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生產安全責任險范文
時間:2023-08-10 17: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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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建筑工程;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創新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1我國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
目前,我國建筑業安全法律法規在逐步完善,建筑事故數量增長的勢頭也得到了控制和改善,但是由于建筑企業自身缺乏對安全防護和安全投入意識的重視,我國安全監督機構執法力度和方式也存在一定問題,以及我國保險市場的不完善等問題日益突出,所以在建筑工程項目生產過程中,往往普遍存在不遵守或對現有的安全規章制度不完全實行的現象。
1.1監管機構執法力度和方式有待改善
我國現有的安全監督主要是由按規定設置的安全監法機構來執行,包括國家建設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消防部門等機構。基于諸多監督機構執法權利和范圍界限不清,往往出現多頭管理、各行其事的現象,施工企業往往無所適從。很多監督部門執法人員偏向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態,也促使了建筑企業對安全防護的不重視程度。另外,現實執法中,往往忽視了群眾監督的力量。加強監督執法部門的監督力度,改善執法方式,結合有力的群眾監督,是我國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的重要內容。
1.2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水平有待提高
我國建筑業從業人員大多數都由農民工組成,而且普遍缺乏安全意識,技術培訓也遠遠不夠。目前我國已經在人員培訓工作上加大了力度,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人員培訓的方式。力度和考核體制等方面都還有一定的困難。另外,建筑業的施工技術復雜,企業應更重視施工人員對安全技術交底的能力培養。總體來講,施工企業應從從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這兩個方面著手,進一步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能力。
1. 3安全投入的意識差
近幾年,隨著安全投入的理念的引入,我國建筑業的事故造成的損失問題也越來越受到關注,安全投入主要體現在對施工機械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用具的更新等方面。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11一86統計,機械傷害為我國建筑施工事故中主要事故之一,而造成機械傷害的原因就包括機械設備的老化失靈等。因此,引入安全投入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是我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發展趨勢。
1.4缺乏保險機制的保證
目前,我國建筑企業安全投保意識普遍較差,這與我國的保險業市場有一定的關系。現有的保險業務種類少、保費高,并且由于保險理賠缺乏建筑市場的事故的統一鑒定依據,這使得許多建筑企業傾向于抱著僥幸的心態出于經濟的角度出發,而忽視了安全投保的投入。我國應借鑒國外的保險機制經驗,進一步規范保險市場,從而建立和完善建筑業的保險機制。
2.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創新實現途徑
隨著社會不斷發展,傳統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已經漸漸不能滿足現代社會化生產的需求,現代社會需要從傳統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向更科學、更客觀、更系統的新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轉變。只有應用新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實現途徑,結合我國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實踐,創新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模式、制度和方法,才能提高我國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水平,使之與現代化社會發展相適應。目前我國存在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制度上的主要問題是權、責、利的嚴重不對等,包括一些建設單位或個人有利無責,或者利遠大于責等,這種制度在實踐中難以落實。因此,我國需不斷完善和落實權、責、利對等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制度。結合我國國情和國外發達國家安全管理的成功經驗,在強化落實我國現有的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本文提出建立和不斷完善建設單位的權責利分配制度、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和安全業績評估制度。
2.1權責分配制度
建筑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主體主要包括勘測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業主單位、監理單位、檢測單位等。為了追逐最大利益、節約成本,勘測單位在實地勘察數據上作假、設計單位設計深度不夠甚至一圖多用、施工單位偷工減料和過度追求進度、監理和檢測單位形同虛設等現象普遍存在。建立權責分配制度,必須遵守建設單位各主體所獲得的利益與其相應的權利和責任對等的原則,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l)對于勘測、設計和施工單位,它們是建筑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的直接負責人,包括安全規章制度、規范和生產技術標準的實踐落實。加強勘測、設計和施工單位的安全意識,自覺形成以施工單位為主體的建筑工程項目生產安全管理隊伍,如從法律上規定將安全生產許可的條件列入到建筑工程項目施工的條件中,明確規定勘測、設計和施工單位對工程安全的長期主要責任等。
(2)業主單位擁有選擇勘測、設計、承包商、監理和檢測單位的權利,要明確其相應的安全責任,如落實事故賠償責任和提供對建筑工程后期維修的保障等。
(3)監理和檢測單位負有鑒證責任,對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進行控制,要落實其權責,必須強化其獨立作用能力和行為準則,如強制性規定建立和檢測單位直接受雇于第三方行業監督機構,設定檢測單位的數量和資質要求等。
2.2安全責任保險制度
目前,我國的工傷保險制度還存在相關法規不健全,工傷保險差別費率等級劃分不符合行業實際情況等問題,落實情況不夠理想。一旦發生事故,操作工人不但受到身體上的傷害或死亡,而且要經受由于不夠完善的事故賠償制度和復雜的索賠程序等帶來的時間和精神損失。
保險業介入安全生產領域,已形成一種趨勢,我國需要不斷完善和發展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大力發展安全生產責任險、公眾責任險等險種,如建立無責任工傷保險制度,其特點是不需要有無責任的證明或追究責任就能夠得到保險公司及時的賠償,這種制度可以讓工傷人員得到及時的賠償,避免了由于事故引發的更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另外,為提高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意識和自覺性,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應規定保險公司設定工傷保險保費的多少與建設單位自身的安全業績評估情況、安全信譽度掛鉤,若建設單位以往的安全業績評估狀況良好、安全信譽度高,則所需要承擔的保費也相應較少,反之,則所需要承擔的保費較高。
2.3安全業績評估制度
目前,我國對建筑企業安全狀況評估工作的執行,普遍采用專家按照/安全檢查評分表進行打分的方法,缺乏一套系統、客觀、科學的安全業績評估體系。因此,我國可以借鑒國外建立安全業績評估制度的經驗,結合我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實踐,建立和不斷強化適合我國國情的安全業績評估制度,包括建立科學的安全業績評估體系,明確規定安全業績評估機構的資質和權責,建立和落實建設單位的安全信譽機制等。
參考文獻:
[1] 黃世國.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綜合評價體系研究[D]. 重慶大學 2007
[2] 羅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方案安全評價體系研究與應用[D]. 重慶大學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