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風險應對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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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風險應對管理辦法

篇1

自20__年以來,湖北省武漢市地稅局按照稅源專業化管理改革的總體思路,結合武漢地稅工作實際,將風險防范貫穿專業化管理改革的始終,從優化資源配置入手,以風險識別為基礎,以風險推送為紐帶,以風險應對為重點,依托信息化支撐,通過成立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市、區兩級實體運作,分級分類稅源管理,前置所有涉稅事項,變管戶為管事,依托稅收情報加強稅收風險管理,提高了稅收風險的預警、應對和處置能力,取得了積極成效。

以風險識別為基礎,搭建平臺、建立機制、風險分級,實現風險應對的最優化

我國目前的稅收風險防范尚處于起步階段,但發展迅速。國家稅務總局在“十二五”規劃中已經明確把加強稅收風險管理作為稅收管理的主要發展方向之一,“以科學的風險管理理論為基礎,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持的稅收風險管理,可以進一步落實稅收征管的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管理,加強稅源監控、防止稅款流失”。

武漢市地稅局敏銳地意識到稅收風險管理是提升征管質量、提高納稅人稅法遵從度的有效手段。因此,市局黨組果斷決策,于20__年元月組建了武漢市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市局局長任指揮長,市局副局長任副指揮長。

經過兩年多的探索實踐,新組建的武漢市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在稅收風險防范實踐中大膽嘗試,勇于實踐、勇于探索、勇于創新,取得了良好成效,為進一步深化武漢市地稅稅收征管改革闖出了一條新路。武漢市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以風險規劃—分析識別—等級排序—應對處理—監控評估為主要流程環節的稅收遵從風險控管體系基本確立,風險分析識別、等級排序、分級應對、績效評價諸環節的邏輯關系得到進一步明確,并通過制定各類規章制度予以固化,為稅收風險防范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成立機構,打牢風險防范的關鍵點。在稅收風險防范過程中,武漢市地稅局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設置了綜合管理崗、風險信息管理崗、風險分析識別崗和風險應對實施崗,對各崗位的職責進行明確,確保了崗位人員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同時,按照單項性稅收風險的管理、系統性稅收風險的管理、涉稅情報信息類稅收風險的管理、依申請或依職權辦理涉稅事項風險的管理進行分類,制定了啟動、辦理、處理、反饋的工作流程,為稅收風險防范夯實了現實基礎。

同時,打造“一個體系”,全面推進風險管理的制度建設。行政執法崗責體系是征管改革的重要內容,充分體現了以風險管理為導向的突出作用。今年,在新的崗責體系應用推廣過程中,武漢市地稅局將風險管理貫穿于整個崗責體系之中,修訂了《風險管理辦法》,按風險類別分級、分類、過濾、篩選、排序、推送和應對,出臺了《武漢市地稅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征管與稽查協作工作規范的通知》文件,進一步理順了與市局各處室、重點辦、零散辦、評估辦和稽查局的關系。通過組織專班到各基層單位調研,認真聽取基層一線的意見和建議,歸類整理并認真回復,優化風險管理系統與行政執法崗責平臺的數據共享和傳遞,推動了風險管理與行政執法的有效融合。

(二)進行風險分級,打牢風險防范的參照點。武漢市地稅局在按照規模、行業、事項對稅源進行分類的同時,又引入稅收風險的大小這個參照系,科學確定一級、二級、三級稅源戶,將有限的征管資源應用到稅收風險最大的納稅人上。并根據稅收征管程序和風險管理流程,將稅源管理職責在不同層級、不同部門和不同崗位之間進行合理分工,重構稅源管理崗責體系,從而形成以規模管理、行業管理和風險管理為特點的稅源分類模式。如2013年以行業管理為突破,以分級分類推送為重點,初步建立了房地產行業稅收風險指標體系,探索性開展了行業性的風險防范工作。通過數據生成、風險等級排序,優選生成了81戶房地產涉稅風險企業,并推送至市局納稅評估辦公室,建立了房地產行業的風險等級排序、風險分級應對的行業性風險管理機制。通過市局評估辦的評估任務審核,共計查補81戶房地產涉稅風險企業地方稅費1.3億元。

(三)搭建平臺,打牢風險防范的支撐點。緊緊依托湖北省地稅局稅費征管核心軟件,搭建市局、區局、稅務所(辦稅服務廳)三級應用平臺,發揮信息技術在稅源專業化管理過程中的支撐作用。他們自主研發的稅源專業化管理子系統,其主要內容涵蓋了涉稅事項的前置辦理、日常稅源管理、涉稅基礎資料信息等方面,并與減免稅、行政處罰等稅收管理業務進行了有效對接,從而形成了以涉稅事項管理為基礎的稅源專業化管理信息流。行政崗責執法平臺,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稅源專業化管理為基礎,以閉環管理為目標,全面梳理崗位職責和流程,建立起涵蓋涉稅事項前置辦理、“先辦后審”事項任務分級推送、日常稅源管理、電子征管資料、行政執法文書的應用平臺,并與風險管理平臺對接,形成了以涉稅事項管理為基礎的稅源專業化管理信息流。挖掘梳理了稅源管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78個風險點指標,通過稅收風

險特征庫與原始基礎數據庫的標準化篩選,實現了稅收風險數據的自動化、定時化生成,并將全市各級稅收風險管理部門的日常風險應對,全部納入到了管理系統中,實現了風險管理的全程信息化,完善了稅收風險防范評價體系和應用體系。

(四)建立機制,打牢風險防范的著力點。武漢地稅通過制定《稅收風險防范管理實務手冊》、《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工作方案》以及《稅收風險管理實施辦法》等風險管理制度體系,建立分級分類處理機制,對于稅收風險大、對稅源影響大的數據,在系統中直接推送至稽查部門進行應對;對于帶有行業性、普遍性的稅收風險數據,在系統中直接推送至納稅評估部門進行應對;對于風險較小,帶有一般性或個體性的基礎性風險數據,在系統中直接推送至基層稅源管理崗位應對。系統在相應數據推送至對應部門應對后,實現對應對處理結果的自動統計匯總,為下一步的管理決策提供依據,形成了風險管理信息化的完整鏈條。比如,針對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管理,通過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的風險識別和比對,共計核實應補稅人數1706人,補繳個人所得稅1309萬元。針對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通過對企業報送的財務會計報表及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申報表的深入分析,預先設定報表間的邏輯公式條件,通過系統進行批量數據篩查,共計推送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風險668戶,共計880條數據,核實應補繳企業所得稅戶341戶,共計補繳企業所得稅1515萬元。

同時,抓好市局、區局、稅務所“三級聯動”,嚴格把關風險防控的管理質效。在風險任務推送環節,緊密聯合市局各業務處室,優選風險事項,嚴控風險總量,著力抓好市局、區局、稅務所的“三級聯動”機制。在市局層面,做好風險事項的分析、推送和考核工作,與各業務處室緊密合作,確保風險事項一個出口、績效考核一個標準。一是在任務分析階段,人工對風險數據進行關聯性分析,盡可能將風險任務的誤傷性降到最低程度,并明確稅收風險防范中心與各業務處室的考核職責和范圍,嚴格把控任務總量,實現風險任務過濾式推送。二是嘗試在某一時期,將同一納稅人的不同風險在系統中進行匯總,實施風險任務的捆綁式推送,減輕基層和納稅人負擔。三是嚴格把控風險推送的完成時間,實現風險任務的均衡式推送,避免基層在某一時期內超負荷運轉。在區局層面,抓好部門之間的銜接配合。在風險任務推送時,各區局稅收風險防范中心明確工作任務,明晰各部門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嚴把質量關和考核標準。在稅務所層面,抓好把關責任人。風險任務推送至稅務所后,在風險管理系統中可按照各稅務所責任人的分工,預先在系統內明確風險任務回復的審核人,由系統進行連帶鎖定,在回復事項時把好質量關,建立了風險任務在市局、區局、稅務所的“三級聯動”機制。

(五)實現“五大功能”,著力構建稅收情報的聚集點。今年以來,為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提高稅收征管的科學化水平,武漢市地稅局黨組高度重視,從戰略高度出發,決定在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的基礎上,籌建武漢市地稅局稅收情報中心,全面發揮“五大中心”功能(即文獻中心、期刊中心、數據中心、情報分析中心、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于2013年10月21日召開了稅收情報中心的模擬運行匯報會,相關的稅收情報分析工作已按照預定計劃開展。作為稅收情報中心重要組成部分的湖北省數字圖書館武漢地稅分館已建立,通過匯集全國一流的稅收專業數字圖書資源,將實現圖書期刊借閱、數字圖書閱覽等功能,并承擔涉稅數據管理、稅收理論調研等多項工作。稅收情報中心的建立,將實現從情報分析到風險應對的全面升級和創新,為風險管理邁向新臺階打下堅實的基礎。

以風險推送為紐帶,分級管理、人機結合、信息管稅,實現過程控制的最優化

武漢市地稅局將風險管理的流程確定為稅收風險特征庫建設、數據審計、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推送、風險應對處理、風險決策分析和績效考核八個環節,并以風險推送管理作為稅收征管工作縱向互動、橫向聯動、內外協動運行機制的紐帶。

一是稅收風險防范管理流程化。通過稅收風險防范管理平臺,對內部、外部涉稅數據開展稅收風險防范指標分析、數據挖掘和數據評估,生成稅收風險納稅人信息,對相關信息進行分級分類處理,建立指定稅收風險各指標專項管理流程。全市地稅系統以風險任務工作流的形式,按照市局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市局相關處室區局(市直屬局或市稽查局)區局各科、稅務所(市直屬局和市稽查局相關業務處室)相應管理崗位操作人員的推送流程,從上至下進行稅收風險防范任務數據的分層解剖,通過風險防范管理平臺與稅費保障系統、稅收清結評審系統和稅收征稽協作系統的工作任務流轉,系統開展納稅評估、涉稅調查(檢查)、催報催繳和稅務稽查等稅收管理工作。同時,市局各級風險管理部門對稅收風險防范工作任務流轉及其反饋信息進行跟蹤,全程監控稅收風險任務的處理流程和處理結果,及時統計和匯總稅收風險防范任務的處理情況,從而形成風險防范、日常管理、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的整體聯動,全程監控。

同時,在風險管理工作中,著力抓好內部、外部信息的比對分析。通過數據的挖掘比對,實現風險管理的全方位監控。一是做好內部現有的各子系統內部數據的關聯性結合,通過深入挖掘內部數據之間的邏輯比對分析,查找風險事項,加強風險管理。二是做好外部信息數據與內部信息數據的對比性結合,加大對外部信息的監控力度,實現風險管理向外部延伸。一方面,加強對來自政府其他部門的第三方信息的篩查比對,強化對風險事項的監管。通過取得的土地登記主管部門的第三方信息,對全市共計356條新增土地登記信息,開展了土地登記基礎信息的核實及補充錄入工作,全市共計補錄相關土地登記信息356條,補錄土地面積825萬平方米,補繳土地使用稅5392萬元;通過從省公安交管部門取得的車輛登記第三方信息,與全市保險機構代收代繳的車船使用稅信息進行比對,共計導入車輛信息近96萬條,分析識別比對13.33萬條,比對不一致12萬條,核查補繳車船稅1076萬元。另一方面,加強對來自新聞、報刊、網絡等媒體的新聞媒介類信息的信息監控,并以《風險信息專報》的形式,實現風險任務網上全電子化推送,及時進行跟蹤監控,強化風險管理。截至2013年11月底,已編報了《風險信息專報》12期,共計推送風險任務602條,累計查補各類稅款2.4億元。

二是稅收風險分類管理層級化。對全系統的稅收風險識別在操作層面分為市、區兩級進行。市局主要針對全局性的、方向性的風險進行操作,對全市風險數據的完整性、邏輯合理性進行審核,建立統一的后臺技術支撐, 確定風險數據的等級、類別、規模、推送應對的部門以及處理方式,確定市級風險數據的推送方式、頻率及各環節完成時限,并運用風險防范管理系統推送至相應部門進行處理。市局下屬各區局建立區級風險管理模式,側重對從市局流轉的風險具體應對,結合區局自身管理需要設置的稅收風險點,并進行風險處理。同時,按照市、區兩級風險管理的界限,建立區級風險指標和任務數據的產生機制、處理機制,應用系統開展區級稅收風險基礎數據的分析,設計區局風險管理任務模板,將分析結果納入風險管理平臺,生成風險待辦任務,并在網上流轉,與納稅評審系統進行對接,通過具體應對處理形成上下聯動,建立較為完善的風險防控體系。

三是風險推送預警信息化。每個風險管理任務流轉環節,市局都確定了風險管理的采用系統自動預警提示和手機短信提醒兩種方式,風險責任處理人只要登錄系統,就可以及時查看到最新需要處理的風險信息,即使不在電腦旁,也能通過短信查看消息,以便及時處理。對于機考類稅收風險指標,稅收風險管理平臺將直接對風險應對情況進行審核,自動計算工作進度,以此作為下一步考核依據;對于公示類稅收風險,各應對部門需在規定時間內,將風險應對情況人工輸入風險管理平臺,平臺將自動匯總人工反饋的處理情況,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審核完成情況,給予最終評定。

四是風險應對考核標準化。他們將風險防范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核,以稅收風險管理平臺為依托,市局稅收風險防范中心按月依據風險指標的特性,將當月生成的風險數據分成機考類風險指標、人機結合類風險指標以及突發性風險指標三種。凡是能夠通過系統生成的結果,一律以系統數據為準,不得采用人工數據代替,保證每一條風險應對記錄都有跡可循、有案可查。在此基礎上,系統對每條風險數據的應對完整性和及時性都做及時審核,確保稅收風險得到及時有效化解,風險應對真正落到實處。今年,市局稅收風險防范指揮中心共計推送各類風險任務23.10萬條,通過風險事項的核查,累計查補各類稅款已達4.65億元,并已全部入庫。

以風險管理為重點,分層響應、差別應對、考核評估,實現征管機制的最優化

對不同的風險等級的納稅人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實施差別化管理,是風險管理的重點,也是稅源專業化管理的核心。為此,武漢市地稅局分級分類進行了稅源的科學化管理。

第一,多層面監控重點稅源。一級稅源戶由市局重點稅源辦公室和市局直屬局直接管理,二級、三級稅源戶按照“規模+行業”模式,由區局重點稅源辦、重點稅源稅務所與行業管理所實施重點稅源集約化管理。利用重點稅源管理平臺,實行按月跟蹤調查、審核、分析,市局、區局、科所“三級聯動”,作為重點稅源管理的實體,實時全面監控重點稅源企業生產經營和稅源稅收狀況,實現重點稅源監控由管戶為主向管事分崗管理為主轉變。2013年,納入市局三級重點稅源管理的企業共有3898戶,占全市企業登記戶的2.17%,入庫稅款488億元,占當年全市地稅稅收收入的68.40%。

第二,多方式監控一般稅源。對重點稅源、零散稅源以外的一般稅源,按照屬地、分事項團隊化、協作化管理的要求,從提高稅源監控精準度入手,由一般稅源所實行專業化分工、團隊化管理、流程化控制、優質化服務,變單兵式為團隊流程化。各區地稅局除重點稅源所外,其他稅務所為一般稅源稅務所,將管戶與管事相協同,按管理環節和事項,進行專業化崗位分工管理。構建以管事為主、管戶為輔的分事項、分崗位專業化管理格局。在一般稅源所內,按地段分類管理,實行屬地與分類管理相結合,以管事為主,努力把稅源監控管理做精、做細,促進管理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第三,多渠道監控零散稅源。在市、區兩級成立零散稅源管理辦公室,對17萬戶個體工商戶和近8萬戶零散稅收戶,實行社會多方聯動的社會協稅護稅管理方式。按街道(鄉鎮)設立97個稅務服務站(點),將辦稅服務廳服務項目搬到了街道辦事處,將辦稅服務廳的大部分功能都延伸到了服務站,每個服務站派一名稅務人員駐站,負責票證管理、代開(代售)發票、電子完稅證開具等服務。其他服務,如催報催繳、戶管查詢、信息采集、調查摸底等工作,則由協稅人員管理。同時,在部分重點市場(賣場)建立稅務服務點,探索實行市場集中代征稅款的控管方式,實現了零散稅收社會化、公眾化、全民化的大協作,社會效應和管理效應明顯。截至11月30日,全市個體零散稅收入庫34.5億元,同比增長14.32%;全市私房出租征稅戶數也從28600戶上升到62069戶,增長了117.02%。

篇2

關鍵詞:一帶一路 境外稅務 問題

一、引言

在2013年,提出共建“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倡議,并明確了以對外開放與周邊外交助力中國及周邊國家經濟發展的新戰略,該戰略被稱為“一帶一路”。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為企業進一步“走出去”提供了更堅實有力的支持,為企業帶來了更大的市場潛能。

當然,“一帶一路”戰略給企業帶來的機遇與挑戰也是并存的,企業在得到極大的發展機遇時,也面臨著政治安全、國際稅制以及法律保障等問題。其中稅收作為國家調控宏觀經濟的重要手段,更需要為企業“走出去”提供較好的保障,以幫助企業解決遇到的稅務問題,將項目運行中存在的風險降到最低,提升其盈利能力(本文所提到的企業均為“走出去”企業)。

二、當前企業境外稅務問題

(一)企業對境外稅收風險認識不清

當前由于部分企業急于做大做強,對國際稅務制度及規則執行方面的理解存在偏差,對“一帶一路”背景下的企業發展戰略制定并不清晰,也沒有重視國內的稅收優惠和國際的稅務風險規避,不能重視稅收中存在的風險問題。

(二)稅務風險把控應對能力不足

面對海外業務中存在稅務風險,企業“走出去”后獲取信息較為有限且針對性不強、信息的內容比較狹窄,對項目所在國的涉稅風險認識不清。整體來說,大部分企業對項目所在國的安全審查、稅務制度以及外匯制度等認識不深,沒有制定系統、全面、有效的稅務風險防范應對措施,導致企業對境外稅務風險不能準確把控、不能較好應對。

(三)國家對企業稅務支持效果不明顯

雖然近年來我國大力支持企業“走出去”,國家稅務機關在稅法宣傳以及稅務服務上不斷的提升質量。但從實際情況來看,當前國家現行稅制對于企業的支持力度仍較為薄弱,稅收優惠政策也較為有限。另外,還有部分企業由于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有限,不能較好的應對稅務風險。

三、一帶一路戰略背景下境外稅務問題的應對措施

(一)企業要充分了解重視境外稅務風險

在當前一帶一路的發展戰略下,企業“走出去”面臨著更多的機遇與挑戰。企業不僅要思考怎樣應對國際市場的挑戰以及稅收風險問題,還要突出自身發展的優勢。

首先,企業要明確了解所在國的稅收制度、勞工制度、外匯問題以及審批程序等相關信息,尤其要重視境外稅務風險問題。企業要樹立較強的風險意識與風險把控理念,提高稅收遵從意識、法治意識以及誠信意識,為企業“走出去”做好充分的準備。

其次,企業也根據自身的發展情況與國際市場的特點、規律,制定相的稅收風險防控機制。面對各國越來越嚴格的稅收監管制度,企業要做好全方位的分析與判斷,全面掌控稅務風險。企業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的調整海外業務的經營架構,針對自身的薄弱環節進行有計劃的加強,以免出現盲目擴大經營或在境外開展惡性競爭的狀況。

(二)企業要健全涉稅風險防控能力

一方面,企業在遇到享受境外稅收待遇受阻、遭遇稅收歧視、重復征稅、關聯交易轉讓定價調查等涉稅風險問題時,要及時的咨詢專業稅務顧問或中介機構,也可以直接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啟動稅收協定相互協商程序。另外,企業應設置專門的涉稅風險管理部門,對企業項目實施中遇到的涉稅風險做好全面的分析,并制定相應的防控措施,以便于及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另一方面,“走出去”企業的國家化經營管理,需要高能力、高素質的綜合型人才,企業管理人員不僅要具備法律、金融、財務、營銷等方面的知識技能,還要熟悉涉稅風險、具備稅收戰略思想與風險應對能力。企業可在高層管理崗位積極引進熟悉國際規則和海外市場的綜合型人才,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

(三)國家要完善企業境外稅務支持系統

一方面,國家要加快國際稅收協定的簽訂進程,完善對稅收協定體系等法律法規。對于“走出去”企業境內外所得的計征辦法、虧損的彌補辦法和稅收抵免的管理辦法,細化納稅人境外所得的種類、成本費用扣除標準等政策規定。企業也要時刻關注國家對“走出去”企業的鼓勵優惠政策,全面了解并利用國內外相關稅收優惠政策降低風險、提高收益,思考合同如何報價,解決合同的稅務條款如何簽訂,以及由什么樣的主體來簽訂合同等問題。

另一方面,國家稅務機關要完善當前的涉稅風險預警信息體系,啟動分國別、分地區、分行業涉稅風險預警機制,依托各級稅務門戶網站、微信平臺、微信群等現代化信息傳播平臺上的“一帶一路”專欄,及時有關企業“走出去”的涉稅政策和風險資訊,及時為企業解讀和預警境外稅收風險,幫助納稅人及時了解國際貿易往來、跨國兼并重組和資本運作中的涉稅風險,指導納稅人做好海外貿易經營中的涉稅風險控制。

四、結束語

在當前一帶一路戰略的推進下,企業要時刻關注國際經濟市場規則變化,明確海外貿易目的國的稅收政策與稅收協定,全面了解當前的涉稅風險問題,有效的把控和減少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稅務問題,促進企業在國際市場中的進一步發展。

參考文獻:

[1]孔丹陽,李倩,張剴.服務“走出去”企業,這些數據值得關注[N].中國稅務報. 2014 (B02)

篇3

稅源管理是以現行稅法為基礎,實現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的稅收收入最大化所進行的管理活動,既是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也是稅收征管工作的核心。世界各國普遍重視稅源管理工作,積累了很多寶貴經驗,這些國際經驗對中國的稅源管理工作有著很大的借鑒作用。

一、國外稅源管理的經驗

1.科學配置機構,降低稅收成本。國際上,稅務管理機構的設置不完全按照行政區劃進行,通常根據經濟區域范圍、稅源集中和分散程度、納稅大戶的分布情況、納稅人的分類情況,設置區域性稅務機關及其派出機構以及若干稅收征收(服務)中心。新加坡設立常規的稅源評估部門,有對個人評估的納稅人服務部、對公司法人評估的公司服務部、對重大稅案調查的稅務調查部等,是按照納稅人對象來設置機構。阿根廷國家稅務局下轄24個分局,其中在稅源集中、經濟發達的布宜諾斯艾利斯省設9個,依據稅源分布跨省設15個,其設置稅務機構的根據就是稅源分布和經濟區域來劃分。 對納稅人分類管理、提高稅收效率。很多國家為提高稅收管理效率,通常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對不同的類別采用不同的管理辦法。澳大利亞稅務局按照規模將公司分為三類(大企業、中小企業、更小企業)進行監控。成立專門的機構對大型企業進行管理,一方面為這些大公司提供優質的納稅咨詢服務;另一方面增強對其監控的力度。荷蘭把納稅人分為個人、中小公司、大公司、從事進出口業務的公司等四種類型,并分別設置管理機構進行管理,使管理更有針對性,強化了對重點稅源的監控。阿根廷是將納稅人按大、中、小戶歸類,側重抓好年納稅額占全國稅收總額過半的大戶,不僅成本低而且效果好。 強調納稅風險評估和分析。納稅風險評估被作為新加坡稅務局的稅源管理核心工作,貫穿于稅款征收、日常管理等各環節,是對納稅人進行稅源管理和監控的最有效手段。澳大利亞國稅局認為納稅人實行自行申報、自行審核后,效率提高的同時風險也增大了,因此必須對納稅人資料進行分析,重點是進行納稅風險評估,評估人員將來自稅務當局數據信息庫、銀行、海關、移民局、證券市場的內、外部信息輸入由專家設定的標準模型中,自動生成評估報告,主要有財務分析、欠稅情況分析、征收情況分析、營業行為報表等,得出分析結論。把納稅人按風險大小分級,實行區別管理。對遵從度高的納稅人主要是自我管理、自行申報、自行審核的策略,稅務機關只是簡單的監督與觀察;而對于抵觸稅法、遵從度較低的納稅人,管理具有強制性。 多渠道交換信息,重視稅源管理信息化。澳大利亞不但在全國稅務機關內部全面運用計算機系統管理納稅申報、辦理出口退稅、處理公文流轉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實現了全國聯網,而且與政府的有關部門如海關、保險、金融及大企業實現了互聯,為其有效實施稅源管理及有針對性地開展稅務審計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美國稅源管理智能化程度比較高,計算機電子化系統由東海岸國家計算中心和按地區設立的十個稅務征收中心組成,納稅人的報稅資料輸入電腦后,電腦會自動進行邏輯審核,并以此估算其稅款,自動進行評估,旨在追求納稅評估的有效性、公平性和權威性。 加強宣傳、實現納稅服務經常化與多元化。為納稅人提供廣泛、周到、多元化的稅法宣傳和優質納稅服務,為稅源管理創造條件,提高納稅遵從度是世界上許多國家常用的做法。除傳統宣傳方式以外,稅法宣傳廣泛運用高科技手段,如多媒體、flash、dvd軟件、網絡等,還注重個性化的宣傳。在澳大利亞,稅務機關每年都會派出高級官員與前三十名的集團公司進行溝通,討論公司重大經營活動及稅收遵從問題。稅務機關還定期邀請行業和經濟方面的專家參與稅源管理工作,使稅務官員們更好地了解大公司在經營中所處的經濟和行業環境,以增強稅務官員的管理能力。

德國成立了納稅人協會,辦有《納稅人》月刊,并建立了專業數據庫,每天24小時不間斷地為會員提供稅務信息服務。

二、對中國稅源管理的啟示

1.以稅收風險管理為導向,合理配置機構和資源。稅收風險管理是稅務機關以納稅遵從最大化為目標,科學實施風險目標規劃、識別排序、應對處理和績效考評,力求最具效率地運用有限征管資源不斷降低納稅遵從風險、減少稅收流失的過程。結合社會環境、經濟發展程度、經營者素質、企業效益等因素綜合評價確定高風險稅源點的區域、行業、企業。分行業、分稅種、分區域進行橫向縱向比較,確認為稅源管理風險點。根據風險發生的規律,通過建立風險特征

指標和風險特征庫,對風險數據信息進行掃描、分析和篩選,找出遵從風險易發生的領域、環節和納稅人群體。按照稅收風險管理的需要,建立起適應風險管理的稅源管理機構和崗位,在合理的稅源管理機構和崗位的基礎上,建立縱向互動、橫向聯動、內外協作、運行順暢的立體化運行機制,實現有限征管資源的有效整合、優化配置。以是否有助于促進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不斷提高,是否有利于最具效率地降低納稅風險、促進納稅遵從來規劃和展開,并以此作為衡量、檢驗資源整合配置、流程改造是否成功的標準。 加強稅源信息交換,實現信息來源多元化。與納稅人稅源相關的信息多種多樣,由許多不同層次和不同地區的稅務機關以及相關部門掌握的,涉及到工商、海關、財政、統計、土管等行政部門以及銀行、電力、審計、評估等機構和企業的數據。因此,加強稅源管理必須保證相關部門所掌握信息的有效交換傳遞。目前,中國稅務部門已著手于稅源管理手段的信息化進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金稅工程、評估系統、防偽稅控、稅控收款機等。但是,由于中國稅源管理信息化工程起步較晚,與西方國家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體現在:現有稅源管理采集數據的深度和廣度都不夠、稅源管理信息分析應用水平較低、對數據的挖掘利用程度不高。為了更好地應用信息化手段對稅源管理進行強化,建議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1)加快網絡社會化進程。網絡社會化,就是使計算機網絡從稅務部門向社會各部門延伸,實現各部門的數據共享,使稅務機關充分了解納稅人的各項納稅資料。(2)建立稅源管理信息系統。建立以稅源信息采集、加工、利用(包括稅收風險評估分析)為主線的稅源管理信息系統,以增強稅務部門的信息采集、利用、管理能力,加強稅收風險的分析和評估。(3)建立稅務決策分析系統。建立起功能齊備、協調高效、信息共享、監控嚴密、安全穩定的稅務決策分析系統,充分利用采集、整理的數據資料,向決策層提供有價值的決策信息。 專業化的分類管理。按照納稅人的稅源規模、稅收風險、納稅遵從的不同進行稅源分類,進行分類管理,將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把納稅人按風險大小分級,實行區別管理,將稅源管理指向由管理所有納稅人轉為管理有風險的納稅人,將有限的稅收管理資源由用于管好所有納稅人轉為優先用于遵從風險較高的納稅群體和領域,可加強管理的有效性和針對性。針對不同稅收風險的納稅人進行不同的稅收監控和審計措施。對遵從度高的納稅人采取寬松措施,由納稅人進行自我管理、自行評估,稅務機關只是簡單的監督與觀察;對稅收風險高、納稅遵從度低的納稅人采取嚴厲措施,實行全程監控、全面跟蹤、全面審計。針對不同規模的納稅人設計不同的稅源監控、管理方案。將大型企業集團集中到國家稅務總局進行管理,對他們實行稅務審計為主的管理措施。對中、小型企業實行以納稅風險評估為主的稅源監控辦法,對這些企業仍然采用屬地管理辦法。 加大宣傳力度,提供優質納稅服務。涉稅宣傳近年來在中國得到不斷改進,涉稅宣傳的方式也發生了不少變化,充分學習借鑒發達國家這方面的經驗,運用免費電話服務、免費提供納稅手冊、利用廣播電視等宣傳媒介、開設稅務課程等方式,為納稅人提供全方位和詳盡周到的納稅服務,真正建立起“為納稅人服務”的現代稅收征管基礎。稅源管理的最終對象是納稅人,要高度重視納稅人納稅主體地位,沒有良好的服務體系作保障,沒有廣大納稅人的積極配合,就不可能搞好稅源管理。因此要建立以納稅服務為中心的工作模式,將現有的重征管、輕服務的征管模式,轉變為重服務、重稽查的模式,加快由單純執法者向執法服務者角色的轉換;為納稅人提供經?;投嘣娜躺娑惙?。  在稅務局與納稅人所打交道中,應加強與納稅人的溝通,充分了解納稅人的愿望與要求,對納稅人進行細分,使納稅服務在普遍化的基礎上兼顧個性化,為納稅人提供個性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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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明,越祥蘭.借鑒國際經驗加強稅源管理[j].稅收征納,2003,(1):9-10.

篇4

(農工商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文章通過辯證分析建安活動中“甲供材”與“乙供材”業務轉換對相關企業稅負的影響;為企業應對不同情況下可能面臨的稅收風險,提供了切實可行的化解方案。文章期望甲、乙雙方企業在激烈的市場博弈中獲得合法的稅收效益并實現共贏。

【關鍵詞】甲供材 乙供材 建筑 稅收風險

在國家對房地產行業提出“限房價、競地價”的嚴峻環境下。為了吸引越來越精明的客戶關注企業產品, 除了搞營銷,關鍵靠產品性價比。企業為了控制產品成本、保證材料質量、汲取合理的利潤,在經營中“甲供材”與“乙供材”行為屢見不鮮。但無論是誰供應材料,操作流程不當都會引發較大的稅收風險。

一、“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分析

“甲供材”是建設單位(簡稱甲方)為強化工程管理、控制材料成本、保證工程質量與施工單位(簡稱乙方)簽訂合同時約定由甲方按照工程預算統一購入材料后按需調撥給乙方施工;在結算工程款時將這部分材料款從中剔除。這同時加重了其資金壓力,并不可避免地引發稅收風險。

依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16 條規定,甲供材僅限于以下兩種情況開建安發票可以不包括材料款:

1.裝飾勞務甲供主要材料,乙方收取輔料款和管理費用的清包工。

2.建筑勞務甲方提供設備,但不含安裝勞務提供設備。

( 一)“甲供材”的營業稅風險分析

“甲供材”的營業稅風險是甲方將購買材料取得的發票列入開發成本;乙方只對提供的建筑勞務向甲方開具發票,對“甲供材”不承擔稅費,從而漏繳了“甲供材”營業稅費。

例如:甲房地產公司將造價1 000 萬元的建筑安裝項目發包給乙施工企業。雙方簽訂的建筑合同約定,甲方為項目提供價值600 萬元的材料,乙方提供400 萬元建筑勞務。項目最終結算時,乙方自然向甲方開具400萬元建安發票做收入。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并未明確工程材料由哪一方提供,只是要求無論是誰提供材料繳納營業稅時均不得剔除材料款減少國家稅款。本例乙方收到600 萬元的甲供材,實質上是預收材料款,按稅法規定應該在收到材料的當天并入其計稅營業額繳納營業稅,否則乙方存在漏繳營業稅的稅收風險。同時,按《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規定,甲方應當自發包之日起30 日內將乙方的有關情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如果甲方不報告的,將與乙方承擔納稅連帶責任。對乙方不愿承擔“甲供材”的營業稅費,則由甲方繳納?!凹坠┎摹钡臓I業稅費風險名義上在乙方;實際項目結束后,當地稅務部門因為找不到乙方,會遵循原來建筑業營業稅費由甲方代扣代繳思路要求甲方承擔。因此,乙方只有向甲方開具1 000 萬元的建安發票或者開具400 萬元的建安發票并按1 000 萬元作計稅依據繳納營業稅費就沒有漏繳稅費風險。在實務操作中,稅務局的開票系統實行以票控稅,即交多少稅就開多少票。如本例,乙方沒有提供材料,建筑合同額與開票額不一致是不能全額開票的,如果向甲方開具1 000 萬元的建安發票就引發了虛開發票的風險。即使乙方可以開具400 萬元建安發票,按1 000 萬元的計稅依據繳納營業稅費; 甲方憑600 萬元材料發票和400 萬元建安發票列支開發成本,也需要分別和負責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稅務師事務所、主管稅務部門溝通確認。

(二)“甲供材”的企業所得稅風險分析

對甲方承擔的“甲供材”營業稅費,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屬于與甲方生產經營無關的、不合理的稅金不可在稅前列支。該稅費與乙方有關,乙方對甲方若以乙方名義代付的稅金可以在所得稅前列支,但是若以甲方名義代付的稅金同樣不能在所得稅前列支。

實際工程結算中乙方考慮多方面因素,往往會把建安合同中的建筑勞務連同“甲供材”價款一起開建安發票給甲方。乙方由于缺少這部分發票列支成本,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引發了多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風險。如上例,工程結算時如果乙方向甲方開具1 000 萬元的建安發票,就得做1 000 萬元營業收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多出600 萬元的利潤。因此實務中乙方會以甲方開具的領料單、“甲供材”發票復印件列支成本,但是稅務局會按照《發票管理辦法》規定,認為發票不符合規定的,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將其從成本中剔除。乙方需要多繳納15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

(三)“甲供材”稅收風險的應對策略

1.對既成事實的“甲供材”稅收風險,甲、乙雙方可通過兩種方法來補救。

第一種是控制風險法:甲方針對乙方承包款中甲供材部分沒有取得建安發票的,在和稅務部門溝通并得到認可后,攜帶“甲供材”合同、材料發票復印件等資料到工程所在地稅務部門,以乙方名義開具甲供材部分的完稅憑證或者繳稅清單,但不開建安發票。

甲方賬務應這樣處理:

購入材料時:

借:工程物資

貸:銀行存款等

調撥材料給乙方時:

借:預付賬款——A 建安公司

貸:工程物資

“甲供材”部分交營業稅時:

借:開發成本——建安成本

貸:預付賬款——A 建安公司

庫存現金( 稅金)

乙方賬務應這樣處理:

收到材料時:

借:工程物資或者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貸:預收賬款

這種方法使甲方承擔的營業稅費,不僅可以計入開發成本,而且可以加計扣除。

第二種是轉移風險法:實務中當地稅務部門考慮到稅源緊張,加上甲方與之良好溝通,會依據《稅收征收管理法》賦予的自由裁量權并按照程序法優于實體法的執法原則,認可這樣操作——甲方在付材料供應商(簡稱丙方)材料款時,要求丙方攜帶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外出經營管理證明(簡稱外經證)等資料到建筑勞務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按“甲供材”合同額開具建安發票抵材料發票。對當地稅務而言,只要收到了營業稅費,就不再追究甲方、乙方因“甲供材”漏繳稅費的責任。流轉稅的風險轉移給了丙方,又不增加甲方額外的營業稅費負擔。

2.對擬簽訂“甲供材”合同的稅收風險,甲、乙雙方可通過下兩種方法從源頭上規避。

第一種規避風險法:將“甲供材”變為“甲定乙供材”。材料實質仍是甲方購買,但是雙方避免了“甲供材”引發的稅收風險。具體操作如下:

第一步:雙方簽訂包工包料(簡稱雙包)的合同。第二步:雙方再簽訂補充合同,明確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辦理代購材料的全部事宜。

第三步:甲方、乙方、丙方必須在共同簽訂的三方采購合同中約定:乙方委托甲方采購材料, 甲方以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代付材料款給丙方,丙方必須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乙方,發票由甲方轉交給乙方。在合同中采購方必須蓋乙方的公章而不能夠蓋甲方的公章。

第二種保留風險法。甲方直接將擬“甲供材”部分的稅費加到建安合同中,在工程結算時由乙方代繳“甲供材”部分的稅費。實際稅費雖然仍由甲方承擔,但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

二、“乙供材”的稅收風險分析

“乙供材”是甲方、乙方簽訂建安合同時約定,由乙方雙包施工。在預期材料不漲價時,乙方可以賺取材料價差;但也加重了其資金壓力,承擔材料價格上漲引起的虧損,而且不可避免地引發了稅收風險?!耙夜┎摹贝笾驴梢詮囊韵氯惽樾闻e例分析。

( 一) 房地產公司與建筑裝修公司簽訂安裝防盜門的雙包合同

例如:乙建筑裝修公司與甲房地產公司簽訂安裝防盜門合同約定:雙包施工總價款為1 000 萬元,其中乙方按甲方設計要求對外采購防盜門價款為600 萬元、安裝費為400 萬元。

依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6 條規定: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繳納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p>

因此,乙方提供建筑業勞務同時銷售外購貨物屬于營業稅混合銷售行為,應按照合同總價款向甲方開具建安發票并繳納營業稅30 萬元。

(二)房地產公司與商業企業簽訂銷售防盜門并安裝的合同

例如:乙建材貿易公司與甲房地產公司簽訂帶安裝的銷售防盜門合同約定:乙方按甲方設計要求對外采購防盜門,帶安裝的銷售總價款為1 000 萬元。乙方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賬面可抵扣進項稅額100.3 萬元。

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5 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增值稅應稅勞務,不繳納增值稅?!?/p>

因此,乙方銷售防盜門帶安裝服務屬于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應按照合同總價款給甲方開具銷售發票并繳納增值稅稅額為45 萬元[ 1000÷(1 + 17%)×17%-100.3 ]。

如果乙方是具有裝修資質的商業企業??梢苑謩e簽訂一份600 萬元的防盜門購銷合同,一份400 萬元的裝修合同。按照稅法規定,乙方對“甲供材”的清包工裝修合同只對勞務部分開具建安發票繳納12 萬元營業稅。乙方對甲方銷售材料部分開具銷售發票,因為增值稅銷項稅為87.15 萬元< 進項稅100.3 萬元,所以不交增值稅。

(三)房地產公司與生產企業簽訂銷售自產防盜門并安裝的合同

例如:乙防盜門公司與甲房地產公司簽訂銷售自產防盜門并安裝的合同約定:總價款為1 000 萬元,其中門款為600 萬元、安裝費為400 萬元。其他條件同前面。依據國家稅務總局2011 年第23 號公告:“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同時提供建筑業勞務……分別核算其貨物的銷售額和建筑業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根據其建筑業勞務的營業額計算繳納營業稅。未分別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分別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和建筑業勞務的營業額?!逼饰鲈撐募馑贾灰a企業生產銷售自產貨物并提供建筑安裝勞務無論其是否具備建筑業施工(安裝)資質均可以分別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但在實務中必須做好以下基礎工作:(1)攜帶合同、外經證等資料到項目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進行登記備案。(2)向項目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提供其機構所在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出具的本納稅人屬于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個人的證明。(3)向項目所在地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代開建筑勞務部分的建安發票。本例乙方對甲方提供安裝勞務開具建安發票繳納12萬元營業稅;向甲方銷售防盜門開具銷售發票,因為增值稅銷項稅額為87.15 萬元< 進項稅額100.3 萬元,所以不交增值稅。

三、結語

篇5

**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銅加工企業基本上實行“1+1”配套的運行模式,即銅加工企業大多成立了關聯的廢舊物資回收公司。這些銅加工企業均為獨立核算的私營企業和股份制企業,產品結構比較單一,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冶煉生產粗銅錠;另一類是生產加工銅棒、銅線或銅帶。這幾類產品都屬于初級加工產品,在整個產業鏈條上屬于中間產品,主要銷售給外地大型冶煉企業生產電解銅或加工銅制品。銅加工企業的原料絕大部分都來自廣東、浙江等地的廢銅,只有一小部分電解銅,且廢銅的品種多、品位高低不一、又沒有期貨價,稅務部門難以確定購進價格,這就存在企業購銷業務“兩頭”在外,造成稅務機關管理難度大。同時,由于這些企業進銷貨時間不固定,稅收管理人員無法實時監控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難以掌握企業購銷業務的真實情況,稅源管理工作往往處于被動,稅務部門承擔的管理責任大、風險高,而且銅加工企業的進項發票多取自其關聯企業廢舊物資回收公司,可抵扣稅額是其關聯企業直接開具的廢舊物資銷售發票所反映的稅額,由于廢舊物資回收公司銷售廢舊物資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這就為少數企業利用自開發票虛構數量、虛構價格、虛構貨物以及把成品當廢品收購等方式,虛開增值稅發票以達到偷騙稅的目的。

為了加強稅源管理,保證國稅收入,杜絕偷騙稅,我局針對銅加工企業的特點,在進一步加強集中驗貨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創立稅源管理新辦法,做到用信息管稅,使稅源管理上檔次,達到一個新水平,對銅加工企業實行有效管理,偷騙稅情況減少,國稅收入明顯增長,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局信息管稅的做法、成效與經驗如下:

一、信息管稅的主要做法

1、研發運行“一個系統”

面對銅加工企業的經營特點,我局在全省國稅系統率先自行研發銅加工企業管理系統。該系統主要測算企業投入產出率,進行各項數據比對,對企業稅負進行預警和監控。一是源頭控制。該系統通過QQ服務平臺直接抽取集中驗貨管理站過磅系統中的過磅數據,包括過磅時間、廢舊物資實際重量,按企業名稱自動生成廢舊物資過磅數量,并與企業開具的廢舊物資銷售發票的廢舊物資的數量(從CTAIS取數)進行比對,對企業收購廢舊物資的實際數量以及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數量進行實時監控,確保廢舊物資收購數量的真實性,防范企業利用數量的進行虛開。二是收購價格的分析比對。集中驗貨管理站工作人員在驗貨過程中,通過中國再生資源網查詢企業當天采購廢舊物資平均價格,并在驗貨審核單上注明,以此確保企業收購價格的相對準確,防范企業利用價格的波動人為調節稅負甚至進行虛開。三是測算企業投入產出率。該系統按月采集企業耗用主要原材料數量及產品產量、耗電數量等相關重點數據,根據采集的數據進行分析,看企業原料投入量、產品產出量與實際生產能力是否匹配,以此綜合評價企業的實際生產能力,及時發現異常現象,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化解稅收風險。四是稅負預警分析監控。從CTAIS中取本月應交增值稅稅款、本月應稅銷售收入,分產品測算稅負率。稅源管理部門通過對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的行業稅負率、主材物耗比、動力物耗比、財務數據等出現的異?,F象,參照行業基準預警指標,予以稅源監控的預警管理方法。對預警指標偏離率在±20%以上的企業,稅負率小于4.5%,大于5.8%的屬于異常,按照《納稅評估管理辦法》進行納稅評估。目前我局將銅加工企業的增值稅稅負控制在最低控制線4.5%以上,即:增值稅稅負達到4.5%以上視為正常;而增值稅稅低于4.5%,則將其列為重點納稅評估重點對象。五是實行報表統一生成。根據數據來源及口徑,對各類稅收業務報表、臺帳進行梳理、整合,利用計算機網絡和數據庫技術,將網上申報、重點稅源信息采集等系統采集的數據統一定制報表,統一生成,并通過QQ群集中

2、拓展“一個平臺”

面向廣大納稅人,在全市國稅系統率先開通網絡“QQ群”服務平臺,為開發區所有企業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納稅服務。該服務平臺依托互聯網QQ平臺開發,主要面向該分局工業園區企業用戶,具有信息瀏覽、納稅服務、涉稅辦公、企業財務知識交流等服務功能,是一個集航天金稅、方興公司等稅收系統提供商和園區政府相關部門集體參與的綜合性、一站式電子政務平臺,同時也是一個具綜合服務特色、全天候、零距離的網上辦稅大廳。開通以來,有企業89戶參與,已受理納稅人咨詢事項1860余條,實時在線輔導620余次,及時回復率100%,深受納稅人好評。20**年該項目被評為“全市國稅系統納稅服務優秀項目”。

3、創建管理摸式,實行人機結合

人是生產力諸要素中最活躍的因素,信息技術再先進,也只是一種手段,需要人去操作。我們在運用信息技術過程中,始終注意做到人機結合。一是制定了《**國稅園區分局銅行業稅收管理辦法》,從集中驗貨、日常巡查、預警通報、納稅評估到上崗人員的管理等方面都作了比較具體的明確與規定。在對銅加工企業日常管理過程中,著重抓好日常巡查、預警管理、納稅評估三個環節。即稅收管理員定期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日常巡查,定期對企業存貨進行盤查,及時掌握情況和處理問題。二是加強對企業整體稅負的預警控制管理。新的稅收政策實施后,主要稅收可能集中在收購環節實現,但利廢企業的稅負仍然是衡量該類企業生產經營是否正常的重要標尺,在強化貨物收購的數量、價格、品位的源頭控制的同時,我們以企業收購、生產加工兩個環節總體稅負與行業稅負率監控為主線,實行分類監控,鎖定對低稅負、申報異常企業的分類管理。一方面,把稅負率低于同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按企業的季度應稅銷售額、應納稅額和稅負變動情況劃分A、B、C三類,并連續三個月跟蹤其稅負變動情況,同時,在日常發票審驗、限額限量及其它涉稅事項的審批上從嚴控管;另一方面,對A類納稅人重點監控稅負的變化和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開展服務性調研防范重大稅收風險的發生;對B類納稅人重點進行動態監控,解決申報虛假不實問題,實行預警式評估,解剖式核查;對C類納稅人重點監控產、供、銷情況,開展日常管理性核查,實行高密度、貼近式、全方位監控。三是在購進廢舊物資時實行“集中驗貨、定點過磅”制度。對收購貨物重量的真實性進行實時監控,對收購貨物價格的真實性進行網絡比對分析。同時,對收購貨物金屬品位的實行有效鑒別,盡量確保金屬品位不失真。在現有管理條件下,我們對企業收購的貨物金屬品位缺乏有效的技術檢測和精確把握,為此我們通過對驗貨人員進行一定的專業培訓,邀請江銅原料采購部的專業人員對驗貨人員進行針對性的輔導,掌握對1#、2#廢銅品位的簡單、直觀的識別判斷技能,從而減少企業購進貨物金屬含量的嚴重失真。

二、信息管稅的主要成效

1、實現了管理方式的轉變

通過規范銅產業稅收管理,初步建立了基于銅產業收購--加工--銷售流程的稅源管理模式,實行了有人工被動監控到信息技術管理的轉變,提高稅源管理的科學化程度。一是管理行為得到規范。通過制定統一的《**國稅園區分局銅行業稅收管理辦法》,對每一項稅收業務進行預先定義,使稅收作業實現了標準化,各項業務管理行為更加規范,形成了銅加工企業稅源管理模式。二是管理流程得到控制。通過銅加工企業管理系統將崗位定義成流程中的角色,并將角色與流程中的每一個環節對應,在工作流引擎支持下進行串連和銜接,同時將本環節的處理信息自動發送到下一環節,實現了各業務崗位之間的無縫連接,保證了各項業務流轉過程的正確性、合理性和時效性,實現了有人工被動服務到信息技術管理的轉變。

2、提高了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信息化建設的開展,為稅務管理的精細化提供了技術支撐,大大提高了稅務管理的質量和效率。一是管理效率更高。銅加工企業管理系統的查詢功能,使稅源管理部門能夠在第一時間掌握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便于稅收管理員及時按月或按季對其生產經營、稅收增減等情況進行傳送,為稅源管理部門及時掌握重點稅源企業生產經營動態、有效開展稅源管理提供方便。二是管理質量更優。銅加工管理系統對各項數據關系的自動審核校驗,有效地擴大了納稅人相關信息的采集面,提高了信息采集的準確性,為稅源管理實行精細化、科學化提供了一個平臺,實現對稅源管理的實時跟蹤和監控。

3、降低了管理風險

對企業廢舊物資收購實行“集中驗貨”制度,加強了對回收企業收購行為的真實性鑒定,從源頭上減少和降低了銅加工企業利用廢舊物資收購憑證虛開專用發票的風險。近年來,我們及時查處了數起廢銅夾帶電解銅重復抵扣的案件,共多抵扣增值稅80多萬元。

4、提高了銅產業整體稅負率

銅產業稅收管理系統通過設置監控點,把稅源管理的監控滲透到各個流程和環節,使稅收管理員通過系統查詢、稅負預警功能,及時發現、查處涉稅非法犯罪案件。對預警指標偏離率在±20%以上的企業,稅負率小于4.5%,大于5.8%的屬于異常,按照《納稅評估管理辦法》進行納稅評估。兩年來,共對戶稅負異常的企業,進行納稅評估戶,入庫金額萬元,銅行業稅負從20**年的提高到20**的。

5、提升了納稅服務的水平

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和網絡優勢,通過拓展和完善網絡QQ群服務平臺,使納稅人足不出戶即可網絡在線咨詢、申請涉稅事項、了解稅收政策、打印表證單書、報送有關信息,節約了納稅人的辦稅成本。網上涉稅咨詢堅持在第一時間解答納稅人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地解決了納稅人在涉稅事項上遇到的困難,提高了納稅人的辦稅水平。短信群發提示節約了人力、財力,開通短信群發提示兩年來,累計發送短信近4000條,與電話通知納稅事項相比,大大節約了辦公經費,節約有效工作時間200多個小時。另外,我們還通過拓展和完善有關軟件功能,為銅加工企業提供各項數據參考,如與銅加工企業管理系統接口對接,網絡定時公開銅加工企業的稅負預警情況,使納稅人及時了解行業稅負情況,發現企業存在的問題,加強企業管理。

三、信息管稅的經驗

1、健全稅源管理體系是信息技術控稅的基礎

稅源管理是整個稅收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基礎。充分認識到信息化絕不是簡單地用計算機代替手工勞動,它不單純是技術問題,更涉及到管理體制、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的變革。信息化條件下加強稅源管理,必須以信息技術為依托,以涉稅信息工作流為核心建立健全信息化、專業化、立體化的稅源管理體系,實現信息采集、利用和稅源監控的互動,結合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稅源管理辦法,采取相應的服務措施,堵塞征管漏洞,防止稅收流失。

2、堅持業務與技術結合是信息技術控稅的保障

信息技術控稅的過程,實際上是征管業務與信息技術相結合的過程。在系統研發過程中,我們堅持由業務人員和技術人員共同參與、合作開發,使系統既具備較為先進的技術和穩定的性能,也符合政策業務規定,滿足實際工作管理需要把握原則。同時,在利用系統過程中,我們充分發揮信息技術的支持保障作用,更加注重管理業務的創新,通過業務與技術的結合,避免出現“兩張皮”現象,切實提高信息管稅的效能。

3、信息的采集和利用是信息技術控稅的關鍵

切實抓好信息采集、信息整理與存儲、信息加工與分析、信息傳遞與處理等工作,是涉稅信息在征收管理中的關鍵作用。一是加強信息采集,按照統一規范的原則,建立統一的數據采集標準和操作規范,完整地采集涵蓋稅收所有業務的涉稅信息數據,確保信息數據的真實性,可利用性。二是提高信息質量,建立健全相應的考核制度,規范電子數據的錄入,把好數據入口關,提高基礎數據質量。三是深化數據利用,建立部門協同配合的數據分析機制,充分發揮涉稅信息數據分析在征收管理中的作用,開展宏觀分析、行業分析、具體納稅人的分析。

4、降低稅收管理風險是信息技術控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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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全市國稅干部職工緊緊圍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項工作部署,積極履行稅收工作職責,扎實推進稅務現代化建設,開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稅收職能作用積極發揮。堅持組織收入原則不動搖,強化組織收入責任機制,認真分析研判和把握經濟稅收形勢,加強重點稅源和重大項目監控,按月稅收預測準確率,增強工作主動性和前瞻性,提升了組織收入質量。上半年,全市國稅組織稅收收入475.4億元,同比增收37.1億元,增長8.5%;組織公共財政預算收入98.6億元,同比增收14億元,增長16.5%,完成年度計劃的45.7%。積極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兌現各項政策143億元,其中減免稅73.1億元,出口退免稅49.2億元,一般納稅人固定資產抵扣20.87億元;增值稅直接免稅銷售額134.86億元,推動了經濟轉型升級。落實納稅人購買國稅系統印制、發售稅務發票免收工本費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服務青奧,積極協助青奧組委會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認真落實有關家禽業飼養、銷售等的稅收優惠政策,引導、扶持和促進家禽產業穩定發展。抓好營改增后續管理服務,及時解決納稅人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反映的突出問題,加強營改增政策效應分析工作;注重風險防控,制定貨運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管理制度。積極做好營改增擴大試點準備工作,明確職責分工,排定推進時間表,梳理政策變化,修訂完善政策解讀,為擴大試點奠定堅實基礎。

(二)稅務現代化建設扎實推進。堅持創新驅動戰略,以先行區建設為抓手,著力構建稅務現代化六大體系的框架結構和主體內容,各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稅務文化現代化建設全面推開,現代納稅服務體系、現代稅收懲防體系的建設方案和實施方案正式出臺,現代人力資源管理體系建設方案進一步修訂完善。組織召開稅務現代化建設研討會,____年度稅務現代化建設報告,總結建設成果,評估建設進程,查找存在問題,明確下階段工作思路。大力實施固本強基戰略,以提高稅收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為主線,按照“全員參與、過程控制、持續改進、閉環運作”的要求,啟動新一輪全面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出臺建設方案,召開動員會,梳理崗責體系,編寫作業指導書,質量管理體系構建取得積極進展。

(三)稅源專業化管理平穩運行。秉承精確制導理念,進一步融合情報管理與風險管理,不斷深化團隊運作和實體化運作方式,提升風險管理質效,建立風險特征指標 66 個,應對完成10246戶,應對總成效7.6億元。加強稅務登記管理,完成市本級下放戶和異地征管戶的集中調整。推進納稅人“簡并征期”研究,做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季申報納稅準備工作。出臺《____-2015信息化建設工作意見》。積極推進電子發票應用試點項目。編寫《軟件行業風險管理指南》,幫助軟件企業防范稅收風險。完成____年度匯算清繳工作,實現準期申報率100%的目標,匯算清繳應征企業所得稅202.75億元。實施“春蕾”行動、“秋實”計劃。健全列名重點企業管理制度,開展稅務審計和反避稅調查,通過股權轉讓評估入庫稅款9000萬元。深化ERP培訓,著力打造一支業務強、能實戰的ERP審計人才隊伍。

(四)納稅服務持續優化。在辦稅服務方面,進一步改進全程服務承諾系統工作,將辦稅服務同城通辦范圍擴大到五區(縣)辦稅服務廳,進一步規范市政務大廳窗口工作流程。開展“深化稅收定點服務助推軟件名城建設”活動,推出____年對接中國(____)軟件谷稅收定點服務五項舉措。在稅法宣傳和咨詢方面,全面提升12366咨詢的權威性,啟用總局12366系統,完成知識庫升級使用,上半年咨詢總量28.5萬件,電話接通率89.64%,服務態度滿意率98.63%,業務問題回答基本滿意率87.8%。突出稅收政策專項解讀和分類宣傳,編印《納稅服務年報》,印發政策解讀6期2.9萬冊,抓好軟件谷QQ群日常維護,提高宣傳解讀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權益維護方面,積極籌建軟件谷納稅人權益維護組織,深入梳理分析去年全國納稅人滿意度調查、12345轉辦和納稅人訴求情況,明確改進措施。

(五)稅收法治管理繼續深化。積極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深化現代稅收法治管理體系建設。成立市局稅收政策專家團隊以及專家小組,加強政策管理統一平臺運行管理,完成基層內部業務規范文件清理。抓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的宣傳培訓和貫徹落實,規范共性問題。圍繞行政審批權改革,對現行有效的稅收法 律、法規、規章和總局規范性文件中的稅務行政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按照“全員參與、圍繞重點、規范形式、突出共享”的原則,深化稅收執法風險內部控制暨主題應對。推進稽查現代化建設,充分發揮稽查職能作用,立案檢查案件296件,查補收入25999萬元,入庫13451萬元。扎實開展日常執法督察、內部審計和專項檢查工作,抓好車購稅專項督察。

(六)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加強領導班子建設,配合省局完成2名副巡視員、10名正處級領導和2名調研員的選拔考察。強化領導干部監督管理,對2個單位開展考核巡視工作。出臺年屆退休部分正科級干部晉升副調研員、單項獎勵、機關工作人員遴選等辦法,構建各年齡段干部分層、分類、分途發展的激勵機制。加強離退休干部工作,不斷提高老干部工作管理服務水平。大力推進稅務文化現代化建設,做法和經驗在全省國稅系統介紹推廣。正式____國稅核心價值體系,即“率先實現稅務現代化”的共同愿景,“爭第一創唯一”的稅務精神,“崇法崇廉 盡責盡美”的核心價值觀。深入開展文明創建、城鄉結對共建,在____市文明行業集中評審中排名第一。命名18個集體為____年度市級“青年文明號”。舉辦6期“道德講堂”。加強教育培訓,組織開展了系統中層領導干部冬訓、財會知識培訓和科級領導干部輪訓等培訓。組織全局上下學習貫徹黨的十精神,深入開展“四解四促”活動,加強作風紀律檢查整頓,完成系統和基層工會換屆。

(七(七))黨風廉政建設保障有力。繼續深入開展《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和釋義的學習貫徹活動。主動將內控機制建設納入全面質量管理體系,完善源頭治理預防機制。大力推進“清誠之約”廉政文化品牌建設,品牌體系、理念和標識基本完善。繼續加大廉政文化示范點創建力度, 5家基層單位推薦申報省級廉政文化示范點,17家單位申報市級機關廉政文化示范點。深化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召開稅檢工作座談會,18個單位與區縣檢察院建立新型協作共建關系。嚴肅查處舉報案件。舉辦紀檢監察干部培訓班,提高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完成紀檢監察干部會員卡自行清退工作。

二、____年下半年工作要點

(一)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按照中央、總局省局黨組和市委要求,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容,以市局黨組、各單位領導班子和處以上領導干部為重點,認真組織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牢牢把握“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把握“四個進一步”的目標,把握反對形式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的重點要害,緊扣學習教育、聽取意見,查擺問題、開展批評,整改落實、建章立制三個主要環節,落實領導責任,加強宣傳引導,強化督查指導,注重統籌兼顧,確保教育實踐活動取得實效,為率先基本實現稅務現代化、筑就稅收改革發展壯麗夢想提供堅強保證。

(二)加快推進稅務現代化建設。一是全面召開各體系先行區現場會,爭取年內六大體系全部推開。啟動體系示范區建設,制定標準,明確要求,通過考核督促、獎懲激勵等方式,推動體系內容落實到位。二是完善發展指標體系。圍繞稅收核心職能,增強指標彈性,去除交叉指標,保留重要指標,刪除一般指標,增加更具代表性的指標。在專家論證、實踐驗證的基礎上,正式指標體系及其評估辦法。三是推進全面質量管理體系構建。加強稅收全面質量管理理論研究,完成相關作業指導書的編寫、平臺業務需求的確定、平臺開發及試運行、動員培訓等工作。四是加強支持保障力度。深化理論研究,強化信息化支撐,加大宣傳推廣,全面提升稅務現代化建設水平。

(三)依法加強稅收征管。在今年經濟發展不確定因素較多的形勢下,繼續一著不讓抓好組織收入工作,健全組織收入機制,加強稅源監控和重點企業風險應對,提升稅收分析預測水平,把握組織收入的主動權,實現收入質量和收入目標雙提升。堅持依法行政,全面完成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實行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完善稅收執法規范指引,加強執法督察,提升稅收法治水平。在廣泛調研基礎上,根據省局相關要求,結合行政區劃調整和人力資源調配,積極穩妥推進稅收征管改革。繼續抓好稅收風險與情報管理工作,加強數據采集和分析利用。深入推進“春蕾”和“秋實”行動,切實提高跨國稅源管理質效。做好大企業稅企高層溝通服務工作,簽訂合作備忘錄,引導大企業自我管理,自我遵從。探索和嘗試信息化審計手段。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嚴厲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大力推廣應用查賬軟件,增強稽查震懾效應。

(四)著力抓好稅收服務。積極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按照上級部署做好營改增擴大試點相關工作。圍繞全市發展重點,落實好支持科技創新、戰略新興產業、高端服務業、實體經濟發展和創業就業等方面的稅收政策,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當好改革員、宣傳員、執法員和服務員,讓納稅人滿意繳稅、明白繳稅、公正繳稅、便捷繳稅。繼續開展大企業高層溝通和合作備忘錄簽定簽定工作。修訂《辦稅指引》,優化短信平臺二期。推廣運用網上代開發票申請功能,提高辦稅窗口代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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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一:分支機構未按稅款分配數額預繳所得稅,造成少繳稅款對其處罰

《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第八條明確,總機構應將本期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就地申報預繳??倷C構應將本期企業應納所得稅額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機構應分攤的比例,在各分支機構之間進行分攤,并及時通知到各分支機構;各分支機構應在每月或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就其分攤的所得稅額就地申報預繳。分支機構未按稅款分配數額預繳所得稅造成少繳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其處罰,并將處罰結果通知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風險二:未按規定報送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主管稅務機關予以處罰

《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要求,分支機構未按規定報送經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的匯總納稅企業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責成該分支機構在申報期內報送,同時提請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督促總機構按照規定提供上述分配表;分支機構在申報期內不提供的,由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對分支機構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屬于總機構未向分支機構提供分配表的,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還應提請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對總機構按照《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風險三:不能分開核算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的,不得計算分攤、繳納稅款

《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總機構設立具有主體生產經營職能的部門,且該部門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與管理職能部門分開核算的,可將該部門視同一個二級分支機構,按本辦法規定計算分攤并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該部門與管理職能部門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不能分開核算的,該部門不得視同一個二級分支機構,不得按本辦法規定計算分攤并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

風險四:歷史遺留稅務瑕疵,面臨稽查補稅、罰款、繳納滯納金

通過瞞報數據、弄虛作假來逃避繳納稅款的企業,首先應對自己近年來的賬目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存在的問題展開嚴格自查,必要的時候還應該聘請稅務中介機構進行“健康體檢”,如果需要補繳稅款的,應及時補繳稅款,以免稅務機關在加大管理力度后,將“陳年舊賬”翻出。屆時,如果企業被查出曾經偷逃稅款,不僅要補稅,還可能需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

風險五:匯總納稅技術處理復雜,可能增加相關成本費用

由于稅法和會計制度存在一定差異(新會計準則頒布實施后,差異愈加明顯),加之各地區稅務機關在理解及執行政策尺度、口徑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差異,匯總納稅企業在開展匯算清繳工作時會有一定難度。此外,匯總納稅在技術處理上比較復雜,需要輔之以先進的內部監控審核手段,對所有涉稅流程進行嚴格規范,對企業的實際納稅操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可能增加相關成本。匯總(合并)納稅在技術處理上比較復雜,需要輔之以先進的內部監控審核手段,建立嚴格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對所有的涉稅流程都進行了嚴格的規范,在崗位設置、清繳手段、責任追究等方面都應有制度性的規定。

風險六:稅收分配方式的特殊性質,容易出現人為調節稅收收入

由于稅收分配方式的特殊性,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存在諸多風險?,F行稅收分配體制實行匯總納稅企業當期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50%在總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剩余的50%在各分支機構之間進行分配。這樣使總機構的稅收分配比例過高,一些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想辦法和總機構爭奪稅收收入,要求企業以獨立納稅企業身份經營,不允許以分支機構身份經營。同時,總機構以各分支機構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資產總額為基礎,對其稅收收入進行分配,三因素的權重分別為0.35、0.35和0.30。這樣,總機構控制稅收收入的權力過大,容易出現人為調節稅收收入的風險。

風險七:國稅地稅征管方式不一致,極易發生重復納稅問題

當前,在國、地稅共管企業所得稅體制下,由于企業所得稅與其他稅種的共生關系,以及國、地稅戶籍數據沒有實時共享,缺乏相互協調和配合,稅源管理手段薄弱,導致企業所得稅征管出現風險。匯總納稅企業往往跨地區經營,分支機構分布廣泛。應當特別注意由于由于國、地稅兩部門對企業所得稅政策理解程度不一致、執法力度不相同、人員素質有差異、征管措施有區別等原因導致的納稅重復。

風險八:缺乏法定匯總依據,加大納稅申報難度

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將原有“所得稅申報表逐級匯總”方式,改變為總公司“全公司的會計數據匯總計算”。由于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管理、納稅調增調減事項處理的復雜性,總機構無法僅憑全公司的會計數據匯總計算所得稅,有的總機構在匯總會計數據的基礎上,向各分支機構下發企業自行編制的納稅調整事項表格,用以匯總調整事項金額;有的總機構匯總會計數據后統一進行納稅調整;更多的總機構延續原來的辦法,依然要求各級分支機構填報所得稅申報表再逐級匯總到總機構。這不僅給匯總納稅企業總部的稅收管理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同時由于沒有法定的匯總依據,多樣性的匯總方式導致企業的納稅風險難以估量。現行匯總納稅方式,由于缺乏法定匯總依據,導致了一定的稅收風險。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的主體是總機構,但需要分支機構的配合才能完成。在具體匯總方式上五花八門,不僅給匯總納稅企業總部的稅收管理帶來壓力,同時由于缺乏法定匯總依據,多樣性的匯總方式導致匯總納稅風險難以估量。

風險九:施行預繳申報分攤稅款計算,分支機構難以享受稅收優惠

目前企業計算分支機構分攤稅款的方法主要依照國稅函[2009]221號文件進行計算,現行的計算方法主要在總分機構之間進行了兩次分攤計算:總機構和分支機構處于不同稅率地區的,先由總機構統一計算全部應納稅所得額,然后按照國稅發[2008]28

號第十九條規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三因素及其權重,計算劃分不同稅率地區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再分別按各自的適用稅率計算出企業的應納所得稅額。然后再按照國稅發[2008]28號第十九條規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三因素及其權重,向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攤就地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款。

該辦法主要是為解決總分支機構適用不同稅率時企業所得稅款計算和繳納問題,但在進行第一次分攤時,將應納稅所得額的50%分攤給總機構依據總機構的稅率計算出稅款的處理,會使分支機構不能完全到享受低稅率的優惠政策(總機構所在地一般都在城市發達地區,享受25%的稅率),在西部和沿海地區分支機構較多的企業集團受此政策的影響較大。例如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該計算方法的變化,導致2009年分支機構未享受低稅率優惠而多繳納約2億元的稅款。這樣將導致國家為鼓勵西部地區和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而出臺的西部大開發地區稅收優惠政策、沿海地區優惠政策不能充分發揮其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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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網企業研究開發項目的管理現狀電網企業經常需要運用新產品、新技術保證電網的安全可靠運行,比如電網線路的遠程監控、遠程集中抄表系統、智能化無人值守變電站建設、特高壓輸電等等高新技術的研發,這些研發項目與日常生產活動密切相關,基于該特點,內蒙電網對研究開發項目一直采取集中統一的預算資金管理模式,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確定包括研究開發項目在內的年度各項預算,具體流程見圖1。研究開發項目作為集團公司整體預算的組成部分,由總部負責生產科技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提出預算草案,稱為“科技開發費”(簡稱“科技費”),提交財務部,財務部負責根據上年度預算及其執行情況進行分析,并考慮當年國資委預算目標的增減情況,將集團公司全年各項成本預算項目一并提交公司預算委員會,經預算委員會通過后下達。電網企業日常生產經營與新技術研發緊密相關,科研在日常生產過程中完成,每個科技項目不再另行配備專門的團隊或人員,科研項目與日常生產無法完全割裂,因此內蒙電網公司要求“科技費”主要核算研發項目軟件的維護、外聘專家勞務費以及30萬元以下科研類固定資產的折舊等支出,與研發活動相關的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性質支出要求在相應的成本費用項下列支,不得在“科技費”中核算。這與當前國家稅務總局《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116號)第九條的規定相符合,即“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準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也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技術創新有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88號)第三條的規定:“企業用于研究開發的儀器和設備,單位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計入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應單獨管理,不再提取折舊”。隨著科學技術日新月異進步的影響,以及當前國家對企業科技創新要求的不斷加大,電網企業越來越需要加大科研項目投入,由于電網企業的行業特殊性,從前的管理與核算已不能適應日新月異的生產發展和科技創新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對國家有關研發項目支出核算的原有規定及現有規定進行比較,以尋求提升研究開發項目財務管理的最佳方式,最大限度地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

2技術開發費與研究開發費的比較2008年新《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前,慣于將企業開展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等各種研發活動稱為技術開發,技術開發費的核算前提既包括為企業自身技術發展進行的研發支出,也包括為提高生產安全或生產效率而進行的研發支出,其研發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取得無形資產產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6年頒布的財稅〔2006〕88號中也是延用“技術開發費”的提法,但新《企業會計準則》中“技術開發費”的提法難尋其蹤,而是在《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中出現了“內部研究開發費用”,其意義限定為企業自行進行的研究開發項目所發生的支出,區分為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其核算前提是為獲得無形資產產權而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相關支出。由于原一貫使用的“技術開發費”與新準則中的“研發支出”和核算前提和目的不同,且因為新準則所要求確認為無形資產的條件較為困難,導致在實際工作中難以對企業為提高安全生產或生產效率正常進行的技術創新活動進行判斷后作出正確的會計處理,也難以正確作出納稅基數的判斷?;谏鲜鲈?財政部在2007年頒布《關于企業加強研發費用財務管理的若干意見》(財企〔2007〕194號)第一條中,對“研究開發費”和“技術開發費”首次給出了明確的說明,明確指出原“技術開發費”即為企業研發費用,是指企業在產品、技術、材料、工藝、標準的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①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②企業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工費用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③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相關固定資產的運行維護、維修等費用。④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⑤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設備調整及檢驗費,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⑥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評估以及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費等費用。⑦通過外包、合作研發等方式,委托其他單位、個人或者與之合作進行研發而支付的費用。⑧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包括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研發人員培訓費、培養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用等。

3兼顧成本效益原則,正確核算研究開發項目支出,確保足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對研究開發費開支范圍的上述規定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開支范圍存在交叉混合情況,如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在職研發人員的工資及社會保險等人工費用;用于研發活動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或租賃費以及運行維護等費用;用于研發活動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資料費、會議費、差旅費、辦公費、外事費等各項費用。如果是大型研發項目,需設置專門團隊或機構進行,比較容易確認其開支范圍,但是對于生產密集型企業,研發項目多且單個項目費用較小的情況下,無法針對某項研發項目設立專門機構或人員,因此也就無法將企業研發活動的上述支出與生產經營支出完全分開,而《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116號)第九條規定“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準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為了享受該稅收優惠,企業可能需要花費較大的成本獲得符合扣除的要求,導致成本效益不配比,得不償失。新《企業會計準則》中要求:企業自行進行的研發項目區分為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兩個部分核算,其中,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以確認為無形資產,即內部研究開發費用可以進行資本化處理。這兩個階段的區分條件和表述都比較抽象,加上研究與開發活動本身就互相滲透,且專業性強,加大了會計人員職業判斷的難度,怎樣準確判斷和區分研究與開發階段的支出費用,進而進行正確的賬務處理,對企業當期的利潤水平和納稅水平都有較大的影響。因此,企業針對研究開發費的核算不僅僅是設立獨立的財務賬簿如此簡單,如果沒有一套針對研究開發項目全過程管理的完整流程,以及規范研發行為的內部控制制度,將難以實現研究開發項目的正確歸類核算,更難以享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對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其中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的稅收優惠政策,達不到促進研發成果的轉化和有效利用,不斷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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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非居民稅收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對非居民稅收管理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

近年來,非居民稅收收入一直呈現逐年增長的態勢,但是,和國內稅收相比較,非居民稅收收入規模較小,占全部稅收收入的比重仍然較低,加之非居民稅源流動性大、隱蔽性強,需要依據國內稅法和稅收協定的規定來界定稅收管轄權及納稅義務,管理的政策性、時效性和專業性強,監管難度大,基層稅務干部普遍存在認識上的不足和畏難情緒,對非居民稅收重視程度不夠,管理力度不強,沒有意識到非居民稅收工作不僅是在組織收入,更是在維護國家,體現國家形象。

(二)非居民稅收管理方法單一,管理效率低下。

為加強外匯管理,防范逃避稅,自1999年起,國家稅務總局與外匯管理部門建立聯合工作機制,要求居民企業和個人向境外非居民支付一定金額服務貿易項下和部分資本項下外匯時,提供稅務證明,這一措施已成為長期以來稅務機關對臨時來華從事經營活動及未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非居民企業實施稅源監控的重要手段和監控稅款是否足額征收的最后一道防線。然而,為了進一步便利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外支付,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于2013年7月24日聯合了《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規定自2013年9月1日起,取消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在事前審核開具稅務證明的做法。這意味著過去這種過度依賴對外支付證明的稅務管理方式徹底失去了存在的基礎,非居民稅收管理將面臨極大的挑戰。

(三)專業性人才匱乏,管理力量不足。

非居民稅收業務繁雜,政策性強,對稅務人員綜合業務素質有著很高的要求,加之非居民稅收管理不是經常事務,我國非居民稅收專業人才嚴重匱乏,高端人才短缺流失問題比較突出,這已經成為制約非居民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提升的瓶頸。

二、提升非居民稅收管理水平的應對措施

基于對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存在問題的基本認識與把握,要進一步深化非居民稅收管理,其基本思路應該是:進一步提高對非居民稅收管理的認識,強化管理手段,在對非居民稅收業務及納稅人進行科學合理區分的前提下,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對非居民稅收實行有效的專業化管理。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轉變觀念。

非居民稅收管理是國際稅收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國行使稅收管轄權、維護國家經濟的重要手段。在當前跨境稅源爭奪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如果不重視加強非居民稅收管理,本屬于我們的稅源就會流失。因此,各級稅務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應以“維護國家權益、服務對外開放”為己任,牢固樹立“稅少而意義重、量小而作為大”的理念,不以稅小而不為,進一步提高做好非居民稅收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以適應稅源全球化給稅收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二)以風險為導向,實施非居民稅收專業化管理。

1.實行專業化管理。相對于來華非居民數量和規模的增長速度,我國非居民稅收管理隊伍的人數無法對如此之多的非居民實施有效監管,人少事多的矛盾在非居民稅源較為集中的地區尤為突出。為防范非居民稅收流失,各級稅務機關應按總局的要求,建立健全非居民稅收管理機構,設立非居民稅收管理崗位,根據工作量大小配備合理數量的專職人員或兼職人員,充實非居民稅收管理力量。同時,按照合理分工、權責明確的原則,清晰界定各級非居民稅收機構的崗位職責及工作任務,確保非居民稅收管理事項落實到崗、責任到人。

2.實施分類及風險管理。根據非居民稅源的實際情況,對非居民納稅人進行科學分類,實施分類和風險管理,科學配置征管資源。一是對于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可以分類為常規納稅人(如分公司、代表處)和臨時納稅人(如臨時來華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的納稅人)。對于常規納稅人,要以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申報和匯算清繳為重點,著重抓稅基管理及歸屬所得管理;對于臨時納稅人,要以當地的重點工程和重點建設項目為突破口,做好登記備案等稅源監控工作,重點防范非居民企業和個人虛構境外勞務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二是對未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分別就其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租金和財產收益,分析潛在的稅收風險點,以扣繳義務人為抓手,嚴格落實扣繳登記制度和合同備案制度,加強稅源扣繳管理,重點加強跨境股權轉讓和特許權使用費與勞務費的判定的風險管控。

3.實行信息管稅。要整合內部資源,充分運用目前在用的包括CTAIS、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系統、出口退稅審核等總局下發的系統以及自行開發的系統中有關非居民稅收管理的信息,有效整合數據,積極推進省級非居民稅收信息平臺的搭建,實現市縣三級信息共享。同時,要拓展信息來源渠道,加強與工商、商務、外匯、銀行、公安、科技等相關部門的聯系和信息溝通,努力在外部信息獲取上取得突破。

4.規范稅收協定執行。伴隨著跨國經濟活動的日益頻繁,非居民申請享受稅收協定的個案也日益增多。因此,有必要提高對協定執行工作的認識,把稅收協定執行工作與執行國際條約、體現國家執法形象聯系起來,努力提升協定的執行水平和執行效果。一是要嚴格按照《非居民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管理辦法》的規定和程序要求,抓好對備案類和審批類的管理,確保非居民企業和個人及時準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二是以防范稅收協定濫用為重點,嚴格征免稅的判定,尤其要重點關注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等易被濫用的“受益所有人”條款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三)統籌對內協調和對外合作,建立健全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

1.強化內部協調。一是要在上下級稅務機關之間建立縱向聯動的協調機制。上級稅務機關應加強對下級稅務機關非居民稅收業務的指導,下級稅務機關應及時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重大非居民稅收事項,形成上下級稅務機關信息互通、結果共享的局面。二是要在同級稅務機關間建立橫向互動的協調機制。各級稅務機關在處理同一筆涉及異地稅務機關職責和權限的非居民稅收業務時,應主動向異地稅務機關通報并確保處理意見的一致性,意見不一致的應及時報告其共同的上級稅務機關處理。三是要在國稅機關和地稅機關之間建立緊密合作的聯合工作機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非居民企業稅收協同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加強國地稅合作,及時交流,協作解決非居民稅收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提高非居民稅收管理效率。四是要加強跨區域稅務機關之間的協調配合,防范非居民利用地域差異逃避納稅義務。

2.加強部門配合。加強與外匯管理部門的合作,抓好對外支付稅務備案管理;積極探索建立與非居民稅收管理有關的工商、商務、銀行、海關、公安、文化、建設等政府機關、相關部門的協作互助機制,在企業資金賬戶、境外投資、經濟合作、出入境、境外團體演出、股權交易、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等方面進行定期的信息交換,拓寬非居民涉稅信息的獲取渠道,主動尋找非居民稅源。

3.重視國際合作。在稅收征管實踐中,稅收情報交換是應對經濟全球化挑戰、對付跨境避稅和逃稅的利器。充分發揮國際稅收合作與協調的作用,主要是要加強稅收情報交換工作。應充分認識國際稅收情報交換的重要意義,堅持“成本――收益分析”原則,力爭有效率地實施稅收情報交換工作。一方面要嚴格執行《國際稅收情報交換工作規程》,充分利用現有的征管和檢查渠道,搜集、整理非居民從我國境內取得的各類款項及其納稅情況,按規定格式制作自動情報;另一方面,要針對非居民稅源監控所需的境外信息,向境外有關國家和地區稅務當局發出專項情報請求,充分發揮情報交換在核實納稅人跨境交易真實性的作用。

(四)強化人才保障,注重能力建設。

專業人才是有效實施非居民稅收管理的有力保障。各地稅務機關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稅務人才培養戰略,制定非居民稅收管理人才培訓規劃,培養和造就一支與非居民稅收工作相適應的高素質的專業化稅務人才隊伍和領軍人物。首先要專崗歷練,將滿足工作需要的專業人員配備充實到非居民稅收管理崗位進行鍛煉,促進干部立崗成才;其次是要專門集訓,通過舉辦培訓班、召開案例研討會、組織實地觀摩等方式,分階段、按層級實施非居民稅收政策與管理專業培訓,實現非居民稅收管理的專業人才的快速成長;三是要專題攻關,讓從事非居民稅收管理的專業人員承擔重大、復雜的工作項目和科研任務,進行技術攻關,實現其專業水準的提升。

篇10

關鍵詞:“營改增”;稅務風險;創新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428(2016)11-82 -04

為響應供給側改革,進一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自2016年5月1日起,將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相較于營業稅模式,增值稅貫穿于整個業務始終,對企業財稅管理要求更嚴格、管理更規范?!盃I改增”初期,對送變電公司造成較大的沖擊,影響稅負的變化。

一、“營改增”后送變電公司各項經營業務的稅負分析

(一)經營業務涉及稅率和征收率

1.送變電公司主營業務涉稅情況

送變電公司主營業務為電力工程服務,包括送電線路服務、變電安裝服務、土建工程服務等。

按照財稅[2016]36號文規定,電力工程服務屬于建筑服務,適用11%稅率和3%征收率。其中,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甲供工程及為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盃I改增”前,建筑業營業稅稅率為3%。

2.送變電公司非主營業務涉稅情況

送變電公司非主營業務包括送變電特高壓工器具租賃、材料銷售(如:送變電水泥預制蓋板銷售)等。

(1)送變電特高壓工器具租賃屬于“營改增”現代服務業經營租賃服務“有形動產租賃”類,適用17%稅率,根據財稅[2013]106號文規定,有形動產租賃自2014年1月1日起已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

(2)銷售水泥預制板屬于增值稅銷售貨物類,適用17%稅率,屬于原增值稅納稅范圍。

3.送變電公司其他業務涉稅情況

送變電公司其他業務包括鋼構件對外加工業務、出租不動產、承接上級單位的研發技術服務或提供專業技術服務和承辦系統內施工技術教育培訓業務等。

(1)送變電原鋼構件對外加工業務屬于增值稅銷售貨物,適用17%稅率,屬于原增值稅納稅范圍。

(2)出租不動產屬于“營改增”不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7%稅率,根據財稅[2016]36號文規定,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盃I改增”前,出租不動產稅率5%。

(3)承接上級單位的研發技術服務屬于“營改增”研發和技術服務,適用6%稅率?!盃I改增”前,服務業營業稅稅率為5%。

(4)承辦系統內施工技術教育培訓業務屬于“營改增”生活服務,適用6%稅率?!盃I改增”前,文化體育業營業稅稅率為3%。

(二)“營改增”后送變電公司稅負分析

根據增值稅原理,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其中,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經上述“營改增”前后送變電公司經營業務涉稅情況分析,稅負發生變化的有:電力工程服務、出租不動產、研發技術服務和施工技術教育培訓業務。

1.“營改增”后送變電公司稅負下降的業務

增值稅具有價外稅特點,對于送變電公司提供電力工程服務和出租不動產業務在選擇簡易計稅方法下,相較于原營業稅體制,稅負發生降低。但前提是送變電公司以清包工方式、甲供工程及為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和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才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2.“營改增”后送變電公司稅負保持不變的業務

特高壓工器具租賃、銷售水泥預制板和原鋼構件對外加工業務。

3.“營改增”后送變電公司稅負潛在上升的業務

電力工程服務、出租不動產、研發技術服務和施工技術教育培訓業務。除上述可選擇簡易計稅業務外,其他業務均應按照一般計稅方式,根據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稅負變化取決于企業對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經營業務的流程管理。我們對2015年的業務數據進行模擬測算,具體結果如下:

通過對送變電三個主要施工業務的統計測算,比較“無進項稅”與“應抵盡抵進項稅(部分進項)”兩種情況下的稅負水平,我們發現企業在不進行增值稅管理時,即獲取進項稅額抵扣情況最差,導致整體稅率相較于“營改增”前增加約2.5%-4.5%、稅負增加幅度約50%-70%;在送變電企業進行增值稅管理,即風險控制體系最完善時,獲取進項稅額抵扣情況最為理想。隨著企業稅務管理的制度、流程越發完善,整體稅負將逐步接近甚至低于3%,進而達到減輕企業負擔、規范企業管理、控制涉稅風險的戰略目標。

二、“營改增”后導致送變電公司增值稅稅負上升的風險因素

“營改增”后,企業增值稅管理體系若不完善,將導致送變電企業部分成本費用無法取得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抵扣,造成增值稅稅負提高。包括如下方面:

(一)送變電企業采購方面

1.大宗采購

根據送變電企業采購規模,其自行購材的材料、工器具、配件等,其大部分供應商均為小規模納稅人,且開具3%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預計占全部物料成本比重不低于20%。同時,對于大宗采購,如土建及基礎施工所需的砂石料采購等,由于供應方計稅方式的選擇或自身管理效益,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因此,對于采購金額小、銷售方是小規模納稅人,且經辦人增值稅知識普及程度、工作慣例等原因,導致無法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

2.零星采購

在建筑業成本結構中,項目部現場輔助材料因零星采購且單價較低,難以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送變電企業支付人工費方面

因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屬于增值稅應稅范圍,無法取得增值稅進項稅額。實際工作中,根據建筑企業成本費用構成比例,人工費約占總成本費用的10%左右,送變電企業因工程體量小,其比重平均達到30%以上。

(三)送變電企業支付勞務派遣費方面

財稅[2016]47號文規定,一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選擇差額納稅方式,選擇差額納稅的納稅人,向用工單位收取的用于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由于人工費無法取得進項,多數勞務派遣公司選擇差額納稅,即按照5%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額。

(四)送變電企業工程分包方面

建筑業的明顯特征是存在分包情況,在營業稅模式下,因住建部門項目合同登記備案要求,相應不符合規定的分包合同不得進行登記備案,進而導致其難以在項目所在地開具發票成為業內常態。增值稅模式下,上述影響因素仍然存在,并且長期以來形成的價格體系和分包單位已有觀念,勢必造成稅金轉嫁為總包單位承擔的風險。

根據前期調研結果,部分分包單位屬于自身無資質存在掛靠情況,導致在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回機構所在地開具發票是否符合開具條件存在不確實性。同時,若送變電公司強制要求分包單位采用一般計稅方式,開具增值稅稅率為11%的專用發票,則需在招標、結算文件中對造價部分予以彌補,進而導致成本費用增加的風險。

(五)送變電企業項目部異地房屋租賃方面

項目部異地施工,存在向當地居民租賃房屋情況,由于房屋出租方多為個人,且缺乏委托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識,導致送變電公司難以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

三、“營改增”后送變電公司業務流程的增值稅風險應對

(一)招投標環節

增加營銷獲取的信息要素,包括納稅人信息(如納稅人身份、所屬行業、適用稅率、社會信用代碼等)、增值稅開票信息(如注冊地址、電話、開戶行及銀行賬號等)。細化招標文件的評審,包括付款條件、付款節點、質保金、結算時間、投標保證金或保函、履約保函等因素。

(二)造價環節

“營改增”后,工程造價需按“價稅分離”計價規則計算,具體要素價格及適用增值稅稅率根據財稅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稅前工程造價為人工費、材料費、施工器具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和規費之和,各項費用均以不含稅價格計算。因此,經營管理人員應建立不含稅收入思維,建立增值稅下測算綜合稅率的模型,根據增值稅綜合稅率作為調整投標報價的依據,并以合理的方式向業主提出訴求,共同承擔稅制改革的成本,投標報價時應重點關注供應商的不含稅價及可抵扣的增值稅額。

(三)業務合同環節

增值稅專用發票涉及到抵扣環節,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發票不合規,均造成法律和經濟損失。因此,對于合同條款的細節描述,是決定后期增值稅進項稅抵扣關鍵。雙方在擬定合同時,應在合同中明確不含稅價和相應增值稅額、雙方增值稅納稅人身份及開具發票類型的條款。由于增值稅專用發票對合同雙方名稱、地址、納稅識別號等企業信息準確性、齊全性要求很高,且對后期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否認證抵扣尤為關鍵,合同中相關信息應全面準確、表達完整。

(四)分包環節

一是增加對分包商收入規模、納稅情況、資信狀況、納稅人身份、實際經營者與分包商的合同關系(社保繳納證明)、價款支付與開具時間、發票與價格因素的登記、資料備查、年檢、抽查等制度。二是結合實際情況推進掛靠分包隊伍重組,針對存在建筑市場上掛靠分包隊伍規模小、數量多、質量參差不齊等因素,努力推進優秀承包隊伍的培訓、重組,是保證公司施工隊伍的穩定性和降低發票虛開風險。三是盡量保證業主報量與分包報量、材料款等進項時間匹配,確保預繳稅款和申報稅款時分包發票和進項稅額能及時抵扣。

(五)物資采購環節

采購前應充分了解銷貨、提供勞務單位納稅資信評級,加強對材料供應商以及其他經常性供應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質篩選、審查。采購過程中,在總價一致的基礎上,優先選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人供應商,其次選擇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供應商,最后選擇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供應商。增加對供應商的結算管理,盡可能采取“先開票、后付款”的原則,增加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

(六)工程結算環節

竣工決算過程中,針對部分成本費用無法取得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情況,尋求合理理由,以價稅合計計入決算成本;決算金額確定后,應嚴格執行合同約定收款時間和開票時間,并加強對分包方開票內容規范性的監管。對于施工現場應加強對水電費、臨時設施使用費及其他扣款票據的索取或者合同約定代扣成本的承擔,避免全額開票、差額收款或已承擔成本但無票據情況的出現。

四、“營改增”后送變電公司的創新舉措

增值稅具有環環相扣的特點,嚴格按照規定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做到及時、足額繳納增值稅,是規避增值稅風險的目標。企業在已有制度基礎上,引進專業稅務服務機構,優化增值稅管理制度,并形成操作文件,有效控制涉稅風險,做到涉稅處理有章可循并符合政策規定。面對“營改增”,送變電公司在增值稅管理上探索如下創新:

(一)全員重視,引進專業稅務服務機構共同應對“營改增”

1.2015年下半年,公司就已開始重視“營改增”對建筑業的影響及應對,一是組織專門的工作組,以財務總監牽頭,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參與;二是成立“營改增”應對小組,舉辦多場內部增值稅專業知識講座和培訓;三是積極進行測算和試運行的增值稅模式管理,為“營改增”展開積累了豐富經驗和感性認知。

2.2016年3月,公司與AAAAA級中瑞岳華稅務師事務所簽訂合作協議,引入“營改增”專項稅務服務,在專業稅務師事務所的指導下順利出臺《“營改增”風險分析咨詢報告》《“營改增”操作手冊》和《增值稅發票管理辦法》,在業務流程改造、信息化管理、增值稅風險控制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二)強化依法納稅意識,在增值稅發票管理上探索創新

1.依托真實業務交易的原則。增值稅發票的開具和取得均以實際發生業務為基礎,依托真實業務交易為準繩,嚴禁在沒有交易或者改變交易內容情況下開具或取得發票,對于不屬于增值稅納稅范圍的收取款項(如罰款、拆遷款等),不應開具增值稅發票,涉及其他不得進項抵扣的支付款項(如餐費、利息、職工集體福利等)不得要求對方變換項目,違規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首辦負責制的原則。增值稅發票的開具和取得直接影響公司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及收入成本,有的甚至涉及刑事責任,任何一個環節不得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申請開具增值稅發票部門或者經辦人和取得增值稅發票的部門或經辦人為第一責任人,凡增值稅發票涉及問題均由上述首辦人負責處理(重新開具、換取等),并承擔因此造成的責任。

(三)建立健全增值稅管理制度,有效控制涉稅風險

1.優化業務部門增值稅管理職責

增值稅管理體系,包括建立健全增值稅管理制度、辦法,制度中明確增值稅管理相關崗位及職責權限,詳細列明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及進項稅發票的認證、抵扣,增值稅納稅申報、稅款繳納及增值稅相關會計核算等工作,支付款項時,審核款項與合同、服務、發票四流合一的執行,組織開展“營改增”業務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財務人員增值稅管理水平。

2.規范增值稅發票日常管理工作

規范增值稅發票日常管理工作,有利于送變電公司總部各職能部門及各分公司、項目部開具和取得增值稅發票(含增值稅普通和專用發票)的管理,強化相關基礎工作,明確增值稅發票管理責任,完善管理流程,建立滿足稅務機關管理要求和內部增值稅風險管控體系。增值稅發票管理主要包括崗位設定及職責劃分,增值稅發票的開具、取得、認證抵扣等流程規范以及特殊事項的處理。

3.增設增值稅風險管理考核標準

考核目的包括提升稅收風險意識,提高涉稅崗位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完善稅務資料傳遞審核,健全稅務管理機構和信息溝通機制,有效控制稅收成本,創造稅務管理效益。考核過程中,注意企業是否按期申報,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取未取次數、專票丟失張數以及專票未及時認證張數等。

4.建立增值稅突發事項處理機制

突發事項主要是較大金額(50 萬元以上)的專票丟失、未按期認證或申報抵扣、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務稽查及稅企較大爭議協調等事項的處理流程和應急措施。發生突發事項經辦人需第一時間告知所屬單位分管領導,上報公司總部財務資產部。突發事項處理完畢后,專門小組進行總結整理,并對相關過錯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

(四)改造完善經營業務流程,形成增值稅一體化管控體系

增值稅管理貫穿于整個業務始終,梳理經營業務流程,系提高增值稅管理效率的關鍵。企業經營環節主要包括市場營銷、投標報價、擬定業務合同、物資集采、分包管理、工程結算及設施設置的購置調配等。企業財務部門加強與其他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找出各環節稅收風險關鍵點。針對關鍵點,進行業務流程管理工作底稿的完善和改造,把增值稅風險控制點串聯起來,環環相扣,互動預警,形成反饋、分析、評價一體化的管控體系。

(五)組織“營改增”專題培訓研討,提高增值稅管理水平

為確保公司財務人員及時掌握“營改增”知識及實務操作,企業定期組織開展增值稅專題培訓,不斷提高與工作相關的專業技能,以適用新形勢下的稅務管理崗位要求而不斷努力。

五、結語

在增值稅模式下,企業通過對經營活動的事先安排、事中控制、事后審閱和復核基礎上,結合制度、流程管控,免于或降低稅務處罰,并在不違反國家稅收法規及政策的前提下盡可能地節約稅收成本,降低或規避稅務風險,為實現集團稅務管理戰略目標提供支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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