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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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辦法

篇1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模式

中圖分類號:F724.6;F83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16-0243-01

一、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

我國的電子信息化金融服務興起于七十年代,通過相當長時期的發展,如今才形成互聯網金融運行和服務的基本框架,并且其仍然在其發展中不斷進行創新?;ヂ摼W金融在最初被投資者熟知是從網上銀行業務開始的,由于網上銀行業務的方便快捷,被金融投資者所信賴和認可,進而才得到發展和普及。第三方互聯網支付平臺的出現和發展進一步推動了互聯網金融的進步。隨后興起網絡信貸平臺在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基礎上,實現了借貸雙方之間的直接融資?;ヂ摼W金融的發展是與經濟社會的發展相適應的金融模式,盡管它存在著不健全之處,但是促進其健康發展對經濟社會的進步具有很大的作用。

二、互聯網金融模式劃分

根據互聯網金融的功能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模式進行劃分,主要包含以下幾種模式:

1、支付結算類

從字面理解,這種模式主要的功能就是支付結算,這種模式主要包括依托網絡購物發展起來生活購物、移動支付為主要功能的支付結算類互聯網金融平臺,以及一些獨立的第三方支付結算平臺,如快錢等。

2、融資類

互聯網金融融資類模式將所有融資類別的互聯網金融模式都歸為一類,即將與小微企業融資相關的模式、眾籌模式、P2P網貸模式等投融資模式統一歸為互聯網金融的融資類。這一類別主要以P2P等中介平臺以及阿里小貸等電商介入型融資平臺為典型代表。

3、投資理財保險類

互聯網金融的投資理財保險類別作為第三類,主要是為投資者提供購買基金、保險、信托等理財產品的互聯網平臺。這一類別是除了以上二者外,由互聯網金融提供的其他類別的金融類服務。

三、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重要意義

對于互聯網金融而言,它融合了互聯網技術,而網絡的開放性、虛擬性使得互聯網金融面臨的金融風險也不斷增加。對于互聯網金融而言,風險的發生不僅會威脅到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同時也會給我國社會經濟造成影響。互聯網風險是制約互聯網金融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要想推動互聯網金融的更好發展,就必須對互聯網金融引起高度重視,要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只有加強互聯網風險管理,才能更好地規避互聯網金融風險,從而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四、 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控制,確?;ヂ摼W金融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措施

1、制定互聯網金融領域管理辦法和法律法規

一般來說,絕大多數第三方支付應該充分考慮到各種現實因素的制約和影響,對現有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進行較為系統、全面的探討和了解,最大限度地提高第三方支付監管制度的法律級別,及時出臺相關方面的配套管理辦法,不斷完善和改進現有的法律法規,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第三方支付法律體系。值得肯定的是,在制定和修改法律的過程之中,我們應該采取一定的方式,較好地填補監管和規范空白,最大限度地促使市場經濟的健康、穩定、有序發展。

2、創造寬松的發展環境

互聯網金融在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和普惠金融方面發揮著積極的作用,所以我國應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寬松的環境。跟國外相比,我國的互聯網金融還屬于起步階段,對實體經濟的促進作用還沒有完全體現出來,更多的是供給不充分和彌補傳統金融不足的問題。對于當前互聯網金融發展不足和缺陷,應該采取“宜疏不宜堵”的原則,給予正確的引導和規范。對于出現違法行為的機構一定要嚴厲處理,建立完善的市場推出機制和懲戒機制。

3、做好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

(1)加互聯網金融業務監測,完善業務管理風險動態監管機制

建立健全統一標準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監管體系,營造權責分明、法理明確的互聯網金融環境。在互聯網金融機構中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立完善的網絡融資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并嚴格新業務開展報備和審查制度;改造業務開展流程,優化信息管理手段,不斷規范和改進互聯網金融平臺企業的風險管理操作,推行基于大數據全程追蹤和預警的業務管理風險控制方法。

(2)健全信用評價體系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活躍了融資行為,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市場主體融資更加便捷,然而互聯網金融風險也會隨之出現。社會信用評價體系作為考核社會個體信譽的重要途徑,加快社會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可以有效的規避互聯網金融信譽風險的發生。一方面要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對完善市場主體信用評估體系,同時實現網絡實名制;另一方面要善于利用互聯網來對市場主體的信譽進行考核和評價,全面了解其信譽度,從而降低信譽風險的發生。

(3)加強信息技術研發和投入體系建設

針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經營特點和風險,加大信息技術的研發和投入,提高自主知識產權的開發能力;吸納懂金融、計算機、網絡設計、管理運營等綜合素質的人才組建專業技術團隊,優化網絡金融運營的大環境,不斷改進其中所包含的技術水平,采用更高、更加安全的技術設計來確保支付流程的順利進行,堵塞技術漏洞,彌補技術方案設計中的缺陷,通過開發口令加密技術、分級授權技術、身份認證技術等加強對數據庫、信息傳輸路徑的安全管理,提高信息系統抗病毒感染和抵御黑客入侵的能力,降低技術風險和系統風險。

(4)構建互聯網金融數據庫,加強內部控制

通過建立互聯網金融數據庫,可以加大對客戶信息的收集,把這些資料聚集起來,可以為內部控制提供更好的防范風險的重點。建立了數據庫,還需要對這些數據和信息進行分析和整理,在此基礎上加以研究,得出更為系統的信息。這樣可以內部控制風險提供進一步的指導,從而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發生。

(5)積極探索補償渠道,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給大量小額投資者帶來了便利,但由于很多消費者對互聯網金融的相關投資策略和風險缺乏必要的認知進而損失嚴重,因此必須高度重視互聯網金融領域投資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問題,建立互聯網金融風險補償制度和途徑。此外,還應當積極加強消費者的投訴渠道方面的建設,可以設置網絡投訴平臺、電話投訴咨詢熱線,以及設立受理投訴的專業委員會等,要加強互聯網金融投資教育,提高投資者的自我保護能力和風險意識,構建良好的互聯網金融市場環境。

五、結語

綜上,互聯網金融是一場金融業的革命,需要給予互聯網金融發展創新相對寬松的外部環境。同時,傳統金融業也要改變發展戰略,扭轉經營思路,共同參與我國金融體系的重新構建,使得一系列阻礙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的關鍵問題得到解決。

參考文獻:

篇2

推動產業升級 支持新興產業

2016年,國內經濟仍然面臨需求下降、增長動力不足的局面,如何順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提高消費在拉動經濟增長中的作用,仍然是政策制定者亟待解決的難題。為此,金融監管層出臺了相應的金融政策,以配合實體經濟轉型升級。

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委于2016年2月16日印發《關于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大金融對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支持力度,推動工業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加快工業轉型升級等要求,為新形勢下金融支持工業發展定下基調。主要措施包括加強貨幣信貸政策支持、加大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對工業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工業企業融資機制創新、促進工業企業兼并重組、支持工業企業加快“走出去”等。

近年來鋼鐵、煤炭行業面臨著較為嚴重的產能過剩和效益下降問題,企業經營風險上升。為充分發揮金融引導作用,促進鋼鐵、煤炭行業加快轉型發展、實現脫困升級,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于2016年4月18日聯合印發了《關于支持鋼鐵煤炭行業化解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提出滿足鋼鐵、煤炭企業合理資金需求,積極穩妥推進企業債務重組等一系列措施。

“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培育經濟發展新動力的必然要求,也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金融監管機構圍繞這一要求出臺了相關政策,推動科技創新發展。科技創新創業企業是我國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的重點支持對象,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中發揮著重要作用,2016年4月15日銀監會與科技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了《關于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創新力度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試點的指導意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科創企業投貸聯動業務試點進行了部署,有利于提升科技創新創業企業金融服務水平并有效防范風險。

嚴控金融風險 保障改革成果

在經濟下行的環境下,金融機構和實體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逐漸加大,銀行不良貸款率上升,債券市場信用違約事件增多,為防范可能由此引致的系統性風險,保障供給側改革成果,金融監管機構加強了審慎監管力度,對金融機構和實體企業均提出了風險管控和防范要求。

2016年9月27日,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指引的通知》。該指引由銀監會總結銀行體系多年來積累的風險管理規則與實踐經驗,并參考巴塞爾銀行委員會《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等國際標準而制定。該指引的頒布標志著我國銀行業全面風險管理規則體系的正式形成,并將引導銀行業構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培育全面風險管理文化、提高全面風險管理水平。指引從風險治理架構,風險管理策略、風險偏好和風險限額,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管理信息系統和數據質量控制,內部控制和審計體系等五個方面,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

2016年6月16日,證監會頒布《關于修改〈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的決定》,對原有的風險控制指標管理辦法進行了全面修訂。此次修訂總體上維持了原有的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框架,在此基礎上對與當前證券行業運行現狀和發展不相適應的規則進行了調整。為提升風險控制指標的完備性和有效性,該管理辦法對凈資本、風險資本準備計算公式進行了改進,進一步完善了杠桿率、流動性監管指標,并明確了逆周期調節機制。同日證監會公布《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規定》,將新的風險控制指標計算標準予以公布。

為防范新形勢下保險公司資產負債錯配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加強保險公司資產配置行為的監管,保監會于2015年12月3日印l《關于加強保險公司資產配置審慎性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提出了設定標準、開展資產配置壓力測試、加強審慎性評估和后續監管等要求。為進一步規范保險資金運用行為,推動保險機構提升資金運用內部控制建設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保險資金運用風險,保監會于2015年12月7日印發《關于印發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指引及應用指引的通知》,推動保險機構建立全面有效的保險資金運用內部控制標準和體系。

規范互聯網金融 保護消費者權益

以網絡借貸、第三方支付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近年來獲得了快速發展,在支持小微企業貸款,盤活消費金融市場起到了重要的積極作用,但與此同時,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問題,為此,金融監管層相應出臺了部分法規予以規范。

針對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國務院辦公廳于2016年4月12日公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制訂了“打擊非法、保護合法,積極穩妥、有序化解,明確分工、強化協作,遠近結合、邊整邊改”的工作原則,重點對P2P網絡借貸和股權眾籌業務、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第三方支付業務、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行為提出了整治意見和辦法。隨后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十五部委于2016年4月13日聯合《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P2P網絡借貸機構進行全面排查,明確標準、分類處置,并要求銀監會等監管部門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此外,2015年12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對從事網絡支付業務的支付機構的客戶管理、業務管理、風險管理與客戶權益保護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范。銀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于2016年8月17日聯合《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對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備案管理、業務規則與風險管理、出借人與借款人保護、信息披露及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國務院辦公廳于2015年11月4日印發《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建立金融消費者適當性制度,保障金融消費者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等十項規范金融機構行為的要求。同時提出建立重大突發事件協作機制、建立金融知識普及長效機制等六項金融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為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提供了機制和手段。針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問題日益突出的現象,為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及公安部等多部門相繼出臺多個文件,重點打擊電信金融詐騙類違法犯罪活動。

金融監管改革展望及建議

篇3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監管 網絡支付 網絡借貸

互聯網金融作為互聯網、移動互聯網與金融相結合的新型模式,正在以飛快的速度改造著傳統金融業。一方面,互聯網企業借助電子商務和信息數據等優勢大舉進軍金融領域;另一方面,傳統金融機構加速互聯網業務創新,加強與互聯網企業的合作。互聯網金融日新月異的創新與變革,對于我國經濟金融發展起到強有力的推動作用,但也對于金融監管方式提出新的挑戰。如何強化互聯網金融監管,做到既能充分包容創新又能確保監管到位,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課題。

從發展歷程來看,互聯網金融在我國并非新生事物。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以網上銀行、網上證券、網上保險的出現為標志,我國網絡金融經歷了第一輪快速發展的浪潮。在這一階段,網絡金融主要是傳統金融服務在互聯網上的延伸,互聯網作為宣傳和營銷渠道,有效地拓展了傳統金融服務的外延。自21世紀10年代以來,以社交網絡、移動支付、云計算、搜索引擎等為代表的互聯網現代科技的快速發展為起點,我國互聯網金融掀起了第二輪發展浪潮。當前的互聯網金融具有尊重客戶體驗、強調交互式營銷、主張平臺開放等新特點,并且在運作模式上更加強調互聯網技術與金融核心業務的深度整合,這使得業界對互聯網金融的關注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也有人將2012年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

一、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現狀

互聯網金融的蓬勃發展有力地推動了我國傳統金融業的改革,但是互聯網金融蘊含的風險較傳統金融更為復雜,對于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聯網金融監管涉及面廣、監管主體多,既包括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也包括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本文從金融監管主體的視角分析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現狀。

(一)網上銀行

2001年6月,為規范和引導我國網上銀行業務健康發展,有效防范銀行業務經營風險,保護銀行客戶的合法權益,中國人民銀行實施《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此辦法對網上銀行業務的市場準入、風險管理、法律責任等做出了規定,為網上銀行業務監管提供了基本依據,但是,此辦法中原則性的規定較多、缺乏量化標準、可操作性較差,于2007年1月5日廢止。

2005年11月,在總結國內商業銀行電子銀行業務發展與監管歷程、借鑒國際電子銀行監管經驗的基礎上,銀監會制定了《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電子銀行業務的申請與變更、風險管理、數據交換與轉移管理、業務外包管理、跨境業務活動管理、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細則。此外,為了推動電子銀行系統的安全建設工作,銀監會還了《電子銀行安全評估指引》,從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二)網上證券

在證券發行方面,我國現行立法不允許網上證券直接發行。2012年5月18日證監會審議通過的《關于修改〈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決定》中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之間建立雙向回撥機制,根據申購情況調整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的比例。

在證券委托方面,2000年3月,證監會制定了《網上證券委托暫行管理辦法》,對證券網上委托的業務規范、技術規范、信息披露、資格申請等做出了具體的規定,為網上委托業務的開展提供了法律依據。同年4月,證監會依據此辦法制定《證券公司網上委托業務核準程序》。

(三)網上保險

2011年4月,為促進互聯網保險業務規范健康有序發展,防范網絡保險欺詐風險,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保監會起草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針對互聯網保險業務開展的資質條件、經營規則、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做出了具體的規定。同年9月,保監會印發《保險、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對互聯網銷售保險的準入門檻、經營規則以及信息披露做出了規定,并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四)網絡支付

2005年10月,為規范電子支付業務,防范支付風險,保證資金安全,維護銀行及其客戶在電子支付活動中的合法權益,促進電子支付業務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明確將電子支付業務納入監管范疇。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依據辦法和細則向符合條件的非金融機構發放《支付業務許可證》,并對其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2011~2012年,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及《支付機構互聯網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征集社會公眾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出臺對應管理辦法,逐步構建起網絡支付監管體系。

(五)網絡借貸

目前,在國內成立一家經營性網絡借貸平臺一般需要三個步驟:第一,獲得由工商行政機關頒發的營業執照;第二,向通信管理有關部門申請并獲得《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第三,向工商行政機關申請增加“互聯網信息服務”經營范圍,并辦理相應的經營性網站備案,這一過程并不需要金融監管部門的介入。而且,我國尚未出臺民間借貸相關法律法規,網絡借貸處于監管的真空地帶。2011年8月,銀監會印發了《關于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警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與P2P網絡借貸平臺之間建立防火墻,防止民間借貸風險向銀行體系蔓延。2013年5月,《溫州民間融資管理條例》送審稿由浙江省金融辦上報至浙江省政府,預計將在2013年10月由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該送審稿對于民間融資公共服務機構、民間資金經營管理機構和民間融資信息服務機構的設立、市場準入條件、經營模式和特殊規制,以及出借人資金來源、自然人借款金額、民間融資利率等做出明確規定。如果審議通過,該條例最快有望在2013年年底出臺。

(六)金融搜索

金融搜索作為金融產品的搜索比價平臺,滿足了企業和個人消費者對于金融產品“貨比三家”的需求。由于金融搜索平臺只是充當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的中介,自身并不參與金融產品供求雙方的交易環節,目前并沒有相關政策對其進行監管。

(七)網絡金融超市

網絡金融超市通過互聯網平臺向客戶提供一攬子金融產品與一站式金融服務。目前,在市場準入方面,監管部門已出臺相關政策,如2012年12月,證監會公布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通過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指引(試行)(征求意見稿)》;但是在具體管理措施方面,現行監管政策仍留有空白。

二、我國互聯網金融現行監管政策評價

(一)網上銀行、網上證券和網上保險

我國網上銀行、網上證券和網上保險發展起步較早,配套監管政策較為完善,目前已初步構建起相關金融監管框架。但是,隨著網上金融業務內涵的不斷豐富、外延的不斷拓展,相關監管制度有待于進一步更新、細化和完善。首先,在《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和《保險法》等法律中鮮有涉及互聯網金融相關內容,需要適時補充網絡金融條款。其次,《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和《網上證券委托暫行管理辦法》分別制定于2005年和2000年,由于近幾年來互聯網金融新模式、新載體的發展速度不斷加快,特別是手機銀行、超級網銀、掌上證券等普及率日益提高,現有管理辦法需要做相應的修訂或增補。《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制定于2011年,至今沒有公布實施。保監會要在聽取意見和實地調研的基礎上,盡快出臺正式規定和監管細則,嚴防監管真空。此外,現行監管政策中缺少金融消費者隱私保護、金融門戶網站監管以及跨國監管合作等相關規定,需要進一步完善。

(二)網絡支付

我國網絡支付盡管發展時間不長,但是監管體系的構建非常迅速。自2010年開始,中國人民銀行密集出臺一系列管理辦法,從第三方支付的準入門檻、監管范圍與細則、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預付卡管理、備付金存管、互聯網支付管理等方面對網絡支付進行全面的監管。2011年5月,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成立。作為行業自律組織,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自成立以來先后印發《網絡支付行業自律公約》、《預付卡行業自律公約》、《移動支付行業自律公約》、《支付機構互聯網支付業務風險防范指引》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對支付清算服務行業進行自律管理,有效地維護了網絡支付清算服務市場的競爭秩序,有力地防范了網絡支付清算服務風險。

(三)網絡借貸

我國網絡借貸平臺自成立以來,一直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帶與監管的空白地帶,存在著準入門檻過低、借貸資金監控缺位、信貸審核與風險評價機制不健全、內控制度不完善、信息披露機制缺失等諸多問題。由于現行法律并沒有明確網絡借貸平臺的性質和地位,也沒有賦予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權限,因此政府各部門一般將其作為從事中介服務的企業法人進行管理,忽略其提供金融服務的本質,這導致投資者的合法利益疏于保護、信貸業的市場秩序遭到破壞、宏觀調控政策的執行效果受到影響。近年來,網絡借貸平臺“卷款跑路”的現象多次出現,如貝爾創投、安泰卓越、淘金貸等,影響非常惡劣。因此,我國亟待明確網絡借貸平臺的監管主體并制定相關監管政策。

(四)金融搜索

金融搜索平臺一般由信息科技公司創建,沒有包含在金融監管的范圍之內。盡管其目前只提供搜索服務,并不參與金融交易環節,但是金融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其發展動向,監控潛在金融風險。同時,要加強金融消費者隱私的保護,防范個人信息的泄露。

(五)網絡金融超市

網絡金融超市屬于混業經營范疇,在這種模式下,不僅傳統金融機構跨行業提供服務,銀行、證券、保險公司等之間的關聯交易會帶來風險的傳染和蔓延,而且非金融機構也開始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這大大增加了分業監管模式下金融監管的難度,容易出現監管真空與重復監管。面對混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矛盾,當前亟待加強各監管機構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互通有無,實現對網絡金融超市的協同監管。

三、強化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對策建議

相較于傳統金融行業,互聯網金融涉及面更加廣泛、業務更為多元化、創新層出不窮、風險更難防控,現有金融監管體系存在著一定的缺位。為了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可持續發展,維護金融秩序穩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強化互聯網金融監管,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構建起多層次的監管體系。

(一)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法規體系

法律法規是國家實施金融監管、保障金融安全的根本依據,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法規體系是我國互聯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首先,我國現行金融法律,如《商業銀行法》、《證券法》和《保險法》等,其立法基礎是傳統金融行業和傳統金融業務,鮮有涉及互聯網金融相關內容,需要及時修訂金融法律、補充相關條款。其次,與互聯網金融的迅猛發展相比,我國相關領域的立法進程較為緩慢,目前涉及互聯網金融相關內容的法律僅包括《刑法》、《電子簽名法》等。要從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社會信用體系構建、信息網絡安全維護等方面加快相關法律的立法進程,逐步搭建起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性法律體系。再次,互聯網金融涉及的領域廣泛,有些領域發展起步早,制定法規、規章的時間早,因此相關內容、條款需要相應更新,如網上銀行、網上證券;有些領域出臺政策及時且內容較為完善,需要進一步貫徹落實,如網絡支付、網上保險;還有些領域處于監管真空狀態,風險點多,一旦出現問題負面影響很大,亟待出臺法律法規加強監管,如網絡借貸、網絡金融超市。

(二)構建多層次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

互聯網金融跨行業、跨區域的經營模式對于我國金融分業監管體制提出了嚴峻的挑戰。為了避免監管真空和重復監管,我國應盡快建立起正規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跨部門跨地域的多層次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一是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建立包括一行三會、工商、通信、司法等相關部門在內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狀況,加強監測、及時預警,防范虛擬平臺交易風險向實體經濟蔓延。二是與時俱進地推動金融監管改革。要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在宏觀審慎監管中的主體地位,強化微觀審慎監管全面覆蓋的監管理念,推動銀證保監管部門逐步實現從機構監管向功能監管的轉變。三是充分發揮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通過制定統一的行業標準和自律公約、督促會員貫徹法律法規和履行自律公約、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和會員合法權益等方式,實現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我管理,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四是積極與國外政府、金融監管部門開展交流與合作?;ヂ摼W與金融的全球化發展使得跨境金融風險增加,這要求各國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合作,對跨國性的金融交易實行統一的監管標準,共同打擊跨境互聯網金融犯罪,保護本國用戶在國外、外國用戶在本國的合法經濟金融權益。

(三)加強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近年來,“一行三會”先后設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門機構,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開展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是距構建完備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仍有較大的差距,特別是在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較為薄弱。在互聯網環境中,信息采集、傳播的速度和規模達到空前的水平,過量化、復雜化、非對稱性的信息使得消費者識別有效信息的難度大大增加,消費者的知情權受到挑戰;而且網絡安全隱患使得消費者各類交易信息如身份信息、賬戶信息、資金信息等在互聯網傳輸過程中存在被非法盜取、篡改的風險,直接影響到消費者的金融隱私權。在2013年5月制定的《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中指出,金融消費者是指在境內購買、使用金融機構銷售的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機構提供的金融服務的自然人。這一界定并沒有包括網絡支付、網絡借貸等非金融機構或準金融機構消費者。因此,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推進過程中,要高度重視互聯網金融領域,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消費糾紛解決機制,強化對金融消費者特別是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教育,進一步加強征信體系建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構建良好的互聯網金融市場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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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是依托互聯網提供的金融服務與金融產品所形成的虛擬金融市場?;ヂ摼W技術的應用使得互聯網業與金融業日漸融合,產生了互聯網金融,并逐漸演變成一個新的金融行業。

互聯網融合、滲透金融領域已是大勢所趨,傳統金融界也紛紛利用互聯網對自身渠道和營銷模式進行整合,P2P、余額寶、網絡金融社區和基于互聯網的平臺等新型機構正在迅速崛起,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相繼加入、強強聯合對傳統運營模式產生了顛覆性的影響。

我國互聯網企業進軍金融業,背后是民營資本對金融業的滲透。2004年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寶上線,2010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小額貸款公司成立,2013年6月“余額寶”,2013年7月“東證資管―阿里巴巴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獲批,其客戶端正式開通“余額寶”功能,在余額寶的帶領下,互聯網巨頭紛紛進入金融行業。

二、我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分析

(一)法律風險

由于我國互聯網金融立法方面沒有明確的規定或比較落后,現有的銀行法、保險法和證券法都是為傳統金融業務,對于互聯網金融不太適合。對于互聯網金融的電子合同有效性的確認、個人信息保護、交易者身份認證、資金監管、市場準入等尚未有明確規定。故在互聯網金融的交易過程中容易出現交易主體間權利義務模糊,不利于互聯網金融的穩定發展。

(二)系統性的風險

1.系統性安全風險,由于黑客攻擊、互聯網傳輸故障和計算機病毒等因素引起,這會造成互聯網金融計算機系統癱瘓,從而造成技術風險。加密技術和密鑰管理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差、病毒容易擴散。由于互聯網的開放性,在加密技術和密鑰管理不完善的情況下,黑客就很容易在客戶機向服務器傳送數據時進行攻擊,危害互聯網金融的發展;TCP/IP在傳輸數據的過程中比較注重信息溝通的流暢性,而很少考慮到安全性。這種情況容易使數據在傳輸時被截獲和窺探,進而引起交易主體資金損失;通過網絡計算機病毒可以很快地擴散并傳染,一旦被傳染則整個互聯網金融的交易網絡都會受到病毒的威脅。

2.技術支持風險,是由于互聯網金融機構受技術所限或為了降低運營成本而以外部技術支持解決內部的管理難題或技術問題,在此過程中,可能由外部支持自身的原因而無法滿足要求或中止提供服務,導致造成技術支持風險。

(三)交易主體和計算機系統的業務風險

1.操作風險,是由交易主體操作失誤或有互聯網金融的安全系統造成的。從交易主體操作失誤方面來看,可能是由于交易主體對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操作要求不太了解而造成的支付結算終端、資金流動性不足等操作性風險。從互聯網金融安全系統方面來看,可能是由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管理系統、賬戶授權使用系統、與客戶交流信息的系統等的設計缺陷而引起的操作風險。

2.市場選擇風險,是由信息不對稱而使得客戶面臨道德風險和不利選擇的業務風險,或者是使得互聯網金融市場成為檸檬市場?;ヂ摼W的虛擬性增加了交易者信用評價和身份的等信息的不對稱,導致其在選擇過程中處于不利地位。還有可能使價格低但服務質量差的互聯網金融機構被客戶接受,而高質量的機構被擠出市場。

3.信譽風險,是指互聯網金融機構不能與客戶建立良好的關系,從而導致其無法有序開展金融業務的風險。互聯網金融依托的是互聯網技術,而互聯網技術容易發生故障或系統容易被破壞,所以勢必會引起不能滿足客戶預期需求,進而影響互聯網金融機構的信譽,出現資金鏈斷裂和客戶流失等問題。

三、互聯網背景下加強金融服務風險防范的建議

(一)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

一是完善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應盡快對互聯網金融進行法律規范,加強對網絡信貸、第三方支付等新型業務的約束,嚴厲處罰違法、違規現象。

二是明確法律監管主體?;ヂ摼W金融的創新在于產品的重新組合和形式的改變,其本質就是傳統的金融產品,建議對互聯網金融企業和產品進行重新梳理和界定,分類明確其監管主體,其他機構配合監管。

三是制定全面的市場準入辦法和管理制度。為保障網上交易的安全性和規范性,建議對申請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企業提出更高要求,嚴格審查其準入資格,從源頭防范系統性風險。

四是整合監管資源,完善監管機制。首先,監管手段可采用警示、整頓甚至取締。增強行業透明度、標準化,堅持監管底線,不允許越過非法集資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兩個底線,完善監測手段和監管能力建設。盡快出臺管理指導意見或暫行辦法,如《網貸管理辦法》。其次,建立信息安全維護機制。通過建立網絡安全機制、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提高交易安全可靠性,避免個人信息泄露及資金風險。

(二)加強投資者風險教育

在互聯網理財時代,網絡安全應該成為投資者風險意識的一部分。應該加強投資者教育,充分向投資者提示投資互聯網金融產品可能面臨的風險,且顯著高于投資類的傳統金融產品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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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第三方支付 風險監管 互聯網金融 對策

一、第三方支付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的概念和特點

第三方支付是基于互聯網金融發展產生的新的支付模式。墓鬩逕俠純矗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機構作為交易中介提供的網絡支付、銀行卡賬單或者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各類支付服務。狹義上來說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實力和信譽保證的非銀行機構,通過互聯網信息技術和各大商業銀行簽訂合作協議,在用戶和銀行之間構建連接網絡模式。但是現在像阿里巴巴以及騰訊這樣的巨頭互聯網企業,都紛紛開始嘗試自建銀行機構,自身形成較為完善龐大的支付帝國。所以我們說的第三方不僅僅指的是第三方的平臺,最初的模式可能就是在用戶和銀行之間架起中介平臺,以此解決信用缺失問題,通過線上交易保證促進網絡線上商業的發展,但是現在第三方支付發展越來越繁榮,涵蓋的業務體系越來越完善,未來具有無限廣闊的發展空間和發展潛力。

(二)第三方支付的交易主體和流程

第三方支付交易的主體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互聯網交易發生過程中牽涉到買房、賣方、第三方支付平臺以及銀行四個角色。買方是交易行為主動發起者,賣方主要負責出售產品或者服務,第三方支付平臺作為信用保證以及支付中介,銀行為主進行實際的資金結算。但是現在很多獨立第三方支付當中,比如支付寶等,讓銀行沒有發揮作用的空間。

目前電商平臺一般都會連接多個第三方支付平臺,比如淘寶就會有支付寶、銀行卡等,京東就會有京東金融、銀行卡、信用卡、微信支付等等。第三方支付平臺可以提供網關支付以及賬戶支付兩種支付方式。一般來說支付流程包括以下步驟:首先是買方挑選商品點擊下單交易,然后再跳轉出來的支付頁面用戶選擇第三方支付平臺,選擇相應支付方式確定后進入頁面進行支付,第三步第三方支付平臺將用戶支付信息傳送到各個銀行,銀行發送校驗碼給用戶,第三方支付平臺將用戶支付成功信息反饋給商家,最后商家向用戶寄送產品。

二、第三方支付的現狀及運營模式

隨著互聯網金融不斷繁榮發展,越來越多的網上交易催生了第三方支付的發展,以阿里巴巴集團支付寶為先驅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已經成為商業銀行支付形式的重要市場競爭對手和并存模式,不斷擴大自身的市場占有率和影響力。目前來看,我國第三方支付依舊有非常廣闊的市場發展空間,但是在互聯網金融這樣風險較高的新興行業,第三方支付的風險管控就越發重要。

(一)第三方支付發展現狀

中國電子商務發展起源自上個世紀末期,并且網絡購物交易的發展一直和第三方支付平臺發展緊密相關。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不斷發展,互聯網金融服務體系不斷完善,電商平臺信息化系統建設不斷的加快,第三方支付開始滲入到各行各業當中。2009年,我國市場上第三方支付企業已經超過了300家,但是此時支付行業沒有完善的監管體系,因此出現很多金融風險問題,各種非法問題亂象叢生。2010年開始央行出臺關于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的辦法,正式將第三方支付納入到國家監管體系當中。2011年到2014年,央行開始分批發放269張第三方支付牌照,逐漸成為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典型狀態。對于第三方支付平臺來說,支付的手續費是最基本的收入,充分發揮商業價值和社會價值,第三方支付是非銀行機構開展銀行相關業務工作之中的一個環節,第三方支付平臺提供的支付手段和方式越來越便利,并且越來越靈活多樣。與此同時,現在第三方支付和銀行之間既存在合作關系,然后又存在一定的競爭關系,在傳統金融機構緩慢適應快速發展的網絡經濟背景下,給第三方支付提供更加迅速成長的機會。

(二)第三方支付運營模式

隨著我國金融體系改革的不斷深入,第三方支付運營模式豐富多樣,一般運營模式可以分成兩個類型:第一類是獨立第三方支付模式,主要包括快錢以及匯付天下等;第二類是提供擔保功能的支付模式,包括支付寶以及財付通這些為主的B2C、C2C電子商務網站。

提供獨立支付的第三方模式,是獨立于任何電子網站存在的支付方式,不存在擔保功能,只是為客戶提供支付服務以及支付系統的解決方案。獨立的第三方平臺本質上是支付網關的作用,但是他們又在承擔網關作用的同時收集自身所服務各類商家的具體信息,然后再給客戶提供最基本的支付結算功能之外還會出現一些增值服務,這種模式是傳統企業和電子商務鏈接的基礎。所以第三方支付企業要想在行業內領先,需要樹立起自己的競爭意識,并且依靠增值服務為客戶提供信用中介、商家客戶關系管理以及營銷推廣等,通過這樣的方式獲取用戶關注。這種獨立的第三方支付可以涉及到各行各業,也可以從線上發展到線下,不同的獨立第三方支付運營模式也各有特色??戾X企業一般會給行業提供綜合解決方案,易寶支付提供垂直的行業解決方案。這樣的獨立第三方支付運營平臺主要面向B2B、C2C市場,并且會為各種有結算需求或者企業單位提供支付解決方案。獨立第三方支付更多是在線下模式,而不是交易擔保模式這樣的線上為主。

提供交易擔保的模式,產生的主要原因就是為了解決電子商務誠信問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淘寶和天貓商城的支付寶,它們的業務規模達到了線上支付80%,對個人用戶和商家提供在線支付服務,在用戶和商家之間搭起低成本、方便便捷的資金渠道。目前第三方支付平臺可以極大提高用戶粘性以及支付營銷,有效提升自身的用戶價值,通過與電商平臺合作,可以不斷積累自身的客戶規模,從而不斷深入到基金、理財甚至教育、旅游等各個方面。

三、第三方支付風險分析

我們說的第三方不僅僅指的是第三方的平臺,最初的模式可能就是在用戶和銀行之間架起中介平臺,以此解決信用缺失問題,通過線上交易保證促進網絡線上商業的發展,但是現在第三方支付發展越來越繁榮,涵蓋的業務體系越來越完善,未來具有無限廣闊的發展空間和發展潛力。目前來看,第三方支付主要的風險來自于業務分析以及系統風險兩部分。

(一)基于業務的風險分析

第一,法律風險。政府部門對于第三方支付主體定位不明確,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并沒有自定義為金融機構,而僅僅是界定為中介機構以免引起別人的質疑,而且第三方支付經營范圍很不規范,和銀行機構沒有很好的區分開來,也加大了法律監管的難度。第三方支付參與方法非?;靵y,而且法律關系混亂導致參與多方嘣鴆幻魅罰容易出現糾紛。

第二,金融風險。套現以及沉淀資金兩種風險很容易出現,套現主要是依托信用卡進行套取現金的行為,很多第三方支付平臺只能通過技術手段保障交易的安全性,但是很難分析交易是否真實發生,所以很容易被鉆空子。隨著第三方支付平臺用戶數量不斷增加,沉淀資金非常多,但是一旦獨立第三方企業將這些資金挪用其他投資,一旦投資失敗那么就會造成用戶大量的損失,然后就是洗錢風險以及流動性風險。

第三,信用風險。買方、賣方以及第三方支付平臺以及銀行多方面都存在違約風險。第三方支付參與交易,買方沒有按照各種原因支付其應付貸款而違約的情況,賣方違約主要是指沒有按約定給消費者提供商品和服務。

(二)基于系統的風險分析

第一,硬件風險。第三方支付平臺為了給客戶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就需要擁有強大的技術實力,而且第三方支付屬于一個知識密集型的行業,系統運行中高技術設備需要不斷的更新維護。如果沒有規范操作或者及時的更新,那么就會存在一定的硬件風險。

第二,軟件風險。軟件風險需要定期維護和升級,需要及時修復軟件漏洞,而且需要并行處理的能力。在計算機平臺上如何確保賬戶、密碼等信息泄露問題不會發生,一旦出現軟件風險,就會與第三方合作銀行也會產生較大的風險,對整個銀行系統產生非常大的沖擊。

第三,網絡風險。第三方支付依托開放的互聯網平臺,所有信息的傳輸以及數據儲存都離不開互聯網支持,可能遭受惡意軟件以及病毒和黑客惡意攻擊。因此需要對于以網絡為基礎的第三方支付企業。第三方支付在我國發展起來的時間并不久,很多支付機構是近些年剛成立的,一旦遇到自然災害或者黑客攻擊,那么系統脆弱性便會輕而易舉的暴露,因此網絡風險也不可忽視。

四、完善第三方支付的風險管理對策建議

本文認為,完善第三方支付的風險管理對策建議主要有:1.加強政府部門監管作用;2.加強第三方支付內部風險管理控制;3.加強第三方支付機構行業自律。

(一)加強政府部門監管作用

第一,政府部門需要從法規體系上明確第三方支付主體及業務范圍。盡管2010年出臺了關于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但是目前來看依舊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沒有明確第三方支付的業務經營范圍,整個監管體系存在一定的問題。所以接下來隨著第三方支付不斷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政府部門的監管。

第二,構建第三方支付主體法律制度。需要進一步明確市場準入機制以及市場退出機制。充分考慮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特殊性,將其納入到央行的監管體系當中,承認第三方支付主體法律地位,并且對于市場準入和退出進行制度體系的建設,實現第三方支付平臺健康良好的發展。

(二)加強第三方支付內部風險管理控制

第一,進一步完善用戶認證機制。第三方支付平臺最重要的是資源就是用戶,買方和賣方的參與。因此需要進一步完善用戶認證機制,建立安全準確而快捷的認證方式,以此完善用戶的認證體系。第三方支付平臺需要對每一位用戶身份進行真實有效的核實。因此,買賣雙方都完全實名認證,從而能夠有效加強交易過程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確保出現問題可以有據可查。逐步完善用戶認證機制,也可以有效地降低互聯網洗錢、套現等金融問題的出現,并且可以加大對于可疑操作的檢測和管理,在源頭上可以進行金融風險的控制。

第二,加強系統安全管理體系構建?;ヂ摼W本身有很高技術風險,所以需要不斷加強硬件系統以及軟件系統的安全建設,不斷開放升級系統庫,與此同時也需要加強日常安全運營維護工作,定期進行病毒的查殺和防范,以及數據備份。

第三,建立嚴格內控體系,提升員工風險意識。內部風險控制是最有效最直接的金融風險控制方式,可以從源頭杜絕或者減少金融風險的出現。與此同時,我們應該意識到任何硬件軟件都離不開人的操作,因此需要進一步提高員工的風險意識,加強自身自律性,杜絕挪用資金,形成健康良好的內部工作環境,提高員工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主動承擔反洗錢、反套現的責任和義務。

(三)加強第三方支付機構行業自律

第一,成立行業自律協會。2011年5月在北京成立的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標志著第三方支付的行業自律正式提上日程。需要以政府部門主導,鼓勵第三方支付企業積極參與,構建一個行業自律協會,促進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構建負面信息共享的平臺系統。在平臺內部一起共享負面信息數據,比如黑名單數據以及可疑人員信息數據,從而讓那些違法作案的不良分子無處可逃,構建一個更加和諧、健康的網上第三方交易平臺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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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互聯網理財

中圖分類號:F4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8-0108-02

一、美國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經驗

(一)監管體制為以立法為核心的多部門分頭監管為主,以嚴密的同業自律為輔。

在監管職責分工方面,美國沒有統一的主監管機構,采取的是多部門分頭監管,州與聯邦共同管理的監管架構,包括SEC、FTC、CFPB都會參與到其中。金融監管機構很少對機構的性質進行區分,而是根據各機構的業務行使監管職能。在監管立法方面監管部門以現有立法為基礎,根據網絡銀行的特點,通過補充新的法律法規,使原有的監管規則適用于網絡電子環境。一是財政部貨幣監理署了系列與網絡銀行業務相關的監管法律文件盒規則,如《技術風險管理――個人電腦銀行業務》;二是聯邦儲備局網絡銀行業務監管規則,如《網絡信息安全穩健操作指南》;三是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制定的相關監管規章,如《電子銀行業務――安全域穩健審查程序》;四是聯邦銀行機構監察委員會公布的文件,如《外包技術服務風險管理》。

建立嚴密的自律監管制度框架。著重對互聯網金融機構決策管理層在業務風險中的職責、完善的內部控制機制、互聯網技術風險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問題進行自律監管。

(二)第三方支付業務納入貨幣轉移業務監管。

近年來,美國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指導思想逐步從“自律的放任自由”向“強制的監督管理”轉變,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關電子支付、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的法律法規,形成了與本國第三方支付發展相適應的監管模式。對第三方支付實行功能監管,將第三方支付視為貨幣轉移業務,把從事第三方支付的機構界定為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機構涉及財政部通貨監理署、美聯儲、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等多個部門,其監管的重點是交易過程而非從事第三方支付的機構。一是立法層面。美國沒有專門針對第三方網絡支付業務的法律法規,僅使用現有法規或增補法律條文予以約束。第三方支付被視為一種貨幣轉移業務,其本質仍是傳統支付服務的延伸,無需獲得銀行業務許可證。二是監管機制層面。美國采用州和聯邦分管的監管體制,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負責監管第三方支付機構,但其明確規定各州相關監管部門可以在不違背本州上位法的基礎之上,對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的相關事項作出切合本州實際的規定。三是沉淀資金管理層面。美國法律明確將第三方支付平臺上的沉淀資金定義為負債。FDIC規定第三方支付平臺必須將沉淀資金存放于FDIC在商業銀行開立的無息賬戶中,沉淀資金產生的利息用于支付保險費。FDIC通過提供存款延伸保險實現對沉淀資金的監管。

(三)對網絡平臺的管理,側重于市場準入和信息披露

美國對網絡信貸的監管框架相對較為復雜,涉及多家監管機構,但與存款類金融機構相比,對網絡信貸機構的監管較為寬松,重點是對放貸人、借款人利益的保護。

1.設置準入門檻。聯邦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要求互聯網信貸平臺注冊成為證券經紀商,認定互聯網信貸平臺出售的憑證屬于證券。在SEC注冊的成本較高,阻止了其他的潛在市場參與者,如網貸平臺Lending Club注冊成本高達400萬美元,以此提高網絡借貸平臺的抗風險能力及債務償付能力,從而維護網絡借貸市場的穩定。除了在SEC登記之外,網貸平臺還需要在相應的州證券監管部門登記,州證券登記部門的要求與SEC類似,但有些州對投資者增加一些個人財務相關標準,包括最低收入,證券投資占資產的比重上限等

2.建立信息披露制度。SEC重點關注網貸平臺是否按要求披露信息一旦出現資金風險,只要投資者能夠證明在發行說明書中的關鍵信息有遺漏或錯誤,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追償損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州證券監管部門依據證券發行信息披露的相關法律條文,要求網絡借貸平臺進行全面的信息披露,這些信息主要包括三層次:

一是注冊時的信息披露。網絡借貸平臺在注冊時提交的注冊文件和補充材料必須包括公司全面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背景、經營狀況、運作模式、管理團隊及薪酬構成、潛在的風險、風險管理措施(包括信用評級模型、投資組合模型)等。

二是存續期的信息披露。網絡借貸平臺每季度要定期披露其經營和財務狀況,發生重大事項變更要及時披露。

三是貸款項目的信息披露。網絡借貸平臺要向放款人披露每筆貸款的具體信息,包括借款人的工作、收入等基本信息,和貸款用途、期限、金額、利率以及借款人信用評級等。網絡借貸平臺每天需要將貸款信息列表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保證當有放款^對網絡借貸平臺提起法律訴訟的時候,有存檔的記錄來證明是否存在錯誤信息誤導放款人。

(四)對網絡信貸的管理,著重對放款人和借款人的保護

1.建立放款人保護措施。美國一些州(如加利福利亞州、肯塔基州等)對證券投資者設有一些個人財務相關的標準,如最低收入或財產要求,單個投資者證券投資占資產的比重上限,以此減少投資者失敗帶來毀滅性個人財務危機的可能性。為符合相關法規規定,網絡借貸平臺對放款人進行了一些投資限制如:Lending Club將放款人的投資上限設其凈財產的10%,單筆貸款的上限為35000美元;Prosper將放款人最高投資額設為500萬美元,單筆貸款的上限為25000美元。

2.重視借款人權益保護。借款人權益保護主要由聯邦貿易委員會、金融消費者保護局和各州的金融機構管理局負責,目前有諸多法律約束著網絡借貸平臺。要求必須以公平、平等的態度對待借款人,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內容:一是信貸提供者必須向借款人披露信貸條款,如果拒絕借款人的申請,必須說明原因;二是禁止歧視性、不公平或者欺騙性的貸款條款或者做法;三是債務催收的工作必須委托給指定的第三方機構執行,禁止威脅性、騷擾性和侮辱性的收款方式再次要求保護借款人隱私。按照美國有關法律規定,網絡借貸平臺不得將借款人個人信息透露給無關聯的第三方,必須建立和落實一套防止套用信息的程序,并且向消費者公開他們的隱私政策和實施措施,以及相關的風險共享信息。

(五)對互聯網理財的監管,總體上相對寬松

從美國對互聯網理財(以PAYPAL為例)的監管實踐看,由于PayPal貨幣市場基金由非隸屬于PayPal的獨立實體進行運作,并嚴格根據美國聯邦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有關規則運作并受其日常監管,而且該貨幣市場基金的資金并未反映在PayPal的資產負債表中,因此當局在無先例可循的前提下,采取了保持現狀、相對審慎的對策,尚未將其作為新興業態專項立法進行監管。

二、我國的啟示和借鑒

(一)盡快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體制,并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互聯網金融兼具互聯網和金融兩個行業的雙重特征,且普遍存在跨界、跨領域經營的情況,從美國的實踐看,不宜對互聯網金融采取單一主體監管和機構監管的方式,而是應當以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為主,從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角度進行立法,將監管范圍擴大到所有的金融商品,并對新型的金融產品、金融服務和支付清算方式進行有針對性地規范,從而為分業立法模式下“漏網”的互聯網金融等新興金融商品的監管提供法律依據。

(二)推動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充分發揮行業自律管理的作用。考慮到互聯網金融創新速度快,立法和法律修訂相對緩慢的現實情況,建議采取建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方式,填補在立法修法過程中的規范及監管空白,由自律組織充當“準政府機構”,承擔部分政府的監管職能,通過加強行業自律管理,規范和引導互聯網金融機構行為,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秩序。

(三)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規定,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有序發展。要在現有立法的基礎上,對相關制度規定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以此彌補現有監管制度在覆蓋互聯網金融方面的空白與不足。

在第三方支付方面。應在現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的基礎上,提升第三方支付監管制度的法律層級,盡快出臺備付金存管、利息收益分配、預付卡發行與管理、銀行卡收單、違規經營退市等配套管理辦法,構建多層次、全方位的第三方支付法律體系。

在市場準入標準方面。要求網絡借貸平臺向監管部門申請經營許可證,并對其最低注冊資本、營運模式和管理人員資質設置一定的標準和要求。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建立放款人保護措施,限定個人投資者最高投資限額,單筆貸款最高限額等。規定網絡借貸平臺必須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嚴格審核借款人信息,確保提供給放款^的貸款信息的準確性。建立消費者隱私保護政策,嚴禁網絡借貸平臺將消費者個人信息透露給無關聯的第三方,并且必須建立和完善消費者信息保護的內控制度。

在信息披露方面。出臺相關規定,要求網絡借貸平臺遵循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可比性的原則,向放款人、監管機構及其他利益相關者披露公司治理、經營管理、運作模式、風險管理、財務狀況以及具體業務情況的全面信息。

在網絡銀行方面。應在沿用傳統商業銀行監管手段的基礎上,構建符合網絡銀行特點的風險監管制度,建立統一的CA安全認證中心,加強對客戶認證、電子貨幣發行與流通、網絡金融犯罪等問題的前瞻性研究,適時出臺電子簽名、票據管理、反洗錢和征信管理等方面的配套規則。

在網絡信貸方面。應以立法的形式明確網絡信貸機構的身份和地位,推動制定《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將與網絡信貸機構類似的組織和機構一并納入監管范圍,對其組織形式、資格條件、經營模式、風險防范和監督管理等做出規定。

在統計和分析監測方面。應盡快將互聯網金融納入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特別是要把網絡信貸資金納入社會融資總量的統計范圍,要求互聯網金融機構定期報送有關資產負債、流動性以及財務資金狀況等方面數據報表和重大事項報告,建立與之相關的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另一方面,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機構日常。另一方面,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機構日常風險的監測分析與風險預警,定期排查和消除風險隱患,對有關機構的風險行為及時進行提示和糾正,避免出現由小及大、由點及面的區域性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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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一、建立互聯網金融洗錢防范機制的背景

(一)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

隨著互聯網的日益普及、信息技術的發展以及經濟全球化的需要,近年來,互聯網技術逐漸融入了傳統金融領域,與金融相結合,形成了一種新興的金融業務模式――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發展之初,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僅僅表現為互聯網為金融行業提供了簡單的技術支持,即將金融業務轉移至互聯網上操作。2013年以來,互聯網金融進入爆發期,2013年也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在這一年,互聯網金融如雨后春筍般迅速崛起,沖擊并改變了傳統的金融業態,打破了固有的金融格局,被喻為劃時代的金融變革。此后,互聯網金融不減迅猛發展之勢,持續發展壯大。據有關調查顯示,2014年中國互聯網金融共發生193起融資事件,超過2013年投資案例數三倍有余,披露金額161起,總投資金額達14.2億元美元,投資案例數和投資金額均創歷年新高。①如今,互聯網金融方興未艾,中國已初步進入互聯網金融時代。

(二)建立互聯網金融洗錢防范機制的必要性

互聯網金融拓寬了金融服務的通道、優化了資金的配置,降低了交易成本、簡化了交易程序,能夠彌補傳統金融的不足、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需求,其惠及大眾的積極性作用毋庸置疑。但與此同時,金融服務業態與手段的創新必然伴隨著一定的金融風險。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歷程較短,缺乏成熟的交易規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制,這就造成了技術、業務、法律等多方面的特殊潛在風險。其中,網絡洗錢行為的猖獗已引起各國反洗錢機構的重點關注。據有關資料顯示,全球電子交易業務的近20%與洗錢犯罪有關。②由此可見,犯罪分子利用互聯網金融進行洗錢、實施洗錢上游犯罪已成為新趨勢,如不加以遏制必然會造成嚴重的危害后果。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如何開展互聯網金融下的反洗錢監管已成為我國反洗錢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完善的互聯網金融洗錢防范機制刻不容緩。

二、互聯網金融的洗錢風險

(一)互聯網金融的行業性洗錢風險

受到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精神的影響,互聯網金融的理念在于簡潔、高效、以客戶為中心。因此,與傳統行業金融行業相比,互聯網金融行業具有迅捷、便利的特點,更充分地照顧到了客戶的使用體驗,這就為洗錢風險埋下了隱患。一方面,簡潔、高效必然意味著程序的簡化,而過于簡化的程序必然意味著風險。如開戶流程的簡化使得互聯網金融企業難以對客戶身份進行準確的識別;結算程序的簡化加了監測資金流向的難度;因程序簡化增加的龐大業務量使得內部管理、風險控制機制難以發揮作用,大額交易與可疑交易無法有效識別。另一方面,“以客戶為中心”的互聯網金融行業理念與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反洗錢義務存在沖突,反洗錢工作的展開不利于吸引客戶、吸收業務,這就導致互聯網金融企業普遍缺乏必要的風險防范意識,反洗錢措施難以落實。

(二)互聯網支付的業務性洗錢風險

1.客戶的匿名性。有別于傳統銀行業的支付程序,互聯網支付通過電腦、手機等移動終端進行在線支付,脫離了各類紙質憑證,客戶亦無需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面對面接觸。全程在線交易使得客戶處于隱匿狀態,互聯網支付機構難以掌握客戶的真實資料。如在電子支付界赫赫有名的自由儲備銀行就因為其支付系統的匿名性成為洗錢者的天堂??蛻粼谧杂蓛溷y行上注冊賬戶僅需提供一個電子郵箱地址,如用戶選擇保密支付,甚至可以隱去轉賬記錄中的賬戶號碼。這意味著交易來源完全“隱身”,對支付方與受益方的追蹤極其艱難,也為犯罪分子實施洗錢提供了便利。即使是需要進行身份認證或實名認證的在線支付系統,多數也是通過身份證信息、密鑰、數字簽名等方式進行身份確認,其認證實質為“認證不認人”,缺乏直接的身份證明,難以確??蛻羯矸莸恼鎸嵭浴?/p>

2.交易的快捷性與資金流向的隱匿性?;ヂ摼W支付簡單方便的操作與精簡的程序克服了交易資金龐大而難以隱匿的困難,使得交易活動更為迅速靈活、難以察覺,大量資金可在短時間內完成多次轉移,極易造成資金流轉線索的中斷。利用互聯網支付交易的快捷與高效,犯罪分子可注冊不同區域的多個交易賬戶,將非法所得在各個賬戶之間進行多次周轉,以混淆監察機構的視線。

與此同時,互聯網支付服務往往涉及多個機構,如部分在線交易系統進行網上支付無需依賴銀行賬戶,這就切斷了銀行與客戶之間的直接聯系與完整的交易流程。服務的分割與資金交易鏈條的割裂,使得每一筆交易都如同暗河中涌動著的伏流,難以對資金來源、資金性質進行準確的認定,也大大增加了對資金流向進行有效監管的難度,為反洗錢工作雪上加霜。

3.跨境支付的便捷性。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趨勢與國際貿易的日益發展,跨境支付在國內持續升溫。為了滿足跨境貿易、海外購物等需求,互聯網支付公司紛紛開通了跨境支付功能。電子化交易使得資金的跨境轉移更為便利,也在無形中增加了洗錢風險。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下稱FATF)在《新支付方式先前類型研究報告報告》中指出:互聯網支付提供了匿名資金跨境轉移的可能性,當服務提供商所在地為反洗錢監管薄弱的離岸場所時洗錢風險為最高。③然而,目前國際上與我國對于跨境支付洗錢風險的防范顯著不足。一方面,鑒于各國間反洗錢法律法規、反洗錢義務的差異性,國際上尚未建立起對跨境支付的協同監管制度;另一方面,我國尚未針對互聯網跨境支付制定統一的管理規范,沒有對跨境支付的業務范圍、業務量等進行約束與限制,致使其發展現狀十分混亂。

(三)其他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業務性洗錢風險

以互聯網支付為基礎和依托,互聯網金融企業在業務形態、經營方式上進行創新,開發出一系列互聯網金融產品與服務。然而,由于發展歷程較短,這些金融新產品的業務本身存在一定缺陷,同時又無相應法律法規的引導,帶來了更深層次的洗錢風險。

1.P2P信貸洗錢。P2P信貸是為了滿足小微企業和個人的融資需求而進行個人與個人間的小額借貸交易。為了吸引更多的客戶進行投資,多數P2P平臺往往會采取較為寬松的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這在方便了客戶進行投資與借款的同時也造成了洗錢等金融犯罪泛濫成災的局面。一般情況下,幾乎所有P2P企業都不具備對客戶提供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身份信息進行驗證與核實的能力。不法分子利用P2P信貸平臺這一缺陷,竊取他人身份資料或偽造身份資料注冊賬號,將非法所得借貸給借款人并收回本金與利息;或者同一人注冊多個賬號,同為借貸人與借款人,虛構貸款交易,由此達到將黑錢洗白的目的。

除此之外,利用P2P平臺實施非法集資、詐騙等洗錢上游犯罪的情況也屢見不鮮,部分互聯網金融產品不僅存在直接的洗錢風險,還可能危害債權人、投資人的利益,易誘發洗錢上游犯罪。

2.電子貨幣洗錢。電子貨幣是指可以在互聯網上或通過其他電子通信方式進行支付的手段④,具有虛擬性、隱匿性、跨國界性等特點。通過電子貨幣體系,大額資金可在瞬間完成跨區域或跨國界轉移,且不會留下任何蹤跡。電子貨幣的無形化與高效性為犯罪分子實施洗錢活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而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與完善又為電子貨幣洗錢提供了絕佳的外部環境。如有名的電子貨幣“比特幣”就是洗錢活動的有力幫手,犯罪分子利用比特幣的全球流通性與可逆兌換性從事洗錢活動,將非法所得用于線下購買比特幣,再通過將比特幣兌現或用比特幣進行消費完成黑錢的洗白。通過這種方式進行洗錢不僅能夠規避金融機構的參與,且不易進行追蹤、調查取證十分艱難,大大增加了反洗錢監管的工作難度。

3.互聯網保險洗錢。相較于傳統的保險行業,互聯網保險具有服務便捷、程序簡便、理賠輕松等特點,為投保人提供了更良好的用戶體驗。然而,互聯網保險經營模式的不規范與投保程序的過度簡化也帶來了極大的洗錢風險。傳統保險的投保程序較為復雜、完善,需要經過層層審查與核實。而互聯網保險的投保過程全程在線上進行,投保人僅需通過網絡在線投保并支付保費。支付完成后,保單即可生效,投保人已經享有了退保變現的權利,這為犯罪分子實施洗錢行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也使互聯網保險成為幾種保險洗錢的類型中最便捷、迅速的方式。

4.其他。除了上述幾種常見的利用互聯網金融產品或服務洗錢的方式以外,互聯網賭博洗錢、互聯網傳銷洗錢、互聯網詐騙洗錢等洗錢方式也層出不窮。由此可見,由于互聯網金融產品與服務的創新存在業務性缺陷,又缺乏相應的監督與與管理,導致互聯網金融時代下的洗錢活動愈加猖獗。

三、互聯網金融洗錢防范機制的建立

互聯網金融正處于蓬勃發展時期,新興的互聯網金融支付技術及其他互聯網金融產品正逐步取代傳統金融業務,在金融行業占據主導地位。因此,我國要從互聯網金融的時代背景出發,并借鑒FATF的反洗錢建議與他國的反洗錢經驗,建立符合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趨勢與洗錢風險狀況的洗錢防范機制。

(一)政府及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的反洗錢監管

1.完善反洗錢立法,落實互聯網金融企業反洗錢義務。我國目前的反洗錢立法體系存在大量缺漏,適用于新興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較少。2015年7月前,除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與《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對互聯網支付機構的普遍性反洗錢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以外,其余互聯網金融企業均未被納入反洗錢監管的范疇。2015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首次將互聯網金融分別納入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監管范疇。但該指導意見仍未對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反洗錢義務進行細化的規定,未能建立具體的考量標準。這就導致反洗錢監管機構難以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督與管理。因此,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落實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反洗錢義務是建立互聯網金融洗錢防范機制的根本與前提。

2.對互聯網金融企業進行反洗錢業務指導,培訓反洗錢專業人才。洗錢犯罪是一種典型的高智商犯罪,其形態復雜多樣、手段日趨智能化、隱蔽性強,而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無疑加劇了反洗錢工作的難度。與之相對地,互聯網金融市場主體普遍缺少反洗錢的意識與能力,難以建立起完善的洗錢風險控制機制,同時怠于引進反洗錢專業性人才,無法有效展開反洗錢工作。

因此,為有效地防范并打擊互聯網金融洗錢犯罪,國家反洗錢機構及監管部門應當對互聯網金融企業持續提供定期反洗錢業務培訓,提高系統性反洗錢風險意識和專業技能,并加強反洗錢專業人才的培養,建立專業的反洗錢隊伍,為互聯網金融企業反洗錢工作的展開提供業務指導與人才支持。

3.建立激勵懲罰機制,調動互聯網企業反洗錢的積極性?;ヂ摼W金融公司作為商主體,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本質屬性。而建立完善的洗錢防范體制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卻無法帶來直接利潤,甚至會影響業務總量與營業收入。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互聯網金融公司往往對反洗錢積極性不高,對犯罪分子的洗錢活動采取消極態度,怠于監管。更有甚者,可能主動配合洗錢活動,為犯罪分子提供方便,以從中牟取高額的利益。因此,建立相關激勵懲罰機制對于互聯網金融企業反洗錢工作的展開至關重要。

對于在反洗錢領域取得明顯成效或突出貢獻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國家應當給予物質獎勵與精神激勵,通過授予榮譽稱號或獎金等方式進行嘉獎;對于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或怠于履行反洗錢義務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有關監管機構可以視情節輕重實施行政、刑事處罰,如警告、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必要時可以向社會披露其不合法行為,通過社會輿論對互聯網金融企業施加壓力。除此之外,對于違反反洗錢義務的直接負責人員及主管人員,如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同樣可以適用懲罰約束機制。

(二)互聯網金融行業市場主體的反洗錢義務

1.建立以“風險控制”原則為核心的內部管理機制。良好的內部管理機制是互聯網金融企業實施反洗錢活動的行為準則,其中每一個環節與流程的設計都應當考慮到如何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反洗錢效果。目前國際上通行的反洗錢監管模式是風險為本的反洗錢監管方式,歐盟、英國等以“風險控制”為核心的國際上通行的反洗錢監管措施均取得了極大的進展。因此,借鑒此種監管模式,在互聯網金融企業內部管理機制的建立中也應當貫徹“風險為本”的理念。

所謂風險為本,是指相關主體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組織實施反洗錢工作,將洗錢風險控制在主管風險容量和客觀風險容限范圍之內,以獲得最大的反洗錢成效。⑤在具體實踐中,互聯網金融企業可以通過考量客戶職業、交易產品、交易性質、交易金額等因素識別與評估風險,并根據風險指標的不同啟動相應的風險控制程序。針對高風險的客戶群體或交易行為,應當適用更嚴格的身份識別制度與交易監測程序。隨著金融環境與業務結構的變化,企業還應定期對洗錢風險控制機制進行評價,并適當作出調整與完善。

2.完善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與身份信息保存制度?!傲私饽愕目蛻簟痹瓌t是反洗錢工作的核心。根據反洗錢要求,互聯網金融企業應當對客戶的身份及其交易目的進行盡職調查,采用合理的方式獲取足以表明客戶身份的信息??紤]到互聯網金融的特殊性,當客戶提供的信息、電子照片真偽不明時,企業可通過聯網核查、視頻認證等方式核實客戶身份的真實性,必要時甚至可以采取實地走訪、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核實等方式來確保獲得完整準確的身份信息。當完成客戶身份的初次識別后,互聯網金融企業應當保存客戶身份信息記錄并對客戶風險等級進行劃分。需要注意的是,對客戶身份的識別環節應貫徹于整個業務關系存續期間,以完成后續識別流程中對客戶身份的持續識別與重新識別,方便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持續監控。

3.完善交易信息保存制度與可疑交易報告制度。交易信息的保存是實施反洗錢的必要條件?;ヂ摼W金融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交易信息保存制度,并保證記錄的內容足以重現每一筆交易的原貌,包括交易的交易方、性質、時間、數額等內容,且需達到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標準。

全面、系統性的交易信息記錄有利于可疑交易的識別與報告,為后續反洗錢檢測工作的展開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當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分析監測系統或可疑交易分析人員發現交易存在異常時,可在借鑒傳統金融機構成熟的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基礎上適當調整,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排查與跟蹤監測,并及時向反洗錢監管機構報告。

4.加強互聯網安全,遏制洗錢上游犯罪。追根溯源,互聯網安全問題已成為互聯網金融時代下洗錢活動泛濫的根源之一,是滋生洗錢犯罪與洗錢上游犯罪的溫床。因此,保障互聯網安全對于遏制洗錢上游犯罪、打擊洗錢犯罪具有重大意義?;ヂ摼W金融企業應嚴格遵守網絡安全技術行為規范,加強對客戶身份信息與交易信息的安全保護與保存。同時,對于推出的互聯網金融新業務、新服務、新工具,互聯網金融企業應對其進行全面評估,并對投資者加強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充分提示潛在風險,以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互聯網金融的秩序。

注釋:

①清科研究中心互聯網金融研究報告.

②中國人民銀行將樂縣支行課題組.新興互聯網金融發展中存在的洗錢風險及監管[J].福建金融,2015(04).

篇8

它并非是一個剛被發明的新詞,事實上,它已經存在頗有一些年頭。它的引爆點是余額寶的橫空出世,這像是馬云那句狠話——“如果銀行不改變,我們就改變銀行”——的某種兌現。

一個非常簡單的事實:在余額寶2013年6月誕生之前,天弘基金只不過是基金界的一個小角色。余額寶誕生后的4個月,天弘基金的2013年三季度報告顯示,“余額寶”背后的貨幣市場基金——天弘增利寶的規模已經達到了556.53億元,成為中國“貨幣基金之王”。

4個月即為王者,快如閃電般地登基。余額寶構建了一個不得不讓人趨之若鶩的傳奇。

大背景也異常重要。彼時,總理表示中國貨幣政策需要轉向,“用好增量、盤活存量”,不再實施超級寬松的貨幣政策,貨幣政策偏向中性從緊。6月份的“錢荒”是強烈的佐證。從此以后,金融體系內尤其是銀行感到資金緊張、放貸少“米”。而余額寶的“吸收資金的超級表現”,讓人印象更為深刻。

互聯網金融之熱急劇升溫。自然,關于互聯網金融的話題和會議源源不絕。

11月6日復旦大學光華樓東輔樓發生了一次有意思的對話。

對話的由頭是“眾安在線”(全稱“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開張。這是“三馬”(馬明哲、馬云、馬化騰)一起賣保險的產物,“三馬”分別代表著中國領先的綜合金融服務集團、中國最大的電商平臺和中國最大的社交平臺。

盡管平安集團的馬明哲似乎應該歸屬傳統金融領域,但是他在對話中認為,金融和互聯網行業會是一個彼此融合的過程。馬明哲謙虛地表示,就目前而言,“互聯網公司比金融公司更有優勢”。

馬明哲的謙虛,退出了話語“爭球權”。剩下的問題就是,另外“二馬”誰更占優?或者說,是哪家互聯網企業占據了互聯網金融的制高點?

馬化騰的騰訊是基于社交鏈切入互聯網金融,而馬云的阿里則是借助最大的電商交易平臺切入互聯網金融。如果再加上李彥宏的百度,百度的“百發理財”也相當火爆,它是借助搜索平臺切入互聯網金融。

于是,互聯網金融的話題似乎可以切割為兩個層次的話題:互聯網對金融的戰爭和互聯網金融導致的互聯網之間的戰爭。

“BAT”(百度、阿里和騰訊的縮寫)之戰可以看做是后者的代表。

“吞噬”新陣線

果不其然,光華樓東輔樓的后續對話主角是馬云和馬化騰。

他們唇槍舌劍的焦點是移動社交工具“往來”和“微信”。馬云說應該有兩個“微信”這樣才能保持競爭,而馬化騰以含蓄諷刺的方式暗示微信的力量,“我們歡迎有競爭,而且一定讓大家找到各自不同的位置,當年QQ、旺旺競爭的時候也是找到各自的位置。”

從某種意義上看,BAT三家在互聯網上的版圖的確是較為清晰的:阿里獨霸電商平臺、騰訊是游戲和微信、百度壟斷搜索,彼此試探出大致的界限。但是在互聯網金融的版圖上面,它們是熱衷高度對抗的,因為它們還真不想現在就“找到各自的位置”。

6月余額寶出現之后,8月,微信就牽手基金公司,推出微信理財業務,只需發出個性化指令,就可在銀行與相應基金賬戶之間進行資金存取。10月“百度金融中心——理財平臺”正式上線,它與華夏基金合作推出的首款產品“百發”以號稱“8%的收益率”賺足了眼球。接下來的12月,騰訊旗下第三方理財通道財付通將率先通過微信來上線貨幣基金產品,從最強大的移動社交端來強推互聯網金融業務,令人動容。

行動對抗不斷,話語對抗亦升級。10月16日,在新一代支付寶錢包的會上,阿里小微金融服務集團國內事業群總裁樊治銘公開稱,微信“支付不安全”;第二天,騰訊立即宣布與中國人保財險(PICC)合作,為用戶推出全額賠付的保障。

在互聯網金融的新戰場,BAT既是對手,寸土必爭,但它們又是一股“合力”。因為它們所拓展的疆域,則是傳統金融業所應該覆蓋的地帶。

阿里就公開表示,他們的金融業務是為“屌絲”做的?!靶“住焙汀靶≠J”是他們爭奪的關鍵詞,前者是互聯網屌絲用戶,后者是小額借款人,他們都是傳統金融機構覆蓋薄弱的人群。

幾周前,初入職場的IT男黃賦磊從自己的支付寶賬戶轉了幾千元錢到余額寶,成為一個“基民”。他算過這樣一筆賬:這筆錢如果以活期存在銀行,每天只有不到5分的利息,余額寶每日收益3毛,等于是用著活期的權利,卻拿著定期存款的利息。所以,每天看賬戶,曬收益,成為他工作之余的樂趣。

“我準備把銀行活期存款全部放到余額寶”,他告訴《二十一世紀商業評論》(以下簡稱《21CBR》)記者他的“儲蓄大搬家”計劃。也許黃賦磊并沒意識到,千萬個像自己一樣的人,在中國金融界制造了一項紀錄。

海通證券在報告中預測,支付寶有8億注冊用戶,假設10%為活躍客戶,余額寶的潛在客戶可達8000萬,以目前戶均余額2000元計,余額寶潛在規模約為1600億元。當然,這個規模不能跟任何一家銀行的總儲蓄規模來比,但是如果單列“活期”項目來比,那么這已經是一筆巨大的數字。

余額寶神話之后,“百發”奇跡又來,“百發”上線當天,4小時內就被搶購一空,首日銷售規模過10億元。

很多人用“活期定息”解釋這種火爆現象,類比于美國“Q條例”下的金融創新,利息為零的活期一旦有了定期的利率,相當于重新創造了一個細分市場。還有一種更為有趣的解釋是,對于“屌絲們”來說,日常的(現金)消費流其實同儲蓄流是高度同構的,如果初入社會,工資不高,扣除房租和飯錢之后,幾乎沒有任何存款;工作幾年之后,有了一些積累開始買房還按揭,也剩不了多少儲蓄,造成了一種“現金占有的屌絲化”傾向,而這種新的消費流和儲蓄流“很大重疊”的結構,使得余額寶擊中了“痛點”。

這種狀態也延續到小貸市場。P2P網貸平臺的爆發式增長也充分證明了“小貸”的威力。據首份《中國P2P借貸服務行業白皮書》數據顯示,P2P借貸模式自2006年進入中國以來,發展迅速,至2012年末,國內的P2P服務平臺已經超過200家,可統計的P2P平臺線上累計交易額已近100億元,貸款年均增速超過300%。

一邊是火焰,一邊是海水。落差不容忽視。

在余額寶風光無限的6月,中國傳統金融機構卻遭遇了“錢荒”帶來的鏈鎖反應。6月中旬,國內銀行間市場利率飆升,但到處借不到錢,股票、債券市場暴跌,而公募基金領域尤其是貨幣基金也涌現出大比例的贖回潮,Wind的數據顯示,截至6月底,各類基金合計總規模為2.45萬億元,比去年底減少3434億元,縮水比例為12.28%。

必有回響?

互聯網公司作為“e教徒”侵犯金融領土,雖然沒有數據證明,互聯網金融已經給銀行造成多大影響,但傳統銀行業已經從過去的不屑轉變為謹慎觀察、適度行動。

例如,銀聯不甘心做一個旁觀者。10月18日,銀聯商務經過一年的系統開發與測試,正式推出“天天富”理財平臺,首期與光大保德信基金合作,為銀聯商務的特約商戶的流動性資金提供現金管理和增值服務,這也是對貨幣基金銷售渠道的一種新嘗試。

據Wind的數據顯示,2012年,光大貨幣基金收益率為3.81%,是銀行活期利率的10.89倍,同時也高于銀行一年期定存利率。

如果說,余額寶、百發等理財產品是在截流銀行個人活期存款的話,那么,銀聯商務針對的是銀行企業客戶的活期存款。今年10月,泰達宏利推出“每半年開放一段時間”的債基,實際上又在堵截銀行的定期存款。

數據顯示,今年第三季度,中國四大銀行平均利潤增幅10.8%,為七個季度以來最慢。元富證券駐上海的分析師袁曉雨認為,“由于中資銀行顯然已經進入低利潤增長期,投資者正在把焦點轉向資產質量”,“銀行的融資成本也在升高,因為流動性正在緊縮,而隨著儲戶的投資選擇更多,銀行的存款流失嚴重”。

興業銀行一位內部人士私下表示,互聯網金融的創新給銀行業帶來很大沖擊,“壓力還是蠻大的”。

但銀行也在采取措施,盡管快慢不一。相比而言,股份制商業銀行,平安、民生和招商銀行,在擁抱互聯網方面,更為積極。

原招行行長馬蔚華曾借用比爾.蓋茨的一句話,總結創新對銀行的重要性,他認為:“如果傳統銀行不改變的話,它們就是21世紀一群要滅亡的恐龍?!?/p>

但也有人沒這么悲觀?!霸谥袊?,不要輕易說顛覆銀行,中國的銀行與國外還是有很大不同。”一位基金業人士說。實際上,目前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領域還不是“資金密集型方式”,而是“人力密集型方式”:引導人流量去購買無風險產品,或者要花很多的人力去審核發出小額貸款。

雖然余額寶的走紅,大大帶動了東方財富網旗下天天基金網、數米基金網等垂直基金平臺的貨幣基金的生意,但是,數米基金網副總經理姚備出言謹慎。

“到現在為止,我們非貨幣基金的量,也即股票和混合基金的量還是高于貨幣基金的”,姚備告訴《21CBR》記者,貨幣基金并非主流,作為獨立基金銷售平臺,數米需要為那些購買“高風險、高收益”基金的投資人提供專業的咨詢、指導服務。

“從投入產出比上,關鍵看互聯網公司是否有這個意愿。”姚備說。另外,用戶群是否愿意接受更復雜的產品,也是影響互聯網公司做更多涉足的障礙。不久前,17家基金集體入駐淘寶開店,但跟余額寶的反響天差地別。淘寶與這些基金之間,只是起到流量導入的作用。從入駐以來的表現看,這些基金的生意并不紅火。

一旦產品不是“類活期、無風險”的產品,游戲的玩法可能就要改變。姚備認為,如果淘寶、百度這樣的互聯網公司要切入更復雜的基金產品,有必要補齊專業的服務,這些不但需要專門的投入,更需要對如何做虛擬金融品電商的深刻理解。這也需要時間和大量專業人才。

這些人在哪兒呢?

人才難題

今年11月1日,阿里小微金服對外公開股權結構,并宣布將拿出40%的股份激勵小微金服及阿里巴巴集團的每一位員工。

這讓曾松柏暗自慶幸,因為他又多了一項“籌碼”。曾松柏是小微金服人力資源副總裁,在他看來,阿里的這項股權激勵計劃,對其今后的招聘工作無疑是一條重大利好。

在人力資源崗位上任職多年的曾松柏,用“硝煙彌漫”來形容當下互聯網金融人才招聘市場。

最直接的原因,當然是需求的急劇增長。無論是互聯網公司,還是金融機構,涉足互聯網金融,都需要爭奪人才。

這也導致了獵頭公司業務量的增加?!敖衲昕蛻魧ヂ摼W人才的需求明顯增長”,蔡征揚(化名)告訴《21CBR》記者,作為獵頭的他,加班是常態,但今年尤其多。蔡的客戶主要集中在券商和基金,其中,有不少是國內排名前十的基金公司。

但要找到合適的候選人并不容易?!斑x擇面相對來說不是特別大,互聯網發展的速度比較快,對人的要求不是那么高,可能普通本科,甚至是大專生都可以,但金融機構會有比較高的要求”,他說,尤其是大型的公募基金,通常會有一些硬性的條件,比如,至少要“985”高校的本科生,或者“211”院校的碩士。

而對于互聯網公司而言,找到既懂金融,又能融入到互聯網公司的人才同樣是個挑戰。

曾松柏說,小微金服在人才招聘上,還是“下了一些功夫的”,除了校園招聘和社會招聘,他們還去美國硅谷挖人,并借助一些獵頭吸引人才。

蘇寧云商也是互聯網金融大戰的一個參戰方。其校園招聘負責人表示,蘇寧在金融相關專業總的招聘人數達近百人,考慮到金融的專業性較強,研究生的招聘比例將超過一半。除香港、美國硅谷等海外招聘外,蘇寧已向全國近150所高校發出招聘信息。

但從目前來看,高級管理人才在互聯網和金融行業之間的相互流動還在少數。一方面,既懂互聯網,又懂金融的高管人才稀缺;另一方面,還取決于互聯網和金融機構在向

互聯網金融轉型的力度與決心。

從小微金服的團隊架構看,從CEO彭蕾,到五大事業部負責人,均來自阿里已有的團隊。曾松柏稱,阿里在人才上更注重自我培養,很少用空降兵。這跟阿里在金融布局謀篇用心很深準備較早有關。相比較而言,百度作為后來者就準備得差一些。為籌備金融中心,百度從匯付天下、基金公司挖了不少熟悉金融市場的人才,但百度理財的頭兒仍由百度已有高管擔任,也就是不久前升任副總裁的李明遠。

蔡征揚透露,金融機構目前招聘的互聯網人才多數是中低端職位,主要負責電商或者后臺運營,產品設計等仍然是由金融團隊負責。

在人才的配備和融合上,陸金所的做法相對激進。2011年,陸金所正式成立,它的定位是“網上金融資產交易平臺”。陸金所內部人士對《21CBR》記者說,目前陸金所有40%的員工來自互聯網。陸金所挖來了原當當網的CTO/CIO擔任副總經理,負責電商平臺的開發和運營。

“目前傳統金融機構的互聯網產品通常是由金融團隊設計,再由IT團隊去實現。”上述陸金所人士說,但陸金所的團隊構成改變了這種模式,從一開始就讓互聯網團隊參與進來,讓產品具備互聯網基因。

以陸金所官網的頁面設計為例,他們先是邀請了尼爾森做市場調研,根據互聯網行業的經驗,很多用戶對頁面呈現的信息30秒看不懂就離開了。所以,陸金所在一級頁面上主要呈現那些用戶最關心的信息,比如,投資額、回報率這樣的數字,并運用表格等易于理解的方式呈現?!斑@樣做的好處是更注重用戶體驗。”上述陸金所內部人士認為。

毫無疑問,人才盡管是互聯網金融的一個難題,但還不是瓶頸,瓶頸來自互聯網金融在監管上的風險。

“裸奔”的風險

央行副行長劉士余對互聯網金融風險定了基調:“一不要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二不要非法集資?!?/p>

10月底,湖北天力貸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明武被捕。這是互聯網金融P2P行業新近發生的一起攜款跑路事件,涉案金額達4000多萬元。實際上,這家公司從成立到倒閉,前后只有5個月的時間。

最近一段時間,整個P2P行業的壞消息不斷。而根據《中國P2P借貸服務行業白皮書》,2011-2013年初,全國關閉或跑路的借貸公司多達17家。這中間,既有經營不善,也不乏惡意欺詐。

2006年P2P被引入中國至今,P2P公司已有200多家。但目前這個行業仍然沒有明確的監管部門,更談不上明確的法律、法規。這給了那些以高利息詐騙的P2P棲身的空間。比如去年關閉的優易貸,據公安部的信息,其網上的借款標的都是假的,90%的資金進了自己的腰包。

這種現狀也讓其他正常運營的P2P從業者感到委屈和無助。在最近一次互聯網金融論壇上,新新貸副總裁陳志飛就呼吁,“監管機構和媒體,應了解P2P的模式,分辨出那些濫竽充數的公司”。

其實,包括P2P在內的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目前都沒有明確監管機構,更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

“我們公司現在就像動物園一樣,每天都有人來調研,有關部門對它還是比較關注的?!币患襊2P的內部人士說,“我們是上海金融辦批復的,但在央行、銀監會,甚至證監會都有報備,多溝通總是有好處的。”

不過,他從有關部門對余額寶、百發的態度上看到了希望?!氨O管層對互聯網金融創新還是很寬容的”,他認為,畢竟,互聯網金融是新興事物,監管層也需要時間去了解。

民生電商董事長尹龍告訴《21CBR》記者:“沒有風險管理、沒有監管的金融絕對是災難,所以不僅監管要跟上,互聯網金融的核心一定是要有一套新的風險管理辦法?!?/p>

但是在監管上,尹龍認為,要做全新的思路轉換,“互聯網金融形成一種新的業態,或者在現有框架下加強監管,或者應該專門成立部門來監管。”

尹龍認為,銀行做自己的業務,或者監管銀行業務已經有上百年的經驗。“簡單地說,銀行是資金密集型的業務。比如說10個億,3個人干2個星期或者是1個月,就可以將放貸企業的事情搞清楚,10個億貸款就出去了,這是銀行擅長的。但是,小貸業務是對小微企業的融資,它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的行業,不要說3個人,30個人干2個月,也不一定能將10個億放出去?!?/p>

所以,那么長時間積累的風險管理模型一朝之內就失靈了。

監管暫時缺失,風險就會野蠻生長。

一位業內人士認為,“P2P行業最大的風險就是不遵守一些基本的規則,比如金融詐騙、循環資產證券化、資金監管賬戶缺失等問題都很突出。比如一家非常大的平臺公司,如果是做平臺,應當是信息透明,債權人和債務人一筆對一筆要清晰,但是它的做法卻非常券商化,先將所有的融資者需求吃下,然后又分別轉售給不同的小額投資者。這些債務人有的是長貸有的是短貸,都混同在一起,形成了期限錯配,這就是令人緊張的資金池模式。”

這位人士認為,“一旦P2P有資金池和期限錯配,那么你做的就是傳統銀行業務,但你面對的借款人群信用等級、償債能力都比銀行差,銀行有上百年的風控經驗了,你憑什么能比銀行風險控制得好?所以,我們整個行業非常擔心P2P做資金池的風險”。

央行前副行長吳曉靈在一次演講中曾講述P2P行業的紅線:P2P一定是平臺而不是金融機構,所謂平臺就是籌資和投資的通道,通道上走的是撮合小額,最好是一個債權人對一個債務人,一筆一筆做。因為這樣可以避免“大額融資”或者“一人面對多人”的問題,這兩者都會造成社會風險。

除了要改變監管缺失之外,要想讓互聯網金融運作順暢,必須要引入征信和保險(擔保)。目前中國信用體系的缺失使得風險管理變得成本高昂。以P2P平臺人人貸為例,其借款人主要包括網商、工薪族和小生意人群,而對他們的資質審核,人人貸完全要自己收集借款人身份證、交易記錄、銀行流水、工作及收入信息等作出判斷?!叭绻麑I的機構提供征信數據的話,我們的工作就會少很多?!比巳速JCEO李欣賀說。

相比較而言,平安銀行與eBay合作,以及阿里小貸的模式,則幸運得多。至少,他們有賣家的信用和交易數據做參考。

所以,馬云把阿里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布局,最終目標設定在“信用體系”?!爸袊壳白钊钡木褪且惶紫M者、年輕人、小企業的信用體系,”他認為,“把信用體系建好了,金融自然而然就好了?!?/p>

在目前既缺少監管,又缺少信用體系的狀態下,陸金所認為,他們的做法為P2P業務上了一套保險。

與多數P2P不同的是,陸金所采用的是借款人線下審批、線上交易結合的模式,它引入了平安擔保提供擔保服務,資質調查和審核最終都在線下完成。據陸金所內部人士透露,到目前為止,陸金所的違約率控制在1%以下,低于一般小額貸款公司5%的水平,而國際無抵押貸款的平均壞賬率在4%-5%。

篇9

山東省農村金融經過多年的金融體制改革與創新,已經初步形成了以農信社為主體、農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以及小額信貸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為補充的成熟的農村金融體系。但由于種種歷史因素和區域限制,山東省農村金融發展仍然存在諸多問題,也成為阻礙農村金融乃至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障礙。只有深入調查山東省農村金融風險產生的原因,才能有效防范山東省農村金融風險,并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對策。

(一)系統性風險

1.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落后。金融的脆弱性是指由于金融制度和金融結構的不平衡性,所引起的風險積累、金融體系功能失效的一種狀態。而農村金融的脆弱性,導致了農村金融風險的存在。

目前,農村金融體系的脆弱性,主要表現在農村商業性銀行、政策性銀行、農業保險、合作金融等體系的不完善。首先,政策性銀行對農業投入(包括農業基礎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的資金集聚效應效率較低,資金不足、籌資能力弱、缺乏有效的激勵機制和考核機制。其次,農業銀行扶農、支農政策較少。而作為支農主體和“扶農專業戶”的農村信用社,又存在資產結構不合理,不良資產率居高不下的現狀。農村信用社對農村金融風險的抵御能力較弱,整體經營素質低于其他銀行類金融機構。其次,農村金融體系缺乏科學有效的監管體系和監控技術。

2.制度和法規建設滯后。伴隨著農村經濟的變革和農村金融體制的創新,商業性銀行、政策性銀行和合作性銀行分業經營的體制已基本確立。與之相對應的金融法律法規也相繼出臺,但由于地域性和歷史性因素,各地區對金融法規的執行力度不同,各類農村金融機構的性質以及業務規范未能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規范。且由于山東省農業發展歷史悠久,農業開放性較弱,農業發展中計劃經濟的色彩濃厚,使得經濟運行不規范,農村金融充滿不確定性,從而導致了農村金融的操作風險。其次,對于農村金融機構管理經營具有重大影響的政府部門和企業,存在政企不分的現象,對保障金融機構合法權益的一系類重要法規不完善,例如《企業破產法》、《擔保法》等,不僅缺乏執法力度,且可操作性差,造成大量不良貸款,使得農村金融機構的信用體系不堪一擊。

3.農村信用基礎薄弱、信用環境欠佳。農村金融的信用風險主要表現為,農戶或農業企業借款后到期不能償還。這是由于他們的經濟實力有限,經營規模較小,貸款次數多,但可用于抵押的資產較少,難以獲得信用所需的信息。其次,農業生產具有周期性,農村金融業務回收期長、收益低,而處于初創期的農業企業,缺乏嚴格的內部監控體系,負債比重較高,產品附加價值較低,企業經理人的信用意識薄弱,且農村金融機構對借款人的信用評價和擔保資產缺乏科學有效的評估。尤其是鄉鎮企業,利用各種手段逃債、廢債,嚴重影響了農村金融的信用秩序。

(二)非系統性風險

1.農村金融機構的資本金水平較低。在山東省各類農村金融機構中,存在一個普遍性現象,就是農村金融機構資本金水平較低,利用率不足,資產負債管理不科學,缺乏科學的資產負債比例管理體制。較高的負債比,勢必會引起金融機構較高的經營風險。加之較高的不良資產率,以及缺乏完整的資金約束機制,農村金融機構面臨更高的資本風險。近幾年,山東省農信社的資本充足率均未達到《巴塞爾協議》要求的指標。

2.缺乏科學的資產與負債管理。山東省農村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較低,資產業務管理成為制約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的詬病。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有:缺乏科學的資本金管理制度,農村金融機構吸納股本面臨困難;農村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規模擴張迅速,未能及時補充足夠的資本金;風險資產的比重不斷提升;資產結構單一;資產與負債在規模、期限上與結構不匹配;金融資產流動性較差等。

3.缺乏科學的監管體系和內控制度。為保障金融機構的穩健發展,必須嚴格的外部監管機制,包括行業監管和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央行用來調控和監管的機制仍處于起步階段,監管力度不足,且具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而且農村金融機構可能存在多頭監管和監管真空的現象。

此外,由于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產權不明,各職能監管部門不完整,且監管部門不能有效發揮對金融機構內部經營的約束和監管職能,內控制度執行不嚴。農村金融機構健康經營的基礎之一,就是嚴格執行業務管理辦法和業務操作規程。但山東省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鄉鎮的執行力不足,內部監控和審計都缺乏可操作性。

二、山東省農村金融風險防范對策

防范農村金融風險,需要農村金融機構、政府、群眾等各個群體的協同努力。山東省農村金融風險的防范和化解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對策:

(一)加快農村金融法制建設

農村金融機構必須依法經營管理,用立法的形式,明確農村金融機構的宗旨、性質和業務范圍,用法律手段維持農村金融的發展秩序。首先,必須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農村金融機構的產權劃分,完善治理結構。其次,制定系統化的法律法規,規范農村金融的準入和退出行為。此外,開展法律宣傳和教育,提高各群體的守法意識。農村金融機構必須依法經營,審貸分離,嚴格審計。司法部分、執法部門必須嚴格司法、執法,加大對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

(二)構建一個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體系

1.建立有效的農村金融機構進入、重組和退出機制。穩健的金融體系具有公共品的性質。想要防范農村金融風險,必須建立有效的農村金融機構進入、重組和退出機制,例如可以通過注資、接管、兼并等方式,處理金融危機。注資,通過注入資金的方式緩解金融危機,改善資產負債機構,包括央行的救助、政府的扶持、同業支持、股東出資等方式,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險制度。接管,是指將處于危機中的金融機構交由特定機構接管,并調整組織結構、清收債權、改善財務、恢復經營。兼并,是指一家金融機構采取各種形式有償接受其他金融機構的產權,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之上,轉移或改變法人實體。

2.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為農村金融機構的退出提供條件。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不僅可以有效制止儲蓄者的自發擠兌行為,而且能夠規避銀行的流動性風險,也是對存款者的一種保護。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險制度,必須做到以下幾點:(1)存款保險機構的組織體制應由央行領導,有央行、財政、金融機構共同出資組建;(2)投保范圍必須包含所有的金融機構,任何機構不能以任何理由退保;(3)為減少單一費率造成的道德風險,我國的存款保險費率必須實行差別費率,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和反應資產安全性、收益性方面的指標,作為確定費率的綜合指標,實行不同的費率,其次,還要將存款保險費率與銀行資產掛鉤,實行可變保險費率。

3.減少對農村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的直接管制,鼓勵金融創新。目前,我國政府部門以及地方政府,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手段干預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決策。而強制性的行政干預,會造成農村金融機構的巨額呆賬以及經營管理的封閉,失去自主性。因此,政府必須減少對農村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的直接管制,在有效監管的范圍內,充分授權,要給予各地方農村金融機構自主選擇權和決策權,避免各金融機構對政府的被動妥協和被迫聽從。其次,要鼓勵農村金融機構不斷創新金融產品,拓展信貸領域,實現金融業務多樣化,創新擔保方式,提高技術含量,發展互聯網金融業務,優化金融服務。通過信貸,促進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特色化發展。

(三)建設與農村金融業信息化狀況相適應的預警信息系統

通過建立農戶和農業企業的信用檔案,搭建信用信息庫,從而為金融機構的信用評價提供信息支持。其次,加強農村金融風險補償和風險轉移機制建設,有效防范經營風險和信用風險。

(四)逐步締造健全的農村社會信用體系

基于山東省農村信用基礎薄弱,信用環境欠佳的現狀,必須逐步締造健全的農村信用體系,來防范農村金融風險。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1)開展全民信用教育,提升全民誠信水平,打造誠信文化;(2)建立相應的信用約束機制,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3)加強對農戶的信用評定工作,搭建信用登記咨詢系統,由信用社牽頭,村委會、村民代表和相關金融從業人員組成信用評定小組,保障信用評定質量;(4)建立鄉鎮企業信用體系,通過聯網的信用征信系統,對企業信用信息進行評價、監督;(5)充分利用各類信用中介機構(如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提供的信用數據,進行信用監督。

(五)強化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的聯動關系

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之間相互制約、相互協調,只有農村金融適應并促進農村經濟,才能有效防范農村金融風險。首先,農村金融機構應該確立為產業化農業服務的理念,改變傳統的支農、扶農觀念,從過去單純地支持農業生產環節,轉變為支持高效益、高附加值的集約型農業生產,開發新的活期存款增長點,如集代收代付、儲蓄功能、信用功能于一體的“一卡通”。其次,優化服務方式,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加重視支持農業技術研發,提高科技在貸款中的分量。

(六)提高金融監管機構的協同監管能力

山東省農村金融不僅缺乏完整的外部監管和內部控制,而且各個監管部門之間的協同作用較差。因此,我們應該采取措施,提升金融監管機構的協同監管能力。主要從三個方面加強外部監管和行業自律:(1)形成中央銀行、行業自律和輿論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管體制,提升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能力;(2)加強農村金融審計性監管,制定與山東省農村金融風險相對應的風險評價指標和風險評定標準,加強資產負債管理,保障資本充足率,提高信貸質量,其次,加強對金融機構高管人員在經營管理和金融職業道德方面的行為監管;(3)在社會監督方面,開展社會稽查,嚴格對農村金融財務報告的審計工作;(4)填補我國農村金融行業自律的空白。

(七)加強農村金融風險微觀約束機制的建設

加強山東省農村金融風險的微觀約束機制,必須從加強內部控制和建立風險管理體系兩方面入手。

首先,必須進步一步加強內控制度,保證金融機構內部各個部門各司其職,權責分明,保證各項職責分工明確,有效落實。其次,建立嚴格的授權和審批制度,嚴懲越權行為和違規操作。此外,還應該實行獨立的會計核算,建立有效的內部審計、稽查體系。在建立風險管理體系方面,根據不同的監控對象和監控領域,選擇采用垂直監督、橫向監督和交叉監督三種方式中的一種或者幾種方式的結合,來保障風險動態監控的準確、高效。

篇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5)13011601

1引言

銀行業是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經營的好壞對金融界有著直接性的影響。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外資銀行進入和利率市場化的進程加速,我國商業銀行已經處于現代全面開放的金融市場環境中,面臨著嚴峻的內、外部壓力,要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的競爭力,力求其在金融國際一體化的背景下占有一席之地,必須首先完成對商業銀行經營活動的有效評價。準確評價自身的經營績效水平,清楚自己的定位,完善我國銀行業績效考評體系,預防金融風險,是促進其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2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現狀

近十年來我國銀行業持續保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截至2013年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達到151.35萬億元,與上年末相比增加了17.73萬億元,同比增長13.27%,增速同比下降4.63個百分點;負債總額達141.18萬億元,與上年末相比增加16.23萬億元,同比增長12.99%,增速同比下降4.8個百分點。

由于“十二五”規劃期間,經濟結構調整預期加大,部分產能過剩行業的不良貸款可能增多,大型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在存貸款方面,同比增長較多,體現了更具活力的發展態勢,因此信用風險防控壓力預期將有所增大。根據2013年1月1日執行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截至2013年末,我國商業銀行核心一級資本7.58萬億元,核心一級資本凈額占核心資本凈額的81.62%,體現了較高水平的資本質量。這對于我國商業銀行運營和風險管理提供了較為堅實的保障。

3模型構建

3.1樣本選取

本文選取15家商業銀行為研究對象,其中包括5家國有商業銀行,7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和3家城市商業銀行,這15家不同規模的商業銀行基本代表了我國商業銀行的經營情況和發展趨勢。

目前,一般企業的經營成果大多采用凈利潤這個指標來反映,但是不能滿足我國銀行業經營績效的分析需要,不能全面反映各行的綜合實力以及銀行間的競爭力。綜合商業銀行經濟行為的整體評價,全面考慮我國商業銀行未來的發展前景,本文從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和成長性四個方面來綜合考查我國商業銀行經營績效水平。

本文樣本數據來源于國泰安數據庫各上市銀行年報數據、中國金融年鑒、各商業銀行的年報以及查詢上證交易所和深證交易所各公司年報數據得來。本文采用SPSS軟件做因子分析。

3.2模型構建

因子分析通過多變量之間內部依賴關系簡化數據的分析方法。通過確定公因子,降低變量維數,得出概括分析指標,簡化復雜問題的解釋和分析。雖然該方法對樣本量要求較高是不可避免的局限,但仍不失為綜合指標評價中值得采用的一種方法。

由SPSS軟件的輸出結果顯示,樣本數據適合進行因子分析,并且因子分析的結果比較理想(見表1和表2)。相關系數矩陣的特征值以及方差貢獻率的結果顯示應選取4個公共因子(方差累積貢獻率為87763%)。

表1KMO and Bartletts Test

Kaiser-Meyer-Olkin Measure of Sampling Adequacy0.648

Bartletts Test of SphericityApprox. Chi-Square105.851

df55

Sig.0.000

表2Communalities

指標提取指標提取指標提取

總資產收益率0.851存貸比率0.934存款增長率0.922

凈資產收益率0.88資本充足率0.876貸款增長率0.946

成本收入比0.889不良貸款率0.94資本累積率0.811

采用最大方差法旋轉公因子分別得到盈利能力因子、償債能力因子、資產狀況因子和流動能力因子,其特征

值分別為3.262、2.511、2.386和1.495,方差貢獻率為

作者簡介:

史思(1987-),女,浙江溫州人,碩士研究生,溫州市鹿城區經濟和信息化局企業科科長。

29.657%、22.827%、21.688%和13.591%。因此,可以將原有的11個指標降為這4個銀子所代表的綜合指標。以上述四個主因子對應的方差貢獻率比重為權重,求和得到我國商業銀行財務績效評價的綜合評分模型為:

Y=(0.29657*Y1+022827*Y2+021688*Y3+013591*Y4)/087763

由上述公式,計算得出樣本得分和排名。即我國 15家商業銀行的經營績效得分及排名如表3。

表3我國15家商業銀行的經營績效得分及排名

銀行名稱綜合銀行名稱綜合銀行名稱綜合

得分排名得分排名得分排名

寧波銀行29.081興業銀行27.136中國銀行24.4811

南京銀行28.452浦發銀行26.67華夏銀行23.9612

中信銀行28.193交通銀行26.038建設銀行23.4213

民生銀行27.474光大銀行25.899工商銀行22.5614

招商銀行27.355北京銀行25.0810農業銀行21.7715

其中寧波銀行、南京銀行地處長江三角洲地帶,該區域擁有豐富的金融資源,使其具有較高的經營績效,綜合得分最高,排名在前;中信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早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市場競爭中具有一定的優勢,得分較高排名較前。相比較而言,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三家國有銀行的綜合得分最低,排名在后。雖然這三家商業銀行在規模和市場占有率上占有一定的優勢,但是因為經營模式比較固定,業務比較單調,缺乏創新能力而造成的經營效率欠佳。

由分析結果可以看出,我國城市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的經營效率優于國有商業銀行,可見中小銀行對我國不斷變化的金融市場的適應能力更好。

4提高我國商業銀行經營績效的建議

4.1提升金融創新能力

近年來,我國的經濟環境、宏觀政策和市場機制發生了深刻變化。依靠利差和規模擴張獲得盈利高速增長的傳統模式已經不再具有競爭力。融資渠道多元化,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沖擊了傳統的商業銀行的職能。因此,我國商業銀行必須深化改革,改進業務模式和管理機制,改善金融服務,建立差異化優勢。

4.2落實穩健的貨幣政策

我國商業銀行要貫徹服務于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宗旨,改善服務質量和經營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服務于社會的效率。貫徹落實中央有關產能過剩的化解政策,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注重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工作,構建更具競爭性和包容性的商業銀行運營模式,更好的配置金融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