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規及處罰規定范文
時間:2023-11-01 17:25:1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機動車交規及處罰規定,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扣分罰款規則解讀:罰違法者做交通法規答卷駕駛非機動車違法,民警不吵不罰款,而是讓違法者在手機上做一套交通安全知識答卷。近日,鄭州市交警治理非機動車違法出新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非機動車違法被罰做交通安全知識答卷
4月11日上午10時許,記者在金水路與文化路交叉口看到,鄭州交警一大隊民警正在對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非機動車和行人進行查處。
一輛駛入機動車道的電動車被民警攔下后,民警首先把電動車駕駛員帶到路口旁邊的一個宣傳展板前,讓駕駛員用手機掃描了展板上的二維碼,并要求駕駛員關注一大隊的官方微信后,通過官方微信頁面上的學習園地下拉菜單進入交法學習完成一套交通安全知識答卷,隨后該駕駛員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發出了我是李桂榮,我倡導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和代言人的倡議。
在現場看到,電動車車流較大,不按照交通規則行駛的車輛一會就被民警喊住5輛車,這5名司機分別做了交通安全知識答卷,并在朋友圈發出倡議后才被放行。對于這樣的教育方式,一名違法司機李先生認為這種處罰方式更能讓人印象深刻,比以往的單純罰款效果更好。
部分群眾交通意識淡薄 旨在加深交通違法者的印象
我們在日常對非機動車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過程中發現,確實有不少交通參與者對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識不了解,譬如說對非機動車左轉彎需要等兩次紅燈這樣的常識都不知道。交警一大二中隊中隊長王盈說,我們一直以來采用在路口擺放宣傳展板、發放交通安全宣傳彩頁等方式進行宣傳教育,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感覺不能讓非機動車駕駛員和行人隨時隨地的學習交通安全知識和了解交通安全方面的信息,針對現在微信普及的現狀,大隊將交通安全知識設計在大隊微信公眾號上,讓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者通過關注微信進入學習答卷頁面,不僅可以現場學習交通法規,還可以在閑暇時隨時學習,并可以收到交管部門推送的各種交通安全信息和知識,把交通安全的課堂隨時帶在身上。
據交警一大隊副大隊長喬宏雁介紹,目前鄭州市警方在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的治理中采取三教育一采集的工作方法,為達到教育日常化,利用微信新媒體開辟新的交通安全宣傳陣地,創新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形式,讓非機動車和行人更多地關注交通安全、更好地學習交通安全,做文明出行的倡導者和踐行者。
扣分罰款規則解讀:交警贈條例手冊給違法司機并宣講3月25日,《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首日,新版道交條例新增的20余種違法行為中,機動車連續變道行為較為普遍。
當天一大早,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民警在西藏南路、中山南一路路口,查獲了數輛機動車及非機動車交通違法。
在現場注意到,從8點30分開始,警方在西藏南路、中山南一路西南角布置檢查點,10分鐘之內陸續有一輛白色面包車和一輛灰色商務車因連續變換兩個車道被查。該面包車司機告訴記者,他轉彎時看到道路寬敞、行車較少便疏忽了。交警對該車司機進行處罰后,拿出一本新版道交條例手冊送給他,并對其中新增條例進行了宣講。
同日,交警在該路口處罰了一起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8點50分左右,一輛電動自行車沿西藏南路逆向行駛而來,被交警當場攔下。經民警對車輛檢查,該車系超標電動自行車,未上牌照。車主陳先生告訴記者:我知道新的道交條例出來了,但因為是超標車,上不了牌照。警方按照新版交規對車主的逆行行為現場罰款50元,并對該無牌電動車先予扣留。
當天9點,在天山路、真北路路口,長寧交警發現一輛電動車明顯超標,卻掛有交警部門核發的藍色牌照。交警立即攔下來檢查,發現這輛車上的牌照跟車輛鋼印號完全不符。經進一步詢問,車主石某聲稱,因為自己的車子超標不能上牌,便向親戚借了一塊牌照裝上,以為可以蒙混過關。根據今天落地實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石某因挪用其他非機動車號牌,被處以500元罰款,并被告知,如再次違反,將被處以1000元罰款。
扣分罰款規則解讀:上海最嚴交通管理條例3月25日起,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將正式實施。與1997年的原條例相比,這一版的《條例》85%以上條款都是新的,且不少是駕駛員在日常生活中經常碰到的情況,可見條例的修訂也是與時俱進的。
比如說像低頭族們時刻不離身的手機,見縫插針都忍不住要看幾眼微信,在開車過程中,類似行為的危險性顯而易見;再比如說隨著家庭生活條件的改善,小家庭周末出游也變的再正常不過了,而很多時候做父母的都會忽略掉未成年人的安全問題,比如像副駕駛席位上安全帶問題以及兒童安全座椅問題都在最新的交通管理條例里得到了保障。
不過,伴隨著一系列新交規的,隨之而來的還有一系列新的傳言。比如像新車以后只能申請4張臨牌,但是不能上中環,也有說打電話一定會被扣分,但是發微信則不會等等,為了不讓各位老司機陷入誤區,還是得對相關交規內容劃個重點。
臨牌申請減至2次
滬牌有多難拍,想必讓所有有過這樣屢戰屢敗,屢敗屢戰經歷的車主心有戚戚焉,買了車上不了牌,每月一次的等待著實煎熬,本來還有臨牌可以堅持一陣子,沒想到在新條例中,對臨牌申請的次數也作出了規定。
篇2
廣州交警今起全面啟用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該平臺采用網頁、語音、短信、移動終端APP四種方式,為廣大交通參與者提供交管動態、安全宣傳、警示教育以及交通管理信息查詢、告知、業務預約/受理/辦理、道路通行等便民利民服務,集服務與管理兩大功能于一身。該平臺共有10大類130余項服務。
目前,廣州支隊已經實現通過網頁、短信兩種方式提供10大類120余項服務。注冊用戶登錄網頁gd.122.gov.cn或下載交管12123手機APP或直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互聯網業務受理窗口注冊后,即可享受足不出戶辦理車駕管業務。
值得關注的是,互聯網服務平臺啟用后,屆時廣州網上車管所的窗口實名注冊新增用戶功能將關閉,其他功能繼續正常使用,對于希望使用廣州市網上車管所個性化服務的群眾,可通過微信、支付寶或APP注冊廣州交警e會員。
據了解,互聯網服務平臺的用戶類型可分為個人用戶和單位用戶。個人用戶包括車主和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學員、新車車主;單位用戶包括道路運輸企業、駕駛培訓機構、汽車銷售商、醫院、學校、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安監部門及其他單位。
注冊方式包括網上注冊和窗口注冊兩種。個人用戶可以選擇訪問互聯網服務平臺或下載交管12123手機APP進行網上注冊或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窗口注冊。單位用戶只能選擇窗口注冊。
選擇到窗口注冊的,現場填寫《互聯網個人/單位用戶注冊/變更申請表》,并需提供以下資料:個人用戶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以及復印件;單位用戶由人辦理,攜帶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含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委托書和人身份證明。
網上注冊的車主和駕駛人,可網上辦理的業務有:綁定/解綁本人機動車和駕駛證、查詢本人機動車和駕駛證信息、綁定機動車違法處理、罰款繳納、預選機動車號牌(僅限新車)、駕考預約、變更聯系方式、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學員可網上預選機動車號牌、駕考預約,而在窗口注冊的用戶,除可辦理上述所有業務外,還可辦理補換機動車號牌、補領檢驗合格標志、期滿換證、超齡換證、損毀換證、遺失補證、延期換證等相關業務。
新交規20xx年扣分罰款辦法20xx最新交通違章扣分新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扣12分的違法行為
1、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調頭
高速停車就已經很危險了,如果逆行,倒車,這是作死的節奏啊!
2、超速駕駛高于限速50%(新修訂條款)
這個不難理解,限速120,你超過50%,就是180公里/小時的速度哦,十次事故九次快,看著那些血淋漓的事故現場,你可別覺得自己的車有多好,技術有多牛,車輛都是有極限的,生命也只有一次。
3、事故后逃逸但未構成犯罪
這里解釋一下,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員重傷也未造成30萬元以上的財產損失就不構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傷或造成的財產損失達到30萬以上就構成了犯罪。
4、未懸掛、偽造、變造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新修訂條款)
5、酒駕醉駕
酒駕除了扣分外,還并處扣證6個月,罰款20xx元以下。醉駕則并處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駕照。因酒引起的事故不勝枚舉,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一起事故的背后,是多個家庭的破裂,修訂后的這個處罰,我都覺得不夠嚴厲。即使喝酒了,還可以找個代駕,千萬別自己開車。
這里需要特別提醒一下,安裝車牌號現在也有明確而且詳細的標準,如果車牌安裝不符合規范,也會處扣12分處罰。
6、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你是C1的本卻開大貨車在路上跑,將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大貨車出事故殃及其他小轎車的教訓還歷歷在目,所以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這也是萬萬不行的。
7、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莫超載,車輛也是有極限的。
20xx最新交通違章扣分新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扣6分的違法行為
1、駕駛證被暫扣后繼續駕駛
駕駛證被暫扣后,一定不能再次駕駛。否則會再次扣6分,整個處罰也會重上加重了。
2、占用應急車道行駛
應急車道又叫生命通道,是當道路有事故發生,讓救護車、清障車快速前往處理時預留的專用車道。這個不單純是扣分的問題,還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后果,20xx年就有這樣的一起案例,病人因為沒有及時被送到醫院死在路上,電視臺報道過,網上也有,大家可以自己看看。這是救命的通道,你可別占用!
3、未按規定避讓校車的(新增條款)
最近兩年校車事故不斷,為了保證校車安全,這次的《駕照新規》增加了一條規定,校車擁有道路使用優先權,也就是說私家車要避讓校車先行,否則扣6分。不但要避讓校車,還要給校車提供一個安全的駕駛環境。車里坐的,或許就有你的孩子啊。
4、闖紅燈(新修訂條款)
闖紅燈的處罰也更加嚴厲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為扣6分。你在闖紅燈的同時,或許也有人做著同樣的事情,高速相撞,九死一生。尤其夜間,闖紅燈現象更加嚴重,傷害自然更多,更嚴重。
20xx最新交通違章扣分新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扣3分的違法行為
1、經人行道未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斑馬線,是生命線,所以當你駛經人行橫道、斑馬線時,一定要減速避讓行人,必要時刻也要停下車等待行人通過。
2、高速公路匝道超車
匝道本身就比較狹窄,強行超車極容易產生刮蹭事故。而且大部分匝道都伴隨著大幅度過彎,加速超車時容易因為離心力而失控翻車。所以請各位謹記匝道不要超車,加塞,扣分事小,車禍事大啊。
3、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禁止標線包括有黃色單、雙實線;禁止轉彎、直行、調頭等,如果違反規定駕駛將面臨扣3分的處罰。
4、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或行人先行
國內的道路設計當中,絕大大部分右轉車輛不受信號燈影響。這就就會看到行人與右轉車互相搶道的混亂場面。機動車還是需要禮讓行人,發生摩擦,或者事故,你就得不償失了。
5、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未讓左轉車先行
很多人以為,我是右轉,必須先走,因為國內駕駛室是設置在左邊,左轉車輛的右邊會形成視角盲區。如果有右轉車輛不避讓的話,就會發生碰撞事故。處于避免事故考慮,在這樣的情況下,右轉要讓左轉。
6、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道路行駛,給予扣3分處罰。例如在快速車道慢速行駛。我是最討厭這樣的人了,急死你,有一些人是覺得最內側車道安全,也有人是為了躲避警察,等等。快速車道慢速行駛,影響交通,也造成安全隱患。
7、超速駕駛但未超過限速50%
不同程度的超速駕駛有不同程度的處罰,如果未超過限速的50%,只會扣3分。
8、未給特殊車輛讓行
在國外,當救護車、救火車的信號聲響起時,道路上的車輛都會馬上靠邊停車讓行。這是社會群眾整體素質高的表現,因為他們都知道這些車是去救命、救災的。所以無論是否扣分處罰,大家在遇見救護車、救火車這些特殊車輛時,請及時避讓。
9、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超車時需要把車速提到較快,所以相對于正常駕駛危險度會更高。如果不按照規則而亂超車就極容易發生碰撞事故,而且因為車速較快,這類事故都很嚴重。
20xx年最新交通違章扣分新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扣2分的違法行為
1、不系安全帶
安全帶屬于主動安全,我們上車第一件事,就要正確系好安全帶,包括不使用安全帶卡扣,即使慢速行駛,如果緊急剎車,也會對車上人員造成傷害的。相信安全帶比相信安全氣囊靠譜。
2、不按規定車道等待紅綠燈
這個行為一般多見于出租車、公交車上。例如明明它們是直行,卻偏偏占著右轉車道。私家車一般也就外地司機,不熟悉路況時會犯這錯誤。
3、超載小于20%
如果車輛限定載人數是5人,卻硬塞進了6個人,也就是超載了1。相對于限載人就剛好是20%,這種情況就要面臨扣2分的處罰。
4、開車打電話
如果開車不系安全帶是賭命,那么開車打電話、發短信、刷微博就完全是不要命的行為了。《駕照新規》對接、拔電話作出了扣2分的處罰規定。
篇3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議書1
中小學生及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他們的交通安全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隨著機動車及駕駛人數量的迅猛增長,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日益嚴峻。為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及兒童的交通安全,齊齊哈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倡議社會各界在孩子們的求學路上給予更多關愛,讓家庭、學校、社會攜手為孩子撐起一片平安的藍天!
一、家長要給孩子勤講遵守交通法規的重要性與交通事故的危害性,使孩子們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到過馬路走人行橫道,騎自行車不追逐打鬧,主動避讓機動車輛,不爭道搶行,養成遵紀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不要讓孩子乘坐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三輪車等非法運營車輛上下學。不讓孩子乘坐超員、運行不規范、質量不過關的“黑校車”和“帶病車”。家長要從自身做起,踐行交通文明,安全行車、安全走路,給孩子樹立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榜樣。
二、學校要健全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對校車駕駛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教育, 并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要建立車輛管理臺帳,督促駕駛人員規范操作、文明行車,保持安全車速,監督和糾正校車駕駛人員的交通違法行為,切實為學生行車安全負起責任。
三、廣大司機朋友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注意禮讓接送孩子的車輛,不搶道、不超車,保持孩子們上學路更順暢、更安全,為孩子們的出行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集中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員應當以切實保障少年兒童安全為己任,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杜絕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員超速等現象發生。
四、交-警部門要不定期組織開展針對集中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行動,嚴防涉及學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嚴查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超員、超速、報廢車輛上路等交通違法行為,對各類校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堅持“零容忍”,依法嚴懲重罰。
五、新聞媒體要加大校車安全管理的宣傳力度,使校車交通安全宣傳進廣播、進電視、進報刊、進網絡,形成有震撼力、富有教育意義的宣傳氛圍。社會各界切實承擔起保護學生平安上學的社會責任,發揮對校車安全工作的監督權,發現違法違規現象,積極舉報,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省交-警總隊總隊長何建民同志曾經說過:“解決社會問題必須由社會來解決,只有在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下,才能收到良好效果。”為了家庭的幸福、社會的安定,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珍惜寶貴生命,共同營造文明、安全、暢通的交通安全環境,一起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最后,祝小朋友們六一兒童節快樂!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議書2
同學們:
世界衛生組織數據顯示,每天都有數以千計的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全球每年還有幾千萬人因交通事故受傷或致殘。珍愛生命,遠離車禍,從遵守交通規則做起,這是我們每個人都要做到的。但最近在馬路上,我經常看到有人不遵守交規,過馬路不走斑馬線。甚至有一次還看到有人隨意橫跨馬路隔離欄,導致差點被一輛快速行駛的轎車撞上,真是讓人觸目驚心!
為此,我向全體同學發出遵守交規的倡議,讓馬路上不再發生悲劇,讓安全常伴我們!希望所有人做到以下幾點:
1、穿馬路時要注意紅綠燈,不要闖紅燈。
2、在無交通燈的路口過馬路時,要左右觀察,時刻注意兩旁車輛。
3、看準時機快速過馬路,不要在馬路中間逗留。
4、提醒開車的家人和朋友,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杜絕違規操作。尤其不能超速,不能闖紅燈。
5、提醒開車的家人和朋友,在無交通燈路口行駛,要禮讓行人。
6、身邊人如有違反交規的心理萌生時,必須及時制止。
遵守交通規則,從你我做起,從身邊做起,讓我們珍愛生命,一起守護安全!
倡議人:
20xx年X月X日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議書3
尊敬的學生家長:
你們好! 中國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超10萬人, 居世界第一,中國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非常嚴峻,統計數據表明,每5分鐘就有一人喪身車輪,每1分鐘都會有一人因為交通事故而傷殘。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達數百億元,交通事故的頻發又一次為我們敲響了“拒乘非法車輛,保障生命安全”的警鐘!
學生是嬌嫩的,生命是尊貴的。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和民族的希望,更是每個家庭的全部希望和寄托。為預防和減少我區中小學生、幼兒的交通事故,確保中小學生、幼兒生命安全,我們特向廣大中小學生、幼兒及家長發出如下倡議:
1、堅持不懈地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家長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要結合各種交通事故,以案說法,勤講發生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和遵守交通法規的重要性,使自己的孩子切實增強交通安全意識,養成文明乘車、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全區中小學、幼兒園也將繼續圍繞安全乘車開展形式多樣、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動,請廣大家長積極配合,共同推進安全教育工作。
2、堅決拒乘非法營運和違法行駛的各種“學生接送車”。廣大家長要教育和引導孩子不要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合格證車輛以及貨運車、摩托車、機動三輪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更不要乘坐報廢車輛、超員車輛。
3、廣大家長和中小學生要堅決杜絕僥幸心理。請記住:在乘車問題上,一絲的僥幸心理會造成永難彌補的損失,一毫的僥幸心理更可能帶來一生的懊悔。
4、增強社會責任感。發現違法運送學生、幼兒車輛,請及時向交警、交通、教育等部門部門舉報。發動全社會都來關注中小學生、幼兒的乘車安全問題,為學生營造安全舒適的上下學環境。
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唯一,也是全社會的財富。為了我們每個家庭的幸福,也為了我們這個社會的平安與和諧,讓我們一起行動,杜絕不文明交通行為,堅決抵制和拒乘各種非法的“學生接送車”!我們衷心祝愿:每一個孩子都能享受安全交通,享受現代教育;每一位家長都能享受到平安教育帶來的美滿幸福!使學生健康快樂成長。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議書4
廣大市民朋友們:
為了積極構建平安平果、和諧平果、幸福平果,維護文明平果的良好形象,推動養成文明交通行為習慣和保障全縣道路安全暢通,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進一步規范行為,加速文明縣城建設,現向廣大市民倡議: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自覺養成良好的交通職業習慣,摒棄交通陋習,抵制交通違法,堅決做到謹慎、安全、文明駕駛。
二、牢記“安全第一、以人為本,預防事故、從我做起”的理念,不超速行駛,不超員超載,不疲勞駕駛,不酒后駕駛,開車不接聽手機。
三、遵守交通信號,系好安全帶,不闖紅燈,不搶黃燈,不違反交通標志標線規定。
四、增強文明交通意識,做到按道行駛。自覺禮讓行人,不爭道搶行,不隨意變更車道,不搶道猛拐,不向車外亂扔雜物。
五、維護公共秩序,做到按位停車。確保停車有序,不違法停放車輛,不影響別人正常通行。
六、遵守社會公德,做到文明規范。市區、學校不鳴喇叭,不亂開遠光燈,遇路面積水減速慢行。
七、恪守職業道德,嚴格操作規范。遵守單位規章制度,隨車攜帶好相關證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持車容整潔。
八、不乘坐“黑摩、黑的”出行。
九、乘坐公共車輛時,排隊上下車;禮讓老人、孕婦、兒童;不向車外亂扔雜物。
十、步行自覺走人行道,過馬路走斑馬線。
十一、聽從指揮,服從交通警察管理。如有交通違法,自覺接受處罰,主動消除交通安全隱患,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十二、爭當文明交通志愿者,積極參與文明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及交通安全公益事業,營造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
倡議人:xxx
20xx年3月30日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倡議書5
廣大市民朋友們: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標志,是廣大人民群眾幸福生活的和諧音符。營造文明、平安的交通環境,樹立文明交通新風,需要廣大市民朋友自覺倡導,更需要廣大市民成為積極實踐者、參與者、支持者。當前,我市文明創建已全面鋪開,又逢新春佳節到來之際,車流人流增多,倡導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尤為重要,為此,我們向廣大市民倡議:
一、提倡文明低碳出行。
多一分綠色出行,便會多一路幸福暢通,多一點文明健康。提倡廣大市民要轉變出行方式,改變出行習慣,外出時盡可能低碳環保出行;盡量減少使用小汽車,春節前后不要在市區主要路段、擁堵路段隨意停車、泊車。
二、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學習交通安全知識,主動宣傳文明交通。不駕駛無牌證機動車輛,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不超速行駛,不爭道搶行,不違規亂停,不逆向行駛,不闖紅燈,不違章掉頭,不亂鳴喇叭,斑馬線前禮讓行人。摩托車駕駛人自覺做到不違規騎乘,主動戴安全頭盔,不飆車。服從交警指揮、管理。
三、養成文明禮讓交通意識,各行其道。
在駕駛車輛遇前方車流緩慢或停車等候通行時,切忌爭先恐后,或違法越道、占用對向通行車道超越行駛。否則,易造成交通堵塞,欲快則慢。
篇4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動車登記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直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設區的市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負責辦理本行政轄區內機動車登記業務。
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車輛管理所可以辦理本行政轄區內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登記業務。條件具備的,可以辦理除進口機動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中型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登記業務。具體業務范圍和辦理條件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警用車輛登記業務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登記,應當遵循公開、公正、便民的原則。
車輛管理所在受理機動車登記申請時,對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書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記的理由。
車輛管理所應當將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有關機動車登記的事項、條件、依據、程序、期限以及收費標準、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表示范文本等在辦理登記的場所公示。
省級、設區的市或者相當于同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互聯網上建立主頁,信息,便于群眾查閱機動車登記的有關規定,下載、使用有關表格。
第四條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計算機登記系統辦理機動車登記,并建立數據庫。不使用計算機登記系統登記的,登記無效。
計算機登記系統的數據庫標準和登記軟件全國統一。數據庫能夠完整、準確記錄登記內容,記錄辦理過程和經辦人員信息,并能夠實時將有關登記內容傳送到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計算機登記系統應當與交通違法信息系統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統實行聯網。
第二章登記
第一節注冊登記
第五條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
第六條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后申請注冊登記。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國產機動車出廠后兩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的;
(二)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進口后兩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的;
(三)申請注冊登記前發生交通事故的。
第七條申請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于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八條車輛管理所辦理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注冊登記時,應當對車輛的使用性質、標志圖案、標志燈具和警報器進行審查。
車輛管理所辦理全掛汽車列車和半掛汽車列車注冊登記時,應當對牽引車和掛車分別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涂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于被盜搶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第二節變更登記
第十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屬于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屬于本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一條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于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于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車輛管理所辦理本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規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
第十二條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十三條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將機動車檔案交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有效期限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申請機動車轉入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檔案,并交驗機動車。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轉入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入信息,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十四條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應當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變更前和變更后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證證明,但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結婚證》或者證明夫妻關系的《居民戶口簿》。
變更后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按照本規定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變更后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遷出地和遷入地車輛管理所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變更登記:
(一)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動機除外;
(二)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后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第十七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聯系方式變更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一)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和相關變更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重新核發行駛證。
(二)機動車所有人聯系方式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和行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備案。
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名稱或者號碼變更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備案。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
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因磨損、銹蝕、事故等原因辨認不清或者損壞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備案。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上打刻原發動機號碼或者原車輛識別代號,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
第三節轉移登記
第十八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準轉讓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四)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條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并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裁決,或者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現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作廢,并在辦理轉移登記的同時,補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第四節抵押登記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申請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第二十四條申請解除抵押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解除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抵押權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解除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抵押登記日期、解除抵押登記日期可以供公眾查詢。
第二十六條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或者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抵押登記。對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或者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辦理解除抵押登記。
第五節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并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注銷證明。
第二十八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外,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一)機動車滅失的;
(二)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
(三)因質量問題退車的。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辦理注銷登記:
(一)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的;
(二)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的。
屬于本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注銷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二十九條屬于本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注銷登記的,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登記證書;
(二)機動車行駛證;
(三)屬于機動車滅失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滅失證明;
(四)屬于機動車因故不在我國境內使用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出境證明,其中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五)屬于因質量問題退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制造廠或者經銷商出具的退車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注銷證明。
第三十條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并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報廢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并通過計算機登記系統將機動車報廢信息傳遞給登記地車輛管理所。
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接到機動車報廢信息之日起一日內辦理注銷登記,并出具注銷證明。
第三十一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
(一)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不辦理注銷登記的;
(二)機動車登記被依法撤銷后,未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
(三)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被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的;
(四)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時未交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
第三十二條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八)項、第(九)項或者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之一的,不予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章其他規定
第三十三條申請辦理機動車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由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共同申請,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和典當行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質押備案或者解除質押備案的內容和日期。
有本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九)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質押備案。對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或者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辦理解除質押備案。
第三十四條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身份證明,屬于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補發、換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啟用機動車登記證書前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未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但屬于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變更、轉移或者抵押登記的,應當在申請前向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第三十五條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補發、換發號牌期間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第三十六條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一)未銷售的;
(二)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后尚未注冊登記的;
(三)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
(四)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準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
第三十七條機動車所有人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三)屬于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屬于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來歷證明,以及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五)屬于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三)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屬于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屬于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九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因號牌制作的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核發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對具有本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不得超過三次。
第三十八條機動車所有人發現登記內容有錯誤的,應當及時要求車輛管理所更正。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內予以確認。確屬登記錯誤的,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更正相關內容,換發行駛證。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應當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三十九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被盜搶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根據刑偵部門提供的情況,在計算機登記系統內記錄,停止辦理該車的各項登記和業務。被盜搶機動車發還后,車輛管理所應當恢復辦理該車的各項登記和業務。
機動車在被盜搶期間,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車身顏色被改變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憑有關技術鑒定證明辦理變更備案。
第四十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第四十一條除大型載客汽車以外的機動車因故不能在登記地檢驗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委托核發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申請時,應當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出具核發檢驗合格標志的委托書。
機動車在檢驗地檢驗合格后,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向被委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并提交核發檢驗合格標志的委托書。被委托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按照本規定第四十條第三款的規定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第四十二條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持行駛證向機動車登記地或者檢驗合格標志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或者換領。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或者換發。
第四十三條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四十四條確定機動車號牌號碼采用計算機自動選取和由機動車所有人按照機動車號牌標準規定自行編排的方式。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托人申請各項機動車登記和業務,但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除外。對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傷殘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憑相關證明委托人申領。
人申請機動車登記和業務時,應當提交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
第四十六條機動車所有人或者人申請機動車登記和業務,應當如實向車輛管理所提交規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后部未按照規定噴涂放大的牌號或者放大的牌號不清晰的;
(二)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三)載貨汽車、掛車未按照規定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的;
(四)機動車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五)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
(六)機動車所有權轉移后,現機動車所有人未按照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轉移登記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機動車檔案轉出登記地車輛管理所后,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的時限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的。
第四十八條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九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撤銷機動車登記;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對涉嫌走私、盜搶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辦理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等業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本規定的處罰幅度范圍內,制定具體的執行標準。
對本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理程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執行。
第五十一條交通警察違反規定為被盜搶、走私、非法拼(組)裝、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辦理登記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經教育不改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按照《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規定予以辭退;對聘用人員予以解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對聘用人員予以解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確認機動車和審查證明、憑證的;
(二)故意刁難,拖延或者拒絕辦理機動車登記的;
(三)違反本規定增加機動車登記條件或者提交的證明、憑證的;
(四)違反本規定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采用其他方式確定機動車號牌號碼的;
(五)違反規定跨行政轄區辦理機動車登記和業務的;
(六)超越職權進入計算機登記系統辦理機動車登記和業務,或者不按規定使用機動車登記系統辦理登記和業務的;
(七)向他人泄漏、傳播計算機登記系統密碼,造成系統數據被篡改、丟失或者破壞的;
(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九)強令車輛管理所違反本規定辦理機動車登記的。
第五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本規定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相應的處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本規定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所列行為之一,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種類、式樣,以及各類登記表格式樣等由公安部制定。機動車登記證書由公安部統一印制。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的制作應當符合有關標準。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進口機動車是指:
1.經國家限定口岸海關進口的汽車;
2.經各口岸海關進口的其他機動車;
3.海關監管的機動車;
4.國家授權的執法部門沒收的走私、無合法進口證明和利用進口關鍵件非法拼(組)裝的機動車。
(二)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是指:
1.進口汽車的進口憑證,是國家限定口岸海關簽發的《貨物進口證明書》;
2.其他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是各口岸海關簽發的《貨物進口證明書》;
3.海關監管的機動車的進口憑證,是監管地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4.國家授權的執法部門沒收的走私、無進口證明和利用進口關鍵件非法拼(組)裝的機動車的進口憑證,是該部門簽發的《沒收走私汽車、摩托車證明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是指擁有機動車的個人或者單位。
1.個人是指我國內地的居民和軍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2.單位是指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和外國駐華辦事機構、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
(四)身份證明是指:
1.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身份證明,是該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加蓋單位公章的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內設機構,本身不具備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條件的,可以使用上級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作為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上述單位已注銷、撤銷或者破產,其機動車需要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解除抵押登記、注銷登記、解除質押備案、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和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的,已注銷的企業的身份證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注銷證明。已撤銷的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身份證明,是其上級主管機關出具的有關證明。已破產的企業的身份證明,是依法成立的財產清算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
2.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和外國駐華辦事機構、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的身份證明,是該使館、領館或者該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出具的證明;
3.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其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4.軍人(含武警)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未辦理《居民身份證》前,是指軍隊有關部門核發的《軍官證》、《文職干部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有效軍人身份證件,以及其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證明;
5.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6.臺灣地區居民的身份證明,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個月以上的公安機關核發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外交部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7.華僑的身份證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8.外國人的身份證明,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居(停)留期為六個月以上的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9.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的身份證明,是外交部核發的有效身份證件。
(五)住所是指:
1.單位的住所為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的地址;
2.個人的住所為其身份證明記載的地址。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的住所是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記載的地址。
(六)機動車來歷證明是指:
1.在國內購買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或者二手車交易發票。在國外購買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該車銷售單位開具的銷售發票及其翻譯文本,但海關監管的機動車不需提供來歷證明;
2.人民法院調解、裁定或者判決轉移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經生效的《調解書》、《裁定書》或者《判決書》,以及相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3.仲裁機構仲裁裁決轉移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仲裁裁決書》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
4.繼承、贈予、中獎、協議離婚和協議抵償債務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繼承、贈予、中獎、協議離婚、協議抵償債務的相關文書和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5.資產重組或者資產整體買賣中包含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資產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6.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統一采購并調撥到下屬單位未注冊登記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全國統一的機動車銷售發票和該部門出具的調撥證明;
7.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已注冊登記并調撥到下屬單位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該單位出具的調撥證明。被上級單位調回或者調撥到其他下屬單位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上級單位出具的調撥證明;
8.經公安機關破案發還的被盜搶且已向原機動車所有人理賠完畢的機動車,其來歷證明是《權益轉讓證明書》。
(七)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是指:
1.機動車整車廠生產的汽車、摩托車、掛車,其出廠合格證明是該廠出具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
2.使用國產或者進口底盤改裝的機動車,其出廠合格證明是機動車底盤生產廠出具的《機動車底盤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底盤的進口憑證和機動車改裝廠出具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
3.使用國產或者進口整車改裝的機動車,其出廠合格證明是機動車生產廠出具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者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和機動車改裝廠出具的《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
4.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留、沒收并拍賣的未注冊登記的國產機動車,未能提供出廠合格證明的,可以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行政執法機關出具的證明替代。
(八)機動車滅失證明是指:
1.因自然災害造成機動車滅失的證明是,自然災害發生地的街道、鄉、鎮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機動車因自然災害造成滅失的證明;
2.因失火造成機動車滅失的證明是,火災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部門出具的機動車因失火造成滅失的證明;
3.因交通事故造成機動車滅失的證明是,交通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機動車因交通事故造成滅失的證明。
(九)本規定所稱“一日”、“二日”、“三日”、“五日”、“七日”、“十日”、“十五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節假日。
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最長有效期“十五日”、“三十日”、“九十日”,包括工作日和節假日。
篇5
報案不及時無法定損
2013年5月1日,高某駕駛自己的汽車在重慶市沙濱路上行駛,由于不小心,駕車沖上了隔離花臺,車輛受到損壞。事故發生后,高某非常緊張,鎖好車門后徑自離開現場,當時并未通知保險公司,也未向交警報案。直到第二天上午,高某才想起到交警隊備案,并通知保險公司理賠。在保險理賠過程中,保險公司以高某未及時報案,也未及時通知交警到現場,導致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無法定損理賠為由拒絕賠償。
這讓高某很是窩火。他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請求判決該公司承擔保險理賠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高某在駕駛車輛發生事故后,并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及向交警隊報案,主觀上存在重大過失,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結合雙方簽訂的保險條款,綜合案情判定保險公司不承擔此次事故的保險賠償責任。
法官點評
根據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此案中,高某在事故發生后未向公安機關或保險公司報案,存在重大過失,由此導致事故性質、成因無法查清,保險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乘車人被拋車外致死
2010年6月29日,王某駕駛車輛前往重慶市涪陵區,車上搭乘了袁某、張某等人。車輛行駛至涪陵區李渡鎮垮水庫公路段上坡時,王某操作不當,出現翻車事故。袁某、張某二人當場被拋出車外,隨即被過往的其他車輛碾軋致死。
經交警部門認定,王某對本次事故負全部責任。隨后,王某對袁某、張某的家屬進行了賠償。王某向保險公司提出第三者責任險索賠要求,遭到保險公司拒絕。保險公司認為,死者袁某、張某系被保險車輛上人員,事故發生前搭乘被保險車輛,不適用第三者責任險。
雙方因此發生糾紛,王某將該保險公司告上法院,請求該公司以第三者責任險進行賠償。法院審理認為,袁某、張某二人雖搭乘被保險車輛發生了事故,但是二人的死亡并非因翻車事故直接導致,而是由于翻車后被拋出車外,被過往車輛碾軋致死。此時,二人已由搭乘人員成為其他車輛的第三者,符合其他車輛第三者責任險的人員特征。故應由其他車輛的保險公司按第三者責任險對兩名受害人承擔賠償責任。
法官點評
車上乘坐人員因翻車被其他車輛碾軋致死,應由其他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按第三者責任險理賠。本案中,確定死者在事故中的屬性是關鍵。死者雖系車上人員,但因翻車事故發生后,二人系在車外被其他保險車輛碾軋致死,其身份是車上乘坐人員,并未直接轉化為第三者。但作為其他車輛的保險公司來說,應當對受害人按照第三者責任險理賠。
套牌車出事故自行擔責
2010年3月10日,重慶某運輸公司為車牌號為渝C××51、車架號為L3AZ×××9的貨車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同年9月8日,陳某駕駛該貨車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摩托車駕駛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經交警部門認定,貨車駕駛員陳某對此次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運輸公司就保險賠償向該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查證后認為,發生保險事故的車輛為套牌車,因此拒絕賠償。
糾紛發生后,運輸公司將該保險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審理查明,該貨車確系套牌車,發生事故的車輛與保險單上載明的被保險車輛信息不一致,保險公司不應賠償。
法官點評
投保車輛信息與保險事故所涉車輛信息一致才能獲得保險理賠。機動車保險合同中的被保險車輛應當是唯一的,一份保險單僅對應一輛機動車。本案中,運輸公司向保險公司投保的車輛信息與本案所涉車輛信息有出入,保險公司不賠償符合規定。
未年檢保險公司可免賠
2013年11月15日,黃某駕駛車輛在道路上行駛,由于操作不慎,與另一車輛相撞。造成兩車受損、車上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門認定黃某與另一車輛駕駛員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然而,隨后的保險理賠卻讓黃某犯了難,原因竟是黃某的車輛未按規定進行年檢,屬于“超期”。保險公司抓住這一點不放,根據合同約定,理直氣壯地拒絕了賠償。
無奈之下,黃某只好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根據保險條款約定,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機動車未按規定檢驗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黃某并未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導致超過規定期限,屬于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免除的情況。因此,判決保險公司對此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官點評
日常生活中,機動車都應按交警部門的規定進行年檢,不管是車輛本身,還是行駛證等相關證件,都應按國家規定進行檢驗。這不僅僅是機動車管理上的規定,更是對駕駛員負責,對行車安全負責。雖然未按規定檢驗,過后可以進行補審,但一旦在這個空當時間發生保險事故,就可能會因為未按規定時間審驗車輛或駕駛證而不能獲得保險金賠償。法官提醒廣大駕駛員,一定要遵守相關管理規定,杜絕僥幸心理。
■司法觀察
審慎閱讀免責條款 避免索賠糾紛
車輛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是車主最為頭疼的問題,原因在于買保險時保險人員并沒有逐條詳細的講解免責條款中的內容,如適用范圍、發生條件及責任后果等。而作為車主看著免責條款里面的一大堆文字,也沒耐心逐條閱讀,因此在索賠過程中就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糾紛。
前述免責條款的內容,很容易被車主所忽視,理所當然的認為是屬于保險公司的理賠范圍,但實際上在免責條款上已經有明確規定;如果在購買保險過程中沒有仔細了解清楚,與保險公司也沒有另外約定,那么可能最后就會與保險公司“對簿公堂”。
實踐中,車輛保險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主要有三類:
一是未明確說明,免責條款無效。保險法第十八條規定,保險合同中規定有關于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保險人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保險人的明確說明義務除了在保險合同中予以醒目提示外,還應將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概念、內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投保人進行說明和解釋。
二是顯失公平,免責條款無效。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三是形式不合理,免責條款無效。保險公司往往把免責情形規定在保險合同免責事由的附帶條款中,而沒有集中在一起表述,且文字字號很小,很容易誤導投保人。這種格式條款安排極端不合理、不完善的情形,在現實生活中普遍存在,它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也屬無效條款。
因此,廣大車主在訂立保險合同時,要盡量注意保險公司免責情形的約定,主動了解“除外規定”,做到心中有數。同時,應對簽訂合同的整個細節予以格外注意,確因保險人未盡提示義務導致免責條款糾紛時,可以利用提示義務規定進行維權。當然,車主駕駛過程中,謹慎駕駛,遵守交規,才是避免發生保險事故的關鍵。
微調查
十種保險糾紛拒賠情形
現實生活中,保險合同都會約定一些保險人免責條款或專門說明的內容,需要投保人仔細閱讀,以免保險索賠被拒。實踐中,投保人保險索賠可能遭遇以下十種拒賠情形:
第一種,保險合同未生效、新車無臨時牌照或者臨時牌照過期期間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
在汽車基本險的四個險種的免責條款中,都明確規定,除非另有約定,否則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的行駛證、號牌,或臨時號牌或臨時移動證,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法官提醒:在為僅有臨時車牌的新車購買保險時,應與保險公司事先單獨作出在臨時車牌方面的約定。
第二種,未按規定年檢或者未通過年檢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
車輛未通過年檢或者未及時年檢的,均屬于不能合法上路的。車險免責條款規定,未在規定檢驗期限內進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或檢驗未通過而上路行駛過程中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法官提醒:一定要重視年檢這件事,車輛未年檢,保險就相當于白買,車輛處于“裸奔”狀態,要多危險有多危險。
第三種,修理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
車輛在檢測、維修、養護過程中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原因是保險公司認為維修點負有看管車輛的責任,車輛被盜或者損壞是屬于維修點的過失。此外,還包括車輛在出險后,送去維修的路上或者在維修過程中額外出現的意外損失的情況,保險公司也是不賠償的。
法官提醒:修理期間,一定要注意看護好車輛,與維修點約定好,同時還可以專門就維修期間的責任與保險公司進行單獨約定。
第四種,撞到自己家人的,保險公司不賠償。
第三者責任險其中一條免責條款規定,被保險人或駕駛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財產的損失,不負責賠償。
法官提醒:應防止類似“道德風險”事故的發生,切實維護自己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謹慎駕駛。
第五種,在收費停車場損壞、丟車沒有投保盜搶險、財產損失險的,保險公司不賠償。
對于在收費停車場被損壞、盜竊的車輛,如果投了全車盜搶險、財產損失險等,保險公司會依約定賠償,保險公司賠償后有權向停車場追償。車輛沒有投全車盜搶險、財產損失險而在收費停車場被損壞、盜竊,受害人有權按照保管合同向停車場索賠。
法官提醒:如果車輛在類似場合被損壞、被盜,作為車主應該保管好停車場的收費憑證或發票,必要時作為維護自身利益的證據。
第六種,被保險人主動放棄追償權的,保險公司不賠償。
車輛損失險中有條免責條款規定,因第三者對保險車輛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事故發生后,在保險人未賠償保險金之前,被保險人放棄對有關責任方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官提醒:若你某天善心大發,放棄對責任方的追責權利,那就有可能要自己承擔事故損失,因為此種情況保險公司是不會賠償損失給你的。
第七種,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之后駕車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
基本險四個險種的免責條款中均注明,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造成事故損失的,不予賠償。
法官提醒: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之后駕駛車輛的,屬于無證駕駛,發生保險事故不僅可能得不到經濟賠償,還將面臨無照駕駛的行政處罰。
第八種,事發超過48小時未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有可能不賠償。
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須在保險事故發生后48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否則造成損失無法確定或擴大的部分,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當然,如果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等能證明事故的發生及責任承擔的證明除外。
法官提醒:車主最好在48小時內報險,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若確實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時報險,也要現場拍照保留證據。
第九種,保險費交清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
基本險通用條款第八條規定,除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應在保險合同成立時一次交清保險費。保險費交清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如果在超過規定的期限六十日內未支付當期保費,保險合同效力也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除非另有約定,否則此時的保險合約也就相當于一紙空文。
法官提醒:車主應按規定繳納全部保費,并確認保險合同生效起止時間。
第十種,車主自行增加設備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
通常在車輛損失險和全車盜搶險的免責條款中規定,新車車輛出廠時的原廠配置以外新增設備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償。這對于喜歡為自己的愛車“化妝”的車主們來說就需要注意了。
篇6
【關鍵詞】酒駕入刑 社會效果 法律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自2011年5月1 日零時起,將醉酒駕車、飆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嚴重危害群眾利益行為定為犯罪,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根據公安部消息,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20日,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酒后駕駛35.4萬起,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駕駛5.4萬起,同比下降44.1%。在北京、上海查處酒后駕駛和醉酒駕駛數量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分別在50%、70%以上。 “酒駕入刑”以來,因酒后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也明顯下降。2011年5月到2012年12月份,全國因酒后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22.3%。全國酒駕醉駕降幅均超四成。
“酒駕入刑”過去一年后,全國絕大部分地區都有了很大的改觀,玉溪市各地區酒駕、醉駕數量也大幅度降低,自“酒駕入刑”以來,公安機關、交警大隊開始加大力度查處酒駕、醉駕,酒駕、醉駕現象雖然大大減少,但不免有些人依舊酒后駕車,通過這次投入社會調查,我們找到了一些原因。
玉溪是一個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在玉溪存在大量的少數民族,有25個少數民族聚居地,其中在新平有彝族傣族自治縣,包括彝、傣、漢、哈尼、拉祜、回、苗、白8個民族。其中,彝族、傣族是主體民族,占全縣總人口比重的63%,少數民族人口占全縣總人口的70%。同時在紅塔區、易門、峨山、澄江東南部、江川西部、通海與其他縣交界處、元江、華寧西南部、南部等地都有大量的彝族、哈尼族、回族、白族等諸多少數民族。在這樣一個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酒自然成為當地的一種文化。絕大多數的少數民族酒量普遍居高,相比較,喝同量的酒普通人也許已經達到醉酒狀態,但是對于長期飲酒的少數民族的人來說,這點酒未必能讓他們達到酒醉狀態。這樣酒精檢測的結果對他們來說可能會存在不公平,通過酒精檢測來決定是否構成酒駕、醉駕這種方法筆者覺得尚有待考慮。當然,基于中國歷年因酒駕致使傷亡人數持續升高這一事實,絕大多數人對“酒駕入刑”的態度是持肯定的態度的,包括上述玉溪少數民族人士也頗贊同該規定。
這一規定出爐后,社會上很多學者也涌現出來提出不同看法,像聶友峰律師認為酒駕入醉為惡法,理由如下:
首先,他認為酒駕入刑這條規定就不具備公平性,每個人的酒量是不同的。有的人一杯酒下肚可能就已經醉了,而有的人因長期喝酒,可能一瓶酒下肚也是沒有感覺的。而現在國家用統一的酒精濃度來確定是否屬于醉駕明顯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其次,該法條在執行上和定罪量刑上也存在一定難度。
最后,酒駕入刑這一法律出爐后必然會產生一些負面后果,若醉駕的人被檢查時,往往因害怕處罰、追究刑事責任,會做出有失理智的事情,可能就會出現橫沖直撞來逃避法律責任,這樣就引起了社會安全性問題。
著名刑法專家趙秉志教授認為:從酒駕犯罪案件具有的危害性來看,需要給予嚴厲制裁。但必須明確的是,治理酒駕犯罪這一類案件,刑法只能是最后的一道防線,絕不能單純依靠刑法來遏制這類犯罪,這也是不可能的。我們既要強調法律措施、行政措施,也要注意道德良知、個人自律的作用。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對遏制此類犯罪有更大的意義。
針對“酒駕入刑”這一法律規定,各個專家學者說的都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筆者更偏向于趙秉志教授的觀點。在此次調查中,我們發現有一些私家車仍然酒駕,他們抱著僥幸的心理及其對自己酒量的肯定,大多時候是在晚上和朋友們出去喝酒,然而酒后他們依舊開車回家,原因就在于執法工作者在夜晚是不工作的。基于這樣的現象,法律即便是大大地減少了酒駕現象發生,但是它卻也不能徹底的消滅酒駕、醉駕。為了社會的安全的起見,“酒駕入刑”的規定對于抑制酒駕還是發揮了很大的功效。然而,法律并不是唯一的手段,更需要廣大人民的自覺遵守,更需要提高我國國民的素質,建立良好的社會風氣。但是想達到這樣的效果,就不只是法律能夠完全解決的問題,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應該認識到安全第一,生命可貴的真正含義,從自身做起,來維護社會秩序,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在追究駕駛人員的責任的同時應該加以關注我國的國民素質的提高。曾有來中國創業、定居的外國人就說,中國有兩點不好,一是,人們亂丟垃圾,二是不遵守交通秩序,都搶著過馬路,在外國是很少有這種現象的。現在,在中國大多數地區都出現了“中國式”過馬路。在一些地區,部分人忽視《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存在。就過馬路來講,這些人不管此時是紅燈、黃燈還是綠燈,就集成團體組織起來一起過馬路,此類現象的出現不可置否國民素質的參差不齊以及法律意識的淡薄。現在在北京出現了這樣一條規定,行人闖紅燈者罰10元。正式實施那天,交警一天總共出2萬張罰單。當然,這種現象在玉溪也是不少見,我們團隊在這次社會走訪調查的過程中就發現了不少這樣的情形。通過與他們交流,我們了解到他們中大多數人即使平常開車也沒有遵守駕駛規則的意識和習慣。還有在一些沒交通警示燈的地方,行人更是不懈讓行,原因是車不斷的過,車也不會讓行人,如果等到車全都通過了那就會浪費很多時間。如此一來,就出現了人不讓車,車不讓人的現象。不可否認這些人當中難免有跟風者。筆者作此論,表面與酒駕毫無關聯,但是在酒駕醉駕的情形出現的基礎上再加上行人不遵守交通秩序,這就大大地提高了交通肇事發生的概率。從實質目的而言,二者緊密相關,同樣都是產生頻繁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在當今中國,若要避免或者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僅僅依靠懲罰性指導(通過法律強制性規定來引導)是不夠的,也就是說在探究“酒駕入刑”的效應的同時,也應該關注其他影響交通事故頻率攀升的原因。
這些現象同樣都說明了,法律并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但對于中國當前國民的總體素質而言,法律卻成了最主要的、不可或缺的手段。我們需要的,當然,更多的是每個公民能夠自覺地遵守,共同維護我們的社會秩序。但是,社會秩序的完善發展必然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基于現實和現狀,很多時候是必須以國家強制力來保障社會秩序的運行,才能解決現有問題。如這次酒駕入刑制度的確立就是一個很好的典范。酒駕入刑前云南玉溪的酒駕、醉駕現象很嚴重,但自從酒駕入刑制度出爐后,執法機關的執法力度大大加強,查處認真仔細,這使玉溪較往年的交通肇事發生的數量也呈現很大程度的降幅,而且絕大多數的公民都意識到了酒駕、醉駕后果的嚴重性,并積極遵守法律、交規。盡管有很少一部分的人會反對,但為了社會的秩序、公眾的利益綜合考量,酒駕入刑這一制度得以落實可以肯定的說它達到了它預期的社會效果。
希望通過我們的努力可以讓更多的人能夠認識到酒駕、醉駕的危害后果及“酒駕入刑”所帶來的積極效果。同時呼吁,為了社會秩序的安定,為了社會生活的和諧發展,為了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能夠得到保護,無論車或者人,我們都應該從自身做起,文明出行,安全第一!
【參考文獻】
[1]刑法修正案(八).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
篇7
一、突出重點,保證質量,全力抓好交通工程建設
20*年我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計劃投資19295萬元,實施建設項目44個。我們堅持“進度、質量、安全”并重,按照計劃,落實措施,加快推進交通工程項目建設。
(一)重點工程建設情況
1、金華十八里至*公路二期改建工程(范村至履坦段):全長6.5km,二級公路,路基寬17m,水泥砼路面寬15.5m,設計時速80km/h(局部60km/h),總投資4400萬元,20*年2月份開工建設。目前已完成路面工程52.2%,橋涵工程83%,工程形象進度為81.1%。
2、*段改建工程:全長2.4km,二級公路,路基寬17~12m,水泥砼路面寬14~10.5m,隧道寬12m,路面寬9m,人行道2×1.5m,設計時速60km/h,總投資3000萬元,20*年6月開工建設。目前已完成路面工程35%,橋涵工程93.3%,隧道工程72.4%,工程形象進度為77.3%。
3、柳四線改建工程:全長4.2km,二級公路,路基寬12m,水泥砼路面寬10.5m,設計時速60km/h,總投資1500萬元。今年6月4日開工建設,進展順利。
4、*至*公路:全長30.*km,*境內6.68km,一級公路,整體式路基寬24.5m,雙向四車道,設計時速80km/h。工程總投資9.93億元,*段約2.7億元。目前工可已通過專家會審,并上報省發改委待批(工可因缺少*市的土地預審初審意見而未能批復);水保方案已通過專家會審,待省水利廳的批復;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已通過有關部門的審批;環保咨詢報告已完成并上報省交通廳準備會審;*段土地預審已通過,土地報批工作正著手準備相關材料,需報國土資源部審批。*段現已完成1:2000帶狀地形圖,并委托省交通設計院進行初步設計。
5、武麗線(永武線至溪郭線路口段)拓寬改造工程:全長4.23km,二級公路,在原有道路基礎上拓寬改造,路幅總寬25m,雙向四車道,設計時速60km/h,估算總投資1838萬元,計劃工期10個月。目前已完成1:1000地形圖及初步設計外業測量及調查,現已進入初步設計內業階段,初稿已基本完成。
6、山赤線改建工程:全長約12.2km,二級公路,路基寬8.5m,路面寬7m,設計速度40km/h,概算投資5511萬元,目前已完成地形圖外業勘測及初步設計外業測量及調查,初步設計初稿已基本完成。
(二)農村公路新建和改造工程情況
1、農村聯網公路建設:我縣20*年農村聯網公路建設計劃實施22個項目36.9km。到6月底,3個項目開工建設,8個項目完成招投標,6個項目完成測量和設計。
2、縣鄉道大中修項目:今年計劃改造縣鄉道項目10個(許曳線、東夏線、龍新線、武麗線等),改造里程45.03km,總投資1635萬元,目前正在做招投標前期工作;縣道危橋改造6座(履坦橋、西畈橋、小桃溪橋等),總投資630萬元,其中3座已完成招投標,另3座完成設計和招投標前期工作。
二、精心養護,強化管理,努力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1、抓好公路日常養護,確保公路路況穩步提高。圍繞日常養護管理這個中心抓好公路路況,并著重抓好春運、雨季養護和公路大中修等幾項關鍵工作,及時處理險情,疏通公路,確保我縣道路交通的安全暢通。雨季以來,共修復駁坎2800m3、涵洞1道,清理塌方8730m3,共投入水毀搶修經費51多萬元,做到干線公路水毀搶修率達100%,修復率達100%。半年來,公路路況與去年同期相比穩中有升,公路好路率為86.03%。
2、集中力量,著重抓好44省道上松線文明公路創建工作。全長76km的44省道上松線*段被列入今年文明公路創建計劃,我局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積極開展創建活動。從3月下旬開始,即進行認真、細致的調查摸底,制訂創建計劃,落實創建任務;5月份,成立以縣政府、人大、有關部門及沿線鄉鎮、主要行政村負責人參與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召開創建工作動員會,加強配合,營造氛圍;以44省道主干線為創建工作重點,加強公路站建設、公路執法、公路養護、穿村鎮公路路段整治。目前各項創建工作進展順利:上松線城區段的大中修工程已完成路面破損水泥板的清理,路基填換土等工作,完成工程量20%,計劃8月份完成;沿線站房建設和公路沿線邊坡處理、綠化、接線接坡等工作都正在緊張的實施中,各項工作爭取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11月份做好完善和補充,以迎接上級部門的檢查與驗收。
3、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公路養護管理機制,逐步實施規范化管理。繼去年在全縣農村公路建立起初步的養護管理體制之后,今年則著重進行規范化建設。組織開展了農村公路建設“回頭看”;助每個鄉鎮建立了養護考核、公路巡查、安全生產等制度,使鄉鎮養護站走向規范化管理軌道;及時組織了第二輪業務知識培訓及現場技術指導,提高養護工的業務水平;抓好日常的養護考核工作,保證養護質量。
4、加強路政管理,規范執法程序,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加大“雙超”整治力度。堅持24小時不間斷巡查,發現一輛處理一輛,半年來共檢測車輛201輛,查處超限車輛185輛,卸貨181輛,卸貨1346.41噸,卸貨率達95%以上,超限運輸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加強對穿村、穿鎮路段的馬路市場清理和路邊堆積物的清除;加強對一些污染公路的工業園區車輛源頭管理;加強44省道上松線紅線范圍內的路產路權管理和維護。,共查處違章案件210多件,清理路障及臨時建筑物50多處3970m2,拆除非公路標牌56塊。加強標志、標線的規范管理。路政大隊共投資10多萬元,在330國道、永武線、上松線及部分縣道設置振蕩標線、減速帶270多米,標志牌30多套,對國省道波型護欄進行了整修,使標志、標線進一步規范、齊全。進一步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切實維護好農村公路的路產路權。
半年來,我縣無公路“三亂”發生,無行政復議變更、撤銷案件和執法敗訴案件,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正確率達100%。
三、引導整治,規范提高,著力加強行業管理
1、繼續深入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努力提高農村班車通達率。根據調研掌握的城鄉公交、客運班車開行情況和社會需求,采取相應措施,增加了白洋渡、牛背金、深塘工業園區的車輛運行班次,對桐琴工業園區定時、定班開通城鄉公交,現在全縣的城鄉、城區公交日運行班次合計達730班;在柳城、上坦、新宅三地建立完善城鄉客運二級網絡,提高客運線路覆蓋率,今年新增已通班車行政村9個,累計全縣已通班車行政村481個,占總數的88.4%,累計開通客運線路82條,日發總班次達1185班。
2、繼續加快運力結構調整,努力拓展快客新線路。,組織進行了新宅、郭洞、塘里和柳城區域、上坦區域班車車輛更新改造,1~6月累計淘汰舊運力35輛,新增中級客車14輛,普通客車14輛。4月底對*至杭州快客進行改造,更換尼奧普蘭大客3輛,提高車輛檔次。針對我縣對外公路交通發展緩慢的現狀(目前我縣跨地以上線路13條,車輛數18輛,其中快客線路2條),運管部門積極引導運輸企業拓展跨地以上線路,特別是快客線路。汽運總公司已與寧波、溫州運輸企業達成互通快客班車協議;并于6月1日開通溫州至*快客,*方快客正在向省運管局辦理申報許可之中。同時還向市處上報擬新增*至長興、*至江西客運線路,待許可后正式開通。
3、繼續深化安全生產監管,實現行業安全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基礎網絡,狠抓各項責任制落實,嚴格把好“四關一監督”,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大力推進安保工程建設,積極構建“平安交通”,促進行業安全發展。,我縣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總行駛里程1872.3萬車km,事故責任率25%,責任事故率0.03次/百萬車km,責任死亡率0.04人/百萬km,責任受傷率0.21人/百萬km,經濟損失2.0千元/百萬km,安全生產“四率”均在控制范圍。交通工程建設安全生產形勢基本穩定,安全生產綜合目標管理總體良好。全縣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形勢保持平穩。
4、繼續開展各類專項整治,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交通運管部門聯合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門開展各種專項整治活動(貨運市場、客運市場、機動車維修市場及“黑車”營運專項整治活動),凈化道路運輸市場經營環境。共受理96520舉報投訴49件,辦結49件,辦結率100%。查處各類道路運輸違法違章行為452起,辦結交通行政執法案件394件。其中查處無證營運客、貨車輛56輛次,無證營運摩托車18輛次,無證各類維修業戶22家。
同時,針對幾度出現的客運出租汽車與永康班車經營矛盾,王宅與宣平班線經營矛盾,我們注意掌握動態,及時調處,避免了事態擴大。
隨著運輸管理、稽征等工作力度的不斷加大,我縣道路運輸業健康發展,確保了道路運輸組織工作圓滿完成,春運、五一黃金周期間的交通運輸安全、暢通、有序,其中汽運總公司累計完成運量790.39萬人次,完成客運周轉量14755萬人km;1~6月計征各項稅費1811.78萬元,各項征收指標基本上達到了年度任務的半數以上;審核理論培訓學員3569人,操作培訓學員2338人,舉辦從業資格培訓5期,培訓營運駕駛員366人。
四、強化服務,注重實效,大力開展作風建設
以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切實改進作風為契機,全面加強隊伍建設、效能建設、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把開展“作風建設年”活動作為一項貫穿今年全年的主題活動來抓,周密部署,有序推進,取得了初步成效。
1、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局成立了“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專門負責對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和做好轉段動員,組織開展“作風建設改什么,優化環境做什么”大討論活動。各單位很快建立起相應的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并結合各自的工作特點制訂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推動“作風建設年”活動深入有效開展。
2、明確目標,強化責任。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局黨委確定了今年在全縣交通系統中廣泛開展“二抓一優”作為活動主題,繼續大力抓好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大力抓好交通行業管理,優化交通服務我縣經濟發展的環境。并把“作風建設年”活動列入年度考核目標責任,局機關、各單位把作風建設與各項工作緊密結合,領導班子負總責,主要領導親自抓,班子成員分工負責合力抓,什么問題突出就抓什么問題,一抓到底,抓出實效。
3、學習動員,營造氛圍。結合實際制定學習計劃,采取集中與自學有機穿插、專題輔導與討論交流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學習。還積極開展討論、座談、征詢、撰寫心得體會等活動,提出問題,分析解剖,思考對策。同時,組織觀看了影片《村支書鄭九萬》、召開交通系統反腐反報告會、重申了“四條禁令”等規定。在全系統通過層層動員和廣泛討論,使廣大干部職工的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發展意識進一步增強。
4、虛實結合,推動工作。密切結合崗位職能,改進作風,優化服務,提高效能,解決問題,推動工作。首先,領導帶頭,作好表率。明確了局班子的工作分工,完善了局領導干部聯系制度,分工協作、點面結合。局黨委以桃溪鎮為結對對象,定下“三幫扶”結對名單,共結對17戶,并先后兩次進行了走訪慰問,送去了組織的關懷。5月15日,對縣園區辦在全縣工業經濟調研中征集到的2個交通方面的問題,及時給予了答復辦理。其次,開門納諫,傾聽意見。我局特意邀請了交通系統行風建設監督員,召開作風建設暨評創“群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活動座談會,圍繞交通工程建設、交通行業管理、隊伍建設等方面,著重就交通行業的熱點、難點問題展開了討論。各單位結合工作實際開展大討論,廣大工作人員紛紛建言獻策,撰寫體會文章,形成切實加強作風建設和優化環境的共識。其三,自查自糾,整改落實。我局通過開展走訪調研、發放征求意見表、舉行座談會、開展大討論、自查自糾和督促檢查等形式,廣泛征求意見,查找交通熱點、難點問題,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了集中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其四,選好載體,爭先評先。組織開展了創建“五型”黨支部活動和爭當“六好”黨員活動,制定實施了《關于開展民
主評議基層站所暨創建“群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活動的實施意見》,以評促改、以評促建,切實解決群眾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使干部職工的思想道德素質、業務水平、行政能力有明顯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有明顯提高,政風行風建設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
通過全局和全系統廣大干部職工的積極努力,的交通工程建設和行業管理等各方面有序推進,總體情況良好。同時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1、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資金缺口較大。金華十八里至*公路二期改建工程(范村至履坦段)總投資4400萬元,省補資金3500萬元,資金缺口900萬元;*段改建工程總投資3000萬元,省補資金2122萬元,資金缺口878萬元;柳四線改建工程總投資1500萬元,省補資金650萬元,資金缺口850萬元;山赤線改建工程的省補資金正在積極爭取之中;武麗線(永武線至溪郭線路口段)拓寬改造工程因未列入*年省交通廳建設計劃,要爭取省補資金有較大難度。農村聯網公路建設總投資1416萬元,省補資金15萬元/公里,需地方配套資金較大。
2、工程進度受到牽制。制約*至*公路工程的最大問題是土地審批問題,*段土地預審現已通過,土地報批工作正著手準備相關材料,需報國土資源部審批,若按正常程序報批需要一年半左右時間;而*市的土地審批難度更大,因*市土地指標及占補平衡等問題較難解決,致使土地預審等報批工作不能順利開展,*段土地預審報告未通過審查,影響整個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農村聯網公路建設因今年省廳的聯網公路建設計劃還沒下達,建設進度相對較慢。
3、交通行政執法尚存一些阻礙和問題。道路運輸超限超載、“黑車”營運現象依然存在,行政執法力度有待加強;執法程序的執行、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和把握還應進一步規范化;公路管理和道路運輸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還需進一步加強。
4、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存在制約瓶頸。制約我縣城市公交發展的主要因素一是發展公交未列入城鎮總體規劃,二是扶持政策傾斜力度不夠,還需進一步加大,由企業獨家承擔的一些公益性的虧損仍然較重,企業效益與社會效益難以平衡,三是城市道路狀況較差,車輛占道停放多,影響了公交運營效率。而農村的公共交通同樣存在社會效益與企業經濟效益如何兼顧得當的問題。
以上問題,有些是通過自身努力可逐步完善和提高的,有些則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解決。我局工作的主要打算是:
突出重點工作(項目),著力在五個方面抓好落實:
一、抓好重點工程。在建工程中的金華十八里至*公路二期改建工程(范村至履坦段)、*段改建工程確保9月底前完工;柳四線改建工程,沒有房屋拆遷的路段計劃于9月底前路基完成,春節前路面主體工程完成;山赤線改建工程,根據當前和近期發展需要,結合公路改造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分為二期實施改造,一期工程爭取年內動工興建;武麗線(永武線至溪郭線路口段)拓寬改造工程爭取9月份動工建設。*至*公路工程,要主動與*方面加強溝通聯系,在積極爭取用地審批的同時,繼續做好項目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爭取年內開工建設。
同時,確保在年內全部完成農村聯網公路建設22個項目36.9公里,縣鄉道改造10個項目、縣道危橋改造6座。
二、抓好城市公交規劃。積極爭取縣建設、城管、規劃部門支持,交通各有關單位全力配合,按照縣政府剛剛出臺的《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見》,盡快組織開展《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編制工作。
三、抓好文明樣板路創建。配合我縣文明縣城創建工作,針對44省道穿村路段長和沿線違章現象多的現狀,開展集中整治,規范達標,全線提升,把44省道創建成文明樣板路,為*打造一張閃亮的名片。
四、抓好工程建設質量。正確處理好進度與質量的關系,始終把質量放在首位;完善質量管理體系,明確責任,切實落實措施;加大現場管理力度,嚴把進料關、施工程序關,保證和提升工程施工質量,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產生。
五、抓好安全。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網絡,強化基礎管理;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安全意識;加強監督檢查,落實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交通事業安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