005]35號)具體要求,各負其責地開展各項工作。

五、實施步驟和工作安排

專項行動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2005年6月)為動員部署階段。組成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結合本縣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對轄區內開展專項行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和自查工作。

第二階段(2005年6月—2006年5月)組織實施階段。按照專項行動方案確定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部署,認真組織落實專項行動工作,開展自查自糾,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堅決取締無證行醫,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專項行動牽頭單位要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專項行動開展和自查自糾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衛生局會同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本縣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自8月開始,要及時將有關執法信息編發簡報上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當月工作進展情況(包括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案件查辦、責任追究情況等);分別于2005年9月、12月15日以前將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匯總表(見表1、2、3)隨同階段性總結一并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統一匯總上報自治區。

第三階段(2006年6月)為總結檢查階段。自查和整改結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實到位、案件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長效機制建立到位,同時認真做好工作總結,并于2006年6月15日前將工作總結(包括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整改措施、案件查辦、責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和匯表上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重點地區進行聯合督查,檢查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完成專項行動總結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各部門一定要從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政府主管部門領導要親自掛帥,設立專項行動領導機構,加強領導,切實把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工作抓緊抓細,抓出實效。

(二)分工協作,明確專項行動責任。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各有關部門必須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動配合,齊抓共管,加強聯合執法。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和溝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形成部門聯動的綜合整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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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藥品生產監管工作部分

(一)繼續做好新修訂GMP實施工作。對已通過認證的企業加強日常監管,防止認證后的回潮現象;對尚未通過認證的企業或品種,繼續做好指導和幫扶;對停產企業(品種)要加強巡查,防止出現擅自恢復生產或將廠房租賃給其他企業生產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在產新版基藥企業進行二次以上檢查,其中至少有一次是飛行檢查。及時跟蹤基藥中標情況,對中標的注射劑、中藥及價格異常低的品種和企業進行重點監管。嚴格對接受境外委托加工藥品進行審核備案及日常監管。各地要及時上傳相關監管信息,并督促企業、醫療機構制劑室及時上報企業數據,保證數據的準確完整及時。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統數據和分析手段,提高日常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強化換證后續監管。認真做好《藥品生產許可證》和《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換發掃尾工作,對因遷址改造、資產重組、不符合新修訂GMP等原因延期換證的企業和制劑室,要加強監管,防止其擅自恢復生產。

(三)加強醫療機構制劑監管。對制劑室的檢查全年不少于二次,其中至少有一次是飛行檢查。督促和指導相關制劑室加大制劑標準提高投入力度,保證質量地盡快完成制劑標準提高的掃尾工作。

(四)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關于加強藥品生產企業風險評估與防控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藥生〔2015〕177號)要求,對在產品種開展風險評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風險。監管部門定期匯總分析企業評估結果以及注冊、稽查、流通、檢驗、不良反應監測等監管信息,開展藥品風險會商、排查、評估與研判,確定監管重點、頻次和方式,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長期停產的、持有《藥品生產許可證》或《出口歐盟原料藥證明》文件而未取得國內批準文號的、具有中成藥批準文號但因不具備提取條件而停產的企業100%開展飛行檢查。加強對外購中藥提取物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管,督促企業強化中藥提取物供應商的管理,必要時組織延伸檢查。

(五)要進一步加強與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發揮醫療機構ADR報告主渠道作用,不斷提高報告占比、嚴重報告比例和報告的及時性等,同時,不斷提高生產企業報告能力,進一步優化ADR報告結構,實現醫療機構和生產企業報告比例逐年提升。市ADR中心要加強監測數據的分析評價。進一步完善藥品生產企業ADR檢查制度,充實檢查員隊伍,提高檢查能力水平,認真開展檢查工作。2016年底前,完成對中藥注射劑、F0小于8等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檢查全覆蓋,完成對制劑生產企業50%以上檢查覆蓋。推進藥品上市后再評價工作。按照國家總局的部署要求,以及省局著手制定的中藥注射劑再評價工作方案,督促企業繼續開展中藥注射劑再評價工作。市ADR中心要摸清市內新藥監測期內品種情況,指導和規范相關企業開展重點監測,同時鼓勵企業對可能存在嚴重安全風險的品種主動開展重點監測。

(六)落實國家總局部署,組織開展麻精藥品生產經營專項檢查,對生產、麻精藥品經營企業以及使用麻精藥品原料的企業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曲馬多等重點監管品種,規范生產經營秩序。對麻精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等生產經營企業和放射性藥品使用醫療機構按照風險程度,開展全年二至四次的檢查,重點檢查購銷情況,跟蹤藥品流向,督促有關單位切實整改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將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機構和精神病醫院納入監測范圍,同時推動拘留所等單位履行報告職責。市監測中心要加強技術指導,提高報告質量,并對醫用藥品濫用進行重點監測。

二、藥品流通監管工作部分

(七)督促企業落實責任,鞏固GSP認證成效。新版GSP內容全面,內涵豐富,國家總局指定的指導原則仍在不斷進行修訂調整和增補完善,我市藥品經營企業雖然都通過了認證檢查,取得認證證書,但是要將標準學深學透,掌握理念精髓,保持常態管理仍有很大的提高空間。應督促轄區內企業落實藥品安全主體責任,督促企業遵照GSP標準持續規范運行。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健全組織機構,提高人員素質,加強企業質量內審和風險管控,充分發揮經營企業在藥品流通過程中的過濾和安全“防火墻”作用。

(八)強化GSP監督檢查。按照認證管理辦法的規定,GSP認證過后應及時組織跟蹤檢查,今年市局組織對藥品零售企業GSP檢查目標:零售連鎖企業總部100%全覆蓋,連鎖門店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抽查;市局組織對單體藥店(每縣區)的跟蹤檢查比例不低于10%;各縣區也應制定對連鎖門店、單體藥店的檢查比例(抽查比例不低于40%)。對連鎖門店、單體藥店的檢查主要采取以“雙隨機”方式為主。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調查處理,該移交稽查進行行政處罰的應及時移交,對嚴重違反GSP的,要及時報請市局收回《GSP認證證書》,并向社會及有關單位公告。

(九)加快完善藥品追溯體系。藥品的渠道問題一直是影響藥品流通安全的重要風險因素之一,在國家總局明確暫停執行藥品電子監管工作的背景下,重塑藥品追溯體系成為當前和現階段藥品流通監管工作中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首先,要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加強對上下游購銷渠道的審核和風險管控;其次,在監督檢查中,應重點加強對藥品流向的檢查,特別是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高價抗腫瘤藥品、冷鏈藥品、疫苗、老年病慢性病常用藥的購銷渠道、來源去向作為檢中之重;第三,要切實發揮市局藥品經營企業遠程監管系統的作用,對企業入網數據應開展真實性核查,與藥品實際流向比對印證,確保藥品流通過程清晰、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督促縣區內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及時與市局監管平臺進行數據對接,單體藥店原則上在年底前全部使用市局開發的GSP管理軟件,為今后開展創建“透明藥房”工作打下良好的數據基礎。

(十)強化日常監督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各縣區要制定年度監管計劃,以問題為導向,在檢查中應盡可能使用市局監管平臺的檢查表格并及時錄入。并要克服機構改革帶來的人員少、事情多、任務重的不利影響,把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藥品安全問題作為目標任務,對藥品來源不清、非法回收藥品、“走票、掛靠”經營、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流弊、數據造假、質量人員不履職、不在崗、連鎖門店違規采購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應持續打擊、嚴處,該移交的要堅決移交,并加大曝光力度。

(十一)加大對醫療機構特別是民營醫療機構的藥品管理的監督檢查。要組織開展對民營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個體診所、學校廠礦醫務室等單位的藥品采購、保管、使用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依法處理,并向有關部門進行通報反饋。

(十二)規范互聯網藥品信息和交易服務企業發展。隨著“互聯網+”時代到來,越來越多的企業更加重視互聯網帶來的商機,同時一些不法分子也在通過互聯網肆意虛假宣傳、銷售假劣藥品。針對這一現狀,各縣區應明確專人負責對互聯網藥品信息、藥品交易網站開展定期的的監測和巡查,對獲證企業檢查應100%覆蓋,要及時主動與稽查部門銜接,加強聯動,確保違法網站得到及時有效查處。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法網站要及時消費警示。

(十三)嚴把藥品零售企業準入關。嚴格按照許可條件審批準入,積極發揮行政許可對藥品市場秩序的引導、調控功能,促進藥品經營企業整體水平的提升。各縣區局應實時將藥品零售企業的許可信息錄入市局監管平臺,確保平臺內的數據準確、真實。省市局將對各縣區的藥品零售企業(含連鎖)許可卷宗的質量等情況進行抽查和通報。

三、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工作部分

(十四)加強監督檢查。制定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日常監管工作,生產企業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100%,確保保健食品化妝品源頭安全。

(十五)全面實施保健食品分類分級監管。全面推進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分類分級監管工作,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具體要求,嚴格等級評定,確保評定過程客觀、公正。

(十六)繼續推進保健食品質量受權人工作。對保健食品試點企業進行全面考核評估,找出存在問題,明確改進方向。通過實地檢查、深入調研等形式,總結交流經驗,抓好典型引導,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方案,著力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形成具有廣泛指導意義的方法和機制。

(十七)規范保健食品會議營銷監管。規范保健食品會議營銷監管,建立會銷企業名錄,并作為日常監管重點對象,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立案查處或移送公安、工商等部門。

(十八)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及相關問題專項治理。按照國家總局的統一部署,對保健食品、普通食品中非法添加藥品、虛假夸大宣傳等突出問題進行集中治理,組織對非法功能聲稱、違法廣告、違法添加等規避監管的保健食品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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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市"十小"整治與規范工作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為指針,以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行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扶優與治劣相結合,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鎮鄉(街道)為主負責、業主自律誠信、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以塊為主、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加快推進執法監管向農村延伸,著力改善消費環境,保障消費安全,擴大消費需求,推動農村現代服務業發展,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目標要求。以切實解決當前農村市場產品質量、食品安全和服務質量方面的突出問題為抓手,鞏固和擴大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業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促進各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20*年目標:摸清全市"十小"行業的基本狀況并建立質量安全監管檔案;建立健全目標考核責任制和各項監管制度;制定"十小"行業的生產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在重點鄉鎮(街道)開展"十小"整治與規范試點,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性、行業性質量安全問題。在此基礎上,注重典型示范,總結"十小"整治與規范工作規律,開展"十小行業百點示范"活動。

2009年目標:在全市農村全面開展"十小"整治與規范行動,發揮各示范點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動"十小"行業按照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即:扶植引導基礎條件較好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上規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礎條件較差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達到規范要求;關停轉化達不到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的"十小"生產經營單位。對故意制售假冒偽劣產品,以及生產經營條件惡劣、產(商)品質量安全隱患嚴重又不主動整改或屢次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予以打擊或關停,以凈化農村消費環境,規范市場秩序。

2010年目標:鞏固和深化"十小"整治與規范成果,制假售劣、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十小"生產經營行為基本符合規范要求;農村市場監管網絡基本形成;"十小"行業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基本健全;農村消費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點

重點對象:生產經營食品、藥品、農資、液化氣、音像制品、美容美發、農村客運等涉及群眾身心健康安全的產品或服務的站、點、店、戶。

重點區域:城區、城鄉結合部、中心鎮、農村和"十小"行業比較集中的區域,以及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

重點問題:生產經營中"臟、亂、差"和"無、散、低"等問題,具體包括:無證照或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生產經營的行為;生產經營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標準產品的行為;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違反相關管理規定從事音像制品、客運經營的行為等。

三、主要任務和責任部門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督促納入監管的小作坊業主履行質量安全承諾,嚴格按照《*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基本要求》組織生產;以桶裝飲用水、"兩豆"(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海產品、茶葉、米面制品等五類食品為重點,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無證照或證照不齊、達不到取證條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締力度;嚴厲打擊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質、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鼓勵小作坊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按照龍頭帶動、區域集中等"五種模式"整合提升,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通過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證照齊全;生產場所符合保障食品質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齊備,并執行相關規定;食品生產加工操作人員均持有健康證等。此項工作由質監部門負責牽頭,衛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管、農業、環保、行政執法等部門配合。

(二)小食雜店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規范經營行為,嚴格執行食品進貨臺賬制度,積極鼓勵小食雜店改造提升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導納入經營食品統一配送體系。通過整治,促使小食雜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店面整潔衛生;嚴格實行臺賬登記制度;嚴禁無證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此項工作由工商部門負責牽頭,外經貿、衛生、質監、食品藥品監管、行政執法、供銷等部門配合。

(三)小餐飲店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逐步推廣實施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嚴格執行餐飲原料進貨登記制度,嚴厲查處無證照經營行為。促使小餐飲店、小農家樂、小食堂做到:證照齊全(需證照的)并上墻;環境整潔衛生;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執行;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原料進貨臺賬并實行進貨驗收;有專用的垃圾桶;餐飲工作人員持有健康證并穿戴整潔。此項工作由衛生部門負責牽頭,工商、建設、規劃、食品藥品監管、環保、行政執法等部門配合。

(四)小藥店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進一步完善藥品質量認證和日常監管制度,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許可、索證索票、進貨臺賬制度,禁止超范圍經營。促使小藥店、小診所藥品、藥品專柜(零售點)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場所整潔衛生;嚴格執行藥品購進查驗、索證索票和臺賬登記制度;完善藥品儲存條件,做好庫存藥品養護;按規定銷售和使用藥品;從業人員具備相應資質。嚴禁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藥品;嚴禁銷售和使用假劣藥品;嚴禁違法虛假藥品廣告。此項工作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牽頭,衛生、工商等部門配合。

(五)小農資店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推進農資店連鎖經營和放心農資店建設,杜絕禁用農藥的銷售,嚴厲打擊銷售劣質農資坑農行為,維護農資市場秩序。促使小農資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經營范圍和經營內容相符;建立化肥、農藥、獸藥、種子、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重要農資的進貨索證和銷售臺賬制度;執業人員具備農資銷售相關專業技能和一定的農資使用指導能力。此項工作由農業部門負責牽頭,工商、質監、供銷、外經貿等部門配合。

(六)小菜場整治與規范。進一步延伸農貿市場監管觸角,加強對農村小菜場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場做到:建立商品準入制度,實行規范管理;不符合登記條件的固定和臨時小菜場,確屬群眾生活需要并已納入鄉鎮或新農村建設規劃的,應加強引導和管理。對不符合基本條件和嚴重違法經營的,依法取締。此項工作由工商部門牽頭,農業、外經貿、建設、規劃、食品藥品監管、行政執法等部門配合。

(七)小美容美發店整治與規范。督促業主嚴格執行有關衛生操作規程,加大對消毒殺菌設施投入,預防感染和疾病傳播,嚴厲打擊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提供服務的行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發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證照齊全并上墻;從業人員定期體檢并持有健康證;具備必須的消毒殺菌設備和工作間,經營場所、使用的設備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驗化妝品、消毒用品等質量,建立并實施索證索票制度。此項工作由衛生部門負責牽頭,外經貿、公安、工商、質監、環保、行政執法、工商聯等部門配合。

(八)小音像店整治與規范。保護知識產權,嚴禁租售盜版音像制品;保護未成人身心健康,嚴厲打擊銷售、暴力、迷信等違法音像制品;加大對音像游商地攤的打擊力度,依法取締"黑網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網吧)做到: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并取得行業經營許可;音像店經營的音像制品有合法進貨憑證,正版率達到90%以上;"黑網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經營秩序。此項工作由文化部門負責牽頭,工商、公安、行政執法、電信等部門配合。

(九)農村小客運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嚴厲打擊客運車輛超員超速和無證營運等違法違章行為,嚴禁使用貨運車輛、兩輪摩托車、拖拉機或懸掛拖拉機號牌的車輛、報廢車或以報廢車零件拼裝的車輛從事客運。整治農村客運經營秩序,嚴格執行客運營運許可、客運車輛定期檢測、司乘人員資質審查、客運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農村小客運業主做到:證照齊全,手續完備,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乘運人責任險,遵章守法,不發生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等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確保行車安全。此項工作由公安部門負責牽頭,交通、工商、安監、農業(農機)等部門配合。

(十)小液化氣供應點質量安全整治與規范。嚴格執行液化氣經營的布點審批規定,加強液化氣經營場所的安全管理,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服務水平,建立行業服務規范,公開服務承諾,收費明碼標價。促使小液化氣供應點做到:證照齊全;從業人員具有相關資質;經營場所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液化氣使用鋼瓶100%經過檢驗合格并建立定點充裝供應合同;不短斤缺兩,嚴禁倒灌;從業人員熟悉業務知識并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建立進貨登記臺賬并索取相關證明和檢驗報告。此項工作由建設(燃氣管理)部門負責牽頭,工商、公安、交通、質監、行政執法、物價等部門配合。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政府已成立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領導"十小"整治與規范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質監局)。各"十小"整治與規范牽頭單位都要成立領導小組,切實擔負責任,會同配合部門編制具體的整治與規范行動方案,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與規范標準,落實各項整治與規范任務。并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整治與規范行動的工作聯系和信息報送。各鎮鄉(街道)都要明確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組織專門力量,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十小"整治實施方案,將具體整治任務和責任分解落實到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將"十小"整治納入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層層落實責任,確保各項整治與規范任務和工作目標順利完成。市政府要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經費、裝備等保障,推動整治與規范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堵疏結合,分類治理。要認真落實市委"兩創"總戰略,把整治工作與"三城同創"活動、"千村示范萬村整治"工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平安*"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圍繞群眾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問題,堅持科學發展、改善民生、促進和諧的基本原則,正確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整治與創業就業的關系。既要整治問題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個體工商戶);更要注重規范、服務、提升,做到寬嚴相濟,讓更多的群眾成為創業者。二是整治與便民利民的關系。既要關停取締一批無證照及制假售劣的"十小"單位;又要整改幫扶一批"十小"單位達到規范要求,方便群眾生活。三是整治與發展傳統產業的關系。在大力整治存在嚴重質量安全隱患"十小"單位的同時,注意保護小而精、小而優的傳統產業。要科學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行業底數,掌握存在的突出問題,分類制定整治標準,打扶結合、疏堵并舉,積極出臺政策鼓勵和幫助"十小"單位通過連鎖配送、合作經營、區域集中、聯合加工等多種方式聯小做大、規范發展。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鎮鄉(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圍繞整治與規范的重點和目標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無論是牽頭部門還是配合部門,都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積極主動,認真履職。積極推進誠信建設,建立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同時,要通過加快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相關行業協會和中介組織的作用等途徑,不斷完善治理網絡,推動"十小"行業質量安全水平的不斷提高。

(四)強化宣傳,正確引導。市委宣傳部要積極配合"十小"整治與規范工作,切實加強輿論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要深入農村、社區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知識,宣傳開展"十小"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公眾消費安全意識。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通過新聞會等形式,及時"十小"整治與規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進經驗,擴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同時,要對公民的監督權實施有效保護,進一步完善舉報投訴制度,方便群眾舉報,兌現舉報獎勵,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重視消費安全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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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

(一)開展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執法行動

1、制定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成立了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11個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冷鏈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已組織召開7次專班聯席會議,2次工作匯報會,2期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監管業務培訓會,聯合執法檢查4次。主動形成聯動聯防機制,確保各項防控舉措落實到位。

2、強化源頭管理,嚴控外輸風險。一是將進口冷鏈食品作為重點管控對象,設置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專倉1處,實施庫長責任制,對冷庫實行屬地管理、分級管理、分類管理,確保冷庫全覆蓋、監管無漏洞、責任無死角。二是將冷鏈從業人員、經營戶作為重點管理對象,批準核發異地采購冷鏈食品市場主體10戶,實行“卡點查驗、憑證放行”,目前完成報備異地采購冷鏈食品66次(戶),涉及冷鏈食品13915件,108.355噸(均為國產冷鏈食品)。常態化對冷鏈食品開展核酸檢測,目前共檢測冷鏈食品從業人員177人(次)、環境樣130個、食品樣120個(均為陰性)。優先保障冷鏈食品從業人員疫苗接種,現已接種疫苗19人,監管人員2人。三是切實履行進州首站查驗責任。設立3個進州首站綜合卡點,嚴格落實“24小時值守”“首卡負責制”“人、物、車同查”,對進州冷鏈食品進行查驗。截至目前,共計排查非冷鏈車160743輛,冷鏈食品運輸車輛108輛,其中進入我縣的冷鏈車56輛,發現處置問題4個,排查寄遞物流國內件479825件,無國際件。

3、實行臺賬管理,精準摸清底數。全面摸排、真實掌握轄區內從事冷鏈經營數據,建立臺賬實行動態管理。精準掌握冷鏈食品批發商2家,零售店105家,餐飲服務137家,凍庫37個,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1個,在交通運輸局報備冷鏈運輸車輛8臺相關信息。組織對全縣冷鏈經營主體146戶開展了“川冷鏈”業務培訓,指導190戶經營戶進行“川冷鏈”注冊登記并錄入冷鏈食品信息。自集中監管倉設立后,我縣冷鏈食品經營戶均未采購進口冷鏈食品。

4、常態宣傳造勢,營造濃厚氛圍。召開縣應對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會議16次,指揮部會議31次,充分發揮結對認親干部職工、駐村工作隊、村兩委等群防群控力量,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防控體系。累計發放告知書、承諾書21406份,通過“冷庫信息排查統計助手”小程序進行填報冷庫信息37戶,在農貿市場和餐飲店推行應用“天府健康通”場所碼886戶,冷鏈疫情防控知識基本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5、嚴格執法檢查,加大打擊力度。組織公安、交通、綜合執法等部門對轄區農貿市場、商超、餐飲單位、凍庫、運輸物流等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出動執法人員256人次,檢查經營主體412戶次,責令停業整頓8家,查輯非法運輸車輛7輛,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7份,立案查處違法行為4起,無害化處理查獲違規購買及運輸的國產及進口冷鏈食品0.412698噸。聯合縣融媒體中心對違法案件進行報道,制作新聞抖音小視頻,以案說法,警示冷鏈食品經營者和消費者,不斷提高冷鏈食品從業者、經營者思想認識。

(二)推進“春雷行動2021長江禁漁打非斷鏈”專項行動

一是深入轄區鄉鎮開展長江禁漁,打非斷鏈檢查及宣傳工作。檢查過程中,重點對經營場所宣傳標語和菜譜進行仔細審查,要求各經營單位對出現“長江野生魚”、“野生河鮮”、“野生大渡河魚”等禁用標語進行清除。共發放“縣境內大渡河流域全年禁漁通告”54份,簽訂承諾書49份,清除含有禁用語的店招16處,沒收含有禁用語的菜單13張,撤除“大河魚”、“雅魚”廣告和菜單21處。同時處理網監線索1條,拆除含有“河鮮”字樣的招牌1處,要求1戶餐飲經營戶變更帶有“河鮮”字樣的字號名稱。二是聯合縣農牧農村局等相關部門,監督一違反禁漁通告捕魚的個人放流大渡河魚苗2000尾,魚苗價值5200元。三是對縣城區14戶涉及水產品行業經營戶開展“長江禁漁打非斷鏈”專題行政約談。針對經營戶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行為,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0份,要求立行立改、規范經營。

(三)深入開展特種設備和產品質量安全專項執法行動

1、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一是以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施工領域為重點,開展各類特種設備安全檢查8次,檢查使用單位23家,完成現場檢查app系統錄入21戶,下達監察指令書1份。對全縣7家電梯維保單位開展節前安全約談1次。二是開展長堤灣畔小區電梯安全隱患治理,加強對小區業主隱患告知和政府相關部門聯動,張貼安全隱患通告及電梯檢驗通知各12份,責令停止使用電梯11臺,并函告瀘橋鎮政府落實小區安全責任主體和電梯運行經費,做好小區維穩工作。

2、扎實開展產品質量專項檢查行動。一是強化流通領域強制性認證產品質量監管。春節期間,重點對轄區的家用電暖器、暖風機、風暖浴霸等進行檢查。要求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購銷臺帳制度,嚴把3c認證產品市場準入關、流通關,堅決杜絕不合格3c認證產品流入市場,切實為消費者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二是嚴厲查處打擊涉及冷光煙花和“鋼絲棉煙花”生產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通過摸排,我縣境內無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批發企業有1家,未發現該企業采購并銷售有用于燃放的“鋼絲棉煙花”、冷光煙花及裝有冷光煙花的“電子煙花”。三是開展電暖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共抽查了1家經營戶的1批次產品,經檢驗該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對銷售不符合標準要求產品的經營戶已立案查處,處罰款人民幣3000元,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861元。四是協同州計量檢定測試所對城區眼鏡驗配行業在用強制檢定計量器具開展檢定工作。對縣人民醫院和5家眼鏡驗配店的驗光儀(共計6臺),驗光鏡片箱(共計7箱)進行現場檢定。

(四)扎實開展冬春旅游農村假冒偽劣專項整治行動

一是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專題整治會議,結合各部門職能職責,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全力投入到打擊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工作中來。二是采取張貼、發放宣傳資料,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等方式,積極向社會宣傳,提高群眾防范意識,鼓勵群眾舉報違法行為,形成社會共治氛圍。三是積極與抽檢機構銜接開展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抽檢工作,共抽取城區農貿市場和商場超市等在售食品食用農產品30批次。其中蔬菜2批次、畜肉4批次、禽肉5批次、肉制品5批次、水果3批次、速凍食品(餃子、湯圓)3批次、餅干2批次、糖果2批次、菜籽油3批次、果蔬汁飲料1批次,結果待出。四是加大農村食品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制造銷售假冒食品、侵權“山寨”食品、“三無”食品、劣質、超過保質期食品等違法行為,通過在日常監管中找線索、發動群眾舉報找線索、監督抽檢查找線索、行刑銜接接收線索等方式方法,順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有效打擊違法分子的囂張氣焰,保障農村食品安全。

(五)開展疫情防控藥戒質量安全執法行動

一是認真開展疫情防控用藥安全行動。按照省、州、縣指揮部要求,開展了7輪疫情防控藥品重點檢查,重點按照指揮部最新要求,強化藥品經營企業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啟用管控藥品小程序監管。“安康碼”小程序使用步入正軌,監管平臺累計有10000余份管控藥品銷售數據,持續督導各藥品經營企業及時審核銷售數據,確保數據的實時性、有效性。二是以藥品零售、醫療機構藥械使用兩大環節為主線,開展精麻藥品、鎮痛藥品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藥店、診所、醫療機構是否按照新修訂《藥品管理法》以及gsp要求對藥品質量進行管控,精麻、鎮痛類藥品是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實名制限量銷售、臺賬記錄等。三是隨著2021年1月1日,《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集中開展了化妝品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是否經營使用超過限用日期的化妝品、是否索證索票等,初步檢查了轄區內各大型化妝品經營、使用單位,檢查同時并積極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力求做到經營戶執法懂法守法經營。對轄區內每家企業,逐一開展檢查,共出動檢查人員200余人次,開展禁毒、重傳疾病預防防控宣傳各1次,檢查藥品經營零售企業及門店200余家次,檢查醫療機構、診所70余家,美容美發機構80余家次。此次檢查,立案查處2起化妝品違法行為。

(六)開展價格行政約談、規范價格行為凈化消費環境

近日,陸續有消費者反映,在全省公務員招考期間,我縣酒店、賓館的住宿價格出現大幅上漲。接到反映后,立即對涉事酒店、賓館進行檢查,查看主體資質、明碼標價等情況。經檢查,投訴人反映屬實,個別漲幅達302%。舉行規范價格行為行政約談會,對公務員考試期間漲價的5戶市場主體進行約談。一是通報投訴情況;二是組織學習價格處罰典型案例,簽訂《價格提醒告誡書》;三是要求與會市場主體經營中證照齊全有效、亮照亮證經營,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合理定價。執法人員從情、理、法的角度細致入微宣講,幫助與會市場主體認識了自身的問題,表示知錯即改,誠信守法文明經營,履行社會責任,為消費者營造放心舒心消費環境,共同為“紅城綠谷康養”城市形象增光添彩。

二、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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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目標:通過專項整治,促進行業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得到落實;違法藥品廣告得到整治,流通企業經營行為更加規范,藥品流通秩序進一步好轉;醫療機構藥品購進渠道正規、儲存條件符合規定標準,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能夠被有效監測,合理用藥水平進一步提高,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二)整治重點:突出抓好藥品流通和使用環節,重點抓好城鄉結合部、農村藥品市場兩個區域,依法查處和取締無證經營、掛靠經營、出租、出借許可證和“走空票”、“體外循環”等違法經營活動,確保藥品質量。

(三)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__年10月)。各有關部門要對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并按照要求制訂具體工作方案。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制訂藥品流通環節的工作方案并付諸實施,縣衛生局牽頭制訂藥品使用環節的工作方案并付諸實施,縣工商局牽頭制訂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的工作方案并付諸實施。各單位實施方案要報送縣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備案。

第二階段:自查整改(20__年11月)。各涉藥單位要對藥品經營、使用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工作認真自查,對藥品GSP執行情況搞好內部評審,查問題,找隱患,徹底整改。

第三階段:監督檢查(20__年12月-20__年5月)。對藥品、醫療器械批發企業、零售連鎖企業和鄉鎮醫院以上的醫療機構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對零售藥店和各類診所按30的比例抽查;對20__年以來有群眾舉報的單位、監督抽驗有不合格產品的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單位和GSP認證滿24個月未跟蹤檢查的單位進行重點檢查。

第四階段:總結階段(20__年6月)。專項整治基本結束后,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前三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并以書面形式報縣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扎實有效地開展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工作

(一)整頓和規范藥品研制秩序。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搞好藥品注冊申請專項檢查,對弄虛作假行為依法嚴厲查處。要大力開展藥品包裝、標簽、說明書的專項檢查。

(二)整頓和規范藥品流通秩序。

1、全面清理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主體資格,依法查處和取締各種形式的無證經營、掛靠經營、出租、出借許可證和“走空票”、“體外循環”等違法經營活動。

2、嚴厲查處進貨渠道混亂,購銷記錄不完整和質量管理人員不在崗,藥品、醫療器械零售企業違反規定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和超范圍經營藥品、醫療器械等違規經營行為。

3、加強藥品經營企業GSP跟蹤檢查,嚴肅查處不按GSP要求開展經營活動的行為。加大對違法廣告、群眾投訴多和具有潛在質量隱患產品的抽驗。

4、規范中藥材、中藥飲片購銷渠道。

5、加強對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對各有關定點單位的品、的銷售去向進行監督檢查;加大對20__年11月前批準的、20__年資格核查予以撤銷、注銷的第二類批發和零售企業監督檢查力度,對其庫存的第二類銷售去向嚴格檢查,嚴防流弊。

(三)整頓和規范藥品使用秩序。

1、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采購、驗收、儲存和不合格藥品管理行為。查處違法采購藥品和變相經營藥品的行為。

2、完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監測制度,抽查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情況。加強對地標升國標的注射劑、中藥注射劑、多組分生化注射劑、疫苗等品種的不良反應監測,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藥害事件發生。

3、規范藥品使用行為,促進合理用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管理和藥房管理,加強臨床合理用藥宣傳、教育、管理與監督,提高合理用藥水平。

4、加強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工作。對群眾反映強烈、療效不確切的醫療器械產品有針對性地進行抽樣送檢。

5、加強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的監督檢查,對未取得《放射性藥品使用許可證》,擅自配制、標記、合成、使用放射性藥品的,按照《藥品管理法》、《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四)整頓和規范醫療器械秩序。對被投訴、舉報和存在安全隱患及列入重點監管產品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進行重點檢查,檢查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購、進貨檢驗及產品出廠檢驗,組織對群眾舉報的非法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進行取締清理;組織對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專營植入、介入材料的法人經營企業以及鄉鎮以上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六)突出查處大

案要案。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查處工作機制,突出查處危害公眾安全、涉及面廣、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大案要案。充分發揮全省統一舉報電話9600111的作用,暢通群眾舉報和投訴渠道。對案件查處過程中發現涉嫌商業賄賂的,及時移交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機構查處。(七)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加強對新聞媒體的監管,建立新聞媒體虛假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和行業自律機制;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測力度和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等廣告活動主體的監管力度;建立違法廣告公告和廣告活動主體市場退出機制。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要成立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領導組織,建立成員單位聯絡員工作機制、定期會議制度和月調度匯報制度,加強各成員單位間的溝通協調和相互配合。建立藥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專項行動的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逐級分解落實,逐級考核,確保抓出實效。

(二)加強配合,形成合力。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藥品流通環節的專項整治。衛生部門負責對藥品使用環節的整治,加強對醫療機構用藥行為的管理。工商部門要抓好藥品、醫療器械非法廣告的集中整治。公安機關要深挖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窩點,加大對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監察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對拒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違法違規審批,以及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問題嚴重的地區和部門,依紀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新聞宣傳部門要做好相關宣傳工作,及時報道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例,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三)堅持依法行政,嚴格依法辦事。各職能部門要嚴格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厲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行為,嚴懲行政執法中、、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杜絕地方保護主義,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各項任務。

(四)完善應急體系,防范突發事件。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應急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推動藥品經營和使用各環節的信用體系建設,建立行業自律機制。

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

附:##縣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成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副局長)

##(縣衛生局副局長)

##(縣工商局副局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監察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