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審證明范文
時間:2023-03-29 07: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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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審計證據與審計風險密不可分,如果注冊會計師獲取的審計證據未能滿足對有關審計事項證明的需要,或者說缺乏應有的證明力,審計風險就不可避免,它關系到審計工作的成敗,是審計風險控制的核心。
一、影響審計證據證明力的幾種不良現象
—是審計過程中的“程序現象”。表現為單純追求審計程序到位,審計范圍面面俱到,做表面文章,忽視重點領域實質性的風險控制,對潛在的風險抱有僥幸心理,對被審計單位虛假的會計信息視而不見,甚至虛構未履行的審計程序,自欺欺人。走程序成了“玩”程序。二是證據收集中的“數量現象”。其表現為,只注重審計證據的取得,認為資料多總比資料少好,即所謂“油多不壞菜”。證據收集后未進行必要的審核和篩選,甚至對審計證據與審計事項之間是否存在內在聯系或是否具有證據的基本屬性缺乏應有的分析和識別。如對被審單位提供的復印件未進行核對,即使有核對也是由被審驗單位“自核”或寫個保證;采用的文件依據為非有權部門出具;查驗的合同文書等不具備主體資格或無行為能力;數據之間未銜接等。三是取證方式上的“簡化現象”。表現為應進行函證或實地查驗等必要的審計程序時,因時間、成本等原因而取消或直接實施不具有替代作用的其他審計程序;現場審計的精力主要放在對被審計單位的賬面數據作“搬家”式的抄錄,未能抽查足夠數量的會計憑證予以驗證說明,甚至在未能提供必要的會計憑證時,僅依據會計賬本或報表資料發表無保留意見或持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對實施程序未做記錄或記錄不符合要求等。四是風險控制領域的“應付檢查現象”。其特征是,將風險控制定位于應付政府、行業監管部門對審計質量的檢查,忽視法律訴訟或司法調查等風險;表現為事后進行補制程序表、檢查表,未進行實質性“三級復核”;當事人應簽章未簽章或代簽章未經被人授權甚至直接由審計人員“代勞”等。
之所以存在上述現象,一是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不強,二是審計人員對審計證據的基本屬性和要求缺乏足夠認識。
二、審計證據的基本屬性
根據我國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訴訟法和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結合審計工作實際,具有證明力的審計證據應具有如下屬性:
1、合法性。指審計證據是否具備可采用性,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或合法來源的證據才具有證據能力,否則將喪失證據資格。一是形式要合法,按我國民事訴訟相關法規規定,證據分為實物證據、書面證據、視聽證據、口頭證據、當事人陳述、鑒定和現場查驗等證據,審計證據也應該基本符合這些形式,法律上對證據形式必須履行相應法律手續的,審計證據應當滿足這些要求。如:不動產的權證應是有權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書;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就不能采用口頭或其他形式;還有會計報表須經單位蓋章及法人代表簽字并蓋章等規定也屬必要的“形式”。二審計證據的來源要合法。包括審計證據的形成過程、收集方式和手段等,都要符合法定程序。
2、相關性。指證據與審計事項或審計目標之間有邏輯上的聯系,能夠證明審計事項的存在或不存在。與審計事項或審計目標相關程度越高,其證明力越強,相反,則證明力弱,甚至不能作為審計證據。如實物資產的監盤結果只能用來證實實物的存在或毀損,而不能作為證明其權屬和計價的依據。
3、真實性。指審計證據是否如實反映了審計事項或審計過程。一是審計證據的內容真實。如證據是否為原件或原物;日期是否其發生日;復印件、復制品與原物是否相符一致。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不能單獨確認,無證明力。當然,受職權及技術手段的限制,這里的真實以及上述的合法性只能是注冊會計師能夠識別的范圍。二是審計過程真實。審計是對會計確認進行再確認,注冊會計師未直接記錄和參與企業的經濟活動,只能根據經濟活動產生的影響和經過會計處理的資料,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對已完成的審計程序如實進行記錄,體現其工作軌跡,以表明注冊會計師是否做到應有的職業謹慎。如果注冊會計師為證明自己已抽查某個項目但實際并未實施而編造的的工作底稿紀錄,其審計證據則不具有真實性。
4、可靠性。指審計證據反映審計事項客觀現實的程度。審計證據可靠性越強,其證明力越強。有的審計證據雖然有相同的客觀屬性,但不同形式、不同來源以及不同時間上的審計證據可靠程度則不同。一般認為,書面證據比經口頭詢問而獲取的證據可靠,書面證據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比其他書證可靠;物證檔案、鑒定結論、勘驗筆錄或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比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可靠;外部取得的證據比從被審計單位內部獲得的證據可靠;原始證據比復制證據可靠;直接證據比間接證據可靠;注冊會計師親自取得的證據比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證據可靠;向獨立的第三方獲取的證據比向被審計單位有利害關系者獲取的證據可靠;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較好時比該單位內部控制較差時提供的內部證據可靠;不同渠道或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能相互印證時,比來自單一渠道單一證據可靠;越及時的證據越可靠;客觀證據比主觀證據可靠。可靠性具有高度的綜合概括性,需要注冊會計師針對具體情況運用專業判斷對審計證據進行分析、比較。
5、充分性。是指審計證據數量的最低要求。當審計證據相關與可靠程度較高時,所需審計證據數量較少,反之,所需數量較多。特別是單一證據,在一定數量基礎上,各證據之間應通過邏輯推理方式形成有效的證據鏈。充分性并不是說證據數量越多越好,受審計成本限制,注冊會計師應把需要足夠數量的審計證據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不同類型審計證據的要求
如前所述,審計證據按其外形特征分為實物證據、書面證據、視聽證據等;各種證據除應具有證據的基本屬性外,根據我國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訴訟法的有關規定,還有其具體要求:
1、書面證據。指作為證據的文書。獲取書面證據應符合的基本要求是:①獲取書證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屬于書證的原件;代辦或委托事項的文書,是否有被人授權或委托書。②獲取有關部門保管的書證原件的復制件、影印件或抄錄件的應注明出處,經該部門核對無異后加蓋其印章。③報表、圖紙、專業技術資料等應附有關說明材料。④詢問、陳述、談話筆錄,應有注冊會計師、被詢問人、陳述人、談話人簽名或蓋章。⑤鑒定結論應當注意鑒定報告的相關內容是否完整。如委托人、鑒定部門或鑒定資格是否填列清楚,鑒定人是否簽名,鑒定部門是否蓋章;屬于通過分析獲得的鑒定結論是否有分析過程等。⑥現場查驗紀錄,應記載查驗的時間、地點、查驗人、在場人,查驗的經過和結果,并由查驗人、當事人、在場人簽名,有關人員拒絕簽名或者不能簽名的應注明原因。
2、物證。指作為證據的物品。獲取的物品證據應符合的要求是:原物或與原物核對無誤的復制件或證明該物的照片、錄像等其他證據;原物為數量較多的種類物品可取其中的一部分。
3、視聽資料。指利用錄音、錄像、計算機儲存等手段所反映出的音響、影像或其他信息證明審計事項的資料。獲取視聽資料應符合的要求是: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或復制件。但復制件應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時間、制作人和證明對象等。聲音資料應附有該聲音內容的文字記錄。
4、口頭證據。包括證人證言和當事人陳述。獲取證人證言應符合的要求是:寫明證人的姓名、年齡、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有證人的簽名,不能簽名的應以蓋章等方式證明,注明出具日期,附有身份證復印件等證明人身份的文件。當事人陳述只限當事人對所經歷事實的陳述,當事人陳述應注意可能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虛假性。
四、審計證據證明力的局限性
審計業務有其自身的特點,其證據獲取主要受以下因素制約,對證明力產生不同程度影響:
篇2
離職證明是什么?
離職證明是指員工離開原公司時,由原公司所開具的關于該員工受雇情況的證明。
離職證明到哪里申請?
離職證明可以由本人在離職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申請開具,人力資源部可以證明員工的受雇日期、擔任職位、離職原因等信息。
離職證明的作用
離職證明通常是為了證明員工已經和以前公司已經解除了勞動合同,為避免人事糾紛而開具的證明。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申請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1.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2.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離職證明的作用
1、用人單位防止就業人員同時兼任兩分以上工作,減少公司機密泄露的幾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單位擔心你和原單位還有未了結的涉及勞動關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錄用了還未與原單位解除勞云動關系的勞動者,新的用人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
3、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沒有離職證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該單位的員工,社保中心不會受理你的任何請求,無論是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均需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起碼是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的通知書。
有社保轉移單也能證明你在前家公司工作過,但離職證明主要是了解你曾所在的公司工作方面是否正常,有些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主要是擔心求職者曾在前一家公司有留下不良現象,如被前一家公司開除或辭退的話,則一般是不會幫你開立證明的。所以有一個就最好了,說明你曾在工作中能力被得到認可。
可以的,也是應該的,新單位擔心你和原單位還有未了結的涉及勞動關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錄用了還未與原單位解除勞云動關系的勞動者,
新的用人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請參者:《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
離職證明有什么作用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勞動則失業后,需要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亦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未按《條例》規定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或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影響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失業保險金有關規定予以賠償;給勞動者造成其他實際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請求,賠償其他實際損失,但不再承擔法定失業保險金的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范文一
離職證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職員)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___(部門)的_________(職務),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已辦理交接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篇3
如今的時尚傳媒圈比那時成熟多了。圈子里跑動的記者編輯,若身上沒有兩件當季的大牌單品將很可能有種疏離感,因為你會發現周圍的同行都在談論身上的行頭。就算買不起大衣,至少得有個裝飾性掛件,最好是別人一眼就能看得出的牌子,省得再開口解釋。我有個開意大利進口家具店的朋友最近就心心念念想要一只愛馬仕的Birkin包,這只被中譯成“鉑金包”的包,根據皮質的不同,價格從幾萬到幾十萬元人民幣不等,而且因為數量有限,需要排隊數月至數十月等候,因此更顯身價。但家具店老板渴望它的原因僅僅是因為她的客戶幾乎每人都有,如果她沒有,就落了單。
歸根到底,還是一種身份認同的需要,誰都想在一個讓人羨慕的群落里安營扎寨,找到歸屬感和優越感。
但真正能在名利場中安營扎寨的決定因素,當然不是手里拎著的包,也不是包里的那張請柬,而是你是否創造了被這個圈子認可的作品和價值。比如美國《名利場》雜志每年會拍一張好萊塢大明星和當紅新人的合影,由著名攝影師安妮?萊博維茨操刀,這往往被認為是下一年度最熱門影星的風向標。即使是受邀的新人影星,也多是已經有了不俗的作品,并受到幾大電影節的青睞。而安妮?萊博維茨多少年來在《名利場》營造的“名利場”中屹立不倒的原因是,她不僅早在1980年就拍下了那張震驚世界的列儂和洋子的床上合影,1991年拍過孕婦黛米?摩爾,并創造了孕婦拍的時尚潮流,而且,直到如今的花甲之年,還在孜孜不倦地創新著。
就是這樣,作品和成就,才是名利場真正的身份證,也是名利場經年不倒的核心因素,但名利場不僅需要你有成就,還需要你熱愛成就帶來的驕傲與顯赫,并樂得與造勢的媒體一起將這種得意淋漓盡致地表達出來。這就為一眾沒有成就或沒有那么大的成就卻希望與這個圈子結緣的人提供了發揮空間。畢竟有成就有作品又有腔調并且還喜歡拋頭露面的人少之又少,名利場也需要看上去光鮮亮麗的人來造勢,因此“鉑金包”之類的身份證便應運而生。
篇4
關鍵詞:印證;證明模式;刑事審判
中圖分類號: D9 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20080611047
證明模式,是指實現訴訟證明的基本方式,即人們在訴訟中以何種方式達到證明標準,實現訴訟證明的目的。在人類的訴訟證明史上,大致有三種基本的證明方式,第一種是神意證明方式,即通過特定行為引起的某種現象來顯示出神的意旨,從而做出事實判定。第二種是法定證明模式。在這種證明模式中,法律事先規定某種證據的證明力大小,證明過程成為證據量的簡單加和過程。第三種是自由心證,即由事實的裁決者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自由判斷個別證據的證明力以及全部證據對案件事實的證明作用,法律對證據的證明力判斷不作規則限定。
一、印證證明模式的特征。印證證明模式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印證證明模式屬于自由心證體系,但同時具有法定證據制度的某些痕跡。多數國家的法律都是在證明力評價上實行極為徹底的自由心證原則,法律盡可能地將法定證據主義的影響排除在證明力的評價領域之外,正是因為如此,證據力的評價被稱為自由心證主義的核心。因此,有學者認為,由于我國刑事訴訟中證據的證明力未受法定限制,個別證據的證明力判斷以及證據的綜合判斷主要依靠法官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因此,“印證證明模式”仍然屬于自由心證體系。然而,作為自由心證的一種亞類型,與典型的、通行的自由心證制度又有明顯的區別。在自由心證的體系下,更為強調的是證據的質量而不是數量。英國刑事訴訟中,單個證人的證言如果能使事實的發現者相信,就足以對被告定最嚴重的犯罪,一般而言,就支持定罪來說并不存在一個證據的數量性門檻。法定證據制度是指,法律根據證據的不同形式,預先規定各種證據的證明力和判斷證據的規則,法官必須據此作出判決的一種證據制度。中世紀的教令集中規定,對主教定罪需要72個證人作證,對神甫定罪需要44個證人,對羅馬城中教會執事定罪需要36個證人,對執事的下級、隨員和法師、守門者的定罪需要7名證人。這一規定體現了法定證據制度的兩大特征:一是它力圖提出一個準確的硬性的規則;二是認為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可信度并由此構建一個可信度等級。如一名低級的隨員、法師、看門者的證言的證明力超過6名普通證人。羅馬教會法機械的偽數學計算式證明已被自然主義的法庭推理方法所取代,后者已經脫離了以設置證人的數量的最低限制為特征的量化證明模式,或者說它超越了量化證明標準,從而進入了構建推理規則的后量化標準時代,但法定證據主義的上述特征在現代社會中仍然存在。與強調證據的質量的自由心證制度相比,印證證明模式禁止以孤證定案,對于孤證即便具有很強的證明力也不得作為定案依據,證明的關鍵在于獲得相互支持的其他證據。單一的證據是不足以證明的,必須獲得更多的具有內含信息同一性的證據來對其進行支持。如證言必須有基本內容相同的口供支持,或者其他證言支持,或者物證、書證以及其他證據支持。有學者將印證證明模式對證據數量的要求稱為印證模式的“外部性”特征,這里特指一個證據外還要有其他證據。而“內省性”,則是意指通過接觸某一證據在事實判斷者心中留下的印象與影響。自由心證中的“心證”原則,是強調證據(無論是單個還是多個)所能達到判斷者確信的程度。只要事實判斷者能夠相信某一證據或某些證據所能提供的事實信息,就能據此定案。
(二)印證證明模式禁止以孤證定案,但它同時還強調證據的體系性,證據之間的關聯性以及證據所含信息的同一性。印證模式注重對證據數量的要求,但僅是證據數量上簡單的堆砌而缺乏內在的聯系并不能構成印證。所謂孤證并不是完全指一個案件就一個證據,如果整個案件只有孤證,孤證是不能作為逮捕的條件,更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這是一個不可動搖的原則。有的時候在不只一個證據存在的情況下,仍然可能出現孤證情況。如一個案件對于其他事實不存在爭議,而對某一事實只有一個證據。例如對故意犯罪案件中對行為人主觀要件的認定只存在一個控訴證據。孤證必須是指能夠證明被告人犯罪的證據只有一個,因此它特指控訴證據而不是辯護證據,在“一對一”的案件中,盡管存在著兩個證據,但控訴證據只有一個,仍然屬于孤證。有的案件存在相互對立的證據,各自都有一個體系,例如在故意傷害案件中三個證人證明被告人實施了傷害行為,三個證人證明沒有實施,盡管從數量上看,已經不是孤證,但證據的多數性并不必然能夠增強其證明力,并以此定案,因此不能因為證據的復數性而認為該案達到了印證證明模式的要求。有學者認為,證據之間的相互印證就是指證據所包含的信息具有同一性,筆者認為,相互印證還應當看證據之間的關聯性。
二、對印證證明模式的評價。
(一)印證證明模式是符合人類的認識規律的,作為一種判定制度,它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有學者認為該模式存在兩方面的突出優點:一是主要信息內容的相互支持,其可靠性一般大于無支持或支持不足的個別證據。這一點不言而喻。二是證據間的相應印證,即主要信息內容一致,便于把握和檢驗。而缺乏印證的證據,無論其本身質量多優,也無論其本身攜帶的豐富信息足以支持人們作出判斷,再無論其是多么符合情理,但其可認定性往往與判斷者本身的主觀認識相關,其可檢驗性不足,其真實可靠性比較難以把握。正是因為上述可靠性以及易把握與可檢驗性,印證證明方式更容易為人們所青睞。事實上,將印證作為一種有效的證明方法是世界各國的共同做法。在英國對偽證罪的證明中,如果只有一個證人證明某人做了偽證,不能依此證言盤出某人犯偽證罪,對叛國罪的證明規定,一個因圖謀殺害或監禁女王或她的繼承人而被控叛國罪的人,除非有兩個合法的、可信的證人的誓言作證,否則是不能被定罪的。同樣的,美國憲法第3條第3項規定叛國罪的成立需要有證人兩名證實其叛國行為,或者經過被告在公開的法庭上自白所犯的罪行。我國過去的所謂“一人供聽,二人供信,三人供定”的說法,就是這種證明要求的一種通俗的表達。在英美法系中,相對于證據能力屬于訴訟中的法律問題,可以說證明力的評價則屬于事實問題,而陪審團作為事實問題的裁判者也是根據生活經驗,遵循經驗法則而對證據證明力的強弱做出評價。美國法官在對構成實施逮捕、搜查強制措施的“可能事由”進行審查時,在接近20年的時間內一直堅持所謂的“雙重標準法”即聯邦最高法院在1964年的Aguilar v. Texas和1969年Spinelli v. U.S.案中確立的關于線人提供的情報是否構成可能事由的標準,也被稱為Aguilar-Spinelli標準。它的主要內容是線人的情報要達到可能事由的要求就必須符合兩個標準,一是線人的可靠性,即可以根據線人過去的提供的線報的可靠性記錄,或者具體案件中存在特定的理由相信線報是可靠的;二是有事實顯示線人所掌握的基本的情報,即線人獲取情報的具體手段。這兩重標準必須同時滿足。
(二)印證證明模式雖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將導致很高的證明標準。一個控訴證據如果有其它的證據予以印證無疑將提高其可靠性,冤枉被告人的可能性就會降低,正如英國法官Morris在DPP v. Hester案中的評述:“如果判決是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可信賴的證人證詞基礎上作出的,那么對無辜的人錯誤定罪的風險將減少。”但是,證據學的出發點和最重要的原理是“信息有限”。因為證據學是“在歷史的碎片中拼湊事實”,而歷史遺留給我們的痕跡(包括客觀物質痕跡與主觀印象痕跡)往往很少,而在刑事司法的對抗性條件下,有許多痕跡又被人為地抹去或者構筑了防止獲得的壁壘。隨著對人權保護制度的強化以及對國家權力的約束,追訴機關普遍感到辦案越來越難,定罪越來越難。有相當數量的案件,雖然有相當證據支持,但因印證性不足,不能達到證明標準而功虧一簣。例如在“一對一”的案件中,即便法官能夠就控訴證據的證明力形成被告人有罪的心證,但因缺乏其他的證據予以印證,只有宣告被告無罪。或者,為了達到印證的目的,追訴機關以被告人口供為中心,采取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證手段,侵犯被告人的人權。印證因為其合理性成為各國刑事司法中的一種有效的證明方法,但由于其局限性,不宜將其確定為一國刑事司法中的證明模式。大陸法系國家將證據證明力的評價權力,法律不做事先的預設,而是屬于法官自由心證的內容。英美法系證據規則一般也不對證據的證明力評價做出約束,而是陪審團的裁量權內容,只是針對少數證明力有缺陷,較弱的案件或一些特殊案件提出補強證據的要求。此外,英美法系還設立了大量的推定制度以解決“一對一”案件中經常發生的證據“走入死胡同”問題。此外,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83年Illinois v. Gates案中了最高法院適用了近20年的評價可能事由是否存在的更為嚴格的標準(即雙重標準法)。而改采綜合分析法,即對于令狀法官在審查偵查人員提供的證據以確定其是否構成實施逮捕、搜查、扣押等強制措施的“可能事由”問題,聯邦最高法院認為“可能事由”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僵化的標準,也不是一個技術性的概念,而是由一個理性的常人根據常識所做出的判斷。偵查人員所提供的證據必須讓簽發令狀的法官根據常識判斷相信可能事由存在的,不要求證據必須是復數的,也無須證據之間得以印證。
參考文獻:
[1] 龍宗智. 印證與自由心證――我國刑事訴訟證明模式[J].法學研究,2004,(2):107.
篇5
愛情變質,北師大才女黯然神傷
2007年5月8日晚上9點,北京師范大學經濟管理系大二學生彭韻從北京大學聽完講座出來,攔了一輛出租車。車子駛出很長一段路,她才發現后座上躺著一個滿身酒氣的男孩,彭韻不滿地責怪司機:“車里有人,你為什么還拉我?”出租司機連忙解釋:“你別急,我先送你到學校。”
彭韻下車時,意外地發現司機將躺在后座的男孩拖了下來。彭韻剛想問個究竟,出租車司機一踩油門跑了。彭韻這才明白,對方將這個包袱拋給她。讓這個男孩躺在冰涼的馬路上不管不顧,彭韻有些于心不忍。無奈之際,彭韻只得叫來兩個男同學,將醉酒男孩背到他們宿舍過夜。
第二天早上7點,彭韻正在校園花壇邊晨讀,突然耳邊響起動聽的男中音:“謝謝你昨晚的仗義,要不是你,我還不知會怎樣呢?”彭韻抬起頭,發現道謝的正是昨晚醉酒男孩。他早已沒有了醉酒時的狼狽與邋遢,眼前的他英俊帥氣,一頭烏黑的寸發根根直立,顯得整個人清爽剛健。
他告訴彭韻,自己名叫王錚,陜西寶雞人,畢業于西安音樂學院,現在是三里屯藍鳥酒吧駐唱歌手。因為昨晚心情不好,他才多喝了幾杯酒。出于感謝,告別時王錚送給彭韻幾張演出票:“一個星期后,我在北京工業大學舉行歌友會,希望你能去現場看我演出。”彭韻爽快地接受了他的邀請。
當天晚上,彭韻上網搜索王錚的資料,這才得知他年紀輕輕就創作出一百多首歌曲,還榮獲甘肅青年歌手大賽三等獎,并多次參加陜西衛視、甘肅衛視等全國各大電視臺的文藝演出。彭韻不由對王錚刮目相看。
5月15日傍晚,彭韻興沖沖地來到北京工業大學,走進霓虹閃爍的活動中心,只見身著黑色緊身衣褲的王錚,正在舞臺上狂歌勁舞,一連演唱了自己創作的《我心在遠方》《美麗的感動》《傾心之約》等多首歌曲。他沙啞而極富磁性的嗓音頗似著名歌手韓磊,優美的旋律穿透厚厚的人群滲透到彭韻的心靈深處,她不由得熱淚盈眶。彭韻隱隱覺得,王錚背后一定隱藏著不為人知的憂傷故事。
這究竟是怎樣一個男孩?帶著探尋心理,彭韻開始編織種種借口接近王錚。她去藍鳥酒吧聽王錚唱歌,邀請他參加系里舉辦的文藝晚會,陪他去電視臺做節目……不知不覺中,彭韻發現自己的芳心開始為王錚跳動。
可令彭韻傷心的是,王錚仿佛榆木腦袋,對她的暗示無動于衷。7月初,濃密的相思與愛慕在彭韻心里結成了青苔,她不顧女孩的矜持,羞紅著臉對王錚說:“你真的看不出來嗎?我喜歡你已經很久了。”王錚幽幽看了彭韻一眼:“曾經滄海難為水,我實在沒有心思開展新的感情。”接著,他難過地告訴彭韻,他剛剛結束自己的初戀,前女友秦晴是北京人,她知性美麗,兩人如癡如醉地相愛了兩年。2007年3月,秦晴以性格不合和地域差異為由,決絕地向他提出分手。因為愛得刻骨銘心,幾個月來,他一直在痛苦中沉浮。
彭韻安慰王錚:“緣聚緣散都是天意,感情不能勉強。王錚,你只是失去了春天的花朵,并沒有失去整個春天。也許你的愛情正走在路上,而你渾然不覺。”王錚復雜地看了彭韻一眼:“我不可能再接受別的女孩。”彭韻靠在白樺樹下,淚如雨下……
彭韻以為王錚就像她生命中的流星一閃而過,不留下任何痕跡。然而,僅僅過了3個月,事情就出現了轉機。這年10月1日,秦晴與新任男友舉行了婚禮,這徹底擊碎了王錚重拾舊愛的幻想。一個星期后,彭韻帶著一株盆景來到王錚的住處。走進家門,彭韻看見王錚落寞地坐在地板上,眼含淚水將他與秦晴的合影和情書一張張撕碎。
彭韻指著盆景說:“你看盆景里的樹樁干枯了,但它的根部卻吐出了新芽。王錚,你和秦晴的過往就像這截干枯的樹樁,我愿意做你情感世界里的新綠,裝扮你的人生。”
彭韻火辣辣的告白仿佛一瓢冰涼的雪水,讓王錚混沌的大腦清醒過來。是的,他與秦晴的那一頁已經翻過去了,再沉湎過去,只能徒增煩惱,自己應該面對現實。他一把將彭韻摟在懷里,流著淚喃喃地說:“彭韻,你是個好女孩,我一定要好好待你。”
愛情猶如一杯干紅,令彭韻癡迷沉醉。然而,隨著交往的深入,彭韻痛心地感覺到,雖然秦晴已經與別人結婚,但她的影子像幽靈一樣滲透進她與王錚的生活,讓他們的愛情變質變味,這讓她傷心不已……
20封求助信點燃逝去的愛
與秦晴兩年的戀愛生活,在王錚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記,彭韻和秦晴的面孔常常交替著在他腦海里疊現,讓他痛苦地在現實與幻想中游走。房間里的擺設,還是按照秦晴喜歡的樣式原封不動,秦晴喜歡的紫羅蘭色窗簾,雖已陳舊,但王錚舍不得換。夏天很快到了,王錚給彭韻買來白色拖鞋和紫色裙子,彭韻很不滿意:“我不喜歡這種顏色的拖鞋和裙子。”王錚眼里閃爍著跳躍的火花:“你穿上一定好看,秦晴就很喜歡這種顏色。”彭韻這才明白,王錚是將她當成了秦晴的替身。
壓抑太久的彭韻終于徹底爆發:“我是彭韻,不是秦晴的替身!你和幻想中的秦晴生活一輩子吧!”說完她哭著跑了出去。王錚頹廢地坐在沙發上,憑心而論,這段時間以來,王錚一直在努力擺脫秦晴的陰影,可初戀難忘,與秦晴的點點滴滴像刀刻般在他心底,令他欲罷不能……
這天晚上,酸澀的淚水伴隨彭韻度過了一個漫長的不眠之夜。她終于明白,再與王錚糾纏到一起,只會給自己帶來更深的痛苦和羞辱,分手才是最好的結局。
第二天上午,彭韻將王錚約到咖啡廳,憂傷地對他說:“王錚,我不想再做替身了,咱們分手吧!”淚一滴滴從王錚眼里涌了出來:“彭韻,我知道自己對不起你,傷害了你,但我不是有意的,請你給我、再給我一些時間好嗎?”彭韻凄然一笑:“正因為你的無意,才更讓我感到悲哀和絕望。”彭韻含淚轉身離去……
走出咖啡廳,彭韻的淚水猶如決堤的洪水洶涌而出。她決定像刪除電腦程序一樣,將王錚徹底從記憶里剔除出去。彭韻換掉了手機和QQ號碼,斷絕了與他的一切來往。彭韻以為,自己與王錚就像兩條相向延伸的鐵軌,永遠也不會再交集。
2009年4月17日,彭韻的電子信箱意外地出現了一封王錚的求助信:“彭韻,你好!一個月前,命運和我開了一個凄慘的玩笑,我被查出患上了直腸癌,醫生說如果不能及時手術,半年后我的生命將走到盡頭。8萬元的醫療費是我生命的生死分水嶺,我才26歲,還有許多夢想。看在曾經朋友的分上,你能幫我一把嗎?……”
讀完這封求助信,彭韻的心不由得不安起來。既然王錚向自己求助,說明他還將自己當朋友,自己應該給絕境中的他力所能及的幫助。第二天下午,彭韻從自己的生活費里擠出2000元錢,趕到王錚的住處。
此時的王錚為了省錢,已從昔日寬敞明亮的兩居室里搬了出來,住進了樓下昏暗潮濕的地下室。走進地下室,刺鼻的霉味令彭韻幾乎要窒息。房間不足10平方米,除了一張單人床和桌子,沒有其他任何家具。1年不見,王錚幾乎變了個人,那個神采飛揚、陽光帥氣的男孩不見了,躺在床上的他臉色暗黃,頭發凌亂像野草,兩只眼窩令人恐怖地深凹下去……彭韻恍然如夢。
王錚告訴她,2009年3月,他突然莫名其妙地低燒、嘔吐,大便發黑,且帶有血跡。3月中旬,王錚去積水潭醫院檢查。醫生說他患上了直腸癌,且已是中期,如不及時手術,很可能引起癌細胞擴散,導致膀胱癌。王錚的父母兩年前就雙雙下崗,這些年他在北京闖蕩也很艱難,身邊根本沒有積蓄。無奈之際,他向熟人和朋友發出20封求助信,可僅收到了4個人捐助的6000元錢。
回家路上,彭韻的心很不平靜。作為普通朋友,她已經做到仁至義盡了,然而,每每想起他那凄慘的面容和求生的眼睛,彭韻的心就隱隱作痛。王錚貧病交加,如果她袖手旁觀,留給王錚的無疑只有死路。在生命面前,一切恩怨都無足輕重。一番心靈的掙扎后,彭韻決定傾盡全力,幫助王錚在風雨中高擎生命大旗……
愛情三人行,
兩任女友的接力拯救
彭韻與王錚都是外地人,在北京舉目無親。她將王錚的熟人朋友細細梳理了一遍,覺得秦晴最有可能和自己一起拯救王錚。畢竟他們曾經深深相愛兩年,彼此給予過對方許多美好與快樂,況且秦晴已給王錚捐了3000元。這就表明,秦晴也有一顆善良的心。
篇6
1、你好!我是**市**街**社區居民**,借住父母家。我父親由于脊椎折斷、并患有糖尿病,退休的薪金還不夠吃藥藥費的開銷,糖尿病已到嚴重時期,不能進食,四肢浮腫,隨時都有危險。母親患有嚴重的心臟病,加之年歲以高不能操勞。同時家庭收入僅靠老父親的微薄退休金來維持全家生活。現在生活舉步維艱。
2、我本人由于長期失業,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一直靠政府的低保補助維持生活,我的妻子也沒有工作,只能在照顧父母的空余時間打打零工貼補家用。今年春節我又添了一個女兒,但遺憾的是沒有母乳吃,只能靠昂貴的奶粉供養,這一切在我的生活中都無疑是雪上加霜。這真是“屋漏偏遭連夜雨,船遲又遇打頭風”。
3、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希望政府伸出援助友愛之手拉我們全家一把,特懇請困難補助以度過目前的艱難時日。我深信政府會給我們解決實際困難,解決我們的生活危機,向我們伸出援助之手!我們全家期待著您的佳音。
4、此致敬禮申請人:****,20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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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________________:
茲證明_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 在________部門任________職務。 至今為止, 一年以
來總收入約為__________元。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于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資收入, 不作為我公司
對該員工任何形勢的擔保文件。
篇8
1.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姓名、性別、年齡)在我公司(或者企業、單位)任×××(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是我公司(或者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公司(單位全稱加蓋公章)
×年×月×日
附
法定代表人住址:
電話:
2.說明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通常是法人單位內部的正職負責人,如果沒有正職負責人,則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法人的行為,可以直接代表法人對外簽訂合同,在法院應訴,以及參與處理其他法律事務。他在自身的權限范圍內所為的一切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擔。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表法人進行活動,但須簽署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可以一事一授權,也可以以一定期間授權。人在其授權的范圍內所為的行為由法人承擔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應當遵守法紀,勤勉工作。對于法定代表人的違法行為的責任,《民法通則》第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①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②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③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④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⑤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⑥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法律,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______同志,在我單位任_______職務,特此證明。
單位全稱(蓋章)
一九_年_月__日
附:該代表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9
1、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的合同原件。
2、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3、房屋的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4、完稅的憑證。
5、已婚的還要提交婚姻證明復印件。
篇10
1、申請人的身份證,護照等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白底一寸照一張;提供在本市相關職業的證明,已工作則連續6個月社保證明;學生則提供學籍證明和學生證;
2、居住證明資料(租房:租房合同,房產證;住親人朋友家:提供房主身份證,房產證;住單位或學校:提供住宿證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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