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境保護規章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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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環境保護規章制度

篇1

一、企業環境保護管理的內涵和意義

(一)企業環境保護管理的內容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作為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主要是指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和自身生產經營的特性,形成系統性的管理制度,采取科學有效的管理方法或管理技術,對因企業活動而可能導致的環境破壞與環境污染問題進行有效的控制,以達到環境保護目的。目前,我國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主要包含污染性物質的可形成總量限額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量的檢測管理和監督制度、違規處罰與獎勵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環境保護設施的臺賬管理制度以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等。其中,污染性物質的可形成總量限額管理制度即是指企業依據《環境保護法》和相關規定明確自身經營行為會形成的污染性物質,并設定可排放的上限值,形成各環節須嚴格執行的具體指標,以保證企業的污染物排放量不會超出國家標準。

(二)企業環境保護管理的積極意義

第一,強化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促進企業環保行為取得實效,有助于生態環境保護和人們的身心健康。生態環境是人們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同時也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平臺,因此可以說,生態環境的狀態與質量關乎著每一個人。良好的自然環境還能夠促進人們形成并保持愉悅的心情,有益于身心健康。第二,企業重視環境保護管理工作并積極推進,有助于企業的技術革新與可持續發展。為嚴格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滿足污染物排放限額標準,企業必將積極研發新型的生產加工技術,革新傳統的環境保護方式,及時淘汰落后的生產加工設備,繼而獲得技術進步與創新性發展。第三,有效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有助于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形成良好的宣傳作用與企業形象,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贏。企業為強化環境保護管理,必將積極試用并推行一系列節能減排、變廢為寶的技術措施,精簡流程,減少傳統生產經營模式下的成本投入,并獲得積極的社會影響力。

二、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集體環境保護意識淡薄

受傳統經濟發展觀念的限制和影響,部分企業仍然將經濟收益視作企業經營的唯一目標,缺乏必要的集體環境保護意識。集體環保意識淡薄是目前許多企業普遍存在的重要問題,也是企業踐行環境保護管理的最主要困境之一。意識決定行為。企業環境保護意識是企業實施環境保護管理行為、構建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的必要基礎,反之,若企業環境保護意識不足,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必將被拋于腦后或被敷衍應付,繼而使得企業環境保護無法取得任何實效。企業集體環保意識淡薄,主要表現在兩個層面:第一,部分企業過于注重經濟效益和成本投資,忽視無直接經濟收益的環境保護及其管理工作。許多企業經營者和高級管理者均不愿意將資金投入節能減排中,認為是一項“費時費力費錢”的行為。一些企業甚至將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廢氣、廢水直接排放到自然環境中,嚴重污染了附近的環境。第二,部分企業并未形成正確的環境保護觀念,認為環境保護工作是國家、政府、公益機構的任務,與企業并無過強的關聯。同時缺乏必要的法制觀念,因此忽視企業環境保護、社會責任與環境保護管理,并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

(二)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不完善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不健全是限制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效果的另一重要原因。管理制度是企業實施具體環境保護行為的制度性基礎和核心依據,能夠對企業的環境保護宏觀管理行為,以及一線基礎性管理行為,提供參考和指導,否則會造成因缺乏統一標準而形成的管理亂象,難以做到節能減排、保護生態環境,甚至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第一,污染性物質總量限額管理制度有待進一步細化與完善。目前,隨著《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各個企業已逐步明確生產經營過程中可排放的污染物種類及其上限指標,但仍有部分企業并未將污染物排放設定為正式的管理制度,或僅將部分污染物的排放標準予以設定,而忽視其他類可能造成污染的物質。同時,一些企業未形成嚴格的指標分配機制,造成不同環節中的污染物超標或排放混亂等。第二,缺乏完善的考核監督制度與獎懲制度。部分企業為了應對政府規范與檢查,僅限定了環境保護指標和排放上限,但尚未構建出必要的檢測、考核與監督制度,同時也未設立指標達成的獎勵措施和指標未完成的懲罰方法。

(三)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方法滯后

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需要借助于一定的方式或方法,有效的管理方法不僅可保障管理質量,而且可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許多企業在環境保護管理時采用的方法仍較為傳統、滯后。第一,缺乏長遠而恰當的環境保護管理目標規劃。具體來說,即部分企業并未形成有效的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目標,尤其是長遠目標,一些企業僅為了應對檢查和宣傳而設置短期目標。忽視長期的、可持續性的規劃,或企業忽視自身實際與存在的困難,設置出并不具有可操作性或操作性不強的宏觀目標,使得環境保護管理形同虛設。第二,缺乏獨立且專業的管理機構。現階段,許多企業未設立環境保護管理部門,而是將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直接歸屬于行政管理部門或生產經營活動檢測部門,增加了原有部門的工作量,同時因專業性不強而使得環保工作流于表面。第三,企業環境保護方法與技術滯后。一些企業僅關注生產經營活動的末端,實施末端治理,而不是提前預防和有效控制,環保器械年份久遠、性能不佳。

(四)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不高

部分企業因過于追求經濟效益、忽視企業環境保護及其管理,使得企業內部尚未形成獨立的環保管理部門,且環境保護管理隊伍的專業素質不高。現代社會是科技社會,企業競爭的核心即是人才的競爭,因此,專業人才是保證企業科技創新與經營效益的關鍵。企業環境保護管理隊伍的專業素質不高,主要表現在兩個層面:第一,企業已有的環境保護管理人員多是由從事其他相關工作的人轉崗而來,或同時兼任,并未受到系統而科學的知識教育與培訓,已有的環境保護知識體系也難以滿足現代化的生產經營需求,最終導致企業環保管理工作不到位、效果不佳。第二,部分企業缺乏必要的招聘渠道與知識培訓,這使得新興人才缺乏進入企業的有效渠道,環境保護管理人員的已有知識體系與管理技能亦無法得到更新。

三、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創新的思路

(一)開展環境保護教育,增強環境保護意識

企業為有效解決環境保護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開展環境保護教育與宣傳、增強企業的環境保護意識應是其首要任務。第一,形成宣傳文稿與繪本,強化企業內部的環境保護教育與宣傳。將各種宣傳文件下發至企業的每一位員工,保證其了解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與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同時,在活動開展過程中,企業領導及環境保護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起到良好的榜樣和帶頭作用。第二,環保宣傳活動應靈活采用多種形式。例如,與各種企業文娛活動相結合,廣泛運用企業內部網站、宣傳欄、廣播等媒介進行宣傳;可開展座談會、知識講座、知識問答、文藝表演等環境保護專項活動,充分調動企業員工參與的積極性,保證宣傳效果;與當地政府、公益機構等合作,實行企業外部宣傳與教育。經濟效益較好、規模較大的企業可充分利用外部媒介,如報紙、電視、網絡等,擴大企業環境保護的宣傳面,使得企業環保理念深入人心,繼而形成科學的環境保護觀念,最終將每一項環境保護行為和管理活動落到實處。

(二)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強化考核和監管

建立健全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可從三個方面入手。第一,構建系統性的污染物排放總額上限制度。企業應嚴格根據《環境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和自身的生產經營特性設計形成污染物排放總額上限指標體系。需要強調的是,該指標體系不僅應包含企業已明確形成的污染物類型,還應涉及企業生產過程中可能導致的污染物種類。企業在設置某一污染物排放總額上限的同時,還應根據各個生產經營環節,將總額上限進行合理分配,并保證每一項工作流程都嚴格遵守相應的指標范圍。第二,優化企業環境保護的考核、檢測與監督制度。為保證各個層級的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企業環保規章制度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企業應設置相應的檢測與考核方法,將環境保護工作人員、部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都納入考察范圍,以促使每一個相關責任人都能夠形成強烈的環境保護責任意識,保證環境保護工作質量。第三,設計科學的的環境保護獎懲制度。企業可根據檢測結果對每一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進行科學評判,若工作符合標準即可給予一定獎勵,如未能達標則應進行適當的處罰,以達到激勵或警示的作用。

(三)科學規劃、優化環境保護管理方法

第一,依據回應時代要求與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并重的原則,構建企業環境保護管理的目標體系,包含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企業可首先設計出科學而具有較強操作性的長期目標,然后將長期目標分成不同的幾個階段,且依次遞進,每一個階段形成相應的小目標。企業發展目標中應同時包含未來一定時間內的工作績效、技術水平、專業人員配備與重要項目等。第二,明確企業環境保護管理的核心原則,即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意識為主、獎懲為輔。具體來說,即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應改變以往的末端治理狀態,而應加強生產經營活動前期的預防與控制,以預防為主要方法,后期治理與前期預防緊密結合。同時,企業應強化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將企業的規章制度內化為員工的自主活動,而獎勵與懲罰只是其中的輔助手段。第三,實施企業環境保護的責任制管理與目標制管理。企業應根據總體環境保護目標與企業結構設置,將分解形成的各個小目標或工作任務下發給每一個部門,部門再進行細化并分配給每一位員工,繼而將責任落實到每一個人,形成嚴密的目標責任管理系統。

(四)加強環保管理人員培訓,提升專業素養

隨著現階段環境污染問題的日益復雜化和社會對于環境保護的愈加重視,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工作迎來了更大的挑戰與要求,因此,各個企業應加強環境保護管理的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以提高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第一,強化環境保護管理人員的專業交流與培訓,通過舉辦學習會、分享會、知識講座、學術講座等活動,向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人員傳授新興科學知識和管理技能,以增強其專業素養。第二,企業環境保護管理部門應構建形成良好的人才引進渠道,積極招聘專業人才,為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注入新的動力。

四、結論

篇2

1、嚴格按照國家環保要求,堅持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環保方針,進一步加大力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實現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目標。進行保護環境、節約資源意識教育,使全廠形成了“我要環保”、“我為環保”的良好氛圍。

2、推行清潔生產、開展節能降耗,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環保先行,末端治理不放松,發展循環經濟、把發展循環經濟放在重要位置;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變廢為寶。

3、綠化美化環境,營造美好的工作生活環境。規范管理,持續改進企業環境績效。企業環境保護工作的精髓是持續改進、持續實施,只有起點,沒有終點。 做好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必須與規范的具有持續改進管理功能的環境管理體系工作有機結合起來。

4、落實節水、節電、節焦、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以技術創新為動力,采用先進的污染治理技術,治理生產過程排放的污染物,全面完成減排計劃;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進管理,提高綜合利用率,進一步實施循環經濟,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

5、盡量利用其他專業統計已有的各種資料,對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系統全面的分析研究,總結成績,找出矛盾,提出建議。

6、通過環境統計分析,反映出我廠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比例關系是否合理,為制定環境保護措施提供參考依據。

篇3

關鍵詞:ISO14000;環境管理;環境保護

一、前言

近年來,我國華北地區、東北地區、西北地區,特別是京津冀及周邊部分城市多次遭遇大范圍持續霧霾天氣,其持續時間、影響范圍、霧霾強度歷史少見。空氣質量問題已引起全社會高度關注,霧霾天氣導致空氣質量和能見度下降,造成呼吸系統和過敏等疾病的發病率增加,中小學停課,高速公路封閉,航班延誤或取消,工廠、工地停工,一些城市不得不實行單雙號限行,給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活造成嚴重影響。根據交通運輸部的有關統計,我國每年地方上報的公路阻斷事件中,大約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是由大霧天氣所致。大霧天氣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誘因之一。根據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報告,我國每年大約有10%左右的交通事故直接與霧霾等惡劣天氣有關,大霧誘發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往往是災難性的,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據統計,大霧已成為導致高速公路連環相撞惡通事故的第一殺手。企業如何做好環境保護工作顯得越來越重要,節能減排壓力越來越大。ISO14000體系標準正是為響應全球環境而頒布的國際標準,主要目的就是要支持環境保護工作,改善并維持生態環境的質量,減少人類各項活動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使之與社會經濟發展達到平衡,促進經濟的持續發展。對于企業提高環境管理水平,規范企業行為,遵守環保法規,加大節能減排,控制污染,預防污染,持續改進環境保護工作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ISO14000系列標準

ISO14000系列國際標準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匯集全球環境管理及標準化方面的專家,在總結全世界環境管理科學經驗基礎上制定并正式的一套環境管理的國際標準,涉及環境管理體系、環境審核、環境標志、生命周期評價等國際環境領域內的諸多焦點問題,旨在指導各類組織(企業、公司)取得和表現正確的環境行為。目的是為了加強企業的環境意識、管理能力和保障措施,從而達到改善環境質量的目的,滿足社會對環境保護的要求。

三、實施ISO14000對企業環境保護的作用

ISO14000標準的推行和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對于推動企業環境保護工作,提升企業形象,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實現污染預防、成本降低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1.ISO14000的實施,能夠促使企業遵守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ISO14000標準要求必須對遵守法律、法規做出承諾,并定期進行評審,判斷其遵守的情況。能夠促使企業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清單,公司總經理或管理者代表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對環保法律遵循情況進行定期評價,并定期組織員工學習。另外標準還要求企業有相應的制度來跟蹤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保證企業能持續有效地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要求。企業應根據國家法律變化情況,及時更新本單位的法律、法規清單。同時,更新本單位相關規章制度。因此,實施ISO14000標準能使企業主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制度。2.ISO14000的實施,有助于企業控制污染,預防污染。預防污染是環境管理體系承諾的重要內容之一,是企業處理和解決環境問題的基本原則。ISO14000標準強調了污染預防、全過程的環境管理與控制。通過環境管理體系的認證,可以使企業建立自律機制,制定并實施以預防為主、從源頭抓起、全過程控制的管理措施。企業在實施ISO14001標準時,應對評價識別出的重要環境因素建立清單,通過制定程序文件和作業指導書等對重要環境因素進行有效控制,必要時制定環境管理方案,并經管理者代表批準執行,跟蹤檢查落實,把污染減少到最低程度,降低其環境負面影響。3.ISO14000的實施,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環保管理水平。ISO14001標準是一套科學的系統的管理標準,企業通過實施該標準,將對自身現有的環境狀況有一個詳細的了解,控制并降低其環境負面影響。對環境因素進行科學管理和控制,降低環境和法律風險;明確企業職責與權限,理順各級管理接口關系,提高企業凝聚力和競爭力,促進企業整體管理水平的提高,完善組織的管理體系。通過科學的控制手段,能夠降低環境管理成本,滿足社會和相關方要求,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聲譽。企業實施環境管理體系要求最高管理者要參與制定公司的環境方針、目標、指標、方案,每半年或一年更新一次環境因素調查評價表,并重新編制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對重要環境因素制定控制措施或管理方案,報公司最高管理者代表批準實施。管理方案明確規定了責任部門、責任人員、具體措施、完成時間和進度要求等,同時對管理方案的檢查也作出了詳細規定,保證了管理方案能夠達到有效實施,企業的環境保護目標能夠順利實現。4.ISO14000的實施,有助于推動企業清潔生產。環境管理體系是清潔生產管理模式的重要組成部分,豐富了清潔生產的內涵。實施標準可加速產業調整,促進企業開發無毒、無污染的綠色產品。促使企業建立健全內部清潔生產管理制度,使企業清潔生產工作有法可依,納入企業日常生產中。對員工加強清潔生產宣傳和教育,普及清潔生產知識,增強全員清潔生產意識,使清潔生產的概念深入員工心中。促使企業規范生產現場,減少揚塵排放,杜絕生產中的“跑、冒、滴、漏”事件發生,有利于企業收集、推廣、應用節能與環保新技術、新工藝及清潔材料,建立健全清潔生產方面的各項臺賬,完善各類技術資料和檔案。5.ISO14000的實施,能夠促使企業建立健全環境應急長效機制。為保護和改善企業生產環境與生態環境,防止污染,保障職工身體健康,ISO14000標準能促進企業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方面的規章制度,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環境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必要時對其進行修訂。從組織機構、應急隊伍建設,信息平臺和綜合指揮協調多方面入手,進一步提高企業環境應急工作。遇到突發環境事件,能迅速啟動相關程序,及時組織應急救援、監測等,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影響。6.ISO14000的實施,有利于提高職工和相關方的環境保護意識。實施ISO14000標準,能夠完善企業內部管理機制,加強企業內部環保培訓,激發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培養企業綠色組織文化。定期舉辦環境保護知識講座,開闊員工視野,提高其環保工作的主動性、自覺性和積極性,進一步增強了做好環境保護工作的責任感。促進企業建立健全涉及相關方的重要環境清單、環保措施資料等,對相關方提出環境保護方面的要求,以及環境運行控制中有關的重要程序文件、標準、制度,及時通報給相關方,從而對相關方施加影響,使其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引導職工和相關方從我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從現在做起,節約一張紙、一支筆,節約用水用電,厲行節約之風,減少污染,積極主動地參與到保護環境的工作中去。

四、結論

總之,ISO14000系列標準推行,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實施,能夠推進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有利于提高企業整體素質和環境管理水平,有利于加強企業環境法制觀念,有利于改善企業形象,提高企業競爭力,對節能減排、降低環境污染、減少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環境保護工作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義務,提高整個民族的環保意識,建設環境友好型企業,需要每一位公民身體力行。

參考文獻:

[1]氣象局:新疆北部局部地區降雪持續江南霧霾明顯

[2]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綜述

[3]劉卉卉,寧平.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0對環境保護的推動作用[J].云南環境科學,2003(S1):8.

篇4

【關鍵詞】環境成本; 環境成本審計; 內部審計。

2013 年 1 月以來,我國中東部地區濃霧重鎖,空陸交通嚴重受阻,陷入“十面霾伏”的境地。1 月 12 日在國家環保部公布的全國污染指數最高的前十名城市排名中,京津冀地區部分城市“名列前茅”,達到重度污染;1月 13 日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的檢測結果顯示,在 74 個重點監測城市中,有 33 個城市的空氣質量達到嚴重污染。在 2013 年 3 月我國舉行的“兩會”上,國家環保部門負責人指出,自從我國近兩年設置霧霾監測以來,京津冀、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累計霧霾天氣都超過了 100 天。驅之不散的霧霾遮蔽了視線,讓我們更加清晰地意識到環境污染的嚴重性和環境治理的緊迫性。

企業倫理學認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采取有利于生態環境的生產經營方式,為消費者提供綠色無污染的環境友好產品,追求企業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共同達到最優。

追本溯源,治理環境必須從經濟活動中尋找突破口。企業是經濟的基本細胞,是自然資源的主要消耗者,也是環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要改變我國環境惡化的趨勢,使企業的行為符合企業倫理,就必須改變企業傳統的成本控制模式,加強對環境成本的控制,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因此,企業利益相關者對企業的環境成本進行審計并進行信息鑒證也就成為控制企業環境成本的重要舉措。

一、環境審計與環境成本審計的內涵。

(一)環境審計。

環境審計最初是在企業內部審計領域發揮作用,它在健全企業環境管理系統并提高其有效性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1991 年英國的當地政府管理委員會(LGMB)了詳細的環境審計指南,這也鼓勵了環境審計框架在歐盟“環境管理與審計計劃(EMAS)”中的應用,進而促使北美、歐洲的許多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都把環境審計作為一項重要的審計內容列入審計計劃。

環境審計又稱為綠色審計,國際標準化組織的ISO14010《環境審計指南———一般原則》指出,環境審計就是審計主體運用一定的程序方法,通過檢查核對被審單位的相關環境資料和信息,客觀公正地評價被審單位的環境行為、環境事件、環境條件以及環境管理系統遵守環境準則的情況,并將審計結果向環境事件的委托人披露。環境審計的內涵也比較豐富,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指出,環境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場地污染評估、項目投資的環境影響評估、環境負債審計、環境成本審計、企業環境績效報告審計、對企業主體遵守環境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審計。

目前環境審計作為控制企業環境成本的手段在越來越多的國家和企業中應用。例如,殼牌(Shell)石油公司為了保證公司的經濟行為達到環境許可的要求并遵守環境法規,每五年就開展一次針對公司所有環境事項的內部環境審計,對于企業特殊項目的審計和場地審計則每年開展兩次內部環境審計。此外公司還執行外部環境審計。企業外部的會計師、環境管理人員和財務分析師檢查企業的運營場地以及主要的環境影響,并發表外部環境審計的鑒證報告,促使企業改進其經濟行為。針對環境審計意見,企業財務部門和環保部門共同提出改進措施,環保部負責具體實施。

(二)環境成本審計。

環境成本審計是環境審計的組成部分,指由外部獨立的審計機構出具對企業環境成本確認、分類、計量、會計處理與環境成本報告等是否合法、公允與一致性的審計意見,即對企業在報告年度內的經營行為所產生的環境損害是否符合國家環保部門的規定,其反映的環境成本是否恰當發表意見。

二、環境成本審計的依據。

審計依據是審計主體對被審計單位實施審計行為的法律法規和制度基礎及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應當遵循的審計執業規范。

(一)環境法律法規。

我國政府為了貫徹和執行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和科學發展觀的戰略思想,建立了比較全面的國內環境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如《刑法》(2011 年修訂)增加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對違反規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污染事故等行為進行了量刑與罰款規范。其他如 2004 年修訂的《憲法》、2012 年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6 年頒布)、《森林法》(1998 年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 年修訂)、《環境影響評價法》(2003 年頒布)、《清潔生產促進法》(2012 年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5 年修訂)、《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修訂)等,都從不同的角度對環境監督管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環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法律責任等進行了規范。除了完善我國國內的法律法規,我國政府還積極參加各種環境保護國際公約、協定和議定書,主要包括:《防止船舶污染公約》(1973 年)、《瀕臨物種國際貿易公約》(1975 年)、《生物多樣性公約》(1992年)、《巴塞爾公約》(1992 年)、《京都議定書》(1997年)、《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2002 年)、《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2004 年)等,履行中國的環保責任。

這些環境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不僅有利于環境保護,防范和制止環境污染,而且是審計主體對被審計單位進行環境成本審計的法律依據。

(二)環境標準。

環境標準是國家為了防治環境污染、維護生態平衡、保護人類身體健康,對環境保護工作中需要統一的各項技術規范和技術要求所作的規定。我國的環境標準從范圍上分類,可分為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行業標準;從內容上分類,可分為環境管理標準和環境技術標準。

環境管理標準較多采用的是 ISO14000 同等轉化標準,即 GB/T 標準。環境技術標準可分為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方法標準、環境基礎標準和環境標準樣品。在實施環境成本審計時,審計人員多依據環境技術標準。

三、環境成本審計的內容。

1997 年國際審計實務委員會(IAPC,2002 年 4 月IAPC 被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委員會 IAASB 取代)了第 65 號披露草案《在財務報表審計中應關注環境事項》,這份草案的目的是幫助審計人員正確處理影響企業財務報表的環境事件。Adamson 和 Shaile(r2001)指出審計人員和企業的審計計劃應重點關注對企業財務報告的真實和公允有較大影響的四個環境問題,即環境污染治理成本、對環境損害的價值評估、或有環境事件和沒有遵守環境法律法規的事件。例如石油和水源的污染事件、危險材料和廢棄物的管理事件等不僅直接影響企業的財務狀況,更應該引起審計人員和企業管理人員的警覺,因為重大環境事件的發生往往使企業經營面臨巨大的風險,甚至使小企業破產倒閉。

環境成本審計是環境審計的組成部分,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合規性審計。

1.環境成本合規性審計。

審計主體主要針對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遵守國家和地方環境法律法規、環境標準的情況進行的審計。

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活動如果合法,與經濟活動有關的環境成本支出才能合規。審計主體要按照環境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企業合法經濟活動的清單,對照清單要求檢查企業的實際經濟活動是否違反環境法律法規的標準。審計主體主要審查被審計單位是否具有完善的環境管理體系和 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被審計單位是否采取必要的環保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被審計單位的污染物排放是否合法并在法律規定的標準范圍之內排放等等,審計人員應客觀公正、不偏不倚地對此發表審計意見。

2.環境成本內部控制審計。

被審計單位在遵守國家和地方環境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還應遵守企業內部制定的有關環境成本核算的規章制度,審計主體對此進行審計并對被審計單位環境成本控制體系(如被審計單位是否具有完善的環境成本會計政策、被審計單位的環境成本數據是否真實公允、被審計單位的較大環保事項涉及的金額是否專項披露、被審計單位的環保投資項目是否可行等)客觀公正地發表審計意見。

(二)環境成本信息披露審計。

1.環境成本信息披露的國際標準。

環境成本信息披露在西方發達國家企業中運用較早,特別是一些國際組織和社會組織的積極推動,使得環境成本在披露形式、披露內容等方面都趨于規范。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值》(IAS36,2000 年修訂)、第 37 號《準備、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IAS37,1998 年)和第 38 號《無形資產》(IAS38,1998 年)都對環境成本信息披露的內容作出規定。其中 IAS36 號《資產減值》要求企業披露因為環境因素引起的資產減值;IAS37《準備、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要求企業披露因為環境因素發生的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企業應在資產負債表里披露或有環境負債,以便向利益相關者揭示企業的風險;企業應在報表附注披露企業經營面臨的所有環境問題,以便維持企業良好的形象;企業應在損益表中單列環境成本賬戶披露環境成本。IAS38《無形資產》要求企業披露因為環境偶發事件造成的企業價值減值,由于環境問題引發的無形資產成本。歐盟委員會(EC)于2001 年 5 月了一份《推薦書》,內容涉及在年報中確認、計量和披露相關的環境事項。《推薦書》的內容主要為:第一,當期環境支出的資本化和費用化,如果某項環境支出是為了防止未來的環境被破壞并能帶來經濟效益,應該將其資本化,在資產負債表中確認為資產,否則將其確認為費用;第二,環境負債的確認,企業有法定或契約規定的義務去防止、減少或補救對環境的破壞,一旦這部分成本能夠可靠的估計,應確認為環境負債,如果這部分成本不能可靠的估計,應確認為或有環境負債;第三,企業應披露的環境事項:環境保護政策、詳細披露重大的環境負債和或有環境負債、在會計年度披露環境支出資本化的金額、環保的成效等是企業應該披露的主要內容。1998 年聯合國國際會計和報告標準政府間專家工作組(ISAR)《環境會計和報告的立場公告》,就環境成本信息披露作出相關規定,組織因為交易和事項引發的環境成本和負債,并且這些環境成本和負債能對組織的經濟和財務效益產生影響,組織應該在財務報表中對其披露。美國的上市公司按照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要求需要在財務報告中披露以下相關內容:特定的環境法律法規對公司經營活動的影響;公司遵守環境法律法規的陳述;公司的污染控制設備和作業流程;公司對環境問題的關注情況;公司在過去和現在的決策方案中為控制或減弱環境污染所發生的資本支出;公司在過去和現在為控制或減弱環境污染所發生的成本。

2.國際環境成本信息披露的方式。

環境成本的信息披露是因為被審計單位外部會計環境和內部管理的需要而必然產生的結果。根據西方發達國家企業的實踐經驗,目前環境成本的信息披露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報表附注中披露;以環境會計報表形式披露;以環境成本報告形式披露。

Manuela Sarmento(2005)調查了葡萄牙的 520個污染型企業(大型企業占 22%,中型企業占 31%,小型企業占 47%;這些企業分別屬于石油、印刷和油漆、塑料、造紙、制革、水泥和畜牧行業)的環境成本信息披露情況,調查結果顯示:有 52%的企業按照 IAS36、IAS37和 IAS38 標準在會計報表和管理層報告中披露所有環境事項。通過環境信息的披露,企業向利益相關者表明了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和對環境問題的關注。

3.環境成本信息披露審計的內容。

首先是環境成本數據審計,主要審查被審計單位環境成本數據是否客觀真實,環境成本計量方法是否真實合法等。其次是重大環保事件信息披露審計,主要審查被審計單位是否對重大環保事件進行了披露;被審計單位的環保罰款、排污費以及環境負債(或有環境負債)是否真實合法;政府針對企業環保措施所給予的鼓勵政策;被審計單位因為經營行為影響本地環境和公眾健康問題所采取的措施等。

(三)能源和廢棄物審計。

能源和廢棄物審計主要集中在追蹤。和記錄能源流動和識別鑒定廢棄物等方面,審計主體要揭示能源在流動過程中創造的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識別廢棄物的種類并鑒定廢棄物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Geoffrey R.Frost 和 Trevor D.Wilmshurs(t2000)調查了 42 個環境意識比較強的企業執行環境審計的情況,其中 38 個企業執行了合規性審計,14 個企業執行了廢棄物審計,20 個企業執行了能源審計。環境審計的推行為企業在事后控制環境成本發揮了巨大作用。

四、環境成本信息鑒證。

環境成本審計結束,由國家審計機關或注冊會計師對審計結果出具審計意見,對企業的環境成本信息進行鑒證。

(一)國家審計。

國家審計機關注重對環保專項資金的審計,在環保投資、排污費、污染治理費等環境審計工作領域取得一定成就。國家審計署曾對我國 20 個城市排污費的征繳和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國家審計的推行為保證環保資金的合理使用以及防控環境污染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社會審計。

企業外部的注冊會計師和環境管理人員以獨立的第三者身份介入并監督企業環保受托責任的履行,可以客觀公正地從事環境成本審計,鑒證企業環境成本信息。為了保護環境,政府制定越來越嚴格的環境法律法規,其中某些嚴格的條款可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的或有環境負債,這也是企業經營面臨的重要風險。因此,企業外部的注冊會計師和環境管理人員對企業的環境成本控制情況進行鑒證不僅意義重大,而且能充分發揮社會審計在環境成本鑒證中的作用。

注冊會計師對環境成本鑒證的主要依據除了我國的環境法律法規外,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2006年修訂)第 1631 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環境事項的考慮》對影響財務報表的環境事項、注冊會計師實施風險評估程序時對環境事項的考慮、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審計程序時對環境事項的考慮、出具審計報告時對環境事項的考慮等內容分別作出了詳細的闡述。同時該審計準則指出:“對環境事項的恰當確認、計量和列報 (包括披露)是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責任。”中國證監會 2006 年修訂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1 號———招股說明書》

中明確要求:發行人應披露的風險因素包括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變化引致的風險;發行人存在高危險、重污染情況的,應披露安全生產及污染治理情況、因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原因受到處罰的情況、近三年相關費用成本支出及未來支出情況,說明是否符合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國家環境保護部在 2003 年 9 月頒布的《關于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的公告》中明確了企業必須公開的環境信息包括企業環境保護方針、污染物排放總量、企業環境污染治理、環保守法、環境管理等,企業自愿公開的環境信息包括企業資源消耗、企業污染物排放強度、企業環境的關注程度、下一年度的環境保護目標、當年致力于社區環境改善的主要活動、獲得的環境保護榮譽等環境信息。

注冊會計師對環境成本鑒證的內容主要針對環境成本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實公允發表意見。我國可以考慮制定環境會計準則,為環境成本信息披露和審計提供統一的標準。

五、案例分析:河南華潤電力環境成本內部審計。

由于國內尚無明確的法律法規要求企業的環境成本必須經過國家和社會審計,因此筆者只能以某個企業的環境成本內部審計為例來說明問題。

河南華潤電力古城有限公司(簡稱河南華潤電力)是香港上市公司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主要負責電力建設、生產、銷售及電力生產相關的燃料粉煤灰等的附屬經營及綜合利用。公司新建 2×300MW(兆瓦)燃煤發電機組,同時安裝煙氣脫硫裝置。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通過對財會部門提供的本煙氣脫硫工程的投資額以及設備年運行成本和設備維護成本進行經濟性分析,指出項目投資單位造價低于限額設計指標,本工程投資合理可行,符合國家對火力發電廠一些特殊的環保要求。

(一)煙氣脫硫工程的投資額。

公司采取 EPC 工程總承包的項目管理方式,項目的靜態投資見表 1。

(二)脫硫設備年運行成本分析。

脫硫設備年運行成本見表 2。

(三)企業內部審計意見。

企業內部審計部門通過對脫硫工程和裝置審計后,其審計意見指出:

第一,本項目 2×300MW(兆瓦)機組脫硫裝置靜態投資為 18 273 萬元,單位造價 305 元 /KW;建設期貸款利息為 421 萬元,工程動態投資為 18 694 (18 273+421)萬元,單位造價312元 /KW。火電送電變電工程限額設計參考造價指標中,2×300MW 機組煙氣脫硫的指標為 343 元 /KW,本項目投資單位造價低于限額設計指標,本工程的投資從環境保護的角度而言合理可行。

第二,安裝脫硫裝置后,大大降低了 SO2排放量,對本地大氣環境質量的改善是有利的,并且減少每年繳納的排污費用(本評價未考慮每年減少繳納的排污費金額),提高了經濟效益,并且電價加價 0.015 元 /kWh(含稅),則每 kWh 的售電可產生 0.0032 元的脫硫電價效益。

第三,本脫硫裝置的投資少、效率高、設計精準優化,且在后續設計中可進一步優化,進一步降低設備的運行維護成本。

第四,本期安裝脫硫裝置后,為后期新建發電機組提供更大的排放空間提供了保障。

(四)國家環境保護部環評批復要求。

1.原則同意河南省環境保護局初審意見。

該項目建設 2×300 兆瓦亞臨界抽凝式機組,同步建設高效靜電除塵器和煙氣脫硫設施,該項目為熱電聯產工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城市總體規劃,有利于改善區域環境質量、減少環境污染、節省土地、城市污水和工業廢水資源化,具有循環經濟的特點。企業落實環境報告書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后,污染物可以達標排放并符合地方總量控制要求。

2.以后的工作重點。

第一,燃用設計煤種。采取石灰石—石膏法煙氣脫硫工藝,安裝氣氣熱交換器(GGH),建設高效靜電除塵器;采用低氮氧化物燃燒技術,預留煙氣脫除氮氧化物裝置空間;鍋爐煙氣污染物須符合《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03)第 3 時段標準要求;采取工程措施防止煤場揚塵,認真落實原輔料儲運、破碎等環節及煤場等地的揚塵控制措施。

第二,優化廠區平面布置,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有效的隔聲、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標準》(GB12348-90)III 標準。

第三,采取灰渣分除、干除灰系統。做好灰場防滲,其建設和使用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進一步做好灰、渣以及石膏的綜合利用。

第四,進一步優化全廠給排水方案,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應回用。

第五,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貯存(處置)場,安裝煙氣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線連續監測裝置。

(五)企業內部環境管理檢查與控制。

該企業設立了總經理負責的環保領導小組,在技術支持部設置環保專工負責日常環境管理工作,制定了環境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并嚴格按規章制度貫徹執行。針對國家環境保護部對該項目的批復要求,企業相關人員現場逐條進行了檢查,嚴格按照批復要求把各項改進工作落到實處,加強各項環保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充分發揮治理效果,確保各項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保證了下一經營周期企業的環境成本最低。

蔭【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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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 Bell ,G . Lehman . Recent trends in environmentaccounting :how green are your accounts ?[J]。

Accounting Forum,Vol 23 NO.2 June 1999:176-191.

篇5

一、安全生產內部控制制度

安全生產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同時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體系、應急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安全生產措施落到實處。(1)建立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企業應根據國家立法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建立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文件,對安全生產過程中涉及到的責、權、利進行明確界定,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按其責任和要求追究責任。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安全生產情況的落實進行監督和控制,對安全生產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抽查和復審,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2)加大企業安全生產和培訓的資金投入。企業一定要將安全生產放在高度重視的程度,加大安全生產的技術更新,定期開展生產設備的維護管理,及時排除安全隱患,保證安全生產中所需要的資金、人力、物力。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培訓教育,提高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培訓對象的層次性和培訓形式的多樣性,將員工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術水平與個人業績掛鉤,與激勵機制相配合,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3)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警與報告機制。企業必須建立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設立專門的應急指揮部門,配備專業隊伍和必要的專業器材,在發生事故時,按照預定程序進行事故處理,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告,防止損失擴大和蔓延,及時找出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和查處,推行全面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內部控制流程圖見圖1。

二、產品質量內部控制制度

產品質量內部控制制度包括:(1)建立健全產品質量標準體系。為了更有效地提升企業產品質量,企業應根據國家有關產品質量的法律規定和ISO質量管理體系,結合企業產品特點,搜集用戶信息和產品情報,制定生產各個環節和產品的質量體系,包括生產設備條件、生產技術水平、原材料質量、產品規格、售后服務等內容,貫穿企業原材料采購、生產、供應、銷售、檢驗等各個環節的質量標準。同時對質量標準體系文件的執行、記錄控制、體系過程梳理和體系考核都應在相應環節中做出詳細規定。(2)實行嚴格的質量控制和檢驗制度。從企業原材料采購開始一直到產品銷售甚至包括產品售后服務環節等各個流程,都必須有嚴格的質量控制標準作保證,加強對產品質量的檢驗,嚴防假冒偽劣產品進入市場。(3)注意產品售后服務的管理。企業通過優質的售后服務,使其與客戶和消費者之間關系更加緊密,樹立企業良好形象,培養客戶的忠誠度,所以企業必須將售后服務控制作為企業產品質量控制的重要環節。企業應由相應部門,如市場部門對產品質量信息和顧客意見進行收集和反饋,建立起規范化的售后服務質量管理文件,同時建立客戶檔案和售后服務網絡,進行跟蹤服務,提高售后服務管理水平。產品質量關鍵控制點內部控制措施見表1。

三、環境保護與節約資源內部控制制度

環境保護節約資源關系到我國現代化建設的全局,企業在自身生產經營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必須注意其發展過程中所引發的環境問題。建立合理的環保內部控制制度,貫徹環保政策,設定環保標準,將有利于企業履行環境保護節約資源的社會責任。具體包括:(1)制定環境保護節約資源的內部控制制度規范和指南。具體而言,應結合國際認可的ISO14000的有關標準和2010年《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的相關內容,結合自己企業的生產經營實際,設定制定企業的環境方針和政策、文件管理程序以及環境保護計劃,同時應該設定環境保護管理機構,配備專門的環境管理人員,對環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的情況進行監控和考核。(2)加快企業環境污染的預防和應急體系建立。對企業生產經營中的污水、噪音、固體廢棄物、廢氣等采取預防措施和治理程序,對污染物進行回收再利用管理,清潔生產工藝控制,產品銷售和消費環保管理。設定上下貫通、協調統一的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立企業環境應急物資儲備,確定調配程度,加強預警防控能力。(3)建立完善的監測和日常管理體系,確保環境管理的實施與運行控制。只有建立環境保護和節約資源的監測考核體系,有相應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明確各個部門以及個人執行目標責任的職責,落實崗位責任制,才能保證將環境保護工作落到實處。企業將環境保護和節約資源的責任落到部門和個人,對執行目標不好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處罰,對發生的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按有關內部控制規定追究有關責任。定期開展環保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糾正。(4)發展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利用科技創新開發可再生資源。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發展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加大企業環境保護的資金投入,不斷改進工藝流程,加強企業節能減排,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能力,對廢氣、廢水自行回收和綜合治理。依靠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推動替代技術和替代產品,著力開發利用可再生資源,實現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實現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5)將企業的環境績效考核納入企業經濟績效中。企業應根據企業的性質,設計包括環境守法、內部環境管理、能源消耗、外部溝通、資源回收和環境聲譽等內容在內的環境績效考核指標體系,選取一定的評價方法對企業整體環境績效進行評定,將環境績效作為企業經濟績效的重要考核因素之一,企業在進行績效評價時不能僅僅看其經濟績效,還應該考查包含社會績效和環境績效在內的綜合績效,重視環境保護、推行綠色經營、走可持續發展道路。

四、促進就業與員工維權保護內部控制制度

促進就業與員工維權保護內部控制制度包括:(1)健全勞動標準體系和勞動關系協調機制。適時修訂完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等標準,大力推進勞動定額標準管理。全面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建立全國統一的勞動用工信息數據庫。加強和創新協調勞動關系的三方機制建設,充分發揮三方機制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依托三方機制協調處理集體協商爭議的辦法。(2)建立完善的員工培訓和晉升機制。企業應該保證給員工提供晉升的機會,保證員工及時獲得必要的知識儲備,并且這種機會對每個人應該是公平、公正的。同時企業應當按照產學研用結合的社會需求,積極創建實習基地,大力支持社會有關方面培訓、鍛煉社會需求的應用型人才。(3)建立科學的員工薪酬增長機制。企業與員工履行勞動合同時,應該按照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建立科學的員工薪酬激勵制度,切實保持合理水平,維持社會公平,建立最大限度激發員工積極性的業績考核指標,不能拖欠員工工資,及時足額為員工繳納各類社會保險,符合國家有關勞動用工合同的要求。(4)加強企業失業員工的預防和調控機制。建立失業統計制度和失業預警機制,完善失業動態監測制度,及時準確監測企業崗位變化情況,加強預警預測,為采取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提供支持。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和失業補償機制,主動幫助失業人員組織相應的就業培訓、指導、服務、援助等就業準備活動,縮短失業人員失業周期,分散失業風險。

參考文獻:

[1]王加燦:《企業社會責任與內部控制:互動關系與優化路徑研究》,《財會通訊》(綜合·中)2012年第9期。

[2]田超:《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制度的研究》,《經濟研究參考》2010年第49期。

篇6

【現象】有人私自將住宅用的房屋改建成小店鋪,今天是小商品,明天可能就成了一個餐飲店,不僅食品安全無法保證,且十分混亂。對于這樣的亂象是否有相應的規定?

【條款】根據上海市地方性法規《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業主、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或房地產權證書載明的用途使用物業,不得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

《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申請人申請餐飲服務許可時應提交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屬于非居住性用房的房屋產權證明,租賃經營的還需提供租賃協議。《辦法》在該條第二款中規定,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屬新建項目尚未取得產證的,申請人應當提交規劃等相關部門同意建設的有關證明;屬其他性質的,應當提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相關行政部門出具的關于該場所合法及用途的證明。

【解讀】為確保餐飲經營場所的合法性和相對穩定性,避免行政機關卷入餐飲企業因使用不合法或者非授權轉租場所而引發的訴訟糾紛,《辦法》對經營場所房屋合法性進行了上述規定,亂象有法可依,餐飲服務良好秩序得到保障。

符合環境保護管理有關規定

【現象】良好的居住環境對人們來講十分重要,餐飲店在城市中林立叢生,對其周邊環境產生著不可忽視的影響。想要辦理餐飲服務企業的申請人應該具備什么條件?

【條款】根據《上海市飲食服務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三款、第三條第三款,開辦飲食服務項目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或者簽署承諾書的,工商部門不予核發營業執照。

根據衛生部《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第五條,選址衛生要求應同時符合規劃、環保和消防的有關要求。由此,《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國家和上海市對餐飲服務企業環境保護管理有相關規定的,申請人應當符合該規定要求。

【解讀】出臺這樣的規定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慮:(1)餐飲企業如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長期排放油煙或廢水污染,易對餐飲環境衛生狀況造成影響,甚至帶來食品安全隱患;(2)企業在取得營業執照前,必須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手續,因而要求企業在餐飲許可申請時提交環評證明;(3)根據調研座談,餐飲企業普遍贊同將環境影響評價要求明確設定到許可條件中,可有利于企業提前考慮租賃場所是否符合環評條件,減少投資風險;(4)可避免發生當事人因未取得環評,僅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一個部門發出的許可證違法經營,造成環境油煙污染,居民向發證機關聯名上訪,最終損害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細化現場核查標準規范,

完善相關許可文書

【現象】餐飲單位種類眾多,現場核查標準是否能夠適應所有的餐飲單位呢?辦證時的相關許可文書是否也有細化規定?

【條款】《辦法》對以下內容進行了調整:(1)將中型飯店納入第一類實施許可審查,以提高中型飯店硬件設施水平,進一步提高上海市餐飲單位的衛生水平;(2)為加強學生集體用餐安全,《辦法》在許可審查標準中,將學校食堂、托幼機構食堂單列一類,以加強標準類別的針對性;(3)參照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上海市客運船舶餐飲服務許可審核要求(試行)》,《辦法》進一步完善和規范船舶供餐的許可條件。

【解讀】根據國家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結合上海市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了餐飲單位分類,并制訂了餐飲服務許可現場核查標準,進一步細化了發證條件,使其更具合理性與可行性。

《辦法》進一步規范許可申請、變更、延續的相關法律文書,細化和明確了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發證、變更、延續、注銷的提交材料和審查要求,使行政許可工作更加規范,具有操作性。

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現象】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食品企業也應當有相應的規章制度來加強食品安全以及管理意識。

【條款】《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餐飲服務經營者提出餐飲服務許可申請應當具備“與本單位實際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解讀】《辦法》根據上述條款規定,將食品安全規章制度作為許可條件之一,并對規章制度應包括的主要內容進行細化規定,具體包括: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購查驗管理;場所環境衛生管理;設施設備衛生管理;清洗消毒管理;人員衛生管理;人員培訓管理;加工操作管理;餐廚垃圾及廢棄食用油脂管理;消費者投訴管理。這些全面的規章制度,為企業有效地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基礎。

中央廚房許可條件設置

【現象】隨著餐飲企業的不斷發展,許多餐飲店不斷開出連鎖店。為保障所供應的菜肴有統一、良好的品質,中央廚房必不可少。設定中央廚房需要哪些許可條件?

【條款】《辦法》對中央廚房設置了一些專門的許可條件:(1)明確中央廚房的性質為“指由餐飲連鎖企業建立的,具有獨立場所及設施設備,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給餐飲服務單位的單位”;(2)明確中央廚房不得加工配送的食品,包括:冷加工制作的高風險即食食品、自制的生食水產品、自制的乳制品(以乳制品為原料加工的冷凍飲品除外)、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食品;(3)中央廚房加工配送的食品,其加工工藝和產品特性符合已納入食品生產許可范圍的,應當符合食品生產許可的審查標準和要求。(4)中央廚房建立食品安全規章制度要增加有關事項,包括: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規定、食品供應商遴選制度、關鍵環節操作規程、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檢驗制度、問題食品召回和處理方案、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5)規定了中央廚房場所的最小面積,“食品加工操作和貯存場所面積不小于300平方米,并應與加工食品的品種和數量相適應”,“包裝即食食品的車間應為專間形式,面積不小于30平方米。”

篇7

根據我國基本國情和鐵礦的開采情況,鐵礦開采企業應滿足的新型礦山的建設條件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依法建礦,提高可行性鐵礦企業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欲治理恢復方案》和其他規章制度的規定認真執行,依法合理經營,辦理全套證件照片,使企業日常行為更加規范,促進開采方案可行性不斷提高。

(二)加強管理,規范標準鐵礦企業必須自覺遵守《新型礦業公約》的相關規定,積極投入到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中,制度符合新型礦山建設的制度和標準,切實落到實處,加強管理,增強企業全體人員對相關規章制度的認識,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土地復墾、環境保護等方面必須有明確的規定和保障措施,以促進鐵礦資源有效利用率的不斷提高。

(三)創新技術,提升水平在鐵礦企業的發展過程中,必須重視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革,在實踐生產過程中,鐵礦企業每年投入科技創新的資金要高于總產值的百分之一,以保證企業鐵礦生產工藝的不斷創新,促進企業生產水平的快速提升,盡可能的達到與先進科技技術同步。與此同時,運用先進技術,發展循環經濟,提高企業生產力,促進鐵礦企業環境和經濟等各方面效益的顯著提高。

(四)嚴格要求,綜合利用根據國家礦產資源開發規劃和涉及到的相關規定,鐵礦企業必須按照資源開發和綜合利用的相關指標認真執行,盡可能的完成指標,使企業的技術經濟水平在我國同類礦山中處于領先地位。與此同時,按照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鼓勵、淘汰等技術目錄的相關要求,進行礦山開發和利用,保證開發工藝、設備等符合新型礦山建設的標準,并且保障企業“三率”指標接近或者超過我國相關規定標準,促進礦產資源利用水平不斷提高。

(五)提升形象,促進和諧新型礦山的建設,對社會發展起著推動作用,因此,礦山企業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必須提升企業形象,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持和信賴。在涉及損害公共利益的事件上,能夠有效解決,促進社區關系和諧,給礦山企業的發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新型礦山技術經濟評價指標的具體實施

根據鐵礦企業的發展情況,在進行新型礦山的建設時必須符合上述條件,才能保證企業的建設能力,因此,新型礦山技術經濟評價指標的具體考評如下:

(一)對開采進行可靠性估算現代化建設中,對鐵礦開采的可行性進行估算,可以采用的新型礦山技術,并不斷探索和創新更新的技術,因此,在技術方面要對技術改善水平、新技術采用率和技術創新資金投入水平三個方面進行估算,根據各自的度量方法進行考評。在礦山企業的實踐生產過程中,企業所采用的新型礦山技術是礦山建設不斷優化和實現能源集約化的根本途徑,對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具有深遠影響。

(二)鐵礦開采前期的方案分析在鐵礦開采前期,針對企業現在的發展情況和新型礦山建設的要求,制度合適的開采方案,并對方案進行全面分析,保證企業的生產力,在設備、人力和物力等方面給以高度重視,以提高鐵礦資源的有效開采量,促進鐵礦開采量不斷提高。

(三)初步設計方面的相關指標在新型礦山的建設和開發過程中,對初步設計進行概算,要注重資金的合理分配,提高資源有效利用率和開采過程的安全性,減少開采工作人員的工作量;在環境方面主要注意水污染、礦石減排和生態環境改善三個的考評,防止環境污染產生。在礦山開采的過程中,礦石堆積、礦井水污染、地表下沉等會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因此,新型礦山在環境方面的建設過程中,必須改善開采環境,嚴禁環境污染的產生,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促進生態平衡。

(四)經濟效益方面的評價指標礦山企業在追求企業經濟效益的同時,必須遵守自身的社會責任,加強經濟效益的評估和監督,在生產過程中,嚴格履行義務和職責,保護礦山環境,促進社會與企業的協調發展,給企業長遠發展提高可靠保障。在經濟與社會效益方面,鐵礦企業要在降低成本、增長利潤和提升社會效益三個方面進行重點預算,以促進企業經濟效益不斷增長。

三、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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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學院 經濟與管理學院,安徽 滁州 239002)

摘 要:本文基于環境會計信息的視角,對環境會計信息與環境風險評價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探討,并在此基礎上,簡要分析了環境風險控制體系的相關問題,以期提高我國的環境會計信息質量.

關鍵詞 :環境會計信息;企業環境風險

中圖分類號:F235;F2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260X(2015)01-0066-02

當前,環境問題已經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問題,為保護自然環境,實現社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環境保護支出越來越大,企業經濟效益的實現不應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企業應該肩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對社會經濟活動具有反映和控制職能的會計應該對環境方面的支出、收益進行評價和控制.

1 環境會計信息相關問題概述

環境會計也稱綠色會計,是將會計學與環境經濟學相結合的一門新興學科,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來計算環境污染、防治、開發的成本費用,并對環境開發和維護形成的效益進行合理計量,從而綜合評估環境績效和環境活動對企業財務成果的影響.現代工業為人類社會提供了豐富的物質產品,同時也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環境會計就是在環境資源惡化的基礎上產生的,主要是從社會利益角度計量企業活動對環境的影響,以往傳統會計認為,價格只有存在于財產所有權中,會計賬表反映的也就是這一部分內容,顯然,企業活動對環境的損害并沒有被計入企業的經營成本中,這種計量方式不僅造成了企業利潤虛增的表象,更是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眼前經濟利益的行為的一種鼓勵.從這個角度來看,環境會計無疑起到了對傳統會計批判的作用.

環境會計工作的最終成果就是對環境會計信息進行披露,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是環境會計核算體系中最重要的內容,它揭示了環境資源的利用情況和環境污染的治理情況,是解決環境問題的必然要求.在當前全球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的背景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既是國家宏觀管理的需要,也是企業內部管理和自身發展的需要.目前,我國在環境信息披露方面還遠遠不如西方發達國家,還沒有形成專門的環境會計準則,現行企業會計制度對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比例也不高,作為制造業大國,我國的環境問題更為突出,一些環境敏感性行業對環境帶來的影響極為嚴重,按照“誰收益、誰治理”的原則,這些企業有責任向社會揭示因破壞生態環境而增加的支出,政府會計管理部門和環境管理部門應該對企業的環境信息披露進行強制性規定,對環境風險評價與控制工作予以高度的重視.應當看到,環境問題的實質就是經濟問題,環境風險評價與控制是實現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1].

2 環境會計信息與企業環境風險評價的關系

2.1 企業環境風險評價的內容

風險是指生產目的與勞動成果之間的不確定性,主要包含了收益不確定性和成本(代價)不確定性兩部分內容,通常我們所說的企業風險主要是從經營角度來講的,企業收益變化的大小主要取決于匯率變動對企業產品成本、價格以及生產數量的影響程度,這種風險影響著企業的經濟行為和經營效益.而環境風險是指企業背離政府制定的環境保護目標,違背環境保護責任,以致對環境產生不利的影響,從而影響了企業的社會效益和長遠經濟效益的可能性.環境風險與企業經營中其他風險一樣,都會對企業產生影響,同時,這些風險之間也是、存在著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系,環境風險也將制約著企業的經營風險、投資風險、管理風險、投資風險等.因此,企業有必要對自身環境風險進行評價,按照既定的政策,分析影響自身目標實現的各種環境不確定因素,并在基礎上建立風險預警機制予以控制.

從管理控制角度講,環境會計信息能夠為環境風險評價提供必要的參考數據,是構成這種評價最基礎的要素,亞洲開發銀行認為環境風險評價應該按照風險甄別、風險框定、風險評價、風險管理的一般程序進行,其實施路徑為“風險識別風險評價風險控制”.環境風險評價的一般程序和實施路徑表明:風險信息是風險評價的依托條件,風險評價的目的是為了控制風險,是按照環境會計的宗旨進行的.環境會計信息對企業環境風險評價以及企業的長遠發展都是十分有益的,環境信息質量直接影響到環境風險的評價及風險管理和政策設計與方法應用,環境風險評價遵循著“信息公允”與“標準公允”博弈的機理,企業追逐利潤目標和股東承擔經濟責任向對利益相關方承擔全面社會責任的轉變是一個被動而又漫長的過程,政府需要制定相關規章制度予以約束,這就是“信息公允”,同時,政府制定的環境規章制度要建立在企業應能夠遵循的最低標準水平的基礎上,這就是“標準公允”,“信息公允”與“標準公允”是多方博弈的結果[2].

2.2 環境會計信息體系中的環境風險分析

風險評價是在風險識別和風險估測的基礎上,結合相關因素,對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損失程度進行全面考慮,評估發生風險的可能性以及危害程度,通過與公認的安全指標進行比較,對風險程度進行衡量,從而決定是否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的過程.企業環境風險評價要以環境會計信息為主要參考依據,并在環境信息政策和標準的指導下,對企業環境狀況進行評價分析,并得出公允的評價結論,給出合理的評價意見.根據環境風險評價的實施路徑,我們可以對環境會計信息體系中的環境風險控制內容和程序進行分析:

2.2.1 環境風險信息源的識別

企業的環境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而識別政策又有很大的局限性,它既不能減輕企業所要承擔的環境責任,又不能完全取代環境管理,在此標準下進行環境評價很容易給環境風險評估者帶來評估風險,致使評價失敗,同時,由于企業之間的風險因素是相互關聯的,環境風險評估失敗,也會造成企業經營失敗、財務失敗,即引發企業全面潰敗的連鎖反應.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政策通常會受到政策制定和政策執行環境、政策制定成本和執行成本等因素制約.環境風險信息源包括環境會計信息和環境管理信息兩部分內容,這些信息在識別過程中很容易被扭曲,即使政府推行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政策,信息內容被篩選、修改的情況不難以避免,加之環境風險在時空上的不確定性,更使得評價結論的公平性難以得到保證.

2.2.2 環境風險控制要素的判斷

信息、方法、對象是環境風險控制的三要素,環境風險控制要素的判斷是對環境風險管理的一種約束和規范,是環境風險管理的必然.環境風險管理成效的核定主要依靠環境風險評價,針對控制對象,采取可接受的環境風險信息以及風險控制方法,可以確保環境風險評價結果的公信力.這主要表現為以下幾點:當環境事故減少,環境排污費、罰款以及賠付支出減少,資產減值降低時,企業的機會收益就會增大;當環境管理制度得以建立、健全,并得到有效執行時,企業對環境損失所承擔的風險就可能減少,并能夠對一些錯誤行為予以糾正;當信息可信、信息載體可靠時,企業會計賬表所反映的有關環境信息就會更為客觀、全面、真實;當帕累托最優得以實現時.環境績效就會達到最佳.帕累托最優也稱作帕累托效率,是指資源分配的一種理想狀態,即實現公平與效率的最優效果.

2.2.3 環境風險控制主體的評價

環境風險控制主體包括政府、企業和相關評價者,環境風險控制主體的評價包括許多層面的內容,但最重要的是環境風險評價目標和重點的規劃,這兩個方面的內容是決定環境風險評價成敗的關鍵.通常,環境風險的評價者對企業環境風險評價的一般目的都比較一致,主要是為了提出環境會計信息中環境風險程度及其控制政策符合標準的公平性、公允性評價意見,從而為環境風險管理與控制提出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公平性和公允性強調的是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在一些關鍵環節是否公平、公允地對待了環境信息的利益相關方.環境風險評價主要包括投資、信貸、營銷、財產、研發等內容,把握環境風險評價的重點也要從這些內容入手,如對投資風險的規劃,主要評價企業投資行為是否屬于綠色投資,投資于保護環境活動所耗費的成本是否合理[3].

3 對環境風險控制體系的基本分析

3.1 環境風險控制政策

環境風險控制政策主要體現政府和企業兩個層面,政府應要求企業建立環境信息管理系統,并明確該系統環境信息的標準,對企業環境核算、評估、績效考核、信息披露等內容設定強制性的標準,并確立起標準執行系統,如建立環境會計信息事前風險評估制度,對企業還未公布的環境會計信息進行評估;搭建公允的環境會計信息市場平臺,對企業環境信息進行披露;同時還要做好監督管理工作,防范環境道德風險.企業應重視對環境信息處理規制的設計,圍繞可持續發展的總目標,考慮社會可接受的環境風險水平,分析和優化環境會計信息,以減少環境風險對企業造成的負面影響.

3.2 環境風險控制方法

建立環境風險管理的經濟組織及市場體制,用經濟手段和方法來確保環境風險管理目標的實現,這是政府創新環境風險管理體制的發展方向,由于環境問題的經濟性在環境管理中起著主導的作用,為此,可以考慮建立環境權益公司,專門接受企業委托,提高環境風險管理的公允性,也可以考慮建立環境銀行,充當排污權交易的中介調節者,以此來體現環境風險管理的調節功能,此外,還可以通過完善環境稅制,實施環境財政,協調環境與經濟的關系,推進我國稅制綠化.企業在環境風險控制中,要注重對環境管理方案的設計,關注環境風險信息的層級和質量,企業對自身可能出現和已經出現的風險源要進行評價,將其公之于眾,并及時采取適當的控制手段解決這些潛在或已經出現的環境風險問題,一切與環境活動有關的生產經營環節都會產生相應的環境費用,企業可以根據這些環境成本發生源,分成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四類,建立環境成本庫和成本控制中心,對環境目標成本進行有針對性的管理,從而實現改善企業環境行為的目的[4].

4 結論

環境會計還是一個新的研究領域,相關理論還不完善,相關準則還有待完善,我們從環境會計信息的視角對企業環境風險評價與控制進行分析和研究,對提高企業環境風險管理能力,豐富環境會計信息內涵都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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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袁廣達.基于環境會計信息視角下的企業環境風險評價與控制研究[J].統計與決策,2010,5(9):23-24.

〔2〕周志方,肖序.基于環境風險評估技術的企業環境負債確認、預防與控制研究[J].環境污染與防治,2011,3(5):27-29.

篇9

一、我國企業在環保管理上面存在的問題

(一)環保意識較為薄弱

近幾年隨著我國政府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不斷增加,環保這一詞經常出現在各大媒體報道之中,大眾對環保也不在陌生,但是對于我國大部分的企業而言,雖然我國政府要求我們的企業要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但是由于長期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是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區來的,我國的企業在之前很長一段時間的發展過程中只注重經濟效益,根本就沒有考慮環境保護這一問題,環保意識比較薄弱,由于長期受到這一思想的影響,即使目前我國政府要求我國企業保護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但是還是有很多企業的發展觀念還沒有完全轉變過來,環境保護意識薄弱,再加上現如今企業間的競爭愈加激烈,部分企業為了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中取得發展,在經濟利益為的驅使下,把企業的利潤看成是企業的全部,全然不顧企業對社會應盡的責任,將環境保護擱置一旁,忽視企業應盡的環境責任,更有甚者,甚至都不知道企業還有環境責任,環境保護意識相對的薄弱。例如,新安股份2013年被爆出涉嫌嚴重污染京杭大運河,造成這一事件爆發的主要原因就是企業某些高層管理人員環境保護意識淡薄,最終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二)企業環境責任的缺失

2015年1月我國出臺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雖然新的環境保護法給相關的執法部門提供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用于改變目前企業環境保護現狀的執法利器。即使在這種嚴峻的外部環境下,依然有不少企業跟環境保護法玩起了游擊戰,鉆法律的空子。就拿在日常生產過程中被視為污染高發區的化工業來說,如果我們按照最為嚴格的環境保護標準來對我國的化工行業進行考核的話,那么能夠達標的實際化工行業的數量只有不到總數的30%[1]。但是現在的實際情況是大多的化工企業都逃過了監測,由于化工企業主要的污染就是企業在工業生產過程中所排放的三廢(即廢水、廢氣與廢渣),通常一些大型的化工企業由于三廢的排放量較大,他們往往是我國相關政府部門監測的重點對象,因此他們通常會建立一些專門處理三廢的凈化車間。但是對于那些規模較小的化工企業,由于其排放量相對較小,我們的相關政府部門往往都會忽視對他們的監測,由于忽略對他們的監測,導致這些企業在工業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三廢沒有經過出口就直接進行排放。另外,部分企業在環保監管的重壓之下,進行了“環保遷移”,且目前這種環保遷移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就是南區北移,主要是之前在蘇浙地帶的化工企業向北遷移;第二就是東區西移,主要就是之前位于華東地區的化工企業目前紛紛在我國西部投資建廠;第三就是高區低移,主要就是企業在生產相關產品的過程中將所需環保成本較高的產品轉移為所需成本較低的產品。

(三)社會評價體系及市場監督機制不健全

雖然我國政府已經意識到了構建企業履行環保責任評價體系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且已經逐漸開始著手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評價體系,但是經過多年的建設,目前我國運行的評價體系依然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例如評價過程不均衡,評價信息不對稱,評價體系運行機制不健全等。由于評價體系的不健全,從而就卻弱了其應用的約束及激勵作用,這就在很大程度上面影響了我國化工企業履行自身環境保護的責任的效率。此外,再加上目前我國的市場監督機制還是不很健全,即使相關企業沒有履行自身應盡的社會責任,但是也沒有遭到社會各方面的指責,特別是其生產的相關產品,我們的消費者也沒有做到自覺去進行抵制。同時,具有市場監督功能的相關政府部門及我國各大社會媒體機構通常也沒有能及時公正的對具體的情況予以通報,這就進一步縱容了這部分企業肆意逃避自身應盡的社會責任。

二、我國企業加強環境保護管理的對策

(一)企業內部加強環保宣傳,提高全員環保意識

首先,就是我們需要加強培養我們企業決策者的環保意識。我國各地區相關政府部門要經常組織一些關于環保主題的培訓,同時要明確規定我國各地區各企業管理者要積極參加培訓,從而增加他們的環保意識。其次,我國各大企業的管理者要加強對企業員工環保意識的培訓,要提高全員的環保意識。尤其是在我國在出臺新的環保政策之后,我國的各大企業更要積極舉辦關于新《環境保護法》的專題培訓及專題講座,同時,在相關的培訓及講座結束之后,企業的管理者要加強對培訓人員的考核,考核不能走形式,要貫徹落實,要確保參加培訓的各員工學習好與掌握好新《環境保護法》的各方面內容及細節,從而做到知法守法,自覺履行自身應盡的責任及義務,從而從根源上面有效的降低企業潛在的環境污染風險,為實現企業的達標排放貢獻出自己的全部力量。最后就是我國的政府部門要及相關的新聞媒介要積極組織關于宣傳環保的活動,例如各地區環保部門、社區及相關的媒體機構應該在有些特殊的日子(例如世界環保日與植樹周等)聯合主辦一些關于環保的活動,對一些違法的企業要進行及時的曝光,通過一些具體案例的曝光,可以使我們的群眾加深對這些不好企業的印象,自覺抵制購買其生產的產品,最終達到讓相關企業改進生產工藝,履行他們應盡的環保責任,促進其自身更好的發展。例如大北農集團相關部門領導經常會組織召開關于環境保護的會議,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這同時也是大北農集團可以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之一。

(二)加強企業環境保護的責任

首先就是我國的相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體系,從而促進我國企業自身自覺履行其應盡的環境責任。健全有效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可以促使我國的企業更好的履行自身應盡的環境責任,有效的降低企業的規制成本。第一,我國的相關部門要積極建立適應我國目前國情的法律體系。第二,我國的相關部門要完善各項基本的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例如環境保護責任強制保險制度,企業排污許可證制度及環境影響綜合評價制度等其他的基本規章制度[2]。第三,我根據我國實際的發展情況,對相關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進行及時的更新,同時要對那些過時的沒有實際應用價值的法律法規要進行及時的修改及廢除,從而保障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科學性。其次,企業自身應該要大力發展高科技,逐漸淘汰一些高耗能及高污染的設施設備。我們目前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解決我國目前社會上的一切矛盾只能依靠大力發展經濟,因此,我國目前的經濟增長方式仍然是以粗放型的增長方式為主,在這一背景下面,我們的部分企業的根本就沒有考慮環境保護這一問題,為了降低成本,使用廉價的生產工藝及設備,雖然企業的利潤及我國的經濟水平提高了,但同時我們的環境也同時被污染了。因此,我們的企業要優化工藝流程,更新老化的設施設備,從而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企業自身也應該通過科技創新,開發一些污染物的處理技術,加大對污染物的處理程度。此外,企業還應該加大對環境保護方面人才的招聘力度,積極引進一些國外相關方面的人才,同時,我們的企業還應該與本地區各大高校進行深入的合作,聯合培養環境保護方面的人才。

(三)加大社會相關組織的監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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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環境會計的概述

(一)環境會計的含義

作為一門邊緣性學科,環境會計目前在理論界尚無統一定論。英國的學者R.H.格瑞將環境會計看作是一種人造與自然資本增減并能在兩者間進行轉換的會計。加拿大的霍金森則指出環境會計是能夠改善社會環境資源的用貨幣單位或實物單位表示的會計。研究視角的差異決定了環境會計的不同定義,目前比較一致的看法將環境會計分成宏觀層面與微觀層面,其宏觀層面主要指的是國民經濟的環境核算,而微觀層面主要指的是企業等微觀主體中相關環境的會計核算。本文中所提到的環境會計引用了其微觀層面上的定義。

(二)環境會計的產生

1.企業內部環境活動與環境管理對環境會計提出了需求。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各種客觀的環境活動,在人們消費觀念出現轉變的時代背景下,企業產品銷售中企業環境形象逐漸成為了重要的影響因素,這就要求企業經營發展時必須承擔相應的環境保護等責任,使得反映、報告企業內部環境活動的環境會計成了提升企業競爭優勢的關鍵條件。同時,為企業長短期決策和日常控制等內部管理提供服務的環境會計也給企業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的提高帶來了保障。在可持續發展理論下,自然資源的價值得到了更為充分的肯定,并將這種價值計算到了企業的生產成本中,通過這種方式,企業能夠在生產過程中更注重環境資源的保護,對環境資源的消耗進行了有償性的補償。

2.外部各方對企業環境信息的了解需要是環境會計產生的驅動力。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當中或多或少地使用了環境資源,作為環境資源所有者的國家與社會公眾便擁有對企業所造成的環境影響的知悉權。此外與企業和環境質量密切相關的社會各方也享有對企業環境信息的了解權。故為了方便企業環境信息的對外公布,環境會計應運而生。

3.環境會計的產生是遵守環境法規及適應環境規劃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國出于保護環境的目的先后頒布了《水污染保護法》、《環境保護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給企業的經營活動、財務成果、環境效益帶來了直接的影響,進一步明確了企業所需承擔的環境保護責任等,在客觀上要求企業披露并控制環境會計信息。

二、環境會計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現狀

(一)環境會計的研究現狀

20世紀70年代,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觀的逐步形成促使了環境會計這一新的會計科學分支的誕生,一些西方發達國家在積極的研究中逐步形成了自身獨具特色的方法與理論,并開始將其投入時實踐當中。相比較西方發達國家來說,我國對環境會計的研究比較晚,開始于20世紀90年代,當下還處在探索的時期當中,完整的理論體系及實踐模式還沒有形成。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作為環境會計中一個新興的研究內容,目前已在部分企業當中形成了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意愿和行為,然而實施的效果并不理想。據相關研究表明,對外披露環境信息的企業還不到50%,同時在這些企業中單獨報告的僅占據了14%左右,披露的獨立性很低。在這一背景下,對環境會計以及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做出進一步的研究顯得十分必要。

(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現狀

國外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較早且已獲得了較大成果。目前國內外各學者的研究總結起來主要涉及環境會計信息的披露內容、披露動因、影響披露程度的因素、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同企業財務績效之間存在的關系以及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主要模式等方面。

1.研究的成果。該課題的研究成果主要體現在:①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模式日益規范化與多樣化。首先,披露的內容越來越豐富,當前大多集中在對環境績效、環境問題給企業財務所帶來的影響的披露,披露中提倡非貨幣化以及貨幣化信息的有機結合;其次,形式愈發多樣,目前比較常見的披露形式包括獨立環境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披露等;最后,披露時堅持以貨幣形式為主并以非貨幣形式為輔。②披露大多帶有強制性意味。政府和相關會計組織所制定的規章制度是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主要依據。③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進行需要通過立法的加強來支撐。很多國家開始重視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立法工作,以推動披露的更好更快發展。

2.研究的不足。①在披露內容上,很多學者并未對環境活動中的財務相關與無關內容做出區分研究,而是將其歸為一個整體,在環境績效信息披露的內容方面稍有差別,但在會計要素等研究內容上則大同小異。②重視對企業所受到了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方面的研究,部分學者還在研究中應用到了實證法,然而所得到的結論卻是相悖的,增值效應的差別較大。③對環境審計的研究不足。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普及與推廣給環境會計信息審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的研究大部分側重于披露內容與模式等方面,缺乏對環境審計關注。

三、我國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

(一)披露內容

同環境相關的活動主要包括直接涉及財務情況、經營成果等經濟因素的環境活動、單純的環境活動這兩大類,由此可將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也相應地分為兩類,即環境財務信息與環境業績信息。

1.環境財務信息。通常根據環境可能給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帶來的影響將企業環境財務信息劃分成環境成本、環境資產、環境收益、環境負債這幾個內容。①環境成本。環境成本指的是企業為了減少或防止環境所產生的不良影響而耗費的可用貨幣價值計量的所有支出,主要有環境保護運行成本、環境管理費用、環保采購與銷售環節成本等;②環境資產。環境資產指的是企業已形成的、正擁有的或預期可創造經濟利益的環境資源。包括環境流動資產、環境固定資產、環境無形資產和環境遞延資產;③環境收益。環境收益指的是企業因環保、環境污染治理投入而取得的收益,包括使用“三廢”生產產品所獲得的收入、稅費減免等;④環境負債。環境負債指的是會計主體在經濟活動中因破壞、影響環境而需承擔的現有義務,如環境修復、環境罰款和環境賠償義務等。

2.環境業績信息。環境業績信息是相關企業環境受托責任執行方面的信息,包括:原材料和能源的節約、再利用等環境資源利用的業績;處理和控制污染物、執行環境相關法律法規等的污染控制業績;環境管理體系、環境方針等環保業績;環境報告制度、環境報告獎勵等環境報告業績;環境法律法規的執行業績。

(二)披露模式

1.獨立報告。獨立報告模式是專門用來進行環境信息披露的獨立于年度財務報表以外的方式。目前很多企業在獨立環境報告當中大多采用的是直接編制環境利潤表或環境資產負債表的形式。其中,環境資產負債表在對企業環境資產好環境負債等信息做出揭示時使用的是資產負債表結構及原理,將環境負債與環境權益、環境資產分列在表的兩邊。然而由于環境會計要素相關的計量、計價等原則尚不統一,且影響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權益的因素眾多,使得這一模式僅能簡單反映三者的內容與金額,而無法體現其平衡關系。環境利潤表是對企業特定時期中與環境活動有關的虧損、利潤等的反映,具有直觀性和一定的清晰性,但其將環境活動單獨分割出來的做法忽視了環境活動、經營活動之間的相關性。

2.補充報告。補充報告將環境會計信息納入到了傳統財務會計報表信息的范疇當中,并且和財務信息共同對外披露,這一模式實現了環境會計科目和現行財務報告的有機融合。企業在編制年報時需在傳統會計報表當中增加環境會計項目,包括在資產負債表中加入環境科目、在利潤表當中加入環境相關支出和收入項目等。例如,在“資產”這一項目下增加“環境資產”進而增設“環境固定資產”、“應收環境治理款”等明細項目。

(三)披露問題

1.在形式上,當下許多企業雖然將環境信息披露歸入到招股說明書、年度報告的內容當中,但多局限于文字陳述且涉及財務信息的方面較少。例如,僅僅按照簡單描述存在的環境問題-提出企業原則目標-做出節能環保承諾這一流程進行披露,內容不夠量化,實質性不足,使得環境會計的信息披露流于形式,難以真正發揮其作用。

2.在內容上,近年來,企業的招股說明書、年度報表中披露的環境信息呈不斷增多趨勢,然而究其內容主要是環保政策影響、環境治理情況、環保法規執行等,在貨幣性環境信息方面大多也只是對排污費、綠化費和補助費等的簡單羅列,而更為重要的環境負債、環境收益等相關內容很少甚至沒有。

3.在質量上,企業所披露的少而零散的環境信息無法真正體現會計信息的相關性以及重要性,報表的使用人員難以結合這些信息做出準確的判斷并得出相應的結論;在披露時由于缺乏統一規范,往往帶有很強的隨意性,企業大多在主觀上披露一些對自身有利的信息,導致信息的實用性十分低。

4.在動機上,縱觀我國企業進行環境信息披露的動機,多數并非由于意識到信息披露的積極作用和重要意義,而是在限制性規定下被動地進行披露,存在主動性、自愿性缺失的現象。這主要是受到企業對環境問題缺乏充分的認識、社會輿論壓力不足等多方面因素影響所造成的。

四、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問題的幾點建議

針對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種種問題,目前企業主要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做出改善:

(一)加強部門合作

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發展過程中應當充分發揮政府環保部門、保險監管部門、會計主管與審計部門等職能部門在信息披露中的作用。一方面,由于環境會計是會計與環境學科相互滲透交叉所產生的新的學科,故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對環境會計、環境保護部門以及資源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之間的關系做好合理的處理,認識到環境會計的實施并非對環保與資源管理部門職責的分擔,而是企業自身管理系統當中必不可缺的組成要素,在各部門的通力合作下給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工作創造良好的前提。另一方面,國家環保部門在信息披露過程中要做出相應的基礎性技術規定,例如,對強污染行業及企業的名錄進行確定,在建立標準與認定程序的基礎上對這些行業、企業提出信息披露的要求;在上市公司的環境審計中由審計機關給予理論支持;在環境會計信息披露中應用環保相關指標數據,給披露提供知識協助,如工業廢水排放總量、主要污染物的回用量、消煙除塵量、凈化處理量和生產工藝廢氣排放量等。確保各個部門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積極合作、共同努力。即使有些企業將環境會計信息體系列入了長期發展的策略中,但沒有將法律責任、道德責任等納入環境信息管理體系中,造成了企業的環境會計信息管理模式得不到真正的應用。

(二)健全法規制度

完善相關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法規與準則以促進披露的制度化、規范化發展,加強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設,以法律法規形式對環境會計信息的地位、作用等做出確定,確保信息披露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從而對現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方面制度準則的缺陷做出彌補,使企業環境問題能夠得到全面、正確的反映。首先,要結合我國現有的《森林保護法》、《大氣污染保護法》等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與各省、市的相關環保法規對《會計法》做出科學的修改,在會計法中納入環境會計的監督與核算等內容,從法律上明確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作用及地位,給披露工作的開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持。其次,需對環境審計制度及準則加強完善,并明確審計的原則和內容。再次,應根據會計準則中對環境會計原則的規定設計、健全會計制度,給環境會計核算帶來理論指導,提高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使信息披露質量更加可靠。最后,還要推行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獎懲制度,立足于可持續發展觀角度可以看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具有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系。政府財稅機關可通過相應業務規則的訂立來提高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同時建立企業環境信息數據庫以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利用媒體公布環境會計報告等給社會公眾查詢信息提供渠道,發揮公眾對信息披露的監督作用。

(三)重視人才培養

作為一個系統性工程,環境會計的內容復雜、涉及面廣,在通過法律法規建設加強對信息披露的強制作用之外,還需做好社會各界的環保宣傳和教育,包括:開展環境教育、可持續發展教育、設立綠色投資機構、建立危害環境的民事訴訟機構等,動員社會全員并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理論,通過人們環境危機感、環保意識的強化來增強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責任感。會計人員整體素質的不足是我國會計實務界中普遍存在的問題,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企業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有效進行,故會計人員的后續培養尤為重要。對于企業來說,需加強領導、管理、會計人員等的環保意識,使其充分了解經濟效益同環境效益間的聯系,借助企業環境管理系統的建立及完善來引導企業人員主動進行信息披露;做好對企業內部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與環境會計知識培訓教育,促使會計人員知識結構得到及時的更新,逐步打造出一支具有高素養、高水平、高能力的專業化環境會計人才,從而更好地適應環境會計信息披露的工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