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3-06-25 17: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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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辦法》明確在思明區納稅的以下企業方申請研發資金資助:經市科技局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從事通信技術服務和集成電路設計經營,且取得相關許可證或雙軟證書的企業,經廈門市動漫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認定為“廈門市動漫企業”;經區政府認定的“總部型企業”和“上市后備企業”;獲得國家、省、市科技計劃以及省“6·18”專項資金資助的企業;經批準的科技型單位等。
其研發資金資助方式分為獎勵扶持、無償資助和貸款貼息。
獲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
《辦法》規定的獎勵扶持方式,主要以支持企業設立且經認定批準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國家級、省級分別一次性給予獎勵200萬元、100萬元,其他市級以上重大科技創新平臺項目100萬元。企業獲得科技部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資助和省“6·18”專項資金資助,一次性給予所獲資助資金的等額獎勵。
對于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性型服務企業認定,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得省、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認定,一次性獎勵10萬元;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認定,一次性獎勵20萬元。
《辦法》還對獲得國內發明專利授權,自授權之日起一年內由專利所有人提出申請,一次性獎勵5000元。
《辦法》還鼓勵兩岸人才交流,對企業引進臺灣博士開展博士后研究、參與企業技術創新和研發工作,一年累計在企業工作六個月(含)以上且業績考核合格,每人每年可獲得3萬元獎勵。
鼓勵大學生入駐科技園創業
《辦法》的無償資助政策鼓勵軟件、云計算、電子商務、文化創意、工業設計等新興產業發展,對企業借助外力,聯合高校院所攻克關鍵技術瓶頸,經專家評估獲得立項后,按照評估的難度系數(0.1-1.0)予以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該項資助全區年使用額度不超過1000萬元。
按照國家和省、市政策,《辦法》鼓勵區屬部門和街道新建或改、擴建科技企業孵化器。新建園區使用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資助100萬元;新建園區使用面積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資助50萬元;改、擴建園區按其新購研發儀器設備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資助。
《辦法》還支持“廈門大學國家大學科技園”建設,每年給予10萬元運營經費補助;大學生入園創業且納稅登記在思明區,辦公場所在200平方米(含)以內的,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標準補助三年。
科技創新貸款最高貼息500萬元
《辦法》規定,思明區納稅單位按照《思明區科技創新貸款貼息資金管理辦法》,向相關銀行申請貸款用于創新項目研發及其轉化,可獲得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貸款貼息,貼息總額不超過企業實際支付的貸款利息。
篇2
關鍵詞:科研;項目經費;管理;高校
中圖分類號:F23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15-0094-03
科研經費是從事科學研究活動的前提,是保證課題順利進行的基本條件,合理有效的使用課題經費能保證科研課題的順利完成,取得更多的科研成果。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和高等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國家加大了對高校科技的投入,高校所承擔的科研項目和籌措的科研項目經費均呈現大幅增長趨勢,科研經費已成為學校資金的重要來源。但是,在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上,也存在著諸多的問題,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還十分低下。本文力求較為深入地分析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指出國家宏觀政策的不足及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為國家和高校在當前社會政治經濟發展階段如何加強科研經費管理提出對策和建議。
一、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編制缺乏科學性,可操作性不強。雖然現在科研項目在申報時都要求要編制經費預算,但是,由于現行管理制度還不完善,加之課題負責人缺乏財經知識,編制的預算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和項目的實施進度往往脫節,缺乏科學性,可操作性不強,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1)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尚無完善的針對科研項目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財政部、教育部尚未制定統一的高校科研經費財務管理制度。雖然國家加強了對科研項目的管理,如國家自然基金、“863”、“973”等計劃項目也附帶有相應的經費財務管理辦法,科技部于2006年11月出臺了“科研不端行為”處理辦法等,但實踐中仍存在不夠系統、缺乏可操作性等問題。中國科技投入呈現立項和資金渠道多元化的格局。從來源渠道上看,有科技部、國家發改委、各主管部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地方科委等安排的科研項目;各類資金管理制度和項目管理方法各不相同,管理辦法多,各級主管部門對經費使用沒有統一明確的規定,且各類資金管理制度和項目管理辦法不配套,不統一,執行難度大。同時,由于國家在科研經費支出科目、預算定額等方面沒有制定出科學的預算定額標準,導致中國科研經費管理在立項階段的預算編制不規范、內容不完整,編制方法不統一,編制依據不足,指標論證不充分。(2)高校對科研經費預算重視度不夠。高校普遍重視科研經費爭取不重視科研經費管理,認為只要能立項,經費的支出預算只需按預算說明書允許支出的內容“編”就行,實行課題制,自然應由項目負責人自行編制。而項目負責人認為預算編制就是要錢,抱著把經費爭取下來再說的思想,沒有對其項目進行仔細分析,沒有對所需經費進行估算,一般自己定一個可能爭取到的經費總額,隨意將經費分配到各允許支出的科目中,根本沒有意識到批準的課題預算是今后在課題實施過程中經費的實際支出提供合法依據,在課題結題時的經費決算、財務審計都要依據課題預算完成,對預算編制的嚴肅性認識不夠。(3)科研經費預算不合理。高校投標立項時的預算不能全面真實地反映獲得預期成果所必需的項目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很多本來合理的預算支出條款在現階段可能與正在執行的其他國家政策相沖突。首先,在實行課題制以來,科研項目的計劃、預算編制由課題負責人負責,而課題負責人大多是學術型人才,財務方面知識相對薄弱,再加上科研工作本身的不可預見性和復雜性及各種客觀原因,往往側重于技術內容的論證,為編制預算而編預算,預算編制純屬閉門造車,同時編制完成的經費預算未經學校有關部門審核,造成經費預算編制不詳細、不合理,缺乏可操作性,而且不能真實全面地反映課題研究所需要的費用。
篇3
關鍵詞:高校;科研經費;管理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原標題:審計視角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收錄日期:2014年4月17日
當前,高等學校的科研能力已成為評價高校綜合實力和師資隊伍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為提高競爭力,各高校都增加科研投入,鼓勵教師積極申報課題、爭取科研經費。伴隨著科研活動的活躍,科研經費已成為高校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在分析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存在問題的基礎上,闡述高校科研經費全面審計構建的必要性,提出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措施。
一、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科學有效的科研經費管理制度。表現為高校在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不統一。由于目前高校科研資金管理制度正處于不斷變化的過程當中,同時科研體制也在不斷改革,不同渠道來源的科研經費在其管理方法上也存在一定的不同,同時對資金所進行的核算也是不同的。國家對縱向科研經費有明確的管理辦法,對資助單位也有明確要求;橫向科研是由合作單位資助研究的項目,有些資助單位對經費使用約束不嚴。目前,我國教育主管部門以及財務主管部門還沒有針對科研經費管理和資金核算問題制定出一個統一的、宏觀指導性較強的管理制度,因此在實際的高校科研資金管理過程中,都是參照教育事業的財務制度來進行的。由于財務制度和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上的不統一,這不僅無法起到良好的經費管理效果,同時也會對于財務管理工作造成一定的矛盾。
(二)科研經費實際支出與預算差距較大。由于科研人員在科研項目立項時對經費支出沒有進行客觀估算和分析,對預算科目內容不清晰,沒有進行正確的經費測算。科學的編制預算,因此預算不能全面地反映經費的支出情況。而財務部門沒有參與經費預算的討論,使預算存在較大的片面性。在工作中財務部門只有在經費劃撥到單位時才知道經費總額,對科研項目的預算支出內容往往不清楚,不了解項目的進行程度,無法將經費的使用進度與項目的執行進度結合起來進行控制管理,致使科研經費的支出不能按項目申報時的預算進行使用,使科研項目財務支出數與預算支出數存在較大的差異。
(三)科研項目結題不結賬。所謂科研項目“結題不結賬”是指科研項目完成且已通過項目下達單位的驗收評估,但在項目財務支出中不作結賬處理,結余資金仍按照在研項目進行管理的現象。結題不結賬的問題,在全國高校范圍內普遍存在。由于高校對科研項目結題后管理工作不夠重視,科研項目完成后,財務賬面上一直保留著余額沒有結算,這部分結余資金得不到充分利用;同時,經費一直掛在賬上,還會造成年終高校未完成科研項目經費的大量沉淀,使會計報表數據不準確,不能如實地反映學校的財務狀況。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審計結果公告(2006年第1號)公布的針對18所部屬高校進行的財務收支審計發現,在13所高校中將近1.73萬個科研課題沒有按照規定結賬,其資金累積達到3.69億元,導致了大量的賬面資金被閑置,同時在使用上的隨意性較大,這都給科研項目管理以及財務核算增加了不小的難度。
(四)財務監督和審計監督不到位。在科研經費日常的核算過程中,一是存在著財務監督不到位的現象。財務部門只能控制每個項目的總經費不超支,無法將每個項目的經費按預算指標進行細化預算控制。在實際核算中只對票據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會計審核,無法對經費使用的正確性、合理性和相關性進行有效的監督,這也造成了科研經費支出結構的不合理。據新華網報道山東省2006年度審計報告公布對10所高校科研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發現,直接用于課題研究的費用開支僅占40.5%,其他的都被用作管理費用、人員經費、招待費,甚至本應由科研人員個人承擔的家庭電話費、交通費、學費、私家車的汽油費、保險費和維修費也從中列支;二是存在內部審計部門監督不到位的現象。高校的內部審計部門有的沒有對科研經費開展審計,有的也只是在科研項目結題書上簽字蓋章。對科研經費的管理及監督未能做到在事前及事中進行,未能及時發現經費開支的漏洞,更缺少對科研經費的效益分析。
二、高校科研經費全面審計構建的必要性
科研經費從劃撥使用到課題結束結余可以劃分為科研立項、預算編制、經費使用核算和項目決算評估四個階段。在科研經費內部審計中,應樹立全過程、多內容的審計思想,實行“事前控制”、“事中監督”、“事后評價”,形成對科研經費的全過程審計―科研立項與經費預算的事前審計,經費使用及核算的事中審計,項目決算及評估的事后審計,以確保內部審計充分發揮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一)以立項和預算審計加強事前控制。對于以事前內部控制審計為主的科研經費審計,應當從科研項目立項審計和經費預算審計入手,努力創造良好的科研環境,鼓勵科技創新,在立項和經費預算上把關,增強學校與科研人員在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方面的風險意識。同時,考察相關制度建立健全情況,從科研項目立項、合同管理、經費使用與審批、課題結題等方面規范流程管理,建立健全課題組負責制、科研經費責任追究制度、科研經費溝通與協調機制等等,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最后,考察部門間相互協調情況,有效的內部控制應當使科研主管部門、財務管理部門、資產管理部門等科研經費管理相關部門相互協調,加大監管,從單向管理轉為全方位立體管理。
(二)以財務收支審計強調事中監督。科研經費事中審計最主要的是審查經費的合理使用,所以強調財務收支審計是加強事中監督的最有效手段。其主要內容是審查財務收支合法性和經費會計核算情況,主要內容包括審查各項開支是否規范,成本核算是否真實合理、全面完整,是否專款專用,需分攤的經費是否在相關項目中進行合理分攤,以及經費結余情況等。在審計中應充分運用信息化平臺與技術,對科研經費的核算管理進行實時監控,督促科研經費的使用與管理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使科研經費的財務收支情況合法、合規,保證科研經費落在實處。當然,在事中審計中還要配合相關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審計、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科研經濟合同管理情況審計、固定資產與無形資產的管理情況審計等,全面提高審計效果和監督力度。
(三)以經費效益審計做足事后評價。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中普遍存在“重管理、輕效益”的現象。高校對科研項目普遍實行“課題制”管理,這種管理模式賦予了項目負責人支配課題經費及相關資源的自。而高校作為項目依托單位,則負責項目管理、會計核算以及財務監督等職責。內部審計作為高校的監督部門,在科研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的過程中要發揮重要作用,除了監督職能外,內部審計部門還應該通過為課題組提供專業意見和建議,達到促進項目科學高效管理,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益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充分發揮內審管理服務職能,積極探索建立科研項目經濟效益的審計評價體系,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的效益審計。在對效益審計明確、細化基礎上,建立一套對科研管理全面評價的標準體系,采取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及時對科研成果的轉化及投資回報情況進行實時追蹤考核。可采取“項目收益法”和“項目比較法”,對項目的收益進行分析,對產生的效益進行準確的核算;或與同類項目的效益進行對比,分析審計項目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提高科研項目的經濟效益,促進科研成果轉化和知識產權管理。同時,建立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對于項目的成果轉化率較低、經費使用效率差,造成資源嚴重浪費,影響了其應有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項目建立相應的懲罰機制。
三、基于審計視角的科研經費管理對策
在科研經費管理過程中,應當從全局角度出發,構建一套系統的管理模式。具體而言:科研經費審計應當涵蓋科研經費自始至終全過程;由國家審計、內部審計和社會機構的委托審計相互支撐;既包含傳統意義上的財務收支審計,還包括績效審計、預決算審計以及責任審計等多項審計內容,建立全過程、全體系、全方位的科研經費管理體制。筆者認為,應當進一步加強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提高項目經費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確保科研工作健康持續發展。
(一)科研立項高度透明,科學合理。上至國家,下至高校自研項目,科研項目從立項開始就應該經過可行性論證,力保提出的項目符合實際科技需要又能避免各部門重復建設。必要時可實行公開招標或者舉行立項聽證,對項目分布和經費分配嚴格把關,從源頭上堵塞漏洞,以事前控制確保項目績效,同時對選擇的項目負責人可以簽訂“科研合同”,必要時可以將經費使用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公眾和審計監督,其研究結果可作為考評和下次科研經費申請的信用指數,對下次申請課題研究產生影響。
高校應從思想上切實重視科研經費的管理工作,結合本校科研經費管理的現狀,明確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科研項目負責人在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的職責和權限,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管理責任制。針對科研經費預算編制、科研經費管理過程控制等問題,明確科研經費開支范圍、開支標準和經費審批權限;明確科研項目結題時間和結余經費分配比例和獎勵辦法。對弄虛作假、擠占、挪用科研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通過建立系統、完善、可操作的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使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及科研人員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時,科研和財務部門可通過講座、網站、答疑等方式,加強對科研經費管理制度、財經法規的宣傳,提高科研人員自覺、合法使用科研經費的意識,做到自覺遵守財務制度,以正確的價值理念,合理、合法地使用科研經費。
(二)科研預算管理規范,明晰細化。強化科研經費全面預算管理,對經費預算編制、經費預算執行控制、預算調整、預算監督和預算考評實行全過程管理。應當使科研申請人明晰責任,經費申請獲準后,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納入合同條款,成為科研經費審計的最終依據,內部審計和財務等部門在預算編制過程中應當參與,在各部門溝通協調基礎之上盡量細化費用分配,將人員費用、差旅費用、學術交流費用等細項全部編入科研項目經費預算,在科研項目結題驗收時作為衡量依據,不能出現過多的出入。這樣,用科研預算管理加強對科研活動及資源分配的計劃、組織、調控和分析,使資金、資源按照預定的計劃運作,實現科研目標的有效管理。
由于高校科研經費涉及面廣,高校科研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部門應及時出臺指導性的預算編制范本,使科研預算的編制有合法、合理的依據。在實行課題負責制的管理模式下,科研經費監管的核心是預算及其執行,科學的科研經費預算是規范科研經費合理使用的前提和依據。一方面科研人員應加強預算知識的學習,根據科研項目總體規劃,經過充分的論證,提出預算方案;另一方面財務人員應積極介入到科研項目管理的全過程中來,參與預算的編制;財務人員應根據科研經費管理辦法,與科研人員進行積極的溝通,對科研經費的預算進行全面的分析、論證,使科研項目的預算編制進一步科學化、合理化。另外,高校還應強化科研預算執行的嚴肅性,在項目執行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批準的預算執行。加強預算的監督和控制,財務部門必須按照課題預算和財經法規對科研經費的每一筆支出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真正做到抓住預算,就能實現科研經費全過程監管。
(三)財務核算標準統一,體系健全。科研經費管理的重點是財務收支的正確性、合理性、經濟性、有效性及其效果,以及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等。應當依據國家和所在地區的相關規章制度制定并公布出適合的科研經費核算辦法及相應細則,使財務人員在進行賬務處理時有據可查,也使科研人員有所參考。在進行科研支出時嚴格遵守規定,將共同支出的費用在各個科研項目之間、科研與教學之間進行合理的成本分攤,嚴格執行預算,避免盲目采購,項目結題時做好經費結余的收尾工作,不出現違規行為,杜絕科研經費腐敗的發生。
財務部門應加強科研經費的核算管理。直接經費主要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差旅費、會議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專家咨詢費和其他支出等;間接費用主要包括承擔項目任務的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的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水、電、氣、暖消耗,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以及績效支出等。在日常核算中以批復的項目預算為依據,分析判斷各項支出是否真實、合理,是否與項目研究相關,是否符合相關經費管理辦法的要求。尤其應注意以下情況:①“燃料動力費”應將科研項目的開支與非科研項目的開支區分開來,非科研項目開支不得擠占科研項目的經費;②項目組成員參加與項目研究相關的國內學術會議發生的費用,應列入“差旅費”支出,而不應列入“會議費”支出;③項目組成員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發生的費用應列入“國際合作與交流費”支出,而不應列入差旅費或會議費支出;④“勞務費”是支付給無工資性收入的項目組成員,有工資性收入的課題參加人員不得發放勞務費;勞務費也不得用于項目研究過程中臨時聘請的專家咨詢費;⑤項目組舉辦咨詢會發生的咨詢費應在“專家咨詢費”中列支,不應在會議費中重復列支,也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研究的相關工作人員;⑥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和管理費支出不得超出預算。
(四)部門及配套資源健全完備,密切協調。科研部門、財務部門、資產管理部門以及審計部門主動配合,緊密合作,實現對科研項目經費使用的全過程監督。健全配套設施,充分利用網絡信息溝通平臺,建立一個科研項目多維度管理的信息平臺,做到信息無障礙交流,實時監控。在這一信息平臺中,不僅可以對經費的收入支出快速查詢,還可以對配套網絡資源、儀器設備進行預約與管理,合理配置資源,避免設備重復購置,提高現有資源的利用效率及效果。
(五)審計監督機制完善,合法有效。完善科研經費管理的審計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審計機構的監督管控作用,內部審計應貫穿整個科研項目全過程。包括前期項目立項、申報、經費預算、實施方案、合同制訂等;中期費用預算執行、內控制度、費用開支范圍等經濟活動審計;項目完成后經費決算、合同執行情況審計以及科研經費管理效益審計等,全面衡量科研經費管理的真實性、合法性。努力提高內部審計人員業務素質,推行同行評審系統和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吸收外部優勢,減少人為因素,在審計結果公開公正基礎上,努力推行責任追究和問責制,實行監管制度化、規范化,真正做到全面的監督與服務,提高科研經費投入的管理使用效益和社會經濟效益。
高校內部審計部門應積極探索開展對科研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將審計關口前移,充分發揮審計事前、事中、監督與服務職能。在項目申報階段要對經費預算、實施方案及合同等進行審計;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對費用預算執行、費用開支范圍等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在項目完成后要對經費決算、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審查科研經費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相關性,成本計算是否正確,成本結構是否合理;根據項目計劃、決算報表及其他資料分析研究,判斷科研經費使用的效益性。在審計中及時糾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加大對違規違紀問題的處罰力度,使科研經費監管制度化、規范化,真正做到全面監督,發揮過程控制、實時控制的優勢,從而減少科研人員違規使用科研經費的行為,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
(六)加強結余經費的管理。結題不結賬,是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針對此問題,高校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結合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和財政部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出校內科研經費結賬管理辦法,明確課題結賬的時間和結余經費的用途。科研項目結束或通過驗收后,學校科研管理部門應及時通知財務部門已結題課題的相關信息。項目負責人應在結題后規定時間內根據學校制定的科研經費結賬管理辦法辦理項目經費的財務決算工作。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結賬手續的科研項目,學校有權按照校內科研經費管理辦法進行處置。總之,科研項目結余經費,不得長期掛賬,不得用于發放獎金和福利性支出。
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新時期下,我們應轉變管理觀念,開拓管理思路,積極探索新的管理體制和監督手段,實現科研經費管理的科學性、規范性,最大限度地發揮科研經費的使用效益,保證高校科研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馬志宏.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全過程跟蹤審計[J].財會月刊,2012.10.
篇4
1.完善區人民政府知識產權辦公會議制度建設,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的統籌和協調。辦公會議統一指導和協調全區知識產權宏觀管理工作,分析和通報知識產權工作形勢,研究決定全區知識產權發展的戰略、規劃、重大政策和措施。辦公會議成員單位要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共同推進知識產權事業發展。
2.充分認識專利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對專利工作的組織領導,把專利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科技進步考核目標責任制,將專利申請量、專利授權量、專利實施量等指標,作為衡量當地專利工作成效和科技競爭力的重要依據。
二、加強管理機制建設,促進專利工作的健康發展
3.建立健全區專利工作管理服務體系。一是建立健全街道、開發園區專利工作聯絡制度。各街道、開發園區要提高認識,做好對專利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建立健全專利工作管理網絡和制度,明確主管領導,確定專利工作聯絡員,完善和落實工作責任制度;二是建立駐區高校知識產權工作聯系制度。引導和推動高校開展知識產權制度建設,加快駐區高校專利申請和專利技術在區內的轉化應用。
4.建立健全專利考核評價體系。一是納入有關資質評價體系,將專利創造與實施情況列入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發中心、高新技術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等認定與評價的重要指標和條件,將有效專利權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區科技進步獎評審的重要指標;二是納入科技項目管理體系,將取得專利權的數量和質量作為科技計劃項目的立項要求和評審指標。
三、強化政府引導和扶持,促進專利成果的轉化實施
5.設立專利工作專項資金。區科技局在科技三項經費中設立區專利工作專項資金,用于專利申請資助和獎勵、專利技術實施、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專利知識宣傳培訓、專利執法、專利戰略制定與實施、專利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對專利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等,各街道、開發園區要相應設立此項工作扶持經費。專利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6.資助和獎勵專利申請、授權。鼓勵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學校、科研院所和個人積極開展專利申請并取得專利權,每年按照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三種類型分類進行資助;積極鼓勵區內中小學在校學生開展發明創造活動,對其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費用實行全額資助。對年專利申請量達20件和100件以上的專利申請大戶分別給予重點資金獎勵。
7.培育專利工作試點示范企業。制訂專利示范企業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選擇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科技型企業開展試點示范工作,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探索有利于企業開展專利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進行重點領域、行業和產品的專利戰略研究,以點帶面,點面結合全面推動企業專利工作的開展;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各級專利試點(示范)企業,凡被列入各級專利試點(示范)的企業,給予相應配套經費扶持。
8.扶持專利產品開發和專利技術轉化應用。對市場前景好、競爭力強、技術水平高的優秀專利技術實現產業化的項目優先立項扶持,重點推薦申報各級專利實施項目和科技進步獎;對已經進入產業化的專利權人、專利技術,優先推薦申報各級優秀專利發明人、優秀專利獎等獎項。
9.鼓勵企事業單位增加研究開發專利的投入,其專利研究開發經費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計入成本費用,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10.加強專利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一是建設區知識產權信息網,并納入區科技局網站體系;二是積極利用專利信息數據庫和專利文獻檢索平臺,對技術引進、技術創新或改造項目、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立項報批的專利進行檢索,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或侵權行為的發生,同時促進企業在創新活動中積極利用專利信息資源,降低創新成本,縮短科研周期,提高研發效率。
四、加強宣傳普及,提高全社會的專利保護意識
11.加強專利知識的普及宣傳工作。通過報紙、電視、互聯網、科普畫廊等媒體,采用專場講座、專題報告會等多種形式,利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科技活動周”、“科普宣傳周”等活動載體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宣傳范圍,不斷提高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法制觀念,在全社會形成尊重知識、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氛圍。
12.加強專利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學習。把專利法律、法規的宣傳列入全區普法教育計劃,納入干部培訓、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計劃。重點對領導干部、企事業單位科技管理干部、項目負責人員分批分期、長短期結合進行培訓。
篇5
關鍵詞:高等學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
中圖分類號:F2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22-0175-04
當前,中國高等學校面臨著高等教育改革和公共財政改革的雙重壓力,社會越來越關注高等教育質量,關注教育經費是否得到有效使用。規范高校財務行為、理順內部財務關系,做到依法理財、科學理財、民主理財、精細理財,發揮財務管理在學校可持續發展中的保障、引導和監管作用已成為一項緊迫的任務。高校內部財務制度是規范學校財務行為、理順財務關系,用好管好教育經費,提升財務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礎保障。所謂內部財務制度是指高等學校根據國家和政府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學校自身運營管理的特點和要求而制定的,是用來規范和優化學校財務行為、理順財務關系的具體操作性、基礎性規則、辦法、流程等。其隨著高等學校現代大學制度的逐步建立和辦學自的逐步回歸而顯得越來越重要。因此,對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立的理論與實踐進行探討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需求分析
高等學校所建設的內部財務制度應是適應學校自身特點和管理要求的內部財務制度,是能滿足規范內部財務行為、理順內部財務關系、提高財務管理水平需求。為此,高等學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應滿足以下基本需求。
1.合法性需求。學校內部財務制度的建設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和辦法制定內部財務制度,滿足學校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執行需求,不能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辦法來建設內部財務制度。在高等教育快速發展中,在公共財政不斷改革過程中,為了保障高等教育又好又快發展,實現辦人民滿意的高等教育目標,國家和地方先后實施并頒布實施了“部門預算、收支兩條線、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收支分類改革“等財政改革,出臺了一系列有關科研經費管理、教學經費管理、學科建設經費管理、學生資助經費管理等具體經費支出管理辦法。全面、及時、準確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法規政策是高校貫徹依法理財的重要要求,也是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過程中必須滿足的,學校所制定的內部財務制度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辦法的規定。
2.適應性需求。高校內部財務制度是為學校財務管理服務的,不僅要適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外部社會、經濟環境變化,更要能適應學校內部發展規模、內部組織結構狀態、內部財務運行特點等內部財務管理環境變化,符合學校財務活動的實際情況,能解決學校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財務管理問題。如,原來不常見的經濟活動變得常見、原來不重要的經濟行為變得重要,出現了原來沒有出現過的的經濟行為等。這時原有的財務制度可能就不適應新情況下的需求,需要進行相關問題的分析,發現不適應的地方,針對存在的不足及時修訂和增補財務制度。
3.整體性需求。高等學校財務活動基本貫穿于學校教學、科研以及社會服務等整個教育活動的全過程,財務管理必須對教育活動的全過程進行多方位管理,包括資金籌集、資金支出等整個流動過程。因此,高等學校內部財務制度必須覆蓋這種全過程財務管理的需求,滿足學校各項財務事項的決策、執行和監督管理需求,不留死角,嚴格按照財務制度、會計制度、操作規程由粗向細建設。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既要考慮學校財務管理要素——經費籌集、經費支出、成本與費用、收入與分配以及資產等管理內容,又要考慮財務管理主體—教學、科研、總務后勤、學生事務、行政管理等管理內容。使學校內部財務制度形成一個完整的互相補充、由粗向細、縱橫交錯的內部財務制度體系。
4.操作性需求。學校內部財務制度是為財務管理服務的,需要在日常財務活動中得到執行,要具有操作性。因此,高等學校在進行財務制度建設時,必須注意不同制度之間的勾稽關系,注意相同部分的標準和用語的一致;相同制度建設要保證基本概念明確、流程清晰,要保證其可操作性,便于財務人員貫徹執行,也便于經濟業務經辦人和責任人準確掌握制度規定,提高制度的執行率。為此,制度建設不易過于原則性和模糊性,應從管理制度、實施細則、實施流程、實施標準等多方面進行連貫規定,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執行性。
二、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現狀分析
高等學校財務管理職能涉及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成本費用管理等內容,涵蓋教學經費、科研經費、行政經費、學科經費等各項功能性經費管理。當前高校普遍存在著制度建設不健全、不精細、不適應、不及時等問題,影響了高校財務管理職能的發揮,制約了高校財務管理水平,導致財務行為異化、經費浪費嚴重和腐敗發生,降低了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削弱了學校財務可持續發展能力。
1.內部財務制度建設不健全。目前,高等學校內外部經濟環境越來越復雜,教育經費來源越來越多元,不同利益主體的利益訴求差異很大,教育經費支出規模和結構都發生了根本變化,用好管好教育經費將越來越重要,任務也越來越艱巨。但高校傳統的依附型財務管理理念造成學校不重視內部財務制度建設,而是過多依靠貫徹執行國家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高等學校許多具體的經濟活動和財務行為得不到具體的內部財務制度的規范指導和約束控制。高等學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這種不健全性易造成學校內部財務管理漏洞,易產生腐敗和浪費行為。如零星辦公用品采購制度的缺失,導致假借購置辦公用品轉移資金和謀取小集體福利等;科研耗材出入庫制度的缺失導致科研虛購耗材轉移資金或通過購置耗材轉移資金等。
2.內部財務制度建設不精細。高等學校作為準公共產品的提供者,受到政府的嚴格管控,高等學校的各項資金來源和各項支出等經濟活動基本上都有相應的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指導和約束。但由于高校經費來源的多渠道,導致高校經費受不同部門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約束,滿足不同需求,實現不同目標,往往造成相互之間的不一致和脫節,以及過于原則性規定問題的存在,顯得財務制度建設不夠精細化,十分粗放。
3.內部財務制度建設不適應。高等學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適應性包括適應外部經濟、教育發展環境和學校內部實際狀況兩方面。中國高校已建立起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集資金為輔的格局,高校不僅從政府獲得穩定的財政性教育經費支持,更要從教學市場、科研市場、社會服務市場等通過市場交換規則獲得非財政性資金供應。因此,以資金活動為對象的財務管理活動必須從學校與政府之間擴展到與整個社會。為滿足學校適應市場化的資金籌集和支出需求,必須對原先單純滿足政府財政性教育資金管理需求的內部財務制度進行改進,使學校內部財務制度適應市場化經濟行為管理需求。但同時,高校內部財務制度畢竟是為學校內部財務管理服務的,相對而言,不同發展規模、不同地域、不同隸屬關系、不同發展歷史、不同專業構成、不同競爭實力、不同組織架構的高校之間在財務行為和財務關系上差異較大,其財務活動和財務管理方式、方法、程序等也可能不完全一樣。所以,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不僅要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更應充分考慮學校內部教育經濟活動的特點和管理需求,增強其適應學校內部管理的需要。
4.內部財務制度建設不及時。近十多年是中國高等教育快速發展和不斷改革創新的時期,也是學校違法案件和資金嚴重浪費的高發期。一方面,國家出臺了一系列財經法規和政策,試圖從政府角度加強對高校經費的宏觀管理和微觀指導,加強教育經費監管,督促高校提升高校財務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各高校也在不斷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從財務制度、財務信息化和財務組織建設等方面加強教育經費內部管理。但在此過程中,高校普遍存在制度建設惰性,一方面表現為簡單套用政府財經法規和政策,導致制度執行過于原則性;另一方面制度建設過于陳舊,沒有及時進行修正。
三、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幾個關系處理
學校辦學過程中的一切經濟活動都必須有明確的財務制度給予保障、監督和管理。針對當前高校內部財務建設的迫切需求和存在的不足,應理順和把握制度建設過程中的組織協調、財權配置和管理要素三方面關系。
1.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過程中的組織協調關系。高校內部財務制度的建設必須有相關部門的參與,必須由相關部門和人員共同貫徹執行。沒有業務部門的參與,單純財務部門制定的內部財務制度將可能不符合學校實際,操作性上也將受到約束。所以,高校在內部財務制度建設過程中,財務部門必須首先與相關業務部門積極溝通、協調,充分了解業務活動的規律、業務活動過程,共同分析國家相關法規政策、具體業務活動過程的財務行為、易產生的問題及原因;其次應就形成的內部財務制度擬訂稿與相關業務部門再溝通、征求意見并最終達成一致。但在此過程中,應保持財務的相對獨立性、自主性和全局性,財務部門要敢于堅持原則,充分發揮財務部門的綜合管理、全面監督職責。
2.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過程中的財權配置關系。財權配置是高校財務管理體制的核心,是學校內部經濟責任制和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體現 [1]。高校內部財務制度的建設應合理劃分財權,明確各部門以及各級領導的經濟責任,構建清晰的財權與事權相統一的財權配置體系以理順財務關系。首先,在內部財務制度建設中應清晰定義財務組織架構和職權,包括校長、主管財務副校長或總會計師、財務人員,明確不同層級的職權;其次,在職權明確的財務組織架構建立的基礎上,著重對財權中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以及相關的建議參與權等財權架構進行規范,在具體財務制度建設過程中充分把握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的合理配置,包括業務流程中或不同責任部門間的配置。
3.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過程中的管理要素關系。高校財務管理要素可歸納為主體要素、客體要素、動力要素和控制要素四個要素 [2]。其中主體要素主要指財務活動中的全體管理人員,重點是財務管理人員;客體要素主要是指財務管理的對象,即學校資金及其運動;動力要素是指激勵機制;控制要素主要是對主體要素、客體要素和動力要素進行約束、監督和指導,體現為學校財務管理體制。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過程中應正確把握和貫徹財務管理四要素構成體系,在制度建設中要明確管理的主體、管理的對象、管理的手段以及適用的激勵約束機制。
四、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實踐過程建議
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是一個理論與實踐、政策與實踐相互貫通的過程,制度建設者需要具備較強的理論功底、較深的政策把握能力、全面的學校管理需求洞察能力和未來管理發展的脈搏把握能力,在新的環境下重新審定財務制度,貫徹財務風險控制 [3]。
1.全面整理和分析國家相關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奠定合法性基礎。關于高校財務管理方面,國家出臺了很多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如《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高等學校會計制度》、《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以及各項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部門預算系列管理辦法、內涵建設投入政策、學生收費管理辦法、學生資助經費管理辦法、“三重一大”管理辦法等。這些規章制度分別涉及學校財權配置、財務事項具體處理程序、財務支出結構、支出控制方面等等。學校要全面收集和分析這些法律法規所管理的內容,可通過建立Excel表格形式,將不同制度辦法的頒布實施時間、主要規范內容以及執行難點等進行歸類整理。一方面方便學校財務人員和相關業務部門人員學習掌握、貫徹執行;同時也易于發現這些法律法規政策未明確的地方,發現學校在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辦法方面不到位、不及時、不全面的地方。
2.全面整理和分析學校各項經濟活動及管理需求,為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奠定適應性基礎。財務制度是為財務管理服務的,是用來規范財務行為、理順財務關系,為學校經費有效使用提供制度保障和指導約束的。全面分析學校各項財務活動的特點是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關鍵,各項財務活動也是財務制度建設的對象。高校財務活動按財務管理內容分為收入、支出、資產、負債、基金、成本費用、收入分配等;按照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可分為人員經費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其中公用經費支出又分為水電支出等;按照部門預算支出功能分類可分為教學經費支出、科研經費支出、行政經費支出、后勤經費支出等;按照經費支出的預算責任單位可分為行政部門、院系教學部門、科研院所、后勤保障部門等不同責任單位經費支出。所以,內部財務制度建設過程就是全面分析和把握學校各項經濟活動的過程,這也是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必須依靠業務部門共同參與的原因所在。通過分析發現學校現行各項經濟活動監管中存在的不足,特別是在規范性、科學性、精細化、有效性等方面的問題,保證學校所建設的內部財務制度適應學校財務管理需要。
3.全面整理和構建學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理論體系框架,為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奠定整體性基礎。根據學校執行的國家相關法規政策和學校內部經濟活動范圍、內容,按照財務管理內容整理和構建學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體系整體架構。
第一部分:基本財務管理制度。包括高校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高校事業財務管理制度以及高校控股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三個方面。
第二部分:基礎財務管理制度。包括高校綜合部門預算管理制度、高校內部綜合執行預算和院系責任預算管理制度、高校內部經濟責任制度、高校經費支出審批制度、高校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高校采購及招投標管理制度、高校財務信息化管理制度、財務信息披露與財務分析報告制度等方面。
第三部分:財務機構與財務人員管理制度。包括財經領導小組設置與職權制度、財務機構設置與職責管理制度、高校財會人員聘用管理制度、財會人員崗位職責與工作標準管理制度、高校財會崗位與人員考核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四部分:高校資產管理、內部控制與會計核算制度。主要包括:(1)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包括貨幣資金管理制度、現金管理制度、銀行結算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網銀支付管理制度等方面。(2)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包括籌資管理制度、職工暫借款管理制度、往來款項管理制度等方面。(3)材料(存貨)管理制度。包括工程(基建)材料管理制度、教材(圖書)管理制度、藥品管理制度、教學科研試劑耗材管理制度、辦公用品管理制度等方面。(4)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包括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大中修項目管理制度、零星小維修項目管理制度等方面。(5)對外投資及擔保管理制度。包括對外擔保管理制度、對外投資管理制度、控股企業投資管理制度、后勤實體管理制度等方面。(6)其他管理制度,包括外幣業務(外匯)管理制度、無形資產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五部分:負債管理、內部控制與會計核算制度。包括借入款項管理及會計核算制度、應付及預收款項管理及會計核算制度、應繳款項管理及會計核算制度以及代管款項管理及會計核算制度等。
第六部分:經費支出及成本費用管理、內部控制與會計核算制度。包括差旅費開支管理制度、實習經費開支管理制度、實驗經費開支管理制度、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人員薪酬開支管理制度、業務招待費管理制度、水電費開支管理制度、學生資助經費開支管理制度等方面。該部分要嚴格按照經費支出經濟分類和支出功能分類進行設計,其中經濟分類財務制度設計是基礎標準,如招待費的支出審批制度中的招待標準、審批內控、報銷票據管理等;功能分類財務制度設計重在結構和程序上,如科研經費中的招待費支出審批重在招待費比例、招待費支出審批流程等方面。
第七部分:收入及結余、基金管理、內部控制與會計核算制度。包括學生繳費管理制度、學生獎貸勤助補管理制度、發票及票據管理制度、資產出租出借收益管理制度、對外投資收益管理制度、捐贈收入管理制度、服務性收入分配管理制度、事業結余管理制度等方面。
第八部分:財務決算、財務報告、財務分析管理制度。包括綜合財務決算制度、項目經費決算編報制度、預算執行報告及分析制度、經費支出財務報告與分析制度、預算執行進度報告制度、水電費用分析報告制度等。該部分應按照重要性原則,分月度、季度、學期和年度展開分析報告,為學校決策管理提供依據。
第九部分:輔助財務管理制度。包括財會人員工程交接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等方面。
4.全面整理和分析現有內部財務制度成果,尋找差距,發現漏洞,明確制度建設項目和進度,為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奠定及時性基礎。學校財務部門應重視整理和審核學校現有財務規章制度,能及時根據學校內外部財務環境的改變,對照內部財務制度理論體系進框架,找出現有制度建設成果中存在的不健全、不適應、不精細、不及時問題,明確擬修訂、擬廢除、擬新增制度建設項目。為此,學校財務部門內部應重視財務制度建設分工,明確具體負責牽頭人,支持內部制度建設工作,要將日常的財務管理工作、會計核算工作的習慣做法、要求給予制度化、書面化和成果化。
5.財務牽頭、分工協作實施制度建設,為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奠定組織保障基礎。學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應形成以財務部門為牽頭部門、相關部門參與實施的制度建設組織模式。首先,財務部門內部根據科室設置和崗位分工,明確相關制度建設負責人具體負責制度初步擬訂工作;其次,財務部門內部集中討論已完成的制度建設初稿,在聽取制度建設具體負責人就本制度建設文稿解釋匯報后,集中討論確定正式擬訂稿;第三,根據財務工作與業務工作的全流程作業管理理念,根據不同財務制度所涉及的不同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分別與不同業務部門就財務制度正式擬訂稿進行商討會簽,重點就制度執行和效果發揮進行商討,確定需要修改和補充的地方;第四,財務主管校領導審簽通過。
總之,中國高等學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存在嚴重的國家法規政策依附性,主要處于應付和應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階段,還沒有真正從學校內部管理需要出發,系統地進行制度建設。為此,高校應全面把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需求和現狀,正確處理好制度建設中的組織協調、財權配置和財務要素三個關系,嚴格按照制度建設程序進行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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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y and Practice Institutions of the Internal Financial System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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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河南省出臺《河南省實施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指導意見(試行)》、《河南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和《河南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實施辦法》,為全省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工作提供指導,標志著“政府購買、服務同質、合同管理、鄉村一體、績效支付”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供模式在全省推廣。
“河南模式”得到肯定
中國農村衛生發展項目是中國政府利用世界銀行貸款和英國政府贈款,開展的農村衛生改革探索的國際合作項目。2009年,河南省在宜陽、武陟、息縣、清豐、汝州5個地方開始實施“政府購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試點工作。試點地區的做法是:地方政府以戰略購買者的身份投入并組織符合準入條件的服務機構和個人參與,明確雙方職責任務,以“契約方式”提供服務。省衛生廳統一制定《服務技術規范》,統一績效考評標準,統一準入條件,確保每一名服務對象享受到公平。截至2010年10月底,政府“購買服務”的模式,已覆蓋該省5個項目縣的2030個行政村,覆蓋服務對象269.6萬人。5個試點縣政府共投入用于購買服務的合同資金達5629萬元。
2010年12月8日,衛生部在鄭州召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經驗交流會。會上,世衛組織和衛生部代表對河南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稱其為“河南模式”。
政府購買免費提供
此次出臺的《意見》指出,將國家規定的九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以及婚前保健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范圍,統一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實行合同管理和績效考評,加強分工協作,確保服務質量。凡符合準入條件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均可公平地參與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提供,并享受同等待遇。《意見》明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向鄉村兩級、街道(地段)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傾斜。
明碼標價績效掛鉤
河南省推廣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供模式,每項服務都標明基本費用標準,補助經費按績效支付。《意見》要求,根據實際建立完善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評體系,將績效考評結果作為財政部門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的重要依據。
為加強對補助資金的管理,《河南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補助資金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城鄉居民提供政府統一規定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范圍內的各項服務,不得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配備和人員培訓等其他支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
同時下發的《河南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實施辦法》要求,對于考核不合格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有關要求扣減相應的補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提供服務的資格。縣(市、區)財政部門在審核安排和撥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經費時要與實際考核結果直接掛鉤等。
相關鏈接
湖北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擴面提標
7月11日,湖北省召開的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電視電話會議透露,2011年湖北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擴面提標,除經費標準由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外,還把服務項目擴大到10類41項。新增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是:兒童保健管理人群從0至3歲擴大到0至6歲,增加兒童口腔保健等服務內容;增加孕產婦、65歲以上老年人等重點人群檢查項目,增加健康教育服務內容,提高服務頻次;增加高血壓、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人數;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夠承擔的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食品安全信息報告、職業衛生咨詢指導等。根據醫改要求,2011年,湖北省城鄉居民規范化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要達到50%左右,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規范管理人數要達到189萬和65萬,要將發現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納入管理范圍。
案例評估
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是我國公共衛生領域的一項長期的、基礎性的制度安排。衛生部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補助標準達到17.5元,其中上海49.9元,北京29.4元,浙江22.5元,陜西21.5元。河南率先在國內購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把購買服務作為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有效運行機制、實現均等化的突破口,通過建立服務準入、績效考評、服務監管、績效支付等運行機制,形成了“政府購買、服務同質、合同管理、鄉村一體、績效支付”的新模式,不僅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實施提供了有效的組織保證,也為農村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建立奠定了體系基礎,對實現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發揮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其探索實踐符合“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醫改總體要求,值得全國各地學習借鑒。
6月下旬,貴州省委書記、省長趙克志帶隊到北京有關部委就一些重大問題進行匯報銜接,爭取國家進一步加大傾斜和支持力度。7月7~8日,浙江省委書記趙洪祝,省長呂祖善也帶隊在北京走訪了相關國家部委和有關中央企業,溝通對接事關浙江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
6月27日,四川省政法干警“警民親”活動正式啟動。該省將組織全省14萬余名政法干警以“服務群眾管理創新”為主題,通過3年深化“交朋友、結親戚”、“大走訪”、“大接訪”等活動,形成“警愛民、民擁警、警民團結一家親”的生動局面。
近日,山東省高校債務化解工作會議披露,該省力爭到2012年底確保化債80億元,爭取化解100億元高校債務,兩年內把高校債務降至合理水平,并要求從嚴控制高校新建項目新增貸款。據介紹,截至2009年底,山東全省85所公辦普通高校,各類債務合計284億元,其中銀行貸款余額185.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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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制度是地方產業集群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支持對象主要包括產業集群產業鏈延伸項目、產業集群產學研合作項目、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產業集群園區基礎設施項目和產業集群龍頭企業技術創新項目。
山東、湖南、陜西、四川、重慶等省市將產業集群發展納入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縣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的支持范圍。盡管自2001年以來國內學術界關于產業集群政策的研究文獻日益增多,但多側重于國外產業集群政策理論文獻和實踐經驗的評述、中國產業集群發展過程中的政府作用和政策建議探討,而關于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的理論分析和案例研究尚屬空白。本文就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問題作一初步探討。產業集群(簡稱“集群”)作為一種新型區域經濟發展模式,已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實踐熱點。2007年,國家發改委頒發的《關于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現有各項財政專項資金要向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和龍頭企業傾斜,有條件的地區可創設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于產業集群發展環境建設。部分省市在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制度建設進行了積極探索。如:2007年,江蘇省出臺《江蘇省產業集聚區創新服務專項資金資助暫行辦法》,北京市出臺《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2008年,江西省出臺《江西省工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湖北省出臺《促進產業集群發展激勵性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暫行辦法》;2009年,寧夏出臺《關于促進“五優一新”產業集群發展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地方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的界定
一般而言,產業集群是企業在市場機制作用下的選址過程中自發形成的。雖然產業集群是高度市場化的產物,但產業集群的健康發展仍離不開政府的適當干預,因此,政府制定、實施產業集群政策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從歐美發達國家產業集群政策的實踐來看,科學合理的產業集群政策不僅能彌補市場以及集群自身的缺陷,還能產生巨大的效益,促進產業集群的有序發展。制定和實施包含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制度在內的地方產業集群政策的理論依據主要有市場失靈理論、系統失靈理論、政府產業政策失靈理論。
運用“屬+種差”的定義方法,可將“地方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界定為:地方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是從地方政府按照地方產業集群發展規劃目標,由地方財政預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和引導當地產業集群發展項目的專項資金。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的來源一般是一種財政專項資金,其扶持方式主要有信貸擔保、投資補助、貸款貼息、以獎代補、無償資助等,其中,以貸款貼息和無償資助兩種方式最為常見。
地方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對象的理論分析
(一)產業集群產業鏈延伸項目
產業鏈是現實經濟活動中的若干相關產業部門基于經濟活動內在的技術經濟聯系,客觀形成的環環相扣、首尾相接的鏈條式產業關聯關系。產業鏈的本質和基礎是價值鏈。產業鏈延伸指通過對產業部門追加勞動力、資金、技術等投入,使產業鏈的后續產業環節得以增加,或是得以增生擴張以獲取追加收益的過程。它通常受一定經濟目標驅動,如追求勞動力吸納量最大化、產業資金追加量極大化、產業技術含量極大化和產業附加價值最大化等經濟偏好(龔勤林,2004)。
產業鏈反映了產業部門之間的關聯關系,而這本質上可以理解為一種空間關系。生產從上一鏈環進行到下一鏈環體現的是產業鏈的時間次序;產業鏈上各個產業部門在特定地域空間內的分布則體現了產業鏈的空間關系。在宏觀經濟視野里,鏈條基本是環環相扣而完整的,而從區域經濟視角看,鏈條未必就是完整的,特定經濟區域可能具有一條完整鏈條,也可能只具有一條完整鏈條中的部分產業部門。正是由于產業鏈這種時空順序,尤其是產業鏈的優區位指向客觀要求產業鏈環節被配置到合理的經濟區域,表現為產業鏈的區域間延伸。
產業集群具有產業特性和地域特性。產業特性是指產業集群通常圍繞區域內主導產業的生產及服務展開,基于專業化分工與協作,通過產業鏈或其他競合關系聯結,共享產業要素,塑造產業整體競爭優勢,構成產業生態系統。地域特性是指產業集群成員在地域上相互鄰近,共同“鎖定”特定區域,具有顯著的地域空間集聚特性。產業集群是基于價值鏈和供應鏈的企業集聚,產業鏈是產業集群中的主導關系(冉慶國,2009)。產業集群作為一個特定產業區域,當集群內的產業鏈不完整時,需要采取措施延伸產業鏈,使得圍繞主導產業的相關企業和機構實現地理上的集中。產業鏈中大量企業集聚在特定區域所形成的技術替代與配套、市場競爭與結盟關系,能有效增強產業集群的抗風險能力,降低集群內企業的生產成本和交易成本,充分發揮集群的競爭優勢。同時,產業鏈的延伸也有利于原有價值鏈移向新的價值更高的價值鏈,從而有利于產業集群升級。
(二)產業集群產學研合作項目
產學研聯合的本質是企業、大學、科研機構、政府、風險投資基金等參與創新的各種組織機構形成的緊密聯系、互相合作和協調的網絡,包括產學研合作網絡、企業之間形成的戰略技術聯盟、供方與用戶之間的網絡等(方松,2007)。目前,產學研合作的形式主要有:企業通過招標等方式,委托高校和科研機構幫助其攻克技術難題;企業資助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研發中心;企業在大城市設立研發中心,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員提供科研場所和資源,吸引科技人才參與或加盟企業科研攻關活動。
目前,國內大部分產業集群自身缺乏自主創新能力,產品結構處于國際價值鏈分工體系的低端,集群發展“大而不強”,這種趨勢長此以往將導致集群的衰退。集群要獲得可持續發展,必須實現由投資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規模擴張向內涵提升轉變。而這一轉變的關鍵是技術創新。對集群中的中小企業而言,勢單力薄,無力獨自完成高新技術的研發,需要借助外力,整合各領域的人才、技術和成果,開發新產品。企業只有掌握了核心技術,才能在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而對于高校和科研院所而言,雖然科研碩果累累,但因為與企業需求脫節,許多技術成果未能轉化為生產力,無法產生經濟效益。因此,產學研合作是以企業為主體,將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智力資源與企業需求相結合,將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最佳途徑。
對于整個產業集群而言,產業共性技術是產業集群實現技術升級和結構升級的關鍵因素。產業共性技術具有準公共品性質,研發產業共性技術存在很高的成本以及風險,單個企業沒有足夠的意愿和能力獨自承擔產業共性技術的研發,因此,產業共性技術的創新需要集群內部相關主體之間的合作或者集群內外有關組織和機構的合作。
由于產業共性技術的準公共產品性質和產業集群的區域性,地方政府在產業共性技術供給中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產業共性技術的外部性和研發的高投入、高風險及高層次科技人才的需求,集群內企業沒有動力或沒有能力去進行共性技術的研發。高校和科研院所具備產業共性技術的研發優勢,但其研發活動容易導致共性技術的市場化導向不強、共性技術的開發轉化率不高。因此,僅僅依靠地方政府、企業、高校、科研院所任何一種組織的力量單獨進行產業共性技術的開發,實力均顯薄弱。聯合地方政府、集群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集群主體的力量,優勢互補、高效整合各方技術資源,構建基于集群網絡結構的官產學研聯盟則是產業共性技術創新的有效載體(張聰群,2008)。
(三)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
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是指以面向產業集群提供營銷網絡、市場開拓、技術服務以及集群企業協調管理等集群共性需求的企業組織與機構團體為載體,而形成的專業系統化的服務體系。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涉及的平臺類型和范圍比較寬泛。但作為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體系的基本構成單元,主要有市場交易平臺、行業自組織平臺和共性技術服務平臺三大支撐體系。產業集群公共服務平臺三大支撐體系的關系如圖1所示。
市場交易平臺。產業集群市場交易平臺是指為產業集群企業提供整體的產品展示與銷售、市場開拓和營銷渠道的服務載體,產業集群市場交易平臺的具體實現形式就是與產業集群緊密結合的專業市場。產業集群專業市場聚集了大量經營相同類別商品的集群廠商,為產業集群提供公共的營銷網絡,減少了集群個體企業的營銷成本,實現了產業集群的生產環節和流動環節的有機結合。
行業自組織平臺。產業集群行業自組織平臺是指以行業為基本特征,基于共同的利益目標,由集群企業形成的具有自我發展、自我約束能力以及提供集群共同需求服務產品的組織機構,代表性機構是行業協會或同業商會。行業協會作為產業集群的代表,以集群中的會員企業需求為導向,為會員企業提供所需的各種服務,幫助會員企業提高自身能力,以此來促進整個產業集群的發展。行業協會的功能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企業服務,包括信息服務、市場開拓、企業指導、組織培訓以及企業協調等內容;行業自律,包括制定行業規章制度和行業標準;行業代表,包括破除市場壁壘、反傾銷維權、與政府溝通、中介橋梁等;資源整合,包括打造區域品牌,引導合作創新。
共性技術服務平臺。產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是指依托產業集群或優勢產業,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信息、咨詢、開發、試驗、推廣以及產品研制、設計、加工、檢測等公共技術支持服務的機構或實體(周繼倉等,2007)。共性技術是屬于公共物品的一種,具有強烈的外部性,因此在完全市場條件下個體組織(特別是企業),自愿投資開發的可能性很小,從而導致供給不足。而集群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可以產業集群提供共性技術層面的服務,促進產業集群共性技術的研發和擴散,加大產業集群的技術創新能力。三大公共服務平臺在市場、行業和技術三個層面為產業集群提供服務,可以極大地促進產業集群的發展。
(四)產業集群園區基礎設施項目
工業園區是地方政府根據自身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通過行政手段劃定一塊規劃區域,通過實施優惠政策,聚集各種生產要素集聚,在一定空間范圍內進行資源整合、配置,提高工業化的集約強度,突出產業特色,優化功能布局,使之成為適應市場競爭和產業發展的現代化產業分工協作生產區。工業園區建設既要借助行政力量進行規劃和整合,又要體現產業經濟集群發展的內生特性(陳文華等,2010)。
雖然工業園區中的企業鄰近與產業集群不能混為一談,但兩者存在著密切關系。工業園區可以向集群方向轉化,工業園區是基于企業集聚而形成的,建設工業園區是促進產業集聚、培育特色產業集群的重要發展戰略。產業集群具有顯著的地域空間集聚特性,要求集群成員在地域上相互鄰近,共同“鎖定”特定區域。從這一角度而言,以集群為導向的工業園區是產業集群存在的最佳空間載體。
集群企業在工業園區內的聚集,將產生外部經濟效應。集群企業可以通過共用園區內的基礎設施、共享知識和區域產業集群品牌等無形資產、聯合大批量購買原材料、建立集中物流中心等方式減少分散布局所需的額外投資,降低運輸、庫存等生產成本。
集群園區是產業聚集的公共經濟區域,包含著很多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如市政基礎設施、商業配套設施和生活配套設施等。集群園區的公共品性質決定了其不能由私人部門提供。應當由政府財政承擔。政府應該對園區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為園區提供基礎設施(包括道路交通、通訊、電力、供水、互聯網、城建等設施)并高效運作,使園區能夠真正服務于產業集群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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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產業創新,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規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加快培育科技型企業的若干政策意見》(紹市委發〔*〕112號)、《關于推進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紹政發〔*〕41號)、《關于優化市區產業結構加快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意見》(紹政發〔*〕56號)和《關于進一步鼓勵市區開放型經濟發展的意見》(紹政發〔*〕66號)的精神(上述四個文件以下簡稱《政策意見》),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資金來源。市財政局設立推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財政專項資金(包括循環經濟專項資金、技術創新專項資金、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該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統一安排。
第三條市發展改革委、市經貿委、市科技局、市外經貿局、市商貿辦、市環保局等部門(以下簡稱歸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財政扶持項目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市財政局負責財政專項資金的籌措、分配、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管理原則。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科學、規范、效率和突出重點、專款專用的原則。
(二)堅持按照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要求,推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支持企業自主創新,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三)加強各歸口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按照“穩存量、調增量”的基本要求,保持現有各資金渠道和管理途徑的總體穩定,著力優化資源整合和配置,促進資金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四)建立健全績效評價制度,落實部門管理責任和科學決策程序,確保各類資金使用取得實效。
第二章扶持對象、重點、方式及標準
第五條扶持對象。在*市區范圍內經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健全、依法納稅的企業及依法成立的相關單位。
第六條扶持重點。
(一)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加大研發投入,積極開發科技新產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鼓勵企業參與制定國家行業標準,創建科技型企業。
(二)實施扶優扶強,著力培育成長型企業,鼓勵企業加強技術改造,采用高新技術和先進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軟件產業,促進傳統產業的優化,提升競爭實力。
(三)支持企業開展以產品信息化、制造過程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化建設。
(四)鼓勵建設區域創新扶持體系,支持企業構建社會公共服務平臺、投資建設公共技術平臺,鼓勵創辦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科技中介機構。
(五)支持企業開展節能減排和發展循環經濟,鼓勵企業加快節能技術改造和推廣。
(六)鼓勵建設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開展科技合作,共同建設創新載體。
(七)鼓勵企業爭創知名品牌,加強品牌經營,提升產業水平。
(八)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鼓勵中小企業創業和拓展市場。
(九)支持企業騰地發展現代服務業,大力推進生產制造企業主輔分離,鼓勵引進新辦現代服務業。
(十)鼓勵發展樓宇經濟、總部經濟,促進發展建筑產業研發總部基地、文化創意總部基地、商務服務中心。
(十一)優化結構,鼓勵企業做強對外貿易。
(十二)鼓勵引進優質外資項目,提高利用外資水平,增強區域經濟競爭實力。
(十三)鼓勵企業擴大對外合作。
(十四)國家、省專項資助并要求地方財政配套的項目。
第七條扶持方式。按照《政策意見》確定的方式實施,原則上采取一次性獎勵、補助及配套補助。
第八條扶持標準。財政扶持按照《政策意見》的規定執行,并對相關內容的扶持標準明確如下:
(一)技術開發費的獎勵政策。
1.《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加快培育科技型企業的若干政策意見》(紹市委發〔*〕112號)第2條規定“對享受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以每年實際抵扣額為基數,在20%以內予以獎勵,單項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關于推進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意見》(紹政發〔*〕41號)第2條規定“企業技術研發費用(不包括政府補助部分)當年占銷售收入比例超過3%的,超過部分財政給予2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同一單位享受上述兩項政策按最高原則執行,不重復獎勵。
(二)企業與院校科技合作專項資金。
1.院校科技合作一般項目:與院校合作金額不得低于10萬元,按項目計劃投入總額(包括硬件、軟件投入和技術開發費用)的20%以內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院校科技合作重點項目:與院校合作金額不得低于15萬元,按項目計劃投入總額(包括硬件、軟件投入和技術開發費用)的30%以內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院校合作共建創新載體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按項目計劃投入總額(包括硬件、軟件投入和技術開發費用)的20%以內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4.產業共性關鍵技術難題招投標項目:按項目計劃投入總額(包括技術研發、中試、推廣及專項試制設備投入等費用)的30%以內給予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上述項目在驗收時的實際投資額小于項目計劃投入總額90%的,則同比例減少補助總額。
(三)循環經濟和節能降耗專項資金。
1.市區投資20萬元以上的節能、節水技術改造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20%以內給予資金扶持。列入市級綜合節能技術專項改造項目,給予設備投資額30%以內的資金扶持。單個項目當年最高扶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被省級有關部門考核認定為循環經濟示范企業和綠色企業的,給予每家企業5萬元一次性獎勵。
2.同一單位涉及不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的循環經濟、節能減排項目的,按最高原則執行,不重復獎勵。
第三章申報、審核及撥付程序
第九條資金申報程序。
(一)依據固定資產投資額、技術開發費、廣告實際支出額、實際支付訴訟費用、銷售額等確定獎勵、補助金額的項目申報程序:
1.在項目投入次年4月底前由歸口管理部門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并組織單位申報。
2.單位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和年度申報通知的要求,向歸口管理部門和市財政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獎勵、補助資金申請報告。
(2)有關設備投資額、技術開發費、廣告實際支出額、實際支付訴訟費用、銷售額的有效證明材料(或具有一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設備投資額、技術研發費用、廣告實際支出額、實際支付訴訟費用、銷售額的專項審計報告)。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申請技術開發費獎勵的單位,應以技術開發項目為單位進行單獨核算,建立技術開發費管理臺帳,對技術開發費用進行準確歸集、核算和統計。申請時還需提供由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審核確認書、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和由政府相關部門或企業自行立項的技術項目開發計劃(立項書)等材料。
(二)定額獎勵資金的申報程序。
1.涉及獎勵的評比、認定及資格審核等事項由歸口管理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進行審核,市財政局參與。
2.市政府發文的定額獎勵資金,單位依據市政府批準文件直接向市財政局提出申請。
3.各歸口管理部門發文的定額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局會同各歸口管理部門向市政府提出獎勵申請。
(三)視地方財政貢獻大小確定獎勵、補助金額項目的申報程序。
1.由市財政局在次年4月底前組織單位申報。
2.單位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和有關要求,向市財政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要求獎勵、補助的資金申請報告。
(2)資金申請表。
(3)對地方財政貢獻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配套補助項目的申報程序。
由單位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和有關文件要求,向各歸口管理部門和市財政局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配套資金補助申請報告。
2.企業營業執照及相關獲得補助項目的有效文件和復印件。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對于上述四項內容之外的其他獎勵、補助項目,由市財政局和各歸口管理部門協商后確定。
第十條資金審核和撥付程序。
(一)各歸口管理部門對項目情況進行審核,并可采用專家評審、論證等形式;市財政局對企業項目資金投入和效益情況進行審核,并可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審計。
(二)市財政局會同歸口管理部門向市政府提出申請。涉及視地方財政貢獻大小確定補助、獎勵金額的項目,由市財政局向市政府提出申請。
(三)市財政局在市政府批復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到位。采用合同制管理的項目,根據合同要求按進度撥付。
(四)市政府直接發文的定額獎勵資金,市財政局在收到單位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到位。
第四章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
第十一條單位在收到獎勵、補助及配套補助后,應嚴格按規定使用,并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進行會計核算。
第十二條監督管理。
(一)實行財政扶持資金的中止機制。各歸口管理部門要強化項目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掌握項目進度并及時反映情況,對達不到目標要求,或進展情況差、資金使用無明顯效果的項目,經歸口管理部門和市財政局認定,應予以中止,并停撥或追回已撥付的財政專項資金。
(二)切實加強財政資金監督、管理。市財政局要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同時可以委托中介機構對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抽查審計,并接受社會監督和審計監督,確保資金專款專用、防止截留或挪用。
(三)嚴格執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對違反有關規定,弄虛作假、騙取或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的單位,要依法進行查處,收回資金,并處相應的罰款。同時在3年內取消該單位申請各類財政獎勵、補助的資格。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績效評價。
(一)各歸口管理部門應按《*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施意見(試行)》(紹市財績效〔2006〕17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的要求,組織項目單位自評和歸口管理部門績效評價。每年各歸口管理部門要按《實施意見》要求將績效評價的計劃、情況匯總和評價報告報市財政局。
(二)市財政局根據財政管理要求,每年選擇部分具有代表性和有一定影響力的重點項目組織評價。同時也可對各歸口管理部門的績效評價情況進行抽查。
(三)對未按規定進行績效評價的項目和資金,市財政局應暫緩安排財政專項扶持資金。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同一企業同一內容的項目只能向一個歸口管理部門進行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否則取消該項目當年申請資金資格。
第十五條企業類似項目同時獲得國家多項支持的,原則上只對其中一項給予配套(該項目已享受市政府專項資金資助的,視同配套資金)。
第十六條本辦法實行最高限額制度。對企業同一事項涉及多項扶持政策的,按最高一項執行。
第十七條凡對地方財政貢獻額低于獎勵或扶持額、節能減排未達標、發生嚴重安全生產事故和重大環保事件等的企業,不得享受有關獎勵、補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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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了順應全國高等教育擴大招生的形勢和基于高校自身發展的需要,高校紛紛選擇了負債運營的發展道路。文章首先對我國高校負債風險的規律性進行分析,然后指出現階段高校負債風險的成因及其危害性,最后提出了構建高校負債風險防范體系的對策。
近幾年,我國高等教育取得了跨躍式的發展。普通高校為了順應全國高等教育擴大招生的形勢和基于高校自身發展的需要,在國家財政資金投入不足和自有資金有限的情況下,紛紛選擇了比較理想可行的負債運營的發展道路。但是,負債是需要高校在未來一個確定時期內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從而構成高校的一項確定的負擔。毋庸諱言,如果對負債的借貸計劃不周,管理使用不當,勢必會使學校陷入嚴重的債務危機,背負巨額的債務“包袱”。審計長李金華在第二屆計算機審計國際研討會上就曾說:“目前少數高校的財務管理有失控現象”并警告說,“如果高校對財務的管理跟不上,就很容易把高等教育在這兩年來的增長度抵消”。所以,為保證高校規模、結構質量、效益等方面的協調發展,需要客觀、正確地構建一套科學長效的負債風險控制體系,以確保高校在保持高速發展的同時,最大限度地規避負債風險。
一、我國高校負債風險的規律性分析
負債風險是指高校向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舉債或過度舉債后產生的,嚴重影響教學科研和人才穩定等不良后果的可能性。我國高校負債風險的規律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一定程度的可控制性
高校身處市場經濟之中,對于負債風險的控制,一方面可通過市場調查、理論分析來掌握導致負債風險的因素及其程度,另一方面可通過一些技術方法來預測和抑制風險的發生。
(二)不確定性
由于市場經濟中的價格機制、競爭機制等作用,高校在人、財、物的消耗上,不能量化;在畢業生走向社會時,不能確定其就業率;在科技成果是否出售、轉讓,轉化為生產力上,不能確定其轉化率;在自然因素的影響上,不能確定其正負面。
(三)經濟損失的可能性
負債雖有其獨特的魅力,當收益率小于成本率時,債務人就得面臨嚴峻的負債風險,負債規模不合理和高額的利息更會加劇債務人經濟資源的損失。
二、現階段我國高校負債風險的成因及其表現形式
(一)高校并不符合具備法人資格的全部條件,為負債主體責任轉移創造了條件
《高等教育法》在第30條規定高校可以取得法人地位的同時,又在第38條規定高校只能依法自主對舉辦者提供的財產、國家財政性資助、受捐贈財產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高等學校不得將用于教學和科學研究活動的財產挪作他用。所以高等學校并沒有獨立的財產,更沒有權力處分這些財產,不可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發生重大的負債危機,最后收拾局面的將還是政府,不可能是學校。同時高校負債缺乏體制上的有效約束,對于最終由政府承擔風險的預期導致高校和金融機構的盲目貸款,最終形成總體上的財務困境。
(二)會計信息失真對潛在的財務風險反映不充分
高校執行的財務制度和核算體系不能全面反映資金運作和負債情況,難以及時發現和抵御財務風險。眾所周知,高校現行以收付實現制為核算基礎,這種方式簡單可操作,但無法明確各階段的經濟責任。在預算收支與基建收支分離的財務報告模式下,對于已經完成購建過程而尚未支付款項的經濟事項并不估價反映,形成隱性債務,尤其是一些貸款項目上,高校會計報表無法準確真實反映。財務報告所反映的債務信息嚴重失真的,大量的隱性債務游離于會計核算之外,最終會造成高校財務狀況在反映上的嚴重扭曲和失實,弱化負債的風險,不利于高校領導的財務決策,使得高校決策層自覺不自覺地夸大能支配的財務資金,造成虛假的平衡現象,無形中對高校的宏觀決策和財務運行產生了誤導。
(三)經費來源渠道單一,形成資金結構性風險
資金結構性風險主要在于負債與自有資金結構上,表現為資產負債率過高。高校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籌資渠道單一,過度依賴金融信貸資金。有的高校在新校區建設資金管理辦法中明確提出“新校區基建工程所需資金,由銀行貸款解決”。各高校的財政資金投入在高校基建投入所占比例不到10%。只有很少的高校通過多種渠道吸收少量社會資金用于學校校區、校舍建設。
(四)負債投資項目的投資回收期長,收益不確定性大
高校負債投資的初衷是擴大辦學規模,提高辦學效益。負債資金一般用于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所需資金量大,投資回收期長。根據負債經營能夠產生杠桿效應的基本原理,當負債投入項目的增量收益率高于負債資金利息率時,學校使用一部分負債資金可以因財務杠桿的作用提高學校辦學的整體經濟效益,加速學校發展;反之負債資金會降低其經濟效益。一些高校貸款建設項目存在盲目性、重復性,缺乏科學的可行性論證,對未來的經濟效益把握不準,建設工期長,還貸政策不健全,負債資金超過實際償還能力,嚴重時會出現大量的不良負債,影響整個學校的發展。
三、高校負債風險的危害性
(一)最終轉化為財政風險
從高校的所有制性質和高等教育的準公共產品特征,我們不難總結出:高校負債風險是通過三種途徑轉化成為政府負債即財政風險的。第一種途徑:高校――政府:當高校不能償還負債而影響到正常的教學活動時,政府必須從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出發,出面救助學校,承擔負債風險。第二種途徑:高校――學生――社會公眾――政府:高校不能償還負債時,學校會提高學費標準或維持原有標準壓縮教學科研經費,降低教學質量,從而引起社會公眾的不滿使政府面臨社會壓力與政治風險。第三種途徑:金融機構――政府:當高校不能償還金融機構的巨額債務時,金融機構勢必會采取訴訟等法律手段向高校索取,高校只有向政府尋求支持,政府被迫出臺相關政策來承擔高校負債。
(二)對未來生源市場的嚴重沖擊
雖然近年來高校的規模因擴招而得到迅猛發展,但隨著2009年以后我國高等教育適齡人口(18-21歲)的逐漸減少,隨著我國招生制度的改革和大學生就業形勢的變化,高校之間的競爭將日趨激烈。作為一所普通高校是否能夠償還所欠債務決定于未來的生源市場的競爭。一旦招生規模下降,目前大量基礎設施投入就有閑置的可能,在負債過重的情況下,給學校的打擊將會很大。
(三)還款壓力將影響學校持續、穩定、協調、健康發展
高校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運行機制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的法人還未形成。學校目前對國家的撥款依賴性還很強,自主統籌能力還很弱。在經濟責任制還未真正建立起來之前,將會給后任造成很大的壓力,如果負債額超出高校凈資產,還款恐怕有很大難度,如果沒有新的資金投入,銀行停止支持,學校將難以為繼,以前年度的負債將變成學校學生負擔,影響高校長遠發展。
四、構建高校負債風險防范體系的對策
(一)政府必須不斷進行制度和體制創新,完善高校負債行為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性缺陷
作為最終責任人的政府,當務之急要加強對高校負債行為的立法建設。高等教育是否能夠健康發展下去,在于實實在在的法律政策體現。在高校負債問題上,如果真正做到政府提出的“誰貸款,誰負責”,那么政府就應當采取措施完善法規政策,賦予高校完全的主體資格,讓高校成為真正意義的市場主體。比如:將績效審計作為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將領導任期內負債資金產生的效益及潛在的風險列入審計考核的內容,實施負債責任追究制度;規范高校貸款的申報審批程序和負債資金的使用方向,提高負債資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和健全負債資金核算制度。只有這樣高校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真正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才能擔負起其應有的責任。
(二)加強高校資金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吸納和培養具有融資專業知識的復合型會計人才
目前高校落后的理財理念,制約了高校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高校長期停留在重核算、輕管理,重預算、輕籌資,重投資、輕經濟效益分析的觀念上,無論是在財務管理意識還是財務管理水平上都與高校教育事業的發展和要求存在很大的差距,必須轉變觀念與職責,從管好錢,用好錢變為籌資用款,運作資金和效益核算。所以必須對人員知識能力結構進行優化,培養具有融資專業知識的復合型會計人才,不斷提高資金管理人員隊伍的知識水平與業務能力,以規避負債風險。
(三)通過管理創新,對內加強貸款資金的使用和管理,對外拓寬非償還性資金的籌措
高校必須加強貸款資金的管理,形成一套“審批、專款專用、封閉運行、跟蹤監督、考核效益”的貸款資金使用機制,通過對貸款項目實行“目標分解、公開招標、責任落實、日常檢查、驗收考核”的辦法,形成貸款資金的使用管理機制。高校應經常聯絡主管部門和國家有關部委,為學校建設盡可能多地爭取國債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支持,以減少負債資金。在依法爭取政府增加投資的同時,廣開財源,利用各種能擴大高校收入的渠道。如:以技術入股企業,參與企業經營,獲得相應利潤以彌補資金缺口;積極尋求社會團體及個人的捐贈和贊助;高校在新校區建設過程中,要解放思想,改變辦學思路,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可與企業合作建設學生公寓、浴室、食堂等基礎設施。
(四)適度舉債,合理確定高校負債規模和科學測算負債償還能力
舉債辦學,其風險是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借錢還債,天經地義。為了減少負債風險,負債必須適度。總的來說,既要敢于舉債,更要善于還款。即使經過可行性論證后的貸款,也應當把沉淀資金減少到最低限度。高校的貸款既要考慮學校的建設規模、發展計劃對資金的需求,也要考慮學校的償債能力。高校舉債規模不能超過學校的償債能力,學校年度內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數額不能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及維持費用的開支,這是合理確定高校舉債規模最基本的標準。不同的舉債規模采取不同的籌資方式,應根據長、短期負債的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和措施。高校可以根據各自的情況建立綜合分析考核指標比如:
該指標反映學校實際償付利息的能力,利息保障率越低,學校償還債務的能力越強。
(五)建立適合高校自身特點的負債風險評價指標體系
負債風險的評價是從負面效益的角度反映高校負債風險承受能力。全面考核和衡量高校的負債和風險承受能力,是負債控制體系的核心。具體考核指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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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省的預算外資金征收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和省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指導下,我們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八次、九次全會精神,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為核心,狠抓“三個三”工作措施的落實,完善征管手段,規范執收行為,強化財政監管,為促進全省經濟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現將我省2005年預算外資金征收管理工作的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05年全省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
2005年全省預算外資金總收入464.27億元,比上年增長17.4%,增加68.87億元。其中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251.72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40.93億元,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20.03億元,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4.05億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16.32億元,彩票資金收入7.74億元,罰沒收入0.99億元,主管部門的集中收入3.29億元,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8.68億元,其他收入10.52億元。2005年全省預算外資金總支出410.93億元,比上年增長16.6%,增加58.53億元。
(一)收入分項情況
2005年隨著財政改革的不斷深化,預算外資金收入分類進一步細化,實行源頭控管,促進應收盡收,預算外資金收入繼續保持較快增長。
1、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251.72億元,比上年增長8.4%。其中:工業部門收入3.17億元,交通通信部門收入13.66億元,商糧貿部門收入2.30億元,農林水部門收入11.02億元,城建部門收入21.49億元,科學文化部門收入3.60億元,教育部門收入122.24億元,衛生部門收入16.96億元,公檢法部門收入3.64億元,工商部門收入4.52億元,其他部門收入49.12億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140.93億元,按同口徑比上年增長13.2%。主要收入項目為:公路養路費8.07億元,水利建設基金10.32億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15.88億元,城市教育附加費10.78億元,幫困基金64.08億元,其他基金20.22億元。
3、國有資源(資產、資本)收入40.40億元,其中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20.03億元(不包括土地出讓凈收益),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4.05億元,國有資本經營收益16.32億元。
(二)支出情況
2005年全省預算外資金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實行量入為出,支出結構進一步優化。全省預算外資金總支出404.98億元,其中:行政事業費支出269.37億元,基本建設支出40.53億元,鄉鎮統籌、自籌資金支出20.30億元,其他支出74.78億元。預算外資金收入除彌補成本性支出外,主要是投入到教育、衛生、農業、城市基礎設施等各項事業,有力地促進了“平安浙江”、文化大省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
(三)省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情況
1、收入情況
2005年省本級預算外資金(非稅收入)征收總數為98.63億元,扣除納入預算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24.04億元,上繳中央9.42億元,省級征收返還屬市縣的收入4.39億元,待結算款項2.30億元后,省本級預算外資金實際收入58.48億元,比上年增長5.9%。其中: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51.88億元、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0.61億元、彩票資金收入5.00億元、其他收入0.99億元。
2、支出情況
2005年省級預算外資金支出54.23億元,比上年增長7.6%。支出的項目為:行政事業費支出50.38億元,專項支出3.72億元,其他支出0.13億元。
省級預算外資金當年結余4.25億元。
二、2005年預算外資金征收管理情況
2005年我省各級財政部門按照“三個三”的工作措施,加大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的力度,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以加快構建政府非稅收入征管體系為契機,進一步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預算外資金是政府非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2005年我們在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同時,加快構建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體系,科學界定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范圍,進一步拓寬了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渠道,對包括土地使用權、公交線路經營權、城市廣告經營權、礦產旅游水電資源開發權,無線電資源占用費等在內的政府資源性收入和彩票發行、重要慶典活動冠名權等政府特許權收入,進一步改進了征繳方式,加大了征管力度,建立健全了監督檢查機制,確保了政府非稅收入和預算外資金的穩定增長。
按照政府非稅收入分類管理、以“票”管“收”的要求,我們進一步加強了票據核銷和資金結報工作。2005年我們進一步完善了省級非稅收入收繳銀行賬戶體系,取消了現行各執收單位開設的各類預算外資金收入過渡戶,聯合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對執收單位的銀行結算賬戶進行了清理核實,對財政預算單位的銀行賬戶進行了核實認定,實現了非稅收入收繳分離和集中匯繳的改革目標。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全省非稅收入的征收情況,這一年我們還建立了政府非稅收入征收情況統計報告制度,對全省情況開展了統計分析工作,為我省科學管理非稅收入提供了決策依據。
在加強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同時,我們對非稅收入的支出管理也進行了改革。主要是通過網絡實現了政府非稅收入與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的鏈接,達到了信息資源共享和數據同步,既提高了預算執行效率,又確保了資金流轉的安全,大大提高了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政府非稅收入在資金使用上的效率。
(二)進一步規范收費管理,做好清費減負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統一部署,2005年我們重點加強了對機動車輛、涉企、涉農、教育等收費領域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收費行為,減輕了企業和個人負擔。一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省公路運輸收費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我們會同省物價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調整公路運輸管理費征收范圍的通知》,將我省的“公路運輸管理費”征收范圍擴大至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取消了原向機動車駕駛培訓學員收取的60元/人的“汽車駕駛員培訓結業鑒定費”收費項目,預計每年可減輕培訓學員負擔2000萬元左右。二是為改善農村客運班車的經營狀況,加快城鄉一體化步伐,切實減輕農村客運班車經營者的負擔,我們會同省交通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對農村客運班車養路費等公路規費實行優惠的通知》,對全省縣級區域內的農村客運班車養路費、公路客運附加費等公路規費實行了減免優惠政策。三是為促進我省出租汽車行業穩定發展,進一步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我們會同省交通、物價部門出臺了《關于停止收取出租汽車運輸管理費和城區運營出租汽車客運附加費的通知》,對
我省出租汽車收費進行了規范。為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我們還會同省農業、物價、糾風等部門轉發了《農業部等六部委辦關于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從全面落實國家各項減輕農民負擔政策著手,重點抓好涉農經營服務性收費、農民建房收費、農村義務教育收費等方面的工作,采取明查暗訪的形式,鞏固我省農民減負工作成果,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
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方面,2005年我們會同省教育、物價等部門轉發了國家相關部門《關于開展創建規劃教育收費示范縣(市、區)活動的意見》和《關于2005年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了我省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工作要求,鞏固了我省治理教育收費工作成果。結合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和近年來對收費、基金清理工作的成果,我們在重新梳理的基礎上出臺了《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項目統一編碼目錄》,對進一步規范全省各級的預算外資金征管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加大清理行政許可收費的力度,在2004年我省取消75項省級設立的行政許可收費項目的基礎上,2005年我們又清理取消了中央批準設立的涉及公安、交通、農業、文化等近40個部門的行政許可收費項目103項,我省也相應取消了性質與中央取消項目相同或相似的收費22項,涉及金額1億元左右。通過清理,規范了各部門行政許可收費行為,進一步推進了我省“依法行政、建設法制政府”的目標。
(三)加強彩票發行工作,加大彩票公益金的監管力度。2005年針對中央暫停各地集中銷售即開型彩票對我省彩票市場帶來的影響,我們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應對措施,積極支持彩票機構拓展市場,提高我省電腦彩票發行量,促進了我省彩票市場的穩定發展。為了調動各地拓展彩票市場的積極性,我們根據財政部的規定及時下發了有關文件,調整了我省福利、體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比例,及時下撥了市縣分成資金,促進了各地體育和民政事業的健康發展。為體現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提高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科學性、合理性,確保彩票公益金及時發揮社會效益,我們把2005年省級彩票公益金納入了部門預算管理,加大了監督檢查的力度。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體育彩票管理機構內部建設,促進和規范體育彩票管理工作,確保體育彩票安全發行銷售,我們會同省體育局制定了《浙江省體育彩票管理機構考核辦法》。為加強用于資助扶貧項目的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我們會同省體育局制定了《浙江省體育彩票公益金資助扶貧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同時,我們還加強了彩票發行機構財務監督,確保彩票資金真正發揮應有的效益。
(四)積極采取措施,進一步加強土地、海域等國有資源性收益的征收管理。2005年我們認真貫徹落實了國家有關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大了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征收管理力度。積極采取措施,清收了2004年度各地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特別是對應交省財政的1.5億元資金進行追繳。針對我省土地出讓金征收和土地儲備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我們會同省國土資源部門多次到部分市縣進行調研,制定了《浙江省國有土地出讓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修改稿)和《浙江省國有土地儲備資金財政財務管理暫行辦法》(修改稿)。按照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等六廳局《關于開展土地出讓金收繳使用和糾正征收征用土地中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監督檢查的通知》要求,我們會同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組成督查組赴全省各地對土地出讓金收繳使用和糾正征收征用土地中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進行督查,對規范我省土地出讓金收繳使用管理,維護失地農民的利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005年我們還在加強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方面,采取了許多措施,對各地上報的海域使用金減免申請認真進行了審核批復。為了適應新的情況,進一步加強海域使用金的征收管理,我們與省海洋漁業局積極配合,開展調查研究,為修訂我省海域使用金管理辦法做了許多基礎性的工作。
三、著力抓好2006年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2006年,我們將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在省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指導下,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實施“八八戰略”、構建“平安浙江”,促進文化大省建設、大力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積極推進政府非稅收入征管的法制化建設,完善政府非稅收入征管體系,拓展政府非稅收入征管范圍,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監督檢查機制,努力把該收的收入收進來。
(一)大力推進政府非稅收入征管的法制化建設。推進政府非稅收入的法制化建設,是加強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把非稅收入征管工作繼續推向前進的法律保障。在省人大財經委、法工委的高度重視下,我省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條例的地方性立法工作列入了省人大的立法計劃。為了切實做好這項工作,我們將抓緊組織人員、制定具體工作措施,搞好立法前的各項調研工作,力爭在年底前提交相對成熟的《浙江省政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條例》(草案),以供人人常委會審核。
(二)進一步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一是要認真抓好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管理。要針對近年來許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調整的實際情況,組織力量對我省各部門各行業的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清理,及時公布新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從而促進全省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的規范化。同時,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減輕農民負擔,規范出租汽車、機動車和駕駛員、農機監理部門收費的政策。繼續落實減免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我省下崗失業人員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繹營,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
二是要進一步拓展非稅收入征管范圍。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2006年我們將認真開展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征管的調查工作,建立健全相關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全省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的征收工作。在廣泛調查研究基礎上重新制定《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辦法》,加大資金征收管理的力度,積極籌措資金支持我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國有資源性(資產性)非稅收入的征收管理方面,我們要進一步采取措施完善有關征收管理辦法,加大征收力度,力爭在城市道路停車位經營權有償使用收入、戶外廣告權有償使用收入、汽車吉祥派號有償使用收入等方面,完善辦法加強征管,努力做大政府非稅收入蛋糕。
三是要穩步推進彩票市場的發展,加強彩票資金的監督管理。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提升彩票銷量和穩定彩票市場。根據中央對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調整,制定和完善我省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調動各地大力促進彩票市場發展的積極性。要加強我省彩票公益金項目資金管理,認真審核彩票公益金建設項目,加強彩票公益金支出項目績效考評,確保彩票公益金的正確使用方向。今年我們計劃對以前年度安排的公益金扶持項目進行適當的跟蹤問效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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