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處罰條例范文

時間:2023-10-09 17: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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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廢物處罰條例

篇1

第一條為規范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產生危害,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管理。

第三條衛生部對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第二章醫療衛生機構對醫療廢物的管理職責

第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確保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并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關人員的工作職責及發生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內容包括:

(一)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各產生地點對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二)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的產生地點、暫時貯存地點的工作制度及從產生地點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的工作要求;

(三)醫療廢物在醫療衛生機構內部運送及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有關交接、登記的規定;

(四)醫療廢物管理過程中的特殊操作程序及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緊急處理措施;

(五)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有關工作人員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

第六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設置負責醫療廢物管理的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

構內處置過程中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

(二)負責指導、檢查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

構內處置過程中的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工作;

(三)負責組織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發生時的緊急處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培訓工作;

(五)負責有關醫療廢物登記和檔案資料的管理;

(六)負責及時分析和處理醫療廢物管理中的其它問題。

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并在48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調查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調查處理結果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月匯總逐級上報至當地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每半年匯總后報衛生部。

第八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1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12小時內逐級向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醫療衛生機構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6小時內逐級向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6小時內向衛生部報告。

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過程中所需要的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和緊急處理知識等,制定相關工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章分類收集、運送與暫時貯存

第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第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分類收集醫療廢物:

(一)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二)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

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四)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

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五)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

門機構處置;

(六)批量的含有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

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七)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者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八)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

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九)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十)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

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應當有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的示意圖或者文字說明。

第十三條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第十四條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第十五條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簽,中文標簽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第十六條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第十七條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第十八條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第十九條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

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

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第二十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第二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建立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

(二)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三)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

(五)易于清潔和消毒;

(六)避免陽光直射;

(七)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第二十二條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

條件。

第二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將醫療廢物交由取得縣級以上人

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第二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條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應當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第二十六條禁止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條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地區,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當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要求,自行就地處置其產生的醫療廢物。自行處置醫療廢物的,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醫療器具和容易致人損傷的醫療廢物

應當消毒并作毀形處理;

(二)能夠焚燒的,應當及時焚燒;

(三)不能焚燒的,應當消毒后集中填埋。

第二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一)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二)組織有關人員盡快按照應急方案,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三)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它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四)采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置,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五)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六)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后進行工作。

處理工作結束后,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

第四章人員培訓和職業安全防護

第二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本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全體工作人員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條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一)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

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二)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

和操作程序;

(三)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

安全防護等知識;

(四)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

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五)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第三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接觸醫療廢物種類及風險大小的不同,采取適宜、有效的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為機構內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第三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報告機構內的相關部門。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對所轄區域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三十四條對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和抽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及落實情況;

(二)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機構內處置的工作

狀況;

(三)有關醫療廢物管理的登記資料和記錄;

(四)醫療廢物管理工作中,相關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五)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的上報及調查

處理情況;

(六)進行現場衛生學監測。

第三十五條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或者抽查中發現醫

療衛生機構存在隱患時,應當責令立即消除隱患。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醫療衛生機構

發生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第三十七條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十八條醫療衛生機構對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等工作,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和阻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九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

(二)未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

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的;

(三)未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或者未保存登記資料的;

(四)未對機構內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采取職業衛生防護措施的;

(五)未對使用后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的;

(六)自行建有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醫療衛生機構,未定期對

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衛生學效果進行檢測、評價,或者未將檢測、評價效果存檔、報告的。

第四十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設施或者設備不符合衛生要求的;

(二)未將醫療廢物按類別分置于專用包裝物或者容器的;

(三)使用的醫療廢物運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

第四十一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000元以上1萬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醫療衛生機構內丟棄醫療廢物和在非貯存地點傾倒、

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將醫療廢物交給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的;

(三)未按照條例及本辦法的規定對污水、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進行嚴格消毒,或者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排入污水處理系統的;

(四)對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的。

第四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的,依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處罰。

第四十三條醫療衛生機構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未采取緊急處理措施,或者未及時向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無正當理由,阻礙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拒絕執法人員進入現場,或者不配合執法部門的檢查、監測、調查取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五條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本辦法的要求處置醫療廢物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傳染病傳播的,由原發證部門暫扣或者吊銷醫療衛生機構執業許可證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違反《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及本辦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七章附則

篇2

醫院方要積極開展門診醫療服務工作,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讓老百姓便捷就醫、安全就醫、有效就醫、明白就醫。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康復醫院門診部下半年工作計劃》,供您閱讀,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康復醫院門診部下半年工作計劃

20__年度順利結束,在醫院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幫助下,門診部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為了更好的做好下一年度工作,使門診部更加和諧創新、貼近社會、貼近病人,全面鞏固好人提升門診醫療質量,工作更上一個新水平,制訂工作計劃如下:

一、做好門診服務質量檢查考核登記,定期召開晨會傳達會議精神,總結經驗,取長補短,及時通報本月質量檢查考核結果,糾正工作中的不足之處,處方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給醫師,讓其及時糾正。

二、做好門診工作統計分析,每日在巡視門診各科室中,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領導、醫務科、科主任,共同商榷,及時解決。各門診按時開門,不得遲到、早退、脫崗、串崗,不讓病人找醫生,每日查崗記錄登記清楚,月底上報分管領導及醫務科。

三、認真執行實施我院開展的“三好一滿意”和醫療惠民行動,繼續推行門診“一站式”服務,縮短群眾就醫時間,方便病人看病就醫,處處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

四、隨著門診看病人次的增多,積極開展預約診療服務,落實預約掛號的具體操作辦法與流程,預約形式包括:(1)電話預約(2)院內服務臺預約(3)直接向專家預約(4)其他:通過醫院網站網上預約及社區、農村基層醫療機構聯系預約。

五、認真落實首診醫師負責制,不允許超范圍執業和無證上崗。

六、做好掛號服務及預檢分診工作,對發熱病人做好登記記錄,若為傳染病人,醫患之間同時做好自我防護及消毒隔離工作。

七、配合醫院感染辦抓好感染管理工作,定期督查衛生員的消毒、滅菌工作,做好醫療垃圾的分類管理與登記,確保醫療安全,并保持衛生區域環境清潔干凈衛生。

八、負責對退休返聘人員的辦公用品及物資供應,做好門診病歷及病假條的審核、蓋章工作,定期對門診醫師掛號費統計、分發工作。

九、服從各級領導,聽從安排,及時完成并認真傳達醫院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康復醫院門診部下半年工作計劃

20__年初本接種門診在院領導和場疾控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主要工作:

1.預防免疫接種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3.院內死因登記信息網絡報告管理;

4.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

5.慢性非傳染病登記報告.

一.預防免疫接種工作:

1.指導思想:以《黑龍江省計劃免疫程序》及《黑龍江省預防免疫接種工作規范》為指導,做好本場的基礎免疫及加強免疫工作,繼續加強接種門診的創建和流動兒童的預防接種工作。

2.建卡、建證:本地戶籍兒童出生后1個月內,外來兒童寄居3個月以上建立預防接種卡、證。預防接種卡由本門診保管,預防接種證必須由兒童家長保管。

3.強化疫苗管理,保障疫苗質量:疫苗的采購、運輸、貯存過程中嚴格執行《生物制品管理辦法》,疫苗的領購統一到場疾控中心,運輸、貯存過程嚴格按照冷鏈要求進行,做到時時監測,及時記錄,按規定做好疫苗的出入庫登記,經常檢查疫苗有效期、破損等情況,以確保質量。

4.嚴格按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免疫程序”的要求,安排各類疫苗的接種,避免“多種、漏種、錯種”的情況發生。

5.做好安全注射及接種場所消毒:接種過程嚴格遵守“一人一針一管一消毒一銷毀”,執行三查七對即接種前診查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癥、查對接種證、查看疫苗外觀與批號效期;核對接種對象姓名、年齡、疫苗品名、規格、劑量、接種部位、接種途徑,真正做到安全注射。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規定濃度及合格配制時間的皮膚消毒液;已開啟未用完的疫苗安瓿應蓋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過半小時滅活疫苗超過1小時未用完應廢棄,整個接種過程應確保無菌操作,安全有效并及時處理醫療廢物。每次接種前后半小時對接種門診進行紫外線消毒,以保證接種場所安全。

6.提高流動兒童接種率:隨著外來務工人員的增多,流動兒童也隨之增加,加強流動兒童的預防接種工作已成為我場計劃免疫工作的重要內容。

7.加強資料管理:

①接種卡、證:進一步完善卡、證登記,做到卡證電腦記錄吻合,接種卡的填寫符合要求且干凈整潔。兒童居住地變動時要及時注銷。

②原始記錄:進一步規范完善原始記錄本的填寫,要求各項填寫完整、真實。

③報表:不斷加強業務水平,各種報表要符合邏輯,并按時上報,做到不遲報、漏報和錯報,及時存檔、裝訂成冊,歸檔保存。

8.做好查漏補種工作,確保接種安全,有效無誤,認真完成上級部署的各項與免疫規劃相關的工作。

二.重性精神疾病信息報告管理

1.指導思想:依據《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__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工作規范》及《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2.及時為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病人建檔,首次為3張表,包括“參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網絡知情同意書”“個人基本信息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個人信息補充表”。基本建成覆蓋全場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統。至20__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規范管理率達90%。

3.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為確保我場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為的有效機制

4.定期隨訪:對于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征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并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按規定劑量范圍進行調整,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系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癥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

康復醫院門診部下半年工作計劃

20__年是我院面對新挑戰,謀求新發展之年,爭創三級等級醫院評審,任務艱巨而繁重。今年門診在院領導的正確領導下,開展醫療服務,努力營造病人至上、以人為本、不斷提高醫療質和安全。按照三級醫院評審的各項條款逐步完善管理,做好醫療服務工作。

20__年的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認真做好預約診療工作

1、充分利用醫院網站、微信、現場、電話等平臺開展預約診療與分時段服務,包括專家門診、專科門診、普通門診。

2、完善預約診療工作制度和規范、操作流程,逐步提高患者預約比例。

3、建立與掛鉤合作的基層醫療機構開展預約轉診服務,操作規范和流程通暢。

二、完善門診流程管理

1、優化門診布局結構,落實便民措施,減少就醫等待。積極與掛號室、支助部溝通協調,合理制定門診重點區域和高峰時段有效措施,保障門診診療的秩序和連貫性。

2、在網站、微信平臺、門診大廳顯示屏公開出診信息,醫務人員出診時間變更能提前告知患者,實行24小時預約、咨詢電話服務。

3、完善醫療資源調配方案,實時監測門診流量,做好門診和輔助科室之間的協調工作。

4、建立門診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處理方案,加強醫務人員技術培訓,提高快速反應能力,熟練掌握各種突發事件報告和處理流程。

5、制定相關制度與流程支持開展多學科綜合門診。

6、完善門診績效考評和分配方案,與門診服務質量密切掛鉤,使門診資源利用率化。

三、做好急診綠色通道管理

1、急診科布局符合急診快捷流程特點,滿足綠色通道要求。

2、急診醫師、護士配置滿足急診工作需求。定期進行急診專業技能培訓,制定考核機制。督導每季度進行考核一次。

3、加強急診檢診、分診工作,落實首診負責制、會診制度,急危重癥患者實行“先搶救、后付費”。要求急診搶救登記完善,病歷資料完整,入院、轉診、轉科有病情交接。

4、進一步完善急診創傷、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腦卒中、顱腦損傷、呼吸衰竭等重點病種的急診服務流程與規范。

5、根據醫院制定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援預案,督導急診科制定大規模搶救工作流程,保障綠色通道通暢。

四、狠抓醫療質量與醫療安全提升醫療服務水平

1.加強醫療安全教育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學習,嚴格執行《執業醫師法》和《醫療事故處罰條例》中相關規定,規范醫療行為,做到依法執業,提高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并尊重病人知情權和選擇權,避免醫療糾紛發生。

2.建立健全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管理控制體系,加強質量控制,嚴格落實醫療文書書寫規范,對門診日志登記及各種醫療文書的書寫質量定期檢查。加大醫療安全管理的力度,消除一切不利于醫療安全的隱患。

3.加強醫護人員的“三基三嚴”培訓和繼續教育,促進醫護人員主動學習,不斷掌握新知識,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4.加強對應急的培訓和管理。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員盡量掌握應急措施,做到一旦發生應急事件能正確處理,把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5.加強發熱門診管理工作,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發現時及時報告,并積極配合醫院各部門,做好重大傳染病的監測和群防突發公共衛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