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籌劃的主體范文

時間:2023-09-04 17: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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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籌劃的主體

篇1

一、正確理解稅務籌劃

我國的各項管理制度正逐步完善,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和公民的神圣職責和光榮義務。企業作為獨立經濟利益主體,在自我發展過程中,都必然要努力減輕稅收負擔,實施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在不違犯現行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情況下,對應稅行為所作的合理安排,以降低納稅成本,提升企業競爭力,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標的稅務籌劃應運而生。

實施稅務籌劃不能理解為偷稅、逃稅,雖然偷稅、漏稅、抗稅、騙稅、欠稅和稅務籌劃都可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但它們之間是有明顯區別的。偷稅、逃稅、抗稅、騙稅都是通過違法行為實現規避稅負的目的,注定了這種行為只能是一條“死胡同”。而進行稅務籌劃是由專業的稅務專家,在現行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許可的情況下,通過用好、用活、用足各項稅收政策及法律法規,使企業的應稅行為更加合理、更加科學,從而實現減輕稅負,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二、稅收支出是企業成本支出的必然部分

我國加入WTO后,中外企業在一個更加開放、公平的環境下競爭,取勝的關鍵之一在于能否降低企業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而作為財務成本很大一塊是稅收支出,如何通過稅務籌劃予以控制,對企業來說就顯得相當關鍵。

目前企業存在一種錯誤想法,認為要控制成本,就是控制內部成本,而對于企業的稅收,則視為無法避免的,不去加以控制。其實企業對內部成本的控制已經相當嚴格、如果過分壓縮內部成本則可能造成員工積極性受損等不良后果,影響企業的發展。因此,在控制內部成本的同時,應力圖控制企業的外部成本,做到內部、外部成本控制雙管齊下,共同壓縮。

從現代企業的財務機制上看,作為企業外部成本的稅收支出是能加以控制的。長期以來,我國一些企業在納稅上往往想走“關系稅”、“人情稅”之路,逃稅之風盛行。而隨著稅收法制化的完善,市場的競爭激烈程度、透明度的加強。這些企業到頭來往往是想少交的稅,一分也沒少交,該享受的稅收優惠也沒享受到,想靠走關系達到節稅的目的是走不通了。由于上繳國家的稅收屬企業的成本支出,因此企業只有需要通過深入研究稅務籌劃予以控制,才能在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

三、運作稅務籌劃業務必須充分掌握國家的政策精神

掌握國家政策精神,是一項重要的稅務籌劃前期工作。在著手進行稅務籌劃之前,首先應學習和掌握國家有關的政策精神,熟悉所涉及的稅收規定的細節。

1、了解執法機關對納稅活動“合理與合法”的界定。法律條文的權威性不容置疑,稅法的執法實踐也對納稅人的納稅有著切實的引導作用。全面了解稅務機關對“合理和合法”納稅的法律解釋和執法實踐,是一項重要的稅務籌劃前期工作。稅務籌劃要合理、合法地幫助企業節稅。就我國稅法執法環境來看,目前尚無稅法總原則,各稅種之間在操作上、銜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稅務機關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權”,熟悉稅法的執法環境非常重要。

2、熟悉稅法和征稅方法。稅務籌劃人員應該對國家稅法和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的具體方法和程序有深刻的了解和研究,才能全方位的進行稅務籌劃。

四、稅務籌劃與企業財務管理

1、稅務籌劃與財務管理的目標相一致。從根本上講,稅務籌劃應歸于企業財務管理的范疇,它的目標由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決定。稅務籌劃的一切選擇和安排都是圍繞著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來進行。企業選擇稅務籌劃方案時,不能一味追求稅收負擔的減少,稅負的減少并不一定會增加股東財富;也不能一味地降低納稅成本,如果那樣,有可能忽略因該籌劃方案的實施引發的其他費用的增加或收入的減少。企業必須綜合考慮籌劃方案是否能給企業帶來絕對收益,給社會帶來利益。稅務籌劃受財務管理目標的約束,財務管理又受到稅務籌劃的影響。

2、稅務籌劃與財務管理的對象相一致。財務管理的對象是資金的循環與周轉。正如血液只有不斷地在人體里流動才能保持身體的健康一樣,資金只有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不斷循環周轉,才能使企業健康地成長。企業的應納稅金也是現金流支出的一個必然部分,稅款流出企業的早晚對整個財務管理存在有利或不利的影響。稅務籌劃就是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直接降低企業的應納稅金,減少企業現金的流出。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兩者的對象具有一致性。

3、稅務籌劃是財務計劃、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稅務籌劃作為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要求上至董事長,下至一般的財務工作者都要樹立稅務籌劃的觀念;決策時不可忽視籌資、投資和分配過程中的納稅問題;決策時需要提供納稅信息;稅務籌劃同樣離不開財務決策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如定量和定性分析等;還有,籌劃的結果同樣要用來指導人們的納稅行為。稅務籌劃是企業財務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納稅因素影響財務決策,稅務籌劃是企業進行財務決策不可缺少的一環。通過稅務籌劃可以實現財務決策的最終目標。

4、稅務籌劃落到實處離不開財務控制。財務控制是通過一定的管理手段對財務活動進行指揮、組織、協調,并對財務計劃實施監控,以保證其落實。作為稅務籌劃來說,對于已作出的籌劃方案,在組織落實時,也離不開切實可行的監控。同時要建立一定的組織系統、考核系統、獎勵系統,以保證籌劃目標的實現。

5、稅務籌劃對財務管理內容有重要影響。企業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可以選擇更有利自己的融資結構。投資者進行新的投資時,為取得節稅和投資凈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從投資地點、投資行業、投資方式等幾個方面進行優化選擇。加速營運資金周轉效率的同時又要考慮到運轉周期,以保證納稅時有足夠的現金支能力。通過對利潤分配和累積盈余的籌劃企業可以更好實現自己的財務目標。稅務籌劃貫穿于財務管理的各個環節,對財務管理的內容有重要影響。

五、稅務籌劃人員必須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篇2

關鍵詞:稅務籌劃;風險成因;風險度量

稅務籌劃,是指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的獲得“節稅”的稅收利益。然而,稅務籌劃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風險,因此,認識風險,科學度量風險就成為稅務籌劃活動的核心問題。

一、稅務籌劃風險成因概述

風險即不確定因素對活動的影響,在稅務籌劃中,風險成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稅務籌劃方案存在一定主觀性

稅務籌劃活動最終方案選擇、決策實施都完全取決于納稅人的主觀判斷。包括籌劃條件判斷、稅收政策判斷等。也包括納稅決策主體風險偏好,如保守型、風險愛好型等,會影響稅務籌劃結果。

(二)稅務籌劃活動在約束條件下開展

在約束性條件下,籌劃方案極易受到約束條件的變動影響,主要包括內部條件及外部條件兩種,其中,內部條件主要指納稅主體內部環境,外部條件主要包括政策、經濟、文化等環境。

(三)稅務籌劃主體與客體的博弈

操作中,稅務籌劃與避稅的界限難以區分,稅務籌劃到一定程度與避稅并無清晰界限,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時也很可能利用稅收政策漏洞進行獲利。以國家為主體的征稅者必然與籌劃者之間存在博弈,此消彼長是必然的,若籌劃者不能跟上變化,就會遭受損失。

二、稅務籌劃風險的主要內容

操作中,稅務籌劃風險分類主要包括內外部風險分類、定性定量分類、原因性質分類三種分類方法。

(一)內外部風險分類法

內外部風險分類法較為淺顯,即風險產生的因素是內部因素還是外部因素。

首先,內部因素主要指企業自身原因。如企業注冊地、組織形式、銷售模式等,特征為企業能夠通過自主判斷及選擇,控制稅務籌劃風險。

其次,外部因素。如國稅政策、國家經濟狀況、行業狀況等,這些因素的變化都會直接為企業帶來風險,特征是企業控制失效,只能通過自我調節從而降低、避免風險。

(二)定性定量分類法

這一分類是基于風險是否可以量化進行的。定性風險損失計量較為麻煩,其界限比較模糊,只存在“是”、“否”兩種指標,當然這種狀況還是可以度量的,可通過概率法結合專家評判實現量化分析。定量風險能夠直接通過數字量化表示風險大小,如籌劃方案實際稅款、籌劃成本等,其中包括顯性成本與隱性成本兩類,隱形成本較難控制,較容易被忽略。

(三)原因性質分類法

原因性質分類法是直接按照稅務籌劃風險原因性質進行的風險分類,其分類明確且詳細,主要包括操作風險、政策風險、經營性風險、執法確認風險等。

三、稅務籌劃風險度量方案

風險度量是稅務籌劃成功的必要條件,稅務籌劃風險也屬于企業為主的經濟體風險,因此,風險管理理論也同樣適用。

(一)風險熵

假定風險可能性i種,稅務籌劃風險最小時節稅額最大,籌劃方案實現概率最大,假定第i中情況下節稅額概率為Pi,節稅額Ci,則可將節減稅額不確定性定義為:

稅務籌劃風險即為節減稅額為權重的加權平均,風險熵可表示為:

這一方法直接將稅務籌劃不確定狀態做出度量指標,能對風險進行有效度量。

(二)概率分析

概率分析法即運用概率及統計學方法對風險進行度量的方法,此方法核心在于變異系數的大小。此方式的計算步驟為:

籌劃收益期望值計算方差、標準離差計算變異系數計算

其中變異大小與風險系數高低成正比。設R為籌劃風險,X為籌劃收益結果,P為概率,F為三者之前的函數關系,總關系公式可簡單表述為:

在對籌劃收益期望值計算之后,通過計算標準離差率,可得稅務籌劃引起的風險程度。

總計算公式表述為:

(三)風險價值VaR

這一方法結合概率論與統計方法,是對市場風險進行度量的方法。企業稅務籌劃風險極大部分來自市場,因此,VaR法計算稅務籌劃風險也是可行的。方法涉及三要素,分別為持有期、置信區間、收益期望值概率密度函數。其中,持有越長價格變動可能越大,風險越大;置信區間表示交易謹慎度及風險偏好;稅務籌劃收益期望一般用正態函數。公式為:

VaR=E(P)-Pl

此公示各項與稅務籌劃相關,E(P)為稅務籌劃收益期望,P為稅務籌劃收益,Pl為置信值最低收益。

(四)主觀概率法

主觀概率法是對定性稅務籌劃風險計量的較為可靠的方式,這類風險歷史數據不足,也無法重復試驗,概率統計計算出的結果客觀程度不足。因此,認識主體經驗及掌握信息對風險量化是較好的解決方式。值得注意的是,主觀概率法雖然名為主觀,但必須遵循概率公理化體系,且盡可能讓專家內行判斷。

操作方法:

不同專家小組選擇確定變化可能情況計算可能性概率

其中,概率公理:

(1)對任何事件A,P(A)≥0;

(2) P(Ω)=0,Ω為完備事件;

(3)可列事件互不相容

主要公式:

(1)權重確定

(2)第n種情況概率:

(3)期望值:其中,i為第i個專家計算結果,為專家研究評分期望值。

(4)風險程度大小:

四、結語

稅務籌劃風險的成因、特點都是極為復雜,局限于某一種方法對風險進行度量都是有著較大局限的。因此,對于稅務籌劃風險,企業不僅要掌握度量分析方法,還應建立數據庫,從而構建相應的數據模型預測風險。

參考文獻:

[1]許景.我國中小企業有效稅務籌劃研究[D].江蘇科技大學,2014.

[2]周宇飛.稅務籌劃風險與風險稅務籌劃[D].天津財經大學,2006.

篇3

關鍵詞:境外工程企業;稅收籌劃;管理

一、境外稅收籌劃的重要性

一般中資工程承包企業在境外開展業務都有幾個特點,一是項目開發投標階段,人數很少,公司出于成本考慮,通常不配備財務稅務的專業人員。二是業務分布區域廣,很多國際工程承包公司同時在十幾個、甚至幾十個國家開發和執行業務。對于業務所在國家的法律和稅務環境并不熟悉。三是稅務風險高,目前廣大不發達國家也日益重視對外資公司的稅務檢查,特別是對于這些工程企業的業務,項目金額大,工期長,很容易成為所在國稅務檢查的目標。四是稅務風險影響大,由于工程金額大,無論是在投標報價期間出現沒有充分考慮稅收風險,還是項目執行過程中因為不合規的文件票據出現的稅務問題,都可能導致巨額納稅義務和罰款,從而對整個項目的成敗產生決定性影響。隨著走出去的企業不斷發展壯大,過去中資公司那種常見的粗放式的管理已經不合時宜,項目開始后才安排財務人員處理稅務事項的方式由于管理時間上的滯后,常常導致當企業開始關注稅務問題時,很多稅務風險已經形成,事后能采取的補救效果也通常是事倍功半。如何科學地進行稅收籌劃,在項目的開發階段就做好整個項目的稅務安排,成了目前的涉外工程企業面臨的共同課題。

二、稅收籌劃的啟動

稅收風險存在于稅收管理的整個過程和各個環節,境外EPC工程承包項目的稅務風險涉及兩個國家的稅務,以及所得稅、流轉稅、個人所得稅等諸多稅種,在實務中,境外工程企業比較常見的風險點主要如下。

(一)企業對項目所在國稅收制度缺乏了解

對項目稅務風險主體由于各國政治體制、經濟發展水平及策略等不同,各國稅制及征管方式存在較大的差異,企業對項目所在國稅收制度及征管方式不了解,對征管的嚴格程度缺乏估計。

(二)企業對其涉外項目缺乏科學統籌與管理

企業本部和項目現場缺乏溝通,缺乏前期策劃,未選定合適的合同主體、組織形式。

(三)項目執行期間未嚴格按方案依法辦理涉稅事務

一般來說,企業的財務人員,特別是負責稅務的財務人員,或者駐外的財務經理是組織實施稅收籌劃的主體。稅收籌劃的啟動時機,主要是綜合衡量項目的稅收風險和稅收籌劃的成本。在項目開發階段,綜合評估風險和成本時,財務人員就應該及時介入項目,和業務人員緊密合作,一起了解項目進展,由于項目所在國的環境對于財務人員是完全陌生的,通常稅收籌劃的起點通常都是業務部門的計劃,擬簽訂的業務合同的主要責任義務條款。財務人員和項目經理進行充分溝通,吃透業務的流程是一個成功的稅收籌劃的第一步。一般在決定進入這個市場開展業務之初,在有了一些跟蹤的項目的基礎上,業務開發有了一個整體規劃的前提下就要考慮啟動稅務籌劃。特別是在有一些項目雙方已經達成意向,在進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的談判期間是進行稅收籌劃正式啟動的比較好的時機。

三、合理利用中介機構的工作

不同國家有各自的法律體系和稅務系統,而且由于語言障礙,財務人員短時間不太可能全面掌握公司業務涉及的主要法律和稅務規定,聘請一個合格的中介機構幫助我們進行稅務咨詢和稅務規劃就是在實務中最常用的做法。有的項目本身規模較大,有的業務涉稅風險比較高,或者有的市場是公司的重點開發的市場,這種情況下我們建議優先選擇一般“四大”事務所或者當地知名的稅務事務所以及著名國際律師事務所。這些中介的國際化和專業水準比較高,溝通相對容易,但缺點是成本偏高。如果該市場項目本身規模不大,業務相對簡單,稅務風險可控,也可以僅僅聘請當地的稅務師事務所,或者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直接報稅和記賬,從而不進行專門的稅務咨詢來節約成本。盡管中介機構能給稅務籌劃工作帶來巨大幫助,稅務籌劃的主體仍是財務人員,中介機構的工作具有局限性,不可能替代財務人員完成稅務籌劃的全部功能。一般情況下,中介機構的工作方式是在和公司充分交流業務模式、交易細節、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納稅主體這些重要信息的基礎上,根據公司的要求出具標準化的報告,報告一般只涉及原則性問題,要繳納的稅種,稅務籌劃的原則和整體思路。通常情況下,大部分操作中的具體問題光憑這一份報告是無法真正解決的。以筆者經驗,通常需要就稅收籌劃報告和中介進行大量的細節溝通,比如:分包合同的發票如何取得;當地雇員的工資如何登記注冊,如何可以抵扣成本;和總公司的資金往來是否涉及滯留稅;分包合同如何簽訂;采購合同和建設合同如何分開簽訂,從中國出口的貨物的收貨人是業主還是我們的公司等等。實踐操作中的每一個步驟都需要認真思考,這些細節,中介機構有的可能認為太簡單而不會寫在報告上,同時他們關心的重點也不是這些操作層面的細節,出于報告的內容限制,都不會主動告訴企業。只有具體操作的財務人員和業務人員認真考慮每個細節,并充分利用中介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一個個問題的落實和澄清,才能形成真正有操作性的稅務籌劃方案,所聘請當地中介的真正價值才能得到體現。

四、稅收籌劃的框架搭建

在中介的幫助下,需要對項目所在國的納稅方案進行整體策劃,納稅籌劃方案應包括項目全周期、全流程的涉稅事項,涉及項目商業談判階段的稅務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稅務成本核算、合同的分拆、合同方和負稅方的確定;項目啟動階段的稅務管理,主要包括納稅主體組織形式和運作模式,轉讓定價管理和供應鏈管理;項目運營階段的稅務管理,主要包括運營階段的稅務申報和出口退稅管理,稅收優惠申請,抵免處理,分包商扣繳稅款,項目所在國和母公司所在國的全球稅務風險管理。受篇幅所限,只討論稅收籌劃框架的幾個作為境外工程公司境外稅務管理中最常見的問題。

(一)納稅主體的選擇

納稅主體一般是也是合同簽約主體,需要在項目前期盡快確定。而且考慮如果需要在當地成立分支機構,通常注冊、開戶、注資都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為了保證項目進度,一般需要優先落實這個問題。通常有以下幾個選擇:離岸的中資公司、中資公司在當地成立的分公司、中資公司在當地成立的子公司。執行海外工程承包業務,通常都要在當地進行設計、土建等服務,而且工程項目的周期較長,一般都在一年以上,有的要幾年才能完成。通常情況執行這些項目的主體會被看成是業務所在國的居民納稅人進行征稅,所以如果決定用分子公司執行項目時,一般要避免母公司被認定成居民納稅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母公司派駐人員去執行業務也要考慮當地的相關規定,控制出境時間和頻次,尤其簽署文件時需要注意。避免留下過多證據讓當地稅務機關可以根據這些認定母公司為居民納稅人。

(二)工程合同的分拆

對于工程承包交鑰匙合同,通常包括大量的土建設計等勞務性質工作,還包括施工材料、機器設備、工具用具的銷售。而實物貿易這部分業務如果是出口貿易銷售到當地的話,通常不需要繳納所得稅。但是在簽訂合同時,因為對外承包工程多為交鑰匙工程,業主只關注最終整個工程的功能性和質量的實現。在對外合同簽訂時,如果作為工程承建方不提出來的話,一般是會簽訂一個總的合同,把所有土建設計和施工都混在一起不進行區分,業主按照總體進度把土建和設備確認工程量量單,并按照工程量單支付進度款。從而會導致整個工程承包合同總額都變成所在國應納稅的業務。實際上,工程總承包項目價款的大部分是設備的進口貿易和機料物消耗,這部分可以歸做出口貿易,通常不需要在項目所在國考慮所得稅和一些銷售稅,也就是說這部分收入可以免除部分稅種的納稅義務,所以在簽約時最好要區分土建和出口貿易部分,簽訂工程量單時最好也要區分土建部分和貿易部分。避免這部分不必要的稅收風險。

(三)稅收風險的對策

對于籌劃過程發現的稅務風險通常有三種方式應對:一是稅務風險的規避;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因地制宜的規避稅務風險,稅務風險的規避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全部稅務風險的規避,比如一些政府項目,特別是利用中國優惠貸款的政府項目,很多時候業主有能力爭取一些免稅政策,努力爭取讓業主取得免稅的政策,從而避免稅務方面的支出是解決稅務風險的最有力措施。另一類是部分規避,方式是通過工程總承包的合同分拆,把其中機物料消耗的部分分拆成出口貿易形式,從而可以部分減輕稅務方面的風險。第二種稅務風險的應對策略是稅務風險的轉嫁,主要是在工程總承包的過程中,要分包商的選擇上要充分考慮分包商的稅務能力,比如很多時候我們愿意選擇價格合理,工作效率高的中資企業作為分包商,但是很多時候,有些中資的建設單位不具備在當地取得合法的成本費用票據的能力,這時候就要綜合考慮稅務風險和工程成本,審慎選擇這種企業,也要考慮一些性價比不如中資公司,但是可以取得合法抵扣成本票據的當地企業。第三種應對方式是稅務風險的承擔。在充分考慮稅務風險的規避和轉嫁后,剩下的稅務風險就是企業要承擔的稅務成本了。對于企業來說,最重要的是要在事前充分預計這部分稅務風險,準確計算其對項目成本預算中的影響。列入項目的預算,在報價階段前要完成這部分工作,以避免出現重大稅務成本的漏算,如果處理不當的話,甚至會導致整個項目的失敗。

五、稅收籌劃的落地中的注意事項

稅收籌劃報告完成,整個稅收風險管理才完成第一步,如果要實現稅收籌劃的落地,在整個項目執行中指導項目的財務稅務工作,主要注意兩點。第一是業務人員的全程參與和充分理解。財務人員在稅務籌劃中要有意識的引導業務人員參與稅收籌劃過程。在稅收籌劃前期,向業務人員充分了解業務的流程,在稅收籌劃過程,要和業務人員一起探討項目執行中可能碰到的稅務問題,向中介進行咨詢。在稅收報告完成后,要組織業務相關人員學習,確保業務人員了解稅務籌劃的思路。只要業務人員也理解和執行了稅務籌劃的思路,才能保證籌劃的真正落地。第二是財務人員對關鍵節點的把控,業務人員的充分參與不能取代財務人員在稅務籌劃過程中的主導和控制功能,財務人員需要在控制業務的執行按照稅務籌劃的思路執行。具體來說,合同簽訂的審批節點、業務付款的審核節點、發票的取得節點等等都是財務人員需要重點審核的節點,需要在執行中重要關注稅務風險,是否符合既定的稅收籌劃的思路,對于那些比較復雜,財務人員也不好把握的重點稅務風險問題,還需要再次就這些專項問題專門咨詢中介,實時對稅務風險進行把控。

參考文獻:

[1]黃建洲.2013境外工程承包項目的稅務風險及應對策略[J].財務與會計:理財版,2013(6).

[2]李俠.2011會計評估與稅務策劃在境外EPC項目中的應用[J].國際石油經濟,2011(5).

[3]楊浩.2015境外EPC工程項目財務籌劃實踐與研究[J].現代經濟信息,2015(13).

篇4

     關鍵詞:稅務籌劃中外比較對策分析

 

     一、稅務籌劃及其特點

     在學界廣泛被接受的界定是,稅務 籌劃是指企業納稅人在國家現行稅法的 許可范圍之內,通過對自身的籌資、投資 和營運等生產經營活動預先采取適當的 安排和運籌,全面優化收支,在精算以 后,確定最佳的納稅方案,使企業既依法 納稅,又能充分享受稅法所賦予的權利 和優惠政策,以達到合理合法地減稅、節 稅的財務策劃行為,以及獲取最大的稅 收利益、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經濟活動、 具體來講,稅務籌劃具有以下七個 特征:(1)合法性,處理征納關系的共同準 繩是稅法,企業作為納稅義務人要依法 納稅)稅務籌劃也必須在國家法律許可 的范圍內,按照稅務政策及相關規定來 進行)(2)預先性,在稅收活動中,企業必 定是先發生經營行為,然后產生納稅義 務,納稅義務通常具有滯后性)如果稅務 籌劃在企業重大經濟項目決定之后才進 行,就等于失去了籌劃的意義)因此,稅 務籌劃在時間順序上必須要在企業重大 經濟事項確定之前,提前新型運作)所 以,稅務籌劃具有超前性特點)(3)系統 性)稅務籌劃是在納稅義務產生之前,權 衡不同經濟行為下的稅負輕重之后所做~出的選擇、而且這種選擇不僅要考慮整體的經營決策,而且還要把它放在具體環境中加以綜合研究,是一個系統工程)(4)可操作性,即納稅人經營活動的經營理念和特點要在稅務籌劃中有所體現,簡明扼要的同時還要有較強的靈活性和操作性、(5)目的性、獲得整體經濟利益是稅務籌劃的終極目的、)在進行稅務籌劃之前,要進行一定的成本效益分析,使企業潛在的稅收負擔降到最低的水平,立足全局,選擇投資、經營和理財方案,給企業帶來凈經濟效益、(6)專業性、稅務籌劃作為一種系統的管理活動,有各種各樣的方法可供選用)從環節上看,包括預測方法、決策方法、規劃方法等)從學科上看,包括統計學方法、數學方法、運籌學方法以及會計學方法等)因此,只有具有很高的智力層次,才能在稅務籌劃的過程中,綜合運用各種不同的方法,利用廣博的專業知識,進行周密的規劃)稅務籌劃的專業性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只有財務、會計,尤其是精通稅法的專業人員才有資格有能力進行企業的稅務籌劃活動;二是各國的稅制隨著現代社會經濟的發展,也越趨復雜,納稅人自身是不足以進行稅務籌劃的)于是,專門從事提供稅務、咨詢及籌劃服務的機構應運而生,這些機構的出現使稅務籌劃呈現出日趨明顯的專業化特征)(7)籌劃過程的多維性、首先,從時間上看,稅務籌劃貫穿于生產經營活動的整個過程,可能產生稅金的任何一個環節,都需要進行稅務籌劃、)不僅生產經營過程中規模的控制、會計方法的選擇、購銷活動的安排需要稅務籌劃,而且在企業設立之前、生產經營活動之前、新產品研發之前,甚至確定注冊地點、組織類型和產品類型都要通過稅務籌劃,充分考慮到節稅效應)其次,從空間上看,稅務籌劃活動不僅局限于本企業,還應聯合其他單位,合力探尋節稅的路徑、)

      二、中外企業稅務籌劃的對比分析

      由于稅務籌劃在我國出現的歷史很短,盡管目前有關稅務籌劃的專著已不少見,不僅整體上對稅務籌劃的理論還需進一步探討,企業在稅務籌劃方面由于經營管理水平的差距更是鮮有實踐,落后與國外企業,具體表現在:

      1、國外稅務籌劃幾乎家喻戶曉,企業尤其是大企業已形成了財務決策活動中,稅務籌劃先行的習慣性做法國外企業在作出重要的經營安排和重大的決策之前,首先就把稅務籌劃作為企業總體決策的一項重要內容,緊密結合國家稅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事先進行經營結果的稅賦情況的預測,選擇有利于降低稅收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最優方案,并依據測算下來的綜合情況,進行科學的決策和合理的實施)然而,在我國,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普遍較為落后,許多企業在處理企業與國家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時,簡單地采取偷稅、逃稅的手段降低企業的稅收支出,以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的目標)這主要是因為納稅人尋求稅務籌劃存在動力不足問題、)由于部分基層稅務機關工作人員業務素質不高,征管意識不足,我國稅收征管水落后于發達國家)征管水平的低下,不能及時發現納稅人的偷逃稅行為)同時,及少數稅務干部的濫用職權、詢私舞弊等也給納稅人提供了違法、違規的機會)很顯然,如果偷稅的獲益遠遠大于稅務籌劃的收益和偷稅的風險時,納稅人顯然不會再去進行稅務籌劃)因此,如何提高稅務籌劃的動力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2、在國外,許多企業、公司都聘用稅務顧問、稅務律師、審計師、會計師、國際金融顧問等高級專門人才從事稅務籌劃活動,以節約稅金支出同時,也有眾多的會計師、律師和稅務師事務所紛紛開辟和發展有關稅務籌劃的咨詢和業務、)如日本有as%以上的企業委托稅理士事務所代辦納稅事宜;美國約有50%的企業其納稅事宜是委托稅務人代為辦理的,20世紀末期,美國還出現了專為金融工程進行稅務籌劃的金融工程師;澳大利亞約有70%以上的納稅人也是通過稅務人辦理涉稅事宜的)許多國家的企業都設置了專門的稅務會計,在企業稅務籌劃中發揮著顯著作用)稅務會計的職責:一是根據稅收法規對應稅收入、可扣除項目、應稅利潤和應稅財產進行確認和計量,計算和繳納應交稅金,編制納稅申報表來滿足稅務機關等利益主體對稅務信息的要求)二是根據稅法和企業的發展計劃對稅金支出進行預測,對稅務活動進行合理籌劃,發揮稅務會計的融資作用,盡可能使企業稅收負擔降到最低、)由于通貨膨脹和高利率的出現,企業管理者增強了貨幣的時間觀念,稅務會計研究重心轉移到第二職能,由于成效較大,稅務會計得以快速發展)此外,隨著經濟全球化程度加深,面對日益復雜的國際稅收環境,跨國稅務籌劃更是已經成為當今跨國投資和經營中日益普遍的現象)稅收籌劃的高度專業性,知識融通性及操作的復雜性要求“一專多能”的復合性稅務籌劃人才,這在我國稅務籌劃剛起步的情況下,顯然是人才難求、

      3,稅務籌劃空間問題在歐美國家,一提起稅務籌劃,主要是指對所得稅的籌劃、)主要通過合法地選擇取得所得的時點,或者轉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費用最大化,實現免除納稅義務,減少納稅義務或遞延納稅義務等目的、)所得稅需要納稅籌劃主要是因為它不容易轉嫁,納稅人一般要最終負擔自己繳納的稅款)這樣,所得稅就成為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一種成本,企業繳納的所得稅越多,其稅后實際收益就越少、)如果企業能夠進行所得稅的稅務籌劃,則可以降低稅收成本,提高投資的邊際稅后收益率)另外,由于所得稅稅款不能在稅前扣除,所以企業進行所得稅籌劃減少的應納稅額,不會相應增加其應稅所得額)換句話說,所得稅稅務籌劃帶來的利益是免稅的)當然,在國外,所得稅的籌劃較為普遍,不僅是因為它具有籌劃的必要性,而且還在于所得稅具有較大的籌劃空間,這種籌劃空間主要來源于各國稅法中的稅收漏洞以及林林總總的稅收優惠措施、)但我國現行稅制較大地倚重于增值稅等間接稅,所得稅和財產稅體系簡單且不完整,所得稅等直接稅收人占整個收人的比重有限大量的個人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很小,稅收籌劃的成長空間有限、)而在英美等發達國家,國家稅制主要以完備的所得稅體系為基準,因此,就為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提供了比較廣泛的發展空間、)與稽查,為稅務籌劃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健康有序的宏觀環境)

     2‘做好專門人才培養工作稅務籌劃實質上是一種高層次、高智力型的財務管理活動,是事先的規劃和安排,經濟活動一旦發生后,就無法事后補救,專門人才是進行稅務籌劃的基礎)成功有效的稅務籌劃不僅要求籌劃主體以正確的理論作為指導,更要求籌劃主體具備嚴密的邏輯思維、統籌謀利的能力,精通法律、統計、財務、會計、管理、運籌學等多方面知識,同時還要全面了解、熟悉企業籌資、經營、投資等業務情況及其流程,隨時掌握稅收政策變化情況,只有這樣,才能正確預測出不同的納稅方案,進行比較、優化選擇,進而做出最有利的決策、)因此企業要想降低納稅籌劃的風險,提高納稅籌劃的成功率,重視稅務籌劃人才的培養顯得尤為重要、3.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企業首先要做好稅務籌劃的基礎工作,規范企業的會計行為,建立科學嚴密的審批機制)在此基礎上,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傳遞系統和稅務籌劃數據庫,以實現稅務籌劃對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相關適度性要求、其次,企業要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在企業經營的各個環節,充分利用現行稅收優惠政策,稅法及稅收文件中的一些相關條款,以及財務會計的規定,對達到相同經營目的的各種經營手段和方式進行納稅測評,選擇納稅少、稅后利潤大的方案,以此達到降低經營成本,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效益的最終目的)另外,要加強稅務籌劃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及時尋找導致風險產生的根源,制定有效措施遏制稅務籌劃風瞼、六

     三、我國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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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非完全信息;博弈模型

中圖分類號:F81文獻標識碼:A

引言

2008年美國財經雜志《福布斯》發表的2008年度“全球稅負痛苦指數排行”表明在全球66個國家及地區中,中國內地的稅收“痛苦指數”位居第五,亞洲第一。最近幾年,我國財政收入的增長速度一直高于GDP的增長幅度。在如此重的責任下,納稅人總會想方設法來緩解壓力,拯救企業,尋求發展。雖然偷稅、逃稅也能減輕企業稅負,但是偷稅、逃稅是要付出代價的,即是有風險的。可能僥幸躲過一時,但終究逃不了長遠。

納稅籌劃行為是企業理性的、趨向成熟的標志,是企業納稅意識不斷增強的表現,也是企業的一項基本權利。將博弈論引入稅收籌劃研究的視野,通過對稅收籌劃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博弈論分析,將有助于得出正確實施稅收籌劃的方法,引導企業擺脫偷稅的誘惑,走上選擇稅收籌劃的道路。稅收籌劃主要是企業的籌劃,而企業要面對政府管理、國家政策調控、其他企業競爭和外部依存環境,企業在考慮這些不同的因素進行稅收籌劃時就必然會形成不同的博弈模型。

一、稅收籌劃的基本假設

(一)經濟人假設。理性是經濟人理論的核心。在給定條件的約束下,經濟人總是傾向于那種能帶來最大凈收益的方案。納稅人和稅務機關之間的關系是稅收的征納關系,征納雙方都是理性的。從納稅理性來看,理性的納稅人追求經濟利益體現在其能夠承受的風險限度內確保自己稅后利益的最大化。從征稅理性來看,稅務機關總是在依法的條件下確保稅收收益的最大化。納稅理性與征稅理性總是互相制約的。在這樣一對逃避或減輕稅收義務與有效行使稅收征管權的矛盾中,稅收征納雙方的涉稅能力都有所增強,這正是稅收征納間博弈關系的效果所在。

(二)資源有限性假設。稅務機關的征管資源(包括人、財、物)是有限的,因此他們對所轄區域的稅收管理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無一遺漏。當征管有時間要求時,在有限的時間內更不容易做到。這就使得稅務機關在特定情況下或特定決策下只能將主要精力用于重點對象或特意選取的領域。

(三)自由裁量假設。稅收的自由裁量權是現行稅收法律法規賦予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在法律授權的范圍內,通過自由判斷、自主選擇而做出一定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力。一方面出于行政執法效率與靈活的目的,要求給予稅務部門具有自由裁量的幅度和范圍;另一方面由于稅收自由裁量權的靈活性,使其難以駕馭和體現公正,稍有不慎,就會滋生自由裁量權濫用的現象,對納稅人或國家利益造成危害。

二、稅收籌劃的博弈行為描述

稅收籌劃的過程就是在不違反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稅收政策的差別進行選擇的過程,這一過程是企業根據現有的信息進行行為選擇的過程。企業對自己的財務狀況、發展戰略和籌劃意圖有著完全的信息,熟悉和掌握國家的各種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但是,企業對其競爭對手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以及發展戰略不可能都完全了解,因此他們之間是信息不對稱的,在市場競爭中彼此直接就構成了一個博弈中的兩個局中人。同時,外部市場環境的變化對企業來說也是信息不對稱的,企業無法準確地預測市場的變化時間、方向以及如何變化。同樣,就外部市場環境來說,它由無數的企業組成,其定企業的信息對它來說也是不對稱的,所以企業和外部市場環境也構成一個博弈的雙方參與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進行稅收籌劃時,國家制定的稅收法律法規是公開的、透明的,企業是完全了解的。但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卻需要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在這一過程中,由于稅務機關對企業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的,且稅務稽查人員的水平參差不齊以及看待問題的角度不一樣都將導致稅務行政執行的偏差。因此即使企業的稅收籌劃是完全符合國家政策的,也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認為是偷稅或惡意的避稅而加以查處。所有的這些信息對企業來說也是不對稱的,企業無法判斷稅務機關對稅收籌劃的界定和稅務人員的素質,從這一點來說,企業和稅務機關又構成稅收籌劃博弈的雙方。

三、企業稅收籌劃的博弈模型分析

從以上分析可知,企業在實際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一是要考慮競爭對手采用的策略對自己的影響;二是要考慮外部環境變化的影響;三是要考慮代表國家的稅務機關對企業稅收籌劃活動是否認定為合法稅收籌劃的影響。下面將通過建立對應的博弈模型來分析這三個因素對企業是否進行稅收籌劃決策的影響。

(一)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博弈分析。在市場經濟條件中,企業之間作為市場競爭博弈的主體是理性的,總是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為原則來選擇最優的策略行動。企業與企業之間展開的是在非完全信息條件下的博弈,本文假設在同一行業中存在兩家實力相當的大型企業A和B,都面臨著是否要進行稅收籌劃的選擇。他們經過測算得出:如果兩家企業都進行稅收籌劃,各自獲得正的節稅收益為X單位,而都不進行稅收籌劃,各自獲得的節稅收益為零。如果A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而B企業不進行稅收籌劃,A企業獲得節稅收益為Y且Y>X,而B企業的節稅收益為零(因為此時A企業降低了成本,增強了競爭力,能夠搶占B企業原來的市場份額),反之則亦然。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是A企業,局中人(2)是B企業;行動策略:A、B企業都是籌劃或不籌劃;假設A、B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概率分別為P1和P2

節稅收益的支付矩陣如下:

表中每格的兩個數字代表對應策略下兩個企業的節稅收益,第一個數字是A企業的節稅收益,第二個數字是B企業的節稅收益。先站在A企業的角度看:

籌劃的期望收益:EU1=XP2+Y(1-P2)>0;不籌劃的期望收益:EU2=0。

從分析可知,不管B企業采用什么策略,稅收籌劃都是A企業的嚴格優勢策略,因而理性的A企業會選擇稅收籌劃。同樣的道理,站在B企業的角度看,無論A企業采用何種策略,稅收籌劃也是B企業的嚴格優勢策略,因而理性的B企業也會采用稅收籌劃策略。所以,(籌劃,籌劃)的策略組合不僅是這個博弈的混合策略納什均衡的解,而且還是一個混合占優策略均衡的解。企業選擇稅收籌劃不僅可以增加自己的收益,而且也會增加整個系統的收益。因此,理性的企業都會選擇稅收籌劃來降低自己的成本,提高企業自身的競爭力,以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有利的地位。

(二)企業與外部環境博弈分析。外部環境包括企業所處的市場環境和稅收環境,是企業經濟活動中不可控的因素。其中,市場環境是企業賴以生存的基礎,而稅收環境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外部條件。盡管博弈主體外部環境在形態上不是一個具體客觀實體,但卻時刻影響企業的經營。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必須考慮外部環境變化所造成的影響。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需要花費的籌劃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機會成本和風險成本。直接成本是企業為取得稅收籌劃收益而發生的直接費用,是一種顯性成本,籌劃者一般都會在籌劃方案中予以考慮;機會成本是指企業為了采用特定的稅收籌劃方案而放棄的其他潛在收益;風險成本是指稅收籌劃方案因外部環境的變化而使籌劃目標落空和籌劃方式選擇不妥導致要承擔法律責任所造成的損失。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為企業,局中人(2)為外部環境。博弈雙方的策略:企業為籌劃或不籌劃;外部環境為變化或不變化。模型中變量的含義:C1表示稅收籌劃的直接成本;C2表示稅收籌劃的機會成本;C3表示外部環境變化的風險成本;T表示稅收籌劃的收益;P表示外部環境變化的概率。企業節稅利益的矩陣如下:

表格中每格的數字都是企業在對應的策略組合下所能得到的支付。由于企業所獲得的是不完全信息,所以企業不能確定外部環境變化的概率,設企業假定外部環境變化的概率為P,外部環境不變化的概率為1-P,可求出這個混合策略博弈的結果。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期望收益:EU1 =P(-C1-C2-C3)+(1-P)(T-C1-C2);企業不進行稅收籌劃的期望收益:EU2=0。只有當EU1>0,即P

(三)企業與稅務機關博弈分析。在企業和稅務機關的博弈模型中,雖然雙方都是博弈的主體,但企業和稅務機關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對等的。企業作為納稅人,負有納稅義務,而稅務機關則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在企業的稅收籌劃已成為事實的情況下,具體執行稅務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可能承認企業稅收籌劃的行為是合法的,也可能認為企業稅收籌劃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在以企業與稅務機關為博弈主體的這種序貫博弈中,也存在著混合策略納什均衡,即兩個局中人的最優混合策略的組合,這里的最優混合策略是指期望收益最大化的混合策略。

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為企業,局中人(2)為稅務機關。博弈雙方的策略:企業的行動選擇是籌劃或不籌劃,稅務機關的行動選擇是認定企業的稅收籌劃為合法或不合法。變量的含義:Y表示企業扣除應納稅額后的凈收入;T表示稅務機關征收的凈稅款(即扣除征收成本);C表示企業稅收籌劃的成本;F表示稅務機關認定企業稅收籌劃不合法對企業的罰款;M表示企業稅收籌劃的收益;P表示稅務機關認定企業稅收籌劃不合法的概率。

(1)企業與稅務機關的支付矩陣:

(2)企業與稅務機關博弈的樹型表達式如下:

在假定稅務機關認定企業稅收籌劃不合法的概率為P時,企業選擇稅收籌劃和不籌劃的期望收益分別為:

EU1=(1-P)(Y-C+M)+P(Y-C-F)

EU2=(1-P)Y+P(Y-F)

令:EU1=EU2,得到均衡概率該P*=(M-C)/M=1-C/M,即:當PP*時,企業的最優化策略是不進行稅收籌劃;當P=P*時,企業是否進行稅收籌劃的期望收益相同。

從以上分析可知:(1)企業稅收籌劃的收益M越大,進行稅收籌劃的概率越大;(2)企業的稅收籌劃的成本C越高,進行稅收籌劃的概率越小。

四、稅制優化對策分析

(一)要正確認識稅收籌劃。西方國家對稅收籌劃幾乎家喻戶曉,而在我國,稅收籌劃在改革開放初期還是鮮為人知,只是最近幾年才逐漸為人們所認識、了解和實踐。由于處于起步階段,加上籌劃水平不高,出現一些不正當的避稅現象是難免的。納稅人總想少繳稅而政府總想多收稅,納稅人與政府在經濟利益上的這種博弈關系將長期存在。稅收籌劃是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合理降低納稅人稅負的一種經濟行為,有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抑制偷逃稅等違法行為。隨著企業節稅意識的日益增強,納稅人從事稅收籌劃的技巧和手段會越來越高明。而稅收籌劃則對經濟產生直接影響的好與壞,取決于稅收制度是否合理。稅制合理,稅收籌劃對經濟產生正向影響;稅制不合理,稅收籌劃則產生負向影響。這些都將刺激稅制不斷改進和完善。

(二)要正確看待稅務機關認定逃稅。由于征管意識、技術和人員素質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國的稅收征管水平與發達國家有很大差距。稅務機關執法不力,違法不究,部分基層稅務征收人員業務素質不高,查賬能力不強不能及時發現納稅人的偷逃稅行為,使一部分納稅人認為根本用不著依法籌劃。只要偷逃稅的獲益遠遠大于稅收籌劃的收益和逃稅的風險時,納稅人就不會進行合理合法的稅收籌劃。另外,稅收籌劃人員不僅應精通稅法,而且應該是博學多才的復合型人才。目前,我國企業稅收籌劃人才匱乏,整體稅收籌劃水平低,籌劃活動走“彎路”、甚至“歧路”的現象很多。

針對上述問題,解決辦法就是要求企業注意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協調。當然,這里說的溝通協調并不是搞不正當行為,而是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需要相關方面達成共識,稅務機關作為重要的利益方(代表國家利益)理應與之溝通協調。為了避免不同利益方對同一稅收政策的認定出現偏差,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伊始就應與稅務機關溝通。向稅務機關提出相應的書面申請,由稅務機關進行審查,對一些特定的或特殊的籌劃方式,應與稅務機關達成共識后方可操作。

(三)鑒于我國稅收籌劃環境現狀,當務之急是營造有利于稅收籌劃健康發展的環境。雖然稅收籌劃有鉆稅法空子從而減輕稅收負擔的傾向,但客觀上促進了稅制的不斷完善。稅收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只有通過納稅人稅收籌劃的選擇才能暴露出來,通過分析納稅人稅收籌劃行為的反饋意見,改進有關稅收政策和完善現行稅法,堵塞漏洞、加強征管,從而促進稅制建設向更高層次邁進。

誠信納稅是現代經濟社會對所有經濟主體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實現依法納稅的重要保障。誠信納稅要求納稅人在納稅過程中做到依法納稅、誠實守信,把應該繳的稅款一分不少地繳上來。同時,也要求稅務部門依法治稅,為納稅人誠信納稅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因此,只有整個社會建立起誠實的信用體系,稅收籌劃活動才能健康發展。

(作者單位:東莞職業技術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王則可,李杰.博弈論教程.北京:中國人民出版社,2004.

[2]馬丁J.奧斯本,阿里爾.魯賓斯坦.博弈論教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

[3]張新平.稅務籌劃的博弈分析.審計月刊,2004.12.

[4]劉建民,石倩.基于博弈視角的企業稅收籌劃.金融經濟,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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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稅務籌劃是在國家稅收制度不斷完善的前提之下發展起來的。在1994年之后,我國的稅收制度進入了改革期,稅收制度不斷完善,我國稅收體制也正向著法制化,系統化、穩定化的方向發展。同時,在經濟全球化浪潮的推動下,我國加入WTO,國民經濟總產值也在不斷提高,我國稅制必然會與發達國家及國際慣例接軌,國家所得稅體制將會日漸豐富及成熟,稅收主體將會增加,稅收總量突飛猛進,社會范圍內的稅務意識都會有明顯提高。因此,稅務籌劃不僅是企業降低成本的重要舉措,也是整個社會經濟環境的客觀需求。

二、正文

(一)企業稅務籌劃的風險

企業稅務籌劃就是指企業涉稅行為未能正確履行稅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影響納稅準確性、及時性,導致企業經濟或其他利益的可能損失。具體表現為企業:企業涉稅行為中的不確定性因素最終導致企業比預期多繳稅款,或者因為少繳稅款、不能及時繳納稅款引發稅務機關對其進行檢查、調整、處罰等。

(二)稅務籌劃風險的來源及影響因素

政策風險:政策風險主要由兩方面內容構成,首先,國家及政府的稅收政策會隨著整個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動而發生變動,不定期性、時效性較強,這就會為企業帶來政策變動風險,基于這一風險,企業如何實現政策選擇也成了重要問題,因此,政策風險還包括政策選擇風險。

操作風險:企業稅務籌劃的操作風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首先,企業對國家政策運用的過程中,很可能由于對政策了解不到位,出現運用及執行方面的風險。第二,在系統性稅務籌劃過程中,企業很可能因為對稅收整體環境把控不到位,造成籌劃中的綜合運用風險。

經營風險:市場不穩定性往往使企業的生產經有活動并非一成不變,企業的戰略部署必須隨市場的變化而變化。因此經營活動影響稅務籌劃方案的實施。

執法風險:稅務籌劃與執法上具有很強的相關性。稅收執法力度大,執法嚴格,執法全面也大大的影響了稅務籌劃。

由這些風險來源,仔細分析我們不難總結出相應的稅務籌劃風險的影響因素。基本上包括了稅收法規的變化頻繁,稅收法規的不完善,稅務籌劃人員的素質等影響因素。

(三)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防范措施

1.重視事前基礎準備工作

(1)深入了解企業自身

科學的稅務籌劃必須是針對企業實際的稅務籌劃,因此,在進行稅務籌劃之前,企業必須對自身進行充分的了解,要對自身經營流程、生產流程、組織狀況、財務狀況、投資狀況及風險傾向進行充分調研,從而提高稅務籌劃的科學性。

(2)加強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學習

法不可違,稅務籌劃時法律準繩下的稅收政策組合運用,是合法合理的避稅行為。因此,企業必須強化自身對稅收法規的理解,及時跟進政策動向,避免政策變動風險為企業帶來損失。在這一環節中,企業可以通過自主組織培訓班,強化激勵等方式提高內部政策氛圍,為籌劃做好充分準備。

2.設計稅務籌劃方案防范風險

為控制企業稅務籌劃風險,在進行籌劃方案制定的過程中,企業可通過風險轉移、風險保留、風險回避等方法進行風險防控,具體方案如下:

(1)慎用或規避風險較大的方案,盡量做到穩健。

(2)優先使用稅收優惠政策,這樣我們可以放遠眼光,避免許多戰略上的失誤,給自己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3)充分運用合同的法律功能,對稅務籌劃風險進行轉移,這種方法與期權風險轉移類似。

(4)靈活運用籌劃工具控制風險,例如,臨界點籌劃、缺陷性條款籌劃。

3.實施稅務籌劃方案并監控其風險

(1)構建靈敏的信息溝通環境。一般條件之下,企業財務風險溝通渠道為財務主管,因此,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風險防控時,應充分發揮財務主管效能,緊急情況下直接實現財務主管與企業管理者的對接。

(2)建設高速反應機制。企業風險防控必須強化預警及處理機制的靈敏度,要實現企業內部稅務危機的快速處理,建立預備方案。

4.加強與稅務機關的聯系

各地稅收政策存在一些區別。企業應當強化與當地稅務機關的溝通,在進行稅務籌劃之前充分了解當地稅務征管的具體要求,在“自由量裁權”之下,避免自由量裁為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例如,稅務籌劃與偷稅逃稅的劃定等。

5.保持籌劃方案適度靈活

風險防控就是要實現高效的環境反映,實現高效稅務籌劃風險的防控,就是要建立靈活的稅務籌劃方案,以充分適應宏觀環境及經濟政策,在考慮政策與環境的基礎上,不斷對自身的缺陷進行改進,按照自身戰略需求轉變發展方向,使得稅務籌劃方案能夠實現動態調整,在調整中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

6.事后績效評價

績效評價對稅務籌劃風險防控有著重要作用,能夠及時反饋風險防控機制效率信息,避免風險控制的失效。操作過程中,企業可通過“成本-效益-風險”三項分析,對企業稅務籌劃風險防控績效進行評估,在后續籌劃中甄選收益性強的籌劃案。

篇7

摘要:本文針對醫藥企業的稅收籌劃管理,并分析了稅收籌劃對于醫藥企業經營發展的重要意義,進而結合我國醫藥企業的實際情況系統的論述了醫藥企業的稅收籌劃具體應用策略。

關鍵詞 :醫藥企業;稅收籌劃;策略

一、醫藥企業稅收籌劃概述

稅收籌劃主要是指納稅主體為了實現節稅,在國家稅務法律規定允許的框架范圍內所制定的一系列的節稅規劃,通過對企業的生產經營、融資投資以及財務處理等一系列的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的籌劃,進而實現企業節稅收益的最大化。稅收籌劃在具體實施上重點強調的是采用稅收優惠政策來實現稅負的降低,是一種合理合法的行為,這與逃稅以及避稅有著很大的區別。在醫藥企業內部開展稅收籌劃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降低納稅負擔。在醫藥企業的稅務處理上,經常出現由于納稅主體計算錯誤、沒有申請稅收優惠或者是沒有報備可扣除項目,造成醫藥企業出現多納稅的情況。采取稅收籌劃要求納稅主體準確的掌握稅務法律以及稅收政策,運用法律手段以及財務處理,制定額度最低的整體納稅方案,維護納稅主體的合法利益。

(二)實現資金時間價值的最大化。當前很多的醫藥企業處于連鎖經營或者是大量開設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模式,這種較為分散的經營管理模式會由于納稅時間的不一致,造成醫藥企業的總收入與實際收入之間出現差異。實施納稅籌劃管理則可以充分依靠醫藥企業會計核算的靈活性,優化納稅時間,即選擇最遲的納稅方案,確保納稅資金產生相應的資金時間價值。

(三)防范納稅風險。通過采取稅收籌劃管理,可以確保納稅人稅務帳目清晰、申報方式正確、稅款繳納足額、及時,防范企業出現多納稅以及偷逃稅款行為,避免企業由于稅收方面的問題承受法律處罰,實現醫藥企業的涉稅零風險,進而降低醫藥企業不必要的損失,確保醫藥企業財務核算管理的規范化。

(四)效益的最大化。在醫藥企業內部開展稅務籌劃,其目的并不僅僅是實現最大的納稅降低額度,而是實現醫藥企業總體經濟效益收入的最大化。在進行企業稅收籌劃的過程中,需要采用成本效益綜合分析的方式,對稅收籌劃的凈收益進行計算明確,確保醫藥企業總體經濟收益的最大化。

二、當前醫藥企業稅收籌劃的主要技術方法

(一)稅收扣除技術。稅收扣除技術就是通過實現稅前扣除額以及沖抵額的最大化,確保在同等收入額的前提下,降低醫藥企業的計稅基礎,進而實現醫藥企業應納稅額的降低。對于醫藥企業扣除技術主要是在醫藥企業的業務招待費、廣告宣傳費等具有可扣除項目的方面,按照稅法規定的扣除比例進行稅收籌劃,減少醫藥企業的應繳稅額。采用扣除技術進行醫藥企業稅收籌劃的關鍵在于確保稅收扣除項目、扣除金額的最大化,扣除時間的最早化,同時通過轉讓定價對醫藥企業的費用進行合理的調節。

(二)遞延納稅技術。遞延納稅技術顧名思義就是依靠延期繳納稅款來實現醫藥企業的節稅技術,采取遞延納稅技術雖然不能降低醫藥企業的納稅額度,但是可以實現納稅時間的合理推遲,這就相當于在有限的時間內增加了醫藥企業的周轉資金,增加了資金運作以及時間價值的收益。采用遞延納稅技術進行醫藥企業的稅收籌劃,關鍵是要確保醫藥企業遞延納稅項目、遞延納稅金額、遞延納稅時間的最大化。

(三)稅率降低技術。稅率是醫藥企業稅額計算的尺度,稅率反映了稅務機關對于納稅主體稅額的征收比例,因此是稅負的衡量標準。當前我國現行的稅率主要有比例稅率、超額累進稅率、定額稅率、超率累進稅率等,單一稅種很可能會存在多個稅率,因此在稅收籌劃中要根據不同的業務內容對稅率進行充分的考慮,通過降低稅率來實現納稅額度的降低。

(四)稅收優惠技術。稅收優惠是稅收籌劃最基本的節稅技術,主要是利用國家在免稅、減稅、虧損抵補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降低醫藥企業的納稅總額。稅收優惠政策實施的關鍵是醫藥企業的稅收籌劃管理部門必須全面、準確的了解醫藥行業稅務方面的各種優惠政策以及使用條件,綜合采取各種措施巧妙適用稅收優惠政策。

三、醫藥企業的稅收籌劃具體實施策略

(一)明確醫藥企業實收籌劃的總體指導原則。對于醫藥企業稅收籌劃實施,應該遵循全面、系統的原則,以整體稅負的降低作為目標籌劃,同時兼顧企業的成本與收益,不能由于單純為降低某一項稅負造成其他稅負的增加,導致稅收籌劃方案的可行性較低。在稅收籌劃過程中,還應該將其與企業整體戰略發展目標相結合,尤其是在涉及到企業的長遠發展策略的制定上,應該著眼于企業的擴大發展以及利潤最大化,而不僅僅是企業稅負的最小化,確保稅收籌劃能夠完全服從于醫藥企業戰略發展的需要。

(二)建立完善有效的醫藥企業納稅籌劃體系。首先,應該結合醫藥企業的實際情況,在企業內部建立完善的稅收籌劃機構,可以采取預財務管理部門合并辦公或者是單獨管理的模式,對企業的所有稅務業務進行統一的管理。其次,應該針對醫藥企業的稅務籌劃指定標準化的稅收管理流程,即形成稅收籌劃因素分析、環境分析、目標制定、稅收籌劃技術選擇以及稅收籌劃方案的制定與評價流程,對醫藥的稅收籌劃工作進行統一標準化的管理。第三,應該創新完善醫藥企業的事前稅收籌劃評估制度,在進行企業的重大經濟決策之前預先進行稅收籌劃,以提高醫藥企業的經濟決策的科學性。第四,應該不斷的對醫藥企業的稅收籌劃技術進行完善,同時進一步的拓展操作平臺,尤其是強化對于免稅技術以及稅收臨界點的設計運用,確保稅收籌劃方案的最佳。

(三)分階段的實施醫藥企業的稅收籌劃管理。對于醫藥企業的稅收籌劃,應該根據醫藥企業不同階段的不同特點,分別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稅收籌劃管理。在籌資階段,應該考慮資金成本和收益進行資本結構的稅收籌劃,同時加強對經營租賃籌資方式的運用來達到節稅的目的。在醫藥企業的投資階段,則應該在投資區域、設立分支機構的形式等方面綜合考慮稅收優惠政策以及適用稅率的相關情況,通過在國家稅收政策予以傾斜的地區進行投資以及選擇分公司的組織形式來享受稅收優惠、降低稅率。在銷售階段,則重點需要考慮視同銷售、收取代銷手續費、合同買斷、合同租賃等不同形式進行相應的稅收籌劃。

四、結語

稅收籌劃作為醫藥企業經營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醫藥企業經營成本降低的重要措施。醫藥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人員應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不同稅種之間的關聯性,按照醫藥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采取多種合法的稅收籌劃方案,降低醫藥企業的稅負,實現企業成本的降低與經營效益的有效提升。

參考文獻:

[1]李秉文,付春香.新企業所得稅法下企業組建的稅務籌劃[J].財會通訊,2007,(10):99-100.

篇8

關鍵詞:企業 稅務會計 稅務籌劃 有效路徑

改革開放三十年來,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速度不斷加快,我國企業在市場經濟的引導下,開始快速發展,我國各種類型的企業,包括國企、私企、上市企業等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主體。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我國諸多企業也面臨著諸多挑戰與競爭。當前,我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以宏觀調控為主,稅收籌劃涉及企業的微觀經濟協調,因此企業如果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地位,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必須全面籌劃企業的稅務機制,爭取以最小的投入,贏得最大的利益。

一、我國企業稅務籌劃的發展現狀

稅務籌劃是指企業在稅務管理法規和制度的約束下,經過合理的統籌規劃,在不違法、違紀的情況下,幫助企業合理節稅、避稅,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和經營效益。稅務籌劃活動的首要條件是,稅務籌劃必須是合法的,必須在國家的稅務政策法規的約束之下,通過合理籌劃為企業節稅。其次,企業在進行稅收工作之前,稅務籌劃對企業的合理經營和企業的經營目標有重要影響,能夠使企業在合理的稅務籌劃條件下承擔較低的稅收負擔和責任。在此企業的稅務籌劃影響整個企業的財務管理和稅務管理活動,貫穿于企業稅務管理的整個過程,是企業財務稅后管理的重要、主要組成部分。2001年,我國頒布了企業會計制度,對企業的稅收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這表明了我國開始明確了企業稅務會計工作的方向和內容。盡管如此,我國稅收管理的辦法與企業的會計制度之間還有諸多沒有有效統一的地方,從而導致我國企業所得稅征收的工作內容越來越復雜,由此產生的企業稅務問題也越來越多。我國稅務籌劃工作從改革開放以來,逐漸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和提升。我國企業稅務籌劃從依附與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的基礎上,逐漸形成了獨立的稅務會計體系,并不斷認識到企業稅務籌劃對于企業經營發展和合理避稅,提高企業經營效益的作用。但我國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與發達國家和世界跨國企業的發展經驗比較起來還是落后較多,發展也較緩慢,同時也存在稅務籌劃效率不高、稅務籌劃不夠科學的問題。

二、我國企業稅務會計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企業稅務籌劃意識較落后

隨著近年來,世界各國和跨國企業對稅務籌劃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國際市場和國內市場競爭愈加激烈,企業面臨著較以前更大的生存壓力。因此企業必須正視機遇與挑戰,在提高外部競爭力的同時,也必須提高內部競爭力。事實證明,提高企業的稅務籌劃水平是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的有效手段。我國企業對于稅務籌劃的意識和實施稅務籌劃的力度遠遠不夠,尤其是私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由于企業規模較小、人力資源投入力度較小,對稅務籌劃工作無暇他顧。一些大中型企業對于稅務籌劃的認識不夠,主要表現在對稅務籌劃對企業發展的重視程度不夠、科學管理意識不夠。沒有建立專業的、專門的稅務會計管理隊伍,對稅務籌劃隊伍的建設停留在兼職或融合的基礎上。

(二)企業稅務籌劃對企業財務決策影響程度不夠

稅務籌劃對于企業經營和發展以及企業利潤的重要性逐漸得到了一些企業的認識,并且在企業稅務籌劃工作上有了一定的投入,但整體效果不明顯。首先企業的稅務籌劃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中的財務決策影響較小。稅務籌劃作為企業在客觀條件下生產經營的必然,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執行性較差。其次,企業財務人員對于稅務籌劃的認識主要停留在為企業減少稅負的層面上,并將為企業減負作為稅務籌劃的唯一目的,使企業的稅務籌劃目標存在偏差。

三、加強企業稅務籌劃的有效途徑

(一)制定明確的稅務籌劃目標

一個清晰明了的稅務籌劃目標,是企業提高稅務籌劃有效性的重中之重。明確的稅務籌劃目標有助于企業避免稅務籌劃誤區。通常稅務籌劃的首要目標是減少企業稅收負擔,但合理合法降低企業稅收負擔的同時,為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則是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最高目標。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目標應當充分了解國家各類稅收政策和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稅務籌劃目標。對于房地產開發企業來說,制定稅務籌劃目標是必須了解代建房產的營業稅、增值稅的納稅額度、比例和優惠策略,從而確定企業項目計劃。由此可見,明確的稅務籌劃目標對企業經營發展的策略和目標都有重要影響。

(二)加強企業對稅務籌劃的認識和投入

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過程中,必須提高稅務籌劃的認識,認識稅務籌劃對企業經營管理、決策和企業利潤最大化的重要作用。進行企業稅務籌劃的第一步是明確稅務籌劃和偷稅漏稅之間的界限,如果不做好這樣的明確工作,則可能會給企業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和無形資產損失。對企業進行稅務籌劃的唯一目的不是通過稅務籌劃使企業繳納最少的稅務,而是通過稅務籌劃使企業經營利潤最大化。企業必須擁有專業的稅務管理隊伍,才能提高企業稅務籌劃的有效性。

(三)通過稅務籌劃積極影響企業經營過程

在企業經營過程中,企業流轉稅是企業經營成本的主要因素之一,企業所得稅是影響企業經營和企業投資的重要因素。企業經營成果的重要體現是稅負的高低,企業稅負通常是企業資金的凈流出,是影響企業受益計算的主要成分。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應當通過有效的籌劃,對企業的經營活動正確干預和積極影響,提高企業經營效率,提高企業決策科學依據,從而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力,為企業創造最大化的效益和利潤。

四、結束語

總之,稅務籌劃作為企業的稅務會計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稅務籌劃同企業的發展和未來規劃緊密相關,我們必須在企業的經營活動中通過科學合理的稅務籌劃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瑪勒帕.財務管理中的稅收籌劃問題[J].財會探析,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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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籌劃師的職責是干什么?一句話,就是進行稅務籌劃。

納稅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自然人、法人依法履行的義務,是法律規定的、要強制執行的。而納稅人作為一種經濟主體,無論是法人還是自然人,都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的,在產權既定的條件下,納稅人是具有逐利本性的行為個體。納稅是一種支出,必然形成其自身利益的減少,因而,納稅人(無論是自然人還是法人)必然會利用各種可能的手段減少稅收支出,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然而法律對于納稅人的這種自保行為的認可只限于合法的行為之內,對于為減少稅收支出而實施的各種非法行為不予保護,相反會進行嚴厲懲處。在這種情況下,納稅人就要進行稅務籌劃活動。這種稅務籌劃活動本質是合法的或者是不違法的。

稅務籌劃就是納稅人通過一系列預先的、有目的的、合法的策劃與安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納稅操作方案,以達到減輕自身稅負目的的活動。隨著稅收法律體系的日益完備以及對稅收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的加大,納稅人為了實現減輕稅負、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的目標,就只有通過稅務籌劃來完成。假如一家企業月營業額為100100元,根據稅法規定,10萬元以上的所得稅稅率為33%,那么企業的應納稅額為100100乘以33%等于33033元。但是這家企業如果支付了100元的稅務籌劃費用,那么企業應納稅的金額就變成了100100-100=100000元。根據稅法的規定3萬元-10萬元所得稅率為27%,因此應納稅額就成為100000乘以27%等于27000元。這100元為企業節約6033元稅款。

如此看來,稅務籌劃對法人和自然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具有重要意義。稅務籌劃是納稅人在琢磨既合法,又能減少稅負的稅務籌劃中滋生的新行業。納稅人籌劃權的運用,除了利用法律中的優惠政策外,很大程度上就是要通過對現行稅法的研究分析,從中發現漏洞和空白,進而通過合理地利用稅法中這些漏洞與空白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稅務籌劃師就是合理、合法籌劃稅務,為企業、自然人減少稅務負擔服務,也許有人認為這是投機,其實不然,過去我們往往只片面強調納稅人納稅義務,而忽略了納稅人應享有的基本權利,導致納稅人不了解自身應享有的權利,不能及時維護自身利益;或者由于不了解享有的權利而采取非法手段謀取非法利益。隨著我國稅法體系的不斷完善,在強調納稅人義務的同時,也要逐步重視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這樣才能依法治稅。稅務籌劃作為納稅人維護自身利益的一項基本權利應得到法律的確認和保護。

稅務籌劃師為納稅人籌劃的這種行為,并不違法。從法理上說,社會個體除了具有生存權、發展權、自外,還具有一項基本的權利,就是自保權。所謂自保權,就是指法律為維護自身利益而對各種合法行為的認可。稅務籌劃師這種為服務對象減輕稅負的行為,從另一方面在客觀上使得稅收征管機關認識到了現行稅法的缺陷與不足,進而適時地加以修改和彌補,從而完善了國家的稅收法律,為依法治稅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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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根據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通過經營活動的事先籌劃或安排進行納稅方案的優化選擇,以盡可能地減輕稅收負擔,獲得稅收利益的合法行為。稅收籌劃主要是針對難以轉嫁的所得稅等直接稅,通過合法地選擇取得所得的時點,或是轉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費用最大化,實現免除納稅義務、減少納稅義務,或是遞延納稅義務等的目標。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減輕稅負實現其財產收益最大化而采取的措施,除了稅收籌劃以外,偷稅同樣能夠實現減稅的目的。盡管在減輕稅負上有相同的目的,但是稅收籌劃不同于偷稅。偷稅是指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1]如果納稅人有偷稅行為,就要根據法律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而稅收籌劃是在法律所許可的范圍內,對多種納稅方案(其中任何一個方案都是法律允許的,起碼是法律沒有明確禁止的)進行比較,按稅負最輕擇優選擇,不僅符合納稅人的利益,也體現了政府的政策意圖,是稅法所鼓勵與保障的。稅收籌劃和偷稅最本質的區別就在于稅收籌劃是合法行為,而偷稅是違法行為。因此它們在稅法上是有很大差別的,進而法律對它們的評價也不同,相應地它們產生的法律后果也就大相徑庭。稅收籌劃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納稅人因稅收籌劃而增加自己的收益,而偷稅是稅法所嚴格禁止的行為,歷來為稅務機關嚴厲打擊,納稅人因偷稅所得不但會被依法沒收,而且還會受到稅務機關的經濟處罰。

當然稅收籌劃并不是在任何條件和環境下都可以進行的。我國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沒有稅收籌劃,就是因為尚不具備稅收籌劃的條件。一般來說,稅收籌劃應當具備以下兩個條件:(1)稅收法治的完善。稅收法治是實現了稅收法律主義以及依法治稅的一種狀態,稅收法治完善的基本前提是稅收立法的完善,這是因為稅收籌劃是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進行的,如果沒有完備的法律,則一方面無法確定自己所進行的籌劃是否屬于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另一方面,納稅人往往通過鉆法律的漏洞來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的目的,而沒有必要耗費人力、物力進行稅收籌劃。(2)國家保護納稅人的權利。國家保護納稅人的權利也是稅收籌劃的前提,因為稅收籌劃本身就是納稅人的基本權利——稅負從輕權的體現。稅收是國家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具備法定稅收要素的人所作的強制征收,稅收不是捐款,納稅人沒有繳納多于法律所規定的納稅義務的必要。納稅人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選擇稅負最輕的行為是納稅人的基本權利,也是自由法治國中“法不禁止即可為”原則的基本要求。如果對納稅人的權利都不承認或者不予重視,那么作為納稅人權利之一的稅收籌劃權當然也得不到保障。世界稅收籌劃比較發達的國家都是納稅人權利保護比較完備的國家,而納稅人權利保護比較完備的國家也都是稅收籌劃比較發達的國家。我國的稅收籌劃之所以姍姍來遲,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重視保護納稅人的權利。[2]稅收籌劃作為納稅人的一項重要權利,應當得到法律的保護,得到整個社會的鼓勵與支持。

二、行政法治原則對稅收籌劃的影響

稅收是國家稅務機關憑借國家行政權,根據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強制地向納稅人無償征收貨幣或者實物所形成特定分配關系的活動,是一種行政征收行為。在行政法上征稅被納入秩序行政的范疇,秩序行政是在于維持社會之秩序、國家之安全及排除對公民和社會之危害,行政主體大都是采取限制公民自由權利行使的手段,也都使用公權力的方式來限制、干涉公民的基本權利,故亦稱為干涉行政。[3]正因為征稅這種侵益行政行為是對納稅人財產權的限制,就要求稅務機關必須嚴格按照行政法治的原則行事。

行政法治原則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要求政府在法律范圍內活動,依法辦事;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員如果違反法律、超越法律活動,即要承擔法律責任。法治的實質是人民高于政府,政府服從于人民,因為法治的“法”反映和體現的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4]就稅收法律關系而言,行政法治原則在稅收領域就體現為稅收法定主義,就是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法律加以規定,稅法的各類構成要素皆必須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確規定征納主體的權利義務只以法律規定為依據,沒有法律依據,任何主體不得征稅或減免稅收。[5]稅務機關在征稅活動中,應當依法行政,嚴格按照稅收法定主義對納稅人征稅。對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活動而言,行政法治原則會產生以下影響:

1.根據法律保留的原則,所有行政機關的行政活動都必須有組織法上的依據。[6]根據法律的規定,稅務行政機關有權開展征收活動,其所有征收稅款的行政行為都必須在法律授權的范圍內進行,而絕不能超越法律規定的范圍,否則即為越權行事,不能得到法律承認的效果。按照法律的規定,除了稅務機關,其他任何機關、社會團體或者個人都沒有權力征稅。納稅人既可以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進行稅收籌劃,也可以在法律沒有作出規定即法律不禁止的情況下開展稅收籌劃。雖然稅收籌劃行為會減少國家的稅收,但國家不能超越法律規定以道德名義要求納稅人過多的承擔納稅義務。稅收法定主義原則要求在稅收征納過程中應避免道德判斷。因為道德標準不是法律標準,道德規范不能等同于法律。道德標準是人們長期以來形成的一種觀念,屬于意識形態。而法律是立法機關的明文規定,雖然法律在制定過程中會受到道德標準的影響,但是法律一旦形成,就與道德規范相脫離,不受道德規范左右。納稅是一種法律行為,與道德無關。雖然稅收籌劃從稅務機關的角度來看可能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但卻不能因此判斷稅收籌劃不合法。[7]因此只要法律沒有作出禁止性的規定,納稅人就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稅收籌劃。

2.根據法律優先的原則,法律是國家意志依法最強烈的表現形式,以法律形式出現的國家意志依法優先于所有以其他形式表達的國家意志。[8]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優越于一切行政判斷,任何行政活動都不得違反法律規定,而且行政措施不得在事實上廢止、變更法律。法律對課稅要素和課稅程序都作出了非常明確的規定,稅務機關就應當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而不能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以外作出對納稅人不利的行為,即使是最高稅務機關也無權作出類似的規定。納稅人只應根據稅法的明確要求負擔其法定的納稅義務,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納稅人不應承擔其他義務。由于稅收法定主義原則的側重點在于限制征稅一方濫用稅權,保護納稅人權利,它要求構成課稅要素的規定應當盡量明確,避免出現歧義。因此凡規定含糊不清或沒有規定的,都應從有利于納稅人的角度理解。也就是說,只要沒有違背稅法中明文規定的內容,納稅人無論是利用優惠規定也好,還是利用稅法不完善之處也好,都是納稅人的權利,是合法的,應當受到保護。所謂“凡非法律禁止的都是允許的”反映在稅法領域就是稅收法定主義原則。[9]如果稅務機關針對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活動制定專門的限制措施,而該措施和法律規定又是相沖突的,那么這種措施就是違法的,不能對納稅人產生約束力,納稅人只要采取法律規定的或者法律沒有禁止的方式進行稅收籌劃,就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完全可以達到節稅增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