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人員履職情況報告范文

時間:2023-03-30 18: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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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人員履職情況報告

篇1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在過去的監管實踐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監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監管部門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適合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審批、輕管理”現象普遍,使監管僅僅滯留在任職資格管理上,缺乏后續行為監管措施,形成監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監管工作的效果。目前,這方面問題仍然存在。

    (一)現行監管制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

    (三)缺乏量化指標,高管人員履職行為難評價。現實工作中,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的日常監管多采取質詢、約見談話、調查走訪、現場檢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評價中,采取定性東西多,定量指標少,考核內容也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況和是否存在違規違紀行為,一般情況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員均能順利通過,很難全面對高管人員履職期間業務能力、管理能力、經營業績等履職行為進行綜合評價

    (四)信息渠道不暢,履職行為監管出現斷層。由于對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相關信息多數從金融機構報送的資料中獲取,不足以全面及時反映高管人員情況,影響履職行為監管效果。同時,對高管人員的監管目前還未實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未實現全省以至全國高管人員監管信息共享,對高管人員跨地區、跨省干部調動,造成監管信息斷層,加大了高管人員異地任職的監管成本,也使監管的連續性受到影響,給一些違規高管人員制造了可鉆空子。

    (五)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存在表面現象。目前,從省、市分局層面來看,對高管人員的監管分散在各監管處室,且普遍沒有單獨設立機構高管監管崗位,而是由其他崗位工作人員負責此項業務。由于這部分人員既要承擔非現場監管報表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還要承擔繁重的現場檢查任務,工作量相當大,難以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專心搞好履職行為監管,使這方面監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內容和方式設想

    (一)履職行為監管考核評價內容。鑒于履職行為監管的內容十分豐富,監管考評應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評價體系,對高管人員履職過程進行全方位監管,突出重點,著重考核經營績效。據此,可以將監管考評內容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1.履職期間基本素質的完備性,包括高管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法制觀念;道德品行、行為操守、民主工作作風,是否誠信、廉潔、遵紀守法等;現代銀行經營管理知識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況;家庭重大事項,包括財務收支,直系親屬經商辦企業、出境學習工作情況等方面。2.履職期間內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完備并得到有效遵守;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是否科學合理,崗位職責及培訓制度是否明確;是否明確規定各部門、各崗位的風險責任;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職期間業務運行的合規性,包括各項政策法規是否得到貫徹落實,業務開展過程中各個程序、環節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規定;有違規經營、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職期間的業務經營有效性,即表現為經營績效,主要體現為是否完成了上級行下達的各項經營指標,是否取得預期結果;機構資產質量(不良資產升降)狀況,撥備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風險和經營指標變化情況等方面。

(二)履職行為監管考核評價方式。在監管工作中,監管部門可依據監管的內容并結合被監管者的實際情況采取多種多樣的履職行為監管方式,在傳統約見談話、考試、現場檢查、質詢的基礎上,加大履職行為調查力度,對高管人員在履職期間的表現進行專項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對其任職行為的綜合評價。

 1.制定考評辦法,進行量化考評。現行辦法雖規定把高管人員的任期考核納入任職資格管理的范圍,但對考核內容與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細規定。要從個人品行、工作作風、管理能力、業務經營等方面,通過指標量化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履職行為考評,構建起包括任職資格審核、任職期間考核和任職資格取消的全方位、動態監管體系。2.堅持現場測評、監管評價和專家評審相結合。考評工作分為現場測評、監管部門評價和專家組評審三部分分別組織評審,將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結合起來,對被考評人員分別給出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等不同評審結論,并對基本稱職、不稱職高管人員提出改進和處理意見。3加強考核評價落實,強化履職行為后續監管。要將考評結果反饋給被考評人征求意見,充分尊重其申辯的權力,促使考評依法合規進行。對考評中發現的問題、相應的改進意見要分別送給被考評人員及其上級相應管理部門,并督促其落實整改,對未落實整改,工作無明顯改進或連續兩年被評為不稱職的,則建議有關部門予以調整或撤換。

    三、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行為監管的對策及建議

    (一)完善對高管人員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明確規定監管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高管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相應要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便于操作掌握。針對目前管理現狀,一是建議盡快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增加和細化履職行為監管相關內容,使基層監管部門有章可循,增強基層監管部門的可操作性。二是出臺配套相關規章制度,進一步補充和完善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和履職行行為監管的規定,從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監管體系。

    (二)樹立以人為本理念,資格審查和履職行為監管有機結合。1.要嚴格市場準人,把好任職資格審查關,防止不合格的人員進入金融機構高級管理層。一是嚴格考試談話制度,著重考察擬任高管人員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嚴格調查走訪制度,著重考察擬任人的思想品質和經營管理能力;三是嚴格離任審計制度,對離任審計中含糊不清的重大問題進行現場檢查;四是實行任職資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批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增強工作的透明度。2.加強履職行為監管,建立高管人員動態監管體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包括高級管理人員定期匯報制度、重要事項報告制度以及年度談話、提醒談話與誡勉談話制度,對在非現場監管及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潛在隱患,對高管人員及時進行誡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風險消除在萌芽環節;二是嚴把考核關,明確并細化考核形式、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定性考核與量化考評相結合,使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的考核有依據、監管有標準、處罰有尺度。任職資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經驗引入對高管人員任職資格管理,使高管人員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實、準確、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實際情況;三是嚴把評價關,對于年度評價為稱職的高管人員要建議其主管部門給予獎勵,對于評價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高管人員要實行降職、勸辭和免職處理,保持高管人員監管的嚴肅性。3.要嚴格市場退出,誰撞“紅線”就處理誰,促使高管人員嚴格自我管理和約束。

    (三)完善高管人員監管檔案內容,實行微機管理。一是要進一步完善高管人員監管檔案內容,拓寬信息收集來源,特別要增加高管人員履職期間行為監管的資料;二是開發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檔案管理軟件,對監管檔案實行計算機管理,對高管人員及時將高管人員任職期間的違規違紀情況、責任案件或事故等記錄在案,并作為對高管人員履職考評的重要依據,以此增強高管人員履職考評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同時要實現全國范圍內的資源共享,提高對高管人員監管的效率。

篇2

建設高效的董事會核心機制

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核心,是提升企業競爭力最重要的基礎。泰州農商銀行董事會承擔了法人治理的核心角色。為提升董事會履職能力,泰州農商銀行重點突出了董事會戰略管理職能建設。

首先是戰略制訂。董事會初步形成了《泰州農商銀行2013~2017年轉型升級五年發展規劃》,確立了戰略轉型階段資產和負債的結構、質態、運營、金融增加值、核心競爭力等10個方面的總體目標,通過推進組織架構、管理模式、業務發展、服務方式等6個方面的轉型,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

其次是戰略實施。泰州農商銀行董事會在推進決策的貫徹執行中,重點突出三個方面的建設。一是突出董事會辦公室建設。該行董事會辦公室作為董事會及各委員會的常設秘書機構,負責董事會決策和年度目標任務的分解、落實、反饋和督查。二是突出行務會建設。董事會辦公室每月牽頭召開一次以董事長、董事會秘書、行長室以及財務總監、審計稽核部總經理參加的行務會。三是突出董事會非決策性會議制度建設。董事會按月召開非決策性會議,聽取董事會辦公室以及專門委員會工作匯報;圍繞年度工作重點和經營層及監督層的熱點、難點問題,不定期召開非決策性會議,對經營層、監督層工作進行分析與探討。

再次是能力提升。泰州農商銀行從優化董事團隊結構入手,引進在經濟、金融、國際商務等方面具有多年從業經驗和專業知識的企業高管人員,組成董事和獨立董事團隊。同時,根據各位董事的專業能力、技能和經驗等,對專門委員會委員進行合理搭配。此外,強化董事履職培訓,保證董事們始終能保持履職意識、履職能力,擁有較高的履職水平。

完善“三會一層”運行機制

泰州農商銀行成立后,通過構建“三會一層”制衡機制、強化履職評價,保障“三會一層”既各司其職又相互配合,有效提高了公司治理的執行效率和運作效果。

一是明晰“三會一層”職責邊界。在決策、管理、監督等各個環節,對公司章程和議事規則進行了進一步修訂、完善,并以《章程》和《議事規則》的形式對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專門委員會和高級管理層的職責作出明確的規定,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作出更加清晰、嚴格的界定,逐步形成了各負其責、協調共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運行模式。

二是暢通“三會一層”溝通渠道。建立完善了經營管理層面向董事會的經營報告制度及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報送財務、風險、經營信息,不定期報送相關專題分析報告,及時報送重大事項落實情況。此外還建立了董事會調研檢查機制。

三是強化“三會一層”履職評價。從建立高管人員履職盡職考評制度入手,對高管人員實行年薪制管理辦法,將管理人員薪酬收入與管理水平、經營業績掛鉤。同時,在考核中著重增加了內部風險控制等內容,引導高管層重視資產風險、內部控制、綜合管理。

健全有力的監督機制

從健全“三會一層”監督機制入手,泰州農商銀行著力構建保障全體股東利益和促進銀行安全穩健運行的監督管理體系。

加強股東大會外部監督約束機制建設。泰州農商銀行進一步制定、明晰了《授權管理辦法》和《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保障股東大會對董事會、董事會對高管層、高管層對條線部門和網點充分授權,同時進一步明晰了董事會及經營管理層權責,規范信息披露,使廣大股東、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及時了解和掌握銀行的業務經營和發展現狀。

篇3

一、挪威銀行監管概況

挪威金融監管局是挪威的金融監管機構,負責對銀行、財務公司、保險和證券交易進行一體化的監管。作為歐洲第一個采用一體化監管模式的監管機構,挪威金融監管局的監管模式現已成為組織金融市場監管的標準模式。

挪威金融監管局可以說是歐洲國家一體化金融監管的先驅。早在1983年,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就已歸并到銀行檢查署。1986年,挪威銀行檢查署與挪威保監會合并以后,挪威金融監管局一直負責監管挪威的金融服務和證券市場。近期,一些新的監管任務,如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招投說明書以及保險中介的監管,也歸并到挪威金融監管局進行監管。隨著金融服務業的擴展,挪威金融監管局的監管任務在穩步增加,同時監管能力也逐步增強。目前這一機構已成為一家權威、高效的監管機構,執行廣泛的監管任務。

挪威金融監管局是一個獨立自主的機構,根據挪威議會、政府和財政部的決定依法運作。挪威金融監管局監管對象廣泛,包括銀行、財務公司、按揭貸款公司、提供電子貨幣服務的機構、證券公司、養老基金、保險中介、投資公司、證券基金管理公司、證券交易所及其它經批準的市場、清算所及證券托管所、房地產機構、外部會計師、審計師,此外還監管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及證券市場合規情況。

挪威金融監管局的任務是確保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安全、有效地運行,保障社會和金融消費者的福祉,保證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處于一個適宜的監管環境之中。通過對企業和市場的監管,挪威金融監管局努力促進金融業的穩定和市場的良好運行,增進市場信心,預防金融業危機的發生,并及時處理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和事件。

挪威金融監管局監管范圍廣泛,這就需要其有前瞻性地單獨或合并使用一系列監管方式,包括:

——監管和監測。這是挪威金融監管局的核心任務,它包括監督被監管對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引,通過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來實施業務監管等,通過國際合作來監測宏觀經濟形勢和影響金融部門的重大變化情況等。

——監管規則設定。監管規則設定旨在為經濟活動和金融市場提供一個適宜的監管環境,使監管對象之間既具有競爭性,又能保持盈利。它既包括制定監管制度,也包括起草法律法規、參與立法委員會的立法活動等。此外,挪威金融監管局還參與到國際標準的制定。

——行政許可。包括依法對監管范圍內的業務開辦進行許可、審批。同時,對許可申請人提供建議,并對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解釋。

——信息和交流。挪威金融監管局十分重視與監管對象、工會組織、政府部門以及媒體的良好溝通,信息和交流目的是使挪威金融監管局的服務更加公開和透明,使享受服務的人了解相關法律以及挪威金融監管局作為一個監管機構所扮演的角色。

挪威金融監管局由五名正式成員和兩名候補成員組成的董事會領導。董事會的正式成員和候補成員都由財政部任命,任期四年。日常管理工作由局長負責,局長由財政部任命。挪威金融監管局由三個監管部、一個行政部和各級輔助單位組成。各部根據功能和技術的不同下設處和科。跨部門的團隊合作也日益普遍,以應對不同監管領域日益緊密的聯系。

二、挪威銀行監管中的幾個特色

挪威在歐洲大陸國家中比較早的建立起了混業經營、混業監管的金融體制。在這樣的金融體制下,銀行業所面臨的經營環境遠比分業經營模式下更為復雜,這也對銀行業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挪威金融監管局作為歐洲最早出現的一體化金融監管機構,自成立以來就一直把銀行業監管作為混業監管的重中之重。經過20年的監管實踐,金融監管局已經總結出一套既符合本國銀行業的發展特點、又充分利用自身監管資源的監管模式,其中的一些頗有特色的制度安排對于提高銀行業監管的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在挪威特殊的金融經濟體制下,金融監管局的監管范圍實際上已經超越了傳統意義上的金融領域,而成為了一個廣泛涉及財政金融事務的監管機構。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金融監管局將外部審計和外部會計也納入了其監管的范疇,這就為金融監管局進行監管創新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金融監管局負責審計機構和審計師的登記、認證以及管理,以確保審計機構和審計師保持充分的獨立性,并按照法律、法規及公認審計準則進行審計。監管局還聯合挪威執業會計師協會對審計機構和審計師的行為,及審計報告的質量進行檢查。其中,執業會計師協會主要負責對其會員進行檢查。金融監管局除了審閱執業會計師協會每年遞交的監管報告以外,還負責對其他審計機構和審計師進行現場和非現場的檢查,其主要的監管對象是那些涉及金融領域,特別是涉及銀行業的審計機構和審計師。對于不能達到監管要求的審計機構或審計師,監管局有權吊銷其營業執照。與之相似,機構或個人開展外部會計業務同樣需要通過金融監管局的認證,并接受其監督。金融監管局同樣要通過其監管行為來確保會計行業在公認準則下健康有序地發展。

金融監管局要求商業銀行及其他信貸機構必須將待實施的信貸規則事先上報金融監管局,而金融監管局將判斷該信貸規則是否符合各種相關制度的要求,并決定該規則能否實施。這種制度安排實現了信貸風險監管關口的前移,使監管者可以提前了解商業銀行的信貸制度安排,并控制信貸規則的準入,統一規范信貸市場秩序,同時,避免了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信貸規則進行事后的消極、被動修改的情況,有效降低了商業銀行的運營成本和監管部門的監管成本。

近年來,由于金融監管局成功地實施了信貸規則準入制度,挪威的信貸市場取得了穩健的成長,信貸規模明顯增長,而信貸損失則呈穩步下降趨勢,銀行利潤也實現了平穩的增長。

作為與監管對象之間信息交換機制的另外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金融監管局一直保持著在現場檢查后與被檢查銀行董事會見面的慣例。這實際上是建立了將監管信息向銀行管理層進行“正反饋”的渠道,并為外部銀行監管和銀行內部控制的有機協調創造了條件。現代銀行監管理論強調銀行內部控制的作用。1997年巴塞爾委員會的《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就提出了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內部控制原則。從中不難看出,在現代銀行監管理念中,實現外部監管與內部控制密切配合是提高監管效率的必要途徑。基于這種考慮,金融監管局強調在現場檢查后與銀行董事會及時見面,將發現的問題及相應的處理結果予以通報。這保證了銀行董事會和管理層可以更好地了解基層的真實情況,并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在第一時間解決銀行內部由于信息不對稱所產生的“委托——”沖突問題,保證類似問題在該銀行范圍內不再發生,從而有效規避銀行風險。

金融監管局規定商業銀行在披露重要信息以前必須先將信息呈送金融監管局,

經批準后方可對外公布。這就是信息披露前置制度,它是針對商業銀行在信息披露過程中可能引發的負外部性而制定的一種預警機制。金融監管局認為在商業銀行披露重要信息以前應首先與金融監管局進行溝通,使金融監管局有充分的反應時間針對可能產生的某些重大消極影響來制定處理方案。這樣可以避免金融市場上的債權人和投資者在短時間內對一些銀行個體性或暫時性的問題產生過度反應,引發銀行體系的系統性危機。多年來,金融監管局通過信息披露前置制度,及時、準確的掌握了銀行業運行中的各種風險狀況,為進行科學決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金融監管局的監管和指導下,挪威銀行業在混業經營的復雜環境下,依然成功克服了自身的脆弱性,抑制了金融市場的過度波動,實現了銀行業的平穩發展。

金融監管局建立了一套風險責任追究制度,該制度主要適用于銀行的高管層,主要目標是督促管理層采取措施對操作風險和管理風險進行規避。在執行中,該制度以列席商業銀行董事會、約見銀行董事會成員為主要執行手段。當銀行管理人員在執行、交易、交割等重要經營過程中,因為管理或決策失誤而給銀行造成損失,或當金融監管局發現高管人員沒有盡到規避操作風險和管理風險的職責時,金融監管局有權約見銀行董事會成員,要求董事會對高管人員的風險責任進行追究、處罰,嚴重的可以要求高管人員引咎辭職。金融監管局建立的針對銀行高管層的問責機制,在問責中重視發揮董事會的作用,并通過引咎辭職等制度來強化問責機制的作用。通過這一機制,金融監管局可以督促董事會和高管層在強化銀行內部控制的過程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三、對我國銀行業的幾點啟示

(一)建立銀行信貸規則統一審查制度

挪威金融監管局針對信貸規則準入所進行的監管,在維護信貸市場良性發展方面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這種制度的優點在于:一是保證了各商業銀行所制定的信貸規則都能夠符合監管部門的監管思想,從而統一信貸市場規則,避免各信貸機構各自為政,造成信貸市場無序競爭。二是避免了由于商業銀行對潛在的信用風險認識不清而造成信貸規則具有盲目性。三是避免了對不符合監管要求的信貸規則進行事后的消極、被動修改,有效降低了商業銀行的運營成本和監管部門的監管成本。

與之相比,我國信貸市場上各銀行機構在制定信貸規則時擁有比較多的自,各銀行各自為政,信貸規則五花八門,信貸市場缺乏一個明確、統一的運行規則,難以有效貫徹國家宏觀調控和監管部門的監管政策。同時,商業銀行在設計信貸規則過程中難以克服盲目性,監管部門也難以有效遏制商業銀行在設計信貸規則時打政策球的行為,一定程度上可能助長商業銀行的機會主義傾向,造成信貸市場上的無序競爭。我們可以借鑒挪威金融監管局采取的信貸規則準入制度,要求商業銀行在制定信貸規則以前,先將草案報送銀監會,銀監會按照《信貸管理條例》以及相關的監管制度的指導精神,對信貸規則進行審查和核準,保持信貸政策的統一。如當前在貫徹科學發展觀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中,就可以統一要求銀行制定控制高污染、高能耗行業以及過剩行業的信貸政策,貫徹國家實施的節能減排等經濟發展戰略。

(二)建立中介機構業務禁入制度

挪威金融監管局將銀行業監管和審計、會計活動監管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獲得監管活動中的范圍經濟。這樣的監管體制不但保證這些社會中介機構在對銀行財務信息進行審核時更好地保持客觀、獨立和公正,而且也使監管局可以更方便地獲得銀行的各種信息,并可以提高這些信息的真實性,降低信息的收集成本,從而實現監管內部成本的“外部化”。這一成功經驗值得學習和借鑒。在我國目前尚不具有金融財政一體化監管平臺的條件下,可以通過嘗試建立“中介機構業務禁入制度”來對一體化監管框架進行局部的模擬。即: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在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時必須得到銀監會的認可,如果一家中介機構與銀行合謀弄虛作假,造成信息失真,銀行監管部門可以禁止該中介機構今后再次進入與銀行業務審計有關的業務領域。通過這種制度安排來解決中介機構存在的潛在的“委托——”問題,拓展銀行監管邊界,使銀監會可以把中介機構監管與銀行監管有機的結合起來,提高銀行監管效率。

(三)建立銀行信息披露事前報告制度

新巴塞爾協議將市場紀律作為銀行監管的三大支柱之一,而市場紀律的核心問題就在于信息披露。新協議認為市場是一股強大的推動銀行合理、有效配置資源并全面控制經營風險的外在力量,因此,強調通過信息披露來確保市場約束。然而不可否認的是,作為高負債經營的特殊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對于某些信息的公布確實可能帶來巨大的負外部性。特別是那些涉及經營虧損、惡性突發事件或個體性危機的信息,一旦公開就可能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甚至可能危及整個金融系統的平穩運行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各國監管當局不得不予以高度重視。挪威的部分銀行已經從2006年開始執行新巴塞爾協議,但金融監管局卻仍然堅持信息披露前置制度。從他們的經驗中我們不難發現,對于銀行業的信息披露進行特殊的控制是必要的和有益的。借鑒挪威金融監管局的經驗,我國應該引入銀行信息披露的事前報告制度,對銀行業信息披露進行適當的控制。首先,要從制度上要求商業銀行在披露重要信息前,應事先呈報銀監會審閱。其次,要求商業銀行在收到其他外部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如審計署的審計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呈報銀監會。最后,應該給予銀監會一定的權限,由其決定信息披露的適當時機和方式,力爭在信息披露以前將問題化解,即使不能化解,也要為解決善后留出處置余地。當然,這并不是摒棄市場紀律和信息披露的原則,而是希望通過一定的彈性監管來找到更理想的方式化解各種危機。

(四)建立監管信息的傳導機制

挪威金融監管局與被監管銀行之間長期保持著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保證了外部監管與內部控制相協調。而我國在這方面起步比較晚,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當前監管者對被監管者的信息反饋還不充分。如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機構鏈條較長,當基層銀監部門發現了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在經營中出現某些問題后,缺乏一個有效的途徑將這些信息反饋給國有商業銀行的董事會和管理層,造成銀行董事會與管理層、管理層與分支機構之間多重的信息不對稱,委托——沖突不能得到有效改善。由此引發的直接后果就是銀行監管很多時候只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哪里的銀行分支機構出現問題,就對哪里進行局部的處理,而不能真正對銀行整體的經營思路和內控機制產生影響,因而無法徹底解決問題。我們應該借鑒挪威金融監管局的成功經驗,在銀監會和商業銀行董事會之間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傳導機制,使銀監部門現場檢查等監管信息及時傳導到銀行的董事會,并通過董事會對銀行內部控制、公司治理、經濟資本管理等機制進行修補和完善。借助外部監管和內部治理的合力,來促進銀行機構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

篇4

關鍵詞:高管薪酬;公司治理;薪酬管制

一、衡量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體系合理性的主要標準

一是薪酬激勵模式合理。高管薪酬分為短期激勵(工資和津貼)、中期激勵(績效獎金和其他福利)和長期激勵(股票期權和股票增值權)。二是薪酬委員會完善健全。薪酬委員會制定薪酬計劃或方案,對董事和高管進行審查和績效考評,其工作不能只流于形式,其必須發揮應有的作用。三是薪酬管制制度健全。對于所有的上市公司來說,健全的薪酬管制制度可以從國家層面上遏止高管薪酬不規范的現象,對于實現社會公平、合理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來說具有重要意義。

二、我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現狀及發展趨勢

(一)我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現狀及存在問題

1 高管薪酬激勵總體狀況

根據國泰安(CSMAR)上市公司治理結構數據庫的統計顯示,我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呈現逐年穩步增長趨勢。

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研究結果,2001年國企高管收入的主要形式是月薪加獎金。2002年,我國開始推行國企高管年薪制,規定高管年薪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2倍。但2003年,我國上市公司高管年薪超過100萬元的達9人之多,國企高管年薪平均增長26.7%。金融危機發生前,我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一直持續增長,金融類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更是屢創新高。2008年,由于全球金融危機,高管薪酬止住飛速增長。但是,很多企業高管薪酬仍逆市上漲。2009年,即使在部分A股上市公司利潤負增長的情況下,金融業和房地產業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仍然居高不下。

2 高管薪酬激勵行業差異

我國目前的銀行、證券、基金和保險公司等壟斷色彩濃厚的金融企業,高管人員薪酬過高,增加過快,問題突出。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按細行業分組,2004年薪酬最高的是金融業。其他諸如電力、電信、水電氣供應、煙草等壟斷行業的高管們的年薪,也大都遠遠超過了合理的限度。

3 高管薪酬結構不合理,形式單一

報酬不合理多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固定報酬多,浮動報酬少。據統計,有近百家上市公司只有獎勵措施,卻沒有懲罰機制。②短期報酬多,長期報酬少。國內高管的薪酬多以短期激勵為主,大多是工資加獎金形式,這樣導致了高管行為的短期性,不利于企業的長期發展和核心競爭力的提高。③在職待遇多,離職福利少。我國企業高管在退休后缺乏養老退休保障,對公司的繼任計劃和退出機制造成困難,這也是導致國內高管“59歲現象”的一個原因。

4 薪酬委員會地位弱化

根據來自上海證交所和深證證交所的統計,滬深兩市中分別有90%左右的上市公司業已設立了薪酬委員會。然而對于我國上市公司薪酬委員會的履職情況,滬市出具的報告中顯示90%以上滬市上市公司已經建立薪酬委員會并且都能發揮其作用,深市出具的報告中則顯示深市上市公司的薪酬委員會發展正處于起步階段,還有待完善。在我國所有成立薪酬委員會的公司中,沒有一家公司的薪酬委員會對公司的薪酬制度提出反對意見一似乎我國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體制已經健全,政府管制也成了多余,但也可以認為我國上市公司成立薪酬委員會只是順應了國家政策,并沒起到實質性的作用。

5 高管業績考核指標單一

國有企業高管業績考核指標主要以會計業績指標為基礎。出于個人利益最大化動機,國有企業高管可以利用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盈余管理,提高當前自身薪酬水平。我國國有企業高管任期一般較短,并且任期經營業績考核也規定以三年為考核期。這會導致高管只注重短期經營業績,不利于公司長期價值增長和可持續發展。

(二)我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發展趨勢

金融危機對高管薪酬產生了一定影響,一些企業高管薪酬的飛速增長得到了遏制。但是對于未來高管薪酬的變化趨勢,筆者認為,其仍會持續增長,原因有二:一是中國已經成功走出了金融危機的陰影,大多數企業經營狀況開始企穩回升,使得與績效和股價掛鉤的高管薪酬有了良好的發展空間。第二,人才的持續市場化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稀缺也是高管薪酬的上漲的主要因素。

三、優化我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體系的建議

(一)構建以柔性為特征的薪酬與福利制度

組織中的薪酬制度必須反映工作性質、價值、難易程度以及工作環境的變化,但同時薪酬的確定又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比如組織的規模、盈利狀況、地理位置、所處的行業、業務類型以及管理理念和文化等等。一個有效合適的薪酬制度必須要在權衡組織內外諸多影響因素的基礎上,選擇與組織關聯程度高的因素,調動其成員的積極性,以實現組織戰略目標為核心。

(二)建立規范運作的現代企業治理結構,完善董事會形成機制

應進一步完善董事會和監事會建設,形成責任明確、權力相互制衡的企業決策與經營體制;改進和完善外部董事聘用機制,改變大股東或企業高管在外部董事聘用中的決定地位,提高外部董事的獨立性;逐步建立起通過市場篩選合格職業經理人的市場機制,通過經理人市場進行優勝劣汰,對不稱職的高管人員進行相應懲罰,對國有企業經營者進行適當的準入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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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規矩不成方圓,制度先行。大連中支結合履行職責實際狀況,在深入實踐調研的基礎上,推出了《金融服務指引》,全面、系統地闡述了人民銀行大連中支金融服務的主要內容、程序和標準,建立了銀行體系的開業輔導、執法檢查、綜合評價和信息反饋的制度框架,同時依據法律法規對服務對象尤其是金融機構提出了相關要求。《金融服務指引》的和施行,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規范了履職行為,促進了金融服務惠民及金融宏觀調控和管理政策的落實。

人民銀行大連中支還把原先分散于各規章制度中的具體業務規定整合在一起,將分散于各職能部門的業務工作協調在一起,經過多次向金融機構征求意見和充分論證,制定出臺了《“兩管理、兩綜合”2011~2015年工作規劃》、《“兩管理、兩綜合”工作指導意見》兩項指導性文件,《大連市金融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大連市新設存款類金融機構開業輔導辦法》、《大連市存款類金融機構綜合評價辦法》、《綜合執法檢查辦法》四項制度,《綜合執法檢查操作規程》、《大連市存款類金融機構業務合規性評價日常管理制度》兩項操作辦法,形成了以《金融服務指引》為統領、工作規劃為綱要、指導意見為導向、四項制度為基礎、兩項操作辦法為抓手的金融管理與服務制度體系。

堅持資源整合,注重機制優化。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金融機構綜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和金融服務協調辦公室。各領導小組成員部門均指定專門聯系人員,負責日常評價工作的臺賬登記、信息共享、綜合執法等相關事務。二是完善內部聯動機制。通過資源整合,建立起通過一個牽頭部門受理、一個窗口對外,一個途徑反饋的工作機制,做到統一受理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統一接收信息報送、統一進行業務評價、統一開展執法檢查、統一反饋檢查結果。建立業務部門日常管理臺賬制度,對各金融機構業務工作情況全面記載,作為合規性評價評分的依據。建立監督機制,褒貶有據。三是優化服務機制。研究確定了綜合服務大廳優化調整方案,不斷改進行政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務之中,積極推行服務承諾、限時辦結、領導值班、首問負責等高效便捷的機制,提高辦事效率。

堅持信息交流,注重營造氛圍。建立金融服務協調辦公室與有關業務部門及轄內各行之間的工作交流磋商機制,完善部門聯絡員制度和聯席會議制度,有計劃地開展雙邊或多邊交流磋商。充分利用業務信息網絡、中心支行子網站、行政服務大廳電子宣傳屏、金融服務管理窗口、金融機構聯席會、政策培訓會、《大連中支金融管理與服務手冊》等有效載體,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兩管理、兩綜合”宣講溝通,增強良性互動。

堅持人才戰略,注重業務培訓。安排了三大系列培訓,即商業銀行業務、人民銀行業務、執法檢查程序;創新師資結構,采取行內骨干+院校名師+銀行專家三結合模式;創新課程組織,建立課件預審制度,設立教學互動環節,開展課后意見反饋,培訓課件上網,組織學習效果考核評估等舉措。現已累計邀請行內外授課老師15人、舉辦15期培訓班,參訓人員達1300余人次。

堅持開業輔導和重大事項報告并重。依據相關制度,要求新設銀行機構報告籌建和開業進展情況,分別對三家新設銀行籌備組進行了約見談話和開業輔導,有效彌補了機構籌建中的漏洞,防范了開業后可能出現的風險,在較短時間內幫助他們打開了工作局面。持續關注營業金融機構的經營動向,細化金融機構向人民銀行報告重大事項的時間和內容。截至目前,共收到銀行、保險、證券共16家金融機構關于機構或高管人員變動、內部改革及政策變化、業務系統故障等重大事項報告24份,及時、準確掌握第一手金融風險信息和線索,增強了人民銀行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提高了人民銀行的權威性、公信力。

堅持服務創新,增強履職效果。人民銀行大連中支把廣泛深入的調查研究、持續全面的監測分析作為基層行有效發揮決策支持作用和參謀助手作用的支點,注重從銀行、企業、居民等微觀主體的經營狀況、風險狀況、行為預期等方面入手,揭示出其背后的經濟金融運行、貨幣信貸投放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進而提出加強和改善信貸調控、完善區域生產力布局、促進產業升級轉移、金融業支持擴大內需等政策建議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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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風險監管意識,努力維護銀行業的穩健運行

1、拓寬監管信息渠道,完善風險評估體系。著重圍繞治理結構、內控機制、違規行為、潛在風險、監管意見的整改落實等情況,持續抓好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合作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兩非”等六大板塊的非現場監管工作。采取約見談話、機構回訪,努力掌握監管對象工作動態,督促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業務操作流程和系統性風險防火墻,切實提高風險防御能力。要密切關注擔保公司的運作,及時提請政府及有關部門加強警示,配合打擊“兩非”和亂集資現象。

2、強化對轄內各機構不良貸款增減變化情況的監測,嚴防不良貸款反彈。要針對各機構業務特點,深化結構性“抓降”工作機制,加強比較和監測,重點跟蹤監管新增不良貸款、違規不良貸款、大額不良貸款和關聯性不良貸款,重點防范行業性風險和企業經營者的道德風險。督促做好貸款集中風險的防范工作,指導銀行改善信貸結構,優化信貸投向,共同加強對集團客戶授信風險的監測分析,抓集團客戶和關聯交易,做好風險判斷與提示。

3、正確把握銀行新辦業務風險,寓監管于發展、穩定、服務之中。要做好票據融資業務的規范化工作,防止信用過度擴張。及時跟蹤了解創新業務發展態勢,調查了解存在的內控薄弱環節,指導銀行建立和完善識別、計量、監測、控制和處理相關風險的管理體系,按照風險可控、成本可算和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則,正確處理監管與服務的關系,規范、促進創新業務的健康發展。

二、嚴格監管責任意識,狠抓合作金融機構監管

1、督促提升法人治理水平。積極貫徹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法人治理指引,全面推進法人治理建設,進一步明確董(監)事會的職責和權利,充分發揮董事會各專業委員會的作用,縮短“三會一層”磨合期。加強對董事和高管人員的監管,實施履職行為的持續、動態監管,加強勤勉盡責的考核和問責。促成**農村合作銀行根據現代公司治理結構要求完善“三會”機制,建立科學的決策體系、內部控制機制和風險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報告制度,定期聽取高管理、非執行董(監)事履職情況。

2、督促加強內控建設。跟蹤檢查年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中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要在年案件專項治理的基礎上,對各風險點進行排查、評價,對內控各項制度的實施進行試評價。加強資產管理,完善新增不良貸款臺帳,進一步督促對已核銷呆帳貸款和“三違”貸款責任追究整治工作。

3、提高非現場監管的有效性。繼續按季做好風險評價工作,實施外部審計、三方會談,落實“三年達標計劃”。以非現場監管發現的問題為目標導向,以內控管理薄弱、違規問題突出、風險隱患較大的分支機構為日常監管重點,開展針對性的調查。督促嚴格執行農村合作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規定,規范股本金管理,提高撥備覆蓋面。指導做好貸款五級分類法的推行工作,提高分類準確性,真實反映資產風險。

三、發揮窗口指導作用,提高縣域金融服務水平

1、加強監管信息宣傳力度。定期召開監管通報會,及時向監管對象反饋提示監管信息和銀行業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實時分析轄內潛在的風險隱患。積極引導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密切關注產能過剩和限制類的行業及企業的貸款風險,引導銀行加大對小企業貸款力度,支持鼓勵國家扶持行業的發展。督促銀行防范操作性風險長效管理機制,切實鞏固案件專項治理成果。

2、配合推進銀行業改革。引導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以改革為契機,網點布局更趨科學化,完善授信授權管理模式,建立高效的貸款審批機制,大力改善縣域金融服務和小企業貸款服務,確保信貸有效投入穩健增長。配合做好郵政儲蓄管理體制改革,督促加強內控管理。鼓勵金融創新,開展理財、財務咨詢等業務,增加中間業務收入。

3、深入開展調研活動。圍繞履行監管職責中遇到的難點、熱點問題,充分利用非現場監管手段,提升調研活動質量,努力向上級反饋轄內經濟金融運行動態,發揮調研對監管創新和風險防范的現實指導作用。

四、深化各類創建活動,不斷提高員工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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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發展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全面深化改革總攬全局,切實貫徹執行“促改革、防風險、強服務、提效能”方針,深入推進改革開放和創新發展,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底線,扎實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改進監管手段,探索風險預警、識別、防控、化解的新方法、新機制,有效提升監管效能。

(二)新組建1家村鎮銀行,在縣域及鄉鎮增設至少6家銀行網點。

(三)推動鋼貿、造船、不銹鋼等重點行業授信風險逐步化解,力爭不良貸款率不高于年初水平。

(四)加快推進銀行案防長效機制建設,促進銀行從業人員合規履職,力爭不發生案件和重大違規事件。

(五)推動綠色信貸,加大對新興產業的金融支持,確保新興產業貸款在全部貸款中的占比逐步提升。

(六)持續改善薄弱環節金融服務,小微企業貸款、涉農貸款實現“兩個不低于”。

(七)鞏固文明創建成果,繼續保持“全國文明單位”榮譽。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化改革,推動銀行業轉型發展

1.強化法人銀行公司治理。一是落實《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組織開展公司治理培訓,完善法人銀行“三會一層”治理結構,督促指導董事會、監事會有效履職,提高各專門委員會履職能力。二是強化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的履職評價和問責。出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董監事履職評價示范文本》,督促法人機構制定董監事履職評價辦法實施細則,并報分局備案。三是穩步推進新資本協議實施工作。做好實施培訓和監測分析,夯實資本管理基礎;強化法人銀行股權監測,規范股權變更、質押、交易等行為;按照銀監會法規逐步擴大民營資本進入銀行體系,構建更加具有活力的銀行體系。

2.推進銀行內控管理機制建設。一是加強績效考核導向監管。督促銀行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發展觀,進一步完善內部績效考核體系,科學設定經營指標,避免單純追求規模增長和同業排名的激勵導向,推動落實高管人員及重要崗位人員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二是強化內控體系建設。指導銀行構建有效風險治理架構,強化部門、崗位之間的有效制衡,落實強制輪崗交流制度。三是完善監審聯動。加強對銀行內審等部門的業務指導,進一步增強風險的識別、預測和計量能力,出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內部審計監管評價辦法》,開展重要風險監管審計合作。

3.加快銀行產品服務創新。一是督促銀行以特色化為方向,立足本地市場需求實際開展業務創新,探索差異化的金融服務。二是推動實施品牌化戰略,指導銀行根據自身實際開展產品服務營銷,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國有影響的特色服務品牌。推動符合條件的農商行實施走出去戰略,選擇合適地區設立異地支行。

(二)嚴守風險底線,維護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

1.逐步緩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風險。一是堅持穩步控降目標。堅持“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逐步化解”總原則,繼續認真落實《銀監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授信風險管理的意見》,擇優支持保障房等重點項目建設,新增貸款必須符合監管政策要求,力爭平臺貸款余額不超過年初水平。二是完善全口徑監測統計。通過加強統計監測,真正做到動態統計、有進有出,進一步提高平臺名單的全面性。進一步加強融資全口徑管理,與地方財政、審計部門建立完善日常聯系和季度信息交流制度,督促銀行加強監測,全面了解平臺企業的其他融資情況,嚴控平臺借道融資,提高平臺融資全口徑統計監測的準確性,深入分析平臺銀行體外融資對銀行信貸安全性的影響。三是落實到期還款來源。目前納入監測的73戶融資平臺今明兩年到期貸款都將在46億元左右,督促銀行及早與平臺企業及地方政府部門溝通落實還款計劃及資金來源,嚴防違約風險。四是強化風險緩釋措施。對于還款資金來源得不到落實的平臺,要求銀行及早制定風險處置預案;密切關注地方政府直接融資政策變化情況,逐步推動用直接融資置換相應的平臺貸款。

2.從嚴控制房地產領域信貸風險。一是完善名單制管理。督促銀行針對二三線城市房地產市場風險集聚的特點,審慎開展房地產信貸業務,強化房地產開發企業準入管理,完善準入企業名單,加強開發企業資金實力、開發業績、管理水平、信用狀況等準入條件審核;結合季度非現場監管走訪,收集審查轄內銀行開展合作的開發企業名單及項目情況。二是加強開發企業資金來源監測。督促銀行開展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風險排查,嚴控銀信合作業務,嚴防開發企業通過假按揭、民間借貸等方式進行融資,嚴防房地產企業利用貸款囤地炒地。三是組織開展房地產貸款壓力測試。組織開展一次大型銀行房地產貸款壓力測試,準確評估房地產價格下跌情況下的貸款損失及流動性情況。四是落實住房按揭貸款差別化政策。督促銀行嚴格執行住房按揭貸款政策,優先保障首套自住房貸款,審慎開展商用房抵押貸款。上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房地產貸款檢查,全面了解政策執行情況及風險狀況。

3.密切關注大額授信風險。一是妥善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風險。以戴南不銹鋼行業為重點,加強與興化市、戴南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深入實施授信總額聯合管理,充分發揮牽頭行作用,逐戶落實一戶一策分類處置方案,確保支持類企業有勁、維持類企業有底、退出類企業有序。首期授信總額聯合管理期限到期后,及時召開有關戴南地區銀政企三方座談會,研究部署后續工作。二是密切關注重點客戶風險。充分利用客戶風險信息系統,在全轄排查涉及5家銀行以上、銀行授信總額2億元以上的大額多頭融資及5000萬元以上存在擔保圈的客戶,建立臺賬持續監測,繪制大額客戶融資擔保鏈接圖,準確掌握主要擔保圈狀況,推廣運用授信總額聯合管理機制,逐步推動擔保解鏈工作,有效防控風險蔓延。三是嚴防政策“一刀切”加大行業風險。加強與政府部門的信息溝通,督促銀行積極上爭資源,用好用活政策,避免信貸“急剎車”、“急轉彎”加劇風險集聚。關注光伏產業發展狀況,根據銀監局有關文件要求,結合轄區實際制定出臺有關光伏產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推動“有保有壓”政策有效落實,指導銀行繼續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有選擇、有差別地開展光伏產業授信業務。四是加強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大額授信和授信集中度監管。督促機構嚴格控制大額貸款,落實新增3000萬元以上大額貸款報備制度;禁止發放異地貸款;加強銀團貸款風險管控,嚴格控制銀團貸款投向。

4.大力加強不良貸款管理。一是做實貸款分類。加強貸款質量監測,組織開展重點機構貸款風險分類檢查,摸清摸準風險底數,夯實資產質量,提足風險撥備。二是加大新增不良貸款問責力度。出臺不良貸款責任認定追究監督辦法,督促銀行按照履職責任要求,對2013年以來新發生的不良貸款查清原因,落實責任,凡屬違章違規形成的不良貸款,必須要追究經辦人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對于新增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按照提高不良容忍度有關要求,適度減免相關人員責任,保護銀行改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積極性。認真分析新發生問題貸款的成因,從經營理念、管控架構、管控方式、管控流程等方面全面改進授信管理體系,嚴格新發放貸款的準入管理。三是加快不良貸款清收處置。推動銀行積極運用訴訟、批量轉讓、核銷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充分利用財政部最新下發的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所帶來的便利,加大存量不良貸款核銷力度,損失類貸款不得長期掛賬。

5.有效促進影子銀行業務規范發展。一是建立風險“防火墻”,阻斷影子銀行風險向銀行體系傳導渠道。督促銀行規范發放小貸公司貸款,密切關注該類機構將銀行貸款資金流向國家調控領域及限制性行業。規范開展銀擔合作,對融資性擔保公司嚴格執行擔保倍數限制,防止違規放大杠桿倍數。二是建立完善銀行銷售理財產品備案登記制度,及時掌握理財業務情況。指導法人銀行規范開展理財業務,建立單獨的機構組織體系和業務管理體系,與銀行資金嚴格分開,不購買本行貸款,不開展資金池業務,強化資金運用監管。規范分支機構理財產品銷售行為,嚴防不當宣傳及誤導銷售。

6.高度重視流動性風險防控。一是把流動性管理放在更為優先的位置,督促銀行特別是法人銀行及時調整流動性風險偏好,各法人銀行要成立以行長為組長的流動性監測與管理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流動性應急預案,開展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壓力測試,督促建立流動性風險管理長效機制。二是加強同業、理財和投資業務管理,合理控制資產負債期限錯配程度,防止業務增長過于冒進,推動中小銀行切實按計劃壓降“兩項占比”,提高業務穩健性。三是加強流動性風險監測,有效控制存款沖時點現象,提高資金來源穩定性,組織銀行進行壓力測試,適時開展流動性管理專項檢查。

7.突出操作風險和案件風險管控。繼續保持案防高壓態勢,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推動銀監會“案防新規”有效落實,嚴格實施信貸違規問責和案件問責。督促銀行加強基層網點和重點人員管控,繼續開展員工參與民間借貸等違規行為排查,加大問責力度。加強與郵政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郵儲銀行二級支行強化操作風險管控。加強案防技防建設,建立農商行信息科技系統開發、運用聯合機制,推動開發運用員工賬戶異常信號監測系統、重要崗位輪崗提醒系統和“飛行”檢查合規知識測試系統,進一步提升案防工作水平。出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飛行”檢查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成立“飛行”檢查大隊,對機構“飛行”檢查進行再監督。

8.密切關注新型風險。一是強化信息科技風險。開展信息科技風險巡查,摸清信息科技風險現狀;下發信息科技風險監管工作意見,確保銀行嚴格按照“系統可以外包,責任不能外包”的原則,完善信息系統安全體系,保障業務連續性。二是強化市場風險監管。督促銀行加強資金業務管理,提高風險管控能力,關注交易對手風險,嚴防違約風險。三是注重聲譽風險管理。繼續與媒體合作開展對外宣傳,提高宣傳時效性和針對性,把握輿論引導主動權;督促銀行健全聲譽風險管理機制,加強網絡輿情監測。

(三)優化金融服務,推動經濟社會轉型升級

1.運用信貸杠桿推動產業轉型。一是強化引領,深入推進銀行業轉型升級。加強監管引領和考核督促,切實推動《市銀行業轉型升級指導意見》的貫徹落實,確保銀行業在全市轉型升級中發揮更加有力的推動作用。上半年組織開展“銀行業轉型升級行長沙龍”,組織銀行集中探討轉型升級經驗,深入挖掘銀行業轉型升級典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銀行業全面服務轉型、發展升級。二是盤活存量,穩步退出過剩及落后產能。加強產能過剩重點行業的監測分析,建立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和信貸臺賬,推動銀行與政府部門加強產業轉型升級合作,通過產能整合重組、技術改造,促進生產資源有效利用,盤活沉淀在過剩產能上的信貸資產。三是用好增量,將信貸優先用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結構調整升級的行業和項目,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現代信息技術產業和清潔能源等。完善新興產業和綠色信貸監測統計,推動銀行創新金融產品、優化業務流程、落實扶持政策,積極推廣專利權質押等適合高新技術企業發展需求的信貸模式。加大對醫藥城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動銀行進駐醫藥高新區,為醫藥產業發展提供優質金融服務。

2.強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一是持續深入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普及活動。組織青年員工開展送金融知識下鄉活動,走進工廠、學校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服務,督促銀行網點播放金融知識宣傳專題片,充分運用主流媒體宣傳普及金融知識。二是完善銀行服務投訴處理機制。建立銀行投訴處理機制評估督導機制,對銀行投訴處理情況實施監督考核,督促指導銀行建立健全快捷、規范、合理的投訴處理流程,充分發揮銀行維護消費者權益、處理消費者投訴第一責任主體的作用;加強對客戶投訴情況的分析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教訓,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同類問題反復投訴。三是切實改善柜面服務。優化服務流程,減少客戶排隊,提升柜面服務滿意度,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體驗。規范開展符合消費者需求的投資理財等產品,督促銀行堅持“賣者有責”,為消費者把好產品準入關口,規范開展業務宣傳,避免誤導消費者。

3.進一步改善“三農”金融服務。一是加快農村普惠金融體系建設,在優化建設傳統銀行網點的基礎上,開展社區銀行、小微支行試點,積極推廣“快付通”等依托現代信息技術的服務模式,提高偏遠鄉村的服務可得性。加強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市場定位監管,充分發揮支農主力軍作用,嚴防“脫農進城”趨勢,引導郵儲銀行大力拓展農村金融業務。二是積極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新變化,開發推廣適用于私人農場、專業合作社的信貸新模式,探索發展農業產業鏈融資,開展金融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試點。強化對糧食生產發展的信貸投入,支持城鄉一體化、新型城鎮化和農田水利建設,支持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發展。三是提升陽光信貸覆蓋面,加大富民陽光信貸推廣力度,建立富民陽光信貸統計制度和通報制度,開展專項現場檢查。

4.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增量擴面。一是強化業務引領。堅持小微企業貸款“兩個不低于”目標不動搖,認真開展統計監測和考核督促;完善“市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網”,開發推廣“網上金融超市”,進一步拓寬銀企溝通的渠道。二是開展活動帶領。繼續開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月活動,2014年計劃在市新能源產業園區和高港區舉辦兩場大型“進基層、入園區”銀企對接活動,在姜堰區和泰興市舉辦兩場銀企面對面懇談活動,擴大活動影響力,提升活動效果。三是實施創新驅動。通過監管創新,探索化解小微企業貸款難、貸款貴問題的措施和方法,進一步推廣小微企業免擔保貸款;督促法人銀行針對小微企業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創新信貸流程、創新還款方式、創新擔保方式;推動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小微企業信貸風險分擔補償機制。四是強化制度保障。推動銀行小微企業專營機構有效發揮作用,開展專營機構督查評估,對“六項機制”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對減輕小微企業融資負擔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督查,不斷提升小微企業貸款的可得性和服務覆蓋面。

(四)強化內部管理,提升監管效能

1.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組織開展第二批群眾路線教育活動,深入學習貫徹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對作風之弊、行為之垢來一次動真碰硬的大排查、觸及靈魂的大檢修、洗心革面的大掃除。系統理解、準確把握“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總要求,用精神開展活動,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嚴防搞形式、走過場。突出作風建設,堅決反對“”,緊密結合監管中心工作,努力實現作風的根本性改進。分局黨委班子成員和各職能科室分別掛鉤基層聯系點及重點關注行業和風險領域,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緊密聯系基層解決實際問題。

2.切實推進職工隊伍建設。一是強化知識型隊伍建設。結合工作實際開展業務學習培訓,全年集中培訓不少于6次,切實提升員工業務能力。采取論壇、交流、點評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業務學習研討和交流,樹立主要業務的標桿性質量標準,供相關科室員工學習對照。二是強化實干型隊伍建設。圍繞“增強干部隊伍素質,提高盡責履職能力”強化基礎管理工作,開展“深化作風建設,塑我監管形象”活動,切實提升制度執行力。改進督查督辦,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效貫徹落實,開展履職評價,提高工作效率和規范化程度。開展中層干部缺崗競聘和員工輪崗,激發員工活力,努力做到人力資源效用最大化。三是強化廉潔型隊伍建設。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組織開展警示教育,上好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課,落實“一崗雙責”,強化監督約束,確保不發生工作人員違法及重大違規行為。

篇8

關鍵詞:上市公司 內部控制 信息披露

中圖分類號:930.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3)05-082-02

2006年6月和9月,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要求從2006年度起上市公司應披露內部控制的自我評估報告和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自我評估報告所進行的核實評價。2008年5月,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及保監會五家政府監管機構聯合正式頒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要求上市公司自2009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鼓勵非上市的大中型企業執行。要求企業制定并實施內部控制制度、定期自我檢查評估并出具自我評價報告,以及需要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自我評價報告出具審計意見。2010年4月26日,五家監管機構進一步了《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以及《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共稱“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作為實施基本規范的具體指引。配套指引和2010年5月頒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規定了對上市公司建立和評估內部控制有效性以及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監管要求,一套吸收國際先進經驗,適應會計國際趨同、符合中國企業發展實際的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初步建立。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作為內部控制體系中重要的一環,有助于內控體系的健全和執行,評價內部控制體系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動因分析

1.公司內部管理的需要。內部控制是經濟單位和各個組織在經濟活動中建立的一種相互制約的業務組織形式和職責分工制度。內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改善公司的經營管理、保證公司的經營管理高效有序運轉,防范公司的經營風險,提高經濟效益。對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能夠保證內控信息的溝通與交流,提高管理的效率,及時對內控制度進行評價,保證控制的有效性。另一方面,通過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向所有者報告內部控制的情況,可以免除一部分管理者的受托責任。

2.外部利益相關者的需要。現代企業制度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按照委托理論,就形成了委托人和人的一種經濟責任關系,委托人作為公司的股東,目標是追求利潤最大化,擁有剩余索取權。而人作為公司的管理者,實際控制公司的經營管理,目標是薪酬最大化。兩者目標不一致,就形成了委托矛盾。作為外部利益相關者主體的委托人,就需要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來了解人的履職情況。內部控制作為公司人履職的主要內容,信息披露能夠使外部利益相關者了解公司的運作,各種內部管理制度和制衡機制,化解委托矛盾,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3.市場信號傳遞的需要。信號傳遞理論認為,信息優勢的一方會向信息劣勢的一方提供信號傳遞,以期市場會對此做出積極有效的反應,信號傳遞一般采用短期效果明顯且成本低廉的形式,信息披露是信息傳遞的最實用、經濟、效果明顯的一種方式。因此,在資本市場上,那些內部控制有效性較高的公司,為了避免出現逆向選擇,將自己與那些內部控制差的公司區分開,更趨向于主動披露其良好內部控制信息,這就向市場傳遞了一種良好的市場信號,就會吸引更多的投資,增強投資者的信心。

4.價格信息傳導的需要。按照有效市場理論,所有可獲得的信息已經充分反映在資產的價格中了,市場中的投資者依據所獲得的信息只能獲得平均利潤而不可能獲得超額利潤。公司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制度作為一種信息傳導機制,其目的就是要讓外部利益相關者更了解公司的管理信息特別是內部控制的相關信息,幫助他們做出更加合理有效的判斷。如果市場是有效的,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必將會影響股票價格。

二、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分析

1.公司治理結構。良好的、高效的公司治理結構保證了內部控制的實施,它保證了公司管理層的履職行為。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就產生了信息不對稱和

本問題,也形成了股東會、董事會和管理層相制衡的權力體系,信息披露也成為管理層履行職責的一種重要行為,是股東享有知情權利的一種途徑。股東通過設立獨立董事,完善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規范管理層的行為,減少管理層侵害股東利益的行為,促使管理層更愿意對外進行信息披露,特別是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因此,獨立董事的數量和比例,其履職程度,都會影響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也會影響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

2.公司經營業績。內部控制作為保證公司有效運營的一種措施,有實證研究表明,內部控制越完善的公司,其盈利能力越強,經營業績越好。按照信號傳遞理論,經營業績好的公司為了將其與其他公司區分開來,更愿意對外披露一些公司的正面信息,特別是內部控制的信息。通過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它向市場傳遞了一個信號,公司具有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體制規范、透明、民主、公開,經營效率高,其盈利能力強。通過信號的傳遞,就會吸引優質資源流入自己的公司。

3.公司規模。規模大的上市公司為了保證權利的有效運行,有著更加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更注重本公司的社會形象和聲譽。規模大的公司的信息披露往往有著人才和技術的優勢,不會受到資金和技術等因素的限制,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程度更加廣泛。在中國資本市場上,規模大的上市公司中“國有股獨大”的現象普遍存在,存在著各種的管理問題,都有著侵占中小股民利益的各種現象,為了吸引更多的投資者,需要改變公司原有的損害中小股民利益的形象,因此,更愿意披露有關內部控制的信息,來改變原有的形象,樹立一個良好的社會形象。 4.審計意見。按照證監委的要求,上市公司對外披露的財務報告須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出具審計意見后方能報出。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意見類型包括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達意見。一旦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上市公司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動力就會減弱。因為,被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說明其或多或少出現了問題,而作為財務報告基礎的內部控制體系也必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隱患,其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欲望也必將受挫。

三、對改進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建議

1.制定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證券監管部門應完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設,以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保證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對于強制性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應明確內部控制及其信息披露責任主體,明確披露方式,規定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具體內容和格式,要求所披露內容必須經過注冊會計師的驗證,明確違反規定的上市公司的懲罰措施等。鼓勵上市公司在強制披露的基礎上,自愿披露其他有關的內容,以實現內部控制信息的高度共享,為利益相關者的決策提供更多的參考信息。自愿性披露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可以多樣化,但其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必須得到保證,應主動接受注冊會計師的審核鑒證,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督,否則自愿披露的內部控制信息可能會傳遞錯誤信號,誤導廣大投資者。

2.完善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是提高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質量的有效途徑,也是上市公司自身發展壯大的必然需要。完善股權結構,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保護小股東的利益不被大股東侵害以及投資者的利益,促進上市公司的健康發展。合理設置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高管人員以及董事會等職責,明確各機構在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及時性、公平性、準確性、完整性等方面的權利和責任,對重大遺漏、虛假記載以及誤導性陳述等行為形成有效的法律約束機制。完善獨立董事制度,采取適當激勵措施,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加強對獨立董事的績效考核和評價,增加獨立董事的責任感,從而提高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質量。完善監事會的職能,保證監事會的獨立性,充分發揮監事會的監督作用,監督董事會、總經理等公司高管的權力運行,預防他們通過徇私舞弊來損害中小股東及員工的利益。

3.完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責任機制。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責任機制應包括內部和外部責任機制,即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披露信息失真的處罰機制和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產生失真的責任追究制度。監管部門應強化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監管

力度,對于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強制披露但拒不披露,不按規定的時間、形式披露的行為,要有相應的處罰措施,對于漏報、虛報和錯報信息應當進行嚴厲懲處,逐步引入民事賠償訴訟法律機制,并與市場準入機制掛鉤。公司內部要有一套完整的內部控制信息追溯機制,明確各部門在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中的責任,明確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內審人員等對內部控制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在內部控制信息報告上簽章,對外披露時應經過公司內部的一定審批程序,獲得授權后方能對外披露。

4.加強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第三方審計的評價機制。內部控制信息對于投資者來說是一項重要的決策依據,中介機構作為市場交易的第三方,為交易雙方做好客觀、真實的信息評價。但長期以來,上市公司經常與中介機構共謀作假,誤導甚至欺騙廣大投資者,有時造成投資者巨大的損失。只罰不賠的這種處罰方式,并不能挽回國家和廣大投資者的實際損失。因此,應加強對第三方信息審計的評價,規范信息審計業務的規范操作,嚴格信息審計的責任,對于信息審計提供虛假或不準確意見的事務所,要嚴格限制其業務范圍,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信息審計業務主體資格,限制其市場準入。

四、總結

內部控制保證了上市公司的良性運行和健康發展,其信息披露有利于公司對外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完善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制度提供高質量的內部控制信息服務,為外部利益相關者更好地了解公司內部控制的運行情況、分析公司的營運風險,為其預測公司的價值和發展前景提供依據,從而幫助其做出正確決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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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為全面掌握全市農村信用社貸款營銷工作情況,剖析貸款緩增的原因,探求扭轉營銷工作被動局面的思路和措施,九月下旬,我們對部分聯社貸款營銷工作進行了調查,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貸款增長放緩的主要原因

通過與聯社高管人員及一線信貸人員座談,我們感覺造成貸款增長放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奧運會、宏觀經濟形勢等客觀因素,也有機制不健全、營銷動能不足等內部原因。現將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客戶導向理念未真正樹立起來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金融機構與客戶是唇齒相依的關系,重視客戶,把客戶的需求和利益放在第一位,圍繞客戶需求創新產品、提供服務是營銷工作的基本要求。從調查走訪情況看,部分聯社和信用社在這方面還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現,一是對客戶需求了解不夠,對轄內行業、企業情況一知半解,即使是按季度進行的貸后檢查,也只側重現有貸款的使用情況,沒有重點了解和挖掘客戶需求;二是“坐商”習性依然存在,很多人還習慣坐在辦公室等客戶上門,沒有走出去,深入客戶中,主動尋找業務的意識;三是根據客戶需要研究開發新產品是客戶導向理念的重要體現,而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多樣化的經濟結構和運作模式,需要新的信貸產品與之相適應。而目前信用社沒有形成產品系列,缺乏特色產品,造成只能讓客戶適應我們,滿足我們的要求。

(二)統一法人后經營理念沒有實現根本轉換

農村信用社統一法人以后,縣級聯社的職能發生了重大轉變,而部分聯社高管人員的思想意識沒有跟上信用社體制機制的變化,沒有把工作重心轉移到業務經營上來,沒有實現從管理經營型向經營管理型的轉變,聯社經營核心作用沒有發揮出來,客戶經理部只是承擔了原來信貸業務科的貸款調查職能,客戶管理、產品開發、業務拓展功能發揮得很不充分,大部分聯社連客戶經理人員的配備還不到位。

(三)思想作風不扎實,貸款營銷工作中存在主觀障礙

當前,部分聯社高管和信貸人員在業務拓展中還存在一些錯誤認識,制約了貸款營銷工作:一是存在盲目自滿情緒。近幾年來,一些國有商業銀行出于經營戰略考慮,上收了基層行貸款權限,造成縣級支行貸款增量銳減,而我們的一些聯社沒有考慮我們在體制和貸款權限方面擁有的巨大優勢,滿足于在縣域內貸款市場占有率小幅提高,缺乏貸款營銷的意識,更沒有貸款營銷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二是存在懼貸思想,怕形成不良后承擔責任,甚至有的聯社分管信貸工作的副主任根本不履職盡責。有的基層信用社主任和信貸人員更是用消極的態度對待貸款營銷工作;三是存在作風漂浮現象,工作不深入,事業心不強,主動性不夠。這些錯誤的思想意識是制約貸款營銷工作的主要因素。

(四)貸款管理機制缺失,獎懲機制不對稱

一方面,貸款責任追究加大了放款責任。實行貸款責任追究制度,對增強信貸人員責任意識,抑制亂作為,確保新增貸款質量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制度的深入落實,責任追究力度的加大,也帶來了信貸人員懼貸、惜貸的問題,影響了貸款營銷積極性。

另一方面獎勵機制不到位,影響了客戶經理部和基層業務人員作用的發揮。各聯社均未制定和落實客戶經理考核獎懲辦法,只是對信用社建立了貸款營銷考核辦法。聯社向信用社分配效益工資時,新增貸款都是重要的考核指標,但該部分獎勵只分配到信用社,既沒有制定相應的辦法保證營銷獎勵能夠落實到一線信貸人員,也沒有督促信用社制定相應措施。獎勵大家拿,責任一人擔。這種情況極大地挫傷了一線信貸人員營銷貸款的積極性。

由于在整個貸款管理過程中,只落實了產生不良貸款的懲罰措施,而沒有形成拓展業務的獎勵機制,使信貸人員感覺業務拓展了沒得到獎勵,而一旦出現不良就要受到處罰,干還不如不干,挫傷了信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沒有人主動營銷貸款。

(五)奧運會等外部因素造成的影響

由于__市緊鄰北京,奧運期間大批企業因為環保原因關停,另外部分企業因為銷售市場以北京為主或原料產品運輸需途經北京,而處于半停產狀態。

比如文安關停規模較大的金屬延壓等污染企業21戶,小型污染企業全部關停;800多戶膠合板企業基本處于停產狀態。受此影響對該類企業投放明顯減少,20__年前七個月向膠合板生產企業投放貸款21087萬元,今年同期投放僅8342萬元;去年前7個月對鋼鐵企業投放貸款25547萬元,今年僅投放4286萬元。

三河各行業均不同程度受到奧運影響,東部礦山企業年初在信用社有貸款6000萬元左右,由于奧運之前砂石、水泥等價格漲幅巨大,企業盈利非常豐厚,奧運期間被強制關停后企業已經將貸款基本還清。西部的鋼鐵壓延業、中部的印裝業由于環保、運輸等原因基本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另外由于建筑業全面停工,影響了門窗加工、運輸、混凝土等企業的生產。

根據對五家聯社的調查,奧運會對信用社信貸投放的影響是多層次的。一是,企業停工不再需要流動資金貸款;二是,由于奧運會后環保等政策的不確定性,企業減少了固定資產投資,減少了資金需求;三是,企業因停工資金出現閑置,部分企業提前歸還了貸款。

經調查,受奧運影響每家聯社因此減少的信貸需求均在3億元以上。這些需求部分會隨著奧運會的結束,在四季度體現,其余部分因錯過了生產周期需要到明年體現。因此估計四季度信貸投放雖然會有較大幅度增長,但達到去年的水平難度比較大。

(六)信用社信貸結構調整,抑制了部分高風險貸款需求

今年以來__市農信社在信貸投放理念及投放重點上進行了調整,在優化貸款結構、防范信貸風險的同時,也對部分貸款需求起到了抑制作用。

一是嚴格控制

房地產貸款,今年前9個月房地產開發貸款較年初下降54401萬元,而去年同期房地產開發貸款增長了28611萬元。 二是強調抵、質押貸款在新增貸款中的占比。去年下半年以來,省聯社__辦事處為優化貸款結構,降低信貸風險,提出了逐步提高新增貸款中抵、質押貸款比重的要求,各聯社嚴格控制了信用、擔保貸款投放。從實際情況看,目前縣域內很多企業的經營用地為集體土地或租賃取得,無法提供充足的抵押物,影響了企業的有效信貸需求,這種情況在文安、大城等地尤為突出。這樣,一方面減少了信用和保證擔保貸款,另一方面又沒有增加新的保全措施,抑制了貸款總量增長。

三是規范管理減少了盲目投放。針對自身特點,各聯社紛紛主動制定措施,對可能出現風險的貸款進行了防控,抑致了部分貸款需求。如:三河聯社對全轄所有不良貸款建立了黑名單,涉及借款人、擔保人20__人以上,在原有不良貸款還清之前不再批準新貸款。行風建設開展以來香河聯社大力壓縮風險較高的小額貸款,兩年來累計凈收回小額貸款3000多筆。

(七)國際國內的經濟形勢發生了變化,企業投資意愿下降,信貸需求減少

今年以來,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性金融危機來勢兇猛,嚴重影響了我國經濟增長,影響了出口創匯,影響了企業的效益。一方面企業投資意愿下降,產生觀望思想;另一方面企業的正常生產受到了影響,有的壓縮產量,有的部分停產,有的全部停產,與往年相比信貸需求明顯減少。

二、加強貸款營銷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強客戶經理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營銷主體作用

客戶經理是業務拓展與營銷的主體,客戶經理的素養、技能以及工作狀態,決定著業務拓展的能力和效果。

首先要為客戶經理部配齊高素質人員,必須選聘那些具有高尚思想品德、較強的敬業精神、熟悉各種業務技能、具有一定公關本領的員工擔任客戶經理。要定期對現有人員進行考察篩選,對不能勝任工作的及時調換。

其次要加強學習培訓,提高素質,增強才干。通過組織客戶經理在崗鍛煉、短期培訓,開闊視野,拓展知識面,提高協調關系與推介業務的能力,掌握市場營銷藝術,以提升綜合服務素質,增強市場競爭能力。當前要著重抓好《新會計準則》、《物權法》的學習。

再次,要不斷研究探索適應區域經濟特點及信用社工作特點的客戶經理制度體系和管理模式,規范客戶經理的營銷行為,提高營銷積極性。一是建立定期訪客制度。定期探訪老客戶、拜訪新客戶,并將情況報告客戶經理部存檔。二是建立客戶經理例會制度。客戶經理部每月定期召開客戶經理會,總結通報上月工作、交流市場動態、布置工作重點。三是建立信息上報和反饋制度。客戶經理要定期或不定期向聯社上報有關信息,包括市場信息、客戶信息和同業信息,信息被采用并帶來收益的應給予獎勵。四是建立市場開發協調制度。要針對本社業務拓展中遇到的難題,協調各業務部門,研究開發客戶需要的金融產品。五是建立管戶責任制度和優質客戶流失責任追究制度。凡所負責管理的客戶,出現由于維護不到位而被其他行挖走的情況,要追究管戶客戶經理的責任。六是探索實行客戶經理等級管理制度,根據業績劃分等級,不同等級給予不同的權限和待遇。七是建立全轄客戶的基礎檔案,全面掌握客戶情況,以利于了解、跟蹤和服務于客戶。

(二)加強約束激勵機制建設,靠機制催生活力

要研究探索適應營銷工作特點的激勵機制,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的分配原則,靠有效的機制催生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在制定掛鉤辦法時,一要適當加大獎懲力度,讓在貸款營銷中做出成績的同志真正得到實惠,嘗到甜頭,讓不作為、無業績的人丟職位、丟待遇、丟面子;二要直接掛鉤到人,對貸款營銷,聯社要直接考核獎勵到客戶經理,信用社要考核獎勵到個人,使責、權、利真正結合起來,讓機制的作用傳導到每一個員工,不能只進行責任認定和追究,而不把貸款營銷與個人收益掛鉤。各聯社,特別是信用社要重新制定或修改完善績效工資考核辦法,貸款營銷與個人收益直接掛鉤。聯社要按季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以確保獎懲措施兌現;三是聯社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貸款責任人,對基層信用社推薦,聯社調查并發放的貸款要對推薦信用社進行獎勵,貸款責任要落實到聯社有關人員,不能把責任推給基層信用社。

(三)進一步完善貸款責任追究制度

責任追究制度執行以來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在今后應當一如既往地執行下去,但對認定標準及免責條件應當進一步研究,使之更加科學。在時間劃分上可以以20__年7月1日為分界,之前發放形成的不良貸款由于時間較長可以對結果進行認定,進行一次性處罰或處理,對之后發放形成的不良貸款在對結果進行認定的同時,應加強對過程的審核,對于在整個過程中全部盡職盡責的信貸人員,給予適當減免責任。

(四)選準營銷重點,明確主攻方向

各聯社要加大以下客戶的營銷:一是圍繞各類園區抓營銷;二是圍繞納稅大戶抓營銷;三是圍繞區域重點產業和龍頭企業抓營銷。要對縣域內所有企業,進行“地毯式”排查,真實掌握區內共有多少企業,哪些企業有信貸需求,哪些企業暫時沒有信貸需求,哪些企業與信用社建立了信貸關系,哪些企業沒有與信用社建立信貸關系,哪些企業與他行建立了信貸關系等情況。對企業要逐個建立檔案,了解基本情況、經濟實力、盈利能力、發展能力等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分出重點支持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主動公關,盡快鎖定客戶。對重點支持類客戶,無論是否需要貸款,都要盡快組織評級授信。對公司類客戶,要由客戶經理部直接營銷、建檔,管理不能依靠信用社,客戶經理要分片包戶,實行a、b角,互為補充。此外,對各商業銀行因為從緊的貨幣政策而退出的客戶也要擇優營銷,通過雪中送炭,逐步培養成信用社的忠誠客戶,壯大我們的客戶群。

(五)充分發揮社團貸款作用,提高優質大戶營銷能力

積極發放社團貸款,凝聚全市信用社力量,增強營銷骨干龍頭企業力度,培植優質客戶群體對農村信用社經營發展具有深遠意義,必須把這一業務做大做強。為調動各聯社組織社團貸款的積極性,建議辦事處研究制定社團貸款專項獎勵辦法,獎勵的對象為推薦社團貸款項目的聯社班子成員。

(六)早介入,把握奧運會后企業生產恢復性增長機會

奧運結束后,原來因奧運影響而臨時關停或壓縮生產規模的企業,必

然有一個恢復性增長過程,其信貸需求也會隨之增加。各聯社要組織力量,對受奧運影響較大的企業逐一調查摸底,了解其信貸資金需求情況,超前介入、超前服務,搶占先機,贏得客戶,占領市場。 (七)營造全員營銷的濃厚氛圍

營銷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凝聚全社之力,營造全員營銷的氣氛。聯社班子,特別是經營班子成員,要在研究、部署、督導有關部門作好營銷工作的同時,下力量做好大戶企業的營銷工作;客戶部門要在細分市場的基礎上,抓重點戶營銷,客戶經理要直接營銷到重點客戶;全體員工要利用各種資源,重點抓普通戶的營銷,以此構建上下聯動的營銷體系。聯社其他部門在做好常規工作的同時,要圍繞貸款營銷這個中心,做好配套工作。聯社辦公室要綜合利用內部信息、宣傳欄等載體,宣傳信貸營銷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深入挖掘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大力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營造學、趕、超的濃烈氛圍。稽核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力度,對吃拿卡要以及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行為和人要從嚴從重處理。審貸部門要提高審批效率,實行限時服務,明確調查、審查、審批等各個環節用時,在保證信貸資產質量的前提下,建立信貸營銷“綠色通道”,努力提高辦貸效率。

(八)加強產品創新,打造產品競爭優勢

要根據客戶需要研究開發新的信貸產品,推動產品的多樣化、系列化、品牌化。在初始階段,可以學習借鑒其他機構業已成熟的產品,經調整改造后推廣。在此基礎上,還要立足農村信用社實際,著眼于客戶的需要,開發具有獨創性的特色產品,真正形成品牌優勢。當前應積極探索社會擔保組織擔保、擔保聯合體擔保、倉單提單質押等多種擔保方式。為了促進產品開發,建議辦事處設立產品創新獎,對開發出適用產品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

(九)適應利率市場化趨勢,制定科學有效的利率定價機制

綜合考慮貸款風險度、客戶貢獻度、客戶忠誠度、客戶信譽度和金融市場競爭程度等情況,同時根據不同的貸款方式,確定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實行一企一個利率,努力提升市場競爭力。

篇10

關鍵詞:本土化;中小型韓資銀行;金融;研究

近年來,外資銀行在中國呈現加速發展的態勢。截至2010年6月末,有13個國家和地區的銀行在華設立了35家外商獨資銀行、2家合資銀行、1家外商獨資財務公司,另有24個國家和地區的70家外國銀行在華設立了91家分行。同時,近5年來外資銀行總資產也以年均12%的速度增加。隨著在華市場的拓展和業務范圍的擴大,外資銀行加快推進自身的本土化進程,力爭通過盡快實現人才、金融產品、技術和管理模式與本土文化的契合而獲得在華發展的先機。按照發展戰略及業務重點的不同,外資銀行本土化模式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一是以花旗、匯豐等大型國際型銀行為代表的業務全面推進型;二是以荷蘭銀行為代表的專業化服務重點突破型;三是以日本、韓國為代表的依托母國總行的目標業務型。不同的發展模式產生不同的發展軌跡,韓資銀行因母國與中國一衣帶水的天然地域聯系,實施緊跟母國在華企業投資地域和產業領域,服務于母國企業的目標業務型發展戰略。這一戰略的實施,既給韓資銀行帶來差異化服務的發展優勢,同時又造成銀行的發展受制于母國企業在中國的發展,甚至在本土化進程中衍生出一系列問題。本文在對韓資銀行經營發展特點及本土化進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的基礎上,以山東煙臺的2家韓資銀行(分別簡稱H銀行、Q銀行)為例進行實證分析,深層次剖析韓資銀行本土化進程中存在問題的癥結所在,并提出了針對性的措施和建議。

一、韓資銀行本土化進程及經營現狀

2006年12月,中國加入WTO后5年過渡期結束,中國金融業進入全面開放時期。隨后,銀監會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貫穿了以外資銀行法人為導向的監管理念。自此,外資銀行開始實施法人改制,成立本地注冊法人。本地注冊法人的成立,其管理架構與經營理念的巨大變化成為外資銀行本土化進程的里程碑。外資銀行本土化進程由此也分法人成立前時期和法人成立后時期兩個階段,不同的階段其本土化路徑體現出了不同的特征。以筆者所調查的煙臺市2家韓資銀行為例,在2007年和2009年,兩家銀行分別轉制為本地注冊法人銀行,成功翻牌并開辦了人民幣業務,邁出了本土化的關鍵一步。在華法人成立前,韓資銀行沒有統一的管理行,經營管理以韓國母行為主,采取業務跟進式的發展方式,主要經營戰略為服務本國企業。這一時期,韓資銀行缺乏統一、明確的本土化戰略,業務范圍局限于外幣業務,絕大多數客戶為韓資企業或合資企業,外籍員工占比較高,銀行自身的本土化意愿與程度均不強。法人銀行成立以后,韓資銀行結合自身優勢,提出了統一、明確的本土化發展戰略,大力開拓中國市場,如H銀行(中國)確定以私人銀行業務和財富管理經驗及技術引入中國市場,在東北三省和山東省大力拓展個人零售業務的發展戰略,Q銀行(中國)確定結合中小企業金融業務優勢,努力拓展中國市場的戰略;獲準開辦人民幣業務,業務范圍實現本土化;公司治理結構不斷完善,對業務、資金等實施了集中化管理,建立了統一的內部審計模式;不斷開發本土化產品,非韓資客戶占比逐步提高(見表1)。

明確、統一的本土化發展戰略的確立及實施,也推動業務的快速發展,截至2010年6月末,H銀行(中國)貸款余額89.12億元,較年初增加23.57%;各項存款70.18億元,較年初增加15.09%。Q銀行總資產為56.53億元,較年初增加13%;各項存款23.04億元,較年初增加108%(見表2)。

二、本土化問題與瓶頸

從兩家韓資分行的運營特點看,轉制為法人分行后,其人員配置上出現華人管理中層,業務方面國內客戶逐年上升,這說明兩家韓資銀行在逐步融入本地市場。但總體看,韓資銀行本土化進程緩慢,本土化瓶頸問題難以得到有效突破,相關的經營問題和風險也逐步顯現。

(一)市場融入度低、運行質量不高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業務規模小,市場占有率低。從總量上看,兩家分行平均資產規模只有10億左右,平均負債規模9億左右,整體市場占有率不足0.5% 。二是客戶群體較為狹窄,授信集中度高。兩家分行的信貸投放均集中于煙臺、威海地區韓資出口導向型企業,分布在電子、機械、服裝、造船業等勞動密集型產業,這些產業對外貿政策和勞動力成本的敏感度高,出口退稅及勞動力成本的較小調整,就會帶來經營業績較大波動,引發銀行信用風險的集中暴露。三是金融融入度低。目前,歐美外資法人行普遍與中資銀行在資產、負債及中間業務領域進行了廣泛的合作,內容涉及資產管理、轉受讓、資金結算、銀團貸款、拆借市場等,但兩家韓資銀行僅在拆借市場與中資銀行有過簡單合作,且金額較小,業務合作參與度低。

(二)管理體制難以達到本土化要求

一方面公司治理尚不完善,如Q銀行獨立董事、外部監事履職的獨立性和有效性還存在不足,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的薪酬由董事會決定,并由董事會對其考核,同時外部監事與母行間尚未建立直接有效的匯報路徑;H銀行存在未經董事會決議,高級管理層審批修訂銀行基本管理制度等情況。另一方面,內部控制“形不像、神難似”。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架構并保證順暢運轉,但從目前的情況看,兩家外資銀行的組織架構均不是按照要求設置,而是根據人員情況和業務發展情況設置,比如Q銀行只有三個內設部門,H銀行也是類似設置,以審貸會為例,2名業務主管+1名風險主管+1名行長的運行模式很難保證審批的獨立性和公允性,諸如合規、會計、技術崗位等均是兼任,也很難發揮監督作用。

(三)流動性滿足本土監管指標壓力大

一是存貸比指標高居難下。截至2010年6月末,H銀行(中國)的存貸比為126.99%,Q銀行(中國)存貸比為145.89%,距75%的監管要求差距較大。同時,為達到存貸比監管要求,部分行在拓展負債業務較為困難的情況下,采取了限制資產業務發展的經營策略,使得資產業務發展也一度停滯。二是韓資銀行資金來源主要為同業存放和單位存款,同業拆入和儲蓄存款所占比重較小,對于批發性資金依賴性高,核心負債依存度低,資金來源穩定性較弱。三是日常資金管理目標以滿足即期資金需求及流動性監管指標為主,以短期資金支持中長期貸款,期限錯配情況較為突出,7天以內的短期資金壓力較大。

(四)信貸文化“水土不服”凸現風險

韓資銀行的信貸文化與國內存在顯著差異。以流動資金貸款為例,韓資銀行認為對客戶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并進行貸款展期,既能有效滿足客戶資金需求,又能降低客戶財務成本,讓經營良好的客戶適時展期有利于“服務客戶”宗旨的實現,因此展期貸款一般歸于正常類貸款。基于這種信貸文化,韓資銀行在國內經營時也大量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并對客戶一再展期。但現場檢查發現,部分貸款通過辦理借新還舊、在異地分行發放新貸款的方式變相展期,展期期限最長達到6年。同時,在部分客戶經營虧損的情況下,銀行仍為其辦理展期手續,并歸為正常類客戶,造成潛在的信用風險。

(五)人力資源本土化瓶頸難以突破

一是高管層本土化問題未突破。目前,兩家行的高管人員均由韓籍人士擔任,與成熟外資行高管人員由本土金融資深人士或母國中國通擔任相比,現任韓籍高管對中國社會生活認知少,文化熟悉度較低,制約了銀行管理的有效性。二是普通員工對銀行認同感不強。兩家銀行的人力資源管理缺乏長遠規劃,一些新進員工也多以積累工作經驗、作為跳槽跳板為主,對銀行文化認同度不高,人員流轉快。以H銀行煙臺分行某4人編制的部門為例,從成立初至今已先后有5人跳槽。三是對母行派遣人員的本地管理不足。外籍管理人員的選擇、任用、薪酬及考核等由母行決定,本地行權限不足。同時,外籍派遣人員流動性較強,穩定性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經營發展的連續性。四是受銀行社會認知度和待遇制約,兩家外資行難以吸引到本地的優秀人才,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三、本土化問題深層原因分析

(一)發展戰略制約本土化發展

目前韓資銀行的發展戰略可歸結為目標業務型,即銀行緊跟本國在華企業投資地域和產業領域,服務于本國企業。這一戰略在銀行介入中國市場初期具有獨特的優勢,但也受制于本國在華企業的數量和發展規模。因為金融資本的擴張速度遠高于產業資本的擴張速度,韓資銀行改制后經歷了較快速度的規模擴張,如不及時更新發展戰略,重新定位市場,為本國企業服務的異國化特質就會不斷固化,出現客戶資源“天花板”現象,更嚴重的是東道國企業被排除于銀行服務行列。目前部分中小韓資銀行受其發展戰略所困,本土客戶拓展困難,客戶本土化停滯不前。

(二)企業文化融合性不足

目前韓資銀行企業文化仍沿襲母行文化,未能結合東道國文化特質,融合形成具有本土化特征的企業文化。如韓資銀行倡導員工自主自律的企業文化,倚重員工自我約束與自我管理,因此內部崗位設置中不兼容崗位制衡及授權管理存在不足,不符合國內監管部門對銀行內部控制的監管要求,也不適于目前國內經營管理環境,因此產生大量操作風險問題。對Q銀行現場檢查發現,該行未建立資金業務及交易系統授權管理制度和審批程序,個別分支機構存在不具備交易資質人員使用他人用戶名和密碼進行交易的情況。

(三)社會影響力及認知度不夠

銀行是經營貨幣信用的特殊機構,受依賴心理制約,社會和企業對本土銀行的信任要高于外資銀行,因此國民認知度對外資銀行的本土化程度也起著較為關鍵的作用。與資金實力雄厚、國際知名度較高的歐美外資銀行相比,公眾對韓資銀行的認知及信任仍有差距,2007年又發生了韓資企業非法撤資事件,使得大眾對韓資企業的警惕心理進一步提高。據半島網報道:52%以上的大眾和企業不愿同韓資銀行發生業務往來,90%以上的大眾和企業表示不會把錢存在韓資銀行,社會氛圍的排斥,不利于韓資銀行進一步擴大本土市場。

四、相關建議

(一)加強文化融合,樹立外資銀行服務品牌

外資銀行在實施全球化標準服務的同時應著力探索文化融合之路,尋找與本土文化相融合的契合點,關注本地市場的需求,設計和提供符合目標客戶潛在需求的產品和服務,在提供的銀行產品雷同的情況下,在營銷行為、合作習慣、談判風格、后續管理等軟文化和軟技能上突出客戶管理特色,取得競爭優勢,形成獨特的外資銀行文化及服務品牌。

(二)完善管理模式,奠定本土化發展基石

如何將母行良好的管理文化和管理模式與當地實際結合,建立起既保留母行管理特色,又兼顧當地實際的本土化管理模式,是韓資銀行能夠做強做大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一是應根據公司治理的原則與要求,完善獨立董事、外部監事薪酬管理及考核評價,建立外部監事與母行之間的有效溝通,完善公司治理機制;二是按照商業銀行法、銀監法等要求健全必要的內設部門,厘清職責分工,為管理流程再造奠定組織基礎;三是要按照監管要求完善諸如審貸會等各項制度,使制度能夠和業務發展情況實現無縫對接;四是要實現管理的語言與文化融合,減少信息中間漏損,杜絕管理、執行兩層皮。

(三)注重隊伍建設,為本土化植入原動力

人才本土化是經營本土化的前提,對韓資銀行而言,重要的是植入中國基因,吸收中國文化和智慧,打造自己的人才競爭力。為此,一是吸引本土高級管理人才,在決策和經營導向中注入本土元素;二是要積極推行“本土吸納、國際培育、善用善待”的人力資源策略,利用母行經營管理優勢,給本土人才提供全方位培訓和進一步發展的機會,培養出一支既了解國內當地市場、又懂得國際慣例的員工隊伍;三是要注重對不同來源的員工進行文化融合,提供完善和良好的企業經營理念培訓和文化熏陶,避免員工曾有的其他公司文化烙印帶來的負面影響,減少和弱化文化沖突,建立起真正融合企業與當地文化的本土化的員工隊伍。

(四)創新產品服務,加強本土化載體建設

韓資銀行要實現本土化發展,就應逐步擺脫目標業務型發展戰略,立足自身優勢,建立起多元化、多層次的商業銀行品牌體系,特別是發揮小企業金融服務優勢,從業務導向及客戶導向兩大體系構筑小企業金融服務品牌,大力發展小企業貸款業務,形成在小企業金融業務本土化營銷上的核心競爭力。

(五)加強協作監管,發揮監管引領作用

首先,督促境內法人行建立資本補充機制,增強資本實力,為業務擴張和風險緩釋奠定基礎。其次,加強全面風險管控。督促完善日常流動性監控手段和工具,加強資產負債管理,改善期限錯配情況;完善內部控制,建立操作風險管理系統,有效識別、檢查、控制操作風險;建立經濟資本管理長效機制,將資本監管要求與自身管理目標結合,促進資本充足率和資本管理水平持續提高。

參考文獻

[1]韓山華.法人導向下的外資銀行本土化經營戰略研究[D].復旦大學碩士論文,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