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合同管理的建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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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合同管理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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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法制化規范化 國際化建設

中圖分類號:S611文獻標識碼: A

我國建設工程快速發展,配置建設活動資源的設計市場日益活躍,弊端也逐步顯現,出現許多不按市場規則行事的案例,引起許多糾紛與問題,影響了市場健康發展。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作為設計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建筑活動主體間溝通的紐帶,起到劑的作用。自九七年我國頒布《建筑法》、《合同法》以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已成為規范建設工程主體各方權利與義務的重要法律文本和重要憑證,在完善設計市場發展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提高法律意識,加強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國際化建設,以適應建設工程設計市場發展十分重要。

一、我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的基本現狀

1997年我國頒布了《建筑法》,1999年頒布了《合同法》、《招標投標法》,2005年建設部又頒布了《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2007年印發了《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的通知。一系列法規的出臺,使建設工程設計市場出現新局面,相關單位能依法簽訂合同并履行合同義務,雙方權益受到保護,出現問題能依合同規定協商解決,設計市場邁入有法可依的軌道。

二、我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發展,我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也出現許多新問題。

1.法律、法規不完善

我國建設工程領域相關法規大都是十幾年前頒布的,這些法規只概括籠統地對簽訂合同雙方和權利義務以及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了簡單的規定和說明,并沒有相應的具體意見,對于違反合同相關條款的執法規定也僅在我國《刑法》中有部分說明,更沒有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具體法規,法規不完善造成了諸如設計費不按時支付,設計圖紙因此不能繼續交付,影響了建設工程進度,給信譽造成影響等一系列問題。

2.合同文本不規范

我國建設工程領域的合同文本是按照建設部出臺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標準訂立的,國家對于合同文本的制定有著明確的規定,但是,在目前我國的建設工程領域中存在著大量的不合規格的合同文本。一方面,目前,在建設工程市場中不依照建設部出臺的合同示范文本訂立合同的比較多,發包商與承包商之間很多都采取自制承包合同的形式來簽訂承包合同。而自制合同帶來的最大的問題就是,在約定的合同條款中,條款的詞語用法、條款的前后銜接、條款的文本格式等都與規范合同文本有很大的差別,尤其對于一些不法的發包商而言,他們傾向于自制合同文本,這樣就可以通過一些模糊的字眼以及籠統的語句來規避自身的風險,等到承包商發現自己的權益受損時,發包商可以通過合同條款的另一種解釋來獲得為自身利益辯護的權利。

3.法律意識淡薄

受封建思想束縛,全民法律意識淡薄的現象依然存在,雖然多年普法,但具有法律知識能真正依法辦事維權的不多,在建設工程領域也不例外。大部分設計合同管理人員大都缺乏正規的法律教育,缺乏應有的法律知識,法制觀念淡薄,沒有依法辦事維權的習慣,一切服從領導已成為常態,一旦出現問題不懂依法維權。

4.管理人員缺乏

我國建設工程領域重資金、重技術、輕管理的傾向仍很嚴重,認為工程管理不是熱門學科,許多優秀人士不愿參加這方面的學習研究,使得參加這方面學習的人大都是不得已或轉業人員,他們學習興趣不高,即使輸送到建設工程單位,領導也不重視,工作繁雜辛苦,職務不明確,工資待遇低,工作不安心,更談不上研究。因此造成包括設計合同管理人員在內的建設工程管理人才缺乏。

5.管理水平落后

受重技術輕管理思想的影響,造成管理人才缺失,僅有的現崗管理人員,不但缺乏專業知識,從合同的簽訂、履行到終結,至出現違約問題等各方面整個過程缺失系統完整的規章制度可循,造成管理水平落后。

6.涉外需求不適應

改革開放不斷深入,涉外建設工程設計項目日益增多,在接納涉外建設工程設計項目出現了許多障礙,既無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可依,又缺乏相應的合同示范文本可循,更缺乏涉外設計合同管理專業人才。

三、加強我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的建議

(一)加強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法制化建議

1.完善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

依法治國是我國基本國策,完善的法律法規是有法可依的基礎。針對我國建設工程相關法律法規現狀,建議在現有的相關法律框架下,國家或地方出臺具體的法律、法規、實施細則,制定配套的實施意見和辦法,使建設工程設計從雙方開始業務洽談至設計招投標、合同的簽訂、合同履行到違約賠償等各方面的管理,真正實現有法可依,便于準確把握。

2.提高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的法制觀念

只有不斷提高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者的法制觀念,才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針對我國目前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人員法律知識缺失,法制觀念不強的實際,建議建立對職管人員的學法、培訓、考核的長效機制,有計劃地開展交流研討活動,逐步提高他們的法制觀念。

(二)加強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規范化建議

1.培養高素質設計合同管理人才隊伍

人才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培養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高素質人才至關重要。針對我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人才現狀,建議制定嚴格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的長效機制,規范職業準入門檻,同時加強對職管人員的專業理論與技術繼續教育,不斷提高他們的職業素養和水平,引進激勵晉升機制,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合同管理人才隊伍。

2.制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示范文本

規范的合同示范文本是重要的法律文本,也是重要的法律憑證。針對我國目前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文本的實際,建議國家或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相關設計合同示范文本的同時,制定限制使用自制文本的規定,促進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規范化,避免不必要的糾紛產生。

3.健全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科學管理制度

科學規范系統化的管理制度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特征。針對我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現狀,建議有關部門建立科學的、與法規相配套的、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形成包括專業人員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繼續教育、合同備案、審查、合同執行全程監督、文件檔案管理、設計費第三方監管、信息網絡管理等等在內的管理制度。

(三)加強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國際化建議

只有國際化管理才是現代化的管理。面對改革開放深入發展和我國建設工程設計市場不斷對外擴展的實際,建議學習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先進經驗,制定簽訂涉外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相關的實施條例與辦法,在推行我國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時,充分考慮國際化因素,參照國際合同文本,在滿足跨國建設工程設計實際的同時,力爭將合同做到與國際接軌,并盡快培育一支有較高專業理論與技術水平的高素質涉外設計合同管理人才隊伍。

結束語:

只有不斷深化改革,加強科學研究,促進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管理不斷向法制化、規范化、國際化邁進,才能適應設計市場發展的需要。

參考文獻:

[1]王利明,崔建遠.合同法[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2]房維廉.經濟合同法的理論與實務[M].中國商業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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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路工程 管理體系 合同管理 建設

一、合同在公路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公路工程建設事業也加快了發展步伐,其中合同管理工作貫穿于整個公路工程建設的實施過程中。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不僅是督促參與工程施工各方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相關事項的重要手段,更是保證工程目標順利完成的一個關鍵環節。以下將詳細分析其在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

(一)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環節

每一個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都不可避免地要通過簽訂相關承包合同一步步來實現。通過對承包的價款、范圍、內容、質量標準及工期等合同條款的約定和履行,同時在合同環境下,承包商和業主可以調控工程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無論是工程項目業主的內部管理,還是承包商的管理,合同管理始終為整個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體系的核心。

(二)施工合同是約束承發包雙方的法律基礎和依據

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發包雙方各項基本的職責、義務及享有的權利,這也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合同中對工程的風險也進行合理分攤,以保證工程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比如,承包方必須按施工圖紙和批準的有關施工組織文件進行安排施工工作,并根據合同約定給業主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而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并對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及辦理竣工結算等涉及到工程結算的一系列驗收及組織管理工作。

二、完善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議

由上可知,有效的合同管理對于整個施工企業或業主等利益,都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作用。同時盡管隨著公路工程建設事業的發展,合同管理體制已越來越全面,但目前合同管理過程中依然存在不少問題,如公路工程合同發包人隨意提高公路驗收標準或調整合同單價;有的施工企業合同意識不強,不重視合同管理人才的引入及培養;或有的企業重視靜態管理而輕動態管理等,集中表現中合同履行監控力度不足。所以,以下將針對當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完善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議。

(一)加強合同管理法律意識

合同意識是工程管理意識、市場經濟意識及法律意識的綜合體現,應在熟悉工程項目合同的特點和相關內容的前提上,來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首先,合同管理制度應嚴格依照招投標法,建議工程招、投標市場全力推行工程清單報價體制;同時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要協調好承包商和業主雙方的利益,且在投標階段要注意積累資料及做好資料預審表后的跟蹤工作,投標時應有物資管理專家參與,從而保證投標過程公正、合理地進行。其次,承包商也應積極實施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法律意識,在簽訂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有意識地認真對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嚴密性進行審查,如合同條款用詞要準確,承發包雙方的權利及義務要明確標示,尤其是對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具體,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防止因疏忽而使合同留下漏洞,總之應盡可能地消除造成糾紛發生的因素,將合同糾紛盡可能減少,從而有力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使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受到有效保護。最后強調一點,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不僅是制約合同雙方嚴格履行合同強有力的約束手段,更是承發包雙方合同糾紛解決的特殊方法。所以,承包商應積極實施施工合同風險管理,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建議結合施工情況及法律法規相關依據,適當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并做好風險預測、控制與轉移工作,采取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措施,從而將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從而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合同管理制度的優化管理

以往,公路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比較重視靜態而輕動態的管理,為了減少合同管理中后期爭議的發生,建議合理地優化動靜態的結合管理,實行全程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由于工程合同管理是整個工程建設的真實反饋,處理合同糾紛后時,應認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資料的收集、整理及備案工作,以保證合同檔案齊全,給公司對整個過程做出合理的評估與總結工作提供科學依據,從而使整個工程施工合同檔案管理體現出管理法制化、程序化及規范化。此外,通過以上對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情況與實施計劃進行比較、分析、評價及經驗或教訓的總結工作,將對今后工作的指導提供便到位的管理方式,這也將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談判成交率和合同履行率;此外,加強合同管理從業人員的培訓體制,尤其是增強其法制觀念,使之掌握必要的業務技能,以從整體上提高我國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隊伍的素質,為營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梁赫群氛圍創造條件,最終促使公路工程的管理水平更加現代化。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公路工程建設管理體系中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項復雜且十分重要的工作,這就要求每個施工單位都要重視;同時我們在實踐中應積極使合同管理工作向著法制化、程度化、制度化及現代化方向發展,尤其是合同管理工作人員更應自覺提高自己處理合同糾紛的能力,從而使我國合同管理工作更適應社會發展需求,最終提高工程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弓儉.合同管理在工程造價控制中的運用[J].科學之友(B版).2006

[2]張鳳銀.淺談合同管理中的工程計量[J].科技信息 學教研).2007.

篇3

房地產企業和其他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都是通過合同的形式來進行交易的,所以如何在內部控制中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就顯得尤其重要。在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的今天,房地產企業應當以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作為基本的背景,在此基礎之上進行的合同管理則會有效提升其合同管理的效率。

一、房地產企業合同管理常見的問題

(一)合同內容不嚴謹

當前,在我國大部分房地產公司中,都有著較高的合同簽訂率,其注重的也往往是以經濟交易為基礎的合同,但是這其中卻忽略了合同的嚴謹性,造成了一些不法行為有機可乘。一方面,合同中的條款不夠完善,由于對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沒有進行明確的表述,對于違約的責任也表達的模糊不清;另一方面是合同的表述存在著一些錯誤。由于合同的文本沒有使用規范性的格式,在表達的過程中,要么煩瑣冗長,要么太過于間斷,容易造成合同發生歧義,使房地產企業承擔一定的風險。

(二)缺乏對合同管理正確的認識

在很多企業中,都提高了對合同簽訂的重視,但是卻忽略了合同簽訂之后在執行和控制方面的管理,比如有的合同管理人員將合同交給相關的項目管理人員,但是卻沒有進行詳細的交流,更沒有經過嚴格的監督和審查。從而,造成了合同的簽訂與執行之間經常脫節的現象,使得其他人員對于合同的具體內容沒有全面的了解。導致了在項目的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就容易出現與合同不相符的現象和糾紛。

(三)合同執行過程中忽視監管

必要的監管能夠保證合同順利的執行,能夠降低企業運營中的風險。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卻有很多企業忽略了對合同的有效監管,沒有針對合同監管建立起相應的調整和控制體系,或者是由于管理的不夠科學和規范,使得控制制度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我們應當看到,合同的管理不是一個部門或者是一個人員的責任,它需要企業中多個部門和崗位進行合作與協調共同完成,只有這樣才能夠確保企業合同的有效執行,確保公司持續、穩定的發展。

二、規范房地產公司合同管理的建議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房地產企業要結合自身的行業特點,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指導下,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企業的發展戰略作為根本出發點,在此基礎上對合同進行全面的管理,制定合同的管理、審查等制度,并且對合同簽訂之前的準備工作、合同簽訂的過程以及合同執行的過程、執行后的評估等進行全面的管理,確保合同管理過程中的每個環節都能夠順利的進行,并且確保每個環節之間實現有效的銜接。另外,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應當確保合同的內容符合規范,通過對合同的有效管理,能夠對企業內部進行明確的權責和分工。

(二)設立規范的組織機構

作為房地產公司,要以全面管理和全員參與作為基本原則,對合同管理部門進行全面的管理。首先需要在思想上進行統一,提高管理者對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并且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選用具備熟練的業務以及較強的思想政治素質的人員,將他們分配到合同管理的各個崗位中,使合同管理的隊伍不斷壯大。合同管理部門要以企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為準,對企業合同管理的具體模式和內容進行確定,并且將具體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合同的簽訂與監督等制度進行確立,對合同管理部門的人員定期組織學習和培訓,使他們的綜合素質得到不斷提升,從整體上提高合同管理部門的管理效率。

(三)加強對合同管理的監督

房地產企業需要加強對合同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監督工作。事前指的是合同簽訂之前的準備階段,需要做好各方面的防范工作。事中則主要指的是合同的執行過程,防止出現違約的情況。房地產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應當深入到部門的具體工作中,對合同記錄進行定期的檢查,對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確保能夠及時發現并且及時解決問題,這樣既能夠確保合同雙方的權利不受侵犯,也能夠對合同雙方都產生一個約束作用,督促他們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義務。事后則主要是對合同執行情況的反饋,通過分析,加強對合同的管理。

三、結束語

在房地產企業中,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則主要分析了基于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下,當前房地產企業合同管理中的不足之處,并且提出了幾點建議,以期能夠為房地產企業的發展提供可行性建議,不斷增強房地產公司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房地產公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促進我國房地產行業持續、穩定的發展。

參考文獻

[1]聶銳,陶學禹,李若仁.合同管理效果綜合評價的研究[J].煤炭經濟研究.2004(11).

[2]張成.加強合同管理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J].航天工業管理.2001(09).

篇4

關鍵詞: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常見問題,原因分析,建議與對策

前言:

隨著我國建筑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對于建筑企業既是一次嚴峻的生存挑戰,也是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建筑法》的順利實施和《合同法》、《招標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相繼頒布,我國建筑業的法律框架已初步建立,這對建筑企業的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了要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建設所需價款的合同;也是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還是施工企業安排施工、進行索賠、控制工程成本和進行竣工結算的主要依據。

建筑企業施工合同管理必須是貫穿于工程實施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管理。全過程就是由洽談、草擬、簽訂、生效,履行、直至合同失效為止。為有效預防施工合同糾紛,減少訴訟,及時化解矛盾,保障施工合同正常履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司法局聯合出臺了《關于充分發揮公證職能作用保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正常履行的若干意見》。這一意見提出,要運用合同協議公正、提存公證、保全證據公證、強制執行公證等法律手段,規范工程擔保、帶資建設、延期支付、中止施工、延期交房等行為。不僅要重視合同簽訂前的管理,更要重視合同簽訂后的管理。其目的是保證承、發包雙方全面地完成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也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和靈魂,同時,也是規范業主和施工企業的一把雙刃劍,一旦出現一方違約;另一方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因此,施工企業只有抓住合同管理這個核心,才可能統籌調控整個建筑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實現預期目標。

1.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建筑施工建設的復雜性決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艱巨性。目前我國建設市場發展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不規范,使得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為:

1.1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缺乏,合同文本不規范,內容有失公正。

從合同制定上看,建設施工合同涉及到很多方面知識(如預算、經營、法律以及工程管理等),專業面很廣,同時,涉及到全局工作的開展。因此,要求制定合同的人員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能力、法律以及相關的造價管理知識。但是,在許多建設項目的管理體系中,缺乏專門的人員和專門的機構從事合同管理工作。

從實施合同方面來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部分業主在招標文件中增加許多對承包方苛刻條款,對自身的制約條件很少,尤其是對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較為模糊,對于意外事故和其他情況缺乏有效的處理辦法。這樣的不公平、不公正合同的簽訂,在履行中將發生很多的爭議。雖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制定了的GF-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但部分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則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利用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再進行簽約。

1.2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淡薄。

建筑市場中的競爭日益激烈,但建筑施工參與各方的法律意識不強。主要表現在:第一,合同制定上對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不對等,多為發包方對承包方的義務、責任規定較多,對自身的義務規定較少,為施工過程中的爭執與糾紛留下了隱患。第二,建設施工合同違約現象嚴重。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簽約雙方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使得違約后,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第三,違法承包人利用其它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第四,違法簽訂轉包、分包合同情況普遍存在。有些承包商在中標之后將工程肢解,以更低價格非法轉包給沒有資質的小施工隊伍,從而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造成嚴重影響。這些行為都是違反了《建筑施工合同法》的。

部分建筑施工參與方不僅法律意識淡薄,還對風險估量和認識不夠。工程承包是一種商業競爭,它包含著許多風險,并且隨著激烈的競爭,逐步由原來政治上、經濟上、合同上等宏觀方面的風險,逐步向施工條件、施工進度、工程量、物價變化等微觀方面擴大,使得承包方利益受損。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有待完善,進行工程項目管理大都僅停留在“人際交流”的層面上,缺乏真正建立在合同和證據基礎上的規范化管理,這就導致承包商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1.3合同監管機構不健全,職能分工不明確。

由于我國進入市場競爭時間不長,對于合同的利用程度有待提高。較多建筑施工企業和監理公司不重視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體系建設,不設置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機構,不明確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程序,不制定合同監管制度,不明細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同時,缺乏對合同的審查和評估,缺乏對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建設,缺乏合同歸檔管理,使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對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信息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同樣相對落后,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流程比較混亂,缺乏施工企業合同管理軟件的開發、應用,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手段仍比較落后。建筑施工企業也不重視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完善可行的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具體的操作流程,缺乏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評估和總結,動態合同管理缺失。建設項目內部資源沒有得到有效開發和利用,合同履行的手續不健全,使得合同制度執行不力,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較低,從而降低了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

2、解決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存在問題的主要對策

2.1提高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素質,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提高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專業人員的素質。選擇優秀的合同管理專業人才人員是企業規范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礎。因此,企業應該做好以下幾點:

2.1.1擇優錄取專業人才。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既有工程技術、施工經驗等方面能力,又對合同擬定、修改、談判以及解釋能力,還熟悉工程造價和會計財務方面知識能力的專業人才。同時,在選拔過程中要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

2.1.2不斷加強對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專業知識的學習。企業和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企業與市場的變化發展和實際情況,組織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人員集中學習、個別研究合同管理相關知識。主要可以進行短期培訓,專家講解與學院討論相結合,聽電視講座,并結合實際案例進行分析總結;依據《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的學習,設置專業的企業法律管理專業人才的職業認定考試,諸如全國企業合同管理人員執業資格考試等。企業也有必要選擇較為出類拔萃的合同管理骨干進入高等院校進行培養深造,并與其簽訂定向培養的協議作為保證,使得在培養對象的同時,成就其事業以及對企業的益處。

2.1.3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對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明確其責則、權限和利害。并建立合理的競爭機制和獎懲制度,對表現優秀和的有貢獻的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對表現不良和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的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物質和精神上的懲罰。這樣的獎懲方法可以全面、高效率的提升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和業務能力。

2.1.4嚴格按照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制定的GF-1999-020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綜合考慮工程類型、業主管理風格、項目管理方式等不同要素,進行合同制定和書寫,公平、公正地制定出科學、嚴謹的合同,內容明確規定雙方責、權、利等方面的內容。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可以借鑒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制定出一套完善嚴謹的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并在企業中推廣。同時,監督部門要加大審核和監管力度,促進其在市場上推廣。

2.2提高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施工企業必須適應新形勢的發展,必須加強企業全體員工的普及合同管理法制教育,尤其是建筑行業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人員應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掌握專業技術知識,提高法律意識,對所簽施工合同的標的、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以及合同的履約期限、違約責任等做出具體明確的解釋,準確表達出真實意思。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嚴密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避免出現歧義,減少由于理解偏差而產生合同糾紛,增強合同的可操作性。

做好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風險防范。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做好與各利益相關方的往來公函、會議紀要、開竣工報告、變更及其他結算資料的簽發與保存,保證相關資料的完整、嚴謹、有效。同時,為了確保所有可能作為索賠證據資料的證明力和有效性,所有這些資料的份數在形成時至少要保留兩份,以確保其中一份原件歸施工單位持有和保存,為必要時啟動訴訟程序,收集好相關證據。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項內容繁雜的系統工程,只有在平時大量扎扎實實的工作,把合同的交底和策劃真正落實在行動上,抓住合同管理的關鍵環節,才能達到預期效果。

2.3建立健全施工企業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體系,完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機構

隨著我國法律、法規和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組織網絡和制度網絡是構成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為此,加強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工作就不得不加強這兩大網絡的建設,可以通過以下幾方面做到。

2.3.1建筑企業應結合本企業的實際需要和實際情況,建立科學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制度,強化施工企業合同管理職能,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堅持合同的審查制度,審查合同簽訂的條件、內容以及條款等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范標準,是否具有完備的手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對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應及時進行分析與糾正,使施工企業合同管理規范化。這將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并且便于查閱、檢索以及執行合同。

2.3.2行政部門應設立專門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人員,對建設工程合同實施登記、審查等監督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登記臺帳,并進行統計、檢查,加強合同備案制度。建筑企業應深入研究施工企業合同管理工作在不同階段的具體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側重點等問題,建立企業的監督保障機制。完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建立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各層次的合同管理機構,監察和考核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和業績,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剛性約束效力,嚴厲打擊和查處各種違法、亂紀和失職行為,保證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

2.3.3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統

由于合同種類多,數量大,合同變更頻繁,且在履約中往來函件和資料較多,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系統性強。施工企業則不能單純的依靠人力管理,應建立以微機數據庫系統為基礎的施工企業合同信息化管理,便于對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存儲、處理、分析和使用,以提高信息傳遞的速度,提高企業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效率,提高企業的合同管理和經營管理水平。

結論:

通過對建筑施工企業合同管理中常見問題的分析研究,指出我國在建設施工企業合同管理的組織建設、專業人才培養和監管機制等多方面均存在很多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常見問題,筆者提出了一些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以提高建筑施工企業對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視,不斷完善我國的合同管理工作,促進我國建筑行業健康、科學、規范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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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建筑工程 項目施工 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1.1 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的需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不斷完善, 要求政府相關管理部門轉變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承包商作為建筑市場的主體,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隨著建筑市場機制逐漸完善, 施工合同必將成為調節業主和承包商經濟活動關系的法律依據。

1.2 規范建設各方行為的需求

目前,從建筑市場經濟活動及交易行為看,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承發包雙方合同自律行為較差,加之市場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功能。因此,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1.3 建筑業迎接國際性競爭的需求

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將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資,就會引起貿易糾紛。另外,由于不能及時適應國際市場規則,將造成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因此,承發包雙方應盡快樹立國際化意識,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

2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的作用

合同法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從本質上講,合同是當事人雙方為了實現某一標的,圍繞標的的質量、價款、數量、履行期限、地點、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協商一致,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先約定,是對未來將要發生的實現標的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和責任的一種設想。

合同風險是由于在合同訂立、履行過程中存在的不確定性而產生的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合同糾紛是合同當事人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產生了不同的理解。由于上面所述的原因,合同風險、合同糾紛的存在是必然的,但是經過努力,合同風險、合同糾紛可以規避、預防和減少。

2.1 合同是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個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都是通過簽訂一系列的承發包合同來實現的。通過對承發包范圍、價款、工期和質量標準等合同條款的制訂和履行,業主可以在合同環境下調控建設項目的運行狀態。

通過對合同管理目標責任的分解,建筑工程項目的業主還可以規范項目管理機構的內部職能,緊密圍繞合同條款開展項目管理工作。因此,無論是對承包商的管理,還是對電力項目業主本身的內部管理,合同始終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2.2 合同確定了工程實施和項目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合同雙方在工程中進行各種經濟活動的依據,包括工期、質量、價格等目標。

工期:包括工程的總工期、工程開始、工程結束的具體日期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動的持續時間。

工程質量、工程規模和范圍,詳細而具體的質量、技術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價格:包括工程總價格、各分項工程的單價和總價等。

2.3 合同雙方總目標一致,但利益又不一致

合同一經簽訂,合同雙方結成一定的經濟關系合同現定了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經濟責任利益和權力。簽訂合同,則雙方居于一個統一體中,共同完成項目任務,雙方的總目標是一致的。

但從宏觀經濟目標角度看,合同雙方的利益又是不一致的。由于利益的不一致導致工程過程中的利益沖突,造成工程實施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合同是調節這種關系的主要手段,雙方都可以利用合同保護自己的權益,限制和制約對方。

2.4 合同是承發包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

為保證建筑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平衡承發包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合理分攤承發包雙方的責任風險,合同通常界定了承發包雙方基本的權利義務關系。如發包方必須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及時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中間驗收,及時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竣工結算等。

承包方則必須按圖紙和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向業主提供符合約定質量標準的建筑產品等。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是承發包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是雙方履行義務、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雙方都必須按合同辦事,雙方的行為主要靠合同約束。

3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3.1 法律意識淡薄

3.1.1 少數合同有失公正

存在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不利于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

3.1.2 合同文本不規范

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少數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

3.1.3 “陰陽合同”充斥市場

有些業主以各種理由,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分審查備案外, 私下與承包商再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的“陰合同”,為合同履行埋下了隱患。

3.1.4 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建設市場。

3.1.5 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失者的權利。不平等合同條件等問題,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3.2 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一些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立。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控。

3.3 專業人才缺乏是影響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法律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

3.4 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項目合同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狀態,合同管理粗放。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 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4加強與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4.1 加強對承包商的資質管理

通過嚴把建筑承包商資質管理關, 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隊伍的規模,解決目前建筑市場上供求失衡問題,從根本上杜絕壓級壓價。同時,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4.2 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

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建議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

同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 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議盡快研究相應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

4.3 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制度

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制度的步伐,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由于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工作, 不論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合同管理崗位都是極其重要的崗位,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是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專業人員, 針對目前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人才缺乏、整體素質不高的現象,建議盡快建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人員職業資格制度,合同管理人員經過嚴格的培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方可上崗。

4.4 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合同全面履約

為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行, 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列為整頓規范市場工作的重要內容。要在嚴把審查關的基礎上,加大合同履約管理力度。進一步維護承包商的合法利益。

4.5 加強合同法律意識減少合同糾紛產生

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識,在簽訂合同時,對其中合同條款未做認真約定,即草率簽訂,直接導致了合同糾紛的產生。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對合同合法性、嚴密性進行認真審查,減少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以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4.6 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和制度建設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結論

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管理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在合同管理中,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機構,并加強對合同管理人員的培訓,轉變思想觀念;作為一個合同管理人員,在熟悉工程項目合同的特點和有關內容的基礎上, 嚴格對合同履行和變更進行管理,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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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造價控制;作用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造價控制

隨著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以及我國經濟體制的改革,原有的工程造價的管理模式已經不能適應投資方的需要,然而,逐步發展起來的全過程造價控制方式越來越被投資方所采用。而對于工程造價的控制則依托于工程合同來進行的。工程建設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相關事宜而依法簽訂的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協議,是在建筑產品生產過程中維護雙方權利,承擔相應義務的法律依據。在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的合同包括勘察、設計合同,監理合同以及施工、材料供應合同等多種。在這些合同中,牽涉內容最復雜的就是施工合同,即就是發包人以及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工程項目,明確相互之間的各種權利、義務和責任關系的合同協議。而對于工程造價的控制則就依據于建筑工程中的合同,它不僅影響著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控制,而且是解決雙方經濟爭議的重要依據,合同也是貫穿整個建筑工程的全過程,影響著項目工程造價,因此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至關重要。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造價控制中的重要性

在建筑工程項目中,施工合同是整個工程項目中主要的合同,它是工程建設在進度和投資以及質量三方面控制的主要的依據。具備科學化的合同均與工程造價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其包括工程的數量,工程造價的組成,工程的結算以及工程質量、變更以及工期,以及分包工程和材料設備等等內容,這些都應該在施工合同中得到有效的體現。當雙方產生合同糾紛和索賠時,招投標文件、施工合同條款和相關的會議紀要以及施工現場的記錄等是判定合同糾紛和索賠的依據。可見,合同管理是一種基于進度、投資、質量、信息等的綜合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企業發展的基本保障。當然,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需要從施工招標開始,包括合同簽訂前的管理、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管理以及合同后期的管理等。

2.1 合同簽訂前的管理

合同簽訂前的主要任務就是怎樣確定涉及到施工過程的各個方面內容的合同條款,以及在什么時機向承包人明確這些條款。當然,對于有些合同,國家也出臺了相關的合同范本,其中的專用條款內容還是需要各方協商確定的。為了確保每一個投標單位都能接受相應的合同條款,這就需要在發放招標文件時,應提前編制出科學合理的合同條款并納入其中。在招標文件中若工程信息列入的過少,就會導致工程造價難以控制,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麻煩就越大,而工程項目的招標工作更需要具有高素質的專業機構來組織實施。

2.2 合同實施過程中的管理

針對建筑產品的投資大,建設周期長,體積龐大和結構復雜等特點,在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很多,為更好地控制工程造價,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顯得尤為重要了。而施工過程中涉及到工程造價的因素有工期、工程變更以及材料設備等的異常變化。材料價格市場異常波動對承發包雙方都有著很大的影響,如果處理不好則可能會出現偷工減料等不良現象;另外,就是工程款支付的合同管理,付款不及時或者是不能按規定要求付款,則會造成承包人的索賠。在一些投機的承包人中,往往會以低投標價來爭取中標,而以高索賠來獲取企業額外利潤,因此索賠管理也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

2.3 合同后期的管理

在建筑工程項目竣工后,這時就要關注工程合同的后期管理。主要體現在工程結算資料、工程結算以及對工程款的支付管理等方面。而工程結算資料包括所有的竣工圖紙和設計變更,招投標文件和結算書以及經濟簽證單等。同時還需要承包人提供詳細且齊全的工程結算資料給業主進行結算審計,當然,審計時也要依據竣工圖以及相關合同等資料,業主就其結算出最終的工程款。在結算審計時不得違反合同規定,當然事先有規定的除外。

3 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議

由于在建筑工程項目中的合同管理對工程造價的控制有著重要的影響,為達到對工程造價控制的目標,就需要把握其中對工程造價有著很大影響的各種主要因素,從而有針對性的采取有效的措施。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首先,需要訂立好合同。合同管理的基礎就是合同的訂立。另外,由于建筑工程的行業特點,其工程涉及面廣、工程耗資巨大、履行的時間長等,因此合同內容要保證其完整和清楚,以及合同內的各個條款細致以致于要面面俱到,這樣才能保證合同管理的順利進行。當然,在合同訂立前也需要細致認真分析合同條款。

其次,加強工程變更的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發生變更則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當變更發生時則應該遵循一定的原則,如合同中若有適用于變更的項目價格,則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價款;若合同中沒有相同或者是相似的價格時,則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過監理工程師以及建設單位審核批準后執行。

最后,加強簽證、質量、工期的管理。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會出現一些突發的價款等變故,而現場簽證則是此時必要的書面依據。對于現場簽證要對簽證的內容、原因、數量以及日期等都要詳細明確的記錄,還有現場簽證要及時辦理。當然,對加強工程計量管理以及工程款支付管理也是有效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的措施。

4 結束語

在建筑工程項目中,合同的有效管理也是對工程造價的有效監控,這也就需要對合同管理的人才培養有更高的要求,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選好管理人才、組織好管理人員的在職學習、選送到有關院校深造和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而對合同管理的方法以及手段等進行認真總結與研究也很重要。同時,作為承包人也應該在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基礎上,把握施工過程中的每個環節,做到認真細致的分析比對,保證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處理都有合同依據,從而保證工程造價的有效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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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執行管控能力不強

合同生效后,履約行為通常由經辦部門來執行。銀貨兩訖型的合同,履約行為較簡單;而分段執行的合同甚或是跨年執行的合同,履約行為就相對復雜一些。合同的實際履約狀況一般由經辦部門掌握,如果部門規模大、專業分類細、經辦合同多、涉及人員多,經辦部門的領導也未必能掌握合同的實際履約狀況,必須找到具體經辦人才能真正了解相關信息。如此,企業內部監督部門對于合同實際履約狀況的監督也是比較繁瑣的,往往要到經辦部門實地了解,還要到財務部門去核實資金記錄,費時費力。

1.2合同信息查詢分析不便

合同管理工作中還經常需要追溯相關信息或進行統計和分析,例如:在接受外審的過程中,外審人員經常會根據財務付款記錄調閱關聯的合同,核查付款是否符合合同約定。若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較扎實,合同編號有明確規定、具有唯一性,財務付款憑證上標有合同編號,合同管理部門也設有標注合同編號的管理臺賬。當外審人員報出某個合同編號時,合同管理人員能夠利用合同編號的唯一性,追溯查詢到相關信息。再如:企業需統計年度合同的總體發生情,若要快速統計,必須在平時建立數據較翔實的基礎臺賬。企業若是合同管理基礎薄弱的,上述兩例幾乎無實現的可能,即使合同管理基礎較好,實現上述兩例也屬不易。

2合同管理信息化的實踐

目前,很多企業的基礎管理都在大量地運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并運用企業資源管理信息系統(ERP)。通過ERP的推行和運用,企業很多生產經營管理流程已實現信息化,一些與合同相關的信息和數據在ERP內也留有記錄并積累。筆者長期從事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近年來,在企業ERP構建較為成熟的基礎之上,運用信息化手段,將合同管理作為ERP中的一個子模塊,納入了整個ERP的運行,利用ERP中企業生產經營信息數據的聯通和共享,對進一步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做了一些嘗試。

2.1做好合同管理ERP模塊開發的前期調研

在前期調研中,首先對企業發生的合同進行梳理,如以資金流向來分類,可分為資金流入型和資金流出型;以業務方式來分類,可分為物資采購類、工程采購類、服務采購類和銷售類等;其次,確定以資金流向和數量作為重點關注對象來開發合同管理ERP模塊。由合同管理部門牽頭,會同信息化開發人員分別到采購、銷售和設備等合同發生頻次較高的部門進行調研,針對現行流程實現信息化所可能會遇到的問題進行了多次研討,合同管理部門主要關注合法合規性,業務部門主要關注實際可操作性,信息化開發人員主要關注術上的可實現性。調研發現,合同管理信息化實現的前提是較為完善和有效的合同管理基礎工作,大致包括:合同管理工作中有串聯所有相關信息的有效索引,即合同編號,合同編號有明確規則,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合同編號由合同管理部門統一確定;合同生效前,需經流轉審核,由財務和法務等部門參與;合同履約由經辦部門負責,實際收付款時在財務憑證上標注合同編號;內部監督部門著重從資金角度監督合同的實際履約狀況;合同管理部門建立合同管理基礎臺賬,以滿足企業對于查詢、統計和分析方面的需求。

2.2做好合同管理ERP模塊首期上線后的調試

ERP模塊的開發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經過充分的前期調研,將合同管理ERP模塊首期上線的目標定為:將現有合同管理流程全部推上信息化,實現無紙化辦公。首期上線后,以企業合同信息化審核流程舉例,大致流程為:由合同具體經辦人在合同管理ERP模塊中發起審核——流轉至部門領導審核——流轉至財務部門審核——流轉至法務部門審核——經辦部門在完成審核后辦理簽字蓋章手續。在各審核環節均可以打回至原始經辦人。

2.3滿足相關部門的個性化差異管理

合同管理ERP模塊首期上線之后,在實際運行中,還根據銷售部門的工作特性,實行差異化管理。通過差異化管理,既加強了對銷售合同的管控力度,又滿足銷售部門對合同管理的個性化需求。

2.4做好系統首期上線之后的持續優化

系統首期上線運行一段時間后,業務部門對于操作界面和一些細節提出不少優化建議,將這些建議匯總,進行甄別和梳理,既考慮業務部門需求,又兼顧合法合規性,持續開展優化工作。

2.4.1 實現海量數據和信息的共享

信息化管理系統的一大令人矚目的特點,就是實現海量數據和信息的共享。如果不能實現這一點,將是對信息化管理系統資源的極大浪費。因此,合同管理ERP模塊作為企業ERP的組成部分之一,如何與企業ERP中已有的功能模塊實現數據和信息的有效共享,是持續優化的關鍵。

2.4.2 合理減少重復勞動的工作量

為實現合同管理的某些要求,合同管理ERP模塊在開發初期可能會要求操作人就某一內容在企業ERP的多個模塊中進行錄入,有重復操作之嫌。信息化本應是提高效率的一種手段,如果是為信息化而信息化,實質上增加了重復勞動的工作量,這就有違信息化管理系統的設計初衷。因此,如何利用好企業ERP中現有模塊的數據和信息,提高效率,也是持續優化的目標之一。

2.4.3 加強對合同的實際管控力度

在合同管理ERP模塊首期上線之后,逐步將過程監督的要求融入其中,加強對合同的實際管控力度。前文已述及,該模塊首期目標主要是原合同管理流程的無紙化,在這個階段性目標完成之后,需要逐步過渡到合同管理的理想目標。因此,以加強合同管控力度為目標,結合該模塊的實際運行狀況,適時地增加一些補丁。舉兩個這方面持續優化工作的實例。第一,通過優化,將銷售合同與生產定單建立關聯,要求業務員在開具生產定單時必須輸入合同編號,以合同編號為索引,可以調取企業ERP其他模塊中的數據和信息,如生產管理模塊中關于生產定單運行的相關數據。這樣做既沒有太多地增加業務員的工作量,也為加強過程監管提供了便利。第二,通過優化,增加了合同履約信息的錄入功能。主要是針對資采購合同,在合同正式生效后,由合同經辦人根據合同履約的實際情況,在該模塊中錄入資金支付的信息,以反映合同的實際履約狀況,且與財務部門的實際資金結算節奏保持一致,在通過財務部門的審核之后生效。如果該合同的資金支付記錄在企業ERP其他模塊中已存在,則直接調取。這樣做能夠使合同的實際履約狀況通過資金支付這一關鍵信息在該模塊中予以體現,便于過程監管。通過上述四方面工作,合同管理ERP模塊基本實現了三個目標:合同審核無紙化、合同履約信息化、數據使用快捷化。

3合同管理信息化的意義

在合同管理信息化的實踐中取得了一些成果,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認為合同管理信息化的意義主要有三點。

3.1提高流轉審核效率

合同管理信息化可以打破時間和地域的限制,減輕經辦人的工作強度,縮短相關材料流轉以及相關人員的審核和簽字的等待時間,經辦人還能夠隨時查詢合同審核進度,縮減審核周期、提高審核效率。

3.2加強過程管控能力

合同管理信息化可以將資金流向、數量和時間為具體內容反映合同的實際履約狀況,為企業內部監督部門開展過程監管、同步監管提供了有利條件。

3.3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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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建設項目;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directly served the project total goal and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general objective, is the project total goal and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general objective is to achieve security. Only by constantly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engineering contract science is rigorous, to ensure that all aspects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o the 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trictly perform, to ensure the smooth implement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and complete. This paper discussed constru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concepts,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cause of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 management content and process analysis,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Engineering contrac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一、施工合同管理概述

(一)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合同管理則是為使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以保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部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以及承包單位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通過對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的利用。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其合同關系,以解決合同糾紛,并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制裁,從而保證合同內容得以實施的一系列活動。

(二)施工合同管理的特點

與一般合同相比,施工合同管理由于建設投資大、技術含量高、施工周期長等特性具有如下特點:①建設投資大,合同金額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顯著,合同管理對工程經濟效益影響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虧本,贏得利潤,否則,承包商要承受較大的經濟損失。據相關資料統計,對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壞對經濟效益影響達8%的工程造價。②施工周期長使得合同管理周期長、跨度大,受外界各種因素影響大,同時合同本身隱藏著許多難以預測的風險。③由于合同內外干擾事件多,合同變更頻繁,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須是動態的,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變更管理顯得極為重要。

二、進行施工合同管理的原因

(一)加強合同管理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不斷完善,政府管理部門要逐漸轉變其政府 職能,減少對市場的行政干預,更多使用法律與經濟手段。業主和承 包商是就通過施工合同來調節雙方的經濟活動關系,施工合同可以說 是雙方的一項法律依據。建設項目用合同來進行引導和管理,不僅與政府職能的轉變相適應,還順應了利用法律、法規和經 濟手段對市場進行調節和管理的大趨勢。作為承包商,在進行工程建設活動中一定要以市場發展規律為依據,對內部各項管理制度不斷進行健全和完善,并對工程建設項目工程合同加強管理,這是市場經濟規律下的必然要求。

(二)加強合同管理是進行有效項目管理的需要

簽訂承發包合同是任何工程項目實施的前提條件,若不重視對合同的管理 ,就意味著無法有效控制工程的質量、進度以及費用,也更談不上能綜合管理人力資源、工程風險等事項。因此,必須加強合同管理,才有可能對整個工程項目的運行狀態進行統籌調控,從而促使建設目標得以實現。

(三)加強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各工程項目主體行為的需要

工程項目主體各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在工程項目合同中已有明確的界定,工程項目合同是各方進行義務的履行,享有權利的法律基礎。同時,項目合同是在工程項目實施程當中處理所出現的各種爭執與糾紛的一項法律依據。因此,對工程項目合同加強管理,不僅能對主體行為起到規范作用,還能對于我國的工程建設市場的整頓起到促進作用。

三、施工合同管理的內容與流程

(一)合同簽訂前的管理

先對招標文件進行分析和合同文本審查,并作出相應的分析報告,對合同的風險性及可以取得的利潤作出評估。其次進行工程合同的策劃,如分包合同策劃,解決各合同之間的協調問題。再次為工程預算、報價、合同談判和合同簽訂提供決策的信息、建議、意見等,對合同修改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配合企業制定報價策略,配合合同談判。

(二)合同簽訂后的管理

建立合同的保證體系,以保證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務性工作有秩序地進行,使工程項目的全部合同事件處于控制中,保證合同目標的實現。

對合同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收集合同實施的信息,及各種工程資料,并作出相應的信息處理,將合同實施情況與合同分析資料進行對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離,對合同履行情況作出診斷,提出合同實施方面的意見、建議,甚至警告。

進行合同變更管理。主要包括:參與變更談判、對合同變更進行事務性處理、落實變更措施、修改變更相關的資料、檢查變更措施的落實情況。

日常的索賠和反索賠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的流程

相關部門分(子)公司造價審計部相關領導

四、如何加強施工合同管理

(一)提高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意識

我國部分施工企業,特別是老的國有企業,大多是從計劃經濟時期走過來的,不少企業領導及管理人員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還不同程度帶有計劃經濟的色彩,不習慣按照合同辦事。有的企業對合同的簽訂雖然非常重視,但是不重視合同履行過程。因此,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施工企業要真正認識到施工合同是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武器和工具,把合同意識和合同秩序作為約束社會經濟行為的普遍準則。領導要從思想上給予高度重視,把施工合同管理同企業的計劃管理、生產管理、組織管理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列來抓,真正樹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所需要的群眾法律水準,從根本上保證施工合同的履行。

完善合同管理機構

完善合同管理機構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礎。施工企業內應設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統一合同的管理和保存,配備專門的專業人員具體負責合同管理。在強化合同管理過程中,加強企業內各部門之間的分工、協調與合作,建立完善合管理體系。對于大型集團施工的合同管理機構應當設二級合同管理體系,集團公司與其子公司直接承接的項目,由集團公司牽頭合同的訂閱、履行、變更、解除等,對于一些小型項目的合同可以通過授權方式交給施工企業簽訂和管理。

(三)履約中的施工現場管理

按編制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合同簽訂后,在投標階段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再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并按此指導工程施工,完成合同所規定的工期目標、質量目標、安全目標、成本目標。在施工過程中又應根據實際情況,將施工計劃進行對比檢查,并進行合理調整,以滿足合同要求。按照工程進度及施工規范的要求,及時進行有關單元工程(或分部工程)的現場檢驗或試驗,所有的檢驗、試驗結果均應報送監理工程師審核批準,以便進行單元工程(或分部工程)驗收。對施工放樣及測量的所有原始數據(包括圖紙、設計變更)及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隱蔽工程驗收計量,均應報送監理工程師檢查并簽字批準,這樣便于工程計量與支付。

(四)積極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

建設行業是一個高風險、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建設市場行政干預過多,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損害者。

承包人應積極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可適當轉移合同當事人的風險。在商簽合同過程中,承包人應對明顯把重大風險轉嫁給承包人的合同條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對其達成修改的協議應以“談判紀要”的形式寫出,作為該合同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及早發現索賠機會,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對監理工程師的口頭變更指令要及時予以書面確認以后,才進行變更工程的施工。要及時發出“索賠通知書”,日常索賠管理中要力爭單項索賠,避免總索賠。同時要注意同監理工程市搞好關系,爭取監理工程師的公正裁決,竭力避免仲裁或訴訟。

結束語

建設項目合同是施工企業市場化運作的基礎,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環節。對施工合同進行有效管理能夠促進雙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維護雙方利益,確保工程質量。施工企業要加強合同管理就需要針對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采取措施,提高合同意識,完善合同管理機構,控制施工合同的簽訂,重視懂合同管理的專業人才,提高履約中的施工現場管理,加強合同索賠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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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企業 工程合同 管理

施工合同沒有按照招投標文件進行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合同簽訂不規范不統一已經成為了我國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問題,大力加強我國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勢在必行。

一、目前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

施工工程合同是發包方和承包商為完成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約束雙方行為而簽訂的法律文件,也是承發包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最高的行為準則。遵照施工合同,承包商應完成業主交給的建筑安裝工程建設任務,同時業主應按照合同規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且支付工程價款。合同管理是指以《合同法》為依據,做到機構、人員、制度三落實,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變更、解除、轉讓、履行、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管理行為的總稱。

目前大多數施工企業合同意識淡薄,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現在:不嚴格按合同辦事,即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地提出。企業內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法規不健全,“陰陽合同”充斥市場。“陰陽合同”是指發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場通過公開招標與中標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后,在有形建筑市場外,又與承包人簽訂一份未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的合同書或補充協議。合同索賠難。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建設市場的不規范行為過多,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

合同管理已成為施工企業的迫切需要。在具體的合同管理中,則要求建筑企業將事前預防貫穿于合同管理的全過程,即施工企業對于合同前期的管理、簽訂及履約過程中的注意,以及后期若發生問題后,應如何管理等,都應貫穿于整個合同管理過程中。

二、加強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的思考

1、樹立合同觀念,加強合同意識

企業要對管理人員加強法制,特別是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合同管理人員,不但要學習《建筑法》,更要學習《招標投標法》、《合同法》,使他們在工程項目管理中處處以合同為依據,以合同管理為中心,只有這樣,才能按合同辦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國際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項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對承包商來講,可以說其合同管理直接關系到項目實施是否順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護。

2、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培養合同管理人才

應將合同管理工作劃歸企業法律顧問機構管理,這是由法律顧問機構的性質決定的,是專業化管理的必然。在管理層級較多的大型施工企業,總部和各級下屬企業都應設立合同管理機構。在大型施工企業總部合同管理機構,根據合同的不同類別,甚至可以繼續劃分專業科室,完成管理工作。條件較好的企業,應在合同管理機構中設立具備法律顧問資格,又有工程技術、施工管理專業和經驗的人員做法律顧問,以方便對合同的進行全面和專業的審核,以及履行過程的監管。

3、建立和完善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制度沒,這些環節應包括:介紹信的開具、信息的跟蹤、合同的草擬、洽談、評審、用印、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索賠、違約、解除、終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規范合同簽訂程序,減少失誤。

4、加強工程合同實施全過程的管理

(1)重視工程前期合同管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有標的物特性,執行周期一般較長,內容較多,涉及面較廣,一次性投資大等特點。施工企業在獲得工程信息和接到招標文件后,企業投標小組應組織專題會議對涉及到合同內容方面要進行預審,與建設方進行合同談判與簽訂。合同談判一環非常重要,施工企業在合同簽訂前,需要認真審閱、核查、分析招標文件,審查合同文本,并做出相應的分析報告,對合同的風險及企業可得利潤做出綜合性評估。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策劃及審查,解決各合同之間的協調問題,注意合同風險的傳遞和轉移。此外,為工程預算、報價、合同談判和合同簽訂提供決策的信息、建議、意見等,對合同修改進行法律方面的審查,配合企業制定報價策略,配合合同談判。

(2)重視施工合同實施。企業應重視合同的實施。企業應根據雙方協商簽訂的合同條款,正確履行、管理項目,保證項目的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證企業的形象和信譽。合同的實施和跟進要求企業內部人員具有較高的素質,能理解合同,嚴格按照合同條款辦事,認真履行合同,并且隨時跟蹤工程的滿足性,及時解決問題。項目經理部和公司合同管理部門在合同履約階段應注意做好各自的工作。在合同履約階段項目經理部主要需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①及時變更應變更的合同。在建筑施工合同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事情,合同變更包括合同內容變更和合同主體的變更2 種情形。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實現。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這種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作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業,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把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因此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②及時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建筑企業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

③應簽證確認的一定要辦理簽證確認。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有的簽證都為日工期計算和經濟補償提供依據。如果項目經理部對此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很可能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④應當追究的一定不要超過了訴訟時效。建筑行業被拖工程款的情況相當嚴重,所以企業應定期清理被拖欠工程款,應當追究的就要在有效時期內。有些拖欠沒有訴諸法律,但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債權主張,等于權利人放棄了勝訴權。

⑤應當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對于這些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一定要按公司資料管理的要求保存。

(3)加強施工合同的履約監督。合同簽訂后建立合同的保證體系,保證合同實話過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務性工作有秩序地進行。企業對合同依法履行的反饋和監督檢查,應該作為企業合同動態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公司合同管理部門應注意:

① 監督檢查各項目經理部履行合同的情況,及時發現薄弱環節,提出補足措施,防止企業自身發生違約情況,保證合同正確履行。

② 檢查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方可能發生和已經發生的違約情況,預防對方違約,并對違約事件提出索賠;參加合同糾紛的處理,提出適當對策,保護本企業權益不受損失。

③ 定期和不定期地總結合同履行的全面情況,總結成功的經驗,汲取教訓,提出改進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議,供以后工作參考。

5、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統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為了能及時掌握合同的實施情況,合同文件、變更記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各方的來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時傳遞給合同管理人員,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合同管理應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礎上,施工企業要充分利用網絡的優勢進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網,信息網站等。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管理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只有在熟悉工程項目合同的特點和有關內容的基礎上嚴格對合同履行進行管理,才能保證施工企業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的正常履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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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合同;企業合同;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F4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1723(2012)10-0133-02

一、合同在現代企業管理中的作用

(一)以出資協議以及企業章程的形式明確投資者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只要是和他人一起出資進行企業的開創,不管是合伙還是合資的形式,都是要簽訂出資協議書的,對于雙方的出資份額以及比例等方面的問題都進行嚴格的約定。

(二)通過勞動合同的明確規定,限定企業與員工之間的權利以及義務關系

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關系不僅僅是因為雙方簽訂了合同而存在的,而作為一種法律上的實施,只要雙方一方能夠提供勞務,一方能夠支付報酬,雙方的勞動關系就有效的建立起來了。相反的,作為企業來講,由于沒有合同上的某一些的條款的保護,在進行內部管理的同時就可能缺少了一些有利的制約

措施。

(三)合同在于企業的外部交往中有很大的作用

企業在對外經濟交往的過程中,往往離不開合同,合同在這里即作為一種證據能夠有效的起到雙方的經濟交往的過程中所確定的權利義務關系,同時還起到了雙方的約束性質的作用。

二、企業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

企業的合同管理是一個相對動態的過程,是管理的機構和管理人員通過科學的管理方法實現預期的合同管理目標的過程,也就是需要圍繞合同的訂立和變更等的方面展開的活動。比如,在合同的簽約階段,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表現為在對于合同的內容的市場調查以及市場的預測方面,對于簽約的雙方的信譽進行調查。在合同的旅行階段,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表現為建立合同的臺賬,落實好合同的任務,檢查督促企業的合同的執行狀況,發現問題并且能夠及時采取相對應的措施,保證能夠按照合同的規定充分的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發現對方有不適當履新合同的現象,需要及時的在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范圍內對權利和義務進行提出,對雙方提出相對應的合同規定內容的旅行,從而保護好己方的合法權益。在合同的履行之后,合同管理工作表現為需要經常和定期的對于企業所要履行和已經履行的義務進行及時的清理檢查,通過對于合同的履行的分析,及時的收集相對應的信息,并且將信息及時的反饋到企業的決策管理機構,為其提供一定的法律服務。對于已經發生的合同的正義,要主動的與對方進行協商,正確能夠通過協調和溝通的方式進行調節解決,對于和解不成的現象,要按照合同中所約定的糾紛解決的方式進行仲裁機構的申請仲裁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訟,從而能夠維護本企業的合法的權益。

三、企業合同管理應堅持的原則

(一)企業的合同管理是一種規范化的并且技術性相對比較強的工作

企業首先就必須要堅持依法的管理原則,這就需要要求企業的合同管理的人員必須要經過法律專業的相關專業的學習和培訓,具有比較高的法學的理論水平,這是依法管理企業的合同的前提條件之一。其次,對于國家的法律和相關的法規和政策等是要依法管理合同的重要依據。

(二)企業要堅持平等的交換原則

由于企業的合同本身就是要遵守自由以及平等的原則,因此,要堅持這一原則就必須要企業的合同管理的人員在審查合同的過程別的注意雙方的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不是對等,也只有在平等的協商的基礎上才能夠實現正常的經濟活動,提高出經濟的效益。

(三)對于企業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的原則

企業的合同的管理的目的就是通過企業的合同管理的機構對于企業的經濟進行合同的定力和變更等方面的組織。從而在此基礎上實現企業的內部的各國部門的密切配合,達到企業的合法權益的維護,并且能夠確保生產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進行。所以,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以此為原則作為出發點,就能夠在審查合同的過程中,及時的發現企業的問題,從而能夠解決相對應的問題,達到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的目的。

四、創新合同管理的研究

(一)建立健全相對應的規章制度

要使得合同管理的規范化和科學化就首先需要從企業的制度進行完善,從而能夠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得管理的工作能夠有章可循。

(二)加強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的相關培訓和教育

對于企業的合同管理的人員要進行業務素質的高低進行評價,這將直接的影響到企業的合同管理的質量。通過對于企業的相關制度和相關的業務進行學習和培訓,就能夠使得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充分的掌握企業的相關而合同簽訂的知識和簽約的技巧,保持能夠持證上崗和年檢考核的制度。 (轉上頁)(接下頁)

(三)企業要進行重大的合同審查管理

對于企業的重要的合同,要進行一定的管理,將企業的大合同作為企業的合同管理的重點管理對象,其全部的過程都是需要由企業的法律顧問部門參與的,要嚴格的管理和控制,預防合同的糾紛發生。

(四)企業需要履行監督和結算管理

對于企業的簽約的目的,主要是要保障合同的履行要及時有效,防治違約的行為的發生,所以在此基礎上要對企業的法律顧問繼續合同的旅行情況的監督也是十分的有必要的。

(五)要提高企業的提供管理人員的法律素質和工作的責任心

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要充分的保證合同的法律審核的有效性,將合同的實質內容進行決策權利要歸于企業的領導或者是相關的負責人,將合同的執行程序交給相關的管理人員,需要建立合同的管理人員以及審批負責的情況對于合同的責任跟蹤制度和法律知識培訓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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