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整治方案范文

時間:2023-03-18 07: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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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以禁限用飼料藥物添加劑、非法添加物、禁用漁藥、假冒偽劣獸藥和飼料整治為重點,抓好日常監管、專項抽查和案件查處三個環節,著力提升獸藥(漁藥)、飼料產品質量,促進我市畜牧業、漁業健康穩定發展,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從源頭上解決動物性產品違禁物質殘留問題,消除畜(水)產品質量安全隱患,促進獸藥(漁藥)、飼料行業和畜禽、水產養殖業健康發展。要做到飼料生產及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違禁藥品案件查處率100%,水產養殖環節違法使用孔雀石綠等違禁物品案件查處率100%,假冒偽劣獸藥(漁藥)、飼料重大案件查處率100%,獸藥(漁藥)、飼料生產經營企業100%納入監管范圍,獸藥(漁藥)、飼料產品合格率明顯提高。

三、工作重點

(一)獸藥(漁藥)整治工作重點

1、獸藥(漁藥)生產環節。全面檢查獸藥(漁藥)生產企業執行GMP情況,重點核查企業人員、儀器設備變動情況。要深挖和嚴查生產偽劣獸藥的企業和地下工廠,并堅決搗毀。嚴厲打擊擅自改變組方、非法添加獸藥(漁藥)標準之外成分的違法行為。

2、獸藥(漁藥)經營環節。要以非獸藥GSP經營企業清理為重點,全面規范獸藥(漁藥)經營主體資格,依法查處和取締無證經營行為。要重點查處禁用獸藥(漁藥)、人用藥品、套用或偽造批準文號的產品以及農業部通報的假劣獸藥(漁藥),要追根溯源。

3、獸藥(漁藥)使用環節。要督促和指導養殖企業建立健全動物用藥記錄。嚴厲打擊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行為,對查證屬實的違法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品的案件,該移交公安部門的要及時移交,防止以罰代刑。要嚴厲打擊在水產養殖過程中違法使用孔雀石綠等違禁藥品行為。要嚴厲打擊超劑量、超范圍、不執行休藥期和濫用抗生素、激素的違法行為。

4、獸藥生物制品整治。要對進入我市的獸用生物制品實行嚴格審核審查制度,對審查不合格的企業一律予以清除。要依法查處和取締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獸用生物制品的違法行為,對非法經營的生物制品要實施清繳銷毀。

(二)飼料整治工作重點

1、貫徹實施新《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要以培訓的方式讓廣大飼料生產、經營者熟悉并掌握新《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努力提高飼料生產、經營者誠信守法意識。

2、開展飼料質量安全監測。嚴厲打擊飼料生產企業在飼料生產過程中違法添加瘦肉精等違禁藥品行為。嚴厲查處飼料衛生指標不符合飼料衛生標準行為。

3、加強飼料產品質量日常監管。針對飼料生產企業和經銷商要制定詳細的年度抽檢計劃。要明確飼料抽檢的重點時段、重點單位及重點區域,發現不合格飼料產品要從嚴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地要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高度,深刻認識開展獸藥(漁藥)、飼料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同時給予工作經費的保障。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細化整治目標和整治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強化協調配合。各縣(市、區)農業綜合執法機構要切實履行職責,進一步增強協調配合意識。要加強與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協同作戰,形成合力,建立統一、和諧、高度的監管機制,提高獸藥(漁藥)、飼料綜合整治效果。

(三)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和送科技下鄉、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等活動,大力宣傳《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努力營造人人關注、人人重視獸藥(漁藥)飼料監管的社會氛圍,增強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的遵紀守法意識,建立自律機制。

五、工作安排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2年4月底前)

大力宣傳新《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和獸藥GSP政策。

(二)清理整頓階段(2012年7月底前)

7月底前對本地獸藥經營企業資質進行清理,并將相關信息通報給同級工商管理部門和市農業局,8月1日后對非獸藥GSP企業進行查處和取締。

(三)實施整治階段(2012年5月—12月)

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積極開展獸藥(漁藥)、飼料專項整治。

(四)情況上報

各縣(市、區)要在2012年7月1日和12月15日前分別上報專項整治工作半年總結和年終總結致市農業行政執法支隊。

聯系人:

篇2

一、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總體要求:建立從養殖、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全過程監管鏈條,完善豬肉安全質量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豬肉質量安全監管網絡。

主要任務:養殖環節要確保落實生豬檢疫制度,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做到不屠宰、不轉運、不出售,不食用。定點屠宰環節要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取締私屠濫宰非法生產加工行為,加強屠宰檢疫和肉品質量檢驗,確保出廠(場)肉品檢疫檢驗合格,推進豬肉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嚴肅查處屠宰加工病死豬肉、注水豬肉,含禁用藥瘦肉精、硝基呋南和濫用抗生素等違法、未經屠宰檢疫和肉品質量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豬肉出廠。肉品加工,流通(市場)和消費環節要保證銷售、使用定點屠宰企業屠宰并經檢驗合格的豬肉。

工作目標:到××年年底,縣城關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城關地區定點屠宰率達到100%,鄉鎮定點屠宰率達到95%。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標本兼治。本次專項整治的各項措施不僅要著眼于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還要著力加強長效機制,做到標本兼治。要把專項整治與強化全過程監管結合起來,把行為整治與行業自律、誠信體系建設結合起來,使每一項措施既能短期見效,又能收到長遠效果。

突出重點。各部門要從實際出發,找準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提出整治任務目標。通過制訂切實可行的措施,將每一項任務,每一個目標都要分解落實,并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協調配合。各部門要從國家和人民利益出發,講政治、講大局、講紀律,不搞本位主義,不推諉扯皮,要按照統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形成合力,使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效果。

三、工作職責

堅持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形成“地方人民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者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

(一)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對轄區內養殖、屠宰、加工、流通、消費等環節生產經營者進行清查,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生產經營行為進行處罰,確保實現轄區內各項整治指標。

(二)各部門工作職責

商務局負責牽頭組織全縣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監督、指導、檢查、協調開展生豬定點屠宰工作,打擊私屠濫宰等不法行為。

公安局負責組織協調公安機關積極配合打擊私屠濫宰和制售病害肉等犯罪行為。

畜牧局負責制訂生豬養殖、屠宰檢疫等環節質量安全整治方案,組織產地檢疫、屠宰檢疫,嚴格出具檢驗各項證明,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嚴厲打擊生豬養殖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和“蛋白精”非法添加物行為。

衛生局負責制訂豬肉消費環節質量安全整治方案,完善進貨索證制度和驗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賓館、飯店集體食堂、餐飲單位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制訂豬肉流通環節質量安全整治方案,完善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檢查驗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市場、超市銷售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質量技術監督局加強對肉食品加工企業的監管,完善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檢查驗收制度,確保加工企業使用的豬肉100%有定點屠宰票據,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疫檢驗或檢驗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環節。

(三)企業、個體經營者、行業協會的責任

養殖企業、養殖戶不得使用違禁藥物,不得超范圍使用飼料添加劑,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藥期規定,杜絕限用藥的殘留。做好生豬防疫、檢疫、報檢和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工作。履行社會責任,簽訂承諾書,確保出欄用于加工的商品豬100%進入定點屠宰企業。

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和暫時允許保留生產加工的個體戶要嚴格執行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做到沒有耳標和檢疫合格證明的生豬不進廠屠宰,檢疫檢驗不合格、未加蓋檢疫檢驗證章、無檢疫合格證明的肉品不出廠銷售,有害肉品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要承擔屠宰廠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體系所需相關信息的報送責任。發現未經檢疫或來源信息不完全的生豬,有義務及時報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處理。

肉食品加工企業、肉品流通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不得進入市場,并及時采取停止銷售,銷毀、召回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履行社會責任,簽訂承諾書,確保使用和銷售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餐飲企業要建立健全覆蓋采購、驗收、儲存、加工制作和服務等作業環節的管理制度,不使用沒有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的原料肉,并履行社會責任,簽訂承諾書,確保使用的原料肉100%來源于定點屠宰企業。

行業協會要完善行規行約,以豬肉產品質量安全為重點,組織本行業所屬企業加強行業自律,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制訂修訂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建立全縣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議定階段性工作安排,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需要協調的重大問題,部署和推動聯合整治工作。根據國家六部(總局)聯合文件,縣商務局為聯席會議召集單位,公安局、畜牧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為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選派一名干部參加聯席會議。

(二)突出重點,全面檢查。各部門、各鄉鎮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根據長期整治工作目標,對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清理檢查,不能放過任何盲區和死角,并進行定期抽查。養殖環節重點檢查小型養殖場和散養戶;屠宰環節重點檢查打擊城鄉結合部的私宰戶,檢查以代宰方式為主的手工屠宰戶;生產加工環節重點檢查肉類加工小企業、小作坊;流通環節重點檢查個體經營戶和集貿市場,社區超市;消費環節重點檢查小餐館和學校、工地食堂。

(三)集中整治、限期整改。各部門、各鄉鎮對養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費環節的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進行集中整治。對查出的違法、違規行為,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進行處罰。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間不得生產、經營。整改后仍不能達到要求的,由原發證單位吊銷許可證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強化技術保障措施,建立長效監管機制。養殖環節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朔體系;屠宰環節完善臺帳制度,建立豬肉品質可追溯體系;流通環節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和臺帳制度;消費環節推進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驗收制度,形成全過程管理鏈條,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建立豬肉質量安全長效監管體系。

(五)建立投訴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各部門、各鄉鎮要建立舉報制度,設立舉報電話,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特別要接受新聞媒體的監督,形成覆蓋全社會的監督網絡。

五、實施階段

根據各級政府通知和國家六部(總局)聯合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我縣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分四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制定工作方案,在本系統內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部署,明確工作目標和要求,做好專項整治的動員部署和準備工作。

(二)全面檢查階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各部門、各鄉鎮分別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中規定的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工作進度對生產經營和流通消費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各單位、各鄉鎮主要領導要親自領導,安排專項整治工作,分管領導直接參與,現場指導、督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部門要集中人力物力投入全面檢查。

在全面檢查過程中,各部門要與養殖企業、屠宰企業、肉品加工企業、餐飲企業、流通企業分別簽訂豬肉質量安全承諾書。

(三)集中整改階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各部門、各鄉鎮對全面檢查階段發現的薄弱環節和重點問題,督促企業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對整改結束仍不能達到要求的,按照國務院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總結驗收階段(12月1月至12月30日)。各部門、各鄉鎮對豬肉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采取自查自糾與交叉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防止出現漏洞和反彈。專項整治聯席會議組織力量對重點區域,重點目標進行檢查驗收。12月30日前形成專項整治情況總結報告。

六、工作制度

篇3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稀土專項整治工作,對稀土礦山和冶煉分離企業無計劃、超計劃生產,收購和銷售非法開采的稀土礦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查處,維護正常的生產和流通秩序,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工作重點

一是要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有關規定,依據《省鎢與稀土及其制品產品質量定期監督檢驗細則》的要求對合法稀土加工、分離企業使用的稀土原礦進行抽樣送檢,并將檢驗結果與我縣礦區開采稀土原礦的檢驗結果進行比對,根據兩者的品位、配分結構等檢驗數據判斷稀土加工、分離企業使用的原礦是否為我縣稀土礦區生產。

二是要對在檢驗結果比對中,品位、配份結構存在較大差異的稀土原礦進行分類、并函告相關部門,調查原礦來源及合法性。

三是要立即把稀土及其制品列入我局年度重點監管產品目錄內,突出安全類指標,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整治。

三、工作措施

按照我局《2013年五類重點產品質量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依據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的“查、治、管、扶、建”五字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全面進行普查建檔。在以往企業檔案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我縣合法稀土加工、分離企業檔案,有效掌握企業的數量、分布、生產條件、產品質量狀況。

2、全面進行監督抽查。根據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和我局產品質量定期監督抽查計劃,圍繞此次稀土產品專項整治方案的工作重點對轄區范圍內的合法稀土加工、分離企業使用的原礦及生產的產品進行抽樣送檢。

3、全面進行執法檢查。要對合法稀土加工、分離企業進行全面的檢查。一是要查企業是否存在生產假冒產品違法行為;二是要查企業標準體系是否健全,企業標準是否登記備案,是否按標準組織生產;三是要針對不同產品生產企業特點,有針對性檢查一些關鍵項目和環節。對檢查中發現企業涉嫌有嚴重質量問題的,要立即啟動執法程序,依法予以查處。對檢查中發現應由其他部門監管的違法行為,要及時移送相關部門查。

篇4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整治違規醫療廣告、違規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違規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違法犯罪活動,進一步清理違規設置審批醫療機構,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的規范化管理,使醫療服務市場秩序得到明顯好轉。

(一)嚴厲打擊各種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依法取締無證行醫,嚴懲非法行醫違法犯罪活動,對犯罪分子起到震懾作用。

(二)加大對醫療服務市場的監管力度,規范醫療機構執業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三)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四)建立完善專項整治行動和日常監管相結合的長效監督機制和措施,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工作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黑診所”,打擊農村集貿市場和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區域內無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

(二)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及超范圍行醫的違法行為。

(三)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打著醫療機構的幌子利用欺詐手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四)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地下性病診所”和未經審批擅自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五)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非法為他人進行胎兒性別鑒定或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

(六)嚴肅查處非法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的單位和個人,以及未經審批擅自從事醫療美容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七)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超出登記范圍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八)嚴肅查處醫療機構違法醫療廣告的行為。要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醫療廣告監督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醫療廣告監測及查處情況。

(九)嚴肅查處醫療機構違規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及醫療技術臨床應用活動的行為。

(十)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行為。要以確保血液安全和獻血者(供漿者)身體健康為工作目標,進一步規范采供血機構的執業行為和醫療機構的臨床用血行為,加大對采供血機構獻血者(供漿者)管理情況、偏遠地區醫療機構血液來源等進行核查,嚴肅查處冒名頂替、超采頻采等違法行為,堅決杜絕醫療機構自采自供血液行為。

三、工作安排

(一)第一階段(2009年6月20日至7月1日)為動員部署階段。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本轄區內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動員部署。

(二)第二階段(2009年7月1日至9月10日)為組織實施階段。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認真組織落實專項行動工作,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嚴肅查處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堅決取締無證行醫。

(三)第三階段(2009年9月10日至9月20日)為總結上報階段。

對專項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建立和完善對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長效監管機制,并按要求上報工作總結。

四、工作要求

按照《2009年云南省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轄區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及早部署落實。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推進和深化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將依法嚴厲打擊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作為關心群眾、優化醫療執業環境、規范市場秩序、促進社會和諧與發展的大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履行職責,嚴格監督管理。

(二)繼續保持高壓打擊態勢,嚴格執法,加大案件查處力度。

嚴肅查辦案件是確保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也是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的重要標志。要高度重視,把查辦案件工作作為一項重要職責,切實提高依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繼續認真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并以投訴舉報和違法醫療廣告為線索,主動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特別是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群眾反映強烈、性質惡劣的重大案件要掛牌督辦。重點抓好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認真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和醫療機構非法行醫行為兩類案件的查處。對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不管涉及到誰,都要一查到底,保證做到案件調查清楚、依法查處到位、責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注重運用典型案件開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環節,不斷完善相關制度規定,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大督查和稽查力度,落實責任,保證工作落到實處。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落實打擊非法行醫、非法采供血、非法醫療廣告、非法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非法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等行為的工作責任,嚴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開展專項行動,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到人。要將工作重心向農村、向城鄉結合部、向城市社區延伸,實現監督重心下移。對未履行職責,疏于、怠于監管,當地醫療服務市場混亂的,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行政部門監管不力的責任。

(四)完善長效監管機制,標本兼治,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在加大打擊力度,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秩序的同時,本著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建立完善長效監管機制。積極探索從源頭上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秩序、規范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執業行為的途徑和辦法,針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突出問題,認真分析醫療服務市場違法問題存在的深層次原因,深入推進體制、機制、制度創新,完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強化監管措施。把醫療

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與加強日常管理、監督和規范審批行為緊密結合起來,把醫療服務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與醫院管理年活動和治理醫藥領域商業賄賂等工作結合起來。建立審批管理與監督的銜接機制,加強衛生監督隊伍建設,完善監管措施,切實加強對醫療服務行業的日常監管,逐步實現監管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經常化。

(五)加強宣傳教育,擴大聲勢,保持高壓嚴打的輿論氛圍。

重視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廣泛宣傳衛生法律法規和安全就醫常識,提高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和院務公開,及時向社會公示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審批、注冊信息,便于群眾查詢和監督;定期公示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果,對取締無證行醫黑診所、查處非法行醫典型案件、吊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證書等情況進行公開曝光,并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報道,加強社會監督。通過舉辦培訓班、專題講座等形式,開展對醫療機構負責人、有關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宣傳培訓,增強依法執業的自覺性,規范執業行為。

篇5

一、指導思想

加大城市管理整治力度,按照“堵疏結合、有效管控”的原則,針對亂擺攤點、占道經營、亂倒垃圾、亂停車輛、亂設廣告、交通卡匯點設置不合理、交通秩序亂等突出問題,采取日常巡查、錯時整治、有序疏導、定崗定責管理等手段,對各類臟、亂、差的行為實施大規模、連續式、高強度的專項整治行動,使城市容貌和秩序得到明顯改觀,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和城市的文明和諧形象,為市民提供一個優雅、舒適的居住環境。

二、整治目標

按照“退路入室、清路治亂、用路有序、還路于民”的總體要求,以治臟、治亂、治差為重點,達到城區主次干道路面干凈整潔,交通秩序順暢,無亂搭亂建,無占道經營,廣告招牌規范有序,城區單位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和主街道門店市容環衛責任制得到落實。

三、整治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動。重點整治占道經營現象,全面取締主要路段、重點區域、重要節點各類流動攤點和擅自設置的馬路市場以及農貿市場外溢攤點,全面整治城區主干道沿街門面店外經營、店外作業、亂擺亂放、亂扯亂掛等現象;全面規范戶外廣告、店招標牌,徹底清除主次干道沿線各類橫幅、條幅、布幔、玻璃門窗和地面亂張貼,修復各類廣告、招牌缺失和破損畫面;嚴格規范管理商家在節日期間設置宣傳點、宣傳車、高音喇叭宣傳促銷、沿街散發宣傳單等行為。

(二)環境衛生整治提升行動。對城區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城市出入口、建筑工地等區域內的垃圾、雜草、雜物、衛生死角、亂堆亂放、污水外溢、路面及墻體污染等進行徹底清理整治;動員和發動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居民對房前屋后、道路莊臺、家庭院落開展環境整治;加大公共區域動態保潔力度,根據天氣狀況調整路面灑水時間和頻次,定期對路面、各類環衛設施設備進行沖洗、擦洗,確保全方位、全天候干凈整潔;對城區果殼箱、垃圾池、垃圾桶、垃圾房等垃圾收集設施進行全面排查,確保垃圾收集容器完好無損、外觀整潔、無垃圾外溢現象;加強公交站臺、護欄、書報亭等城市家具的清洗保潔,確保功能完善、整潔有序;加強公廁管理,確保設施完好、內外環境干凈整潔。

(三)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動。實施動態嚴管,重點對三輪車違規帶客、闖、爭道搶行等行為進行查處,加大對各類車輛亂停亂放、車輛逆向行駛、闖紅燈、違反禁止通行、隨意變道、占道行駛、酒后駕駛等各類違反交通規則行為的整治力度,維護良好的交通環境;全面整治渣土清運車輛違規清運、帶泥行駛、拋灑滴漏等行為。

(四)小區環境整治提升行動。發動小區居民主動參與清潔家園行動,開展衛生大掃除,自行清除住戶門、單元門、樓道內的小廣告、垃圾雜物,自覺清理綠地種菜、飼養家禽;全面加強小區內外環境保潔,清除衛生死角,清理亂堆亂放、亂扯亂掛、亂停亂放、私拉亂接、亂貼亂畫等;加強各類環衛設施、公用設施的日常維護,確保設施齊全、功能完好、使用正常;加強小區內外垃圾收運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確保小區內外干凈整潔。

(五)農貿市場整治提升行動。重點整治城區各類農貿市場、批發市場等經營環境秩序,對市場內亂扯亂掛、亂堆亂放、占道經營、污水漫溢、貨物出攤位、攤點外溢、擁堵通道以及車輛進入市場內等現象進行全面整治規范;切實加強清掃保潔,配套完善垃圾收運設施,保持市場內及周邊環境整潔有序、清潔衛生。

(六)違法建設整治提升行動。通過排查和整治2012年以后的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集中拆除一些群眾反映強烈、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違法建設,從根本上遏制違建發展勢頭,實現“兩違”新增現象零增長。

(七)河道環境整治提升行動。進一步落實城市河道管養責任,全面清理河道與河岸垃圾、雜物,清除河岸種菜、渣土污泥、違章搭建等,加強日常動態保潔,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無暴露垃圾,實現河道清潔、河水清澈、河岸美麗。

(八)建筑工地整治提升行動。建設工地、拆遷工地一律圍擋,圍擋高度不低于2米并設置公益廣告。建筑工地無積水污泥外泄,施工現場出入口要進行硬化,運輸車輛不帶泥土上路,車身不污染,裝載不超高,運輸液體、散裝物體應密封或包扎、覆蓋,不得沿途泄漏、遺撒,污染城區路面。嚴禁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占道停放施工車輛及機械、亂堆亂倒建筑垃圾。加強對城區建筑材料占道堆放的管理和清理工作。

(九)戶外廣告整治提升行動。門店標牌、戶外廣告牌必須整潔、美觀、安全牢固,不得有礙市容觀瞻;破舊的廣告招牌應及時更換、修整,保持整潔。加大對臨街建筑物立面亂張貼、亂涂寫的整治力度,按產權歸屬負責屬地內建筑門墻“牛皮癬”的清洗。對非法小廣告,要加大查處、打擊力度。禁止設置跨街橫(條)幅,禁止隨意占道擺放小廣告招牌。

(十)校園周邊整治提升行動。取締學校周圍200米內的網吧及影響學校師生教學、學習、休息和安全的娛樂場所,依法查封收繳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規范學校門口經營秩序,取締店外經營和占道經營攤點。校園周邊道路交通混亂地段得到有效治理,在學校門口普遍設立交通限速、禁鳴標志及行人過街斑馬線,確保學校門口道路暢通、交通有序、通行安全。清除學校周邊違規搭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

四、實施步驟

㈠宣傳發動(2016年3月2日-3月31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和責任分工,相關牽頭部門制定具體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梳理摸排情況,明確整治重點,分解目標責任,著手宣傳發動,推進前期工作。

㈡集中整治(2016年4月1日-5月31日)。按照具體方案和責任分工,組織發動針對重點部門和突出問題集中開展綜合整治行動,著重解決一批城市管理的難點頑癥,掀起一股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的熱潮。

㈢檢查整改(2016年6月1日-6月30日)。采取專項督查、隨機暗訪、跟蹤報道等方式,督促協調整治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繼續深化綜合整治行動,鞏固整治成果,落實長效措施,嚴防回潮反彈。

㈣總結驗收(2016年7月1日-7月5日)。縣城市管理委員會組織成員單位進行檢查、驗收,對照整治標準,逐一考核,查找不足,指出問題,督促改進,總結經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市容環境整治活動的重要意義,把本次整治提升活動作為新的體制機制下開展城市管理工作的一次重要檢驗,切實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迅速行動,周密部署,快速推進。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好落實,深入一線督查指揮,及時解決整治提升活動中遇到的問題,保證整治工作取得預期效果。

(二)強化責任落實。黎城鎮要切實強化屬地管理責任的落實,結合實際,明確整治目標、細化整治內容、落實責任分工;各責任單位直接承擔的整治提升任務,要明確專人負責,排定詳細整治計劃,加大整治推進力度;各有關牽頭部門既要主動履責,各負其責,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形成整治工作的強大合力,特別是對一些焦點難點問題,要加大聯合整治力度,開展聯合執法集中行動。為確保整治活動扎實有序開展,各有關牽頭部門要明確活動的分管領導和總聯絡員,并于3月10日前連同實施方案、整治計劃一并報送城管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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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深入開展“三思三創”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為動力,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總體目標為依據,不斷加大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力度,按照“和諧邱隘”創建要求,著力解決當前主要街區(道路)影響街貌的突出問題,提高廣大群眾共同參與改善環境、凈化環境、美化家園意識,不斷提升全鎮街貌綜合服務管理水平,動員全社會力量深入開展文明城市創建,為我鎮“拆遷、發展、穩定”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

二、整治目標

主要街區(道路)兩側經營戶不規范營業行為極大改善,無照違法經營店鋪予以取締,亂停車、亂搭建、亂堆放、亂張帖、亂吊掛、亂拉接現象和跨門經營等行為得到進一步治理,經營戶門前擋陽傘、廣告牌(架)逐步規范,流動攤販擺放定點有序,街貌得到明顯改善,長效管理機制建立落實。

三、整治時間與范圍

(一)整治時間。年6月27日至年7月31日。

(二)整治范圍。邱隘鎮建成區范圍內主要街區(道路),具體包括:人民路、邱隘北路、邱隘南路、振興路、盛莫路、方莊路、邱隘大道、文衛路、東港路、百丈東路延伸段、鎮中路、引發路、青年路、邱寧路、邱隘菜場及學校周邊等。

(三)重點地段。八條街面和進出通行路口和一個市場周邊,即,鎮區內人民路、振興路、盛莫路、文衛路、東港路、鎮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和邱隘菜市場周邊。

四、整治內容

重點整治“三差、三亂"現象。“三差”,即:衛生行為差、環境行為差、交通行為差;“三亂”,即:經營場所亂、交易行為亂、市場秩序亂。

(一)整治“三差”

1、整治衛生行為差包括:亂扔果皮、紙屑、廢棄物,亂倒污水、垃圾,亂貼亂畫等,重點是治理和解決“牛皮鮮”。整治后達到保潔道路打掃一天二次以上、綠化帶內無白色垃圾、河道無漂浮物、河道兩岸無垃圾堆積、無亂涂亂貼。

2、整治環境行為差包括:亂堆亂放,亂搭亂建,亂擺攤設點,亂設廣告,踐踏毀壞花草樹木,損壞公物,破壞公共設施,不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等,重點是治理和解決經營戶門前不規范搭建物、“擋陽傘”和亂設的廣告牌。整治后達到鎮區主要道路兩旁無臨時攤販設立、無茶水鍋爐設立、無亂堆放、無占道經營、無亂設廣告牌等。

3、整治交通行為差包括:機動車輛、人力三輪車輛違章和不規范停車,公交車輛不按時發車、不停靠站點,駕駛員酒后駕車,行人亂闖紅燈、亂穿馬路,不遵章守規等,重點是治理和解決機動車輛、人力三輪車輛違章和不規范停車,以及人力三輪車的外觀影響街貌。整治后達到機動車按規定在停車位內停放,人力三輪車有序排隊停放,外觀整潔,交通井然有序。

(二)整治“三亂”

1、整治經營場所亂包括:經營戶證照不全、無證經營、違章經營等,重點是治理和取締“無照經營”、扣罰無照(套牌)人力三輪車輛。2、整治交易行為亂包括:制售“三無”商品和假冒偽劣商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摻雜使假,商品價格不實,計量稱量不準,短斤少兩,欺詐欺騙消費者等,重點是整治和處理假冒偽劣商品和人力三輪車輛票價亂問題。

3、整治市場秩序亂包括:店鋪攤點布局亂和經營過程中跨門經營、占道經營、亂設攤點,重點是治理和解決占道經營和亂設攤點。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次行動的組織領導,鎮成立鎮區年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整治活動實施時編設指揮組、維穩組、報道組和整治組:

(一)指揮組。由黨委副書記任指揮長,負責整個整治活動的組織指揮,協調調整整治力量,處置解決重大問題。

(二)維穩組。由派出所所長組長,巡邏中隊隊長副組長,鎮區各轄區民警、綜治大隊負責人等為組員組成,負責處置突發性公共事件和治案事件。

(三)報道組。由黨委宣統委員姚剛毅任組長,鎮宣傳部門負責整個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重點宣傳專項行動的內容、目的、意義,報道整治成果,同時對問題突出的“三差”、“三亂”現象,特別是對重點人(戶)要進行公開曝光亮相。

(四)整治組:共設二個聯合整治工作組和一個機動組。對人民路、振興路、盛莫路、文衛路、東港路、鎮中路、青年路、邱隘北路等八個路段分兩組開展聯合整治,以鎮中路為界,南北分成二組,鎮中路為南邊一組,每組聯合整治組由9名工作人員組成,其中城管3人,維穩3人,工商、交警、安監各1人。機動組由城管中隊、路政中隊、衛生監督所、交管中隊、邱隘派出所派員組成,對重點整治地段外的治理范圍進行巡查治理。

六、責任區分

此次集中整治行動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機關各辦、各成員單位、駐鎮區村(社區)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掌握相關情況,協同搞好這次專項行動。對涉及到本單位(部門)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要親臨一線,加強指導,及時解決。

(一)綜治辦、督查組:負責抓好專項整治行動的牽頭、組織、協調和督查工作。

(二)村鎮建設辦、城管中隊:以村鎮建設辦牽頭,負責加強對主要街區(道路)兩側各種違法違章建筑(包括其它構筑物)依法責令業主(單位)拆除,對跨門經營、占道經營、亂設攤點行為進行規范,對亂踐踏毀壞花草樹木、損壞公物、破壞公共設施行為進行查處,對亂扔垃圾、亂涂亂畫行為進行教育,并根據需要設置清衛設施及標牌標線,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

(三)宣傳、鎮團委、文化站、社會事務辦、司法所:由宣傳部門牽頭組織,負責對環境衛生、交通、公共安全、城鎮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利用報紙、廣電、宣傳窗等多種媒體和平臺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廣泛宣傳,增強群眾自覺維護街貌觀念。

(四)派出所:負責整治行動過程中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防止暴力抗法事件的發生,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協助保障專項整治工作有條不紊的順利進行。

(五)工商所、衛生監督所、公共安全(環保)監督所:以工商所為主,負責清查主要街區(道路)兩側經營戶,依法取締非法經營、不符合審批條件的經營戶,加強衛生監督和公共安全監管。

(六)盛墊交警中隊:負責整治主要街區(道路)的交通秩序,對違規停車的機動車輛、人力三輪車輛和套牌、無照的人力三輪車輛加大查處力度,確保有序停車、有證運行和道路暢通。

(七)交管站:負責協調配合交通秩序整治,嚴厲查處摩的等非法營運行為,杜絕街道路口摩托車輛停車。

(八)路政中隊:負責主要道路兩旁的秩序和規范化廣告牌設置。

(九)方莊社區、鎮南社區、鎮北社區及駐鎮區各村:做好分管轄區內的“三差”、“三亂”專項整治工作。

七、實施步驟

鎮區年街貌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年6月27前):制定方案,落實準備。主要是明確整治任務、工作重點和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按照任務和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編組人員,并結合實際,采取可行措施,精心安排,廣泛動員部署,全面做好整治活動的組織準備、輿論準備和物資準備。鎮宣傳部門應協同有關責任部門,根據本次活動要求,結合“文明城鎮”、“平安邱隘”創建,在主要街道路口懸掛橫幅標語。城管中隊應核查、排摸整治重點,選定、設置禁止設攤標志牌和許可設擺位置標線。交警中隊應事先排查、選定鎮區街路許可停車位置并標線,在盛莫路轉向的文衛路、鎮中路、青年路進口和振興路與東港路、鎮中路、青年路交叉口標劃黃色網狀線,在萬齡路與人民路交叉口及其附近區域標設禁止停車牌,并對鎮區內已損壞的交通標志標線進行一次維護。各社區、駐鎮區各村要發放、張貼《關于開展鎮區年街貌專項整治行動告知書》和鎮區街道管理有關規定。

第二階段(年6月27日至7月31日):突出重點,實施整治。按照活動實施方案明確的整治內容事項和任務區分,分組聯合實施整治行動。分組聯合實施整治行動時間為每日兩次,分別是上午7:00-9:00、下午4:00-7:00,包括雙休日。整治行動開始應以宣傳、勸導為主,之后應按規定依法進行處罰或采取強制手段進行整治;年7月31日后,由各組負責輪流巡查,對治后又復原的地段要延長聯合實施整治行動時間,及至達到整治目的、效果為止。

第三階段(年7月31日以后):總結經驗,長效管理。各責任單位在專項整治的基礎上,認真組織總結,并根據分工和各自責任,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將集中整治中反映出來的情況和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制定長效管理對策,明確鎮、責任單位和經營戶三方責任,建立健全責任機制、考核機制和協調機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同時鎮建立由督查組牽頭協調,公安、城管、交警、交管、工商、衛生監督、文化等部門人員參加的聯合執法巡查組,對鎮區范圍內停車、經營秩序實施長效管理。

八、幾項規定

(一)自整治開始起,整治區域內各經營戶及沿街道(路)單位,改建、裝璜門面和搭建擋陽傘等需經鎮村建設辦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進行,未經審批一律予以拆除。

(二)凡有建筑垃圾堆放整治區域內未審報的一律按規定進行處罰,并責令清除。

(三)現有不規范的檔陽傘、門前建筑物在整治期間一律予以拆除。

(四)對在禁止停車、設攤地段停車設攤的一律按規定予以處罰,不聽勸告、情節嚴重的應予扣車、沒收攤物。

九、工作要求

(一)人員到位。各責任單位應根據專項整治工作和今后管理需要,落實專人負責,協調辦理專項整治事務和長效管理責任。在聯合整治期間,要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調整安排參加整治活動的人員,保證整治力量全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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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要求

保障秋種麥油生產安全,進一步凈化秋季農藥市場,使制假售假、經營違禁農藥、超范圍推薦使用的行為得到有效控制;強化大要案查處,推動農藥監管長效機制的建立,使農藥市場秩序持續好轉,為明年“百億糧倉”建設開好頭,起好步。

二、工作目標

市縣兩級聯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藥坑農害農違法行為。重大案件執法查處率達到100%,農藥生產經營行為進一步規范,農民群眾質量意識和維權能力進一步提高,農藥侵權案件逐步降低,市場秩序進一步好轉,農藥經營和使用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點

(一)重點產品:禁用農藥(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毒鼠強等);限用農藥(甲綠磺隆、胺苯磺隆、高毒農藥等);

(二)重點違法行為:1、超地域、超登記范圍推薦使用農藥;2、添加高毒農藥等未登記成分產品;3、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農藥;4一證多用、套用或冒用登記證產品。5、其他標簽不合格產品。

(三)重點區域:農藥生產企業、農藥批發市場(集散地)、鄉鎮農藥經營門店、蔬菜基地、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基地、麥油高產攻關核心示范區生產基地。

四、整治任務

(一)強化市場監管,規范經營行為。

一是開展秋種生產用農藥產品登記造冊,摸清底數;二是加強對農藥批發市場、集散地和經營門店的巡查力度,重點查處經營違禁添加高毒農藥等未登記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農藥和無證生產、一證多用、套用或冒用證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農藥的行為,繼續開展的清查收繳“毒鼠強”工作;三是對近年來群眾舉報投訴多、情節嚴重、造成重大農業生產事故的經營企業,要重點整治;四是對農藥經營者加強培訓,引導其規范經營,建立健全經營檔案和農藥進銷臺賬,完善質量管理制度,實現農藥銷售、使用全程跟蹤和可追溯管理。

(二)強化技術培訓,規范農藥使用。

秋季是秋延蔬菜生產旺季,各蔬菜產區生產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藥安全使用工作尤為重要,也是檢查工作重點,在檢查是否有使用禁限用農藥的同時,要重點檢查是否有生產技術規程和田間使用農藥記錄。

(三)強化質量抽檢,確保查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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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標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全面落實管道保護責任,建立健全管道保護責任制和管理制度。強化形勢分析研判,統籌協調縣相關部門建立分工負責機制,指導督促相關鎮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管道企業主體責任,逐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推動管道企業建立“六項機制”,構建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風險閉環管理制度,全面消除油氣輸送管理安全方面存在的風險隱患,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發生。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和應急響應機制,不斷提升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及時、科學、有效應對各類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事故損害程度。

二、主要任務

(一)切實落實監管責任。已經運行的全長33公里的中石化儀長線段輸油管線及復線,由環峰鎮政府、林頭鎮政府承擔管道保護安全專項整治屬地管理責任,由中石化南京輸油處和縣輸油站承擔管道保護安全專項整治企業主體責任;在建的全長35.5公里的巢湖—江北產業集中區天然氣干線(段),由環峰鎮政府、清溪鎮政府承擔管道保護安全專項整治屬地管理責任,由淮南礦業集團清潔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承擔管道保護安全專項整治企業主體責任。縣直相關部門按照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部門責任。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建立涉及管道重大施工項目會商機制,根據項目建設需要,由縣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水利局、縣供電公司等單位,對與管道交叉施工的公路、鐵路、水利、電力等重大項目提前會商,協調解決項目規劃、建設與管道保護相沖突事項。推進管道保護“六項機制”建設,督促油氣管道企業根據《關于構建“六項機制”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工作方案》要求,規范風險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風險管控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實現風險管控閉環管理。

(三)全面排查整治隱患。結合季節性特點,重點圍繞占壓、泄漏、違法施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等,分區域、分階段開展全縣管道保護安全專項檢查和整治行動,持續深化風險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深入排查治理隱患,著力“控風險、除隱患、防事故”。結合全縣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行動,督促管道企業對風險隱患進行全面自查自改,加強對管道企業風險隱患自查整改情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適時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回頭看”檢查。

(四)嚴格開展行政執法。通過以會代訓、預案演練等多種形式,加強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管道安全保護工作人員執法監管能力和工作水平。持續推進安全監管執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制度建設,通過“四不兩直”方式,規范開展管道保護執法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底前)。縣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鎮、縣直相關部門,明確具體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廣泛開展宣傳發動,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各油氣輸送管道企業開展自查摸底,制訂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油氣輸送管道企業全面開展油氣輸送管理安全風險自查、辨識、評估。縣發展改革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對全縣油氣輸送管道相關風險進行深入排查,建立風險責任清單,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對已形成的隱患及時落實整治。

(三)集中攻堅(2021年)。縣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鎮、縣直相關部門,針對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安全整治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通過現場推進會、專項攻堅等措施,強力推進問題整改,切實規范管道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秩序。

(四)鞏固提升(2022年)。縣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縣直相關部門對全縣專項整治工作進行重點檢查,對重大風險管控情況、重大隱患整改情況逐一復查,鞏固專項行動成果。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分析,推動建立油氣輸送管道保護安全整治工作長效機制。

各有關鎮、各有關部門要分年度對專項整治行動完成情況實施評估,報縣發展改革委匯總并形成年度報告,于每年年底前報縣安委會辦公室,2022年年底前形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報告報送縣安委會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統籌推進實施。各有關鎮、縣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專項治理行動的組織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具體工作機構,主要領導要帶頭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傳遞壓力、層層落實責任,推動工作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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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習宣傳《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以維護學校食品安全為出發點,以“打非治違”為抓手,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以提升監管工作有效性為著力點,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確保學生飲食衛生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完善健全學校食堂管理規章制度,規范學校食堂、小攤點操作流程,源頭治理食品安全隱患,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學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三、整治重點

此次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要從建章立制入手,使學校食堂飲食安全達到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源頭上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重點整治以下三個方面: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學校食堂是否獲取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負責食品安全工作;是否逐級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并列入目標責任制考核;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是否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定期進行食品安全檢查。

(二)學校食堂內部管理。

1、原料采購。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出入庫記錄和臺賬制度落實情況,特別是采購畜、禽動物肉類,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是否采購來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無檢疫檢驗證明的畜、禽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2、人員健康。所有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是否執行每日晨檢制度和患病調離制度。

3、學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加工操作、環境衛生是否符合規定;在加工經營場所外設立圈養的活禽畜類動物、宰殺場所的,是否距離加工經營場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別是禽畜類動物肉類、四季豆等食品時是否燒熟;冷葷涼菜制作是否做到專人、專室、專工具、專消毒、專冷藏;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規范;食品、加工用具是否生熟分開,是否有效防止交叉污染;食品成品留樣品種是否全、數量是否足,留樣用具是否符合要求,留樣存放處所及時間是否達到規定要求,有無留樣記錄。

4、學校食堂明廚亮灶。檢查食堂是否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實行明廚亮灶;成品、半成品加工是否符合操作規程;液化汽鑵是否室外存放與操作儲存間分離。

5、主、副食品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分別儲存,實行架子化、箱子化;防蠅、防鼠措施是否有效。

6、學校食堂小攤點。依據《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檢查其經營項目與場地是否相適應;環境條件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各類證件、設備是否齊全。

7、學校自備井、水塔、桶裝水、飲水設備是否達到飲用水標準等。

8、學校小賣部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存在“三無”(無生產日期、無合格證、無生產廠名稱)及超過保質期限食品等。

9、學校周邊、門口是否落實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學校門口100內是否有小攤點。

10、學區中心校和學校對職責范圍內管理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個人)底數清楚,建立臺賬;學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臺賬。

(三)宣傳培訓工作。各學區中心校和學校要制定安全宣傳培訓工作方案,定期對職責范圍內管理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專業集中培訓并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

四、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采取學校自查、學區中心校普查和縣教育局督查的形式進行,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學校自查階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學區中心校和學校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整治重點任務,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對整治行動作出部署和安排,認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要結合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特點,加大對薄弱環節和重點區域的安全隱患排查力度,有針對性的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規范改造階段(6月16至7月31日)。各學區中心校和學校要針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規范制度建設,落實規章制度,消除隱患,徹底整改。通過硬軟件升級改造和優化環境,提高學校食堂服務保障水平。

(三)清理查處階段(8月至9月)。在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教育局將聯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周邊學生食品經營業戶等進行集中檢查。對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徹底、存在重大飲食安全隱患的學校、幼兒園將予以系統內通報批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學校限期整改。

(四)總結提高階段(10月)。各學區中心校和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報告。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學區中心校和學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分析學校飲食衛生安全形勢,根據季節特點,研究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提高認識,認真組織,精心安排,確保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落到實處。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學區中心校和學校要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新修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新出臺的《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宣傳力度,利用發傳單、掛橫幅、家長會、健康教育課、專題講座、班隊活動、廣播、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在廣大師生中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牢固樹立健康飲食觀念。

篇10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為目的,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及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職責分工有關問題的通知》和省府辦《印發廣東省**年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辦〔**〕17號)精神,堅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督相結合,加強監管與企業建立自律機制相結合,開展對轄區內廠企集體食堂的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集體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遏制重大食源性疾病事件的發生,為建設經濟強市、和諧富裕文明新僑鄉作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

廠企集體食堂的食品安全要遵照“地方政府負總責,職能部門各負其責,企業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原則,按照建立“統一協調、責任明確、齊抓共管、運行高效”的長效食品安全管理運作機制的要求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把整治與建設、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突出重點,帶動全面,分步實施,力爭使全市廠企集體食堂食品衛生狀況上一個新臺階,使廣大職工的食品衛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整治重點和范圍

(一)整治重點:全市廠企集體食堂。

(二)整治范圍:1.無衛生許可證擅自供應職工膳食的廠企集體食堂;2.衛生許可證已過期未按規定辦理換證手續繼續供應職工膳食的廠企集體食堂;3.超越衛生許可證核定的許可項目供應職工膳食的廠企集體食堂;4.食堂衛生設施、衛生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廠企集體食堂;5.食品從業人員無健康證上崗的廠企集體食堂。

四、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市廠企集體食堂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廠企食堂整治領導小組):

組長:程懷遠(副市長)

副組長:彭浩晃(市政協副主席、市衛生局局長)、梁長濃(市府辦黨組副書記)

成員:李榮佳(市經貿局)、甄勵行(市建設局)、陳俊儒(市安監局)、馮耀祥(市工商局)、李偉俊(市食藥局)、方長常(市衛生監督所)。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衛生監督所),負責專項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方長常同志兼任。

各鎮(街、場,下同)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本鎮轄區內廠企集體食堂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五、明確職責,加強協作

各鎮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轄區的廠企集體食堂衛生安全進行專項整治工作,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劃片包干,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并定期向市廠企食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市經貿局:在審批新、改、擴建工程項目時,協助告知工廠企業設置食堂前必須及時到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衛生許可審批手續。

市建設局:在進行建設項目設計審查時,應將工人就餐的食堂設計作為配套設施并納入總體設計規劃。按照相關衛生學要求設計好工廠食堂的布局和相應功能區。同時協助告知項目單位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衛生許可手續。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市衛生監督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加強對工廠企業集體食堂進行監督檢測和食堂專項整治衛生技術指導工作;負責食堂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培訓工作;依法對無證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廠企食堂進行查處;做好專項整治宣傳工作,并負責專項整治階段總結和資料統計匯總上報工作。

市安監局:在依法辦理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防護設施“三同時”審查時,協助督促項目單位的食堂及時到衛生行政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手續。

市工商局:在辦理企業登記時,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向申請人宣傳需開辦食堂的須辦理衛生許可手續的信息。

市食品藥品監督局: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各鎮食安辦負責轄區內廠企集體食堂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要對集體食堂進行地毯式摸底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廠企的名稱、地址、負責人、聯系電話、員工人數、有無食堂、就餐人數、食堂從業人員、食堂衛生設施等基本情況。督促廠企辦理衛生許可證。

市廠企食堂整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工作職能,積極配合開展集體食堂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六、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本次整治行動從**年8月18日至12月30日止,分五個階段進行(具體工作進度詳見附表4)。

(一)宣傳動員階段(8月18日至8月25日)。各整治小組深入進行宣傳發動,對本方案提出的任務、目標進行分解,明確工作重點,落實責任人,明確工作進度。

(二)摸底調查和自查自糾階段(8月26日至9月20日)。在各鎮整治小組的配合下,市衛生監督所和各鎮衛生院對本轄區內所有集體食堂進行摸底調查和登記造冊,發放《集體食堂食品安全告知書》、《**市廠企集體食堂衛生工作指引》,并于**年9月10日前將《**市廠企集體食堂檢查情況記錄表》分別報當地政府食安辦和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督促各廠企要對照有關規定展開自查自糾。

(三)集中培訓階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各鎮組織本轄區內所有集體食堂食品衛生管理責任人統一進行集中培訓,并與責任人簽訂預防食物中毒責任書,具體培訓工作由衛生部門實施。

(四)分類指導和全面整治階段(10月21日至12月14日)。根據摸底調查和登記建檔情況,市整治領導小組組織對已登記建檔的集體食堂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對符合發證條件的,辦理衛生許可證;對存在問題需要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見并進行指導,限期改進;對無法整改或沒有按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發證要求的,責令停止供應職工膳食。

(五)驗收總結階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各鎮整治小組對本轄區的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于**年12月20日前將工作總結書面報市衛生整治領導小組。市廠企食堂整治領導小組將組織各鎮及有關部門分成若干個檢查小組交叉對廠企集體食堂進行抽查評比驗收,對整改措施落實較好的廠企進行通報表揚,對拒不整改的廠企依法進行查處,并通過媒體公告。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廠企集體食堂衛生安全是企業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環節,直接關系到企業自身的經濟增長和可持續發展,關系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關系社會的穩定和諧。廠企集體食堂整頓與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實施難度比較大,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廣大勞務工的飲食安全問題,加強對廠企集體食堂員工用餐調查、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制定切合實際的實施方案,做到人員、經費到位,任務、責任落實。

(二)及時溝通,務求實效。各鎮廠企食堂整治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廠企集體食堂專項整治的綜合協調工作,整合監管力量、監管資源和監管信息,推行聯合執法和綜合執法,發展協同整治的作用,形成綜合監管的合力。各有關職能部門在各司其職的同時,要加強溝通與協作,共同研究解決廠企集體食堂食品安全問題,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建立起協商機制,形成渠道暢通、反應快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長效監管機制。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宣傳工具開辟食品安全的宣傳專欄,通過新聞媒體定期公布食品衛生信譽度較好的集體食堂,及時曝光整治不力的集體食堂,大力加強食品衛生知識宣傳,調動全社會參與集體食堂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努力營造人人關注專項整治、人人重視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