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宣誓儀式范文

時間:2023-03-30 20: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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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宣誓儀式

篇1

關鍵詞 文義解釋 積極意義

中圖分類號:D90 - 055 文獻標識碼:A

法律解釋應該遵循一定的規則或者方法,即按照什么樣的方法解釋法律能得出最為恰當的法理含義。只有在文義解釋不能清楚的解釋法律條文含義或者說有其他的排除文義解釋的理由時,才有必要考慮其他解釋方法。梁慧星教授也曾經指出:“民法解釋學上有一項重要原則:無論采用何種解釋方法,其解釋結果都不得違背法律條文可能的文義。”

一、文義解釋成為最基本的法律解釋方法的必然性

文義解釋,是指法官從法律規范所使用文字的通常含義來確定法律真實意思的解釋方法。構成法律條文的語言,或多或少總有不明確的地方,語言的核心部分,其意義是明確的,但其邊緣意義則是不清楚的,適用法律時首先應闡明法律條文的字面意義。

文義解釋作為最基本的法律解釋方法有著客觀上的必然性。

首先,文本的字面含義通常就是立法者的真實意圖。在人民法院每年審理的幾百萬件案件中,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法律文本的字面含義就是法官所欲尋求的法律文本的真實含義,即立法者的立法意圖。真正需要到文字背后去找立法意圖的只是少數案件。這一現象說明了文義解釋法所蘊含的一個前提性論斷:如果法律文本是清楚的,則應循文本之含義,無需再作解釋。

其次,文義解釋是法治社會所要求的。在法治社會,法律是至高無上的,人民的行為要受到法律的規制,而遵守法律的前提就要求法律是清楚明白,能為一般人民所理解的。可見,清晰明了的法律措辭是法律受到尊重的形式要求,而文義解釋又是實現這一要求的基本方式。德國法學家恩吉施也認為解釋須接受文義的約束,這是法律思維的最主要形式,是法治國家的核心內容。

最后,文義解釋成為最基本的解釋方法是由法官地位所決定的。法官被稱為是法律的奴仆,立法機關的傳聲筒。 法官不像議員或是人大代表那樣是人民選出來的,是民意的代表,法官的選任不具有民意性,法官的任命主要取決于他們的中立性和職業化。這要求法官在進行法律解釋時要從法律規范的字面含義出發尋求法律條文的真實含義,而不能離開法律條文對法律規范進行隨意的解釋。

本應成為法官首選解釋方法的文義解釋在司法實踐中并沒有被正常的運用,雖然這跟文義解釋本身的局限性有關,但是有的案件中,使用文義解釋就可以清楚的知曉法律規范的真實含義,不需要再使用其他解釋方法,并且一些法律條文如果舍棄文義解釋,而使用其他解釋方法則會出現與法律文本不一致或是背離的含義。上海愛邦鋁箔制品公司一案的判決就說明了這一點。

二、司法實踐中法院判決對文義解釋的舍棄

2006年11月24日,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金山分局的執法人員到上海愛邦鋁箔制品有限公司食堂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食堂未取得有效食品衛生許可證而供應職工飯菜,金山分局根據《食品衛生法》第27條第1款、第40條和《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第7條第3款和第11條第1款第2項及第2款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該公司食堂予以取締并罰款2千元。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復議,復議機關維持了原行政處罰決定。該公司繳納罰款后,向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提訟。

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原告開辦食堂涉及眾多職工,其食品衛生事關公共安全,與食堂是否營利無關,應屬公共食品衛生監管領域,故原告提出其非營利性食堂不受該法限制的意見,與法有悖。根據《食品衛生法》第27條,第54條,衛生部《餐館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和《上海市食品經營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的規定,食堂應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判決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于法院為何作出食堂應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判決,首先來看《食品衛生法》第27、54條的規定。

第27條第1款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攤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第2款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出借衛生許可證。”第54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指一切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包括職工食堂、食品攤販等。”

對于這幾個法律條文的解釋,法院運用了反對解釋和體系解釋的方法,法官認為,根據第27條第2款的規定,對其進行反對解釋,即凡食品生產經營者均須擁有衛生許可證,否則就不可能有偽造、涂改、出借等行為,對于食品經營者,第54條中又規定食品經營者包含職工食堂,結合第27條和54條可得出,職工食堂須擁有衛生許可證。

在這個案例中,法官運用反對解釋和體系解釋方法得出的結論明顯是與27條第1款對于衛生許可證取得主體的直接規定相違背的。而出現在這樣的結果的原因不得不說是法官在解釋時直接忽略了對第27條第1款的文義解釋,濫用了反對解釋和體系解釋。適用反對解釋的前提是其適用范圍是封閉的,即若A能推出B,則非A也能推出非B。 顯然在這個案例中食品生產經營者負有不得偽造衛生許可證的義務并不能得出它有領證的義務,二者并沒有邏輯上A則B的關系。在單一條文不足以清楚的表明其自身含義的時候,聯系前后條文,運用體系解釋得出這一條文的真實含義,這種情況下適用體系解釋的方法是可取的,但是在本案中卻用不到體系解釋。因為第27條第1款對于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主體有明確的規定,不存在任何歧視,通過文義解釋就能清楚的知道這一條文的含義。而根據第27條第1款的文義解釋可知,領取衛生許可證的主體只包括列舉出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攤販,職工食堂不需要領取衛生許可證。

解釋法律首先要考慮其文義,而在不宜作文義解釋,或者法律規定的文義需要以其他方法進行印證時,才須考慮其他解釋方法。正如一句法諺說的:“文義如非不明確,即應嚴守。” 當完全放棄文義解釋,只采用其他方法解釋法條時就會出現像上述案例一樣的情況,得出的結論與法條本身表達的含義相違背,使人們對法律規則含義的預期受到影響,使法的可預測性大打折扣。

三、文義解釋的積極意義

文義解釋的積極意義在于:限制了法官和行政官員以法律應當如何的個人觀點取代立法機關觀點的余地;激勵了立法機關在立法時保持明確和仔細,認真遣詞造句,盡量避免隱晦的措辭;法院在遵循法律措辭的通常語義時,不再需要對最終目的的合理性以及手段的適當性作出其自己的立法性判斷。 更重要的是,文義解釋使人們能夠直觀地了解法律,明白如何約束自己的行為而不違反法律。

文義解釋的這些優點來自于對法律規范的常義解釋,之所以對法律規范進行直譯是為了防止解釋的任意性,肆意的法律解釋不僅會影響到法律的權威,更會使法律變成一紙空文,人們也不會根據法律來規制自己的行為,就會出現徒有法律而無可依的局面。黃茂榮教授也認為,人們一旦把直譯演變為意譯,就可能解釋出“惡魔”,而惡魔的出現就可能導致任意,法律的規范作用就會喪失。為了防止解釋的任意性,就必須強調文本對解釋者的約束作用。 因此,任何解釋都應當從法律規范的條文出發,法律規范的文義是所有解釋的出發點和歸宿,文義解釋是法律解釋的優先選擇。

(作者:南京大學法學院10級法律碩士)

注釋:

梁慧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解釋適用.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20卷).第402頁.

[德]恩吉施,鄭永流譯.法律思維導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6頁以下.

陳金釗.文義解釋:法律方法的優位選擇.文史哲.2005年第6期.

參見梁慧星.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72頁以下.

鄭玉波.法諺(二).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34頁.

篇2

1875年,德國的解剖學家發現了胃黏膜有螺旋樣細菌存在,他們試圖分離培養這種細菌,可惜沒能體外培養成功,慢慢地此事就被淡忘了。

直到100多年后的1982年,澳大利亞病理學家羅賓?沃倫(Robin Warren)和內科醫生巴里?馬歇爾(Barry Marshall)成功培養出了幽門螺桿菌,并試圖告訴醫學界胃潰瘍甚至胃癌可能與這種細菌有關,根治細菌才是治療胃炎胃潰瘍的有效手段之一。

但他們的發現卻遭到大多數醫生的嗤之以鼻,那時的醫生普遍認為胃病是壓力或者辛辣引起的。沒有人相信胃病可能與細菌有關,幽門螺桿菌導致胃病的發現被認為太荒謬了。

臨床上觀察到越來越多的病例,讓沃倫和馬歇爾深信自己的結論。但是他們在動物身上想再現感染造成的胃炎模型又屢試屢敗,他們給柳葉刀寫的論文,也被斷然拒絕。

一怒之下,當時32歲的馬歇爾決定拿自己當試驗品,進行一次吞服該菌的人體試驗!馬歇爾首先接受了胃鏡等相關檢查,胃鏡、組織學和超微結構檢查均顯示正常。然后等待一個月后胃活檢部位已愈合后做實驗。

早晨,馬歇爾沒吃早飯,他拿出從病人胃活檢組織中提取病菌接種培養的一大杯含大量幽螺菌的培養液放好,先吃了幾片西咪替丁,讓胃的酸性稍微降一點后,看表到十點了,一二三,喝吧!于是,他便強忍著喝了這“惡心”的培養液。

兩天后的早晨,馬歇爾一睜眼就跟懷孕了要晨吐似的,沖到洗手間,吐出很多水一樣的東西。

“我到底怎么了,哦,我到底怎么了?哦,我好像喝了細菌來著……”。癥狀出現時馬歇爾并沒有像想象中的高興壞了,而是在想如果這是設計周全的實驗,應該預料到這是癥狀,應該事先在床邊放個瓶子才對。

不過,5天后,他清晨被痛醒。又堅持了5天后,他用胃鏡證實了胃炎和大量幽門螺桿菌的存在。看到這么多細菌和自己嚴重的感染,馬歇爾很激動。

1985年,沃倫和馬歇爾將這一勇敢行為發表在澳大利亞醫學雜志上。讓人意外的是,這個結果仍然沒有得到應得的重視,這篇文章沉默了近10年。

篇3

有效選題就是確定一個正確合適、有創見有意義有價值的問題或課題進行研究。課題研究的選題基本要求是選題必須正確,具有科學研究的價值以及科學研究現實性和可行性,甚至具有獨創性。這就需要我們一切從實際出發,通過對事實材料的分析比較,善于發現和抓住重要問題;不僅要把握該領域理論研究的全局,而且要對教育實際有深入的了解;不僅要有問題意識,而且要了解和掌握選題的有關知識和方法,不斷提高自己的選題、判斷、評價等綜合能力。

一、選題原則

1.從研究內容上考慮,選題宜實不宜虛

所謂“宜實不宜虛”即選題內容貼近實際、貼近課堂、貼近自身需要,選題方法實在、恰當、可行。它是以校為本、以生為本,以實踐、實驗、實用為本的,富有實效的一種研究。如“轉化小學英語學困生的個案研究”“提高低年級學生口算能力的實驗研究”“生態課堂理論在小組合作學習中的應用研究”“新市民子女家庭教育的調查研究”“生命教育視角下課堂觀察研究”等,結合本校、本班學生實際,就近取材,就近選題,實踐性、實驗性、實用性較強,研究對學生直接受益,方法靈活多樣,或實驗,或調查,或個案,或觀察,或應用,或比較等,研究方向明確、方法得當,具有操作實踐的可行性。如,“小學生公民道德意識的培養研究”“生態課堂教學觀的研究”此類課題雖然研究意義較深遠,但是理論性較強,研究難度較大,不切合實際,不易出成果,不適合一線教師。

2.從研究范圍上考慮,選題宜小不宜大

所謂“宜小不宜大”就是選題范圍正好合適,不大不小,偏大則研究不能深刻,漫無邊際。適當小一點,操作簡便,容易短時見效。當然,偏小則太狹窄,沒有意義,這里也要把握一個度。如,“生態課堂教學的研究”“生態課堂中小組合作學習的研究”“生態課堂小組合作學習意義的研究”三個課題,第一個偏大,第三個偏小,中間一個比較合適。一線教師選題倡導微型課題就是這個道理,在宏觀視角下進行微觀研究,以小見大,積少成多,不斷累積,厚積薄發,是校本課題研究的發展走向。當然,一線教師也可參與、配合學校甚至更大科研單位(市內課題協作組)的大、中型課題研究,那是團隊式協作研究,概念發生了變化。對于個人或校內、組內幾位教師合作研究的課題還是倡導小型、微型的合適。

3.從研究價值上考慮,選題宜新不宜老

所謂“宜新不宜老”就是要新穎、獨特。選題創新性原則包含雙重意義,其一,要保證課題本身內容的先進性、新穎性,也就是這個課題確實是別人沒有解決的或沒有完全解決的問題;其二,要保證課題預期結果的獨創性、突破性,也就是通過對課題的研究能夠發現或充實前人沒有發現的真理或者已經發現但不完全的真理。根據這一原則,以下幾種類型的問題要優先考慮:一是別人未曾研究過的問題。選擇別人沒有研究過,尚沒有規律可循的問題進行實驗研究,取得經驗找出規律,這就填補了空白。二是雖已研究但還不完善的問題。三是教學中有爭議的問題或者新形勢下產生的新問題。

4.從研究群體上考慮,選題宜合不宜散

校本研究是一種草根化研究,是團隊集體攻關性質的研究,任何單槍匹馬、散點式的研究往往是很難取得良好效果的。因此,采取合作式課題研究是一種加快教師專業發展的好辦法。選題上可以就某個主題,分工開展相關性的課題研究,以取得研究合力。如中年級語文組集體選題是“中年級學生有效預習的研究”,那么就可以分解成“中年級學生預習現狀的調查研究”“中年級學生預習作業設計的研究”“中年級學生預習時間監控的研究”“中年級學生預習作業自主設計的研究”,具體研究中既獨立又協作,可以優勢互補、揚長避短,實現“1+1>2”的功效,體現“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以及田野式、草根化群體研究的旺盛生命力。

可見,一線教師微型課題研究切口小、周期短,過程簡便,實用性、操作性強,貼近教育教學實際,是一種有效的平民化或草根化的校本研究形式。它倡導自主自發、自立自用,在實踐、反思、經驗積累中養成理性智慧,以此直接地、有效地指導和改進研究者將來的工作。以上選題原則較多是理性的,實踐操作起來還需要掌握方法。只有掌握了科學的方法,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效益。

二、選題方法

1.從教育場景中產生

鄭金洲先生在《教師如何做研究》中有一段論述:“中小學教師與專業研究者一個根本的區別就在于一直生活在教育教學實際的現場,是在現場中感受教育事實,生發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智慧的。而教育現場是教育問題的原發地,是問題產生的真實土壤,進入教育現場的教師對教育現場所作的任何真切而深入的分析,都有可能滋生大量的待研究的問題……可以說,真實的教育場景既是研究得以進行的主要依托,同時又是發現問題的重要所在。”這里的教育場景,我以為不能狹義地理解為課堂,應將其外延拓展到與教育教學有關的場景。如,我校地處城市西郊,屬于城鄉接合部,外地學生比例逐年上升,針對占到接近70%的外地學生行為習慣問題較多,一些班主任就確立了“新市民子女養成教育的研究”這個課題,是從德育需要出發,非常切合生源實際的。再如,“數學課堂教學中錯誤資源有效利用的研究”這個課題就是針對課堂出現的錯誤場景如何作為教學資源有效利用,“化腐朽為神奇”開展研究,是非常必要、符合新課程教學理念的一項研究。問題從具體的教育場景中產生,接“地氣”,真實,極具張力、升力。

2.從學校課題中產生

新形勢下,學校都很注重校本研究,每一個學校都會有研究的主課題及副課題,主課題重點放在學校文化與特色建設上,副課題則可以研究其他任何領域。主副相配,重點突出,就能使教育科研全面開花,使草根化研究得以落實。一線教師在確定自己的微型課題時,完全可以依據學校的主副課題,確定主副課題下的子課題、孫課題,這樣就能形成一股研究合力,如眾星拱月般地形成科研陣勢,使研究快速、高效。如我校主課題是江蘇省“十二五”教科規劃立項課題“城郊學校陽光教育品牌建設的研究”,因此許多一線教師就圍繞它從陽光德育、陽光課堂、陽光體育、陽光管理四個方面確立了諸如“陽光學生評價標準的研究”“陽光課堂教學語言的研究”“陽光課堂教學范式的研究”“陽光體育大課間活動品牌項目的研究”“陽光管理中陽光家訪的實踐研究”……這種選題方式形成定勢以后,有利于教師團隊合作攻關,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尤其是促進科研新手、新苗的成長;有利于學校特色文化與品牌建設的加速形成,促進學校內涵發展;還利于提升校長(一般都是課題主持人、負責人)的學術權威和人格魅力。

3.從熱點話題中產生

課程改革中如何有效減負,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如何開發教育資源、開好校本課程,如何培養學生的情感、態度與價值觀,如何開展綜合實踐活動,培養實踐創新能力,如何構建適應素質教育的評價機制,如何實現新課程理念下的課堂結構、課堂模式、課堂教學方法的變革等等,這些都是課改中的熱點話題,值得教師結合自身實際和學科教學,選取其中的小課題開展有效研究。如就減負話題,就可以選取“學生課外作業分層設計的研究”“個性化自主作業設計的研究”“家長在家庭作業管理中角色意識的研究”“家長布置孩子作業類型的研究”。課堂文化建設中我校圍繞陽光課堂文化研究主題,教師選取了“陽光課堂教學語言的研究”“陽光課堂教學模式的研究”“陽光課堂與生態課堂的比較研究”“陽光課堂教學觀、價值觀的研究”等。課題由熱點話題展開、深入細化,有利于解決教學中的難題,建立科學的育人觀、教學觀、課堂價值觀,有利于深入推進新課程的改革,對課堂教學深度研究,切實提高課堂教學效果、效率、效益。

4.從課題滾動發展中產生

篇4

1、設置正常,不顯示,多設置幾次,還不行就是手機系統,或軟件功能問題,可以更新最新版釘釘,或優化系統。

2、進去手機設置之后,點擊應用,選擇應用管理,在應用管理界面找到釘釘,點擊進去,進去之后,點擊權限,進去釘釘權限界面,開啟懸浮窗權限。

(來源:文章屋網 )

篇5

【論文摘要】企業合并的處理方法主要有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不同的方法對購并企業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會產生不同的影響,本文在對兩種方法進行分析比較的基礎上,根據2006年我國 《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指出了兩方法在我國同時應用的必然性。

我國 《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 企業合并》 (CAS20 P2) 中規定,企業合并是指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并且根據參與合并的企業在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要求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采用類似于權益結合法的方法處理,即應當 “以賬面價值為基礎”對資產和負債進行計量;對非 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采用購買法處理,即應當 “以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資產和負債進行計量。

1.企業合并中的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的主要特點

IAS 22《企業合并》中規定,購買是指通過轉讓資產、承擔負債或發行股票等方式,由一個企業(收購企業)獲得另一個企業 (被收購企業)凈資產和經營控制權的企業合并。因此,在購買法下,企業合并實質被看作是一個企業獲取另一個企業凈資產和經營控制權行為的一項交易。購買成本即為合并成本,大小取決于合并日購買企業支付的現金或放棄的其他代價的公允價值。合并過程中發生的直接費用計入購買成本,間接費用計入當期損益;購買企業支付的購買成本超過其在被購買企業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所占份額的部分確認為商譽:同時,合并企業當年凈收益包括合并企業當年實現的凈收益和被合并企業 自合并日后當年實現凈收益中相當于合并企業在被并企業股權份額的部分。

2.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的綜合比較

2.1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對資產和所有者權益的影響

2.1.1對資產的影響

購買法中,購買企業支付的購買成本超過其在被購買企業可辨認資產負債的公允價值所占份額的部分確認為商譽,權益結合法中不涉及商譽的確認問題,因此采用購買法計量的合并后資產規模大于權益結合法下計量的資產規模。且隨著外界宏觀經濟環境的影響,尤其是在通貨膨脹時期,購買法下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和負債的數值也將遠遠大于權益結合法下以賬面價值計量的數值。

2.1.2對所有者權益的影響

購買法下,被合并企業合并目的未分配利潤不計入合并企業的所有者權益中,且合并后所有者權益總額應當與支付的對價金額相等;權益結合法下,被合并企業合并日的未分配利潤計入合并后企業所有者權益中,可辨認凈資產和合并對價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股東權益,因此合并后企業未分配利潤水平高于購買法下的水平。大量市場實例也表明,對于同一筆交易,采用權益結合法目標公司股東的股票價格會更高,收購成本更大。

2.2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對財務信息的影響

2.2.1合并當年對財務信息的影響

在合并當年 (非年初),購買法僅將被并企業合并當年凈收益中屬于合并日后實現應屬于主并企業部分并入合并當年收益中,而在權益結合法下,不管是年初合并還是年中合并,企業當年凈收益都包括被并企業在整個會計年度的凈收益,使得權益結合法確認的收益要高于購買法。另外,當物價上漲時,購買法下評估的資產的公允價值會高于賬面價值,高出的部分在以后年度轉化為成本或費用 ,直接導致購買法的利潤的減少。因此,在合并當年采用權益結合法能夠在增加企業的利潤上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

2.2.2對合并以后年度財務信息的影響

在合并以后年度,權益結合法確認的收益也要高于購買法。這是因為,首先購買法下確認的資產負債和商譽在以后各年的折舊、攤銷和減值測試等,增加了費用和支出,使按公允價值加合并商譽確定的資產轉移價值要高;其次合并以后各年,權益結合法下可按公允價值出售并入的資產, (物價上漲條件下),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之差會給主并方帶來收益;第三在吸收合并和創立合并下,權益結合法下被并方留存收益并入主并方留存收益中,可在以后各年度參與股利分配,更容易創造較多的人為利潤。

2.2.3對猙資產收益率的影響

凈資產收益率是一項反映公司所有者權益投資報酬率的財務指標,它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企業凈資產的利用效果和盈利能力,因此一度成為了交易市場上投資者關注和管理當局融資、進行盈余管理的重點。相比較購買法而言,權益結合法下較高的凈利潤水平和較低的凈資產水平,導致其凈資產收益率較高,也導致了管理者利用此方法進行對外指標的人為操縱。

3.購買法和權益結合法在我國的實際應用

隨著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 (FASB)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對權益結合法的修改和取消,2006年,我國財政部頒發了第20號會計準則《企業合并》,其中并沒有完全采用國際通行規則,而是規定了企業合并采用權益結合法和購買法,這項準則及相關會計處理方法充分考慮我國實際情況,不失為會計理論的一種創新。

在我國目前的經濟條件下,仍有許多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業務發生,同時,金融市場尚未完善,資本市場尚不成熟,評估業務也不發達,難以準確計量企業的各項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因此,采用權益結合法,可以有效避免公允價值難以準確確認的難題,規范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同時還能提高會計信息的可靠性,避免會計信息失真,確保披露正確的會計信息。在我國上市公司已有的并購案中,清華同方與魯穎電子的換股合并、TCL集團與TCL通訊的換股合并以及第一百貨與華聯商廈的換股合并案例,均是采用了此種法。但權益結合法在利潤操縱、粉飾財務報告等方面也存在著很大缺陷,因此購買法的使用在緩解企業利潤操縱問題 、減少管理當局盈余管理行為,規范企業合并重組,反映企業合并的經濟實質方面具有了很大的作用。

綜合來看,我國新準則對企業合并處理方法的規定,充分考慮了我國實際情況,對企業國際競爭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義。兩種不同的方法都有著各 自的優缺點,允許兩種方法同時存在,是適應國際形勢和國內環境的明智之舉。特別地,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不斷成熟,產權交易制度的不斷完善和評估業務的不斷發展以及會計理論和方法的不斷進步,應鼓勵企業合并中選擇購買法,不斷促進我國會計準則體系與國際準則體系的趨同。

參考文獻

篇6

一、小城鎮發展的非農化模式與現代農業的內涵

小城鎮不僅是一個區域性概念,還有其自身的一些特征。亦城亦鄉是現階段中西部地區小城鎮的一個普遍特征,這導致了其有自己的發展模式。從東部小城鎮發展歷程看,非農產業化進程一般有兩種發展模式:一是發展非農產品加工制造業帶動小城鎮的發展;二是發展農產品加工制造業帶動小城鎮的發展。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東部地區小城鎮大多選擇了第一種產業化的發展模式。這種模式又可以分為兩種實現形式,一種是通過大中型城市的經濟輻射效應帶動周邊小城鎮發展,輻射半徑的大小取決于城市現代化的程度;另一種是通過發展所謂大中型城市不太關注的小商品制造業,即所謂“縫隙經濟”,帶動小城鎮發展。但如果將這種模式移植到中西部地區,則可能會遇到諸多障礙。

首先,中西部地區大中型城市的經濟輻射能力遠不如東部地區

東部地區大型工業城市不僅數量較多,且城市功能強大,多種產業鏈交集,經濟輻射能力較強。而中西部地區,雖然自上世紀50年代來建設了一些工業基地,但這些基地所布局的產業,不少已經老化,導致小城鎮難以實施非農化產業發展。

其次,中西部地區企業發揮作用明顯不如東部地區

東部地區小城鎮的企業集群程度要遠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0%,中西部地區小城鎮的企業集群程度則普遍低于全國平均值。另外,由于東部地區小城鎮不僅企業聚集度較高,企業規模也較大。對于農村人口轉化為城市人口的促進作用明顯。據“全國強鎮發展論壇”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到2005年底,“千強鎮”的平均占地面積達1053公頃,平均每個鎮擁有企業1626個,吸納勞動力3.1萬人。而中西部地區以發展非農產品加工制造的鄉鎮企業,因受制于資源、市場、資金等因素,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提升小城鎮的人口規模的作用遠不如東部地區。東部地區發展非農產品加工制造業的區位優勢也是中西部地區無法比擬的。東部各縣鄉鎮屬企業正是利用了這些優勢,從上世紀80年代初的“三來一補”已發展至今天的外向型、技術資金型產業,這些產業進入門檻較高,中西部地區小城鎮目前的工業化發展水平難以進入這類產業。

第三,中西部地區相應的產業發展基礎也不如東部地區

東部小城鎮已基本完成產業布局,不僅產業集群度高,而且形成了上下游銜接緊密的相關產業板塊,擁有較穩定的原材料供給和產品銷售市場。而中西部小城鎮發展處于初始階段,不僅鎮區人口規模小,而且也缺乏現代經濟因素,不少建制鎮也沒有真正意義的現代制造企業,發展非農產品制造業缺乏堅實的基礎。這也是所謂“一鎮一品”“一村一業”在東部地區并不鮮見,卻難在中西部地區尋覓到的原因。

除上述因素之外,中西部地區小城鎮發展選擇產業的類別,還須吸取東部地區的教訓,勿重蹈覆撤。目前,即使是在東部地區,也有不少小城鎮發展遇阻,原因之一即在于當初創立的一批沒有技術含量、高污染類、與大中型企業爭資源并處于劣勢的企業等。建立在這些“短命產業”基礎之上的小城鎮,其生命力令人堪憂。東部地區尚且如此,中西部地區更應慎重對待。

從上述中西部地區非農化元素和城市化元素稀缺的分析,結合小城鎮亦城亦鄉的特征可見:基于現代農業的農產品加工制造業及其相關服務業是更適合當前中西部地區小城鎮的產業類型。

中西部地區小城鎮目前選擇基于現代農業的農產品加工制造業以及農產品銷售服務業作為重點發展產業有諸多原因。首先,農產品加工業以及農業的相關服務業一般屬于資源加工型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其進入門檻相對較低,適于中西部小城鎮目前的發展水平。其次,根據產業經濟學理論,產業選擇標準應考慮相關多元化。經濟學家魯梅爾特在《戰略、結構和經濟績效》一書中通過實證研究指出:“相關集約型和主導集約型企業的經營績效最好,績效最差的是無關多元化,因此多元化經營應嚴格限制在自己的中心技能或能力范圍內。”考慮到中西部小城鎮的工業化水平和資源特征,應在大力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前提下,選擇與農業相關的非農產業作為推動城鎮化進程的重要動力。

二、現代農業對于小城鎮發展的經濟意義

中西部地區20余年來的發展歷程表明,農業的發展程度是城鎮現代化的基礎。現代農業對于改變城鄉人口比例,推動城市化進程作用明顯,同時,當城鎮非農產業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就可以反哺農業,提升農業的發展層次和農村的生活質量。就小城鎮而言,走基于現代農業的小城鎮發展之路意義在于:

(一)可以快速推進中西部地區的城鎮化進程

目前,我國東、中、西部城市化進程呈現梯度發展格局。與東部地區相比,中部各省區小城鎮數量可觀,但發展質量不高;西部無論從小城鎮數量還是發展質量都不及東中部地區。中西部小城鎮要在工業基礎相對落后、科技水平較低、有大量農業剩余勞動力的情形下,通過發展非農產業提升城鎮化水平,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就是選擇哪個方向為突破口。經濟不平衡發展理論認為,“不發達地區應當首先選定少數部門或產業進行投資,使其快速發展,并帶動其他部門的快速發展。”在農業發展的基礎上,通過打造農產品加工產業鏈,從中孕育非農化要素,催生出以農業和農產品為對象的二、三產業,使中西部地區的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得以發揮,為實現城鎮化打下基礎。

(二)有利于農業的綜合開發和實現工業對農業的反哺

農業綜合開發通過提升農產品價值,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來實現。工業對農業的反哺的實現形式,一是政府轉換發展戰略與政策行為,對農業與農民進行產業反哺和收入反哺;二是工業直接反哺農業,如農產品加工企業通過訂單穩定農產品的價格與銷售,擴大市場容量,對外形成價格優勢和規模優勢;通過加工實現農產品的增值并將其部分回饋給農民。工業直接反哺農業不僅更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而且有利于提高農業整體素質,提升農產品競爭力。

當前困擾我國中西部地區農業的一個主要問題是,農產品中低端產品比重大,加工檔次低,形成了低品質、低價格的特點。在國際市場的沖擊下,農業的贏利能力和農民的增收潛力受到嚴重影響。對此,M.E.波特指出:“當一個國家把競爭優勢建立在初級生產要素上時,它通常是浮動不穩的,一旦新的國家踏上發展相同的解體,也就是該國

競爭優勢結束之時。”解決此問題的途徑之一,就是不斷提升農產品的加工層次和技術含量,并在外部銷售渠道、技術交流、產品交易和市場擴張等方面給予農業與農民扶持,提高中西部地區的農業競爭力,促進農民增收。

(三)可以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減輕中西部城鎮的就業壓力

我國2.3億農村剩余勞動力絕大部分來自中西部地區。目前,中西部地區農村剩余勞動力主要流向東部發達地區大中型城市,由于定居門檻較高,大多數農民工只是將外出打工作為增加收入的一種途徑,真正能扎根安居的并不多,因此形成了農民工年初結伴外出,年底蜂擁回鄉的“候鳥型勞動力流動”現象。因此,僅僅依靠東部城市經濟的擴張根本無法解決中西部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問題。盡管農民工在大中型城市獲取的報酬水平高出小城鎮不少,但小城鎮擔負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機會成本和經濟成本要低得多。

托達羅理論認為,人口遷移是人們對城鄉預期收入差距的反應,而不是對實際收入差距的反應。其中一個基本前提是,遷移者可以考慮城市與農村的各種勞動市場的就業機會。一個農業勞動者是否遷入城市,不僅取決于城鄉實際收入的差距,還取決于城市的失業狀況。考慮到我國大中型城市居民的勞動就業問題仍比較突出,外來農民工要尋求一份穩定收入的工作則更加不容易。相比之下,小城鎮如果能夠發展成為一定地域的經濟、政治、文化中心,并擁有配套的教育、衛生、娛樂設施,也就有了城市的基本功能,這對于周邊的農村居民還是有吸引力的。實現一部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本地化安置,是將農民工轉變成城鎮永久居民的途徑之一。關鍵在于,一要找準小城鎮的發展思路,突出特色;二要大力推進農業的現代化水平。許多經濟學家越來越認識到,“要解決城市失業問題,最重要的是農村和農業的增長。”

三、以現代農業促進小城鎮發展的政府

在推進以現代農業促進小城鎮發展的戰略、制定和貫徹相關政策方面,地方政府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正確認識農業與非農產業的相互關系

一方面,選擇非農產業作為小城鎮發展模式并不意味著不關注農業,畢竟小城鎮發展的前提條件是農業的產業化;另一方面,以現代農業為基礎促進城鎮化,關鍵的一點,就是如何在農業產業鏈中孕育非農化的要素,而這一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打造農業的后項關聯產業――農產品加工制造業,也要因地因時制宜,地方政府當然可以、也應該有所作為,但這種作用必須合乎社會發展規律。地方政府首先應認識到,小城鎮的發展與農業現代程度、地區整體經濟發展水平是相聯系的,政府的政策指導,只是起促進或延緩作用。近年來大中城市的開發區熱,招商熱,小城鎮不可盲目模仿。小城鎮在其發展的初始階段,由于城市功能不健全、基礎設施不完備、生產要素市場尚未發育,工業化難度非常大,政府應在深入研究工業產業鏈與農業產業鏈差異性的基礎上,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和實施非農化的產業組織系統和技術進步政策上,并提供農產品精加工及銷售方面的公共培訓。縣級地方政府尤其要在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多下功夫,以提升小城鎮的城市功能,為產業鏈的延伸打下基礎。

(二)合理進行產業布局。實現區域資源的優化配置

要充分認識農產品加工產業鏈是一條多環節的價值鏈,從對農產品的初步加工到精加工,形成最終產品,通過市場,直至到達消費者手中的整個過程的合理分布和關聯,實現農產品的增值。這一過程涉及到多個不同領域,單個城鎮一般無法全部容納,應在縣域經濟規劃下,根據各城鎮的特征和優勢進行科學合理的產業布局,以產生協同效應。縣級政府要盡可能將產業鏈的增值部分保留在本區域之內,使產業增值效益能真正回饋小城鎮及周邊農村和農民,實現城鄉共同發展。

(三)大力促進產業的集群化

實施以現代農業為基礎的中西部小城鎮非農產業發展模式,產業集群是必然的戰略選擇。有學者認為,對于欠發達地區而言,利用產業集群效應,實現經濟的跨越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中西部地區小城鎮要大力培育具有競爭力的產業集群,措施應包括:繼續大力推進農業綜合開發,形成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集群,為非農產業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改善投資環境,加強招商引資力度,尤其要根據本地農產品資源狀況,吸引相關企業前來投資,進行農產品深加工;鼓勵本地有管理經驗和技術、資金積累的技能型農民工回鄉創業。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可根據鎮區企業的關聯程度建立產業園區,吸引更多的同類或相關企業,促進園區產業集群盡快形成。另外,要大力開展制度創新與科技創新,不斷提升產業集群的競爭力。

(四)堅持人口聚集的小城鎮發展模式,實施以減少失業,擴大就業為導向的小城鎮發展政策

小城鎮非農產業的發展是以一定程度的人口規模為前提的。研究表明,2萬人以上的小城鎮,大體是隨著人口規模的增加,經濟效益也在增加;當人口超過5萬時,經濟效益增加將更為明顯。而中西部小城鎮人口規模大多不足2萬,甚至不足1萬,因此,不斷增強對外來人口的吸引力是其發展的必然選擇。產業化必然帶來對勞動力資源的大量需求,地方政府應根據產業化發展進程中所產生的勞動崗位數量,積極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定居城鎮,在非農產業里尋找就業機會;要優先安排失地農民的就業;要廣開就業渠道,鼓勵建立服務于農業和農民的各類經濟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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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現狀\問題與對策 國際碳交易市場的發展現狀及我國碳交易市場展望 清潔發展機制與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構建 關于中國碳交易市場發展路徑的思考 國際碳交易市場發展對中國的啟示 國際碳交易市場發展現狀、趨勢及啟示 論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構建 中國碳交易市場發展路徑構想 過度期內中國碳交易市場發展路徑選擇 CDM與中國碳排放權交易探討 我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中國區域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研究 美國碳交易市場發展對完善我國碳交易市場的啟示與借鑒 應用型本科建設的時代邏輯、國際經驗與路徑選擇 中國碳排放權市場與歐洲市場價格波動的比較分析 國際碳交易市場的特征及我國碳交易市場建設 加州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立和實施及對中國的啟示 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構建及宏觀調控研究 國際溫室氣體(碳)排放權市場的發展及其啟示 論碳排放交易國際市場建設與中國路徑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2013-08-23.

[8] 新華網:《深圳碳排放權交易運行首日成交逾2萬噸配額》,,2014-01-04.

[11] 修菊華、楊建明:《我國碳交易市場的發展現狀、問題及對策》,載《四川文理學院學報》2014年第1期.

Developing Situation,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and Choice of Path of Our Carbon Release Right Exchange Market

WEI Zhi-min

(Chinese Economics and Politics Study Center,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5,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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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六屆七次全會確定每年12月為我省法治宣傳月。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和省委六屆會議精神,大力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根據《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市普治辦<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月系列宣傳活動的通知>(三普治辦〔2016〕27號)要求,結合本系統實際,特制定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月系列宣傳活動實施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省委六屆七次全會精神,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大力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集中學習宣傳與國際熱帶濱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治理念,開展法治實踐,為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深入推進法治建設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我市交通運輸行業法治宣傳月系列宣傳活動宣傳教育工作,確保主題活動取得實效,局成立法治宣傳月主題活動領導小組:各事業單位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具體抓好末端落實。

三、工作安排

(一)活動主題

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

(二)時間安排

法治宣傳月系列宣傳活動從12月1日開始,至12月30日結束。

(三)宣傳重點

1.深入學習宣傳憲法。深入宣傳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理念,宣傳黨的領導是憲法實施最根本保證,宣傳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和我國的國體、政體,宣傳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基本內容,推動憲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2.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宣傳全會的重大意義,深入學習宣傳在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和會議精神,深入學習宣傳“十三五”時期的發展理念、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重大舉措,引導廣大干部群眾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全會精神上來,推動全社會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為落實好“十三五”時期各項任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努力奮斗。

3.深入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大力宣傳憲法相關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會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大力宣傳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權等法治觀念和法律原則,讓人民群眾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法律,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

4.深入學習宣傳與國際化熱帶濱海旅游精品城市相關的法律法規。要圍繞在深化改革中遇到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學習宣傳對外開放相關法律法規;大力宣傳法律在推動科學發展、建設國際化精品城市中的規范、引導和保障作用,增強市場主體誠信守法、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意識和能力,增強領導干部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決策的能力和水平,促進深化改革和國際化精品城市建設科學發展。

(四)工作安排

1.組織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憲法專題學習。于12月7日—12月11日期間,黨辦組織一次以憲法為主題的中心組學習,并組織中心組成員進行憲法宣誓儀式,加強領導干部憲法教育。

2.開展“三個一”宣傳活動。局法規宣傳科負責在局辦公樓顯著位置懸掛一條宣傳橫幅或設置一塊宣傳展板,出一期法治宣傳專欄,舉辦一場領導干部法治講座。

3.開展“全屏憲法宣傳活動”。各單位、各科室要利用電腦、手機屏幕、公交移動顯示屏、樓宇顯示屏等陣地在活動期間大力宣傳憲法和法治知識。

4.各事業單位、機關各科室要積極參加司法部、全國普法辦組織開展“H5講述‘六五’普法”新媒體創意大賽、法治宣傳教育動漫形象征集、百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尊法守法學法用法”法律知識競賽、普法類微信公眾號綜合傳播力指數監測評估等活動。

5.開展“12·4”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市運管處、市港航處要從實際出發,以“12·4”為契機,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的法治宣傳活動。深入各交通運輸企業、機場、車站、碼頭宣傳憲法法律知識和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積極營造憲法宣傳的濃厚氛圍。

四、相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各單位要把法治宣傳月系列宣傳活動作為推進單位法治建設的一項具體舉措和工作任務抓緊抓好,圍繞主題和宣傳重點內容,結合單位實際,突出單位特色,制定本單位宣傳活動方案,加強組織協調,單位領導親自抓,指定專人負責落實,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活動順利進行。

(二)圍繞主題,突出重點。緊緊圍繞活動主題,突出憲法學習宣傳,面向領導干部、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群眾等不同對象開展有針對性的法治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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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瀉”,青春酣暢寫輝煌。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由于身體、心理和社會的種種因素尚未穩定,他們又是處于“人生十字路口”的特殊人群,心理學家將這段時期稱之為“暴風驟雨時期”。受到各種消極因素和不良環境的影響,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現象日漸突出,給社會造成了嚴重的危害,給家庭和個人帶來了巨大的不幸,也對實現依法治國的戰略目標提出了嚴峻的挑戰。因此,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已成為當務之急。民諺“小時偷針,長大偷金”就道出了從小進行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山東省壽光市建橋學校是一所有6000多名學生的九年一貫制學校,學校本著“立足校情、重點突破、活動推進”的原則,開展了系列法治教育活動,在孩子們的幼小心靈中播下了法治種子,使他們知法、懂法、守法。

規則意識: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著名教育家葉圣陶曾經說過:“教育是什么?就是培養良好的習慣。”良好習慣的養成,離不開規則意識。青少年犯罪形勢日趨嚴峻,從培養規則意識入手進行青少年法治教育顯得尤為重要。基于此,學校編寫了校本教材《一尺一規定方圓》(以下簡稱《方圓》),內容涉及《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并印發給全校師生,明規細則,引領師生做最好的自己。每學年開學之初,軍訓間隙,各班主任會組織學生學習《方圓》,強化學生的規則意識;政教處負責對學生的學習進行檢測,然后將檢測成績計入學生素質教育評價中;各級部主任靈活安排,或安排學生寫學習的體會感悟,或舉辦《方圓》演講比賽,形式不一而足,皆為了讓學生從心底領會和接受《方圓》,懂得行為規范不僅是自身發展的需要,也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只有從思想上接受了這些規則,學生才有可能自覺踐行。

培養規則意識,要內化于心,更要外化于行,切實做到生活化、人性化。學校要求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必須聯系實際,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在傳授知識的過程中有機滲透預習和復習的習慣、聽的習慣、讀的習慣、獨立作業的習慣,以及遵守紀律、尊老愛幼、熱愛勞動等習慣的培養。在學校的組織和管理下,學生在路隊秩序、文明就餐、衛生清掃、衛生保持、公物愛護、水電節約、課前準備、課堂學習狀態等諸多方面,逐漸由被迫遵守到形成習慣遵守,再經過深化實踐,最終變成自覺踐行,從而有效地提高了學生的規則意識和能力,提升了學生的道德水準和素質水平。羅曼?羅蘭說:“沒有偉大的習慣,就沒有偉大的行為。”只要好習慣不斷堅持,便會慢慢外化成孩子們的性格。

廉潔教育:融合教化,感同身受

木受繩則直,人學法則慎。清廉的前提是遵紀守法,為此,建橋學校自2012年以來開展了以清廉、自律、民主、遵紀、守法為主要內容的廉潔教育。

廉潔教育與學科教學相融合。學校將廉潔教育滲透在學科教學之中,梳理整合學生思想品德課的教學內容,增加廉潔教育內容,通過感受、交流、討論等形式,加強學生對清正廉潔品質的感受與體驗。同時把廉潔教育活動的有關內容與學校道德教育、學科教育、素質教育緊密結合起來,促進教風、學風、考風建設,培養學生誠信做人、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道德意識。老師們更是自覺地把校園廉潔文化建設的相關內容自然地滲透到教學工作中,并能在潛移默化中建立起廉潔廉政的意識和觀念。七年級語文老師王俊青自2013年上學期開始,就把廉潔教育與經典誦讀活動進行有機結合,“高山仰止,景行行止,雖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學生的性情在經典中得以慢慢浸潤,美好的品格無需多言自然成之。

廉潔教育與文化建設相融合。學校將廉潔教育落實在學生日常行為道德規范教育與訓練中,和《學生守則》及《日常行為規范》的要求相結合,從學生誠信守紀品德的形成和行為習慣養成方面提出具體、可操作的要求,把廉政文化建設和廉潔教育滲透在學生思想教育、課堂學習、節慶活動、升旗儀式活動等各個環節中。

廉潔教育與活動實踐相融合。學校組織學生多次開展了以“走進菜鄉壽光”為主題的綜合實踐活動,通過感受、體驗傳統文化,熏陶學生的價值觀念、道德修養、人格品德、廉潔操守。

此外,學校還通過觀看倡廉教育影視片、開展主題講座、組織紀念日知識搶答競賽等形式,加大廉潔廉政文化的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其有效性,引導學生在活動中感悟、在感悟中升華,自覺地將廉潔思想內化于心,使廉潔之風吹遍學校的每一個角落。

法治盛宴:如火如荼,精彩紛呈

強調,要以設立國家憲法日為契機,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切實增強憲法意識。自2014年以來,學校把每年的12月定為法治教育活動月,集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系列活動,精心調制學校“法治盛宴”。

法治教育大課。10月4日上午,壽光市法院工作人員應邀到學校舉辦“學習憲法,文明守紀”法治教育大課。法院工作人員結合學生心理、生理特點,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結合發生在學生身邊的具體案例,從“憲法精神”“違法與犯罪”“什么是正當防衛”等方面進行了精彩講授,給學生上了一堂富有教育意義的法治教育大課。學校常新祥校長也對學生提出“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希望和要求。實驗樓前,四千多名學生鴉雀無聲,專注得仿若無人。孩子們在獲得法律知識的同時,紛紛表示做“懂法、守法、用法”的優秀少年,并莊重宣誓“遵紀守法,遠離犯罪,健康成長”。

反暴防恐演練。12月14日,學校與壽光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隊聯合舉辦反暴防恐演練進校園活動。上午,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隊隊員對學校所有干部及班主任、保安進行了反暴防恐專業培訓和實戰演練。下午,舉辦反暴防恐安全講座,警官給大家講授了如何防范襲擊和積極展開自救互救的相關知識。隨后,校園反暴防恐演練和校車被分子劫持后的防范及逃生演練開始。學校保衛人員在上前阻止闖入校園的“分子”的同時,撥打“110”報警和校園一鍵報警系統,學校智能廣播警鈴大響,全校師生在老師的指揮下有序逃散、躲避,公安特警和保安聯合成功制服“分子”。場面很壯觀,但孩子們的心中更震撼。

模擬法庭。12月29日,七年級級部的模擬法庭在學校2號報告廳舉行。此次模擬法庭以一起敲詐勒索案作為藍本,十多名學生分別對“審判員”“原告”“公訴人”“被告人”“調解員”等法庭身份知識進行闡述。在思品課老師張慶杰的指導下,模擬法庭按照宣布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最后陳述、宣判等審判環節依次進行。學生們用言行詮釋著法律的尊嚴,將學生之間發生糾紛的調解過程演繹得完真,在場的1300多名師生感同身受。

好風憑借力,握手齊推動。建橋學校在法治教育上巧借外力,與壽光市法院、市公安局等單位成立了法治教育共同體,初中部法治副校長每學期到校舉辦一次法治教育主題講座,小學部法治輔導員定期到校為師生進行法治輔導,各班級利用家長委員會成員及部分學生家長的特殊身份,邀請他們到孩子所在的班級,為孩子們現場講法、學法,并通過編印、散發法治教育宣傳材料、布置節假日法治教育家庭作業等形式,讓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法治教育,構建家校共育平臺。學校協調同步,借勢用力,充分利用宣傳櫥窗、國旗下講話、“希望之聲”廣播站、演講比賽、小故事比賽等形式開展法律知識的學習和討論,形成了教育的合力。有了社會眾多團體、單位的助力,學校法治工作得以如火如荼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