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審計的程序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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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審計的程序

篇1

第二條政府投資項目是指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主要包括: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含國債資金)投資項目。國家外債資金項目,使用各類專項建設資金項目,法律、法規規定和縣政府其它投資項目。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跟蹤審計,是指縣審計局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進行的全程審計監督。通過全程跟蹤審計的方式,可以發揮審計監督的預警作用,促進建設單位規范管理,確保國家資金安全,提高項目投資效益。

第四條縣審計局依照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堅持“依法審計、服務大局、突出重點、量力而行、逐步推進”的原則,優先對關系國計民生,縣委、縣政府關注的重點投資建設項目實施跟蹤審計。跟蹤審計項目列入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列入年度跟蹤審計計劃的項目,若當年未完成,或跨年度實施項目,應作為續審項目列入下一個年度跟蹤審計。

第五條投資項目建設單位為跟蹤審計的主要被審計單位。縣審計局可依照法定程序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供貨、咨詢服務等單位與項目有關的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進行跟蹤審計監督或審計調查。

第六條我縣重大投資項目的建設單位應在相關的建設合同中列明:必須經審計機關審計后方可辦理結算或竣工決算。

第七條縣審計局可根據項目建設投資規模、建設周期、管理水審計力量等具體情況,采取定期、不定期等多種跟蹤審計方式,適時開展跟蹤審計工作。

第二章跟蹤審計內容

第八條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程序審計。主要審查項目的招投標是否按法定的建設程序進行;項目的審批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環境影響報告、土地征用、開工報告等相關材料是否齊全。

第九條對政府投資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主要審查項目建設是否按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是否存在概算外項目和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等問題;概算調整、影響項目建設規模的單項工程投資調整和建設內容的變更,是否按規定程序報批。

第十條對政府投資項目征地拆遷審計。主要審查國家土地政策和拆遷補償政策的執行情況,是否存在違法用地、超范圍征地拆遷、擅自改變補償標準,截留、侵占、挪用征地拆遷資金等方面問題。

第十一條對政府投資項目合同審計。主要審查項目相關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招標文件、投標承諾和評標結果是否一致;合同、文件內容是否準確完整,簽訂程序是否合規;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關單位是否認真履行合同條款,有無違法分包、轉包現象,有無因履行合同不當造成損失浪費、質量隱患問題;各類簽證、紀要和補充協議是否存在與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等問題。

第十二條對建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設置和落實情況審計。主要審查建設單位是否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關的內控制度,責任是否明確,是否有效執行。

第十三條對建設資金籌集與使用情況審計。主要審查建設資金是否落實,是否按投資計劃及時到位,能否滿足項目建設進度需要;建設資金使用是否合規,是否存在滯留、轉移、侵占、挪用建設資金等問題。

第十四條對政府投資項目會計核算情況審計。主要審查是否按規定設置建設會計帳,配備會計人員,職責分工是否明確;是否按照概算口徑及有關制度規定對有關會計事項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財務報表是否真實、合法、完整。

第十五條對政府投資項目材料、設備采購及管理情況審計。主要審查材料、設備等物資是否按設計要求進行采購;采購程序是否合規,驗收、保管和領用等手續是否健全、有效,賬實是否相符等。

第十六條對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結算審計。主要審查工程價款結算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是否存在高估冒算、虛報冒領工程款等問題;設計變更、施工現場簽證、監理單位記錄是否合規、及時、完整和真實;工程價款結算手續是否完善,是否存在超付或欠付工程款等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多計工程價款等問題,要責令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依法據實結算。

第十七條對政府投資項目相關稅費審計。主要審查相關稅費是否按規定計提,是否及時交納,減、免、緩繳的手續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等。

第十八條對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算審計。主要審查竣工決算報表和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真實、合法、完整;移交手續是否齊全、合規;未完工程是否真實、合法;結余資金是否按規定進行處理等。

第十九條對政府投資項目效益跟蹤審計評價。主要依據有關社會、經濟、技術、環境等指標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評價項目的效益情況。評價建設資金的使用效果和合理利用程度;內部控制制度是否達到預期效果等。

第二十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審計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審計程序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縣審計局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應在審計實施前三天,向被審計單位送達跟蹤審計通知書。跨年度跟蹤審計項目涉及審計內容重大變化、審計組主要成員調整時,應重新發送跟蹤審計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跟蹤審計項目審計結束,應當依據法定程序出具審計報告。跨年度的跟蹤審計項目可根據需要出具年度跟蹤審計報告。審計機關在實施跟蹤審計過程中,對要求被審計單位進行整改的內容,應出具跟蹤審計建議書。

第二十三條縣審計局在跟蹤審計中認定被審計單位有違法違紀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處理、處罰的,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依法作出審計決定;法律、法規規定應由有關部門處理、處罰的,審計局應作出審計移送處理書。

第二十四條檢查和監督被審計單位對跟蹤審計建議書、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的采納、整改及落實情況。

第二十五條審計局對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并將政府投資項目的跟蹤審計結果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可以公開的,依據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六條運用先進的信息技術和其它審計技術與方法,積極開展政府投資項目計算機審計,提高審計效率。

第二十七條年度跟蹤審計項目終結后,應按規定及時辦理立卷、統計工作。跟蹤審計項目審計情況統計納入審計機關審計情況報表統計范疇。每次跟蹤審計項目完成后,審計人員應根據跟蹤審計報告,及時填報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情況臺賬。

篇2

電力企業建設項目的特點是資金投入量大、建設周期長,建設過程面臨諸多不可預見的變化,采用傳統的事后審計方式往往囿于客觀條件,造成審計深度不足,影響審計效果。本文結合工作實際,探討在建設項目各個階段如何通過對項目管理、造價控制、資金管控及財務核算開展跟蹤審計,從源頭上防范風險,提高項目管理水平,有效地發揮內部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

【關鍵詞】

電力企業;跟蹤審計風險控制

電力企業的建設項目一般分為小型基建項目和電網建設項目兩種,其中電網建設項目又包括新建項目、改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這些項目通常資金投入量大,少則幾百萬,多則幾千萬甚至上億,建設周期也較長,大多都在一年以上,有的項目甚至長達數年,因此建設過程面臨諸多不可預見的變化,項目投資完成情況也將受到影響。傳統的項目審計方法僅針對項目開展施工結算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屬于事后審計,以工程資料和財務資料審核為主,對施工現場情況了解有限,尤其是隱蔽工程、材料使用方面受客觀條件限制難以核實,容易導致審計深度不足,審計方與施工方對工量、材料價格等方面的分歧與爭議較多,審計溝通和后續整改困難較大,影響了審計效果。因此,需要探索新的審計方法,使審計關口前移。目前,電力企業在小型基建項目和配網改造、農網改造等電網建設項目審計中嘗試開展項目跟蹤審計,運用實時監控的手段,及時糾偏,讓問題暴露在前端,解決在過程中,取得了不錯的審計效果,發揮了審計的免疫作用,促使審計效率和效果最大化,同時也發現項目跟蹤審計方法存在一些局限和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改進。

一、電力企業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目標建設項目

跟蹤審計是指在建設項目的實施過程中,由審計部門對其投資、造價、管理等事項進行同步審計的方式(劉罡,2005)。電力企業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貫穿工程項目全過程,包括開工前期的立項、設計、招投標、合同審計,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工程物資管理、隱蔽工程、工程款項支付、工程變更、索賠、竣工驗收審計,以及竣工結(決)算階段的項目資料審核。通過開展這樣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督,促使工程“五制”落實到位,確保工程資金得到合理、合規、有效率的使用,避免損失浪費,節省工程投資,并在此基礎上完善工程項目管理制度,強化制度執行力,提升管理水平和內部控制有效性,防范審計風險,貫徹“依法治企”工作要求,服務企業經營管理決策。

二、電力企業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實施程序和內容

通常,一個完整的審計項目由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實施階段、審計報告階段和后續審計構成。跟蹤審計同樣要經過這四個階段,但我們在實際開展跟蹤審計時,審計流程與常規審計項目略有不同。與建設項目過程相匹配,我們在項目各階段以及重要分部分項工程竣工,出具階段審計報告;而在跟蹤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會立即下達審計意見。因此審計報告階段分布在審計實施階段中,并不單獨成為一個審計階段。此外,建設項目按規定必須進行完工結算審計和竣工決算審計,為了避免審計資源浪費,我們對跟蹤審計項目只開展項目后評估,不再重復進行后續審計。為了指導跟蹤審計的開展,我們設計了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流程圖。

(一)項目前期的主要審計程序及內容在項目前期,根據項目管理流程,主要有三項跟蹤監督程序及內容:一是關注項目立項的合規性,審查立項及可行性研究報告、資金計劃文件及發改委的批復文件是否齊全,審核項目的資金來源、來源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合規;二是重點監督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及材料采購的招投標工作,確保項目按規定履行了招投標手續,并且手續合理合規合法,對項目招標文件、招標控制價(標底)、工程量清單(含清單量、項目特征描述等)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與招標人溝通,并按程序進行修正;三是按照工程管理程序參與設計概算、設計方案會審及后續圖紙會審,確保項目前期設計方案的合理,降低設計變更的風險。對項目立項、招投標過程、設計評審過程中提出的相關問題,及時與項目管理部門及單位溝通協調,督促相關資料的完整性,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落實,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二)施工階段的主要審計程序及內容在施工階段,根據項目實施過程,主要有四項跟蹤監督程序及內容:一是審查合同是否依據招標結果簽訂,對合同具體條款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性進行復核。重點關注施工合同是否與招標文件要求和投標承諾一致,工程價款結算原則是否與現行國家或省級以及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計價定額和計價辦法相符等。二是審查工程量與設備材料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施工實際、進度是否符合合同約定,重點關注對工程造價影響較大的關鍵工序、分部分項工程量的簽證、隱蔽工程工程量簽證,對主要設備、材料采購、質檢及到貨驗收實施重點跟蹤,密切關注程序操作規范性和控制有效性,確保工程造價真實合理。三是跟蹤審核大額工程價款的支付,核查資金支付手續是否齊全,工程進度款的結算是否真實合規,通過查詢項目ERP系統數據,確保項目進度款的支付與項目實際進度一致。四是核實工程變更,關注報批程序是否到位,手續是否完善,內容是否完整,工程變更資料是否齊全,依據招投標文件和變更資料進行現場查勘,確保工程量變更的真實性、工程變更費用的準確合理。

(三)工程竣工結(決)算階段的主要審計程序及內容

1、結算階段程序及內容。結算階段的跟蹤審計主要工作是對結算資料進行審核,要求分部分項工程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完整的結算資料,審查結算手續是否齊全,包括竣工驗收手續是否合規、竣工驗收資料是否真實、完整;各項單項工程是否按批準的概算執行,有無概算外項目和擅自提高標準、擴大規模等問題;核實工程結算是否真實,如進行現場勘察,檢查實際施工是否與工程階段結算、竣工結算資料相符,與施工單位結算有無高估冒算,計費是否合理、合規;相關的設計變更、工程量簽證、隱蔽工程驗收等內容是否屬實,手續是否完備。對自行開展結算審計的項目,跟蹤審計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出具審計意見,須由上級單位審計的項目,經跟蹤審計人員初步審計后,還要及時組織資料的上報,并配合、協調結算審計工作。

2、決算階段程序及內容。項目完工后,跟蹤審計人員及時提醒督促財務資產部組織相關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并提交竣工決算資料,跟蹤審計人員重點審查工程決算報表是否真實準確,包括待攤費用分攤是否正確,工程項目結余資金、債權債務、預留工程是否真實,核實項目的實際發生額,并與批準概算比較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審查工程項目成本的真實性,包括核實工程成本費用及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規,審查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購置費和其他費用列支及會計核算是否正確,是否存在擠占工程成本、轉移挪用資金等情況。跟蹤審計人員審查合格的決算資料及時組織上報、并配合、協調上級單位安排決算審計工作。

(四)項目后評估為了促使審計成果向管理實效轉換,在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完成后,需要對所開展跟蹤審計項目進行項目后評估,借助對跟蹤審計工作目標實現情況的分析,梳理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查找導致問題出現的深層次原因,總結工程項目管理的經驗,在此基礎上提出完善工程管理的規范化建議,改進公司工程項目管理水平。項目后評估可以采用目標值考評法,根據電力企業建設項目的內容,結合工作實際,并考慮到指標體系當中數據的可量化性和準確性,制定符合公司審計管理工作需求的電力企業建設項目工作指標體系和目標值,對電力企業建設項目的效果進行考評。

三、電力企業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局限

(一)跟蹤審計理念尚未深入人心項目管理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的協作配合是順利開展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基礎。在項目管理周期中,審計應當介入的環節需要及時通知審計人員,并參與、配合完成才能發揮效果。但我們在跟蹤審計中發現,公司開展電力企業建設項目時間較短,盡管已經制定了《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辦法》,但部分項目管理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人員并未形成跟蹤審計的觀念,對跟蹤審計的目的和必要性理解不夠,配合度不高,給跟蹤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二)審計職責與監理、管理職責難以區分在實際跟蹤過程中我們發現,參與方案評審、設計審查、招投標、主要設備與材料驗收、工量確認、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竣工驗收等工作時,審計人員的監督工作與項目管理部門或監理人員的工作內容存在并列或重合,審計人員職責范圍很難清晰的劃分,可能造成對項目管理過度介入的不良影響,項目管理人員往往將問題拋向審計人員,希望審計人員給予方案甚至直接進行決策,模糊了審計監督與專業部門管理的界限,這種帶有共同管理色彩的監督模式,對審計的獨立性有一定的損害,容易產生管理人員推卸責任或管理人員對審計人員干涉過多不滿的情況。

(三)缺乏內部控制評價與考核體系支持目前電力企業已經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制度標準體系,但內部控制評價體系還在探索階段,對于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效果也沒有作為考核指標全面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制約了跟蹤審計成果的運用深度。項目跟蹤審計成果不能與內部控制評價體系掛鉤,則無法從改進和完善內部控制的層面上有效優化管理,使審計整改不能直達病灶,治標不治本;而缺乏整改考核機制,或者只考核當年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使審計整改力度不強,即使跟蹤審計方式能夠做到“立查立改”,也不能有效防范同類問題的再次發生,對于“習慣性違章”缺乏有效約束,對審計整改的嚴肅性也有一定影響。

(四)審計資源與項目規模不匹配審計資源的局限來自兩方面,一方面是電力企業建設項目投資大,電網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分散,不同地點多個項目同時施工,甚至存在一個項目的施工地點分布在多處的情況,跟蹤人員對審計效果有一定的影響;另一方面是在當前全面深入推進依法治企的形勢下,電力企業審計項目任務多,而電力企業審計人員配備有限,進行跟蹤審計項目的審計人員同時也參與其他審計項目,在審計需求發生沖突時,審計人員難以兼顧。

四、電力企業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改進方法

(一)宣傳跟蹤理念,創建和諧的審計環境觀念的建立不在朝夕之間,需要一個長期的宣貫與潛移默化過程。在日常工作中,可以通過網頁宣傳、學習培訓的方式深化項目管理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對項目跟蹤的認識。而在審計過程中,必須注重貫徹服務意識,以解決問題為先,注意協調審計人員與各方的關系,轉變項目管理部門及項目實施單位對跟蹤審計的看法,使之了解到跟蹤審計的根本目的是為企業服務、保護企業的經營管理安全,從而優化跟蹤審計的環境,營造和諧的審計氛圍,促使跟蹤審計程序銜接順暢,確保項目跟蹤審計目標得以實現。

(二)建立跟蹤制度,明確審計職責權限內部審計工作的每一步都依托制度規范開展,因此必須以制度為先導,從制度上明確和規范跟蹤審計的流程、內容和程序,建立審計模式,而后才能開展跟蹤審計工作。例如筆者所在的企業,為了指導項目跟蹤審計,制定了《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辦法》,對決定重點跟蹤審計的項目,指定專人從項目立項初期開始介入,參入工程項目部,對工程立項、設計、招投標、合同、工程物資管理、隱蔽工程、工程款項支付、工程變更、索賠、驗收等重要環節的合法性、真實性、規范性進行持續、動態的審計監督,制度規定了跟蹤審計人員應當關注的重點,明確了在每一階段、每一環節的審計工作內容、工作方式、審計手段和審計人員權限,并提示相關注意事項,確保審計人員的審計行為符合審計定位和審計準則規定。

(三)合理確定項目,有效配置審計資源電力企業通常每年涉及的建設項目與企業規模和轄區范圍成正比,如果對全部項目進行跟蹤審計,以有限的內部審計人員很難實現,即使能夠進行全面跟蹤,也很難保障審計質量,實現審計目標。因此,在實施跟蹤審計之前,應當根據企業實際和年度審計項目安排,合理確定跟蹤審計項目,以使有限的審計資源充分配置在重大事項上。選取的項目應當具備一定重要性,如存在較高外部審計風險,或是對企業發展前景具有重大影響,或是涉及國計民生受到國家關注的項目。例如筆者所在的企業根據生產規模和審計人員配備情況,將資金來源為國家投資或是工程總投資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以及對公司經營管理決策具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確定為重點工程項目,每年從中選取一到三個項目開展跟蹤審計,確保重點項目被跟蹤,跟蹤質量符合要求。同時,采用聘請中介機構專家共同審計的方式也能夠有效補充審計資源的不足。

(四)確立組織形式,保障跟蹤審計實施電力企業建設項目資金量大,工期長,實施地點分散,項目施工過程中需要溝通協調的部門多,例如項目管理部門、造價管理部門、物資管理部門、項目實施單位、工程施工單位等,而開展跟蹤審計時通常只有一到兩名審計人員,戰線長且任務重,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組織形式,以確保跟蹤審計有序實施,在項目的各階段保持信息通暢,審計人員能夠及時對關鍵環節進行審計監督。我們采取的方式是成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管理小組,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審計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由項目管理部門、造價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物資管理部門等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協調各相關部門及單位的審計工作關系,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和工程施工單位配合跟蹤審計工作,確保跟蹤審計工作能順利開展。

(五)構筑電力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完善整改考核機制隨著電力企業“三集五大”體系的建成和“五位一體”管理的推行,電力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體系和風險防控體系也將逐步建立,這將為審計成果向管理質效轉化提供實現路徑,能夠極大促進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成果的深化應用。另一方面,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提出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的落實整改率、長效整改機制的建立情況、同質問題再發生率作為相關部門及單位業績考核指標列入考核范圍,與績效考核掛鉤,形成獎懲制度,通過處罰與激勵雙重手段促使審計整改落到實處。

(六)深化審計信息化應用程度,提高跟蹤審計效率信息化手段是提高審計效率的一個重要途徑,電力企業已全面實行ERP信息系統管理,并大力推廣ERP審計系統。通過ERP信息系統管理,系統審計人員能夠在線查詢建設項目立項、合同與招標、總分包、項目進度、物資設備與服務采購等項目管理各方面的情況,也能夠查詢資金撥付及財務核算情況,使用ERP審計系統還能進行智能化的分析,篩查疑點。這些信息系統的使用對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具有重要作用,使實時監控更為便捷,審計人員能在日常工作中隨時關注被跟蹤建設項目的情況。加大審計信息化培訓的力度,使每一位審計人員能熟練掌握ERP業務系統查詢功能及ERP審計系統技術,在重點項目的全過程中有效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進行跟蹤監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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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政府投資 跟蹤審計 優化

全過程跟蹤審計,是指對政府投資項目從立項到完成各階段經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跟蹤審計的方法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受到諸多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的限制,所以跟蹤審計模式在優化上仍然存在很大的空間,所以筆者認為對我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的問題可以做進一步探索,在審計發展模式上進一步優化,以提高我國經濟總量增長的質量和經濟發展的效益。

一、我國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跟蹤審計的審計重點不明確

目前我國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審計重點不夠突出,審計人員審計目標不明確。政府投資項目種類豐富、數量繁多,既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又有關系民生工程建設項目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時間跨度長,涉及到項目的各個方面。當前沒有突出涉及重點,就無法提升審計質量,難以滿足跟蹤審計的高要求。其結果造成影響審計信譽,增加審計風險。在建設項目進行跟蹤審計的各階段,應根據跟蹤審計的實際情況,對項目的審計要主要抓重點,把握住審計構建點。

(二)竣工決算審計方式有待優化

我國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都采用竣工決算審計方式,這是一種靜態的事后審計方式。本應對項目建設的全過程進行全程跟蹤,但由于審計機關審計力量不足,以及對前期決策階段和設計等階段缺乏專業知識,項目投資跟蹤審計未涉及到可行性分析、設計質量等的審計,導致跟蹤審計的介入時間點模糊。

(三)審計人員的業務能力亟需提高

政府投資跟蹤審計對審計人員的要求較高,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審計專業知識,還要隨著工程建設進度進行跟蹤,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同時具備處理協調各個部門之間的復雜關系。但當前復合型人才較少,較難滿足政府投資跟蹤審計工作的要求。其亟需增強自身知識,滿足復合型人才的需要。

(四)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存在風險隱患

對于審計人員來說,由于項目管理權與審計監督權界定不明確,審計人員存在投資項目跟蹤審計時的檢查風險。在投資項目跟蹤審計時,經常會在合同簽訂、采購物資價格的確定、施工變更等重要控制環節,都要求審計人員現場確認,現場簽字。這導致審計人員參與了內部管理,違背了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的初衷及目的,破壞了審計的獨立性原則。

二、我國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優化策

(一)著重跟蹤審計關鍵點

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要突出審計重點,應根據項目的施工進度,有計劃有步驟的分階段進行跟蹤審計。并且根據不同階段采用相對應的審計方法和手段,包括以下三個階段:

事前跟審計階段,首先檢查項目的審批文件,查看文件是否齊全;其次查看查招投標程序是否合規、合法,再次是召開審計專項會議,確定審計內容、審計范圍,以及審計的方法和程序;最后進行審計分工,制定審計質量控制辦法,考察施工地點等。

事中跟蹤審計階段,審計人員在現場審計監督。包括審查合同執行情況,負責人的簽字的手續是否履行,填寫施工內容等。并檢查施工過程中采購的設備、材料物資的價格是否遵守合同。重點審查施工項目是否會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變更,查看變更手續是否齊全等。

事后跟蹤審計階段,本階段是決算審核階段。重點是檢查工程竣工資料是否齊全,竣工驗收程序是否合法、合規及有效;被審計單位是否及時報送竣工決算資料進行審計等。

(二)把握跟蹤審計的內容

對于政府投資項目,各級審計機關根據內容逐一控制:首先是招投標及合同簽訂、施工過程及隱蔽工程等環節分別進行控制。其次是在控制過程中,及時收集資料和證據,一旦出現狀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跟進,收集到的第一手資料進行備案管理,在跟蹤審計中,審計人員在合同簽訂前逐一檢查合同細節,比如合同價款的約定和竣工決算程序及方式的約定等。再次是在施工過程中重點注意設計變更,嚴格控制工程造價。審查工程變更理由,變更方案是否經過論證,工程造價是否增加。對設備、材料采購價格進行審查,嚴格控制成本。最后在項目施工中查看是否有隱蔽工程,并做好相應的證據保存,及時向有關單位提出審計意見及改進建議

(三)提升審計人員的能力

審計人員能力的高低是決定完成審計目標,提高審計質量的關鍵。應當吸引復合型人才加入到審計大軍,尤其是特別是引進工程技術等其他專業人才,以滿足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的需要。審計人員在工作中應當學會不恥下問,善于學習,審計單位也應當創造條件讓單位審計人員能夠多的參與學習的機會。在具體措施上可以和相關高校聯合舉行培訓班,培訓有關固定資產、工程造價等和審計工作息息相關的專業,培養綜合型的審計人才。在單位內部,可以組織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的專題討論會或者研討會和案例分析會議,對這些問題重點分析,反思教訓,總結經驗,提出解決方案,對審計人員的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同時提高。

(四)防范跟蹤審計風險

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的時候還需要格外注意潛在的風險,對于簽字更要格外謹慎。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參與全部的審計過程,也不可能參與每一道程序,不可能會把握住所有的細節,不該審計人員簽字認可的絕不簽字認可。例如,審計工作中,對于工程項目的審計,一些原始的審計數據丟失,但是施工單位會設計一些表格需要審計人員簽字,但是審計人員在這種情況下要格外的謹慎,因為丟失的數據涉及到最后的數據結算,審計人員沒有見證整個過程,所以審計人員沒有想過的證據材料核實原始數據,所以審計人員就不能簽字。審計人員在參與審計工作的時候,要保持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在法定范圍內執行審計工作,決不能參與到項目工程的管理工作中去,不參與到施工項目單位的決策工作中去,做的不越位。不錯位。如果一旦參與到項目的管理工作中去,那么就難以履行獨立的審計責任,難以保證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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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本建設投資審計;必要性;工作程序;規范

文章編號:ISSN1006―656X(2014)01-0014-01

基本建設項目審計一直以來都是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共同的重點與熱點,在和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快速發展的今天,無論是國家還是農場,作為投資主體,其風險意識正日益加強。為了保證建設資金安全有效使用,防止損失、浪費、貪污、挪用等問題發生,工程建設項目造價跟蹤審計成為一種迫切需要。

一、傳統審計的模式存在的缺陷

目前,我場大部分建設項目審計普遍將重點放在開工前審計和工程竣工驗收后的結算審計,這是事前和事后的靜態審計監督,而事中很少有審計部門介入。

(一)介入時段滯后。當事后審計開始時工程已竣工驗收,許多施工過程已無法看到,隱蔽工程更難再現,如鋼筋綁扎、結構焊接、暗埋預留、墊層澆筑和基層裝修等。

(二)介入形式被動。審計人員基本上是局外人,對施工、分段驗收和結算等過程基本不聞不問,不能主動深入到現場,僅僅在接受建設方委托后,才被動的開始審計工作。

(三)分歧爭議頻繁。當一些簽證或變更內容表述含糊或理解角度不同時,正是由于上述兩點原因,審計人員手里沒有詳實確鑿的記載和證據,而無法說服對方。

(四)靜態操作存在局限。建設工程全壽命過程包括了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工程竣工結(決)算及后評估階段。顯然,傳統審計范圍只涵蓋了施工和竣工結(決)算兩個階段,若著眼于工程的整個周期,這種審計帶有很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不能全面反映出對其它階段經濟活動的審核監督。

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必要性

(一)是依法審計的需要。目前建設項目由《招標投標法》、《合同法》、《建筑法》等法規與建設項目相配套,在建設審計中,審計除按《審計法》的規定進行審計外,還需要按上述其他法律的要求,依法審計辦事。參與跟蹤審計,可將上述法律法規有機銜接出來,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更好地執行國家法律法規。

(二)是廉政建設的需要。重大建設項目歷來為腐敗行為滋生的多發區。要做到工程優良,干部優秀,就要對工程實施過程監督和加強工程管理,跟蹤審計的實施對防范腐敗行為可以起到積極的作用。

(三)是審計更好發揮作用的需要。可以改變過去單純只是就事論事,時間滯后的靜態審計模式。將審計關口前移,提前介入,將事前、事中、事后審計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事前評估風險,更好地為工程造價控制服務。審計與建設方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化解各種經濟風險是現代審計的重要內容。

(四)是全過程全方位監督的需要。在單一階段內改變傳統審計模式的同時,也擴展了視野,拓寬了審計領域,將審計延伸到全壽命過程的其他階段。著眼決策、管理、經濟、財務、技術不同方面,既強化了行政監督,又能對資金使用,造價構成及技術措施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分階段、分內容審計。

(五)是管理層次決策的需要。目前的工程建筑施工和工程監理市場還不夠規范,施工和監理兩者共同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時有發生。進行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可以實行第三方監督,從而對工程監理形成一定程度的監管。管理層也可以增加一個意見的來源,不至于被監理和施工單位的意見所左右,提高工程決策水平。

三、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特點

(一) 從靜態向動態轉化。一方面,傳統審計模式是在工程開工前審計審預算,竣工后集中進行一次綜合部門的結算驗收,對各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大量變更無簽證、無檢查。而跟蹤審計可以分時段、分內容,對基礎工程、主體工程、裝飾工程等進行動態審計,這樣使得審核思路更清晰,也可以緩解短時間內審核大量數據等的工作壓力。另一方面,跟蹤審計在傳統工作階段范圍基礎上雙向延伸,這樣有利分析前后階段相互影響的關聯因素,可以動態地監督全壽命過程各階段運作是否正常。

(二)從事后審計向與事前、事中相結合審計轉變。在傳統的事后審計時因隱蔽工程或變更部位的一些細節記錄不祥,很難區分清楚、判斷正確。跟蹤審計從源頭上避免此類現象的發生,審計人員及時深入現場,在隱蔽工程掩蓋前或變更過程中作好記錄取證,準確掌握工程過程中各種有效信息,減少與施工方的矛盾與糾紛,為后期確認簽證、審核結算做好準備。

(三)減少時耗,提高工效。跟蹤審計人員在施工現場會同建設方、監理方、施工方簽字認可了實測記錄后,可立即計算出相應的過程數據,即隨簽隨算,避免了扯皮和以往簽字長期不簽,大量積壓的弊病,將較長的傳統審計周期提前壓縮消化在事中階段,從而加快了結算審核速度,加大了審核力度,提高了經濟效益。

四、如何做好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程序

為便利工作,理順竣工決算審計程序,根據《審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農場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審計程序:

(一)制定嚴密的審計實施方案及審計實施細則

審計程序要嚴密、科學、規范,這是指導審計工作的綱領,要經過充分的審計討論,并得到委托單位同意后,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改變。

1.確認審計總體思路。要實現跟蹤審計和造價咨詢控制目標,首先需對本工程造價控制的風險因素進行分解,其中:對于工程設計調整及變更、工地洽商、工期調整以及非標準選材等可控制因素,在工程管理中須通過不同階段的管理及控制,降低此類因素對造價的影響;對于建材價格不穩定、匯率波動、國家法規規范變更等不可控制因素,主要通過設置適當的合同條款,將部分風險實行轉移,從而降低造價控制風險。

2.制定審計工作流程

跟蹤審計是在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進行的一種動態審計,為了使跟蹤審計能健康運行,確保跟蹤審計依法實施,并能更好地為工程建設項目服務,建設單位應建立一整套跟蹤審計的規章制度和流程,為跟蹤審計人員及項目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提供具體的指導,使各部門各司其職,工作到位不越位,相互配合,協調運轉,使跟蹤審計逐步進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中。

3.確定審計要點。接到審計任務后,根據工程特點及委托方要求,確認審計要點,在審計實施過程中逐一落實。

(二)完善審計人員的構成,建立跟蹤審計管理機構

審計管理機構是保證審計質量的關鍵,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是多學科知識的運用,一般應由有較高理論基礎和豐富實踐經驗的財務、工程、法律人員組成。

(三)審計組應在項目現場設立辦公場所

跟蹤審計要求現場辦公,與建設單位建立定期的例會制度,參加建設單位重要例會,審計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工程進度、變更等情況,了解工程建設中涉及的有關技術問題,及時提出審計意見,并做好相關記錄。

(四)審計人員內部溝通要順暢

在審計的每個重大環節中,審計人員要及時碰頭開會,集體研究解決,不留任何疑點和隱患。在審計中做到依法審計,客觀公正。

總之,基本建設審計不是孤立的,更不是靠審計部門自己來完成,它需要領導的支持,相關部門的配合和建設單位的協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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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的概念與內涵

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是指審計機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要求,按照規定程序對包括建設項目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以及竣工結算等投資管理活動全過程進行連續、全面、系統地審計、監督、分析和評價工作,通過發現和評價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幫助有關部門及時糾正偏差,以實現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審計監督與控制。

跟蹤審計是對工程建設成本進行的主動控制,對項目自工程前期決策到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進行全過程監管,做到審計監督與審計服務相結合、依法審計與防范風險相結合、資料審計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真實合法與績效審計相結合,使整個工程實施處于受控狀態,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實施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的意義

(1)有利于為項目決策提供參考依據。跟蹤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深入工程建設全過程,全面收集第一手資料,了解項目實時進展。同時,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會同項目各方全面客觀地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為項目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2)有利于合理控制項目投資。跟蹤審計側重于投資動態控制,通過抓住投資控制的關鍵點,會同有關各方對投資控制情況進行分析,對各階段的計價真實、合法性進行審計監督,對可能影響投資的變化及時調整,做到及時堵塞漏洞,減少損失浪費,控制建設成本。

(3)有利于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實施跟蹤審計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和服務作用,形成了全過程、全方位、經常性的監督制約機制,注重多方溝通,實現“審中有幫”、“審中有導”,幫助建設單位規范資金管理,健全內控制度,提高項目管理水平。

二、開展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作為一項探索性的工作,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在外部環境與內部建設層面均存在著一些問題與制約因素,有待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一)政府投資項目運作管理存在的問題

(1)建設資金:投資控制、資金管理工作薄弱。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建設過程中缺乏有效的資金控制,導致出現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三超”現象。部分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對建設資金進行專戶管理或專項列支,項目費用與其他財務支出混合,影響項目建設成本核算的真實性。

(2)項目管理:建設程序、工程實施把控不嚴。項目前期準備階段,建設單位未按規定程序操作,經常出現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的“三邊”工程,使建設程序不合規。項目建設過程中,招投標違規、合同不規范、工程變更未及時報批等管理不善現象,會造成損失浪費或工程事故,間接抬高了工程建設成本。

(二)跟蹤審計自身建設發展存在的問題

(1)跟蹤審計關系相對復雜。跟蹤審計同時對設計、建設、施工、監理等部門實施審計監督,介入項目的各個環節,容易混淆與管理者的責任界限,增加了審計風險。同時,由于建設各方對跟蹤審計沒有足夠的理解、配合,增加了跟蹤審計的工作難度。

(2)跟蹤審計力量相對有限。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內容多、范圍廣、政策性強,貫穿于項目建設整個過程,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等資源。隨著政府投資重大工程建設任務的日益繁重,審計機關相對有限的審計力量成為跟蹤審計工作難以大范圍推廣的制約因素。

三、完善重大項目跟蹤審計的途徑方法

(一)細化調查,落實制度,促進資金全流程規范化管理

(1)理清脈絡,對建設資金進行逐級追蹤。政府投資重大工程建設資金條線較為復雜,建設資金往往經由不同層級下撥至建設單位,工程實際支出時建設資金最終流向體系外單位。審計部門要理清資金脈絡,圍繞資金鏈條,檢查建設資金是否及時、足額到位,隨資金流向逐級跟蹤,檢查每一層級的建設資金使用、管理是否規范,確保資金到哪,審計跟進到哪,做到資金監管不留盲區。

(2)健全制度,加強建設資金核算工作。跟蹤審計工作在橫向上,檢查建設單位是否按照《基本建設項目財務管理規定》對建設資金實施專戶管理或專項列支。重點關注同時承擔多項建設任務的單位是否建立了相應的資金管理制度,避免多個項目交叉重疊,確保建設成本的真實性,促進管理單位提高建設資金核算水平。

(3)規范操作,審查資金支付使用情況。項目正式實施后,根據招標文件、合同約定等內容,審核工程進度款支付、使用情況和項目管理費支出情況,檢查相應的支付審批程序,督促資金支付審批制度的執行,保證建設資金支出的專款專用,實時把握工程造價。

(二)動態跟進,重點突出,實現項目全過程關鍵點控制

(1)前期準備階段,關口前移,奠定項目建設堅實基礎。跟蹤審計工作從項目前期準備階段即開始介入,結合以往審計項目的經驗,積極參與立項、籌備、設計、概算等工作。實踐中要把好立項審批關,重點對項目立項審批程序進行審計;把好設計方案關,重點審核設計方案、設計深度、細化程度等是否能夠滿足后續各項工作;把好投資概算關,審核概算是否有缺項、漏項,在保證項目功能和使用的前提下,優化設計,明確標準,嚴格控制投資。

(2)建設實施階段,動態控制,促進項目規范順利開展。工程實施階段是整個建設過程中持續時間最長的階段,直接決定工程質量、建設成本和項目運營效果,也是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的重點。實踐中要抓住招投標環節,推動建設單位運用工程量清單等招標方式,充分發揮市場競爭的優勢,有效控制投資;抓住設計變更和簽證環節,避免隨意變更項目設計、擴大投資規模情況出現;抓住主要材料和設備采購環節,重點材料價格、質量等是否符合招投標文件要求,推進實施政府采購。

(3)竣工決算階段,嚴格審核,全面評價項目總體效益。竣工決算階段既要確認項目的實際投資,也要對概算執行情況、項目建設完成情況、項目總體管理和效益做出客觀全面評價,該階段的順利實施立足于跟蹤審計過程中嚴格控制各個關鍵環節的基礎上。主要審核結算依據正確清晰,根據現場資料、結合實際完成情況,檢查工程造價得到準確反映;審核項目竣工驗收相關程序是否健全,建設資料、合同資料、財務資料等是否能夠真實反映工程建設成本;還要客觀評價項目管理及效益,總結項目管理經驗和不足,完善投資項目管理體制。

(三)整合資源,形成合力,構建全領域跟蹤審計體系

(1)加強溝通協調,創造和諧審計環境。積極宣傳跟蹤審計進展情況和審計效果,使重大項目相關各方對跟蹤審計的工作職責、程序、內容及應配合的要求等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同時創新工作方式,加強與工程建設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研究解決項目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跟蹤審計創造一個和諧良好的工作環境。

(2)準確審計定位,明確各方工作職責。跟蹤審計工作必須要保證和發揮審計的獨立性,實施過程中要合理準確定位,審計機關應對跟蹤審計的范圍、內容做出規定,向被審計單位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做到“各行其是、各負其責”,不能代替建設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職責,保證審計的客觀性、公正性。

(3)整合監督資源,形成部門監管合力。整合項目管理資源,審計部門與財政部門、發展改革委、項目建設單位等相關部門相互協作,搭建項目管理各方協調交流平臺,及時發現解決問題,確保跟蹤審計與資金使用同步、審計整改與規范同步,共同推動項目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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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職院基建工程跟蹤審計

1高職院新校區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工作現狀。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我國高職院原有規模和設施已遠遠不能適應發展的需要。各高職院積極進行新校區建設,工程建設項目不斷增加。對這筆巨額基本建設資金如何加強管理和有效合理使用,已經成為各級領導、高職學院教職員工和社會最關注的問題之一,也是高職院內部審計工作者思考的重要課題。

多年來,高職學院新校區基礎建設工程的審計多是對工程進行事后決算審計,對建設工程中造成的損失浪費,往往只能“秋后算賬”;對建設過程中造成的各種損失浪費,難以從根本上遏制,遠遠不能發揮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作用。惟有對基建工程項目實施全過程動態跟蹤審計,將審計監督貫穿于從前期準備、建設實施直至竣工投產的全過程,才有利于及時發現、糾正建設環節中常見的或苗頭性問題,徹底擺脫事后審計的被動局面。

目前,各高職學院新校區的建設主管部門與跟蹤審計的同志配合總體上講是比較積極的,工程跟蹤審計的職能作用也得到了比較充分地發揮。具體表現在:一是跟蹤審計在各高職學院工程項目建設有關決策討論時,幾乎都參與其中,能夠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起到了較好的知情及監督作用;二是通過跟蹤審計在實踐中發現的一些問題,促使各高職學院新校區建設的主管部門不斷加強管理、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如有些高職院在實施工程跟蹤審計的過程中,發現在工程變更簽證時,有一些人情簽證、虛假簽證,工程跟蹤審計人員為解決這些現場變更簽證中存在的問題,建議主管部門專門建立變更簽證會審制度,使變更簽證這一環節既透明、陽光,又統一了松緊尺度,杜絕了人情簽證的情況發生。三是通過實施工程跟蹤審計以后,大多數高職學院新校區建設的主管部門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處理問題比以往更加透明、公開,更加注重集體研究以及按規范、程序對建設項目進行管理。四是絕大部分高職學院工程跟蹤審計人員都積極支持建設主管部門的工作,努力維護他們在工程管理中的權威性,雙方在工作中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各個方面的配合都比較到位。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由于高職學院工程跟蹤審計是新開展的一項工作,起步較晚,在實踐的過程中,會有許多新的問題、新的矛盾不斷涌現出來,有的還會比較突出。因此,必須不斷總結、不斷思考,準確把握搞好高職學院工程跟蹤審計工作的關鍵。

2高職院工程跟蹤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

當前,高職院新校區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2.1人員少、任務重,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不高。

第一,隨著高職學院規模的不斷擴大,很多學校都在進行新校區的建設,工程投資大,建設工期緊,開工項目多,加上還有日常的一些維修改造及裝飾工程項目需要決算審計,各高職院工程審計的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工程審計人員捉襟見肘、疲于應付,有時一個人要承擔好幾個工程項目的跟蹤審計,工作難以深入。第二,工程跟蹤審計面對變化不定的施工現場,審計建議質量的高與低對工程施工的質量及進度會產生重大影響,工作的專業性、及時性、責任性等要求非常高。從事跟蹤審計工作的人員不僅要具備管理、工程、審計、法律等方面的專業知識,還應該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較強的綜合分析能力、調查研究能力、交往協調能力。第三,從事跟蹤審計工作的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十分注重工作方法。要堅持到位而不越位、監督而不代替的工作方針,該自己履行的職責一定要認真做好,該是建設主管部門做的工作,跟蹤審計工作的人員不要過多干預,更不能代替。

第四,從事跟蹤審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嚴明的紀律和優良的作風。而目前各高職學院跟蹤審計隊伍的現狀距離以上要求還相距甚遠,必須下大力氣加以解決。

2.2高職學院工程跟蹤審計的意識不強。

不可否認,工程跟蹤審計工作在各高職學院并不是一帆風順,人們的工程跟蹤審計的意識不強。首先,建設主管部門少數人錯誤地認為工程跟蹤審計削弱了他們的權利,妨礙了他們日常的工程管理工作,影響了工作效率,因此他們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是敷衍甚至排斥跟蹤審計人員;其次,基建處少數人認為學校及審計部門不信任他們,工程跟蹤審計是來監視他們。第三,還有部分人認為,在工程施工階段既然已有工程跟蹤審計來為工程簽證把關,那監理及項目負責人就沒有必要再多此一舉去重復確認簽證的工程量是否屬實,一切按照跟蹤審計的“指示”辦就行了。結果,他們應該做的工作不做,應該履行的職責也不去認真履行,而是消極地對待自己的本職工作,這是極不負責任的表現。

2.3高職學院工程跟蹤審計的程序不規范。

由于高職學院工程跟蹤審計是一項新生事物,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循,大家都在摸著石頭過河,缺少一套可操作的管理辦法來指導各方面的工作,因此工程跟蹤審計在工作中容易產生一些問題,特別在工程施工階段,容易出現的問題有:

(1)關于工程簽證的時效問題。不少項目的施工單位遲遲不辦理簽證手續,由于部分項目的簽證時間拖得太長,一些問題難以記清楚,影響了工程簽證確認的公正性,結果容易產生爭執。

(2)關于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與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工程簽證問題。由于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在確認其必要性時經常產生意見分歧。這里所說的簽證是指由甲方提出的因施工組織與管理問題變更而產生的,既然是工程施工組織與管理變更,就存在方案選擇的問題,也就是說要牽涉到工程費用的問題,而跟蹤審計的一項重要職能就是要有效控制工程投資。因此,確認工程變更的必要性是跟蹤審計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建設主管部門一方側重工程施工的組織與管理,而跟蹤審計一方側重工程造價的控制,這樣雙方就可能會產生矛盾,這些問題最終由誰定奪,必須要有一些明確的規定。

(3)關于某些材料價格簽證確認的問題。甲方強調,這些問題他們可以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來定,而且這些簽證大多也通過了內部有關程序來操作,無須經跟蹤審計同意,否則多一道程序會影響工作效率;而跟蹤審計認為,材料價格的簽證,在跟蹤審計中處于很重要的地位,對工程造價影響很大,必須要先經跟蹤審計認可后才可辦理簽證手續,否則不予認可。

(4)關于零星工作量及點工的簽證問題。甲方認為對這樣一些問題,因涉及的工作量較少,費用也不會太多,因此各項目負責人有權進行處理并有權確認工程量的多少而無須取得跟蹤審計的同意;而跟蹤審計認為,各項目負責人雖然有權處理這樣一些問題,但仍然要及時與跟蹤審計溝通,因為這些簽證最后是跟蹤審計確認,情況不清楚,就難以確認。這些問題的解決,必須要有一套規范的程序,否則將產生矛盾。

3對加強高職學院基建工程跟蹤審計的建議。

3.1加強各部門的相關人員跟蹤審計的意識。

審計、基建、財務部門在思想認識上的一致是搞好高職學院工程跟蹤審計的前提。跟蹤審計是一項多部門參與,多單位協同配合才能完成的工作,必須打破部門意識,以建設工程項目為中心,作好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跟蹤審計才有可能實施。

因此,統一思想認識至關重要。

3.2關口前移,從項目的準備階段抓起。

現行的跟蹤審計一般是從施工階段開始實施的,即從施工開始到竣工結束。我們通過實踐發現,如果跟蹤審計從準備階段開始介入,則跟蹤審計的效果會更好。高職學院基建工程跟蹤審計應從“設計階段”開始。因為它能更好地為學校把好關。一是工程結構的合理性。如果一個工程結構不合理,那造成的代價和犧牲是巨大的,既有經濟的,更有社會的。二是工程材料的合理性。因為有些材料的用途和效果是近似的,但價格的差別特別大。所以工程的選材就成為工程造價控制的大問題。尤其可怕的是,對于一些材料供應商與工程設計人員的聯手“合作”,若不能形成有效的監控機制并對其有效監控,建設方的損失就會更大。

3.3完善規章制度建設,使跟蹤審計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

總結跟蹤審計經驗,制定學校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辦法和實施細則,完善項目管理制度、跟蹤審計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制度上相互銜接,保證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有效實施。制定切實可行的跟蹤審計實施辦法是跟蹤審計順利進行的保證,做到跟蹤內容明確,管理規范,有章可循,并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和完善。

3.4明確職責各部門的職責和權限。

明確基建、審計和財務等相關部門在基建工程項目管理上各自的職責和權限,才能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做到相互協調,相互配合,跟蹤審計才能到位而不越位。對咨詢公司和跟蹤審計項目部嚴格要求,提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和服務意識,嚴格按跟蹤審計實施辦法操作,人員到位,設備到位,每天要主動到施工現場跟蹤收集各種信息,切實提高工作效率。

3.5不斷提高審計技能和審計人員素質。

實施跟蹤審計后,審計的內容大大超出了傳統結算審計的范圍,沒有相應的技術手段和人員素質,就難以達到理想的審計效果。在審計手段方面要大力推進審計信息化,充分利用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和審計軟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審計質量。同時要大力提升審計人員的自身素質,一方面要搞好在職培訓,使審計人員不斷充電,不斷更新知識,使他們在原有知識儲備的基礎上,進一步掌握相關的業務知識,如:抽樣審計、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風險分析和評價、經濟活動分析與數學模型分析等現代審計方法,以適應跟蹤審計的需要。另一方面可以適當引進急需人才,完善和優化審計隊伍的專業知識結構。超級秘書網

4對高職學院工程跟蹤審計以后工作的思考。

工程跟蹤審計要想在高職院基建工程領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必須要有更大的作為,必須不斷提高審計質量、取得更大的審計成效。高職學院工程跟蹤審計工作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既要起到有效的監督保障、控制工程投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作用,又要注重維護好、發揮好工程建設各方的工作熱情,努力確保工程建設始終能夠規范、有序、高效地完成,這是跟蹤審計工作面臨的重要課題,也是判斷高職院工程跟蹤審計工作有為、無為的一個重要標準。工程跟蹤審計面對變化不定的施工現場,審計建議質量的高與低對工程施工的質量及進度會產生重大影響,工作的及時性、責任性要求非常高。這就要求我們所有從事跟蹤審計工作的人員,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不斷提工程高跟蹤審計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工程跟蹤審計質量。

總之,基建工程全過程動態跟蹤審計能拓展以往審計部門側重于事后審計的做法,做到“關口”前移,這種創新的審計方法必能有效提高審計監督效果,強化審計監督力度。我們從事工程跟蹤審計的人員,一切要以維護學校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既堅持原則,又注重工作方法,不斷提高工程跟蹤審計的質量和水平,及時有效地發現、解決各學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的問題,有效控制工程投資、降低工程建設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使建設項目按規范、程序進行。

參考文獻:

[1]冉龍君。淺談企業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及重點[J].中國審計,20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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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系統工程,其投資大、建設周期長、涉及的單位和人員眾多,加強跟蹤審計具有重要的作用:

1)可以規范建設行為。通過跟蹤審計,可以促進建設市場、招投標市場運行機制公開、公平,保障建設市場的良性運轉;可以規范施工行為、節約建設資金、保障工程質量,全面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同時可以促進政府加強建設市場的規范管理,從源頭上預防不正之風,促使建設單位管理人員嚴格執行制度,減少個人權利空間,杜絕“一個項目建起來,一批干部倒下去”的現象,提高國家投資效益。

2)可以更好的發揮審計的職能。將審計關口前移,提前介入,將事前、事中、事后審計有機地結合起來,做到事先評估風險,更好地為工程造價控制服務。建設方的基建、財務與審計相關管理部門發揮各自作用,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可以更好的化解各種風險。

3)可以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改變傳統審計模式的同時,也擴展了視野,拓寬了審計領域,將審計延伸到全壽命過程的其他階段,著眼決策、管理、經濟、財務、技術不同方面,既強化了行政監督,又能對資金使用,造價構成及技術措施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分階段審計監督。

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應處理好的關系

1)正確把握好審計與項目建設的關系。重大建設項目的建設過程中,面臨著建設進度、工程質量、付款等較為復雜的關系,作為國家審計機關,應做到“到位不越位、缺位不補位”,把監督職責放在首位,既不以審計的身份代替管理者,又不以專業人員的能力代替監理服務。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可通過跟蹤審計意見單的形式讓建設各方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逐步整改,一些重大問題也可通過信息專報形式向相關部門及時反饋。

2)處理好全面審計與突出重點的關系。跟蹤審計要參與全過程,并不意味著事無巨細,全部審計,必須分階段抓重點,進行針對性跟蹤審計。在設計、招標、合同簽訂階段,要充分發揮審計機關在招標評標、合同條款把關、工程量清單審核等方面的作用;在施工過程中,審計機關應重點分析對影響工程價款和質量的工程材料、工藝選擇及工程變更等方面,提出優化建議,為建設方提供決策依據;在工程建設后期,工作重點應放在資料的完善性檢查、竣工驗收的合規性等方面,給建設單位提供比較全面的建議。

3)妥善處理審計幫促和“審計保險”心理。審計部門是扮演著監督與服務的雙重角色,是為了幫助建設單位提高管理水平,增加投資效益,但在跟蹤審計開展后,有相當一部分建設單位管理人員存在“審計保險”心理,認為只要有審計人員參加跟蹤監督,便是高枕無憂,甚至出了一些問題也把責任推脫到審計人員身上。在跟蹤審計過程中,必須及時做好取證工作,分清建設單位責任和審計責任,切實減少審計風險。

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中應注意的事項

1)建立健全跟蹤審計的法規制度。為了確保跟蹤審計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應結合《建筑法》、《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等相關法規和制度,建立一套跟蹤審計的規章制度,制定跟蹤審計實施辦法,健全審計程序和審計規范,為跟蹤審計人員提供具體的指導,使跟蹤審計逐步進入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2)確保審計的獨立性。在任何情況下,審計監督都不能替代項目管理,跟蹤審計人員不能成為“萬金油”、“擋箭牌”,審計人員要同建設、監理、質監等項目管理人員分清職責,切忌審管不分。比如有些建設單位會將職責范圍內的一些具體事情請審計“拍板”等,對這些已超出了審計職責范圍的事情,審計人員不宜答應或發表意見。

3)要敢于發表審計意見。跟蹤審計人員要掌握并及時了解材料價格、建筑施工、招投標等方面的知識,要能把握建設過程各個環節上的審計重點,敢于發表審計意見,履行監督職能,不能放任明顯不符合法律、法規、規范或有爭議的做法。

4)積極探索跟蹤審計新內容,逐步向績效審計轉化。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在技術手段上,應隨信息和網絡技術的迅猛發展,積極應用各種審計軟件,不斷提高審計工作的技術含量;在審計內容上,應積極與投資績效審計相結合,綜合評價投資行為經濟性、環保性、社會性,保證投資效益最大化,促進科學決策,改善資源管理,逐步使跟蹤審計向績效審計轉化。

結語

篇8

關鍵詞:跟蹤審計,質量控制,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O213.1文獻標識碼: A

跟蹤審計就是運用審計的方法對工程進行全過程監督和管理,主要包括項目施工前的招投標審計,施工中簽證費用審計以及結算總價的審計監督和管理。以有效的控制工程的投資額,節約資金,避免浪費,并對其進行真實的反映為目標,從而,達到維護合法權益,加強建設工程的管理,增加投資收益的目的。

一、跟蹤審計的特點

跟蹤審計是社會發展下,對以往的建設項目審計的創新和完善,其審計的內容更全面,實施更為及時,形成了自身的優越性。(1)呈現出一定的動態性。傳統的審計是對建設工程完工后的一次性結算審計,沒有施工前的預防和施工時期的監督管理,是靜態的審計。跟蹤審計是分三步走的審計,包括施工前的預防和施工時期、完工結算時的監督,因此,呈現出一定的動態性,可以把審計工作做得更細,能夠運用前后對比法分析,審計做得比較全面和到位。(2)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全面的審計。傳統的審計只是對事后的結算做統一的審計,由于工程的復雜和反復,很難正確的區分和判斷。跟蹤審計能夠從施工前開始,直到施工結束,把工作做了細分,使審計工作更全面。(3)對施工全過程的審計,包括施工前的準備工作。傳統審計只把施工階段作為審計的對象。(4)效率較高。跟蹤審計可以做到在施工現場簽證,避免了長期積壓出現的相合推諉的現象,提高了效率。

二、目前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

1.跟蹤審計從業人員良莠不齊。跟蹤審計需要對建設項目整個過程做到審計的監督和管理,包含的內容較多,所以對審計能力及人員的數量都有很高的要求,需要大量的作業人員和專業的素質技能來滿足審計工作的要求,審計人員應該具備良好的專業素質,同時還需要有數量的業務能力和協調溝通能力。但目前跟蹤審計機構有限,不能滿足市場的要求,并且從業人員的水平一般,有些根本沒有受過專業的培訓,對審計工作認識較片面,不能夠準確的把握審計的內涵,以至于,不能正確的處理審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使審計工作達不到預期的效果。現有的跟蹤審計機構不會把優秀的人員派駐跟蹤審計現場,往往派一些應屆畢業生、或者非專業出身的人員做跟蹤審計,他們對跟蹤審計的工作要求、工作目標不了解,不知道該做什么,造成審計工作的混亂和不專業。

2.跟蹤審計的收費不夠合理,跟蹤審計屬于發展的初級階段,相關的收費標準不夠完善。江蘇省出現了傳統審計收費比跟蹤審計收費高的怪現象。按照江蘇省物價局審核跟蹤審計收費標準,和某些地區相比較低,但是高于國家發改委的價格。同樣要求跟蹤審計常駐現場,工作要求比監理還高,但比起監理的收費,審計收費不足它的十分之一,但往往在工作中,審計把監理的部分工作做了。價格不合理造成某些機構拒絕做跟蹤審計。

3.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完善,影響跟蹤審計工作的進行。在跟蹤審計方面,國家沒有出臺專門的規定,沒有明確跟蹤審計的內容,也沒有相關的處罰措施和具體實施條例,所以,出現了跟蹤審計的作業質量差,不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

4.項目建設單位對跟蹤審計的認識偏差,委托內容不合理。跟蹤審計屬于審計發展的新事物,造成很多的建設單位對跟蹤審計的作業內容不清楚,不知道具體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從而使跟蹤審計工作的開展受阻。在跟蹤審計的過程中,對跟蹤審計人員的要求不合理。由于建設單位不了解跟蹤審計的流程和內容,有些建設單位要求跟蹤審計人員必須常駐現場,必須安排土建人員與安裝人員各若干名。這就造成了很多跟蹤審計機構不愿意做跟蹤審計。

三、解決跟蹤審計問題的對策

1.加強跟蹤審計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跟蹤審計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水平;加強跟蹤審計職業資格證的審查力度。對現有的跟蹤審計人員進行培訓,增加專業知識和實際操作的能力,增強作業的能力,明白怎樣處理發生的問題,以便可以及時有效的解決,同時,要提高跟蹤審計人員的各個方面的能力,增強實際的工作能力。完善跟蹤審計職業資格證審查機制,提高資格證獲得者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水準。對擁有跟蹤審計職業資格證的人員實行不定期的抽查考試,保證跟蹤審計人員的質量,只有合格的跟蹤審計人員才能做好審計的本職工作。所以,要提高跟蹤審計人員的素質和水平,完善機制。

2.完善跟蹤審計的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審計工作能夠健康有序的進行。跟蹤審計是傳統審計的創新,解決了傳統審計不能夠解決的難題,并對建設項目的審計的發展有促進作用,此外,通過對建設項目的監督和管理,可以做到減少資源的浪費,提高資源的使用率。所以,要確保跟蹤審計的合理健康的工作,這就必須完善跟蹤審計的法律法規,做到在工作中,有法可依,依法執行。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跟蹤審計的規章制度,制定出具體的跟蹤審計的實施辦法,做到跟蹤審計的每一步問題和責任都有健全的審計程序,提高審計的質量,規范跟蹤審計中的違法行為,使跟蹤審計工作能夠有效地進行。

3.明確跟蹤審計的合同工作內容。審計部門在簽訂合同時,應該把跟蹤審計的具體工作內容編寫出具體的文字范本,加入到合同里面,作為合同的一部分,這樣就可以在實施工作中做到有目的、有計劃的進行,最重要的是可以讓項目建設單位知道跟蹤審計的工作職能和具體的任務,從而避免出現項目的建設單位對跟蹤審計的工作職能不清楚,而做出錯誤的指示,對跟蹤審計工作造成影響。從而,不利于該行業的正常發展,也起不到真正的審計監督和管理的作用。跟蹤審計是社會發展的新生事物,很多企業都不太清楚,所以,跟蹤審計應該多做宣傳,提高自己的影響力,并且讓社會了解和更好的接受,從而,能夠合理有效地做自己的本職工作。在進行作業時,要注意企業的形象,要有長遠目光,樹立企業形象,提高知名度。

4.要健全審計復核、審計質量檢查和審計質量責任追究等規章制度,確保審計工作質量。審計復核是審計法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審計質量內部控制中十分重要的一環,是審計質量的最后一道關口。審計復核應該成為審計項目的必經程序,任何審計項目都不能有例外,要健全審計復核、審計質量檢查和審計質量責任追究等規章制度,確保審計工作質量。復核具有全面性的同時也具有突出的問題和主要的矛盾。根據常規的程序,想要降低審計風險,就要找到審計風險的實質性問題,要注意對問題的事實是否清楚、審計取證是否充分、完整和履行法定程序是否合法進行復核;在定性和處罰處理方面要嚴格的遵守法律的程序進行復核的過程;要在錯綜復雜的事實面前,善于從法律角度和當前經濟轉型體制轉軌的實際情況去深入研究和分析,從中找到本質的問題。

四、結束語

把科學發展觀作為審計工作的靈魂和指南,作為促進審計事業的科學發展的基礎,充分把握科學發展觀與審計工作的內在聯系。審計機關把提高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作為的一項長期任務和中心工作,所以,我們要有保持頭腦清醒,認真研究防范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的技術和方法,努力提高審計工作水平,更好地為我市經濟社會建設又好又快的發展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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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謝仁軍,張朝勃.政府投資項目跟蹤審計策略探討[J]. 新會計. 2011(05)

篇9

電子數據安全是建立在機安全基礎上的一個子項安全系統,它既是計算機網絡安全概念的一部分,但又和計算機網絡安全緊密相連,從一定意義上講,計算機網絡安全其實質即是電子數據安全。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對計算機網絡安全的定義為:“計算機系統有保護計算機系統的硬件、軟件、數據不被偶然或故意地泄露、更改和破壞。”歐洲幾個國家共同提出的“信息技術安全評級準則”,從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來衡量計算機安全。對電子數據安全的衡量也可借鑒這三個方面的,保密性是指計算機系統能防止非法泄露電子數據;完整性是指計算機系統能防止非法修改和刪除電子數據;可用性是指計算機系統能防止非法獨占電子數據資源,當用戶需要使用計算機資源時能有資源可用。

二、電子數據安全的性質

電子數據安全包括了廣義安全和狹義安全。狹義安全僅僅是計算機系統對外部威脅的防范,而廣義的安全是計算機系統在保證電子數據不受破壞并在給定的時間和資源內提供保證質量和確定的服務。在電子數據運行在電子商務等以計算機系統作為一個組織業務目標實現的核心部分時,狹義安全固然重要,但需更多地考慮廣義的安全。在廣義安全中,安全涉及到更多的方面,安全問題的性質更為復雜。

(一)電子數據安全的多元性

在計算機網絡系統環境中,風險點和威脅點不是單一的,而存在多元性。這些威脅點包括物理安全、邏輯安全和安全管理三個主要方面。物理安全涉及到關鍵設施、設備的安全和硬件資產存放地點的安全等內容;邏輯安全涉及到訪問控制和電子數據完整性等方面;安全管理包括人員安全管理政策、組織安全管理政策等內容。電子數據安全出現問題可能是其中一個方面出現了漏洞,也可能是其中兩個或是全部出現互相聯系的安全事故。

(二)電子數據安全的動態性

由于信息技術在不斷地更新,電子數據安全問題就具有動態性。因為在今天無關緊要的地方,在明天就可能成為安全系統的隱患;相反,在今天出現問題的地方,在將來就可能已經解決。例如,線路劫持和竊聽的可能性會隨著加密層協議和密鑰技術的廣泛大大降低,而客戶機端由于B0這樣的黑客程序存在,同樣出現了安全需要。安全問題的動態性導致不可能存在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

(三)電子數據安全的復雜性

安全的多元性使僅僅采用安全產品來防范難以奏效。例如不可能用一個防火墻將所有的安全問題擋在門外,因為黑客常常利用防火墻的隔離性,持續幾個月在防火墻外試探系統漏洞而未被發覺,并最終攻入系統。另外,攻擊者通常會從不同的方面和角度,例如對物理設施或協議、服務等邏輯方式對系統進行試探,可能繞過系統設置的某些安全措施,尋找到系統漏洞而攻入系統。它涉及到計算機和網絡的硬件、軟件知識,從最底層的計算機物理技術到程序設計內核,可以說無其不包,無所不在,因為攻擊行為可能并不是單個人的,而是掌握不同技術的不同人群在各個方向上展開的行動。同樣道理,在防范這些問題時,也只有掌握了各種入侵技術和手段,才能有效的將各種侵犯拒之門外,這樣就決定了電子數據安全的復雜性。

(四)電子數據安全的安全悖論

,在電子數據安全的實施中,通常主要采用的是安全產品。例如防火墻、加密狗、密鑰等,一個很的問題會被提出:安全產品本身的安全性是如何保證的?這個問題可以遞歸地問下去,這便是安全的悖論。安全產品放置點往往是系統結構的關鍵點,如果安全產品自身的安全性差,將會后患無窮。當然在實際中不可能無限層次地進行產品的安全保證,但一般至少需要兩層保證,即產品開發的安全保證和產品認證的安全保證。

(五)電子數據安全的適度性

由以上可以看出,電子數據不存在l00%的安全。首先由于安全的多元性和動態性,難以找到一個對安全問題實現百分之百的覆蓋;其次由于安全的復雜性,不可能在所有方面應付來自各個方面的威脅;再次,即使找到這樣的方法,一般從資源和成本考慮也不可能接受。目前,業界普遍遵循的概念是所謂的“適度安全準則”,即根據具體情況提出適度的安全目標并加以實現。

三、電子數據安全審計

電子數據安全審計是對每個用戶在計算機系統上的操作做一個完整的記錄,以備用戶違反安全規則的事件發生后,有效地追查責任。電子數據安全審計過程的實現可分成三步:第一步,收集審計事件,產生審記記錄;第二步,根據記錄進行安全違反;第三步,采取處理措施。

電子數據安全審計工作是保障計算機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凡是用戶在計算機系統上的活動、上機下機時間,與計算機信息系統內敏感的數據、資源、文本等安全有關的事件,可隨時記錄在日志文件中,便于發現、調查、分析及事后追查責任,還可以為加強管理措施提供依據。

(一)審計技術

電子數據安全審計技術可分三種:了解系統,驗證處理和處理結果的驗證。

1.了解系統技術

審計人員通過查閱各種文件如程序表、控制流程等來審計。

2.驗證處理技術

這是保證事務能正確執行,控制能在該系統中起作用。該技術一般分為實際測試和性能測試,實現方法主要有:

(1)事務選擇

審計人員根據制訂的審計標準,可以選擇事務的樣板來仔細分析。樣板可以是隨機的,選擇軟件可以掃描一批輸入事務,也可以由操作系統的事務管理部件引用。

(2)測試數據

這種技術是程序測試的擴展,審計人員通過系統動作準備處理的事務。通過某些獨立的,可以預見正確的結果,并與實際結果相比較。用此方法,審計人員必須通過程序檢驗被處理的測試數據。另外,還有綜合測試、事務標志、跟蹤和映射等方法。

(3)并行仿真。審計人員要通過一程序來仿真操作系統的主要功能。當給出實際的和仿真的系統相同數據后,來比較它們的結果。仿真代價較高,借助特定的高級語音可使仿真類似于實際的應用。

(4)驗證處理結果技術

這種技術,審計人員把重點放在數據上,而不是對數據的處理上。這里主要考慮兩個:

一是如何選擇和選取數據。將審計數據收集技術插入應用程序審計模塊(此模塊根據指定的標準收集數據,監視意外事件);擴展記錄技術為事務(包括面向應用的工具)建立全部的審計跟蹤;借用于日志恢復的備份庫(如當審計跟蹤時,用兩個可比較的備份去檢驗賬目是否相同);通過審計庫的記錄抽取設施(它允許結合屬性值隨機選擇文件記錄并放在工作文件中,以備以后),利用數據庫管理系統的查詢設施抽取用戶數據。

二是從數據中尋找什么?一旦抽取數據后,審計人員可以檢查控制信息(含檢驗控制總數、故障總數和其他控制信息);檢查語義完整性約束;檢查與無關源點的數據。

(二)審計范圍

在系統中,審計通常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子系統來實現。審計范圍包括操作系統和各種應用程序。

操作系統審計子系統的主要目標是檢測和判定對系統的滲透及識別誤操作。其基本功能為:審計對象(如用戶、文件操作、操作命令等)的選擇;審計文件的定義與自動轉換;文件系統完整性的定時檢測;審計信息的格式和輸出媒體;逐出系統、報警閥值的設置與選擇;審計日態記錄及其數據的安全保護等。

應用程序審計子系統的重點是針對應用程序的某些操作作為審計對象進行監視和實時記錄并據記錄結果判斷此應用程序是否被修改和安全控制,是否在發揮正確作用;判斷程序和數據是否完整;依靠使用者身份、口令驗證終端保護等辦法控制應用程序的運行。

(三)審計跟蹤

通常審計跟蹤與日志恢復可結合起來使用,但在概念上它們之間是有區別的。主要區別是日志恢復通常不記錄讀操作;但根據需要,日記恢復處理可以很容易地為審計跟蹤提供審計信息。如果將審計功能與告警功能結合起來,就可以在違反安全規則的事件發生時,或在威脅安全的重要操作進行時,及時向安檢員發出告警信息,以便迅速采取相應對策,避免損失擴大。審計記錄應包括以下信息:事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引發事件的用戶;事件的類型;事件成功與否。

審計跟蹤的特點是:對被審計的系統是透明的;支持所有的應用;允許構造事件實際順序;可以有選擇地、動態地開始或停止記錄;記錄的事件一般應包括以下:被審訊的進程、時間、日期、數據庫的操作、事務類型、用戶名、終端號等;可以對單個事件的記錄進行指定。

按照訪問控制類型,審計跟蹤描述一個特定的執行請求,然而,數據庫不限制審計跟蹤的請求。獨立的審計跟蹤更保密,因為審計人員可以限制時間,但代價比較昂貴。

(四)審計的流程

數據安全審計工作的流程是:收集來自內核和核外的事件,根據相應的審計條件,判斷是否是審計事件。對審計事件的內容按日志的模式記錄到審計日志中。當審計事件滿足報警閥的報警值時,則向審計人員發送報警信息并記錄其內容。當事件在一定時間內連續發生,滿足逐出系統閥值,則將引起該事件的用戶逐出系統并記錄其內容。

常用的報警類型有:用于實時報告用戶試探進入系統的登錄失敗報警以及用于實時報告系統中病毒活動情況的病毒報警等。

篇10

[關鍵詞]水利工程;跟蹤審計;控制管理

跟蹤審計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從項目立項、招投標、設計、施工(采購)、完工及竣工驗收、項目后評價等階段的全過程監督和評價活動。而根據跟蹤審計階段的不同,又可分為全過程跟蹤審計與施工階段跟蹤審計。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一般具有規模較大、工期較長、技術復雜、投資較高等特點,應根據水利工程建設的具體情況,選擇跟蹤審計的實施階段。

1跟蹤審計的目的

跟蹤審計具有很強的目的性,主要是通過及時、全面、有效的審計監督的手段,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揭示項目建設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之處,提出管理、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督促規范項目的建設管理,防止損失及浪費,以保障建設資金合法、合規、有效且合理的使用。

2跟蹤審計的作用

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的投資控制貫穿于建設全過程,從工程建設的前期可研、投資決策、設計施工、完工驗收、移交使用直至竣工驗收整個建設周期內,所有建設費用的確定、投入、控制及監督的一個周期過程。近年來,審計工作從事后的完工結算、竣工決算審計向事前、事中乃至整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進行延伸、拓展并同步跟進、監督的一種審計方法。

3跟蹤審計的內容

3.1項目前期的審計監督

(1)主要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文件進行監督檢查,如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水土保持及征地移民實施方案、環境影響評價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文件是否完備。

(2)檢查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程序是否按照建設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合同管理制、質量監督及公示制等建設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檢查項目建設資金是否按規定、工程進度及時足額到位等,檢查概預算的編制范圍、編制依據以及采用的規范、標準等。

(3)跟蹤審計人員應參加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勘測設計、施工、監理以及材料設備采購等招投標過程,并參加招標文件的審查工作,檢查招標要求的投標單位資質與工程的等級及類別是否相適應,對于招標文件中的工程價款支付、工程量計量計價條款是否合理,對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最高投標限價的編制等進行審查。還可在招投標過程中還可以作為經濟標評委,對投標人的報價合理性、不平衡性等進行審查評價;在合同協議書簽訂時,對中標人的履約保證金提交情況、合同協議書的內容是否與招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一致等進行核查。

3.2項目實施過程的監督檢查

(1)在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與工程建設相關單位是否存在非法轉包、違規分包、對合同條款的履約是否認真及時等。

(2)檢查項目概算執行及完成情況,有無超出概算批復的實施范圍和建設內容以外變更,未經履行相關變更調整批復程序,不得隨意增加概算批復以外的建設內容。

(3)檢查工程的設計變更是否存在隨意變更或簽證,變更程序是否符合《水利工程設計變更管理暫行辦法(水規計〔2012〕93號)》等規定的要求,變更或簽證是否會造成造價失控等問題。

(4)檢查預付款項是否已按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提供擔保手續;工程價款計量及支付的單元工程或分項工程是否已經質量評定合格,計量及支付方法是否按合同條款的約定辦理,預付款的扣回和質保金扣留是否按合同約定執行,檢查有無超付等問題,檢查承包人是否按合同規定購買工程相關的各種保險。

(5)檢查材料、設備采購等是否按設計要求及合同規定進行,采購的物質的種類、數量及質量是否與采購計劃相符合,是否存在違規采購、無合同無計劃采購等情況。

(6)檢查承包人、監理單位是否按承諾或合同規定派駐項目管理人員及監理工程師,承包人的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等是否滿足每月出勤要求。

3.3項目完工驗收階段的核查

(1)檢查項目的投資、初設概算(施工圖預算)最終的執行情況,有無概算外項目、有無自行提供建設標準或擴大投資規模等情況。

(2)檢查項目進度是否按計劃完成,有無工期延誤情況等。

(3)檢查有無未完工程,工程預留費用是否真實、合理、準確。

(4)檢查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等。

4跟蹤審計的方法

(1)在項目跟蹤審計時,首先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編制實際可行的跟蹤審計實施方案。在實施方案中,明確跟蹤審計的范圍、內容、重點目標及控制措施、跟蹤審計的工作流程、審計組成員、分工及相應職責等。跟蹤審計項目一般歷時較長,審計實施方案應當對整個跟蹤審計工作作出統籌安排,確定不同階段的工作目標、重點、方法和要求,并在實施過程中跟蹤工程進展情況及實際需要進行不斷調整、完善。

(2)在工程實施前期,對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編制、最高投標限價編制、投標報價是否存在不平衡報價、合同的擬定等進行審查及分析。

(3)工程實施階段,可在項目實施現場設置辦公點,參加定期工地例會、設計變更專題會議或其他相關造價方面的專題會議等,了解并掌握項目有關情況,及時提出審計意見。積極針對主要的建設管理活動進行跟蹤審計,特別應當對隱蔽工程、現場簽證等必須覆蓋后或實施后無法復測或復核的部位積極參與并如實記錄、拍攝影像資料等。

(4)填寫跟蹤審計日志、編制跟蹤審計月報、根據工程進展及投資控制審核情況出具跟蹤審計意見單,收集等相關設計變更、會議紀要等資料,并建立跟蹤審計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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