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債券資金管理辦法范文
時間:2023-10-07 1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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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主要工作實績
1、各項存款完成情況:
(1)、至200#年末,各項存款余額*億元(聯社統計口徑),比年初*億元凈增12.19億元,增長*%,同比多增*億元。考慮調減因素*億元,實際增加存款*億元,完成自定目標任務*億元的*%。
(2)、至200#年末,各項存款余額*億元(人行統計口徑),比年初74.31億元凈增*億元,增長*%。其中:2511結算資金余額*萬元,比年初1.85億元減少1.1億元,實際比年初凈增12.12億元。完成省聯社目標任務*億元(增長14%)的*%。
(3)、至200#年末,各項存款旬均余額78.9億元,比年初旬均68.21億元凈增10.69億元,增長15.67%,完成全年目標任務10.01億元的106.79%。各項存款日均余額78.55億元,比年初日均68.21億元凈增10.34億元,增長15.16%。
(4)、至200#年末,儲蓄存款余額47.45億元,比年初凈增7.27億元,增長18.09%,同比多增4.14億元,完成全年目標任務7億元的103.86%;對公存款余額37.34億元,比年初凈增4.92億元,增長15.18%。
(5)、至200#年末,陶都卡存款余額13078萬元,比年初11313萬元凈增1765萬元,增長15.6%;發卡量5.67萬張,比年初4.66萬張凈增1萬張,增長21.5%,全年交易量達19.24億元(由于已向省聯社申請圓鼎卡,所以今年下半年在陶都卡發卡方面已加以控制,卡業務量沒有明顯增加)。
(6)、至200#年末,全市金融機構各項存款總量排列第二位,各項存款增量排列第三位,市場份額24.21%與年初持平,各項存款增幅14.83%,低于全市平均增幅(19.53%)4.7個百分點,比年初17.68%下降2.85個百分點。其中:儲蓄存款總量排列第二位,增量排列第三位。
2、備付資金擺布合理
至200#年末,央行準備金存款余額114021.18萬元(××××人行58154.86萬元,++++人行55866.32萬元),存放同業款項余15702.53萬元(農行10685.75萬元、工行3659.43萬元、常熟683.10萬元、北京674.25萬元),存放省聯社清算資金余額7368.78萬元,期末實際備付金比例13.52%。
3、資金運作靈活多樣
至*年末,累計運用資金242645萬元,同比減少16.82萬元。其中存放同業56000萬元,省聯社調劑資金106810萬元,債券回購74835萬元,信用拆借5000萬元,票據轉貼現8393萬元。實現利息收入534.25萬元,扣除超額準備金利率0.99%利息差,實際增加資金利差收入269.80萬元,同比增加5.12萬元。
4、長短期投資收益明顯
至*年末,長短期投資余額83432.93萬元。其中國債57000萬元,金融債16000萬元,企業債*萬元,法人股權372萬元(其中股權紅利24.2萬元,收益率達6.5%),應收利息806.56萬元,實現投資收益2628.64萬元,同比增加515.93萬元,債券手續費收入5萬元。
5、中間業務交易頻繁
至*年末,代收聯通話費228.19萬元;代收自來水費121,378筆,金額601.54萬元;代收電費185,419筆,金額3266.42萬元;代收行政罰沒款9385萬元;代扣國稅、地稅172049萬元,實現手續費收益萬元。
6、現金計劃統籌安排
*年全年累計投放現金55.25億元,同比減少7.79億元。累計向人行領現58.65億元,同比減少1.77億元。累計向人行解現3.04億元,同比減少0.26億元。庫存現金占用率為1.88%。
7、統計工作準確及時
*年全年上報各類報表352張,其中上報人行201張、銀監會82張、省聯社67張、統計局2張。全年上報數據達到基本無差錯,準確率高達99.75%,按時上報各級各類規定的報表。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力以赴抓好組織資金,持之以恒加強存款考核
面對宏觀環境趨緊,同業競爭激烈,增存形勢嚴峻等問題,客觀分析形勢,主動調整工作策略。一是先后開展了“爭先鋒模范,創服務佳績”、“立爭先之志,保領先之勢”組織資金競賽和第四季度日均存款增量競賽等活動。加大了對組織資金的獎懲力度,提高了全轄組織資金工作的積極性。第三季度各項存款以凈增3.21億元的優異成績,一舉扭轉了今年以來各項存款持續徘徊增長的被動局面,確保了存款總額躍上了一個新臺階。尤其是第四季度開展的日均增量競賽活動,使儲蓄存款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并增強了存款的穩定性。二是會同辦公室對基層信用社進行調查研究,傾聽各基層社對組織資金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連續刊出3期“信用合作交流”,推廣了一些組織資金業績較好信用社的經驗和做法,同時密切關注存款源頭及對大額存款的走向掌握第一手資料,加強與各信用社的橫向溝通。三是嚴格加強存款考核,制訂和完善了工效掛鉤考核辦法,供基層信用社借鑒和參考。考慮*年將繼續考核日均存款,花費了較多精力對各信用社的日均存款余額進行核對,保證來年下達日均存款任務基數的準確性。今年九月份開始在辦公網上逐月公布各信用社月度存款完成實績排行榜,讓各信用社能看到自身差距,同時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縮短差距。
(二)大力拓展中間業務品種,規范完善合作協議
在工作中積極調整中間業務發展思路,采取多種方式,真正把中間業務當作改善服務、提高形象、增強競爭力、增加效益的重要工作來抓,從而實現效益最大化的經營目標。一是在已開辦聯通話費的基礎上新增了代收自來水公司的水費和代收供電公司的電費業務。二是補充、完善了水費和聯通話費協議,并進行了續簽,特別是在同業公會關于業務方面的幾次會議后,及時將會議最新精神轉達給被單位,和他們進行溝通,進一步規范了業務。三是對已經開辦代收電費的信用社進行了調研,根據調研中所了解的實際情況,就代收電費有關條款與供電公司進行了初步協商,有關手續費收入等條款正在進一步協商中。四是針對新一代綜合業務系統中業務的操作情況,完善了活期儲蓄存折(陶都卡)代扣委托書,逐步以代扣繳費方式來取代現金收費方式,從而減少柜面壓力,提高柜面工作效率。五是根據基層社的需求做好陶都卡、柜員卡的打卡工作,全年累計打卡9128張。
(三)規范資金運作內控制度,積極實行資產多元經營
在資金運作中,以防范風險為前提,切實規范各項工作程序,嚴格執行資金運作內控制度,在不斷總結提高自身業務水平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債券投資業務,實行資產多元化經營,減少投資風險,提高收益率。一是制訂了債券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票據轉貼現和再貼現業務管理辦法,修訂了人民幣資金管理辦法和大額資金管理辦法。二是規范了業務授權和決策制度,嚴格執行資金運作審批手續和操作程序,進一步規范了資金運作和債券投資業務臺賬及資料管理,強化了內控管理規定。三是在規范操作的基礎上,通過多渠道進行融資,一方面尋找同業合作伙伴,將資金存放于++++廣發銀行,另一方面通過省聯社調劑或債券回購方式進行融資,從而來套取利差,盤活存量債券資產,提高資金運作收益。四是調整了系統內資金往來利率,根據人民銀行利率政策的變化,結合新系統規范運作的要求,先后兩次對系統內資金往來利率進行了調整,使內部往來的財務收支得到了平衡。五是按照各級部門要求報送資金運作報表和進行網上利率備案。
(四)合理擺布備付資金頭寸,統籌安排全轄資金計劃
以增強全轄資金營運能力為工作出發點,有計劃、有步驟、有目的地統籌安排和調度運用好營運資金。合理匡算現金頭寸,在保證業務需要的前提下,盡量壓縮庫存現金,減少非生息資金占用。一是根據今年存貸款比例現狀,統籌安排營運資金,在控制大額資金進出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用足備付資金,努力壓降備付金比例。二是加強現金日常業務管理,要求各基層社對開戶單位核定庫存現金限額,把庫存現金降至最低,盡量減少非生息資產的占用。按照現金收支項目要求嚴格審查和錄入現金收支的來源和用途,確保現金項目歸屬的準確性和真實性。三是按照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要求,每月與人行發行科和農發行對平現金上解和領取的情況,并認真執行現金調撥計劃和現金項目上報制度。四是科學合理地預測長假期間及全年的現金投放,為人民銀行對現金的有效監控提供依據。
(五)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準確上報各類統計報表
按照客觀性、科學性、統一性、及時性的原則,收集、整理和積累相關金融統計資料,開展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做到及時、準確、真實、全面地完成各項金融業務統計。隨著金融統計工作要求的不斷提高和統計需求的不斷增加,一是根據人民銀行、銀監會和省聯社的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報表和數據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工作。二是確保各項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上報,為實現信息的交流與共享提供了可靠的保證。三是抓住新系統上線的契機,積極提出統計方面的合理需求,對mis產生的報表進行嚴格的校對,對各類報表的表式提出了較好的建議。
三、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在回顧肯定成績的同時,排查存在的不足和問題,主要是與基層信用社溝通聯系還不夠,了解得還不深入、不細致,為基層解決實際困難還不多,服務基層的水平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尤其在幫助掛鉤社開展工作方面做得還太少。在今后的工作中,將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在總結經驗的同時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分析原因、加強服務、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并積極做好機關與基層的橋梁紐帶作用,使本科室來年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
四、*年主要工作思路
*年本科室將圍繞聯社依法合規年的總體目標,繼續堅持以“改革發展、效益創新、強化管理”為主題,緊扣年度各項經營發展目標不動搖,切實轉變工作思路,激發內在潛力,改進服務手段,把工作做精、做細、做實、做強,使各項業務有序、順利地開展。
1、大力推進存款業務的發展。首先,在廣泛聽取基層信用社對存款方面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綜合考慮農村和城區地方經濟差異、各社人員和機構、*年各項存款存量和增量實績、新增存貸比等因素,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科學合理地擬定*年各基層信用社存款任務下達的方案。在充分醞釀的基礎上,對*年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中涉及存款部分的內容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議。其次,階段性開展組織資金競賽活動,提出富有創造性和可行性的方案,真正體現科學性、突出操作性,針對各階段存款發展的新動向,積極有效地開展各種主題競賽,使各項存款快速、穩定、健康地發展。再次,完善存款績效考核機制,加大績效掛鉤考核力度,嚴格進行責任考核,充分調動和激發員工組織資金的積極性。
2、配合做好“圓鼎卡”的相關工作。卡業務的開發直接關系著存款業務的發展,由省聯社開發的“圓鼎卡”已參加了“銀聯”組織,解決了異地不能通存通兌的問題。省聯社已將我聯社入網工作列入*年上半年工作之中。本科室將滿懷信心,一是積極配合電腦信息科做好“圓鼎卡”的入網和配套工作,結合聯社實際提出一些切實可行的操作需求。二是制訂卡業務相關管理辦法,詳細介紹卡的業務品種及功能,強化內控管理機制。三是根據各基層社卡存款實績,科學合理地下達*年卡業務定性指標。四是大力拓展以卡為媒介的代收代付等中間業務。五是加大宣傳力度,在卡上做文章,利用拉橫幅、貼海報、做廣告等宣傳手段擴大“圓鼎卡”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3、統籌安排營運資金,做活債券投資業務。隨著存款業務的發展和票據置換資金的到位以及信貸市場需求的不斷變化,*年的資金將會比往年更富余,如何尋找資金出路問題已迫在眉睫。一是在控制大額資金進出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用足備付資金,重點抓春節旺季分配前后的“開門紅”工作,統籌安排好現金和結算資金的需求。二是在嚴格執行資金運作審批手續和操作程序下,規范運作,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控制存放同業資金。可以適當做一部分場外融資業務,尋找合作伙伴,還可以通過省聯社調劑或債券回購融出一部分資金。三是加強業務創新,研究探討新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業務,推動業務發展,積極發展票據融資業務,通過多種形式多渠道開展票據轉貼現業務,提高資金盈利能力。四是綜合考慮債券的品種、期限、收益率等因素,適時適量購買債券,逐步調整持債結構,優化期限結構,可適當考慮購買一些期限較短的央行票據,確保*年底投資收益達到3000萬元,比上年增加500萬元。
篇2
【關鍵詞】 財務公司 功能定位 企業集團
一、引言
財務公司是在20世紀80年代我國實施“大企業、大集團”的戰略背景下誕生的一類具有中國特色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在二十余年的發展歷程中,財務公司有力地支持了我國企業集團做大做強,為企業集團乃至整個國民經濟創造了巨大的經濟效益。然而,隨著金融制度、企業集團管理體制的改革不斷向縱深推進,財務公司在金融體系中應處于何種地位,在企業集團加強財務管控中應發揮何種作用,越來越成為財務公司行業研究中的重大課題。事實上,與財務公司在企業集團的發展和國民經濟的建設過程中所發揮的重大作用極不相稱的是,業界、理論界以及監管者尚未就財務公司的功能定位達成應有的共識。正是由于共識的缺乏,以至于目前的政策環境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不利于財務公司的健康發展,甚至與成立財務公司的初衷相悖。
二、財務公司功能定位在政府規章中的歷史變遷
我國財務公司最早是在國家實施大企業、大集團戰略過程許企業集團設立的內部金融服務機構。20世紀80年代,我國開始實施“抓大放小”戰略,從對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開始,通過改組、改制、改造和兼并聯合,培育出一批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大型企業集團。
1991年12月,為促進企業集團的發展,國家選擇了一批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試點工作,并在同期下發了《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生產辦公室關于選擇一批大型企業集團進行試點請示的通知》,明確指出“試點企業集團要逐步建立財務公司”。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扶持大型企業集團發展的精神,當時的中國人民銀行、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和國務院經貿辦于1992年11月聯合下發了《關于國家試點企業集團建立財務公司的實施辦法》,對財務公司的機構性質、業務范圍、設立條件、申報程序以及對財務公司的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從而成為我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制度的濫觴。
隨著財務公司的逐步設立,為加強管理,人民銀行于1996年5月1日了《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這是我國首部對企業集團設立財務公司進行全面規范的部門規章。暫行辦法將財務公司定義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法設立的、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同時規定“財務公司依法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管理”,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準備金率繳存存款準備金”。
截至1996年底,經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財務公司已達60家。與此同時,我國企業集團經過一段時期的建設,已取得了長足的發展。1997年,國務院同意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和國家體改委聯合下發的《關于深化大型企業集團試點工作的通知》,將試點企業集團增加至120家。不過,由于當時正值國家開展金融秩序整頓工作,以至于這一時期全國竟然沒有新增一家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2000年6月,人民銀行正式了《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并于當年12月再度下發了《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設立審批程序》(試行),從而啟動了新一輪批設財務公司的工作。為了進一步規范財務公司的經營行為,管理辦法將財務公司定位為“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提供金融服務,以中長期金融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并將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規定如下:一是吸收成員單位3個月以上定期存款;二是發行財務公司債券;三是同業拆借;四是為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五是辦理集團成員單位產品的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六是辦理成員單位商業匯票的承兌及貼現;七是辦理成員單位的委托貸款及委托投資;八是有價證券、金融機構股權及成員單位股權投資;九是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十是為成員單位辦理財務顧問、信用鑒證及其他咨詢業務;十一是為成員單位提供擔保;十二是境外外匯借款;十三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管理辦法的第二十條進一步規定,“企業集團規模較大、集團成員單位之間經濟往來密切、且結算業務量較大的財務公司,需辦理成員單位之間內部轉賬結算業務的,應另行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
與1996年的暫行辦法相比,2000年頒布的管理辦法對于財務公司的功能定位做出更為清晰的界定,具體表現出如下特點:其一,財務公司的功能以短期信貸業務為主轉向支持企業集團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融資等中長期業務;其二,進一步強化財務公司的金融中介功能,使它們能真正成為為企業集團服務的中介機構和理財專家。與功能定位的轉變相適應,2000年的管理辦法對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做出重大調整:其一,2000年的管理辦法僅允許財務公司吸收成員單位3個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其二,2000年的管理辦法對財務公司辦理成員單位的內部轉賬結算做出嚴格的限制,不僅要求從事該項業務的財務公司及其所在集團具應備一定條件,同時要求財務公司在開展本項業務前必須另行報經人民銀行批準。
2000年的管理辦法在對財務公司的功能定位上,既借鑒了國外財務公司的發展經驗,又同時考慮了企業集團的金融需求和我國金融體系的總體布局;在厘定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時,既強調財務公司的集團內部性以及中長期金融機構的特征,又試圖滿足企業集團的整體發展戰略的需要。因此,人民銀行的修法思路是值得高度肯定的。不過,由于過度強調商業銀行的既有利益,以至于無論是從功能定位還是從業務范圍來看,人民銀行避免財務公司在業務上與商業銀行形成競爭的意圖非常明顯。
在2000年管理辦法頒布實施之后,財務公司的數量以及資產規模迅速上升,但由于該項管理辦法對于財務公司的定位模糊使得財務公司的業務空間過于狹窄,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財務公司行業的正常發展。2004年8月3日,中國銀監會在對2000年管理辦法實施修訂的基礎上頒布了新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2004年管理辦法”)。
2004年管理辦法對財務公司的功能定位做出重大調整,將財務公司明確定義為“以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效率為目的,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其業務范圍相應地做出如下調整:一是為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咨詢、業務;二是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三是經批準的保險業務;四是這成員單位提供擔保;五是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委托貸款及委托投資;六是為成員單位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七是辦理成員單位之間的內部轉賬結算及相應的結算、清算方案設計;八是吸收成員單位的存款;九是為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和融資租賃;十是從事同業拆借;十一是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2004年的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進一步規定,“符合條件的財務公司,可以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從事下列業務:一是經批準發行財務公司債券;二是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三是對金融機構的股權投資;四是有價證券投資”。對比2000年的管理辦法,修訂后的管理辦法明確地將加強企業集團的資金集中管理以及向成員單位提供財務管理服務作為財務公司的基本職能,從而強調了財務公司作為一類特殊金融機構所具有的內部性。財務公司的內部性表明,財務公司的核心功能是對企業集團資金進行專業、集中、優化的管理,為集團成員單位的財務管理提供專業服務,從而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的效率。與財務公司的內部性相適應,2004年的管理辦法首度明確了企業集團母公司在財務公司運作中所需承擔的責任,規定“申請設立財務公司,母公司董事會應當作出書面承諾,在財務公司出現支付困難的緊急情況時,按照解決支付困難的實際需要,增加相應資本金,并在財務公司章程中載明”。為加強監管的可操作性,2004年的管理辦法不僅規定財務公司在申辦時要報告成員單位名冊,而且規定新增成員單位時要向銀監會報告,成員單位脫離原集團時也要報告,并就遺留業務提出具體處理預案。
根據財務公司的最新功能定位,2004年的管理辦法對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做出了實事求是地調整,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首先,按照分類監管的原則,將業務范圍分為基本業務(第二十八條)和延伸業務(第二十九條)兩大類,對于申請延伸業務的財務公司從經營業績、公司治理、風險管理、人才儲備和制度建設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準入條件。管理辦法之所以給出這一制度安排,一方面是確保財務公司的主要精力用于為企業集團開展資金集中管理,另一方面則是對財務公司開展某些金融創新業務(比如有價證券投資)過程中的風險進行有效地控制。其次,基本業務范圍清單的前五項均屬于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尤其應將“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咨詢、業務”作為第一項業務,而將存款與貸款這一傳統業務(亦即負債與資產業務)放在清單的末尾,這一業務類型排列順序的調整所包含的政策涵義值得深入解讀。最后,進一步拓展了財務公司的基本業務范圍,財務公司不僅可以自由地吸收成員單位的活期存款,通過協助成員單位實現交易款項的收付,甚至還將資金結算的業務邊界適度地延伸到企業集團之外。
三、理論文獻關于財務公司功能定位的探討
通過對財務公司實施調研,謝杭生(1999)發現財務公司在企業集團的融資以及結算方面僅起著“拾遺補缺”的作用,而且隨著商業銀行金融服務質量的提高以及信貸資金管理政策的改變,這種功能必然呈萎縮趨勢。由此,他提出了調整財務公司功能定位所必須遵循的三大原則:一是從整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的角度著眼,力求能突出財務公司相對于其他金融機構的功能特征;二是應該照顧到財務公司的發展現狀,給出一定彈性;三是應盡力維護人民銀行已發文的嚴肅性。依據以上三項原則,謝杭生建議對財務公司做如下定位:“根據我國設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宗旨和完善金融機構體系的需要,財務公司是為企業集團成員單位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金融機構分業經營的原則,財務公司的主業應逐步向支持集團企業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及產品銷售的方向發展,當好企業集團的投資理財顧問。”鑒于不同企業集團主業特性差異較大的現實,謝杭生進一步提出了分類指導的原則。其中,工業類集團財務公司應基本圍繞集團主要產品提供金融服務,服務類集團財務公司應主要集中在歸集成員單位的銷售收入、為它們提供結算服務等方面,投資控股類集團的財務公司則應重點發揮為集團投資、并購等活動提供理財顧問的獨特功能。
王宏淼(2004)認為財務公司為企業集團管理資金和提供融資服務(包括內部融資與客戶融資)是中國的現實,而這一現實與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的司庫型財務公司(中心)的主要功能是吻合的。中國財務公司將來能否由“司庫型”逐漸向“信用型”甚至“全能型”過渡,由集團內部向集團外部拓展,從國內運作向國際發展,還有賴于內外部市場環境的改善和企業集團的產業特點、戰略取向及其發展水平。但可以肯定的是,只要企業之間不能相互借貸資金的規定不變,財務公司進行集團內部融資的“司庫”功能就不會消失。王宏淼進一步提出了財務公司“三步走”的發展思路:第一步,在國家仍然對集團內的存貸款、對第三方貸款實行金融限制的情況下,把財務公司的功能定位調整為“為企業集團提供融資和資金管理服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二步,在國家取消對集團內存貸款金融限制的情況下,把財務公司的功能定位調整為“針對集團產品購買者提供融資和顧問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第三步,在國家取消對集團內的存貸款、對第三方貸款金融限制的情況下,把財務公司的功能定位調整為“針對特定產品提供融資和顧問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在以上三個步驟中,對于第一個步驟的業務經營活動不再進行金融監管,而僅要求其向監管當局定期披露。
通過分析企業集團不同層次的金融需求,結合國內外財務公司發展的典型案例以及我國財務公司的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攀鋼集團財務公司課題組(2008)提出了我國財務公司的短期、中期、長期發展思路。就短期而言,通過構建網絡結算平臺,實現資金集中管理;就中期而言,營造金融環境,提供綜合金融服務;在長期的意義上,立足集團,推進市場。總之,財務公司可以有效地實現從單純的企業集團的內部銀行向“多元化、綜合化”的金融服務機構轉型。
以金融功能觀作為理論基礎,金志剛(2008)認為財務公司的功能定位要堅持服務經濟、服務產業、特色金融和市場選擇四大原則,并相應地提出了中國財務公司功能定位的短期和長期方向。就短期而言,中國財務公司應以建設特色金融功能突出的資金管理型財務公司為主要目標;在長期的意義上,財務公司應根據中國經濟增長的要求、企業集團的特點以及財務公司的自身實力,不斷提升特色金融功能,自主選擇資金管理型、信用管理型或全能型財務公司的發展方式,實現三種類型財務公司在中國金融市場上的和諧共生發展。結合我國現實的金融環境,楊合力(2010)針對財務公司提出了如下四個不同層次的功能定位:司庫型財務公司、專業化財務公司、綜合性財務公司以及巨型產融一體化集團,同時認為應該允許在同一時期不同財務公司的定位不同,以及同一財務公司不同時期的定位不同,這樣將更加有利于財務公司發揮作用。朱以明(2010)則認為財務公司要服從集團的戰略要求,不僅要為集團提供金融服務,還要為集團提供管理方面的服務;不僅要做好資金管理方面的服務,還要做好財務管理方面的服務。在管理服務上,努力做好“四個結合”:金融服務與財務咨詢相結合、資金籌措與資金優化相結合、金融服務與管理服務相結合、管家與參謀相結合。
四、總結與展望
綜上所述,財務公司的功能定位在不同時期政府監管規章中的逐漸演變,實質上也是以企業集團為代表的產業力量與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傳統金融力量之間的不斷博弈。在這一過程中,由于商業銀行所代表的傳統金融力量過于強大,加上早期財務公司本身的經營管理也確實出現了一些問題,因此無論是人民銀行還是銀監會,都不可避免地更加傾向于維護既定的金融生態,以至于財務公司的成長歷程從來就不是一帆風順的。由此看來,徹底厘清財務公司作為一類特殊金融機構的存在價值,合理界定財務公司的功能定位及其相應的業務范圍,對于取得財務公司與商業銀行、財務公司與監管機構之間的相互諒解,從而為財務公司的發展締造一個良好的法律環境和監管環境,仍然是財務公司行業研究工作所面臨的重要課題。與財務公司在政府規章中的功能定位相比,理論文獻對于財務公司功能定位的討論顯得更加開放、更加多元。但如何與中國財務公司以及金融市場的實際情況實現有機結合,是當前有關財務公司功能定位的理論研究所面臨的重要問題。
作為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制度創新,財務公司功能的正確定位具有極端的重要性,它決定了財務公司作為一個行業而存在于金融體系的基本合理性,因而也就最終決定了財務公司的行業前景。在綜合理論、政策與現實的基礎上,本文認為財務公司的核心功能定位應表現為構建成為企業集團的“資金池”,從而在企業集團內部實現資金的高效流動,并且將財務公司的業務范圍聚焦于企業集團內部,因為財務公司相對于其他金融行業的競爭優勢惟有在企業集團內部方能實現。這一觀點的提出乃是基于這樣一種信念:歷史與現實表明,財務公司與其所在的企業集團屬于息息相關的利益共同體乃至命運共同體,二者是相互依存的關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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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宏淼:中國財務公司的發展:問題與對策[J].中國金融,2004(7).
[3] 謝杭生:我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特點、問題及相關意見[J].金融研究,1999(3).
篇3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規則;預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結轉結余資金管理;資產管理
一、《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修訂的歷史背景
1997年頒布并實施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舊規則》),為事業單位財務行為提供了較完善的財務規則,對事業單位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保證事業單位健康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然而自頒布15年來,中國財政體制和社會事業發生了巨大變化和發展,行政事業單位所處的內外、政治環境等逐漸在改變,如資金管理方式由傳統的國庫分散收付制度改為國庫集中收付制之后,預算資金由原來層層下撥給行政事業單位,改為統一保管在國庫單一賬戶。原有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已不再適應當前新變化、新形勢的需要。《舊規則》已成為影響我國會計制度體系建設的落后因素。
2012年1月,財政部《會計改革與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提出“服務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大力推進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改革”,將事業單位的會計改革和財務管理的變革提上日程。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以下簡稱《新規則》)于2012年4月起實施,對事業單位精細化管理,完善事業單位財務監督,保證社會事業穩健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修訂的主要內容
(一)完善事業單位預算管理
事業單位預算是指以發展目標和計劃為依據,采用科學的方法編制的年度收支計劃。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以將所有財政性資金全部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運行的管理模式替代原有的層層撥付制度,從而提高部門預算的執行效率,所以編制好預算是關鍵。
關于事業單位預算管理范圍,《新規則》在原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結余”預算相關對頂及管理辦法,從而使預算管理科目更加全面;關于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在原“根據事業特點、事業發展計劃、事業單位收支狀況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確定”基礎上增加了“根據事業發展目標確定”強調行政事業單位事業目標導向作用。
關于支出預算的編制,原規定中,收入預算范圍涵蓋了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年度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支出預算范圍涵蓋了事業發展需要與財力。《新規則》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根據以前年度結轉和結余情況”這一支出預算的數據來源,使支出預算更加客觀,更貼近事實;在第九條、第十條中強調行政事業單位根據規定編制的財務預算在執行前必須經過主管部門的審查核定。對于已經批準的預算,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執行,且在執行過程中,國家對財政補助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的預算一般不予調整。
關于行政事業單位決算,明確了關于事業單位決算的涵義,即事業單位決算是指事業單位根據預算執行結果編制的年度報告。并規定“事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年度決算,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財政部門審批。”從而明確了事業單位決算的含義、范圍,提出了編制決算的必要性,并強調必須保證決算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規范決算管理工作。
《新規則》將執行預算放在一個更加重要的位置,預算制定后須按法定程序審核批準才能生效,一經批準,具有法律效力。經過批準的預算,需配套制定相應的執行計劃,且根據單位項目具體執行進度以月為單位編制用款計劃,并在計劃額度內分配資金,支付方式需通過財政支付或財政授權支付。
(二)強化事業單位收入支出管理
1.關于行政事業單位收入管理
關于事業收入范圍,《新規則》第十五條中新增了“上級補助收入”,即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新規則》對規范上交國庫資金和財政專戶資金管理提出新的規定,即,按規定應該上繳國庫的資金,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不繳,不得滯留、截留、挪用和坐支,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
2.關于行政事業單位支出管理
《新規則》將行政事業單位支出中的事業支出進一步劃分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并在第十九條中明確了兩者概念,概括來講,基本支出,即為事業單位維持正常運行所發生的必要支出。項目支出指事業單位為完成特定任務和目標所發生的額外支出。
新增第二十一條至二十三條強調支出管理的重要性。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直接規定事業單位支出范圍和開支標準,如沒有統一規定,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自己規定,但必須報主管部門備案。事業單位的規定不得和法律、國家政策相抵觸。在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事業單位應當正確歸集各項費用,不能歸集的,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新增二十六、二十七條,強調事業單位應當加強支出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效率。事業單位應當加強票據管理制度管理,以確保票據有合法的來源、真實的內容、正確的使用,不得使用虛假票據。
(三)規范事業單位結轉結余資金管理
在《新規則》第五章中新增了結轉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結轉資金是指因未執行或未完成的預算,需要按規定在下一年繼續占用和使用的資金。經營收支結轉和結余應當單獨反映。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的使用和管理,不得違反同級財政部門的相關規定。新規定明確了非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的使用范圍和方式,即,非財政撥款結轉按規定可以在下一年度繼續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可以按規定提取事業單位員工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可用來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事業單位應當遵守收支平衡原則,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從而達到加強事業基金管理的目的。
(四)完善事業單位資產管理制度
《新規則》中,事業單位資產核算范圍有所擴大,在第三十六條中,將在建工程作為單獨一類資產列人資產管理內容;加強了對資產管理的具體要求,新準則提出,事業單位應當以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事業發展需要為原則展開事業單位資產的管理活動,建立并完善資產管理制度,加強對資產配置、使用和處置的管理,確保資產完整性和安全性,為事業健康長遠發展提供保障。關于流動資產,新準則增加了“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等流動資產;第四十條,提高了固定資產的價值確定標準,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從原來的500元調至1000元,專用設備從原來的800元調至1500元,將“檔案、加劇、用具、裝具及動植物”納入到固定資產核算范圍,且對行業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明細科目做出重大調整,《舊規則》規定,“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系統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明細目錄。”在《新規則》中,明確由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明細目錄,并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
關于行政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新規則》規定,嚴格控制資產的對外投資管理,加強審批制度及投資對象的限制,明確了事業單位對外投資,不得涉及風險比較大的企業債券、股票、基金,且不得使用財政撥款及結余對外投資。新規則對事業單位處置相關資產作出了新的規定,事業單位處置資產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公開。事業單位不得擅自出租、出借資產,出租、出借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事業單位應當合理利用資產,實現資產使用效率最大化,按照國家規定實行資產共享、公用。
三、對貫徹落實《新規則》的建議
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完善和彌補了《舊規則》在使用過程中的一些缺陷和不足,能夠與目前社會事業的新形勢以及財政改革和發展相適應。為了使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能夠盡快落實,應盡快實施已正式頒布的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進一步明確財政補助收人與支出的界定;進行一次全面的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為下一步新制度的執行做好準備;加強培訓學習,提高財務人員素質。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8號,《事業單位財務規則》,2012(2).
篇4
關鍵詞:企業集團 財務公司 資金集中管理
中圖分類號:F234.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4-174-02
資金是企業發展的血液,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根本,資金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對于企業集團而言,資金滲透于企業集團的每一個組織層面,構成了縱橫交錯的運行網絡。如何強化資金管理并實現其高效運轉,是我國企業集團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也是一個大難題。企業集團管理要以“利潤為目標、財務為中心、資金為重點”。實行資金集中管理,有利于保證企業集團內部財務目標的協調一致;有利于投資方向的調整,使其能集中地進行戰略方向調整;有利于樹立“整體利益觀”,實現集團公司整體利益的最大化。財務公司模式是企業資金集中管理的模式之一,資金集中管理也是財務公司最重要的業務。實踐證明,中油財務公司作為融資、信貸、資金管理等各項金融服務手段,在企業集團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形勢下,如何加強中油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的發展,直接影響中油財務公司功能的發揮和集團整體戰略目標的實現。
一、中油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的現狀
1.中油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業務的定位。2004年頒布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將財務公司的主業定位在資金管理,以金融法規的形式確立了財務公司在集團資金管理中的地位,進一步促進了財務公司的專業化發展和整體能力的提高。中油財務公司的發展定位契合了監管部門對財務公司發展方向的指導,資金管理業務的核心地位已得到確立。中油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業務的定位為:逐步確立資金集中管理在公司業務中的核心地位,以集團公司油氣資本管理為服務對象,為集團提供總部層面的資金集中管理。
2.中油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業務的內容。中油財務公司目前主要經營四大類業務,包括:結算業務、信貸業務、外匯業務、證券業務。每一大類業務又劃分為不同的小類。主營業務包括吸收成員單位3個月以上定期存款;發行財務公司債券;同業拆借;對成員單位辦理貸款及融資租賃;辦理集團成員單位產品的消費信貸、買方信貸及融資租賃;辦理成員單位商業匯票的承兌及貼現;辦理成員單位的委托貸款及委托投資;有價證券、金融機構股權及成員單位股權投資;承銷成員單位的企業債券;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顧問、信用鑒證及其他咨詢業務;對成員單位提供擔保;境外外匯借款;辦理成員單位之間內部轉賬結算業務。
3.中油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的風險管理現狀。中油財務公司風險管理的組織結構包括董事會及其下設的風險管理委員會、高級管理層、監事會、風險管理部門和內部稽核部門等,并且各風險部門切實履行職責。中油財務公司的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年定期召開兩次會議,主要是評價管理層的經營和風險控制體系以及金融風險的防范措施。目的是不斷完善金融風險控制體系和制度建設,提高管理層化解金融風險的能力。
二、中油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業務存在的問題
中油財務公司發展迅速,但是資金集中管理的定位、業務創新和發展以及風險管理方面還存在問題。
1.定位問題。中油財務公司定位于服務集團公司總體層面,不包括區域性的資金集中管理。服務范圍相對比較狹窄。中油財務公司以集團公司油氣資本管理為服務對象,服務對象比較單一。這與我國財務公司的來源有很大的關系。我國財務公司基本上是依附于某一實業性的企業集團,以服務集團的經濟發展為經營宗旨。服務對象僅限于本集團內部的成員單位,不具有社會性。但是中油財務公司要增強競爭力,加快自身發展,這樣的定位顯然會阻礙它的發展。
2.業務的創新及拓展問題。中油財務公司在傳統業務層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結算能力“瓶頸”,票據傳遞速度慢,缺乏境外資金集中管理的經驗。中油財務公司的業務還主要集中于傳統的融資信貸業務及結算業務,主要是與成員單位的業務往來。雖然中油財務公司在不斷地創新傳統業務,但業務種類仍然有限,不能滿足不斷發展的金融市場的需求。所運用的金融工具也很有限,難以滿足集團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企業集團及成員單位直接存款仍然是中油財務公司資金的主要來源,其中短期存款比例過高。由于我國金融市場整體發育還很不完善,財務公司的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僅局限于集團內部,這不但限制了財務公司的發展和功能發揮,同時也不利于降低經營風險,提高資產質量。
3.資金集中管理業務的風險管理問題。與國際財務公司相比,中油財務公司對風險的認識不足,對于風險的管理僅限于事后控制。風險管理體系還不夠完善,無法防范和控制業務風險。對風險缺少量化的計量和管理方法,缺少風險預警系統。系統內部沒有相應的安全指標體系。
三、中油財務公司加強資金集中管理的對策研究
針對上述問題,中油財務公司應進一步明確其定位,不斷改進和創新傳統業務,大力發展中間業務,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通過這些措施,不斷加強中油財務公司在中油集團資金集中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1.明確中油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業務定位,確定建立戰略財務公司的定位,整合集團公司資源,確定立足服務集團的宗旨。服務范圍不僅僅局限于企業集團總體層面和企業集團內部。以服務中油集團為出發點,不斷壯大自身的發展。綜合集團總體層面和地區層面的優勢和資源,不斷向外部拓展。加強中油集團的資金集中管理,提高其資金使用效率。同時服務對象也不能僅僅局限于油氣資源,還應拓展到企業集團的金融產品。
2.依托集團,不斷改進傳統業務,不斷進行業務創新,大力發展中間業務。
第一,不斷改進傳統業務。通過電子化金融創新手段解決中油財務公司機構屏障造成的結算業務能力瓶頸問題。具體方法是充分利用銀行系統提供的網上銀行及“銀財”直聯服務,以財務公司的資金結算系統為中樞,將財務公司自身開發的內部企業網上銀行與銀行的網上銀行實現對接。{1}同時還要整合企業集團內部資源,財務公司的內部資源缺乏有效整合,不利于專業化金融服務水平的快速提高。中油集團公司的資金集中管理需要重新整合財務公司和地區結算中心的管理資源,將結算中心業務也納入到財務公司整體服務框架內,將地區沉淀資金進一步集中。通過財務公司在各地區的分支機構推廣結算中心業務,從而達到企業集團資源的有效整合。
第二,不斷創新業務。信貸業務是中油財務公司最重要的收入來源,但是隨著我國存貸利差的逐步縮小,信貸業務的贏利空間也隨之逐步縮小,因此中油財務公司應該進行信貸業務創新。信貸業務創新包括組織銀團貸款,開展信貸資產買斷放大業務。{2}中油財務公司可以以牽頭行和行身份組織銀團貸款,有效地分散貸款風險,提高貸款效率,為企業集團降低貸款成本。通過開展信貸資產買斷業務以間接方式為企業集團降低融資成本,大大提高為企業集團提供融資服務的能力。融資業務創新,要提高為企業集團提供融資服務的能力,中油財務公司可發行財務公司票據,進一步挖掘內源資金;發行財務公司債券和進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獲取中長期的外部資金等。證券投資業務創新,中油財務公司應當發揮優勢,借助企業集團強大的現金流優勢和品牌優勢,利用一級市場新股投資,提高資金運用效益。
第三,大力發展中間業務和海外業務。參照《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暫行規定》,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3}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業的日益開放,中間業務的重要性已成為金融機構的共識。中間業務包括債券承銷、財務顧問和企業年金管理。中油財務公司立足于服務企業集團,已開展了成員單位的債券承銷業務。并且利用自己在財務和金融方面的業務專長,為集團企業成員單位提供國內外金融市場最新信息,為其投融資決策和經營決策提供專業咨詢服務。中油財務公司應積極申請企業年金有關管理資格,直接參與年金管理;也可以參股已獲得管理資格的機構或擔任年金理事會的顧問,間接參與年金管理,分享年金市場快速發展的潛在成果,創造新的利潤增長點。中油財務公司的海外業務已不再是一片空白,但是缺乏管理經驗。應積極借鑒國際財務公司的相關經驗,在開拓中求發展。
3.以全面風險管理的思想為指導,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轉變和改進風險管理的理念,完善風險管理組織機構,改善風險管理方式,使用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和工具。{4}首先對中油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的風險進行識別。中油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業務的風險分為利率風險、外匯風險、流動性風險等。中油財務公司建立系統內部的安全指標體系,建立以安全指標體系為基礎的風險預警系統,加強風險的事前控制,便于風險的防范。針對不同的金融風險進行量化的計量,便于風險的事中控制。風險發生后,積極應對,分析風險發生的原因,重新評估風險管理系統,健全風險管理體系。不斷加強內部控制,從公司內部防止風險的發生。
四、結語
中油財務公司應該進一步明確和調整自身的定位,不斷改進原有業務,大力發展中間業務,以全面風險管理為指導思想,建立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中油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業務的不斷發展,對加強整個企業集團的資金集中管理,促進企業集團和財務公司自身的發展有重要的意義。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中油集團對中油財務公司的資金集中管理服務將會提出更高的要求,運用專業化的投資手段,實現集團資金的保值增值是集團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財務公司自身積累與發展壯大的需要。總之,隨著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對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新增業務范圍政策的逐步放寬,行業監管的進一步加強,整體經濟環境的改善,財務公司行業總體規模也將會隨之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前景十分看好。
注釋:
{1}方.中油財務公司資金集中管理業務創新研究[J].商情(財經研究),2008(23)
{2}趙元杰.打造資金管理平臺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兼談財務公司金融創新的實踐與思考[J].國家電網,2007(8)
{3}金珊珊.財務公司中間業務產品創新探討――大力開拓銀團貸款[J].新會計,2009(3)
{4}溫巧莉.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風險管理的現狀與對策[J].西部金融,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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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建設銀行日前與金地集團和中海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舉行《戰略合作協議》簽字儀式,攜手在房地產金融領域進一步加強合作。此次合作已從原來單一的融資服務轉向全方位的服務模式,涵蓋項目貸款、短期融資債、個人住房按揭業務、結算網絡服務、建經咨詢服務、投資銀行業務、公積金業務和企業年金業務等金融服務種類。
廣發行信用卡推出“量身定做”功能
廣發行于3月7日起推出國內首創的失卡保障計劃及一系列自選功能特惠,此舉旨在對廣發行真情卡實行優惠功能的升級。
廣發行此次推出的自選開卡保險計劃,使新申請真情卡的客戶可根據自身的需要,自主選擇一種保險,由廣發行免費投保。可供選擇的4種保險,包括關愛女性的女性健康保險,關注身體健康的重大疾病保險,惠及全家的旅游意外保險,以及購物保障保險。
與此同時,廣發行宣布針對其常規卡和真情卡,推出國內首創的掛失前48小時失卡保障計劃。從即日開始,持有廣發行常規卡和真情卡的客戶在失卡后,只要及時向銀行報失并履行簡單的手續,就可以在一定范圍內無須承擔其報失前48小時內所發生的卡片被盜用損失,保障金額最高可達人民幣10000元。
萬事達卡女性先驅指數顯示內地女性對收入能力自信
萬事達卡國際組織3月8日發表了2006年度萬事達卡女性先驅指數。在接受調查的亞太地區13個市場中,菲律賓女性獲得了與男性在社會經濟地位方面平起平坐的最高評分,其次是澳大利亞和泰國。中國內地女性對她們的收入能力最有自信,以高于中等收入水平指數而名列前茅,其次是新加坡和馬來西亞。調查還顯示,在泰國、菲律賓和澳大利亞,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多于男性,而在越南、中國內地和泰國這樣的新興市場上,女性就業水平最高。
萬事達卡女性先驅指數是一個綜合指數,通過使用4項主要指標來比較女性與男性的社會經濟地位。面向中高端女性客戶中信魔力金卡上市
中信銀行日前推出面向中高端女性客戶的中信魔力金卡。據介紹,中信魔力金卡秉承魔力卡創新、個性和關愛的設計理念,自2005年9月1日中信女性信用卡系列的第一張魔力卡首發以來,憑借其明確的市場定位及精心功能形象設計,截至2006年2月底發卡已超過10萬張,成為國內女性信用卡市場的一大品牌亮點。
保險
20萬人 沈陽今年養老保險擴充
3月10日,沈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會議決定,今年沈陽養老保險擴面20萬人,清理30萬人養老保險拖欠,且醫療保險個人自負比例有望再次下調。這應該參保而沒有參保的20萬人主要在一些飯店、賓館等三產服務行業的非公有制企業工作。
上海醫、保首度結盟
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與復旦大學附屬的9家醫院、復旦醫院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達成滬市醫、保之間的首度正式合作。雙方表示,希望藉此達到醫、保和患者共贏的效果,為解決看病難題提出新思路。
170余種 保險產品免征營業稅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出通知,3月起,23家保險公司的170佘種保險產品將免征營業稅,這使保險業獲得了今年首次重大稅收的優惠政策支持。
基金
首份年度最差基金榜出爐
內地首份年度最差基金榜近日出爐。金鷹成份、申萬巴黎盛利強化、寶康債券分別名列Value2005年度最差股票型、最差平衡型、最差債券型基金。同步評出的2005年表現最佳的8只基金中,除了嘉實增長屬合資公司旗下,其余7只Value年度最佳基金都被內資基金公司納入囊中。而合資基金在僅有3只最差基金榜中就占據2席。
南方多利中短債基金開始發行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推出的南方多利中短債基金3月6日起開始發行,南方基金同時表示,今年中短債基金將面臨較好的投資良機。
南方多利中短債基金是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第7只開放式基金,也是我國基金市場的第3只中短債基金。作為一只中短債基金,南方多利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具體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信用等級為投資級的企業債、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大額存單等金融工具。
上證180ETF正式發行
3月9日一4月6日,由華安基金擔任管理人的上證180ETF通過全國各大券商網點公開發行,成為繼50ETF、100ETF之后我國第三只ETF產品。
國泰君安等22家券商為一級交易商,投資者可以通過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和網下股票認購3種方式購買基金,最小申購單位為30萬份。較之傳統的指數基金,上證180ETF管理費和托管費不及其平均費用的1/2。
湘財荷銀效率優選基金獲準募集
湘財荷銀效率優選混合型基金(LOF)日前已獲監管部門核準,近期將開始募集。
該基金將是湘財荷銀推出的第2只混合型基金。湘財荷銀有關人士表示,未來企業的增長和競爭力將更多地來源于其對現有資產和新增投資的有效使用,因此該基金明確提出了效率這一主題,將主要投資于具有較高投資效率、持續成長的公司。該基金托管銀行將為中國建設銀行。
南方基金開業界先河基金經理大面積換崗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月16日調整基金經理的公告,宣布對公司8個基金經理作出調整。有關資料顯示,除去正在發行的南方多利中短債基金,南方旗下目前共有10只基金,這也意味著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對基金經理進行了近乎全面的調換。
股票
2005年中國證監會認真答復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近80件
2005年,中國證監會本著“嚴肅認真,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辦理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共76件,辦復率達100%。其中人大代表建議31件、政協委員提案45件。在辦理類型中,會同有關部委辦理的17件,與相關部委分別辦理的11件,以證監會為主辦理的10件,證監會獨自辦理的38件。在已辦理的建議、提案中,除會同有關部委辦理、不直接答復代表和委員的17件以外,問題已得到解決的和正在解決的已占到建議和提案總數的70%。
汽車
國務院審議通過強制三險
3月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草案)》。會議決定,該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由國務院公布施行。這標志著一直以來備受矚目的強制三者險條例基本完成其立法程序,出臺時間指日可待,它將是我國第一個通過立法予以強制實施的險種。其“強制性”體現在,不僅要求所有上路行駛的機動車車主或管理人必須投保,也要求具有經營強制三者險資格的保險公司一律不得拒保、不得隨意解除強制三者險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除外)。
京滬車輛首開異地租還
中國最大的汽車租賃企業北京首汽租賃公司,3月11日正式啟動京滬間的異地租還業務,并專門在上海設立了分公司。這項業務適用于那些舉家或組隊出行、并有沿途旅游觀光需要的消費者,異地租還的期限放寬到3天。
駕駛員培訓實施新規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于4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定要求駕校增強的服務功能主要有:建立信息公開制度,保證知情權;取消了原來給學員發放《學員證》時必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身體檢查證明的規定;推行學時預約和按照學時收費等制度;建立了學員權利保障制度,學員對所學項目和內容必須在教學日志和培訓記錄上經本人簽字審核同意。
新汽車消費稅4月開征大排量車受影響最大
據悉,今年4月我國將實施新的汽車消費稅。從新消費稅征求意見稿中反映的情況看,稅率變化最大的是大排量車型,而大排量車型中屬SUV和越野車首當其沖,新消費稅將給這一領域車型成本帶來2%~15%的增長,這勢必影響到該類車型的市場售價。
“汽車日”里觀眾可駕車體驗
“汽車日”中國首站將于今年5月在北京雕塑公園正式開幕,屆時將吸引全球各大汽車品牌進入。與傳統的車展不同,觀眾不僅可以欣賞到最新款式的汽車,同時還可以親自“動手”體驗這些汽車的駕乘樂趣。目前,北京雕塑公園5萬平方米的廣場正在緊張施工,將劃分成汽車試駕場、賽車場、古董車、概念車展區、歌舞和煙火表演區等10余個風格迥異的主題區。
房產
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實施:業主憑卡可查詢賬戶收支情況
2月15日,《北京市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開始實施,細化后的新辦法使業主憑查詢卡就能在家查詢自己個人賬戶的維修資金的收支情況。雖然現在還沒有明確維修資金查詢開通的具體日期,但是《辦法》已經明確規定,銀行應按規定及時向業主委員會發出對賬單,業主委員會應當每月與開戶銀行核對資金賬目。同時,銀行還應按規定向業主提供維修資金查詢卡,業主可憑卡查詢個人賬戶內維修資金收支情況。
北京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3月1日實施細則4月將出臺
備受市民關注的《若干規定》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了解,《若干規定》正式執行后,還將在4月份出臺一系列的相關配套細則,從公積金貸款、繳存、提取等方面對《若干規定》做進一步細化和解釋;公積金繳存、提取都將發生小變動。
年漲幅約6%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預測:2006全國房價還會上漲
近日,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推出的“2006年房地產行業發展白皮書”預測,2006年全國房地產價格漲幅將比2005年下半年的增速水平略強,商品房平均價格年漲幅預計將在6%左右。
深發展首推房貸雙周供
3月1日,深圳發展銀行在京宣布,從即日起在全國18個城市同時推出新開發的雙周供個人按揭業務,這一新型按揭業務改變原先傳統的按月償還本金的慣例,改為每兩周償還一次。此舉看似變化不大,但卻能幫助消費者顯著地增加歸還本金的速度,并可以節省數額不菲的利息費用。以30年期、利率6.12%的50萬元貸款為例,與等額本息還款法相比,可節省利息19.42%,并縮短還款期限5.3年。2006年將增加廉租房土地供應不再審批別墅類用地
3月11日,國土資源部提供的一份報告顯示,今年我國將加大中低價位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應,并停止別墅類用地供應。
篇6
一、爭取常規項目資金情況
20xx年,我局共爭取到項目149個(除災后重建項目外),爭取上級各類無償項目建設資金10703.13萬元。按資金來源分,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3678.97萬元,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3457.36萬元,省市地方財政1372.6萬元,地方債券資金1044.2萬元,省級突破發展項目資金1150萬元。按項目類別分,其中產業類項目1330萬元,公檢法政權建設項目154萬元,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2807.97萬元,基礎設施項目700萬元,節能項目360萬元,廉租房項目2180萬元,農林水建設項目1274.06萬元,社會事業項目107.1萬元,丹江口庫區及上游水土保持項目1644萬元,以工代賑項目142萬元,中藥產業4萬元。
二、主要做法
(一)扎實做好項目謀劃工作。從20xx年10月份開始就著手20xx年的項目謀劃工作,先后編制了擴大內需項目規劃、重點項目計劃、突破發展項目規劃、以工代賑項目規劃等,修編了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專項規劃,上報了20xx年中央投資項目建議計劃。不斷加強和完善項目儲備庫建設,積極做好項目的包裝策劃和推介工作,對每一個項目堅持“先論證、后審批”,對不符合編制深度要求的前期項目堅決不入庫、不上報,有效提高儲備項目的質量和可行性,力爭做到成熟一批,開工一批,替補一批,儲備一批,使項目建設接替有序,良性循環。
(二)積極爭取各類項目資金。積極發揚“三跑”精神,加強與上級發改委的銜接溝通,準確把握中央、省政策資金投向,及時靈通信息,搶抓先機,力爭把不可能的項目做成可能,把可能的項目做到肯定,并做到項目報到哪級就跟蹤到哪級,勤匯報、多溝通,盡可能多的爭取項目。
(三)不斷強化項目管理。一是建立了項目臺賬,做到掌握每一個項目基本情況;二是加強項目管理,嚴格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安全責任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確保項目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規范運作;三是督促項目加快進度,如期保質保量完成建設任務。
(四)狠抓資金落實到位。嚴格按照新增中央投資工作的有關要求,一是切實做好中央投資計劃轉發下達工作,二是積極協調項目單位按照中央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盡快千方百計籌措配套資金,避免因資金問題影響項目建設。
三、存在的問題
(一)基礎性工作還不夠扎實。一是項目庫建設滯后。儲備項目零亂、分散,且沒有完整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等有深度的資料。二是資料準備不充分。有的單位申報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基礎資料不全面,技術水準達不到要求,得不到上級部門的認可。三是個別單位不注重關系的理順。有的“平日不燒香,急時抱佛腳”,有的則是跑回一個項目后就對上面不聞不問,不繼續進行跟蹤,搞一錘子買賣,往往是“跑一個項目,丟一個碼頭”。
(二)項目爭跑力度方法不夠。了解如何挖掘項目,如何準備項目資料,如何項目信息,如何包裝項目爭取有關支持,有了項目如何跑、往哪跑、有些什么策略的人還是較少。由于缺乏跑項目、爭資金、要政策的基本知識,不懂其中的基本技巧,往往導致工作的盲目性,常常是事倍功半。
(三)部分項目落實難度較大。有的單位對項目重爭取輕服務,一方面項目前期工作不到位,項目下來了才著手準備,土地、資金、建設方案遲遲不能落實。另一方面,認為項目跑回來了就萬事大吉,沒有對項目進行全力服務,導致許多項目不能及時開工。
(四)項目建設程序不到位。個別部門對基本建設程序不熟悉,投資計劃下達后不知如何著手,不按投資計劃要求進行建設,擅自變更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后不按程序報原審批單位重新 審批,同時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超投資、超概算現象嚴重。
四、幾點建議
項目是地方經濟發展的“內動力”,資金是地方經濟的“催化劑”,政策是發展地方經濟的“助推器”。通過爭取項目、爭取資金、爭取政策是擴大招商引資、調優經濟結構、增強發展后勁必然要求,是實現更好更快發展的必由之路。當前的形勢要求我們必須牢牢把握國家投資向基層傾斜、國際國內資本加速流動、產業加速轉移的趨勢與機遇,堅定不移地把爭取項目資金工作作為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
(一)牢固樹立項目意識。爭取項目、爭取資金、爭取政策是推進經濟發展、壯大地方經濟總量、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徑。因此,要著力強化“三種意識”。一是強化“能爭”意識。樹立“不怕磨破嘴、不怕丟面子、不怕遭失敗”的爭跑精神。二是強化“會爭”意識。實踐證明,僅有工作的熱情還不夠,知道如何爭取才是成功的基礎和前提。既要了解有關政策,又要了解各方信息,及時調整爭跑項目的工作思路和對策措施,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強化“善爭”意識。各單位要注重爭跑項目工作的技巧,加強與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的感情聯絡,廣交朋友,廣結人緣,用個人的品行和人格力量贏得上級部門和領導的信任,建立起真實友誼,保持長久關系,為爭跑項目打下堅實的感情基礎。
(二)扎實做好基礎工作。一是要加大項目庫建設力度。建議建立全縣項目總庫,配備專職人員,建立項目建設網站,全方位收集項目信息,全面整理和規范項目,及時開發和補充后續項目。一旦有了看得見、摸得著、信得過、有前景的項目,向上爭取就有了依據,民間投資就有了方向,外商投資也就有了載體。二是要加大項目篩選和儲備力度。把項目建設與本地資源利用和產業開發緊密結合起來,做到產業不論一二三、項目不論大中小、資金不論多與少、對象不論外和內,千方百計多儲備項目。三是要確保項目申報質量。各部門和單位要及時掌握國家宏觀政策的走向,緊緊盯住國家部委、省市各級部門,及時搞好與當前國家政策、投資導向相對接的重點項目前期準備工作,高標準編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資料,提高項目申報質量和成功率。
篇7
一、我國外資證券投資法律框架概述
“外資證券投資”,亦可稱為“外國證券投資”(ForeignPortfolioInvestment,簡稱“FPI”)即境外投資者對境內的證券投資。具體是指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境內或者境外證券市場,對我國政府或企業(包括境內資本控股的境外企業,下同)發行的股票和債券的購買行為。這里投資的主體是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投資的場所是境內或者境外證券市場,投資的客體是我國政府或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在此種投資過程中,資本流向是境外資本向境內流入。
(一)外資證券投資的制度體系
根據我國相關法規、規章,“外資證券投資”概念下已包含多種制度,也即法定投資方式。筆者將這些制度按照投資場所的不同,分為兩部分,以此建立外資證券投資的制度體系:1.外資境內證券市場投資。外資境內證券市場投資,是指境外投資者(包括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下同)購買我國政府或企業在境內發行的股票或債券。具體來講,外資境內證券市場投資包括以下幾種法定投資方式:第一,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股票;第二,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債券;第三,境外投資者對A股上市公司戰略并購;第四,境外投資者投資B股(即境內上市外資股);第五,境外投資者投資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票。2.外資境外證券市場投資。外資境外證券市場投資,又可稱為“境外上市籌資(或融資)”,是指境外投資者購買我國政府或企業(包括境內資本控股的境外企業)在境外發行的股票或債券。具體來講,外資境外證券市場投資包括以下幾種法定的投資方式:第一,境外投資者投資H股(即境外上市外資股);第二,境外投資者投資紅籌股;第三,境外投資者投資我國政府或企業在境外發行的債券。[1]
(二)對境外資本“區別對待”的法律制度
短期投機資本和中長期戰略資本對證券市場乃至一國經濟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前者弊大,可能使市場動蕩;后者利大,可能帶來新的技術、新的管理方式、新的市場渠道,因此須區別對待。我國現有制度中已存在區別對待上述兩種資本的制度,分別為QFII制度與外資A股并購制度。QFII是英文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的簡稱。在QFII制度下,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將被允許把一定額度的外匯資金匯入境內并兌換為人民幣,通過嚴格監督管理的專門賬戶投資境內證券市場,投資后持有A股的股息收入及在證券市場上買賣A股獲得的價差收入等的各種資本所得經審核后可轉換為外匯匯出境外。可見,QFII制度本質上是對外資有限度地開放境內證券市場,在我國目前貨幣市場尚未完全開放的情況下,QFII作為一種過渡性的、低風險的模式,對證券市場漸進性的開放發揮著獨特的作用。QFII制度的相關規范主要來自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于2006年8月24日聯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2002年12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2002年12月)等法規,這些法規對QFII的市場準入條件、投資運作管理、資金管理、外匯管理、稅收優惠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規定。
外資A股并購是境外投資者對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權分置改革后新上市公司通過具有一定規模的中長期戰略性并購投資,取得該公司A股股份的行為。戰略性并購投資的投資主體是境外投資者,即依法設立經營的外國法人或其他組織。并購投資的客體是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權分置改革后新上市公司的A股股票。A股并購從法律性質上看,既屬于公司股權轉讓的行為,又與上市公司收購行為直接相關。因此,外資A股并購首先需要適用《公司法》和《證券法》的有關規定。同時,有關部委為規制上市公司收購和外資A股并購的行為出臺了一系列的相關法規,主要有:(1)商務部等六部委于2006年8月共同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2)商務部等五部委于2005年12月共同的《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3)中國證監會2006年7月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這些法律法規,共同構成了規制外資A股并購的法律法規體系。
二、我國外資證券投資法律規制的問題
入世五年過渡期的緊迫要求使我國證券市場一直在一種略顯被動的狀態下不斷開放,準備不夠充分,因此,在立法、執法、司法領域都存在一系列的問題亟待解決,而國際金融危機使得問題更加凸顯。
(一)立法缺陷為了在短時間內應對實踐需求和不斷出現的新問題,有關外資證券投資的法律法規往往具有出臺倉促和“問題中心主義”的特點。這一特點導致了我國外資證券投資的立法存在以下一些缺欠:
1.相關法律法規之間不協調,缺乏整體性和邏輯聯系。例如在“外資”的身份界定上,根據《公司法》和有關工商登記規定,應適用“法人國籍”標準,但外商投資性公司的相關立法又引入了“資本控制”標準,從而可能使中國法人在中國境內的投資被視同為外資,影響對其準確認定。
2.立法層級低,效力不高。有關外資證券投資的法規主要集中于部委規章的層次上,沒有上升到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的高度。從司法角度看,根據現行的行政訴訟法,部委規章僅具有“參照”適用的法律地位。另外,根據有關司法解釋,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因此,立法層級低將可能使外資證券投資行為發生糾紛時得不到有效的司法保護。
3.法規內容存在著錯漏與歧義。例如,《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第40條規定:“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交易,應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對此,實務界出現了兩種不同的理解。一種觀點認為,新并購規定生效后,所有的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交易都必須經過中國證監會批準。另一種觀點則認為,結合第40條所處的第四章“外國投資者以股權作為支付手段并購境內公司”來看,并非所有的特殊目的公司上市交易都必須經過證監會批準,只是特殊目的公司以股權作為支付手段并購境內公司并擬在境外上市時才需要證監會批準。兩種觀點似乎都有理由和依據。這就往往使得投資者和司法實務工作者難于理解、無所適從,行政機構和司法機關在執法時亦可能因此陷入尷尬境地。
(二)執法難題
在大量流入的境外短期資本之中,除了我國政府認可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即QFII)之外,更多的是通過非正式途徑,喬裝改扮流入我國的熱錢。熱錢又稱游資或投機性短期資本,是造成全球金融市場動蕩乃至金融危機的重要根源。無論是發生在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機,還是1997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熱錢都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測算出熱錢的規模,以及找到熱錢進入的途徑,成為讓監管當局尤為頭疼的兩個問題。熱錢進入中國的渠道,可以概括為經常項目、資本項目和地下錢莊三大類。[2]具體來講,熱錢進入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幾種:第一,與外貿企業相勾連,利用虛假貿易進入國內市場。第二,以外商直接投資名義流入,通過銀行兌換成人民幣之后,再借助某些方式投資于中國股票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第三,熱錢通過地下錢莊進入中國,其操作程序是,機構先將美元打入地下錢莊的境外賬戶,地下錢莊再將等值人民幣扣除費用后,打入境外投資者的中國境內賬戶。盡管外匯管理局等執法當局已經掌握上述幾種熱錢進入渠道,但在具體督察中,由于缺乏有效及時的預警機制,往往行動滯后,無法有效打擊非法熱錢。此外,熱錢突破資本管制進入中國的方式,林林總總有如過江之鯽,且花樣不斷翻新,極大地增加了執法難度。
(三)司法困境
我國證券市場開放以來針對境外證券投資者第一案——南寧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訴英國馬丁居里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糾紛案①,自2008年6月4日南寧糖業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訟以來,因取證環節遲遲未能完成等原因,一審法院已連續六次裁定凍結馬丁居里公司相關財產,至今(截至2010年3月)仍未開庭審理。[3]該案是一個典型的短線交易行為,并違反了有關信息披露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的第20條和第21條,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上述違法行為是可以直接適用中國法律法規的,因此法律適用基本上是不存在問題的,即“有法可依”。然而卻遲遲未能開庭,為什么“有法難依”呢?通過搜索相關資料,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第一,事實證據的認定上存在瑕疵。我國相關政府部門、證券交易及登記結算機構對于跨境資金的流入管理、外匯檢查、流動的監測分析等方面技術還不成熟,措施還不完善。無法及時監控合格投資者背后的境外客戶及其信息披露的情況,而在此案中馬丁居里公司恰恰以“其背后客戶臨時抽資,自己無法控制”為理由試圖逃避責任。正是這些監控措施上的障礙使得一些不法境外投資者有機可乘、嚴重威脅著我國金融安全,損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第二,被告公司的“外國”身份。中國法院對涉外經濟案件往往十分慎重,以免造成不良國際影響,甚至引發外國政府經濟上的報復行為。改革開放以來,為了吸引外資,中國政府對待“外資”一直有著“討好”的傾向。尤其被告是中國政府批準的英國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因此,要對其進行懲罰性判決,總有些“下不了手”。上述客觀或主觀上的障礙使得目前針對境外證券投資者的司法實踐陷入困境、久拖不決。
三、我國外資證券投資法律規制的完善建議
針對上文所闡釋的問題,筆者認為,外資證券投資的法律規制可考慮作如下改進:
(一)加強整體性研究
應加強對外資證券投資法律規范的整體性研究,建立起外資證券投資的法律概念體系,不僅可使投資者對“外資證券投資”有一個整體性的法律認識,不必迷茫在繁雜無序而又多如牛毛的部委規章中,喪失投資熱情;更重要的是便于立法機關從整體上把握立法調整的思路,從而提高其立法的協調性,減少法規彼此間的沖突矛盾。
(二)提升立法的層級
當前,我國正努力提升利用外資的水平,積極發展外資證券投資,相關法制建設亦應積極跟進。盡管目前要制定統一的《外資證券投資法》顯然還不成熟,但可以考慮兩方面思路:一是在《證券法》進一步修改時設置專章,規定有關“外資證券投資”共性的基本的內容,比如,含義范圍、投資方式、可投資品種、監管原則、市場準入的基本要求等;其中如有特殊性的問題存在,可表述為“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部委依照本法的原則規定”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二是將現有外資證券投資法規中比較成熟且行之有效的重要的部委規章上升為國務院行政法規,這一改進相對容易操作,因為現行的相關部委規章大多是多個部委聯合的,單位甚至達到五、六個部委之多,由國務院以行政法規來統一這些法規可順理成章。
(三)清理修正相關法規規章
應及時清理現行有關外資證券投資的法規、規章,查找出錯漏、歧義,以及抵觸、失效的情況,做出相應處理。具體應遵循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所確定的原則進行處理,此外,還應注意到相關法規、規章中還存在以下情況亟待解決:首先,同一法規或規章內部的規定與實際情況不符但還未達到宣布失效的條件的,應做出修改。其次,部分法規與規章的用詞存在歧義。在現實部委立法中往往簡單將經濟學的概念引入法規之內,未經過慎重的法律邏輯推敲,未將相關概念與上位法律概念相統一,比如“戰略投資者”“并購”“換股”等概念。以往,商務部、證監會等相關部門在起草有關外資證券投資的法規規章時主要依靠經濟學背景的專業人士,建議應考慮引入更多法律專業人士參與其中。再次,同一法規或規章內部的各章節之間缺乏嚴密的邏輯安排,造成歧義。例如上文中提到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第40條的理解問題,可考慮將第40條移出第四章,放進第三章“審批與登記”之中,從而避免歧義。
(四)提高市場監控技術
在證券市場的監控措施與監控技術上,應提高警惕,設計有效的措施督促作為投資管理人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切實承擔起及時報告與代為信息披露的義務,切實改變無法監控合格投資者背后的境外客戶及其信息披露的現狀。證券交易機構與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應當聯合建立起針對境外投資者股票買賣的特別監控渠道,一但發生異常情況,及時通知上市公司董事會,使上市公司能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最終通過嚴格的監控手段使外國投資者在分享中國經濟發展及對外開放的成果的同時,嚴格遵守中國法律,履行對中國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的義務。
(五)落實“提高警惕、區別對待”的原則
在執法和司法實踐中,應摒棄“討好”外資的心態,對于違規甚至違法者嚴懲不怠;同時應嚴格區分不同類型的境外資本,實行“區別對待”。[4]我們對待外資應擺正心態,不必患得患失,尤其是各地方政府要明確引資的目的是振興地方經濟,絕不可以賤賣自己股權以討好外資。我們應該充分意識到:既然在全球經濟一片低迷之中,中國經濟仍然一支獨秀,那么各種限制政策可能會增加熱錢流入的成本、拖延熱錢流入的時間,但經濟的基本面和政府保持經濟較快發展的基本政策沒有改變,熱錢持續流入的方向就不會改變。另外,所有境外資本的進入都是以盈利為目的,甚至有惡意外資以炒作套利為目的,而不是扶貧和振興中國經濟。因此,我們應該堅定信心、嚴格審查各類涌入的外資,區分不同類型,區別對待:
1.對于確實能夠帶進來新的技術,新的管理方式,新的市場通道的長期投資、良性投資,我們應盡可能簡化行政程序,根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給予“外資戰略投資者”身份和優惠政策以歡迎、鼓勵。
篇8
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完善的內控機制應該達到以下標準:控制觸角涉及企業經營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沒有留下控制盲區;事權劃分明確具體,具有很強的操作性;控制程序規范,過程控制受到特別的重視;有良好的控制效果,內部控制的功能可得到有效發揮。
我國證券公司起步較晚,內部控制機制建設起步更晚。實踐中,許多證券公司認為建設內部控制機制是用條條框框束縛自己的手腳,不利于創新發展,在行動中仍然重外延擴張,輕內涵發展;重業務拓展,輕風險防范;重部門短期經濟利益,輕公司長遠發展目標;重被動地迎合外部監管法規及制度的要求,輕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系統建設。這種狀況具體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從制度的制定情況來看,我國證券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大多數都是有關法律法規的簡單復制,或者是同業制度的拷貝,缺乏與自身經營情況相適應的個性化規定,導致這些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和控制力度。(2)從制度執行情況來看,許多證券公司制定內部控制制度都是基于應急的需要,或者是應付主管部門檢查監管需要,因此制度制定以后,或者束之高閣,或者缺乏確保各項制度得以履行的落實機制,使得內部控制制度難以得到有效執行。由于公司內部缺乏及時高效的信息傳遞機制,難以及時發現和制止各種失控行為。(3)從制度維護方面來看,內部控制制度可能因經營環境、業務性質的改變而削弱或失效。已有的內部控制制度一般都是為那些常規的業務類型而設計的,因此,可能會對非常規的或未能預料到的業務類型失去控制能力。在經常變化的環境之中,為便于生存和保持競爭能力,證券公司勢必要經常調整經營策略,或增設分支機構,或增加新的業務品種等業務創新,但證券公司常因不能及時對原有的控制制度進行維護從而對新增的業務內容失去控制作用。(4)從內部控制制度評價體系來看,證券公司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必須建立其內部控制評價體系,根據情況的變化和出現的問題對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作出及時修正或建立新的內部控制制度。只有不斷進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和改進,才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這是當前證券公司普遍缺乏的。
以大連證券為例。大連證券組織機構、內控制度和決策程序的設計并不比其他證券公司差。根據1993年3月12日修改的大連證券章程,大連證券的組織機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各組織機構的組織、職權和議事規則都有詳細的規定。同時,依據《大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第二章第一節“公司治理結構控制制度”,大連證券的組織機構包括決策系統、執行系統及監督系統:(1)決策系統包括股東會、董事會,股東會是大連證券的最高權力機構,也是大連證券的最高決策機構;董事會是對大連證券股東會負責的決策機構。(2)執行系統由總經理及總經理辦公室、大連證券各職能部門及大連證券在各地的分支機構組成,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并列席董事會會議。(3)監督系統由監事會、稽核監督委員會組成。監事會是大連證券的最高檢查監督機構,由大連證券的股東會選舉產生,其職責是:監督大連證券的最高層決策人員和高層管理人員的行為,并檢查大連證券的財務狀況;稽核監督委員會是大連證券的內部監督機構,其職能是:通過現場和非現場稽核,監督各職能部門、分支機構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大連證券的制度來經營運作,防止和懲罰各種違規行為,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大連證券的內部規章制度主要為《大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其內容包括:(1)環境控制制度:公司治理結構控制制度、管理思想控制制度、員工素質控制制度、授權控制制度;(2)業務控制制度:經濟業務控制制度、投資銀行業務控制制度、自營業務控制制度、資產管理業務控制制度、金融創新業務控制制度;(3)資金管理控制制度;(4)會計系統控制制度;(5)電子信息系統控制制度;(6)內部稽核控制制度。此外,還有29個相關附件。
從制度設計看,大連證券內控機制和制度是完備的,但在實際運作中,幾乎沒有一樣制度真實得到執行。大連證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會議記錄、表決方式、會議程序及決議等內容嚴重不全,已有的部分會議決議缺少會議程序及記錄,有的會議僅有會議記錄,缺少會議決議,資料不完整。大連證券內部控制制度僅是擺設,是為了應付監管部門的檢查,或者用來約束普通員工,而對于公司高級管理層毫無約束力。
綜合而言,我國券商內部控制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各項會議制度未得到確實執行,對于重大投資、重大資金拆借、發行債券、對外擔保、利潤分配等事項基本沒有相應的會議決議,只需董事長簽字同意或相關負責人同意即可,根本沒有任何合法、科學的決策程序。
2.自營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資金業務均有相應內部控制規范,但實際情況卻是其中大部分均在賬外進行,與相關規定背道而馳。
3.財務管理、財務收支核算、預算管理、會計督導等制度未得到確實履行,財務管理極其混亂,會計報表嚴重失實,違反了《會計法》、《證券公司會計制度》及其他財務會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如大連證券下屬二級部門和證券營業部的鋪張浪費現象極為普遍,有些證券營業部居然擁有十多部高級轎車。
4.對外投資毫無節制,巧立名目花樣繁多。根據不完全統計,大連證券提供資金對外投資形成的各類公司近四十家,涉及實業、貿易、房地產、醫藥、影視等行業。很多公司設立的真正目的僅僅是為了融資和從事自營、配資業務,以逃避監管。這些公司中僅有3家為大連證券直接控股,其余大部分公司是以管理人員名義或其他個人和公司的名義持有股權,造成了大連證券財產的大量流失。
5.電腦信息系統控制不力,導致重要原始數據(如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庫存證券、交易記錄等)被隨意修改。證券營業部存在隨意修改電腦信息系統記錄,為客戶或銀行提供虛假交易記錄、虛假資金余額證明、虛假庫存股票或債券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
6.固定資產管理混亂,未定期進行盤點,賬實不符問題嚴重。如大連證券本部的辦公設備、電子設備及其他設備賬面反映的設備與實物之間根本無法進行盤點核對,幾乎不存在規范的實物管理。各證券營業部的電子設備也都存在大量賬實不符的問題,如天津營業部已經贈送給客戶的電腦仍反映于賬面。
7.資金流出渠道眾多,公司總部缺乏有效控制。大連證券資金流出的渠道不僅僅存在于公司本部層面,在各獨立核算二級部門、證券營業部以及控股子公司都存在資金隨意劃轉的現象,公司本部對于各單位的資金缺乏有效監督。
8.各證券營業部各自為政,利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隨意進行違規資金拆入和拆出。大連證券很多證券營業部實際從事的業務除經紀業務外,還有自營、融資、受托資產管理、發售債券、資金拆借等業務,其業務種類之全儼然是一個個綜合性的證券公司。由此可見,大連證券各證券營業部的權力非常大,所從事的各項業務基本上可以由證券營業部經理進行獨立控制和決定。大連證券各證券營業部差不多都是一個個權力巨大的“獨立王國”,在此情況下,大連證券的資金控制和管理非常混亂。
9.隨意開立銀行戶頭,很多戶頭未納入賬內核算或不核算。截至2002年9月7日止,大連證券本部、二級部門、證券營業部有資金余額的賬戶達168戶,平均每個核算單位開設銀行戶頭8個以上。如果將以其他單位名義開設但實際控制的戶頭也計算在內,深圳資產營運部及所控制的6家公司共計開設75個,而這些賬戶在賬上核算的僅有18個。有些單位的銀行戶頭由非財務會計人員掌管,缺乏起碼的會計核算和會計控制。如北京辦事處的一些銀行賬戶系由行政人員及秘書控制。證券營業部存放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的報備賬戶和自有資金賬戶形式上分開了,但實際上證券營業部可以隨意從報備賬戶提取資金。大連證券大量的違規行為是通過個人資金賬戶進行的,如違規售券款、資金融入和拆出、賬外自營、給客戶融資等均是通過在證券營業部開立的個人賬戶走賬,將其視同于一般的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存取業務,“代買賣證券款”科目已不僅僅是核算客戶節余的保證金,而變成了一個“藏污納詬”的場所。大連證券各證券營業部違規開立的資金賬戶,其相關開戶資料要么沒有,要么極不齊全。這一現象說明大連證券對資金賬戶的管理極不到位,對資金賬戶的開立缺乏必要的控制。內部控制的相關規章經過多次惡性違法違規事件之后,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公司都認識到了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的重要性,開始探索建設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機制。
1.在法律法規方面,逐步形成一套規范證券公司經營行為的基本制度。近年來,監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監管措施,尤其在加強證券公司監管方面先后出臺了《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和2003年年底的《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指引(修改稿)》等十多個規范文件,涵蓋證券公司治理結構、內控制度、業務規范、信息披露、增資擴股、客戶保證金管理等方方面面,一系列規章制度的出臺為建立證券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奠定了基礎。
2.證券公司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得到較大改善。近幾年來,通過增資擴股、重組合并,證券公司的股權結構明顯向多元化發展,公司制衡的組織結構開始建立與規范,為證券公司內部風險控制制度建設奠定了基礎。從內部風險管理體制建設看:一是逐步重視建設專門的風險監管機構,包括風險控制委員會、重大決策咨詢委員會、內部稽核部門等;二是逐步制定涵蓋公司內部經紀業務、投資銀行、資產管理、證券自營等各項具體業務的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保證各項業務依據授權進行;三是探索建立公司內部風險預警和控制系統,通過建立以VAR管理為目標的風險限額預警系統,尋求將公司經營風險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及相關部門和相關崗位的具體辦法中;四是開始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公司內部統一的管理信息系統。
篇9
轉型壓力漸增
2015年穩增長政策效果難以顯現之際,國務院對于城投主體的再融資監管適度放松,公司債市場化改革、企業債放松主體審批和資金限制,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國發〔2014〕43號文之后城投主體的流動性緊張。也正是出于對政府防范系統性風險的堅定態度,在信用風險事件頻繁暴露的壓力下,城司再次成為債券一級和二級市場各路資金追逐的對象。
但可以看到的是,2015年以來城司發行企業債(與具體投資項目掛鉤)的占比大幅下滑,融資結構的變化已經透露出脫離政府信用擔保,城投主體自身對未來投資計劃的安排缺乏主動調節的動力,反而外界因素形成的壓力不斷加大。
壓力一:流動性暫時改善,城投融資區別對待。2015年1月開始實行的《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明確將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排除在發行主體之外;繼發改辦財金〔2015〕1327號文之后,發改委對企業債發行的主體限制、募集資金管理以及發行審理流程持續放松、簡化,但信息披露加強對城司的公益性項目投資、土地資產等政府關聯內容的審查,實際上更注重企業的未來經營潛力,明松實緊。
壓力二:財政收入下滑壓力增加。市場化轉型過程中,歷史遺留給城司的存量政府債務、在建項目或許能夠延長其與地方政府的關聯,降低其存量債務違約風險。但房地產去庫存壓力不減、傳統行業產能過剩、土地出讓大幅滑落等因素,造成地方政府的收入穩定性、償債能力均在降低,地方財政不一定是城司的“平安符”。
壓力三:債務置換加快企業信用與政府信用隔離。地方政府債務置換的過程,是城司信用與政府信用逐漸劃清的過程。2015年城投債發行約1.4萬億元,均與政府信用完全脫鉤,未來償債資金只能由企業經營收入安排。這對城司形成倒逼:越不改變,未來壓力越大。
城投轉型的動力
重重壓力是否存在激發城司轉型的動力之源?我們認為主要有三個積極因素存在。
動力一:供給側改革中仍是政府項目投資主體之一。在當下信用風險頻發、風險要求回報居高不下,私人資本承接低收益、長周期的政府項目的意愿并不高的環境下,城司作為地區重要國有企業,既有融資優勢,對收益要求也低于私人資本,更適合扮演政府投資的主力軍。
動力二:是國企改革中的特殊群體,政策指導相對全面。城司是重要的地方國有企業,自然繞不開“國企改革”的話題。傳統行業的國有企業,問題集中在產能過剩、承接當地主要就業責任,城司的改革內容與之完全不同,為存量政府債務化解、公司運營脫離政府干預、投資決策弱化公益性質。
前兩個改革主題均有相關政策安排:存量債務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置換,企業與政府脫鉤已經是市場的一致預期;投資去公益化則需要企業在前兩步的基礎上,從自身出發主動改變。
動力三:債務置換后輕裝上陣。實體類城司并非完全沒有盈利能力,只是在以基建拉動投資需求的浪潮中,承接政府項目的角色居于主位,經營性投資占比被動壓低。隨著債務置換的逐步推進和完成,地方政府不能通過城司為新增項目融資,企業的公益性項目占比將逐漸下降,借助改革,有更大空間選擇具有相對穩定收益的公共投資項目。
轉型路徑選擇
省級、市級城投平臺擁有地區最主要的國有資源,企業規模優勢明顯,通過“資產整合、建立企業外部信用、業務轉型”實現市場轉型是主流選擇;對于本級經濟規模、財政收入都有限的縣、區級平臺,轉型不僅僅是自身的突破,更要克服行政級別劣勢。
1)縣級政府債務率最高:2014年底地方政府債務甄別結果顯示,縣級政府負債占總債務規模的44%,相比于2013年6月提高了16%;
2)本級財政實力弱:縣級政府產業結構不完整、財政收入穩定性較差,對土地出讓依賴程度高,但三四線城市才是房地產高庫存的重災區。
因此縣、區級城司的資產規模不大、質量不高,簡單模仿省、市級城投的做法顯然不適宜。我們在江西省萍鄉市匯豐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豐投資”)的調研中感受到,雖然沒有資產優勢,但地區建設對城司依然存在剛性需求,準確測算地區建設投資空間,直接啟動業務轉型,借業務轉型提高企業自身信用,也不失為一種選擇。
因地制宜
匯豐投資是萍鄉市經濟開發區唯一的城投平臺,主要負責經濟開發區的土地一級開發和基建工程代建。調研發現,擁有“不轉型無生機“的決心,區級城投以當地發展基礎為依據,挖掘自身優勢資源,積極轉型,企業資質并不一定比市本級城投要差。
1.區域優勢
萍鄉市是典型的資源依賴性城市,傳統產業結構集中于煤炭、鋼鐵、水泥,但2008年萍鄉市已被列入資源枯竭城市之一,鋼鐵、水泥行業產能過剩成為財政減收的又一大壓力。2014年市級土地出讓收入減少了54%,市本級財政情況并不樂觀。
相比于萍鄉市本級情況,財政獨立的經開區則充滿活力。經開區被列為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后,不僅享受國家級開發區的所有優惠政策,同時集中了當地最多的新興產業,涵蓋新材料、裝備制造、醫藥食品,涉及大小企業143家,2014年三大產業實現營業收入280億元。2012-2014年經開區財政總收入分別為15億元、16.8億元和18.2億元,收入穩定性和增長能力均強于萍鄉平均水平。
2.因何而制
在新產業集群效應下,經開區顯示出向人口中心、行政中心、城市中心轉變的趨勢。目前,萍鄉市政府已經轉移至經開區中心,區內簿記人口達到15萬,且呈現正流入狀態,區域內教育、醫療設施不斷完善。
產業發展、政府遷移、人口流入的過程也是投資需求增加的過程,經開區正在從單一的園區向城市新中心轉變,居民對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剛性需求,為匯豐投資的業務轉型創造了天然土壤。
3.如何“制宜”
(1)尋求金融合作,突破融資限制
由于被列入銀監會監管名單,匯豐投資的銀行貸款、公司債發行均受到限制,但公司從2013年開始啟動金融參股布局,以8億元參股南昌銀行(現江西銀行),成為其第四大股東;同時與江西銀行合作成立江西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后者為匯豐投資帶來穩定的投資收益,更是其保證充分流動性的重要補充。
另外,公司以5000萬元參股中證機構間報價系統股份有限公司,獲得0.66%的股份,通過發揮后者為各類私募產品提供報價、發行、轉讓、登記、結算服務等功能,與公司及經開區企業對接資本市場搭建更加通暢的平臺。
(2)發揮區域基礎設施唯一建設主體優勢
匯豐投資是經開區唯一基礎設施建設主體,根據2014年審計報告得知,匯豐投資的資產主要是通過招標獲得的土地,面積4500畝,價值96億元。如果是2014年之前,通過房地產投資拉動土地價值增長,公司既可以享受資產增值,也能通過抵押融資再擴張。但萍鄉市僅屬于四線城市,在當前房地產高庫存壓力下,按照老思路土地資產反而是負擔。
轉變思維,匯豐投資現在通過土地改變“基建無收益”的投資困境。一般而言,軌道交通、防洪工程、海綿城市等市政項目收費現金流較弱,往往通過周邊土地增厚收入,或投資主體另外參與招標獲得土地開發權,或當地政府承諾以未來土地出讓收入作為補貼,但這兩者要么增加投資成本,要么缺乏主動調節空間。
在直接擁有土地開發權的基礎上,匯豐投資能夠主動調整基建投資領域,兼顧公益性、收益性和前瞻性。匯豐投資于2013年即啟動萍鄉市海綿城市建設,萍實公園、市民廣場等項目的成功建設,助力萍鄉市成為全國海綿城市示范城市,并獲得海綿城市專項資金。2016-2017年公司計劃擴大海綿項目投資規模至40億元,結合政策性專項資金并引入社會資本,以PPP模式發揮杠桿效應,成為萍鄉市海綿城市主要項目投資主體。
(3)逐步擴展標準經營性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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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風險對策金融環境
0引言
商業銀行是以信用為基礎、以經營貨幣借貸和結算業務為主的高負債高風險行業。商業銀行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由于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從而導致銀行蒙受經濟損失或獲取額外收益機會的可能性。由于商業銀行經營風險具有隱蔽性和擴散性的特點,一旦銀行經營風險轉化成現實損失,不僅會導致銀行破產,而且將對整個國民經濟產生巨大的破壞力。因此,正確認識商業銀行風險并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和控制機制,對商業銀行而言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根據我國金融環境和商業銀行的具體情況,可將風險分為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
1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
1.1信用風險
對商業銀行而言,信用風險即銀行的客戶未能按提前簽訂的條件履行義務的可能性。由于銀行是以信用為基礎、以經營貨幣借貸為主的企業,自商業銀行產生以來,信用風險就是最為關注的風險。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商業銀行需要管理的風險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風險依然是最大風險,據了解在剝離大量不良資產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為13133.6億元,不良貸款率為8.61%,其中國有銀行不良貸款高達10274億元,不良貸款率高達10.49%…。
我國商業銀行風險控制水平和管理能力遠低于資產的擴張(2005年商業銀行資產較2004年增長18.6%)[21,使商業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有擴大隱患。首先,我國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現狀嚴重,具體表現為貸款結構失衡,不良資產數量巨大,貸款比重過高且投向集中,出現風險集中趨勢;資產結構過于單一,以企業貸款為主,負債結構以存款為主,居民存款占比上升;資產和負債期限結構不合理,存短貸長現象嚴重等。其次,商業銀行在信用風險管理中依然存在許多誤區,這表現在:(1)大量的“桌上放款人”僅僅以貸款審查流程是否合規,資料手續是否完備為審批標準.而忽略對借款人的實地調查;(2)過分迷信大客戶,大項目,尤其是有政府背景的項目,忽略風險的動態變化,從而盲目擴大貸款規模,引發惡性循環。(3)片面理解發展化解風險的手段,通過擴大貸款規模來緩解和延緩風險。忽略貸款市場的有效需求而進行過度貸款投放和對客戶的競爭,使貸款審查降低了信用標準,也使貸款風險管理人員對貸后實際管理能力下降,增大了信用風險的發生概率。近幾年各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調整力度很大,中長期貸款占比不斷增加,在改善了信貸資產結構的同時,也掩蓋和延緩了風險暴露。在銀行的信貸投入中多是大企業、大項目,這些企業大多是壟斷性行業。
目前盈利性及流動性都非常好。但有些問題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1)這種盈利性是建立在高度壟斷基礎之上,一旦壟斷被打破,盈利性將受到影響;2)這些企業本身尚未建立一套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運作和管理機制,國有企業的固疾仍然存在,在人世后受到的沖擊較大;3)由于這些企業目前效益很好,是各家銀行競爭的焦點,貸款條件優惠,基本上無擔保,利率全下浮,貸款金額大,而且因為當期效益很好,使商業銀行對其風險情況關注較差,存在麻痹心理。將進一步增加銀行的系統性風險,不利于風險的分散。
商業銀行的收益結構和業務擴張模式解決了信用風險在整個銀行風險體系中的核心地位。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收益來源是存貸利差f據2006年中期報告反映,某國有商業銀行利息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比重高達92%),業務擴張模式主要是存貸款的急速膨脹。在加入WTO后,我國商業銀行面對陌生的客戶群體和激烈的市場競爭,在現有風險管理水平和體制下,信用風險會進一步增大。根據人世承諾,到2006年我國將完全取消外資銀行的地域限制,取消所有現存對外資銀行所有權、經營和設立形式(包括設立分支機構和許可證發放)進行限制的非審慎性措施,允許其享受與中資銀行相同的待遇。這意味著外資銀行就將在幾乎沒有任何障礙的情況下與中資銀行競爭。優質客戶的流失、存款的減少會加大我國商業銀行的提現風險,陌生的客戶群體增加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的難度。在外商的沖擊下.商業銀行的貸款客戶經營狀況的惡化也將增加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而且,在開放的世界市場中,新增的各種經營風險最終均表現為信用風險。
1.2流動性風險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主要包括兩種形式:市場/產品流動性風險和現金流/資金風險。前者是指由于市場交易不足而無法按照當前的市場價值進行交易所造成的損失。后者是指現金流不能滿足債務支出的需求.這種情況往往迫使商業銀行提前清算.從而使賬面上的潛在損失轉化為實際損失,甚至導致機構破產。流動性風險可視為一種綜合性風險,它是其他風險在商業銀行整體經營方面的綜合體現。保持充足的流動性始終是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最重要任務之一。
從目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狀況看.據央行統計.2005年底存貸差達到創記錄的近9.2萬億元.達到2000年的3.7倍。體現為供給大于需求,流動性充足.但在其背后亦隱含著流動性危機。主要體現在:(1)高流動性靠存款的超長增長所支撐,且存款中主動性負債不足。目前國內各商業銀行通過主動負債擴大資金來源的渠道非常有限,對客戶存款的期限、金額、利率都無法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負債的總量結構、期限結構,利率結構和客戶結構無法有效優化并與資產合理匹配。存款的超長增長保證了商業銀行流動性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掩蓋了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使得監管者和經營者都普遍認為當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已沒有問題,從而放松了對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的關注,把目光都放在資產業務的拓展上。然而,由于商業銀行負債業務受宏觀經濟金融環境影響非常明顯,一旦外界因素發生變化導致存款增長趨勢放緩,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將立刻顯現,從而有可能引發新一輪的流動性危機。
(2)資產的變現能力不足以保持足夠的流動性。隨著我國商業銀行的市場化經營理念不斷深入,對盈利性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各家商業銀行紛紛加大信貸資產和債券資產的投資力度,市場總體資金的充裕度不斷下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商業銀行資產和負債的平均期限搭不當,或者商業銀行收益隨著利率的下降及貸款增長的停滯而下降,都可能引起流動性問題。從目前商業銀行的經營情況來看.資產形式較單一,變現能力較差的信貸資產占比大,流動性明顯不足.而由于不良貸款比重仍然較高,使得信貸資產缺乏變現的環境和基礎,進一步加劇了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問題。即使債券資產流動性較強,但目前商業銀行受交易場所和交易對象的限制,要立即變現不但困難,而且要遭受較大價格風險。近期銀行間市場資金受中央銀行收縮貨幣信貸政策的影響由寬松逐步變為緊張。
1.3利率風險
我國商業銀行目前利率風險管理是被動的、簡單的管理。與西方國家商業銀行的利率風險相比,我國的利率風險更多地表現為體制性風險,國家利率政策的調整是商業銀行利率風險產生的直接原因。在利率管制下,管理當局賦予商業銀行的經營目標主要是貨幣政策的有效執行和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并不要求商業銀行對利率風險做出有效的規避。因此,商業銀行主要關注信貸和流動性風險,缺乏對利率風險的有效管理商業銀行缺乏有效的利率風險管理體系客觀上放大了風險。首先,我國商業銀行利率風險的管理工具缺乏,尤其缺乏衍生金融工具等有效轉移風險的手段。衍生金融產品的缺乏明顯地制約了中國金融風險管理現代化的進程。其次,我國商業銀行利率風險量化管理落后。量化管理和模型化是西方發達國家銀行風險管理在技術上的重要發展趨勢。中國目前在風險量化管理方面還非常薄弱,大致還停留在資產負債指標管理和頭寸匹配管理的水平上,而對于在風險價值、信用計量和持續期等概念還并不能熟練使用。
利率市場化改革對商業銀行的利率風險管理水平構成嚴峻考驗。近期利率的頻繁波動充分暴露出我國商業銀行的利率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存貸款期限存在嚴重的存短貸長現象,資產負債期限以及負債和資產的:利率敏感性不匹配現象嚴重。(2)在利率放開初期,由于市場競爭加劇,商業銀行存貸款利差會有縮小的趨勢。(3)在利率市場化條件下,收益率曲線的變化更為頻繁,長期利率和短期利率的反轉f如在商業擴張階段.由于貨幣政策的逆向短期操作,短期利率貸款的重新定價利率與短期存款利率的利差就會大幅度降低甚至為負)。(4)利率的變化使得商業銀行面臨選擇權風險.具體表現為流動性和再投資風險。因此,在利率上升或下降時,商業銀行都會面臨客戶在不同程度上的選擇權風險。
1.4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可以分為由外部客觀原因和由內部工作人員的行為造成的損失。隨著商業銀行機構規模擴大化、金融產品多樣化和復雜化,商業銀行業務對計算機為代表的IT技術的高度依賴性和金融業及金融市場全球化的趨勢的進一步加強,使得外部條件更加復雜和難以控制,因此可能造成的外在操作風險會給商業銀行帶來嚴重的后果。然而,銀行經營以人為本,對操作風險的管理也應以加強內部操作風險為基礎。
導致商業銀行內部員工行為失當的原因.有的是主觀惡意,有的是主觀善意。近年來.商業銀行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完善管理辦法對業務流程加以整合,利用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提高監測水平.通過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實施問責制等措施使商業銀行的外在操作風險和主觀惡意行為風險得到一定的控制,但對主觀善意行為風險管理缺乏應有的重視。實際上,主觀善意行為的發生頻率和對銀行造成的損失可能更大。由于銀行對主觀善意行為疏于防范,缺乏應有的事前預警、事中監測和事后分析評估和處理機制,使得銀行對主觀善意行為的發生特點和規律的認識遠低于對主觀惡意行為的認識,而且責任人也因處罰較輕而缺乏應有的警惕,使得主觀善意行為的發生頻率和對銀行造成的損失遠大于主觀惡意行為風險。其次,主觀惡意行為風險往往是以主觀善意行為為條件。近年來.銀行出現一些經濟案件的一個顯著特點是,一些基層負責人或客戶經理以提高服務效率、方便客戶為借口,使一些規章制度流于形式,管理上出現漏洞,給一些犯罪分子以履行職務或服務客戶為名,行經濟犯罪之實提供了方便。最后,主觀善意行為造成的損失具有隱形性。例如,為提高短期收益,一些銀行的債券投資部門在低利率時期增加債券投資.當市場利率上升時,在缺乏避險手段情況下就給商業銀行帶來了利率風險。
2商業銀行風險的防范對策
風險防范的根本策略在于制度防范為主.技術防范為輔,二者相互結合.互為補充。制度防范的要點在于通過制度創新恢復和加強市場約束、監管約束、銀行同業協會約束與銀行內部構成的由外到內的風險防范體系。主要工作為:(1)進行產權制度改革;(2)完善內部控制制度;(3)恢復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獨立性與權威性。技術防范的要點在于與制度防范相結合,通過風險防范手段的改進,建立不完全信息下的風險機制,在具體風險的管理上,應在完善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前提下,針對不同的風險采取不同的防范策略。
2.1防范信用風險
防范信用風險要在加強貸前調查和貸時審查等工作的基礎上,重點作好:(1)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銀行信用內部評級體系和風險模型。這樣既可減少信用風險,又可以提高銀行利潤。(2)建立完善的內控機制和激勵機制,嚴格貸款等資產業務的流程控制,明確責任和利益的關系。(3)建立并完善信用風險監測信息系統,建立客戶基礎數據庫和開發客戶跟蹤系統,實現信用風險的動態化管理。(4)通過對資產投資方案的機會成本進行對比,選擇適時退出策略,以實現最佳的資產配置效果。(5)利用新興工具和技術來減少和控制信用風險,建立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主要利用貸款證券化和信用衍生品來達到提前收回債券和轉移信用風險的目的,實現風險結合管理。
2.2防范利率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1)構建完善的內部風險管理機制,對資金管理
體系進行創新,對資金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建立資金統一的管理和操作平臺,實現流動性、利率風險管理與信用風險管理的適度分離,提高風險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資金配置過程中建立起完備的經濟、金融信息網絡系統和風險監控預警系統,強化各種風險的量化分析,注意期限結構上的配比.防范利率和流動性風險.同時實行謹慎會計原則,不斷補充自有資本金,增強抵御流動性風險和利率風險的能力。(2)健全獨立的內部風險管理體系。設立專門的利率風險監管的控制部門,直接對銀行董事會或行長負責.制定明確的利率風險管理及監控規程.劃分利率授權權限和責任。合理確定內、外部利率。通過確定反映市場變化并兼顧各部門利益的內部利率.引導資金向高收益、低風險的項目集中.降低總體風險,實現全行戰略發展意圖。同時與其他部門協調合作,建立以安全為前提、以效益為中心的外部利率確定體系。(3)創新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產品。
第一.根據國內金融市場發展趨勢.進行衍生產品的基礎工作。第二,開發和運用主動負債或提高資產流動性的產品,改善資產負債組合,如發行次級債券。嘗試創造連接不同市場的產品.將存款與債券市場、存款與貨幣市場收益掛鉤,如貨幣市場基金、結構性存款等。待條件具備后適時推出遠期利率合約等產品。通過研究利率市場化條件下的資金交易,特別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消除全行的風險敞口,防范和化解利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