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醫療救治應急預案范文
時間:2023-10-19 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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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了切實做好防汛應急工作,確保衛生院在汛期能夠有計劃,有步驟的應對各項日常工作和防汛應急工作,為全鄉防汛期間提供強有力的醫療保障,結合我衛生院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黃門中心衛生院防汛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組成如下:
總指揮:張t(衛生院院長)
副總指揮:李磊(衛生院副院長)
成 員:支旭剛 黃強強 王寶銀 劉愛霞 張新榮 黎玉琴 崔海燕
指揮部下設防汛應急辦公室,由支旭剛同志擔任辦公室
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工作。設立醫療救助組、衛生防疫組、通訊聯絡組、安全保衛組、鄉村應急搶險組等5個應急小組,應急小組接受衛生院防汛應急指揮部的調度指揮。
二、各應急小組人員組成。
1.醫療救助組
組長:王寶銀
成員:劉愛霞 王婧 汪愛娟 陳麗芳 張新榮
醫療救助組在院指揮部的統一調度下負責應急傷員救治,日常醫療業務處置等工作。協調配合各級醫療機救治傷員。
2.衛生防疫組
組長:黃強強
成員:王蓉 王文莉
具體負責災區內人員生活區域、外來車輛、救助物品、水源消毒防疫工作,配合上級衛生監督部門和疾控部門作好災區食品安全監測,傳染病防控等工作。
3.通訊聯絡組
組長:支旭剛
聯絡員:黎玉琴
負責值守防汛應急值班室24小時值班電話,協調聯絡各村應急值班點和各應急小組,收集并向指揮部匯報各村險情、各應急小組情況。聯絡各級防汛指揮部門,并做好本衛生院防汛工作信息報送。
4.安全保衛組
組長:崔海燕
成員:李吉換
負責衛生院安全保衛工作,維持救治區域內的秩序,管理救災物品,出現緊急情況時協調有關部門組織疏散傷員和群眾。
5.鄉村應急搶險組
組長:張t
副組長:李磊
第一搶險隊:趙萬春 寧德倉 王虎林 成彥林
第二搶險隊:王小強 王小龍 馬建強 李小平
第三搶險隊:李耀忠 郭成洲 薛曉春
第四搶險隊:鄭小各 陳永江 孫三代
三、應急措施
1.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應急小組24小時待命,檢查落實儲備的急救藥品、急救器材、急救車輛、消毒器具及藥品、監測試劑、防護用品等。
2.加強信息溝通,與縣、鄉防汛指揮部建立信息溝通制度,及時了解掌握汛情、災情、疫情,及時處置并向上級相關部門、衛生局匯報情況。
3.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衛生院設立防汛應急24小時值班室,專人負責日常值班,各村設置值班點由各村村醫負責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24小時確保電話暢通,及時向總值班匯報防汛情況。
4.接到險情求助后立即組織各應急小組趕赴現場,迅速有效的實施現場救助,配合其他部門作好重癥傷員轉診、疫情監測、衛生消毒等工作。
5.各應急搶險隊服從上級指揮部門安排,配合各級搶險救援隊伍進行搶險救災。搶險救災時絕對確保自身安全。
6.加強食品衛生和飲水衛生監督管理;深入開展健康教育宣傳、疾病預防控制宣傳,提高群眾自我防病意識。
7.各村應急值班點由村衛生室人員負責,每日定時向衛生院指揮部報告值班情況。接到醫療求助及時與衛生院聯系,并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做基礎處置,動態監測疫情并及時報告。
8.絕對服從上級指揮部門的統一安排和調度。
篇2
一、指導方針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隱患勝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要求,切實做到防患于未然,真正把各項防范措施落到實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做到立刻補救,確保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2、防補結合,以防為主,健全責任體系,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積極做好災前預防。
3、全黨動員,全民參與,依靠和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4、統一指揮,協調配合,安全生產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政府統一指揮,各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鎮級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參與。
三、組織機構
為使應急工作有序開展,特成立“三防一抗”應急工作領導組,名單如下:
四、工作要求
按照“政府負總責,部門齊抓共管,社會積極支持,群眾廣泛參與”的總體要求,根據“一崗雙責”要求,明確各單位部門相關責任。
黨政辦:一是落實“三防一抗”24小時值班人員工作責任制,并督促24小時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做到值班人員電話公開;二是完善應急預案;三是負責應急事件處置的人員組織和車輛調配等工作;四是負責“三防一抗”宣傳工作。
鎮安辦:負責“三防一抗”工作總體安全。一是落實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做到隨時檢查,擬定應急預案,尤其是對重點地區的監控管理;二是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的培訓;三是隨時做好安全生產災害的應急反應,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并向黨政主要領導提供安全生產監控情況。
財政所:負責“三防一抗”工作的物資儲備資金保障。
民政辦:負責“三防一抗”工作所需的物資儲備配備和管理,負責“三防一抗”工作后勤保障。
交管站:負責道路交通總安全。一是擬定相關軟件資料和駕駛人員的宣傳培訓;二是開展道路交通經常性排查。
食藥監所:負責食藥品總體安全。一是擬定食品藥品事故應急預案;二是開展食藥品經常性排查;三是負責食藥品安全應急事件處置等工作。
派出所:一是災情發生后立即奔赴現場,積極參與施救;二是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中心校:一是組織全鎮中小學校開展“三防一抗”工作的宣傳教育;二是擬定學校“三防一抗”工作預案。
廣播電視站:一是廣泛宣傳教育“三防一抗”工作內容和相關知識;二是幫助指導合格完善廣播室,一旦發生事故及時通過廣播、高音喇叭等以號召廣大群眾立即奔赴現場施救。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總體安全。一是抓好場鎮公共設備設施的監管監控;二是明確地質災害點及管控范圍,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三是規劃好場鎮消防通道,排除安全隱患。
水務所:負責水務總體安全。一是抓好塘庫堰和人畜飲水隱患排除;二是落實防汛抗旱工作安全責任制;三是擬定防汛抗旱、人蓄飲水等應急預案和檢測監控。
鎮船管站:負責水上交通總體安全。一是落實水上交通水情檢測、監控;二是落實安全責任制;三是擬定汛期應急預案。
衛生院:負責衛生防疫總體安全。一是災情發生后及時派出醫務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施救;二是做好各項救治準備工作。
畜牧站:負責動物防疫檢疫總體安全。一是負責擬定動物防疫檢疫應急預案等資料;二是負責動物防疫檢疫日常性工作和動物食品安全等工作。
其他部門(單位)應根據事故發生情況,按照各部門(單位)的工作職責,全力投入到補救工作中,特別是發生重大事故時,要顧全大局,服從鎮政府的統一指揮和統一調派。
五、應急工作安排
1、各村民委員會、各企(事)業單位、政府有關部門如遇災情,應迅速組織當地群眾搶救,并在第一時間報告鎮應急領導組辦公室。
2、鎮應急管理辦公室接到報告后認真核實,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處置工作,立即通知災情發生地的單位部門立即投入搶救工作中并根據災情情況上報主管部門。
3、領導組到達事故現場后,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領導組,統一調配搶救力量,科學安全組織搶救,保持通訊暢通,及時報告鎮后方應急領導組,確保是否需要增援,有序組織搶救。
4、后勤組應隨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根據前方現場需要及時供給物資。
5、醫療組隨時做好搶救所需的醫療設備和藥物保障,及時趕赴現場,全力搶救傷員。
6、完成現場清理,確定無遺漏傷員后,方能撤離現場。
篇3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建立協調、高效的應急聯動和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對防洪工作的預防、應急、善后處置能力和水平,促進開發區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原則。以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人體健康為處理防洪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2、合法有序原則。增強法制觀念,依據法定權限、程序和分工實施抗洪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原則。防汛工作在區管委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分工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事發時及時啟動預案、落實處置主體和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屬地與屬人相結合的原則,設立現場指揮機構,具體組織應急工作。
二、組織機構及責任
1、防洪工作領導(指揮)機構
區管委會設立防洪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全區防洪應急工作。開發區防洪工作總指揮由市委常委、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張江水,開發區工委書記李華強擔任,各副主任任副總指揮,工委辦公室、管委會辦公室、招商部、經濟監督部、農村工作部、經濟管理部、規劃建設部、財政局、勞動人事局、污水處理廠、市政管理處、國土資源分局、公安分局、供電站、供水公司、煤氣熱電公司、衛生防疫站、環保分局、郵政局、電信局、轄區三村、區中心校等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2、領導(指揮)機構辦公室
區防洪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應急辦)設在區管委會辦公室,作為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機構。區防洪辦主任由管委會辦公室主任兼任(為防洪專干),副主任由管委會辦公室副主任、公安局局長兼任,每個行政村組織委員為防洪辦公室在村信息員。
3、綜合應急工作機構
當防汛工作以某部門力量難以有效控制、或者由單一災種演變成兩種以上復合型災種時,區防汛指揮部可以設立綜合應急工作機構。
(1)綜合協調組。由管委會辦公室牽頭,公安分局、聯防大隊等單位組成。負責傳達防汛工作指令、協調調度、督辦和信息反饋。
(2)應急搶險組。由防汛主管部門牽頭,公安分局、市政管理處、污水處理廠、消防中隊、經濟管理部、規劃建設部、國土資源分局、供電、電信、供水公司、煤氣熱電公司等部門組成,負責現場應急搶險工作。
(3)維護治安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消防中隊、聯防大隊、區轄各村民兵等單位組成,及時掌握社會動態,負責對防汛工作現場的管控,協調解決影響治安的矛盾,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消除不穩定因素。
(4)醫療防疫組。由區衛生防疫站牽頭,接受傷員的醫療機構等組成,負責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的組織指揮工作,并掌握傷員及親屬的思想動態,協助做好思想工作。
(5)安撫救助工作。由農村工作站牽頭,勞動人事局、工會、婦聯、共青團及區有關單位等組成,負責人員安置、法律援助、募捐、安撫救濟、殯葬等工作。
(6)企業防化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消防隊、衛生防疫站、環保分局、經濟監督部、事發地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單位等組成,負責化學物質鑒定、衛生洗消的組織指揮工作。
(7)物資供應組。由財政局牽頭,農村工作部、供電、供水公司、煤氣熱電公司、市政處、電信、事發地單位及相關單位組成,負責電力、通訊、搶險、救災物資器材,應急必需生活物質的調度供應、保障一線人員必要裝備的配備。
三、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開發區防汛辦會同區電信局,依托現有專用、公用通信設施,構建多手段、多路由、跨區域、跨系統的通信系統,做到反應迅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
(二)信息保障
由區防汛辦會同有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建立全區防汛工作信息上報制度,規范信息獲取,分析、;全面掌握交通、通信、衛生、人口、地理信息、氣象、物資儲備、救援力量分布等各種動態數據,并加以綜合集成,為防汛工作指揮提供決策依據。
(三)隊伍保障
建立以駐區各企事業單位職工、民兵應急分隊、中心校、聯防大隊基本力量,以各單位、轄區各村自救互救組織、志愿者隊伍為補充力量的防汛隊伍,并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
專項防汛隊伍由公安分局、衛生防疫、城管、電力、電信、供水等承擔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職能的部門和單位分別設立。
(四)交通運輸保障
管委辦公室、公安分局、市政處負責交通工具、運輸設施和運輸秩序的保障及防汛保障儲備的組織工作,并按規定確定儲備標準。
緊急狀態發生時,有關部門要及時對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并組織開辟快速運輸通道;在交通基礎設施受損時,要組織盡快恢復,并緊急調集和征用交通運輸工具,輸運、疏散人員和物資。
(五)醫療衛生保障
區衛生防疫站建立醫療衛生保障數據庫,載明醫療救治單位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數量、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等事項,擬定醫療救治保障計劃,明確有關的應急準備措施、醫療救護隊伍和醫療設施、物資的調度方案。
(六)治安保障
區公安分局、聯防大隊制訂治安保障方案,明確應急狀態下各項準備措施。要構建公安、民兵應急分隊、企業、社區保安以及群眾共同參與的防汛保障體系。明確職責、任務和到位時限。出現汛情后,公安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加強巡查、執勤,眼里打擊盜竊、哄搶公私財物等阻礙防汛工作治安管理的行為。
(七)物資保障
區財政局會同農村工作部等單位制訂汛期物資儲備方案。各單位要建立物資保障數據庫,載明防汛工作所需物資的種類、數量、購置時間、更新年限、存放地點和所有人,特殊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技術儲備,以及被指定為定點生產的企業名單、生產能力等事項。
(八)經費保障
區本級的預備費作為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經費,用于當年發生的較大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開支。財政、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突發公共事件有關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顚S?。
(九)社會動員保障
區農村工作部要會同區轄各村、中心校工會、共表團、婦聯等組織,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建立應急社會動員的長效機制。組織動員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公眾參與日常訓練和演習,提高應急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
(十)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要規劃、設計具備應急水源、照明和衛生設施的緊急避難所。公園、廣場、停車場和文化體育場所的建設及改造應充分考慮緊急避難的需要。在事發時,應急指揮部應充分利用人防工程、公共場所設置緊急避難所,可征用企事業單位的工作場所、旅店業經營場所等作為臨時避難場所。
(十一)工程保障
區各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制訂應急工程保障方案,報應急委員會批準后執行。
各類建設工程的規劃、設計和建設,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符合應急現場救援需要。
(十二)制度保障
區管委會各部門要按照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強應急工作的法制建設。
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由區應急辦負責修訂,修訂工作應在每年十月份完成;各專項應急預案由主管部門負責修訂,修訂工作必須在每年五月份完成。各預案修訂后頒布應報應急委員會比準。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公共宣傳教育
區內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防汛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的宣傳,普及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報告、避險、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識。教育的重點是中小學生、村民、社區居民。
(二)培訓
應急預案要納入區全社會教育的內容,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開展專門培訓。重點是各類專業人員、公務員和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同事要組織好自愿者隊伍和人民群眾的培訓,提高各級各類人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性的認識,掌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知識、技能,提高應對能力。
篇4
(一)為了做好防范和處置因暴雨、洪水、臺風、干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保證抗洪(臺)搶險、抗旱救災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省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
(三)按照洪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水旱災害分為特別重大水旱災害、重大水旱災害、較大水旱災害和一般水旱災害。
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水旱災害:
(1)較大范圍內(二個鄉鎮以上)24小時降雨量已超過150毫米,并且省、市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
(2)省、市氣象部門強熱帶風暴、臺風將嚴重影響本縣,并發出緊急警報。
(3)-月份連續干旱7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飲水困難人數超過5萬人。
(4)小(一)型以上水庫出現重大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縣重點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標準洪水等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特別情況需要啟動預案的。
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水旱災害:
(1)較大范圍內(一個鄉鎮以上)24小時降雨量達100-150毫米,并且省、市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2)省、市氣象部門強熱帶風暴、臺風將嚴重影響本縣。
(3)-月份連續干旱5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不足,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天數2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2萬人。
(4)小(二)型以上水庫、重要山塘或主要河道、堤防出現嚴重險情。
(5)縣重點在建水利工程遭遇超標準洪水等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況需要啟動預案的。
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水旱災害:
(1)較大范圍內(一個鄉鎮以上)24小時降雨量已超過80-100毫米,并且省、市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或暴雨。
(2)省、市氣象部門強熱帶風暴、臺風對我縣影響較大。
(3)-月份連續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不足,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在1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0.5萬人。
(4)小型水庫、山塘出現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縣重點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等險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況需要啟動預案的。
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水旱災害:
(1)較大范圍內(一個鄉鎮以上)24小時降雨量已超過50-80毫米,并且省、市氣象部門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或暴雨。
(2)省、市氣象部門強熱帶風暴、臺風對我縣影響較小。
(3)-月份連續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不足,飲水困難人數超過0.2萬人。
(4)小型水庫、山塘出現險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5)縣重點在建水利工程遭遇洪水等險情,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6)其它情況需要啟動預案的。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縣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由縣水務局、發改局、財政局、人武部、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農業局、國土局、建設局、供電局、經貿局、教育局、衛生局、安監局、旅游局、武警中隊、氣象局、供銷社、廣電臺、電信局、人保公司、人壽公司、安文鎮政府等單位負責人組成,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總指揮,縣人武部、縣府辦、縣水務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總指揮。
主要職責:組織制訂完善防汛防旱預案,審定和批準蓄水工程的洪水調度方案、水庫控運計劃、抗旱應急供水方案,制訂防汛防旱有關規定、規程、辦法等。組織開展防汛防旱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汛防旱安全的有關問題。負責重要河道、水庫等洪水調度,抗旱應急供水調度;貫徹執行上級防汛抗旱調度命令和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抗旱應急供水方案。負責全縣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和解除緊急防汛期、非??购灯凇2f助做好災后處置、有關協調工作。執行縣委、縣政府下達的洪澇臺旱災害防災救災的任務。
(二)縣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汛辦),負責防汛防旱日常工作,縣防汛辦設在縣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由水務局分管副局長兼任,確定一名專職副主任。
辦公室主要職責:汛期月日至月日每天24小時值班,掌握汛情、旱情、災情,及時提供指揮決策,提出啟動洪、澇、臺、旱災害應急預案的建議。貫徹落實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示、命令。洪水、臺風、干旱預報、警報,編制險情、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報告。督促、檢查、落實各項應急工作和執行搶險救災工作。做好有關信息、聯絡、接待等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三)縣防指下設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劃分及主要職責:
1、預測預報及信息組
縣水務局牽頭,由縣防汛辦、縣氣象局、縣廣電臺等單位組成。
主要職責:天氣報告,下達指揮部指令等。
2、搶險救災組
縣人武部牽頭,由縣水務局、交通局、供電局、建設局電信局、民政局、公安局、國土局、農業局、經貿局、教育局、安監局、旅游局、衛生局、武警中隊等單位和各鄉鎮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洪、澇、臺災害發生地的鄉鎮政府搶險救災、人員轉移,災民安置等。
3、抗旱救災組
縣水務局牽頭,由縣建設局、農業局、民政局、衛生局、公安局、人武部等單位和各鄉鎮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干旱發生地鄉鎮政府的社會力量抗旱救災。
4、應急物資和電力通訊保障組
縣經貿局牽頭,由縣交通局、供電局、民政局、電信局、供銷社等單位組成。
主要職責:儲備和調運應急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器材,保證電力供應、通訊暢通等。
5、應急資金保障組
縣財政局牽頭,由縣發改局、水務局、民政局、交通局、國土局等單位組成。
主要職責:籌措縣級救災資金,爭取上級財政的支持。
6、醫療衛生保障組
縣衛生局牽頭,由縣農業局、建設局、水務局、縣疾控中心、各醫療機構等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急救隊伍搶救傷員,提供所需藥品和醫療器械和災后疫情防治等。
7、災后重建組
縣發改局牽頭,由縣電信局、供電局、水務局、建設局、交通局、農業局、國土局、民政局、人保公司、人壽公司等單位和各鄉鎮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力量搶修災區的通信、電力、水利、供水、交通等公共基礎設施,恢復農業生產等。
8、災情核查組
縣防汛辦牽頭,由縣交通局、民政局、縣廣電臺、電信局、供電局、農業局、國土局、衛生局、建設局、旅游局、經貿局、人壽公司、人保公司等單位和各鄉鎮政府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核查災害損失情況。
9、新聞宣傳報道組
縣委宣傳部牽頭,由各新聞單位組成。
主要職責:宣傳報道抗災搶險中的先進事跡。
(四)各鄉鎮政府和城鎮社區、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防旱辦事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單位的防汛防旱和險情處置工作。每年汛期前(4月15日)將組織機構名單報縣防汛辦。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防汛防臺檢查
水庫、堤防和其他險工險段等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h防指在汛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防汛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建設、電力、交通、通信等部門應當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的防汛防臺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處理。
(二)工程預警信息報告及發出
當水庫、山塘、河道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各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縣防汛辦。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有管轄權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向下游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防汛辦報告。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早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三)洪澇災情預警信息報告及發出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有關鄉鎮應及時向縣防汛辦報告洪澇受災情況,縣防汛辦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對重大災情,應在災害發生后3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到省防指,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四)旱情預警信息報告及發出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有關鄉鎮政府及時向縣防汛辦報告旱情、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和用水情況。當發生干旱時,每天向縣防汛辦上報一次旱情。
四、預防和預警行動
(一)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組織機構,落實防汛防旱責任人、防汛防旱隊伍和山洪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伍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水庫、堤防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落實安全渡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水庫防洪預案、臺風暴雨防御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計劃、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御山洪災害預案和抗旱預案。針對河道堤防險工險段,制訂工程搶險方案。
5、物料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河道、水庫、人工水道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二)降雨實時預警
水文氣象單位應加強降雨監測,當出現強降雨時,應及時向縣防汛辦報告。縣防指收到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關鄉鎮政府發出警報。鄉鎮政府和有關單位接到降雨警報后,應及時做好應急準備。
(三)臺風暴雨災害預警
根據《縣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規定(試行)》及時對臺風影響情況的預警警報。可能受臺風影響鄉鎮的防汛防旱機構應加強值班,研究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按防臺預案做好相關工作。
(四)河道洪水預警
1、當河道即將出現洪水時,應及時向縣防汛辦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當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應向下游發出預警。
2、各鄉鎮政府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范圍,按照權限向社會。
(五)山洪災害預警
有關鄉鎮政府、村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巡查預警員,汛期堅持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群眾,并報告縣防汛辦。
(六)干旱災害預警
當梅雨期降雨嚴重偏少或其他時段長時間干旱、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河道水位偏低時,各鄉鎮政府應預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項準備工作。
(七)水利工程險情預警
當水利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縣防汛辦和當地鄉鎮政府,通過廣播、電視、電話、警報等方式,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當地政府做好群眾轉移的有關工作。
(八)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出現供水危機,由縣防指向社會公布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五、應急響應
根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的水旱災害分級,啟動相應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一)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總指揮、副總指揮臨陣指揮,縣防指成員單位各就各位、各司其職,各應急工作組在縣防指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開展救災搶險。縣防指部署搶險工作,并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根據需要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向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指揮部匯報有關情況,請求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臨陣指揮。必要時,報請省、市政府擴大應急。
2、縣防汛辦加強值班力量及時掌握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的上傳下達工作。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政府啟動相應的Ⅰ級應急響應,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動員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做好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群眾。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
(二)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副總指揮臨陣指揮,防汛、水務、氣象、國土資源、建設等縣防指主要成員單位進入搶險工作,副總指揮協調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部署相關工作。同時,派出專業人員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將情況報告總指揮,并上報上級指揮部和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各成員單位。必要時,總指揮親臨指揮,部署相關工作。
2、縣防汛辦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和洪水調度,并監督指導各鄉鎮的洪水調度,汛情、旱情通報。派出專業人員赴一線進行技術指導。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政府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黨政主要領導部署搶險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變化;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做好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群眾。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搶險情況上報縣防指。
(三)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汛辦主任臨陣指揮,防汛、水務、氣象等縣防指主要成員單位參加搶險。有關鄉鎮政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上報。組織受災地區的人員轉移、搶險救災??h防汛辦主任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信息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并上報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2、災害發生地的鄉鎮政府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分管領導組織抗災搶險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的變化;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群眾轉移的準備工作,做好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縣防指。
(四)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汛辦副主任臨陣指揮。有關鄉鎮政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上報。組織人員做好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縣防汛辦副主任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信息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
2、災害發生地的鄉鎮政府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分管領導組織抗災搶險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的變化;根據預案做好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情況上報縣防汛辦。
(五)信息報送與處理
1、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防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同級共享。
2、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險情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3、屬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按分管權限,分別報送防汛辦值班室負責處理。凡因險情、災情較重,可向上一級防汛防旱指揮機構值班室上報。
(六)指揮和調度
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縣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2、事發地的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人員,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后,縣防指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七)搶險救災
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事發地的防汛防旱機構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立即與縣防汛辦聯系。
2、事發地的防汛防旱機構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當地政府或上報縣防汛指揮部決策。
3、事發地防汛防旱機構應迅速調集本地的資源和力量,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并由防汛機動搶險隊或抗洪搶險專業隊伍等實施。
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責分工,由縣防指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八)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1、各鄉鎮政府應高度重視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縣防指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
3、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防汛防旱機構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事發地防汛防旱機構應按照當地政府和上級指揮機構的指令,及時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5、對轉移的群眾,由當地鄉鎮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基本生活。
6、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鄉鎮政府和衛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九)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鄉鎮政府可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縣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當地鄉鎮政府可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十)信息與新聞宣傳
1、防汛防旱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權、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會等。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旱動態等信息,由縣防指統一審核和;涉及水旱災情的,由縣防汛辦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和。
3、各鄉鎮的局部汛情、旱情、水利工程險情、災情及搶險救災的有關信息,由縣防指審核和;涉及水旱災情的由縣防指會同民政部門審核和。
(十一)應急結束
當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得到有效控制時,縣防指視情宣布應急結束。
六、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縣電信局負責保障抗洪搶險現場通訊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現險情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當地鄉鎮領導負責組織實施。
(2)縣防指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儲備常規搶險器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以滿足搶險急需。
2、應急隊伍保障
(1)縣人武部組建一支50人應急搶險分隊。
(2)各鄉鎮政府按照區域大小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應急搶險隊伍。
(3)小(一)型以上水庫及重點在建工程組建一支20人以上應急搶險分隊。
3、治安保障
縣公安局負責做好水旱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4、物資保障和調撥
(1)縣防汛辦儲備救生衣25件,救生圈25只,救生繩3000米,土工布200平方米、鋤頭50把、鐵畚箕50只等搶險物資。
(2)縣農資總公司儲備編織袋5000只,鋤頭20把,鐵畚箕30只。
(3)五丈巖水庫儲備編織袋5000只,鋤頭50把,鐵畚箕300只。
(4)各鄉鎮政府必須按照縣防指下達的防汛物資儲備任務要求,備足物資。
(5)防汛物資按規定程序調撥,及時補充消耗物資。
5、資金保障
縣財政、發展改革、民政、水務、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和信貸。
6、避災場所保障
各鄉鎮政府應當確定本地區的避災場所,設立標志,確保災害來臨時處于危險區域的群眾躲避。
7、電力保障
縣供電局負責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8、交通運輸保障
縣交通局落實臨時搶險運輸貨車5輛、客車10輛,挖掘機5臺。
9、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農業等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10、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防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防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鄉鎮政府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防旱。
(3)縣防指成員單位,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防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考慮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4)各鄉鎮政府應加強對防汛防旱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村、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防旱工作。在防汛防旱的關鍵時刻,各級行政領導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救災。
(三)技術保障
1、加強水文氣象預報系統建設,提高預報精確度。
2、建立水庫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3、建立水雨情、洪水調度、水利工程搶險、水資源應急配置等專家庫,為防汛防旱指揮提供專家咨詢。
(四)后勤保障
災害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負責搶險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時,縣經貿局牽頭,縣糧食、民政、交通、衛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五)宣傳、培訓與演練
1、宣傳
縣防汛防旱指揮部各組成部門和新聞部門應加強防汛防旱及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2、培訓
(1)縣防指要組織好培訓工作。
(2)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3、演練
(1)鄉鎮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3)多個部門聯合進行的專業演練,一般每年舉行一次,由縣防指組織。
七、善后工作
(一)救災
水旱災害發生地鄉鎮政府應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二)救濟救助
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濟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三)醫療救治與衛生防疫
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四)水毀工程修復
(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五)環境保護
災害發生地鄉鎮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六)防汛搶險物資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七)補償機制
對水庫根據防洪調度指令攔洪超蓄淹沒造成損失、因抗旱需要調用農業灌溉水源、水庫因抗旱保水影響正常效益發揮的,政府按規定給予補償。
(八)災后重建
災害發生地鄉鎮政府及時開展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
(九)防汛防旱工作評估
各鄉鎮每年針對防汛防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防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八、附則
(一)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各鄉鎮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同時指導并督促行政村和企事業單位、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汛防旱預案。防洪工程管理單位制定所屬水庫、堤防的險情應急處置預案,報當地政府和縣防指備案。
篇5
根據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桂林市委、市政府關于提高防災減災能力部署,為全力做好我區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我區地質災害主要特點
秀峰區地處桂林市區西部,轄區地質條件復雜,地質環境脆弱,山區巖石裸露,裂隙發育,陡壁懸崖,巖溶孤峰、峰林等石山上常有危巖分布,容易形成巖石崩塌;受強降雨影響,地表土層薄、地下水位埋藏淺且水位變幅大、人口密集且工程活動較頻繁的孤峰平原等地區容易引發地面塌陷;同時,我轄區春夏季節雨量充沛,連續陰雨和暴雨是誘發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多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修路、建房、采石等人類活動日益頻繁,人為誘發地質災害事件不斷發生,這也是引發轄區地質災害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我區2021年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一)2021年汛期降水趨勢預測
預計2021年桂林市年總降雨量1500-2000毫米,與常年相比,偏少1-2成。預計2021年前汛期(4-6月)雨量600-1200毫米,偏多1-2成,局部出現暴雨洪澇的可能性較大。后汛期(7-9月)雨量300-500毫米,偏少1-3成。
(二)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根據2021年汛期降水趨勢預測,預計雨量較多的前汛期(4-6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高發的重要時段;其次由于降雨時空分布極不均勻,尤其臺風帶來的持續降雨及強降雨的階段性、局部性,洪澇和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大。因此,我區2021年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主要在4~9月。
三、2021年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情況和重點防護區域
(一)地質災害隱患點分布情況
我轄區目前有26個隱患點,地質災害隱患分布明顯集中于山峰陡峭、巖石裸露的地區,目前重要隱患點有:觀音峰、大巴山、獨秀峰、西山公園、蘆笛巖、長海后山、劉三姐景觀園、芙蓉山、陽家山等隱患點的危巖威脅著大量居民。
(二)地質災害重點防護區域
1.地質災害隱患點涉及區域有:矮山村委、新立村委、橋頭村委、甲山村委、唐家村委、官橋村委、飛鳳社區、騮馬山社區、中隱社區、陽江社區、東華社區。
2.高度監控區域。一是觀音峰附近一帶,二是西山公園一帶,三是機場路大巴山一帶,四是長海后山一帶,以上區域人口密集、山高坡陡,山體巖石風化嚴重,巖石破碎,當遇到長時間降雨或者強降雨時,易發生地質災害,山下人口密度較大,因此危害嚴重,危險性大,為高度監控區域。
3.重點關注區域。獨秀峰、蘆笛巖景區、西山西峰、劉三姐景觀園、桃花山、芙蓉山、掌山、紅廟山、巾山、光明山、老廟山、巫山腳山、獅子巖山、陽家山、神山、獅子山、桃竹山、燕山、白面山、扁擔山、牯牛山、騮馬山由于山體陡峭,巖體風化嚴重,危害規模(體積)大,對游客、居民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當遇到強降雨或者長時間降雨,易發生崩塌,為重點關注區域。
4.對已治理過的危巖也要密切關注。
四、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分解
(一)健全組織機構
為了保障防災減災工作的順利開展,區政府進一步健全區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負責全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決策、協調和指揮。由區長任組長、副區長任副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局、市公安局秀峰分局、市自然資源局秀峰分局、各街道辦事處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疏散命令人由組長負責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局秀峰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局秀峰分局局長擔任,各街道辦事處、各地質災害防范區的村組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將責任落實到人,制度落實到位。
(二)各部門職責
1.區教育局:負責督促各學校對危及學校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及險情的巡查、檢查和監測。制定地質災害易發區的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含教學樓、運動場地、教職工和學生宿舍樓)地質災害防災方案并組織實施。
2.區財政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的安排、撥付和監督管理;及時籌集調度資金,確保救災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3.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公園和風景名勝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在建項目地質災害監督和監管工作;負責轄區道路公路沿線邊坡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定城鎮建設、建筑設施及農村公路的滑坡、崩塌、塌陷等地質災害防災方案,并組織實施。
4.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生態林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幫助災民恢復生產等工作;負責制定設計植被保護、水土保持以及水利設施(含小水電)的崩岸、崩塌、堤壩下沉、渠道垮塌等有關內容的地質災害防災方案并組織實施。
5.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負責督促轄區內旅游景區對危及旅游安全和景區內旅游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巡查和監測、治理,當旅游景區發生地質災害時,及時組織、協調做好人員轉移、救助和安置工作。
6.區衛生健康局:發生地質災害時,負責組織醫護、防疫人員、醫療設備及藥品等進入災區,幫助指導災區防疫消毒和救治傷員,制定地質災害傷員醫療救護方案并組織實施。
7.區應急局:負責災情發生后的綜合協調,組織指導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礦商貿行業等生產活動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負責合法經營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因礦業生產活動誘發滑坡、崩塌、采空區塌陷等地質災害;組織協調因地質災害需緊急轉移災民的臨時安置及災害期間應急救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受災群眾倒損房屋恢復重建工作,組織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災情核查、損失評估工作;管理、分配上級下撥和區本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8.市公安局秀峰分局:負責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定災區治安管理方案并組織實施。
9.市自然資源局秀峰分局:負責組織轄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和規劃工作,組織編制秀峰區年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嚴格落實汛期值班制度、地質災害巡查制度和災情速報、月報、日報制度,切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及時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開展突發地質災害調查并進行科學評估和研判,為搶險救災、處置地質災害提供科學依據,避免二次災害事故的發生;與水文、地質環境監測部門聯合開展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
10.各街道辦事處事處:負責組織協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實組織機構,成立領導小組,制定辦事處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方案并報至市自然資源局秀峰分局備案,開展隱患點巡查排查工作,定期組織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演練活動。發生地質災害時,應準確上報災情,及時疏散群眾,接受、管理、登記、分配、發放救災款物,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活動。
五、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一)落實制度
1.落實汛期值班制度。汛期是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時段,各級要堅持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準確掌握、上報相關信息、妥善處理各種情況,加強上下聯絡和協調,確保不出現責任事故。
2.落實汛前排查、汛期巡回檢查制度。各級地質災害防治機構要加強汛前排查、汛期地質災害險情巡回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及其責任的落實,防治方案、物資、經費、通訊、措施、預防辦法等方面的準備及落實情況,制止人為誘發災害活動,對檢查出的問題,要提出處理意見,及時糾正。對檢查出的災情和險情,要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和行動。對直接受重要隱患點威脅的人員,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有計劃地進行搬遷避讓,確實無法搬遷的,遇強降雨時應組織人員撤離,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3.落實災情速報制度。嚴格災情速報、日報、月報制度,災情發生后及時按要求上報。
(二)積極宣傳,提高防災避險意識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力度,做到戶戶清楚、人人明白。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及避險明白卡發放到位,地質災害警示標牌安放到位,特別是在汛期,要進村入戶廣泛開展宣傳工作,提高群眾防災意識。
(三)全力以赴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一旦出現災情,各級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領導必須立即奔赴現場,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組織搶險救災;按照全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全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街道辦事處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及災害點“防、搶、撤”預案的要求抓好落實,搶險救工作要做到指揮統一、協調有方、措施得力、行動迅速,把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到最低程度,妥善安置好災民生活。
(四)做好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工作
篇6
為了強化群測群防網絡體系建設,切實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及時掌握地質災害點變化情況,為做好防災減災工作提供有效依據,根據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工作,由汛期地質災害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負責組織實施。
二、地質災害險情巡查的主要內容包括:領導是否重視;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人員是否到位;監測人員工作是否認真負責;是否采取有效的監測方法;監測記錄是否完整;是否按規定發放“明白卡”等紙質材料;監測人員是否掌握險情發生時組織群眾轉移的路線、避災地點;
三、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工作實行鎮、村兩級負責制。
四、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
五、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實行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汛期值班期間根據情況不定期進行。
六、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工作必須建立臺帳,每次巡查必須有書面記錄。
七、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工作人員在巡查中,應加強對監測人員的技術指導,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提出建議和意見。
XX鎮地質災害值班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地質災害災情上報管理工作,使各級領導準確、及時地了解地質災害發生情況,并及時有效地組織做好搶險救災,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地質災害災情速報工作,由汛期地質災害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負責。
二、地質災害災情速報內容包括: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
發生時間;地質災害類型、規模;地質災害發生的原因;發生地質災害涉及的范圍;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發展趨勢,以及當地政府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地質災害災情速報工作統一按重大災情和一般災情兩種不同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地質災害發生后,已造成人員傷亡、群眾房屋財產有重大損失或雖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但已嚴重威脅村莊、廠礦、機關、學校等安全,人民群眾生命和房屋財產即將面臨重大損失的,作為重大災情處理。
地質災害發生后,雖未造成人員傷亡和群眾房屋財產損失,但已潛在威脅到村莊、廠礦、機關、學校和群眾人身、房屋財產安全的,作為一般災情處理。
四、在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值班中,值班人員接到重大災情報告時,必須迅速詳細了解災情,做好書面記錄,并在30分鐘內將詳細情況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報告。
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在辦公室時,必須采取當面直接報告。領導不在辦公室時,可先采用電話聯系方式向領導報告。在向領導報告過程中,值班人員應繼續保持與地質災害點所在村和監測人員的聯系,并將領導的指示和要求及時傳達反饋給地質災害所在村委會和監測人員。
五、在值班過程中,值班人員接到一般災情報告時,應詳細了解災情,做好書面記錄,并在60分鐘內將詳細情況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報告。
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在辦公室時,必須采取當面直接報告。領導不在辦公室時,可先采用電話聯系方式向領導報告。值班人員應將領導的指示和要求及時傳達反饋給地質災點所在村委會監測人員。
六、汛期值班人員應根據地質災害災情發生情況,將地質災害發生情況及時報上級領導和各有關部門。
七、汛期值班人員玩忽職守,對地質災害災情隱瞞不報或拖延時間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將追究責任。
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發放制度
一、全面實行地質災害隱患點《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災工作明白卡》和《地質災害宏觀地質調查監測記錄表》發放制度。
二、發放應在全面開展汛前調查的基礎上,由鎮國土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指導工作人員,根據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實際情況,逐點填寫“一卡一表”內容。
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發放對象為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單位、相關責任單位和隱患點監測人員;
《地質災害宏觀地質調查監測記錄表》的發放對象為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單位和群眾。每戶(或單位)一份,由鎮政府組織村組和隱患點監測人發放,告知相關避險內容,住戶(或單位)應簽收,并妥善保管或張貼在醒目位置。
四、發放工作須按照上級要求時間內前完成。
鎮國土所備案。
五、發放工作每年一次,不得因為過去已發放“一卡一表”而當年不發放。
對未按本制度發放或發放不到位,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XX鎮地質災害報告制度
一、地質災害分級
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將地質災害災情及險情分為四個等級。
(一)特大型
1.災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2.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10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
(二)大型
1.災情: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2.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人數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一億元以下的。
(三)中型
1.災情: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2.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或潛在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
(四)小型
1.災情: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2.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
二、報告原則
情況準確,上報迅速,所為基礎,續報完整。
三、報告程序
1.發生一般級地質災害,所在村委報鎮國土所,鎮國土所及時向鎮政府、縣國土資源局報告,并負責作出應急處理。
2.發生較大級及以上地質災害,鎮國土所應立即報告鎮政府,并在第一時間內上報縣國土資源局,鎮政府及時上報并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防治工作
四、報告內容
報告的內容應根據掌握的災情信息,盡可能詳細說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和失蹤的人數、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誘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提出主管部門采取的對策和措施。
五、災情報告聯系及電話
鎮長:XX
XX
副鎮長:XX
XX
鎮國土所:XX
XX
鎮黨政辦:XX
XX鎮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制度
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是指礦管、氣象等相關部門基于地質災害發生和變化規律,結合地質背景和降水發展趨勢等因素,建立預測模型,并通過會商、研判,做出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分級預測,聯合向社會公眾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預報,并要求采取相應應急措施。
二、等級劃分。
按照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預警信息分為五級,由低到高分別為:
一級(蘭色),表示24小時內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p>
二級(綠色),表示24小時內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較??;
三級(黃色),表示24小時內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較大;
四級(橙色),表示24小時內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大;
五級(紅色),表示24小時內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很大。
三、等級確定。
一般情況下,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預報由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測系統軟件根據實時降雨、氣象預測等相關因素進行預測。預測四級及以上時,應經國土部門和氣象部門組織會商、盡量細化具體范圍后,并根據氣象臨時預報信息,及時跟進調整。
四、方式。
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預報為一級、二級時采用手機短信;等級預報達三級及以上時,通過廣播、電視(天氣預報欄目)、電子終端顯示屏、手機短信等多形式發送。
五、對象。
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預報為一級、二級時,只對各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預報達三級及以上時,除向社會外,還通過手機短信向特定對象發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防災工作人員;地質災害點(鎮和村)防災責任人和監測人員。
XX鎮地質災害防治聯保制度
一、鎮人民政府職責
在縣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組織領導下,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地質災害巡查,督促村級監測組或受威脅單位及個人進行隱患點的日常監測。組織開展本轄區內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宣傳培訓、防災演習等工作,擬定并實施重要地質災害隱患的防災應急預案。做好本轄區內群測群防有關資料的匯總上報工作,完成轄區內群測群防的年度總結。協助開展應急處置、搶險救災等工作。
二、村委會(社區)職責
組織本村(社區)地域內隱患區的巡查,負責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日常監測、記錄和上報工作。一旦發現危險情況,及時報告,并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做好防范和及時撤離避讓,做好自救、互救工作。
三、相關部門工作責任
(一)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本轄區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
1.會同相關責任部門開展地質災害調查、指導地質災害險情的動態監測,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2.指導各相關單位建立地質災害群專結合的監測體系和建設群測群防網絡,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
3.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發生后的應急調查,調查災害發生原因、發展趨勢,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必要應急措施,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匯總統計上報地質災害災情。
4.對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按“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督促和指導責任單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工程治理;對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對地質災害組織治理;工程竣工后,組織竣工驗收。
5.組織專家對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成因進行分析論證認定,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二)村建部門:
1.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應當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作為其組成部分。在進行建設項目選址和組織審查有關規劃、施工圖設計時,負責督促和檢查項目業主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環節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要求。
2.督促對危及建設行業、市政基礎設施、風景名勝區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巡查、檢查,并采取措施處理;在參加大中型建設項目選址和組織審查初步設計時,負責督促檢查項目業主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環節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要求。
(三)財政部門:負責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用于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處置、基礎調查、重點項目勘查和可研報告編制與科研、工程治理、搬遷避讓等,并對專項經費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四)安監部門:負責督促各類企事業單位對危及自身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巡查、檢查和監測;
督促各類企業開展對工程建設和礦山采掘等人為活動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防范工作。
(五)水利部門:負責在農村防汛工作中加強對泥石流河道、溝道等區域的監測與治理。
組織對危及水利部門所管轄的水庫、水電站等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巡查、檢查、監測和治理,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隱患的群測群防工作。在組織水利工程項目設計、建設中,督促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落實相應防治措施。
(六)交通部門:負責組織對危及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進行排查、監測和治理;
負責公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的群測群防工作,編制重要隱患區防災預案,對其災情發展情況進行監測、監管;負責交通沿線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與應急處理。在組織進行公路、水路交通規劃及交通設計、建設時,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等環節充分考慮和利用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
(七)教育部門:負責監督所屬學校對危及校舍安全的地質災害進行巡查、檢查和監測和治理方案的制定;
開展校區范圍及周邊地質災害隱患的群測群防,設立警示標志,落實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臨災預警信號和人員財產撤離路線;督促新建學校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并與主體工程建設同步開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八)民政部門:負責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妥善安排災民生活;
做好地質災害救濟經費項目的申報、分配、核銷工作,加強對救災款物監督和管理工作。
(九)公安部門:負責災區社會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災民的轉移。
負責做好公安系統內各單位地質災害隱患的巡查、檢查、監測和治理工作。
(十)衛生部門:災情發生后,迅速組織醫療人員到災區搶救傷員,組織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督促醫院等衛生行業單位做好本單位地質災害隱患的巡查、檢查、監測和治理工。
各村委、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把是否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職責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依據之一,按照有關規定,各司其責、通力合作,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職責。對因工作責任不落實,在具體工作中推諉、扯皮而影響防治工作開展,造成巨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
XX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制度
一、監測基本方法
1.崩塌監測方法:觀察潛在崩塌體前緣有無新鮮巖土剝(墜)落現象,陡坡懸空反傾巖裂縫張開等變化情況。
2.滑坡監測方法:滑坡體后緣裂縫設固定標尺,監測裂縫拉張變化、垂直位移、前緣、坡腳土體蠕動變化及坡腳地下水流量變化等情況。
3.泥石流監測方法:觀察降雨與溪溝山洪的水位線對應情況是否正常、水流是否有堵塞、溝域內松散堆積物的穩定情況。
二、監測時間次數
1.定時監測。汛期(4月15日-10月15日)半個月監測1次;非汛期一個月監測1次。
2.加密監測。降雨連續3天以上或臺風降雨影響期間至雨止后第二天,每天監測1-2次;出現地物明顯變化或其他異常情況每小時監測1次;根據上級指令增加臨時監測。
三、監測巡查
1.巡查區域: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劃定的危險范圍內的房屋、周邊山體、公路、水渠、溝谷等。
2.巡查時間:同定時監測和加密監測時間。
四、應急處置
1.凡有群眾反映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赴現場查看。
2.發現險情或臨災征兆,要立即報告鎮政府、和國土資源所。
3.遇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可直接發出預警信號,按應急預案組織受威脅群眾緊急轉移。
五、其他
1.監測器具、監測記錄、報警裝置等妥善存放。發現監測設施移動或受損,立即報告鎮國土資源所。
2.汛期手機要保持24小時開機,保證信息暢通。
3.及時在指定的專用本上填寫監測記錄,并認真進行數據分析。監測記錄本用完后及時上交鎮國土資源所,并領取新的監測記錄本。監測記錄本由鎮國土局資源所存檔保管。
4.監測記錄本不得涂改、撕損、斷頁。
5.監測記錄本是實施對監測員年度考核的基本依據。
XX鎮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為切實加強全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增強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結合本鎮實際,特制訂2020年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各村(社區)支部書記、村(社區)工作委員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鎮國土所,XX負責處理收集有關災情信息。聯系電話:XX。
(二)成立鎮地質災害應急分隊
隊長:XX
隊員:XX 各村(社區)工作委員會主任。
二、工作責任
(一)鎮國土所負責災前預案編制和災后初步地質調查,確定有無后續災害,劃分危險區,指導進行避險,進行災情評估和提出災后重建方案以及防治措施。
(二)發生災害的村委會負責組織搶險隊伍進行搶險,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設立警戒區和疏散危險區群眾。
(三)派出所負責維護搶險秩序,協助政府組織人員轉移。
(四)衛生院負責傷員搶救及災后傳染病預防工作。
(五)財政所負責救災資金運作,保證搶救及善后工作順利進行。
(六)民政所負責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調配、發放救濟物品,妥善安排災民生活,配合政府共同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
(七)交通、公路部門及時組織對因災中斷的道路進行搶險,恢復交通,保障交通暢通。
(八)供電所負責電力供應及災后供電設施維護。
(九)水利站負責對水庫、防汛設施的監測工作。
(十)電信所、廣播站負責保障通訊暢通。
三、組織及準備
各職能部門負責成立各自的搶險救援隊伍,做好救援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
四、地質災害分級及上報程序
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為四個等級。村委會負責提供災害的損失情況報告(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鎮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確定災害等級,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及地質災害速報制度的規定予以上報,同時做好災害初步評估分析。
五、地質災害調查及處理程序
(一)應急分隊負責調查地質災害情況,包括發生地點、時間、人員傷亡、經濟損失、類型、規模、原因、發展趨勢,對采取的防范對策和今后的防治工作提出建議。
(二)根據調查結果,由應急分隊將地質災害情況上報鎮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
六、預警信號及避讓搬遷
在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預兆后,各村應及時安排具體責任人搞好監測,發放避險明白卡,確定并公告預警信號,保障通訊暢通,以便村民在災害臨界點前能夠得到報警和及時避讓搬遷。
篇7
根據前期大氣環流、海洋狀況和我市天氣氣候變化、地質環境、地震活動時空特征、有害生物災害發生規律等因素綜合分析,預計**年全市洪澇、低溫陰雨、有害生物、森林火災、地質、風雹雷暴等自然災害較去年偏重,地震活動水平高于去年,干旱災害與去年相當。
(一)洪澇災害較去年偏重。**年,預計大雨將于4月中下旬前后開始,主汛期(6—8月)降雨量500—600毫米,盛夏期間有2—3次區域性暴雨天氣過程;我市境內長江、嘉陵江、烏江為一般洪水,少數中小河流可能發生超警戒水位或保證水位洪水,洪澇災害較去年偏重。長江、嘉陵江最高水位出現時間在7—8月,最高水位低于去年。烏江最高水位出現時間在6—7月,最高水位高于去年,武隆站可能出現超保證水位洪水;受烏江彭水電站施工影響,應特別關注彭水、武隆縣城防洪度汛安全。東部中小河流最高水位出現時間在7月,其余絕大部分中小河流最高水位出現時間在5—6月。涪江潼南站最高水位將達到保證水位,蒲河石角站、龍河石柱站最高水位將超過警戒水位。
(二)低溫陰雨災害較去年偏重。**年,全市春季氣溫波動大,有寒潮天氣過程;初夏后期雨水偏多,連陰雨天氣明顯;9月中旬后期有4天左右日平均氣溫低于攝氏22度的低溫天氣,東南部偏重。
(三)有害生物災害較去年偏重。**年,由于越冬病蟲存活率高,農作物感病品種比例大,部分病蟲處于周期性暴發階段,全市有害生物災害呈偏重發生趨勢。預計全市主要農作物病蟲發生面積約6300萬畝(次),發生程度為3—4級,其中水稻螟蟲、稻飛虱、稻縱卷葉螟、稻紋枯病等水稻病蟲發生程度為3—5級,小麥條銹病、馬鈴薯晚疫病發生程度為4—5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發生面積為248萬畝以上,較去年增長15.2%以上,馬尾松毛蟲、蜀柏毒蛾、鞭角華扁葉蜂、竹林害蟲、楊樹食葉害蟲等發生程度呈上升或加重趨勢。
(四)森林火災較去年偏重。**年,由于氣溫較常年偏高,林區可燃物多,社情林情復雜,基層撲火力量薄弱,全市森林火災呈偏重發生趨勢。預計全市森林火災發生次數在200次左右,其中一般以上森林火災在30次左右,森林火災受害率在0.08‰左右;森林火災高發期將出現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和7月下旬至9月初;森林火災多發地區包括萬州、涪陵、江津、璧山、豐都、武隆、南川、巫山、巫溪、酉陽、秀山等區縣(自治縣、市)。
(五)地質災害較去年偏重。**年,受三峽庫區蓄水、人類工程建設和采礦活動增加的影響,全市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及危害可能增大,發生時間相對集中于主汛期,并和降雨保持明顯的同步性或滯后性,發生地點主要在三峽**庫區、廠礦區、交通干線和沿江城鎮。
(六)風雹雷暴災害較去年偏重。**年,全市天氣轉換頻繁,強對流天氣過程較多,風雹雷暴災害較去年偏重。
(七)地震活動水平高于去年。**年,全市地震活動水平高于去年,存在水庫蓄水誘發地震的可能,局部地區可能發生5級左右地震,重點危險區仍為榮昌地區。
(八)干旱災害與去年相當。**年,全市旱象為中等;春季雨水偏少,西部和東北部局部地區有春旱;7月中旬中后期開始有20天左右伏旱天氣,長江沿岸局部地區可達25天左右,極端最高氣溫為攝氏39度左右,個別地區可達攝氏40度以上。
二、防災救災工作措施
(一)牢固樹立“防大災、抗大災、救大災”的思想,扎實做好防災救災各項準備
1.做好防災救災思想準備。我市是全國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從今年自然災害發生趨勢預測看,全市自然災害仍將偏多偏重。且這些年全市自然災害呈現出風雹災害早發、地質災害突發、干旱災害頻發、洪澇災害晚發、有害生物災害暴發等新特點。因此,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牢固樹立“防大災、抗大災、救大災”、“防災保安全,抗災奪豐收”的思想,對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要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決不可掉以輕心、麻痹大意。要針對防災救災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特點,加大防災救災宣傳教育力度,創新防災救災宣傳教育方式,增強全民防災救災意識,筑牢防災救災的思想防線。
2.做好防災抗災工程準備。切實加強以地質災害防治、防洪抗旱、造林綠化、森林防火、消雹增雨防雷為主的防災抗災工程建設,不斷增強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要按照全面規劃與重點防治相結合、工程治理與避讓搬遷相結合的原則,分輕重緩急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建設。要抓緊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防汛應急工程建設,特別是要突出抓好去年市計劃安排的106處水毀工程修復、196座病險水庫整治和70處應急供水工程建設,抓好庫、塘、堰、渠、河綜合配套水利系統建設和機電提灌設施的維修改造。要加強森林防火阻隔工程、林業有害生物預防工程建設,減少森林火災和林業有害生物災害。要抓好消雹增雨工程建設,做好建筑物、油庫等重要設施避雷、消雷設備的安裝、檢測工作。
3.做好防災救災技術準備。要根據不同自然災害種類建立防治自然災害專家庫,加快減災科技成果轉化,加強應急指揮通信技術、輔助決策技術、特種救援技術的研發,開展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及輔助決策支持系統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工作,廣泛應用信息、通訊、空間技術等高科技手段,提高預測預報水平,推進自然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分析、應急處置、災害評估等方面的現代化。在農業生產領域,要廣泛運用耕作制度改革、優化作物品種和布局、適時早播早栽、節水栽培、機耕機收、檢驗檢疫、病蟲草鼠綜合防治等避災增產技術措施,提高農業抗御自然災害能力和綜合生產能力。進一步加強各類建設工程和規劃用地的自然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及早落實防范措施。
4.做好防災救災隊伍準備。要按照“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和“決策科學、行動迅速、裝備精良、能打硬仗”的要求,加強防災救災專業隊伍和非專業隊伍的應急培訓和實戰演練,切實提高防災救災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要充分發揮駐渝部隊、武警官兵、公安干警、民兵預備役人員在應急搶險工作中的主力軍和突擊隊作用。要建立和完善防災救災的社會動員機制,及時有效地組織受災群眾自救和當地群眾互救,形成以管理部門、專業隊伍為主體,志愿者隊伍和社會公益組織為補充,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和農村村民委員會為基礎的防災救災隊伍體系。
5.做好防災救災物資準備。對今年預測可能遭受自然災害的重點地區,要及早備足備好防災救災物資。重點防洪城鎮、重點防洪工程、干旱災害多發地區要多儲備一些防汛抗旱物資。風雹災害多發地區要多儲備一些火箭彈、人雨彈。森林火災多發地區要加強撲火物資儲備,保證撲火機具設施完好。常年多災地區還應儲備一定數量的種子、化肥、農藥等農用物資。進一步完善救災物資儲備網絡,適當增加救災物資儲備品種,擴大救災物資儲備規模,確保在災害發生后24小時內將救災物資運抵災區。建立健全防災救災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積極培育和發展經濟動員能力。加強防災救災儲備物資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用、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現上述情況,要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確保有貨源、調得動、用得上。
(二)加強預測預報預警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增強救援能力
1.抓好會商預報。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繼續堅持防災救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扎實開展災情會商工作,全面準確掌握不同時期的雨情、水情、雹情、旱情、震情、疫情、蟲情、森林火情、地質災害險情等;大力開展可視化等多種形式的預報,不斷探索綜合預報方法,切實提高對自然變異的預報水平,做到謀略在先,防患于未然,牢牢把握防災救災工作的主動權。
2.加強監測預警。充分發揮氣象監測預警、水情自動收發、防洪預警自動測報、旱情信息采集、森林防火監測預警、有害生物監測、地震監測、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等系統的作用。不斷加強自然災害監測臺站、網點建設,實行專業監測和群眾監測相結合,加大對重點時期、重點地區、重點工程災害隱患的監測巡查密度,擴大監測覆蓋范圍,努力提高監測的準確度。制訂預警規程,完善預警方式,切實做好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和學校等特殊場所以及警報盲區的災害預警工作。
3.完善應急機制。按照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要求,加強防災救災應急機制建設。建立集中統一、堅強有力,以事發地政府為主,有關部門和相關地區協調配合,吸收專家參與,吸納社會各界智慧的應急管理體制。按照**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應急分預案、專項預案、保障預案的要求,積極做好常態下的各項保障和聯動工作,確保非常態下能夠臨危不亂、決策科學、行動迅速,遂行完成消滅災害源、切斷災害鏈、及時轉移受自然災害威脅的群眾和財產等急難險重任務。
4.做好救助工作。自然災害發生后,要及時組織對受災群眾的慰問,緊急調度安排救災物資,抓好因災傷病人員的救治和災區衛生防疫,做好受災學校復課和幫扶工作,確保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住處、有干凈水喝、有醫療保障、學生有書讀。落實稅費減免和生產性救災補助政策,組織動員受災群眾及時搶種改種、補種增種、扶苗洗苗,恢復發展種植業、畜牧業和水產業,引導災區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務工,努力彌補災害損失;采取有效措施,抓緊工礦、商貿企業生產恢復。搶修水、電、氣、訊、路、廣播電視等因災毀壞的基礎設施,保證水電氣供應、通訊與道路暢通、廣播電視節目正常傳輸。
篇8
(一)基本原則。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著力提高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和社會參與程度;堅持立足實際、按需發展,兼顧政府財力、物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加強應急隊伍組織體系和聯動機制建設,形成規模適度、管理規范的應急隊伍體系。
(二)建設目標。力爭通過兩年的努力,在全市基本建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并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應急隊伍體系。即到年底,建成市、縣、鄉三級及開發區(工業園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防汛抗旱、危險化學品(礦山)、氣象和地質災害、公共衛生、水上搜救、公用事業保障、森林消防、重大動物疫情、突發農業災害、突發事件信息員等重點領域的專業應急隊伍得到全面加強,重點企業單獨建立或聯合建立相應行業和領域的專項應急隊伍,應急志愿服務進一步規范,應急救援能力基本滿足本區域和重點領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為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設重點和任務要求
(一)全面加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1.市、縣兩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分別由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建,以公安消防隊伍為依托,集公安、安監、衛生、民政、交通、環保、質監、建設、氣象、地震、民防及駐軍、武警等優勢專業力量,建立“一專多能”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相關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開展救援處置工作。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除承擔消防工作外,同時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空難等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協助有關專業應急隊伍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核與輻射事故和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
2.鄉鎮(街道)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建。鄉鎮(街道)要整合現有力量,充分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基層警務人員、消防人員、醫務人員、保安員等具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人員的作用,組建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的組織下,發揮在防范和應對氣象災害、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產安全事故、環境突發事件、等方面的就近優勢,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主要是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參與搶險救災、轉移安置人員、維護社會秩序;配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做好各項保障;協助有關方面做好善后處置、物資發放等工作。
3.開發區(工業園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由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新區、市科教創業園區及各縣(區)開發區(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組建。集開發區(工業園區)公安、消防、環保、建設等專業部門人員、重點企業及單位技術人員和基干民兵,建立開發區(工業園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承擔開發區(工業園區)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任務。
(二)建立健全專業應急隊伍體系
在全面加強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同時,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突出重點、統籌規劃的原則,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設專業應急隊伍,具體由相關部門或單位牽頭負責組建。特別要有針對性地加強以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1.防汛抗旱隊伍。市、縣(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牽頭負責,組織水利、農業、國土、氣象、交通、環保、衛生、水文等部門人員,以及基層民兵、預備役人員、水利技術人員、村(居)民等人員參加,針對水旱災害常發地區和重點流域,組建市、縣、鄉三級防汛抗旱隊伍。防汛抗旱重要地段的村(居)委會,組織本地村(居)民和屬地相關單位人員參加,組建村(居)抗旱防汛隊伍。對水庫河道以及洪災易發地段,縣、鄉、村防汛抗旱隊伍,要做好汛期的巡堤查險和險情處置,并加強平時的隱患排查和整改,努力把隱患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汛抗旱隊伍要在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統一組織下,開展培訓演練,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
2.危險化學品(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市、縣(區)安監部門牽頭負責,組織公安消防、經信、質監、交通、環保、衛生等部門人員,以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專業人員參加,組建危險化學品(礦山)市、縣兩級應急救援隊伍。同時,安監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大型礦山、重點危險化學品單位建立由專(兼)職人員組成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小型企業,除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外,要與鄰近建有專業救援隊伍的企業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在發生事故時及時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平時開展或協助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工作。
3.氣象、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市、縣(區)氣象、國土資源部門分別牽頭負責,組織鄉鎮(街道)、村(居)干部和有經驗的相關人員組建氣象災害和地質災害應急隊伍。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會同國土資源部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收集并向相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臺風、強降雨、大風、沙塵暴、冰雹、雷電等極端天氣防范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當地鄉鎮(街道)、村(社區)氣象災害防御方案的制訂以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地質災害應急隊伍的主要任務是參與各類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監測預警和群防群控,組織災害隱患點排查,劃分危險區,設立警示標志,開展防范知識宣傳,報告隱患和災情等信息,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等工作。容易受氣象、地質災害影響的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組織單位,要在氣象、國土資源部門的組織下,明確參與應急隊伍的人員及其職責,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培訓。
4.衛生應急隊伍。市、縣(區)衛生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根據本行政區域突發事件的類型和特點,依托現有醫療衛生機構組建市、縣、鄉三級衛生應急隊伍,完善專家庫,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承擔傳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職業中毒、核與輻射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其他突發事件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治及衛生學處理,組織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市醫療衛生機構要與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長期對口協作關系,把幫助組建基層應急隊伍作為對口支援的重要內容。
5.水上搜救隊伍。市、縣(區)交通海事部門牽頭負責,整合水上搜救應急資源,組織公安、消防、安監、海洋漁業、衛生、環保、氣象等部門人員和專業技術力量,組建市、縣兩級水上搜救隊伍。水上搜救隊伍在當地水上搜救中心的統一組織下開展水上搜救活動。在船舶、設施、航空器及其人員從事水上水下作業活動,發生或可能發生人員遇險、水域污染等突發事件時,搜尋救助遇險人員,控制、減輕水域污染等危害。
6.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市、縣(區)政府各主管部門協調轄區相關運營單位設計、施工、維護等專業技術人員,分別組建市、縣兩級8支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經信部門負責組織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運營企業組建通信保障應急隊伍,負責組織供電公司、供熱公司組建電力保障應急隊伍和城市供熱保障應急隊伍;水利部門負責協調環保、衛生、自來水公司等組建城市供水保障應急隊伍;建設部門負責組織相關運營企業組建城市排水保障應急隊伍、天然氣供應和管道泄漏應急隊伍;交通部門負責組建城市交通保障應急隊伍;城管(環衛)部門負責組建市容環境保障應急隊伍。8支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各負其責,必要時聯合行動,承擔相關領域突發事件搶險救援任務。
7.森林消防隊伍。市、縣(區)林業部門牽頭負責,針對森林防火任務重的地區、林(農)場、森林風景區等,組織轄區鄉鎮、村(居)委會、林(農)場干部職工,組建市、縣(區)、有關鄉鎮及重點林(農)場森林消防隊伍,并與公安消防、當地駐軍、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聯動機制。森林消防隊伍主要任務是開展森林火災的隱患排查、先期處置、信息報告工作,配合開展撲滅火和組織人員轉移安置、維護社會秩序等工作。
8.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市、縣(區)農業部門牽頭負責,組織畜牧獸醫、海洋漁業、衛生、公安、工商、質監、林業等部門管理人員、有關專家、動物防疫和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人員,組建市、縣兩級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具體承擔畜禽、野生動物、水生動物疫情的監測、控制和撲滅任務。
9.突發農業災害應急隊伍。市、縣(區)農業部門牽頭負責,組織氣象、水利、林業、海洋漁業等部門管理人員、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組建突發性重大低溫凍害、農作物病蟲害防控應急隊伍。要加強基層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并做好防治藥械準備和應急處置工作。
10.突發事件信息員隊伍。市、縣、鄉三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負責,依托現有應急管理組織體系,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人員、村(居)委會干部、基干民兵、應急志愿者等組建突發事件信息員隊伍。信息員隊伍主要任務是及時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協助做好預警信息傳遞、災情收集上報和調查評估等工作,參與隱患排查整改、預案制訂、應急處置和科普宣傳。獲悉突發事件信息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指定的專業機構報告。
三、主要措施和保障制度
(一)加強組織領導與統籌規劃。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是推進應急隊伍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建設方案,積極開展示范創建活動,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全面加強應急隊伍建設。要合理確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數量和規模,明確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強化隊伍資質認定管理,保持隊伍相對穩定,提高隊伍應急能力。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機構要加大對應急隊伍建設的指導力度,積極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落實應急隊伍建設規劃、管理制度、運行機制等。公安、國土、交通、建設、環保、水利、農業、林業、民政、衛生、安監、海洋漁業、氣象、電力、通信等有關部門要明確推進本行業專業應急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加強指導和督促檢查。各鄉鎮(街道)、縣(區)工業園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及縣(區)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情況要報縣(區)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各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新區、市科教創業園區應急隊伍和市各專業應急隊伍建設情況要報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二)強化經費保障與裝備建設。各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工作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政府補助、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贈相結合等方式,拓寬應急救援隊伍經費渠道。危險化學品(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演練工作經費在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在礦山、危險化學品工業集中的地方,當地政府應給予適當經費補助。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要指導督促各應急隊伍建設物資儲備庫,按標準配置專業器械設施、設備和安全防護裝備,重點配備搶險救援特種器材設施,提升應急裝備水平。嚴格裝備管理維護制度,保證裝備處于良好狀態。建立大型專用設備統籌調用征用機制,實現應急資源共享。各企事業單位要有針對性地加強裝備建設,滿足應急需要。
篇9
1.1編制目的
山洪災害是由于受降雨引發的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對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損失的自然災害。為了切實有效地做好山洪災害的防御和處置,建立科學、規范、統一、快速、協調、高效、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操作性的防御山洪災害應急處置機制,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縣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特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省防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技術規范、規程和經批準的山洪災害防治規劃報告,結合我縣實際,編制本預案。
1.3編制原則
1.3.1山洪災害的防御遵循“堅持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縣城鄉人民安全、和諧”的防御工作原則。
1.3.2堅持“享有明天、狠抓安全、防范為主、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防搶結合、搶救結合、減輕災害”的防御工作原則。
1.3.3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實行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山洪災害防御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以轄區屬地為主的山洪災害防御工作原則。
1.3.4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城鄉統籌,兼顧一般,服從大局,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山洪災害防御;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干群結合,全民結合的山洪災害防御體系;建立科學的、規范的、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山洪災害防御應急處置機制的原則。
1.4適用范圍
1.4.1本預案適用于巧家縣范圍內突發性自然災害中山洪災害的防御和應急處置。
1.4.2山洪災害包括: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自然災害。
1.5預案編制
1.5.1縣級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編制:由巧家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具體承擔《巧家縣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的編制工作;
1.5.2鄉鎮級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編制:由巧家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自行組織編制相應的山洪災害防御預案。
1.5.3山洪災害防御編制主要內容包括:
根據我縣多年來山洪災害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慘痛教訓,如果沒有一個切實可行的山洪災害防御預案,遭受山洪災害后倉促上陣、措施跟不上,就可能會造成山洪災區災民惡性事件。為切實抓好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確保山洪災害防御工作有條不紊,依據我縣歷史山洪災害的記載和調查、了解、分析歷史山洪災害的成因及特點,結合我縣的自然環境條件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制訂科學、合理、全面的防御方案,加強預警預測預報,實現“決策科學化、手段現代化、工作規范化、行為法制化”。
縣、鄉(鎮)級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機構,特別是山洪災害發生頻繁并且嚴重的鄉鎮要充分認識做好山洪災害防御搶險救災工作的極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立足于防大水、抗大洪、救大災、早部署、早落實,扎扎實實做好山洪災害防御的各項工作。有條件的鄉鎮可根據山洪災害防御抗災救災的需要成立機動抗災救災隊伍,加強與部門的聯系,及時報告或通報山洪災情信息,為抗災救災提供可靠依據。各鄉鎮要結合實際編制鄉鎮級山洪災害防御預案,有針對性地儲備好各類山洪災害防御抗災救災物料,對信息采集、通信、交通等設備要有一定的備用。難以在災區現場儲備的山洪災害防御抗災救災物資,一定要落實儲備地點和數量以及運輸工具等,確保搶險救災及時到位。我縣的災區大多數是地處邊遠、偏僻的山區,交通不便,抗災救災物資調運困難,必須儲備一定數量的山洪災害防御抗災救災物資。
該預案編制是“狠抓當前、立足長遠”,堅持用科學的發展觀統籌兼顧、全面分析、統一規范、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實現人與水和諧相處;從被動的山洪災害防御工作轉變為主動的山洪災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山洪災害對整個經濟社會以及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失和影響。
1.6預案審批及修訂
1.6.1縣、鄉(鎮)級預案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審批,并報上一級防汛指揮部門備案。
1.6.2本預案的有效期一般為3—5年,每隔3—5年修訂一次,如果在實施過程中情況有較大變化可及時修訂。
2.基本情況
2.1自然情況
2.1.1河流分布情況
過境我縣的河流有三條:金沙江、牛欄江和以禮河。全縣境內河流屬金沙江一、二級支流,其中徑流面積大于30平方公里的有20條,總流程長649公里。主要的河流有5條,分別為:
金沙江:由縣境南部蒙姑鄉的小江河入境,沿縣境西北向流經蒙姑、金塘、白鶴灘、大寨、茂租、東坪、紅山共7個鄉鎮。境內流長138公里,徑流面積2287平方公里。
牛欄江:發源于昆明市嵩明縣嘉麗澤,由縣境東部包谷垴鄉紅石巖村入境,沿縣境的東北部流經包谷垴、老店、新店、小河、紅山共5個鄉鎮,從西北部的紅山鄉牛欄村注入金沙江。境內流長81公里,徑流面積907平方公里。
蕎麥地河:發源于藥山和賴石山,流向由北向南,流經藥山、老店、崇溪、中寨、金塘5個鄉鎮,從金塘鄉雙河村注入金沙江,是縣內最大、最長的一條河流,流程長63公里,徑流面積564平方公里。
馬樹河:發源于境內的馬樹鎮草皮地村,流向由南向北至小河塘村坡降劇變,由北向西偏轉至西南注入以禮河,流經縣內馬樹、崇溪、金塘3個鄉鎮,流程長45公里,徑流面積450平方公里。
治樂河:發源于老店鎮治樂村背帶卡,流向由南向北至老店鎮田壩村轉向北東注入牛欄江,流程長22.5公里,徑流面積203平方公里。
全縣其它河流全屬山區小河流、山間急流,洪水屬暴漲暴落,山洪災害發生頻繁,防不甚防。
2.1.2區域內的氣象、水文條件,暴雨洪水特性
區域氣象、水文條件:全縣地形起伏較大,海拔高差懸殊,氣候垂直地帶性變化十分明顯,“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是巧家立體氣候特征的真實寫照。江邊河谷到高寒山區有南亞熱帶、中亞熱帶、北亞熱帶、溫帶氣候。屬高原季風氣候,冬春干燥溫暖、天氣晴朗少雨、氣候炎熱,冬天無嚴寒、蒸發量大、無霜期長;夏秋雨日多、降雨量大、氣候溫暖潮濕、雨熱同季、干濕分明,多年平均氣溫21.2℃,最高氣溫42.7℃,最低氣溫-0.4℃。多年平均氣溫由江邊河谷的21.2℃到高寒山區為7.0℃,大于0.0℃積溫7900~〈3900℃,大于10.0℃積溫7500~〈2100℃。高寒山區常年無夏而江邊河谷地區則常年無冬,江邊河谷區無霜期長達334天。日照平均時數為1889.5小時,江邊河谷為2179.4小時,二半山區為1871.9小時,高二半山區為1588.7小時,高寒山區為1949.9小時。江邊河谷地區光熱資源充足,但降雨量少,蒸發量大,水資源貧乏。
暴雨洪水特性:我縣地形復雜、氣候特殊,暴雨量大、歷時短、雨量集中、單點暴雨突出、量級較大、暴漲暴落,危害極大、防不甚防、預測預報困難。
2.1.3區域內的地形地貌、地質構造與地層巖性、水土流失等情況
地形地貌:全縣東、西、北為金沙江及支流牛欄江所環繞,中部受蕎麥地河、馬樹河浸蝕切割為凹陷谷地,整個地勢呈由北向南降低之勢,最高點藥山海拔高程4041米,最低點金沙江與牛欄江交匯處最低侵蝕基準面海拔高程517米,相對高差3524米。受金沙江及其支流的深切縱割,形成溝壑縱橫的地勢地貌。主要山系有藥山、轎頂山、花木梁山、賴石山及馬樹中山山原。藥山:受北東向構造控制發育成型,山脈走向近于北東,西坡地形陡峭,南坡稍緩;轎頂山:山脈走向南北,受經向構造控制發育成型,為金沙江支流浸蝕襲奪為尖脊山梁;花木梁山:為北東向構造控制發育成型,受河流環繞侵蝕,頂部為峁狀山體;賴石山:山脈走向為南北,東坡為牛欄江強烈深切割區,地形陡峻,西坡稍緩;馬樹中山山原區:地形較開闊,起伏不大,山形平緩,圓禿,并有小型侵蝕山間盆地和凹陷盆地。高山峽谷侵蝕地貌是我縣地貌的主要特征,在海拔3000米以上保留有殘存的準平面,地形較為平緩;在斷層平臺及河谷階地處有小型坪子和壩子,較大的壩子有巧家河谷盆地的巧家壩子和蒙姑壩子。
地質構造與地層巖性:巧家縣大區域地質構造屬青藏滇緬歹字形構造康滇經向構造帶??刂票緟^的主要斷裂有小江大斷裂、五蓮峰斷裂、川滇則木河斷裂。次一級斷裂有茂租斷裂、鍋泥斷裂、蕎麥地斷裂、張家坪斷裂、大寶廠斷裂、魯納田斷裂。
在巧家境內,北東向構造主要由一系列摺皺和壓性斷裂組成,南北向構造主要由一系列摺皺和張性斷裂組成。據省地震局1966年至1975年小江斷裂北段四級以上地震震源機制解釋結果和1956年至1967年三角測量結果,應力場方向為北西西—南東東,其主應力為北西西向壓應力。
巧家地層出露較全,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地層兼而有之。從區域出露地層分析,早古生代處于下降時期,主要沉積了砂頁巖。二疊紀時期,接受海侵,形成碳酸巖構造。上二疊紀時大量玄武巖噴發覆蓋結束了整個古生代。巧家境內地殼運動垂直升降強烈,垂直差異大,歷經澄江、加里東、華力西、燕山、喜山等地質構造活動后,許多斷裂基本定型,斷裂橫升豎降明顯,既有明顯的垂直方向的振蕩,也有顯著的水平方向的扭動。斷裂古老而又具長期活動性,傾角大,斷距大,且具緩波狀特征。斷裂分兩期形成,一期以東西向擠壓應力為主,應力場形成壓性斷裂及背斜;另一期以南北向拉張應力為主改造已成斷裂;第一期使巖石上沖形成拖曳褶曲,第二期形成大量大寬度張裂隙。巖體斷塊間的差異主要為西升東降。這些活動,造成了河流變遷,寬大疏松的斷裂帶及毗鄰連續的古滑坡、新滑坡、坡積群、泥石流溝及巨大的圍墻狀的崩塌陡壁、沖積錐、倒石堆,足以說明是地應力長期積累與反復釋放的結果,從而證明巧家歷史上就是地質災害的多發地段,而且又具重新活動和繼續發展的特點。地史上強烈的構造運動及其所形成的陡峻地形和大量松散固體物質,是巧家山洪災害發生的內在原因。
巧家地處亞熱帶與溫帶共存的高原立體氣候區,小區氣候復雜多變,多單點暴雨和突發性天氣變化,加上生態環境脆弱,人類不合理的社會活動加劇,是誘發山洪、滑坡、泥石流災害的外部條件。
巧家境內泥石流多在地形陡竣,固體松散物豐富的滑坡臺階、大型古滑坡及復活的新滑坡上發生發展,以暴雨型、粘性、災害性泥石流為主?;露嘁酝亮锿埔菩突聻橹鳌R蚩h域經濟貧困但人口密度大,人員居住又相對集中,滑坡泥石流災害一旦發生,將出現受災面大、造成的人員傷亡較大、而財產損失折合金額不大的特點。對于貧困地區而言,因底子差,抗御風險能力低,這看似不大的損失足以讓受災群眾傾家蕩產,給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帶來重重困難。
大面水土流失情況:由于歷史的、人為的因素使生態環境惡化,水土流失嚴重。據1988年金沙江下游重點防治區《巧家縣水土保持規劃報告》的實際調查數據為總土地面積3194km2,水土流失面積2280.63km2,占總面積的71.40%。從1989年實施治理,截止2005年底,完成總治理面積406.93km2,占總流失面積的17.84%。
2.2經濟社會情況
2.2.1區域內行政區劃情況、人口數量及分布情況
全縣轄6鎮10鄉、183個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3556個村民小組;總人口53.97萬人,其中農業人口51.32萬人,非農業人口2.65萬人,以漢族為主,雜居苗、回、彝、仲、白等少數民族總人口21178人,占全縣總人口的3.99%。人口分布為166人/平方公里。
2.2.2全縣(2006年末)總耕地面積45237公頃(其中水田3300公頃、水澆地6896公頃、旱地35041公頃),水利化程度僅為30.88%。全縣產業結構情況:糧食播種面積59.1萬畝、產量1.47億公斤,其中夏收糧食播種面積8142公頃、產量13397噸。(1、谷物類播種面積22645公頃,占耕地面積的50.06%、產量86741噸;豆類播種面積4517公頃,占耕地面積的10.0%、產量8315噸;薯類播種面積11763公頃,占耕地面積的39.27%、產量(析糧)49060噸。2、油料類播種面積507公頃,占耕地面積的1.12%、產量8424噸。3、麻類播種面積4.3公頃,占耕地面積的0.0009%、產量10.2噸。4、糖類播種面積1322公頃,占耕地面積的2.92%、產量1117141噸。5、煙類播種面積1775公頃,占耕地面積的3.92%、產量37170噸。6、蔬菜播種面積4544公頃,占耕地面積的10.04%、產量913584噸。7、瓜果類播種面積35公頃,占耕地面積的0.0008%、產量8774噸。8、其他作物播種面積7195公頃,占耕地面積的15.91%。以上種植比例中包括復種面積)。全縣地方生產總值完成13.47億元(現價),地方財政收入完成3481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367元。
2.2.3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預測
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為2006年—2008年GDP年均增長12%—14%,2009年—2010年GDP年均增長15%—17%。
2.3歷史山洪災害損失及成因
2.3.1巧家地處長江上游泥石流滑坡高發地段,在國內劃為泥石流滑坡的劇烈發生區。歷史上,巧家曾發生過埋城、堵江的重大災害事件,多次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的損失。
2.3.1.1公元1753年(清乾隆18年),白泥溝發生山坡型泥石流,約6000多萬方泥石流將舊城米糧壩街毀滅,1000余條性命和1800多畝良田被埋葬于70多米深的滾滾泥石之下。
2.3.1.2公元1880年(清光緒6年),距巧家縣城9公里的石膏地發生高速高位滑坡,約3億4千萬方滑坡物質瞬間堵斷金沙江,金沙江斷流3日,逆溢百余里,對岸四川省會東縣小田壩村平地成丘,村莊埋沒,壓死村民數百人,沿金沙江一帶打撈尸體上岸千余具,受災災民1億余人。
2.3.1.3公元1899年(清光緒25年),巧家大寨鎮小田河發生約1億6千萬立方米的滑坡,將小田河截斷,截流成海,形成現在的??凇?/p>
2.3.1.4民國17年(公元1928年4月29日),巧家縣城北的六甲蕎麥地河發生山洪災害,造成蕎麥地老街被沖毀,房屋沖毀50余戶,300余間,死亡數百人,(其中許紹明家12口人被洪水沖走9人),作物受災害面積1200畝。
2.3.1.51980年8月24日凌晨2時許,距巧家縣城5公里的水碾河發生流石流,2054畝良田被毀,房屋倒塌54間,死8人,傷13人,沖毀小水電站一座,沖走拖拉機二臺。
2.3.1.61983年7月2日凌晨2時55分,巧家東坪鄉新街老街發生大風、暴雨、冰雹災而引發泥石流,損毀耕地8776畝,毀壞油桐樹4946畝,花椒樹602畝,核桃樹73畝,經濟林果200畝。房屋倒塌4374間,死亡32人,失蹤人員7人。
2.3.1.71999年7月13日23時56分,巧家縣蕎麥地河域發生山洪災害,造成沿蕎麥地河兩岸10499戶,44084人受災,作物災害面積44500畝,房屋倒塌60戶,214間,危房354戶,2124間,學校、衛生院、信用社等7個單位造成危房3500平方米,供銷社房屋倒塌400平方米,沖走大牲畜25頭,豬64頭,沖毀用材林53500株,經濟林17500株,沖河堤57段全長2596米,漫堤8公里,毀壞耕地3500畝,沖毀石材廠1個,毀壞鄉村公路50公里,縣通信光纜5桿公里,鄉村通信光纜25桿公里,人畜飲水管網3000米。直接經濟損失達1498.3萬元。
現初步查明,世界上最大的一個滑坡就在巧家縣城后山(古滑坡,現表面已固結),面積達46平方公里。我縣的山洪災害是屢見不鮮,俗有“無災不成年”之稱。
2.3.2總結各類山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
我縣山洪災害的形成:主要是暴雨與洪水形成山洪災害的直接因子,此外地形、地貌、地質、植被以及人類活動等因素也影響山洪災害的形成。其特點是:我縣河流全屬山區小河流,基本屬于天然河道,人工整治河道甚少,河道坡降較陡,流速極快,沖刷河堤極為嚴重,防不甚防,抗御山洪標準低。受江河強烈深切割影響,地形地貌地質復雜、海拔差異大、氣候特殊,暴雨量大、歷時短、雨量集中、單點暴雨突出、量級較大、危害極大。
2.4山洪災害防御現狀
2.4.1防災非工程措施現狀及存在問題
山洪災害防御是一項純屬公益事業性的工作,各級各部門都在忙于經濟建設,對監測通信及預警系統投入不足,站點少,通信設備及預警系統設備差;人員少、素質不高,沒有進行專業培訓,專業技術員極少;對山洪災害防御的宣傳工作力度不夠;防災預案及救災措施、搬遷避讓、防災管理都是屬于臨時應急,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應急預案、救災措施、搬遷避讓方案、防災管理辦法等。
2.4.2防災工程措施現狀及存在問題
我縣防災工程設施現狀:巧家縣過境河流有三條:金沙江、牛欄江、以禮河。境內河流均屬金沙江一、二級支流,其中徑流面積大于30平方公里的有20條,總流程長649公里。截止2005年底,累計河道整治總長僅為13.5公里,占總流程的2%,其余全屬天然河道。病險水庫5座(其中中型1座、?。ㄒ唬┬?座、小(二)型2座)。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我縣財政貧困,無力投入對山洪溝、泥石流的治理和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在水土保持工程治理方面,我縣從1989年治理以來,截止2005年底,僅完成治理面積406.93平方公里,僅占總治理面積的17.84%。
3.威脅區、安全區的劃分
3.1劃分原則
威脅區:是指山洪災害發生時受威脅的區域。山洪、泥石流、滑坡一旦發生,將會直接造成威脅區的人員傷亡以及房屋、設施遭受破壞。結合我縣的氣候特征、地形、地貌、地質復雜條件、山區河流的特點,本著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結合實際的原則進行劃分。山洪及泥石流的劃分為:以歷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為威脅區;滑坡的劃分為:以滑坡邊沿穩定的上沿、左右沿為威脅區。
安全區:是指山洪災害發生時不受威脅、地質條件較好、比較穩定、可安全居住和從事生產活動的區域,安全區是威脅區人員的避災場所。山洪及泥石流的劃分為:以歷史最高洪水位5米以上為安全區;滑坡的劃分為:以滑坡邊沿穩定的上沿、左右沿15米以外為安全區。
3.2“兩區”的基本情況
根據山洪災害可能發生的程度和范圍,繪制山洪災害風險圖,在風險圖上標明山洪災威脅區、安全區。對威脅區進行收集、整理社會經濟資料,填寫山洪災害威脅區的基本情況。對全縣的山洪災害進行一次大規模的調查,摸清家底,逐一進行登記注冊。
4.組織指揮體系
4.1組織指揮機構
4.1.1縣級組織指揮機構的構成:由巧家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部)統一領導、統一指揮,負責組織領導全縣的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縣防指部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縣防指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長,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縣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h發改局、公安局、武警中隊、民政局、財政局、規劃局、環保局、交通局、電信公司、農業局、林業局、衛生局、安監局、廣電局、氣象局、供銷社、電力公司等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單位負責人、武警部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
從縣水利局預警監測站、國土資源局、民政局、發改局、財政局、交通局、公安局、氣象局、衛生局、環保局、農業局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監測、信息、轉移、調度、保障等5個工作組,負責山洪災害的監測、信息、轉移、調度、保障等工作。
4.1.2鄉鎮級組織指揮機構的構成:由各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對全鄉鎮內的山洪災害防御工作。鄉鎮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鄉鎮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由鄉鎮人民政府分管的副書記或副鄉鎮長任指揮長,水管站站長任常務副指揮長,土地管理所所長、派出所所長、武裝部部長任副指揮長。鄉鎮民政所、財政所、郵政電信所、農業綜合服務站、林業站、衛生院、廣電站、供電所等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單位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從鄉鎮水管站、土地管理所、民政所、財政所、派出所、衛生院、林業站、農業綜合服務站等部門抽調人員成立監測、信息、轉移、調度、保障等5個工作組和2—3個應急搶險隊(每個搶險隊不少于10人),負責山洪災害的監測、信息、轉移、調度、保障等工作。
各鄉鎮內的村委會成立以村主任為負責人的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組。同時,各村委會成立以基干民兵為主體的1—2個應急搶險隊(每隊不少于10人)。每個村委會、村民小組均要落實降雨、水位、工程險情、泥石流、滑坡監測人員,確定1名或幾名信號發送人員,并將落實人員造花名冊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查。
4.2職責和分工
4.2.1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山洪災害防御工作,各部門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組織實施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4.2.2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山洪災害防御工作。以轄區屬地為主的山洪災害防御工作原則,具體組織鄉鎮和村組的山洪災害防御工作。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或報告,并及時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村級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組主要負責本行政村內的監測、預警、災區災民轉移和搶險救災等工作。
4.2.3明確工作職責
4.2.3.1監測組:負責對轄區內的雨量站(點)、氣象站(點)、水利工程、水電站、山洪災害危險區域、重要河道的水位、重點泥石流區域、重點滑坡區域等實施監測。
4.2.3.2信息組:負責對縣防指部、氣象、水文等部門的各種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分析,隨時掌握暴雨、洪水預報、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水電站險情等信息,并及時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為指揮搶險救災提供有力保障。
4.2.3.3轉移組:負責按照指揮部的命令及預警通知,認真做好受威脅群眾按預定的路線和地點轉移的組織工作;負責轉移任務的責任人要一個不漏地動員到戶到人,同時確保轉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員安全。
4.2.3.4調度組:負責對水利工程、水電站的調度運行,搶險人員的調配,調度并管理搶險救災物資、車輛等;負責災區災后補償與處理等工作。
4.2.3.5保障組:負責臨時轉移群眾的基本生活和醫療保障的組織工作;負責災區被安置戶,原房屋搬遷、建設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審批手續的聯系等工作。
4.2.3.6應急搶險隊:在緊急情況下聽從指揮部的命令進行有序的搶險救援工作。
4.2.3.7信號發送組:在獲得監測險情信息或接到緊急避災轉移命令后,立即按預定信號報警信號,必須做到及時、準確的災情信號。
4.2.4明確各項工作的責任人及聯系方式
4.2.4.1山洪災害應急響應的責任人及聯系方式:按照山洪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災害范圍,應急響應的級別擬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
4.2.4.2特別重大級(Ⅰ級)
4.2.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級應急響應:
4.2.4.2.2縣境內重要江河發生50年一遇及以上的山洪災害;
4.2.4.2.3發生死亡3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2.4.2.4直接經濟損失5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2.4.3特別重大級(Ⅰ級)責任人
4.2.4.3.1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宣布正式進入緊急山洪災害防御工作,緊急啟動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做出防御特大山洪災害的工作部署,并將災情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必要時報請縣人民政府部署抗災、搶險、救災工作??h人民政府按照全縣《總體預案》的有關規定派工作組赴災區第一線慰問、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同時加強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每天在廣播電視臺災情及抗災搶險、抗災救災措施??h防指部的監測組必須密切監視災情的發展變化情況和災情的預測預報工作。調度組認真做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的調控調度工作。防指部成員單位和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的各個組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災、搶險、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搶險救災、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縣防指部辦公室。聯系方式:采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聯系。
4.2.4.3.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緊急啟動相關的山洪災害防御預案。受災鄉鎮人民政府第一責任人鄉鎮長主持會議會商,動員和部署山洪災害抗災、搶險、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第一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統一調度,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威脅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查威脅區,嚴防死守危險區,及時控制險情,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聯系方式:采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聯系。
山洪災害防御的監測組、信息組、轉移組、調度組、保障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按照各自的職責到災區參與抗災、搶險、救災工作,全力配合做好防災和抗災救災工作。聯系方式:采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聯系。
4.2.4.4重大級(Ⅱ級)
4.2.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級應急響應:
4.2.4.4.2縣重要江河發生30年一遇及以上的山洪災害;
4.2.4.4.3發生死亡10-3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2.4.4.4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2.4.5重大級(Ⅱ級)責任人
4.2.4.5.1由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災、搶險、救災的工作部署,并將災情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縣人民政府按照全縣的《總體預案》有關規定級別派出相關領導率工作組、專家組赴災區第一線指導抗災、搶險、救災工作。同時加強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必須密切監視災情的發展變化情況,不定期的在廣播電視臺災情及搶險、抗災、救災措施。防指部成員單位和山洪災害防御預案的各個組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搶險、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搶險、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縣防指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聯系方式:采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聯系。
山洪災害防御的監測組、信息組、轉移組、調度組、保障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按照各自的職責到災區參與抗災、搶險、救災工作,全力配合做好防災和抗災救災工作。聯系方式:采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聯系。
4.2.2.5.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情況,宣布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領導組組長主持會議會商,精心安排搶險、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抗災、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工作,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威脅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查危險區、嚴防死守威脅區,及時控制險情,加大抗災工作力度,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聯系方式:采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聯系。
4.2.4.6較大級(Ⅲ級)
4.4.4.6.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級應急響應:
4.2.4.6.2重要江河發生20年一遇及以上的山洪災害;
4.2.4.6.3發生死亡3-1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2.4.6.4直接經濟損失0.50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2.4.7較大級(Ⅲ級)責任人
4.2.4.7.1由縣防指部副指揮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搶險、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并將災情情況上報縣防指部領導,縣防指部視其情況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指導搶險、抗災、救災工作;同時加強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密切監視災情的發展變化情況,不定期的在廣播電視臺災情通報,報道災情及搶險、抗災、救災措施。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搶險、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及時將搶險、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防指部。聯系方式:采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聯系。
山洪災害防御的監測組、信息組、轉移組、調度組、保障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按照各自的職責到災區參與抗災、搶險、救災工作,全力配合做好防災和抗災救災工作。聯系方式:采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聯系。
4.2.4.7.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情況,由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議會商,安排搶險、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工作,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威脅區或災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查危險區,及時控制險情,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聯系方式:采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聯系。
4.2.4.8一般級(Ⅳ級)
4.2.4.8.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級應急響應:
4.2.4.8.2重要江河發生10年一遇及以上的山洪災害;
4.2.4.8.3發生死亡3人以下的山洪災害;
4.2.4.8.4直接經濟損失0.30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2.4.9一般級(Ⅳ級)責任人
4.2.4.9.1由縣防指部副指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搶險、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并將災情情況上報縣防指部指揮長。由縣防指部派出工作組,到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抗災、救災工作。鄉鎮監測組必須密切監視災情的發展變化情況,認真做好災情的預測預報工作。及時將搶險、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山洪災害防御的鄉鎮監測組、信息組、轉移組、調度組、保障組組長為第一責任人,按照各自的職責到災區參與抗災、搶險、救災工作,全力配合做好防災和抗災救災工作。聯系方式:采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聯系。
4.2.4.9.2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主持會議會商,安排搶險、抗災、救災工作,認真做好威脅區人民群眾的轉移和安置工作,及時控制險情,加大抗災工作力度,減輕災害損失,及時向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聯系方式:采用有線電話和無線電話聯系。
5.監測預警
5.1山洪災害雨、水情臨界值確定
5.1.1參照歷史山洪災害發生時的降雨情況,根據我縣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質條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確定我縣可能發生山洪災害的臨界雨量值。
5.1.2根據歷史山洪災害發生時江河水位情況,分析確定我縣可能發生山洪災害的江河水位值及變化情況,有的河流可將上游水情變化作為判斷是否對下游造成山洪災害的主要依據。
5.2實時監測
5.2.1監測內容:對轄區內降雨、重要河道的水位、泥石流、滑坡等監測。
5.2.2監測要求:有計劃、有步驟、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進行監測,以群測群防為主,專業監測為輔。
5.2.3監測系統的設立:監測系統有大寨、水碾河、大沙壩三個簡易、原始、陳舊的監測點。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我縣需監測的面大,而監測站(點)少,發生山洪災害資源采集困難。在現有的監測站點基礎上,根據我縣實際情況,在泥石流、滑坡易發地區增設具有簡易監測設施的監測站點10—20個。監測方式采用簡易的人工監測。信息采集傳輸方式采取人工傳輸為主。
5.3通信
5.3.1選擇適宜的通信方式:常用的通信方式有電視、廣播、電話、傳真、網絡、語音查詢、短信、數字式調幅無線電指揮系統、專用警報系統、鑼鼓發號、信號彈、火炮等。
5.3.2以經濟、實用的原則,因地制宜地建設與通信方式相適應的山洪災害監測信息、警報等傳輸和信息反饋通信網絡。
5.3.3可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建立縣級管理部門山洪災害各類數據匯集及信息共享網絡系統。
5.4預報預警
5.4.1預報內容:天氣預報、重點河流洪水預報、水庫水位預報、泥石流和滑坡預報。天氣預報由氣象部門負責;重點河道洪水預報、水庫水位預報由水利部門負責;泥石流和滑坡預報由國土部門負責。
5.4.2預警內容;主要有暴雨洪水預報信息;暴雨洪水監測信息;降雨量、洪水位是否達到臨界值;水庫及山塘水位監測信息;可能發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監測和預報信息等。
5.4.3預警啟動時機:
5.4.3.1當接到暴雨天氣預報時,相關行政責任人應當引起高度重視。當預報或發生的暴雨接近或將超過臨界雨量值時,應當緊急暴雨預警信息。
5.4.3.2當上游洪水位急劇上漲、將對下游造成山洪災害時,應當立即向下游預報信息。
5.4.3.3當出現或發生泥石流、滑坡的預兆時,應當立即泥石流、滑坡災害預警信息。
5.4.3.4當水庫和山塘發生潰壩性重大險情時,應當及時相關的預警信息。
5.4.4預警及程序:依據調查、了解、監測、分析,按照臨界降雨量、水位、山洪災害的預兆等,及時警報。根據我縣的實際情況,制定預警程序和啟用條件。
5.4.4.1在一般情況下,山洪災害防御預警信號由防汛指揮機構,可按照縣鄉鎮村組戶的次序進行預警。
5.4.4.2如遇緊急情況時(泥石流、滑坡、水庫山塘潰壩等)村可直接報告縣防指部和鄉鎮防汛指揮機構,并可直接預警信號,在最短時間內完成預警工作。
5.4.5預警方式:結合我縣實際情況,設置預警信號(電話、手機短信等)、報警信號(信號彈、報警器等)。根據山洪災害發生的程度、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確定不同級別預警信號所對應的預警方式。
6.轉移安置
6.1轉移安置
6.1.1確定需要轉移的人員:轉移人員確定為受威脅地區的全體人員。
6.1.2轉移時應當以集體和有組織轉移為主體,遵循先轉移人員、后轉移財產,先轉移老弱病殘人員、后轉移一般人員的原則。
6.1.3轉移地點、路線的確定:應當遵循就地、就近、安全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在汛前擬定好轉移路線、安置地點;在汛期必須經常檢查轉移路線、安置地點是否出現異常情況,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修補或改變線路。轉移線路必須避開跨河、跨溪或易發滑坡等地帶。更不能順著河道或溝谷上下游、泥石流溝上下游、滑坡的滑動方向轉移,應該向河道或溝谷兩側河岸山坡或滑坡體的兩側或上邊緣安全方向轉移。在轉移前必須填寫群眾轉移安置計劃表;繪制人員轉移安置圖。
6.1.4制作明白卡:將轉移路線、時間、安置地點、責任人等有關信息發放到每戶。制作標示牌:標明安全區、危險區、轉移路線、安置地點等。
6.1.5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進行災民安置。
6.1.6制定交通、通信中斷時的鄉鎮、村、組躲避災害應急措施。
6.2轉移安置紀律
轉移安置工作采取縣、鄉鎮、組干部層層包干負責的辦法組織實施。
明確轉移安置紀律:建立科學、統一、快速、協調、高效、保密的紀律體系,確保“統一指揮、安全第一”地開展轉移工作??h、鄉鎮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高度重視應急搶險轉移人員的安全;參加搶險轉移人員進入災區和撤出災區現場時,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其災情情況作出撤離決定后方可撤離災區;參加搶險轉移人員進入受威脅區的現場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保障自身的安全;派到災區進行轉移的人員必須執行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和命令。
7.搶險、救災
7.1搶險救災準備
7.1.1宣傳準備:認真做好災區的宣傳工作,普及山洪災害防御的基本知識,增強災區人民的防災、抗災、救災意識。
7.1.2搶險保障準備
對重點江河堤防的險工險段、水庫和易出現險情的水利工程設施,易發生泥石流、滑坡的地區,必須提前編制防御、搶險、救災應急預案,以備在特大或重大緊急情況下有一套可操作性的搶險決策,當發生災情或險情后,應當立即派工作組或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災區現場,研究優化搶險除險實施方案,并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搶險人員組織: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搶險機動搶險隊伍和組建的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搶險物資調撥:縣級搶險救災物資的調撥程序,由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向縣防指部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由縣防指部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后方可調撥。
搶險車輛調配:由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搶險人員、搶險救災物資運輸。
搶險救護:由衛生部門主要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進行緊急救治、衛生防疫等工作。
7.2.2危險區準備:對危險區和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體、建筑物等,要安排專人負責監測和防御。
7.2.3發生災情:山洪災害發生后首先要有組織地把受困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
7.2.4山洪災害發生后如有人畜傷亡,應當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及時組織清理掩埋人畜尸體,認真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7.2.5對緊急轉移的人員認真組織安置,做好災民的臨時生活安排,負責災民房屋倒塌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實實在在地解決災民的基本生活困難。
7.2.6迅速組織全社會力量對災區進行搶修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的建設。
8.保障措施
8.1汛前檢查
汛前檢查:縣、鄉鎮對所轄區域必須進行全面的檢查。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分級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對未經審批嚴重影響行洪的工程,必須依法強行撤除。對發現有隱患問題的要逐一登記造冊,及時排除隱患,同時對可能引發山洪災害的工程、區域等要安排專人負責防守,一旦災害發生及時上報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和鄉鎮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8.2宣傳教育及演練
8.2.1宣傳的主要內容:利用各種會議、廣播、電視、墻報、標語等多種形式向轄區內廣大干部群眾進行山洪災害防御知識的宣傳,增強轄區內廣大干部群眾對山洪災害防御的意識。
8.2.2對山洪災害威脅區的災民,要認真組織他們熟悉緊急轉移的路線、安置地點及安置方案。
8.2.3要認真組織區域內的搶險救災人員開展實戰演練,不斷地提高搶險救災水平,為搶險救災造就一批,政治素質高、業務精干、組織紀律強的搶險救災隊伍。
8.3紀律
在山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中,為及時、有序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確保搶險救災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其紀律如下:
各責任人執行職責紀律:堅決執行上級或本級人民政府的命令、決策;堅決執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各責任人不得擅自修改或更改命令、決策;各責任人在搶險救災工作中沒有宣布結束時不得擅自離開搶險現場;各責任人不得、、。
緊急轉移紀律:堅決執行緊急轉移的命令、決策;必須服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決執行預定的轉移路線和轉移地點;堅決杜絕、、;在搶險救災工作中沒有宣布結束時不得擅自離開搶險現場;
災民安置紀律:堅決執行災民安置的命令、決策;必須服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決執行預定的安置地點;堅決杜絕、、;在搶險救災工作中沒有宣布結束時不得擅自離開搶險現場;
8.4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防指部辦公室制定并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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