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城市管理執法辦法范文
時間:2023-10-27 17:32:2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住建部城市管理執法辦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各設區市建設局、公用事業局、房管局:現將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不良記錄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質[2003]113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貫徹實施意見,請一并認真執行。
一、省建設廳確定省建設廳整頓和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綜合辦公室為不良記錄管理機構;設區市與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實際確定不良記錄的管理機構,負責不良記錄的日常管理工作。不良記錄管理機構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接收、核實、記錄所管轄本行政區域內工程項目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工程監理單位報送的不良行為;
(二)核實、記錄在質量檢查、質量監督、事故處理和投訴處理過程中發現的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檢測、監理等單位的不良行為;
(三)對不良記錄進行匯總并報送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良記錄管理機構備案(報送材料應按附表一格式填寫)。
不良記錄管理機構對不良行為的核實和記錄工作應在接收或發現不良行為之日起10日內完成,并在每月25日至30日上報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良記錄管理機構備案。
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良記錄管理機構除對建設部不良記錄管理辦法規定的不良行為和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行為給予記錄外,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應當作為不良行為予以記錄。
(一)建設單位:
1、建設單位要求承包單位墊資承包;
2、建設單位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
3、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前,未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提供相應材料;
4、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未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監理單位進行監理。
(二)施工單位:
1、施工單位未在施工前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和設計文件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施工單位對工程監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依法提出的工程質量檢測不予執行的;
3、施工單位未按投標承諾到位項目管理班子或機械設備的。
三、對于本省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的工商注冊所在地不在本行政區域的,應在記錄完成后5日內將該單位的不良記錄通知其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于外省的建設工程質量主體和有關機構的不良記錄,應在記錄完成后及時逐級報送省建設廳整頓和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綜合辦公室,由省建設廳將外省的建設工程質量主體和有關機構的不良記錄通知該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其中由建設部審批資質或資格的單位,同時上報建設部。
四、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監理單位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存在應予以記錄的不良行為,必須收集相關證明材料,并在發現不良行為之日起3日內報送工程所在地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良記錄管理機構。
五、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良記錄管理機構應將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的不良記錄納入企業信用檔案管理,作為企業信用檔案中不良行為內容。
六、省建設廳定期在福建建設信息網或其它媒體上公布不良記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的不良記錄,可定期在本市、縣的建設工程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公布。
在網絡媒介上公布的時限為一年。對于在一年期限內沒有新的不良記錄的不再公布,對于在公布期限內有新的不良記錄繼續公布。
七、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良記錄管理機構應將經核實的不良記錄及時錄入相應的信息管理系統和信用檔案系統。
八、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不良記錄管理工作,明確分管領導和承辦機構、人員和職責。對在工作中玩忽職守的,應進行查處并給予相應處分。
九、不良記錄可作為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企業進行資信評估、年檢、資質升降評審、經營范圍增減以及從重處罰的依據。
十、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時,應報送備案表,并通過電子信箱傳輸涉及不良記錄的電子數據。
備案表請郵寄福建省建設廳整頓和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綜合辦公室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號 郵編:350001 e-mail:mateng@fjjs.gov.cn
附件:
1.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不良記錄備案表
相關期刊
精品范文
10住建消防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