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人事制度范文

時間:2023-09-25 18:16:0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城投公司人事制度,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城投公司人事制度

篇1

“白玉山頭玉屑寒,松風飄拂上瑯殲。云深何處高僧臥,五月披裘此地看。”清代文人朱集義曾作詩這樣描繪長安八景之一的“太白積雪”,

新年伊始,記者慕名來到太白山腳下這座人口不過5.4萬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看到的是山上尚未消融的冰雪,感受到的卻是太白人“窮縣要辦大教育的”熱情和決心,

一、實施布局調整促進均衡發展

長期以來,由于歷史原因和地域條件的制約,太白縣學校布局分散、基礎設施薄弱、教師緊缺,鄉鎮學校之間發展很不平衡。尤其是農村初小和教學點辦學中存在的多(學校點多)、散(布點分散)、小(規模小)、缺(育人功能缺)、低(教育質量低)等問題長期得不到根本解決,成為困擾全縣教育發展的瓶頸,

面對這一難題,太白縣委、縣政府專門組織人力,多次深入學校調研,分析論證,尋求解決太白教育問題的突破口,下決心在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質量效益上下硬功夫,在改善辦學環境,推進教育均衡發展上做大文章,樹立起“小縣要辦大教育,弱縣要辦強教育,窮縣也要辦富教育”的理念。該縣先后投資近億元,全面加強各學校基礎設施建設,一舉在2008年將原有67所中小學調整為13所。一個鄉鎮只辦一所高標準、高水平的中心小學,將全縣初中學校調整為2所,高、職中單設,鄉鎮全部建成寄宿制學校。目前,全縣僅有1所高中、1所職中、2所初中,9所小學,在全省率先實施了“一鄉一校”,為整合優質資源,全面實現教育均衡發展,快速提高教育質量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強化設施建設提升辦學條件

太白縣從實際出發,長遠規劃,分期分批實施了一系列項目工程,該縣先后建成了學生寄宿樓7幢、教師宿辦樓5幢、綜合樓11幢、教學樓4幢、大小食堂餐廳12個,以及每個學校的浴室、開水房、鍋爐房、水廁等服務用房:投資500多萬元為全縣所有學校安裝了暖氣:投資1000多萬元整體重建職教中心:投資1000多萬元建成標準化的縣體育場館,并對全縣學校的校園環境建設和寄宿制校園文化建設作了規劃。在內部設施方面。該縣對保留下的13所中小學從教學、食宿等實際需要出發,小到桌凳、教學儀器。大到計算機教室和多媒體教室,統一配置規劃,統一城鄉標準,統一實行政府采購,使全縣校園的內部設施達到了均衡,甚至鄉鎮學生的食宿、教師辦公條件優于縣城,讓農村學生同樣享受到優質教育資源,優秀生源流失現象得到有效控制。在寄宿制設施建設方面,他們通過各種捐贈、學校購置、縣上集中采購等辦法,共添置學生用標準架子床800余套,并投資200多萬元,使新建的各個學校食堂設施設備煥然一新,炊事員加工飯菜基本實現了機械化,學生就餐也實現了電子化管理。全縣所有中小學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三、改革人事制度合理配置師資

太白縣為了優化教師隊伍,均衡配置教師資源,采取了六項切實可行的措施,

一是合理分流人員。實現“一鄉一校”布局調整后,大部分教師在一線從事教學工作,還有近30%的教師要直接從事學生后勤服務工作。太白縣在認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制訂下發了《太白縣教師競聘上崗實施意見》,把學校人員按生活后勤和教學兩大塊重新調整,實行全員竟聘上崗,將教學能力強的教師選聘到教學一線,把管理能力強、有責任心的教師安排到生活后勤崗位上,成為專職生活指導教師。待遇不變。

二是推行人事制度改革,激活管理機制。實行校長公開招考制、教師競聘上崗制、崗位目標責任制、教師服務交流制、教師親屬回避制和教師繼續教育周制度等一系列人事制度改革,優化組合了教師隊伍結構。特別是城鄉教師交流支教,使鄉村教育質量提高有了根本保證。

三是推行績效考核工作。該縣從2007年7月起,實行城鄉工資結構差異制,使鄉鎮教師工資高于縣城教師工資標準,鼓勵廣大教師到鄉鎮任教。調動了廣大教職工從事農村教育工作的熱情。

四是采取一招二聘三培四援辦法。緩解薄弱學科教師緊缺問題。該縣每年招收50名左右的本科師范畢業生和體、音、美等緊缺專業人才,優先保證鄉鎮開足開齊課程。并高薪聘請一定數量的高級教師,對青年教師進行培養指導和重點科目把關。他們加強對骨干教師培養力度,在寶雞市率先實行了教師學習獎勵報銷制度,做到了“教師培訓。政府埋單”。此外,他們還與南京江寧區等發達地區教育對口支援,并邀請寶雞中學等學校的教師定期來太白指導教學、上示范課、與教師交流等,幫助教師提高業務能力。

五是加強師德考核,利用各種時機。開展師德師風教育和整治。

六是定期組織教師體檢等方式,對教師在工作上關心,在生活上照顧,使廣大教師都能全身心地投入教育事業。

四、加大財政投入減輕家長負擔

為全力推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太白縣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并拿出大量配套補助資金來減輕農民負擔。在落實國家“兩免一補”的基礎上,縣財政2009年初安排了200萬元“一鄉一校”布局調整啟動資金,建立了農村規模較小學校運行經費保障體系:拿出100萬元對全縣所有寄宿學生實施“營養早餐”32程,按每生每天2元標準提供牛奶、雞蛋或面包;拿出30萬元給離家5公里以外的寄宿生每月補助兩次往返交通費:投資近500萬元為各個學校安裝了供暖設施,在全省率先實現了山區農村學校統一集中供暖:拿出150萬元用于學校冬季取暖補貼:每年安排15萬元對教師培訓和進修費用進行獎勵性報銷:所有學校落實了炊事員編制,由縣財政發放工資,學校食堂由對外承包全部轉為自主服務性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學生的伙食成本。減輕家長負擔;縣財政每年拿出10萬元作為教學質量獎勵基金,對教學質量高的學校、教師和成績突出學生進行獎勵:安排10萬元作為現代遠程教育運行維護專項費用,確保國家現代遠程教育試點縣應用工作正常化:每年安排5萬元作為教育均衡發展和教學質量的督導、調研經費。另外,該縣還積極聯系企業、爭取民政救濟、慈善救助等社會扶貧資金,對貧困學生實施救助,使得全縣沒有一個學生因貧困而輟學。

五、創建寄宿特色營造家庭氛圍

太白縣實施“一鄉一校”布局調整后,各鄉鎮都建了寄宿制學校。在寄宿制管理上,他們針對寄宿生特點,采取了編組同級化、住宿家庭化、伙食多樣化、生活民主化、活動趣味化的“五化”管理方法。制定了《太白縣寄宿制學校食宿管理暫行辦法》、《太白縣生活指導教師工作規程》等,使寄宿制學校的管理有章可循。學生宿舍按照十有(有標準架子床、有碗柜、有鏡子、有窗簾、有床鋪定位標簽、有取暖設施、有學生花名冊、有舍長、有管理制度、有生活指導老師)、六化(生活用品統一化,物品擺放規范化,作息洗漱定時化,衣帽用品潔凈化,宿舍打掃經常化、評比獎懲公開化)、五線(被子疊放一條線,毛巾搭晾一條線,書包掛置一條線、臉盆擺放一條線、牙具放置一條線)的管理模式,進行量化積分考核,使學生從小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樹立集體榮譽感和團隊意識。對年齡較小的學生,做到吃飯時有人引導,睡覺時有人關愛,洗涮時有人照顧,活動時有人組織,得病時有人照護,使他們真正感受到在校如家的溫暖。

在安全管理方面,該縣規定,小學生上學全部由家長送到學校,放學回家時,離家較近的學生由家長接回,離家較遠的學生由縣運輸公司班車送回,學校老師跟車護送:“營養早餐”由縣采購中心統一采購配送,糧油由縣“放心糧油辦”統一配送,其他食品和蔬菜定點采購:建立24小時跟蹤服務制度,從學生的學、吃、住、玩各個環節落實責任、細化管理;為住宿一、二年級小學生專門訂制小床、低床,確保安全:在全省率先為農村寄宿制學校配備專職校醫,率先為全縣中小學生辦理校方責任險。

該縣還進一步加強寄宿制學校文化建設,對三年級以下的寄宿生不上晚自習,成立各種素質教育興趣活動小組,由生活指導教師組織開展讀書、繪畫、講故事、觀看少兒電視節目、象棋比賽等活動,使寄宿制生活不再單調和寂寞。對留守兒童開展“爸爸媽媽助成長”活動,讓學生不再有親情的缺失感。

六、加強統籌協調做強各類教育

為了保證各類教育均衡發展,太白縣按照“一鄉一校”布局調整規劃,首先加快了太白中學高中和初中分離工作,目前,投資1500萬的新初中已建成投用,并以年薪10萬元為高中招聘了校長。同時采取“走出去、請進來”辦法,加強高中教師的學習交流和進修培訓,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職業教育方面,該縣積極爭取國家職業教育重點建設項目資金,征地20畝,投資1000多萬元,將原縣職教中心整體搬遷,重新建設了功能設施齊全的縣職教中心。并借助蘇陜對口支援優勢,同南京江寧區職教中心聯辦急需人才的專業。2009年上半年,職教中心畢業學生全部安置到了廣東惠州等地,就業率達100%。

太白縣還適時啟動全縣公辦幼兒園建設工程,在縣城已有的兩所幼兒園基礎上,計劃再建設一所高標準的公辦幼兒園。目前。該縣在桃川鎮、鸚鴿鎮已建成兩所鄉鎮中心幼兒園,在靖口鎮建成了一所民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在其他鄉鎮采取在小學附設學前班的辦法解決了幼兒學前兩年的教育問題。該縣還計劃在兩年內在所有鄉鎮建起鄉鎮中心幼兒園,并把學前教育全部納入義務教育階段。

篇2

(一)民辦學校會計制度必須全國統一

會計信息是商業語言,為了使信息的使用者能夠比較不同機構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績效,作出理性決策,會計信息必須具有可比性。會計信息具有可比性的前提,是一個國家內同類機構適用的會計準則必須保持一致,這也是各個國家會計法規和準則的基本原則與實踐。不僅一個國家之內會計準則必須一致,近年來還出現了不同國家會計準則趨同于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勢__1]。我國企業會計、政府會計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與國際慣例相同,也是全國統一的。《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民辦學校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但是,由于民辦學校性質模糊等各種原因,我國中央政府和會計準則制定機構還沒有對民辦學校會計制度的使用作出統一的規定。不少地方政府沒有制定民辦學校會計制度,已經制定會計制度的地區,依據也不盡相同。有的依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有的依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還有的依據《企業會計準則》。不同地區甚至同一地區同類民辦學校使用的會計制度都不一致,使得民辦學校會計信息混亂、質量低下_2]。為了保證民辦學校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民辦學校實行分類管理后,對適用會計制度的決定不能再由地方政府作出,而應該由財政部和教育部統一規定。各地民辦學校必須執行全國統一的會計制度。

(二)非營利民辦學校會計制度的適用

非營利民辦學校,性質上屬于民間非營利組織,應該規定其適用《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由于目前我國教育領域的勞動人事制度存在雙軌制,公辦學校多數教職工屬于事業編制,民辦學校的教職工都不屬于事業編制。在養老、醫療等社會福利待遇上,事業編制的教職工比非事業編制的教職工好得多,因此民辦學校的教職工要求取得事業編制的呼聲很高。這種民辦學校教職工身份向公辦學校看齊的呼聲,引致了改變民辦學校屬性的要求,認為民辦學校特別是非營利民辦學校應該看成是事業單位,導致一些地方將民辦學校登記為民辦事業單位。民辦學校教職工的訴求和民辦學校登記為事業單位,對地方政府制定民辦學校會計制度產生了重要影響。《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實行業務活動成本計算,財務報告包含現金流量表,比較接近企業和國際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是比較先進的會計制度。盡管在運用時需要根據學校的組織和業務特點作出一些調整,《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對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還是比較適用的。2013年開始實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還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缺少活動成本核算,沒有現金流量表,產生的會計信息質量明顯比《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低,不適合非營利民辦學校使用。從事業單位改革的方向看,公辦學校教職工的事業編制身份以及與企業職工在養老、醫療等社會福利待遇方面的差距是需要逐漸縮小甚至消除的。將民辦學校教職工納入事業編制,將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登記為民辦事業單位,是不符合改革方向的。因此,不能根據一些需要改革的不合理現象來改變非營利民辦學校教職工的身份和學校的性質,也不能因為對非營利民辦學校的不適當登記影響其會計制度的選擇。基于上述理由,應該由財政部和教育部明確規定,非營利民辦學校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而統一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為了使非營利民辦學校更好地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財政部和教育部應該根據非營利民辦學校的組織和業務特點,對會計科目、會計報表、會計處理等進行必要的調整和補充,通過類似《非營利民辦學校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之類的文件,來統一規范非營利民辦學校的會計制度。

(三)營利性民辦學校會計制度的適用

營利性民辦學校,實際是提供教育服務的營利性企業,必須適用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有兩套,大中型企業實行《企業會計準則》,小型企業實行《小企業會計準則》。應該根據學校規模的不同,規定營利性民辦學校分別適用《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如果是在交易所上市的民辦學校,則還需要遵循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要求的一些會計規范,如定期公開財務報告等。營利性民辦學校適用企業會計準則是國際經驗。美國是營利性學校較多的國家,各級教育都存在營利性學校,在交易所上市的高等教育機構就有10多家。美國的營利性學校遵循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美國著名的營利性教育企業阿波羅集團(ApolloGroup),旗下有鳳凰城大學在內的多所學校,是一家在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NASDAQ,英文全稱是”NationalAssociationofSecuritiesDealersAutomatedQUO—tation”)上市的教育公司。從其財務報告可以看出,它遵循的是FASB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遵從證券交易所的財務信息披露規則,并按稅法規定繳納聯邦和州的企業所得稅。我國部分地方在實踐中也規定營利性質的民辦學校適用企業會計準則。廣州市2005年的《廣州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提出:“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對外不籌集資金且規模較小的民辦學校可選擇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其他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由于2005年廣州還沒有對民辦學校進行營利與非營利的分類,只有要求回報與不要求回報的分類,所以有上述規定。但從本質上看,要求回報實質上具有營利性,廣州實際上是作出了營利性民辦學校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為保持全國營利性民辦學校會計信息的可比性,財政部和教育部應該規定,營利性民辦學校必須統一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為了使營利性民辦學校更好地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財政部和教育部應該根據營利性民辦學校的組織和業務特點,對會計科目、會計處理、會計報表等進行必要的調整和補充,通過《營利性民辦學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和《營利性民辦學校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之類的文件,來統一規范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會計制度。

二、兩類民辦學校的法人財產權與舉辦者權益

將民辦學校區分為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后,在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必須更加慎重地處理好民辦學校的法人財產權與舉辦者和出資人關系。民辦學校的法人財產權在《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第九條、第三十五條以及第三十六條中都得到了明確的確認。其中,第三十六條規定:“民辦學校存續期問,所有資產由民辦學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的核心,是對其財產的所有、使用和處置權,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必須遵守民辦學校法人財產權的規定。民辦學校舉辦者和出資人的權益,在《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細則中也有規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規定:“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用資金、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以及其他財產作為辦學出資。”《民辦教育促進法》對舉辦者和出資人權益的規定主要有第五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和第五十一條。其中,第二十條規定:“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由舉辦者或者其代表、校長、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第五十一條規定:“民辦學校在扣除辦學成本、預留發展基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費用后,出資人可以從辦學結余中取得合理回報。”《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舉辦者和出資人的權益規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推選理事會成員參與民辦學校決策,對民辦學校行使實際控制權;二是取得合理回報。舉辦者和出資人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權益在法律上沒有明確,即是否享有民辦學校終止后的剩余資產的索取權。另外,對于那些成立初期舉辦者物質資產投入很少或沒有投入,主要依靠人力資本投入,將歷年結余積累下來滾動發展的民辦學校,如何界定和評估舉辦者產權,現有法律也沒有明確的規定。這些權益的模糊會導致舉辦者利用控制權和合理回報權為自己輸送利益,掏空學校凈資產,不利于民辦學校的長期穩定發展[4]。因此,需要修訂完善《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將民辦學校區分為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兩類,明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出資人擁有學校終止后的剩余資產索取權,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出資人不擁有學校終止后的剩余資產索取權。還要在修訂的法律中明確規定,主要依靠舉辦者人力資本投入和結余滾動發展的民辦學校,營利性學校舉辦者享有剩余資產的索取權,非營利性學校舉辦者享有部分原有積累的索取權。由于營利性民辦學校實行企業會計準則,進行嚴格的成本核算,所有者權益的數量將更加準確和清晰,明確剩余索取權后,舉辦者或出資人在學校運營期間通過關聯交易將學校的資產輸送給自己的動機會減少。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由于剩余索取權的限制,舉辦者或出資人在辦學期間通過控制權輸送利益的動機將更強。但無論是營利性民辦學校還是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都需要正確處理好與舉辦者或出資人的關聯交易,防止非法的利益輸送。應該借鑒上市公司有關關聯交易管理的經驗,實行董事會或理事會在關聯交易表決時,關聯董事或理事不參與表決的回避制度,在程序上保證關聯交易的公正。在舉辦者和出資人不擔任校長、也不參與日常經營管理的民辦學校,如果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不嚴格,容易產生管理人員通過招生、用人、采購等業務過程獲取個人經濟利益,以及過高職務消費等方式侵害學校和舉辦者、出資人利益的問題[c],即經濟學中的成本問題。嚴格的財務會計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是減少這類問題的必要條件。

三、兩類民辦學校中政府投入與捐贈資產的會計處理

民辦教育的發展離不開政府和社會的支持。民辦學校對于政府投入和社會捐贈的會計核算方法,由投入和捐贈的性質、形式決定,需要審慎處理。

(一)政府投入的會計處理

政府對民辦學校投入時,應該明確投入的性質,民辦學校根據不同的投人性質作出不同的會計處理。政府對民辦學校的投入,從權屬上主要有兩類:資本性投入與非資本性投入。資本性投入是投入后政府在民辦學校取得出資人地位的投入,非資本性投入是不要求出資人地位的投入。資本性投入的會計處理:政府對民辦學校進行資本性投入,應該與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或出資人達成出資協議,根據出資協議和資產評估價值,將政府資本性投入記人民辦學校的出資人賬戶。民辦學校相應的會計分錄是:借:銀行存款(或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貸:非限定性凈資產(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實收資本(營利性民辦學校)如果政府與舉辦者沒有就政府的資本性投入達成出資協議,而資產已經投入到學校,則資產先不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也不記人民辦學校的資產和凈資產賬戶,待達成協議后再進行上述賬務處理。非資本性投入的會計處理:政府對民辦學校的非資本性投入,可以看成是政府購買民辦學校的服務,或者看成是政府捐贈,民辦學校可以作為收入記賬。政府的貨幣投入和效用在一年以內的其他資產投入,如果看成是購買服務,相應的會計分錄是:借:銀行存款(或存貨等)貸:政府補助收入(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營業外收入(營利性民辦學校)如果看成是捐贈,會計分錄是:借:銀行存款(或存貨等)貸:捐贈收入(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營業外收入(營利性民辦學校)政府投入長期資產,應看成是政府捐贈,會計分錄是:借: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等)貸:捐贈收入(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遞延收益(營利性民辦學校)必須指出的是,在決定對民辦學校進行投入時,政府自己必須明確投入的性質并與民辦學校達成協議,民辦學校才能進行正確的會計處理。還必須明確的是,政府的資產投入到民辦學校后,就屬于民辦學校的資產,民辦學校擁有這些資產的法人財產權。如果政府事先沒有對資產的使用提出限制,民辦學校可以根據教育教學的需要自主使用。對于資本性投入,政府換取的是出資人的權益,在營利性民辦學校表現為一定份額的實收資本。對于非資本性投入,政府換取的是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服務,不再擁有投入資產的財產權,也不能取得出資人地位,但可以對資產的使用提出要求。政府對投入民辦學校的資產的使用限制或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學校對這些資產的處置權。

(二)社會捐贈的會計處理

民辦學校接受社會捐贈,性質上相對簡單,是捐贈人對民辦學校無償提供資產。有些捐贈人會對捐贈資產的使用提出限制,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應該遵從捐贈人的限制要求,在當期將捐贈形成的收入記人捐贈收入的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細科目中。收到捐贈為貨幣性資產時,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貸:捐贈收入——限定性(非限定性)收入(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營業外收入(營利性民辦學校)若接受捐贈的是非貨幣性資產,且金額較大,當期的會計分錄為:借: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等)貸:捐贈收入——限定性(非限定性)收入(非營利性民辦學校)遞延收益(營利性民辦學校)

四、兩類學校與舉辦者關聯交易的會計處理

民辦學校作為獨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財產權。非營利學校的舉辦者、出資人對學校擁有一定的控制權,但沒有結余的收益權和剩余索取權。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或出資人擁有對民辦學校的控制權和利潤分配權以及剩余索取權。在民辦學校的開辦和存續過程中,舉辦者和出資人與民辦學校之間會產生經濟往來。根據公認會計準則,雙方的經濟往來屬于關聯交易,應該遵循關聯交易會計準則。關聯交易會計準則的核心,就是雙方的交易要按公允價值計價入賬。

(一)設立時舉辦者投入的會計處理

在民辦學校設立時,主要的關聯交易是舉辦者將資產投入學校。這時,由于民辦學校的治理結構還沒有建立,容易出現投入資產價值高估、投入資產不及時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等問題。有關法規和民辦學校會計制度要明確規定,舉辦者投人民辦學校的•58•資產、價值要經過有公信力的會計事務所或資產評估公司評估,民辦學校按照投入資產的評估價值,在完成了產權轉移手續后,作為舉辦者或出資人的出資,記人民辦學校的凈資產賬戶。具體的會計處理是,非營利民辦學校記人相應的資產和“非限定性凈資產”賬戶,營利性民辦學校記人相應的資產和“實收資本”賬戶,其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或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貸:非限定性凈資產(非營利民辦學校)實收資本(營利性民辦學校)在實踐中,出現了舉辦者或出資人資產已投入民辦學校使用,但遲遲沒有辦理產權轉移手續,民辦學校不能及時按公允價值將資產入賬的問題[6]。為了防止出現這類問題,除了前述的修改《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出資人享有剩余索取權外,主管部門還應該在批準辦學的程序中,將舉辦者或出資人投入資產的產權轉移作為核發辦學許可證的前置條件,以及認真落實對民辦學校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存續期間關聯交易的會計處理

在民辦學校存續期間,舉辦者或出資人投入學校的資產不能抽回。存續期間舉辦者或出資人與學校產生的交易,比較多的是相互借用資產,如借款、借用固定資產等。發生借款交易前,必須經過理事會或董事會的批準,簽訂規范的借款協議,按市場利率計息,發生交易后應及時記賬。一般情況下,民辦學校不應該將款項借給舉辦者或出資人,如果經批準借出,其會計分錄是:借:其他應收款(或應收賬款)貸:銀行存款計算利息時:借:其他應收款(應計利息)貸:其他收入民辦學校向舉辦者或出資人借款,借入和期末計提利息的會計分錄分別是:借:銀行存款貸:短期借款借:籌資費用(非營利民辦學校)財務費用(營利性民辦學校)貸:預提費用或其他應付款(非營利民辦學校)應計利息(營利性民辦學校)民辦學校與舉辦者或出資人之間的實物資產借用,實質上是租賃資產。如果發生了借用資產的交易,應該經批準后簽訂租賃協議,租金按市場租金標準確定。會計核算時,按協議租金及時記賬。民辦學校租賃舉辦人或出資人的實物資產,支付租賃費或期末計提租賃費的會計分錄是:借:業務活動成本或管理費用(非營利民辦學校)主營業務成本或管理費用(營利性民辦學校)貸:銀行存款(支付租賃費)預提費用或其他應付款(計提租賃費)舉辦人或出資人租賃民辦學校實物資產,收到或期末計提租賃費的會計分錄是:借:銀行存款(收到租賃費)其他應收款(計提應收租賃費)貸:其他收入(非營利民辦學校)其他業務收入(營利性民辦學校)

五、兩類學校的財務報告

無論是非營利民辦學校還是營利性民辦學校,都需要編制財務報告,向學校的利益相關者提供所需要的財務信息。

(一)非營利民辦學校財務報告的內容

非營利民辦學校應遵循《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按照這一制度的要求編制財務報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財務會計報告中的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和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注應包括重要會計政策及變化、董事會成員薪酬及變化、重要報表項目的變化等。財務情況說明書應包括組織的宗旨、結構和人員狀況,以及業務活動基本情況、年度計劃和預算完成情況等。上述《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報告內容,對非營利民辦學校是合適的,無需修改補充,遵照執行即可。但非營利民辦學校財務報表里的具體項目以及報表附注說明,可以根據學校的特點有所修改補充。為了提供非營利民辦學校凈資產來源的信息,可以考慮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凈資產部分增加二級項目,即在非限定性和限定性凈資產項下,分別設置舉辦者(出資者)凈資產、政府投入凈資產、捐贈凈資產和其他凈資產四個二級項目。為了提供非營利民辦學校從事各項核心業務的成本信息和辦學結余,可以考慮根據學校支出(成本)的特點,在業務活動表中按功能設立支出(成本)項目和增加結余項目。按功能設立的項目有教學支出、科研支出、社會服務支出、管理支出、學生活動支出等。結余項目是當期全部收入與費用支出項目之差。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增加學校學生數量、生源結構、教師數量和結構、教育質量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心的信息。

(二)營利性民辦學校財務報告的內容

營利性民辦學校根據規模的不同,應遵循《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政府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教育行業的特點,規定營利性民辦學校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的門檻。《企業會計準則》規定,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附注,以及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信息和資料。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增加了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還規定會計報表附注包括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遵循會計準則的聲明、重要會計政策的說明和會計估計的說明。《小企業會計準則》沒有財務報告的規定,但有財務報表的規定。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報表附注。附注包括遵循會計準則的聲明和重要報表項目的說明。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財務報表種類與《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有一些差異,前者有利潤表,后者沒有利潤表但有業務活動表;后者的報表附注需要披露董事會成員的薪酬及變化,還多了財務情況說明書。由于民辦學校有不少重要的信息難以在《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會計報表和附注中反映出來,如教師的年齡、學歷、職稱結構等重要的人力資本信息,營利性學校需要財務情況說明書來提供這些重要信息。因此,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財務報告中應該包括財務情況說明書。與非營利民辦學校一樣,營利性民辦學校會計報表的具體項目也可以根據學校的特點作一些修改和補充。如前所述,為了提供營利性民辦學校所有者權益形成的信息,可以考慮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部分的資本公積項目下,設置舉辦者(出資者)資本公積、政府投入資本公積、捐贈資本公積和其他資本公積四個二級項目。為了提供營利性民辦學校從事各項核心業務的成本費用信息,可以考慮根據學校成本費用的特點,在利潤表中按功能設立成本費用項目。為了保證民辦學校財務報告的信息質量,財政部和教育部應該規定,民辦學校的財務報告必須經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且必須將財務報告與審計報告一起向社會公開。

六、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