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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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工作目標
力爭到2009年6月底,現有“三合一”場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實現員工集體宿舍與車間或倉庫分離、與經營部位分離;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杜絕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進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企業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進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好轉。
二、排查整治范圍和重點
(一)排查整治的范圍: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即設有員工宿舍的廠房、倉庫,從事生產儲存活動的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集經營可燃物品、住宿于一體的商業店鋪。
(二)排查整治的重點:住宿3人以上(含3人)的經營性“三合一”場所。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開展清查。“三合一”場所排查整治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街道和村(居)民委員會要迅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摸清底數,查明情況,并分類逐一建立臺賬,全面掌握“三合一”場所的場所性質、股東情況、建筑結構、規模大小、住宿人員數量、存在的隱患等基本情況。發現“三合一”場所的,必須督促整改,并報市“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依法開展整治。堅持“疏堵并舉,有效防控”的原則,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營、技術、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要采取措施,將員工宿舍從生產儲存經營場所中撤離,實現生產、儲存、經營與住宿完全分離。對一時難以完全分離的,要嚴格按照國家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規定和《福建省“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要求》(見附件1)實施整改。通過開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設室外通廊,實行垂直或水平實體墻防火分隔,規范安裝電氣線路和用電設備,配備必要的滅火器具,對企業員工實行全員消防安全培訓等措施,消除火災隱患。進一步強化“三合一”場所產權人和使用人的主體責任,對“三合一”場所存在消防安全問題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整頓后仍不到安全生產條件、不能解決“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問題的,不得用于從事生產、儲存、經營活動。要通過開展巡查、區域聯防等措施,嚴密監控,堅決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加強綜合執法。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公安、經貿、安監、工商、建設、土地、規劃、稅務、房管、供電、供水、文化文物、城管、消防、法院、監察等部門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三合一”場所綜合整治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政辦[20*]235號)確定的職責分工,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齊抓共管,多管齊下,做好“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三合一”場所完成整治后,由市“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驗收,做到整治合格一個、組織驗收一個。凡逾期不改或整治仍達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依法吊銷相關證照并堅決予以取締。對經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場所,再次檢查發現“回潮”的,依法予以取締。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2009年1月開始,到2009年6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09年1月15日前)。為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市政府成立由葉國壯副市長任組長的全市“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公安、消防、安監、經貿、工商、文化、建設、土地等部門主要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市消防大隊大隊長洪陽兼任。各地各部門結合轄區、行業、系統的實際情況,摸清底數,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職責,迅速成立領導小組,召開相關場所負責人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將整治工作任務、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人。
(二)組織實施(2009年1月16日至5月31日)。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進行全面的排查整治,明確整改要求和時限,督促其落實整改。凡無照經營的,要及時通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堅決依法予以取締;凡違法違章搭建的,要通報國土、規劃、建設、城管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和拆除。對整改難度較大的,及時提請政府和有關部門實施督辦和聯合執法,確保責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對拒不履行執法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的單位,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申請法院執行。對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三)總結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6月10日前,各地各部門要將整治總結和《*市“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上報市“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6月11日開始,由市“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對各地各部門整治情況進行監督抽查,發現和查處整治措施不落實的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事關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消防安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提高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的認識,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扎實抓好整治各項工作的落實。
篇2
以完善消防工作機制、推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提高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促進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為目標,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提高居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法制觀念以及火災自防自救能力,為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保證各項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區政府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陳信英副區長任組長,區安監局陳傳仁局長、區公安分局陳革副局長、區消防大隊張祖森大隊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區工商、文體、建設、城市管理執法局、各鄉鎮街道辦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指導和資料的整理上報。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明確消防責任人和管理人,建立健全防火組織和義務(志愿)消防隊伍,組織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檢查、巡查。有條件的村(居)委要購置一定數量的消防摩托車和滅火器材,定期開展滅火演練,提高其防滅火能力。
(二)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要組織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約,設置固定消防宣傳版面,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知識和火災報警、滅火器材的使用及疏散逃生技能,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疏散演練,努力增強村(居)民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及其子女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其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強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要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居住出租房屋登記統計制度。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須簽訂租賃合同,并在租賃合同中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否則,由出租方負責消防安全責任。
(四)規范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各鄉鎮街道要指導和督促村(居)民拆除影響消防安全的各類違章臨建,留出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并對老化的電氣線路重新穿管敷設,對使用燃氣鍋爐的單位和個人加強教育,及時清除可能引發火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生活垃圾等,對的家庭式作坊要堅決予以取締。同時,嚴禁在人員聚集、建筑物密集的場所放飛孔明燈或燃放煙花爆竹等。
(五)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會要切實加強對內出租房屋的監管力度,出租屋必須符合下列消防安全要求:
1、疏散樓梯、安全通道及出口處應當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燈具;2、出租房屋每層(含地下室)應在明顯位置至少配備2具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3、三層以上(含三層)房間的窗戶不得設置鐵柵欄或者防盜窗;4、必須設置首層直通屋面的樓梯,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應當保持暢通,嚴禁在通道、出口處堆放物品影響疏散;5、室內電氣線路敷設應當采用PVC阻燃套管保護,嚴禁私拉亂接電氣線路和燃氣管線;6、廚房必須單獨設置,并且不能設置在通道上;7、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整治步驟
(一)調查摸底。各鄉鎮、街道要組織相關人員全面進行摸底調查,全面摸清的數量、占地面積、建筑情況、是否改變功能用做生產經營場所、常住人員和外口情況以及消防車道、消防水源、居民用火用電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逐一登記建檔,準確掌握本區“”的底數,研究制訂“”專項治理的制度措施,召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動員大會,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二)全面整治。整治以各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為主,區直有關部門予以配合,各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督促按照消防法律法規、現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和本工作方案的要求開展自查自改,主動整改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區城管部門要針對“”的違規搭建臨時建筑現象采取堅決措施,確保消防車通道通暢;區工商、文體部門要依法取締無證經營場所;安監、公安、消防部門對各種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行進行依法督促整改,對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隱患,要堅決鏟除。通過整治,確保滅火有設施、逃生有出口、車輛能靠近、安全有保障。區政府組織督察組將適時對各地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這一階段各各鄉鎮、街道都要制定“”專項治理計劃和進程表,并報區消防專項治理辦公室備案。
(三)驗收總結
各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要對轄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總結經驗,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專項治理辦公室。區政府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對“”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驗收,按照專項治理的內容和要求逐項對各“”進行排查,對達不到治理要求的,及時落實整改,確保各“”按質按量完成專項治理任務,以迎接市里的檢查考評,并適時召開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全面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探索建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單位和部門要深刻理解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從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群眾根本利益的角度出發,從保護和維護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角度出發,通過宣傳教育和示范引導等方式,推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加強指導。各單位和部門要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檢查、指導。要指導幫助“”所屬的街道、社區居委會建立消防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開展防火巡查和滅火演練;要指導督促各專項治理單位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措施。要按專項治理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夯實基礎、扎實推進,確保各階段專項治理任務的完成。
(三)加強宣傳。各單位和部門要密切聯系廣播、電視、報刊等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對工作中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進行及時跟蹤報道,并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存在違法行為又拒不整改的單位,適時予以曝光。要廣泛宣傳防火滅火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不斷增強單位從業人員和社會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篇3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防止較大亡人火災事故,減少一般火災事故”目標,全警動員,全力以赴,集中開展以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和地下建筑、合用場所、消防產品為重點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現建筑場所消防安全清理排查率100%、火災隱患發現登記率100%、火災隱患落實整改率100%,確保全區消防安全。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守護60”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何水金任組長,由*公安分局副書記張時龍、區消防大隊大隊長劉順科,區安監局副局長全智敏、區工商局副局長洪衛任副組長,由區文體廣電局、建設局、房管局、質監局、撫北工業園區、中小企業局、人防辦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劉順科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專項整治行動的貫徹落實。
三、工作重點
(一)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對象是轄區內向公眾開放的下列室內場所:1.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2.舞廳、卡拉OK廳、夜總會等歌舞娛樂場所;3.酒吧、咖啡廳和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等餐飲場所;4.網吧、游藝場所;5.洗浴館、保齡球館、旱冰場、健身房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
主要內容:1.查消防行政許可,看是否通過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是否屬無證照經營;2.查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看燃燒性能等級是否符合國家《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公共場所阻燃制品及組件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以及《*省歌舞娛樂場所消防安全技術標準》的阻燃要求,重點檢查頂棚、墻面、地面裝修材料以及窗簾、幕布等;3.查安全疏散,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完好有效;4.查歌舞娛樂場所包廂,看是否按規定開啟外窗;5.查建筑消防設施,看各類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滅火器材是否有用有效;6.查消防安全管理,看是否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各項制度,是否開展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二)開展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對象是轄區內所有在使用的高層、地下建筑。
主要內容:1.建筑或者場所是否經消防行政許可,用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2.高層建筑外墻保溫材料防火性能以及內部是否擅自改變建筑防火分區,管道井封堵等豎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實;3.消防控制室設備以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煙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4.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防煙、封閉樓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運行正常;5.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并符合登高作業等使用要求,消防電梯功能是否正常,室內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結合器是否好用,在建工程的臨時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6.消防安全責任是否明確,各項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實,滅火器材配備是否符合規定,疏散和滅火應急預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組織演練。
(三)開展合用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對象是轄區內集生產、倉儲和員工集體宿舍為一體的生產型“三合一”建筑,集商品貿易、貨物儲存和住家為一體的經營型“三合一”建筑,集娛樂、餐飲、休閑、保健等經營服務、員工集體宿舍、食堂以及住家為一體的服務型“三合一”建筑。
主要內容:1.消防安全布局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設施是否到位;2.建筑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3.員工集體宿舍與車間、倉庫是否實行防火分區;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5.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缺少、損壞,滅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規定;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落實,是否制定疏散和滅火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四)開展消防產品專項整治
范圍主要是轄區內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建筑和地下建筑、合用場所的消防產品使用領域。
主要內容:1.各類消防產品是否符合市場準入制度;2.消防產品質量是否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地方標準;3.阻燃制品的應用和標識設置是否符合國家規定;4.消防產品是否加貼“身份證”標識,標識信息是否正確;5.自動報警產品、自動噴水滅火產品、防排煙產品、應急照明燈具、室內裝飾裝修阻燃材料等是否存在假冒、偽造行為。6、鋼結構防火涂料的應用是否規范。
四、整治措施
(一)嚴禁未經消防行政許可的建筑和場所擅自投入使用,違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二)嚴禁公眾聚集場所采用聚氨酯類泡沫塑料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違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對申請開業的公眾聚集場所不按規定使用阻燃制品的,一律不予許可。
(三)嚴禁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違法使用、燃放煙花爆竹,違者,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理。
(四)嚴禁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時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違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五)嚴禁歌舞娛樂場所使用不開外窗的包廂,違者,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六)嚴禁公眾聚集場所在不能保障建筑消防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使用,違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七)嚴禁在設車間或者倉庫的建筑物內違反消防安全要求設置員工集體宿舍,違者,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
(八)凡是有發生火災事故危險,拒不改正的,提請公安機關依法拘留有關責任人員。
(九)凡是檢查發現重大火災隱患,由政府掛牌督辦,限期落實整改。
(十)凡是責令停產停業,通報文化、工商、安監等部門吊銷相關許可證照,并依法予以取締;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由區文化、工商、安監、消防等部門報告區政府決定。
以上“七個嚴禁、三個凡是”整治措施如與新《消防法》相關規定不同,以新《消防法》規定為準。
五、方法步驟
(一)部署、準備階段(3月18日至3月22日)
區政府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進行部署動員,并協調各方,充分做好全面排查各項準備工作。同時,由*區消防大隊對轄區公眾聚集場所消防行政許可文件辦理情況進行集中清理核查,與文化、工商部門及時溝通信息,全面清理盤點底數,并登記造冊建檔。
篇4
一、工作目標
在去年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動的基礎上,著力整治商場、市場火災隱患,確保商場、市場消防安全,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全縣火災事故保持“零增長”態勢,為“平安*”建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經縣政府同意,決定成立縣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常務副縣長包煥盛任組長,縣府辦副主任揭德明、縣公安局副局長薛力民任副組長,縣建設局副局長葉飛、縣經貿局副局長葉于明、縣工商局副局長鮑可貴、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劉鋼平、縣監察局副局長蘭元福、縣消防大隊大隊長陳志祥任成員,負責全縣專項治理的組織、領導、協調和督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消防大隊,由縣消防大隊陳志祥大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治理范圍和內容
這次專項治理的范圍為容納顧客人數50人以上的室內、室外、地上、市場(含集貿市場)。治理的重點包括:
(一)因違章搭建將幾個獨立的商場、市場連在一起的;商場、市場周邊搭建棚、房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從事經營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部位設置柵欄或采取其他形式鎖閉、封堵的;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的;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在商場、市場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和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在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的。
(二)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樓中商業營業部分與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擅自擴大和改變防火分區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在商場、市場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電氣線路未按規定敷設的。
四、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共分組織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治理和檢查驗收等四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部署階段(6月10日前)。要根據《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在對本地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狀況進行摸底分析的基礎上,針對突出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制訂專項治理的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要求。要組織召開本地區相關部門領導和各治理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參加的會議,明確職責,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告專項治理的內容和要求,大力宣揚“人民生命至上、火災隱患必除”的指導思想,積極營造良好的治理氛圍。
(二)自查整改階段(6月11日-7月10日)。要按照這次專項治理的范圍、內容、要求和整改的時限規定,組織相關治理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61號令等法律法規、消防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自查自改,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予以督促。各相關治理單位要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安委字〔*〕2號)的要求,對去年未作出承諾或承諾書不實的,重新作出承諾,積極整改,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三)集中治理階段(7月11日-8月20日)。在各治理單位自查自改的基礎上,組織公安、建設、經貿、工商、安全監管、監察等部門成立檢查組,按照治理要求,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轄區內的治理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治。要加大執法力度,切實查處各類火災隱患和違法違章行為,對整改難度大的遺留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縣政府,提請政府采取措施,協調解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對消防水源不足和在商場、市場內違章搭建的建筑予以督促改正或拆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的協調和監督;公安消防部門要根據《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予以監督,責令單位整改火災隱患,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對于檢查中發現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市場,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加強監管。對于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利用報紙、電視、電臺、網絡等輿論媒體予以公開曝光,并提請政府實施掛牌整治,落實整改責任,限期整改,消除火災隱患。
(四)檢查驗收階段(8月21日-9月10日)。集中治理結束后,要對專項治理情況進行檢查驗收,認真檢查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特別是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做到逐一檢查,逐一驗收,對整治工作不力的,要進行通報,發生火災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為加強專項治理工作的檢查督促,縣里屆時將組成檢查組,適時對專項治理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抽查,協調解決專項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專項治理期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不定期對本行業、本系統、各治理單位進行檢查和督查,確保治理措施落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近年來,隨著我縣經濟的快速發展,商場、市場逐步增多,且數量仍在不斷增加,商場、市場的安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全縣經濟發展,過去我縣雖多次開展過商場、市場為重點的消防專項治理活動,但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各類商場、市場的消防安全狀況仍令人擔憂。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到開展這次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二是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部門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繼續采取重大火災隱患掛牌整改、有關部門聯合執法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認真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公安、建設、經貿、工商、安全監管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通力協作,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發揮公安派出所點多面廣、情況熟悉的優勢,切實抓好城鎮社區和鄉鎮商場、市場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做到齊抓共管,城鄉聯動,形成預防和遏制商場、市場火災多發的強力態勢,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宣傳教育媒體,大力宣傳消防安全工作和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對存在火災隱患又拒不整改的單位,堅決予以曝光,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
三是規范管理,強化責任主體意識。各部門要把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與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密切結合起來,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繼續遵循“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建立長效監督管理機制,規范和加強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實提高防范火災的能力,確保消防安全。
四是嚴格落實責任,依法實施監管。專項治理工作要嚴格落實責任制,商場、市場管理單位必須依法履行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商場、市場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對其所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必須依法實施監督。社會各單位要按照專項治理的內容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夠立即改正的,必須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間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停業整改危險部位(區域)。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聯合執法,認真查處商場、市場存在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對商場、市場周邊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建設規劃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增建市政消火栓或改造市政給水管網,確保消防用水;對現階段確有困難無法保證消防用水的,要利用附近天然水源設置取水設施;對搭建違章建筑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的,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責令單位拆除違章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對專項治理工作,特別是涉及多方面的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進行協調和監督。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對存在火災隱患,經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或在商場、市場內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的,要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實施行政拘留,要繼續加強對公共娛樂場所及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對缺乏消防水源的單位,要責令其增建消防水池;對應當依法實施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要立即書面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決定;對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處罰決定的,要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對于檢查中發現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加強監管。同時,要加大對商場、市場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宣傳培訓力度,督促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完善落實應急疏散預案,加強對員工的消防培訓,提升商場、市場防范火災的能力。
篇5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從街道、社區到各單位,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制定消防安全重點工作排查整改計劃,嚴肅責任追究制度,將消防安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層層簽訂責任書,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良好工作體系。
為進一步強化消防安全隱患的全面排查整治,提高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成立以街道辦事處主任張瑋為組長的消防安全綜合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附件1),組織領導轄區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單位要建立消防安全整治領導小組,認真完成街道統一制定的“安全生產每日檢查記錄”、“消控中心值班記錄”、“消防設施設備檢查記錄”等工作臺帳,進一步明確將日常工作列入考核內容、實行季度考核、全年考評等工作制度。通過領導帶隊檢查、隨機抽查、明查暗訪、重點檢查等形式,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并對先進單位給予重獎,對整治不力的單位扣除考核成績或提請停業整頓,做到獎罰分明,有效推進消防安全的長效管理。來源于:
二、突出重點,強化整治。
這次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動員部署階段(4月29-5月5日)、集中整治階段(5月6日-7月20日)、檢查驗收階段(7月21日-7月31日),要求各單位按照上級部門工作要求,及時成立整治領導小組,認真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迅速落實行動,確保按期消除隱患,通過上級部門的檢查驗收。重點是:
1、加強“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各單位要在去年“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的基礎上,積極開展拉網式排查,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加強動態監控,防止反彈;嚴格源頭控制,杜絕新的隱患,防止新“三合一”現象產生,堅決遏制群死群傷等惡性事故的發生,確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街道“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任務并通過省政府的驗收。
2、加強專業市場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一是我街道專業市場眾多,其中市政府要求整治的市場2家(*同力新型裝飾市場、*服裝市場)及省級重大火災隱患單位*佳好佳居飾商城,消防安全形勢嚴峻。在提升改造過程中,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強化每日不間斷消防安全檢查,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違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和擅自改變建筑結構用途,未經消防審批或驗收,不得投入使用或開業;保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保證消防設備設施的完好;嚴禁違規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嚴禁在市場和市場周邊經營或燃放煙花爆竹。二是加強市場電器線路的整治,及時更換老化線路,加強電扇、空調、插座等電器的管理和維修。三是加強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落實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切實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四是積極引導市場商戶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五是實行重大火災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特種設備事故一票否決制度,凡發生事故的單位一律不得評選先進,并與街道考核兌現制度掛鉤。
3、加強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治。要繼續深入開展商場超市、賓館飯店、學校醫院、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嚴格按照“六個必查”、“六個一律”的要求,堅決杜絕違法違章行為;重點加強人員密集場所自動消防設施的檢查和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切實加強消防設施的有效保障和防范火災事故發生的能力,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營業,管理混亂的要限期整改或整體搬遷,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一個安全消費的良好環境。來源于:
三、加強宣傳,強化氛圍。
各單位要緊緊抓住新《消防法》5月1日實施契機,大力推進消防安全工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進場所等活動,積極開展消防法的宣傳教育,嚴格按新《消防法》規定執行。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宣傳櫥窗、黑板報、海報、刊物、講座等各種宣傳形式,加強新《消防法》的宣傳,努力在全社會營造“人人重視消防、了解消防常識、遵守消防法規”的良好氛圍。
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各單位要認真組織開展全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各專業市場要加強市場員工、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掌握組織、引導群眾疏散和逃生的能力。街道5月下旬將組織機關干部、企業法人、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員等開展新《消防法》知識培訓,第三季度組織各社區、轄區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員等開展《*省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知識培訓,確保做到領導重視,人人關注,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確保一方平安。來源于:
篇6
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次清查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市教育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二、工作目標
此次消防安全清查治理工作,以杜絕各類學校、幼兒園、各類教育管理服務機構等發生火災為目標。主要任務是嚴格排查消防安全隱患,認真糾正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問題,切實整改消防安全隱患,加強消防安全培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長效機制,
避免一切火災事故,堅決防止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清查整治內容
1.消防安全組織、制度健全和落實情況;
2.消防應急(如師生安全疏散、防火、自救、逃生)等預案制定和演練情況;
3.消防器材、固定消防設備是否符合標準和使用要求;
4.應急設施配備(如應急照明、防火、疏散指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齊全、符合要求;
5.消防知識教育開展以及有關人員掌握消防知識和技能情況;
四、實施方法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從年4月26日至年5月15日。主要工作是:
(一)全面排查整治
各單位要根據自身消防安全工作情況詳細制定排查方案,將排查工作責任到人,組織好本單位隱患排查工作;排查人員要認真細致,決不能放過一個疑點、一處漏洞和任何不安全因素。針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專門計劃,制定整改措施,定出明確整改期限。排
查出需上級幫助協調解決的問題要立即上報,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未整改前該設施要停止使用。各單位要建立消防安全臺帳,對每個單位和場所要逐一明確消防監管責任人,統一登記。
(二)層層督查指導
市教育局成立消防安全專項督查組,對各縣(市、區)和學校進行督查。各督查組具體分工情況按照《市教育局關于市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機構組成情況的通知》(洛教辦〔〕67號)附件2執行。各縣(市、區)教育局要按照全市統一安排,結合當地政府要求,高標準的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各學校、幼兒園的督查指導工作。
五、要求
(一)充分認清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各單位應當樹立“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切實加強領導,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切實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按照上級總體安排,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明確目標,細化指標,區分責任,做到計劃到位、檢查到位、指導到位、措施到位,抓好末端工作落實,確保此次行動取得實效。
篇7
為預防“多合一”建筑火災的發生,避免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根據永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批轉永康市“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活動方案。
一、整治對象
所有存在“多合一”現象的建筑(企業)。重點是開發區行政村范圍內的企業、出租房、家庭作坊等。
二、組織機構
根據開發區實際情況,決定成立“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兼)
辦公室副主任:*(兼)
成員:*
*、
*
三、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基本消除建筑“多合一”現象,進一步增強企業負責人和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進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設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消防環境。
四、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組織部署階段(5月8日—5月30日)。建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機構,分析開發區“多合一”建筑的安全現狀,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
(二)排摸檢查階段(5月30日—6月30日)。全面開展排查,摸清底數,列出重點,建立臺帳。專項整治工作的時間、對象、標準和要求向社會公開,并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
(三)集中整改階段(6月30日—9月30日)。對排查出的“多合一”建筑,配合相關部門聯合執法,采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督促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逐項逐條整改措施,消除隱患。
(四)鞏固階段(9月30日—10月30日)。對照工作要求查漏補缺,鞏固專項整治成果。
(五)總結提高階段(10月30日—11月13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總結專項整治工作,并將工作總結報市“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環境的重要舉措,對于推進“平安園區”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要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明確職責,相互配合。這次專項整治工作量大面廣、任務艱巨,管委會各辦、局,各科室要統一認識,相互配合,互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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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建設“平安”的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完善長效監管機制,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推動全縣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災隱患底數,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環境;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斷完善建筑消防設施,堅決遏制火災事故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促進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好轉。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的組織領導,本次活動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消安委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負責具體的組織協調工作,并適時組織聯合檢查組開展檢查指導。
四、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從年月1日至12月31日,為期四個月,共分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月1日至月1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召開會議,制定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進行動員部署,各單位方案請于月10日前上報縣消安委辦公室()。
(二)集中排查階段(年月11日至月30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要根據制訂的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要建立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的協作機制,采取檢查指導、聯合執法、綜合治理、行政強制等方式,及時發現并整改火災隱患。對排查過的社會單位要建立臺帳,掌握底數和火災隱患情況。
(三)集中整治階段(年月1日至12月20日)。根據排查出的火災隱患情況,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要組織精干力量,開展隱患整治工作,堅決消除火災隱患,打擊違法行為,確保消防安全。消防大隊要組織精干力量,及時聯合各單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集中整治結束后,各單位要將大排查大整治情況(詳見附件1)于12月18日前報縣消安委辦公室備案。
(四)工作總結階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要認真總結經驗,查找不足,研究長效措施,鞏固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成果。同時,各單位于12月25日前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總結報縣消安委辦公室。
五、工作重點
(一)重點范圍。市、縣二級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學校醫院、養(托)老院、福利院和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屋及高層和地下建筑。
(二)重點內容。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及落實情況;社會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及完整使用情況;建筑室內及外墻裝飾裝修材料防火性能情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防范情況;“三合一”場所、居住出租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況。
六、主要任務
(一)確保完成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整治。對市、縣二級政府公布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由縣政府牽頭,相關鄉鎮、街道和行業部門要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對能夠立即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督促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督促落實隱患整改責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資金、監控措施、應急預案和確保整改期間不發生火災的消防安全措施;對無法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依法關停;對已整改完畢的重大火災隱患,進行“回頭看”,確保火災隱患不“回潮”。年12月31日前,確保所有政府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銷案到位。
(二)嚴格整治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經貿部門負責排查直屬商貿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規范商貿企業消防安全行為規則;工商部門配合地方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排查市場、個體工商戶的消防安全隱患,對流通領域的消防安全產品實施監督管理,規范有消防前置審批條件的單位營業執照核發行為;旅游部門要加強對賓館、飯店等場所的檢查;教育部門要開展對學校、幼兒園及托兒所等教育行業的檢查;衛生部門要開展對醫院、診所等單位的檢查;文化部門要開展對歌舞娛樂廳、網吧等公共娛樂場所的檢查;民政部門要開展對養(托)老院、福利院的檢查。各單位在檢查中,要針對社會單位是否辦理相應的行業手續,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制度,是否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及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是否組織員工消防培訓及開展應急演練,是否通過消防部門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驗收工作;必要的情況下,政府將組織聯合檢查組開展執法檢查活動,切實督促各行業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此外,消防大隊要結合實際出臺消防安全評估制度,并按要求督促指導上述場所中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自身消防安全評估工作。
(三)加大對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外墻保溫系統、外墻裝飾材料及外立面改造)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設規劃部門要聯合消防大隊部署開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專項檢查工作,月底前,部署開展對有外保溫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和“邊施工、邊生活、邊使用”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在建施工工地工程是否辦理各項施工許可;外墻保溫系統和外墻裝飾采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規定,立面改造工程是否落實安全措施;電、氣焊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及操作現場是否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施工現場的用火、用電、用氣與員工住宿部位是否分開;是否制定并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施工現場工作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含自行組織培訓和參加統一培訓的情況);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開展演練工作;施工現場的防火巡查情況。督促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特別是施工單位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條件,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
(四)確保“三合一”場所消防隱患不反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安全生產監管機構要按照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部署,依法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按照要求開展排摸工作,對排摸出的“三合一”場所,要以表格花名冊(詳見附件2)的形式歸檔,月28日之前,將排查發現的“三合一”場所,及時報縣消安委辦公室及當地公安派出所,并以《“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詳見附件3)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有關單位及時予以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督促有關單位制訂整改方案,并采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加快進行整改,對確實難以整改的重點縣域,要上報當地政府,并開展聯合整治工作。整治完畢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組織對“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自查驗收。縣政府將視情組織督查組對各地整治工作進行督查。縣政府直屬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一步加強源頭管控,完善政策措施,加強監督檢查,防止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
(五)繼續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部門要按照《關于做好〈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記管理辦法〉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浙公通字〔〕4號)要求,做好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聯合開展居住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重點范圍是用于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災隱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配套的員工集體宿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公安派出所要積極協助并組織開展整治工作,治安巡防隊、安全監管站等基層單位和村(居)委會,應充分發揮流動人口專管員、協管員等隊伍的作用,全面排查轄縣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隱患,并以表格花名冊(詳見附件4)的形式歸檔,月28日之前,對排查出的居住出租房屋,及時報當地政府、消防大隊及當地公安派出所,在排查整治中,要求居住出租房屋雙方簽訂責任書,責任書中要明確載明使用人消防安全責任、不得隨意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及隨意改變居住出租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并嚴格按照《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技術要求》(詳見附件5)開展,對居住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或承租人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并依法開展綜合整治。縣政府將對本地縣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進行抽查驗收,并及時公布檢查驗收結果。
(六)加強對高層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建設規劃、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要聯合對本地縣高層和地下建筑實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多業主建筑的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物業服務企業落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情況;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及完好率情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情況;組織員工和居民開展疏散逃生演練等情況。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拒不改正的,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強制執行,并督促高層和地下建筑的物業服務企業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建筑消防設施的管理、維護、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有關單位要深刻認識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認真研究部署,確定排查整治重點,積極采取措施,扎實開展排查整治工作。消安委成員單位要認真對照《臺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消防工作職責規定》(臺消安委[]2號),建立相關的工作制度和機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指導,及時督查。縣政府將加強督導檢查和幫扶指導,采取跟蹤督辦、分片包干等形式,督促各地做好消防安全隱患預防、排查、整改工作,促進全社會消防安全的長治久安。對各地排查整治工作中好的經驗做法,將及時總結推廣;對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將及時幫助解決;對工作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應的責任,凡是今后發生亡人火災的地方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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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廣大業主共同參與,大力加強全市所有市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以防止和遏制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重特大火災事故為目標,積極推進市場火災隱患專項整治,為我市構建和諧社會、建設平安*創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區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整治的組織領導、協調和驗收工作。
組長:范壽柏
副組長:張子恢顧兮翱
成員:區監察局、區城管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分局分管領導
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由區消防大隊大隊長顧兮翱任辦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圍和重點
整治范圍:中惠商城、*太陽城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江蘇長江塑料化工市場有限公司、*市江南五金機電城市場管理有限公司、*長江貿易中心市場發展有限公司、*市小河汽車摩托車配件市場。
整治重點包括:
1.擅自搭建將幾個獨立的市場連在一起的;市場周邊搭建棚、房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
2.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車作業面從事經營、停放車輛的;
3.市場未按原消防設計擅自增加經營攤位的;經營戶擅自超攤位經營的;
4.未按規定設置自動消防設施和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
5.在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常閉式防火門處于常開、排煙口、消火栓、噴淋頭、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燈被遮擋等影響消防設施正常使用的;
6.在疏散通道、前室、樓梯、安全出口、窗戶等部位堆放物品、設置柵欄燈影響在、疏散的;
7.室外廣告牌影響排煙和滅火救援的;室內裝修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的;
8.電器線路未按規定敷設;在市場內吸煙、使用明火和使用電熱器具的;
9.在市場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10.在非化工專業市場使用、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市場無專門的管理機構的,市場管理機構缺乏有效管理,不能及時制止違法違規行為的。
四、時間步驟
市場的整治從5月20日至6月19日,按宣傳發動、整治實施、集中執法、督察驗收4個步驟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20日至5月23日)。
召開有全區相關部門和所有市場負責人參加的全區市場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會議。以區安委會名義印發《市場貫徹落實新〈消防法〉告知書》、《市場消防安全公告》,逐一下發到各市場和所有經營戶,并在所有市場內醒目位置張貼。市場要召開所有業主和經營戶大會,講明整治工作的目標、方法以及不整改火災隱患將帶來的法律后果。各職能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開展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部門做好隱患整改的跟蹤報道,營造濃厚的宣傳氣氛。
(二)整治實施階段(5月24日至5月31日)
對于市消防聯席會議交辦的存在火災隱患的市場,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必須組織力量按規定時間完成整改。對于其他市場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實施整治。各市場要對照專項治理重點先行自查自改,對自查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要積極采取措施,力爭在本階段內整改完畢;對于公安消防部門已責令整改的違法行為,要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
(三)集中執法階段(6月1日至6月19日)。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依法履行監管職責,聯合開展執法,認真查處市場存在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并加強協調配合,做到該關停的關停,增強骨質合力和治理效果。
(四)督察驗收階段(6月16日至6月19日)。
根據專項治理情況,區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自行組織工作組對轄區內所有市場進行逐一驗收,驗收情況報區安委會辦公室。區安委會辦公室將組織工作組對各鎮、街道的市場進行復核驗收,復核的重點放在前期交辦的市場,并對其他市場進行抽查,凡整治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力,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職責分工
1.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加強整治工作的領導,對市消防聯席會議交辦的市場隱患進行跟蹤督察;對無管理單位的市場,要協調相關部門、街道成立專門的市場管理機構,加強市場的管理;
2.區安監局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做好各部門之間的協調工作;
3.區城管局對市場周圍占用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通道的違章建筑,要責令拆除,對停在市場周邊的違章車輛要加大處罰力度;
4.區工商分局對超范圍經營易燃易爆物品和超面積經營的要依法從重查處;對經其他部門檢查發現不具備安全條件、通報給工商機關的,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5.區公安消防機構要嚴格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道、損壞、挪用、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等違法行為,在責令改正的同時,對市場和負有責任的經營戶一律從重處罰款處罰;對不及時消除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一律責令停產停業,對拒不停產停業的,各部門聯合執法強制執行;對在市場內吸煙、使用明火、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場所的,除處罰款外,一律予以拘留;對不服從管理,阻撓、妨礙、抗拒消防執法的,一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拘留。同時要加強對市場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提升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素質和自防自救能力。
6.各市場必須依法建立內部消防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并自覺接受各部門的監督檢查,按照專項整治的內容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市場保安部門要每2小時巡查一次,發現違法行為堅決制止,并按要求建立檔案。市場應標定周邊的消防車通道、消防車作業場地、登高場地,并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嚴禁占用。大型市場應配備輕型消防執勤巡邏車。
7.區監察局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負責任,措施不落實,整治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力,為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工作任務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相關領導責任。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要以“人民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為指導,以加快我區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安定穩定環境為出發點,充分認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不定期的組織檢查督查,把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2.強化宣傳,營造氣氛。各級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加大消防安全宣傳報道力度,努力營造專項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拒不整改和拒不糾正消防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場所,宣傳媒體要跟蹤報道,堅決予以曝光。要充分調動市場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做好對經營戶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
3.落實責任,形成合力。各鎮、街道、有關部門要按照消防聯席會議的要求,落實治理工作責任,充分發揮各部門的執法職能,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重大問題,認真查處消防違法行為,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形成專項整治合力。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落實整改責任制,做到火災隱患的整改有人檢查、有人跟蹤、有人落實,確實消除火災隱患。
4.建立機制,鞏固成果。要根據《商場市場消防安全管理》標準,推進標準化管理,完善市場消防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要指導、督促、推動各市場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完善消防設施、消除火災隱患、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增強其主體意識和責任意識,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規范化、經常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推進消防安全責任制的全面落實,做到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人管,切實把火災隱患消除在火災發生之前。
篇10
(一)整治范圍
全辦從事出版物印刷、包裝裝潢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業務的企業、個體工商戶。
(二)整治標準
1、無廠房、宿舍、辦公場所“三合一”現象。
2、無電器線路、設施混亂老化等現象。
3、生產場所規范整潔;有2個以上安全出口;疏散寬度足夠,并保持暢通;防火分區符合相關標準。
4、建立并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有禁煙、禁火標志;電線敷設和電器使用規范。
5、建筑結構與生產性質相符合;油漆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獨立儲放。
6、按規范配齊消防器材,員工會操作使用。
二、整治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5月30日—6月10日)
各村(居)要加大摸排力度,掌握轄區內印刷企業實際底數和消防安全狀況,如實填寫區印刷企業消防安全情況匯總表,6月18日前上報辦事處安辦。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0日—25日)
6月15日前,各印刷企業對照標準完成自查自整;6月20日前,各村(居)對轄區內印刷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6月25日前,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單位對各印刷企業整治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整治落實。
(三)驗收總結階段(6月25—30日)
各村(居)對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將驗收結果上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適時組織檢查驗收。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提高認識。成立辦事處印刷行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分管安全副書記為副組長,派出所、工商所、綜治辦、黨政辦、安辦、民政所、社區服務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安排,研究解決專項整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辦事處安辦,由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務處理,收集、匯總、梳理、通報整治專項工作情況。各村(村)、部門要深刻認識專項整治對我區安全發展、和諧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危機感、緊迫感和責任感,把專項整治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好抓實。
(二)依法整治,嚴格執法。各村(居)、相關部門要加強聯合執行,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對于消防安全隱患嚴重、存在“三合一”現象,印刷機械設備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企業,要限期落實整改。對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單位,予以曝光,并依法采取停業整頓、暫扣(吊銷)證照、取締關閉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