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分析范文

時間:2023-06-07 16: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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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分析

篇1

【關鍵詞】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分析

一般情況下,企業為了更好的利用資金創造價值,往往會選擇把閑置的資金投放于各類金融資產,以期獲得更高的收益。金融資產的分類和金融資產的計量密切相關,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其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都存在著巨大的差別。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以下四類:(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2)持有至到期投資;(3)貸款和應收款項;(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和可供出售權益工具。

對于在活躍市場有報價的金融資產,即可以將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可以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就某一項具體的在活躍市場有報價的金融資產而言,不同的企業可能把它劃分為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企業最終把該項金融資產劃分為哪一類的金融資產,主要取決于企業管理層的風險管理和投資決策等因素,金融資產的分類是管理層的管理目的的真實體現。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作為企業兩類重要的金融資產在企業的會計處理中由許多相似之處,但也存在著諸多不同,在會計處理過程中很容易混淆。本文主要就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中的異同做簡要的對比和分析。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的相同之處

(一)兩類金融資產的初始計量屬性相同。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都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者債務清償的金額。公允價值是確認和計量這兩類金融資產的關鍵。以公允價值作為這兩類金融資產的計量屬性,主要是為了反應該類金融資產相關市場變量變化對其價值的影響,把該類金融資產和市場緊密的結合。

(二)從兩類金融資產的初始入賬金額來看,均不包含已到期尚未領取的利息和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企業在取得以上兩類金融資產所支付的價款中如果包含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單獨確認為應收款項,作為企業的一項資產處理。

(三)從資產負債表日來看,兩類金融資產都應當根據公允價值的變動調整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都要按照公允價值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來計量。企業應當根據公允價值的變動調整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當公允價值大于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時,企業應當調增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反之,則應減少該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企業根據公允價值的變動調整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主要是為了把金融資產更加緊密的和市場結合起來。

(四)從處置這兩類金融資產來看,都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項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同時還應當把原來由于公允價值變化形成的累計變動額轉出為投資收益

企業在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項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比較,并將其差額作為投資收益,同時還應當把原來在資產負債表日由于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投資收益;企業在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項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比較,并將其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同時還應將原來由于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變動累計額計入投資收益。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的不同之處

(一)取得兩類金融資產時相關的交易費用的處理有所不同

交易費用是指可直接歸屬于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費用。新增的外部費用是指企業不購買、發行或處置金融工具就不會發生的費用,這里所指的交易費用一定是與取得金融資產相關的、新增的費用。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作為該類金融資產初始入賬金額的一部分。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取得時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作為初始入賬金額。

(二)企業在持有這兩類金融資產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收入應當計入投資收益,但這兩類金融資產在會計處理上仍有區別。就企業擁有的權益類金融資產來看,無論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都應當在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股利時計入當期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債券類金融資產在計息日的會計處理方法有所不同。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按債券的票面利率計算應收利息,同時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收益;但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則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來確認企業當期的投資收益。

(三)在資產負債表日,兩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具體的會計處理方式不同。當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該變動計入所有者權益和還是當期損益,關鍵是要看金融資產所屬的分類,不同類別的金融資產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企業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應將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當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時,就形成企業的當期收益;反之,則形成企業當期的一項損失。企業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四)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處理有所不同。一般而言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其擁有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該影響能夠可靠計量,我們就認為該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然而企業卻不需要對其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計提減值準備,這主要是因為此類金融資產的價值變動已經計入當期損益,其中公允價值變動造成的損失和減值的會計處理在實質上都是一樣的,都是為了更加客觀的反應企業擁有的金融資產的價值。在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發生了較大幅度的下降或下降趨勢為非暫時性時,我們就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損失,應確認減值損失和計提減值準備。可供出售債務工具的減值損失在以后的會計期間可以通過損益轉回,但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一旦確認即使在以后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恢復,原確認的減值準備也不能通過損益轉回。

篇2

【關鍵詞】 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差異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以歸為此類。相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核算差異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的核算

交易性金融資產在活躍的市場上有報價且持有期限較短,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初始入賬價值包括買價,不包括交易費用(比如傭金、手續費等),其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的借方)。買價中包含有已經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應單獨作為“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 “交易性金融資產”下面有兩個二級科目,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初始確認會計核算的分錄為: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指買價,不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及交易費用)

投資收益 (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的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也就是說,不能確認持有期限是長期的還是短期的,如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如持有意圖不明確則列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應當按其公允價值以及交易費用之和入賬。“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總分類賬戶,下設四個二級科目:成本、應計利息、利息調整和公允價值變動。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確認又分為兩處情況:

1.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股票,則其初始確認為:買價+相關稅費。

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交易費用不計入成本,計入投資收益的借方,直接沖減當期的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直接計入成本。買價中包含有已經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應單獨作為“應收股利”。其核算分錄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買價與相關稅費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銀行存款

2.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債券,則成本反映面值。買價中包含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應單獨作為 “應收利息”。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面值)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

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實企業還有可能從另外一種形式取得,那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對于持有至到期投資本來持有最初意圖是一定要持到期,因后違背了將該投資持有至到期的意圖,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會計核算如下所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日按其公允價值)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通過以上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核算處理,不難發現,其實因交易性金融資產是為了短期獲利,持有期限短,到出售時,對于每筆交易金融資產中的交易費用也容易查證,則為核算簡便不將交易費用直接進入成本;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由于持有期限不明確,意圖也不明確,則將其交易費用進入其成本,在股票中直接進入成本,而對于債券,則擠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中了。當然,對于持有至到期投資進行重分類,只能將它轉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不能將其進入交易性金融資產。

二、企業持有期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核算差異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的核算

1.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的股利或利息的核算,如收到原買價中包含的已經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時,則應該沖減原來的“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如果是購買后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股利或利息,則應確認投資收益,其會計核算分錄如下:

借:應收股利(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投資持股比例)

應收利息(資產負債表日計算的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2.資產負債表日,以公允價值計量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的變動應該予以確認。如某交易性金融資產其成本為500萬元,100萬股。假如到了該年12月31日股票上升為8元/股。這時就應該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元/股。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00

假如到了該年12月31日股票是下跌為7元/股。這時就應該把損益轉出。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00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的核算

1.資產負債表日計算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如為債券的,到了資產負債表日則要核算其利息,分期付息的應該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進入到“應收利息”中,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其會計核算分錄為: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2.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變動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如為股票的,到了資產負債表日則要測試其公允價值是否發生了變動。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于了其賬面余額的差額或低于了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差額不大),都應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調整。例某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原5元/股,共100萬股,到了12月31日股票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股票的價格為4.5元/股,應該確認價格下跌所帶來的影響,這時就應該確認資本公積減少了0.5元/股,其會計核算分錄為: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5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0

接上例,如到了12月31日股票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股票的價格為5.5元/股,應該確認價格上升所帶來的影響,這時就應該確認資本公積增加了0.5元/股,其會計核算分錄為: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50

3.資產負債表日減值(公允價值發生了明顯的變化)

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如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較大幅度的下降或非暫時性的下降或持續下降沒有回升的希望,則應該是確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了減值,例如:一項可供出售的資產,2007年6月10日購入的成本是100,到了2007年的12月31日,公允價值是95,變動情況計入資本公積5(差異變動不大),到了2008年12月31日假如公允價值是60,則應該確認資產減值損失35(因差異變動較大,確認減值),但總的資產減值損失應該是40(35+5)。也就是把原借方的差異不大的資本公積也要轉入到資產減值損失里面去。其會計核算分錄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減記的金額)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損失金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差額)

4.減值損失轉回

對于原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隨后會計期間內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事項有關的,應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進行恢復,如為股票等權益工具投資,減值損失恢復核算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除了股票等權益工具投資外,其余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恢復核算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通過以上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核算的比較,可以看到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的核算比較簡單,只包括了兩個方面:一是收到利息及股利的核算處理,二是當公允價值變動引起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核算;而相對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核算則比較復雜,要從股票與債券分別進行處理,這是由于根據股票與債券的性質決定的,對于債券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一定要計提利息,且要按實際利率法攤銷原計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的金額,而股票則要考慮其在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異,計入到“資本公積”,當然還有一個股票與債券都要考慮的是在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是否發生很明顯的下降,如發生了,股票與債券都要計提減值損失,而公允價值回升,又都要進行減值損失恢復的核算。

三、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核算差異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時的核算

交易性金融資產由于持有期限比較短,是一項流動資產,當企業認為無利可圖或急需流動資金使用的情況下,會將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出售,將原賬面的金融資產的余額轉出與實際收到的金額的差,計入“投資收益”,而將原計入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計入“投資收益”,以使其余額為零。其具體會計核算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

貸:投資收益

或:借:投資收益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出售時的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期限不確定,但總有一天,會由于各種原因進行出售、債務重組等終止確認該資產,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將要把原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轉出,將因公允價值變動引起的“資本公積”的變動的金額轉出,這些與實際收到金額的差額,進入到“投資收益”。其具體的會計核算如下所示:

借:銀行存款等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的公允價值累計變動額,也可能在借方)

投資收益(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通過以上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出售的會計核算,可以發現其兩種核算大同小異,都是將原有會計核算科目的金額轉出,與實際收到的金額的差額,計入到“投資收益”,不同的是核算科目不一樣。

【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2006》.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 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企業會計準則講解》.人民出版社, 2006.

篇3

關鍵詞:交易性金融資產;確認;核算;計量

在會計教學中,金融資產一直是教學的難點。對于學生來講,金融資產的概念、分類對于大學生來講接觸較少,比較抽象,不好理解;金融資產的計量、記錄因為涉及到的會計科目較多,學生在計算、分錄的書寫時也容易出錯。本文以交易性金融資產為例,對交易性金融資產在會計核算中的難點進行分析。

一、交易金融資產的確認

我國在2007年1月1日起執行了新的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主要從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為了近期內出售來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了劃分,其中最常見的就是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或衍生金融產品。而在金融資產分類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表現形式和交易性金融資產一樣,也為企業從二級市場上購入的有報價的債券、股票、基金等。在交易性金融資產教學過程中,如何區分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就成了難點,兩者區分的重點是管理者的意圖而不是資產核算的內容。從交易性金融資產定義來看,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時間較短,管理者持有主要是為了近期在活躍市場上出售獲利,從經濟實質來講是可以看作是一種投機行為;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時間不固定,持有意圖也不明確。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核算難點

按照準則規定,交易性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的計量,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也就是說交易性金融資產需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把它的賬面價值調整為資產負債表日的公允價值,賬面價值和公允價值的差額需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是損益類賬戶,是企業營業利潤的組成部分。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出售時,為了使“投資收益”賬戶反映企業在該項投資中實現的全部收益,所以要將交易性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所有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金額轉入“投資收益”賬戶中。但由于兩者都是損益類科目,結轉不影響企業的利潤總額,教學中應注意區分。

[例]萬千公司2015年12月13日從證券市場購入宏發公司發行的股票100萬股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共支付價款960萬元,其中包括交易費用4萬元。2015年12月31日,宏發公司股票收盤價為10元,2016年3月10日,萬千公司收到宏發公司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每股1元。2016年3月22日,萬千公司出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收到價款106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分別計算萬千公司出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確認的投資收益、從取得至出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累計應確認的投資收益和對利潤總額的影響。

1.萬千公司出售時確認的投資收益

因為在2016年3月22日,萬千公司在出售該金融資產時,對應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10600000 ①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9560000 ②

-公允價值變動440000 ③

投資收益600000 ④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440000 ⑤

貸:投資收益440000 ⑥

以在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為借方為例,出售時確認的投資收益=出售時售價①-取得時成本②-持有期間公允價值變動③+公允價值變動損益⑥,其中③和⑥金額是相等的,所以我們得出公式:

出售時投資收益=出售凈價-取得時成本

從以上會計分錄可以看出,萬千公司出售時確認的投資收益為600000+440000=1040000元,即為出售凈價10600000元和取得時成本9560000元的差額,有了這個公式,我們在計算相關題目時,不用寫出會計分錄就能比較快的得出結果。

2.萬千公司從取得至出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累計應確認的投資收益

萬千公司從取得至出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累計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的時點有三個,分別為(1)萬千公司在取得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為-40000元;(2)3月10日萬千公司收到宏發公司現金股利時確認的投資收益為100×1=1000000元;(3)3月22日出售時確認的投資收益為10600000-(9600000-40000)=1040000元,因此萬千公司從取得至出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累計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為-40000+1000000+1040000=2000000元。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得出,交易性金融資產從取得至出售時累計應確認的投資收益=-取得時支付的交易費用+持有期間確認的股利或利息收入+出售時確認的投資收益,又由第一個問題我們得出公式:出售時投資收益=出售凈價-取得時成本。因此我們又可以得出:交易性金融資產從取得至出售時累計應確認的投資收益=-取得時支付的交易費用+出售凈價-取得時成本,整理以后,我們得出最終公式:

交易性金融資產從取得至出售時累計應確認的投資收益=出售凈價-取得時支付的現金(不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利息或股利)+持有期間確認的股利或利息收入

從現金流入流出角度看,這個公式可以進一步簡化為:

交易性金融資產從取得至出售時累計應確認的投資收益=交易性金融資產在持有期間的現金流出-交易性金融資在持有期間的現金流入

由這個公式我們就能輕易得出萬千公司從取得至出售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累計應確認的投資收益為10600000-9600000+1000000=2000000元。

3.萬千公司出售時確認的處置損益(影響利潤總額金額)

2016年3月22日,萬千公司在出售該金融資產時,對應的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10600000 ①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9560000 ②

-公允價值變動440000 ③

投資收益600000 ④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440000 ⑤

貸:投資收益440000 ⑥

因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⑤和投資收益賬戶⑥同為損益類賬戶,出售時兩個賬戶的結轉不影響利潤總額,因此萬千公司出售時確認的處置損益即為投資收益④的金額,即為10600000-(9560000+440000)=600000元,又因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②和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③的和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時賬面價值,所以整理以后得出公式為:

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時確認的處置損益(影響利潤總額金額)=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凈價-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時賬面價值。

三、結論

綜上所述,在明確判斷該項金融資產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基礎上,在持有期間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具體會計核算時,我們只要熟練使用具體公式,就可以輕易解決交易性金融資產會計核算的絕大部分問題。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2006[M].經濟出版社,2006年版.

[2]林鋼,李明.關于金融資產重分類問題的探析[J].財務與會計,2015,(16).

篇4

關鍵詞:資產投資;金融資產投資;經濟

中圖分類號:F830.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1-0-01

一、實物資產投資與金融資產投資定義比較分析

(一)實物投資的定義界定

實業投資是指企業將資金或技術設備等直接投放于本企業或合資、合作等關聯企業,通過生產經營活動獲取投資收益。實業投資注重的是與生產活動相聯系,而通常認為實物投資和實體投資是同一個概念,即相對于虛擬投資而言的、進行實實在在的,看得見、摸得著的投資。包括有形投資,也包括無形投資如對人力資源的投資。從投資對象的角度來看,實物投資較實體投資具有更廣泛的內涵和外延,能夠更加恰當的描述出以有形和無形資產為對象的投資活動。

(二)金融投資的定義界定

金融投資是指投資主體以獲得未來收益為目的并承擔一定投資風險,將資金投入在貨幣、證券和信用以及與之相聯系的金融市場活動中的經濟行為。 金融投資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是一種依托于資本市場的投資活動,是相對于傳統直接投資的一種間接的、非實物的投資活動,是對虛擬、抽象資產的投資。它以金融資產作為直接投資對象,是投資主體通過購買金融市場上的各類金融資產并從中獲取收益的經濟行為。因此,金融投資并不直接形成生產經營活動的能力,只有被需求者在取得資金并以一定方式投入生產后,才能形成生產經營的能力。金融投資在投資活動中占有突出地位它是目前發達國家最主要和最基本的投資方式。

二、實物投資與金融投資的特點分析

(一)實物投資的主要特點分析

1.實物投資與生產經營緊密聯系在一起。一般來說,實物投資往往與正常生產活動相對應,資本增值的大小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性活動相聯系,以生產活動或產品為依托,企業的利潤收益率高低直接影響實物投資的效果。

2.實物投資的變現速度較慢,資本流動性較差、回收期較長。實物投資一般是伴隨著固定資產投資建設來完成的,需要資金的形成與籌集、資金的分配、投資的實施和運用,以及投資的回收這樣的過程,這就意味著資金和生產資料從流入生產到生產產品銷售變成資金的過程需要較長時間,資本運行過程的周期較長,資金的流動性較差。

3.實物投資具有投資領域廣泛和投資過程復雜的特點。實物投資是覆蓋全社會的所有事業的經濟活動,涉及的領域綜合性強、范圍廣;同時,國民經濟各部門都必須擁有固定資產作為自身活動的物質條件和基礎,因此與物質生產部門的一般的生產活動相比,實物投資領域內部的經濟關系更為復雜,這是由實物投資在國民經濟殊的地位和作用所決定的。

(二)金融投資的主要特點分析

1.金融投資是在金融市場上,以金融資產作為其直接投資對象進行交易的一種間接投資方式,金融投資進行資產買賣的場所是金融市場,投資者為了取得預期收益,用一定量的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交易,而不是以直接的投資形式開廠、設店進行生產建設經營,從而導致金融投資的投資主體一般對目標投資企業不具有直接占有和控制權,無權直接干預目標投資企業的資金運用。

2.金融投資的運行過程要求資本具有償還期限。金融投資從資金投入到再變回成資金的過程是需要一定的運行時間,也就是資金的增值所經歷的時間。投資者有在償還期內取得收益的權利,并且這個運行的周期相對于實物投資較短。

3.金融投資具有風險性和收益性的特點。在現有的社會生產條件下,未來經濟的發展變化有些是投資者可以預測的,而有些則無法預測,因此,投資者難以確定他所持有的證券將來能否取得收益或能獲得多少收益,從而就使持有金融資產具有風險性。

三、實物投資與金融資產投資的區別與聯系

(一)區別

1.投資主體不同。實物投資主體是直接投資者,也是資金需求者,他們通過運用資金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如投資辦廠、購置設備或從事商業經營活動。金融投資主體是間接投資者,也是資金供應者,他們通過向信用機構存款,進而由信用機構發放貸款,或通過參與基金投資和購買有價證券等向金融市場提供資金。

2.投資客體或者說對象不同。實物投資的對象是各種實物資產,即資金運用于購置機器設備、廠房、原材料等固定資產或流動資產;金融投資的對象則是各種金融資產,如存款或購買有價證券等。

3.投資目的不同。實物投資主體進行實物資產投資,目的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獲取生產經營利潤,收于資產存量的增加和社會財富的增長,直接形成社會物質生產力,從投入和產出的關系看,實物投資是一種直接投資,可稱為“實業性投資”;金融投資主體進行金融資產投資,目的在于金融資產的增值收益,如存款目的在于獲取存款利息,貸款目的在于取得貸款利息,購買有價證券(如股票、債券等)在于獲取股息、債息收入等,它們并不直接增加社會資產存量和物質財富,從投入和產出的關系看,金融投資是一種間接投資,可稱為“資本性投資”。

(二)聯系

1.投資媒介物或者說投資手段相同。實物投資與金融投資都是對貨幣資金的運用,即以貨幣作為投資手段或媒介物,只是對象物及目的不同。因此,金融投資總量和實物投資總量同屬于全社會貨幣流通總量的范圍,二者均為社會貨幣流通總量的重要組成部分。

2.金融投資為實物投資提供了資金來源,實物投資是金融投資的歸宿。盡管金融投資并不直接增加社會資產存量,但通過金融投資活動,為實物投資籌集到了生產經營資金,從而間接地參與了社會資產存量的積累。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假如沒有金融投資的存在和發展,實物投資的資金來源將大大受到限制,許多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都難以迅速興辦甚至根本無法興辦,為此,金融投資成為促進資本積累、集中和擴大生產能力的重要手段。

參考文獻:

[1]霍楠. 金融投資分析中的聚類分析方法應用[J].現代商業,2010(02).

[2]彭明.中國企業國際金融投資的問題與建議[J].中國金融,2010(03).

篇5

【關鍵詞】金融工具;預期損失模型;好賬戶與壞賬戶法;三組別法

全球金融危機把金融工具會計問題尤其是金融資產減值問題推到了風口浪尖。為應對外界壓力,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于2008年底聯手啟動了“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改進項目,旨在降低金融工具會計復雜性,提高金融工具報告對財務報告使用者的決策有用性。2009年11月,IASB和FASB聯合IFRS 9金融工具減值的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ED),2011年1月又了補充的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SD),2011年6月又進一步提出了三組別法。本文介紹并分析了IASB和FASB趨同框架的最新意見,以期為我國在金融資產會計準則趨同進程提供參考。

一、已發生損失模型與預期損失模型

(一)已發生損失模型

已發生損失模型是尚未被完全取代的IAS 39中規定的,也是包括我國在內的各國普遍采用的會計慣例。該方法確認的是由已發生的減值跡象導致的“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的損失,在已發生損失事件等客觀證據顯示資產未來現金流量將減少,并且損失能夠有效估計時才可確認減值。該模型體現了基于過去交易或事項的“發生觀”,以客觀證據為基礎,除減值跡象和歷史數據的選擇等少數方面外,整體具有較高的可靠性,且相關資料的獲得也相對容易,但存在較為明顯的順周期性。

(二)預期損失模型

IASB的征求意見稿建議,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資產組合,應該在初始確認時即估計其未來整個存續期內的預期信用損失,并據以確認減值。此后的每個計量日需要對預計現金流量的估計進行修正,由此產生的金融工具賬面金額的調整應在初始確認時或在壽命期內分攤計入損益。這一模型根據各期對預期損失估計的變化調整減值,可以使損失確認和各期利潤更為平滑,降低順周期效應。但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關的主要因素由報告主體自行確定,因此主觀性較強,也易被用于盈余操縱。

二、趨同框架中的預期損失模型

IASB和FASB建議的具體金融資產減值模型存在一定分歧。IASB認為應將預期損失作為確定金融資產實際利率的因素之一,并將其在金融資產未來整個存續期內進行攤銷,據以確認減值損失。其主要問題是當預計未來損失集中發生在近期時,所計提的減值準備難以覆蓋全部預期損失。FASB認為金融資產的減值準備應足以覆蓋其剩余存續期內的所有預計信用損失,因此應立即確認預期損失,這能夠較好地解決金融資產減值的順周期效應。但是估計和確認資產整個存續期間的預期損失可能缺乏足夠的證據。為易于形成一致的意見,IASB在SD中對確認預期損失的具體模型進行了改進。

(一)好賬戶和壞賬戶法

好賬戶和壞賬戶法是對IASB和FASB上述分歧所提出的一種折衷方法。好賬戶中的金融資產可回收性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企業內部的風險管理目標將其定位為能正常從債務人收回的資產。預期損失應在金融資產的整個存續期內系統地分配并計提減值準備。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根據影響減值的因素重新估計預期損失并做出相應的調整,預期損失補償額以按期分配的預期損失與可預期未來(財務報告日后不少于12個月內)的信用損失二者孰高來確定。此方法基本是原IASB的觀點,但加上了FASB觀點中對可預見未來預期信用損失的最小補償的調整。若貸款的可回收性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企業內部將其風險管理目標定位為能全部或部分從債務人處收回的資產,即壞賬戶,應立即確認預期的信用損失,其核算方法采用了FASB的理念。當金融資產的可回收性以及信用風險管理目標發生改變時,“好賬戶”與“壞賬戶”之間可以相互轉換。

(二)三組別法

好賬戶和壞賬戶法仍存在一些缺陷,如賬戶分類的模糊性與可預見未來時間的不確定性等,為解決這些問題,IASB又提出了金融資產(以貸款為代表)預期損失模型的三組別法。

第一組貸款:即使由于宏觀事項的影響而導致預期信用損失發生了變化,該類貸款也不受未來與違約直接相關事項的影響。該類貸款不符合第二組和第三組貸款的判定標準,貸款的補償金額應為整個存續期內發生的預期損失。暫定以12個月的預期損失加上整個存續期內預期損失的變動值來計算該類貸款預期損失的補償額。

第二組貸款:該類貸款受未來違約直接相關事項的影響,違約事項不一定會發生,且可觀測的事項與貸款資產直接相關,應確認剩余存續期內的預期損失。但是由于單項貸款損失的信息難以獲得,預期損失應基于組合的層面確認。

第三組貸款:該類貸款受未來違約直接相關事項的影響,預期信用損失的信息均可獲得,且貸款的補償金額應為剩余存續期內的預期損失,預期損失的確認應以單項貸款為基礎。

上述三組貸款之間可以相互轉換,但是第三組貸款一般情況下不允許轉化為第二組貸款,因為第三組貸款屬于損失類貸款,其違約率為100%。三組別的認定和轉換有兩種方法:(1)事項法:貸款分類和轉換時應分類考慮與貸款信用質量相關的事項,對于第一組貸款,只考慮宏觀經濟波動的影響,未來發生的與違約直接相關的事項不會引起初始預期損失的估計以及未來現金流的收回,即第一組中的貸款是“好賬戶”。對于第二組貸款和第三組貸款,應該考慮除宏觀經濟波動以外的非宏觀因素,因為未來發生的事項與違約直接相關,而且對該貸款的影響是重大的。(2)信用風險管理法:根據貸款信用質量的變化分為絕對風險模型和相對風險模型。對于絕對風險模型,依據信用風險的質量進行貸款分類及其轉換,并且與絕對信用風險的評級一致。新產生的高信用風險貸款應該整體劃入第二組,而不是從第一組開始。當信用風險狀況發生從低級或中級轉移到中級或高級的變化,且不確定收回的現金流是否能夠彌補預期損失時,貸款從第一組轉到第二組。當信用風險狀況發生從中級或高級轉移到高級或極高級的變化,且收回的現金流為零時,貸款從第二組轉到第三組。對于相對風險模型,依據信用質量是否惡化或者改善來劃分,所有購買性或者源生性貸款包括在第一組中,貸款組別之間的轉換取決于貸款的質量惡化或改善的程度。當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出現惡化并影響了未來現金流的收回時,貸款應從第一組轉到第二組。當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出現惡化同時未來現金流不能收回時,貸款從第二組轉到第三組。

三組別法是對好賬戶與壞賬戶法的改進,對金融資產的分類方法更為具體,但仍存在問題,如在計算第一組貸款預期損失金額時12個月的期間是否足夠,另外存續期內貸款預期損失的變化需要逐年確認以反映預期損失的持續性變化,增加了計算的復雜性。這些問題均需后續討論以持續改進。

三、對我國的啟示

財務會計的目標是為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對金融資產減值準則的選擇也應該從會計目標出發,并兼顧金融監管的需要。目前,IASB和FASB各自的以及趨同的概念框架中對財務報告目標的表述均為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強調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為此要求會計信息相關和真實反映。而符合這一目標的會計信息也可以滿足其他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概念框架對會計目標的定位決定了其更強調市場的價值決定作用和會計信息的中立性。金融監管雖然也考慮保護投資者利益,但與會計目標的側重點不同,主要是立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與穩定,保護消費者利益,因此格外強調審慎性。當會計信息的客觀性與審慎性出現矛盾時,金融監管通常要求審慎性優先。預期損失模型的提出是會計界迫于金融監管的壓力而提出的,已經偏離了會計“已發生”的傳統觀念,根據對未來做出的預期估計減值損失,目的是為了降低金融資產計量的順周期性,偏重于監管要求的審慎性。同時,預期損失模型主要考慮了銀行等金融企業的金融資產,操作上的復雜性和由此導致的高成本限制了其在一般企業中的應用。此外,預期損失模型在與概念框架和其他會計準則的協調性方面存在缺陷。以預期未來作為確認資產和損益的基礎,與會計普遍應用的權責“發生”和基于過去的交易或事項的基本觀念沖突。預期損失模型要求在初始確認時即扣除預計信用損失,也與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確認的一般原則相悖。

我國對預期損失模型的采用應持充分謹慎的態度,在其理論缺陷未得到充分解決和應用條件不夠成熟之前,不宜倉促采用。在決定是否采納這一方法時,必須考慮其與會計概念框架的協調,以及實務界和信息使用者對應用該方法的承受能力。當前,對預期損失模型應充分展開調研,廣泛聽取來自會計實務界、學術界、金融界、中介機構和有關監管部門等各方面的意見,特別是鼓勵金融工具業務較多、減值模型影響較大的大型企業(尤其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發表意見。同時加大對IASB征求意見稿的宣傳,激發各界對減值模型及其影響的關注和討論,充分引起利益相關者的重視,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金融資產減值模型。

參考文獻:

[1]楊海峰. 2009. IASB與FASB金融工具會計準則聯合改進項目的背景、進展及評價. 會計研究,8:24-30.

[2]鄭偉. 2010. 預期損失模型缺陷與會計監管獨立性問題研究――基于對IASB《金融工具:攤余成本和減值》征求意見稿的分析. 會計研究,5:17-24.

[3]IASB. 2009. Exposure Draft on Financial Instruments: Amortised Cost and Impairment.

[4]IASB. Supplement to ED/2009/12 Financial Instrument:Amortized Cost and Impairment. Financial Instruments:Impairment.

篇6

關鍵詞:甘肅;金融資產結構;影響因素

從甘肅省的實際情況來看,隨著經濟的發展,居民的金融資產總量有了很大提升,城鎮居民在經濟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如何完善省內居民的金融資產結構,使居民受益,凸顯城鎮居民在儲蓄轉化為投資方面的重要性,對于促進甘肅省經濟發展有深遠意義。

一、文獻綜述

國外對居民金融資產結構影響因素方面的研究比較全面,在財富收入水平、家庭受教育程度、知識水平及偏好等方面都有不少研究成果。Mankiw和Zeldes(1991)、Haliassos和Bertaut(1995)及Heaton和Lueas(2000)等人通過研究發現,即使是很富有的人,也很少參與股票市場。并且,Heaton和Lueas(2000)強調,一些富人將資金完全用于投資私人資產而不是股票。國內的研究起步較晚,史代敏、宋艷(2005)的結論為:居民的金融資產隨著學歷的提高而增加、也隨著年齡的增大提高,而收入對金融資產總量并沒有明顯影響。潘旭(2008)研究了我國家庭金融資產結構的影響因素,并用計量模型對居民消費、居民收入、經濟發展、居民金融資產總量等變量間的長期均衡關系進行了度量。徐梅、李曉榮(2012)的研究發現,不同類型的金融資產對宏觀經濟指標變動和外部沖擊的敏感度是不同的,而股票作為風險資產敏感性更強。在經濟上行期宏觀經濟指標對家庭金融資產結構變化的影響作用會有所增強。

二、甘肅省城鎮居民金融資產結構現狀

改革開放初期,城鎮居民手中的金融資產比較單一,基本只有現金和儲蓄存款,隨著甘肅省經濟的發展,居民手中的金融資產種類日益豐富。現今居民手中的金融資產有現金、儲蓄存款、有價證券及儲蓄性保險。有價證券包含各種股票,企業債券,國債及基金等。

金融資產種類增加的同時,金融資產的結構,即金融資產存量中各資產所占的比重也發生了變化。具體分析如下:

(一)現金比重下降。1981年,居民手中的現金持有量是人均13.38元,在人均金融資產存量中所占的比例為30.93%,2002年所占比重下降到22.49%,而到了2011年,這一比重降為16.92%。

(二)儲蓄存款比重有所上升。在居民金融資產中,無論是總量還是相對占有額,儲蓄存款都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

三十多年間,除了1985年和2000年低于60%,其它年份儲蓄存款所占的比重都高于60%,且基本在70%左右浮動。

(三)有價證券比重一直較低。1988年,甘肅省城鎮居民資產中開始出現有價證券,城鎮居民有價證券人均擁有量為0.79元,占金融資產存量的比重僅為0.45%。從絕對數量來看,有價證券的人均擁有量變化不大,除了2007年是115.18元外,其它年份都少于100元,2011年為10.66元。而從有價證券在金融資產中所占的比重來看,這一比重一直在5%以下,最高曾達到4.14%,2011年有價證券的比重為0.18%。

(四)儲蓄性保險比重小幅上升。1988年,甘肅省開始出現儲蓄性保險。1996年之前,城鎮居民手中儲蓄性保險在金融資產中所占比例基本保持在1%左右。1996年之后,儲蓄性保險開始呈現出上升趨勢,最高曾達6.04%。 2011年儲蓄性保險的比重為2.74%。

三、城鎮居民金融資產結構的影響因素分析

(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續增長對金融資產選擇的影響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迅猛增長是居民金融資產結構多元化變動的先決條件。居民收入增長后生活水平提高,由此,邊際消費傾向遞減使得平均消費傾向減少,導致居民可以有更多的儲蓄投資多種類型的金融資產。甘肅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81年的488.04元增長到2012年的17156.89元。隨著收入的增長,居民對金融產品的投資熱情增加,居民的收入在滿足基本的生活需要之后,就會尋求各種渠道去投資,以增加其資產的增值性。

(二)居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對金融資產選擇的影響

在資本市場上,由于風險的來源多種,理性的居民將財富分配在各種實物資產與金融資產上的時候要考慮分散化的問題。在對各種資產有充分的了解、評估以及可便利地購置該資產的時候,人民愿意選擇投資于多種資產。然而,由于具有不同教育背景的人,對金融資產的認識不同,導致投資偏好不同。受過良好教育的人能更快地了解和接受新興的金融資產,從而在分散化上有更大的資產選擇空間。研究發現,受教育程度越高,城鎮居民人均金融資產存量越大。甘肅省城鎮居民的受教育程度整體呈現增長趨勢,在1981年至1990年一直保持增長,1991年暫時下降,之后持續增長,2005年之后呈平穩增長趨勢。其中1981年甘肅省城鎮居民中高中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為6.79%,2012年增加至24.36%,增長幅度較大。居民受教育程度與其金融資產機構變化相適應。

(三)居民消費水平的變化對金融資產選擇的影響

甘肅省城鎮居民的消費水平從1981年以來一直保持增長,1981年消費水平僅為460元,2012年增至15047.7元。分階段來看,1998年以前,居民的消費水平增長幅度較小,2000年出現了小幅下降,降為4890元,2000年以后一直保持大幅度增長,2006年以后增長尤為迅速。居民的消費水平保持增長,但中國傳統的消費觀念又會對其消費水平的過度增長有制約作用。當居民的收入增加,并且收入量超過了居民的現期消費需要量時,就開始顯示出對投資和儲蓄的需要。雖然消費水平流量和金融資產流量整體都在波動中保持增長,但是1997年以后消費水平流量的增長速度低于金融資產流量的增長速度。居民金融資產總量增加了,對金融資產的選擇需求也日益凸顯出來,其金融資產結構也趨向多元化。

四、優化甘肅省城鎮居民金融資產結構的建議

(一)鼓勵商業銀行進行金融創新,拓寬投資渠道

近年來,甘肅省的金融創新速度加快,網上證券交易、網上銀行、股指期貨、投資信托等金融工具及服務應運而生。但是,甘肅省金融市場的發展歷程較短,金融創新的規模、深度和水平方面都帶有一定的局限性,使得創新的金融產品滿足不了城鎮居民的理財需要,金融創新方面的不足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創新對金融資產結構調整的推動作用。目前,甘肅省城鎮居民的儲蓄存款較多,金融創新的發展前景廣闊。商業銀行應該把握時機,積極開發多層次、多樣化的金融產品供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進行投資選擇,滿足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二)增強居民理財意識,提高理財水平

目前城鎮居民的投資熱情逐步提高,但理財觀念缺乏、理財專業知識匱乏,通常是以投機的心態進行金融資產投資,缺乏風險意識,這種不理性的投資投資行為對金融資產結構的優化及調整有很大的制約作用。為此,建立相應的機構專門負責投資理財知識的宣傳工作,從而引導居民理性投資,以優化其金融資產結構。

(三)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提高居民投資和消費能力

居民收入的增長是拉動消費和投資的源動力。首先,要調整工資增長機制,保持居民收入長期穩定的增長。其次,要加強收入的結構性調控,拓寬各個群體的收入增長機制,縮小居民收入差距。最后,要建立居民的就業保障機制。近年來,隨著就業彈性的下降及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不良影響,造成就業崗位缺乏,此時增加就業對擴大投資和消費來說顯得尤為重要。為此,政府可以投入一部分專項資金,加大對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同時改善中小企業的經營環境,提高其吸納能力;另外,要鼓勵居民改變傳統思想,充分運用民間資金,大力激發群眾創業方面的熱情,讓群眾的財富多渠道增長,最大限度增加居民的財富。

參考文獻:

[1]Ricardo M.Sousa,Financial Wealth,Housing Wealth,and Consumption,International Research 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ISSN 1450-2887 Issue 19(2008).

[2]徐梅,李曉榮.經濟周期波動對中國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結構變化的動態影響分析[J].上海財經大學學報,2012(10):54-58.

篇7

關鍵詞: 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規定,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四類:一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二是持有至到期投資;三是貸款和應收款項;四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會計實務工作中,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容易產生混淆,因此本文針對兩者在確認、計量、列報等方面的差異,進行簡要地比較分析。

1、確認分類依據不同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規定,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的債券投資,比如企業從二級市場購入的固定利率國債、浮動利率公司債券等。對于企業股權投資由于沒有固定到期日,一律不得列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我們要將一項金融資產確認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要具備四個條件:一是要有固定到期日;二是要有固定回收金額(或可確定回收金額);三是要有持有至到期的明確意圖;四是要有持有至到期的能力。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除貸款和應收款項、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若沒有劃分為其他類型的金融資產,可將其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確認、計量。

2、計量方法存在差異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規定,金融資產初始計量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初始計量、后續計量中確認投資收益時的方法基本相同。以債券投資為例,對于債券形式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都以取得時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作為初始確認金額,對于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應收利息)。在后續計量中確認投資收益時,對于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投資,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債券面值與票面利率計算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債券投資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而對于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投資,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債券面值與票面利率計算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科目,按債券投資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后續計量中存在的最大差異在于是否以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即是否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對于同樣的債券投資,若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后續計量中不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若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后續計量中要確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減值確認方法不同

對于持有至到期投資,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需要對其賬面價值進行檢查,若發現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減值,應計提減值準備。具體方法是: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資原實際利率折現確定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當其賬面價值大于其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即確認為發生減值損失,并將其差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確認資產減值損失時,即使其沒有終止確認,也應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因此,對于持有至到期投資發生減值確認時,通過設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核算,而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確認時,直接調整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即通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核算,并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4、 減值損失轉回確認方法不同

對于已確認減值損失的持有至到期投資,企業在以后會計期間有客觀證據表明其價值已恢復,且客觀與確認資產減值損失后發生的事項有關,原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應當轉回,計入當期損益(沖減資產減值損失),但轉回后的賬面價值不得超過假定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情況下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而企業對于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債務工具),在隨后的會計期間內公允價值已經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應當轉回,計入當期損益(沖減資產減值損失)。

5、出售處置核算方法不同

持有至到期投資出售處置時,企業以實際收到的金額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即: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 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科目。對已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同時結轉資產減值準備(沖減當期資產減值損失)。

篇8

[關鍵詞]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組合風險;Copula函數;在險價值VaR;風險積聚

[中圖分類號]F832.3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461(2014)07-0071-05

一、引 言

居民家庭金融資產指居民擁有的能夠帶來一定收益的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年報》統計口徑,我國居民的金融資產主要由手持現金、儲蓄存款、有價證券、保險準備金四大類組成。其中,現金主要滿足居民家庭日常交易需求,這部分資產不但沒有收益,相反還存在機會成本;儲蓄存款作為居民對銀行儲蓄這種金融資產的投資額來考慮;有價證券可以分為債券和股票,這兩者的風險差別很大,債券具有儲蓄功能,風險小,而股票市場投機性強,風險較大;在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量中保險準備金所占比重較小,而且由于保險存在的概率賠付問題使得整個保險市場的收益率不好確定。一般而言,在居民家庭金融資產中,儲蓄存款和國債屬于無風險金融資產,股票屬于高風險金融資產。各類金融產品在居民家庭金融資產中的配置情況,稱為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組合。在不同時期,居民的家庭金融資產組合中的資產類型持有比例是不同的,以應對外部經濟環境變化的影響。本文試圖測算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組合的風險,觀察其在不同時期風險的變化情況,同時分析各自不同類型的金融資產對宏觀經濟變動的敏感程度,為政府制定宏觀經濟政策以引導居民進行合理的消費和投資提供研究依據。

金融資產風險測算一直是過去半個世紀來國內外學者關注的焦點和前沿研究領域之一。1997年,J. P. Morgen集團公布了其內部使用的全面估計金融風險的方法、數據和模型,其核心技術就是風險價值(Value at Risk,簡稱VaR)計算方法。VaR值就是在一定的持有期及一定的置信度內,某金融投資工具或投資組合所面臨的潛在的最大損失金額(Jorion,1997)。它已被巴塞爾委員會推薦為一種允許金融機構使用、作為內部風險管理模型來決定資產監管要求的新方法,并明確建議其作為風險度量的標準。但是,度量單種風險因子的度量法,例如:市場風險因子度量法、信用風險度量法等,一般都不適用于集成風險的度量。因為單個資產所面臨的這些風險形態多樣且相互關聯、交叉、滲透,并共同作用于資產組合,對資產組合所面臨的集成風險具有疊加、放大的效應,一些學者開始探討如何將各種不同風險、收益的資產組合起來,度量其集成風險。Sklar(1959)首先以“Copula”命名一類函數,此類函數能夠把一維邊緣分布函數連接在一起,形成聯合分布函數。Embrechts et al.(1999, 2002)率先把Copula函數引入到資產組合的金融風險管理中。張明恒(2004)研究了多金融資產風險價值的Copula計量模型和計算方法,吳振翔等(2006)使用了Copula-Garch模型來分析投資組合風險。

綜上所述,國內外有關金融風險的研究方法,從單個金融資產到金融資產組合風險的測算,已經比較成熟。但是這些方法大多只是用于宏觀的金融風險的測量,尤其是股市風險的測量。對于家庭金融資產結構風險的測量方面尚缺乏相關的研究。本文試圖通過構建Copula函數,將家庭金融資產中的風險資產和無風險資產結合起來,形成聯合分布函數,并通過計算VaR來度量居民家庭金融資產在不同時期的結構風險。Copula函數運用于資產組合的集成風險度量有兩個優勢:①可以刻畫單個資產收益率分布的非正態性質,即“尖峰厚尾”特征;②可以描述不同資產收益率之間復雜的相互關系。這樣,Copula函數能夠把具有非正態性質、相互關聯的多個風險因子“連接”起來,構建由多個風險因子驅動的資產組合收益率的聯合分布,并利用VaR方法度量資產組合的集成風險。

二、構建Copula函數測算金融資產組合風險VaR

在Sklar定理的基礎上,測算金融資產組合風險的步驟如下:①首先計算資產組合中單個風險因子的分布;②找到風險因子之間的Copula函數;③運用單個風險因子分布和Copula函數刻畫資產組合的集成風險因子分布;④使用VaR方法度量資產組合的集成風險。

(一)Copula函數的概念

Copula函數可看成一個多維分布函數C:[0,1]n[0,1],其邊緣分布F1,…,Fn為區間(0,1)上的均勻分布。Sklar(1956)提出了Sklar定理:令F為具有邊緣分布F1(?),…,FN(?)的聯合分布函數,那么,存在一個Copula函數C,滿足:

F(x1,…xn,…,xN)=

C(F1(x1),…,Fn(xn),…,FN(xN)) (1)

其中C就是一個Copula函數,若F1(?),…,FN(?)連續,則C唯一確定;反之,若F1(?),…,FN(?)為一元分布,那么由式(1)定義的函數F是邊緣分布F1(?),…,FN(?)的聯合分布函數。

(二)Copula函數的分類

1. 多元正態Copula函數(multivariate gaussian Copula-MVN)

Nelsen(1999)給出了多元正態Copula函數的定義,多元正態Copula分布函數的表達式為:

C(u1,…un,…,uN;ρ)=

Φρ(Φ-1(u1),…,Φ-1(un),…,Φ-1(uN)) (2)

其中ρ為對角線上的元素為1的對稱正定矩陣,ρ表示與矩陣ρ相對應的行列式的值,Φρ(?)表示相關系數矩陣為ρ的標準多元正態分布,Φ-1(?)表示標準正態分布函數的逆函數。多元正態Copula函數適合刻畫對稱相依性、不具有厚尾特征的多維風險因子。

2. 多元t-Copula函數(multivariate Student's Copula-MVT)

Nelsen(1999)給出了多元t-Copula函數的定義,多元t-Copula分布函數的表達式為:

C(u1,…un,…,uN;ρ,v)=Tρ,v(tv-1(u1),…,

tv-1(un),…,tv-1(uN)) (3)

其中ρ為對角線上的元素為1的對稱正定矩陣,ρ表示與矩陣ρ相對應的行列式的值,Tρ,v(?)表示相關系數矩陣為ρ,自由度為v的標準多元t分布,tv-1(?)為自由度為v的一元t分布的逆函數。多元t-Copula函數適合刻畫對稱相依性、一定厚尾特征的多維風險因子。

3. Archimedean Copula函數

Clayton-Copula、Gumbel-Copula和Frank-Copula函數,它們只能用于二維的變量的分析:

Clayton-Copula:C■■=max[(u-α+v-α-1)-1/α,0],其中,α?綴[-1,∞]\{0}

Gumbel-Copula:C■■=exp[-[(-lnu)α+

(-lnv)α]1/α],其中,α?綴[-∞,∞]

Frank-Copula:C■■=-■ln[1+■]其中,α?綴[1,∞]

Archimedean Copula函數中的Clayton-Copula函數和Gumbel-Copula函數適合刻畫不對稱相依性的多維風險因子,其中Clayton-Copula函數一般用來刻畫具有較強下厚尾的特征,Gumbel-Copula函數則常用來刻畫較強上厚尾的特征。而Frank-Copula函數適合刻畫對稱相依性、在中心和上下尾部分布均勻的多維風險因子。

(三)計算金融資產組合的VaR值

以包含兩種金融資產的金融資產組合為例,兩種金融資產的權重分別為w1和w2,并且w1+w2=1滿足。使用X和Y分別代表資產1和資產2的對數收益率,P■■,P■■為t期價格,定義對數收益率為:X=ln(P■■/P■■),Y=ln(P■■/P■■),則資產組合的收益率定義為:R=ln(w1eX+w2eY)。對應的風險價值(VaR)值是:Pr(R

具體計算過程如下:①使用各類Copula函數,產生相依的二維隨機樣本;②通過各邊緣分布函數經過逆概率變換為對數收益率X和Y;③把兩者代入資產組合收益率公式中,得到資產組合收益率R的樣本;④計算資產組合收益率樣本的分位數,即為一定置信度下的VaR值。

三、測算中國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組合的集成風險

(一)數據的選取和說明

通過對中國居民家庭金融資產中手持現金、儲蓄存款、債券、股票和保險準備金這五種金融資產在資產組合中所占比重進行計算發現,中國居民家庭的儲蓄存款所占的比重一直比較高,在家庭金融總資產中占了一半以上,并且有緩慢上升的趨勢。居民的手持現金比例在持續快速下降,從1978年的40%多,下降到2008年的10%,期間有一些波動,從圖1上看,周期性并不明顯。居民持有的債券比例在20世紀90年代期間比較高,到2000年以后逐年下降。居民持有的股票比例雖然比較低,但是變動卻比較明顯,反映出明顯的周期性。我國居民的保險準備金比例雖然有上升的趨勢,但是比重仍然比較低(見圖1)。

由于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組合中現金并不能產生收益,保險準備金持有比例比較低,所以本文只測算家庭金融資產中儲蓄存款、債券和股票。將儲蓄存款和債券通過居民持有的比例合并為家庭無風險金融資產,股票代表家庭的風險資產。以1990年到2010年中國居民家庭的無風險資產和風險資產作為原始數據,按照測算金融資產組合風險的步驟,首先計算家庭無風險資產和風險資產的對數收益率;然后,通過構建Copula函數計算家庭金融資產組合的聯合分布函數;最后,計算家庭金融資產組合的VaR值。

(二)構建Copula函數計算家庭金融資產組合的VaR值

計算居民家庭無風險金融資產和風險資產的對數收益率,并對其對數收益率數列進行正態Jarque-Bera檢驗,它們都服從服從正態分布,其中無風險金融資產對數收益率是右偏的,而風險資產對數收益率是左偏的(見表1所示)。

為了便于分析,我們選擇多元正態Copula函數構建聯合分布函數。然后根據VaR計算公式,在險價值VaR的上下限區間為:VaR=R+σZα,其中R在這里為正態Copula分布函數值,為正態Copula函數的標準差,如果取顯著性水平為,查表得正態分布的分位數。得到正態Copula函數和VaR值如表2和圖2所示。

(三)家庭金融資產風險分析

家庭金融資產風險的特點是: 第一,居民家庭金融資產VaR值在各年間呈現波狀變動,其中1991~1993年、1998年、2002年、2007年均達到高點,尤其以2007年VaR值最大。我們知道,1997年爆發過東南亞金融危機,而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并最終導致了持續幾年的經濟危機。家庭金融資產組合風險在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后才達到高點,而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前則達到了最高點。由此的解釋應該是,1997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只是區域性的危機,而2008年之前全球經濟與金融風險積聚,經濟泡沫隨時都會破滅。反映到微觀的居民家庭金融資產投資上,風險已累積到了高點。第二,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組合的風險值VaR與無風險金融資產的波動幅度、波動時間是一致的。主要是因為無風險金融資產在居民家庭金融資產中占有比較大的比重。居民家庭金融資產中風險資產的波動與資產組合的風險值VaR的波動幅度、波動時間完全不一致。而且,風險資產的收益波動與資產組合的風險值呈反向關系。其中,1997年、2002年和2007年的風險資產收益均低于VaR的下限值,也就是說,居民在這些年份中的總投資是虧損的。有意思的是,1997年風險資產的收益達到低點,隨后1998年家庭金融資產組合風險值達到了高點;2002年和2007年的風險資產收益達到低點,同年家庭金融資產組合風險風險值達到了高點。

四、家庭金融資產風險與宏觀經濟波動的協動性關系

本文將正態Copula分布函數作為居民家庭金融資產風險的測度指標,與宏觀經濟指標GDP增長率、利率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的波動性相比較,分析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組合的風險變動與宏觀經濟指標之間的協動性關系。

將Copula分布函數、GDP增長率、CPI和利率做標準化處理,然后作圖觀察它們的變動情況(如圖3所示)。在圖中,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組合風險的波動要比宏觀經濟指標更頻繁,90年代初和2010年左右,家庭金融資產組合風險與宏觀經濟指標的波動基本是吻合的;而在1994年至2007年期間宏觀經濟經歷了一次從峰頂到谷底再到峰頂的變化,即宏觀經濟經歷了衰退、蕭條、復蘇的一個經濟周期,并且蕭條期持續了持續了5、6年之久,而在這一時期,家庭金融資產組合風險則經歷了兩次高位和低位(見圖3)。

為了更好地說明家庭金融資產組合風險與宏觀經濟指標之間的協動性關系,本文試圖對Copula分布函數、風險資產收益對數經驗分布函數、無風險資產收益對數經驗分布函數與gdp增長率、利率、CPI之間做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

在做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之前,先通過單位根檢驗考察各變量的平穩性(如表3所示)。單位根檢驗的結果表明,除了利率和CPI是一階平穩的,其余變量都是0階平穩的。

由于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是以變量平穩為前提條件的,所以分別在Copula分布函數、風險資產收益對數經驗分布函數和無風險資產收益對數經驗分布函數與GDP增長率、利率變化量、CPI變化量之間進行格蘭杰因果關系檢驗。檢驗結果整理如表4所示,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組合風險的變化會影響未來5年的利率變化量和CPI變化量;居民家庭的風險資產收益變動會影響未來2至3年的宏觀利率的變化量。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的收益和風險與GDP增長率的變化都沒有關系(見表4)。

五、結 論

通過建立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組合的Copula函數,并計算資產組合的VaR值,我們得到如下結論:

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組合VaR值的變動正契合了過去區域性或全球的金融危機的發生。因此,VaR風險值處于高點時,尤其是資產組合中高風險資產的收益低于VaR值的下限時,極易引發金融危機。

篇9

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的核算

某居民企業2008年4月8日購入居民企業——h公司股票8萬股,作為交易性投資,每股成交價格18元,其中1元是已宣告但尚未分派的現金股利。同時,支付相關稅費等交易性費用10萬元。所有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5月8日收到h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

一、會計處理企業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的股票、債券、基金,以及不作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確認金額,相關的交易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取得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應作為應收款項。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公允價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交易發生的費用,借“投資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股利,借“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

1.購入股票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36萬元

應收股利

8萬元

投資收益10萬元

貸:銀行存款154萬元

2.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8萬元

貸:應收股利8萬元。

二、稅務處理1.交易性金融資產購入成本

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規定,投資資產應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1)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2)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2.賬務的調整處理按上述例子來說,企業在購買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取得的8萬元應收未收股息和10萬元的交易性稅費應一并計入成本,支付的相關稅費等交易性費用不得沖減當期利潤。假設2008年企業利潤總額為100萬元,除交易性金融資產需要作納稅調整以外,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當年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1)計提當期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

25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5萬元

(2)作納稅調整時

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

2.5萬元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2.5萬元

本期實際繳納的所得稅=25+2.5=27.5(萬元)。

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和現金股利的核算

例:假如該企業從h公司購入的8萬股股票,在2009年3月份,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20.4萬元,2009年5月8日收到現金股利。2009年利潤總額為100萬元,除現金股利以外,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企業應進行以下賬務處理和納稅調整。

一、會計處理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時,借“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投資收益”科目。

收到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時,借“銀行存款”科目,貸“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

1.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借:應收股利20.4萬元貸:投資收益20.4萬元2.收到現金股利時借:銀行存款20.4萬元貸:應收股利20.4萬元。

二、稅務處理1.計提當期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

25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5萬元

2.作納稅調整時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處理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2)征免稅的處理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細則規定,企業取得的利息收入和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應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企業取得的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以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于免稅收入。所以,企業當期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應作納稅調減處理。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5.1萬元貸: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

5.1萬元本期實際繳納的所得稅=25-5.1=19.9(萬元)。

交易性金融資產期末計量的核算

例:假如2008年12月31日,該企業從h公司購入的8萬股股票,賬面價值為136萬元,公允價值為128萬元。當年利潤總額為100萬元,除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以外,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那么該企業應進行以下會計處理和納稅調整。

一、會計處理資產負債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企業年末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萬元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8萬元。

二、稅務處理《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

第五十六條規定:企業的各項資產,包括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投資資產、存貨等,以歷史成本為計稅基礎。而歷史成本,是指企業取得該項資產時實際發生的支出。

企業持有各項資產期間資產增值或者減值,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確認損益外,不得調整該資產的計稅基礎。因此,該企業年末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1.計提當期所得稅時借: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

25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25萬元

2.作納稅調整時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

2萬元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2萬元本期實際繳納的所得稅=25+2=27(萬元)。交易性金融資產處置的核算例:假如截至2010年2月28日,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為128萬元,公允價為152萬元。3月18日,該企業從h公司購入的8萬股股票以184萬元的價格出售,銷貨款通過銀行存款收訖,當年實現利潤總額為100萬元,除交易性金融資產出售和2月底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以外,無其他納稅調整項目,在不考慮稅費的情況下,該企業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和納稅調整?

一、會計處理

企業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將處置時的該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銀行存款”等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成本,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或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按差額,貸或借“投資收益”科目。同時,將原計入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借或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或借“投資收益”科目。

1.出售h公司股票時

借:銀行存款184萬元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36萬元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6萬元

投資收益

32萬元

借:投資收益

32萬元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32萬元。

二、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規定:企業轉讓財產的收入應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

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還規定: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

而投資資產應按照以下方法確定成本:通過支付現金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款為成本;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

因此,企業轉讓股權的計稅成本應為購入時支付的全部價款即154萬元,財產轉讓收入應為30萬元(184-154),企業計入當期利潤的收入為32萬元,應調減當期所得額2萬元。

1.2月份資產負債表日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

6萬元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6萬元

2.資產出售時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0.5萬元

貸: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

0.5萬元

3.計提當期所得稅時

借: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費用

25萬元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篇10

關鍵詞:金融衍生品; 投資理財

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管理是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的有關參與方對交易過程包含的風險進行識別、衡量和控制,從而盡量以最小的成本獲得足夠安全保障的各種活動和方法。衍生金融工具的風險管理的內涵相當廣泛。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管理的目標。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管理的目標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界定。從風險管理的性質來看,包括收益和安全兩個方面的基本目標;從風險管理的過程來看,包括損失發生前的目標和損失發生后的目標。金融機構在制定衍生金融工具風險管理的目標時必須考慮現實性、明確性、層次性和定量化等因素。

一、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風險的管理

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風險是指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過程中合約的對方出現違約所引起的風險。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風險管理的整個過程主要包括信用風險評估、信用風險控制和信用風險的財務處理三個階段。

1.信用限額

信用限額是對衍生金融工具風險進行事前控制的主要方法之一,其基本思路是針對單一信用風險敞口設定信用額度,以控制信用風險的集中度。信用限額的確定是信用限額方法實施的關鍵。

2.準備制度

準備制度是金融機構對風險設置多層預防機制的辦法,包括資本金比率、準備金制度和風險基金制度等方面。

3.信用衍生產品

信用衍生產品是參與方簽訂允許將信用風險進行剝離和轉移的契約或協議。其實質是將信用風險與標的金融資產的其他風險分離,并轉移給其他機構或個人。信用衍生產品主要包括信用違約產品、信用價差產品、總收益互換和信用聯系型票據等方面。

4.其他技術

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風險管理方法還包括產品信用升級、凈額結算協議和保險等方面。

信用升級包括要求提供資產抵押、保證金或擔保和信用證以及成立特設載體等。凈額結算協議是管理結算風險的重要手段,交易方通過采取雙邊或多邊的凈額結算安排,進行抵算后的金額支付,同時使用規范的結算系統進行結算,從而可以大大降低結算階段的信用風險。保險可以使衍生工具的交易方在遭遇對方不履約的情況下時,得以按當時的交易價格來重置一筆新的交易,但要根據所承擔的風險繳納一定的保險費用。

二、衍生金融工具市場風險的管理

衍生金融工具市場風險是指由于原生金融產品價格的變化,導致衍生金融工具價格或價值變動而帶來金融機構損失的可能性。衍生金融工具市場風險的發生機制基本上由原生金融產品價格波動、投資者有限理性和杠桿機制三個環節構成。

1. 衍生市場套期保值交易的市場風險管理

基差風險是套期保值交易市場風險管理的重點。管理基差風險的關鍵在于選擇合適的衍生產品,其中包括兩個主要方面:一是選擇以現貨商品為標的的金融衍生產品;二是當衍生產品標的和現貨商品不同時,選擇兩者間價格變化相關性較高的衍生工具。

2.衍生交易的市場風險管理--價格預測

衍生金融工具價格的預測方法主要有基本因素分析法和技術分析法兩類。其中基本因素分析法主要是通過分析經濟因素和政治因素兩大類因素來預測價格;技術分析法主要是通過分析以前的價格來預測今后的價格走勢,包括圖表分析法和數理分析法等。

3.衍生市場交易的市場風險管理--缺口和限額管理

缺口和限額管理指的是利率風險的缺口管理和市場風險的限額管理方法。利率風險的缺口管理包括利率敏感性缺口管理和利用久期進行套期保值防范利率風險兩種。市場風險的限額管理方法中常用的限額包括:總頭寸限額、止損限額、缺口限額、VaR限額和期權限額。

4.衍生市場交易市場風險管理--使用衍生產品

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可用較低的成本對金融產品的有關風險因素進行剝離、重組,即便利又高效。交易者可根據不同的市場風險選擇一些合適的衍生金融工具管理自身的風險。一般可用于進行利率風險管理的衍生金融工具有利率遠期、利率期貨、利率期權和利率互換等。

三、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風險的管理

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風險是指由于金融機構內部管理不善、人為原因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操作風險主要分為兩個基本類型:第一類型指由于自然風險或意外事故等給金融機構帶來的損失的可能性;第二類型指由于經營管理上的漏洞或失誤帶來的損失的可能性。

1.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風險的定性管理技術

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風險的定性管理包括內部控制系統的基本要素和構造。有效的內控管理系統主要由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控制活動與措施、信息交流與反饋、監督評價與糾正機制等要素組成。而內部控制的構造包括內控機制構建的原則、內控機制的模式和組織體系以及內控機制的制度體系。

2.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風險的定量管理技術

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風險的定量管理主要包括資本準備。操作風險的資本計算方法主要有基本指標法、標準化方法、內部衡量法、損失分布法以及極值理論方法。巴塞爾委員會建議大銀行和操作風險比較突出的金融機構采取內部衡量法和損失分布法以及極值理論法來衡量操作風險。

3.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風險的外部管理--保險

由于自然風險或意外事故等純粹性質的操作風險,金融機構可以使用保險進行管理。金融機構在使用保險產品管理操作風險時應考慮保險產品的保障范圍。因大多數適用于操作風險管理的保險合同都是以操作風險的某一部分作為保險標的,并以特定風險事故為對象的標準化保單。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