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籌劃的認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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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增值稅;稅務籌劃;稅負平衡點
中圖分類號:F810.42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0)10-0016-02
收稿日期:2010-02-04
基金項目:河南工業大學校科研基金資助
作者簡介:黃芳(1975-),女,湖北武漢人,會計師,碩士研究生,從事技術經濟及管理研究。
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差別待遇,為增值稅納稅人的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增值稅轉型后,納稅人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在設立、 變更時,正確選擇增值稅納稅人身份。企業選擇哪種類別的納稅人有利呢?主要判別方法有以下幾種:
一、不含稅銷售額的無差別平衡點分析
當增值稅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可抵扣進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稅稅率-可抵扣項目額×增值稅稅率=(不含稅銷售額-可抵扣項目額)×增值稅稅率=增值額×增值稅稅率=(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率)×增值稅稅率當增值稅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情況下: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稅征收率。因此,不含稅銷售額情況下增值稅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稅負平衡公式就可以界定為:
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率×增值稅稅率=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稅征收率
即:不含稅銷售額平衡點增值率(a0)=增值稅征收率/增值稅稅率×100%
當實際增值率a=a0時,平衡式的兩邊金額相等,說明此時一般納稅人稅收負擔與小規模納稅人一樣;當實際增值率a>a0時,平衡式的左邊金額大于右邊金額,說明一般納稅人稅收負擔重于小規模納稅人,從節稅角度講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對企業有利;當實際增值率a
也就是說,對于適用17%稅率和6%征收率的增值稅納稅人來說,當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率>平衡點增值率35.29%(6%/17%×100%=35.29%)時,應該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以減輕增值稅負擔;當不含稅銷售額增值率
案例:方遠公司是一個年應稅銷售額在100萬元左右的生產企業,公司每年購進材料60 萬元左右。如果屬于一般納稅人,該公司產品的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則增值稅征收率為6%。該公司會計核算健全,有條件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假定企業購進材料適用17%增值稅稅率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現應用稅負平衡點分析法為企業進行納稅人身份的稅務籌劃并進行驗證。按照上述稅負平衡點分析原理,我們需要計算企業實際增值率。企業預計的實際增值率=(不含稅銷售額-不含稅購進額)÷不含稅銷售額×100%=(100-60)÷100×100%=40%因為實際增值率40% >35.29%(平衡點增值率), 所以該公司維持小規模納稅人身份更為有利于稅收負擔的降低。結果驗證: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100×17%-60×17%=6.8萬元公司屬于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100×6%=6萬元,結果表明,在這種情況下小規模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比一般納稅人繳納的少0.8萬元,進一步驗證了稅負平衡點分析結果的正確性。
二、含稅銷售額的無差別平衡點分析
增值稅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應納稅額=銷項稅額-可抵扣進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稅率-可抵扣項目額÷(1+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含稅銷售額-可抵扣項目額) ÷ (1+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稅率=含稅增值額÷(1+增值稅稅率) ×增值稅稅率=含稅銷售額×增值率÷(1+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當增值稅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情況下: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征收率)×增值稅征收率,因此,含稅銷售額情況下增值稅納稅人身份選擇的稅負平衡公式就可以界定為: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增值率×增值稅稅率=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征收率)× 增值稅征收率
即:含稅銷售額平衡點增值率(b0)=增值稅征收率÷增值稅稅率×(1+增值稅稅率)÷(1+增值稅征收率)×100%,當含稅銷售額實際增值率b=b0時,平衡式的兩邊金額相等,說明此時一般納稅人稅收負擔與小規模納稅人一樣;當實際增值率b>b0時,平衡式的左邊金額大于右邊金額,說明一般納稅人稅收負擔重于小規模納稅人,從節稅角度講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對企業有利;當實際增值率b
對于適用17%稅率和4%征收率的增值稅納稅人來說,當含稅銷售額增值率>平衡點增值率26.47%[4%/17%×(1+17%)/(1 +4%)×100%=26.47%]時,應該選擇小規模納稅人身份,以減輕增值稅負擔;當含稅銷售額增值率
案例:新達公司是一個年含稅銷售額在200萬元左右的商業企業,公司每年購進含稅商品160萬元左右。如果屬于一般納稅人,該公司產品的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7%,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則增值稅征收率為4%。該公司會計核算健全,有條件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假定企業購進商品適用17%增值稅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200 ÷(1 +17%)×17%-160÷(1+17%)×17%=5.81萬元公司屬于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200÷(1+4%)×4%=7.69 萬元結果表明,在這種情況下一般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比小規模納稅人少1.88萬元, 進一步驗證了稅負平衡點分析結果的正確性。因此,企業應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并向稅務機關提請一般納稅人身份認定。
三、結語
綜上所述,增值稅轉型后,增值稅納稅人應該選擇稅負最輕,對自己最為有利的增值稅納稅人身份。當然,這種選擇是有條件限制的:一是企業產品的性質及客戶的要求決定著企業進行納稅人籌劃空間的大小。假如企業產品多是銷售給一般納稅人,客戶因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一般會要求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在此情況下,企業必須選擇作一般納稅人,才有利于產品的銷售。二是根據新修訂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34條之規定,銷售額超過規模納稅人標準,未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納稅人,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所以,納稅人只要具備了一般納稅人條件就必須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否則就不能按小規模納稅征收率計算稅款,而必須按 17%或 13%的稅率直接計算應納稅額。另外,企業的經營目標是價值最大化,這就決定企業必須擴大銷售收入來實現經營目標,在此情況下,即使采用小規模納稅人合算,也必須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當然,盡管納稅人在選擇納稅人身份認定或納稅方式時會受到上述諸因素的制約,但基于稅收籌劃的角度,企業在合并、 分立、 新建時,納稅人可通過對稅負平衡點的測算巧妙籌劃,根據所經營貨物的總體增值率水平,選擇不同的納稅人身份,獲取最大的節稅收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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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蓋地,付建設,蘇春蘭.稅務籌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篇2
關鍵詞: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稅收法律;風險控制
自“營改增”在全國地區全面貫徹以后,我國中小企業的納稅環境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同時也給稅收籌劃活動帶來了較多的操作空間。為了合理降低自身的稅負,我國很多中小企業都開始著手進行稅收籌劃活動。事實上,較多中小企業確實通過稅收籌劃活動取得了顯著收益。但由于稅收籌劃活動涉及的內容比較多,導致這項活動并沒有在企業內部充分發揮作用,甚至還會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就有必要對我國中小企業開展稅收籌劃活動的基本現狀進行深入全面的探討與分析,并充分明確稅收籌劃活動開展的有效路徑。
一、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意義
在我國多數企業發展中,積極開展稅收籌劃活動都具有較為突出的戰略意義。第一,這項活動的合理開展,可以有效降低企業的納稅壓力。當前我國很多企業在運營發展過程中,稅收成本比較高。而稅收籌劃活動能夠顯著降低企業所需要繳納的稅金,降低企業的納稅成本,可以將節省下來的資金用于生產經營環節。第二,這項活動的全面貫徹,也會不斷提高企業財務人員的專業水平。這主要是因為稅收籌劃活動本身就具有較強的專業性與系統性,對財務人員的素質要求比較高。因此在稅收籌劃活動深入開展的過程中,企業財務人員的素質水平也會得到顯著提升。第三,這項活動的科學進行,也能夠避免節稅引發的稅法風險。我國部分企業為了節省稅收成本,出現了盲目節稅的情況。雖然降低了稅負水平,但也帶來了法律風險。但科學的稅收籌劃活動,能夠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合理節稅,避免出現稅法風險。
二、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
結合當前我國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來看,大部分企業都已經開展了稅收籌劃活動。雖然這些稅收籌劃活動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以下進行全面的探討。第一,有部分企業對于稅收籌劃活動的重視程度不高,并沒有將其納入到戰略體系中。這主要是因為很多中小企業的領導者自身文化水平并不算太高,同時對于現代企業管理和財務理論體系的認知水平也存在不足,最終也就無法正確認知稅收籌劃活動。第二,稅收籌劃的進行必須要充分重視稅法法律的調整。但是當前我國很多中小企業對于稅法調整的認知存在一定的滯后性,無法依托于稅法優惠和法律限制等內容,針對性開展稅收籌劃活動,也就很難取得較好的成效。第三,很多中小企業都認為稅收籌劃活動是財務部門的工作,使得其他部門在稅收籌劃活動進行過程中,參與度顯著不足。這種情況也導致企業稅收籌劃活動無法得到其他部門支持和通力合作。而單靠財務部門也很難推動稅收籌劃活動在企業內部的全面貫徹,必須要在后續時間里進行針對性的調整。第四,我國中小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活動時,也面臨較為突出的風險。事實上,稅收籌劃活動在進行過程中,本身就存在較多的風險。如果沒有針對性控制風險,那么就很容易導致這些風險的爆發。而結合我國中小企業在這方面的實際情況來看,大部分企業都沒有構建稅收籌劃風險的完備控制體系,很難防范各類風險的爆發。一旦這些風險全面爆發,就會給企業帶來非常顯著的負面影響。第五,我國中小企業的財務人員素質水平還比較有限,很難滿足稅收籌劃的人才要求。這主要是因為中小企業自身規模比較小,同時在人才培養方面也不重視,甚至還有部分企業的財務人員還由家族成員擔任。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財務人員就很難推動稅收籌劃活動的全面開展。
三、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開展路徑
為了更好明確中小企業稅收籌劃的開展措施,這里也以A企業為例,全面探索了稅收籌劃在A企業的開展路徑。第一,稅收籌劃準備工作。A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工作之前,先搜集了現行稅法法律內容,同時也組建了專項稅收籌劃的隊伍。在此過程中,A企業也將稅收籌劃納入到戰略體系中,給稅收籌劃活動的全面貫徹提供了較好的支撐。第二,稅負分析。A企業稅收籌劃人員結合企業財務報表等各類資料,對于企業近五年的稅收數據進行總結與分析,同時還要搜集同行業內其他企業稅負情況。在這個過程中,稅收籌劃人員發現在“營改增”以后,企業稅負水平出現明顯上升。這也說明了企業稅收籌劃活動存在顯著不足,沒有取得預期效果。第三,制定稅收籌劃方案。在明確A企業稅負水平的基礎上,稅收籌劃人員就可以結合我國現行的稅法法律,以及稅收籌劃的相關理論,設計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方案。在具體制定的稅收籌劃活動時,A企業的籌劃人員也比較重視自身開展的各類涉稅業務,同時還出具了不同涉稅業務進行稅收籌劃的詳細方向,最終形成了最優化的稅收籌劃方案。第四,稅收籌劃方案的貫徹。在稅收籌劃方案制定完成以后,A企業就開始在企業內部全面貫徹。在這個過程中,A企業相關人員非常注意方案的細節內容,充分保證各項細節指令可以得到較好的貫徹實施,提高稅收籌劃方案的最終成效。第五,稅收籌劃的風險控制。在稅收籌劃方案執行過程中,也會面臨較多的風險。因此A企業還結合自身稅收籌劃方案的實際情況,制定了相對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將風險扼殺在搖籃中。與此同時,A企業還記錄了每次進行風險控制的經驗,使得稅收籌劃方案變得更加完整。第六,稅收籌劃的評價。在稅收籌劃方案完成以后,A企業還進行了階段性籌劃方案效果的全面評價與分析,充分展示稅收籌劃方案的實施效果。通過評價結果,就可以明確稅收籌劃方案存在的問題,并進行積極的改善與調整。
四、我國中小企業稅收籌劃活動的保障措施
(一)充分重視稅收籌劃活動對于我國各個中小企業來說,應該能夠在后續時間里不斷提高領導者對于稅收籌劃的認識,并能夠逐步將其納入到企業戰略體系中,充分降低稅收籌劃活動在企業內部遇到的障礙。這也需要中小企業應該積極召開稅收籌劃的高層會議,同時還要在會議上積極引入同行業成功企業的真實案例,讓各個領導者直觀感受到稅收籌劃帶來的收益。與此同時,企業還應該在平時做好稅收籌劃的內部宣傳,并在企業內部環境中逐步建立稅收籌劃的文化氛圍,給稅收籌劃活動的后續開展提供較為完善的環境支撐。
(二)掌握稅收法律調整動向我國中小企業在以后還要積極關注稅法法律的調整,同時還要針對調整內容進行深入分析。對于企業來說,可以關注本行業的稅法調整內容,并根據政府部門制定的稅收優惠內容,展開全面的稅收籌劃。在這個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稅收籌劃活動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因此企業的稅收籌劃人員也應該加強自身對于本行業的了解水平,做好行業稅法調整的預測,同時還要積極關注行業市場環境的變化,使得稅收籌劃的內容也具有較好的預測性與前瞻性,提前感知稅法的調整方向,使得稅收籌劃方案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加強各部門的合作交流企業的稅收籌劃活動并不僅是財務部門的工作,同時也需要其他各個部門之間進行通力合作,才可以取得較好的成效。因此中小企業在開展稅收籌劃活動時,也應該做好不同部門之間的合作與交流。對于財務部門來說,一定要加強自身跟銷售部門、采購部門等主體的聯系,同時還要搜集企業的實時銷售數據信息,給稅收籌劃活動的開展提供戰略數據支撐。除此之外,企業還可以考慮充分發揮財務信息系統、ERP系統等信息模塊的作用,真正突破稅收籌劃活動存在的信息孤島問題,使得各個部門都可以參與到稅收籌劃活動中,充分保證稅收籌劃的效果。
(四)積極控制稅收籌劃風險在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活動的過程中,不可避免會遇到較多的風險。這些風險一旦爆發,不僅無法取得稅收籌劃的預計效果,還有可能會導致企業遭受更大的損失。因此企業一定要做好稅收籌劃風險的控制,避免這些風險爆發。在這個過程中,中小企業也應該先對自身開展稅收籌劃活動可能遭遇的風險類型進行全面分析,比如誠信風險、法律風險等。在此基礎上,企業就可以構建稅收籌劃風險的甄別與分析,在風險超過閾值以后,及時進行風險處理,避免各類風險的爆發。
(五)切實提高財務人員素質稅收籌劃活動的專業性是非常強的,因此我國中小企業也應該逐步拉起一支高素質稅收籌劃人員隊伍。一方面,企業應該積極通過外部招聘,補充高素質人才。事實上,在當前我國高校不斷貫徹擴招戰略的背景下,我國社會行業市場環境中的高素質人才數量與比例都得到了顯著提升。因此企業花費較低的成本,就可以吸收較多稅收籌劃方面的高素質人才。另一方面,企業還要在平時,針對財務人員進行稅收籌劃的培訓活動。這也需要企業組織開展一些稅收籌劃的固定培訓教育活動,同時還要在培訓中解決稅收籌劃人員平時參與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不斷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水平。
篇3
[關鍵詞]稅收籌劃;節稅;風險防范
[DOI]10.13939/ki.zgsc.2015.44.123
1 稅收籌劃
1.1 概念
目前階段我國對稅收籌劃還沒有一個得到一致認可的概念。本文所指的稅收籌劃,是指在企業的繳稅項目形成前,在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稅法等其他相關法律)的基礎上,對企業的納稅項目包括主營項目、投資和理財等,進行合理的規劃,最大限度地利用稅法中規定的減稅和免稅政策,來降低企業的稅務成本。這一切都基于企業進行經濟管理并且是非惡意逃避社會責任的行為,對企業的納稅項目進行稅收籌劃是企業的合法權利。
1.2 稅收籌劃與避稅、偷稅的區別
稅收籌劃與避稅、逃稅最大的差異是,稅收籌劃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是健康的。雖然他們的目標都是減少納稅人需要承擔的稅務,但偷稅漏稅是在享受稅收便利后拒絕履行稅收義務的違法行為,納稅人通過偽造、修改和銷毀賬目,修改在真正的申稅賬簿上應交稅的收入等手段,來減少應該繳納的稅款,這是非常確定的違法行為。而避稅準確來說并不是違法行為,但在道德上與國家訂立稅法的意圖相背離。因此,企業在稅收籌劃應用上要特別注意,以免承擔不必要的風險責任。
2 企業稅收籌劃的必要性及其目標
2.1 企業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首先,正確的稅收籌劃工作可以幫助納稅人減少稅務負擔,得到更多的經濟收益。其次,企業通過合理的稅收籌劃,來合理地減少稅負,提高經濟效益。這就對企業的管理和經營水平提出了要求。要求企業必須不斷建立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和經營管理制度,堅持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隨著企業的不斷經營發展,企業在獲得越來越多的收入的同時,企業需要交納的稅款項目也越來越多,企業的稅務負擔將不斷加重,這就需要企業重視并正確應用稅收籌劃,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2.2 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
許多人認為稅收籌劃的目標是節稅,但節稅和稅收籌劃并不完全對等。節稅指直接減少稅款,將應繳納的稅款免除,而這些繳稅項目仍然是需要交納的。而稅收籌劃的作用不僅限于減少稅款,還在于延遲繳稅的時間。這是因為除了減少稅收負擔外,企業更注重的是給企業謀取一個更好的發展前途,以此來確定適合本企業的籌劃方案。那么,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到底有哪些呢?其具體目標包括以下幾點:
①減輕稅收負擔。這是稅收籌劃可以最直觀看到的效果。通過稅收籌劃,企業在法律的范圍內規避了一些稅收負擔。②實現涉稅零風險。通過稅收籌劃,企業稅收管理人員可以提前明確需要有哪些項目需要在什么時候繳納多少稅款,進而避免沒有按時繳稅而帶來的稅務處罰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③獲取資金的時間價值。這主要是指企業利用稅收籌劃達到延期納稅的目的,以獲取資金時間使用價值。④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這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最主要的目標。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企業的稅收籌劃應該切合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同時財務管理目標也需要考慮稅收籌劃能力。企業在執行稅收籌劃時不僅要考慮減少稅款這個直接目標,還要考慮稅收籌劃的其他作用,如相對稅收籌劃,以獲取資金時間價值等。
3 企業稅收籌劃風險及其防范
3.1 稅收籌劃風險
3.1.1 企業內部風險
(1)稅收籌劃計劃在決定時有很大程度受主管因素影響。在確定稅收籌劃方案時,管理者的能力和性格對方案的最終形成有很大的影響。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的理解、對投資計劃的傾向、個人對企業發展方向的期待等都會影響稅收籌劃方案的最終決策。
而且,稅收籌劃與納稅人的綜合素質有關。首先,稅收籌劃和偷稅、避稅只有一線之隔,如果納稅人或籌劃人的道德素養和文化水平不足,很有可能就會發生道德錯誤,將合法的稅收籌劃變成違法行為。其次,納稅人還需要具有足夠的專業技能和充分的稅項敏感度,能夠及時發現企業可以利用的減少繳稅的政策。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其他部門如財務、會計、法務等部門都需要積極的配合,同時納稅人要有足夠的能力組合各部門的工作,這就要求納稅人對各部門的工作和技能都有一定的了解。因而,稅收籌劃的主觀風險較大。例如,稅收籌劃的一個重要手段是利用稅法空白。其中的稅法空白有兩種,即立法空白和執法空白。利用執法空白來減少稅款是一種違法行為,而適當利用立法空白則是允許的。但利用立法空白進行稅收籌劃對納稅人對稅法的掌握程度有非常精準的要求,否則稍有不慎就會超越合法界限,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2)目前對于稅收籌劃并沒有系統性的教學體系,而稅收籌劃的方法很豐富,要充分使用這些方法,發揮他們的作用,需要納稅人充分了解企業的經營,尤其是經濟情況,并且對現行的稅收政策有非常清晰的認知,因此可以適時地使用正確的政策,有時是利用政策的優惠條款,有時是利用政策的彈性空間。而納稅人的經濟活動與財稅政策等條件都是不斷發展變化的,稅收籌劃的風險也就不可避免了。
3.1.2 企業外部風險
外部風險主要指外部政策法律變化風險。其中包括稅收政策變化風險和其他相關法律變化風險。國家的稅收政策和相關法律必然會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而不斷地變化,因此,納稅人必然要面對這種由于政策的變化而產生的風險。
3.2 稅收籌劃風險防范
第一點,增加對企業稅收籌劃的重視程度,提高計劃人員的業務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同時提高企業從業人士對稅收籌劃的了解可以促進各部門間的稅收籌劃合作。①企業要加強該研究稅收籌劃的相關知識,并將這些知識進行系統化的總結。企業可以配置專門的稅收籌劃人員來出來相關問題,其他財務管理人員則要不斷關注政府稅收政策,配合管理人員處理企業稅務。另外財務人員還要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才能為企業正確制訂稅收計劃。稅收籌劃涉及稅收、會計、財務、企業管理、經營管理、經濟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識,專業性相當強,需要專業技能較高的人來操作。而企業規模越大,需要處理的稅務關系就越多,復雜性和難度性也越高,因此就需要由專業的稅務處理人員來進行稅收籌劃,減少疏漏和錯誤。②增強籌劃人員的法律意識和道德素養,稅收人員必須要有清晰的認知,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是違法的。財務人員及籌劃人員應該加強對相關法律的學習及加強自身的道德素養,這可以幫助其進行更有效、更正確的稅收籌劃,避免因為對法律知識不了解而做出錯誤的、甚至違法的籌劃。
第二點,企業需要保持對稅法政策的關注。政府正在不斷完善稅法中的漏洞,一些合法的行為,在經過稅法完善后可能會變成違法的行為。如果企業繼續保持行動就會出現違法情況。因此在籌劃稅收時,企業要時刻關注政策,及時根據政策調整稅收方案,最好對企業適用的稅收政策進行歸類整理,在發生變化的時候做出相應修改和調整,使稅收籌劃更為有效地進行。
參考文獻:
[1]胡慶紅.企業經營決策的稅收管理與風險控制[J].會計之友,2014(15).
篇4
關鍵詞:企業所得稅 稅收籌劃 企業所得稅法
在“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稅制改革思路下,探索新的稅收籌劃方法,及時為企業經營決策提供信息支持,有效地控制經營風險,已成為當務之急。本論文將基于國內外學者在稅收籌劃研究的基礎上,分析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的時代背景下,從企業的組織形式、稅率、稅基、優惠政策等方面進行的稅收籌劃方法的研究,并結合具體案例對新稅法下稅收籌劃方法進行探索,為納稅人進行合法節約納稅支出和經營管理決策提供參考,為推動稅收籌劃的研究提供可行性建議。
一、稅收籌劃的定義
什么是稅收籌劃?“稅收籌劃”一詞來源于英文的“Tax planing”。“Tax planing”可以譯成中文的“稅收計劃”或“稅收籌劃”。如果所闡述的具體內容是稅務機關對稅收方案或目標進行預測、設計或安排,則可譯為 “稅收計劃”;如果所闡述的內容是納稅人對納稅方案或目標進行比較和選擇,則可譯為“稅收籌劃”。本文所述稅收籌劃特指后一種情形。在中國現階段企業是納稅人的主體,稅收籌劃更多的是企業的需要。
二、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方法策略
(一)企業組織方式選擇中的所得稅稅收籌劃。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了我國對公司制企業和合伙制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實行不同稅制。稅法規定,合伙企業及個人獨資企業則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只對其業主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與合伙經營相比,公司制企業的營業利潤在企業課稅環節繳納企業所得稅,稅后利潤以股息的形式分配給投資者,投資者又得將其分得的稅收利潤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存在重復征稅,稅負必然加重。如果單從納稅負擔的角度出發,在新組建企業時可以選擇設立為合伙制或獨資企業。
(二)基于稅基的所得稅稅收籌劃。計稅依據的確定較復雜,其籌劃空間較大,也是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的重點。按照新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因此,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的籌劃又可以分為收入的籌劃、扣除的籌劃。
(三)會計政策選擇的所得稅稅收籌劃。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企業所采納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政策的選擇不同,核算出來的結果會有不同,對納稅人的稅負產生較大的影響。在稅法規定范圍內有很多可供企業選擇的核算方法。
(四)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所得稅稅收籌劃。稅收優惠是國家根據一定時期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在稅收方面給予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各種優待,是政府調控經濟、促進社會發展的重要手段。結合企業自身特點,充分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主要也是運用最多的方法。
三、新企業所得稅稅收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一)強化企業稅收籌劃意識,依法籌劃。企業所得稅的籌劃必須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進行,不得與稅法規定相抵觸。新稅制實施以來,稅收對納稅人的要求越來越高,稅務部門的執法力度越來越大,企業因違反稅法而受到嚴肅查處的案例不勝枚舉。因此,企業要消除對稅收籌劃認知上的片面性,并要強化稅收籌劃意識,明確稅收籌劃對于企業理財的積極影響,制定具有相對穩定性和系統性的稅收籌劃機制,確保納稅籌劃的效果,從而掌握稅收籌劃的主動權。
(二)事先籌劃。稅收籌劃必須在涉稅經濟活動發生之前,預先對其進行計劃、決策,以達到減少稅賦、獲取節稅利益的目的。由于納稅行為相對于經濟行為而言,具有滯后性,如企業實現利潤要計算應納所得稅時,才想方設法采取措施規避和減輕納稅義務,就為時已晚了。
篇5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按照稅法要求,在稅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納稅方案中進行擇優,以達到降低納稅成本,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目的。稅收籌劃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稅收籌劃與避稅不同,它是納稅人的一種權利,稅收籌劃也不僅僅是“事前”行為。
1.稅收籌劃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并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完善而開展起來。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此,稅收籌劃必將成為市場經濟中企業降低納稅成本的理性選擇。隨著市場經濟規范化、法治化的完善,納稅人納稅意識的不斷提高,企業從維護自身整體、長久利益出發,必將擯棄偷逃稅、避稅等短期不良行為,轉而進行科學的稅收籌劃,以謀求企業合法、規范和長久的發展。國家通過稅種的設置,稅率的確定,課稅對象的選擇和納稅環節的規定,宋體現宏觀經濟政策。企業通過稅收籌劃調整產業結構和加強經營管理,企業要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對企業的經營、投資、理財等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的籌劃,稅收籌劃就是企業各種籌劃中的一種。因此,稅收籌劃是企業在市場經濟競爭和管理中的必然選擇。
2.稅收籌劃是納稅人應有的權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承認企業的獨立法人地位,所追求的目標是如何最大限度的滿足自身經濟利益。國家通過法律形式賦予企業一些必要的權益。稅收籌劃就是這種具有法律意識的主動行為。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一項基本權利,納稅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有從事經營活動,獲得經濟利益的權利,有選擇生存和發展的權利。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對其資產收益的正當維護,屬于企業正當經濟權益。稅收籌劃沒有超越納稅人權利的范疇,是正當權利。反對納稅人合法正當的稅收籌劃活動,恰恰會誘發或促使納稅人偷稅、漏稅、逃稅、騙稅、抗稅等違法行為的發生。因此,鼓勵納稅人依法納稅最明智的辦法是讓企業充分享受其應有的權利,其中自然包括稅收籌劃權利。
3.稅收籌劃與避稅不同。認為稅收籌劃就是避稅,是對稅收籌劃在認識上最大的誤區。稅收籌劃與避稅從其表面上看有其相似之處,但是從兩者本質上看是不同的。避稅是納稅人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前提下,利用稅收法律、法規或各國稅收協定的不完善之處,通過經營和財務上的安排,以達到歸避或減少稅收負擔的目的。避稅雖然不違法,但是有悖于國家稅收政策的意圖和導向,而且侵害了國家利益,由于避稅采取的是不正當手段,故意鉆稅法的空子,尤其與國家提倡的依法治國、以德治國和依法治稅、以德治稅的方針相違背,因而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稅務部門也是持反對態度的。稅收籌劃是納稅人按照稅法要求,順應稅法意圖,在稅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納稅方案中進行優化選擇,實現降低納稅成本,獲取最大利潤的目的。避稅與稅收籌劃雖然都是不違法的,但所采用的具體做法有本質的差別,避稅只針對稅法的某個漏洞,雖然可取得一定的稅收效益,但卻無助于長期的經營與發展,也有悖于道德規范。稅收籌劃則是著眼于企業總體決策和長期利益,謀取的節稅利益是合法的、正當的。實踐證明,成功的稅收籌劃不僅可以降低企業納稅成本,而且有助于企業加強財務管理、改善經營方式、培養納稅意識和增加后續稅源等。由于稅收籌劃符合國家政策導向,又是合法和規范的,所以,國家也是給予鼓勵和支持的。
4.稅收籌劃不僅僅是“事前”行為。如在進行增值稅稅收籌劃時,相對于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就是“事前”行為;反過來,對企業所得稅的稅收籌劃便是“事后”行為。又如一個會計期間相對于前一個會計期間的稅收籌劃,就是“事后”行為。從實際工作來看,在納稅事務發生之前,稅收籌劃主要體現在對企業各個經營管理環節的指導作用。并根據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稅法規定以及相關政策,作出具有預見性的、全局性的納稅方案,以減少企業納稅成本,從而達到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在納稅事務發生時,稅收籌劃的重點是企業納稅運作方案的實施,幫助企業減少納稅風險和邊際損失。納稅義務發生后,稅收籌劃的作用是對企業納稅行為進行論證、分析、評價和考核。可見,稅收籌劃應是“事前”、“事中”、“事后”的一個完整過程,需要前后兼顧,在動態發展中把握稅收籌劃重點。
二、充分發揮稅收籌劃的積極作用
早在20世紀30年代,稅收籌劃在英國就被社會所關注和法律認可,隨后在各國中得到不斷完善和實際運用。稅收籌劃在我國雖然起步較晚,但隨著入世后,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國際間通行做法的廣泛運用,稅收籌劃也必將為我國所認知和采用。因此,稅收籌劃在社會中將發揮其應有的積極作用。
1.稅收籌劃能最大限度地發揮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國家的宏觀調控直接作用于市場,政策目標的實現依賴于作為市場主體的納稅人對國家政策作出正確積極的回應,政府更希望能盡量縮小這種政策時滯。所以,稅收籌劃就意味著納稅人對國家制定的稅收法律法規的全面理解和運用,并且做到對國家稅收政策意圖的準確把握。通過對納稅方案的擇優,盡管在主觀上是為了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但是客觀上卻是在國家稅收經濟杠桿作用下,逐步走向優化產業結構和合理配置資源的道路,體現了國家的產業政策,從而更好更快地發揮國家的稅收宏觀調控職能。
2.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稅收籌劃的前提是不違反稅法,不搞偷稅、漏稅、逃稅、抗稅,納稅人要搞稅收籌劃,就得熟悉稅收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各項稅收政策。這就迫使企業認真學習稅法,而這種學習比之其他任何的稅法宣傳教育都更見實效。在學習稅法的同時,也就自覺地做到了依法納稅。稅收籌劃的公開化,是納稅人納稅意識提高的表現,是與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相適應的。因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與企業增強納稅意識具有共同的要求,依法治稅便咸了納稅人的自覺行為。從某一角度講,鼓勵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快普及稅法,減少國家的普及稅法成本。
3.稅收籌劃有利于增加國家稅收收入,不斷調整和完善稅收法律法規政策。從長遠和整體上看,稅收籌劃不僅不會減少國家稅款,而且還會使國家稅款不斷增加。因為企業進行稅收籌劃,雖然會降低企業當期稅收負擔,但對企業調整產品結構和加強經營管理產生影響,促使企業生產經營更加科學、規范,各項成本費用逐步下降,生產經營規模不斷擴大,收入和利潤不斷增加,從而使各項稅收收入逐步增多。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雖然經過不斷完善,但是在不同時期,由于經濟的不斷發展,仍可能存在一定的漏洞,出現一些不足之處。由于稅收籌劃的反作用,為國家進一步完善稅收法律法規提供了依據,并起到了對稅收法律法規的驗證作用。也促使稅務部門及時了解稅收法律法規和征收管理的不盡合理和不夠完善之處,進而及時調整和完善稅收政策,支持國家經濟和產業結構調整,引導企業的投資、經營、消費等按照國家宏觀政策和市場規律去運作,推動依法治稅的進程。
4.稅收籌劃有利于降低征稅和納稅成本。征稅成本是指稅務機關在稅收征收管理活動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與支出。納稅成本是指納稅人在按照稅法規定辦理納稅事務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稅收籌劃使企業各項納稅方案更加科學合理、縝密規范,納稅成本進行量化,減少了企業的納稅時間和物化勞動,納稅成了自覺行動,從而減少了稅務稽查頻率,提高了稅收行政效率,同時也促進稅務機關及時調整和完善稅制,達到降低征稅和納稅成本目的。
5.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稅收籌劃的目的是實現納稅人經濟利益最大化。要想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加強經營管理。稅收籌劃要消耗人力和物力,如果降低納稅成本不足以抵消人力和物力的消耗,那么,稅收籌劃就失去了意義。稅收籌劃是要把成本費用降到最低點,包括繳納最少的稅收,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就是重要的一環。要做到這一點,依法建立健全規范的財務制度和會計核算方式,是十分必要的。也只有這樣,才能給稅收籌劃提供依據,才能進行有效地稅收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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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石油企業;稅收籌劃;風險控制
稅收支出是各個企業不可避免的主要支出之一,該支出視稅收籌劃的水準不同,往往存在較大的彈性,所以稅收籌劃對企業的競爭力乃至市場發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如果稅收籌劃出現問題,企業有產生利益或信息損失的可能性,所以風險控制也是稅收籌劃的一部分,對企業的安全運作有重要意義。
一、稅收籌劃中的風險控制對石油企業的意義
(一)風險控制對石油企業未來發展的意義
石油企業的集團化發展模式日趨成熟,各類子公司和下屬企業越來越多,這些子公司和下屬企業具有中小型企業的特征,難以負擔過高的納稅支出。因此,從企業的總體發展角度考慮,可以抑制納稅支出的稅收風險控制,是石油企業發展的必要手段。
(二)風險控制對石油企業市場競爭的意義
隨著全球化經濟的發展,我國的石油企業也不能再局限于國內市場,而是要把目光朝向國際市場。這意味著石油企業將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態勢,只有有效運用起每一分資源才能保證市場競爭力,為此必須要避免無意義的風險與財政損耗,稅收風險控制的意義由此體現出來。
二、石油企業實施稅收籌劃風險控制的問題
(一)風險意識問題
我國的石油企業基本都是國有企業,在經營運作上享有一定的保障,兼之石油企業的市場份額相對穩定,因此石油企業長期以來對收支內控缺乏重視。尤其是在稅收籌劃方面,一直有輕視納稅風險的傾向,這種風險意識的低下令石油企業的納稅風險控制呈現一種相當松散的狀態,納稅風險時有發生,為企業帶來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二)外部環境問題
我國目前的稅收環境稱不上理想,一方面經濟的高速發展令舊有的稅收政策很難跟上,稅收政策的漏洞與滯后在所難免,另一方面以“營改增”為代表的各種大規模稅收改革令稅收政策變動頻繁,企業的稅收籌劃往往會很快失效,需要重新制定。在這種嚴峻的稅收環境下,企業在稅收籌劃方面的風險控制變得非常復雜,一方面稅收風險加大導致風險控制的重要性加大,另一方面環境的復雜化要求風險控制具備更多的控制手段,加大了其難度和工作負擔。
(三)征納矛盾問題
稅務機構的征稅行為和石油企業的納稅行為通常需要稅收信息作為連接點,但雙方的稅收信息往往是不對等的,這種不對等是導致征納矛盾的最主要原因。由于稅務機構在稅收行為中屬于優勢方,所以一旦征納矛盾產生,不只稅收籌劃風險會大幅增加,而且風險控制措施有失效的可能。另外一方面,現有的稅收優惠政策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通過迂回手段來對企業納稅進行彌補的,但這些優惠政策往往需要企業自行申報才能生效。許多石油企業對這些政策不關心、不了解,沒有及時申報,白白浪費了國家的優惠政策,造成了不必要的稅收風險,這可以說是征納雙方的另一種認知矛盾。
(四)籌劃方案問題
作為市場的一部分,石油企業的稅收籌劃往往會受到市場變動的影響,此外,上文所述的政策環境變動也會直接影響稅收籌劃方案的能效。因此,稅收籌劃方案必須具備足夠的靈活性,能應對這些影響帶來的變化,才能保證風險控制能效。但目前來看,石油企業實際應用的稅收籌劃方案大多失于僵硬,市場敏感性非常差,部分稅收籌劃案只要市場稍有波動就無法享有政策優惠,風險控制功能名存實亡。
三、石油企業實施稅收籌劃風險控制的措施
(一)強化石油企業的風險意識
石油企業整體對稅收風險的不重視已經持續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因此,想要強化石油企業的風險意識,首先要領導層加以重視,一方面加大宣傳力度,將稅收風險控制的重要性自上而下地灌輸給每一名員工,另一方面訂立合理的稅收籌劃規章,為風險控制措施的落實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其次,要積極收集企業的稅收籌劃經驗,對其中的問題及時反饋,及時修訂,這也需要全體員工的共同努力才行。
(二)關注石油企業的政策環境
在這個多變而嚴峻的稅收環境下,石油企業想要實現對稅收籌劃風險的動態控制就必須及早根據稅收政策的變換調整稅收籌劃方案。因此,石油企業必須密切關注國家的稅收相關政策,以便在第一時間甚至先期調整稅收籌劃。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稅收政策與石油企業本身并無直接關系,但與其上游或下游企業相關,這部分政策也會對石油企業的稅收籌劃產生影響,在收集稅收環境信息時要格外予以注意。
(三)加強石油企業的納稅交流
為了加強石油企業和稅務機關雙方對彼此的了解,石油企業可以考慮設立專門的納稅交流機構,平衡雙方的稅務信息。這樣一來,石油企業的稅務信息可以完整地反饋給稅務機構,避免了雙方交流不暢導致的征納矛盾,而且石油企業也可以通過交流機構這個接口,第一時間掌握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的動向,還可以及時進行各種稅收優惠的申報,這對稅收風險的降低和風險控制及時性的提高都有幫助。
(四)優化石油企業的納稅方案
石油企業現有的納稅籌劃方案有必要進行兩方面的調整,一方面要盡可能細化,以應對越來越復雜的稅收風險問題,另一方面要盡可能事先考量各種可能出現的納稅情況,訂立多種不同的納稅方案以供選擇。這樣一來,企業在納稅籌劃方面的靈活性會大幅提升,風險控制的控制范圍也得到了拓展,對稅收風險的規避有著正面意義。
四、結語
石油企業的資金流動往往較為龐大、頻繁,因此牽扯到的納稅項目相對繁多,納稅風險也更大。在這種背景下,稅收籌劃中的風險控制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相關人員務必要通過多方面的措施加強稅收籌劃的風險控制能效,以盡可能規避納稅風險,保證企業在利益和信譽兩方面的利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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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曉斐,馬才華.新稅法下企業所得稅籌劃的動因及其博弈分析[J].會計之友,2010(6)
篇7
關鍵詞:稅收籌劃;節稅;成本效益
在現代勘察設計企業經營的過程中,稅收籌劃是重要的管理內容,因為新時期企業面臨著更多的稅務風險,而國家稅收政策的改革使得企業的納稅變成一個更加復雜的過程,為了保障企業的稅務風險得到有效控制,稅收籌劃是必不可少的。對于企業經營而言,稅務直接影響著企業的現金流、經營利潤和商業信譽等,這些都會對企業的經營產生嚴重的影響,而另一方面,當前我國對于企業經營的稅收制度建設還不夠完善,所以容易出現企業偷稅漏稅或者多繳稅的情況,這兩者對于國家利益或是企業經營利益都會產生不良的影響。因此企業的稅收籌劃需要更加系統、科學和全面,但是在當前的實際情況中,企業的稅收籌劃還存在著很多的問題。
一、稅收籌劃的必要性
(一)減輕稅收負擔
對于企業而言,稅收是現金流支出的重要內容,在企業完成一個經營周期之后,需要對營業收入進行分配,這個時候就需要繳納稅金,而且納稅是無償且帶有強制性的,也就是企業不能通過納稅獲得直接的經濟收益,也不能逃避納稅。但是自從我國實施營改增以來,對于企業的稅收制度建設并不完善,對于不同的營業行為采取的稅率和稅收方法沒有進行針對性地設計和分類,這就使得很多企業會重復納稅,導致企業的資金支出增多,影響企業的利益。而稅收籌劃通過對企業的收益和支出情況進行分析,根據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制度,設計企業的納稅方案和金額,避免企業重復納稅或者偷稅漏稅,在保障國家利益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企業的稅收負擔。[1]另一方面,國家對于很多企業和行業在稅收方面有著很多優惠條件,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和計算機企業,都有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因此通過稅收籌劃可以讓企業提前分析自身的經營情況,從而提前制定合適的經營策略,比如將部分業務轉移到子公司,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減少企業的負稅情況。比如對于勘察設計企業中的軟件開發部門,可以將部門成立一個新的高新技術子公司,仍舊為公司提供業務,還能夠接受其他的業務,同時該公司享受政府的稅收優惠,從而減少母公司的納稅金額。
(二)降低企業涉稅風險
涉稅風險指的是企業在納稅的過程中由于對自身經營收入需要納稅的部分了解不充分對于國家的稅收制度理解不透徹,從而導致納稅金額出現錯誤,導致企業出現被動的偷稅漏稅情況。在現代勘察設計企業經營中,因為缺乏專業的稅務人才,因此經常出現被動偷稅漏稅或者多繳稅的情況。而偷稅漏稅無論主動與否都會對企業的商業信譽造成嚴重的影響,并且會影響企業在銀行的貸款以及上市融資等多種信用活動的開展,而多繳稅又會導致企業的凈利潤進一步減少。
(三)加強經營管理
稅收籌劃不僅僅涉及企業的納稅和財務工作,對于企業的經營管理同樣起著重要的促進作用。因為企業納稅的金額取決于企業的營業收入,而稅收籌劃更需要將企業的資金情況進行全面地清點分析,同時對企業的經營成本和財務管理進行優化,建立企業完善的投資計劃、業務計劃、稅收計劃等。同時,企業的稅收籌劃會對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科學系統的評估和分析,這有助于企業發現自身經營過程中的問題,包括制度建設和管理策略以及財務管理和業務能力等多個方面的問題。因此稅收籌劃能夠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效果,保障企業更高質量的經營。[2](四)推進企業改革對于勘察設計企業而言,稅收籌劃還能夠有效地促進企業改革,尤其是對于企業內部的資金使用改革,而薪水就是勘察設計企業中一項重要支出,而企業的稅務管理中也涉及員工的個人所得納稅部分,企業需要幫助員工代繳個人收入中的稅款。薪水是一個寬泛的概念,當前社會普遍認知的工資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稅前工資,同時沒有扣除“五險一金”的所謂“毛工資”,另一種是員工能夠拿到手的凈工資,即公司代繳了稅費和保險費用以及住房公積金,此外員工的工資還包括有資金資助的培訓福利和津貼。
二、稅收籌劃必須遵守成本效益原則
隨著勘察設計行業的不斷發展和升級,越來越多的勘察設計企業對于稅務籌劃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稅收籌劃已經成為很多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要內容,在這樣的情況下,需要明確企業稅務籌劃所必須要遵循的原則,即成本效益原則。成本效益原則指的是在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過程中,不能僅僅以降低企業的納稅金額作為目標,而忽略了企業的效益,即企業在進行稅務籌劃的時候,需要兼顧企業的納稅成本和企業收益。從理論上講,如果企業沒有營業收入,那企業繳納稅金是最少的,但是這對于企業經營而言是不能接受的,所以企業的稅務籌劃需要服務于企業的經營目標,即企業的稅收籌劃的目的是使企業的凈利潤達到預期的目標,而不是一味追求低納稅額。同時,企業的稅務籌劃所遵循的成本效益原則還包括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成本要低于企業減少的負稅額,因為當前很多企業都是找專業的稅務公司進行稅收籌劃,而這些稅務公司收費往往都是較高的,對于勘察設計企業,尤其是中小型的企業而言,如果這些公司的收費情況超過了帶給企業的稅收節約情況,那么就有必要考慮稅收籌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企業的稅收籌劃還需要遵循合理合法原則。企業的稅收籌劃是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和稅收政策,避免企業重復納稅或者超額納稅,造成企業的納稅負擔,但是并不意味著企業可以利用稅收籌劃偷稅漏稅,在企業稅收籌劃的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合理減少企業納稅金額,而不能采取不法手段,比如“陰陽合同”等,這些行為都是對國家利益的直接侵害,對企業的商業信譽會造成嚴重的損害。[3]
三、研究稅收籌劃的幾種方法
稅務籌劃是一項實踐性和技術性很強的業務,涉及財務決策、會計核算、投融資、生產經營、法律等多個方面。如果談論稅收籌劃脫離實際情況,顯然是行不通的。但具體操作需要理論指導,否則就會成為空中樓閣。因此,有必要了解一些稅收籌劃的方法。稅務籌劃主要有三種方法:
(一)分稅種籌劃法
納的稅種主要包括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地產稅等。這些稅種適應的納稅制度和稅率都是不相同的,因此需要采用不同的稅收籌劃方法,降低企業的負稅額。比如企業所得稅,國家對于軟件行業的基本稅率是10%,遠低于一般的企業所得稅率,因此將勘察設計企業中軟件開發部門分隔成新的企業,能夠顯著降低企業所得稅的金額,同理對于其他稅種也可以采用針對性的方法。
(二)分行業籌劃法
國家的稅收制度針對不同的行業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尤其是對于計算機軟件開發行業和國家扶持的高新技術行業,很多的產業甚至在一定期限內實行免稅制度,這些稅收制度都能夠成為稅收籌劃的對象,將原本的母公司劃分為多個不同行業的子公司,從而不同的公司采用不同的稅收方法,就能夠通過組合的形式,降低母公司的納稅金額,這個方法對于大企業較為適用,而對于中小企業,采用抵稅方法更加實用。
(三)經營活動籌劃法企業的經營活動指的是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經營措施,包括資金的融通和支出、產品的生產和出售,服務的提供等,這些企業的經營活動也有著不同的稅收制度,在稅收籌劃的過程中需要根據具體的經營活動設計不同的納稅方案,比如勘察設計企業融資的時候,通過多元化的融資方式降低所需要繳納的稅務金額。企業的稅收籌劃要求企業經營過程中的所有業務活動都更加合理有效,這就需要加強企業的經營管理,所以企業的稅收籌劃和經營管理是相互影響的關系,稅收籌劃提高經營管理的質量,而經營管理決定了企業的稅收籌劃所能夠操作的內容,為企業的稅收籌劃提供空間,同時利用企業的經營活動,獲取更多的收益,就能夠降低納稅帶給企業的資金風險。[4]以上三種規劃方法主要是努力做好稅收工作,了解稅法的相關政策,然后充分利用。了解稅法、稅收是籌劃設計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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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籌劃;教材建設;實踐教學
一、稅收籌劃課程教學現狀分析
在高校中,稅收籌劃課程主要出現在經管類專業的培養方案中。根據適用專業和院校類型的不同,其課時設置也有所差別,教學側重點亦不同。一般而言,稅收籌劃課程在財政學專業、稅收類專業中的地位最高,其次是會計專業、財務管理專業和其他經濟類專業等。現在,一些院校的非經管類專業也以選修課的形式為學生開設稅收籌劃課程,讓學生了解稅收籌劃的理念,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以河南工業大學為例,稅收籌劃課程不僅是財政學專業的核心限選課程,而且也是財政學專業的培養方向。同時,稅收籌劃課程也是工商管理學院和國際教育學院的會計、財務管理等專業的選修課程。對即將從事財會、稅務類工作的學生來說,他們已經具備了相關的財會、稅收基礎知識,所以稅收籌劃課程的教學效果將直接影響學生的學習效果,進而影響學生整體素質及實踐工作質量的提升。
在課程效果評價方面,不同學校的做法也不同。大多數高校采取定量評價衡量方法,以綜合分值的高低來評價教學效果的好壞。課程教學效果的好壞主要取決于教師能否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大學生具備了一定的認知能力,在學習時主動選擇的意愿明顯增強,對自己感興趣、有價值的課程會認真學習,對沒有興趣、不實用的課程則會排斥,最直接的影響就是教學效果不好。稅收籌劃課程的教學效果在很大程度上也取決于教師的熱情程度和教學組織能力。從學生的角度來看,檢驗稅收籌劃課程的教學效果主要是看學生在相關實踐工作中的稅收籌劃能力。
二、影響稅收籌劃課程教學效果的問題
1.課程建設緩慢。20世紀90年代以后,稅收籌劃的理念才被引入中國并被吸納,所以稅收籌劃課程作為一門課程進入大學課堂的時間并不長,在課程建設中存在著師資力量薄弱、教材選取困難、實驗室建設滯后等問題。高校教師一般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他們的理論知識比較扎實,但社會閱歷較少,實踐經驗不足,有效開展案例式教學相對困難。河南工業大學財政學專業作為新專業,師資力量有些薄弱,還沒有形成有影響力的教學團隊,課程建設也比較滯后。
就稅收籌劃課程的教材建設來說,目前此類教材存在內容陳舊、知識不系統等問題。教材內容跟不上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調整,可能會使學生在學習中產生疑惑,影響學習效果。另外,稅收籌劃課程建設過程中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實踐教學環節較少且效率低。大多數院校的稅收籌劃課程的實踐課是在機房完成的,而一些高校的軟件升級不及時,跟不上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調整步伐,往往使學生的上機操作實踐環節流于形式。
2.授課和考核方式僵化。筆者經過調查發現,在稅收籌劃課程教學方法方面,一些高校的教師仍采用“老師講、學生聽”的方式。雖然多數任課教師在講授過程中使用多媒體教學,在一定程度上使課堂教學變得直觀明了、易于接受,但是學生沒有真實體驗,積極性調動不起來,教學效果仍然不佳。另外,稅收籌劃課程的特點決定了該課程的考核方式多為閉卷考試,而且卷面成績一般占課程總成績的比重較大。這在某種程度上會誤導學生過多地關注理論知識,而忽視相關實踐技能的訓練,導致學生實際操作能力不強。
三、提升稅收籌劃課程教學質量的策略
一般而言,教師要想獲得理想的教學效果,就應將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各自的主觀能動性。大多數大學生雖然具備了一定的思維能力和學習技巧,但是其自制力較弱,且很多時候具有學習盲目性。在這種情況下,教師的引導作用就顯得非常重要。如何教好稅收籌劃課?教師要先了解學生的知識結構和學習能力,在此基礎上有針對性地選取教材。同時,教師要認真備課,熟悉授課內容,做到重難點突出,把握好教學節奏,多與學生互動,有針對性地進行課后輔導。具體來說,教師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1.重視專業導學。目前,大多數高校都有導學這一教學環節,是專業導師對大學生在整個大學期間思想、心理、生活、專業等方面的引導,有利于學生盡快適應大學生活。以河南工業大學財政學專業為例,在對該專業學生進行導學時,教師會詳細講解該專業培養方案的設置情況,幫助學生理清稅收籌劃課程與先導課程、拓展拔高課程之間的關系。稅收籌劃課程一般會安排在大三的下學期或大四的上學期。在此之前,學生要學習多門專業基礎課程,如會計課、財務管理課、稅法課、經濟法課等。教師通過專業導學讓學生了解稅收籌劃課程與這些課程之間的內在聯系,讓學生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只有扎實掌握先導課程知識,學生才能學好整個專業課程。
2.注重教材建設。教材的選取是教學工作的關鍵環節。好的教材能幫助學生更好地理解課程內容和掌握課程的基本理論、基本方法,提高學習的興趣和積極性。質量較差的教材會對學生的學習造成不良影響,甚至會誤導學生,降低學生學習的興趣和積極性。目前,已經出版的教材大多存在內容陳舊等問題。為避免這種情況,任課教師應及時編寫或修訂適合學生知識結構和專業培養方向的教材。另外,任課教師在平時要多關注國家財稅政策的調整,多關注社會中的相關案例,從而為課堂教學所用。同時,任課教師要經常到知名院校接受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與同行專家積極交流,積累教材建設經驗。河南工業大學每年都有教材編寫的相關政策出臺,在制度和資金方面對任課教師編寫教材進行支持和鼓勵。所以,稅收籌劃課程的任課教師應好好把握機會,用心研習,爭取編寫出國內一流的教材。
3.創新教學方式。除采用傳統教學方式外,稅收籌劃課程教師還應多采取實用性、親臨性和實踐性較強的教學方式,讓學生通過學習稅收籌劃課程,掌握并綜合運用會計、財務管理、稅收、具體經濟行為等相關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法,真正做到學以致用。如采用案例教學法,教師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案例。案例是實際生活中的真實事件。只有真實的案例才能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讓學生有真實的體驗。當然,案例并不是隨手可得的,是需要任課教師日常多關注社會經濟活動中發生的事情并認真收集,然后適當地運用到課堂教學中,這樣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還有,教師可以根據學生的認知度、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以及知識結構來分組進行討論,鼓勵學生深入社會收集相關資料,積極參加討論活動,最終完成案例分析報告。然后,教師安排各組成員進行交流,各抒己見。此外,教師要創造條件讓學生多與社會接觸,邀請知名專家、學者為學生舉辦專題講座。學校也可以通過校內稅收專業實驗室或校外專業實習基地為學生提供實習機會,增強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使學生畢業后能很好地適應工作環境。總之,多樣化的教學方式有利于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和改善教學效果。
參考文獻:
[1]宮義飛.能力本位下稅務籌劃課程實踐教學體系構建[J].財務通訊(綜合),2011,(11).
篇9
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稅收籌劃;涉稅風險點;防范策略
營改增全面實施后,建筑施工企業的稅收發生了巨大變化。以此為背景,建筑施工企業必須切實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在保證稅收籌劃合理性及合法性的前提下,降低稅負,提高自身的利潤水平。在實踐中,建筑行業還存在著許多涉稅風險點,需要建筑施工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的過程中,要制定有效的風險規避措施,保障自身稅收籌劃工作的合法性及合規性,將稅收籌劃的作用充分發揮出來。
一、建筑施工企業稅收籌劃的特點和意義
對稅收籌劃的內涵進行分析,主要是企業依照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實施經營活動前制定出科學的納稅方案,從整體層面做好稅收籌劃工作,合理、合法地降低稅負。稅收籌劃的內涵十分豐富,包括稅負最低、企業價值最大化、稅后利潤最大化等,不能單純地將其看作是稅負減輕。1.建筑施工企業稅收籌劃的特點在建筑施工企業中,施工人員有著很強的流動性,要想對其進行集中管理存在較大的難度,對應的稅收籌劃項目也比較多。對建筑施工企業稅收籌劃的特點進行分析,主要體現在精細化管理方面,借助精細化管理,可以適應建筑施工和建筑主體的發展變化,有效縮減企業的納稅項目,降低企業稅負。在經濟新常態下,政府部門為了能夠進一步激發市場經濟活力,推出了營改增政策,這帶動了建筑行業納稅項目及納稅金額的變動[1]。建筑施工企業的納稅項目包括了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不同稅收的適用范圍不同,納稅對象不同,納稅內容各異,納稅時間和納稅方式也存在很大的差異性,這也要求建筑施工企業在實施稅收籌劃的過程中,要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盲目地對所有的納稅項目進行籌劃。2.建筑施工企業開展稅收籌劃的意義首先,稅收籌劃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控制稅收風險。建筑施工企業存在點多、面廣的特點,工程項目建設周期長且具備多樣性,加上人員變動較大,成本核算工作中面臨著各種困難,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稅收風險發生的概率。稅收籌劃工作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實施籌劃,其本身是一種合法行為,可以幫助企業加強對稅收風險的有效控制。其次,稅收籌劃能夠推動企業利益的最大化。建筑施工企業開展稅收籌劃工作的核心目的,是降低自身稅負,實現效益的最大化[2]。建筑施工企業稅收籌劃的空間巨大,因為建筑工程項目包含的環節眾多,無論是規劃設計還是物資采購,還是施工建設,都需要實施相應的計稅處理,而建筑項目本身十分復雜,存在很多特殊需求,例如轉包、分包、勞務分配等,使得建筑施工企業能夠依托科學的稅收籌劃,確保納稅的規范性,從而實現企業效益的最大化。最后,稅收籌劃可以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建筑施工企業涉稅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的內部管理。對于企業而言,要想實現稅收籌劃工作的系統性,必須在實施各項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做好相關事項的預處理,以此來實現事前籌劃、事中控制和事后分析。通過這樣的方式,可以推動經濟業務處理流程的規范化及合法化,促進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建筑施工企業實施稅收籌劃的措施
1.及時轉變稅收籌劃觀念當前,有不少建筑施工企業在運營中存在忽視稅收籌劃工作的情況,這主要是因為建筑施工企業管理層的觀念和認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將稅收籌劃等同于偷稅逃稅,不敢觸碰[3]。實際上,稅收籌劃具備合法、合規的特點,在稅收籌劃中實施的所有工作,都處于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能夠通過法律允許的方式及手段,實現合法避稅,幫助企業降低稅負,提高效益。基于此,要想保證稅收籌劃工作的順利實施,建筑施工企業管理層必須及時轉變自身的認識,樹立起正確的稅收籌劃觀念,保證企業在經營中能夠有更多的流動資金,以資金為支撐,體現出自身在業務拓展和項目承包等方面的競爭優勢。如果建筑施工企業本身采用的是集團制,在賦予子分公司獨立運營管理權力的同時,也必須單獨設置稅收籌劃崗位,做好稅務籌劃工作。2.優化施工合同簽訂建筑施工企業在對施工合同進行簽訂時,需要確保合同的內容可以涵蓋設計、采購和施工等各方面的業務,加強與業主方的溝通和交流,確定的設計價位應該保持在相對較低的稅率,加強對于采購、施工等較高稅率業務的價格管控,以此從整體層面降低稅負[4]。3.加強稅務成本管控對于加強稅務成本管控,建筑施工企業應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善。一是應該合理地選擇材料供應商。材料供應商包含了個體工商戶、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不同供應商身份可以提供不同的材料價格及票據。建筑施工企業在對材料供應商進行選擇時,應該從現金流量、利潤情況、稅務影響等多個方面,做好綜合考量,并以此為基礎搭建起相應的數據分析模型,篩選出稅率低且凈利率較高的供應商。二是應該做好施工設備選擇。在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建設中,需要使用到各種各樣的機械設備,如攪拌機、塔吊、挖掘機等,建筑施工企業需要從自身的實際情況出發,選擇購買或者租賃設備,看哪一種方式的資金壓力更小,稅負更低。三是應該重視勞務成本選取。建筑項目的施工需要大量的人力支持,很多施工企業會選擇外包或者勞務派遣的方式,甚至會聘用臨時工,通過工資單的方式納入成本中[5],但是,這樣無法實現有效抵扣,會導致企業人力成本的增大。對此,建筑施工企業可以選擇勞務派遣的用工方式,與勞務公司建立起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來解決看臨時工問題,獲取能夠用于抵扣的勞務成本發票。在對勞務公司進行選擇時,同樣分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和不具備勞務資質的納稅個體,從企業的角度,需要關注其是否能夠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看報價是否合理,以此為依據,完成納稅籌劃方案的制定。4.完善稅收管理體系為了完善稅收管理體系,建筑施工企業應做到:一是切實做好稅收籌劃人才的培養工作。建筑施工企業需要制定出科學的培訓計劃,不斷提高稅務人員的稅收籌劃能力,確定稅收籌劃目標方案,實現對于稅務風險的有效防控。二是應該建立項目采購管理系統,從系統中查詢稅務信息,獲取價格合理的供應商,這樣能夠幫助企業更好地實施稅收籌劃,實現經營效率的提高。三是應該構建相應的稅務風險控制系統[6]。建筑施工企業在實施稅收風險控制的過程中,應建立起風險預警系統,定期輸入納稅信息,對稅收風險進行預測,做好不合理納稅情況的分析和預防,保證稅收籌劃工作的實施效果。
三、建筑施工企業涉稅風險點及防范策略分析
1.涉稅風險點(1)業務承接環節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在對自身業務經營范圍進行拓展時,存在著盲目性的問題,一味地追求經濟效益提高,缺乏對稅務情況的深入了解,也沒有對承包經營合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不了解各種類型稅種的稅負情況,這樣很容易影響其對于稅務政策的選擇,導致在業務承接階段,出現相應的涉稅風險。(2)合同簽訂環節合同能夠為建筑施工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的利益提供保障,對于企業的長遠、穩定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建筑施工企業自身的性質比較特殊,在合同簽訂環節,會涉及許多方面的專業條款,這也使得合同簽訂環節同樣容易出現稅收風險。具體來講,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企業在合同簽訂中存在明顯的不合理現象,沒有對納稅人身份、業務性質、發票類型等進行明確,很容易引發稅收風險問題;另一方面,稅制改革持續深化背景下[7],稅務部門對于稅收工作越發重視,要求企業必須做到物流、資金流和發票流的“三流一致”,而很多施工企業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在合同簽訂中并沒有能夠做到這一點,增大了稅收風險發生的概率。(3)會計核算環節會計核算是稅收管理的一個核心環節,直接影響稅收管理的質量和效率。在實踐中,部分建筑工程項目處于偏遠地區,不具備開具發票的條件,而發票又是會計核算的主要憑據,在缺失發票的情況下,會出現會計核算原始單據違規的情況。同時,部分財務人員缺乏稅收意識,在實施會計核算工作的過程中,存在較大的隨意性,這樣很容易影響稅收籌劃的效果,導致企業稅收負擔的增大。另外,營改增實施后,建筑施工企業面臨的稅收力度進一步增大,帶動了會計核算內容的拓展,也要求會計核算人員具備更高的專業素養。部分企業會計核算人員的專業水平不高,會計核算結果的質量無法得到保障,同樣容易引發稅收風險問題。2.風險防范策略(1)重視風險防控工作建筑施工企業想要實現對于涉稅風險點的有效規避,需要高度重視風險防控工作。一是管理層應該樹立起科學的納稅觀念[8],做到主動依法納稅,充分認識到涉稅風險點規避的重要性,從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出科學的稅收管理目標,為稅收籌劃和風險防控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資金支持,確保其能夠順利實施;二是應該增強企業管理層和基層員工的風險防控意識,做好稅收籌劃重要性以及涉稅風險點的宣傳,使得企業員工能夠形成對稅收風險類型及成因的準確認知,開展全過程風險防控工作,降低稅收風險發生的概率,實現企業的長遠健康發展。(2)完善風險規避措施建筑施工企業涉稅風險點的規避涉及的管理內容較多,需要企業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對風險規避措施進行完善。一方面,建筑施工企業應該完善稅務風險防控體系。需要對所有的稅務環節進行管理,完善稅收風險規避管理制度,對制度內容進行細化,積極學習行業內先進企業的經驗,在加強稅收風險規避防控事后管理的同時,也應該將風險防控理念滲透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方面,及時發現存在的風險和問題[9],并對問題進行解決。另一方面,建筑施工企業應該對稅收風險評估及規避流程進行規范。建筑施工企業需要從自身的發展情況著眼,做好稅收調研,對涉稅風險點進行分析,制定出科學的風險評估辦法,做好核心稅種稅收風險的防控工作。此外,建筑施工企業應該建立相應的風險監督機制,對各個崗位在稅收管理中的責任進行明確,配合激勵機制和獎懲機制,激發員工參與風險防控的積極性。(3)提高項目管理能力建筑施工企業需要對照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開展稅收籌劃工作,就稅收征管對象和稅率進行明確,以此為基礎,優化企業資源配置。應該做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集中管理,提高企業的項目管理能力,營造出良好的管理環境和氛圍,幫助企業更好地應對可能出現的涉稅風險。此外,建筑施工企業需要加強與業務對象的溝通和交流,做好勞務隊伍及材料供應商的選擇,確保合作對象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資格。(4)充分運用稅收優惠政策建筑施工企業應該時刻關注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及稅制改革的變化,對稅收制度和稅收優惠政策進行明確,推動稅收籌劃目標的順利實現。營改增實施后,營業稅被增值稅所取代,而增值稅可以通過專用發票進行抵扣,其本身的特性要求建筑施工企業應該高度關注稅收優惠政策的變化情況,以稅收優惠政策為依托,規避稅收籌劃中存在的涉稅風險點[10],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水平。(5)防控發票開具風險增值稅的稅收征管采用的是“以票控稅”的形式,要求建筑施工企業在稅收籌劃工作中,能夠嚴格遵循相關政策法規的要求,以最新的法律法規為依據,做好增值稅發票的管理工作。企業應該構建起完善的發票審批流程,確保發票的開具是在實際經濟業務中實現,避免出現虛開發票的情況。在審批環節,可以由項目經辦人員發起,經項目主管以及上級單位主管部門相繼審批通過后,才可以正式對增值稅發票進行開具,杜絕任何違規違法行為[11]。
四、結語
篇10
[關鍵詞]納稅籌劃 誤區研究 綜述
“納稅籌劃”,也稱為“稅收籌劃”、“稅務籌劃”。納稅籌劃誤區是指人們對于納稅籌劃理念、方法、技巧等的錯誤認識和運用,導致納稅籌劃的錯誤運作。它不同于納稅籌劃風險。納稅籌劃風險是指在納稅籌劃活動中由于各種不確定性因素或原因的存在,使企業發生稅收損失而付出的代價。也就是說,納稅籌劃誤區是指納稅籌劃在理念、方法、技巧方面本身是錯誤的。而納稅籌劃風險是指理念、方法、技巧方面沒有錯誤,而是由于不確定因素或原因,導致籌劃失敗的可能性。風險可以防范,誤區必須糾正。
我國納稅籌劃誤區的研究,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我國納稅籌劃的蘊釀期(1994年以前)
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實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國有經濟占主導地位,國有企業利潤上繳是財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稅收職能作用的發揮受到了極大限制。改革開放以后,為了積極應對對外開放給稅收制度提出的新要求,我國財稅部門在思想上、理論上全面貫徹黨的精神,實事求是地總結了建國以來稅制建設的經驗和教訓,從當時的實際情況出發,提出了包括開征國營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內容的稅制改革基本設想,并確定配合對外開放政策、稅制改革優先解決對外征稅問題。這一時期納稅人謀求減輕稅負的主要手段是偷稅、漏稅、欠稅。1993年1月1日,我國第一部統一的《稅收征管法》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稅收征管工作從此進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隨著對偷稅、漏稅、欠稅行為打擊的加強,避稅,尤其是逆向避稅逐漸成為減輕稅負的一種新型手段。這一時期稅收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建立和完善稅制以及防止稅收流失等問題上,避稅問題的研究開始成為熱點。這一時期關于避稅方面的著作主要有《國際避稅與反避稅》(王鐵軍,1987),《避稅論:合理避稅的方法途徑及其理論依據》(谷志杰、許木,1990),《避稅與逃稅方式?實例?對策》(陳松林,1993)等。雖然這些著作的大部分內容是國外研究成果的移植,但這些研究無疑為納稅籌劃理念的引進打下了基礎。這一時期對納稅籌劃的研究很少,如通過CNKI文獻檢索,以“稅收籌劃”、“稅務籌劃”、“納稅籌劃”為主題詞的只有3條,以“節稅”為主題詞的有4條,而以“避稅”為主題詞的有113條。因此,這一時期理論界和實務界研究的重點是避稅和反避稅問題,尤其是在對避稅問題性質的界定上,爭議較大,多數觀點認為避稅是合法的,也有人認為避稅是非法的,還有人認為避稅既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在內涵和外延上未能對避稅有一個明確的界定,其明顯表現就是沒有將避稅與偷稅、逃稅、節稅等相關概念明確區分清楚,也沒有體現避稅的本質特征。“近年來,在研究加強稅收征管的過程中,常有人把逃稅、避稅、節稅相混同,認為避稅就是逃稅,節稅也是避稅。應當肯定,逃稅、避稅、節稅之間的界限確有不清之處,但也絕非等同。”我國政府一直以來都不提倡“避稅”,并致力于通過完善稅法、堵塞漏洞等反避稅措施來加以防范。鑒于此,一些學者把避稅分為合理(合法)避稅與不合理(不合法)避稅,認為符合國家立法意圖、符合稅收政策法規并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目的的行為視為合理(合法)避稅,不符合國家稅收立法精神、鉆稅收法律漏洞的行為視為不合理(不合法)避稅,并試圖用“節稅”和“稅收籌劃”的概念取代合理(合法)的避稅。因此,這一時期通過對避稅行為的研究,我國試圖開拓一個新的研究領域――納稅籌劃,由于納稅籌劃的研究處于蘊釀期,納稅籌劃的誤區尚未形成。
二、第二階段:我國納稅籌劃的形成期(1994-2001年)
這一時期,一方面在分稅制改革后,我國的稅收程序法和實體法逐步完善,企業的市場經濟活動的獨立地位得到明確,其對于納稅籌劃的市場需求也明顯增加;另一方面,稅務作為一個行業逐步形成,稅務中介在全國各地得以建立,我國出現了第一批注冊稅務師,但這一階段由于中介行業和稅務機關的業務及行政隸屬關系尚未完全理順,因此中介主要是業務,以具體涉稅事項為主。唐騰翔、唐向(1994)所著的《稅務籌劃》是國內第一本提出稅收籌劃的概念并進行系統研究的專著,書中指出稅收籌劃是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地取得“節稅”的稅收收益。“該定義在我國稅收籌劃研究領域中起到了奠基的作用,但限于當時的經濟體制,從事理論研究與實踐運用的企業和個人少之又少。”與此同時,有關法律、法規的出臺為納稅籌劃的研究和運用做了法律層面的鋪墊。如1993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征收管理法》,1994年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稅務試行辦法》,這些法律和規范性文件的出臺標志著我國政府對稅務及其行為在法律地位上的認可,為納稅籌劃的研究做了鋪墊。
1999年11月,由浙江財經學院承辦的國家教育部“面向21世紀財政專業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改革項目”第二次研討會在舟山順利召開。與會代表認為,《稅收籌劃》作為財政專業的教材是一個新的嘗試,但要寫得多、寫得好,難度很大,其作為主干課尚不夠成熟,宜先作為選修課,待條件成熟后再考慮定為必修課。與會代表認為,從納稅人角度研究稅收籌劃問題很有必要也很重要,也是培養21世紀財經人才的需要。這無疑成為納稅籌劃研究的號角,稅收籌劃開始成為熱點。
2000年《中國稅務報》率先開辦了“籌劃周刊”,公開討論納稅籌劃問題,這是一次社會觀念與思維的質的飛躍。
2001年1月,由全國各地近百家稅務師事務所聯辦的全國首家納稅籌劃方面的專業網站一“中國稅收籌劃網()”在大連正式開通。
關于納稅籌劃的文章、專著如雨后春筍般涌現。這一時期雖然書籍出版了不少,但原理性的介紹居多,理論和技巧大多是引用國外的成果,沒有根據我國的國情和稅法體系形成一套成型的理論,可行性較差。
通過CNKI文獻檢索,這一時期以“稅收籌劃”、“稅務籌劃”、“納稅籌劃”為主題詞的有729條,以“節稅”為主題詞的有195條,以“避稅”為主題詞的有900條。但絕大部分文章都以概念辨析、性質界定、成因分析為主。
由于這一階段納稅籌劃在我國公開研究剛剛起步,很多人對納稅籌劃尚未形成系統認識,一些書籍報刊及相關文章各抒己見。這一時期關于納稅籌劃誤區的專門研究較少,有關納稅籌劃誤區的論述主要在于幫助人們走出五個誤區:一是納稅籌劃會不會減少國家稅收,損害國家利益;二是納稅籌劃與偷稅、避稅是否相同;三是納稅人能不能進行納稅籌劃;四是納稅籌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有無關系;五是稅務人在納稅籌劃中
的作用。
三、第三階段:我國稅收籌劃的發展期(2001―2007年)
這個階段的起始標志是2001年5月1日新的征管法的頒布和實施。這一階段,隨著全國稅務機關法制化、規范化建設的逐步深入及稅務中介改制的全面完成,納稅籌劃在我國開始迅速發展,全面展開,這一階段的研究有以下幾個特點。
1、構建了有中國特色的納稅籌劃基礎理論框架。學者們在納稅籌劃的界定、法律分析、原則和基本原理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研究,并在總體方面達成共識。
2、研究視野開闊,納稅籌劃個案豐富。納稅籌劃既圍繞稅種類別展開了研究,比如個人所得稅籌劃、公司所得稅籌劃、消費稅籌劃、增值稅籌劃、財產稅籌劃等等,也圍繞企業的經營活動的不同方式展開了研究,比如跨國經營的稅收籌劃、公司融資管理的納稅籌劃、企業功能管理的納稅籌劃、證券投資的納稅籌劃、財產信托的納稅籌劃等等,形成了兩種不同類別的研究方式。同時還從契約理論、博弈理論、比較利益學說和系統論等角度剖析納稅籌劃的理論淵源,對納稅籌劃的必要性、可行性、約束性和過程從理論上進行揭示。此外,這一階段還對納稅籌劃的風險及防范進行了廣泛的探討。
3、納稅交流平臺多樣化。首先,報刊平臺。《中國稅務報》、《稅務研究》和《涉外稅務》等主要稅收理論報紙、刊物都分別開辟了“稅收籌劃”專欄。其次,網絡平臺。這一時期出現了專門進行納稅籌劃理論研討和案例交流的網站,如中國稅收籌劃網等。再次,電視、廣播平臺。電視、廣播開辦了專門的納稅籌劃論壇。最后,直接交流平臺。各種納稅籌劃講座和研修班如火如荼在全國各地展開。
4、各高等院校相繼開出了納稅籌劃課程。近年來,許多高校財務管理專業和相鄰專業紛紛開設了稅務籌劃課程,稅收籌劃逐步進入普及階段。
5、研究成果豐碩。從北京大學圖書館檢索的涉及納稅籌劃方面的專著及編著達170余種,從CNKI文獻檢索的論文達13000余篇。與此同時我國也開始了對納稅籌劃誤區的研究。
(1)楊智敏等編著的《納稅大思維――走出納稅籌劃的誤區》(2002),是第一本有關納稅籌劃誤區研究的著作,該書最大的貢獻是提出了納稅籌劃的誤區問題。“盡管納稅籌劃已漸漸地深入到人們的生活中,但很多人仍然對于納稅籌劃沒有很明確的認識,往往將納稅籌劃與稅務籌劃、避稅,甚至偷稅等同起來,而且,現在許多納稅人所做的籌劃方案很不規范,其中一部分實際是偷漏稅。這些都說明我們納稅籌劃已經走入誤區”。正如書名一樣,該書只是從思維的角度對當時納稅籌劃在概念、可能性及意義、目的等方面的誤區進行了有限的探討,其精選的案例涉及企業設立、合并、分立、籌資、投資、購貨、銷貨、經營管理、進出口、跨國經營、轉讓定價、房地產、電子商務、逆向避稅、反避稅等方面,但還是落入了大多數人研究的窠臼,并沒有分析其AA_的現實約束條件,因此對于使用者來說仍然有誤區。
(2)阮雙峰在《論稅收籌劃的誤區及其正確運用》(2002)一文中從納稅籌劃的理念方面分析了其當時存在的兩個誤區。第一個誤區是把稅收籌劃同偷稅、避稅混為一談,指出偷稅與稅收籌劃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是否合法,避稅與稅收籌劃的區別在于是否有悖于國家稅法的立法意圖和政策意圖。第二個誤區是稅收籌劃會減少國家稅收,損害國家利益,指出雖然從短期來看,企業通過稅收籌劃會減少納稅,但是從長遠的眼光來看,企業通過稅收籌劃可以更好地適應國家宏觀經濟結構的調整,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推動企業經營秩序與經營機制的完善,從而增強企業長期贏利能力,因而增加實際納稅水平,有利于國家財政收入的長期穩定增長。
(3)張文賢、文桂江在《關于稅收籌劃誤區的實證分析》(2002)一文中用實證的方法揭示了這一階段納稅籌劃的三個誤區。第一個誤區是用銀行貸款投資比用自有資金合算。其分析結論是:使用銀行貸款雖然少交了企業所得稅,但由此并未增加企業的收益――凈利潤,相反它卻減少了企業的凈收益,因此這種稅收籌劃思想對國家無利,對企業同樣無利。第二個誤區是用后進先出法可以減輕企業稅負。其分析的結論是:采用后進先出法與其他方法發出材料時,在全部材料從購進到全部消耗的一個考查期之內,其所得稅負是完全相同的,即后進先出法并沒有減輕企業稅負,也沒有減少企業的所得稅總額,除貨幣的時間價值外,它僅僅是將納稅的時間向后推遲而已。第三個誤區是加速折舊法好于直線折舊法。其分析結論是:直線折舊法與加速折舊法之間,本身并無誰優誰劣之分,用不同的指標考核,就會有不同的結果,如果是考核經營者的業績,則直線折舊法要好于加速折舊法;如果是考核股東財富的大小,則加速折舊法比直線折舊法要好。這種實證研究在當時鳳毛麟角。
(4)姒建英在《當前納稅籌劃中存在的誤區及辨析》(2003)一文中分析了納稅籌劃在認識、方法、目標上的誤區,強調對納稅籌劃積極作用的曲解,不利于納稅籌劃的發展和完善。
(5)顧躍南在《稅收籌劃誤區辨析》(2004)一文中從納稅籌劃個案設計的技法、籌劃目標、判別標準三個方面分析了納稅籌劃的誤區。他認為某些個案的籌劃技法涉嫌“教唆”,多數個案的籌劃目標不全面,大量個案的判別標準欠準確;某些稅收籌劃人士的稅收籌劃認知和職業道德水準亟需提高,并吁請有關專家、學者和實際工作者們,從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關注、研究和解決稅收籌劃中已經出現和將會出現的各類問題,以促進我國稅收籌劃活動沿著正確的軌道健康發展。
(6)劉慧翮在《對納稅籌劃認識誤區的探析》(2005)一文中對此前納稅籌劃誤區研究的成果進行了加工和總結,文章從納稅籌劃與稅務籌劃、納稅籌劃的根本目的與少納稅、納稅籌劃與避稅、納稅籌劃與偷逃稅、納稅籌劃與稅收方案、納稅籌劃與稅負的高低等八個方面探析了對納稅籌劃在認識上存在的誤區。
(7)李龍梅在《企業稅務籌劃誤區分析》(2006)一文中利用實證的方法,指出了在實務中,企業常常陷入納稅籌劃的誤區:一是對法律一知半解,稅務籌劃不完全合法;二是注重暫時小利,忽視企業整體效益;三是考慮不周全,損人且不利己;四是看重理論數字,脫離具體情況。
(8)蘇強在《論企業稅務籌劃誤區及風險防范》(2006)一文中指出目前企業稅務籌劃存在許多誤區,諸如混淆稅務籌劃與偷稅、避稅和節稅,只從稅種人手強調減輕稅負,忽視企業整體利益,片面夸大稅務籌劃作用等。同時在稅務籌劃實踐中也面臨來自企業內部和外部的各種風險,蘇強認為只有明晰稅務籌劃的概念,遵循操作原則,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稅務籌劃風險,才能實現稅務籌劃目標。
(9)宋效中、高淑芳在《企業納稅籌劃誤區探析》(2007)一文中認為納稅籌劃在我國仍屬于新生事物,雖然近年來,納稅人、稅務籌劃專家以及稅收理論界等專家學者們對納稅籌劃進行了一系列的理論和實務研究,但仍有許多人在納稅籌劃認識上存在誤區。一是將納稅籌劃等同于稅務籌劃,二是將納稅籌劃
與避稅混為一談,三是將納稅籌劃等同于偷逃稅,四是稅負最輕的方案是納稅籌劃的最佳方案,五是認為納稅籌劃不需要成本,六是認為納稅籌劃的方法具有通用性,七是片面夸大納稅籌劃的作用,八是認為納稅人與稅務機關處于對立地位,九是僅從稅種上進行納稅籌劃。
這一時期對納稅籌劃誤區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論方面,試圖厘清納稅籌劃在認識、方法和目標等方面的誤區,也有少量的實證分析和個案分析,但不系統、不深入。
四、第四階段:我國納稅籌劃的反思期(2008年至今)
2008年《企業所得稅法》頒布以后,稅收籌劃進入了一個更新的發展階段。一方面,《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細則的頒布使我國在所得稅的實體法上與國際更加接軌,傳統的納稅籌劃手段迫切需要調整,另一方面,2009年我國頒布了《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試行)》,以理論界學者、企業稅務顧問和中介為代表的納稅籌劃從業人員開始了理性的回歸。
侯麗平在《納稅籌劃誤區及其指正》(2008)一文中總結了前一階段納稅籌劃誤區研究的成果,并從理論上進一步分析了納稅籌劃產生的誤區,即納稅籌劃主體誤區、目標誤區、概念誤區、內容誤區、作用誤區、方法誤區、認定誤區和風險誤區,并對以上誤區進行了――指正。
馬建、李偉毅在《企業納稅籌劃的三個認識誤區》(2008)一文中將“隨意夸大納稅籌劃的作用”列入納稅籌劃的誤區。
農海沫在《企業納稅籌劃的誤區》(2008)一文中將“隨意采用稅負轉嫁的籌劃方案,片面認為轉讓定價是行之有效的籌劃方法和企業的自主行為”列入納稅籌劃的誤區。
劉雄飛在《納稅籌劃的誤區分析》(2009)一文中將“顧此失彼或只注重重點稅種”列入納稅籌劃的誤區。
莊粉榮出版了《稅收籌劃大敗局》(2010)專著,該書可以說是其已出版的《納稅籌劃實戰精選百例》一書的姊妹篇,以稅務稽查案例作為切入點,分析了有關企業納稅籌劃失敗的原因,對相關案例的實務操作提出了籌劃建議,從實證的層面證明了由于納稅籌劃存在的種種誤區所導致的后果。
五、分析結論
近年來理論界開始系統地分析納稅籌劃的誤區,但研究成果偏少,與數量眾多的稅收籌劃理論和技巧的研究成果形成了較為鮮明的對比,尚處于起步階段。研究方法以定性研究為主,定量研究少,研究成果缺乏說服力。“就理論研究領域看,由于稅收籌劃在我國出現的歷史不長,盡管目前有關稅收籌劃的研究已不少見,但整體上系統地對稅收籌劃的理論和務實的探討還不多,現有的理論體系不夠完整,實踐操作性不高,企業未能真正將稅收籌劃與實際經營戰略結合。同時在實際操作中并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稅收籌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避稅的嫌疑,容易造成納稅檢查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