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殘兒童護理員培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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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殘兒童護理員培訓

篇1

【關鍵詞】:孤殘兒童;家庭寄養;康復;護理

【中圖分類號】R492【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1007-8517 (2010) 02-164-2

1997年5月,上海市率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并推廣孤殘兒童的康復,殘疾兒童的康復關鍵在于早期干預,而早期干預既可以以家庭為基礎,因此尋找適合孤殘兒童的家庭康復護理,值得進行研究。我們選擇2001年9月我院家庭寄養兒童122例,進行3年的研究和追蹤觀察。

1資料和方法

1.1一般資料孤殘兒童122例,其中男72例,女50例,1~3歲52例,3~6歲30例,6歲以上40例。殘疾情況,腦癱,50例,弱智,30例,癲癇,18例,唇腭裂,13例,正常,12例。

1.2方法

1.2.1家庭康復前準備首先由我院康復醫師對每個寄養到家庭的孤殘兒童進行詳細的評估,確立康復目標,制定康復計劃和治療方案。其次選擇寄養家庭,要求寄養家庭住房寬敞,經濟條件中等以上,家庭氣氛和睦,寄養家長身體健康,富有責任心,愛心,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最后根據家庭狀況和寄養兒童進行合理配對。家庭訓練人員由家長擔任,分為主訓練員和次訓練員,主訓練員由寄養母親或主要領養人員擔任,對其進行數次操作前培訓,要求他們掌握一定的技能,能夠擔任訓練工作。次訓練員由家庭其他人員擔任。

1.2.2家庭康復方法由我院康復師根據每個孩子的殘疾程度制定康復計劃進行“一對一”或“二對二”的訓練為主,大的方面和正常兒童一樣,如小于3月的兒童以撫摩、觸覺、視聽訓練為主,大于3月的兒童根據運動發育規律訓練,主要有正確的抱姿、臥姿、抬頭、翻身、坐位、爬行、站立、行走等大運動的訓練,同時還兼有精細動作、自理、語言、智力、行為、社交、游戲等的訓練。年齡大于3個月的孩子保證每日進行空氣浴和日光浴,每天有時間與家庭正常兒童交流并鼓勵家庭帶兒童到公園、動物園、菜市場、商店等進行實地訓練。不同殘疾的兒童有不同的訓練內容,如腦癱兒童每日進行牽伸、按摩、學習基本動作模式等。家長在實際的操作期間如有疑難問題,院康復醫師可隨時到家庭進行實地指導,真正的將院內康復和家庭訓練有效的結合起來。

2評定

2.1程度分級評定及療效評定由康復醫師對每個患兒進行康復后的ADL評定,計算有效值[4]。ADL評定表50項,滿100分。

2.2程度分級評定標準(1、輕度:ADL評分降低35%以下);(2、中度:ADL評分降低35%~50%);(3、重度:ADL評分降低50%以上)。

3結果分析

殘疾類型與康復訓練療效經過3年時間的康復訓練,總有效率97.5%,其中顯效93例(77%),有效26(23.8%)。

4討論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兒童福利事業的社會化改革勢在必行,孤殘兒童照料新概念正在形成并達成共識,堅持以人為本,促進兒童德、智、體、能全面發展,實踐證明,家庭寄養是促進孤殘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一條好途徑。而殘疾兒童的家庭康復和教育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它的優點有:(1)兒童對寄養父母易產生親和力,依戀感,對寄養家庭環境比較熟悉,易建立交流、合作的態度;(2)寄養父母或主領養人已進行數次操作前培訓,他們已掌握了一定的康復技能與護理技能;(3)訓練時間、地點、內容、方式靈活,強調全方位的安全護理和全面康復,為回歸社會打下良好的基礎;(4)費用低;(5)覆蓋面廣。研究表明,要使孤殘兒童全方位的發展,家庭寄養是提高兒童照料水平的重要模式,使其改善各方面的活動功能,提高環境適應能力,達到生活自理,以至將來能從事一定的工作,回歸于社會。

參考文獻

篇2

【關鍵詞】福利院;家庭寄養;寄養家庭

Xining City Children's Welfare Institution Discussion on the family foster care project

QIU Yun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Yulin University,Yulin, Shaanxi 719000

【Abstract】In 2003, according to the Ministry of Civil Affairs made the socialization of social welfare requirements, the orphanage across the country have launched a foster family, but different places according to their actual situation and have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the paper on children in Xining city in Qinghai Province A focus on welfare, foster care from the hospital early because, foster care model, the family of the recruitment, selection and the purpose of foster care, and other aspects of an investigation, and introduced a professional social worker after the introduction of foster the development, noting that some of these issues and Inadequate and proposed solutions and development direction.

【Key words】Orphanage, Family foster care, Foster families, child

家庭寄養是一種由集體供養轉變為家庭供養的方式,它是一種尊重孩子、以人為本、注重從孩子需求出發的一項工作。西寧市兒童福利院家庭寄養項目在其建院之日起就產生了,到目前為止該院的家庭寄養項目已經初具規模,其最大的特點是將社工引入了家庭寄養項目,同時社工的理念在寄養項目中發揮了極大的作用,使得孩子的身心養育、康復跟進以及情緒疏導等方面的問題有了很大改善。但家庭家養項目中寄養家庭招募方式單一,家庭數量有限、質量不高以及家長培訓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本文以下就這些問題展開說明。

一、西寧市兒童福利院家庭寄養工作的開展及其存在的問題

(一)初期的家庭寄養工作

1998年,西寧市民政局與香港基督教勵行會合辦興建了青海省第一所兒童福利院--西寧市兒童福利院。在此之前,由于經費和人員缺乏的問題,孩子們和老人同住在社會福利院。當時地方狹窄、條件簡陋,無法給孩子們創建一個良好的養育場所和養育條件,同時,對于照顧一些有特別需要的孩子(如唇腭裂、腦癱),由于當時缺乏相關的專業人員,而且在早期干預以及后期康復工作上,也沒有專業人員可以提供跟進和訓練,對孩子的養育和發展極其不利,急需發展一種新的照顧模式來進行彌補和改善。面對這樣的情況,院領導積極尋找解決的方案,嘗試發動員工和自己的親戚尋找愿意照顧唇腭裂孩子的人員,但由于這樣的孩子喂養困難,照顧也比較復雜,沒有人愿意幫忙照顧。因此當時李院長就發動自己家一個有過幾個孩子養育經驗的親戚將這個孩子帶回家幫忙照顧,而實踐證明了這種新方式的優越性,被帶回家照顧的孩子受到了精心的照顧,各方面情況均在一個月后就有了明顯好轉,這種模式的益處也就由此而顯現了出來。

(二)初期家庭寄養項目中寄養家庭的招募

招募寄養家庭所需要的既是愿意接受孤殘兒童的家庭,同時更重要的是愿意而又有能力寄養孤殘兒童的家庭。一般來說,在國內招募的方式主要是通過政府的招募、媒體的招募或親戚朋友、組織機構等的招募。而西寧市兒童福利院寄養家庭的招募方式比較單一,主要是靠目前寄養家庭的介紹和宣傳以及本院職工的介紹和宣傳,而在媒體方面,盡管有很多新聞媒體報道兒童福利院的情況,但是對于寄養方面服務的報道卻是很少的。在政府方面,據西寧市兒童福利院李院長介紹,政府在這方面并沒有給與支持。而在國內,如北京和上海,由于政府的出面使得家庭寄養在群眾中有了它的威信,政府相當于給家庭寄養做了一個"擔保人",給寄養家庭吃了一顆"定心丸",所以在北京上海等很多地方,他們的寄養家庭的資源是很多的,而且質量和數量也有絕對的優勢。

(三)家庭寄養工作開展初期存在的問題

1.認識方面的不足

福利院的第一例寄養在以上我們介紹的情況下展開了,但當時對家庭寄養的認識還僅僅是停留在幫助院方對孩子進行養育,沒有從孩子身心的發展需要去考慮,并且在這其中還存在一些弊端,如寄養家庭的選擇面狹窄,知道及愿意從事家庭寄養的家庭少;對于寄養家庭的審核還沒有形成一個嚴格的體系和標準;沒有考慮到寄養家庭在康復、護理等方面知識的學習和培訓需要;缺乏專業的寄養方面的人員去跟進孩子的情況;沒有專業人員處理孩子寄養前的情緒;沒有專業人員對孩子的康復進行跟進和指導。

2.招募寄養家庭方面的不足

西寧市兒童福利院寄養家庭的資源是很缺乏的,現在院內有47個在外寄養的兒童,而寄養家庭只有36個,所以也常常出現一個家庭里面要寄養幾個孩子的情況,或者孩子找不到合適的家庭的情況。同時在這其中,寄養家長的整體素質和文化水平都不是很高(數據顯示寄養家庭中的父母親大都是初、高中學歷),使得在孩子的教育方面存在問題。由此可以看出在招募寄養家庭方面,家庭招募方式的單一,寄養項目的推廣力度不夠,以及家庭質量等方面還存在較多的問題。

二、專業人員引進后家庭寄養項目的發展

隨著兒童福利院各項工作的發展和成熟,家庭寄養工作也日趨完善。2003年民政部在北京召開會議,了《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在2004年1月1日開始實行),明確闡述了家庭寄養工作的目標、管理、服務、標準及責任。同時也鼓勵各地的福利院積極開展家庭寄養項目。在此指導思想下,西寧市兒童福利院的寄養項目全面啟動,并在同年成立了一個專門的部門--寄養部,由一名護士擔任全職的寄養部主管,隨后,福利院參照廣西南寧的一些做法,在寄養家庭的申請、審核以及培訓方面都有了比較完善的制度。到目前為止,寄養部有3個工作人員負責此方面工作,除寄養部主管以外,其他的人員都是學習過社會工作專業的學生。由于社工加入了寄養工作,他們也將社工的專業理念和技巧帶到了寄養工作,促進了家庭寄養工作的全面發展。

(一)日常探訪

除固定的每月家庭探訪外,社工還經常運用電話進行不定期的調查和訪談,以便隨時掌握寄養兒童的發展情況和需要以及寄養家庭在日常護理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等。在兒童方面,社工主要運用個案工作的一些技巧給孩子進行個案輔導。在家長方面,社工會給家長一些心靈上的支持,以及給家長培訓一些養育方面的知識。這樣,既提高了寄養兒童的生活質量,又保障了寄養家長對寄養工作的信心。

(二)康復和護理指導

由于寄養家長沒有專業的康復知識和技巧,所以為讓孩子享受到更多的康復、護理福利,為使家長掌握更多更好的康復護理技巧,家庭寄養在2007年開展了轉介系統,轉介專業的康復師,由她們對孩子進行專業的康復護理跟進,對家長進行康復手法指導。同時社工跟進康復過程中孩子的一些情緒問題、協調康復師、寄養家長、寄養兒童之間的關系,協調轉介系統所需的各種資源,并且社工會組織康復師、寄養家長定期開展分享會,讓轉介系統更好的運作。

(三)兒童發展指導

由于社工與福利院其他部門的人員所持的理念和所學的專業知識的不同,他們用不同的視角和手法去開展自己的工作,他們是替孩子傳遞自己意愿的橋梁,因此社工部加強了對寄養兒童發展需要的關注,跟進寄養兒童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情緒和行為問題、上學學習等情況,還增強了定期進行的學校探訪和個別輔導情況,幫助寄養家長更加理性、科學地教育和照顧寄養兒童,提高寄養兒童生活質量。在孩子進入寄養家庭之時,社工結合各專業建議為孩子制定合理的發展計劃,漸進地康復訓練、職前訓練讓孩子以及大家所作每一步努力都朝向同一個目標。

(四)寄養家長培訓

為了提高寄養家長在康復護理、認識兒童發展等方面的知識,福利院定期由寄養部、社工部給寄養家庭相關知識的培訓,這些培訓有關于兒童良好行為的培養、家庭意外的應對、家庭寄養管理法規、兒童情感養育方法等內容,去年累計280人次參加(此數據為福利院寄養工作人員提供)。

(五)寄養家長情緒疏導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在一個什么樣的環境下成長對孩子很重要,所以寄養家長的教育對孩子很重要。家庭探訪時寄養工作人員不僅僅只是看看孩子的情況,他們還要留意家長的情緒,并進行安撫、疏導,組織系列小組活動堅定寄養家長的寄養決心。

(六)活動統籌

為使孩子的生活豐富多彩,寄養社工運用自己的專業小組工作的知識,定期地、有針對性地給寄養家庭的孩子以及家長組織活動,以促進寄養團隊團結發展,同時每個寄養家庭在周末也不乏會進行一些家庭活動。在去年,寄養社工就組織了以"親子游戲組"為主題的活動,目的是使家庭親子關系得到增強,讓孩子在游戲中學習、在游戲中增強自身的各項功能。活動設計方面,他們依據每個家庭、每個孩子自己的特性,照顧到了孩子們的特殊情況。

三、目前寄養項目面臨的困難

(一)寄養點分散,家訪效率低

由于寄養家庭寄養點過于分散,并且距離兒童福利院較遠,使得工作員在家訪路途上要耗費很多時間,這樣也就降低了家訪效率。同時由于寄養兒童到兒童福利院體檢、接受免疫等,因距離遠為寄養父母帶來較大困難,如寄養點集中就可以協調社區資源為寄養兒童提供醫療服務,或者福利院定期進入寄養點為寄養兒童提供服務。

(二)缺乏成熟、優秀的寄養家庭

雖然隨著收養的加快,兒童福利院內輕殘、正常的兒童越來越少,但也不乏一些正常大齡的兒童中途進入福利院。這些孩子在進入福利院之前有過家庭生活的經歷,因此為這些孩子尋找一個合適的寄養家庭,對孩子今后良好的身心發展很有必要。這些孩子需要的是一個很好的教育環境,但素質高、學歷高、家庭條件優秀的申請人極其缺乏,因為這些人群大多都有良好的工作,但這又不符合申請人無工作這一條件。

(三)因收養造成的兒童與寄養家庭的分離情緒問題

因涉外收養速度加快,寄養兒童在收養前回院與寄養家庭情緒分離頻率也加快,但寄養兒童回院無適合的安置地。寄養兒童回院后往往被安置在班組接受集體供養,這種供養方式的突然改變讓孩子很難適應,對孩子的情緒分離也帶來影響,并且照料者頻繁的更換讓孩子更加缺乏安全感。

(四)寄養家庭的家庭環境對孩子養育的局限性

由于福利院內正常/輕度殘疾的兒童被較快收養,寄養工作的重心,逐步轉移到院內患有中/重度殘疾的兒童,這些孩子在行動上有很大的限制,但現在很多家庭都生活在城市的高樓里,這對孩子進出很不方便,并且局限的空間對孩子的康復訓練也會有一定影響。但是由于西寧郊區的環境和醫療條件有限,福利院兒童暫不能進入其中寄養。

(五)寄養家庭的選擇范圍小

隨著殘疾寄養兒童年齡的增加,寄養兒童在護理、康復、教育上都存在很大困難,因此為大齡殘疾兒童尋找寄養家庭也困難重重,這要求申請人要有良好的身體狀況,但較年輕者一般都會選擇工作,很少有人閑置在家。

(六)寄養家庭孩子康復所需物品缺乏

寄養兒童與正常兒童的身心發育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差異,為了讓寄養兒童在精細的照料下,盡快跟上正常的發展,需要為孩子們提供一些專業康復器材或特制物品。但由于福利院物質、資金有限,隨著寄養兒童數量的增加,這些物品無法滿足寄養兒童的需要,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孩子的發展。

四、家庭寄養項目未來發展的建議

從以上的介紹我們可以看出福利院寄養項目開展初期的一些不足和目前所面臨的困難,總結經驗和不足,現對西寧市兒童福利院家庭寄養項目的開展提出以下的建議:

(一)要加強家庭寄養項目的推廣。寄養家庭的尋找,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工作人員進入社區進行社區推廣和宣傳,在社區推廣方面,寄養工作人員可以與西寧市各大社區的負責人聯系,取得他們的積極配合,充分利用社區工作員的作用帶動居民的積極參與,同時寄養工作的進步要體現在寄養家庭的質量上面,所以在推廣社區的選擇上面極其重要,最好是選擇居民文化素質都較高的社區,如教師家屬區等。除此而外,還要運用多元化的推廣模式,如: 從身邊的義工資源入手,合理發揮媒體的作用,大力倡導政府給予幫助,為我們尋找更多有愛心、有耐心的寄養家庭,甚至發展為一個基地,為不同程度的孤殘兒童提供不同的寄養服務。

(二)拓寬寄養家長的培訓含蓋面。在寄養工作的發展過程中"培訓"是不斷提升寄養團隊整體素質的重要環節。因此,在堅持原有護理、養育方面培訓的同時,今后要拓寬培訓的方向,增加教育、康復、心里輔導、法律等方面的培訓,讓寄養家長更加科學更加理性的去照料孩子。與此同時,發掘

每個家長的特長給予針對性的培訓,發展每個家庭固定的照料自己擅長照料類型的孩子,創建西寧特有的照料"模式"。

(三)寄養工作人員分區域管理。由于寄養點的分散不利于工作人員的探訪,所以可以改現在的"分孩子探訪"的模式為"分區域"探訪,每個工作人員負責一個片區的探訪,這樣就可以節省探訪的時間和效率。同時,協調更多資源為寄養家庭服務。寄養工作需要社會的認同、需要政府的支持、需要社區的幫助。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發揮社工的優勢,協調更多的資源為寄養工作、寄養家庭、寄養兒童謀求更多的福利。

(四)幫助寄養兒童學會獨立。隨著收養速度加快,越來越多大齡重殘兒童將會留在院中,因此當這部分孩子進入寄養家庭之后,要加強對這些孩子以及寄養家長的技能訓練,強調寄養家長對孩子的技能培訓,讓孩子們掌握一些生活技能,如:做飯、洗衣、整理房間、照顧他人等。

參考文獻

[1] 朱孔芳.專業社會工作介入孤殘兒童家庭寄養探析[J].華東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4)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Z].2003.民政部官方網站http://

[3] 吳魯平,韓小雷.孤殘兒童家庭寄養政策研究[J].中國青年研究,2006,(1)

篇3

***職業培訓學校于2009年創辦,是一所具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頒發的辦學許可證,民政局核準頒發的營業執照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學校全體教職工共15人,現重點開展母嬰護理、育嬰師、保育員、病患陪護和孤殘兒童護理員共五個工種培訓。學校自創辦以來共開展各項培訓56期,累計培訓5600余人,就業率達70%—90%,為社會培訓輸送了大批合格的勞動就業人員。

學校始終嚴格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有關政策,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堅持以就業為導向,以服務為宗旨,培養國家和社會所需的初級、中級、高級技能人才。學校實行“雙證書”制度,既經培訓鑒定合格的學員,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職業培訓結業證書和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所有培訓人員由***家政有限責任公司向各大醫院輸送護工,向各大幼兒園、早教中心輸送保育員和育嬰師等。

篇4

一、積極拓展安置渠道,讓孤兒回歸家庭融入社會

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兒童中最需要關注、給予特殊關愛的弱勢群體。各地要按照有利于孤兒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進一步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兒,讓孤兒早日回歸家庭、融入社會,重新享受溫暖和親情。

(一)親屬撫養。孤兒的監護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確定。孤兒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要依法承擔撫養義務、履行監護職責;鼓勵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擔任孤兒監護人;沒有前述監護人的,孤兒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孤兒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家庭寄養。由孤兒父母生前所在單位或者孤兒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可由監護人對有撫養意愿和撫養能力的家庭進行評估,選擇撫育條件較好的家庭開展委托監護或者家庭寄養,并給予養育費用補貼,當地政府應酌情給予勞務補貼。

(三)依法收養。鼓勵收養孤兒。收養孤兒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辦理。對寄養的孤兒,寄養家庭有收養意愿的,應優先為其辦理收養手續。對中國公民依法收養的孤兒,需要為其辦理戶口登記或者遷移手續的,戶口登記機關應及時予以辦理,并在登記與戶主關系時注明子女關系。

(四)機構養育。對沒有親屬和其他監護人撫養的孤兒,經依法公告后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市和各縣市區兒童福利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要充分發揮兜底作用,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可在社區購買、租賃房屋,或在機構內部建造單元式居所,為孤兒提供家庭式養育,確保不能回歸家庭的孤兒、棄嬰得到妥善安置與良好撫育。公安部門要及時為孤兒辦理兒童福利機構集體戶口,財政部門要為福利機構撫養孤兒落實養育經費。

二、健全完善保障機制,切實維護孤兒基本權益

(一)健全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確保孤兒健康成長。我市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為: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每人每月1000元。孤兒養育標準包含伙食費、服裝被褥費、日常用品費、教育費、基本醫療費和康復費,不包含兒童大病醫療救助費、寄養家庭勞務費等。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不低于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和不低于省市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的原則,確定當地的具體標準,并建立孤兒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各地政府要按現行籌資渠道和保障方式,統籌安排好中央、省級財政補助資金以及從城鄉低保資金、財政專項補助資金中安排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經費,不足部分通過地方財政預算、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籌集,確保孤兒及時足額領取基本養育費。原已享受標準加上級補助資金后超過最低養育標準的不予消減。各級民政部門要認真核定孤兒身份,提出資金需求,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撥付,并推行社會化發放。要嚴格建立孤兒基本養育保障監督機制,強化資金監管,規范核撥和發放程序,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

(二)強化孤兒醫療保障,確保孤兒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孤兒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和兒童大病醫療救助慈善基金范圍,適當提高救助水平,參保參合費用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解決。將符合規定的殘疾孤兒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穩步提高待遇水平。有條件的地方和社會慈善組織可為孤兒投保意外傷害保險和重大疾病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或補充保險。衛生部門要對兒童福利機構設置的醫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給予支持和指導,開展孤兒身心健康教育和咨詢輔導。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強對兒童福利機構衛生防疫工作的指導,及時調查處理機構內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要為孤兒提供基本的醫療衛生服務,要定期了解和掌握本地孤兒接受健康管理情況,保障孤兒享有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服務。醫療機構要發揮優勢力量采用多種形式減免孤兒醫療費用。繼續實施“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

(三)落實孤兒教育保障,確保孤兒接受正規教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齡前孤兒到學前教育機構接受教育給予資助;保障孤兒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全面實施孤兒免費義務教育,不斷提高孤兒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階段的孤兒寄宿生的生活補助;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讀的孤兒,優先納入國家資助政策體系予以資助;對孤兒成年后仍在校就讀的,繼續享有相應政策,學校要為其優先提供勤工助學機會。要切實保障殘疾孤兒受教育的權利,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孤兒,安排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對不適合在普通學校就讀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等殘疾孤兒,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不能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的殘疾孤兒,鼓勵并扶持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學校,為其提供特殊教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的力度,將條件較好的寄宿制學校優先免費滿足孤兒需要,將教育捐款、捐贈及公益性資助的使用優先向孤兒傾斜。

(四)完善孤兒就業保障,確保孤兒成年后充分就業。認真貫徹中央、省、市關于促進就業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規,進一步落實孤兒成年后就業扶持政策,鼓勵和幫扶有勞動能力的孤兒成年后實現就業。要提供針對和就業援助,將成年后就業困難且符合條件的孤兒納入就業范圍,依托基層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了解就業需求,按規定落實好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免費職業介紹、職業介紹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促進有勞動能力的孤兒成年后就業。鼓勵自主創業,對符合條件的成年孤兒,要給予場地安排、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創業服務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大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孤兒成年后就業困難的,優先安排到政府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就業。

(五)推進孤兒住房保障,確保孤兒住有所居。居住在農村的無住房孤兒成年后,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在資金補貼、建設標準、社工組織、質量安全監管、技術服務等方面優先予以資助,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要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和當地村民幫助其建房。居住在城市的孤兒成年后,符合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經濟適用房保障條件的,要積極做好住房保障和服務工作;符合領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條件的孤兒家庭,要做到應保盡保。對有房產的孤兒,監護人要幫助其做好房屋的維修和保護工作。

三、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建設,提升孤兒專業保障水平

(一)不斷改善兒童福利機構條件。“十二五”期間,要繼續實施“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藍天計劃”,加快十堰市兒童福利院建設,加速推進市殘疾兒童康復中心和市殘疾兒童托養中心建設,完善配套設施和功能,為孤兒提供保障服務。各縣市可獨立設置兒童福利機構和殘疾兒童康復中心及殘疾兒童托養中心,并根據實際需要配備撫育、康復、特殊教育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救護車、校車等,不斷完善兒童福利機構養護、醫療康復、特殊教育、技能培訓、監督評估等功能。兒童福利機構設施建設、維修改造及有關設備購置,所需經費由財政預算、彩票公益金、社會捐助等多渠道解決。發展改革部門要充分考慮兒童福利事業發展需要,統籌安排兒童福利機構設施建設項目,不斷改善兒童福利機構條件。

(二)配強兒童福利機構工作力量。科學設置兒童福利機構崗位,優化人員結構,切實加強孤殘兒童護理員、醫護人員、特教教師、社工、康復師等專業人員培訓。要整合現有兒童福利機構從業人員隊伍,并積極創造條件,通過購買服務和配置公益性崗位、社會化用工等多種形式,充實兒童福利機構工作力量,提升專業化、規范化服務水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對兒童福利機構工作人員的工資傾斜政策。要將兒童福利機構中設立的特殊教育或特殊教育學校的教師醫護人員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納入教育、衛生系統職稱評聘體系,在結構比例、評價方面給予適當傾斜。教育、衛生部門舉辦的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要主動吸收兒童福利機構相關人員參加。積極推進孤殘兒童護理員職業資格制度建設,支持開發孤殘兒童護理員教材,設置孤殘兒童護理員專業,對孤殘兒童護理員進行培訓。

(三)充分發揮兒童福利機構的作用。兒童福利機構是孤兒保障的專業機構,要發揮其在孤兒保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對社會上無人監護的孤兒,兒童福利機構要及時收留撫養,確保孤兒居住有定所、生活有著落。要發揮兒童福利機構的專業優勢,為親屬撫養、家庭寄養和義務代養的孤兒提供生活撫養、肢體康復訓練、心理校正、特殊教育等有針對性的指導和服務。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依托福利機構設立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有條件的縣市,應獨立設立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落實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兒童福利服務指導中心可受所屬民政部門委托,負責為社會孤兒和社會殘疾兒童、城市貧困家庭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及城市流浪兒童建檔造冊,對其養育狀況進行定期巡查和監督評估,對監護人進行指導和培訓;負責孤兒及其他困難兒童權益的相關事務,協助所屬民政部門與財政、衛生、教育、人社、住建等部門協調溝通,落實孤兒醫療康復、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業等相關優惠政策,為孤兒及其他困難兒童成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持。

四、強化組織領導保障,推動孤兒福利事業健康發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孤兒保障工作,把孤兒福利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加強對孤兒保障工作的領導,健全“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孤兒保障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孤兒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民政部門要發揮牽頭部門作用,切實加強孤兒保障工作能力建設,充實兒童福利工作力量,強化對兒童福利機構的監管,建設好全市兒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統。財政部門要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和自然增長機制,將孤兒保障所需資金納入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資金預算,通過財政撥款、彩票公益金等渠道安排資金,切實保障孤兒的基本生活和兒童福利專項工作經費。發改、教育、公安、司法、人社、住建、衛生、人口計生等部門要將孤兒保障有關工作列入職責范圍和目標管理,進一步明確責任,強化措施,抓好落實。

篇5

民政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做好認定和統計工作,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并及時發給《兒童福利證》要按照有利于孤兒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置好孤兒。孤兒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要依法承擔撫養義務、履行監護職責;鼓勵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擔任孤兒監護人;沒有前述監護人的由孤兒的父母所在單位、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員會或者街道民政辦擔任監護人。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孤兒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確實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可在依法辦理相關程序后由區兒童福利院收留撫養,公安機關及時辦理福利機構集體戶口。由孤兒父母生前所在單位、孤兒住所地的居(村)民委員會或者街道民政辦擔任監護人的可由監護人選擇對有撫養意愿和撫養能力的家庭開展委托監護或者家庭寄養,并給予養育費用補貼和勞務補貼。鼓勵社會各界依法收養孤兒。

二、完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發放孤兒供養福利補貼。建立全區孤兒最低養育標準,根據省民政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孤兒供養福利制度。區兒童福利院的孤兒為每人每月1000元,社會散居孤兒、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600元,并根據城鄉居民收入、平均生活水平和物價上漲指數建立自然增長機制。民政部門要根據孤兒生活變動情況,實行孤兒保障動態管理,嚴格按照程序及時辦理審批、增發、停發手續。凡依法被收養的自收養之日起停止孤兒供養福利;找到父母或父母重新履行撫養義務時停止孤兒供養福利;孤兒成年后,具有勞動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如在校學生則繼續給予孤兒供養福利,非在校學生則一次性發放給個人6個月孤兒供養福利補貼,不再屬于政府孤兒供養福利保障范圍;孤兒成年后,不具備勞動能力、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城鎮按“三無”對象、農村按“五保”對象供養政策規定妥善安置。

三、,建立健全孤兒保障體系。

通力合作,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要密切配合。共同健全完善孤兒保障體系,維護孤兒合法權益。財政部門要安排專項資金,確保孤兒基本生活費及時足額到位。民政、財政部門要建立嚴格的孤兒基本生活費管理制度,加強監督,確保專款專用、按時發放。衛生部門要將孤兒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覆蓋范圍,適當提高救助水平。鼓勵、支持醫療機構采取多種形式減免孤兒醫療費用,繼續實施“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教育部門要切實落實孤兒教育保障政策,家庭經濟困難的學齡前孤兒到學前機構接受教育的要予以資助,并將義務教育階段的孤兒寄宿生全面納入生活補助范圍。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讀的孤兒,納入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優先予以資助,切實保障殘疾孤兒受教育的權利。人社部門要鼓勵和幫扶有勞動能力的孤兒成年后就業,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免費職業介紹、職業介紹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并提供針對和就業援助,促進有勞動能力的孤兒成年后就業。民政、住建部門要加強孤兒住房保障和服務。居住在農村的無住房孤兒成年后,按規定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優先予以資助,各街道辦事處和居(村)民委員會要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和當地村民幫助其建房。居住在城鎮的孤兒成年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或其他保障性住房供應條件的要優先安排、應保盡保。對有房產的孤兒,監護人要幫助其做好房屋的維修和保護工作。

篇6

[關鍵詞] 唇腭裂;孤兒;心理狀況;生存質量

[中圖分類號] R782.21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673-9701(2014)22-0071-03

[Abstract] Objective To observe the quality of life and the psychological status of orphans with cleft lip and palate in the welfare. Methods Selected 50 orphans with cleft lip and palate in our welfare as the research group,and another 50 orphans with congenital heart disease at the same period as the control group, analyze the psychological status and quality of life of them with Children Self-Esteem Scale(SES),Social Anxiety Scale for Children(SASC) and WHOQOL-100 scale. Results The SES score of research group was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the control group(P

[Key words] Cleft lip and palate;Orphan;Psychological status;Quality of life

唇腭裂是口腔頜面部最常見的先天性畸形,占全身先天性畸形的前5位,其患病率達1.82‰[1]。近年來報道其發病率仍有上升趨勢。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目前大約有240萬唇腭裂患者,每年還要新增3萬左右的唇腭裂患兒,因此如何進行唇腭裂防治已是國內外領域的一項重大臨床課題[2,3]。唇腭裂的危害不僅表現為牙頜系統的畸形、語音功能障礙、容貌受損等,還會影響患者的心理和行為[4],降低患兒的生存質量,而且有可能受到歧視,甚至被家庭遺棄。

本研究通過選用魏運華兒童自尊量表、兒童社交焦慮量表及WHO-QOL100量表中文版[5]對6~14歲的學齡期唇腭裂孤兒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唇腭裂孤兒的心理問題,為今后對唇腭裂孤兒的心理支持與治療提供依據,從而提高生存質量,現報道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2010年6月~2013年12月在我福利中心6~14歲的50例唇腭裂孤兒為研究組,其中男29例,女21例,患者智力基本正常,無其他重大疾病及嚴重心理障礙。選取同期本中心50例年齡為6~14歲先天性心臟病孤兒作為對照組,男24例,女26例,智力正常,心功能正常,無其他嚴重并發癥,兩組年齡、性別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1.2 測量工具

①WHOQOL-100量表:6個領域,24個方面以及一個評價一般健康狀況和生存質量的評分,每個方面有4個問題,兒童因社會關系領域性生活方面的得分缺失,可用其他兩個方面得分的平均值代替從而計算出社會關系領域得分,量表得分越高,生存質量越好。②魏運華兒童自尊量表:有26個條目,分值越高,自尊程度越高;③兒童社交焦慮量表:得分越高,焦慮程度越高。

1.3 研究方法

問卷采用一對一與孤兒及護理員進行交談,均由經過統一培訓的醫護人員實施調查,根據兒童的回答完成問卷填寫,一共發出100份問卷,收回100份問卷。

1.4 統計學方法

將原始資料輸入數據庫,采用SPSS20.0統計學軟件對數據進行分析處理,計量資料以(x±s)表示,采用t檢驗。P

2 結果

2.1兩組患兒自尊量表評分比較

見表1。除能力、紀律及公德與助人外(P

2.2 兩組患兒WHO-QOL100量表的得分情況

見表2。研究組與對照組在總生存質量及健康狀況和心理領域(P

2.3兩組患兒社交焦慮量表評分比較

研究組得分明顯高于對照組,差異有高度統計學意義(t=-16.497,P

3討論

唇腭裂患兒因先天的頜面部發育缺陷、語音障礙及手術創傷的影響,心理發育受到不同程度的障礙而產生嚴重的失落感和自卑感[6,7]。雖然目前的唇、腭、鼻部畸形的治療效果已得到了巨大的改進,但仍有相當多的患者無法像正常人一樣工作和生活,究其原因是患者的心理問題并未因其形態和功能的改善而恢復正常[8]。福利院的唇腭裂孤兒因受到家庭的遺棄,可能帶來更嚴重的心理問題,嚴重影響孤兒的生活質量。目前沒有檢測到有關福利院唇腭裂孤兒心理狀況和生存質量相關的文獻報道。

本研究發現同是福利院的孤殘兒童,唇腭裂孤兒總的生存質量與健康狀況以及心理領域得分明顯低于先天性心臟病的孤兒(P

本研究結果表明,福利院唇腭裂孤兒與先天性心臟病孤兒在自尊總分及其下屬體育運動、外表、能力、成就感、紀律及公德與助人6個維度的評分比較差異均有統計學意義。除了體育運動外,所有得分均低于對照組,尤其外表與成就感方面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自尊量表是用于評定青少年關于自我價值和自我接納的總體感受,分值越高自尊程度越高,提示唇腭裂孤兒的心理障礙更為突出,表現為自我價值的負面回應[9]。王斌等[10]也報道唇腭裂患兒更為注重自己的外貌形象,他們意識到自身缺陷,拒絕接受和面對自己。

兒童社交焦慮量表得分越高,焦慮程度越高。本研究發現,在兒童社交焦慮量表評分上唇腭裂孤兒得分明顯高于先天性心病孤兒,差異有高度統計學意義。唇腭裂孤兒有更多焦慮情緒,杜紅梅[11]等也報道唇腭裂患兒焦慮、抑郁檢出率高。

綜上所述,福利院唇腭裂孤兒存在嚴重心理問題,并且已經影響到孤兒的生存質量,應該引起足夠重視,盡早給予心理干預、社會的人文關懷才能有助于孤兒的健康成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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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國民. 中國唇腭裂治療面臨的挑戰與機遇[J]. 口腔頜面外科雜志,2010,2(5):30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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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郭世莉,陳群. 8~12歲唇腭裂患者的心理調查研究[J]. 重慶醫學,2013,42(23):2767-2768.

[5] 李凌江,楊德森,周亮,等. 世界衛生組織生活質量問卷在中國應用的信度及效度研究[J].中華精神科雜志,2008,36(8):143-147.

[6] 朱玉潔. 唇腭裂患兒及家屬心理狀態分析及護理[J]. 醫學信息,2011,24(4):21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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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KAPP SKA. Psychological issues in cleft lip and palate[J]. Clinics in Plastic Surgery,2004,31(2):347-352.

[10] 王斌,徐琛,吳建華. 心理干預對青少年唇腭裂正畸患者的影響[J]. 中國美容醫學,2013, 22(14):1526-1529.

篇7

進一步提升已有的7個殘疾人扶貧基地輻射帶動能力,在此基礎上再新建6個殘疾人扶貧基地,以基地輻射、企業帶動和資金扶持等形式,大力扶持農村殘疾人發展種養業和家庭副業,幫助他們脫貧致富。

對2000名農村重度特困殘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進一步落實農村殘疾人參加新農合、新農保的優惠政策,將城鄉貧困殘疾人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做到應保盡保。

動員黨員干部扎實開展“幫、包、帶、扶”活動,對2000戶城鄉貧困殘疾人定期進行走訪救助。

二、改善300戶農村貧困殘疾人住房條件

認真實施農村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將移民搬遷、易地搬遷、以工代賑等項目資金捆綁使用,同時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減免各類規費,扶持300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改善居住條件。省、市扶持300戶,每戶補助2500元。其中,省財政扶持250戶,市上配套50戶。在此基礎上,市財政再安排15萬元,對每個危房改造戶分別給予500元補貼。縣財政對每戶再配套2000元,使戶均扶持資金達到5000元。

三、對3000名殘疾人進行免費培訓,指導千名殘疾人就業

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免費為殘疾人開展各種形式的職業技能培訓20期、培訓800人;實施“長江高科技助殘培訓”項目,對200名殘疾人進行IT技術培訓,提升殘疾人就業層次;各縣區圍繞主導產業,舉辦各類職業培訓和實用技術培訓40期、培訓2000人。

開展“就業援助進家入戶”活動,進一步拓展殘疾人就業渠道。全年按比例安置500名殘疾人就業,福利企業安置150名、公益崗位安置115名、長江高科技助殘就業100名、在市區建設100個“愛心亭”,扶持百名殘疾人創業、就業,新發展盲人按摩連鎖店、殘疾人皮具護理店10個,扶持30名殘疾人就業。同時,對100名貧困重度殘疾人子女進行職業培訓并安置就業。

四、實施貧困殘疾人免費“三個千”行動

采取中、省殘聯補貼一部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一部分、市財政配套一部分的辦法,邀請省復明手術車來我市巡回做復明手術,全年免費施行殘疾人白內障復明手術1000例;在陳倉、麟游、鳳翔等縣區的山區鄉鎮,開展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適配輔助器具和貧困精神病人康復服務,全面為1000名貧困殘疾人提供個性化適配輔助器具,為1000名貧困精神病人提供住院和藥物治療,幫助更多的殘疾人康復。

五、實施貧困殘疾人“一一二三”康復工程

免費為100名聽力障礙兒童提供康復救助;免費為100名盲人和聾人配發語音手機或短信手機,鼓勵他們積極參與社會活動;為200名肢殘人裝配假肢、矯形器;為300名智殘腦癱兒童開展康復訓練;為老年人提供助聽器和下肢殘疾人發放輪椅,并給予半價優惠。

六、資助百名貧困殘疾兒童和部分殘疾大、中專學生上學

認真開展“扶殘助學”、“彩票公益金助學”、“春雨工程”等活動,在全市范圍內資助100名殘疾少年兒童重返校園;資助殘疾人大、中專學生完成學業,對年新考入大、中專學校的殘疾學生給予一次性助學補貼,其中本科生3000元、大專生2000元、中專生1000元,幫助其順利進入高校。

七、建設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推進殘疾人服務體系建設

鞏固殘疾人康復基地,發展殘疾人康復服務。根據《關中—天水經濟區發展規劃》,積極籌建市殘疾人康復中心。

年內建起市殘疾人托養中心和鳳縣、千陽等縣區殘疾人托養機構,提升殘疾人托養能力,使500名殘疾人享受托養服務,500名殘疾人在社區得到日間照料和居家安養。

扶持市啟聰特殊需要兒童早期干預中心、市青青草殘疾兒童康復教育園、縣心悅啟智康復中心、鳳翔縣唐村鄉孤殘兒童康復園及其它社會殘疾人服務組織,辦好陳倉特教學校,促進殘疾人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八、加強殘疾人工作基層組織建設

認真落實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殘聯《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意見》精神,在全市311個鄉鎮、社區,1737個村配齊殘疾人專職委員,并對其開展集中培訓,提高素質,明確職責,努力提升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在殘疾人工作基層組織健全、服務設施完善、殘疾人比較集中的20個鄉鎮、社區建設殘疾人溫馨家園,使殘疾人就近就便接受康復訓練、貧困救助、就業安置、文化體育活動等服務。

九、豐富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營造殘疾人事業發展環境

堅持辦好殘疾人飛翔藝術團、手語新聞欄目、盲人有聲讀物閱覽室;將9600114陽光服務熱線改建成陽光語音服務中心;在兩個縣開播電視手語新聞;鞏固已有的5個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新建5個訓練基地,培養選拔更多的殘疾人體育人才,參加國內外重大賽事,豐富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

十、全力創建“全國殘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篇8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工作的意見》([]54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政辦發[]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開展調查摸底,切實做好孤兒身份的認定工作

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孤兒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父母雙亡的;

(二)父母一方死亡一方出走查找不到下落(人民法院出具失蹤證明的);

(三)一方服刑后辦理了離婚手續的,且子女判給服刑方、實際無監護人的;

(四)一方服刑另一方出走查找不到下落的(司法機關、人民法院出具服刑證明和失蹤證明的);

(五)福利機構收養的孤兒和棄嬰。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對照孤兒的認定條件,認真開展調查摸底,收集相關證據材料,組織民主評議,張榜公布;民政部門對孤兒身份認定進行核查,認定符合孤兒條件的對象納入保障范圍。

二、拓展孤兒安置渠道,推動孤兒回歸家庭融入社會

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利于孤兒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采取多種方式拓展孤兒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兒,推動孤兒回歸家庭、融入社會。

(一)親屬撫養。孤兒的監護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確定。孤兒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要依法承擔撫養義務,履行監護職責;鼓勵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擔任孤兒監護人;沒有上述監護人的,孤兒父、母生前所在單位或者孤兒住房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二)機構養育。對沒有親屬和其他監護人撫養的孤兒,經依法公告后,由民政部門設定的社會福利機構收留撫養。

(三)家庭寄養。由孤兒父母生前所在單位或者孤兒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可由監護人對有撫養意愿和撫養能力的家庭進行評估,選擇撫育條件較好的家庭開展家庭寄養,并給予養育費用補貼,當地政府可酌情給予勞務補貼。

(四)依法收養。鼓勵收養孤兒。收養孤兒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辦理。依法收養孤兒在登記與戶主關系時注明子女關系。穩妥開展涉外收養,進一步完善涉外收養辦法,收養孤兒需要為其辦理戶口登記或遷移手續的,戶口登記機關應及時為孤兒辦理福利機構集體戶或家庭戶。

三、加強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健全孤兒保障體系

(一)建立孤兒基本保障制度,按時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為滿足孤兒基本生活需要,建立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根據政辦發[]2號文件規定,孤兒最低養育標準為: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每人每月1000元。孤兒養育費標準包括伙食費、服裝被褥費、日常用品費、教育費、基本醫療費和復查費,不包括兒童大病醫療救助費、寄養家庭勞務費等。縣民政部門仍按現行籌資渠道和保障方式,統籌安排好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根據孤兒基本生活費的需求,從城鄉低保資金、財政專項補助資金中安排解決。不足部分通過地方財政預算、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籌集,確保孤兒基本養育費及時足額發放到位。社會各界捐贈給兒童福利機構的款物要直接用于兒童養育支出,不得沖抵福利機構行政事業經費。孤兒保障資金由民政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和孤兒保障花名冊,經縣財政部門審核后撥付,并實行社會化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保障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帳核算,嚴禁擠占挪用。要建立孤兒基本養育保障監督機制,縣民政、審計、監察、財政等部門要定期對孤兒基本生活費的發放進行跟蹤審計檢查,確保孤兒基本生活落到實處,維護其基本生活權益。

(二)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孤兒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將孤兒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鄉醫療救助等制度和兒童大病醫療救助慈善基金范圍,適當提高救助水平,參保參合費用由縣民政部門從城鄉醫療救助中統一代繳。將符合規定的殘疾兒童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穩步提高待遇水平。衛生部門要對兒童福利機構設置的衛生所(室)給予支持和指導,開展孤兒身心健康教育和咨詢輔導。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強對兒童福利機構衛生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及時調查處理機構內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政府辦的醫療機構應當為孤兒提供基本的醫療衛生服務,定期了解和掌握本地區孤兒接受健康管理情況,保障孤兒享有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保障服務。鼓勵、支持醫療機構采用多種形式自愿減免孤兒醫療費用。繼續實施“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

(三)落實教育保障政策,真正惠及每一個孤兒享受到知識教育。落實保障孤兒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全面實施孤兒免費義務教育,義務教育階段的孤兒寄宿生全面納入生活補助范圍;普通高中、中專職業學校就讀的孤兒,納入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優先予以資助;孤兒成年后仍在校就讀的,繼續享受相應政策,學校為其優先提供勤工儉學機會。切實保障殘疾孤兒受教育的權利,具備條件的殘疾兒童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不適合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孤兒,安排到特殊教育學校就讀;不能到特殊學校就讀的殘疾孤兒,扶持兒童福利機構設立特殊教育班,由特教學校實施送教上門,為其提供特殊教育。教育部門要加大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的力度,將條件較好的寄宿制學校優先免費滿足孤兒的需要,將教育捐款、捐贈及公益性資助的使用優先向孤兒傾斜。

(四)開展就業援助,扶持孤兒成年后就業。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促進就業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法規,進一步落實孤兒成年后就業扶持政策,鼓勵和幫扶有勞動能力的孤兒成年后實現就業。要提供針對和就業援助,依托基層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了解就業需求,按規定落實好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職業介紹補貼和社會保障補貼等政策,免費職業介紹、促進有勞動能力的孤兒成年后就業。孤兒成年后就業有困難的,政府在開發公益性崗位時,優先安排就業。鼓勵自主創業,對符合條件的成年孤兒要從場地、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方面優惠。

(五)加強住房保障和服務工作,確保住房保障政策落實到位。居住在農村的無住房孤兒成年后,優先納入危房改造計劃,在資金補貼、建設標準、施工組織、技術服務等方面給予傾斜,充分利用自然災害倒損房恢復重建、扶貧安居等政策,通過政府補助、銀行貸款、社會捐助等籌措孤兒建房資金,鄉鎮政府和村委會要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和當地村民幫助建房。居住在城關街道的孤兒成年后,符合城鎮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的,房管部門要優先安排配租、配售,符合領取廉租房租賃補貼條件的孤兒家庭,房管部門在發放租賃補貼時給予優先安排,做到應保盡保。對有房產的孤兒,監護人要幫助其做好房屋的維修和保護工作。

四、加強社會福利機構建設,不斷提高孤兒保障水平

(一)完善福利機構設施。縣民政部門在“十二五”期間立項的福利中心要加快建設,盡快投入使用,發揮多功能福利機構作用,為孤兒提供保障服務。“十二五”期間,國家將繼續實施“兒童福利機構建設藍天計劃”,縣民政部門要搶抓機遇,積極向省、國家民政部門爭取福利機構建設項目,爭取建設相對獨立的“兒童救助保護中心”,完善現有福利機構養護、醫療康復、特殊教育、技能培訓、監督評估等方面的功能。機構設施建設、維修改造及有關設備購置所需經費由財政預算、彩票公益金、社會捐助等多渠道解決。

(二)加強福利機構工作隊伍建設。一是要充分利用現有綜合利院,科學設置福利機構崗位,優化人員結構。在整合現有福利機構從業人員隊伍的基礎上,積極創造條件,提升管理服務水平。二是要充分利用農村福利機構,通過購買服務或社會化用工等形式,充實福利機構工作力量,解決沒有親屬和其他監護人撫養的孤兒問題,確保孤兒居有定所,生活有保障。三是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福利機構工作人員的福利待遇。加強對孤殘兒童護理員、醫務人員、特教師、社工、康復師等專業人員的培訓指導,支持福利機構培訓基地建設。民政部門要依托福利機構建立兒童福利指導中心,搭建為孤兒成長提供長期服務的平臺,負責為孤兒建檔造冊,對孤兒養育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和監督評估,對監護人進行指導和培訓,孤兒權益的相關事務,協助民政部門所屬的機構與財政、衛生、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協調,落實孤兒醫療康復、教育、住房及成年后的就業等相關的優惠政策,為孤兒成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支持。

五、健全工作機制,促進孤兒福利事業健康發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孤兒保障工作,要把孤兒福利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相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加強對孤兒保障工作的領導,健全“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孤兒保障工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孤兒保障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民政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孤兒保障工作能力建設,強化對福利機構的監督管理,開展孤兒普查工作,準確核定對象,嚴格審核審批,建設好孤兒信息管理系統,實行動態管理,防止孤兒生活費錯發、漏發。財政部門要建立穩定的經費保障機構,將孤兒保障所需資金納入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資金預算,切實保障孤兒的基本生活專項經費,發改、教育、公安、司法、人社、住建、衛生、人口計劃等部門要將孤兒保障工作列入職責范圍和目標管理,進一步明確職責,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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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繼續實施“榮居工程”。加大市縣兩級財政投入力度,完成四個縣400戶在鄉優撫對象危舊住房維修、改造工作,力爭在2010年年底前基本解決在鄉重點優撫對象“住房難”問題,讓我市重點優撫對象全都住上中等偏上條件的住房。

2、全力實施扶貧開發“三個確保工程”。努力爭取各類扶持資金1500萬元以上,不斷加大對“整村推進”扶貧開發重點村的投入扶持力度。科學實施產業化扶貧項目,確保重點扶貧項目兔業養殖產業實現貧困農民增收500萬元;確保產業化扶貧項目就業1000人;確保我市3000戶、1萬人貧困人口穩定脫貧。

3、籌建*慈善醫院。想方設法多方籌集資金1200萬元,新建改建一所建筑面積6000余平米,醫院內設26個臨床醫技科室、床位100張的一級綜合性醫院,努力為我市城鄉特困群眾就醫提供更加實惠、便捷、優質的服務,進一步緩解我市困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二)積極探索,不斷提高社會救助工作水平

調整完善《城鄉低保審核審批工作暫行規定》,探索建立醫療救助便捷結算平臺,繼續提高中心敬老院管理服務水平。規范散居五保對象的供養工作,探索實施“四個一”標準,即與每一名分散供養對象簽訂一份供養協議;發放一人一折(卡),確定一個監護人,建立一份供養檔案。

(三)創新機制,不斷增強減災救災能力

在重點做好冬春期間災民救助工作,妥善解決災民貧困戶生活基礎上,不斷加大市縣兩級對救災資金的投入力度。繼續完善救災應急預案體系建設,不斷提高災害應急救助工作能力。加強市縣兩級救災物資倉儲設施建設,不斷加大備災減災工本文來自作力度。加強報災信息員培訓,規范災害信息報災程序。嚴格災民救濟程序,進一步規范“一卡一冊三本帳”制度,推動公示制度,不斷增加救濟工作透明度。開展“減災進社區”和農村減災宣傳活動,組織好日常社會捐助和集中捐贈活動。

(四)突出重點,全力爭創“全國雙擁模范城”五連冠

1、不斷創新雙擁優撫工作。以爭創全國雙擁模范城“五連冠”為目標,完善健全我市雙擁政策法規建設。嚴格落實各項優待撫恤政策,全面推行優撫對象醫療費“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工作,進一步緩解在鄉重點優撫對象醫療難的問題;加強縣(區)光榮院改造,努力爭創省甲級光榮院;進一步加強*烈士陵園建設,不斷規范*、*、*三縣的革命烈士墓葬管理。繼續做好原8023部隊和“兩參”人員等復退傷殘軍人的審核認定和思想穩控工作。

2、繼續加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力度。突出重點和擇優安置的原則,確保重點安置對象即轉業士官、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退伍義務兵和城鎮復員士官優先安置到效益較好的單位。不斷加大安置改革力度,繼續推進貨幣化安置進程,切實做好自謀職業城鎮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工作,努力為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就業創造條件,不斷擴大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比例。積極協調做好軍供站搬遷新址工作,圓滿完成軍用飲食供應保障任務。

3、嚴格落實軍休干部“兩個待遇”。圓滿完成年度軍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務。認真做好市直軍休所軍隊退休干部及無經濟收入家屬、遺屬醫療制度改革收尾工作,積極穩妥推進軍休干部住房制度改革。繼續加強市直干休所衛生所建設,力爭將市直干休所衛生所納入全市醫療保險服務網絡。

(五)勇于創新,不斷加強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繼續做好第八屆村委會換屆選舉掃尾工作,完成剩余3個重點難點村的村委會換屆選舉。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加強村委會、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建設,進一步深化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

深入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工作。全面推行社區準入和社區評議制度,進一步理順和完善社區管理體制,繼續加強社區辦公用房等社區基礎建設。多方籌措資金60萬元建立市區街居四級網絡平臺,打牢全市社區信息化建設基礎。認真做好企業“家委會”社區調研和協調工作,全力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全覆蓋工作。

(六)規范服務,不斷促進社會福利事業健康發展

進一步擴大福利彩票發行銷售,全力推進慈善事業發展。加強社會福利機構管理和社會福利機構建設。

按照民政部文件要求(集中供養孤兒每月生活費不低1000元,社會散居孤兒不低于600元),逐步提高“孤殘兒童”養育標準。啟動市老年公寓項目立項報批工作,力爭明年上半年完成各項審批手續。繼續推進居家養老工作開展,大力加強社會工作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社會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切實維護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特別是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權益。做好“明天計劃”和“微笑列車”工作。依法做好國內收養登記工作,確保收養登記合格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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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嚴格管理,切實提高社會組織和社會事務工作水平

1、嚴格加強社會組織管理。按省市要求組織指導全市新社會組織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進一步加大執法監察工作力度,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全力做好市級社會組織等級評估試點工作,開展先進社會組織評估表彰活動,促進我市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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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近年來,隨著《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補充協議的實施,粵港兩地在社會服務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更為密切,繼2008年1月1日起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在粵舉辦養老機構之后,2009年1月1日起,廣東進一步擴大服務業開放領域,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以獨資民辦非企業單位形式舉辦殘疾人福利機構,為進一步推動粵港社會服務合作,提供了新的機遇。

一、廣東社會福利服務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發展 

社會福利是國家保障人民生活、促進社會公平和進步的一項重要制度。社會福利發展水平,是 經濟 發展和人民生活質量的重要標志,也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標志。社會福利的定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別。直至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民政部門負責的社會福利,主要是指狹義的社會福利,即為生活能力較弱的兒童、老人、殘疾人等提供社會照顧和社會服務,是我國社會福利的一部分,也是我國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 

改革開放前我國還沒有把社會保障列上議事日程,因為與當時計劃經濟相適應的單位 管理 制度已把社會保障,包括社會福利給統攬了。因此,民政部門主管的社會福利服務,面很窄,僅限于一些需要提供服務的民政對象,主要是孤老殘幼人員。我們稱之為救濟型或補缺型社會福利服務。 

上世紀九十年代中后期,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省各級民政部門積極適應 社會主義 市場 經濟發展新形勢,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推動社會福利服務由傳統的單位包辦向政府主導、民間組織積極參與、社會化福利服務供給模式轉變,由過去的補缺型逐漸向適度普惠型轉變,促進了全省社會福利事業的全面發展與進步。2000年4月,民政部在廣東召開了全國社會福利社會化工作會議,介紹推廣了廣東開展社會福利社會化工作經驗,基本內容為 投資 主體多元化、服務對象公眾化、服務內容系統化、服務隊伍專業化、管理形式多樣化,提出了社會福利社會化政策,即政府在倡導、組織、支持和必要的資助下,動員社會力量建設社會福利設施,開展社會福利服務,滿足社會對社會福利服務的需求。2008年12月,民政部在廣東召開全國養老服務社會化現場會,推廣了廣東推進養老服務社會化的經驗,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服務成為民政部門改革創新的重點工作,提上各級民政部門重要議事日程。所謂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服務即服務對象向有需要的普通城鄉居民轉變,幫助脆弱人群保持基本生活水平;向應對和 預防 突出社會問題轉變,維護社會的穩定和諧,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 

二、廣東老年社會福利服務現狀 

隨著 人口 老齡化程度的不斷提高,養老服務逐步成為社會福利服務的重點。早在上世紀90年代,廣東已進入老齡化社會,人口老齡化的壓力和形勢十分嚴峻。2008年末,全省戶籍人口8267萬人,其中60歲以上老年人口1014萬人,占戶籍總人口的12.27%。近年來,我省各級民政部門在落實兒童、殘疾人福利政策的同時,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按照民政部提出的大力推進養老服務社會化要求,積極承擔政府的主體責任,擺正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以公益性為導向,在管理和運行上引入市場機制,努力開拓以養老服務社會化為重點的社會福利服務新路子。目前,廣東初步形成了以社區居家養老為重點、以公辦養老機構為示范,以民辦養老機構為導向的養老服務發展新格局。全省擁有各類社會福利機構1615所,床位共10.2萬張,服務對象約7.1萬人,其中城市福利機構252所(公辦147所、民辦105所),床位35754張(孤殘兒童床位11859張),服務對象3.2萬人;鄉鎮敬老福利機構1363所,床位66528張,服務對象3.9萬人。另有社區老年人福利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4683個。截至2008年底,全省37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點已為5萬多名居家老年人提供過到戶服務。 

(一)大力推 行政 府購買服務。隨著我省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家庭的出現,家庭養老功能日益弱化,為改善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質量,減輕家屬的照顧壓力,大力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模式是符合廣東養老傳統和現實情況的主要選擇。2005年9月,根據民政部的統一部署,廣東全面開展了以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為切入點的養老服務社會化示范活動,探索實踐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進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形成了政府資助服務提供者的“廣州模式”和政府直接補貼服務對象的“深圳模式”。如廣州越秀區率先推廣建設街道托老中心的政府資助模式:由政府提供養老設施,把政府建成的街道托老中心向社會招標,擇優選擇信譽好、管理經驗豐富的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組織承辦。政府規定承辦機構必須拿出總床位數的20%作為社區救濟孤老的托老床位。政府以購買服務的形式,撥付資金給承辦機構,為支付在機構內收養的社區孤老的相關費用。深圳市則是采取“管辦分離”的辦法,政府不再興辦專門機構從事居家養老服務,而是按照不同標準,對傳統的“三無老人”、經濟困難老人、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直接進行補貼。為他們每人發放一本服務記錄簿(相當于服務券的代幣功能),除確認服務內容與時間的簽字外,老年人不須辦理任何手續,不經手貨幣,即可享受到所需的服務。區民政局按照補貼對象服務本所記錄的服務時間和應付金額,將補助款按季度直接劃到服務機構帳戶上。所有老人均可以自由選擇服務機構,自主選擇服務內容,政府不指定服務機構,也不限制服務范圍。  

(二)積極構建“信息聯動服務網絡”。“信息聯動服務網絡”是將社區醫療、護理服務、家政服務、義工服務四個服務網絡通過“平安鐘”、“平安通”居家養老呼援服務平臺,為老年人提供24小時的信息支援服務。如廣州市越秀區設置的“星光平安鐘”呼援服務中心,依托“120”急救、紅十字會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機構,在全區建立平安鐘用戶醫療應急援助機制,為社區老年人實施區、街、社區三級應急醫療救助網絡服務;依托160個社區醫生互動點,為每個星光平安鐘老年用戶建立“社區養老健康 檔案 ”,為老年人及時提供“病前查、病 中醫 、病后養”的社區護理優質服務;吸納家政服務中心加盟,招聘、培訓一批星光助老服務員,建立起社區家政服務網絡;依托義務工作者協會攜手搭建義工聯動網絡,通過義工長者結對子、義工慰問熱線、義工上門探訪等活動,為老人提供親切、熱誠的生活關愛。目前,廣州市已全面鋪開“平安通”服務,深圳市、佛山市順德區、江門市蓬江區也相繼推行“關愛之聲”呼援服務試點工作。 

(三)全面引進“ 管理 認證評估體系”。廣東各福利機構積極引進先進的科學管理理念,由經驗型管理向科學化、系統化管理轉變。如廣州市老人院2002年通過了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佛山市南海區福利中心通過了國際質量、 環境 、健康安全管理三體系認證。通過對 社會 福利機構質量、環境、健康安全等多方面的管理評估,有效地提升了福利機構的管理水平和效能,明確了福利機構內部各部門的職能、職責,規范了各項工作流程,使管理目標、崗位職責、工作規程、責任考核整合成一個有機整體,管理更加規范。同時,積極培養和引進包括社會工作者在內的各類專業人員,逐步建立了一支專業化的社會福利服務隊伍。近年來,我廳每年都舉辦一至兩期社會福利機構從業人員培訓班,邀請香港或本省社會福利機構專家進行授課,收到良好成效。截至2008年底止,廣東各類社會福利機構中,具有初級以上醫療、護理、 康復 、特教等專業技術職稱的工作人員的比例達到40.8%。 

(四)鼓勵港澳服務提供者參與養老服務事業。近年來,廣東充分利用毗鄰港澳的地緣區位優勢,不斷加強與港澳社會福利界的合作交流,鼓勵港澳民間團體和個人到廣東 投資 興辦養老機構。2005年12月8日至9日,我廳組織在香港國際會議展覽中心聯合舉辦了“廣東省首屆養老福利機構香港合作交流會”。cepa補充協議四簽署后,我廳與香港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于2007年8月2日建立“粵港社會福利合作專責小組”合作機制,保障cepa補充協議四相關政策的推進和落實。截至2008年底,全省已有深圳復康會頤康院、肇慶伸手助人護老頤養院、開平市三埠美仙養老院等5家香港機構和個人來粵開辦的養老機構。 

三、廣東老年社會福利服務面臨的挑戰與機遇 

盡管廣東老年社會福利服務取得了長足發展,但也面臨著嚴堠的挑戰。主要表現在:  

(一)養老服務發展滯后。當前,廣東省已成為全國老齡化最快的省份之一,社會福利服務所面臨的最嚴峻挑戰,是養老服務難以滿足人民群眾對養老需求日益增長的需要。2008年末,我省福利機構中養老床位數還不到老年 人口 的1%,養老服務發展水平與社會化養老的潛在需求尚有很大差距。在未富先老的前提下,應對突如其來的老齡化問題,發動社會力量共同發展養老服務事業,成為了解決養老困境的必然選擇。 

(二) 公共 財政 投入不足。養老服務是比較特殊的福利服務領域,既有 市場 性的特征,也有公共性及福利性的特點。因此,在推行養老服務社會化過程中,要正確把握政府責任與社會化的關系、公益性與市場化的平衡問題,堅持政府主導,不能簡單地將養老服務社會化等同于民營化和市場化。當前,廣東一些地方政府公共財政對養老服務投入不足,未能充分體現政府的主導作用。 

(三)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尚未建立。香港地區的養老服務,主要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通過政府立項、公開招標(或委托)、民間操作、政府評估的流程來運作。近年來,廣東學習借鑒香港先進經驗,積極推 行政 府購買服務機制,廣州、深圳、佛山等市率先推出了政府購買社工崗位、購買民間社會組織服務項目、為符合一定條件的老年人發放補貼、津貼等方式。但到目前為止,省和各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還沒有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制度。 

(四)政策瓶頸問題有待突破。推行養老服務社會化,必須及時有效地解決諸如土地、規劃、布局、政府投入、優惠政策、管理、隊伍建設等問題。近年來,廣東積極制定出臺了《廣東省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規定》等一系列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機構,但相關政策尚欠協調,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的積極性。 

在看到危機和挑戰的同時,我們也認識到,挑戰中蘊含著機遇,當前,廣東社會福利服務事業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一是政府對民生的重視。黨的十七大報告將民生問題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提出“必須在 經濟 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建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進社會體制改革,擴大公共服務,完善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推動建設和諧社會”,“要以社會 保險 、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加快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全國上下,全黨上下都關注和重視民生,是我們做好民生工作的基礎。 

二是《規劃綱要》的實施。2008年12月,國務院批準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把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改革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并賦予“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的重大使命。為貫徹實施《規劃綱要》,廣東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加快發展 經濟 的同時,著力完善和落實改善民生及發展 教育 、 文化 、衛生、體育等 社會 事業的普惠政策,實現人人享有基本 公共 服務和社會保障,加快建設平安和諧廣東,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感,并推進與港澳更緊密合作,不斷拓展三地合作的深度和廣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支持香港、澳門發展的政策措施,與港澳共同推進實施《規劃綱要》,大力推進cepa政策先行先試工作。 

三是部省協議的簽署。2009年7月20日,國家民政部與廣東省人民政府簽署了《共同推進珠江三角洲地區民政工作改革發展協議》,將“探索建立普惠型社會福利制度”列為合作的主要內容之一,提出了積極穩妥地擴大社會福利制度覆蓋范圍、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社會福利服務供給模式、加強與港澳地區的交流與合作等具體目標。同時部省協議還約定:共同推進社會組織改革與發展,深化社區建設和基層 管理 與服務體制改革,率先建立現代社會工作制度,完善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等等,將為廣東的社會福利服務創造必要的條件。部省協議的簽署,是貫徹落實《規劃綱要》的重要舉措,充分體現了民政部和廣東省委、省政府對廣東民政系統的充分信任和和殷切期盼,為廣東社會福利事業,特別是社會福利服務的發展帶來了重大機遇。  

今后,我們將以《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和部省協議的簽署為契機,認真學習借鑒香港地區的經驗做法,加強粵港社會福利服務交流與合作,率先在我省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社會福利服務制度。 

第一,要加強對社會福利服務的研究。這次粵港社會服務交流與研討會就是我們研究和探討社會服務的開始。今后,我們要組織力量進一步開展理論研究,為實際工作提供 指導 。 

第二,要加大對社會福利服務的宣傳。社會福利服務作為我國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我們要加大宣傳和普及有關社會福利服務常識,使全社會了解、支持、參與社會福利服務,充分發揮社會福利服務的社會保障作用。 

第三,要積極推動社會福利服務立法。目前,有關社會福利服務的立法還很不完善。要真正把社會福利服務作為社會保障的三根支柱之一,發揮其作用,必須首先建立起全國統一的社會福利服務制度,通過立法的形式,建立基本的社會福利服務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