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食品安全的建議范文

時間:2023-10-13 16:55:0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對食品安全的建議,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對食品安全的建議

篇1

1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就是日常生活中人們的食品不存在危害的一些食品。在日常生活中,會給人類身體造成危害的有哪些種類呢?主要是包括生物性的危害、化學性的危害以及物理性的危害。

1.1生物性的危害

這類危害主要是指寄生蟲、致病微生物和昆蟲類的危害。這些病菌都能極大的程度的對人類的健康造成影響。而且此類生物性的危害一般都存在與水產品和禽肉中,所以對于此類產品必須要有效地進行檢疫,并且在進行使用的時候應該進行高溫的消毒,有效地將病菌殺死才能食用。對于昆蟲類病菌,一般不容易被發現,因為主要是遺留昆蟲留下的毒素。

1.2化學性質的危害

有害的化學物質是導致食源性疾病的一種很重要的原因。這類毒素分為兩種一種是天然的有毒的,還有一種是后期造成的。對于動物來說一般天然的毒素不常見,都是后天形成的,動物在生長的過程中,難免會注射一些相應的藥物來抵抗病菌。有些藥物殘留比較多就會對后期的產品造成相應的影響。

1.3物理性的危害

主要是針對當前一些加工工具來說的,為了方便大眾的需要,一些肉類食品經過加工以后才銷售給人們。但是在加工過程中可能采用一些不合格的加工器具,造成了后期肉制品存在了相應的危害。

2畜禽檢疫工作對于食品的重要性

當前形勢,養殖的逐漸向正規化和規模化生產。所以檢疫工作也應該跟上其節奏。隨著市面上的動物源性的食品越來越多,所以必須要提高檢疫監督的水平。檢疫的目的是獸醫對肉類所含的危害進行處理,防止有害物質傳染給人體,給人體帶來健康的影響,當前國家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有效的對當前的動物源食品進行檢疫。保證人們的食品安全。檢疫工作在食品安全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是從生產和流通兩個方面進行檢測。從動物出欄,屠宰場斬殺,消費市場銷售都要進行嚴格的把關,并且還要對各種違法行為進行監督,維持消費市場的產品的銷售秩序,給人們的食品提供可靠的保證,所以檢疫工作對于我國的食品安全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在當前的消費市場上,更應該采取合理的措施,進一步完善檢疫監督的職能,建立一個安全的質量管理體系,有效的消除動物的疫情和傳播。

3加強動物檢疫對于食品建設中的作用

3.1規范動物檢疫機構,有利于保障食品的安全

主要是在進行動物檢疫的時候,必須要建立專業的機構來進行檢疫,并且食品檢疫是執法機構,所以國家應該加大相關的投入,對于動物的建議監督機構的經費進行撥款,幫助機構建立實驗室,對相應的動物源的產品中的病菌進行研究,提高工作的質量和工作效率。

3.2加強動物檢疫監督工作經費投入,提高食品的安全監測力度

將動物檢疫監督的費用合理的加入到各級的財政支出中,可以對檢疫站的工作人員的工資以及其他的檢疫費用進行保證。同時需要引進先進的檢疫設備,對動物源進行有效的檢查,提高檢查力度,防止不合格的產品流入到市場中。

3.3國家應該出臺更有力的法律法規保證食品的安全

當前雖然存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對于動物源食品檢疫的約束力度還不夠,一些帶有病菌的產品還是流入到消費市場中,給人們的健康帶來了很大的影響。所以國家應該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對于一些發現的帶有病菌的動物源產品提高罰款力度。并且使得工作實現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效的加大檢疫工作的執行力度,從而保證在消費市場的食品的安全是可靠的。

3.4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有效的保障食品安全

需要各個部門加強互相之間的配合和協調,首先檢疫部門應該充分起到檢疫的作用,保證健康的動物產品在消費市場中;然后是食品安全的部門對市場上的食品進行抽樣調查,以防一些漏網之魚在食品市場中銷售不合格的產品。使得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形成綜合的執法能力。保證食品安全,保證檢疫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

4結語

篇2

關鍵詞:高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意識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12-0340-02

食品安全最廣泛的含義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相關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會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的危害。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給出的最新定義,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的公共衛生問題”[1]。食品安全也逐漸成為一門專門探討在食品加工、存儲、銷售等一系列過程中確保食品衛生及食用安全,降低疾病隱患,防范食物中毒的一個綜合性跨學科領域。

一、切實保障高校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性

俗語有云:“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切實關系著國計民生:在宏觀上它關系到國家和社會的穩定發展,微觀上它關系著百姓的生命健康。

高校食堂具有就餐人數多而固定、就餐時間集中的特點,由于人群高度集中,他們的飲食安全極易受到威脅[2]。再加上整個社會食品安全問題頻發的大背景,諸如地溝油、瘦肉精、蘇丹紅鴨蛋、三聚氰胺奶粉及牛奶、甲醛奶糖、染色花椒、假牛肉,避孕藥養黃鱔等事件的頻頻曝光。可以說,在種種不利情況下,確保大學生安全用餐、放心消費、吃得衛生、保證其正常的生長發育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因此,高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問題必須得到高度重視。

二、高校食品安全問題現狀分析

衛生狀況是關系高校食堂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大多高校食堂衛生條件問題嚴重,一是餐具衛生不容樂觀,校園食堂的餐具使用周期過長,清洗不徹底,不少餐具附著有明顯污垢或油漬,此外,消毒設備陳舊,消毒不按程序進行;二是食堂操作間的衛生環境差,物品擺放不整齊,廚具清洗頻率低;三是隔夜食品問題,在夏暑蚊蟲滋生時節,不少食堂為節省成本,售賣隔夜食品,嚴重影響了師生健康。

學生是祖國的將來,黨和政府歷來關心學生的飲食衛生和健康成長。學校食物衛生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不應該也不能被忽視,全國集體食物中毒的案例仍時有報道,現就高校中存在的食物衛生安全問題做以下分析:

(一)加工條件粗陋,缺少應配置的衛生設備

有些高校對食堂的經費投入嚴重缺少,食堂建筑與衛生設施不太配套。教育部關于加強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中要求“要加大經費投入,進一步改善學校食堂衛生設施與條件,使食堂建筑、設備與環境符合衛生要求”[3]。近年來,大多數高校由于在校人數的大幅度增加,都新建或擴建了學生食堂,食堂外表和就餐大廳都裝修得非常好,但不少食堂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功能不配套、設備陳舊的問題。致使食堂缺少必要的設備和食物維護的方法,直接導致了食物安全風險要素的增加。

(二)承包食堂食物衛生安全風險多

有些高校對后勤社會化改造中食堂衛生處置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缺少及時的研討以及處置,導致一些因為原則不嚴、責任不明和自身處置水平低等緣由構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時有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在第4章食品生產經營的第29條明確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4]。

但是由于高校的擴招,多數學校的后勤服務面臨很大的壓力,后勤社會化也成為一項必然的選擇。但部分學校存在盲目引進,以包代管,使得少數不具備從事學校餐飲工作資質的社會機構或個人承包學校食堂,很大原因在于學校沒有健全相應的食堂衛生管理制度。

(三)食物衛生安全處置水平低

有些高校食堂管理人員對食堂的衛生安全作業缺少必要的處置和檢查、完善的處置原則以及具體的組織實施方法。另外一些高校對此類問題處置不夠及時而且力度不夠,他們利用服務公司、校辦公室等這些非專業機構來處置,會造成食堂衛生處置管理的水平不高,導致這些食堂將剩余食物在室溫下存放后又直接食用,生、熟食物容器、區域和加工東西沒有分隔和差異符號。

(四)從業人員廣泛缺少衛生安全意識,衛生操作習氣不良

食物加工人員缺少衛生意識和不良操作習氣是構成食物污染和導致食物中毒的最重要緣由之一。食堂從業人員大多是臨時聘任、未經練習就從事食物生產經營的人員,因而對食物衛生知識的掌握不夠全面,其衛生操作的習慣也令人擔憂。

(五)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力度不夠

大多數高校食堂由自身經營向租賃、承包、托管等多元化模式發展。高校學生食堂的管理人員多為高校的行政管理干部,食堂內的工作人員也多數是那些只參加過個別臨時或短期廚師培訓的學員或臨時工,缺乏專業、系統的烹調理論和飲食營養與衛生知識。這些人員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相關知識、食品加工知識匱乏,在加工過程中不按照有關規范進行具體操作,存在食物中毒發生的隱患[5]。

(六)有些區域監督處置缺少應有的力度

由于高校處置的特殊性,有些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對學校食堂的衛生安全作業監督不夠,把關不嚴,對尚未達到安全衛生標準的學校食堂也發放相應的衛生許可證,致使食堂衛生風險不能從根本上得到消除。

三、高校食品安全問題的對策建議

篇3

2013年2月,本溪公安機關成功偵破一起特大銷售未檢驗檢疫走私的凍牛肉,搗毀銷售、儲存偽劣凍肉黑窩點4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現場查扣偽劣產品40余噸。經查,2008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先后多次從廣東購進未經檢驗檢疫走私凍牛肉,銷往遼寧、吉林、內蒙古、河北等7個省份,案值6000余萬元。

2014年山東省滕州市警方接到當地市民對一家餐館的舉報電話,白天大門緊閉,夜里散發出難聞的刺鼻味道。隨后據此線索進行調查,一舉破獲一起涉及7個省市的特大制售‘毒腐竹’案件。這家飯店是生產非法食品添加物的黑窩點,在生產的產品中檢測出來致癌物質。為了謀取暴利,犯罪嫌疑人交代,利用硼砂、焦亞硫酸鈉和烏洛托品三種化學原料配制,銷往山東河南等輔助加工廠。隨后多地公安合力出擊查扣有毒食品添加劑105噸、毒腐竹3.3萬余斤,涉及金額5000余萬元。

2015年3.15曝光了辣條、汽水的生產過程。在辣條的生產過程中可謂是十分的惡心,生產的原料是變質的羊血塊、石灰、爛肉、皮革。制作場地比公共廁所還臟,味道都是用香精做出來的,一般就把辣條很隨便的放在地上,生產人員都是一些大媽,而且在生產過程中沒有任何衛生設備。汽水的生產就用各種香精勾兌,用廢舊飲料瓶進行包裝,然后出售。

以上的案件,讓我們不得不思考采取什么樣的措施才能保障我們的食品安全。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也成為政府主管部門的重大問題。

雖然《食品安全法》的頒布實施對食品安全監管進行了,較為全面地規制,但是還存在諸如監管資源分散,監管法律依據不足等問題。為此,現就如何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問題提出以下具體的建議:

一、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建設

逐步推行農貿市場食品準入制度,特別是集貿市場的監管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可在餐飲業、食堂逐步推廣蔬菜農殘的快速檢測技術。同時也可以在各農貿市場或各超市設置電子信息或信息版等措施及時食品檢測結果、安全預警等食品安全信息,引導消費者安全消費,接受居民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可由主管部門、科技界、行業、媒體共同努力,建立權威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臺,使風險交流能向全社會公開透明,從而引導公眾正確認識食品安全、正確評價食品安全風險,將食品安全防線前移消費者理性的選擇。

二、完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在企業涉及辦各類證照,產品進商超市和日常監管查核中要完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目前食品安全相關職能部門對于企業產品食品安全的管理還是認同第三方的檢測報告,造成具備檢驗資質的企業仍舊不得不委托第三方進行產品檢驗,企業送檢費用增加,不堪重負,但對于食品安全保障并未有過實質性的改善。

在近年來曝光的多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來看,食品安全問題的產生往往由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食品安全漏洞和隱患導致。為此,建議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加強食品安全的過程監督和控制。明確企業在食品安全監測方面的行為規范,轉變當前監管工作中只認第三方監測報告意識,將第三方監測結果與企業自行監測能力水平的驗證與提升密切掛鉤,使企業自覺自愿通過與第三方監測機構的監測結果對比,不斷提升企業食品安全自我保障能力。

另外,建議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財政支持和經費投入,特別是對現場監督、產品抽查等行政管理費用的投入,這不僅有助于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履行高效、獨立的行政管理職能,也可以適當為食品生產經營者減負,避免行政成本轉嫁。

三、加強食品源頭控制能力的建設

《食品安全法》已確立了“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無縫監管”的食品安全監管理念。從實施情況看,我國在加工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等生產以及市場監管環節取得一定成效,但在食品原材料生產和供應等源頭方面的監管仍屬于薄弱環節。從食品原材料看,現在食品原材源頭方面的主要問題包括環境污染(水源、土壤)、殺蟲劑和除草劑的殘留污染、養殖環節抗生素的濫用、飼料添加劑違規使用和非食用物質添加等方面,不解決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問題,食品安全問題便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

篇4

回顧2011年,食品安全問題似乎從未離開過人們的視線,從“瘦肉精”到“塑化劑”,從“致癌凈水器”到“黑心地溝油”……

“吃素怕毒素,吃葷怕激素,喝飲料怕色素,吃什么老百姓心中真沒數。”來自寧波的省人大代表葛素梅說,這句民間流傳的順口溜,形象地說明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事件如何刺痛了老百姓脆弱的神經。

老百姓期盼一張安全的餐桌

在今年的人代會上,無論是《政府工作報告》審議現場,還是代表提交的相關建議,“食品安全”始終是代表們關注的熱點話題之一。

這幾年,省委、省政府始終把食品安全作為改善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一件大事來抓,寫入了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決定、全面小康六大行動計劃等,將其列為“平安浙江”和省政府一、二類目標考核內容,并建立了“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2011年,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105.5萬人次,檢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135.6萬家次,查處各類違法行為2.38萬起,立案1.16萬起,取締無證無照經營戶8509家,吊銷證照590家,移送公安機關96起,追究刑事責任52人。

日前,我省還率先出臺了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規――《浙江省實施〈食品安全法〉辦法》,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明確和落實監管職責,強化監管措施和責任追究機制。

代表們坦言,與前幾年相比,我省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已有明顯加強和改善,在很多方面都走在全國前列。可從現實情況來看,食品安全的監管情況與人民群眾的現實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今,到市場買菜,總感覺不太放心。”退休在家的陳老伯為吃上“放心菜”,特意把自家后面的空地改造成菜園,他說,自己種的菜雖然“賣相”差些,但吃得踏實。

有陳老伯這樣想法的人不在少數,葛素梅代表說,現在菜場上賣的菜“賣相”都很好,那帶魚看上去比剛捕上來時還“新鮮”,那海帶綠得讓人都不敢相信,弄得老百姓每次走進菜場都不知該吃什么。

避免監管盲區的最好辦法,就是減少“接口”

談及食品安全監管,多頭管理、盲區頻現、執法力度不夠,仍是代表們反映最集中的問題。

“比如一頭肉豬,在養殖環節,歸農業部門管;在屠宰環節,歸經貿部門管;在消費環節,歸工商部門管……”省人大代表項岳華認為,我國現行的食品安全模式,涉及數十個部門,極易形成“監管縫隙、執法空隙”,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雖然,目前從國家到地方都已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統籌食品安全問題,可要想讓各相關部門做好聯動,真正使各部門間形成合力仍然很難。

“食品監督鏈太長,‘接口’太多,要想每個環節都做到‘無縫對接’實在太難,避免盲區形成的最好辦法,就是減少‘接口’。”葛素梅代表建議,從“田頭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應盡量實行由部分部門兜底監管。省人大代表陳建明也建議,食品安全監管應變多頭多部門管理,為一個部門(委員會)統管。他介紹說,美國1998年成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英國2000年建立的食品標準局,都不隸屬于任何政府部門,是一家獨立監督機構,統管食品安全“從田頭到餐桌”的全過程。

關于加強各職能部門間的聯動,省人大代表邱亞芬也有一個建議:整合各相關部門的食品檢測資源,建立統一的檢測信息平臺,一旦查出問題食品,及時向全社會發出預警。

邱亞芬代表告訴記者,目前很多部門都設有檢測機構,但由于人力財力不足、檢測設備落后,這些檢測機構的食品安全檢測能力、應急能力普遍不強。據統計,我省通過計量認證,具有法定檢測資格機構約205家,主要分布在質監、商檢、衛生、農業、漁業、林業、糧食等部門。

為此,邱亞芬代表建議政府部門整合檢測資源,集中人力、財力重點建設幾家檢測中心,并通過建立信息平臺,讓各地、各部門間實現檢測信息、食品安全信息共享,使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更具針對性,避免問題食品生產經營者在各部門間“渾水摸魚”和異地流竄作案。來自溫州的省人大代表虞培清也建議,食品安全信息公開還應制度化,定期在網絡、電視、報紙等媒體上食品檢測情況和問題食品“黑名單”。他還提出,檢驗檢測機構設置應向技術化、速測化、便攜化以及社會化方向發展,“如果能讓老百姓用得起檢測設備,將更有利于群眾行使保障食品安全的權利。”

問題食品屢禁不止,違法成本低是一個重要原因

問題食品為何屢禁不止,葛素梅代表認為,除了監管體制有待完善、監管力度有待加強外,違法成本低是其中一個非常關鍵的原因。

篇5

關鍵詞:食品安全;綜述

中圖分類號:TS201.6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5月7日

食品安全問題是個國際性的問題,由于它直接關系到人的身體健康,因此對于食品安全的研究也由來已久并逐漸往更高層次發展。但是隨著世界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的時有發生,使得公眾對食品安全管理的關注達到一個新的層面,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

一、國外研究狀況

國外對于食品安全的研究起步較早,相對于我國來說也更加完善。比較有代表性的有卡斯威爾的《在市場的消費需求中:與食品安全、質量以及人類健康相關的公共政策》;卡斯威爾等人以他所主持的美國地域研究項目(NE165)“企業戰略、公共政策及食品體系的績效”為基礎,對食品行業的體系以及政府對食品行業的政策等進行了大量的相關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這些成果為后來學者關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很強的借鑒意義。Vetter立足于消費者,從消費者和商家之間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出發探討了食品行業中的道德風險問題。

近些年,學者們對食品安全問題的研究角度也更加豐富,既有從經濟學、生態學角度來探討食品安全管理的,也有從政府公共政策制定方面出發來探討政府監管體系的,理論基礎越來越趨于成熟。我們可以看出在國外由于科學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國外的食品安全管理擁有一套非常先進的管理理念。科學、風險管理、全程管理是國外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核心內容,也是值得我國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借鑒學習的地方之一。

二、國內研究狀況

(一)同國外食品安全管理比較研究。比較研究法是被廣泛采用的一種研究方法。在對政府進行食品安全管理的研究中,通過對國外先進經驗的對比借鑒,結合本國國情加以分析從而提出相關對策。孫娟娟的《歐盟食品安全監管的理論和實踐》(2008)從法律法規、機構組織和原則、措施三個方面介紹分析了歐盟食品安全監管的發展并在此基礎上比照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的現狀,提出了有關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的借鑒和經驗。王中亮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國際比較及其啟示》(2007)以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特征為出發點研究了美國、歐盟、加拿大等發達國家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并對比分析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提出供借鑒學習的經驗和啟示。

通過以上所羅列的相關文獻資料,我們可以看出此類研究多是側重于國外相關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方法、體制等的介紹以及我國食品安全管理和國外的對比、比較,其中也不乏結合我國國情,提出實質性的分析和政策方案。

(二)對政府監管職能的研究。食品安全監管是指國家行政主管部門對食品質量進行的監督管理,包括建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檢查食品質量,對因食品質量不合格造成的人身和財產的行為進行依法查處。政府食品安全監管的主要職責是對食品在生產、流通各個環節的質量進行監督管理。周漢華《政府監管與行政法》(2007)指出行政管理與獨立監管的差別,行政管理的基礎是建立在上下級關系之上的科層官僚體制,而獨立監管制度體現的是分散化治理結構下依法監管的原則。為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提供了一定的借鑒意義。程景民,蘇天照的《關于山西省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調查》(2008)通過問卷調查的設計,運用文獻研究、專家訪談、描述性分析和廣義線性模型分析等方法,對山西省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的基本情況和食品安全知識的知曉情況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山西省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文中所搜集整理的資料數據及其分析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監管人員的素質和監管體系的運行效率等方面具有很強的現實參考價值。

(三)從我國食品安全管理現狀分析及對策建議的角度。食品安全是關系到人們身心健康的頭等大事,相對于其他來說更顯的貼近社會實際,貼近生活,所以對現狀的分析有利于本文認清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同時針對這些問題提出相關的對策建議,進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為人們的身心健康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氛圍,同時也有利于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國內對我國食品安全管理現狀分析及對策建議的文獻資料還是相對比較多的。張旺璧在《我國食品安全管理現狀和對策》(2008)中從法律體系,檢驗保障體系,行政執法監督體系三個方面介紹了我國食品安全管理的現狀,并在同國外先進水平對比的基礎上,從指導原則,指導思想等幾個方面提出了解決我國當前食品安全問題的對策建議。鄭永,季任天的《我國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的現狀分析》(2007)介紹了我國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地位和現狀,突出分析了流通領域安全監管過程中存在的法規不健全,標準體系不完善等問題,提出要建設和完善流通領域食品安全法律和標準,健全食品安全領域信用制度等一系列對策建議。此類研究多側重于從體制、機制等方面對我國食品安全管理現狀的分析,從而找出其存在的問題而提出相關的解決方案,具有一定的時效性及現實性。

從以上研究可以看出,國內外學者從多個角度和領域對食品安全問題做以研究和探討。從國外研究來看,由于發達國家對此問題的關注較早,有一套先進的管理理念和較完善的管理方法,因此他們多從監管以外的角度來研究。從國內研究來看,國內學者更多的是側重于對食品安全的監管研究,包括對體系、體制、機制等的研究。

主要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食品安全;誠信;博弈;政策建議

一、導論

2008年,三鹿奶粉因為三鹿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2011年,雙匯火腿腸又涉嫌瘦肉精。到2013年,社會上又出現了老鼠肉假冒羊肉的食品安全事件。在社會層面加大食品安全的關注力度的努力下,食品安全問題依然層出不窮。屢禁不止的食品安全事件,所反映的社會誠信的缺失背后,又有與消費者與政府部門等相關的諸多原因。深入并全面地探究食品安全問題存在的根源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對整個社會安定和人民健康都有重大的意義。本文正是基于該出發點,運用博弈論的有關模型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探究。

二、關于食品安全問題的博弈論分析

本文從博弈論視角,所分析的有關食品對象都設定為食品生產中存在的優質商品和劣質商品,其中優質商品中既包括高質量生產、不需要進行偽造的商品,又包括原本不屬于優質產品,但通過生產過程中添加超標有害物質、對食品表面進行虛假美化等手段進行偽造而成的“優質商品”。劣質商品在本文中是相對概念,不是指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而僅僅指品質以及價值不及高品質食品,可以通過偽造進行改良的食品,且偽造成本較低,偽造的食品才存在安全問題(如三鹿奶粉偽造前只是蛋白質含量較低,不存在安全問題,但偽造成高品質奶粉后能獲取更高的價值,但因此出現安全問題)。

(一)食品生產廠商之間的博弈問題分析

在分析食品安全問題時,食品生產廠商屬于主要參與者,因此,我們需要首先分析在不考慮其他外部因素的情況下,食品生產廠商生產非安全食品的動機。本文將首先運用博弈論構建相關模型分析食品生產廠商之間的博弈問題。

1. 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分析

2.不完全信息動態博弈分析

該博弈分析的結果顯示,通過較低的偽裝成本能達到較高價值的食品促使生產廠商進行偽造達到高品質的概率較高。結合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分析的結論,從生產廠商來看,通過對劣質商品進行偽裝賦予其較高的價值,并因此獲得較高的收益,于是食品安全問題由此產生。在分析了食品生產廠商的博弈問題之后,本文將進一步引進消費者,探討消費者與食品生產廠商的博弈。

(二)食品生產廠商與消費者之間的博弈分析——基于完全但不完美信息動態博弈

(三)食品生產廠商與政府監管部門之間的博弈分析

在與食品安全問題相關的群體中,除了食品生產者和消費者,政府監管部門在食品安全問題中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本文將繼續運用博弈論的有關模型對引入政府監管部門后的食品生產廠商與政府監管部門之間的博弈過程進行分析,首先做基本假設如下:

該結果表明,目前食品安全問題存在的原因之一還在于政府監管部門的不力和對非安全食品生產廠商的懲罰力度不夠。而政府部門需要降低監管成本、加大懲罰力度,從而減少食品安全問題的出現。

三、政策建議

通過運用博弈論知識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分析,我們得出造成食品安全問題頻繁出現的原因,分別從食品生產廠商之間的博弈結果、從消費者與食品廠商的博弈結果、從政府監管部門與食品廠商的博弈結果來看,食品安全問出現的主要原因是生產廠商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造成誠信的缺失,消費者對非合格食品的辨別能力較差,購買非安全食品的概率較高,政府監管部門監管不力,且對非安全食品生產廠商的懲罰力度不夠。針對我們對食品安全問題存在的原因分析,我們相應地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如下:

(一)針對食品生產廠商的建議

1.增強誠信意識

食品生產廠商的生產狀況直接關系到食品的質量問題,因此,食品生產廠商應增強誠信意識,遵守職業道德,在食品生產過程中,嚴格按照質量標準進行生產,提供安全無害的食品。

2.提高生產技藝和生產率

食品生產廠商應注重提高生產效率和生產技藝來提高食品價值,降低生產成本,而杜絕采用非法手段對劣質商品進行偽造,通過切實提升自身生產能力來實現較高的利潤。

(二)針對消費者的建議

1.增強對偽造商品的判斷辨別能力

消費者在實際購買食品的過程中雖然有時難以辨別食品的質量,但對有些過分光鮮的水果或者諸如地溝油、硫磺熏制銀耳、化學原料浸泡的食品等通過感覺器官就可以辨識的非安全食品,則要加強對辨別技巧的了解,增強辨別能力,降低購買非安全食品的概率。

2.提高對自身權益的維護意識

當消費者購買了非安全食品時,應及時向政府監管進行檢舉,增強對自身權益的維護意識,減少非安全食品的社會危害。

(三)針對政府監管部門的建議

1.提高監管效率,降低監管成本。

政府監管部門應認真執行對食品安全問題的監管,同時完善相關規制,減少人浮于事的現象,提高監管效率,降低監管成本。

2.加強對食品安全問題的監管,增強對非安全食品的懲罰力度。

食品安全問題關乎民生,政府監管部門應重視對食品安全問題的監管,認真按照合理的監管程序落實監管,使非安全食品生產廠商無可乘之機。同時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生產廠商,應通過提高罰款、承擔相應刑事責任等方式增強懲罰和打擊力度,提高非安全食品生產廠商的機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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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天正集團董事長

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天正集團董事長高天樂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說:“食品安全的問題歸根到底其實存在于兩個方面:一是食品安全標準混亂、不健全,這直接導致食品不安全現象頻發; 二是違法成本低,導致食品不安全事故頻發。”

高天樂說,民以食為天,我國的食品安全問題已經直接影響到了國計民生和居民的幸福指數,有必要對現行食品安全標準制度及其實施現狀進行詳盡調研分析。對其完善并根治之法是:第一,統一制定食品行業標準,合并交叉標準,增補空白標準。我國現有食品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四大類,主管部門各不相同。僅果蔬這一類行業標準,就分布在農業、林業、商檢、商業、輕工、供銷6個主管部門。這些標準長期并行,且互不溝通。在實際執行中就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按照一套標準監督檢查合格的食品,按照另一套標準就有可能不合格,造成商家有機可乘,消費者無處投訴。從問題食品的種類及相關技術標準看,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有500多個,不管從數量上,還是從范圍上,都不足以涵蓋所有食品。國家相關部門應該以科學為依據,結合中國國情,制定出全國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和認定標準,作為實施食品安全法的唯一依據。此外,“中國標準”也亟待與國際標準接軌。近段時間網上熱炒中國牛奶制品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之間的巨大差距,導致中國奶制品聲譽一落千丈。據了解,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比例僅為23%。第二,完善食品監管機制,實行源頭追溯制。目前我國的食品監管機制涉及到農業、衛生、工商、質檢、食品和藥品監督等多個部門,存在權責利益不明,互相推諉,甚至還有職責重疊交叉的現象。在部分發達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上越來越趨向于走兼并、垂直、高效的管理構架,在目前我國監管模式很難有根本性變化的前提下,當務之急更應該是探討如何進一步強化和完善。建議學習香港管理食品安全的經驗,實行源頭追溯機制。從發現問題的核心開始,通過對產品原材料采購、加工、銷售等環節追溯,從產業鏈條上進行連帶追責。無論生產環節、流通環節還是消費環節,都要有人負責,方便全程監管和追查。每次食品安全問題發生后,監管部門就把矛頭指向“肇事者”,但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的失職卻易被忽視。雙匯出的問題就因為是從生豬檢疫、運輸、發證等環節交錢—蓋章—放行。其實,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問題的關鍵還在于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管者的監督,建立并嚴格執行巡查、督查等日常管理制度,對負主要責任的官員實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第三,采取強硬措施,增加違規企業的預期成本。從三鹿“三聚氰胺”事件,到雙匯“瘦肉精”事件,再到近期思念、三全的“細菌門”,層出不窮的食品安全問題囊括了很多行業龍頭企業。歸根到底,就是食品安全的違法成本較低。

高天樂最后告訴記者,近期,北京市進行食品安全整頓,共查辦食品安全違法案件15114件,罰沒款4057萬元。據此計算,每起案件的罰款平均僅2684元,對大多違法企業而言,恐怕頂多算是隔靴搔癢。掙的錢遠遠多于罰的錢,一些企業被罰后還接著違法。食品安全本來是底線,現在反而不受企業真正重視。在國外,懲罰性賠償金制度讓“問題企業”不犯錯。建議我國政府各相關部門采取強硬措施,嚴厲處罰違規企業,從行業準入、經濟處罰、刑事責任追究等方面加大懲罰力度,增加違規企業的預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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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人類的生存、生活與發展離不開食品這一基礎物質條件。近年來,在社會、科技的不斷發展下,人們的生活水平隨之提高,人們對于食品的要求也不再局限于營養豐富、美味可口,轉而更重視食品的衛生與安全特性。科技及經濟的飛速發展,逐漸改變了以前的食品生產、銷售模式,同時在食品需求量的不斷增長下,食品周轉模式也發生了巨大改變。食品生產、銷售、周轉模式的改變,也給我國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從食品安全的概念出發,分析了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并在借鑒國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相關建議。

論文關鍵詞 食品安全 法律制度 完善建議

一、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概述

(一)食品安全

食品,通常是指人類可飲用、食用的物質,具體包括未加工食品、半成品食品及加工食品,其中不包括只用作藥品使用的物質及煙草。通常來說,人們對于食品這一概念的理解較為模糊和寬泛。而食品安全關于食品的定義則較為嚴格。參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可將食品安全進行如下定義:一是食品不能含有可能威脅、損害人體健康的有害、有毒物質、不安全因素;二是食品不得造成食用者感染疾病、急慢性中毒;三是食品不得對消費者(及其后代)造成健康隱患。具體說來,食品安全包括了食品衛生安全、食品質量安全、食品數量安全3個部分。

(二)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是指用于規范、約束食品安全的相關法律規范,以及由法律部門、法律規范共同構成的有機整體,其是食品安全執法的行為準則、法律準繩。食品安全的覆蓋面極廣,從食品生產、食品銷售到食品周轉,各個環節都會涉及到食品安全,故而用于規范食品安全的法律制度也是一個結構復雜、涉及面極廣的、協調統一的體系。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實施離不開多部門間的相互配合、相互協調。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主要由食品安全法律、食品安全法規、食品標準三部分組成。食品安全法律,指的是用于食品及食品原料收獲、生產、銷售、加工環節的與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其是順利運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前提與基礎,也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依據;食品安全法規,是指依照食品安全法律而制定的各種與食品安全相關的規范性文件,其是對食品安全法律的補充與完善;食品標準,即整個食品行業的所有技術規范,其包括了食品的產品標準、質量標準、衛生標準、檢驗標準、數量標準、添加劑標準、包裝材料標準等。它是食品生產、加工等環節操作中需要遵守的準則,同時也是評價食品安全的客觀標準。

二、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在法律法規方面,可操作性、完整性不高

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主要以“三大法”(《食品安全法》、《標準化法》、《質量法》)為核心,然而,在這些“核心”中,僅對食品質量安全作出了概要性規定,其中《標準化法》和《質量法》均頒布較早,覆蓋面較為狹窄、標準程度低下,已經很難滿足現代社會食品安全的實際需要。并且一些法律法規的制定,對食品安全問題的考慮較為欠缺,預防性措施體現較少,在發生新問題時,就會“力不從心”。2009年頒布的《食品安全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對其他規范性文件、法律法規進行了補充與完善,但是站在法律體系的高度上來看,我國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立法仍然存在著較多缺陷。比如:沒有明確的法律對政府責任加以約束。對于因職能部門或政府對食品監管不力而導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其責任應由誰承擔?如何承擔?在《食品安全法》中并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另外,食品檢驗權也未真正落實。雖然在《食品安全法》中,鼓勵、保護社會力量、社會團體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但實際上卻沒有賦予社會團體實質上的檢驗權。

(二)食品標準體系不完善

我國現行的食品標準體系包括食品工業行業標準(1164項)和國家標準(1070項目),雖然規定項目眾多,但大部分標準的制定時間較為久遠,已經完全不能適應現代食品行業的發展要求。并且,在這些標準中,多為行業標準,而不是國家標準。在食品安全領域,我國起步較晚,技術也較為落后,再加上長期以來所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側重于發展經濟,而忽視了對人民健康的保護,在制定食品安全標準時,常常以降低食品安全標準來保護行業經濟發展。目前,在我國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僅有40%與國際標準等效,而國內食品行業對國家標準的采用率卻只有14.63%。

(三)食品安全處罰力度不夠

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律對于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更輕,不法人員的違法成本更低。《食品安全法》中,第84條規定了,對于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定,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生產、經營食品及食品添加劑者,由主管部門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的設備、原材料、工具。對于違法生產經營貨幣價值低于1萬元者,處以2千元-5萬元罰款,貨幣價值超過1萬元者,處以貨幣價值金額5倍-10倍罰款。從該條規定來看,相對于違法者違法獲利,處罰力度明顯較輕,這也是食品安全事故頻繁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四)法律執行的持續性、規范化程度不足

對于食品安全問題,我國相關部門的做法普遍都是事后“一陣風”的處理、檢查,“一陣風”刮過,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活動就偃旗息鼓,避過風頭的違法分子就又恢復如初,甚至更為猖獗,這也是我國食品制假造假現象泛濫的關鍵原因。在打擊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方面,缺乏規范性、持續性,讓我國食品安全陷入了“問題泛濫—打擊—問題暫緩—再度泛濫—再打擊”的惡性循環,難以從根本上消除食品制假造假問題。

三、完善我國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相關建議

(一)完善食品安全法制管理、法律建設

雖然我國現行的《食品衛生法》、《食品安全法》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食品安全立法也有了明顯的進步,然而同發達國家比起來,我國食品安全法律建設程度仍然相對低下,同時在食品安全法制管理方面,也與國際水平相去甚遠。鑒于此,我國目前亟需加大食品安全法制管理、法律建設力度,不斷完善相關法律體系,擴大法律法規覆蓋面,讓與食品安全相關的各個層次與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在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進行完善時,應當盡量與國際法律規范接軌,汲取國外先進、科學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對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進行修訂、完善和補充。與此同時,還要加強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制管理,保證法制管理的長期化、規范化。

(二)統一并完善食品安全標準

第一,要對食品行業所有的標準進行有效的補充、清理,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為核心,構建起地方標準、行業標準與國家標準統一、協調的標準體系。國外食品管理質量高的國家,其食品標準的制定者均為國家立法機構,對于一種產品只制定一套標準,該做法有助于標準的落實。我國應當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由立法機構制定健全的食品安全標準,著眼于食品安全監控,在食品產業鏈中落實相關標準與規程。同時,還要對現有的各類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清理,對于一些指標水平低下、不適宜的、自相矛盾的、重復的標準,要及時廢止,并補充一些與國界標準接軌的、重要的標準。

第二,在制定標準時應當注重標準的科學性,將危險性作為標準制定基礎。目前,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與世界發展潮流、健康保護極不適應,為此,我國應當采用科學的方法制定食品安全標準,對于所制定的標準,要進行多次實驗驗證,驗證通過以后方可公布、實施。

第三,我國食品安全部門應當積極參與國際食品安全活動,指派專人參與國際食品安全標準制定,以提高我國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國際參與能力,加快食品安全標準與國際接軌的進程。

(三)完善監管體系

我國在食品安全方面一直沿用了分段監管模式,該模式主要具有以下優點:一是能較好地適應我國的行政機構設置模式;二是能適應食品安全當前復雜的監管形勢。分段監管在擁有上述優勢的同時,也必須看到其存在的不足:食品安全監管缺位、越位現象普遍;地方與中央監管機構有著復雜的隸屬關系;監管機構責任追究未落到實處。分析國際現行的食品安全監管模式,不難發現“品種監管”得到了大多數國家的青睞。品種監管,就是根據食品價值、市場需求進行食品分類,將有限的行政資源集中起來,重點監管重點食品,從食品生產加工到流通消費,實施全程監管,實現“以有限資源監管無限品種”。和分段監管比起來,品種監管具有明顯的優勢:一是集中性優勢,二是全面性優勢,三是連續性優勢,四是綜合性優勢。

鑒于品種監管的突出優勢,筆者認為我國食品安全監管應當轉變傳統監管模式,重點實施品種監管,同時輔以分段監管。要完成從分段監管向品種監管的轉變,首先應當確立食品安全委員會的較高地位,同時加強其協調權和指導權;其次,建立第三方機構,尊重其獨立性,加強社會性監管;最后,還應當對監管模式加以完善,逐漸實現品種監管為主、分段監管為輔的食品安全監管模式。

(四)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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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食品安全 刑法修正案(八) 刑事責任

隨著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步入食品安全事故的多發期,有缺陷和毒害食品的泛濫已經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毒大米、地溝油、蘇丹紅、三聚氰胺、瘦肉精等層出不窮。問題食品造成的影響不容忽視,不僅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權,還擾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并且也損害了政府的形象。面臨如此嚴峻的食品安全形勢,完善刑法對食品安全領域的規制已刻不容緩。

一、 刑法修正案(八)中的食品安全罪

食品安全罪是指與食品生產、經營相關的對社會具有嚴重的危害性,并且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現行刑法,食品安全犯罪主要規定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和一百四十四條,分別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修正案(八)對本罪的修正主要體現在以下四點:一是“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改為“...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二是刑法修正案(八)將第144條修改為“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條規定取消了原刑法中的拘役刑罰,統一用有期徒刑來懲罰。此外,《刑法修正案(八)》將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與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中基本犯的罰金刑設置進行了修正:即從“單處或者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修改為“并處罰金”。三是量刑情節的完善,在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第二檔與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第二檔、第三檔量刑幅度中,分別增加了“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作為適用該檔刑罰的補充性規定。四是增設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失職罪。《修正案(八)》在刑法第 408 條后增加一條“: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二、 現行刑法對食品安全罪規定的不足

現行刑法修正案將食品安全罪的標準由“衛生”提升到“安全”,將拘役刑取消,改為統一適用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增加了犯罪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刑罰威懾力,加重對罪犯的懲罰力度,體現了國家嚴厲打擊食品安全犯罪的決心。但是,就我國目前面臨的食品安全的嚴峻現狀來說,刑法的打擊力度和打擊重點還存在有待完善的方面,刑法保護食品安全的功能還未得到有效發揮。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首先,食品安全管理應是一個“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包括種植養殖、加工、包裝、貯藏、運輸、銷售、消費等的監管。但目前我國沒有一部全面覆蓋整個食品鏈的法律,加之我國食品安全的新法和老法,刑法和食品安全法之間的內在差異,導致法律會時常沖突,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其次,法律規定的罪名模糊。雖然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和有毒有害的食品罪都屬于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罪,但是就其本質來說,食品衛生和有毒食品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方面,不衛生的食品會影響到人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生活,而有毒有害食品則會直接威脅到人的生命安全,有毒有害的食品它有可能是不分子為了牟取暴利或者某種目的而刻意操作,所以二者的差異性明顯。刑法并未將二者作出準確區分和準確量刑。

再次,罰金刑不明確。這次修訂雖然將罰金刑的附屬地位減弱,但刑法僅籠統規定并處罰金,未將罰金刑幅度具體化,這樣的修改未能體現罪行均衡原則,不能有效地起到對犯罪分子經濟利益的威懾作用。此外,我國刑法中的資格刑單一,僅有剝奪政治權利與驅逐出境兩種,不能有效地禁止犯罪人再犯同類犯罪。

三、完善刑法對食品安全保護的建議

根據我國目前食品安全犯罪法規的現狀和現實問題進行分析,對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可以從以幾個方面進行優化:

一是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完善我國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 應對現有法律法規進行認真清理、補充和完善,制定一部完整統一的食品安全監管法,保持法制的統一性和完整性。二是根據犯罪構成要件,明確劃分罪輕罪重的界限,對有毒、有害的犯罪行為,究其主觀罪過予以重于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刑罰,使之能夠形成強有力的威懾。三是細化罰金刑,對食品安全犯罪視情節而定,用法律明確規定罰金刑的輕或重,使罪責行相平衡。四是刑法可以增設資格刑,盡量減少具有相關主體資格的人員從事食品安全犯罪的活動。五是從生產單位到銷售單位,每個環節都要經過認真具體的計劃,細化安全生產過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來實施食品安全保障體系,以保障食品生產的絕對安全。六是通過食品安全普法宣傳活動,增強民眾的法制維權意識,學會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保障食品安全權。同時震懾即將實施食品安全犯罪的生產者、銷售者。

食品安全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由于我國的基本國情與部分經營者的不法牟利追求,我國現行法律對食品安全權的保護仍顯不力,切實維護好食品安全是關系整個社會生存、發展的長遠問題,因此,應當結合我國當前嚴峻的食品安全形勢,不斷完善我國關于食品安全的立法,同時也要提高民眾的維權意識。

本論文由西南民族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項目經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編號:12ZYXS20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M].中國法制出版社.2011年6月第6版.

[2]潘柯霖,李曉君.刑法修正案(八)[J].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修正之解.法制與經濟.2011年9月第28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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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北京市民對本市食品安全以及食品監管工作的看法意見和建議,近期,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在全市抽取760戶城鎮居民,開展了入戶問卷調查,調查樣本覆蓋全市16個區縣。調查內容涵蓋了居民對食品安全狀況、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評價,參與食品安全的社會監督程度以及對政府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文件的看法、建議等。

近七成被訪者肯定北京食品安全

調查結果顯示,對北京食品安全狀況持否定態度的被訪者,即認為“不太安全”和“不安全”的比重分別為20.6%和9.7%,共計30.3% ,其余持肯定態度,即認為“安全”、“比較安全”和“基本安全”的被訪者共計69.7%(詳見圖1)。近七成被訪者持肯定態度,表明市民對本市食品安全狀況基本認可。

調查還顯示,對本市食品安全監管水平表示“滿意”、“比較滿意”和“基本滿意”的被訪者達到73.4%,持否定態度的被訪者,即認為“不太滿意”和“不滿意”的共占26.6%,表明多數被訪者認可本市食品監管工作,但逾兩成的被訪者投反對票,顯示出北京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仍有待改進的地方,需進一步提高監管水平。

“生產加工”環節最易出現食品安全問題

食品從種植、養殖到餐桌,涉及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運輸、食品銷售和餐飲六大環節,這其中,哪一環節最容易出現安全問題?調查發現,選擇“生產加工”環節的被訪者占多數,為67.0%(詳見圖2)。調查結果與近年來食品市場頻頻發生的安全事件十分吻合,毒豆芽、染色饅頭、三聚氰胺毒奶粉等均是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發生的事件,可見,食品“生產加工”環節是需重點監管的關鍵。

進一步調查發現,被訪者認為生產加工問題之最是“濫用食品添加劑”,占比近六成;其余的種植、養殖、運輸、銷售和餐飲各環節中,問題之最分別是“蔬菜瓜果上的農藥殘留”、“飼料中添加禁用物質”、“貯存、運輸、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受到污染”、“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出售食品”和“餐廚廢棄物重復使用”,比重依次為49.1%、80.7%、49.6%、47.3%、71.2%。

多數市民愿意參與食品安全監督

遭遇食品不安全問題,或知道某品牌某食品有質量問題時,采取舉報和投訴的行為,不僅僅是個人維權的問題,更是一種參與食品安全社會監督的公益行為。要創造一個食品安全環境,提高公民意識,逐步形成公眾廣泛參與的社會監督氛圍至關重要。在問及“如果您知情某單位或個人在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存有違規違法行為,您會舉報嗎”時,79.1%的被訪者選擇了“舉報”,20.9% 的選擇“不舉報”,表明市民參與食品安全社會監督的意愿較強。

問及“如果您遇到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會投訴嗎”時,調查顯示,68.4%的被訪者選擇“投訴”,另有31.6%選擇“不投訴”,表明多數被訪者在遭遇食品安全問題時會選擇投訴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調查還顯示,當得知某品牌某食品出現不安全問題時,65.0%的被訪者表示“不再食用該品牌的所有食品”,18.4%的人表示“不再食用該品牌的該種食品,仍會食用該品牌其他食品”,14.6%的人表示“不再食用所有品牌的該種食品”,另有1.7%的被訪者表示“繼續食用該品牌的該種食品”。以上調查結果表明,如某品牌食品安全事件被曝光后,該品牌某種食品的銷售會受到嚴重影響,還將危及該企業所有食品的銷售,甚至會殃及同行業同種食品的銷售。

市民對政府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反響強烈

自2011年4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 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即[2011]20號文)以來,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備受社會關注,北京市民同樣對文件涉及的“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加強長效機制建設,嚴格落實各方責任”等四個方面內容反響強烈。對此,本次調查用開放題的方式,征詢了市民的意見和建議。

政府加強食品監管力量,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的被訪者認為“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增加查辦人員”;“政府有關部門在依法處罰這些違法行為時應提高工作效率”;“給檢測人員發放快速檢驗設備,對所售食品及時抽查”。

應盡量少用、不用食品添加劑。有的被訪者認為“要確定添加劑對人體無害才能用,說不明白的就一定不能用,不要用人來做試驗”;“所有食品都不應該添加添加劑,添加劑對人體沒好處”。

監管機制要做到切實長效,不要做表面文章。有的被訪者認為“應建立一套科學、完整、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從上到下層層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及制度,不能搞突擊檢查,要長年堅持”。

應形成全民參與的食品安全社會監督模式。有的被訪者認為“全民齊參與,才能發揮食品安全社會監督作用”;“應從社區做起,多舉辦食品安全宣講會,普及食品安全知識,讓人人都可以起到監督的作用”。

保障食品安全重在加強監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