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空間治理原則范文
時間:2023-06-04 10:03:3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網絡空間治理原則,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1.推動形成多樣化的網絡空間生態。
在健康的網絡空間生態中,要實現多主體參與、平等參與、自律參與。
多主體參與意味著網絡空間是包容性空間。這就要求我們在建設互聯網的過程中考慮多數人的網絡權利,創造條件讓更多的人接入互聯網,防止現實社會的財富差異帶來網絡空間的“數字鴻溝”。平等參與是網絡空間運行規律的體現。以虛擬身份進行的互聯網交往,平等性是突出特征。良好的網絡空間新生態,需要的是平等坦誠的交流,在這個基礎上凝聚共識。自律參與是網絡空間健康發展的基本要求。網絡空間的參與者要明確自身的行為邊界。這是網絡空間的行為倫理,也是網民群體自我約束的規范和標準。有了這種倫理規范,網絡空間才能有序發展。
2.推動形成共享的網絡空間生態。
共同受益也是自然生態良好的一種基本體現。在一個良好的自然生態系統中,不能只有少數動物或植物受益,而是要普遍受惠。同樣,在良好的網絡空間生態中,也不能只是少數國家、少數企業、少數人受益,而是要實現普遍受益、共同受益。
推動形成共享的網絡空間生態,要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全球治理。從上個世紀90年代初美國提出“信息高速公路”計劃、中國接入互聯網開始,全球范圍的互聯網規模化應用已經有20多年的歷程,這為網絡空間的有效治理奠定了堅實基礎。當前需要從整體上把握網絡空間發展問題,從戰略架構、規則制定、前瞻防范等方面入手,進行系統治理。
3. 推動形成持續發展的網絡空間生態。
篇2
這些情況,充分說明了一個基本問題:由廣義的電信網(包括電信網、廣播電視網與互聯網)構成的網絡空間,已成為人類社會的“第二類生存空間”,網絡與信息安全問題更亟須妥善有效的應對,國家的管轄權必須要延伸到網絡空間,并確立安全可靠的國家網絡空間。
當前,中國通信、互聯網及銀行使用的大部分軟硬件產品,大都來自西方發達國家。與此同時,互聯網的出現,促使網絡成為受眾超過任何媒體、影響力迅速增長的巨大新媒體。根據統計,中國網民已接近6億,其中手機網民4.64億,他們已成為與網絡互動的自媒體。但同時,互聯網也成為以訛傳訛的謠言溫床,并因為流傳速度快,影響面廣,對社會秩序造成的影響也越來越大。
此外,全球市場環境正發生重大變革,中國經濟發展模式也正由出口外向型轉向更多依靠內需,為此,中國正在積極推動信息消費與兩化融合,以此拉動國內有效需求,推動產業結構和社會經濟轉型升級,這也需要更加安全、高效的信息通信網絡作為基礎支撐。
在這樣的形勢下,深化電信改革,打造一個高效可靠的國家網絡空間治理體系,已經刻不容緩。一是加強政府對通信信息的管理體系是當務之急。
站在國家利益全局的高度,統籌國家優勢資源,設計和構建國家統一的網絡空間治理體系,強化網絡空間的管控能力、網絡產業的推動能力、網絡國防的支撐能力和網絡文化的引導能力等四項能力,應該成為這個治理體系的四項最重要職能。目前,美國電信業是由對國會負責的獨立政府機構FCC(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管理。相比之下,中國通信信息的管理體系亟待充實。
二是必須實施網業分離,深化國有電信公司改革。
國家控股的電信公司是為各行各業提供基礎保障的具有公益特點的部門,應該通過網絡、網絡基礎平臺(包括應用基礎平臺)和電信基礎數據,向政府、企業與民眾提供安全可靠又廉價的基礎服務。但由于同時擔負了更多的大眾常規通信服務職能,所以電信公司一直不得不在基礎服務和市場盈利之間進行艱難平衡。這既增加了管理難度,也讓電信公司面臨越來越大的挑戰。
要解決這個問題,可以著力推動網業分離,電信變身為像水、電、氣一樣的民生服務提供者,提供電信網絡支撐。其他競爭性或服務性的業務,則原則上支持由民企及國有中小企業開拓發展。
此外,基礎網絡建設應逐步國產化,以華為、中興等國內企業的硬件設備和國內軟件公司研發的國產軟件為主,以此為基礎打好網絡基礎設施的安全戰。同時加強網絡安全的研究與投資,并建立與之配套的扶持政策體系和市場環境。值得注意的是,必須改變電信公司以完成銷售收入與利潤為中心的運營現狀,將電信的基礎服務保障作用及安全保障作用,作為企業考核的主要內容。
三是需要在深化電信改革的統一部署下,實現三網融合。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飛速進步,傳統的電信網與廣播電視網將逐步融入新一代的互聯網,廣播電視系統不應另建一個專用互聯網。三網融合的困難是部門利益的分割之爭。只有對國家網絡空間治理體系進行科學的頂層設計,才能實現在統一網絡基礎上的職責與業務的合理分工,完成三網融合的重大改革之舉。
四是必須在避免重復建設的原則基礎上,開展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建設。
以第三代移動通信系統投資為參考,若三大電信公司各建一個4G網,總計將投資近萬億人民幣。如果廣播電視系統從頭開始再建一個4G網,則要再增加數千億。對這樣大的投資,應花大力氣進行符合科學發展的總體可行性研究。
篇3
“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信息化就沒有現代化。建設網絡強國,要有自己的技術,有過硬的技術;要有豐富全面的信息服務,繁榮發展的網絡文化;要有良好的信息基礎設施,形成實力雄厚的信息經濟;要有高素質的網絡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隊伍;要積極開展雙邊、多邊的互聯網國際交流合作。建設網絡強國的戰略部署要與‘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同步推進,向著網絡基礎設施基本普及、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信息經濟全面發展、網絡安全保障有力的目標不斷前進。”
――2014年2月27日,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召開,發表重要講話
網絡安全事關國家安全
“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對一個國家很多領域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要認清我們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充分認識做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因勢而謀,應勢而動,順勢而為。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是一體之兩翼、驅動之雙輪,必須統一謀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統一實施。做好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要處理好安全和發展的關系,做到協調一致、齊頭并進,以安全保發展、以發展促安全,努力建久安之勢、成長治之業。”
――2014年2月27日,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召開,發表重要講話
建設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
“當今世界,互聯網發展對國家、安全、發展利益提出了新的挑戰,必須認真應對。雖然互聯網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征,但每一個國家在信息領域的權益都不應受到侵犯,互聯網技術再發展也不能侵犯他國的信息。在信息領域沒有雙重標準,各國都有權維護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一個國家安全而其他國家不安全,一部分國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國家不安全,更不能犧牲別國安全謀求自身所謂的絕對安全。國際社會要本著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則,通過積極有效的國際合作,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
――2014年7月16日,在巴西國會發表《弘揚傳統友好 共譜合作新篇》的演講
互聯網“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
“中國是網絡安全的堅定維護者。中國是黑客攻擊的受害國。中國政府不會以任何形式參與、鼓勵或支持企業從事竊取商業秘密行為。不論是網絡商業竊密,還是對政府網絡發起黑客攻擊,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都應該根據法律和相關國際公約予以打擊。中美雙方在網絡安全上有共同關切,我們愿同美方加強合作。”
“互聯網作為20世紀最偉大的發明之一,把世界變成了‘地球村’,深刻改變著人們的生產生活,有力推動著社會發展,具有高度全球化的特性。但是,這塊‘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樣要講法治,同樣要維護國家、安全、發展利益。”
――2015年9月22日,接受美國《華爾街日報》書面采訪
打造中美合作新亮點
“一個安全、穩定、繁榮的網絡空間,對一國乃至世界和平與發展越來越具有重大意義。如何治理互聯網、用好互聯網是各國都關注、研究、投入的大問題。沒有人能置身事外。中國倡導建設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主張各國制定符合自身國情的互聯網公共政策。中美都是網絡大國,雙方擁有重要共同利益和合作空間。雙方理應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就網絡問題開展建設性對話,打造中美合作的亮點,讓網絡空間更好造福兩國人民和世界人民。”
――2015年9月23日,在西雅圖微軟公司總部會見出席中美互聯網論壇雙方主要代表
對抗摩擦不是正確選項
篇4
建構主義安全觀是多元化的安全觀理論中的一個,其理論視角是基于社會建構主義范式。建構主義學派不囿于單一的因果鏈條,認為行為產生的解釋來自于更加宏觀和復雜的因素,建構主義更多地追溯歷史、文化、環境和制度中多方面多層次的解釋維度。建構主義安全觀視角關于國家的出發點是:“國家行為由思想信念、集體規范和社會認同決定。”互聯網發展的巨大作用,就是不僅為現實生活提供了便利的條件、改變了生活方式,同時也對精神的塑造、文化的傳播和社會交往的方式構成深刻影響。互聯網使思想觀念的形成與傳播、集體規范的達成與生效以及社會共識的共建與穩定等諸多條件和環境都發生了變化,可以說在客觀安全是基本物質保障的前提下,互聯網對精神、觀念和思想方面的塑造能力更值得重視。建構主義安全觀認為:“安全屬于社會建構的一種,社會建構主義重視建構行為體之間的互動,并且認為文化對行為體的安全行為具有規范作用。”即安全是一個動態概念,其生成受到結構的影響,同時其變化受到后天行為的規制和約束。以建構主義安全觀的視角,網絡安全不再指涉單純的主體安全,同時也包含了結構安全的內涵,不僅將現實安全與虛擬安全之間的影響包含其中,也將安全作為一種共存共生的平衡狀態賦于國家結構的互動之中。建構主義安全觀強調主客觀的一種互動和相互影響,即“安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是一個在主客體之間相互定義生成的一種理想狀態。互聯網時代,安全領域重心發生了轉移,如今的格局是實體安全和虛擬安全雙重建構的體系,虛擬安全在網絡領域,以意識形態和信息安全的方式影響著現實。國家網絡安全除了硬件安全保障,同時需要建立具有安全意識的網絡公共對話空間。網絡安全來自于虛擬安全與現實安全,現實安全要求有扎實的硬件建設和技術開發,而虛擬安全則更多的是來自于網民的安全感和安全意識。建構主義安全觀是全面系統并且人性化的安全觀,與社會構成強有力的關聯,也和日趨網絡化的現實發生更多交集。建構主義的安全觀符合當前互聯網時代賦權、平等和去中心化的特征,同時也將現實安全與虛擬安全、客觀安全與主觀安全有機有效地整合在一起。同時,互聯網將共識制造的成本大大降低,由于地理因素造成的障礙被克服,對話的條件提升,渠道資源進步,互聯網時代的建構主義安全觀強調思想和對話的作用,強調結構性的影響和理念的共享與共識的傳播。
二、建構主義視角下國家網絡安全的內涵
阿諾德•沃爾夫弗斯在《沖突與合作》中將“安全”從主客觀兩個角度進行了分析,他認為客觀意義層面的安全指的是指所擁有的價值不存在現實威脅的狀態,重在強調客觀事實和結果;而主觀層面則更集中于主觀的安全與否,指不受價值攻擊和威脅的恐懼和不安,強調感覺,重在不安全感和恐懼的形成。理解“安全”也需要理解安全的反面——不安全——也就是威脅和恐懼。安全狀態是一種二元結合、相互影響的理想狀態。相反,對于威脅的界定和控制能夠有效地保證安全狀態的存續。對于一個國家而言,內部威脅和外部威脅也截然不同,“在國際維度上被認為安全的行為,可以是內向的也可以是外向的,換言之,可以是防衛性的,也可以是進攻性的。防衛是對現狀的維護,是對自身內部的保護,而進攻則是對現狀的改變和對現有格局的突破,是對外的行為。”網絡安全包含了兩個層面的主旨討論,一層是“網絡”的本體和主旨的描述規劃了問題的主要來源和考查范圍,另一層是“安全”所隱含的理論背景、發展趨勢和本質訴求。“網絡”的內涵已經伴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通訊技術、互聯網技術、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的不斷推動而不斷被補充,但是對其“安全”問題的探討一直是伴隨其技術發展重要性不斷上升的核心問題。安全問題,就安全的屬性而言,絕大多數學者認為:“安全是一個具有二元結構的問題,包括主客觀兩個方面,客觀是指外界現狀和客觀現實,而主觀則是對人們心理狀態和感覺的強調。”這就將安全問題劃入由客觀安全和主觀安全組成的二元體系。從這個安全觀的角度出發,安全問題涉及到從宏觀、中觀到微觀的影響范圍,具體而言,就落實到國家安全、社會安全以及個人安全。網絡已經深入到國家發展和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其重要作用幾乎涵蓋了所有方面。所以,當下網絡和信息安全就成為安全問題所要討論的重要部分,其牽涉到技術方面的開發和控制,同時在網絡系統和信息傳播過程中的環節安全問題也有著重要的影響機制。網絡安全關系上至國家信息安全、社會協調,下至民心穩定、個體隱私,對其防御、保護和治理是我們面臨的新挑戰。“網絡安全因為網絡化的進程和網絡對現實生活更大范圍的介入,使得其安全問題不僅指網上生活的安全,保證網上生活、交易、信息的安全性,同時也拓展到了網下生活的安全,就是與網絡關聯的每個人的生活都是安全的,不論個人主體是主動介入還是被動介入。”網絡安全的內涵是豐富、復雜并且多元的,其順著網絡發展的觸角延伸到了國家運行、社會運轉和人民生活的各個層面,它已經不僅是技術開發階段的安全問題,在其被使用和利用的過程中,以及衍生出的其他和網絡相關的問題都屬于網絡安全涵蓋的范疇。“網絡安全若從其本質而言是網絡上的信息安全。從更廣義的層面上來說,凡是涉及網絡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實性和可控性的相關技術和理論都是網絡安全的研究和探索領域。”國務院信息化辦公室副主任王秀軍從“防護對象”和“維護手段”兩個方面定位網絡安全問題,她認為:“在不同時期,網絡安全的稱謂和解釋都有所不同,其內涵在不斷深化,外延在不斷擴展,而目前備受關注的網絡安全包括技術安全、數據安全、應用安全、渠道安全、資本安全、意識形態安全等方面。”網絡安全的議題隨著時代變遷、技術創新、社會變革和國家建設的步伐,其理論內涵和外延在不斷被重構和豐富,對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公共安全、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等方面的重要意義不言而喻,成為國家戰略選擇過程中不能忽視和回避的戰略性問題。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中,在強調了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的重要作用之后,強調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是事關國家安全和國家發展、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工作生活的重大戰略問題,將網絡安全視為關乎國家安全的重要命題,也是互聯網日益發達的今天,國家安全議題所出現的新挑戰、新任務,網絡安全甚至成為關乎國家安全的必要安全指標之一。
(一)“網絡安全”建構“國家安全”。
網絡安全已成為國家安全大議題下眾多安全要素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論是從客觀還是主觀層面,我國國家安全理論方面的建設都為國家安全這一重要國家議題提供了豐富的智力資源和理論成果。“國家安全是維護國家和的根本前提,沒有國家安全其他無從談起,而國家安全也是推進國家經濟可持續、穩健發展和實現全社會穩定運行的安全基礎。”從國家層面出發,安全議題可分為內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內部安全始終作為國家系統內的重大安全問題,涉及社會穩定、公共安全以及微觀的個人安全等,而外部安全則涉及在全球化環境下國際間競爭,以國家為單位應對外國網絡攻擊、入侵和信息泄露等問題。網絡安全作為一種重要的戰略資源,其行為主體并不再限于國家或者權威機構,而將使用權力下放到了每一個個人,同時將構建網絡安全保障國家安全的義務具體到個人。“由于網絡世界的非對稱性、去中心性和碎片性,網絡犯罪主體的追蹤范圍已經擴大到個人、組織甚至國家。”個人、組織和國家都是通過網絡安全來維護國家整體安全的基本單位。宏觀的國家安全被劃分成不同的領域:“政治、經濟、科技、文化、軍事、社會”的安全。目前,我國新的總體國家安全觀謀求的是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回應當下錯綜復雜的各類安全挑戰。”所以,網絡安全對于我國的完整、政治安全等核心安全問題有著重要保障意義,同時對于經濟發展、社會運行和公共安全有著重要的建構意義。
(二)“網絡安全”保障“國家利益”。
“杜查希克認為國家利益有五個永恒的要素:①國家實體的生存,主要指國民和國土的存在;②基本價值的生存,如自由、民主、獨立、平等;③基本政治制度的維持;④經濟的發展;⑤領土和完整。”無論是信息還是網絡都是國家重要的戰略資源,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是國家重要資源的維護對象和途徑。國家利益同樣涉及內部利益和外部利益,內部利益是國家實現外部利益的前提和保證,內部和外部利益也相互影響。而網絡安全的內涵指涉的是一個全局、全方位和全空間的安全意義,不僅對我國內部國家利益——國家的存在及存在狀態以及內部價值的建構、經濟繁榮、政治穩定有著提供安全保障的作用,同時對外部的國家利益——比如國際中存在、國際地位和國際競爭的公平和展開有著重要的建構意義。在網絡構建空間中,能否能夠在意識形態領域獲得主動權和話語權,很大程度上決定我國國家利益的實現。
(三)“網絡安全”建構“空間安全”。
網絡是一個國家重要的戰略資源已成為世界共識,網絡建設屬于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環節,對于一個國家而言,倘若涉及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設施被控制、威懾、攻擊或者破壞,從結構主義的觀點出發,這個國家整個運行系統必然面臨威脅。新《國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維護國家網絡空間”。網絡,已經成為新的空間要素而客觀存在,“信息”是在巴西演講別提出的概念,是繼陸、海、空、天之外的國家第五大空間,網絡空間的保護和管理,是對連接這個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的空間的總體關照,同時,網絡空間也成為拉動經濟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傳播先進文化、促進國際交流的主導動力來源。我國將網絡安全上升到國家安全的高度,將網絡建設升級至國家層面的議題,此舉標志著中國這個世界上名副其實的互聯網大國——擁有最多的網民數量、運行最龐大的互聯網應用市場、具備最強大的科技發展動力,樹立從網絡大國到網絡強國的發展目標的矢志不移的決心。國家首先要充分認識到網絡安全議題的重要性、關鍵性和緊迫性,再以網絡安全為原點輻射和管理邏輯起點,促進國家其他安全問題的落實和跟進——完整、信息公開、隱私保護、經濟穩健、政治穩定和公共安全以及全民安全。
三、我國國家網絡安全的戰略分析
結合中國的具體國情和網絡自身的特性,2014年是中國進入互聯網世界的第20年,并且多項針對網絡安全與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相繼出臺、落到實處。中國要以2014年為發展元年,確定中國網絡安全國家戰略六點基本原則:(1)法律底線——保護公民隱私及國家到個人最基本的權益,發揮法規和市場規律的力量;(2)合作先行——鼓勵合作,國內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合作,國際上尋求積極合作機會;(3)職責明確——明確各部門的義務和責任,也明確各安全責任主體的責任和義務;(4)遵循規律——尊重互聯網客觀特點和發展規律、市場經濟規律、政治制度和社會文化特征,不能將網絡建設視為割裂之要素,更不能反其道而行之;(5)制造共識——群眾基礎培養和意識形態基礎,為主觀安全的構建而努力,建立一種全新的安全防護及管理機制以應對日益嚴峻的網絡安全狀況;(6)應對靈活——尊重網絡空間規律和特點,提高靈活性,部門建制要符合需求,增加垂直縱深力度,減少層級和多部門分散。在以上六點原則基礎上,結合我國互聯網發展水平、現實社會的發展特點,在思想與對話并重、現實與虛擬并駕的前提下落實我國網絡安全的發展戰略。
(一)整體觀念,要樹立總體國家安全發展觀。
對我國而言,網絡技術的全球范圍普及和發展既是機遇也是挑戰,出現了新的發展契機,但同時也使國家發展的外部環境變得更加復雜,網絡空間的無遠弗屆讓個體網民的信息安全風險加大,在全球化大局的驅動和全世界各國齊頭并進的格局下,加強網絡空間治理成為國家的重要議題和國際間各國新的博弈。“從進入20世紀以來人類的空間實踐來看,人類社會空間的轉換集中體現在三個維度:城市化空間、全球化空間和網絡空間。”我國網絡發展面臨的國際局勢可描述為:存在競爭關系,在尋求合作的背后是資源的爭奪、技術的博弈和實力的對抗,而且國際形勢并不樂觀,網絡攻擊和控制始終存在。而國內形勢則是:地區發展不平衡,政策覆蓋不平衡,受互聯網影響大,數字鴻溝始終存在,網絡安全問題頻發而且呈現形式多樣,例如網絡詐騙、網絡流言甚至是網絡犯罪等。“國家不可能是一種完全獨立的權力,應該在經濟方面尋找它的基礎,而為了不陷入經濟主義,又必須借助于‘多元決定論’去考察國家的‘相對自主性’。”國家權力機構正是具有這種“相對自主性”的特點,從中國國家本身出發,“總體國家安全觀”是對內對外雙向建設和治理中的概括性戰略,是作為國家權力的高度將“安全”議題多元化,將“網絡安全”作為整個國家安全總戰略的一部分,“總體國家安全觀”既面向國內大局,同時也以整體的形式防御和應對外部國際局勢。“當前我國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復雜”將“網絡安全”納入到總體國家安全觀中,打造國家安全“命運共同體”。2014年4月15日,在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時提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體的國家安全體系。總體安全觀從國家角度確定網絡大安全范圍,從政治治理和國家角度規制了網絡安全。“貫徹以人民安全為宗旨的總體國家安全觀,既要著眼于實現全體人民的安全,又要體現到保障每個人的安全上。”
(二)強制與認同并行,國內與國外并重。
1.“強制”與“同意”:“葛蘭西把國家看作是政治社會和市民社會的結合,是強制和同意的結合。”由此在踐行網絡安全執行的主體討論中,“強制”和“同意”是網絡安全在政治社會和市民社會的雙向核心即政治層面的執行力,“政治統治是以執行某種社會職能為基礎,而且政治統治只有在它執行了它的這種社會職能時才能持續下去。”同時,來自市民社會的“同意”反映出網絡安全意識形態層面的民意基礎和輿論基礎。在網絡安全治理過程中,問題復雜,層級重復而且建制部門之間的職能也有重合和覆蓋,這時,國家的建制和從政治高度出發、從市民社會微觀表現議題都規定了網絡安全防御、維護和合作的要求。
2.“國內規制,國際塑造”是指在網絡安全的戰略考量中需要考慮的“國內”和“國際”的雙向維度,也是綜合大環境要素和全球化的趨勢:以國內安全帶動國際安全。“吉登斯認為不能將全球化僅僅視為經濟方面的全球化,實際上全球化涉及到全球的軍事、政治、文化等各個方面,它甚至深入到個人的行為、思想和日常生活。”即使是在全球化的巨大浪潮和國際間加強交流的語境之下,問題和歸屬問題都是不能忽視和妥協的關鍵問題,而網絡和歸屬也直接關乎國家的網絡安全水平。網絡安全作為國家安全總體戰略的一部分和重要基礎安全,一定要建立“統一領導,多維治理”的戰略部署格局,國內以規范和治理為主,國際上則是合作與防御并存。中國的國家網絡建設需要在國際上獲得合法性、國際認同和國際地位,中國的網齡尚輕,在國際舞臺上還有很大塑造空間,現在是定義中國國家網絡地位的階段,所以,國際視野中以“塑造”戰略為主,同時加強自身防御能力,開展有條件有范圍的國際合作和共享,既分享網絡治理經驗和理念,同時也要加強核心技術保密和網絡系統安全不被攻擊和脅迫,確保在去邊界、去中心的網絡空間中保持獨立自主同時開放包容的角色和定位。
(三)從“防御”到“自生”再到“引導”的多層級戰略防御。
防御是我國網絡安全戰略的執行前提,是最為基礎的目標;自生是在防御基礎上提出的新要求,就是要加強自主創新能力,減少對大國技術生產的依賴;引導是中國國家網絡安全戰略最宏大的目標,從國內內部安全的角度而言,內部引導是規劃國家內部網絡建設建制,從某種意義上說,只有大國乃至超級大國,才會有這樣的需求和意識。將國家權威投射在網絡空間范圍內,并努力將整個國際網絡空間納入到本國的控制系統。從“目標界定與威脅認定”的角度出發,“威脅認定究其本質說是一個‘歸因’過程,換言之,這是一個主觀與客觀相結合的過程,而非純粹的客觀判定。‘歸因’之于威脅認定,就是‘科學地找到令人滿意的威脅來源’”。放眼全球化和自身建設,實現防御、自生、引導三個層級的目標。實現“保護我國關鍵網絡基礎設施安全及自身防御能力、提高自身的自主研發和技術開發能力,網絡安全的設備安全和技術安全、規制國內安全網絡和在國際關系中獲得話語權和主動權”三大層次上的戰略目標。
(四)上達國家下至個人的多主體多層級的有序安全體系建設。
從劃分安全主體的分層級戰略出發——相對于本國而言的國外勢力主體、國家、企業和個人。這項戰略有助于細化責任歸屬,切實提高治理效率。第一層級,即最高層級,也是安全問題的核心主體。網絡安全的最高層級首先是國家安全,具體也包括一些核心機構和重要職能部門的安全。隨著國家網絡化的程度越來越高,網絡被應用到生活和管理的更多方面,從而也對網絡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蘊藏的風險也更大;其次是全球化語境中相對于自身國家而言的外國主體,即和國家本身既是競爭又是合作的關系的主體,他們在網絡安全領域的身份具有二重性:網絡安全的主要威脅主體和國際環境中的合作主體。第二層級涉及企業安全。互聯網改變了企業的運營模式、組織手段和服務方式,網絡化的程度越來越高,同時移動互聯網的興起和發展,使得各個移動終端、移動手機和可穿戴設備、人工智能等都成為一個網絡入口,管理成本更高,終端碎片化,也就大大增加了攻擊企業內網和信息外流的風險。如此這般,對企業層級的保護也需要被納入到網絡安全議題的日程上來。互聯網時代每個位移范圍的手機都可以變成一個Wi-Fi,對企業的網絡攻擊可以繞開防火墻,從攻擊員工個人入手,再對單位發起攻擊,這同樣需要網絡安全解決方案的保護。第三個層次則是個體安全。以上提到的移動互聯網技術和終端的發展使網絡的入口變得極其復雜和多樣,智能手機、移動終端、可穿戴設備和人工智能以及物聯網技術,用戶信息通過各種能夠感知和不能感知的渠道和方式被無處不在的終端搜集、傳輸和處理,一旦被攻破,個人隱私便會泄漏,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就存在威脅。同時,個人也是網絡空間中散落的個體和小的傳播媒介,個人力量也有在網絡空間制造威脅和巨大傳播流、傳播話題的能力。這三個層級的主體戰略提供了一個從宏觀到微觀的戰略層次:對網絡空間和信息化流程中的各責任主體進行規制、引導和保護,他們受到的安全威脅與能夠制造的安全威脅同樣值得重視。與此同時,我國國家網絡安全戰略還要提高應對靈活性和預案預警能力,建設國家規格的網絡安全數據庫,強化數據保護。隨著互聯網技術的豐富和演進,不斷提高國家適應網絡發展但是又不受制受控于網絡技術的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硬件發展的同時國家的軟實力也要相應支持跟進,加強人才隊伍的培訓和建設;運用垂直縱深的管理模式,尋求政策平衡、區域平衡和國際平衡三者之間的平衡點。網絡安全的度要拿捏把握,在保護安全的前提下不能限制了網絡使用,壓抑了網絡本身的發展潛質,這不只是權利獲取問題,也不只是信息使用問題,更是國家經濟發展問題。從國家宏觀治理的角度出發,減少政策性和可避免的鴻溝的出現,以免出現其他一系列的連鎖反應。決策者的認知對于決策的制定至關重要,認知變化成為政策變化的主要動力,研究國家網絡安全問題要樹立“問題導向”的思路——威脅存在的可能性和形式以及評估體系,建立相應的安全相應系統,安全意識的培訓和疏導,提高抵御風險和威脅的能力,國家層面的安全保護以及國際網絡安全合作,既駕馭全球網絡技術發展的東風同時也辯證理性地看待這其中伴隨的裹挾和沖擊。“生于憂患,死于安樂”。要樹立國家網絡安全的危機意識。網絡世界日新月異,也為國家的治理和調控提出挑戰,如何應戰、利用、協調和維護對于國家、政府、企業和個人都任重而道遠。首先技術開發方面即不能受制于人,要掌握充分自主和駕馭空間:將主動權和對技術的控制權牢牢掌握在本國能力可及范圍,硬件、軟件都不再受制于人,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國家網絡安全預警系統建設先行,降低安全威脅。提升國民網絡素養,筑起網絡安全的高墻。“我國要舉國家之力動員全民共同努力最終建立起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互聯網治理體系,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絡空間。”經過五年技術研發、調試和攻關,我國自主研發的“網絡身份證”技術等大規模服務技術難題已被悉數攻克,網絡安全的客觀安全要求有過硬的技術支持和堅實的管理系統。在網絡安全的硬件執行力和網絡身份管理方面,已經建立起全國唯一的“公安部公民網絡身份識別系統”。這是中國公安部針對網絡虛擬的社會管理,為切實保護公民網絡安全而采取的重要安全舉措。建立網絡身份管理的基礎框架,是構成網絡社會法治化的管理基礎,是形成中國網絡信任與身份管理體系的有益探索,這也是建立互聯網治理有效的數據庫建設以及后續跟進的長期有效的基礎保障。同時,我國已經連續兩年舉行網絡安全周活動,切實將網絡安全作為公民教育的一部分落到實處,從個人層面抵抗網絡安全風險和威脅,增強網絡安全與自我保護意識,樹立網絡安全觀念,建設最具有群眾基礎和社會共識的網絡安全保護網,引導公眾健康使用網絡,共建健康文明的網絡大環境,實現網絡安全從上至下的分層布局和有序管理。
四、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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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層輿論空間博弈中的“輿論倒逼” 銀行監管立法的“輿論倒逼”現象研究 淺談輿論倒逼現象 “勸退”應形成良性倒逼機制 勞動力成本對中國出口貿易碳排放的倒逼影響 社會矛盾倒逼型改革的來臨及去向 產業轉型升級倒逼機制的作用機理及實證分析 現金流倒逼的改變 “緊平衡”的倒逼效應 “好孩子”的信息倒逼 倒逼式創新下的生機 國企改革的倒逼動能 倒逼,醫藥分離的真正起步 “碳關稅”對中國轉型形成強大倒逼機制 網絡輿論危機對大學生倫理道德的影響與應對策略 Web2.0時代輿論引導的新變化及應對策略 電視媒體在突發性事件中的應對策略及輿論引導 我國輿論監督的現實矛盾及應對策略 政府網絡輿論引導面臨的挑戰及應對策略 新媒體時代高校網絡輿論引導面臨的挑戰及應對策略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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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人肉搜索 隱私權 個人信息保護
一、“人肉搜索”的現狀
1.“人肉搜索”的定義與作用機理
我們認為,“人肉搜索”是指利用眾多網絡用戶搜索、匯集、整理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種方式。無數網絡用戶一起從不同角度和途徑對同一事件或者同一人物進行搜索和挖掘,搜集相關個人信息。
一般來講,“人肉搜索”是通過搜索對象之前上網所留下的痕跡,對其進行查詢,或通過網絡查找與知曉搜索對象的人,進而找到搜索對象。因此,其常用的手段包括:利用搜索引擎進行搜索;從被搜索的目標對象入手,查其本人及朋友的博客、論壇等尋找線索;利用一些常用及社區類網站搜尋目標對象可能留下的注冊痕跡;通過被搜索目標的注冊痕跡,查其IP號,鎖定目標現實生活中的活動范圍,進而確定其真實身份等。
2.“人肉搜索”的分類
“人肉搜索”并非法律用語,它實質上是一種資料的搜集方式,因此,以資料為對象,對“人肉搜索”進行分類,似乎更為恰當。廣義上可以將“人肉搜索”分為對屬事的資料的“搜索”與對屬人的資料的“搜索”,前者是指利用網絡技術進行的“人找人”的關系型搜索方式;后者是指以網絡社區為交流平臺,集合廣大網絡用戶的力量,搜索某些人物的個人資料,并將這些個人資料公開化的網絡活動。對于后者還可以進行細分,以個人資料是否公開為標準,可分為公開個人資料與隱秘個人資料。
公開個人資料與隱秘個人資料的區分涉及到了公共領域與私人空間的范圍問題。網絡空間的無限延展性往往導致事件超出“人肉搜索”發起者的控制,對被搜索者而言,往往造成“罰過其責”的后果;對信息者和網絡服務供應商而言,則有可能構成侵權。因此,應當給人肉搜索劃定一條“警戒線”,這條“警戒線”就是私人空間,即法定的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等人格權利,“人肉搜索”必須止步于此,之后的問題應當訴諸于公力救濟。
二、“人肉搜索”導致侵權行為的原因分析
“人肉搜索”涉及到的法律問題簡單來講就是侵權,這里的侵權指的是直接侵權,具體是指信息者以及網絡信息內容提供商(ICP)有可能侵犯被搜索者的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等人格權利,至于現實中出現的對被搜索者進行恐嚇、騷擾乃至造成其人身傷害、財產損害等行為實際上是后續行為造成的損害,并非直接侵權。
“人肉搜索”為何極易導致侵權的發生,我們認為是由于我國個人資料保護領域“失范”現象嚴重——保護個人資料的法律法規缺失以及相關執法機制與機構的不統一。以隱私權來講,我國現行法律中并沒有規定隱私權的獨立民事權利地位,只是在《婦女權益保護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有保護隱私權的規定,但都沒有對其做明確的定義。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公共領域與私人空間界分模糊,各種利益并未得到均衡考慮。另外,對網絡產業監管不到位以及網絡空間公眾道德感的缺失也是導致這一問題的關鍵所在。
“人肉搜索”現象所涉及的眾多問題將發展迅猛的網絡技術與相對穩定的法律之間的矛盾暴露無遺,“人肉搜索”現象的出現凸顯了我國在個人資料保護領域相關措施的缺失,因此,我們應當以此為契機,完善我國個人資料保護體系,以求更好地保護公民個人權利。 轉貼于
三、規制“人肉搜索”的法律對策
其實“人肉搜索”無非是網民利用相互之間的信息進行交流,尋找一些特定信息,唯一稍顯特殊的是利用了網絡。“人肉搜索”本身并無對錯可言,是網絡技術發展到一定階段所必然出現的產物,因此理性的處理方法是疏導而非禁止。
網絡空間的無限延展性往往導致事件超出事件發起者的控制,對被搜索者而言,往往造成“罰過其責”的后果,程度遠遠超過其言行應負的責任;對信息者和網絡服務供應商而言,則有可能構成侵權。因此,應當給“人肉搜索”劃定一條“警戒線”,這條“警戒線”就是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等人格權利,“人肉搜索”必須止步于此,之后的問題訴諸于公力救濟。
發展迅猛的計算機技術與相對穩定的法律之間的矛盾已存在多年,包括我國在內的世界各國都面臨這一難題。分析西方國家成功的經驗,結合我國現實情況,應當會對我國網絡法律制度的立法大有裨益。
比較成功的模式是美國模式和歐盟模式。美國為了鼓勵、促進網絡產業的發展,采取一種以政策性引導下的行業自律模式為主導,輔之以立法的模式。歐盟主要采用立法方式對網絡隱私權進行保護,制定了大量相關法律,如《歐盟個人數據保護指令》等。
兩種模式總體來講各有利弊,如美國模式一方面行業規則缺乏約束力,另一方面由于行業自律模式采取參與制,所以其適用范圍極其有限;歐盟模式則面臨著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與立法的滯后性之間的矛盾,另外,網絡技術專業性極強,關于網絡的立法需要投入更多的社會成本,從而造成諸多資源的浪費,過于細致繁瑣的立法也會網絡產業的發展。
綜上所述,實現“人肉搜索”的有序化既要依靠網民的自治,又需要相關行政力量的干預和法律法規的規制,所以在建立我國相關網絡法律制度時,必須充分考慮兩種模式的利弊,一方面盡早制定、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護個人信息的法律法規,規范網絡行為;另一方面加強政策性引導,使網絡行業形成良性的行業規范。具體來講如下所述。
明確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確立平衡原則,在立法當中應當注重網絡產業的發展與個人信息保護之間的平衡,促進網絡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確立彈性原則,網絡技術的復雜性要求對網絡的規制不應是單一和僵化的,應重視網絡用戶與網絡服務提供商之間的協商,充分考慮到民事領域的自愿性。
我國應當采取法律規制為主、行業自律為輔的多層次、多方面的綜合治理模式。制定高位階的、統一的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性法律,在立法中給予網絡行業一定的自由空間,加強對網絡行業的政策性引導,使其得到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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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一項調查顯示,70%的用戶對于云計算、移動應用的安全性心存疑慮。”亞信安全公司安全中心副總經理軒曉荷在主題為《云與大數據時代的信息安全挑戰與對策》的演講中提到,“惡意軟件的大量增加與行業安全標準、監管措施的缺失,使得企業在安全方面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在國外,越來越多的用戶習慣于購買安全運維服務,而中國90%的用戶還在采購安全產品。這就是差距所在。”
那么,如何才能縮小差距,不斷增強中國企業在云計算、大數據、移動應用方面的安全性呢?軒曉荷提出了四大策略:第一,準確識別云計算和大數據環境中的安全威脅,做到知己知彼;第二,有效平衡開放技術和安全防護的需求;第三,循序漸進提升企業的安全能力,從產品到服務逐步完善;第四,建立企業整體的安全體系,不斷完善安全機制。
由被動防御到主動防御
在新型安全攻擊層出不窮的時代,云中的大數據成了網絡犯罪集中攻擊的目標。今年8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關于促進大數據發展的行動綱要》,其中明確指出了推動政府大數據開放、共享,并保證其安全的重要性。各地方政府也在逐步落實數據公開和數據資產化。保證大數據的安全已刻不容緩。
國家信息中心網絡安全部副主任李新友表示,保證大數據的安全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第一,政府部門要加強相關的立法工作,制定數據公開和交易的原則;第二,個人要增強隱私和信息保護意識;第三,廠商要在大數據安全產品和解決方案的創新方面下更多功夫。
隨著云計算應用、移動智能終端的普及,企業需要在原有的網絡環境中增加對移動設備的安全管理,同時還要小心應對數據中心逐步向虛擬化環境、云中遷移時帶來的安全管理挑戰。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必須建立立體化的防護體系,對企業基礎架構與云計算、大數據、移動應用實行一體化的防護,采用統一的標準化的安全模式。以前,企業針對不同的應用可以采用單一功能的安全產品進行保護。現在,隨著應用和數據的集中,企業必須采用統一的身份認證和防護解決方案,以滿足合規的要求。
“企業需要防護的范圍在逐步擴大,除了物理設備、數據庫需要保護以外,就連虛擬資源池也要進行保護。”軒曉荷補充說,“企業需要保護的內容越來越豐富,有必要時還要針對大數據提供特別的安全解決方案,此外還要考慮安全威脅治理等。”
最讓互聯網企業和云服務商感到頭痛的是防不勝防的DDoS攻擊。在一些競爭比較激烈的行業或領域,企業非常擔心自己的IT系統受到來自不明方的攻擊。雖然很多廠商可以提供防DDoS攻擊的設備,但是隨著云計算、大數據的出現,單純依靠一個設備或單一的解決方案已經不能有效抵御DDoS攻擊。”一些互聯網公司的作法是,在DDoS攻擊比較猛烈時,系統可以動態地快速增加服務帶寬,比如將過去服務100個客戶所需的帶寬瞬間提升至可以支持5萬甚至10萬客戶的帶寬水平,這樣一來,DDoS攻擊就會立刻失效。”亞信安全業務發展總監童寧舉例說,“但是現在又出現了一種新型的更廉價的攻擊方法――CS攻擊,基于內容安全的漏洞來實施攻擊。這種攻擊更具針對性,主要是消耗服務器的CPU資源。企業更應小心應對。”
以前,企業通常采用的是被動防御的策略,亡羊補牢。所以給人一種印象,企業和安全廠商總是被黑客牽著鼻子走。“其實,這是一種假象。安全廠商的許多技術創新工作都走在了黑客前面。在今年全球發生的16個零日攻擊中,趨勢科技預先發現了其中的8個。”童寧介紹說,“我們現在要變被動防御為主動防御,并將被動防御與主動防御的技術相結合,這樣才能讓黑客無處遁形。”
企業轉型的堅強后盾
今年9月1日,亞信科技宣布收購趨勢科技在中國的全部業務,包括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100多項,同時建立獨立的安全技術公司――亞信安全。此舉不僅在安全領域引起了強烈震動,而且對于亞信集團的轉型來說也是一個推動。2014年7月,亞信集團對原有業務進行了調整,分成了四大事業群,安全業務就是其中之一。借收購趨勢科技中國業務之機,亞信安全將原有的通信安全技術與趨勢科技的云安全、大數據安全技術相結合,成了網絡云安全領域新的領頭羊,VMware、微軟Auzure和亞馬遜AWS等全球領先的云服務商都是亞信安全的客戶。
收購完成后,亞信安全具備了提業互聯網整體安全軟件的能力,也將業務進一步擴展至金融、教育、制造、醫療等更多領域。亞信安全董事長何政表示:“亞信收購趨勢科技中國業務之后,擁有了國際領先的云安全關鍵核心技術和產品,將使中國在世界云安全產業版圖中占據重要位置,同時對于保障國家網絡安全與云產業安全,實施自主可控戰略也具有重要和深遠的意義。亞信安全作為一家中國本土公司,將充分發揮在網絡安全方面的技術優勢,并與國家信息中心齊力合作,進一步加強自主研發、業務創新,保障國家網絡安全,共同推動國家信息安全體系的建設和發展。
亞信安全作為中國領先的云與大數據安全技術、產品、方案和服務供應商,將以“護航產業互聯網”為使命,堅持“產品、服務、運營三位一體”的經營模式,助力客戶構建“立體化主動防御體系”,推動企業實施自主可控的安全戰略。
亞信安全在北京和南京設有獨立研發中心,擁有超過2000人的專業安全團隊,在網絡安全、云和虛擬化安全、終端和移動安全、APT治理和安全服務等多個安全領域擁有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安全軟件和解決方案。“通過與趨勢科技分布在全球的15個惡意軟件實驗室合作,亞信安全可以響應和應對來自世界各地的威脅。”童寧介紹說。
亞信科技原來的安全部門主要為運營商提供服務,而趨勢科技中國服務的對象主要是政企客戶。亞信科技收購趨勢科技中國業務后,對雙方的安全業務進行了重新梳理和定位:對于雙方原來的優勢領域,亞信安全將繼續深耕細作,不斷鞏固既有優勢;對于雙方原來都不擅長的領域,亞信安全會整合現有的產品,繼續拓展新的業務領域;對于一些潛在的市場,比如中小企業安全市場、針對運營商的云安全服務等,亞信安全會全力出擊,以新的解決方案和服務覆蓋這些市場。“針對運營商,我們仍會采用直銷的手段,還會為大型客戶提供定制化的產品和解決方案。對于商業市場,我們會充分借助2000家合作伙伴的力量加強渠道銷售。”軒曉荷表示。
亞信集團的新定位是“領航產業互聯網”。在亞信集團轉型的過程中,安全業務是不可或缺的一環。亞信安全將成為產業互聯網堅定的擁護者和堅強的安全后盾。
助力自主可控
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在世界各主要大國間的網絡空間安全爭奪戰愈演愈烈的情況下,我國已了網絡空間安全戰略和《網絡安全法(草案)》,以便更好地推動我國網絡信息安全的穩步發展。
篇8
一、網絡盜版侵權頻發的原因分析
(一)網絡發展加速信息傳播
隨著網絡技術的不斷創新、網絡接入費用和數據存儲費用的降低,網上大規模傳播作品成為可能,人們可在瞬間將信息傳遞到全世界,也可以快速、低成本地獲取來自世界各地的信息資源(相比以往購買紙質書籍和光盤等視頻資料),這促使人們傾向并熱衷于在互聯網空間實現資源的傳播和共享。以百度文庫為例,用戶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從文庫中下載各種文檔。但同時,下載文檔需持有數額不等的下載券,這種下載券的獲得方式則是向百度文庫上傳自己擁有的文檔,由此,用戶的上傳行為就構成百度文庫文檔資料的來源。
(二)網絡產業與傳統出版業的利益之爭
網絡盜版現象在本質上反映的是數字化時代網絡產業與傳統出版業的行業利益之爭。侵權人通過盜版行為獲得的收益相當可觀,如快播公司在2011年銷售額為1. 3億元,2012年達到3億元;僅在騰訊公司投訴快播公司一案中,快播公司的獲利就高達8700多萬元,與快播公司形成利益共同體的快播網站從中收益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事實上,這種網站的建站成本極低,只需半個小時花費上百元人民幣就可以建立一個專門從事盜版活動的快播網站。如此高額的回報使得眾多網站紛紛效仿快播的經營模式,網絡盜版現象呈現爆炸式發展,在快播倒下之后,西瓜影音、吉吉影音等迅速填補了快播留下的市場,在線觀看和下載盜版視頻依然很方便。因此,不少學者認為,徹底關閉盜版網站非但不可能,從另一方面來講對于著作權人也是一種損失,我們應該做的是盡快建立著作權人與網站、用戶三方共贏與和諧相處的合理的、成熟的商業機制。
(三)公眾版權意識淡薄
就普通網絡使用者來說,大多數網絡用戶只關注網絡帶來的免費與便捷,并不知其所獲取的文獻或視頻是未經授權的盜版資源。就單個網絡用戶來講,對網絡文獻或者視頻的使用通常是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等目的,一般不被認定為侵權;但盜版網站因整個用戶群體的點擊與訪問所獲得的流量或廣告收入則構成對權利人著作權益的侵害和掠奪。
就作者群體來講,網絡盜版問題早己存在,但以往很多作者的態度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首先,作者個人維權面臨尋找證據、公證、起訴等法律問題,需要時間、精力以及專業知識,這對作者維權造成一定困難。其次,過去作者覺得自己的作品在網上傳播可以提高知名度。隨著網絡閱讀的快速發展與網絡盜版的日益加劇,作者通過傳統出版業能夠獲得的經濟利益受到嚴重侵害,他們的維權意識不斷覺醒,已不能容忍網絡盜版現象的一再發生。
二、網絡盜版侵權的法律規制檢視
(一)傳統著作權保護機制的失靈
傳統著作權的保護方法立足于物理世界,在這一世界中,開發和散播傳播工具的成本昂貴,作品的復制工作也需要大量投資并有較高的技術門檻,大規模復制行為往往只有專業的圖書出版商、唱片制作者、電影公司等機構才能勝任,從而這些專業機構只要充當好守門人角色,即阻止消費者購買侵權產品就可以預防侵權。而數字網絡技術的出現,使得作品得以虛擬形式存儲于虛擬空間,作品的物理獨占性被打破,再加上復制成本極低、傳播速度極快,在一瞬間就能夠完成大批量的轉載,而不論轉載行為是基于慷慨的共享還是為了非法牟利。最令人擔憂的是,很多復制行為可能是符合合理使用的,但這一行為實際上對作者的財產權益造成了巨大沖擊。鑒于此,我們亟需探尋合理的互聯網版權體制的建立。
(二)盜版侵權認定的具體規則問題
1 .《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關于兩項原則的規定:一是避風港原則。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公布的《關于審理計算機網絡著作權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被學者們視為暗含避風港原則,但司法實踐中,適用最多的當屬2006年國務院公布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關于避風港原則的規定。《條例》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等具體規定了網絡服務提供者在提供自動接入服務、自動傳輸服務、自動存儲、提供信息網絡空間、提供搜索與鏈接服務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相比2000年解釋,該條例的規定更為細致,也更具操作性。盡管如此,自避風港原則確定之日起,針對該原則的爭議一直沒有停止過。最大的爭議莫過于如何協調避風港原則與著作權人權益保護之間的關系。如通知需要達到什么程度,刪除需要多長時間,如何使這些法律規定更具有操作性,適用避風港原則的標準能否更加明確等。二是紅旗原則。紅旗原則主要側重于保護著作權人的利益《條例》第23條規定,明知或應知所鏈接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侵權的,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學者們對《條例》中紅旗原則的垢病在于,其規定過于空洞,而且主要是對網絡服務提供者主觀要件(明知或應知)的規定,缺乏對行為人行為的規定,在具體司法實踐中容易發生爭議,不利于統一適用,也不利于對著作權人權利的保護。
總體來說《條例》關于兩項原則的規定對于爭議雙方來說,都沒有實質性的法律效力。因為很難確定這兩條原則的范圍,導致在很多情況下,著作權人認為應該適用紅旗原則,而法院或者行政機關則認為適用避風港原則。
2. 2012年司法解釋的進展。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11月26日通過了《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解釋》),該司法解釋對人民法院在審理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中行使自由裁量權的原則、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行為的構成、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教唆侵權和幫助侵權、司法實踐中較為常見的信息存儲空間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知網絡用戶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判定標準,以及人民法院對此類案件的管轄等問題進行了規定。第一,明確規定法院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的指導思想:應當兼顧權利人、網絡服務提供者和社會公眾的利益。體現了司法實務對于網絡版權保護機制的構思,有利于催生一種雙方互利互贏的商業模式。第二,細化了侵權主體的認定情節: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僅提供點對點技術服務的不承擔法律責任,保持了技術中立的態度;對于提供搜索、鏈接和空間等服務的網絡服務商,判斷其行為是否侵權主要考慮其對侵權行為的注意義務和控制能力;對于雖未直接實施侵權行為,但主觀上存在教唆、幫助、分工合作等行為的應當認定其構成侵權。第三,細化了紅旗原則,使之適用更具有操作性。第9條規定了法院判斷網絡服務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應當考慮的因素,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對紅旗原則進行了列舉式的細化規定,即規定若干情況屬于網絡服務提供者應該知道。第四,明晰了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注意義務: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網絡用戶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不負有主動進行審查的義務;如果已采取合理、有效的技術措施,仍難以發現網絡用戶侵權行為的,應當認定其不具有過錯;增加了特定條件下注意義務的內容,如以設置榜單、目錄、索引等方式推薦相關作品的,可以直接認定服務商具有主觀過錯;再如服務商基于侵權行為直接獲得經濟利益的,應當認定其負有較高的注意義務,并具體規定了何謂直接獲利。
與《條例》相比,《解釋》對于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案件審理中的具體問題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在許多重大問題上統一了標準、細化了規則,對于推動相關案件的處理具有重要意義。
三、網絡盜版侵權的治理策略
(一)堅持知識傳播與權利保護的平衡原則
著作權法的精髓是平衡著作權人和公眾的利益,無論技術如何發展、著作權法如何調整,其總是試圖在作品傳播應用與版權保護之間找到最佳的平衡點。正如一位出版商所說:作者的敵人不是盜版,而是不為人知。治理網絡盜版侵權的目的顯然不在于阻斷作品的網絡傳播,而是通過網絡環境下版權保護模式的完善從而實現權利人、網絡服務提供者和社會公眾的互利共生,使各方主體都能分享科技進步帶來的好處。
(二)利用好網絡這一市場之路
用戶對網絡資源傳播與共享的需求在刺激網絡盜版猖撅的同時也意味著:數字網絡技術己經悄無聲息地在權利所有人和終端使用者之間開通了市場之路。而在以往,權利所有者們卻漠視這一千載難逢的市場機會,將數以億計的使用者視為盜版者,從而將其推向了著作權保護的對立面。應當催生一種科學、合理的機制,在滿足用戶巨大市場需求的同時,又能予以著作權人合理的回報。這樣,當用戶可以通過方便并且價格合理的途徑得到合法服務時,也許就會摒棄那些搜索困難,甚至可能導致病毒感染的非法文件分享途徑。如由蘋果公司于2003年推出的線上音樂商店成為數字零售商業模式的先驅,這種在線音樂授權服務不僅有助于使用戶從非法分享轉向合法服務,而且也增加了音樂創作者的收入。百度公司在遭到一系列譴責之后,相繼在百度文庫推出了數字版權開放平臺,在百度音樂推出了資源合作開放平臺,通過與版權方合作的方式,實現雙方的互利共贏。法律治理和市場選擇的期待結果應當是,主流視頻網站通過良性競爭與協作,建立起一個穩定的生態圈。對版權的尊重是維系這個生態圈良性循環的核心,通過網站與政府、主管機構和版權方加強合作,增強技術手段,打擊盜版盜鏈,共同推進網絡正版化進程。
(三)當前任務
自2005年以來,國家版權局及相關部門連續9年、先后10次在國內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的劍網行動,該項行動集中查辦了若干大案要案,有力地打擊了網絡侵權盜版行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劍網行動的工作重點應該放在打擊嚴重侵害權利人合法權益的侵權行為,并通過規范網絡轉載行為,推動傳統媒體與網絡媒體建立合作機制,引導權利人采取多種渠道進行維權等方式,促進互聯網產業健康持續發展。
在快播公司被處以2. 6億元罰單之后,仍有不少網站效仿快播公司的經營模壽以技術創新之名、行侵權盜版之實。網絡盜版侵權之所以屢禁不止,其核心原因還在于高額收益的誘惑。為此,我國應當通過立法加大懲罰與賠償力度,提高侵權賠付的數額,以損失補償為主,適當懲罰作為補充。通過高額的賠償或處罰,一方面使違法運營商再沒有死灰復燃的可能,更為重要的是對后來者也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使得趨之若鶩者心有余悸,不敢再以身試法。
篇9
網絡治理西方國家已有先例
西方主要發達國家在其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過程中,建構了現代的言論自由制度。在言論自由為什么應當受到保護的假定當中,美國的言論自由制度曾長時間把政府設想為言論自由最大也是最危險的“敵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確禁止政府立法限制人們的言論自由。進入到電子時代,即進入到廣播、電視時代之后,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理論認為,政府對言論平臺的過分管控,比如對報紙、電臺、電視臺的過分干預,會對人們發表言論的勇氣產生冷卻效應(Chilling Effects),會嚴重挫傷人們參與公共事務討論、主動與他人就范圍廣泛的問題進行交流和溝通的積極性。
在互聯網成為人們當下尋求、接受和傳播各種消息、思想和意見的最主要的工具和平臺的情況下,這類支持對言論自由進行保護的理論不僅沒有弱化,反而得到更廣泛的應用和強化,比如在1997年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訴雷諾(時任美國司法部長)案(ACLU v. Reno)。基于對美國政府制定的《通訊凈化法案》(Communication Decency Act)中具體的法律條文可能對人們,尤其是成年人享有言論自由帶來損害的擔心,出于對已經顯示出巨大潛力的網絡言論市場可能受到的制約等問題的擔憂,美國最高法院否決了美國政府的《通訊凈化法案》,判定網絡媒體在信息傳播方面受類似于平面媒體的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即政府原則上不得對網絡言論進行事先限制,在萬不得已進行限制的情況下,需要滿足嚴格的司法審查條件。
政府決策依制度環境而異
這種對政府出臺的具體措施的高度警惕,即它可能對言論自由帶來的負面影響保持高度戒備,是美國等西方國家言論自由制度得以存續的基礎性共識,也是美國等西方國家依據現代政治、法學理論所建構的國家制度體系所追求的價值目標。公共管理機構實行分立限權的原則,立法、司法和行政權分別由不同的機構行使并在實踐中進行相互制約,以避免其對公民的權利和自由比如對公民享有的言論自由造成不必要的限制和傷害。
由于有這種民意基礎,這種民意同時受到了制度的支持和維護,導致美國等西方主要國家在規制互聯網過程中,包括加強域名管理的過程中,時常會受到來自企業、學界甚至是普通民眾的抵制。這在美國等西方國家是一種自然、正常的現象。但當這種思維越過其產生并發揮作用的具體語境的時候,當生活在A制度下的人,用同樣的思維定勢來打量B制度環境下政府的做法的時候,則可能產生表錯意、抒錯情的效果。
西方質疑我國域名管理凸顯思維陳舊
從西方對中國域名管理新規的普遍關注,我們發現,個別西方媒體和學者們仍然沒有從言論自由的固有語境下解放出來,仍然在用老的眼光或穿著言論自由理論的舊鞋,丈量著中國互聯網管理舉措。
首先,言論自由要解決的問題,是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政策或采取的具體措施是否對個體享有和行使憲法性法律承認和保護的言論自由造成負面影響,是否會引發人們對自己表達什么和不表達什么產生嚴重的自我審查,是否會對個體尋求、接受和傳播信息、思想和意見造成實質性妨礙,且政府的這種做法是站不住腳的或沒有法律和法理上的理由的。政府的做法如果不針對自然人出于自發或本能地尋求、接收和傳播消息和思想、意見的自由,政府的做法與個體的言論自由是不相關的。政府對域名加強管理,最主要的目標并不直接針對個體出于本能,且多半沒有商業目的的信息、思想和意見的尋求、接收和表達,而是直接規范最容易產生影響的,帶有商業目的的經營行為,也不對人們使用互聯網行使和享有言論自由權利提出具體的要求。
其次,域名對個體尋求、接收和傳播各種消息和思想、意見的自由固然有一定的關聯性,即個體可以通過申請注冊某個域名的方式,來創辦網站、提供互聯網服務,尤其是提供信息分享、傳播和交流服務,借助這樣的平臺來表達自己的政治訴愿,也可以用于公共目的。但從實踐層面來看,域名申請、注冊、轉讓和經營等行為,并不像創辦報紙、電臺或電視臺那樣來使自己的言論有更好的表達渠道和傳播平臺,而是一種經營行為,帶有商業目的或動機。世界各國在管理域名申請和注冊過程中,也鮮有直接將其作為言論來對待的情況,而是直接將其作為經營行為,作為一種為謀求商業利益而實施的行為。
這樣,即便域名的名稱或申請的域名有言論的成份,但可以肯定的是,域名活動不是純言論行為,不能自然地或完整地享有憲法保護的言論自由,而首先是一種需要受到法律約束的商業活動。而各國的司法實踐,也都把商業言論當作有條件受憲法保護的自由。也就是說,像帶有商業目的的域名申請和經營活動,無論是其在申請過程中,還是申請完了之后用于經營活動,都屬于政府可以通過行政法規、具體行政行為進行調整的行為,而不是屬于憲法,如美國的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應當以自由為缺省值的言論范圍。
第三,政府依法對域名的申請、經營和其他使用過程中的主體資格、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核,將域名的經營活動納入到法律要求的范圍之內,通過調整主體資格的準入過程,通過對獲得主體資格的經營者的持續監督活動,確保獲得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將自己的經營活動保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確保在平臺建設者和平臺使用者之間建立更符合民主政治需要的良性互動關系,在西方媒體規制的歷史經驗和當下的實踐當中,有大量的理論和既定的判例法支持。也就是說,政府通過控制參與者的主體資格,并隨時對進入市場的主體行為進行監督,可以為各方參與者,尤其是作為個體的參與者有更好的言論平臺、進行更自由的表達創造條件。而政府如果放任不管,則可能損害良好的言論生態的構建,影響到公共討論平臺的活力、開放和自由度。
中國網絡監管符合國際慣例
就美國的監管歷史來講,無論是早期政府對無線電頻譜的規制,還是政府對后來出現的電臺、電視臺頻道資源的控制,都有點類似于今天政府對互聯網域名的管制。盡管都引發了被監管者的不滿并因此將爭議提交給了司法機關進行裁決,但政府對這類具有稀缺性的資源設置行政許可,將營業執照頒發給最能滿足人民便利、利益的申請者,并以執照到期后的續展與否作為約束企業經營行為的條件,都得到了法院司法判決的支持,并不構成對言論自由的侵犯。相反,按照美國最高法院的司法意見,本來就不應當受到過多限制的公共論壇的構建和維系,民主政府的正常運轉需要人們就范圍廣泛的話題進行公共討論,離不開政府對電臺、電視臺這樣的經營主體進行進行事先審查、事中監督和事后懲罰。
篇10
關鍵詞:網絡社會 網絡輿論 管理
網絡在推動政府公共管理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也對政府的公共管理帶來了一定的挑戰和問題,需要各級政府、大眾傳媒工作者以及社會公眾等的共同努力。各級政府應充分認識網絡社會對政府管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影響,借鑒國內外的先進經驗,從法律法規、行政監管、技術控制和道德輿論導向層面,對網絡社會實行多元化的管理,推動網絡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傳媒平臺。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目前,針對我國網絡立法總體規劃性不夠和立法工作失衡的局面,今后制定的法律法規不能僅僅停留在宏觀層面和網絡管理層面,應力圖解決眾多現實問題,增強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在實際操作中,制定關于網絡輿論的監督、篩選、過濾權,凸現的網絡輿論導致的網絡暴力問題的解決方案,還有信息垃圾問題和個人信息安全問題等諸多方面的專項法律,使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更加細致化。
在選擇法律手段中,從單純注重控制轉向重視引導。網絡立法不是為了限制網絡的發展,而是要通過制定法律規范網絡行為,確保網絡能夠朝有利于引導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積極向上的方向發展。也就是說,網絡立法不在于“堵”,而在于“疏”,在于控制和引導。
二、加強政府監管,創新網絡輿論引導機制
建立相對集中統一的網絡管理職責。目前,網絡治理由多個部門分散管理的模式一定程度上減低了管理效率。因此,要充分認識網絡的跨平臺、跨行業的特點,逐步加大多部門聯合發文、一致行動的力度,明確主導者和行動者,細分權力和責任,不斷提高網絡管理的效率。建立互聯網管理專門機構,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統一部署、協調各方、共同管理的機制。
推進信息公開,增加政府信息透明度。網絡上一些不負責任的言論泛濫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的信息不夠透明,從而引發公眾的誤解和猜忌。只有政府重視信息公開,及時讓公眾了解政策的流程、新聞事件的真實情況,才能增強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度,從而達到遏制不良言論的效果。
三、推廣和應用先進技術手段
網絡技術是控制網絡越軌行為的有效手段之一。目前主流的網絡輿論管理辦法是采取信息過濾技術。通過網絡技術的推進和使用,刪除和過濾不良信息,對網絡信息及時監測和跟蹤,從而凈化網絡環境,促進網絡輿論更好地發揮積極作用。目前,值得推廣的主要三種技術手段,包括實行綠色上網、加強局域網安全過濾和過濾廣域網網絡。
同時,應充分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大多數國家都傾向于采取以“技術手段”與“網絡自治”為主導的方式來規范網絡內容。通過對網絡空間中的信息進行分級與過濾,能夠有效防止有害內容的傳播和,從而屏蔽有害信息,提供實現網絡輿論良性發展的外部環境。
四、加強網絡道德規范和網絡道德行為建設
加強網絡道德自律。相對于傳統依賴型道德而言,網絡道德完全是一種自主型的道德模式。基于自由互惠、全民共享原則建立起來的網絡社會,人際交往具有極大的隱匿性,直面的道德輿論抨擊難以企及,個體的道德自律成為正常的倫理關系得以維系的主要保障。因此,進入網絡空間,只有自己決定自己的行為,只有自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每一個網民行為的高度自律成為網絡社會對網民的基本道德要求。加強網絡道德自律就要求網民在網絡實踐中自覺追求高尚的道德境界,自覺遵守各個層面的道德規范,履行自己的道德責任,并自覺監督其他網民的違規行為,在人人自律的前提下,形成一種高度自治的理想社會。
五、循序漸進推行網絡有限實名制
針對目前網絡魚龍混雜的局面,可以循序漸進地推行網絡實名制。網絡實名制是指在網絡上發帖、跟帖以及上傳照片和動態影像時需要確認居民身份證和本人真名的制度。韓國是網絡實名制的典型例子。韓國在推行實名制后,一些主要網站論壇上謾罵和人身攻擊等不文明的內容減少了一半以上,實名制收效顯著。
實現網絡實名制,首先需要制定并完善相關法規以切實保護網民隱私。在相關法律不健全的情況下,網民的隱私存在著被竊取、泄露的危險,對網民造成潛在的威脅。因此,通過法律手段加強網站對用戶隱私保護的監管將有效消除網民的顧慮,促進網絡實名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1],《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0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