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基因食品安全范文
時間:2023-05-06 18: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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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 食品安全 轉基因食品 監管
中圖分類號:TS201 文獻標識碼:A
一、轉基因食品概述
所謂“民以食為天”,那么隨著社會科學技術的進步,食品的發展必然不會停滯不前。就目前而言,大家最熟悉的莫過于轉基因食品。
轉基因食品是利用現代分子生物技術,將某些生物的基因轉移到其他物種中去,改造生物的遺傳物質,使其在形狀、營養品質、消費品質等方面向人們所需要的目標轉變。世界上最早的轉基因作物是1983年誕生的轉基因煙草,后來到美國孟山都公司研制的延熟保鮮轉基因西紅柿1994年在美國批準上市,再到我國水稻研究所研制的轉基因雜交水稻1999年通過了專家鑒定之后,轉基因食品的研發迅猛發展。
二、轉基因食品安全辯論
一項新技術的研發必然有它優勢所在,轉基因食品也不例外。從生產角度來講,轉基因作物的單位面積產量確實得到了很大的增加,極大地降低了生產成本,我們所能看見的就是通過轉基因技術使作物的抗蟲性,抗病毒性的顯著提升,農民不再擔心糟糕的天氣會凍死作物,不再難過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而對于消費者來說,則是能花同樣的錢買到更大更更甜美的食品,而且也可以擺脫季節氣候的限制。這一切確實都是轉基因技術所帶來的福音,我們無法否認。
只是,自然規律總有它的不可違抗性。人類一旦破壞了內在平衡,福音便不再是福音。
方舟子在他的博客里曾提出轉基因食品支持的幾點理由:“…,第二個理由是轉基因食品比較安全。和同類作物相比,抗蟲害轉基因作物能大量地減少農藥的使用,也就比較不用擔心農藥殘留的問題。而且,轉基因食品受到了更嚴格的監管,風險其實要比傳統作物更低。轉基因食品在上市前都按要求做過實驗檢測其安全性。一般是先做生化實驗檢測,看看轉基因作物與同類作物相比,在成分方面出現了什么變化,這些變化是否有可能對人體產生危害;然后做動物試驗,看看轉基因食品是否會對動物的健康產生不利的影響。而用傳統育種方法培育出的新品種很少被要求做這類安全檢測,就稀里糊涂地上市了——它們并非就不存在安全問題,例如有的用雜交方法培育的土豆新品種,就含有高含量的毒素,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第三個理由是轉基因食品更為環保。雖然“可能會破壞生態”常常被作為反對種植轉基因作物的一大理由,但是這種可能性并沒有變為現實。相反地,種植轉基因作物已經實實在在地發揮了保護環境的作用,原因很簡單:少撒了大量的農藥。這既減輕了農藥對環境的污染,又減少了用于生產、運輸、噴灑農藥所耗費的原料、能源和排出的廢料,還保護了益蟲和其他生物,減少了人畜接觸殺蟲劑而中毒的危險…”
然而,也有人提出質疑。一方面基因技術采用耐抗菌素基因來標識轉基因化的農作物,在基因食物進入人體后可能會影響抗生素對人體的藥效,作物中的突變基因可能會導致新的疾病; 另一方面,基因的人工提煉和添加,有可能增加和積聚食物中原有的微量毒素,不可預見的生物突變.甚至會使原來的毒素水平提高,或產生新的毒素;而對于生態系統而言,轉基因食品是對特定物種進行干預,人為使之在生存環境中獲得競爭優勢,這必將使自然生存法則時效性破壞,引起生態平衡的變化,且基因化的生物、細菌、病毒等進入環境,保存或恢復是不可能的,其較化學或核污染嚴重,危害更是不可逆轉。
三、轉基因食品的安全監管
目前,關于轉基因食品的安全監管研究中,主要有三類主流的觀點:
1、可靠科學原則。這類觀點的理論基礎是科學是管制體制的基礎,只有存在可靠的科學證據證明風險確實存在并能導致損害的時候,政府才能進行管制。即由于我們不能提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轉基因食品是不安全的,所以政府無法采取任何管制行為。這類觀點的典型代表主要有美國。
2、預防原則。這類觀點的理論基礎是科學是存在局限性的。轉基因食品安全的評估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完成,政府不能等到最壞的結果發生后才進行管制,政府必須要最大限度地保護消費者。這類的觀點的支持者主要有歐盟。
折中原則。這類觀點對轉基因食品的態度保持在可靠科學的原則和預防原則中間。一方面無法消除對轉基因食品安全威脅因素的質疑,一方面轉基因技術在生產上的優勢確實得到證實。因此對于轉基因食品的政策便試圖在兩種原則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這類觀點的支持者主要有日本。
3、就我國而言,目前對轉基因食品安全的態度偏向折中原則。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監管體系尚在發展完善之中。國內現在對轉基因食品有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各項法律法規制度也在不斷完善之中。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從整個安全監管法律制度來看,不管是監管主體,監管手段還是職責分工方面,存在的問題相對比較嚴重。就監管主體而言,在我國的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主體中,農業部,衛生部,環保部三個部門承擔著重要的作用。但是三個部門之間的協調性不高,職責分配不夠明確,不同的部門對不同的監管環節沒有進行相應的責任監督,導致各個部門之間對食品安全并沒有形成統一的有效的管理機制。未來,對于一套完善的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形成,我們仍需要很多努力。
總之,在轉基因技術迅猛發展,轉基因食品越來愈多地充斥人們的生活中時,我們在享受轉基因技術為產量帶來的福音同時,更要警惕其中的安全隱患問題。完善的法律體系和有力的監管機制是食品安全的有效保障。我國目前在轉基因食品安全制度建設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從法律制度和監管體制上預防和處置食品安全事故問題。這是黨和政府關注民生的重要舉措。
(作者單位:華北電力大學 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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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轉基因食品;安全問題;法律規制;現狀
1轉基因食品特性
1.1轉基因食品優越性
轉基因食品直接將多項優越基因結合在一起,促進食品具備需求特性。相較于傳統農作物,轉基因食品具有多方面優越性[2]。首先,轉基因食品可改變農作物的生長特性,促進農作物本身抵抗病蟲害的能力,并提高農作物在惡劣環境下的生長能力,并可提高其生長速度。該特性可有效降低農作物的生產成本,并能降低農藥的使用量,降低食品對人體的危害。其次,轉基因食品可改變其原有味道,滿足人們的味覺需求。當前一些人們經常食用的高營養、高質量食品,多數存在口味不佳等情況,導致多數人存在偏食情況,影響身體健康。轉基因食品可在保持食品營養的同時提高其口味,不僅能降低食品生產成本,還能降低食品添加劑對人體的傷害。總體來看,轉基因食品可將人們需求的食品特性綜合在一起,滿足人們對食品的多方面需求,并可將氣候對農作物的影響降到最低[3]。
1.2轉基因食品的風險性
轉基因食品已經成為市場食品的一部分,且當前并未有明確案例證明轉基因食品對人體安全性存在威脅,但從實驗以及理論分析角度來看,轉基因食品仍舊存在一些潛在威脅[4]。首先,轉基因食品存在食用風險。轉基因食品自身基因的改變導致其營養成分發生變化,雖然轉基因食品是人們為得到食品某種特性而研究出來的新型綜合食品,但在轉基因過程中存在較多不可控制因素,無法人為控制食品營養物質組成,且通過對轉基因大豆的性質試驗研究表明,轉基因大豆對除草劑等農藥具有良好抗性,但其自身營養成分含量直線下降。當前在食品轉基因過程中會轉入一些非食用性物質,這些物質會在人體內進行堆積,并在達到一定含量后對人體造成危害。其次,一些抗蟲農作物中的蛋白酶也會對人體造成影響,即這些農作物既會對害蟲造成危害,也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5]。其次,轉基因食品存在生態環境風險。當前一些轉基因生物被導入抗蟲基因,在其培育生長過程中容易對其他生物產生影響,可能發生基因漂移或基因逃逸等情況,從而導致周邊農作物發生基因突變。轉基因食品因為其優良品種特性會直接威脅生物鏈,一些較為常見的益蟲會受到影響,并可能出現滅絕情況,從而直接對整個生物鏈造成影響;轉基因食品會導致其他生物產生一些抗性,直接改變其基因走向,不利于生態環境穩定發展。
2轉基因食品安全問題
轉基因食品會造成傳統食品自然屬性的改變,滿足人們良性需求的同時也會造成一些安全隱患,結合一些科學研究成果,轉基因食品可能存在一些安全性問題。
2.1潛在毒性問題
轉基因食品是一種將多種基因組合起來的DNA技術,在實際操作中,轉基因食品中的外源基因以及食品本身DNA的結構成分都是由4種堿基組成,即2種DNA在本質上并無差異,在食品進入人體被食用后均會在人體消化道被分解。從另一方面來說,轉基因食品的目的基因被編導時也可能導致傳統食品的天然毒素含量出現驟增,并可能誘導新的毒素聲場。從現狀來看,轉基因食品中毒事件并未發生,但在實驗室中進行的轉基因試驗發生小白鼠中毒情況,因此轉基因食品存在潛在毒性問題[6]。
2.2潛在過敏反應問題
潛在過敏問題一直是轉基因食品研究重點,一些科學家通過轉基因農作物喂養柏樹研究其細胞變異情況,典型案例是Finamore通過轉基因玉米研究發現轉基因大豆會對柏樹的細胞基因造成影響,且通過類比研究可知該類型轉基因大豆存在對人體造成過敏反應的可能性。轉基因食品還存在引起人體過敏反應原擴充的情況,即改變人們身體原有過敏源范圍,導致人們更容易出現過敏反應,由此導致食用者在食用含有過敏源食品的情況下出現過敏反應,并會出現高出傳統過敏反應強度的情況,導致人體過敏反應加劇,甚至影響生命安全[7]。
2.3抗生素抗性風險問題
抗生素抗性標記基因作用主要是在基因轉移過程中保證其可被有效監測,而從現有報道來看,標記基因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危害也缺少明確報道,且無相應案例出現。多項研究表明,標記基因對人體造成危害的可能性極小。從另一方面來說,標記基因無法對人體造成危害這一說法并未確立,因此存在危害可能性,尤其是對人體健康安全管控中存在可能性的問題需要引起重視。一些專家學者以大鼠作為研究對象,對大鼠喂養轉基因豆粕,在喂養一段時間后對大鼠的期間、血液等進行檢測分析,并對大鼠身體健康多項參數進行統計分析,發現實驗組和對照組之間并無差別。當前一些學者在研究中選擇甘露糖作為選擇劑進行食品轉基因標記,并且取得了一定進展,從現狀來看,抗生素標記基因的危險性仍未被排除,且試驗研究也逐漸驗證危險性的潛在威脅[8]。
2.4轉基因食品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2.4.1超級雜草問題
抗除草劑轉基因是一種提升農作物抵抗除草劑特性的基因,多以授粉方式進行,而轉基因作物并未與傳統作物分開種植,因此在實際生產中會存在雜交情況,尤其是種植園的雜草會受到轉基因作物影響,新生的雜草可能會遺傳抗除草劑基因,并對除草劑產生抗性,由此直接變為超級雜草。該種情況已經發生真實案例,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澳大利亞發現一款名為耐草甘膦黑麥草的超級雜草,該雜草存在明顯除草劑抗性,研究發現其周邊存在抗除草劑轉基因農作物。在此之后,在馬來西亞、智利等地也發現一些不同類別的超級雜草,產生這些超級雜草的原因基本都是受到抗除草劑轉基因的影響。針對以上問題,人們采用隔離方式降低轉基因農作物的授粉范圍,設立一定間隔的區域,避免花期雜草與農作物接觸,并在隔離帶種植非轉基因從防止花粉出現逃逸情況。當前該種方法已經被應用到實踐中,一些專家組通過數年研究,提出外源基因清除技術,即將外源基因從宿主花粉、種子、果實中直接去除,阻斷轉基因植物外源基因出現逃逸情況[9]。
2.4.2誘導生物抗性問題
在轉基因食品制作過程中,外源基因來源廣泛,從現狀來看,當前外源基因來源多是一些細菌、病毒、昆蟲等,這些細菌、病毒、昆蟲存在較為明顯的抗蟲或抗病特性。轉基因農作物在大量種植后會受到環境等因素影響,外源基因靶對象以及抗蟲抗病基因接觸時間和范圍直接提升,生物體發生變異的可能性進一步增大,直接導致現場的昆蟲發生變異,使正常農藥發生失效。例如轉Bt基因抗蟲棉被大量種植,導致昆蟲對Bt農藥產生抗性,直接導致農藥失去作用,且一些外源基因來源若是病毒或細菌,將直接導致其抗性基因轉移給與人類關系較為密切的微生物,可能造成無法預估的后果。
2.4.3影響生物多樣性問題
轉基因農作物中被認為嵌入外源基因,在種植過程中不可避免會擴散到親緣野生植物中,從而直接導致基因污染,生物平衡多樣性被污染。該問題存在真實案例,較為著名的是LoseyJE等在報告中發表的真實案例,在馬利筋葉片加入含有蘇云金芽孢桿菌基因玉米花粉并用于喂養大斑蝶幼蟲,此外還設置對照試驗進行對比分析,實驗研究表明,加入含有蘇云金芽孢桿菌轉基因玉米花粉的馬利筋葉片在喂養大斑蝶幼蟲后,次日幼蟲死亡率高達10%,3d后死亡率接近50%。對照組并未出現任何幼蟲死亡情況。通過該試驗研究可知,嵌入基因可能會對靶向生物造成滅絕性危害,而人類作為轉基因農作物的直接食用者,不可避免需要承受一定危害,而與轉基因農作物直接或間接接觸的生物不可避免會承受滅絕危害,從而導致生態系統平衡遭到破壞[10]。
3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問題法律規制問題
3.1立法體系不完善
我國轉基因食品的立法過程雖然不斷更新修補,但受限于轉基因技術發展,轉基因食品安全法律的制定總是在出現問題之后才會立法彌補,存在一定滯后性。我國對于轉基因食品安全立法較為籠統,在緊急預案流程方面較為模糊,責任認定不夠清晰,懲罰力度不足。其次,關乎于不同部門的聯合執法規定也存在一定問題,當前已存在的轉基因食品安全法條例本身存在一些問題。轉基因食品受到多種因素影響,其本身存在較強的爭議性,因此該問題的立法規制也處于不斷更新中。我國從1993年開始便制定了《基因安全工程管理辦法》,到2009年出臺的《食品安全法》均對轉基因食品有一定規定,但立法重點均在法規、規章方面,相關敘述不夠詳細。我國關于轉基因食品的規定將轉基因食品規定為基于基因農作物為原料加工的轉基因食品,關于其他方面規定則較為狹隘,因此,隨著轉基因技術不斷發展,法律規制問題日益凸顯,其次,由于追究責任相關制度不全,給予一些不法商販鉆空機會[11]。
3.2監督管理制度不健全
轉基因食品屬于科技發展產物,相較于傳統食品存在較多不同,因此傳統食品安全法無法直接應用在轉基因食品安全管控中。經過我國立法部門不斷努力,轉基因食品立法制度不斷完善,而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立法也是監理在傳統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礎上,因此存在一定問題。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理念存在一些落后問題,監管主體權力過分集中導致監管過程不利,在實際監管中容易出現腐敗情況,且食品安全監管機構被賦予相應責任,但部門配合之間存在一定問題,缺乏有效溝通,由此導致監管效率低下,且監管資源存在浪費嚴重情況。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數量較多,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雖然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作為中心,但其他部門仍舊有部分監管權限,且存在職責不清等情況,由此直接導致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不力的情況。多個部門對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同時擁有監管全責,由此直接導致多主頭較差,配合效率較差,尤其在執行過程中存在越位、空缺等不良情況,因而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過程較松散[12]。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屬于全過程監管,即從轉基因食品研發階段到過期處理所有環節,基于轉基因食品特殊性,其各個過程均存在一定特殊性和試驗性,因此需要進行全面管理。而當前我國關于轉基因食品安全并未從所有角度進行管控,相關法律法規對轉基因食品安全的管控多集中在產品研發和生產銷售階段,在售后部分卻處于空白,因此一些消費者無處投訴,并且對轉基因食品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危害的社會狀況缺少有效數據收集渠道,由此直接導致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無法發揮較大作用。
3.3安全保障制度操作性不強
安全監測對于轉基因食品安全管控是一個重壓保障,尤其是當前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標準不統一,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較多,不同部門頒布的安全監測標準存在一定出入,尤其是在轉基因食品成分監測方面存在標準混亂的情況,由此直接導致我國不同區域轉基因食品流轉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不同區域消費者在商品流通過程中受到不同管控標準影響,其權益無法得到保障。且受到標準不統一的影響,問題追蹤存在一定困難。安全評估機制是轉基因食品安全制度的先行制度,也是食品安全監管的基礎。我國目前在食品安全評估方面立法不夠嚴謹,在我國《食品安全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中均對食品安全評估制度有一定規定,但均屬于籠統概括方式,缺少細節規定,無法在實際監管中形成體系作用。此外,相關評估制度對環境以及生態的評估中缺少消費者身體健康評估,因此需要進行一步完善。
4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規制完善策略
4.1完善立法體系
針對轉基因食品的監管過程,許多國家都專門制定相關法規,而我國在轉基因食品的法律法規研究中仍舊停留在紙張制度階段,因此需要提高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的立法體系。在立法過程中可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從轉基因食品研發到銷售各個階段進行管控,實現全面監管,并將一些已經過時的法令進行廢除,整合零散規定,消除不同部門隔閡,建立有秩序、高效、快速的監管體系。結合我國現有國情以及法律機制,在實際立法過程中首先需要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讓消費者知道轉基因食品來源詳細信息,了解轉基因食品的主要成分構成,并提供有效渠道讓消費者了解到轉基因食品的相關信息。需要規定寬嚴并施的監管模式,改變我國轉基因食品監管混亂的現狀,從國情角度出發,貼合我國轉基因食品的管理現狀,寬嚴并濟。此外,還需要規定食品安全權及相關內容,最大限度保護我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可在消費者權益受到侵犯后得到有效維護。需要對轉基因食品范圍進行擴充,將當期許多并未列入轉基因食品范圍但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列入管控范圍。需要明確轉基因食品從生產到銷售整個環節的權利與義務,并明確所有主體的法律責任。
4.2健全監督管理制度
在轉基因食品管控過程中由于政府公權力過于集中導致實際管控過程中容易出現問題,監管過程出現漏洞,因此需要改變現有管控過程,對權利進行分散和制衡。在實際監管過程中可邀請社會群眾參與,并且可讓眾多新聞媒體參與到監督中,構建較為完善的監管群體,例如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1條規定:消費者協會以及其他組織可依法對轉基因食品進行監管,但消費者協會監管過于表面,無法有效發揮更為深入的監管效果,因此需要在社會多方面涉入情況下進行監管。我國需要明確主要監管機構的主要責任,基于轉基因食品生產過程的復雜環境以及生物技術安全性等方面考慮,需要對轉基因食品進行統一管理,并結合不同監管機構進行協調管理,解決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混亂現狀,并提高管理效率,節約資源。
4.3完備安全保障制度
隨著轉基因技術不斷成熟,市場上的轉基因食品越來越多,與之對應需要高效的轉基因食品檢測手段,然而我國針對轉基因食品的檢測標準和檢測技術的規定仍舊不夠完善,并且多部門管理模式導致監管主體容易出現矛盾。基于以上分析,首先需要建立統一檢測標準,例如2011年,農業部通過的《轉基因植物及其產品成分檢測耐除草劑棉花及其衍生品種定性PCR方法》對轉基因棉花制定了統一標準,但仍舊缺乏針對其他農作物的相關標準,基于此我國與國際接軌,針對轉基因食品建立統一的檢測標準,保障檢測結果的權威性。其次,需要整合監管機構的資源,形成以國家檢測機構平臺為主、社會多個機構并行的綜合監管機構,進一步加強不同檢測機構的合作力度,帶動我國所有轉基因食品檢測機構的能力及水平。不同于傳統食品,轉基因食品的安全評估應更為嚴格,應借鑒國際上已有的先進技術來規范轉基因食品的風險管理制度,并降低轉基因食品的使用風險,確保轉基因食品監管的有效實施。
5結論
分析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問題并總結我國轉基因食品安全法律規制現狀,可知我國在轉基因食品安全監管過程中缺乏明確的監管制度和安保體系。轉基因食品的推廣與宣傳也不同于傳統食品,因此需要在現有監管體系基礎上進行完善。消費者作為風險直接承擔者,有商品知情權。此外,需要構建基于國家監管主體、社會多個監管機構并行、群眾共同參與的監管體系。成立以轉基因科技領域為主體的專家委員會,有效發揮監管作用。相關部門需要明確不同部門的監管職責,提高監管效率,充分利用監管資源來促進轉基因食品在我國順利發展。
參考文獻:
[1]陳雪平,宋曉丹.應用有害結局路徑思維把關乳制品雌激素安全[J].中國乳品工業,2017(12):34-36.
篇3
關于公眾對轉基因信息的認知渠道,國內學者進行了較多定量研究。由于研究時間、地域等因素不同,不同研究的結果存在一定差異,但大多認為大眾傳播渠道是主要的公眾轉基因食品信息獲取來源。陳桂榮通過對昆明市消費者的問卷調查發現,公眾主要通過報刊雜志(59.5%)、電視(51.7%)獲取轉基因信息,人際傳播渠道的獲知方式較少(10.5%)。胡浩等在傳播渠道的分類選項中增加了“網絡”渠道,并發現在南京市受訪者群體中,除通過報紙(63.8%)、電視(51.6%)來獲知轉基因信息外,網絡渠道也逐漸成為信息來源(18.1%)。此外劉志強等對濟南市消費者的調查,黃俊明等對廣州市消費者的調查也大致支持上述結論,在具體數據上略有差異。高四海等對延安市消費者的研究發現,與此前研究相比,報紙轉基因信息傳播功能有所下降(27.9%),取而代之的是網絡在認知渠道上的強勢作用(28.6%),電視媒體依然扮演較重要的角色(57.5%)。與報紙、電視、網絡、人際等常規傳播渠道分類不同,胡焱等對北京和上海兩地的轉基因食品態度研究采用了較特殊的渠道劃分,并考察受訪者希望獲取轉基因信息的渠道(而非實際的獲取渠道),研究發現:大多數調查者希望通過食品說明書(48.2%)和食品供應商(26.8%)了解轉基因食品信息;部分被調查者更希望通過政府報告渠道獲知(25.6%的)。根據以上學者的研究,可以發現,消費者接受轉基因食品信息的傳播渠道有傳統媒體、網絡、人際渠道等;其中傳統媒體是大眾獲取轉基因食品信息的主要渠道;通過網絡傳播渠道獲取信息的比例隨時間推移而增加。
二.傳播內容
諸多研究表明,公眾的認知和態度對轉基因技術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公眾認知信息的獲得在很大程度上來自媒體。因此,媒體報道將會對公眾對轉基因技術的認知和態度產生直接的影響。對轉基因傳播內容的研究主要將視角置于對大眾媒體的內容分析上,國外學者進行了諸多考察。Leonie等通過對美英兩國主流報紙1990-2001年間轉基因相關報道的定量分析發現:媒體常常追求轟動效應和存在偏見,并成功地為公眾扮演了議程設置的角色;Matthew等通過對《紐約時報》和《新聞周刊》1970-1999年間轉基因報道的分析發現:早期公眾對生物技術的觀點沒有進入媒體的視野,直到90年代后半期,隨著“Pusztai”事件、“斑蝶”事件等引起的轉基因技術安全大討論,媒體的相關報道才大量增加,近乎70%的文章以爭論為特征,且在報道中除了提及專家外,公眾作為重要的行動者也受到媒體重視。國內關于轉基因傳播內容的考察主要分析了報紙的相關報道。侯丹丹等選取國內15家報紙關于轉基因的報道進行內容分析,發現媒體對轉基因技術的報道已成為一種常態,而三月份“兩會”的召開會使轉基因成為媒體熱點,報道中,政府、專家、NGO的聲音得到重點關注,公眾似乎成為了“局外人”。趙琳等對近年來國內主流媒體中影響力較大的轉基因安全報道進行梳理,發現不同媒體對轉基因食品的態度有著較大分歧:姜萍以2010年國內重要報紙關于轉基因報道的新聞進行定量內容分析,研究媒體如何建構轉基因技術形象,研究證實了此前研究所述:官方主流媒體與地方媒體對轉基因技術發展的觀點存在一定差別,此外,研究還發現媒體較注重平衡報道,正面立場和負面立場報道基本相當。楊瑩對2009年10月-2011年4月的11家報紙關于轉基因報道進行實證分析,發現在新聞文本中體現了“去科學化”的現象。媒體對轉基因議題社會性、政治性的強調和對科學性的消解使大多數公眾尚不知轉基因究竟為何物的情況下,對其態度從模棱兩可變成懷疑和恐懼。
三.傳播技巧
對傳播技巧的探討集中于媒體或其它機構如何進行信息傳遞,技巧主要包括消息源、措辭、報道框架、模式等方面。Toby等通過對《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相關報道分析發現,來自科學和醫學的論點被認為是進步的,而與食品相關的遺傳學則不被認為是進步的。Lynne等研究認為,不同的遣詞用字會影響消費者對轉基因食品信息的接受,例如“生物技術”被受訪者評為最積極,其次是“基因工程”,而“基因改造”被評為最負。陳海峰以2007年—2012年《人民日報》報道為樣本,發現轉基因報道可分為“展示我國科技進步的框架”、“立足轉基因食品安全的框架”、“警醒糧食經濟安全的框架”、“強化轉基因法治監管的框架”,四個框架是相互配合的關系,以“科技發展”框架為核心。此外,結合霍夫蘭的勸服理論,一面之詞與正反結合的言辭究竟哪種更有利于改變公眾態度,也是眾多轉基因傳播技巧關注的焦點。丁玉蓮的研究結果表明:媒體提供信息的正、負性不但會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意愿,而且會影響他們的支付意愿;接受正面信息的消費者甚至愿意以高于普通食品的價格購買轉基因食品;與正面信息相比,負面信息更容易讓消費者改變態度。
四.傳播效果
傳播效果主要體現為公眾對轉基因技術的認知、態度和購買行為。國外的相關研究大多使用專業調查機構了解個體或組織對轉基因等生物技術的認知程度和態度。美國政治學家RobertParlberg著眼于全球的宏觀層面來考察各個國家、利益團體和社會成員對轉基因作物的研發、推廣的反應,以及這其中的利益關系。澳大利亞市場調查局于2002年對全國人口進行抽樣采訪,調查其對轉基因食品的態度,發現多數人得知食品中含有轉基因成分時,呈現不太可能購買的態度。George等研究發現,歐洲公眾對轉基因作物或食品的反對程度由弱變強,擔憂主要集中于食品安全和健康風險,而非環境風險。我國關于這方面的調查研究開展時間較晚,規模較小,主要以某一區域或某一群體為研究對象,了解消費者對轉基因作物或食品的認知、態度和行為。
五.結語
篇4
關鍵詞 轉基因技術;食品安全性;生態環境;政策管理
中圖分類號 TS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9671-(2012)052-0219-01
轉基因指利用生物技術將生物中某種基因抽出后植入另一種生物內,如科學家將北極魚體內某個具有防凍作用的基因抽取出來植入番茄內,培育出耐寒性較強的新品種番茄,這種被作為原料而制造出的食品則成為轉基因食品。隨著轉基因技術的蓬勃發展,轉基因技術成果不斷推廣于食品行業等應用領域,傳統食品概念由農業食品、工業食品發展到了轉基因食品。近年來,轉基因食品以其獨特的品質和特性成為龐大食品家族中一名新成員,人們在寄予轉基因食品厚望、以此改善人類生活質量的同時,也對基因移植、改性工作進行程度等造成的食品安全性提出質疑,這種技術究竟帶給人類的是福還是禍,主動權是否還能掌握在人類自己手中,是否給人類健康和環境帶來風險等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爭論問題已成為全世界熱門話題之一。加強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管理成為轉基因技術進一步發展的關鍵,世界各國陸續出臺了各自針對轉基因食品發展的政策,通過政府政策導向手段來控制轉基因食品潛在風險,規范轉基因食品的健康發展,我國積極執行“積極發展、規范管理、消費知情、自主選擇”的開發政策,不斷完善轉基因食品管理政策,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轉基因食品產業的健康發展。
1 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問題分析
1.1 食用安全性分析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是安全問題中最為重要和現實的問題,對于消費者來說,食用安全性直接關系到自身健康。受傳統文化及思想意識影響,消費者對轉基因食品概念認識模糊,對這種新鮮事物接觸相對較少,而商家和媒體在轉基因食品的宣傳報道方面過于熱情夸張,人為炒作偏多,缺乏客觀性報道;政府部門對轉基因科普教育宣傳工作不到位,公眾無有效渠道了解轉基因食品客觀情況,在未確定轉基因食品為安全食品時,消費者對這種改變了傳統食品或作物本質特性的新品種始終堅持保守和觀望態度,認為轉基因食品存在著短期或長期危害。
1.2 生態環境問題分析
對生態環境及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和破壞也是轉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另一個重要方面。由于轉基因生物相比自然生物有著很大優勢,釋放在環境中可能會打破原有生態環境,使生物競爭關系擾亂;尤其一些轉基因植物競爭能力極強,可能排擠原有物種基因結構,威脅生物物種的多樣性,或生成其他新的物種;轉基因食品還可能會引起基因污染,對生態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
1.3 消費知情權和選擇權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費者更加關心食品安全、質量,提高生活質量和檔次,盡管還尚未發現轉基因食品對人體有確切方面的不利影響,但消費者理應具有自己所消費食品的安全性和潛在危險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在關于消費者選擇、涉及標識等公共政策監管方面應盡快進行不同國家之間的統一,以適應今后轉基因食品普及后消費者明白消費和知曉如何消費。
1.4 倫理問題分析
人類利用基因工程創造產生各種轉基因物體,對自然進化過程和生命直接進行人為篡改和徹底干預,這樣人類似乎有了“任意改變上帝作品”的本領,甚至可以改變自然進化速度,這種自然及生命本身直接預的現象沖擊著人類傳統觀念及內在價值,不得不令人擔憂。轉基因食品為人工制成而非經自然生長后加工制作,如將人的某些基因導入動植物食品加強其性狀或增加生長速度等,這種非“天然”食品是否違背自然及其倫理道德,人類會不會產生“人吃人”等心理反應等還需要進一步研究探討。
2 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分析
2.1 育種安全性
選擇育種、人工雜交及轉基因育種是當前動植物的主要育種方法,其中前兩者必須限制在種內進行,為常規育種法,常以基因突變和有性雜交為基礎,種內或同一種屬之間的基因重組和交換時間偏長;而轉基因育種可以跨越物種屬性、界限,短時間即能將其中一種生物或人工合成基因轉移至其他生物體內,徹底打破生物物種界限。實際上,自然界中生物基因重組一直處于緩慢的不斷進化過程中,且其安全性需經歷長時間過程才得以證明,轉基因食品的基因再重組,僅是人為的加快了常規育種自然選擇和進化速度,在理論上是與由常規育種獲得的食品本質基本無二。
2.2 食用原理安全性
動植物及微生物食品中構成基因的DAN物質經食用進入人體后即被分解為小分子,轉基因植物中的抗生素抗生基因為一種蛋白質,其在人體腸道內擴散的最大障礙是DNA的降解與失活,而人的胃液為強酸環境,在胃液降解酶的作用下,易能消除DNA生物活性。而且,先進的技術使得被轉入動植物體內的基因只能在特定組織和條件下表達,如只在轉基因植株莖桿內表達,完全不作用于食用種子,這樣就不存在食用安全性顧慮。
2.3 倫理方面安全性
根據生命本質的一致性分析,動植物及微生物基因組中大量的基因存在同源性,這就說明,很多基因不是為某種動物或植物所特有的,其中一些動植物的基因組還與人的基因組存在著一定的相似性。我們當前所食用的所謂的“純天然”的生物食品也是經過人類長期人工培育、馴化得來的,隨著生物技術的發展和知識的更新、生物倫理的發展,我們不能僅停留在轉基因食品或生物沖擊了“誰在扮演上帝”傳統的倫理觀和進化論的現代自然觀的狹隘思想認識上,而需要以發展的眼光來看待新生事物的出現。
3 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公共政策演變
當前,在針對轉基因食品安全問題上,存在著三種具有代表性的政策觀念,首先以美國為代表的對轉基因食品采取寬松的政策,其次歐盟相對較為嚴格的政策,還有就是我國等一些國家在對待轉基因食品開發與消費方面保持著積極態度,實施政策較為靈活。針對轉基因食品的開發與消費,我國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確保積極穩妥發展轉基因技術,主要有:
1)2010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制定《新資源食品衛生管理辦法》。
2)原國家科委于1993年頒布《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3)1996年,農業部制定了《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
4)2001年國務院制定頒布《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5)2007年衛生部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取代了《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隨后我國又先后醞釀制定了一些新的政策等,如《國家生物安全法》等。
4 小結
轉基因食品是解決食品短缺、營養匱乏及相關資源、環境問題的有效途徑,只要開發政策合適,評價、監管措施得當,轉基因食品均可以做到不比傳統食品危險的保證;根據轉基因食品及其特點,應以“積極發展、規范管理、消費知情、自主選擇”為開發政策方針執行并調整控制轉基因食品開發利用方向;同時,注重建設、運用非營利性機構,加強轉基因食品安全性檢測能力和評估體系的建設,加大科普宣傳力度,為公眾參與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提供表達愿望和意見的機會,有利于消除消費疑慮,提高公眾對轉基因食品的理性認識。
參考文獻
[1]丁存寶,劉海燕.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探討[J].生物學通報,2006,41(3):25-26.
[2]洪濤.我國轉基因食品政策及其效應分析[J].中國食物與營養,2004,3:4-7.
[3]鄧心安,于衛華.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分析及其政策完善環節[J].中國科技論壇,2008(6):104-108.
篇5
[關鍵詞] 轉基因食品;安全;毒理學評價
1983年,世界上第1例轉基因植物在美國培植成功,轉基因技術正式誕生。隨后的近30年里,轉基因技術迅猛發展,據有關預測,到2010年全世界的轉基因植物的種植面積將增至6000萬hm2,市場總收入將達3萬億美元,種子收入將達1200億美元。轉基因食品的新時代已經到來[1]。轉基因食品不同于傳統育種方法,是通過基因工程方法,按照人的意圖和目的去設計生物的性狀,因此與傳統食品的差異主要在于含有來源于其他生物體的外源基因。對于新出現的基因組合和性狀在不同遺傳背景下的表達、對環境和人類的影響等方面所知甚少,因此對轉基因生物及食品的安全性評價是完全必要的[2]。
1 轉基因食品
轉基因食品(GMF)是對轉基因生物進行生產加工得到的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轉基因生物(GMO),是指利用分子生物學技術將某些特定的外源基因導入其他生物中,或者改變某種生物的基因特性,由此改變動物、植物、微生物的某些基因而得到的生物[3]。
1.1 優點 品質優良的GMO可降低生產成本,創造巨大的經濟效益;GMO可以增加作物單位面積產值,緩解糧食危機;GMO最突出的作用是提高對疾病和害蟲的抵抗力,可以減少農藥用量,保護生態環境;轉基因技術還可以改變食品原有的口感和風味,提高營養價值,同時滿足不同人群的膳食需要。
1.2 安全隱患 一是環境安全性,即GMO本身可能成為雜草,打破生態平衡,破壞生物多樣性;二是食品安全性,包括:GMO中的致敏物質容易引起過敏反應;容易產生并殘留毒素,可引發急慢性中毒,甚至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抗生素標記基因可能引起人體抗藥性問題;轉入目的基因后可能會破壞食品原有的營養成分,降低食品營養價值,導致營養結構的失衡[4]。
2 轉基因食品安全性評價
世界上并不存在絕對安全的食物,評價食物的安全性總的原則是對人體的有害性降低到可忽略的程度即認為是安全的。轉基因食品不同于食品添加劑、農藥殘留、獸藥殘留或化學污染物等外來化學物,因而傳統的食品安全評價標準和方法不適用于轉基因食品。
2.1 轉基因食品安全性評價原則
2.1.1 以科學為基礎的原則 即所有食品的風險評估均以科學為基礎,風險分析應建立在最可靠的科學依據基礎上。
2.1.2 實質等同性原則 1993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首次提出,即轉基因食品及成分是否與目前市場上銷售的食品具有實質等同性。目前這一原則已成為判定一個轉基因食品與其對照食品在健康和營養特征上相似性的國際公認標準。
2.1.3個案分析原則 生物安全評價的基本原則之一,采用個案分析原則可以最大限度地發現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
2.1.4 預先防范原則 即科學是存在局限性的,對科學評估GMO所需的完整數據要許多年后才能獲得,而政府不能等到最壞的結果發生后才采取行動。
2.2 轉基因食品安全性評價方法
2.3.1 致敏性評估 主要包括兩方面:①轉基因食品所含的外源基因序列與已知過敏原氨基酸序列進行比較,如同源則表明食物為過敏原;②試驗,主要包括特異IgE抗體結合試驗、定向篩選血清試驗、模擬胃腸液消化試驗、皮膚穿刺試驗和雙盲法食品激發試驗等[5]。
2.3.2 毒理學評價 受體生物轉入了新基因后,由于DNA重組而產生一系列新的生物學效應,包括期望效應和非期望效應。對健康有不良影響的各種非期望效應對GMF的安全性評價都至關重要。按照傳統毒理學方法,檢測項目包括:經口急性毒性試驗、Ames試驗、小鼠骨髓微核試驗、骨髓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小鼠畸形試驗、大鼠30d或90d喂養試驗、繁殖試驗、代謝試驗、慢性毒性試驗[5]。
2.3.3 營養學評價 測定轉基因食品的主要營養素含量以及營養素利用率。首先進行成分檢測,然后與其轉基因親體比較,若存在顯著差異需進一步進行生物評價,在此基礎上還需進行動物營養學評價,通過動物的生長指標和代謝指標進行分析。
3 總結
我國人口眾多,土地資源相對貧乏,糧食生產壓力很大,GMO能夠增產,抗蟲、抗真菌能力加強,減少農藥使用量,可以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截至2009年9月底,我國已批準可以商業化種植的轉基因植物包括棉花、番木瓜、番茄、辣椒和矮牽牛。然而轉基因食品有其諸多的安全性問題,目前很多國家包括我國都采取了對轉基因食品進行標識。歐盟15國采取了強制性的標識制度,轉基因成分的含量超過0.9%必須要標識。即貨架上的食品標簽要講清楚從哪來的、轉的什么基因、基因的供體、受體和載體,給予消費者食品知情權和選擇權[6]。發展轉基因作物認同其優點的同時,一方面做好安全性評價,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相關法規制度,保證食品安全。
4 參考文獻
[1] 張秀芳,常昕,陳曉偉.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研究進展—基于文獻綜述的視角[J].農業科技管理,2011(6):52-55.
[2]王桂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評價及檢測技術進展.食品研究與開發,2012,33(5):220-221.
[3]霍飛,江國虹,常改.轉基因食品的發展現狀及安全性評價[J].中國公共衛生,2003,19(9):1132-1134.
[4]陸旭,嚴艷.國內外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現狀與中國的發展對策[J].食品與機械,2012,28(4):254-258.
篇6
大自然一直在
“轉基因”
“基因”是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名字,它是生物的遺傳密碼。你長成老鼠,我長成牛;老鼠生下的還是老鼠,牛生下的還是牛……這一切都是由老鼠和牛身上不同的基因決定的。
生物體上的基因一般是有很多個的,每個都只決定一種或者數種生物的特征或功能。所有的基因都排布在DNA上。如果把DNA看成一本書,那么一個基因就相當于書里某些頁或者某些段的內容。
每一種生物的基因都是長期進化的產物。我們知道,地球上所有復雜生命都是由簡單生命進化而來的,而簡單生命的基因是很少的。那么,基因是如何增殖的?途徑有很多。一種途徑是在生下一代的時候,復制出錯,本來一個基因只復制一份的,但不小心復制了兩份。這兩份原本一模一樣的拷貝,在隨后漫長的進化過程中,發生了不一樣的突變,于是漸漸演變成了兩個基因。還有一種途徑是,生物體的DNA被某些厲害的病毒“攻破”,病毒把自己攜帶的基因嵌入生物體的DNA中,只要這個生物體沒有因而死亡,從此它就不得不把那個外來基因也一并遺傳下去。這樣,這一物種相當于多了一個基因。
你或許認為,通過第一種途徑獲得新基因比較“自然”,而第二種途徑則“不自然”。殊不知,我們身上很多基因就是病毒來的。沒有這些基因,說不定我們至今還生活在水里呢。所以,何謂“自然”,何謂“不自然”,并沒有嚴格的界線。
現在所說的“轉基因”有點類似第二種途徑。科學家通過基因工程的手段,人為改變生物體上的某個基因。這樣,生物就獲得了新的特征或者功能。這些手段中,也包括利用病毒插入的辦法。這其實跟大自然中發生的是一回事。我們甚至也可以說,大自然在漫長的歲月里,一直在“轉基因”。
轉基因兩全其美
那么,為什么人類要轉基因呢?讓大自然自己去“轉”不就得了?
這當然是因為轉基因能夠給人類帶來巨大的好處,而自然自己又“轉”得太慢的緣故。
我們知道,隨著世界人口的增加,人類對農產品的需求不斷飆升。如何提高作物產量,節約成本,以及如何讓某些作物在不利的環境下也能生長,成了需要科學家迫切解決的課題。
我國科學家袁隆平的雜交水稻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袁隆平通過讓普通水稻跟野生稻雜交,獲得了高產的雜交水稻,解決了我國以及許多發展中國家的糧食問題。
雜交的辦法其實就是把野生稻里的許多基因“導入”普通水稻中,從而培育出更優的品種。這些導入的基因里,可能僅有個別對提高畝產有決定性影響,只是我們一時無法把它們甄選出來而已。這就好比說,一瓶用數十種草藥浸泡的藥酒可以治療風濕病,但真正有效的可能僅有一種成分,只是要一一甄別太困難,我們就只好一股腦兒喝下去。
但用轉基因的辦法就準確多了。在“轉”之前,科學家事先是知道某個基因的作用的,這個基因能提高產量,那個基因能提高抗病蟲害的能力,等等。經過這樣改良的作物,既可以有針對性地滿足我們的需要,也可以一下子擁有我們夢寐以求的諸多優點:優質高產,成本降低,抗病蟲害的能力增強,等等。比如我們近年來相繼從國外引進的轉基因大豆,比起傳統的大豆來,有著產量高,少使用農藥、化肥和除草劑,出油率高等優點。在這種情況下,農民們當然樂意選擇種植轉基因大豆了。
對于消費者來說,轉基因作物上面殘留的農藥少了,更安全了。對于環境來說,農藥、化肥、除草劑減少,對環境的污染也減少。所以,轉基因應該說是兩全其美的事情。
轉基因并非要轉你的基因
既然轉基因有著如此多的好處,為什么還有那么多人害怕和反對呢?這一部分是源于無知,還有一部分可能源于偏見。
許多反對轉基因的人,其實并不知道轉基因是怎么回事。他們以為,轉基因是要“轉”人類的基因。其實,不論作物里原有的基因,還是被人類“轉”入作物的基因,基本構造都是一樣的,都由4種核苷酸組成。這4種核苷酸就好比七巧板,不同的基因只是拼法不同,拆開來就沒有任何區別了。
不論什么基因進入我們的消化道,都被分解成了核苷酸,然后進一步被降解,其成分或被身體吸收,或被排泄掉。食品里的基因根本不可能直接“轉入”你的基因中。過去年代里,關于轉基因食物能致癌、致病的報道,最后都證明是不嚴謹、不真實的。最近的一個例子是,一位法國科學家,聲稱用轉基因玉米喂食老鼠,發現老鼠長出了腫瘤。但歐洲食品安全局對該論文進行了審核,發現實驗設計中存在許多漏洞:比如,他選用的老鼠品種本身患癌率就很高;對照組(也就是不喂轉基因食物的組)的老鼠太少;對食物的組成、儲存方式或其可能含有的有害物成分(如致癌的黃曲霉)等細節未加說明。因此,這個結果并不可靠,該實驗還需要重做。
如果你擔心轉基因真的可能“轉”到你自己的基因里,那么你也有同樣的理由擔心,我們天天吃進的食物里,那些“天然”的基因也可能被轉到你的基因里,使你身上布滿白菜基因、水稻基因、胡蘿卜基因、豬肉基因等等,但這種事情從未發生過。這是因為基因是生物體內被保護得最好的部分,單純的食物是不可能對它產生直接影響的,否則,我們吃什么就“轉”成什么,那么今天就不是你我在談論轉基因,而是水稻跟小麥,大白菜跟胡蘿卜,豬跟牛,在談論轉基因了。
另一些人反對轉基因是源于偏見,他們想當然地認為“自然”的就是好的、安全的,“人工”的就是有危險的。但前面已經提到,“自然”和“不自然”這類概念其實是相當模糊的。大自然一直在無意識地做著“轉基因”的工作。再者,傳統的雜交育種其實也可以說是在“轉基因”,區別只在于:轉基因一次只“轉”進去一兩個基因,而雜交育種一次就“轉”進去成千上萬個基因。
此外,把“自然”跟“安全”劃等號也是錯誤的。譬如有證據證明,普通水稻是有害健康的。大米中含有肌醇六磷酸,這種分子能和食物中的鐵結合使鐵不容易被腸道吸收,因此以大米為主食的人容易患上缺鐵性貧血。而轉基因技術恰恰可以用來克服天然食物的缺陷。最近研制成功的“金大米”就是一例。這種轉基因水稻可以制造胡蘿卜素(在人體內變成維生素A),有助于消滅在亞洲地區廣泛存在的維生素A缺乏癥。
轉基因的風險不在餐桌上
那么,轉基因就一點風險都沒有了嗎?風險當然是有的,但不是在餐桌上,而是在田頭。
雖然在把某個基因“轉”入一種作物之前,對于這個基因未來的作用,科學家心中是有數的,但他們并非神仙,事事能料到。比如說,也許一種蘋果被轉基因后,更耐病蟲害了,但無意間卻制造出一種極毒的毒素。如果科學家看到防病蟲害的目的達到,就以為萬事大吉,摘下一個蘋果硬塞給你,而你咬了一口就口吐白沫,翻倒在地,那當然是危險的。但事實上,轉基因從田頭到餐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比如還要先拿動物做實驗,看看有沒有毒,會不會過敏,然后審批之前還要多方論證……這一切都是為了保證它的萬無一失。當它擺上餐桌的時候,你就大可放心了。
還有人說,那些抗病蟲害的基因,無非是通過制造更多的毒素來消滅昆蟲的,那么對昆蟲有毒的,對人體就沒有毒么?也許毒性雖非致命,但可能會讓我們慢性中毒呢?
篇7
三種不同的東西
人們爭論的“轉基因”,其實包含有i種勝質完全不同的東西,即轉基因技術、轉基因生物及“轉基因生物制品”。
轉基因技術是對所有能將人工克隆的基因放進受體生物的基因組內,并使其在受體生物體內正常表達的一系列分子生物學技術的總稱。這個人工克隆的基因,可以是受體生物本身的基因,可以是另一物種的基因,可以是克隆自某一生物體后再經人工改造過的基因,也可是一個完全經人工設計合成的全新基因。用轉基因技術改造過的生物體就叫轉基因生物。而用轉基因生物為原料做成的產品就稱為轉基因生物制品。
由此可見,對于轉基因技術,爭議本應不大。它其實只是一類普通的分子生物技術而已。值得注意的本應該是“轉的是什么基因”以及“轉基因生物制品的用途”。但是,近年來,大多數積極參與爭論的雙方,都有意無意地把這三個性質完全不同的東西混淆在一起,胡子眉毛一把抓,籠統地稱為“轉基因”:其立足點,都是轉基因安全。
跨國公司VS小業主
在上世紀90年代的最后幾年,國際上,尤其是美國,各大跨國生物技術公司的轉基因作物品種逐漸到位。對轉基因產物的嚴格控制和相關管理,就提到日程上來了。這一方面是出于專利保護本身的需要,一方面是出于對科技界所提出的有關轉基因安全問題的重視,再加上對利潤最大化的追求,就引發了包括美國孟山都在內的一些跨國生物技術公司,對其他公司尤其是對種子公司的強制兼并,對食品加工銷售企業實行強制控股。它們企圖形成研、產、銷一條龍,將一切全部掌握在自己手中。
跨國公司的這些動作,在歐洲大陸和英國造成了重大的社會震蕩。對大部分小業主,尤其是小零售商的生存,帶來了直接乃至致命的威脅。就在這些垂死掙扎的小業主苦于無路可尋之際,英國科技界,尤其是皇家學會的學術權威們,在食品安全問題上表現出的浮躁、輕率甚至傲慢,為小業主們的絕地反攻提供了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這就是著名的英國瘋牛病事件。
瘋牛病的病理機制是腦中的一種蛋白質發生誘導性結構變異,大量沉積在腦組織中,從而引起腦神經紊亂。此病的病原體,不是細菌或真菌,也不是病毒,而是發生了結構變異的蛋白質本身。此病本與轉基因無關,但英國皇家學會輕率出臺報告,稱吃瘋牛肉喝瘋牛奶不會得瘋牛病。可是,報告出籠不久就發生了人吃了瘋牛肉染上了瘋牛病的事,使政府和科技界在食品安全上的公信力與話語權大打折扣。
貿易保護主義抬頭
在這以前,一些宗教人士和自然保護主義者反對轉基因,都沒有引起公眾的注意。歐盟多數國家以及日本、韓國,企圖保護本國農業,反對進口農產品,都沒有能給m一個能讓大眾接受的理由。瘋牛病事件發生后,歐盟以保護食品安全的名義,正式通過決議,轉基因成分超過百分之一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進口。日本、韓國及其他國家接著跟進。市場形勢因此陡然生變。
為了自身的利益,美國各食品及食品原料出口商,馬上紛紛宣布不生產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不收購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原料。各種植者行會也紛紛建議全美農民當年不種植或少種植轉基因作物。那些反對轉基因的宗教人士、環保人士也趁機舉起保護食品安全的旗幟,宣布轉基因有毒。于是就出現了這樣一幕非常奇妙的景觀:本來互不相干的極端宗教人士、極端環保人士、商人和貿易保護主義者,在“食品安全”的大旗下,同仇敵愾,攜手掀起了反對轉基因的新,而且一浪接著一浪。他們甚至做出了踏平轉基因植物實驗地,搗毀轉基因實驗室的極端事件。普通老百姓,出于自我保護的本能,也開始抵制轉基因產品。
食品安全是幌子
所以說,在關于轉基因的爭論中,最常見也是最方便的話題,就是“食品安全”。捍衛食品安全這一旗幟,爭論雙方都存高舉。有的人還時不時散布一些半真半假的信息,不斷把水攪渾。因為反對轉基因的人知道,只有大肆宣揚轉基因食品有害,高談捍衛大眾身體的健康,才能站到道德的高地上,才能一石激起千層浪,才能引起平頭百姓的注意,才能使轉基因成為一個公眾話題。盡管他們的真正目的,或是為了捍衛自己的信仰,或是想保住自己的生意不被跨國公司吞并,或是想保護本國的農業利益。
與此同時,搞轉基因的科技工作者高舉的旗幟、吶喊的口號,也是捍衛食品安全。他們大聲疾呼,在人口不斷增長的情況下,不搞轉基因,就沒法提高糧食產量,就沒法提高勞苦大眾的營養水平,就要餓死人,就要引起社會動蕩。因為他們知道,只有這樣,才能站在健康安全、國家安全乃至人類安全的立場上,才能引起政客們的重視。其實,他們中的許多人只是想多撈點經費來維持自己的研究,捍衛自己的前程而已。
總而言之,轉基因問題,已經不再是一個純粹的科學問題了。爭論的實質,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演變成了一個經濟利益問題,政治問題,或者信仰問題、食品安全不過是幌子而已。只要有這些利益問題存在,爭論就不會停止,就會有人炒作。食品安全問題是可以通過深入的科學研究,對其進行徹底了了解,并采取有效措施來限制甚至徹底消除的。當然,這還需要完善相關的法規,以嚴格的執法來監管。
關鍵看轉什么基因
其實,轉基因食品安全不安全,關鍵要看轉的是什么基因。因為,對食品安全起作用的是基因的產物,而不是基因本身。轉基因本身只是一段脫氧核糖核酸,吃進且十子里,其營養價值以及列人體健康的影響,與食物中其他的脫氧核糖核酸相比,并無任何差異、差異在于轉基因所編碼的蛋白質本身,或者說,在于基因產物在轉基因生物中所引起的變化。如表達、不表達某一或某些基因,增加、減少某一或某些基因的表達量,以及由于這些基因表達上的改變所引起的轉基因生物體的生理變化等、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就要看這些由于轉基因的表達所引起的變化對人體健康有沒有害處,以及有害程度有多大。
一個蛋白質或其他有機物,被吃進嘴里后,會經過牙齒的機械處理,胃酸膽堿的化學處理,腸道寄生菌的生物處理,以及人體本身產生的各種水解酶的生化處理,轉化成能被人體所吸收利用的小分子物質,最終被人體所利用。如果這些被人體所吸收的小分子物質對人體有益,它們就對人體有了營養價值;如果它們會妨礙甚至破壞人體的正常生理代謝活動,就對人體有害。處理不掉的,就會穿腸而過,不被人體所利用,對人體來說,也就沒有任何營養價值。如果吃進嘴里的東西,會引起人體
的病理反應,就是有害食物,就有食品安全問題。由此可見,轉基因食品對人體不一定有害,也不一定無害;轉基因食品安全不安全,要看它含不含有能引起人體病理反應的成分。
所以,問題的關鍵不在于轉不轉基因,而在于轉什么基因。也就是說,要看所轉的基因對終端消費者是有益、有利還是有害。遺憾的是,目前生產上大規模應用的轉基因,如抗殺蟲劑基因、抗除草劑基因,都是對基因專利擁有者、對殺蟲劑和除草劑生產商、對轉基因作物種植者有利,而對廣大的終端消費者實無一點好處(但也不一定就有害處)。當你知道有一種消費品,它含的一種成分對你沒有一點好處卻不一定沒有害處時,你還會消費它嗎?這也是目前的轉基因產物不能被大多數普通消費者接受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不應強迫人們消費。只有所轉的基因明顯有利、有益于終端消費者,這樣的轉基因食品或產物才會逐漸被消費大眾接受。
約束與自我約束
目前有一種說法,認為美國人已吃了十幾年的轉基因食品,并沒有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所以吃基因食品是安全的。這一說法并不完全正確。雖然美國大面積種植轉基因作物已很多,目前還沒有出現由轉基因食品所引起的大的食品安全問題,FDA(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近年來已不對轉基因生物區別對待,且不要求對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品進行特別標記(在最近的將來可能有變化),但在美國銷售的食品中,直接含轉基因有效成分的其實是少而又少的,甚至可以說沒有。
在美國,許多食用油是轉基因大豆油、轉基因玉米油、轉基因菜籽油。有人說,用這些油做的食品不就是轉基因食品嗎?此話雖然不假,但有一點卻需要澄清:轉基因大豆、玉米胚、油菜籽所榨出的油,在油的成分上,與普通大豆油、玉米油及菜籽油并無差異,并不含有任何轉基因有效成分(轉基因蛋白)。在美國銷售的食品中,直接含轉基因有效成分的之所以少而又少,不是因為美國環保總署和FDA的監管,而是因為美國人來自世界各地,基因復雜,一旦有人吃了轉基因蛋白而產生過敏反應,食品生產商負不起這個責任,打不起這個官司,因為這會極大地增加生產成本。
篇8
關鍵詞:轉基因食品:轉基因食品市場:政府干預;規范化
中圖分類號:TS201.F416.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309(2011)02-08-02
轉基因食品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術,改變基因組構成的動物、植物及微生物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它包括轉基因動植物、微生物產品、微生物直接加工品及以轉基因動植物、微生物或者直接加工品為原料生產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隨著科學技術及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轉基因食品在全球范圍迅速擴展和蔓延,并越米越形成龐大的全球性市場趨勢。但就轉基因食品而言。對其科學性、安全性、可持續性的爭議一直不斷,它對人們的身心健康是否有危害更是眾說紛紜。因此,研究探討如何進一步完善和規范轉基因食品及其市場。政府的有效監督保障作用就顯得尤為重要和必要。
一、理論探討
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有利可圖是企業的初衷。這就容易導致市場失靈。市場失靈是指因市場機制的缺陷而引起的資源配置的浪費和市場秩序的混亂。這主要表現為競爭失效、公共產品缺乏、外部性獎懲不明、信息不對稱等。為彌補市場失靈,就需要政府干預。即通過執行一系列政府行為,用“看得見的手”來消除市場失靈,以規范市場行為,確立有序競爭,維持市場正常運行。當然,政府干預也不是萬能的。但科學適度的干預是糾正和彌補市場失靈的有效手段和途徑。政府規范市場的主要方式有: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確保信息的公開化、激勵競爭、獎懲外部性、提供公共物品等。政府干預意在通過“看得見的手”來彌補市場失靈,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需要有別于西方傳統市場經濟體制的適度的政府干預監督。
二、目前我國轉基因食品及其市場的現狀
(一)我國轉基因食品市場的發展歷程
我國是世界上最早研究和利用基因工程技術的國家之一,我國的轉基因食品技術僅次于美國和加拿大。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我國就將現代生物技術納入科技發展計劃,在近30年的生物技術研究開發中,取得了豐碩成果。我國轉基因作物的種植面積和轉基因食品的消費量已位居世界前列,轉基因食品商業化種植面積也在逐年增加。進口的轉基因大豆、玉米和油菜及以它們為加工原料生產的食用大豆油、玉米油、汕菜籽油、大豆粉和玉米粉等,已經逐漸成為人們生活中的常見食品。
(二)我國轉基因食品市場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國轉基因食品市場發展迅速。但轉基因食品畢竟是一種新興的、特殊的產品。加之我國市場經濟的基礎不同于西方國家。因而我國轉基因食品市場存在著諸多問題,這主要表現為:(1)轉基因食品的安全評價體系不健全。目前我國已出臺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等,從不同角度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做出了規定,但至今尚沒有形成一套完整、明確、統一的轉基因食品安全評價體系,對轉基因環境安全性方面也沒有形成相關的規范制度。(2)政府對轉基因食品市場監管不規范。在我國轉基因食品市場蓬勃發展的同時,與其相關的各項配套制度、措施等還不完備。政府對轉基因食品市場的監督管理沒有統一的標準和規則,導致多部門管理、重復管理、職能重疊、手續繁雜等諸多問題。(3)消費者對轉基因食品認知不足。當前人們普遍缺乏對轉基因食品的認知,對其益處及風險認識不清,缺乏必要的常識。加之很多日常生活中的食品都加入了轉基因成分,相關部門對于消費者知情權宣傳不足,使得公眾普遍缺乏對轉基因食品的鑒別能力。
(三)問題的成因
歸結起來有三個方面:(1)缺乏統一的安全評價體系。目前我國對轉基因食品出臺的規章制度比較分散,沒有形成完整的體系。一是轉基因食品在我國尚處于起始階段,對相關規章的制定還處于探索過程:二是轉基因食品是高科技產物,因而要制定一個統一、完善的安全評價體系,這也必須經過嚴密慎重的鑒定過程。(2)政府監管體系不科學。當前我國對轉基因食品普遍采取多頭管理的模式,即衛生部、農業部、質量監督檢驗總局、工商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監局等部門共同對轉基因食品進行管理,管理職權不明確。由此造成管理成本過大。各自職能不清。越位、缺位、錯位交替,造成部門間相互推諉扯皮、推卸責任、責任不明、效率低下等不良行為。(3)轉基因食品信息公開化程度不夠。轉基因食品作為現代科技的產物,對其認知需要一定的過程。盡管當前我國政府對轉基因食品實行了標識管理制度,但由于制度本身以及執行的不夠透明。加之信息不對稱。造成了我國消費者對轉基因食品認識不足。
三、政府規范轉基因食品及其市場的必要性
(一)政府是制定轉基因食品安全評價體系的主體
轉基因食品問世以來。對其安全性與科學性就一直存在著諸多爭議。因而對于轉基因食品,絕不能完全依靠市場進行自發調節。構建轉基因食品安全評價體系是世界各國的一致觀點和普遍做法,它涉及到國民百姓的身心安危,同時也維系著整個飲食市場秩序的穩定。由于轉基因食品安全評價體系的構建需要科技的進步和財力的支撐,并兼有公共物品的性質,所以制定轉基因食品安全評價體系的主體只能是政府。
對此,我國政府應該借鑒國外一些先進的技術檢測評定方法。結合國情,加快建立起一整套有關轉基因食品的安全評價體系。從而對進入市場的各種轉基因食品能夠有一整套統一、規范的評定檢測監測標準。政府可以通過與相關研究機構合作。制定出科學實用且易于執行的轉基因食品安全評價體系,并根據轉基因食品的不斷發展,隨時對該體系進行調整和完善,以此來確保安全健康的轉基因食品進入國民市場與百姓口中。
(二)政府是構建轉基因食品監管體系的主體
當前,對于轉基因食品及其市場的監管主體呈現多樣化的趨勢,除政府部門外,各類第三部門也日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轉基因食品不同于一般的自然普通食品,對其安全性、可靠性的監測與把關,是其能否正常進入消費市場的關鍵所在。因此,政府必須成為構建轉基因食品市場監管規范體系的主體,要制定出一套統一、高效的監管體系,不斷完善相關的制度及監管方式。一方面,通過建立一個高行政級別的、統一的轉基因食品監督管理委員會,以統籌指揮、協調各個部門,充分明晰各個管理部門的職權。另一方面。還要對中央與地方的監管職權作出明確規定。對已經確定的一般性安全可靠的轉基因食品,可以放權由地方政府負責;對于目前為止尚存不明確、有爭議的轉基因食品。必須由以食品監管委員會為首的中央各職能部門實行垂直管理。從大局出發,共同保障社會公共利益。這樣,通過中央與地方的共同管理。既可以保障政府對轉基因食品市場的有效監管,同時也可以消除政府部門之間相互推諉扯皮的弊端,從而有效地提高政府行政效率。
(三)政府是使國民認知轉基因食品的主體
公眾缺乏獲得轉基因食品知識的渠道,而且成本也較高。相對于公眾而言,政府掌握了更多、更深的關于轉基因食品的信息,是百姓賴以信任的獲得各種可靠信息的權威部門。因此。政府應當也必須成為使百姓認知轉基因食品的主體。食品管理部門可以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向廣大公眾傳遞有關轉基因食品的正確信息、性質、利弊等,以此來加強、普及和提高人們對轉基因食品的認知。同時。應建立公眾參與機制,形成互動與合力,以加速轉基因食品普及宣傳的力度與廣度。政府還要求進入市場的轉基因食品必須有清晰標識以及說明。使其信息透明化。保證公眾對轉基因食品的知情權和消費權。
四、結 語
在經濟全球化和科技成果日新月異的今天,轉基因食品及其市場將具有廣闊的空間與前景。加速規范、完善轉基因食品及其市場。涉及到全國百姓的身心安危,也涉及到全國食品市場秩序的穩定,其意義重大,刻不容緩。對此,政府必須要從安全、透明、發展、環保、可持續等多個方面,對轉基因食品及其市場進行有效的扶持與監管,并逐步加以規范和完善,不斷促使我國轉基因技術和轉基因食品產業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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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正因為轉基因食品目前在世界范圍內仍備受質疑,國外一些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德國在轉基因食品的審批方面也相當謹慎和嚴格,幾乎都須歷時幾年、多部門聯動、層層把關才最終批準上市。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國外對于轉基因產品是如何進行管理的。
美國:至少經過3個部門審查
美國是轉基因作物種植的第一大國,其中,轉基因棉花、大豆和玉米是美國種植最廣泛的三種作物,美國農業部的數據顯示,2012年,轉基因棉花、大豆和玉米在美國的種植面積分別占總種植面積的94%、93%和88%。但美國官方并未批準種植轉基因小麥。目前允許在美國上市的轉基因作物,基本上是由美國本土公司研發,或者是他國公司在美國走過一遍審批流程的,但是理論上有些流程是可以在他國完成的,如田間試驗。但是食品安全檢驗一定是在美國來做。
根據相關法規,每一種轉基因食品上市前至少要經過三個部門的審查,農業部負責管理轉基因植物的開發和田間試驗;環保署負責評估轉基因植物的環境影響,負責管理涉及轉基因技術的殺蟲劑等藥物監控,負責公眾安全和環境保護;藥管局則負責轉基因食品和飼料的安全性評估,其中包括任何被定義為轉基因的食物,也包括對所有來自植物的食物和動物飼料的安全與分類的職責。轉基因食品上市前必須符合傳統的食品衛生標準,任何一個轉基因食品上市都需要好幾年時間,花費約1000萬至1500萬美元才能搜集完成審批所需要的數據。
日本:全面進行安全評估
日本允許進口的轉基因食品包括8種土豆、12種大豆、181種玉米等,其中玉米大部分用于飼料,其余的是榨油,也有一部分用于食品加工。
2001年,日本修改了《食品衛生法》,禁止進口和銷售沒有經過政府的安全性審查的轉基因食品和以其為原料的食品。自此,從當年4月開始,對轉基因食品進行安全審查成為法律義務。安全審查由內閣府食品安全委員會下屬的“轉基因食品等專門調查會”負責,結果公布在厚生勞動省的主頁上。如果進口沒有在安全名單上的食品,就會受到處罰。在評估轉基因食品安全性時,要考慮食品對人體健康的直接有害性以及長期攝取時在營養學上產生的不良影響。
對于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現在是通過與原有食品進行比較,對于有意和無意新添加或者喪失的性質,進行安全評估。在安全評估時,需要對該種子植物所有可能作為食物利用的部位進行研究。對于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要對所有性質變化進行評估。要基于毒性學和營養學觀點分別進行評價,綜合判斷作為食品的安全性。
為了使轉基因食品對人體的不可預期的有害影響降低到最小限度,需要充分收集數據和信息。比如除了研究轉基因食品本身,還要研究食品加工的影響,包括在家庭進行烹飪在內。因此需要提供制造過程中的加工條件和顯示食物成分變化的信息。例如,如果是植物油,就需要提取過程和此后的精制過程的信息。轉基因作物還有可能間接蓄積殘留農藥及其代謝產物、毒性代謝產物、污染物質和其他對人體健康產生影響的物質,安全評估時也要考慮這些因素。
德國:申請資料必須公示
德國轉基因食品申請資料向公眾公開,并由食品安全局、歐洲食品安全局、歐盟委員會層層把關。
在德國的超市與商店中,基本看不到直接的轉基因食品出售。德國本土出產或進口的轉基因食品主要是作為動植物飼料或者食品添加劑而存在,如轉基因的大豆、玉米和大米等。要獲得轉基因食品的審批,首先要向德國聯邦消費者保護和食品安全局提出申請,然后再由該局即刻向歐洲食品安全局提出。在歐盟,唯有通過了嚴格安全評估的轉基因食品才能獲得批準種植或上市流通。作為歐盟的成員國,德國在轉基因食品的審批方面必須遵循歐盟的規定。目前歐盟各成員國在審批方面主要依據兩部法律,一是2001年3月生效的關于轉基因生物環境釋放的“第2001/18號指示”,二是2004年4月生效的關于轉基因食品和飼料的“第1829/2003號規定”。
歐洲食品安全局在做出批示意見后,最后須向歐盟委員會提交申請。歐委會則應該在3個月內作出是否批準此項轉基因食品的決定。一旦獲得批準,授權有效期為10年。許可證到期后可申請進行新一輪安全檢查,通過后則可獲延期。
盡管層層審批嚴格把關,德國消費者仍然心存疑慮。不少德國消費者與研究人員主要質疑轉基因食品對環境和人體健康所蘊含的風險,比如種植轉基因農作物將損害生態平衡、轉基因食品所含的特殊蛋白將引發人體過敏等等。盡管至今仍然沒有確鑿的科學研究成果可確定轉基因食品對環境和人體的危害,但在德國乃至歐洲,盡量少購買轉基因食品幾乎是消費者的共識。
加拿大:專門法案進行規范
加拿大的生物資源管理由聯邦農業部和衛生部負責。農業部設有專門的生物資源處,主要對土壤、種質和蟲害極其生物控制等生物資源的保護和利用進行研究。農業部制定的其他法律、法規中有對生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的條款。1997年,加拿大已經確立兩項有關基因工程谷物及其商品化的法規,另外,該國還頒布兩項有關微生物和植物環境生物技術的法規和有關新食品的法規。衛生部主要負責人類基因有關生物資源的管理,目前《人類生殖與基因技術條例》的法案正在眾議院審查之中。
澳大利亞:建立全面的社會監督機構
1994年,澳大利亞成立了“基因技術顧問委員會”,由生物科學家、法律、倫理、生態環境學家以及社會公眾代表組成,隸屬于工業技術科學部,負責對基因技術的安全性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向政府提供咨詢,同時制定有關安全標準并予以實施。另外,澳大利亞任何從事基因技術實驗的單位,還必須建立“生物安全委員會”,負責安全條例的執行監督。
歐盟:建立轉基因監管新體系
2001年7月25日,歐洲委員會采納了一項有關轉基因食品標簽與追蹤管理的重要法案,要求對轉基因食品實行標識管理,并對生產到銷售的全過程實行代碼跟蹤管理。法案要求能夠追蹤轉基因食品生產全過程,包括從農田到餐桌的每個環節,并通過對含有轉基因或由轉基因加工成的終產品進行標識來告訴消費者有關的信息。法案將建立“一扇門一把鑰匙”(個案處理)的轉基因食品和飼料認證程序(包括環境釋放)。該程序主要是歐洲食品局科學委員會所進行的科學評估。
這個新的體系提供了一套嚴格完善的轉基因食品管理框架來彌補法律上的缺陷。不論最終產品是含有基因改造過的DNA還是蛋白,均應標識出是由轉基因食品加工而來。這是本法案對轉基因食品標簽的規定。另外,由歐洲食品局進行的危險性評估包括對環境危險性以及對人和動物健康的安全評價,其結論將公之于眾,公眾也可對此做出評論。基于歐洲食品局的觀點,委員會將起草一個關于接受或拒絕認證的提案。這個提案需要得到管理委員會中多數成員國的同意才能獲得通過。認證后的產品需要進行登記。認證有效期為10年,需要的話,還進行上市后的不定期檢測。
篇10
關鍵詞:家畜;轉基因;安全性;解決方案
中圖分類號:S814.8;TS20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2)24-5562-05
應用轉基因技術對家畜進行遺傳改良,必將給畜牧業生產帶來革命性的變化。與此同時,同其他轉基因生物一樣,其安全性也引起了廣泛關注。世界各國紛紛加強對轉基因生物安全性的研究,力圖通過各種技術措施消除轉基因生物的安全隱患,并制定相應法律、法規和制度對轉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進行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2001)總則第一條指出:“為了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動植物、微生物安全,保護生態環境,促進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制定本條例”[1]。根據對上述文字的理解,轉基因家畜的安全性應包括3個方面:一是食品安全性,轉基因家畜的主要產品是人類的食品;二是環境安全性,轉基因家畜的環境釋放會影響環境安全,也即生態安全的隱患;三是轉基因家畜自身的安全性,家畜轉基因之后,有可能會出現生存能力和適應性的變化。轉基因家畜與轉基因農作物相比發展滯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大批量的商業化產品上市。然而轉基因家畜的產生卻已有20多年的歷史,有些已進入中間試驗、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階段。隨著中國“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專項的強力推進,其商業化生產已經為期不遠。為促進轉基因家畜試驗研究和產業化的健康發展,本文根據中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所涉及到的以及目前所能認識到的一些主要問題,提出轉基因家畜安全性的解決方案,僅供參考。
1 轉基因家畜食品安全性的解決方案
可能影響轉基因家畜食品安全性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幾方面:①轉入基因的構件(包括目的基因、載體、標記基因等)及其表達產物;②非預期效應;③受體家畜的安全性。
1.1 轉入基因的構件及其表達產物
1.1.1 目的基因及其表達產物 目的基因表達的蛋白是轉基因家畜的目標產物,是可能影響食品安全性的直接因素。以高效、優質生產食品為目標的家畜轉基因遺傳改良,大體可分為如下幾類:①提高畜產品的產量;②改善畜產品的品質;③提高家畜的抗病力;④加強環境保護,如降低磷的排放量等。
1993年,國際經濟發展合作組織(OECD)提出了食品安全性分析的原則——實質等同性(Substantial equivalence)原則[2,3],目前各國都以這一原則為基礎,對食品包括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進行管理和評價。實質等同性的概念為:如果某種新食品或食品成分與現有的某一食品或成分大體相同,那么在安全性方面,兩者可等同處理,即新食品與傳統食品同樣安全。按照實質等同性原則,轉基因家畜中轉基因編碼的蛋白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已經存在的某一食品成分,與現有的食品成分具有完全的等同性。例如:轉基因豬高表達的ω-3不飽和脂肪酸酶,轉基因奶牛表達的人乳清白蛋白、人乳鐵蛋白等,這些都是已經存在于人類食品中的營養成分,具有安全性。
另一類是已經存在的食品中尚沒有的成分,即所謂“新蛋白”。對人類健康有危害的蛋白有兩類:一是毒素,即對人體有毒性的蛋白;二是可成為過敏原的蛋白。通過使用歐洲分子生物信息學網基因序列庫EMBL、蛋白序列庫SWISSPORT,根據對毒素蛋白質和DNA序列的查詢,共發現各種毒蛋白1 458種[4]。這為我們在選擇目的基因時,排除毒蛋白的表達提供了依據。對于可能形成過敏原的蛋白,1996年國際食品生物技術委員會和國際生命科學研究所發展了一種稱為“樹型判定法”的程序來進行過敏原性分析[5],2001年再次對其作了修訂。依照“樹型判定法”,在設計轉基因家畜目的基因時,應進行如下分析:①轉基因的來源,如來自已知過敏原的材料,就避免用于轉基因;②序列同源性,將轉基因編碼的蛋白與已知過敏原的氨基酸序列進行比較;③編碼新蛋白的免疫化學分析,與有關過敏患者血清IgE是否存在交叉反應;④耐酸性或耐消化性,多數過敏原能耐受胃酸和消化道蛋白酶的水解;⑤熱穩定性或耐受加工處理,熱不穩定的過敏原若在需經熟食處理、或經加工處理的食物中,則無需擔心過敏性[6]。選擇目的基因之后,還應對其表達產物進行毒理學評價。通過上述分析篩查和評價過程,可確保目的基因及其表達產物的安全性。
1.1.2 載體 動物基因工程常用的載體有質粒載體和病毒載體,其中病毒載體的安全性受到廣泛關注。構建轉基因動物常用的是逆轉錄病毒載體,其中的慢病毒載體由于整合效率較高近年來得到快速發展。一般情況下通過包裝細胞分泌的病毒已經喪失了自我復制的能力,但當病毒轉染目的細胞后經過基因組整合,在一定條件下病毒轉錄表達的同時可以促使其相鄰的目的細胞的某些基因也表達,若這些基因與輔助病毒的基因具有高度同源性的時候,將大大提高產生具有自我復制能力的逆轉錄病毒(Replication competentret rovirus,RCR)的可能性[7]。用逆轉錄病毒為載體有可能在轉基因動物體內合成新的感染性病毒[8]。逆轉錄病毒載體的插入還可能會激活附近的內源性基因表達,從而觸發被轉染細胞的表型轉變[9],這稱之為“插入誘變”。插入誘變可能發生最嚴重的副作用是誘導癌基因的表達。盡管有些逆轉錄病毒載體(例如第二、第三代慢病毒載體)已經進行了改造,其安全性大大提高,但對病毒載體的使用仍需持謹慎態度。
1.1.3 標記基因 標記基因(Marker gene)是選擇標記基因(Selectable marker gene)的簡稱,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指其編碼產物能夠使轉化的細胞具有對抗生素的抗性,在培養基中加入抗生素等選擇試劑,非轉化的細胞死亡或生長受到抑制,而轉化的細胞能夠繼續存活,從而將轉化的細胞從大量的細胞中篩選出來的一類基因。構建轉基因動物常用的這類標記基因有kan(卡那霉素)、amp(氨芐青霉素)、neo(氨基糖苷磷酸轉移酶基因)、tk(胸腺嘧啶激酶基因)等。另一類也稱報告基因(Reporter gene),是指其編碼產物能夠被快速地測定,常用來判斷外源基因是否已經成功地導人受體細胞、組織或器官,并檢測其表達活性的一類特殊用途的基因。目前轉基因動物常用的報告基因是GFP(綠色熒光蛋白基因),由GFP衍生出來的還有BFP(藍色熒光蛋白基因)、YFP(黃色熒光蛋白基因)等各種可視光的熒光蛋白基因。
轉基因成功之后,這些標記基因留在轉基因個體中,并隨著轉基因個體的擴群繁殖傳遞給后代。這些帶有標記基因的動物及其產品是否具有不安全的因素,還需要大量的試驗和時間來證明。但可能的食品安全隱患有如下幾方面:①當人們食用了轉基因動物的產品,標記基因編碼蛋白有可能被轉移到人體的細胞或腸道微生物中,從而可能會降低抗生素在臨床治療中的有效性;②標記基因編碼蛋白是否會成為新的致敏原,尚不得而知;③報告基因的存在會讓消費者產生一種心理排斥反應。
標記基因的功能是把轉化的和未轉化的細胞、組織區分開。但是,一旦完成篩選得到所需要的轉化細胞、或完成轉基因動物的構建之后,標記基因就變成不需要的和多余的。為了消除標記基因的安全隱患,目前我們能夠采取的解決方案:一是在篩選轉化細胞或構建成功目的基因表達的動物之后,剔除標記基因;二是使用無標記基因的轉基因技術。
位點專一性重組系統能有效地對目標基因進行剔除,目前可用于動物基因剔除的有Cre/Loxp和FLP/frt系統,其中以Cre/Loxp應用較多。Cre/Loxp系統是利用Cre重組酶的重組特性,將選擇標記基因置于兩個Loxp位點之間,目的基因置于Loxp位點之外,通過Cre蛋白的識別重組,使兩個Loxp位點之間的DNA區段與動物基因組之間發生置換,從而剔除選擇標記基因,獲得只含有目的基因的轉基因動物[10]。FLP/frt與Cre/Loxp重組原理基本相似,也是利用FLP基因編碼的重組酶,可以識別frt位點并進行重組[11]。
無標記基因的家畜轉基因技術其實早已有之,先期建立的顯微注射、介導等方法,都可以不使用標記基因,而是依靠分子生物學技術在個體水平或胚胎水平上進行篩選。其中又以原核的顯微注射法重復率高,效果可靠。只是這些方法導入的外源基因一般是隨機整合的,后期篩選的工作量大。
1.2 非預期效應
非預期效應指的是在考慮了目的基因插入產生的預期效應的情況下,轉基因與非轉基因親本(在相同環境和條件下)在表型、反應和組成上所顯示出的統計學顯著的差異[12]。轉基因植物的非預期效應一般認為是由于外源基因的隨機整合所導致。根據已有轉基因家畜研究的情況分析,可能引發轉基因家畜非預期效應的因素主要來自于兩方面:①外源基因的隨機整合;②某些種類目的基因的非可控表達。
1.2.1 隨機整合引發的非預期效應 隨機整合是指外源基因不受人為控制,隨機地插入任意染色體的任意位置。研究表明,轉基因生物由于外源基因的隨機插入,可能通過以下幾種機制改變內源基因的表達進而導致非預期效應的產生:①外源基因插入內源基因的“閱讀框”,破壞基因的核酸序列使其不能有效表達;②外源基因插入內源基因調控元件的“功能區”,使調控基因失去功能,導致受其調控的內源基因不能有效表達;③外源基因插入基因組的某個“敏感域內”,使原本“沉默”的內源基因被“激活”而高效表達;④外源基因的轉錄或表達產物成為誘導或抑制內源基因表達的活性因子,直接或間接地使這些內源基因的表達發生質或量的改變[13]。無論哪一種原因引起轉基因生物細胞成分的改變,都將導致食品成分的改變,而食品成分的任何一種改變都會與人類健康密切相關。因此隨機整合引發的非預期效應是引起食品安全性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
解決轉基因家畜隨機整合的方案,就是采用基因打靶技術,將事先設計好的DNA序列插入選定的目標基因座,或者用事先設計好的DNA序列去取代基因座中相應的DNA序列,即實現定位整合(或靶向修飾)。目前,已建立的家畜基因組靶向修飾技術有:體細胞核移植途徑的靶向修飾技術、鋅指核酸酶(ZFNs)介導的靶向修飾技術和PhiC31整合酶介導的靶向修飾技術。相對于體細胞介導的基因組靶向修飾,ZFNs技術和PhiC31整合酶技術具有如下優勢:①效率高,相比傳統的同源重組方法提高了3~4個數量級;②不需要藥物篩選,不引入標記基因,省卻了刪除標記基因的繁瑣程序;③可以在胚胎水平上進行基因導入,通過簡單的顯微注射技術即可獲得靶向修飾的轉基因動物。除此之外,ZFNs技術還有可能實現雙等位基因的靶向修飾,能夠一次性得到純合子個體,這對于轉基因家畜育種尤其有利。
1.2.2 目的基因非可控表達引發的非預期效應 目的基因的非可控表達,包括過量表達、非特定發育階段的表達以及非組織特異性的表達。某些種類目的基因(如生長激素類基因)的過量表達有可能影響轉基因家畜的健康和食品的安全性。如:20世紀80年代,將生長激素類基因導入家畜,有少數轉基因家畜由于激素表達量過高而導致生長發育不正常[14],過量激素的蓄積還可能影響食品的安全。有些基因在胚胎階段或幼畜階段表達,有可能導致胚胎或幼畜發育的不正常。轉基因隨著胚胎的發育進入到各種組織細胞并在各種組織中表達,有些基因的表達產物會對其他組織基因的表達產生干擾,從而影響轉基因家畜的健康和食品的安全性。因此,調控某些基因的表達量、調控其在發育的特定階段和特定組織中進行表達就很有必要。轉基因可誘導表達系統和組織特異表達系統為上述問題提供了解決途徑。
目前用于家畜可誘導表達比較成熟的是四環素(Tet)誘導表達系統,該系統相當于轉基因表達的開關,在需要的時段在家畜的飼料中添加誘導劑使基因開啟,不需要的時候去掉誘導劑、沉默子抑制目的基因的表達使基因關閉。轉基因動物中外源基因的組織特異性表達依賴于組織特異性表達基因的啟動子和上游調控區,可以通過不同啟動子的選擇,使目的基因實現特定時間和特定器官組織的表達。例如乳腺特異性表達載體需要三部分有效的構件:乳蛋白基因啟動子及5′上游調控區、目的基因和包含poly(A)信號的基因3′端及下游區。乳蛋白基因的5′上游調控區包含有激素應答元件等時空特異表達調控位點,能準確地控制目的基因表達的特異組織(乳腺)和時間階段。
1.3 受體家畜的安全性
受體家畜的安全性無疑對轉基因家畜的安全性產生最直接的影響。考古研究表明,早在新石器時代,人類就開始飼養家畜,家畜作為人類的食品至少已有6 000~7 000年的歷史,其自身并無安全性的問題。但有些攜帶人畜共患傳染病原的家畜,會將病原傳染給人類,可對人類健康產生不利的影響;攜帶其他傳染病原的家畜會危害轉基因家畜的健康。因此,用于轉基因受體的家畜必須進行嚴格的檢疫,攜帶人畜共患傳染病原或其他傳染病原的家畜不能用作受體。為了防止病原的感染,作為轉基因受體的家畜應在相對凈化和隔離的環境下飼養,同時應做好嚴格的免疫接種、消毒、衛生等防疫工作。
2 轉基因家畜環境安全性的解決方案
轉基因生物的環境或生態安全風險,是通過基因漂移實現的。基因漂移有2種方式,即基因的垂直漂移(Vertical gene flow)和水平轉移(Horizontal gene transfer)[15,16]。
基因水平轉移通常指基因在親緣關系很遠的物種之間進行交換和移動,多發生于微生物的物種之間。可能引起轉基因家畜基因水平轉移的途徑有以下幾種:①腸道微生物。轉基因家畜的外源DNA與腸道微生物進行基因交換重組,從而發生轉移并形成新的致病微生物;②畜舍內的其他動物,如蚊、蠅、老鼠等。當蚊吸食轉基因動物的血液之后,再吸食其他動物的血液;蠅、老鼠食用了轉基因動物的排泄物之后,再四處飛行或流竄,從而發生轉移;③排泄物。轉基因家畜的糞便施放到田地作為肥料,其中可能含有未降解的細胞或細胞碎片。分析上述①的途徑,整合在動物基因組的外源DNA,如果能發生與腸道微生物進行基因交換重組,其實與內源基因是等同的。但腸道微生物是伴隨著動物的出現就一直存在的,并未見動物的DNA與腸道微生物DNA發生交換重組的現象,也不具備這種機制。已知微生物之間可通過轉導、轉化或接合進行基因轉移,但尚無DNA在腸胃系統中轉入微生物的報告[17]。至于上述②、③的途徑,顯而易見,圈養的動物與在大田里生長的植物相比,上述可能引起基因水平轉移事件發生的概率要低得多。就轉基因生物安全的風險評價而言,風險是危害性及其發生概率的函數,即:風險=危害性×發生概率。即使對于植物,目前也還沒有充足的證據表明,基因的水平轉移會導致轉基因逃逸和帶來明顯的環境安全問題[15]。
基因的垂直漂移是指通過有性雜交的方式發生于親緣關系很近或同一物種不同群體之間的基因交換。轉基因植物的基因垂直漂移,通常可以通過3種不同的媒介來實現,即花粉介導、種子傳播介導和無性繁殖器官介導的基因漂移[15]。家畜(哺乳動物)與植物不同的是,其受精過程是在體內完成的,不存在如轉基因植物由于花粉或種子介導的“基因漂移”問題;同時家畜在自然狀態下不能進行無性繁殖,也不存在無性繁殖器官介導的基因漂移。惟一可能造成基因垂直漂移的途徑,就是轉基因家畜的逃逸。轉基因家畜從圈舍內逃出,與非轉基因家畜,從而造成轉基因的逃逸。而防范轉基因家畜的逃逸,可以通過如下措施加以控制:①轉基因家畜的研發或生產必須在專用的圈舍內進行;②轉基因家畜的畜舍與非轉基因家畜的畜舍之間要有嚴格的隔離設施和隔離帶;③按照中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安全控制措施”的規定,制定嚴格的防止轉基因家畜逃逸的管理制度和應急措施。
3 轉基因家畜自身安全性的解決方案
轉基因家畜自身的安全性,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附錄II“轉基因動物安全評價”[18],可理解為相對于受體家畜,其存活能力、繁殖、遺傳及其他生物學特性的改變。從轉基因動物生產過程到外源基因的表達,都有一些影響轉基因動物自身安全性的因素。本文的第一部分可能影響轉基因家畜食品安全性的因素中,已經涉及到一些影響轉基因家畜自身安全性的因素,其中比較重要的是載體和非預期效應。除此之外,轉基因方法也對轉基因家畜自身的安全性產生一定的影響。現有的每一種轉基因家畜制作方法都存在自身的一些缺陷。顯微注射法、介導法、病毒感染法以及其他非同源重組的方法,外源基因一般是隨機整合,整合位點的不確定性可能帶來非預期效應,不僅影響食品安全性,也影響轉基因家畜自身的安全性,而且首先表現的是對轉基因家畜自身安全性的影響。病毒感染法還存在病毒載體帶來的安全患。體細胞核移植介導的轉基因方法,與基因打靶技術相結合,雖然能實現定位整合(靶向修飾),但其產生的部分克隆動物確實存在健康問題。體細胞核在卵胞質中重編程的不完整性(或其他原因),有可能會導致部分轉基因動物其解剖結構、生理功能和行為方式上的些許改變,這些變化可能會對動物自身的健康造成影響和存活能力的下降,如死胎、胎兒肥大、早期流產、成年后表型和解剖學異常等現象[19]。
上述問題的解決方案可以從兩方面考慮:其一是對不管是用哪一種方法獲得的轉基因家畜,都應加強生長發育、繁殖、遺傳及各種生物學性狀的監測和評估。對于用作生物制藥的轉基因家畜,在動物血液中是否有藥物的殘留、藥物的實際含量,對動物消化系統中的微生物菌區的微生物是否有一定影響,是否對該種藥物產生特定的抗藥性都應仔細監測。通過監測和評估,淘汰有異常表現的個體,保留具有正常生長發育態勢、繁殖和遺傳穩定的個體。已有的轉基因動物的試驗表明,出現上述存活能力下降的只是少數。其二是改進現有的轉基因技術,使其更具安全性。例如:通過顯微注射途徑的ZFNs技術和PhiC31整合酶技術,既可以實現靶向修飾,又可以規避目前克隆技術的一些弊端。從能在細胞水平上對轉基因的整合和表達進行篩選而言,體細胞介導的轉基因方法仍有不可替代的優勢,目前應著力研究體細胞重編程的機理,提高完整重編程的效率,從而提高克隆效率、減少轉基因克隆家畜的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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