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資金托管資格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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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資金托管資格

篇1

[關鍵詞]保險市場;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

日前,有壽險公司宣布,該公司與某銀行達成全面合作協議。尤為引人注目的是,此種全面合作實現了傳統銀保業務的“升級”,即今后該壽險公司所有的保險資金將集中到某銀行,由其全面托管。由此,中國保監會提出的“保險資金管理引入獨立第三方托管”政策落到了實處。

一、我國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及其現狀

(一)保險資金托管

托管人制度是資產管理的一種方式。保險資金托管就是引入第三方獨立托管機制,把對保險資金的管理職能和保管職能分開,從而保護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利益的一種制度安排。實施托管后,托管人履行保險資金的保管、清算、核算和監督職能,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有關專業投資管理機構負責保險資金的管理及運用。

根據《關于開展保險資金全托管工作的通知》,保險資金托管具體可以分為全過程托管和全金額托管。全過程托管是從保費收取開始,按照不同保險產品,分別開設賬戶、快速上劃資金,歸集到總公司托管賬戶,做到統一資金調度、統一資產配置、統一投資運作、統一收益分配的過程。全金額托管是將保險公司總部統一歸集的資金,包括已經委托和尚未委托投資的全部資產,實施第三方獨立托管的過程。

(二)保險資金托管政策實施歷程

2004年以前,由于我國對保險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監管較為嚴格,各大保險公司委托基金公司進行理財的方式便是第三方資產管理的雛形。2004年9月,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全國保險資金運用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要建立保險資金托管機制,逐步在保險資金運用中推行托管制度;2005年2月17日,中國保監會聯合中國銀監會下發了《保險公司股票資產托管指引(試行)》,明確規定了托管人資格、職責、程序、托管協議與監管;2005年10月,中國保監會又下發了《關于開展保險資金托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中明確規定“保險資金托管是必須實行,并要達到規定標準的一項工作。”

(三)保險資金托管實施情況

按照《通知》中“堅持分步推進”的政策原則,目前,部分保險公司的股票、基金、債券等資產已交由托管銀行托管,有的保險公司已實現保險資金的全金額托管。但據統計,目前已經參與全金額托管試點的保險機構,僅有30多家。顯然,這與當初設想在2006年底力爭覆蓋所有開展業務的保險公司的目標,仍然存在一段距離。

二、我國保險業引入第三方托管的背景

(一)我國保險業已經具備一定規模

我國保險業從上世紀80年代恢復辦理國內保險業務以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走上了一條穩健發展的道路,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市場主體增加,競爭市場逐步形成。截至2006年10月,我國共有保險法人機構96家,其中包括保險公司82家(中資保險公司42家,外資保險公司40家),保險集團(控股)公司6家,資產管理公司8家,初步形成了國有控股(集團)公司、股份制公司、政策性公司、專業性公司、外資保險公司等多種組織形式,多種所有制成分并存、共同發展的格局。二是我國保險總資產規模不斷擴大。2006年1—10月,我國保費總收入達到4700.25億元,同比增長14.01%,2006年全國保險總資產已突破2萬億元。

(二)保險資金運用政策日益放寬,資金管理難度加大

我國保險資金運用與保險業的發展一樣也經歷了從無到有再到規范管理的過程。我國具有真正意義上的保險資金投資始于1995年的《保險法》,但《保險法》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作了嚴格的限制性規定,隨著保險市場主體增加,競爭加劇,保險業界越來越意識到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性,因此,自從1998年11月中國保監會成立以來,特別是近兩三年,國務院和保監會出臺了一系列文件,逐步放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已涉及到了債券、股票、海外投資、基礎設施、銀行、不動產等多種領域。與此同時,我們應看到,保險資金運用的拓寬也增大了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增加了保險資金管理的難度。因此,要建立保險資金運用風險防范的長效機制,引入第三方托管機制是一個較好的選擇。

(三)保險資金出現外部“存管”危機

按照《保險法》和《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控制指引》等有關規定,保險公司資金不得進行委托理財,在券商處的賬戶只能存管。在這些問題上,有的保險公司雖一直宣稱保險資金屬于存管性質,但純粹的資金存管為什么有的會出現無法收回的局面呢?當中的問題值得思考。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保險資金的外部存管有風險。

(四)實施第三方托管是改革保險資金管理體制的需要

當前,保險資金實行的是多賬戶、多層次管理,這樣會導致一些保險公司開設賬戶的隨意性較大,致使保險資金有較多出口,存在一些問題和風險,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保險資金運用的效率和效益。實施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后,由保戶交納保費開始到中間資金流轉再到投資去向,全部進入銀行的托管賬戶,由托管銀行對實際的資金劃撥進行操作,這樣,可以促使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資金的性質、來源實行分賬管理,有助于保險公司完善資金歸集管理制度,從而達到從源頭上控制資金運作風險的效果。

三、引入第三方托管的意義及作用

(一)有助于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的防范

托管人制度的引入,目的是引入托管人的責任,建立保險資金運用中的風險分擔機制,保證保險資金運用中的安全有效性。

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有關規定要求:托管人應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稽核監控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具備投資監督和績效評估能力;應安全保管托管資產;開立專用賬戶;及時辦理托管資產的清算交割;監督保險機構的投資運作;負責托管資產的估值;托管人不得挪用托管的資產;不得將托管資產與自有資產混合管理;不得將不同保險公司托管的資產混合管理等。

保險公司實行資金托管后,保險資金存放在托管銀行,保險公司或者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只有投資決策權,托管銀行收到保險公司或者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投資指令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投資指令進行審核,然后執行,保險公司或者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不能直接調用資金。再者,保監會對托管人資格也作了相關規定,保證了第三方托管的實施,這些都有助于防范保險資金的運用風險,保護投保人利益。

(二)有助于提高保險資金的投資收益和使用效率

保險公司引人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使得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和托管銀行之間分工明確,托管銀行負責保險資金的歸集、保管、清算與核算,這樣保險公司或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在如何選擇保險資金運用方向和最優的投資組合上,進而在相同的金融市場和投資環境下,獲得最大的投資收益。

(三)有助于增加托管銀行收益,促進銀保深層次合作

根據行業經驗數據,托管手續費一般為托管資產總額的0.25%,考慮到保險資金規模的日益增大,托管銀行無疑將獲得一筆可觀的托管手續費收入。同時,銀行托管保險資金打破了銀行銷售保險產品這一單一的銀保合作模式,是我國銀保合作模式的突破。目前,我國銀行與保險已呈現出混業經營的趨勢,已有多家銀行提出設立保險公司的申請,保險資金托管為商業銀行設立保險公司提供了深層次接觸保險的機會,促進銀保合作的步伐。

(四)有助于中小型保險公司的發展

從世界保險業發展情況來看,保險資金管理有三種模式,即內設投資部運作模式、資產管理公司運作模式和第三方資產管理模式。實踐表明,內設投資部運作模式需要保險公司花費很高的成本,另一方面,隨著保險資金規模的擴大,保險投資渠道的拓寬,保險公司面臨內部資產管理人員匱乏的局面。因此,內設投資運作模式越來越不能適應保險公司的發展。2004年4月,中國保監會公布《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于是有很多保險公司都紛紛上報成立資產管理公司的方案。然而,事實上成立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需要保險公司擁有強大的經濟實力,并不是所有的保險公司都具備這樣的能力,到目前為止,已經開業和獲批開業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也只有中國人保、中國人壽、平安、華泰、中再、泰康、新華、太平和太平洋等9家,所以對于一些資金量較小的產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和小型壽險公司而言,選擇具有專業化的第三方資產管理是他們明智的選擇。因為,他們不用花費大量的人力資源成本便可以得到專業的資產管理服務,并且這種資產管理模式能夠保全資產、降低投資風險和損失,起到了防范風險的作用。

(五)有助于保險、金融及資本市場實現共同的健康、穩定的發展

眾所周知,保險業是一個涉及范圍很廣的行業,隨著我國保險業發展水平的提高,保險的經濟補償、資金融通、社會管理職能越能充分地得到發揮,從而起到社會“穩定器”和經濟發展“助推器”的作用。而隨著社會的發展,新的風險也隨之出現,今后越來越多的風險將通過保險機制來轉移,如果保險風險不能得到及時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將會影響到整個金融市場乃至資本市場的發展,因此,保險業的風險控制不僅對保險業本身而且對整個金融業和資本市場的發展都十分重要。引入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機制,使保險市場分工進一步專業化,可以有效控制保險資金投資過程中的風險,提高資金運用的安全性,增強保險業的整體償付能力,也使得保險業有更多的資金注入資本市場,因此,可以說引入第三方資產托管模式標志著我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完善。

四、我國保險業實施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的對策

(一)加快推進

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上實施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的公司還不多,與《通知》中計劃的“到2006年底基本覆蓋到已經開展業務的保險公司”還有很大的差距,與保險業發展成熟的發達國家相比也存在很大差距,對此,保險公司應當根據保險資金托管的要求,積極參與托管試點。保監會也應鼓勵保險公司參與試點,并對積極參與的公司給予多方面支持。

(二)自愿實施

商業銀行對保險資金的托管是有償的,即銀行根據托管資金的多少收取一定比例的托管費,這筆托管費用對保險公司來說,增加了成本,況且銀行是無須承擔任何風險的。因此,《通知》中規定的“保險資金托管必須實行”有不妥之處,托管人制度應采取自愿實施措施。

從美國保險資金第三方托管經驗來看,并不是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把保險資金外包出去,實施第三方托管的保險公司也并不是一定要把資產全部外包。對那些本身就擁有自己的資產管理公司的保險公司來說,子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在進行資產管理時欺騙母公司(保險公司)的可能性很小,如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完全有能力管理好保險資產,保險公司就沒有必要再專門花一筆費用雇傭第三方來監管子公司的行為。因此,第三方托管制度應該有針對性,對于子公司托管母公司的保險資金時,可以自愿采取該制度。

(三)拓寬托管主體

按照《保險公司股票資產托管指引(試行)》對托管人資格的規定,目前,在我國市場上達到要求的只有中、建、工、農、交五家銀行,而在美國,除了商業銀行之外,充當托管人的還有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公司等多種機構,加大了托管人之間競爭的程度,能夠使托管人真正地當好“管家”。因此,在保證使保險資金安全的前提下,讓更多的機構加入托管人行列不啻為很好的一種選擇。

(四)出臺配套制度

引入第三方托管能夠防范風險,但并不能完全消除風險,在美國保險市場上,也有很多保險公司不愿意把資金交給“外人”管理,基于此,對于實行外部托管的保險資金,要求受托人適時(建議每周)進行資金運用的信息披露,托管人要對披露信息進行核實并負責其真實性。同時,監管機構向保險公司發出指引,提醒保險公司在選擇存管機構時,應對其信用狀況、清算能力、賬戶管理能力、風險管理能力和績效評估能力等進行嚴格的考核,以控制存管的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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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2010年初的時候,記者曾采訪過陳凌,作為中國民生銀行資產托管部的掌門人,陳凌敏銳而果敢的行事作風讓記者印象頗深。再次見到陳凌,她依然是那樣的精明干練,從她的眼神中,便能感受到一個女銀行家特有的風范。

一年來,陳凌帶領的民生銀行資產托管部取得了驕人的成績,在行業內有目共睹,憑借其快速增長的業績和業界有口皆碑的好評,該行近日獲得了由《金融理財》雜志社與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聯合頒發的“2010年‘金牌理財’TOP10最具成長潛力托管銀行”獎。

2007年,民生銀行成立資產托管一級部門,陳凌便投入這一新興的事業領域。短短三年多的時間,在陳凌的帶領下,民生銀行資產托管部以高質量、高效率、高附加值的服務贏得了市場的認可。

2010年,民生銀行資產托管業務獲得全面提升,不僅各項業務指標繼續創出歷史新高,同時在重點產品,尤其是證券類托管方面取得了明顯進展。作為主代銷行,民生銀行成功托管“銀華深證100指數基金”、“華商策略精選基金”以及國元證券“黃山3號”券商集合理財產品;與此同時,民生銀行與十多家知名基金公司滾動發行了15只基金專戶產品。

截止2010年底,民生銀行的資產托管規模超過2100億元,實現托管業務收入1.8億元。2007-2010連續三年,資產托管業務規模和托管業務收入兩項指標的復合增長率分別為50%和61%。

“這一方面得益于民生銀行抓住了資本市場快速發展的大趨勢,另一方面則受益于近幾年來,民生銀行在內部整合、產品布局、平臺搭建等多方面所做的長期積累。”面對這份驕人的成績,陳凌只是報以淡淡的微笑,然后做出了如此的總結。

有效整合資源

對于托管業務來說,由于收費比率低,通常在0.1%-0.25%左右,另外由于業務相對處于銀行業務的中后臺,對業務前端的依賴比較大,相較于其他銀行業務,在商業銀行內部的認同度比較低。

對此,陳凌卻有著不同的觀點,她認為,作為商業銀行一項直接對接資本市場的新興中間業務,大力發展資產托管業務可以節約全行寶貴的風險資本,避免走上單純資本擴張的道路,不僅可以為民生銀行的戰略目標客戶騰挪出寶貴的資金,同時完全符合民生銀行戰略轉型的業務發展方向,在當前金融脫媒的大趨勢下,借助資本市場的發展機遇,業務潛力尤為巨大。

然而,民生銀行作為中小托管銀行,優勢并不明顯。“代銷資源的瓶頸一直制約著托管業務的發展。”陳凌坦言。

而如何理順業務流程,以高效整合現有內部資源便成為了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

為此,在深入分析當前市場競爭形勢和自身資源稟賦之后,陳凌在業內首次提出了“托管+代銷”的業務運作模式,這也得到了民生銀行領導的大力支持。

“這一模式旨在通過集中整合全行零售和托管的業務資源,打破部門業務局限,體現協同效應,從而快速形成業務競爭優勢,在重點產品上實現集中突破。”

效果很快顯現,截止2010年底,民生銀行作為主代銷行成功托管“銀華深證100指數基金”、“華商策略精選基金”以及國元證券“黃山3號”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同時與廣發基金、國投瑞銀基金、銀華基金和匯添富基金等十多家知名基金公司滾動發行了15只基金專戶產品,累計代銷托管類基金、基金一對多和券商理財產品達60億元,由此拉動證券類托管規模超過180億元,在主流產品上大大提升了民生銀行的市場影響力。

“其中基金托管規模較2009年末增長80%以上,同業排名顯著提升,目前除國有大型銀行之外,基金托管規模在股份制銀行中居于前三甲,無論業務增量和業務增速都取得了長足進展。”陳凌介紹說。

不僅如此,資源整合還體現在商業銀行理財產品與托管業務的結合上,2010年,民生銀行按照銀監會的要求,對于該行的證券類、項目類理財產品進行托管,提供財產保管、核算、清算和投資監督等專業服務,有效控制了理財產品的風險。這也是資產托管業務與民生銀行理財業務相整合的結果,通過銀行理財托管,實現了銀行理財操作部門(前臺)與托管部門(后臺)的專業分工。

“這有利于規范化理財業務運作流程,滿足監管要求,同時對于規模化、專業化發展民生銀行的理財業務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過有效的內部資源整合,民生銀行打造出了流程化的托管銀行。

多元化產品布局

深謀遠慮的陳凌并沒有把目光局限在內部的資源整合上,與資源整合同步進行的還有產品的布局。

陳凌介紹,自民生銀行資產托管部成立以來,一直實施多元化的戰略,不斷豐富托管業務產品線,擴大托管業務的覆蓋范圍,先后取得了企業年金托管業務資格和保險資金托管業務資格,并在近期獲得了QFII托管業務資格。

到目前為止,民生銀行已經形成了覆蓋五大類,三十多個產品的豐富產品線,不僅業務布局更趨多元,同時也構建了多重盈利點,確保了資產托管業務的健康平穩發展。

其中,針對新興業務領域,民生銀行從客戶需求出發,加快了業務創新的步伐,與德同資本合作為全行私人銀行高端客戶聯合推出了德同資本旗下首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金采用行業領先的母子基金運作模式,募集資金總規模有望達到20億至50億人民幣,其中首期募集規模為5-10億人民幣,民生銀行作為托管人,首次開創了由總行托管母基金、分行托管當地子基金的總分合作托管業務新模式,不僅實現了對客戶上下游環節的封閉式托管,提高了資產運作的安全性,同時凸顯出民生銀行資產托管業務運作模式的靈活性,滿足了客戶的個性化需求。

在保險資金托管領域,民生銀行與太平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合作,成功實施了太平洋-河北建投新能源風電場項目債權投資計劃項目,項目規模為13億元,民生銀行作為該債權計劃的托管人,負責項目的全程托管,這是民生銀行自2008年底獲得保險資金托管資格以來的第一單保險資金托管業務,同時也是全行首單保險資金債權投資計劃業務。

該項目開創了“托管+融資”的保險資金債權投資業務新模式,不僅滿足了客戶低成本融資的需求,同時借助托管業務機制降低了業務操作風險,為保險類資產管理機構提供了安全投資的新渠道,充分彰顯出民生銀行始終以客戶為中心,專業創新的服務理念。

多元化的產品布局使得民生銀行資產托管業務蒸蒸日上,這一切,都離不開陳凌的未雨綢繆。

積極搭建平臺

資產托管是個新業務,如何做大做強,是陳凌時刻思考的問題。在陳凌看來,資產托管是一個拓展業務的全新平臺,可以為相關的多種業務搭建一個共同發展的橋梁,通過托管的平臺鏈接傳統業務,同時,通過托管這個橋梁嵌入其他業務,讓其有新的增值,誕生新的服務,提升原有業務的品質與價值。

陳凌認識到,托管業務作為一種產品機制,如果能夠通過搭平臺的方式,必然可以打造成一套有價值鏈金融業務體系。

2010年以來,以交易資金托管系統為平臺和切入點,陳凌帶領的民生銀行資產托管部與知名開發商共同開發交易資金托管系統,這一系統融合清算、托管、現金管理為一體。與此同時,該部還積極營銷大宗商品交易市場方面的業務機會,目前已成功在煤炭和糧食等區域性商品交易市場中實現了突破。

另外,托管業務充分利用自身銜接商業銀行和資本市場的橋梁作用,通過基金專戶理財托管業務與零售部共同搭建了全行財富管理業務的平臺,全面帶動了民生銀行高端客戶理財業務的發展。

夯實內控

基礎

自身業務的運營能力和內控管理水平是銀行資產托管業務的基石,陳凌非常明白這一點。“自民生銀行資產托管部成立以來,一直重視提高自身業務的穩健運營能力和內控管理水平。在托管部內部設置了獨立于業務運營體系的監督稽核處室,負責日常業務監控和內控管理工作。”

本著提升內部管理品質的角度,陳凌將2010年定位為:內部管理提升年。“主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確保業務穩健運行和零差錯,另一方面加強內部風險管控,堵漏補疏,為業務運行提供有力保障。”

2010年,民生銀行資產托管部通過了SAS70國際認證。該項認證是由具備資質的國際知名會計師事務所,依據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制定的《審計準則公告第70號(SAS70)服務機構》審計標準,針對金融服務機構向客戶提供服務的內部控制、安全保障、稽核監督措施進行嚴格的審閱。獲得該項認證,表明民生銀行資產托管服務運作流程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均得到國際審計機構的認可,符合國際標準。

篇3

拓寬保險投資的渠道

無論是從國際經驗看還是從中國保險業本身的需求來講,進一步開放投資渠道以及投資證券化必定是中國保險投資的趨勢,而且保險投資渠道的進一步開放能夠促進各保險公司投資的專業化、特色化發展。結合中國當前國情,可以首先考慮對保險資金開放以下投資渠道:1、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2、保險定向募集基金;3、作為機構投資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部分資產;4、進行非普通股的權益投資,例如參與國有股減持和法人股認購;5、直接參與股票市場;6、參與發起設立產業投資基金;7、參與組建設立證券投資基金;8、外幣資產投資。

對于以上投資渠道開放建議,需要特別說明以下幾點。

第一,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對進一步完善銀行間同業市場結構、樹立其在中國資本市場的地位,以及幫助保險公司處理短期資金均具有積極意義。

一方面主要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均已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對于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主體的基本標準,且主要保險公司均已是銀行間同業市場債券業務成員,進入同業拆借市場的技術設施等成本低廉,因此主要保險公司已具備加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資格標準。另一方面,保險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即能豐富市場短期資金供給源,又能為保險公司處理短期資金提供一個更好渠道,給保險公司和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現有成員都帶來好處。

第二,保險公司發起設立定向募集基金并委托給合格的基金管理公司進行管理是股市和保險投資的共同要求,并能產生多方共贏。

由保險公司作為發起人設立保險定向募集基金,既能根據保險資金的特點量體裁衣設計投資方案從而解決保險資金迫切且特殊的投資需要,又可以解決中國股市培育機構投資者的重大歷史課題。另一方面,由保險公司發起設立保險定向募集基金并由高素質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本無障礙。

第三,參與國有股減持和認購法人股的投資方式與保險資金尤其是壽險資金的運用要求非常匹配。

保險資金尤其是壽險資金具有長期性、后續性的明顯特征,對于資金運用的流動性要求不高,因此比較適合中長期的戰略投資。保險資金作為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介入國有股的減持工作,將對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改善起到積極影響: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的股權集中度,使機構投資者股東比重加大,間接地通過股東大會影響企業的經營決策。同時,機構投資者在公司經營決策中的影響力提升,使得企業管理層更加關心企業長遠利益,投資者的利益得到體現。再者,保險資金介入國有股減持可以成為對證券市場沖擊的減震器。保險資金的長期負債特性決定了保險資金特別注重長線的投資回報,不會盲目追求短期收益,甚至還可以根據國有股減持的需要鎖定三至五年的流動期。與參與國有股減持類似,保險資金認購法人股也能起到深遠的影響并產生多方互贏格局。

第四,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是急需的也是可行的。

中國股市近十年來的平均投資回報率基本上達到了年均22%-30%,這一高回報投資領域不允許保險資金進入會使保險資金面臨相對貶值的危機。而且近期中國正面臨著強大降息壓力,現有保險資產中的銀行存款和債券資產都將面臨縮水風險,而利率下降并不會給股票投資帶來負影響,因此允許保險資金直接入市是非常急迫的,只有直接投資于股市方能合理進行組合投資獲得高額回報并有效規避利率風險。另一方面,保險資金直接入市也是可行的。發達國家過去30年的經驗表明,保險資金直接入市對保險公司和股市都極有利。在國際上保險公司是股市長期資金主要供應者,也是股市主要機構投資者。以美國為例,1999年美國人壽險公司資產中有55%為有價證券,且保險資金投資于股票市場的回報率高達14.4%。而中國股市經過十幾年發展,市場法律法規日趨完善、游戲規則也逐漸明朗,尤其是經過監管當局的持續監管和規范,股市系統性風險不斷得到釋放,保險資金進入股市的時機日趨成熟。同時,保險資金參與證券投資基金市場以來的表現也證實了保險資金確實是理性機構投資者,保險資金這樣的長線理性投資者直接入市有利于消減股市投機氣氛。

第五,允許保險資金參與發起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對推動國家基礎建設和地區經濟發展以及增加保險業收益、支持保險業發展均有長遠積極意義。

目前我國正處經濟發展起飛階段,各項建設尤其是大型基礎設施和重點工程建設均須大量長線投資資金支持,同時這些投資項目也具有很高的投資回報率。而保險資金正具備規模大、投資期限長的特點,與大型基礎設施及重點工程的資金需求正好匹配。保險資金投資于一些期限長、具有穩定回報的國家重點項目是非常適宜的,能夠滿足項目與資金的共同要求。

第六、允許保險資金參與組建證券投資基金,能夠推動保險業和基金業的共同發展,發揮保險資金在資本市場中的應有作用。

國外著名保險集團幾乎都有控股的專業投資子公司,而投資子公司在專業化發展過程中往往都會通過組建基金公司的方式壯大起來。很顯然,保險資金作為典型的長線投資者及資本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很適合作為發起人參與組建證券投資基金,而且保險資金經過若干年的投資積累具備了參與組建證券投資基金的能力。從另一方面看,專業投資子公司是大型保險公司進行保險投資的最有效模式,作為獨立法人,投資子公司也可以通過兼并或認購等方式參與組建證券投資基金,為保險投資增加新的收益點并促進保險投資的專業化發展。

第七,建議外幣資產的投資運用采取封閉管理方式。目前各公司的外幣資產主要以銀行存款形式存在,建議逐步放開保險公司外幣資產的投資限制,首先可以考慮債券投資,可以陸續允許保險公司的外幣資產購買中國政府發行的外債、高信用級別國家的債券。鑒于中國目前不允許資本項目下的人民幣自由兌換,因此保險公司、保險監督機構應該與外匯管理局等相關機構共同制定外幣資產投資運用的封閉管理制度,以保證投資到期后資產的順暢回流。

開放保險投資渠道后的風險管理

進一步開放投資渠道當然也會帶來一些新的風險,但通過保險公司內部有效風險管理制度以及保監會合理監管方案的設計施行,新的投資風險可以得到有效規避和控制。

保險公司層次上的風險管理主要依賴于兩點,一是建立和貫徹有效的總體風險管理制度,二是實施有力的各投資品種風險控制措施。

總體風險控制主要涵蓋了資產負債匹配管理、總風險限額管理、投資管理架構設置、投資決策管理系統設計、交易流程控制以及保險產品設計策略等方面。

合理的投資管理架構設置是控制保險投資風險的起點和基本制度保證。從國際同業的發展經驗來看,保險投資模式有專業化控股投資模式、集中統一投資模式、內設投資部投資模式和外部委托投資模式四種

。經過比較分析達成的認識是:在當前以及未來相當長時期內,集中統一投資模式更符合中國保險業發展要求,并達到投資專業化和規避化解投資風險的雙重目標。集中統一投資模式指在一個集團或控股公司下設產險子公司、壽險子公司和投資子公司,產險子公司和壽險子公司的保險資金統一上劃到集團或控股公司,再由集團或控股公司將保險資金下撥到專業投資子公司,專業投資子公司分別設立獨立的產、壽險投資帳戶進行資金運作。與其他模式相比,這一投資模式突出了資金集中劃撥和專業投資子公司獨立運作這兩點,正是這兩點使集中統一投資模式具備其他模式無法比擬的優點。首先,通過專業化投資子公司形式進行保險投資,市場應變能力強,專業化發展能提高保險投資收益;其次,集中劃轉資金可以形成資金的大規模統一運作,有利于進行組合投資防范風險、提高收益并實現保險公司的長期穩健經營目標;最后不容忽視的是,集中統一投資模式與產壽子公司資金直接劃撥給專業化投資子公司的單純專業化投資模式相比更能加強保險集團或控股公司與投資子公司的聯系、增強集團或控股公司的控制力,這對競爭日益激烈的中國保險業是尤為重要的,它能夠有效貫徹保險公司的品牌文化、提高保險公司的綜合競爭力,在面臨WTO帶入的大批外資保險公司面前這一點更顯重要。

資產負債匹配管理是保險公司風險管理的核心內容,資產負債匹配模式的應用是總體風險管理制度的具體深化。資產負債匹配管理是現代保險投資運作中常被采用且行之有效的一種方法,在充分考慮負債和資產特征(期間、成本、流動性)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經營戰略和投資戰略,使不同的資產、負債在數量、期限、成本、收益、流動性方面彼此對稱、匹配,以提高公司的風險管理水平和綜合收益水平。利率敏感性分析是資產負債匹配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通常通過利率敏感現金流量分析模式進行,且由于數據分析與評估的復雜性,一般利率敏感性分析需借助專用計算機軟件模型進行。而久期管理則是實現壽險公司資產負債匹配的有效途徑。久期管理以久期(Duration)、凸性(Convexity)為工具,通過測量保險公司現有及未來資產、負債的久期、凸性并作比較,對資產、負債的期限、品種進行合理搭配,將利率對于資產、負債的負面影響控制在一個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

各投資品種的風險管理措施則是更為具體的風險管理手段,針對不同投資品種的特性采取不同的措施,主要目的是防范利率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以及操作風險。

另外,在保險公司層面的風險管控上,還有兩點需要特別強調。

第一,獨立托管制度,即保險資金管理人與保險資金托管人嚴格分離。當前中國保險投資中資金管理人一般都是各公司財務部,但如果保險投資以專業投資子公司模式進行,那么為有效規避內部人控制風險,保險資金的托管人必須由保險集團或控股公司下的獨立財務公司或其他銀行擔任。

第二,保險投資體系的前后臺分開原則。歷史上巴林銀行的倒閉是投資前后臺混雜的一個巨大教訓。因此為有效的防范風險,前臺投資操作部門應該與后臺投資績效評估與風險監控部門應該嚴格獨立開來,同時為達到資金運用體系整體上的高效運行,前后臺分工應遵循以下三原則:風險控制原則、效率原則、公司價值最大化原則。其中,風險控制原則包含三方面內容:事先預防,前后臺部門在公司投資管理委員會領導下共同制定投資規則;事中監控,后臺對前臺操作進行實時監控,動態掌握情況;事后監督;后臺監控部門可以組織定期檢討,防止違反公司投資政策。"透明"是風險控制原則的具體體現,它首先要求前臺的投資操作,后臺必須清楚了解,前臺不得隱瞞;其次,要求整體監控環境透明,前后臺對于運作規則均有明確的了解。效率原則指后臺在有效監控風險的同時要支持前臺運作,依照公司投資政策原則,滿足前臺業務的需要,避免環節阻滯。前后臺共同協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價值最大化原則是指遇到公司投資政策未明確涉及之處,則以"公司價值最大化"為衡量準繩,進行投資運作。

除了保險公司內控,保監會對保險投資的監管是防范保險投資風險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環。保監會對保險投資的風險監控可以從以下一些方面來實施。

第一,借鑒國際同業經驗,通過對單一投資品種限制投資比例來實施最基本的監控;

第二,通過對投資組織架構的建設指引以及投資體系的規范,間接引導保險投資;

第三,投資評級制度以及投資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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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渠道涌入新增資金

社保資金入市 根據公布的社保基金2002年年報,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全國社保基金權益總額為1241.86億元。按《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有關投資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得高于40%的規定,社保基金投資規模可以達到496億元。據了解,目前獲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資格的博時、鵬華、南方、華夏、長盛、嘉實6家基金管理公司都基本簽署完畢有關委托投資協議,初期入市的社保基金總額為160億元。

QFII制度的正式實施 中國證監會于2002年底頒布并施行《QFII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此舉被認為是繼1996年底人民幣實現經常項目可自由兌換以來,我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又一個里程碑。今年5月下旬,瑞士銀行有限公司、野村證券株式會社等機構的QFII資格獲證監會批準,我國證券市場上首批QFII誕生。隨后這兩家公司通過托管人向外匯局申請投資額度,6月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了這兩家機構的投資額度,瑞士銀行的投資額度為3億美元,野村證券株式會社的投資額度為5000萬美元。雖然首次批準的介入中國證券市場的資金規模不大,但對市場資金供給預期變化的意義是不言而喻的。

保險資金入市 目前保險資金只能購買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保險資金的入市方式可能會進一步進行改革,一旦提高保險資金的入市比例或者直接入市,市場資金供給將大幅度增加。我國目前的保險資產規模非常龐大。截止2002年底,全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已達5799億元,比上年增長56.6%,但是行業平均收益率則僅為3.14%,比2001年度的4.3%下降了一個多百分點。

投資渠道狹窄、基金的虧損讓保險公司頗有怨言。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率逐年下降的現實,讓各保險公司蓄謀已久直接入市的沖動愈加強烈,設立資產管理公司以獨立法人的資格管理龐大的保險資金正被提上議事日程。中國保監會于5月9日批準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設立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此舉預示著龐大的保險資金向直接進入股市的方向又邁出了一大步。除此次獲批的人保外,新華人壽已向保監會遞交了申請報告,準備將目前的資產管理中心升格成立獨立法人的資產管理公司。同時。中國人壽、泰康人壽、華泰財險等多家保險公司也在加緊準備申請材料。設立資產管理公司不僅能有效地增強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能力,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效率,同時也增加了證券市場的資金供給。

市場擴容加快稀釋增量資金

基金擴容 在有關政策的指導下,以證券投資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發展迅速,數量增加,質量提高,管理的資金規模不斷擴大。在2003年5月,基金又大規模擴容,先是招商安泰以45億的首發規模告捷,接著是鵬華普天、華寶興業寶康、嘉實理財通3只系列基金和南方避險增值基金同時獲批發行。

不僅如此,合資基金也取得了長足進展,加拿大蒙特利爾銀行參股富國基金的申請5月底獲得了中國證監會的批準。統計資料表明,目前市場上的基金公司已增加到28家,已設立基金達75只,目前基金掌管的資金總量已將近1500億元,僅今年新成立的基金吸納資金就高達200多億元。

基金業的日益壯大為資本市場提供了豐厚的資金支持。基金運作規范,專業程度較高,投資行為比較理性,其投資行為對市場的投資方式、運行機制的影響越來越大,引導市場潮流向健康的方向發展。可以預見,隨著我國基金的發展,市場資金結構改善,市場有效程度不斷提高,為體現出經濟持續 增長對證券市場發展的支持作用提供了必要條件。

新股擴容加快 目前,種種跡象表明一度有所放緩的新股發行在近期又開始提速。統計資料表明去年共發A股97家,而今年1至5月新發A股才21家。為滿足企業融資要求,今年下半年一級市場發行速度會明顯較上半年加快。在5月的最后一周有冠農股份與片仔癀相繼發行,6月的第一周又先后發行了三友化工和冠豪高新,從而改變了前期每周發行一只新股的節奏,每周發行兩只新股的速度很可能會保持下去。新股發行提速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一批公司正等待發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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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與控制

一、引言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問題是我國保險理論界近幾年來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課題,但是從現有的文獻和論著的研究成果來看,對保險資金運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以及擴大我國投資渠道等方面,而對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從風險管理的視角進行分析研究的還比較少。當前,我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面臨著多方面的壓力,譬如保費收入遞增的壓力、產品創新的壓力、行業競爭的壓力以及適當財務結構的壓力等,這些壓力都迫使保險公司越來越重視資金的運用,期望通過保險資產業務取得良好的投資收益,來緩解這些壓力。但是,我們還應該看到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中,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這些風險不僅包括有一般性資金運用的風險,還包括有基于保險資金自身特殊屬性而產生的區別于其他資金運用的風險。面對這些風險,保險資金的運用如何實現預期的目標,如何分散風險、選擇投資工具、如何進行投資組合、投資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樣的內部和外部風險控制方法就顯得更為重要了。增強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完善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體系,提高資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風險,是目前中國保險業面臨的緊迫任務。

二、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

保險資金在直接進入資本市場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資品種間進行資金配置,但在具體配置資產時,保險公司既要充分考慮保險資金的負債性質和期限結構因素、各類投資品種是否符合保險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還要考慮監管層對最低償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時應特別注意如下方面的問題。

第一,壽險和非壽險資金期限的差異將導致不同的投資選擇。財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未決賠款準備金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壽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人身險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可以長達20-30年。由于各類保險準備金均為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在將這類資金進行投資時風險控制相當重要,而資金期限結構上的差別將導致財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流動性,壽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產生不同的投資選擇。

第二,國內保險市場快速增長產生的新增保費足以解決保險公司流動性需求。從保險公司現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對我國保險市場正處于一個快速增長時期的判斷,每年不斷增長的保費收入將能夠滿足當年保險賠付和給付的資金需求以及營運費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類準備金形式存在的保險資金需要尋找安全的增值空間,以應對保險金未來集中給付的高峰。

第三,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收益的要求從理論上分析,與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盈利的要求處于它們兩者之間,在進行資產配置的過程中會綜合考慮銀行存款、企業債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轉債等不同投資品種間的平衡。隨著投連險、分紅險和萬能保險等新型壽險產品銷售份額的不斷增長,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的規模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廣大投保人和保險人對股票市場運行周期的判斷,保險資金的風險承受能力也將相應提高。

第四,保險資金的盈利模式將呈現多元化趨勢。在投資品種的選擇上,保險資金可介入的品種除了常規的流通A股、可轉債之外,還將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資,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投資品種的不斷豐富,可供保險資金選擇的余地仍將不斷擴大。目前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的相繼出臺,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的規定將成為這部法規的核心要點。

三、保險公司對資金運用風險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成立獨立的資產管理公司;二是委托專業機構運作;三是在保險公司內設資金運用部門。不論是采用哪種模式,保險公司都是資金運用的決策者和風險承擔者,也是進行風險防范的第一道防線。為保證資金的運作安全,應有效的安排組織結構、內控制度、管理系統與和風險預警體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確的組織架構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涉及的機構和部門包括董事會、總經理室、風險管理、內部審計、風險監督等諸多機構和部門。這些機構和部門職責分工不一樣,其協調運作是做出科學投資決策的機制保障。如董事會的職責有負責制定資金運用的總體政策,設定投資策略和投資目標,選擇投資模式,決定重大的投資交易,審查投資的組合,審定投資效益評估辦法等,總經理室的職責是根據董事會決定的總體政策,負責研究制定具體的經營規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種投資組合的數量和質量比例、制定風險管理人員守則和職責、風險管理評估辦法等,內部審計的職責是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獨立對所有的投資活動進行審計,及時發現并糾正公司內部控制和運營制度存在的問題,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責是分析市場情況和風險要素變化,對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風險的措施,風險監督部門的職責是通過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及時、全面、詳細地了解資金運用單位和部門對董事會的投資策略、目標達成與實施過程,投資人員的從業資格和整體素質以及勝任工作情況等。

2、制定嚴密的內控制度

資金運用的決策、管理、監督和操作程序復雜,環節多,涉及面廣,人員多,風險大。所以有必要沿著控制風險這條主線,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一方面,這些制度必須涵蓋所有的投資領域、投資品種、投資工具及運作的每個環節和崗位;另一方面,使每個人能清楚自己的職責權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確保所有的投資活動都得到有效的監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證公司董事會制定的投資策略和目標順利實現。

3、建立資金運用信息管理系統

信息管理是一種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公司要有發達的信息網絡,對外要與國內外各個資本、債券、貨幣市場連接,讓有關人員隨時了解市場變化情況;對內要與董事、總經理室成員、風險管理、審計、監督、財務、業務部門聯接,在系統中及時錄入各種業務發生情況。這些信息要足以為決策者提供第一手決策依據,為管理者提供及時詳實的分析數據,為監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資料,為投資操作者提供信息平臺,同時真實記錄交易情況,使準確信息在公司各個機構和部門之間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評估考核和風險預警體系

在資金運用的全過程中,有幾組指標評估辦法是保險公司必須關注和建立的,比如風險評估和監控,資金流動性考核評估、資產負債匹配評估、風險要素評估、資金運用效益評估等。此外,還要健全投資風險預警體系,包括總體及各個投資領域、品種和工具的風險預警,使投資活動都納入風險管控制度框架內,使公司經營審慎和穩健。

四、加強保險資金運行的監管建議

1、為保險資金運用營造好的法制環境

一是修改《保險法》,進一步拓寬資金運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間。二是對業已批準辦理的業務,抓緊補充制定各項規章,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等。三是對保險投資高管人員、具體操作人員規定資格條件;對銀行、證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對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級標準;確定資產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職責和標準。四是在拓展投資模式,開放投資領域,增加投資品種和工具之前,要有較長時間的醞釀期,根據我國國情,借鑒外國經驗,反復討論、論證,必要時還可聽證,聽取多方面意見,制定監管法規規章。

2、對保險資金運用范圍的劃定

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并不意味著不限制范圍,全方位地放開。應該根據國際國內經濟金融運行環境,結合保險業經營風險的特殊性,按照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要求,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逐步放開保險資金運用領域和范圍。可考慮放寬以下限制:一是放寬現有投資品種的比例控制,可考慮進一步放寬購買企業債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資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國家重點基礎建設和實業投資方面有所突破,特別是對水、電、交通、通訊、能源等的投資。三是在適當的時候允許辦理貸款業務。四是放開與金融機構相互持股的限制,進行股權投資。五是適度允許投資金融衍生產品,使保險公司通過套期保值有效規避風險等。放開保險投資渠道要循序漸進,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成熟一點放開一點,避免以往那種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狀況出現。注意防范保險風險,堅決杜絕因投資不當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造成嚴重影響,切實維護被保險人利益。除此之外,對流動性差、風險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質押貸款應予禁止,同時還應禁止對衍生金融產品的投機性投資。

3、按投資比例監管

近年來,隨著社會和公眾對保險的需求加大,我國保險業迅猛發展,保險險種和產品急劇增多。這些產品因其性質、特點、責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樣,具體體現在承擔責任的時間有先有后,規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應地,用各種產品所形成的保費收入進行投資,其投資渠道、方式、期限等也應有所區別。我國保險業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市場機制不健全,營運欠規范,資本市場不成熟,資金運用渠道不暢。借鑒國外的監管經驗與運營慣例,應選擇謹慎經營和監管,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上進行具體的嚴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應對一些投資類別規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對企業債券現行規定不高于20%的投資;投資次級債不超過總資產的8%;直接投資流通股的資金不超過總資產(不含萬能和投連產品)的5%等。將來保險資金投資渠道進一步放開后,對項目投資、質押借款、投資金融衍生產品、境外投資等同樣也要進行比例監管。另一方面,對單項的投資也要有嚴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資一家銀行發行的次級債比例不超過總資產的1%;投資一期次級債的比例不得超過該期發行量的20%;投資單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價格計算不超過保險資金可投資股票的資產的10%;購買同一公司的債券,投資單個項目的比例,以及對個人貸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圍內;資金存放在單家銀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總之通過投資比例限制,可以調整高風險和低風險投資結構,選擇盈利性大、流動性強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資方式進行組合,使投資組合更趨優化。當然,投資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變的,可根據市場變化及需求對公司的運營情況進行調整。

【參考文獻】

[1]史錦華、賈香萍:保險資金入市的效應分析及其風險管理[J].保險世界,2006(1).

[2]劉新立: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拓寬及風險管理[J].財經研究,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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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與控制

一、引言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的問題是我國保險理論界近幾年來一直都在研究的重要課題,但是從現有的文獻和論著的研究成果來看,對保險資金運用的分析主要集中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以及擴大我國投資渠道等方面,而對于保險公司資金運用從風險管理的視角進行分析研究的還比較少。當前,我國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面臨著多方面的壓力,譬如保費收入遞增的壓力、產品創新的壓力、行業競爭的壓力以及適當財務結構的壓力等,這些壓力都迫使保險公司越來越重視資金的運用,期望通過保險資產業務取得良好的投資收益,來緩解這些壓力。但是,我們還應該看到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中,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這些風險不僅包括有一般性資金運用的風險,還包括有基于保險資金自身特殊屬性而產生的區別于其他資金運用的風險。面對這些風險,保險資金的運用如何實現預期的目標,如何分散風險、選擇投資工具、如何進行投資組合、投資策略如何制定,采取什么樣的內部和外部風險控制方法就顯得更為重要了。增強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完善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管理體系,提高資金收益率并有效地防范風險,是目前中國保險業面臨的緊迫任務。

二、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

保險資金在直接進入資本市場后可以在更多的投資品種間進行資金配置,但在具體配置資產時,保險公司既要充分考慮保險資金的負債性質和期限結構因素、各類投資品種是否符合保險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管理的要求,還要考慮監管層對最低償付能力的要求。因此在分析保險資金的資產配置時應特別注意如下方面的問題。

第一,壽險和非壽險資金期限的差異將導致不同的投資選擇。財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未決賠款準備金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大都在1-2年;而壽險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由人身險責任準備金構成,期限可以長達20-30年。由于各類保險準備金均為保險公司的負債,因此在將這類資金進行投資時風險控制相當重要,而資金期限結構上的差別將導致財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流動性,壽險公司更注重投資品種的安全性和盈利性,由此產生不同的投資選擇。

第二,國內保險市場快速增長產生的新增保費足以解決保險公司流動性需求。從保險公司現金流量角度看,基于對我國保險市場正處于一個快速增長時期的判斷,每年不斷增長的保費收入將能夠滿足當年保險賠付和給付的資金需求以及營運費用的支出需要,而以各類準備金形式存在的保險資金需要尋找安全的增值空間,以應對保險金未來集中給付的高峰。

第三,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收益的要求從理論上分析,與社保基金和QFII基金相比,保險資金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和對盈利的要求處于它們兩者之間,在進行資產配置的過程中會綜合考慮銀行存款、企業債券、基金、流通股股票、可轉債等不同投資品種間的平衡。隨著投連險、分紅險和萬能保險等新型壽險產品銷售份額的不斷增長,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的規模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廣大投保人和保險人對股票市場運行周期的判斷,保險資金的風險承受能力也將相應提高。

第四,保險資金的盈利模式將呈現多元化趨勢。在投資品種的選擇上,保險資金可介入的品種除了常規的流通A股、可轉債之外,還將介入非流通股的投資,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和投資品種的不斷豐富,可供保險資金選擇的余地仍將不斷擴大。目前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的相繼出臺,有關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業務范圍的規定將成為這部法規的核心要點。

三、保險公司對資金運用風險的管理控制

目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成立獨立的資產管理公司;二是委托專業機構運作;三是在保險公司內設資金運用部門。不論是采用哪種模式,保險公司都是資金運用的決策者和風險承擔者,也是進行風險防范的第一道防線。為保證資金的運作安全,應有效的安排組織結構、內控制度、管理系統與和風險預警體系。

1、建立健全分工明確的組織架構

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涉及的機構和部門包括董事會、總經理室、風險管理、內部審計、風險監督等諸多機構和部門。這些機構和部門職責分工不一樣,其協調運作是做出科學投資決策的機制保障。如董事會的職責有負責制定資金運用的總體政策,設定投資策略和投資目標,選擇投資模式,決定重大的投資交易,審查投資的組合,審定投資效益評估辦法等,總經理室的職責是根據董事會決定的總體政策,負責研究制定具體的經營規定和操作程序,包括多種投資組合的數量和質量比例、制定風險管理人員守則和職責、風險管理評估辦法等,內部審計的職責是直接向董事會負責,獨立對所有的投資活動進行審計,及時發現并糾正公司內部控制和運營制度存在的問題,風險管理部門的職責是分析市場情況和風險要素變化,對存在的風險進行評估和控制,研究化解風險的措施,風險監督部門的職責是通過現場和非現場檢查,及時、全面、詳細地了解資金運用單位和部門對董事會的投資策略、目標達成與實施過程,投資人員的從業資格和整體素質以及勝任工作情況等。

2、制定嚴密的內控制度

資金運用的決策、管理、監督和操作程序復雜,環節多,涉及面廣,人員多,風險大。所以有必要沿著控制風險這條主線,制定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一方面,這些制度必須涵蓋所有的投資領域、投資品種、投資工具及運作的每個環節和崗位;另一方面,使每個人能清楚自己的職責權限和工作流程,做到令行禁止,確保所有的投資活動都得到有效的監督、符合既定的程序,保證公司董事會制定的投資策略和目標順利實現。

3、建立資金運用信息管理系統

信息管理是一種重要的風險管理工具。公司要有發達的信息網絡,對外要與國內外各個資本、債券、貨幣市場連接,讓有關人員隨時了解市場變化情況;對內要與董事、總經理室成員、風險管理、審計、監督、財務、業務部門聯接,在系統中及時錄入各種業務發生情況。這些信息要足以為決策者提供第一手決策依據,為管理者提供及時詳實的分析數據,為監督者提供全面的全科目資料,為投資操作者提供信息平臺,同時真實記錄交易情況,使準確信息在公司各個機構和部門之間充分交流。

4、建立公司評估考核和風險預警體系

在資金運用的全過程中,有幾組指標評估辦法是保險公司必須關注和建立的,比如風險評估和監控,資金流動性考核評估、資產負債匹配評估、風險要素評估、資金運用效益評估等。此外,還要健全投資風險預警體系,包括總體及各個投資領域、品種和工具的風險預警,使投資活動都納入風險管控制度框架內,使公司經營審慎和穩健。

四、加強保險資金運行的監管建議

1、為保險資金運用營造好的法制環境

一是修改《保險法》,進一步拓寬資金運用渠道,并留有一定空間。二是對業已批準辦理的業務,抓緊補充制定各項規章,如《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等。三是對保險投資高管人員、具體操作人員規定資格條件;對銀行、證券、基金、信托等交易對象限定基本信用等級標準;確定資產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職責和標準。四是在拓展投資模式,開放投資領域,增加投資品種和工具之前,要有較長時間的醞釀期,根據我國國情,借鑒外國經驗,反復討論、論證,必要時還可聽證,聽取多方面意見,制定監管法規規章。

2、對保險資金運用范圍的劃定

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并不意味著不限制范圍,全方位地放開。應該根據國際國內經濟金融運行環境,結合保險業經營風險的特殊性,按照保險資金運用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要求,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逐步放開保險資金運用領域和范圍。可考慮放寬以下限制:一是放寬現有投資品種的比例控制,可考慮進一步放寬購買企業債券的限制和提高投資股市的比例。二是可在國家重點基礎建設和實業投資方面有所突破,特別是對水、電、交通、通訊、能源等的投資。三是在適當的時候允許辦理貸款業務。四是放開與金融機構相互持股的限制,進行股權投資。五是適度允許投資金融衍生產品,使保險公司通過套期保值有效規避風險等。放開保險投資渠道要循序漸進,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成熟一點放開一點,避免以往那種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狀況出現。注意防范保險風險,堅決杜絕因投資不當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造成嚴重影響,切實維護被保險人利益。除此之外,對流動性差、風險較高的非上市股票和非質押貸款應予禁止,同時還應禁止對衍生金融產品的投機性投資。

3、按投資比例監管

近年來,隨著社會和公眾對保險的需求加大,我國保險業迅猛發展,保險險種和產品急劇增多。這些產品因其性質、特點、責任周期、成本效益不一樣,具體體現在承擔責任的時間有先有后,規模有大有小,效益有好有差。相應地,用各種產品所形成的保費收入進行投資,其投資渠道、方式、期限等也應有所區別。我國保險業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市場機制不健全,營運欠規范,資本市場不成熟,資金運用渠道不暢。借鑒國外的監管經驗與運營慣例,應選擇謹慎經營和監管,在保險資金的運用上進行具體的嚴格的比例限制。一方面,應對一些投資類別規定最高比例限制,如對企業債券現行規定不高于20%的投資;投資次級債不超過總資產的8%;直接投資流通股的資金不超過總資產(不含萬能和投連產品)的5%等。將來保險資金投資渠道進一步放開后,對項目投資、質押借款、投資金融衍生產品、境外投資等同樣也要進行比例監管。另一方面,對單項的投資也要有嚴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資一家銀行發行的次級債比例不超過總資產的1%;投資一期次級債的比例不得超過該期發行量的20%;投資單一股流通股票按成本價格計算不超過保險資金可投資股票的資產的10%;購買同一公司的債券,投資單個項目的比例,以及對個人貸款等要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圍內;資金存放在單家銀行的比例也要受比例限制,等等。總之通過投資比例限制,可以調整高風險和低風險投資結構,選擇盈利性大、流動性強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資方式進行組合,使投資組合更趨優化。當然,投資比例限制不是一成不變的,可根據市場變化及需求對公司的運營情況進行調整。

【參考文獻】

[1]史錦華、賈香萍:保險資金入市的效應分析及其風險管理[J].保險世界,2006(1)。

[2]劉新立: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的拓寬及風險管理[J].財經研究,2004(9)。

篇7

關鍵詞:保險資金;投資渠道;監管

中圖分類號:F840文獻標識碼:A

1979年我國開始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三十年來,我國保險業伴隨著改革開放不斷發展,行業面貌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從1980年全國只有一家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僅4.6億元,到2007年保費收入達到7,036億元,增長了1,500多倍。從國際排名來看,我國的保費收入居世界第十位,保險公司達到115家,總資產超過3萬億元,已逐步成為全球重要的新興保險市場。然而,在保險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保險資金充分有效運用卻面臨著愈來愈嚴重的問題。

一、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存在的問題

現代保險業中,由于市場開放和競爭加劇以及產品“同質化”現象的存在,保險公司依靠費差、死差賺取利潤的空間在日益縮小。保險公司的承保業務已經逐漸失去了取得利潤的功能而成為籌集保險資金的手段,特別當保險市場處于承保能力過剩的 “疲軟”周期時更是如此,因此運用保險資金進行投資成為保險公司的主要利潤來源。但總的來講,我國保險業仍然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資金運用因受到種種內外部條件約束而存在較多問題。

(一)保險資金運用收益不穩定,總體收益水平低。由于2007年證券市場出現難得一見的大牛市行情,我國保險業特別是保險資金投資,出現爆發式增長。2007年全年保險資金運用收益超過前五年總和,達2,791.7億元,資金運用平均收益率為12.17%,為歷史最好水平。2006年保險業實現投資收益共955.3億元,全行業實現投資收益率達5.8%,投資收益率比2005年提高了2.2個百分點。但在我國保險業高速發展時期,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率卻表現出較大的不穩定性。2001~2008年間我國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率波動幅度大,最低僅2.1%,最高達到12%,表現出極大的波動性,并且長期平均收益率在3.5%左右,遠低于成熟保險市場國家6%~10%的水平。(圖1)

之所以我國保險資金運用的收益水平偏低,并且波動性較大,主要原因還是我國資本市場發展不完善。盡管我國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不斷擴展,但保險資金的運用仍處于初級階段。在2002年,保險資金除協議存款、債券、基金等投資品種之外,保險業未得到有效利用的資金高達1,641億元,占可運用資金余額的28.3%。2008年9月底,我國保險公司總資產達到3.2萬億元,而銀行存款仍然高達7,039.7億元,占比22%,遠高于英國、日本等保險市場成熟國家約5%的比重。一方面我國保險公司可進入到資本市場上的資金容量受到較大的限制,投資選擇少。以債券市場為例,美國壽險業一般有70%以上的資金都投資在債券市場上,與之相比,我國債券市場無論從規模、產品數量以及種類、流動性等多方面都相差甚遠;另一方面我國資本市場還不夠穩定,經常性暴漲暴跌。

(二)保險資金運用和來源期限不匹配。不同的保險負債有著不同的期限,因此它強調的資金運用要求上各有側重。通常人壽保險資金一般具有期限長(一般為5年、10年、20年,甚至更長)、安全性要求高的特點,這部分資金在我國比較適合投資于長期儲蓄、國債、企業債、股權投資等;而財產保險資金來源則期限較短(一般為1年),須強調其流動性,因而比較適合于同業拆借、股票投資等流動性強并且收益較高的投資品種。

從我國目前保險投資情況來看,由于缺乏具有穩定回報率的中長期投資項目,致使不論其資金來源如何、期限長短與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資,即所謂 “長錢短用”。特別是債券市場可提供的長期債券少,期限在10年以上的債券更少,導致保險公司無法對長期負債、尤其是10年期以上負債進行匹配。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主要集中在銀行存款和短期債券,造成了長期負債和短期資產的錯配;若銀行將此保險資金提供給長期項目使用,又造成了長期資產和短期負債的錯配。這種保險資金運用和來源期間的不匹配會影響資金的流動性和收益性,很可能引起保險公司的償付危機。(圖2)

(三)保險投資管理機制不健全。由于我國保險投資放開的時間短,保險公司缺乏足夠的投資經驗和適合我國國情的保險投資理論。在我國保險業發展過程中,曾出現過多級資金管理模式和內設投資部兩種資金投資管理模式。由于多級資金管理模式存在著一些明顯的弊病,因而已被大多數保險公司所擯棄。近年來,各新興保險公司大都采用了內設投資部的管理模式,該模式在投資部門設置上主要有財務部門監管資金運用和設立獨立的投資部負責資金運用兩種形式。但是,隨著保險資金規模的擴大、投資方式的增多以及業務日趨復雜,這種管理模式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來。首先,資金投資對管理的專業化程度要求較高,需要保險公司設立相對獨立的、具有較強的專業化分工協作能力的資金管理機構進行資金運用的分析、決策和操作。顯然,財務部監管模式無法滿足這種對資金運用的專業化要求;其次,設立獨立的投資部負責資金運用時,一般是投資部負責投資業務,財務部管理頭寸。財務的經營原則是穩健,追求賬務平衡,而資金運用的原則是高效,要求資金的及時調撥以抓住投資機會,因而把這兩種不同性質的業務混合在一起將極大地削弱資金運用的效率。此外,在財務部監管資金投資體制下,也很難實現對保險資金投資績效的考核,因而也難以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四)資本市場缺陷對保險資金運用的影響。隨著我國保險市場競爭主體的增多和消費者的不斷成熟,要求保險公司從原先賣方市場格局下的資產驅動型資產負債管理方式轉向市場驅動型資產負債管理方式。盡管十幾年來我國資本市場得到較大發展,但仍存在較多缺陷,并且這些缺陷嚴重地制約著保險企業資產負債匹配管理的運用。主要表現在:1、資本市場流動性較差、規模小,市場分割限制了保險公司資產組合的彈性,難以根據經濟周期波動和利率波動靈活地調整資產組合。保險公司在調整資產組合時,其自身的買賣行為會導致金融工具的市場價格產生不利的變動;2、資本市場形態落后使保險公司不能利用期貨、期權等現代金融工具進行套期保值。這些缺陷對保險公司資產負債匹配的限制,不僅使保險公司可能存在資產負債誤配的風險,而且使保險公司不得不過于依賴產品組合的不斷調整來實現資產負債的匹配。

二、完善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對策建議

早在1997年,我國理論界和實務界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研究就掀起了熱潮,達成了許多共識,如完善投資環境、拓寬投資渠道、加強投資風險監管等。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國內、國際金融形勢急轉直下,巨額的保險資金如何運用將面臨嚴峻的考驗。在當前形勢下,筆者認為應以提高保險投資決策能力為基礎,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為核心,并進行一系列的風險管控制度安排,確保險資運用的安全、高效。

(一)完善我國保險公司投資管理機制。為有效實施投資管理,保險公司應設立全資或控股的專業化資產管理公司,對保險資金進行專業化、規范化運作,提高保險資金利用效率,以彌補內設投資部門以及委托外部投資機構的不足。同時,應通過有效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對資產管理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建立保險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雙重風險監控體系,降低投資的管理決策風險和市場風險。具體建議包括:1、新設專業化資產管理公司可在現有的資金運用部、投資管理中心等內設職能部門的基礎上,按照現代企業制度以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來建立;2、引進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通過這些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的引進和運用,提高保險公司對市場風險的分析、識別以及管理的能力;3、建立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和公開的披露制度。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包括公允的業績計算和表達方式以及以此為基礎的科學評價業績的方法,并且對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經營業績應有最低的披露要求,通過有效的公眾監督來促進競爭。

(二)創新保險資金投資渠道。要解決我國保險資金運用方面存在的問題,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渠道是其關鍵。借鑒國外發達保險市場的經驗,我國的保險投資可考慮以下創新渠道:

1、進行風險投資。目前,我國每年都有發明專利技術近3萬項,但轉化成商品并形成規模效益的不到10%,且高新技術的產值僅占工業總產值的8%左右。根據歐洲創業投資協會(EVCA)的統計,歐洲保險公司在風險資本來源中一般占10%以上的比例,已僅次于養老金、銀行和專業基金,成為創業投資的主流機構投資者之一。保險資金,特別是壽險資金具有期限長和額度大的特點,完全可以進行一些有影響、有規模的風險投資,這樣既可以支持國家科學技術的發展,緩解高新技術產業資金緊張的狀況,又為壽險公司龐大的長期資金找到了投資的途徑,尤其是當前就業形勢非常嚴峻,風險投資將會對增加就業崗位起到明顯的促進作用。我國壽險資金進行風險投資可以走先試點,再推廣的道路,在試點過程中先從與國內外成熟的風險投資機構合作起步,從合作中累積知識和人才。然后,有條件的保險公司成立或收購專業創業投資公司,先管理內部資金,逐步向引入和擴大外部資金比例發展。但我們應注意,為減少投資風險,無論是直接投資還是間接投資,都要堅持適度分散的原則,不能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因此,保險資金進行創業投資不可冒進,需要做到小額、分散、安全。

2、投資于基礎設施建設和實體。壽險資金具有長期性、穩定性等特點,而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具有投資金額大、建設和運營周期長、投資回報穩定和安全的特點,這就決定了兩者必然會走到一起。2004年7月,《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出臺,明確提出“鼓勵和促進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和重點建設工程項目”,這為保險資金和基礎工程設施項目建設的結合,提高險資使用效率,實現雙贏格局提供了政策支持。2008年11月,中央政府基于擴大內需、保經濟增長的需要出臺了以基礎設施項目為重要投資領域的4萬億元經濟刺激計劃,中國人壽、中國平安、泰康人壽等險企一致認為該計劃將會提供更多投資選擇。保監會也明確指出,2009年將穩步推進保險機構以債權形式投資交通、通訊、資源等基礎設施項目,支持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同時也鼓勵保險資金支持產業調整和企業改革,擇機投資與保險業務相關的醫療機構和養老實體。從目前情況看,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項目應主要以債券模式、信托模式以及委托貸款模式為主。

(三)回歸主業,以社會責任為重。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當前對承保虧損都有放任思想,而這樣做實質上加重了投資獲利的壓力。根據以往經驗來看,在保險資金的運用問題上,仍然應當遵循穩健性、安全性原則。當前部分保險公司的投資行為更趨近于金融市場上其他金融機構的投資行為,而遠離了傳統保險業穩健的投資方式,這其實是很危險的做法。從國外經驗看,美國20世紀九十年代包括互惠、聯邦等在內的一批大型壽險公司的相繼破產,以及1997年以來日本日產生命、東邦生命的接連倒閉都與壽險投資的冒進戰略有著密切的關系,我國保險公司一定要以此為鑒。國際上對保險業的看法分為海派理論和山派理論。海派理論認為,保險是一種金融工具,靠資金運作的公司或多或少會遇到些麻煩,像在大海上行船,有上有下;而山派理論強調保險是互助活動,始終記得自己做的是保險。國際上較好的保險公司都是偏向山派理論,強調穩健經營。保監會也指出,投資性保險業務發展過快,給保險行業帶來了很多不利影響,弱化了保險的保障功能,不利于提升保險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筆者認為,在當前國際經濟危機的背景下,國內保險公司對保險業的發展模式、核心價值、保險業務與資金運作的平衡關系等應做出深入思考。

(四)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的風險監管,提高安全性。在保險投資活動中,面臨的主要風險包括利率風險、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和匯率風險等。風險控制是保險資金運用的生命線,是確保保險公司財務穩健和償付能力的基礎。當前國際經濟一體化程度越來越深,我國保險業走出去是必由之路。在海外投資方面,截至2007年11月底已經有20家保險公司獲得QDII資格,保險機構可購匯投資全球資本市場,投資品種范圍放開至金融衍生品。考慮到平安投資比利時富通銀行所遭受的巨額損失(到2008年12月底損失228億元,損失了95%以上),保監會應指導保險機構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完善制度、規范操作,根據自身的能力,穩健地開展境外投資。為此,保監會應建立更加嚴格的行業內控標準,推動保險公司實行戰略配置、投資交易、資金托管相分離的管理模式,促進全行業樹立風險控制意識,提高風險管理能力。此外,保監會也要加強對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違規運用資金的檢查和處罰力度,防止出現重大的資金運用違規行為和出現重大風險。

(作者單位:廈門集美大學財經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許榮,毛宏靈.國際比較視野中的中國保險資金運用[J].金融與經濟,2006.4.

篇8

   

    一、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的動因與微觀基礎

   

    (一)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的動因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融合發展作為現代金融制度創新的一種形式,其動因一是兩者的資產專用性小;二是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的作用。

   

    根據西方金融理論,銀行業、保險業和證券業的要素主要包括資本和信息。首先就資本而言,主要包括現實資本和人力資本。金融業中,現實資本幾乎是通用的。而人力資本由于面臨的金融市場高度相關,其知識及素質要求相近,故也可通用,即人力資本的資產專用性也較低。再就金融信息來說,因為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等面臨著同樣的宏觀環境、同樣的行業與企業環境,所以它們對宏觀、微觀信息的掌握與處理差別不大,即信息的資產專用性也較小。由此可見,金融業間資產專用性很小且日益遞減,金融業之間的融合發展存在可行性。

   

    保險業是一個明顯的規模報酬遞增的行業,與一般工商企業相比,需求限制較少,容易形成規模經濟。保險業通過兼營證券、信托、銀行等金融業務,容易擴大業務規模,實現規模效應。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金融業千方百計地尋找降低成本,提高收益的途徑,為客戶提供綜合的、高附加值的、全面的服務,方便客戶一站購足。銀行、保險、證券和信托等融為一體,可優勢互補,吸引高質量的客戶群,形成范圍經濟,保證收益的穩定性。

   

    金融深化包括金融工具的發展和金融市場的發展。金融深化的核心是解除價格扭曲、結構單一和市場分割這三方面的壓制狀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場分割,有助于動員儲蓄、便利交換、降低流動性風險、建立信息揭示和約束控制等,從而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可視為金融市場分割——市場融合的制度變遷,同時也可視為金融深化與金融創新。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主要是指制度的創新,即金融市場各子市場“重歸于一體”,提供綜合化的現代金融服務。金融創新一方面可以提高金融市場的效率、改善金融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性,從而促進金融發展;另一方面,在融合中,必然創造出新的金融工具(如投資連結型、萬能型保單等)、新的金融市場(如巨災風險證券化市場、保險期貨、保險期權等)。目前,我國政府對包括銀行、保險、證券、信托在內的金融機構的資產替代實行嚴格的控制。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研究剛剛起步,因為金融抑制,嚴重阻礙了我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制度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等。

   

    (二)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的微觀基礎

   

    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金融自由化的進程不斷加快。保險業與銀行業、證券業之間相互滲透,保險公司通過金融工具的創新,推出了各種新型保險品種。保險公司為出售這些保險產品取得的資金設立專門的投資賬戶,這些投資賬戶必須接受證券監管部門的管制,推銷這些保單的人、經紀人也必須擁有證券從業資格(弗蘭克•丁等,1998)。保險公司不僅提供保險保障,也提供投資工具的服務。在躉繳保費和均衡保費體系下,投保人預先繳納了超過年保險成本的一筆資金。由于貨幣具有時間價值,投保人付出了將資金投資于其他項目獲取收益的機會成本,因此,保險公司必須事先承諾給予這部分資金一定的投資回報率。在經營實務上,對客戶預交資金的回報的承諾是通過精算假設中的定價預定利率來處理的。要履行對保戶承諾的投資回報率,必須進行資金運用。即使是保險公司出售的純風險保障型的險種,其保費收入一般也不會同時被支取,因此,可以形成一定的現金存量。新保單的增加還會帶來現金流入,這種類型的保單也可以積存一部分可運用的資金。因此,雖然這類產品對保戶來說不是投資工具,但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卻是獲取投資資金來源的一種工具。

   

    保險公司是通過發售保單獲取資金的,保險經營具有負債性。其產品特征決定了其負債結構的特征。保險公司的負債在形式上主要是各種準備金,通常準備金占其保險總資金的80~90%。負債的期限結構取決于保險公司的險種結構,通常而言,壽險公司的負債主要是長期的,其期限可以長達幾十年;財險公司的負債主要是短期的,一般為一年。保險負債具有對利率的敏感性:采取固定利率方式的傳統保險產品,對利率的變化較敏感;采取浮動利率的新型投資型保險產品,利率的變化對負債影響不大,如投資連結保險、萬能保險等。可見,保險產品結構決定保險負債結構,保險負債結構決定保險資金運用結構。要保持保險公司經營的平衡,必須使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在期限結構、利率敏感性等方面相互匹配。因此,保險公司的負債特征決定了其資產結構特征。為了與長期、固定利率負債的持續期相匹配,保險公司通常將其大部分資金分配于長期債券上;對于投資連結型保單取得的資金,由于這些負債是浮動利率的,保險公司則多將其分配于非固定收益證券上,如股票。因此,運用多元化投資,是保險公司分散風險的最主要工具。

   

    保險公司的產品特征決定了其負債的期限結構與利率敏感性,另外,根據資產負債匹配的經營原理,保險公司的負債特征又決定了其資產的期限結構、品種結構。從產品到負債,從負債到資產的過程決定了保險公司的基本職能:除提供保險保障之外,保險公司還具有提供投資工具和進行投資管理的融資功能,是一種重要的契約型金融中介機構。由于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的負債、資產期限結構具有長期性特點,因此,保險公司是長期金融工具交易市場——資本市場的重要機構,一方面,向客戶出售長期投資工具——各種半投資型或投資型保單;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又將出售保單獲得的資金購買資本市場的投資工具。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結構匹配的原則和保險公司在資本市場銷售長期投資工具、購買長期投資工具的雙重角色,構成了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的微觀基礎。

   

    二、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的成本—效益分析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融合發展,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有多種原因:如提高效率,實現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減少交易摩擦,降低成本,優化資源配置,獲得比較利益,提高金融業的競爭力等。其中最主要原因是:市場融合的凈收益大于市場分割經營所能獲得的凈收益,金融體系能夠獲得市場融合的比較利益。金融業從市場分割向市場融合回歸帶來的凈收益的變化,主要來自于提供同樣的金融服務,融合后金融機構支付的總成本要小于市場分割時金融機構所支付的總成本。市場融合的比較利益取決于監管成本、內部管理成本和金融機構的外部交易成本等成本的不同變化。本文主要針對這幾類成本的變化情況進行簡要分析:在一般情況下,由于市場融合能夠帶來規模經濟、范圍經濟、協同效應和風險分散等效率優勢(berber,2002),可以增加金融機構的服務手段和業務規模,減少交易環節,從而降低金融機構的交易成本,同時由于市場融合之后的金融機構能夠獲得管理上的協同效應(即管理資源的充分利用),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管理成本。但由于市場融合導致金融機構的組織機構和業務復雜程度提高,將會加大外部監管與內部管理的難度,使監管成本和內部管理成本增加。綜合以上分析的結果,由市場分割到市場融合,金融機構的外部交易成本下降,監管成本和內部管理成本上升,如圖1所示,從市場分割到市場融合,即由截面a截面b,ec、sc、mc,其中,ec為交易成本,sc為監管成本,mc為內部管理成本。

   

    由市場分割—市場融合,每一個截面都可以得到三類成本的不同組合。是否實行市場融合,或者說在市場分割和市場融合之間選擇哪一個截面(即在多大程度上實行市場融合)作為金融業經營制度,關鍵要看市場融合所帶來的“比較利益”的大小。如果由截面a代表的市場分割過渡到截面b代表的市場融合,交易成本ec,即效率提高可以抵補截面a到截面b(簡稱為ab)所帶來的監管成本上升(sc)以及內部管理成本上升(mc),則市場融合的社會比較利益為正,市場融合對社會有利,即截面a截面b,ec>sc+mc,則有利。反之,則比較利益為負,市場融合對社會不利,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應該分割經營。

   

    由圖1可知,從市場分割到市場融合,截面a截面b,ec>sc+mc時,可能獲得市場融合的比較利益。除此之外,還需要其他相關條件。西方發達國家之所以實行市場融合,正是因為它們認為已經具備了相關條件。這些條件主要包括:(1)健全的法律、法規、完善和健全的金融監管體制、金融監管組織體系等。所有這些因素無疑將會導致監管成本sc整體下降,邊際遞增率減小,從而降低社會為金融體系付出的成本;(2)金融機構具有較高的內部管理水平。由市場分割到市場融合的轉變過程中,金融機構的組織結構、金融業務的復雜程度大大提高,內部管理成本也將相應提高。如果金融企業內部建設不斷完善,控制機制不斷強化,以及人員素質、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那么總體上內部管理成本上升速度趨緩,甚至會逐步下降,mc斜率變小;(3)金融機構具有較高的電子化、信息化程度。由于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作為以服務為依托的金融業可以借助信息技術開發新的金融工具,延展服務空間,改進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時效性,提高金融資本效率。這主要是因為金融機構的交易成本總量以及交易的邊際成本不斷下降,如網絡的運用,可使銀行、證券或保險公司同時處理幾個甚至幾百萬個客戶的信息,而每增加一位客戶所引起的交易成本上升幾乎為零,這樣使交易的邊際成本十分低,甚至在某些區間可以忽略不計。信息技術同時運用于金融機構內部管理和外部監管,進一步使兩者成本降低。在上述三個條件的基礎上,圖1中三條曲線sc、mc、ec都將得到很大的改善,不僅三條曲線同時向下平移,表示金融體系整體社會成本降低,而且三條曲線的效率也將發生新的變化;(4)發展相對成熟、有序競爭的保險市場、資本市場體系,是實行市場融合不可或缺的條件。總之,只有具備了融合的條件,才能獲得正的比較利益,否則,將適得其反。

   

    三、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的利弊分析

   

    (一)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的好處

   

    保險資金,尤其是人壽保險資金具有長期性,適合投資于資本市場,因此,保險公司理所當然地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機構投資者。

   

    1.保險市場可促進資本市場的完善

   

    資本市場的成熟和完善,一定程度上取決于資本市場的投資者結構。而投資者結構的合理化和多元化,是資本市場發達程度的重要考察指標。保險公司參與資本市場,有利于培育和壯大機構投資者力量,強化理性投資理念,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一方面,保險公司作為機構進入資本市場,側重于長期投資收益,有助于上市公司不斷改善經營、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另一方面,保險公司追求穩定,有較好的精算技術,在收益率細微差異的分辨、相關事件的預測和概率計算、建立最優投資組合和最大限度規避風險等方面有獨到之處。這類機構進入資本市場,對證券投資基金及其操作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對上市公司行為規范化也將產生有利的市場制衡,有助于培育證券市場理性投資理念,也有助于抑制由于過度投機所造成的不正常的價格波動。保險市場巨額、穩定的保險資金,對資本市場的發育和成熟將起到積極作用,具體表現在: (1)擴大資本市場規模。保險公司既可以作為機構投資者參與一、二級市場的交易,也可以籌資者的身份發行股票和債券。巨額的保險資金具有長期、穩定的特點,經過精確測算、合理的期限安排和資產組合后,進入資本市場,既增加了資本市場資金的供給,又刺激了資本市場籌資主體的資金需求,從兩方面促使資本市場規模擴大。(2)促進資本市場主體的發育成熟和資本市場效率的提高。在資本市場上,存在大量工商企業、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等,有的籌資,有的“圈錢”;有的投資,有的投機。而保險公司,特別是壽險公司是資本市場上的長期投資者,其投資遵循的首要原則是安全性。保險資金進入資本市場,因其具有長期、穩定和數額巨大的特點,可以大大削減投機者帶來的市場大幅度波動風險,是穩定資本市場的重要力量。保險資金運用必須進行專業化的風險管理,這也是提高資本市場效率,推動資本市場成熟的根本動力。(3)促進資本市場結構的完善。保險資金在一級市場上承購、包銷購買等,刺激一級市場的發展。在二級市場上的投資,可大大提高資金的流動性,活躍市場。以壽險公司資金運用為例,由于其需要不斷調整資產結構,以期在風險一定的情況下,實現收益的最大化,客觀上有利于改善一級市場、二級市場的結構,增進其協調發展;保險資金還可以通過創立或加入投資基金等形式,促進資本市場組織的完善;此外,保險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長期穩定、具有負債特性和追求相對穩定收益的資金,客觀上要求資本市場具有對應的長期、收益穩定的投資產品。市場供求力量使債券品種不斷發展完善,從而也促進資本市場品種結構的完善。零貝塔風險的保險證券化產品,也可豐富資本市場的投資產品,完善投資者的投資組合。

   

    在保險業發達的國家,保險市場對資本市場的促進作用得到了充分體現。從國際股票市場看,保險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值占整個股票市場市值總額的比重較高,歐洲為40%,日本為50%。在美國,保險公司和私人養老基金的投資在其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中所占的比例達22.27%,保險資金是資本市場上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

    2.資本市場有助于提高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承保能力

   

    資本市場的成熟、規范有助于提高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承保能力。從理論上看,成熟的資本市場有利于保險公司進行以資產負債匹配為基礎的投資組合管理,降低投資風險,增加投資收益,并滿足流動性需求。首先,成熟的資本市場中投機性較弱,資本資產價值在短期內穩定,能夠真實反映發行公司的價值。這對長期投資的巨額保險資金來說,可降低市場價格風險;其次,成熟的資本市場中,利率波動幅度小,并在很大程度上可作合理預期,從而減少保險公司利率估計失誤,避免保險準備金提取不足導致的負債風險,從根本上保證投資資金來源的穩定;最后,成熟的資本市場中,中介機構完善,資產清算風險小,可以提供多樣化的投資方式,使保險投資風險得到分散,獲取穩定、高額的投資收益。

   

    從實踐看,由于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互動的關系,資本市場的發展與保險市場的發展表現出較高的協同性。美國資本市場較成熟,尤其是固定收益證券市場發達,滿足了保險資金尤其是壽險資金運用的基本要求,成為美國保險資金運用的主要場所。在美國壽險公司1917—1996年的長達80年的歷史中,公司債券一直是壽險公司投資的主要工具,大部分時間中占壽險公司資產的比例都在35~40%。盡管這一比例在20世紀90年代,隨著股票投資比例的上升而有所下降,但仍占20%左右。另外,成熟的股票市場也是保險資金運用的重要場所,20世紀末期,美國壽險公司投資股票占其總資產的比例達20%以上。從壽險公司持有債券期限結構來看,以長期投資為主的5—20年期債券占了近60%。可見,成熟資本市場工具及其期限結構的多元化和多樣化,滿足了壽險公司負債的特點,使其資產負債結構相匹配,有效控制和管理其經營風險,確保其經營的穩定性。

   

    3.降低成本

   

    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融合發展,形成綜合性的金融機構。綜合性的金融機構可同時經營銀行、證券、保險等業務,使各種業務相互促進、相互支持,做到優勢互補、資源和信息共享,有利于提高服務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實現規模經濟與范圍經濟。另外,市場融合使金融機構優化資產結構,實現資產組合多樣化和資產風險分散化,降低非系統性風險,使金融機構和金融體系具有更大的整體穩定性。

   

    4.增加收益

   

    市場融合經營制度下的綜合性金融機構具備穩定的客戶群。綜合性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對工商企業的業務、投資等來加強對它的滲透,有助于金融機構獲取有關工商企業的充分信息,提高投資的準確性。所以,綜合性金融機構的客戶群較為穩定,市場份額和市場控制力能夠得到鞏固,適應市場變化的能力較強。多元化經營可為其金融產品的開發和服務領域的延伸,創造巨大的潛在發展空間,從而極大地增強綜合性金融機構對金融市場變化的適應性,使其能及時根據金融環境和經濟環境的變化,靈活調整自身的經營活動,加強金融創新,增強市場競爭力。市場融合也有利于增加盈利。隨著保險業競爭的加劇,保險費率越來越低,保險承保利潤逐漸減少甚至為負。保險業要生存和發展,只有通過延伸服務空間和投資利潤來彌補。

   

    (二)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的弊端

   

    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有其利必有其弊。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也存在一些弊端:第一,從事多元化經營的綜合性金融機構,在其不同的側面、不同的服務對象和不同的服務品種等方面有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傳統、不同的運行機制,它們交織在一起,必然顯現出潛在的矛盾或沖突,導致綜合性金融機構內部協調困難、管理難度增大等問題。第二,市場融合可能招致新的更大的金融風險。一方面,綜合性金融機構所面臨的不確定性得以擴展,從而其經營風險也隨之擴大;另一方面,綜合性金融機構內部各業務部門和子公司之間由于目標不同,難免發生利益沖突,加重道德風險。其不良的內部交易可能引起綜合性金融機構內部的風險傳遞,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的發生。第三,由于綜合性金融機構業務種類繁多,規模巨大,其權利較大,對經濟的影響較強,容易形成金融壟斷,產生非公平競爭,從而對國民經濟產生消極影響。第四,金融機構復雜的綜合經營結構和業務運作,不利于實施有效的金融監管,需要金融監管機構相應地提高其監管水平

   

    四、西方發達國家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的經驗對中國的啟示以及中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所面臨的困難與條件

   

    (一)西方發達國家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的經驗對中國的啟示

   

    西方金融業發展模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以德國為代表的兩業始終融合的模式;另一種是以美國、日本為代表的兩業分離模式,并且在經歷了融合、分離的過程之后,現又回歸到融合的模式。

   

    從西方發達國家保險資金運用的情況來看,股票、債券、抵押貸款等占相當比重,說明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不但已經融合,而且相當緊密。國際上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的路徑,除傳統的業務、產品、機構和服務等融合外,還創新了許多跨行業的產品,如巨災風險證券化等。以英國為例,英國壽險公司逐步轉變為金融服務公司,保險競爭領域外延到包括銀行信貸及基金管理在內。多家保險公司提供著名基金經理推出的投資產品,作為退休計劃、年金及單位信托聯結產品。在美國,美國國際集團 (aic)、usaa等大型保險集團除產、壽險外,均發展投資銀行、投資管理和信用卡業務。激烈的市場競爭、巨大的國際市場潛力及巨大的國內現存客戶群,使保險公司邁向更廣泛的金融服務領域。

   

    西方發達國家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的經驗對我國金融業的混業經營有重要的啟示。(1)在市場發育初期,監管機制尚未健全,不同金融業務之間應實行分業經營,避免交叉傳染;保險公司的經營要防止由于資本市場的低效及系統性風險而引發失去償付能力的風險。(2)在成熟的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環境下,通過兩個市場的滲透、融合,形成集團/控股公司等,可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效率,擴大承保能力和提高保險業的競爭力等。但同時要特別注意加強監管和風險控制。因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如果條件成熟,兩個市場的融合能帶來許多正面影響,反之,也可能導致整個金融市場的癱瘓。(3)在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發生變化的時期,保持保險公司的穩健經營,必須進行保險產品的創新,實現保險產品由儲蓄型、保障型到分紅型、投資連結型和萬能型等產品的轉型,降低壽險產品的利率敏感性,避免利差損問題的積累和爆發;同時,運用保險資金時,要避免暗箱操作和關聯交易。加強管理和規范,避免將資本市場的風險傳染給保險市場。

   

    總的來說,融合的成敗取決于融合的前提條件是否具備。從西方發達國家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的情況分析,融合的前提條件是保險市場、資本市場發育較成熟、規范;有健全的法律、法規;發達的通信和網絡技術;素質較高的復合型人才;較完善的監管體制和其他支持條件。保險市場成熟、規范的重要標準是:保險的經營理念成熟,不僅僅是為了保費收入,市場占有率等粗放式經營,而應以經濟效益為中心、考慮償付能力的集約式經營,注重保險的金融屬性、提供高附加值的保險服務等。資本市場成熟、規范的主要標準是看資本市場的效率。

   

    (二)中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所面臨的困難

   

    經濟全球化、金融一體化將對我國金融分業經營制度產生極大的影響。從長遠趨勢來看,我國金融業也將不可避免地從分業經營走向綜合經營。目前,中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面臨許多困難:

   

    1.法律和監管存在壁壘

   

    1995年以來,中國陸續頒布了《保險法》、《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等,從法律上確立了分業經營的格局,導致保險、銀行和證券等機構分設,業務也不能兼營,各自成立了相關的監管機構,保監會、銀監會和證監會等。但如果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創新跨行業的新業務,卻沒有相應的機構監管。

   

    2.保險市場不太成熟

   

    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也存在一些問題,如保險供求關系不平衡、保險產品結構不合理,缺乏競爭力、保險公司“利差損”較為嚴重,償付能力不足、保險公司資本實力不足,抵御風險的能力較弱等。

   

    3.資本市場不太規范,效率低

   

    資本市場波動大,投機氣氛太濃,缺乏理性的機構投資者。上市制度不規范,退市制度不健全,信息批露制度不完善。上市公司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等。

   

    (三)中國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融合發展的條件

   

    1.制度安排基本完成

   

    2004年2月15日,中國保監會和中國證監會共同下發《關于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交易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保險資金直接入市所涉及的證券賬戶、交易席位、資金結算、投資比例等問題。監管層加強合作,為融合創造制度基礎。2004年2月17日,中國保監會與銀監會聯合下發了《保險公司股票資產托管指引》和《保險資金股票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在《保險公司股票資產托管指引》中,保監會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和國內成功經驗,首次在保險資金管理中順利引入了獨立的第三方托管。至此,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的基本制度和運作框架初步建立。三大金融監管部門為健全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監管體系、完善穩健運行機制做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已全部完成。

   

    2.保險市場體系基本建立

   

    自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我國保險業得到了迅速發展,保險市場體系基本建立。保險業的整體經濟實力有了較大提高,截至2005年12月,中國保險業資產總額為15 226億元,同比增加 28.45%。保險資金中銀行存款為5 241.43億元,國債投資為3 588.3億元。保險資金全年投資總收益率為3.6%,股票投資平均收益率超過6%。保險保障的服務能力明顯提高,壽險業務中,投資型險種增加,如萬能壽險、投資連結保險和分紅壽險等。

   

    3.資本市場基本形成

   

    我國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證券市場體系,證券市場初具規模,證券經營機構獲得了很大發展,證券市場法制建設和監管不斷得到完善。建立了以《證券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系、以強化市場信息披露為目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為監管主體的市場監管體系。

   

    盡管目前完全混業經營存在較大的困難,表面上還是分業監管和機構分設,但已允許金融機構進行業務合作,開展某些綜合經營業務,如目前我國金融機構間已存在不少戰略聯盟。融合的路徑有保險資金運用、投資連結保險、巨災風險證券化和資本的融合等。

篇9

[關鍵詞] 基金管理業;資產管理公司;資本市場;組織模式

《國務院關于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國十條”)的頒布,向市場發出了一個強烈的信號,新的一次金融市場放松管制時期已經來臨。在金融市場的發展歷史上,不論國際還是國內,市場是在管制一放松一再管制的周期循環中發展的。那些在放松管制后的監管滯后中利用機制創新和工具創新而迅速套利的企業總是能獲得先機。金融混業經營在國內已經開始實施。目前我國保險業在全社會占有的金融資產比例遠遠小于銀行系統,下一次的金融改革將以從保險產業開始放松管制為標志,進入金融行業的多元化的綜合經營和資產規模的快速擴張時期,在這個階段,我們看到這樣一個互動的相輔相成的關系,就是保險企業和其它金融機構的發展更加依賴于一個健康、完善的資本市場,而資本市場的發展,無論是擴容還是增加有效性,都需要保險企業的貢獻,大型保險企業是建設資本市場的主要參與者,保險業走向金融混業經營的步伐漸行漸近。

一、保險企業參與基金管理行業的必要性

通過基金管理公司開展理財業務,在國際資本市場已經成為最普遍的間接投資方式,這種方式通過基金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實現,做到了集合(pooling)投資。集合投資機制下組成的基金公司不僅僅適用于單純的基金管理公司,也適用于以銀行和保險為主的金融控股集團。保險企業選擇什么樣的投資理財和承保業務權重模式取決于多種因素,一般來說,主要取決于資本市場成熟度、保險法規制度、保險公司組織形式和治理結構。適合的投資—承保權重可以最大化保險集團收益,也可以有效控制風險。在我國的資本市場中,保險業的資金融通功能已經日益凸顯,保險企業在利率市場化和競爭加劇的形式下,運營壓力不斷增大,市場風險不斷顯現,承保利潤空間進一步縮減,于是對投資收益的要求就相應提高了。

即使是發達國家的保險業,保險承保利潤從長期來看也是下滑的趨勢,承保的績效常常只能達到持平,但其作用是吸納了大量的資金和構建了客戶網絡,對資本市場的規模建設做出了貢獻,從而能夠在這個平臺之上從事全方位的金融混業經營業務。對于國內的保險業,隨著市場競爭主體的增多,壟斷局面基本已被打破,多層次、多元化的競爭格局已經出現,剔除市場規模擴張的因素之外,保險業的承保利潤必將呈現出下滑趨勢,發展下去保險行業的邊際利潤會趨向于零,行業內只依靠承保收益這一個車輪運轉的模式已經無法應付市場的動態變化。不開展全功能的投資管理業務,不利于保險業參與國際保險業競爭,在大量外資保險企業登陸我國保險市場后,民族大型保險企業投資不足,賠付率與外資保險企業相比不占優勢,產品價格就會失去競爭性;在未來很長的時期,我國經濟和保險業會持續增長,能將社會資金有效轉化為投資的渠道很有限,保險企業應利用自己得天獨厚的優勢開展理財業務,可以填補理財市場的空白,建立新的套利空間。事實上,理財和投資管理能力的高低,體現了保險企業的競爭力,國際上大型保險企業的競爭力主要體現在投資收益和產品創新方面,而產品創新能力又十分依賴投資市場,投資比重多的保險企業有能力制定更低的產品價格,投資收益差的保險公司則無法留住客戶。

過去由于保險業監管限制過多,限制了保險企業開展業務的靈活性和創新活力,可以說不適應國際保險市場的發展趨勢,現在,開放的步伐加快,我們的資本市場還不夠理性,各個金融機構的投資管理能力還處在一個初級階段,使得資本市場和保險公司的收益管理、保險企業的資產負債管理都是相脫節的。現階段我們發展的約束條件仍然是不配套的制度限制和資本市場條件,等待條件具備了再開展業務是一個很消極的策略,主動突破限制才是上策,瞄準發達市場的發展步伐,借鑒他們的發展歷程,這些原則是對我們很實用的啟示。

 

保險企業組建基金管理公司也是為了適應國內保險業經營方向的轉型和盈利模式的轉換,保險系基金有自己的專長、資源和投資風格。在過去幾年,證券監管部門為了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提出大力培育機構投資人的策略,推出了證券投資基金,并且允許保險行業的資金購買基金,這對于保險企業來說是一種間接的進入基金行業的方式,這等于將國內的證券投資基金又當成了一個投資工具來使用,而這些基金由于自身存在的問題,給保險業的投資帶來潛在的風險。現有的證券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政府政策的傾斜找到生存空間的,比如,基金的管理費與托管費與基金的運營績效不掛鉤,這就缺乏了有效的激勵,同時,投資人在購買了基金以后就失去了對經營權的控制,公司成本極高,還存在道德風險,這些方面都是基金行業不成熟的表現。

保險業在過去幾年就經歷了投資于證券基金的資金過于集中而帶來的收益和損失波動巨大的情形,有時甚至由于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和其它投資機構的破產風險而引發了巨額的投資損失,這些都是間接投資帶來的后果,它已經成為國內保險行業涉足投資領域的重大教訓。因此,保險企業只有組建自己的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一方面管理集團內部的證券市場投資,另一方面管理委托的第三方資金和社會公眾募集的資金才能節省交易成本,創造投資收益,發展多元化能力,增強保險企業的整體競爭力。

保險系基金公司的組建,除了保險資金運用新渠道的拓展,更在于保險企業能夠充分發揮自己銷售渠道的優勢,吸引大量增量資金流入資本市場。保險企業在開展承保業務上掌握著很有價值的潛在客戶,因此保險系基金在募集過程中一定會強于目前的證券開放式基金,2006年銀行系基金在首發過程中獲得超大規模認購就說明了這一點。保險系基金公司組建后,具有一定的廣告效應,可以向市場和客戶傳遞出一個積極正面的信號,保險企業的理財能力和規模更強大、更綜合化了,有助于帶動保費增長和保險業務的發展,增強保險企業綜合實力,為保險企業進一步參與資本市場、開展混業經營積累有益的經驗,進而為向國際化金融控股集團方向的發展邁進一大步,當外部條件更加成熟后迅速擴張業務和市場地域,也會幫助提高保險企業的風險抵御能力,有利于監管水平的提高。

二、保險企業參與基金管理業的可操作性

我國經濟的增長是保險業和投資管理行業發展的最終保障,給予了保險企業組建基金公司獲得成功以最大的可行性。目前經濟增長的關鍵在于可持續性,如果剔除了經濟增長的不確定性,保險業和資本市場的發展被廣泛接受的結論是:前景非常樂觀。對于發展經濟、增加社會的和諧性,保險業和資產管理都發揮著極其重要的功能。當前,金融管理層和整個社會都認識到了發展資產管理的重要性,這為保險業涉足基金業創造了很好的宏觀政策條件。

發展是硬道理,我國必須保持經濟的高速增長,又必須保證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經濟建設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而社會保障體系同時也面臨巨大的資金缺口,這些任務僅僅依靠財政資金是很難做到的,因此必須尋求包括資本市場在內的其它的資金渠道及保障方式來應對這些問題的挑戰,保險和投資基金行業可以幫助應對這些挑戰,它們通過金融資源整合不僅能把流動性儲蓄變成長期投資,還可以幫助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用于發展社會保障,從而有利于社會的和諧與穩定。

除了經濟環境之外,保險企業組建基金管理公司的可行性還來自以下若干方面:

(一)我國保險產業發展健康良好,截至2006年,保險業實現保費收入5 641.4億元,增長14.4%;累計賠款、給付1438.5億元;保險機構總資產達到1.97萬億元,繼續保持較快的增長速度。隨著保險業投資渠道的逐步擴大,保險資金運用余額17785.4億元,其中購買證券投資基金余額達912.08億元,保險機構已經成為基金市場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對市場發展起著支撐的作用。

(二)政策法規和監管的支持是當前開展保險系基金業務的有力幫助。《保險法》、《證券投資基金法》的頒布,《證券法》、《公司法》的修訂,使得國內目前金融法律環境逐步完善,這為保險系基金獲得合法經營牌照提供了基本的合規性,特別是“國十條”的頒布,更是為保險業混業經營開辟了道路、指出了戰略方針。

(三)有可供借鑒的國際保險業基金管理公司運作的成功經驗。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去規劃下一步戰略,由先進資本市場的經驗提供參考,發達國家的經驗適用于所有市場經濟的環境。

 (四)目前保險企業持有大量的證券投資基金,在市場沒有更好的避險工具的前提下,遇到市場下跌必然會出現流動性風險,給保險企業帶來贖回風險,這種風險很有可能直接轉化為保險企業的償付能力風險,保險企業如果組建了自己的基金管理公司,首先可以管理運作自己的保險投資,直接介入國內的證券市場,這就減小了交易成本和化解了一大部分風險。

(五)我國基金管理行業即將發生巨大的歷史性發展是基于我國資本市場巨大的潛在需求,雖然我國的資本市場還達不到發達資本市場的成熟與規模,但我國保險業組建基金管理公司后除了開展集團內部保險資金的運營外,還有很大的第三方資產管理的需求。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國資本市場向規范化發展邁進了一大步,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市場的演進是在慢慢發展的過程中積蓄著力量,潛在的市場力量將成為不斷規范我國資本市場的動力,必將啟動國內第三方資產管理的巨大的發展空間,這個空間有巨大的前景可供保險基金管理公司參與其中。

(六)我國保險業要做大做強、實現跨越式發展,就必須向多元化、專業化方向同時發展,但保險產品多元化和專業化需要相應的投資管理和資產管理能力來保障,在發達的市場里,投資管理與保險業產品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二者不可能獨立地發展,而是相輔相成的,優良的投資管理能力是保險企業不可或缺的。

(七)專戶理財將是國內基金管理公司在近期及未來即將開展的一項很重要的業務,目前國內的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已經在厲兵秣馬,基金公司期望通過這項業務拓展自己的市場,特別是一些具有較強的研發、投資管理實力和較好客戶基礎的公司,通過開展這類業務能夠更好地拓展新的客戶群體。保險企業在自己的客戶網絡上開展專戶理財類似順水推舟,一旦組建起基金管理公司,開展此項業務是很便利的,對于保險企業來說,特別是對于保險企業的大型機構客戶,專戶理財的潛力和前景巨大。

(八)大型保險企業普遍具有龐大的營銷網絡和結算體系,為營銷開放式基金,包括贖回提供了便利的條件,不需要通過銷售機構代替完成。

(九)大型保險企業多年來在管理保險投資、組建資產管理公司方面已經積累了經驗和建立了一定的管理框架和培養了一批專門人才,通過適當的兼并收購和合資戰略,進入基金業有很高的可行性。

總之,保險企業組建基金管理公司有利于保險業務的健康發展,可以增強保險企業的競爭力,擴大保險企業的資金融通職能,使保險企業的投資人和被保險人受益。隨著金融改革步伐的加快,商業銀行組建基金管理公司的優勢已經顯現,為保險系基金開辟了先河。保險資金實力的壯大和運營能力的提高已經表明我國保險企業組建基金管理公司的內在條件日漸成熟。國內大型保險企業組建基金管理公司符合保險資產管理業務發展的趨勢和國際慣例,有利于促進保險資產投資多元化,將有助于保險業實現做大做強的愿景。

三、保險系基金管理公司的組建模式

保險企業組建基金管理公司的目的是為了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的功能作用,盡可能地占有金融資源,并在整合的基礎上形成多元化業務框架。參與保險資金運營、開展外部資產管理,這兩個方面的職能是建立保險基金管理公司的首要工作。保險企業設立資產管理公司從事這兩方面的任務是國際慣例,保險企業全資或控股的資產管理子公司除了擔任保險企業內部的可投資資產管理外,經過批準還可以從事專戶委托資產管理、證券基金管理、產業基金管理、年金管理、信托投資、投資咨詢、保險資產負債的證券化、ipo承銷、金融租賃、證券經紀等業務。這樣的全能資產管理子公司有利于提高保險企業的資產管理水平,也有利于保險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的互動和協調發展,從而形成保險企業的新的業務增長點,推動公司整體業務的發展。保險的資產管理公司從事保險資金運營和外部資產管理的權重以及資產管理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依據各個國家的保險投資領域和經濟發展情況、證券市場成熟度和市場的資金可獲得情況決定的。我國大型保險企業已經設立了自己的資產管理子公司,但不是從事全功能的混業經營業務,所以目前在面臨申請新的業務過程中,組建基金公司有三種可選擇的組織模式,組織結構及特點如下:

(一)基金管理公司作為保險企業(或者保險集團)的新創辦子公司,與其它子公司(包括資產管理公司)并列的模式。該種模式強調基金管理公司的獨立性,作為新發展的業務,從申報批準到管理模式,到投資管理的策略和風格上,新的基金管理公司與現有的資產管理公司的業務現狀、定位和公司特長的安排有很多的區別,在股權投資組成方面也是完全不同于現有的資產管理公司股權構架。現有資產管理公司有自己的股權結構,這與保險企業目前運用資本市場和投資銀行手段進入基金業所要求的股權模式是有所不同的,這個問題實質上是如何統籌兩個公司的治理結構的問題,使得兩個實體的目標不沖突,都能夠沿著集團股東價值最大化的方向努力。

即將組建的基金管理公司和現有的資產管理組織模式不同,基金公司是需要把公司切割成基金股份向公眾發行,由基金持有人擁有,現有的保險基金管理公司業務無法做到這樣的股份切割和公開發行,兩個業務的商業運營模式完全不同。其次,目前國內金融體系是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將基金管理公司與資產管理公司在一個平臺上并列運營開展兩種業務,即自有保險資金投與第三方資產托管業務,可以有效跨越兩個監管領域。但是這種獨立的基金公司設置模式是一個過渡的模式,在幾年之內,當我國的監管政策發生變化,基金管理業務也建立了市場地位后,基金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應該合并為一體,這是通過過渡實現轉型的一種可操作方式。

為了使保險機構快速地、有利地進入基金管理領域,一個可行的保險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權結構建議為:保險企業控股51%,國際基金管理公司控股29%,國內大型商業銀行控股20%,這樣的股權結構,有利于借助國際著名基金管理公司的品牌效應、投資管理經驗和技術、專門人才以及國際市場的窗口,在未來資本項目逐步開放的情況下,獲得全球化投資的先機;吸引國內的國有商業銀行或股份制商業銀行作為投資人,可以加強銷售力量,發揮保險業和銀行業在市場的互補作用,解決基金托管渠道,節約交易成本和減少成本。這樣的股權結構的策略是強調保險企業迅速成功地進入基金管理行業,成為行業的一支重要力量,而不是單純著眼于從基金行業的經營里賺取管理費,因此,是一個面向未來的策略。

(二)基金管理公司作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下轄子公司 (即保險集團公司的孫子公司)模式。該種模式是將保險基金管理公司設置于現存的資產管理公司之下的子公司模式,考慮到未來的發展,資產管理的范疇即將拓寬,對資產管理的概念和經營范圍在混業經營開展起來以后,將會重新定義。保險資金運營和外部資產管理之間有一定的業務交叉,可以共享一些內部資源,進行統一管理。保險企業成立資產管理公司也是為了最終做到與國際接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第一步的任務,也是最基本的階段性使命是為集團內部各子公司提供服務,受托管理集團內部的保險資金;完成好這個使命后,再力爭把握時機拓寬業務范圍,積極謀求保險行業內其它公司保險資金的委托理財,在時機來臨之后實現跨越式發展階段,即向國內外機構或個人發行公募基金產品,實現全方位、多結構的理財產品線,這與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就達到了吻合。讓基金管理公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有利于初創時期的激勵和對投資人的回報,畢竟目前我國保險業還處在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政策下,獨立法人結構有利于分離業務、施加防火墻、更好地實施風險監管等措施。

篇10

[論文關鍵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多元化

1992年由民政部頒布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以下簡稱《基本方案》)成為推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農保制度”)的根據,到1998年底參保人數達到8025萬。但此后,由于管理機構變革、農保制度規定本身及實踐中出現系列問題,1999年7月國務院決定對已有的農保業務實行清理整頓;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農保制度探索基礎上,2009年9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標志著全國性新型農保制度試點工作正式啟動。這兩項制度的核心在于農保基金的管理,即農保基金籌集、保值增值和監管,因為只有在有效管理基礎上,才能為參保農民提供有效支付。

一、老農保制度——《基本方案》中農保基金管理的相關規定與實施效果

(一)農保基金的籌集。基金籌集堅持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撫持的原則。個人交納要占一定比例;集體補助主要從鄉鎮企業利潤和集體積累中支付;國家予以政策扶持,主要是通過對鄉鎮企業支付集體補助予以稅前列支體現。個人的交費和集體的補助(含國家讓利),分別記賬在個人名下;交費標準每月最低2元,最高20元,共設10個檔次,可以補交和預交。

(二)農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保值增值主要是購買國家財政發行的高利率債券和存入銀行,不直接用于投資。即便用于地方建設時,原則上只能采取先存人銀行,地方政府再向銀行貸款的辦法實施。

(三)農保基金的監管。基金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農保險基金管理委員會,實施對基金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委員會由政府主管領導任主任,其成員由民政、財政、稅務、計劃、鄉鎮企業、審計、銀行等部門的負責同志和投保人代表組成。鄉(鎮)、村兩級群眾性的社會保障委員會要協助工作,并發揮監督作用。

不可否認,老農保制度中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與當時農村經濟狀況有著廣泛適應性。但實施中,由于“集體補助”大多難以落實到位,“國家予以政策扶持”的載體缺失,結果80%以上的參保農民全部為“個人繳納”,加之農保基金籌資額較低,結果參保農民不及應參保農民總量的6%。基金保值增值“主要以購買國家財政發行的高利率債券和存人銀行”來實現,不能直接用于投資,這雖有利于資金安全,但銀行利率的不斷下調,加之通貨膨脹等因素影響,農保基金保值已相當困難,更何況增值。基金監管雖名義上由多部門構成,但實施中投保人代表的缺位,加之政府未提供行政管理費用,結果導致一方面管理機構侵占農保資金現象嚴重,個別地方管理費用占到實收保費的30%以上;另一方面,農保資金被挪用、擠占等現象屢見不鮮,個別地方農保資金流失占資金總額的35%。由此看,農保基金管理中系列問題的存在導致老農保未能有效開展。

二、新型農保制度——《指導意見》中農保基金管理的具體要求及突破

(一)新型農保基金籌集。新型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500元5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人個人賬戶。

(二)新型農保基金保值增值。按規定,個人賬戶儲存額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可推斷其保值增值的方式就是按一年期銀行的存款利率計算。

(三)新型農保基金監管。在監督上,主要實行社會監督、部門監督、參保村民群眾監督方式;在管理上,則將新農保基金納人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由上可知,與老農保制度相比,新型農保制度在基金籌集、保值增值、監管等諸環節都有了新的突破,更符合當前我國與農村的現實。

一是在基金籌集上強化政府經濟責任。顧名思義,“社會養老保險”的主體是“社會”,即包括政府、集體、農民及社會組織等多元化的基金籌集主體。這與老農保相比是根本性的突破。雖然老農保制度也要求集體補助,政府予以政策扶持,但由于集體經濟的衰退及政府扶持政策與集體經濟的一致性,結果絕大多數集體、政府并未對農民參保給予任何補助。這自然不利于農保制度的開展。而新農保明確了政府的經濟責任:一方面是中央政府單獨(對中西部地區)或與地方政府一道(對東部地區)對養老保險金領取者提供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對參保者個人賬戶每年貼補不低于30元的保險金。這就明確了各級政府在新型農保制度中的經濟責任,使農保制度回歸社會保險的本意。

二是在基金保值增值上,強化了基金安全。當前參保農民的養老金待遇由中央確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和參保農民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的月計發標準構成。由于基礎養老金部分實行現收現付制,由財政直接支付,因此不存在保值增值的壓力;而個人賬戶儲存額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其保值增值的方式就是存銀行。這顯然有利于基金的安全。

三是在基金監管上,一方面實施多元化監督,即采取社會監督、部門監督、群眾監督的方式,另一方面將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這種監管方式有利于農保基金的安全,保障農保實施的公正、公平、公開、透明。

但在新型農保基金管理的諸環節上,仍有亟待完善之處:一是對不同農民(包括純農戶、農民工、被征地農民)的籌資主體具體安排不足;二是因過于強調資金安全,對農保基金采取單一存銀行的方式,不利于農保個人賬戶基金的保值增值;三是未體現投保人代表者的監管責任,忽略了參保農民的主體性。

三、多元化——新型農保個人賬戶基金管理機制的優化

(一)新型農保個人賬戶基金籌資機制——籌資主體多元化

由于農民已分化為純農戶、農民工、被征地農民三者收入來源、面臨的生活風險各不相同,因而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投資主體也應有別。

1.個人、地方政府、(集體)兩方(或三方)共擔——純農戶的新型農保個人賬戶籌資機制。對純戶而言,其個人賬戶基金不可或缺的兩個主體是人和政府,至于第三個主體——集體能否真JT成為繳費主體,則完全取決于集體經濟的發展程度。于集體經濟較差的地區來說,集體出資能力有限,根本無力出資,農民的養老個人賬戶基金主要由民個人和地方政府出資構成;對于集體經濟較好的地區,則形成農民個人、地方政府、集體三方共同出資的保險賬戶。

2.個人、地方政府、用人單位、(集體)三方或(四方)共擔——農民工的新型農保個人賬戶籌資機制。當前,對農民工的社會養老保險,部分城市正在試行既區別于“城保”又不同于“農保”的“第三條道路”。對選擇該模式的農民工而言,其養老保險采取“個人賬戶”和“社會統籌賬戶”相結合。如果農民工選擇了新型農保,則其個人賬戶的繳費主體就應包括農民工個人、用人單位和地方政府。我國新《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因而用人單位為農民工交納社會養老保險費是法定義務。無論他們選擇在城鎮還是在農村參保,用人單位的繳費義務不可推卸;至于集體能否真正承擔繳費責任則像對純農戶的分析那樣要看集體經濟的發展狀況。

3.個人、地方政府、集體三方共擔一一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籌資機制。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后的土地補償款一般在四個主體之間進行分配:農民、農村集體、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在中央政府為全體農民提供基礎養老金的前提下,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就應由其余三個主體構成。被征地農民與純農戶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同之處在于,后者中集體的繳費可能是缺失的,但這里集體的繳費義務是必須的,因為在土地補償費的分割上,集體也獲得一定的收益,其用途可由集體興辦實業,為被征地農民提供就業機會,或用于公益事業。而為被征地農民補貼新型農保個人賬戶就是重要公益事業之一。在具體出資比例上,地方政府出資部分不低于保險資金總額的30%,從土地出讓金中列支;集體補助部分不低于保險資金總額的40%,從土地補償費中提取;個人承擔的部分不高于保險資金總額的30%,從征地安置補償費中抵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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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型農保個人賬戶基金投資選擇機制一一投資對象多元化

投資對象多元化是指農保個人賬戶基金投資渠道的多元化,這既是投資理淪的要求,更是我國投資環境使然。因為現資理論認為,有效的多元化的投資組合,能夠盡可能地分散系統風險,獲取比較穩定的收益。而現實中,由于資本市場不成熟,相關法律不健全,市場參與主體難以有效運作市場等因素的影響,單一的投資渠道很難既實現資金安全,又保證資金的效率,故需要多元化投資。在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也作了規定:社保基金投資的范圍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其具體比例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的比例不得低于50%,企業債、金融債投資的比例不得高于10%,證券投資基金、股票投資的比例不得高于40%。

基于上述規定,作為社會保障基金組成部分的新型農保個人賬戶基金可以選擇包括從實業資產到金融資產在內的多種投資工具,具體包括:

1.買國債和存銀行。這是我國當前養老保險基金最重要的常規性投資渠道,由于有國家信用擔保,其安全性較其他投資工具有明顯優勢;尤其是國債,風險低,安全性好,利息所得免稅,這也是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投資于國債長期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但我國目前國債品種單一、期限結構不盡合理、對利率風險敏感,收益率較低。至于銀行存款只應作為短期投資工具滿足流動性需要,故投資比例更不宜過高。

2.新型農保個人賬戶基金人市。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入市已成為基金增值的主要方式。社保基金資產規模從2o01年200億元增長到2009年的7765億元,年均投資收益達到9.75,尤其是2007年社保基金股市收益曾達到創紀錄的1453.5億元,收益率高達43.19。當然股市風險較大,在2008年后由于股市下跌,當年社保基金股票資產從浮盈轉為浮虧,基金權益投資收益為一6.75,因此在基金的選擇上應采取多元化戰略。

3、養老保險基金境外投資。之所以投資境外市場,其原因有三:一是可以擴大養老基金的投資范圍,調整其資產結構,促使養老基金投資多元化;二是根據投資組合理論,當不同資產收益的相關性較弱時,將這些資產納入一個投資組合,可在保持平均收益不變的情況下,降低投資風險。境外投資與國內投資之間的相關系數較小,社保基金通過境外投資,使其資產結構多樣化,可有效降低投資風險;三是將社會保障基金投資于境外也是中國政府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的一種方法。為規范保障基金的境外投資,2006年3月,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聯合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規定》,開啟了全國社保基金境外投資戰略的序幕,迄今已兩次選拔境外投資管理人并進行投資。據最新數據顯示,2009年全國社保基金投資收益849億元,投資收益率16.1%,其中新增境外股票投資收益率達53.26%。

4.投資金融機構股權。社保基金在金融股權投資上的收益率遠高于銀行存款、委托理財、資產證券化等投資項目。目前,社保基金已投資于中國交通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其占有的股份價值超過1600億港元,并每年獲得數十億元的分紅。可見,社保基金成為國有銀行股改最大的獲益者之一。正是由于投資收益的拉動效應,社保基金承諾向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投資人民幣200億元人民幣和150億元人民幣。

5.加大國家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投入力度。我國正處于經濟建設高速發展的時期,尤其是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急需大量資金,這為養老保險基金開辟了新的廣闊的投資渠道。因此,合理選擇多家基金管理公司將基金投入到電力、通訊、交通、能源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這些項目的特點是建設周期長,規模巨大,投資回收周期長,且有國家政策資金的優惠,所以投資收益不僅一般要高于其他行業,而且具有穩定性,投資風險較低,能夠同時滿足基金對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

(三)新型農保個人賬戶基金監管機制——監管主體多元化

國際上,基金監管的模式主要有審慎監管模式和嚴格限量監管模式。由于前者須具備充分發育的資本市場、相當數量的專業人才、豐富的基金運營和監管經驗、完善的法律和行政體系等條件,而這些條件在我國目前尚不具備,因此只能采取規定明確、便于監督檢查的嚴格限量監管模式,明確基金在各領域投資的比例。從《暫行辦法》的規定看,我國采取的正是這種監管模式。要進一步強化對新型農保制度的監管,則需要構建多主體參與,尤其是將真正體現所有者權益的投保人代表納入監管主體之中。

按《暫行辦法》,基金監管的主體有三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基金投資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理事會負責管理基金,制定基金投資經營策略并組織實施,選擇并委托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托管人對社保基金資產進行投資動作和托管等業務;投資管理人負責對社保基金的專業性投資;基金托管人則是取得社保基金托管業務資格、根據合同安全保管社保基金資產的商業銀行,其職責是執行投資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并對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的投資進行監督。也就是說,按《暫行辦法》規定,理事會作為基金主管部門確定基金投資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并對二者進行監督;基金托管人受理事會委托對投資管理人進行監督,并對理事會負責;基金投資管理人利用基金進行投資并保證保值增值,對理事會及托管人負責。三者中,理事會處于主導地位。

但分析后會發現,理事會實際是將各種途徑籌集到的資金及投資收益所得進行管理的機構,并非是資金的所有人,其本身實際又是受托機構,真正的資金所有人應是投保人。就新型農保而言,繳費主體主要包括農民個人、集體、用人單位和政府,他們才是資金的所有人,只有資金所有者才有權委托。所以,借鑒《暫行辦法》規定的各繳費主體的關系,新型農保基金監管模式應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