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范文

時間:2023-08-24 17: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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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設工程監理工作內容

篇1

關鍵字: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存在問題;改善措施

Abstract: The market competition is becoming increasingly fierce, industry supervis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is facing fierce challenges supervision ability, technology, capital market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personnel, etc..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existing supervision work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problem, put forward to improve the supervision work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measures.

Key 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roblems;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中圖分類號:TV5

引言

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對于水利建設工程監理單位來說,如何在市場經濟中抓住機遇,利用有力的優勢來迎接挑戰,是擺在每個水利工作者面前的一項重要課題。加強建設監理工作,對于提高建設管理水平、保證建設成效具有重要意義,是適應大規模水利建設的必然要求。當前,全省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存在監理力量不足、現場監理工作不到位、少數項目監理成效差等問題,亟待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切實發揮監理作用,保障大規模水利工程建設順利開展。

1.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特點

1.1規模小、投資少

中小型水利工程一般處在當地灌溉渠系或排澇河系中,受到當地農田灌溉、河道排澇等要求的影響,工期較短,且工程建設準備時間較少。

1.2資金來源不同

中小型水利工程一般為國家、省、市、縣、集體、群眾自籌等多種方式,資金往往不能及時足額到位。由于投資主體不同,而形成了事實上的多重項目法人代表,有的建設單位即是投資管理者,又是施工組織者。

1.3施工單位人員素質不齊

參建單位缺乏對監理制的了解和認識,實行監理制,行政干預,傳統模式影響較大。施工單位人員素質不齊,相應的技術水平也較低。施工圖不規范、技術標準要求、結構不符合實際,設計變更不按程序。施工單位資質不高,施工隊伍素質較低,給工程管理帶來一定困難。工程一般沿河系、渠系分布,工程戰線長,點多面廣。由于經費限制,監理人員往往滿足不了旁站監理的需要,同時按專業配備監理人員也較為困難,更增加了監理工作的難度[1]。

2.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存在問題

2.1對建設監理缺乏正確的認識

認為建設監理工作不是一種智力密集型的技術咨詢服務行為,而是一種非常簡單和容易的行為,甚至是可有可無的,大幅降低監理費,給監理單位開展正常的建設監理工作帶來困難,監理單位也無法進行擴大再生產。

2.2對建設監理工作的內容認識存在偏差

認為建設監理工作的內容就是單純的進行質量監督,忽視建設監理人員在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協調方面的重要作用,甚至在處理某些問題時越過監理人員直接向施工單位命令,給監理人員的正常工作造成極大地被動和困難。

2.3對監理工作缺乏正確的認識

尤其在質量控制方面,認為所有部位和施工過程一律實施監理人員旁站監理,人為加大監理人員旁站監理的密度,造成監理人員的浪費和監理人員相對短缺。為滿足建設單位的要求,監理單位有時不得不臨時聘用一些不具備監理資格的人員從事監理工作,這樣既增加了監理單位的支出,又為監理單位對監理人員的管理帶來困難,也為工程埋下了質量隱患。認為監理費是監理單位開展工作的全部費用,對于監理單位在監理工作中使用辦公、檢測設備、儀器及交通工具等不給予補償,給建設監理單位帶來較大的經濟負擔。

2.4現行監理模式不甚合理

一些水利工程建設項目不能完全按照工程建設規范要求施工,仍然存在“邊設計邊施工”,或者是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同屬一家單位的現象,造成工程建設職責不清,責任不明,管理混亂,監理人員的決定和意見不能落實,監理效果不夠理想,工程質量監督出現漏洞,在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中互相推卸責任。現行監理一般僅限于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階段[2]。許多項目正式開工前缺少必要的施工準備階段,監理人員接受委托后,工程馬上開工,造成監理人員對工程設計意圖并未熟悉和深入掌握,對工程項目周邊環境、施工單位及項目管理人員缺乏了解和熟悉,只能是邊工作邊熟悉,也就談不上從全局進行宏觀控制。尤其是大型工程,技術復雜程度高,戰線長,影響因素多,更不利于監理工作順利開展,監理的技術優勢也不可能得到充分發揮。

3.對水利工程監理發展的改善措施

3.1優化工程監理企業結構

按照市場需求多樣化的規律,積極擴展監理服務內容。建設單位對建設工程監理的需求是多種多樣的,工程監理企業所能提供的監理服務也應當是多種多樣的。監理企業應當通過市場機制和必要的行業政策引導,逐步建立起綜合性監理企業與專業性監理企業相結合,大中小型監理企業相結合的企業結構。項目法人作為工程建設的核心,要切實落實好水利建設監理制度,充分發揮監理的作用,把建設監理作為建設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和關鍵環節,合理確定監理服務費用。要加強溝通協調,支持監理機構依據合同和有關法規開展監理工作。監理單位要利用自身專業化管理優勢,協助項目法人做好建設管理工作,在做好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安全監理的基礎上,協助項目法人做好項目開工準備、實施安排、工程驗收等全過程管理工作,受項目法人委托組織編制開工報告、度汛預案、質量檢測方案等技術文件,提供工程建設的全過程服務,當好項目法人的參謀和助手,協調建設各方,共同做好建設管理工作[4]。

3.2加強監理隊伍建設,擇優選擇監理隊伍

監理作為行業的直接參與者,監理單位應重視監理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的份量,結合監理行業中存在的各種問題,認真總結分析影響監理工作開展和行業發展的主要因素,做好內業管理和外業管理工作,增強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以質量優良的業績和優質的服務態度爭取市場份額。此外,加強自身業務培訓,提高自身素質,規范監理行為,是一切監理工作的基礎。按照中小型項目監理區域負責制的要求,合理確定監理標段,實行多項目監理打捆招標。修訂監理招標文件示范文本,以概算批準額為基礎,按照有關費用標準,同時考慮監理跟蹤檢測以及交通保障等費用,采用明標價或綜合費率,確定監理招投標價格;對必要的平行檢測費用,應按照檢測方案,由項目法人作為獨立費用另行支付,不得要求監理單位承擔;將投標人履約能力、擬投入的監理人員素質與能力及良好行為、信用、不良行為等作為主要評標賦分要素,防止惡性競爭;同時,修訂監理合同文本,進一步明確監理工作職責。

3.3完善工作機制,落實監理責任

針對中小型水利工程特點和區域監理的要求,監理單位要強化區域監理技術支撐與保障,加強現場監理機構的管理,建立與項目建設單位的溝通協調機制。切實落實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在全面掌握工程建設實施情況的基礎上,按照合同約定和監理規范等有關規定,在工程現場履行職責。加強監理人員持證上崗的管理,實行監理人員變更備案制度,變更人員經項目法人書面同意后報主管部門備案。在工程開工前組織建設、設計、施工等各方進行設計交底和答疑,確保施工單位詳細了解設計要求和質量標準。將監理工作程序及時通報給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做到監理工作有理、有據、有序。

3.4調整監理管理模式,規范企業市場

工程監理人員需具有一定的職業道德素質, 并成為具有財政、工程技術專業、管理等方面知識的“通才”還應具有一定的權威性最好由交通部制訂分級的監理單位、監理人員的標準, 由單位和個人向有關部門申請, 經有關部門評定,認為符合標準后頒發監理合格證書, 使工程監理走向專業化;根據我國財政政策、工程專業技術政策、管理水平等特點, 組織力量收集材料, 制工程監理的財政、專業技術、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工作程序以及工作報表、擋案材料的規定和要求。工程監理形成獨立體系, 直接接受比承包單位高一級行政體系的指令。

4.結論

隨著我國水利工程的進一步發展,監理行業日益規范,水利建設工程監理行業面臨著監理能力、監理技術、資本市場、工程法律、監理人才等方面的激烈挑戰。必須不斷健全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制度,努力促進監理行業朝規范化、制度化、法律化發展,進一步發揮監理在水利工程建設中的作用,促使工程項目施工能夠實現質量優、成本低、工期合理、效益好的目標,更好地為國家工程建設服務。

參考文獻

[1]賈國華,張彥光,方召維.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作探討.水利論壇.

[2]吳衛國,張慶林.水利建設工程監理工作重點與監理質量的提高.水電工程資訊,2009,12.

篇2

自推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化以來,監理為保證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進度和投資發揮了重大作用。但是,由于監理企業本身內在的缺陷以及一些客觀外在條件,制約了監理工作效益的正常發揮。根據本人在中小型水利工程的監理實踐,歸納總結了一些對水利工程監理的粗淺認識。

關鍵詞:

水利工程;施工監理;質量控制;投資控制;工期進度;監理市場

自1998年我國推行建設工程監理制度化以來,工程監理為保證工程質量,有效控制投資、工期發揮了重要作用。由于水利工程本身與其他建筑工程的區別,以及水利監理市場存在的一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監理在水利工程施工階段作用的發揮。

1水利工程建設的特點決定了監理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1.1前期勘測設計深度與精度不足

由于地方財政通常難以墊付足夠的工程前期勘測設計費用,立項后急于上馬,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經費進行詳細的前期工作,勘測設計深度與精度不足。加之水利工程大多建設在地勢險要、地質條件復雜的地段或區域,不像普通的土木建筑工程,地基的地質情況在勘察階段基本上就能弄清楚,地基的處理方法在設計完成后就能確定。水工建筑物的地基,由于所處的地質條件復雜,常常在施工階段開挖后出現與先前的設計資料不相一致的情況。因水利工程監理介入建設監理較晚,目前在勘察設計階段還未涉足,直接影響著監理在施工階段對工程質量控制的效果。

1.2二次承包監理指令不能有效落實

水利工程大多戰線長、工程量大、專業性強,招標時要求的是建設監理資質,致使監理單位派往工地的監理水利工程的人員專業不對口,難以適應所需監理工作的需要。在水利工程施工中,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分部工程或單元工程分包與轉包,多數的二次承包商施工人員,沒有經過嚴格的資質審查,施工經驗不足,致使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在施工第一線得不到有效落實。

1.3環境監理未納入工程監理范疇

水利工程的施工、驗收等規范,與建設監理的要求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銜接,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與監理單位就某些細節存在理解上的分歧或差異,也阻礙著監理指令的落實。特別是環境監理的缺失,使水利工程建設伴隨著的大量征地移民,造成了對原有生態景觀環境的破壞,甚至造成施工污染。目前,有不少中小型水利工程,還未把環境監理納入工程監理的范疇。

1.4征地拆遷給工期控制增大難度

水利工程本身存在著大量的征地拆遷,由于補償爭議,往往拆不徹底,致使工程開工后、甚至建設中后期,拆遷工作還在繼續。這種情況,很難滿足工程進度要求,有時甚至被迫停工,從而增加了監理對工程投入和工期控制的難度。

1.5建設單位過多干涉監理工作

建筑領域目前普遍存在著“大業主、小監理”的現象,建設單位過多地干涉監理機構的正常工作,使監理工作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受到嚴重影響。由于水工建筑物地質條件的復雜性,開工后的設計變更較多,設計的滯后性影響工程進度,也給監理的進度控制增加了難度。

2監理行業本身的諸多缺陷制約著監理功能正常發揮

2.1監理市場比較混亂

當前,企業競爭比較激烈,市場不規范的問題比較突出,嚴重影響著監理在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階段的工作質量。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2.1.1監理資質出借掛靠

目前,監理市場中出借、買賣、掛靠資質的情況較普遍,有些甚至轉讓監理業務。由于這些行為的認定比較困難,且缺乏一定的處罰依據,使實際到工地的監理企業與中標的監理企業不一致,監理水平相差很大,影響監理效果。在實際監理工作中,還存在著企業的資質管理和個人的執業資格管理二者相脫節的現象,有的甚至是企業人證分離。有的工程投標時一個總監,開工后更換總監,總監不能常駐工地,本應事前、事中的工地監控,常常變成事后的資料補簽,總監的作用大大削弱。

2.1.2監理投標競爭無序

在水利工程監理招投標工作中,行業和地方保護現象嚴重,尚未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監理市場,存在著低價競標、陪標、暗箱操作等不公平、不公正情況。加之在水利工程監理招標中,要求的是建設監理資質,這使得業主即使通過招標,也得不到真正有水利業務實力的監理單位。實際施工中,監理單位派往工地的監理人員,常常是與水利不相關的機電、市政等專業的工程師。

2.2監理費用不足

水利工程監理收費標準偏低,與監理責任與義務的持續增長不相匹配,制約著監理單位的可持續發展。監理單位的利潤空間逐漸縮小,使得監理單位投入到業務人員素質教育方面的費用大大減少,監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監理設備也得不到有效更新,先進的技術手段也用不上。加之承攬監理業務時的不公平競爭,監理單位為了中標不得不降低報價,中標后難以高薪聘請高素質的監理人員,只能靠降低監理人員的素質來減少現場監理人員費用,以保證不賠本獲取微利潤,使監理的服務質量與效益大打折扣。

2.3監理單位的內部體制和管理不規范

目前,監理單位的性質多是股份制民營企業,內部人員關系也多是股東和雇員的關系,流動性很大。有的水利工程在一個施工周期,常會多次調換實地監理人員甚至總監。有的監理單位,只有少數有市場競爭力的監理人員,投標時借人充數,中標后派不出實地監理人員,只能臨時聘用,使得真正在工程一線的監理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有的甚至是濫竽充數。比如有的在驗鋼筋時只懂檢查是否漏綁、間距是否與設計一致,根本就不關注搭接和錨固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水利監理單位組織不健全,監理人員的數量、專業不能按投標的承諾到位,難以滿足監理工作的需要。許多項目工程總監與主要監理人員,月駐現場時間根本達不到合同約定,甚至存在一人擔任多個項目工程總監、監理工程師代行總監職責、監理員代行監理工程師職責等情況,真正總監的工作只是應付檢查和資料完善的補簽。監理單位的工作制度與體系不健全,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套用范本,根本沒有針對性,難以有效指導現場監理工作。部分監理人員,不注重事前、事中的控制,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旁站監理不到位,嚴重影響對工程質量、工期、投資的控制。

3其他原因對監理工作效益發揮的制約

3.1缺乏工程環境監理標準規范

對于工程環境監理而言,沒有具體的規范指導,缺少水利工程建設中環境工程質量的評定標準、施工規范、檢驗標準,嚴重影響著工程環境監理工作的正常開展。

3.2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間的關系偏差

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關系,是合同關系,不是上下級關系,在這一方面,建設單位對監理單位的定位有偏差。在具體工程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往往缺乏對監理職責的正確認識:一方面過分干預監理工作,使監理成了建設單位具體的施工員,使監理工作無法正常開展;一方面干脆撒手不管,全權委托監理負責,監理對自己的職責權限理解模糊,使之成為建設單位的代管家,從而增大了監理風險。

3.3監理的服務內容單一化

水利建設監理單位,是為水利工程建設單位提供專業的項目管理服務的,其服務應是全程的,不是局部的或階段性的。目前,由于認識上的缺陷,工程監理僅局限于施工階段,在工程前期的投資決策、勘察設計、招投標等階段和工程竣工之后的保修階段則很少介入,這種服務的單一化,不僅大大削弱了監理對項目工程專業管理的作用,也阻礙著監理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4結語

篇3

關鍵詞:水利工程;監理工作;質量控制

中圖分類號:TV5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8136(2010)15-0110-02

工程建設監理作為保證工程質量、提高工程效益的智力密集型服務行業,水利工程建設監理的全面推行。使我國水利工程建設管理體制開始向社會化、專業化、規范化的管理模式轉變。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陸續出臺,我國的工程建設監理事業又有了長足的進步。但監理行業的歷史太短,監理行業的發展還不規范,因此總結一下工程監理工作的經驗并與同行們互相交流學習,對提高工程監理的工作質量,完善我國建設工程監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1 水利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監理

工程建設分為決策階段和實施階段。現階段我國的監理工作主要發生在項目建設的實施階段,即工程建設的設計階段、招標階段、施工階段以及竣工驗收階段和保修階段。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當前我國的水利建設監理往往都是施工階段的監理。

1.1 建立一個分工合理、職責明確的項目監理機構

工程項目監理效果的好壞與監理機構組建有著密切的關系,必須根據工程規模、工程特點和工程地點的周圍環境給予綜合考慮。一個強有力的、完善的項目監理機構。除了應有一個好的總監外,組成人員也要精干,并且業務水平高,分工合理,職責明確。

監理部剛剛組建之時,即投入繁忙的日常監理工作。而如何在監理內部進行合理分工,明確個人的崗位職責,無論是從搞好工程管理的角度,還是增強各級監理人員的工作責任感和調動工作積極性角度來說,都是一件十分重要而又值得認真做的事,只有分工明確,監理人員各盡其能,才能充分發揮監理人員的主觀能動性。也只有充分了解到各個專業監理工程師的特長與不足之處,在權力上予以適當控制,才能避免監理工作失誤,規避監理工作風險。例如,同樣是水工專業監理工程師,有的人出自施工單位,適合跑現場,在工程現場善于發現問題并及時解決問題,但卻不習慣記監理日志或發放監理通知單,使得監理工作無記錄;有的人來自設計單位,善于理解設計意圖,勤于書寫而疏于實際操作,對于施工方法知之甚少。這就要求總監根據各人的不同專業特長,分配其不同的工作內容,明確其職責范圍,并在其專業薄弱處予以彌補,完善其工作,使得監理部總體監理水平保持在較高的水準,以適應當前水利監理工作的需要。

1.2 施工階段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的任務、程序和方法

1.2.1 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的任務

在進行設計交底前,總監應組織監理人員熟悉設計文件,并將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書面反饋給業主。由業主同設計單位聯系解決;項目監理人員應參加由業主組織的設計技術交底會。并形成會議紀要,總監應對會議紀要進行簽訂。

各專業監理工程師應依據監理規劃、設計文件、規范,按專業、分階編制監理實施細則,并報總監審批后,組織實施。總監應及時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承包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進度計劃,并根據情況提出整改意見,由承包單位負責整改,最后由總監審定。

監理人員應根據合同文件及有關規程規范的質量要求和標準,做好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規格和質量的檢查工作。核查其原始憑證、檢測報告、質量證明文件等,確認其質量;對檢查不合格的原材料、構配件及設備絕不允許用于工程,并責令承包單位及時運出施工現場;檢查施工機械、機具完好性,看其是否滿足合同文件規定的要求;檢查施工質量,特別是重要的工序及隱蔽工程的質量檢查驗收;參加單項工程驗收和項目竣工驗收,做好質量簽證工作,行使質量監督權和否決權;開好質量協調會,協助業主處理好工程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

1.2.2 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施工監理程序:按“施工準備――施工――自檢――監理檢查――合格簽證”等順序進行。上道工序完成后,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填報質量檢驗單,監理工程師抽檢合格簽認后,方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對重點工序的施工進行重點控制(如旁站監理、設置質量控制點等);對于隱蔽工程,未經監理工程師的審核簽證,承包單位不能覆蓋后繼續施工。不合格的上道工序,未經補救或返工并經監理工程師檢查簽訂合格,絕不允許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2.3 監理工程師質量控制的方法

監理工程師通常采用質量控制的檢查方法有:見證、旁站監理、巡視、平行檢驗,具體視工程項目的重要程度和施工現場情況確定采用的方式。對工程的重點部位、易產生質量通病的工序等可設置質量控制點或待檢點。

現場質量檢驗方法有:目測法、量測法、測量法(借助測量儀器設備進行測量檢查)、試驗法(通過試件、取樣進行試驗檢查)。

監理工程師要充分了解和掌握承包單位“三大員”(即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的情況,根據各人弱點采取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以防發生重大過失,給工程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1.3 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

施工階段監理工程師要協助業主確定投資控制目標和分年度投資計劃(根據水利工程特點,在安排資金投入時要注意避開洪水期),將計劃投資額作為投資控制的目標值。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定期地進行投資實際值與目標值的比較,通過比較發現并找出實際支出額與投資控制目標之間的偏差,然后分析產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合同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證投資目標的實現。

依據質量合格證、工程量清單前言和技術規范、設計圖紙,對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進行計量。計量的項目為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項目、合同文件中規定的項目、工程變更項目。監理員負責復核或在施工現場直接獲取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并簽發計量憑證;專業監理工程師負責本專業的工程計量工作,審核工程計量的數據和原始憑證;總監在投資控制中的主要工作是審核簽署支付證書,審查和處理工程變更,下達工程變更令,處理索賠事宜。

2 做好工程監理的幾點體會

2.1 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

工程監理工作的特點之一是要體現公正原則。監理工程師在執行過程中不能損害工程建設任何一方的利益,因此,對監理工程師的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都有嚴格的要求。

2.2 提高可預見性和洞察問題的能力

如何提高監理人員事先預見性和洞察問題的能力,及時采取措施加以制止,維護好合同雙方利益和國家利益,對監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工程質量和安全事故往往是沒有明顯預兆的,由于人為的或施工機械故障、使用劣質材料用于工程建設,如得不到及時處理,就會對工程質量造成隱患。要求監理人員堅持策劃在先,預控在前,將安全生產、產品質量作為控制重點,對工程施工管理實行監督。把可能出現的問題。消滅在事故發生之前。工程施工管理中的“多發病”、“常見病”,應作為監理工作的預控重點,嚴抓工程質量、提高發現質量和安全隱患的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證人員、工程安全。

2.3 增強協調關系能力

監理工程師要協調好合同雙方關系,除了合同管理知識和經驗外,必須有一定的社會經驗、工作經歷以及工程施工實踐經驗。應深入施工現場及時發現問題,準確掌握工程施工的第尋手資料。堅持實事求是、平等協商、公正合理維護合同雙方利益,融洽各方關系,充分調動各方的積極性,有利于后續工程的進行。

篇4

關鍵詞:水利工程;監理施工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安全生產”是企業和項目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安全工作的成敗決定著企業的前途和命運,良好的安全環境,可以給企業帶來社會信譽和經濟效益,使國家和集體財產免遭損失,職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否則就會給企業帶來巨大損失。從水上的輪船觸礁事故到陸地的重大交通事故;從瓦斯爆炸的現場到地下的透水事故;從腳手架倒塌到塔機失穩事故;從高空墜落到觸電事故;從地下工程的塌方到地面的山體滑坡等等,一件一件觸目驚心的現實已使我們不能不警鐘長鳴。我們有責任、有義務做好安全工作,再不能讓生命付出代價,再不能讓財產遭受損失。安全工作不是單一的部門和個人的工作,它是一項社會化工程、是一項系統化的工程。只有企業領導和全體員工高度重視起來加強學習,不斷提高安全意識,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事求是地按照客觀規律、扎實的工作,才能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做好安全生產管理措施

工程開工前,監理將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安全措施進行審查;承包人應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體系,項目經理是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監理委托合同》賦予監理的權利,制定監理部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報發包人審批后實施,其中包括在安全生產中承包人、監理部和發包人各方的責任、實施管理的具體辦法及獎懲制度;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將對承包人執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隱患時,應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承包人延誤或拒絕整改時,監理可責令其停工。當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應立即指示承包人停工,做好防患措施,并及時向發包人報告,如有必要,應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召開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會。由監理部負責安全生產的工程師負責召集,每月召開一次,總監、承包人代表、發包人代表參加。會議將結合現場檢查情況,指出前段安全生產方面發現的隱患、問題和差距,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對下一步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部署;通報管理不善的區域和責任承包人,宣布對管理好的承包人的獎勵;對重大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措施進行討論并做出決議,以便有關方面遵照執行。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工作,強化各方人員安全生產的意識。抓好重點危險工序的安全生產措施的檢查落實,如檢查爆破作業、高空作業、卷揚設備操作及其他危險性高的工作事先是否制定了完善的安全措施,對基礎開挖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有關因素承包人應采取處理相應的措施,操作是否按照規程進行,人員是否經過嚴格考核持證上崗等,做到預防為主、消除隱患,盡量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做好防汛、渡汛安全檢查,確保工程、設備和人員安全渡汛。對工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遵循“三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整改防范措施不放過。組織調查分析,并審批承包人對事故處理的意見。做好安全工作的月、季與年報表。 二.擬建強有力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項目監理機構是監理單位為履行項目《監理委托合同》成立的臨時機構,對內向監理單位(公司)負責,對外代表監理單位向發包人負責,項目監理機構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監理單位對監理業務實行兩級四層次管理,兩級指監理單位和監理機構,四層次指監理單位經理層、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各職能部門和(專業)監理工程師。項目監理機構的組建依據是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2000)、《水利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規范》(SL288-2003)等相關法律,和公司有關制度。如我公司中標,我公司將依據《監理服務合同》的要求,選派具備水利部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注冊監理工程師),同時具有豐富施工經驗、監理工作經驗的水利工程高級工程師白安社同志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將根據《監理委托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工程項目的規模,特征、專業性質、服務期限,確定監理機構的組織形成、人員配置、物質配備等,及時組建適宜的項目監理機構(監理機構組織框圖見下頁圖),進行本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工作。

項目監理機構將在公司的領導和支持下,按照工程建設的“三制”原則,實行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責任制。總監理工程師是監理單位向本工程項目派出的監理機構的全權代表,對內向監理公司負責,對外向委托人及建設單位負責,全權負責監理機構的日常監理工作,監督、指導和協調監理機構內部各監理人員的工作,全面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進度、投資和安全的控制工作,以及與建設各方的協調和組織工作,主持、指導和編制項目監理工作主要文件,完成本工程項目的“四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工作,是監理機構的監理工作質量的總負責人。

三.做好工程監理控制措施

為了取得目標控制的理想成果,監理機構將從多方面采取措施進行控制。這些措施分別為:組織措施、技術措施、經濟措施、合同措施等。這些措施在建設工程實施的各個階段的具體運用不完全相同。

1、組織措施組織措施是從目標控制的組織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包括落實目標控制的組織機構和人員,明確各級目標控制人員的任務和職能分工、權力和責任、改善目標控制的工作流程等。組織措施是其他各類措施的前提和保障,而且一般不需要增加什么費用,運用得當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2、技術措施技術措施不僅對解決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技術問題是不可缺少的,而且對糾正目標偏差亦有相當重要的作用。任何一個技術方案都有基本確定的經濟效果,不同的技術方案就有著不同的經濟效果。因此,運用技術措施糾偏的關鍵,一是要能提出多個不同的技術方案,二是要對不同的技術方案進行技術經濟分析。在實踐中,必須避免僅從技術角度選定技術方案而忽視對其經濟效果的分析論證。

3、經濟措施經濟措施是最易為人接受和采用的措施。經濟措施不僅僅是審核工程量及相應的付款和結算報告,還將從一些全局性、總體性的問題上進行考慮,以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不要僅僅局限在已發生的費用上,還要通過產生偏差原因的分析和未完工程投資預測分析,發現一些現有和潛在的問題將引起來未完工程的投資增加,這些問題將以主動控制為出發點,及時采取預防措施。

4、合同措施由于投資控制、進度控制和質量控制均以合同為依據,因此合同措施尤為重要。除了參與擬訂合同條款、參加合同談判、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問題之外,還將協助業主確定對目標控制有利的建設工程組織管理模式和合同結構,對每一個合同作總體和具體分析等。這些合同措施對目標控制更具有全局性的影響,其作用也就更大。另外,在采取合同措施時要注意合同中規定的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的義務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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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建設;招投標;監管

中圖分類號:F407.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工程招投標制度是成熟且科學合理的工程承發包方式,作為工程交易的主要形式,已廣泛應用于國內外工程項目建設中,是一種最富有競爭性的采購方式,也是市場經濟的重要調節手段。它不但能為業主選擇最優秀的承包商,還能優化資源配置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機制,充分形成“公開、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場競爭環境。實踐證明,招投標制度在節省工程投資、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方面對我國工程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然而,由于我國仍處于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渡時期,市場體制還不健全,招投標制度還不完善,致使當前我國招投標領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工程招投標腐敗行為易發多發,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針對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中辦、國辦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要進一步規范招投標活動,促進招投標市場健康發展,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監管,整合和利用好有形建筑市場。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也強調:加強重點領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解決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要解決工程招投標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有效防止虛假招標、場外交易、圍標、串標等一系列違規現象,就要創新機制,采取一整套綜合監管體制。

一、完善建筑法規和招投標機制

武漢大學余杭教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主要起草人之一,為中國招投標事業奮斗了20余年,他認為招投標就是指競爭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和監管公平等。要維護招標投標環境的公平正義,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和監管機構來說,就要大公無私地制定招投標游戲規則,加大對游戲規則執行情況的監督力度,保證招標人、招標機構和投標人都在游戲規則內從事公平的競爭活動。

完善招投標監督機制,首先要完善建筑法規,包括建筑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技術標準和規范以及一些懲罰措施的制定、修改。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和信用經濟,我們要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招投標環境,必須培育完整的社會法制體系和信用體系,變現信用價值和失信風險,營造誠信獲利、違法嚴懲的法律氛圍。

20多年來,我國招投標制度從無到有,從局部實行到普遍實施,有力推動了工程建設水平的提高,促進了建筑業發展。各地方政府也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加強建筑與招投標領域法規制度建設。截至目前,各地出臺與招投標活動相關的地方性法規50多部,政府規章近80部,規范性文件近370個。這些都為進一步加強招投標監管,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的交易行為,起到了積極的引導、約束和保障作用。

二、構建監督體系

1、轉變政府管理職能,實行政企分開

政府在建筑市場具有雙重身份,除了是建筑市場最大的投資主體,還是負有監管和協調責任的經濟管理者。因而在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中,業主既不是真正的出資者,也不是真正的國家利益代表人,產權不明晰。如果監管缺位,一旦遇到與自身利益相關的行為時,業主傾向于趨利避害,使得政府投資項目效益不能達到國家利益最大化。為了維護建筑市場正常秩序,構建“事、權、責”對等的行業運行機制,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氛圍,政府應只負責監管、制定政策和宏觀調控,應將對國企的管理分離出來,讓建筑市場主體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參與建筑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

2、發揮行業和部門的監督管理作用。

我國建筑市場監管制度有較多缺陷,例如監管力量分散,重點工程監管不到位,監督執法的職能部門不能獨立于招投標活動,監管缺位導致無法實施有效監督。政府有必要指定一個獨立于行政部門之外、無經濟關聯的監督機構,客觀公正的實施監督檢查工作。

政府不僅要采取措施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監管,還應加強對建筑從業人員監管,尤其是對從業人員中的核心力量進行重點監管,包括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人、招標機構法人、評標專家及承包商企業法人和項目負責人。這一監管工作僅靠政府推進是不夠的,要同步加強行業互查,積極培育和扶植承包商行會、招標行會、工程擔保行會,制定全國統一的行業公約,形成行業內相互監督機制,發揮行業自律作用,探討實施自律保證金制度和違規行為通報制度,增大從業企業違法違規成本。實行政府監督部門、行業自律協會、專業從業人員組織等機構全方位共同發揮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作用。

3、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加快招投標信息公開的步伐,提高政府監管和公共服務能力。要公布招標事項核準信息、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中標結果、招標機構活動等信息,及時公告對違規招投標行為的處理結果、招投標活動當事人不良行為記錄等相關信息,以利于社會監督。

另外,還可以借鑒司法實踐中的“人民陪審員”制度,嘗試引進群眾監督員直接參與監督。這些社會特邀監督員隊伍作為“大眾評委”,參與項目招標過程,負責對不規范行為進行糾正。由于群眾直接參與監督,對于一些投機分子和暗箱操作者來說,作弊手段不得不更加隱秘,作弊難度也會加大,間接提高了作弊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能控制暗箱操作行為。

三、整合有形建筑市場

目前我國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招標活動都強制要求在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投標中心)進行,實現統一進場、集中交易、封閉評標,充分發揮有形建筑市場的場地、信息、管理、服務等資源優勢。執行統一的管理要求和工作標準,有效減少了投標報名、資格審查、開標評標等關鍵環節中的人為因素干擾,發揮了工程建設信息平臺、市場主體交易服務平臺、政府監管平臺的職能作用,也更有利于相關監督職能部門進駐有形建筑市場,對招投標活動和當事人的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遏制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和腐敗現象。

各地不僅在整合利用建設市場資源,建立健全統一的有形市場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而且,不斷改革創新監管方式和手段,招投標監管效能顯著提高。

2007年3月,合肥市施行《合肥市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法》,辦法規定合肥招投標中心將作為全市統一的招投標交易平臺,強制建設工程項目、政府采購等進場交易,將大多分散在各個部門、區縣政府和開發區管委會等進行交易的社會公共資源和國有資產,全部納入合肥市招投標中心集中運作,實行“統一平臺、集中進場、綜合執法”。改變長久以來“資源配置部門利益、行政權力色彩濃厚,權力尋租空間較大”的現象,讓大家在公平、公正、透明的環境下公開競爭,最大限度遏制了“權力尋租”、“暗箱操作”的空間。

四、加強標后監管

工程招投標存在的問題和隱患主要在標后履約時體現出來,簽訂陰陽合同、工程轉包、違法分包、惡意工程索賠等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嚴重擾亂了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給工程質量和安全埋下隱患,因此要加強施工過程監管及標后管理,使工作重心向標后監管延伸。

1、合同備案和跟蹤監督,應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招標后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做好合同備案和跟蹤監督是維護合同當事人雙方合法利益的保證,是貫徹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基礎,也能有效扭轉“低價中標,高價索賠”的局面。

2、工程監理是我國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方式,施工過程監管是工程監理的主要職責。加強施工過程監管,防止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等工程質量問題發生,要努力推進工程總承包和工程監理。我國工程監理制度起步晚,制度不健全,工程監理機構資質參差不齊,很難以獨立的第三方身份進行公平公正的工程項目管理,導致工程實施監管不到位影響工程質量。政府應盡快出臺《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明確工程監理的工程項目管理權利與責任,使工程監理能發揮應有的監管效果。

五、小結

通過完善建筑法規和招投標機制、構建監督體系、整合有形建筑市場、加強標后監管、完善工程招投標舉報制度等多種手段加強工程招投標監管,促進工程招投標領域與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1]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11號令)[Z].200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