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資源的開發和保護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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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資源的開發和保護

篇1

關鍵詞:旅游資源 開發 保護 濕地 建議

旅游資源作為一種特殊的資源,一旦遭受破壞就無法恢復。所以,我們要切實加強旅游資源的保護。發展濕地旅游是開拓整個旅游市場的要求,而濕地旅游業發展較慢,市場份額較低,濕地生態旅游的發展有利于旅游市場的開拓,是未來旅游業新的增長點。

一、濕地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的意義

濕地是介于陸地和水生系統之間的過渡帶,以其高度的多樣性和獨特性與農田、森林并列為世界三大生態系統。作為一種重要的自然資源,濕地不但在維持當地生態平衡和為一些珍稀動植物(特別是水鳥)提供野生生境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也顯示出了其作為旅游資源的開發潛力。我國濕地類型多、數量大、分布廣、區域差異顯著、生物多樣性豐富,為濕地旅游提供了優越的資源基礎。

二、濕地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的現狀

(一)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現狀的概述

海濱濕地資源屬于生態環境脆弱帶,環境容量小,干擾抗逆性弱的旅游資源,而施于其上的人類活動復雜,所以旅游開發要以生態安全為指導,注重開發模式的選擇以及功能區的劃分。目前濕地生態旅游仍以觀光游為主,年接待量較低,旅游開發模式單一,旅游活動的負面影響尚未完全突現,隨著濕地生態旅游的進一步發展,尋求能夠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綜合開發模式,是海濱濕地生態旅游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濕地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的實例研究

1. 濕地旅游資源現狀

盡管濕地旅游帶尚處在旅游大發展初期,但濕地旅游已經初具規模,除開辟的濕地生態旅游路線和濕地為主題的旅游公園,不少旅游地域已進行了初步的功能分區,由單一的自然保護區發展成為可供觀光游覽以及娛樂的生態旅游區。

2. 濕地旅游資源利用方面存在的問題

(1)濕地生態旅游主題不明確,景點知名度較低

濕地資源在國內首屈一指,但由于對自身優勢挖掘不夠,一直處在較低的開發層次上,主要表現為旅游項目單一,形式簡單,內容缺乏新穎性。濕地旅游的主題不明確,沒有形成較高知名度。

(2)存在社區居民與野生動物爭奪生存空間現象,環境有待提高

周圍征用的濕地灘涂成為普通農耕用地、水產養殖地,僅留下所管轄濕地在保護區內呈孤島狀,大量珍貴物種資源在無形中流失,生態環境遭受破環。

(3)較少的資金投入抑制了濕地生態旅游的發展

濕地生態旅游開發主要依靠地方政府撥款,這遠遠不能滿足濕地生態旅游的開發強度與規模。而且在項目經營上多為單一形式經營,缺少統籌規劃。

3. 針對濕地旅游問題的整改意見

(1)加大開發力度,打造全方位旅游體系

在各景觀帶大的框架結構上,可以選擇節點進行開發,同時進行交通線路的選定、連接,逐漸向軸的方向發展,逐步形成集觀賞、參與、購物、娛樂為一體的全方位的旅游綜合體系。

(2)統一開發與分區管理

濕地生態旅游開發是一個全局性的行動,分散的對同質旅游資源進行開發,勢必形成混亂局面,不利于整個地區的旅游經營與管理。在統一開發的基礎上應對濕地生態旅游區實施分區管理,對核心保護區實行絕對保護,嚴禁任何類型的旅游活動,緩沖區對旅游項目和游人密度進行嚴格限制,只允許從事觀光、科普活動,并采取定時、限量放人進入。

(3)制定完善的管理計劃和規章制度

完善的管理計劃和規章制度是濕地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保證。其內容應對經營者、旅游者、社區居民等進行協調與控制,對濕地自然保護區各種動植物,特別是對于重點保護對象如何進行管理、保護與救護,對游客安全如何保證,對突發事件、火災險情如何應對,以及各項獎懲制度如何落實等。

(4)提高經營管理人員的生態意識和保護技能

目前,生態旅游經營管理人員素質不高,但在大量引進高層專業人才比較困難的情況下,對有關經營管理人員進行短期培訓是一種切實可行的辦法。特別是要提高導游人員的生態素養,使他們在旅游中起到引導與示范作用。

(5)加強生態監測,建立管理信息系統

濕地生態系統基本保存完好,受污染程度較輕,發展旅游業或多或少的會給濕地生態系統造成不利影響。因此,應在濕地旅游區內,特別是自然保護區內,對濕地生態環境進行監測,對生態旅游開發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進行不斷地分析和預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與補救,確保生態旅游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三、結論

濕地旅游伴隨著生態旅游的熱潮正在興起,目前我國擬建和己建的大型濕地公園和旅游區有20多處,可見濕地旅游資源具有廣闊的開發前景。對于以自然資源—海濱濕地為基礎而展開的海濱濕地生態旅游,從一開始就具有環境保護的色彩,因此,本文以生態旅游和生態安全理論為指導,對海濱濕地生態旅游的可持續開發保護進行分析。

通過對江蘇海濱旅游開發條件和海濱濕地資源的評價,可以得出結論:江蘇海濱地區區位、經濟背景良好,海濱濕地旅游資源豐富,其保存的完好程度和生物多樣性等多項指標在國內海濱濕地資源中首屈一指,有很大的開發潛力。但由于該區開發時間較短,資金有限,加之濕地旅游開發剛剛起步,因此在開發上選擇以海濱濕地觀光旅游為主,集中力量開發級別較高的濕地旅游資源,其他作為后備景點培育,同時將社區參與環境保護作為旅游開發的一個部分,形成一個完整的生態旅游開發模式。

參考文獻

[1]陳君,江蘇淤泥質海岸濕地旅游開發的初探[J].資源產業,2000 (9).

篇2

目前我國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可以用一句話概括,就是過度性地開發和消耗性利用旅游資源,“三無”(無規劃、無計劃、無設計),“三亂”(亂分地、亂尋址、亂建造)現象嚴重。

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往往伴隨著對生態環境的破壞。(1)水污染,如旅游基礎設施和交通建設帶來的廢水,毀林開荒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等。(2)土地污染,包括森林草原植被遭到破壞,“白色污染”,鹽堿地、土壤呈酸性現象嚴重。(3)大氣污染,主要是汽車尾氣污染。(4)生物多樣性遭到威脅。(5)旅游資源遭到旅游活動本身的破壞,主要表現為游人在景區的超負荷活動造成對旅游資源的損害或破壞和少數游客隨地亂扔垃圾、亂刻亂畫等不文明行為對旅游資源的蓄意破壞。

二、完善我國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法律制度

總理講:“搞好風景名勝區工作前提是規劃”,規劃的核心就是落實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問題,堅持旅游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相一致的原則。從法律層面而言,就是從以下三個方面完善我國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法律制度。

(一)科學規劃,嚴格規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

要堅持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立足人民群眾的長遠利益,以環境保護與開發相互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原則科學規劃旅游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嚴格規范“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要求對旅游資源開發必須經過環境影響評價,對旅游環境承載力、旅游規模、開發過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進行識別分析,并提出相應的對策,要把可能對旅游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同時,旅游資源開發建設必須堅持“三同時”制度,旅游建設項目中防治環境污染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二)建立和完善旅游資源開發許可制度、旅游資源開發利用擔保制度、旅游資源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旅游資源輪休制度

首先,參照森林資源的許可制度,建立旅游資源開發許可制度,對開發者的資質和信譽作出規定,從源頭上杜絕破壞環境的旅游資源開發活動。其次,實施旅游資源開發利用擔保制度,可以成立以政府為背景,各種企業和金融機構參股的旅游開發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就旅游資源開發活動造成的環境損害進行優先賠償,解決治理生態環境的資金缺失問題。再次,健全旅游資源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強化保險公司對旅游資源開發企業保護環境、預防環境損害的監督管理,即是當被保險人(旅游資源開發企業)因污染環境而發生突然的、意外的污染事故時由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分散企業風險。最后,完善旅游資源輪休制度,以法律的形式規范景點“輪休”制度,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改變開發和利用生態環境的方式,減輕經濟發展對環境和資源的壓力,保持旅游資源的吸引力和旅游環境的舒適度。

(三)建立對惡意開發者實施懲罰性賠償制度為主,國家(政府)補償制度為輔的旅游資源開發損害賠償制度

篇3

【關鍵詞】城區;旅游資源;旅游資源保護;可持續發展

【abstract】urban district is the center area of a city. and there are lots of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protection of urban district tourism resources. the article, which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protection situations of tourism resources, tries to find the problems. the author takes it as a breach to do some analysis and exploration and to offer some thoughts and suggestions about the protection of urban district tourism resources.

【key words】urban district;tourism resources;tourism resources protection;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城區是一個城市的中心區域,是一個區域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普遍意義上,旅游對一個城區而言并不是主要功能,但因其區位上的特殊重要性,在自然發展過程中它必然會產生許多具有旅游價值的旅游資源。在現今中國許多城區大搞城市建設、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管理單位要么忽視旅游資源的保護,要么是在“開發與保護的矛盾”中掙扎。保護好旅游資源是區域旅游可持續性發展的重要保證,是實現整個城區可持續性發展的有效途徑。城區的旅游資源必須得到有效的保護。

1 城區旅游資源保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自然景觀的保護與資源的原始狀態關系密切,人文景觀的保護不僅與資源的有形構成有關,更與其所蘊含的文化內涵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對這兩種旅游資源的保護狀況的勘查所依照的標準應有所不同。

對于旅游資源保護中問題的發現是提升旅游資源保護力度的突破口,所以對旅游資源保護狀況的分析必須是一個系統全面的工作。城區旅游資源的保護工作中常出現以下六個方面的問題。

1.1 管理與目標的雙重制約。

資源開發與保護中必然要涉及到資源所在地及所有權歸屬的問題,這成為旅游資源開發的瓶頸。許多建筑與設施類旅游資源可能分別劃歸建設部門、園林部門、文物部門、宗教部門,這些部門往往對其保護責任互相推脫,出現保護過程中相互扯皮,開發后利益沖突,資源開發和保護后勁無力等一系列問題。這種局部和短期利益的爭奪顯然不利于資源的保護和永續利用。

受計劃經濟影響,城區的旅游資源被文化、城建、林業、旅游等部門分割,缺少適應大旅游發展需要的順暢的體制,缺少對區域旅游資源統一有效的保護、開發、利用、宣傳促銷的管理方法。由于部門分割,許多城區非常具有歷史和藝術價值的老建筑不對普通游客開放。旅游主管部門對旅游行業管理難度較大,資源挖掘、產品開發力度與發展要求產生了差距。

1.2 旅游資源文獻資料有待加強保護。

旅游景點,特別是未開發或有待開發的景點(物),經常出現缺少相應的文獻資料的問題。文獻資料沒有得到科學的保護,以至造成許多未開發的旅游景點的資料缺少或丟失。缺少全面的文獻資料會給旅游資源統計工作帶來很大的問題。在筆者參與的大連市旅游資源普查工作便出現了此問題,沒有原始資料,而由考察人員單純進行實地調查,無法使旅游資源單體的性狀描述十分完善,同時旅游資源普查工作的科學性也有所偏離。使普查工作在考察中花費太多精力與時間,無法完全達到高效、少時、詳查的狀態。

1.3 高層次的旅游開發和規劃人才匱乏。

在旅游發展過程中,部分景點(區)在管理、運營技術環節和實踐操作上缺乏專業性,究其根本,是缺乏專業性知識、缺乏專業性人才。另一方面部分旅游開發項目和開發產品的層次不高,老的模式和面孔較多,特色不突出等問題客觀存在。這與地方旅游管理部門和旅游項目投資公司缺乏相應的高層次旅游專業人才也有很大的關系,因為專業水平有限,在旅游資源開發過程中經常忽視對資源的保護措施。

1.4 旅游資源保護的力度隨區域偏僻度增大而遞減。

旅游資源保存狀況根據離城區中心的遠近不同而表現出參差不齊。離城區中心越近的區域,旅游資源的保護的狀況較好一些;而部分偏僻的區域(放在更大的地區內研究就是更偏遠區域)的旅游資源受到人為的干擾或破壞較為嚴重,其觀賞價值、使用價值都相對來說比較低。

1.5 城市旅游文化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距。

“旅游在發展的一定階段是經濟——文化產業,到發展的成熟期是文化——經濟產業”(于光遠),旅游需要文化底蘊作為支撐。從旅游企業在市場的運作角度而言,第一層次的競爭是價格競爭,進一步上升到質量競爭,達到最高層是文化的競爭。旅游本身的文化功能是內在的,旅游者進行旅游,本質上也是在購買文化、消費文化、享受文化。旅游經濟必須注重知識經濟,旅游管理必須開拓知識化管理之路。

城區旅游業發展是一種高文化含量的發展模式,發展進程和速度對城市的科技文化力量和歷史文化氛圍有較大依賴。城區在旅游業發展中,一方面應注重科技因素的投入,另外一方面應凝練出區域的文化特色,即找到區域旅游發展的“文脈”,從而使城市文化水平與旅游發展水平一致,使有限的自然、人文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1.6 未開發的許多旅游資源被挪為他用。

許多城區有待開發或未開發的旅游資源,普遍存在被挪為他用、缺乏必要的法律與工程保護措施的問題。城區中大量傳統老建筑精品經常有民居散落分布其中或因其它目的而被完全占用。人為活動缺乏保護意識,加速了老建筑的破壞和損毀,大量磚雕、石雕等藝術品亦逐漸破損或流失。

2 城區旅游資源保護的思路與建議

旅游資源,特別是風景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加強對旅游資源的保護,是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必須在開發與利用全過程中給予高度重視。旅游資源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與保護為本的原則,正確處理好資源利用與資源保護、經濟效益與環境、社會效益的關系,做到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同時運用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加強對旅游資源的管理,使保護工作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

2.1 總體原則。

旅游資源保護的政策措施應在“精心規劃、嚴格保護、統一管理、開發與養護相結合”的方針指導下,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開發自然景觀、人文景觀的原則,全面規劃,合理布局,分期建設,邊建設邊開發滾動發展。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優先開發投資少、吸引人、見效快的景區景點。充分利用現有基礎設施、防止重復建設。

旅游資源開發和利用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事先制定資源保護計劃和措施。其廢水、廢氣、廢渣、廢棄物的處理處置設施,以及防止水土流失、植被破壞、景觀破壞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禁止在旅游區建設破壞景觀、污染環境、妨礙游覽的項目,對已建的要限期治理。旅游區內的工廠,在城市風景走廊和重要景觀地帶的有礙景觀的居民住房及建筑物等,應逐步拆遷或改造。

在規劃開發或已開發利用的旅游區內,應保護區域內的生物資源和水資源。保持旅游區內的地形地貌景觀,禁止在旅游區內開山采石、挖沙取士、填蓋水域、砍伐樹木,以及進行可能改變旅游區地形地貌的其他活動。對于已經造成生態破壞的,必須積極整治,限期恢復。

旅游區的開發建設和旅游活動的規模,不得超過旅游區的環境容量,其性質、布局、規模、體量、高度、造型、質感、色彩等,必須與周圍自然景觀和環境相協調。旅游區內應控制資源的開發強度,加強綠化植被,降低建筑密度和容積率,嚴格控制建筑的體量和高度。

2.2 分類分級保護。

為了對旅游資源實行有效的保護,應在旅游資源普查成果的基礎上,根據旅游資源的利用性質、功能及脆弱性,將城區的旅游資源進行分類分級保護。

2.2.1 分類保護。

2.2.1.1 人文類旅游資源。在城區文物保護單位和重點保護建筑周圍,根據國家文物保護法規、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相關規劃及各相關部門和社區居民提出的保護意見,劃出一定的范圍與空間作為文化遺產與史跡保護區。

對這類資源的保護,應嚴格按照有關法規,保護單體的安全和完整,嚴禁增設與其無關的甚至危及其安全的人為設施,嚴禁任何不利于其保護的因素進入。可以安置必要的步行游覽和安全防護設施,控制游客量在環境容納量允許的范圍之內。

對于旅游商品、人文活動類旅游資源,以及無歷史意義而為開發旅游業或其它經濟用途而建的現代建筑與設施,可將責任下放到個人或單位,政府進行監督,既調動經營主體的積極性、又增加政府部門工作的效率。

2.2.1.2 自然景觀類旅游資源。

自然景觀類旅游資源包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動植物景觀。

對自然景觀的保護,應嚴格按照《自然保護區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森林法》等對資源與環境依法進行管理。

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內可以配置必要的研究和安全防護性設施,應禁止任何經營性的開發建設活動。風景名勝區內核心保護區內嚴格禁止與資源保護無關的各種工程建設;不得進行恣意伐木、開山采石、挖沙取土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嚴重破壞地形、地貌和自然環境的活動。旅游區內控制游客量在環境容納量允許的范圍之內,應適當限制機動交通及居民活動的進入,不得安排與其無關的人為設施。

在休閑度假旅游區的項目活動及可視范圍內,根據景觀風貌保護的需要,劃出一定范圍作為旅游環境保護區。在休閑度假旅游區內,可以進行適度的資源開發利用行為,合理安排各種適宜的休閑度假項目,控制游客量在環境容納量允許的范圍之內,應適當限制機動交通及居民生產生活的進入。

2.2.1.3 未開發的旅游資源。

對目前尚未進行旅游開發,但明顯地具有可轉化為旅游產品優勢潛力的旅游資源,或已初步開發,但仍具有相當大的開發潛力的旅游資源,應劃出一定范圍進行保護培育。對未開發的旅游資源,重點要搞好資源的恢復、培育和保護,嚴禁對其不利的開發經營活動。

2.2.2 分級保護。

2.2.2.1 一級保護區(核心保護區)。

一級保護區指已經公布批準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風景名勝區的絕對保護范圍及自然保護區核心部分(包括待定文物保護單位和自然保護小區)。

具體做法是在景點周圍劃出一定的小范圍,防止旅游者損壞。這些景點或景物一般不能移動、涂寫、鑿刻,管理部門應逐一登記建檔,詳細記錄有關資料。劃定保護對象與旅游者之間的距離,或制定具體的保護措施,并用明顯的標志提示游人。

2.2.2.2 二級保護區(重點保護區)。

二級保護區指一級(核心)保護區外及有代表性的風景名勝區、傳統民居區、濱海路等的景觀建設控制地帶。

二級保護區劃分的目的在于使景區或是景點周圍的環境不致被破壞以致與景區或景點不相協調。構景空間和審美度較好的空間也應劃入二級保護區范圍,在此范圍內不得建造與景物無關的建筑,杜絕污染源的進入。

2.2.2.3 三級保護區(一般保護區)。

三級保護區指二級保護區外圍保護地帶;有代表性的新興旅游景點及景物。如市區的游樂、購物、休閑景點。一般是旅游環境與周圍環境之間的協調區,在景點周圍一定范圍內不得建造體量過大或過高或足以造成不協調的建筑,注意環境綠化,保證大氣、噪聲不得超標,保證旅游者飲用水、食宿等環境的安全舒適。

分級保護的項目、相應的保護面積和范圍及具體要求要按國家城市規劃、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和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及各縣區和全市另行專門編制的旅游資源保護培育規劃實施。

2.3 加強旅游資源保護的其它支持途徑。

2.3.1 通過增強環境、資源保護意識來達到保護目的。

環境、資源保護意識的增強是旅游資源保護的思想基礎,這里包括管理者、經營者、旅游者、地方民眾等群體的全方位旅游意識的增強。增強旅游資源保護意識應針對不同的群體采用不同的方式進行教育,如對管理者、經營者采用系統教育、培訓的方式,對旅游者采用建立環境解說系統的方式,對地方民眾采用環境科普的方式等。

環境是旅游資源生成的條件,旅游資源的保護依賴于環境的保護。旅游業的發展、旅游經濟的崛起、旅游者的大量涌入,對環境造成一定的壓力。從旅游業的長遠發展來看,我們不應以犧牲后代人的生活質量與發展機會為代價來發展旅游業,正確的方式應是旅游業發展的同時,資源、環境得到保護。可采取如下措施:

① 加強資源開發過程中對環境的保護,資源項目規劃中應體現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

② 加強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和素質教育,通過管理影響和引導游客;

③ 提高技術監測的水平;

④ 加強旅游地精神文明建設,通過提高居民素質,達到自覺維護生態環境質量的狀態;

⑤ 加強宣傳工作,倡導推行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

⑥ 推行綠色服務理念,減少旅游行業對環境的污染。

2.3.2 加強法規建設。

景區規劃、生態環境建設規劃、文物保護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的地方政策法規的制定,一定要充分考慮旅游景觀的保護和培育,要使各類景觀資源的保護有法可依,不留下管理盲區。必要時應設立相應的管理機構,落實保護權限與責任。還應制定一系列有關資源與環境的具體保護辦法和監測、監督舉報、獎勵與懲罰的規章制度。通過制定政策,引導和鼓勵部門、單位和個人積極參加污染整治和環境保護工作,監督和協調所轄區域的部門、單位和個人認真貫徹執行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3.3 加強公眾宣傳教育。

向公眾傳播有關旅游環境保護的法律知識和科技知識,特別是通過一些典型案例的評價,使整個社會對旅游資源的保護與區域可持續發展的關系有正確的理解和態度,提高人們保護旅游資源的自覺性,增強環境保護的緊迫感、責任感,讓廣大干部群眾認識到資源及其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的協調一致性,提高人們旅游資源保護意識及知識水平和技能。

2.3.4 理順管理體制。

要成立有權威性的旅游資源保護與開發協調機構,由旅游、文化、環境、城建、水利、林業、農業等部門的專家組成一個專門委員會,對旅游資源的開發與保護嚴加把關,對項目審批、項目建設、營運管理等各個環節嚴格實行規范化管理。

2.3.5 要增加對旅游資源與環境保護培育的技術投入和資金投入。

應遵循“多一點傳統,少一點創造,多一點復修,少一點重建”的原則,對旅游資源進行就地或易地保護。如對有代表性的歷史名宅古建,要逐個檢查落實防漏、防火、排水等事項以確保其風貌的完整無缺和結構的安全。

對某些資源(如名宅古建)可探索吸引民間資本的途徑和方法。通過征收資源稅、排污費,充分發揮經濟杠桿對旅游環境和保護作用。設立城區旅游資源保護專項基金,資金來源為:財政上撥出一定款項作為啟動資金;將部分城市建設配套費納入專項保護基金;按營業收入總額向從事旅游經營活動的企業征收旅游資源保護附加費;旅游飯店的城市共建費金額轉入專項保護基金等。由專門的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該項基金的保管、審批和使用監督。

2.3.6 建立大旅游發展機制,加強旅游機構職能建設和人才培養。

旅游活動是一項綜合性的服務活動,涉及眾多企業和行業的經濟活動。以功能布局和產品企劃為平臺,統籌規劃吃、住、行、游、購、娛旅游六要素,著眼于發展“大旅游”,促進旅游各要素的有效組合。同時要協調好各相關行業部門的關系,爭取各方支持,形成全社會辦旅游的合力。適時推動各種節慶活動,造就市場轟動效應。

同時,要深化旅游體制改革,轉變管理職能,做好行業管理和服務工作;成立旅游執法大隊,強化行業執法職能,依法治旅;組建旅游信息中心(包括旅游政務、旅游商務網絡和旅游呼叫中心),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設,與國際接軌。

加強旅游宣傳和旅游知識的普及,提高市民的旅游意識,及對旅游業發展的支持,營造良好的旅游發展環境。增加城市居民對周邊旅游景區的了解,激發熱愛家鄉的情感,提高出游率;提高市民的好客程度,善待游客,增強市民對游客的親和力。

聘請旅游專家成立旅游發展專家組,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利用當地高等院校的師資力量,加大旅游知識、技能的培訓力度;培養高層次旅游人才。

3 結語

旅游資源的保護不排斥對其合理的利用。許多旅游資源由于成功地處理了保護與利用的關系,獲得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這些成功的旅游資源開發的共同經驗就是:立足保護,加強論證,科學規劃,適度開發,并注重建章立制、依法保護。

旅游的經營需要好的環境,所以旅游的經營,客觀來看會促進環境改善和保護。有了保護的加強會進一步推動旅游的經營,這是一個互相補充、互相促進、互相強化的關系。比如,從1999年開始,國家旅游局在全國開始推行《旅游區點質量等級與劃分標準》國家標準,倡導旅游景區在門票收入里拿出10%用于保護,其出發點正是旅游發展與資源保護目標的一致性。

旅游的發展與資源保護是最大的利益一致者。旅游的基礎是環境,沒有好環境就沒有旅游的發展。因此,一方面,政府部門應規范各地方的旅游資源開發行為,努力使其從一開始就走向良性發展的軌道。另一方面,旅游的開發商,更大范圍內可以說是社會大眾,應加強旅游資源保護意識,使旅游資源有形的實體在完整保存的基礎上文化內涵得到更長久的傳承。

參考文獻

[1]大連市史志辦公室編.《大連市志城市建設志》[m],方志出版社,2004年

[2]全國旅游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旅游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gb/t18972-2003)[s]

[3]大連市旅游局、東北財經大學旅游與酒店管理學院. 大連市旅游資源普查中山區專題報告[r].2005

篇4

關鍵詞:旅游資源可持續發展立法完善

隨著經濟和社會發展,旅游已逐漸成為人們追求更高生活水平的需要,但伴隨著旅游業發展和旅游資源的開發,生態環境日益遭到破壞,旅游資源環境保護的問題開始受到人們重視。通過對旅游資源環境的保護,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確保自然環境免遭破壞,為人們留下頤養身心的場所。但當前我國旅游資源環境保護法律制度相對薄弱,存在客體類型重疊、保護客體多元化,管理機構重疊、部門利益沖突嚴重,立法缺失、相關制度不完善和執法意識欠缺等諸多不足,造成實際工作中,無法對旅游資源開發做到合理監管和有效保護,本文主要就完善旅游資源保護法律制度的建設,談幾點思路:

一、確立生態旅游法律地位

生態旅游是一種以可持續發展為基本原則,以實現旅游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強調權利義務一致的旅游。具體來說,是強調在為游客提供欣賞、學習和環境教育的旅游享受的同時,對旅游地經濟、社會和文化負責,保護旅游賴以開展的生態、社會及經濟環境的旅游理念。它充分體現了科學發展,是未來旅游業發展的方向。我國應當學習國外先進經驗,通過建立生態旅游認證制度、生態評價評估制度和生態旅游環境審計標志制度對生態旅游法律地位作出界定,為生態旅游發展提供保障。

(一)生態旅游認證制度

2000年11月在紐約制訂的國際生態旅游認證原則性指導文件((莫霍克(MOUONK)協定,讓生態旅游認證制度得以在世界范圍內推行。但我國在這一方面仍未建立有自己的標準體系,建議可以采取向國外權威認證項目如綠色環球21國際生態旅游標準等申請認證,然后在實踐和研究的基礎上逐步建立適合國情,能在國際上產生重大影響的標準體系。

(二)生態旅游評價評估制度

生態旅游的評估一般集中在生態旅游活動所帶來的影響上,包括環境、經濟、文化、社區、倫理和資源等方面。對于當前我國旅游資源現狀,應當主要包括生態旅游對環境的整體影響、生態旅游過程中相關法律法規實施狀況、生態旅游中環境破壞的控制程度等。

(三)生態旅游環境審計標志制度

環境審計主要是對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執行國家環境法規情況、制定的環境政策和措施、環境管理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和執行程度進行監督評價,揭示反映其中存在的問題,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修正其不足,使新的環境政策更具規范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生態旅游也應當通過環境審計機制,來促進生態旅游的規范化,保護旅游環境資源。

二、規范旅游資源環境開發

旅游資源環境開發與保護存在密切聯系,從源頭上決定著保護的力度與效果,從法律角度可以考慮建立旅游資源開發許可制度、旅游資源開發使用擔保制度、旅游資源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旅游資源預警及監測制度和旅游資源輪休制度,來規范旅游資源環境開發:

(一)旅游資源開發許可制度。目前我國在森林資源的許可制度方面已較為完善并取得積極的效果。但是旅游環境開發許可制度方面仍然是空白。建立旅游資源開發許可制度,通過設立行業準入機制,將不適格的主體排除在外,可以從源頭上對旅游資源環境進行保護,同時也可為自然保護地社會性收費制度的建立創造條件。

(二)旅游資源開發使用擔保制度。該制度即通過一定機制,由旅游資源開發人或其他人,為旅游資源開發人的開發行為提供一定程度擔保。如果在開發、利用過程中造成了旅游資源環境損害,則權利人有權就擔保部分優先受償,這樣可以有效地避免旅游資源開發行為中的巨大法律風險,保護旅游資源環境。

(三)旅游資源環境責任保險制度。環境責任保險既和環境保險有關,又和責任保險有關,建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可以有效地增強責任人的抗風險能力,補償受害人的損失,為有效修復遭受破壞的旅游資源環境提供保障。

(四)旅游資源預警及監測制度。在環保部門的統一監管下,利用環保部門已經建立的環境預警機制和監測網絡,對旅游資源進行專門的監測,及時、準確地搜集旅游資源信息,并且通過報告制度將其上報有關主管部門。

(五)旅游資源輪休制度。由于旅游資源受季節的影響比較大,旅游資源環境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屬于生態圈的一部分,在開發利用的過程中,建立旅游資源輪休制度,可以使旅游資源得以“休養”,恢復生機。具體可以采取限制進入旅游區、對旅游資源采取養護等方法,來實現輪休的目的。

三、健全法律救濟機制

旅游資源環境開發過程中難免會產生一些損害,所以需要通過建立旅游資源開發侵權國家補償制度、旅游資源開發損害懲罰性賠償制度和旅游資源開發區域原居民環境侵權公益訴訟制度來實現對權利主體權利的修復與補償。同時這一制度還能夠對開發者的行為構成有效制約。也體現了公眾參的原則。

(一)旅游資源開發侵權國家補償制度。國家補償是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運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經濟支撐。國家(政府)作為社會的主要管理者有責任也有義務保護人民群眾所賴以生存的環境,這也是政府允許合法排污與監控、預防違法排污生產活動所必然引發的環境污染對價。此外,對于一些特殊環境侵權行為或侵權主體無法得到確認時,采取國家補償的方法,能夠最大程度上抵消環境侵權帶來的不良影響,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旅游資源開發損害懲罰性賠償制度。在旅游資源開發中,開發商被經濟效益所驅使,會從事一些盲目、非理性的破壞性活動,給旅游資源環境帶來甚至不可恢復的破壞,其侵權后果難以估算。因此應適當引入開發損害懲罰性賠償制度,并將賠償用于旅游資源環境的修復和保護。

(三)旅游資源開發區域原居民環境侵權公益訴訟制度。通過賦予旅游資源開發原居民以訴訟權利,使其能夠提起環境侵權公益訴訟。該制度的建立,可以避免因民事訴訟制度中關于利益不相關的主體不能提出訴訟的限制性規定,而必須作大規模制度改造的成本。還可以避免權利主體過于泛化,出現濫訴的情況。

四、完善《自然保護地法(草案)》

人大環資委于2006年初頒布了E1然保護地法(草案)(征求意見稿),體現了我國環境保護法律體系建設的進一步完善,但還是有值得探討的地方。

(一)擴大調整范圍。按照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關于自然保護地的定義:指為了保護生物多樣性、自然和相關的文化資源而特別劃出的,并通過法律上的和其他的有效的手段進行管理的土地和海洋區域。。應當將世界自然遺產、森林公同等都包括在其調整范同內。

篇5

1城區旅游資源保護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自然景觀的保護與資源的原始狀態關系密切,人文景觀的保護不僅與資源的有形構成有關,更與其所蘊含的文化內涵有密不可分的關系,對這兩種旅游資源的保護狀況的勘查所依照的標準應有所不同。

對于旅游資源保護中問題的發現是提升旅游資源保護力度的突破口,所以對旅游資源保護狀況的分析必須是一個系統全面的工作。城區旅游資源的保護工作中常出現以下六個方面的問題。

1.1管理與目標的雙重制約。

資源開發與保護中必然要涉及到資源所在地及所有權歸屬的問題,這成為旅游資源開發的瓶頸。許多建筑與設施類旅游資源可能分別劃歸建設部門、園林部門、文物部門、宗教部門,這些部門往往對其保護責任互相推脫,出現保護過程中相互扯皮,開發后利益沖突,資源開發和保護后勁無力等一系列問題。這種局部和短期利益的爭奪顯然不利于資源的保護和永續利用。

受計劃經濟影響,城區的旅游資源被文化、城建、林業、旅游等部門分割,缺少適應大旅游發展需要的順暢的體制,缺少對區域旅游資源統一有效的保護、開發、利用、宣傳促銷的管理方法。由于部門分割,許多城區非常具有歷史和藝術價值的老建筑不對普通游客開放。旅游主管部門對旅游行業管理難度較大,資源挖掘、產品開發力度與發展要求產生了差距。

1.2旅游資源文獻資料有待加強保護。

旅游景點,特別是未開發或有待開發的景點(物),經常出現缺少相應的文獻資料的問題。文獻資料沒有得到科學的保護,以至造成許多未開發的旅游景點的資料缺少或丟失。缺少全面的文獻資料會給旅游資源統計工作帶來很大的問題。在筆者參與的大連市旅游資源普查工作便出現了此問題,沒有原始資料,而由考察人員單純進行實地調查,無法使旅游資源單體的性狀描述十分完善,同時旅游資源普查工作的科學性也有所偏離。使普查工作在考察中花費太多精力與時間,無法完全達到高效、少時、詳查的狀態。

1.3高層次的旅游開發和規劃人才匱乏。

在旅游發展過程中,部分景點(區)在管理、運營技術環節和實踐操作上缺乏專業性,究其根本,是缺乏專業性知識、缺乏專業性人才。另一方面部分旅游開發項目和開發產品的層次不高,老的模式和面孔較多,特色不突出等問題客觀存在。這與地方旅游管理部門和旅游項目投資公司缺乏相應的高層次旅游專業人才也有很大的關系,因為專業水平有限,在旅游資源開發過程中經常忽視對資源的保護措施。

1.4旅游資源保護的力度隨區域偏僻度增大而遞減。

旅游資源保存狀況根據離城區中心的遠近不同而表現出參差不齊。離城區中心越近的區域,旅游資源的保護的狀況較好一些;而部分偏僻的區域(放在更大的地區內研究就是更偏遠區域)的旅游資源受到人為的干擾或破壞較為嚴重,其觀賞價值、使用價值都相對來說比較低。

1.5城市旅游文化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存在差距。

“旅游在發展的一定階段是經濟——文化產業,到發展的成熟期是文化——經濟產業”(于光遠),旅游需要文化底蘊作為支撐。從旅游企業在市場的運作角度而言,第一層次的競爭是價格競爭,進一步上升到質量競爭,達到最高層是文化的競爭。旅游本身的文化功能是內在的,旅游者進行旅游,本質上也是在購買文化、消費文化、享受文化。旅游經濟必須注重知識經濟,旅游管理必須開拓知識化管理之路。

城區旅游業發展是一種高文化含量的發展模式,發展進程和速度對城市的科技文化力量和歷史文化氛圍有較大依賴。城區在旅游業發展中,一方面應注重科技因素的投入,另外一方面應凝練出區域的文化特色,即找到區域旅游發展的“文脈”,從而使城市文化水平與旅游發展水平一致,使有限的自然、人文資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1.6未開發的許多旅游資源被挪為他用。

許多城區有待開發或未開發的旅游資源,普遍存在被挪為他用、缺乏必要的法律與工程保護措施的問題。城區中大量傳統老建筑精品經常有民居散落分布其中或因其它目的而被完全占用。人為活動缺乏保護意識,加速了老建筑的破壞和損毀,大量磚雕、石雕等藝術品亦逐漸破損或流失。

2城區旅游資源保護的思路與建議

旅游資源,特別是風景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加強對旅游資源的保護,是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證,必須在開發與利用全過程中給予高度重視。旅游資源保護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與保護為本的原則,正確處理好資源利用與資源保護、經濟效益與環境、社會效益的關系,做到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同時運用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加強對旅游資源的管理,使保護工作走上健康發展的軌道。

2.1總體原則。

旅游資源保護的政策措施應在“精心規劃、嚴格保護、統一管理、開發與養護相結合”的方針指導下,遵循因地制宜,合理開發自然景觀、人文景觀的原則,全面規劃,合理布局,分期建設,邊建設邊開發滾動發展。先易后難,循序漸進,優先開發投資少、吸引人、見效快的景區景點。充分利用現有基礎設施、防止重復建設。

旅游資源開發和利用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事先制定資源保護計劃和措施。其廢水、廢氣、廢渣、廢棄物的處理處置設施,以及防止水土流失、植被破壞、景觀破壞的措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禁止在旅游區建設破壞景觀、污染環境、妨礙游覽的項目,對已建的要限期治理。旅游區內的工廠,在城市風景走廊和重要景觀地帶的有礙景觀的居民住房及建筑物等,應逐步拆遷或改造。

在規劃開發或已開發利用的旅游區內,應保護區域內的生物資源和水資源。保持旅游區內的地形地貌景觀,禁止在旅游區內開山采石、挖沙取士、填蓋水域、砍伐樹木,以及進行可能改變旅游區地形地貌的其他活動。對于已經造成生態破壞的,必須積極整治,限期恢復。

旅游區的開發建設和旅游活動的規模,不得超過旅游區的環境容量,其性質、布局、規模、體量、高度、造型、質感、色彩等,必須與周圍自然景觀和環境相協調。旅游區內應控制資源的開發強度,加強綠化植被,降低建筑密度和容積率,嚴格控制建筑的體量和高度。

2.2分類分級保護。

為了對旅游資源實行有效的保護,應在旅游資源普查成果的基礎上,根據旅游資源的利用性質、功能及脆弱性,將城區的旅游資源進行分類分級保護。

2.2.1分類保護。

2.2.1.1人文類旅游資源。在城區文物保護單位和重點保護建筑周圍,根據國家文物保護法規、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相關規劃及各相關部門和社區居民提出的保護意見,劃出一定的范圍與空間作為文化遺產與史跡保護區。

對這類資源的保護,應嚴格按照有關法規,保護單體的安全和完整,嚴禁增設與其無關的甚至危及其安全的人為設施,嚴禁任何不利于其保護的因素進入。可以安置必要的步行游覽和安全防護設施,控制游客量在環境容納量允許的范圍之內。

對于旅游商品、人文活動類旅游資源,以及無歷史意義而為開發旅游業或其它經濟用途而建的現代建筑與設施,可將責任下放到個人或單位,政府進行監督,既調動經營主體的積極性、又增加政府部門工作的效率。

2.2.1.2自然景觀類旅游資源。

自然景觀類旅游資源包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動植物景觀。

對自然景觀的保護,應嚴格按照《自然保護區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森林法》等對資源與環境依法進行管理。

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內可以配置必要的研究和安全防護性設施,應禁止任何經營性的開發建設活動。風景名勝區內核心保護區內嚴格禁止與資源保護無關的各種工程建設;不得進行恣意伐木、開山采石、挖沙取土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嚴重破壞地形、地貌和自然環境的活動。旅游區內控制游客量在環境容納量允許的范圍之內,應適當限制機動交通及居民活動的進入,不得安排與其無關的人為設施。

在休閑度假旅游區的項目活動及可視范圍內,根據景觀風貌保護的需要,劃出一定范圍作為旅游環境保護區。在休閑度假旅游區內,可以進行適度的資源開發利用行為,合理安排各種適宜的休閑度假項目,控制游客量在環境容納量允許的范圍之內,應適當限制機動交通及居民生產生活的進入。

2.2.1.3未開發的旅游資源。

對目前尚未進行旅游開發,但明顯地具有可轉化為旅游產品優勢潛力的旅游資源,或已初步開發,但仍具有相當大的開發潛力的旅游資源,應劃出一定范圍進行保護培育。對未開發的旅游資源,重點要搞好資源的恢復、培育和保護,嚴禁對其不利的開發經營活動。

2.2.2分級保護。

2.2.2.1一級保護區(核心保護區)。

一級保護區指已經公布批準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風景名勝區的絕對保護范圍及自然保護區核心部分(包括待定文物保護單位和自然保護小區)。

具體做法是在景點周圍劃出一定的小范圍,防止旅游者損壞。這些景點或景物一般不能移動、涂寫、鑿刻,管理部門應逐一登記建檔,詳細記錄有關資料。劃定保護對象與旅游者之間的距離,或制定具體的保護措施,并用明顯的標志提示游人。

2.2.2.2二級保護區(重點保護區)。

二級保護區指一級(核心)保護區外及有代表性的風景名勝區、傳統民居區、濱海路等的景觀建設控制地帶。

二級保護區劃分的目的在于使景區或是景點周圍的環境不致被破壞以致與景區或景點不相協調。構景空間和審美度較好的空間也應劃入二級保護區范圍,在此范圍內不得建造與景物無關的建筑,杜絕污染源的進入。

2.2.2.3三級保護區(一般保護區)。

三級保護區指二級保護區保護地帶;有代表性的新興旅游景點及景物。如市區的游樂、購物、休閑景點。一般是旅游環境與周圍環境之間的協調區,在景點周圍一定范圍內不得建造體量過大或過高或足以造成不協調的建筑,注意環境綠化,保證大氣、噪聲不得超標,保證旅游者飲用水、食宿等環境的安全舒適。

分級保護的項目、相應的保護面積和范圍及具體要求要按國家城市規劃、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和旅游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及各縣區和全市另行專門編制的旅游資源保護培育規劃實施。

2.3加強旅游資源保護的其它支持途徑。

2.3.1通過增強環境、資源保護意識來達到保護目的。

環境、資源保護意識的增強是旅游資源保護的思想基礎,這里包括管理者、經營者、旅游者、地方民眾等群體的全方位旅游意識的增強。增強旅游資源保護意識應針對不同的群體采用不同的方式進行教育,如對管理者、經營者采用系統教育、培訓的方式,對旅游者采用建立環境解說系統的方式,對地方民眾采用環境科普的方式等。

環境是旅游資源生成的條件,旅游資源的保護依賴于環境的保護。旅游業的發展、旅游經濟的崛起、旅游者的大量涌入,對環境造成一定的壓力。從旅游業的長遠發展來看,我們不應以犧牲后代人的生活質量與發展機會為代價來發展旅游業,正確的方式應是旅游業發展的同時,資源、環境得到保護。可采取如下措施:

①加強資源開發過程中對環境的保護,資源項目規劃中應體現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

②加強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和素質教育,通過管理影響和引導游客;

③提高技術監測的水平;

④加強旅游地精神文明建設,通過提高居民素質,達到自覺維護生態環境質量的狀態;

⑤加強宣傳工作,倡導推行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

⑥推行綠色服務理念,減少旅游行業對環境的污染。

2.3.2加強法規建設。

景區規劃、生態環境建設規劃、文物保護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及相關的地方政策法規的制定,一定要充分考慮旅游景觀的保護和培育,要使各類景觀資源的保護有法可依,不留下管理盲區。必要時應設立相應的管理機構,落實保護權限與責任。還應制定一系列有關資源與環境的具體保護辦法和監測、監督舉報、獎勵與懲罰的規章制度。通過制定政策,引導和鼓勵部門、單位和個人積極參加污染整治和環境保護工作,監督和協調所轄區域的部門、單位和個人認真貫徹執行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3.3加強公眾宣傳教育。

向公眾傳播有關旅游環境保護的法律知識和科技知識,特別是通過一些典型案例的評價,使整個社會對旅游資源的保護與區域可持續發展的關系有正確的理解和態度,提高人們保護旅游資源的自覺性,增強環境保護的緊迫感、責任感,讓廣大干部群眾認識到資源及其環境保護與產業發展的協調一致性,提高人們旅游資源保護意識及知識水平和技能。

2.3.4理順管理體制。

要成立有權威性的旅游資源保護與開發協調機構,由旅游、文化、環境、城建、水利、林業、農業等部門的專家組成一個專門委員會,對旅游資源的開發與保護嚴加把關,對項目審批、項目建設、營運管理等各個環節嚴格實行規范化管理。

2.3.5要增加對旅游資源與環境保護培育的技術投入和資金投入。

應遵循“多一點傳統,少一點創造,多一點復修,少一點重建”的原則,對旅游資源進行就地或易地保護。如對有代表性的歷史名宅古建,要逐個檢查落實防漏、防火、排水等事項以確保其風貌的完整無缺和結構的安全。

對某些資源(如名宅古建)可探索吸引民間資本的途徑和方法。通過征收資源稅、排污費,充分發揮經濟杠桿對旅游環境和保護作用。設立城區旅游資源保護專項基金,資金來源為:財政上撥出一定款項作為啟動資金;將部分城市建設配套費納入專項保護基金;按營業收入總額向從事旅游經營活動的企業征收旅游資源保護附加費;旅游飯店的城市共建費金額轉入專項保護基金等。由專門的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該項基金的保管、審批和使用監督。

2.3.6建立大旅游發展機制,加強旅游機構職能建設和人才培養。

旅游活動是一項綜合性的服務活動,涉及眾多企業和行業的經濟活動。以功能布局和產品企劃為平臺,統籌規劃吃、住、行、游、購、娛旅游六要素,著眼于發展“大旅游”,促進旅游各要素的有效組合。同時要協調好各相關行業部門的關系,爭取各方支持,形成全社會辦旅游的合力。適時推動各種節慶活動,造就市場轟動效應。

同時,要深化旅游體制改革,轉變管理職能,做好行業管理和服務工作;成立旅游執法大隊,強化行業執法職能,依法治旅;組建旅游信息中心(包括旅游政務、旅游商務網絡和旅游呼叫中心),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設,與國際接軌。

加強旅游宣傳和旅游知識的普及,提高市民的旅游意識,及對旅游業發展的支持,營造良好的旅游發展環境。增加城市居民對周邊旅游景區的了解,激發熱愛家鄉的情感,提高出游率;提高市民的好客程度,善待游客,增強市民對游客的親和力。

聘請旅游專家成立旅游發展專家組,提供智力支持;充分利用當地高等院校的師資力量,加大旅游知識、技能的培訓力度;培養高層次旅游人才。

3結語

旅游資源的保護不排斥對其合理的利用。許多旅游資源由于成功地處理了保護與利用的關系,獲得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這些成功的旅游資源開發的共同經驗就是:立足保護,加強論證,科學規劃,適度開發,并注重建章立制、依法保護。

篇6

[關鍵詞] 旅游資源 保護性開發 內涵 要素

一、問題的提出

“現代旅游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以人員流動為特征,涉及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諸多因素的綜合性大眾社會活動。”現代旅游活動的日漸普遍,旅游經濟的快速發展,推動了旅游地經濟、文化、社會的發展與繁榮,但是,“一枚硬幣有兩面”,旅游絕非天生的綠色產業,如果開發與管理不當,旅游業在產生有利效應之時,也會帶來不利影響。同時,旅游資源是“在自然和人類社會中能夠激發旅游者旅游動機并進行旅游活動,為旅游業所利用并能產生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客體”,具有脆弱性、易損性特點,如果開發利用不當,極易遭到破壞,且旅游資源不可再生,一旦破壞,覆水難收。因此,現代旅游活動的風起云涌、旅游需求的飛速擴張與旅游資源的脆弱性、環境承載能力的有限性形成了強烈反差,滾滾旅游潮流所產生的旅游垃圾、空氣污染、水體污染、噪聲污染、植被破壞、傳統文化加速變異等一系列問題越來越突出。隨著我國旅游業向縱深層次發展,全球面臨可持續發展問題,以及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許多省份紛紛建設旅游大省和旅游經濟強省等時代背景之下,旅游資源的開發與保護成為熱門話題,引起了許多學科領域的學者及政府部門、企業人士、社會公眾的關注,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這一提法隨之而生。學者們從各自學科體系出發,提出了各種各樣的看法和觀點,但目前的研究還是比較集中于旅游資源的脆弱性及保護意義的討論、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觀念的強調、旅游資源保護與開發辯證關系的論證、旅游資源保護與開發對策措施的探討、旅游環境的保護等方面,而關于何為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這一基本問題的理論論述則很少涉及。在此,論文欲對這個問題談談本人的一些理解。

二、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的內涵

旅游資源作為旅游活動的客體和對象,是旅游業發展的首要基礎。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是實現旅游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障和戰略措施,這一理念直接源于生態旅游的保護性開發觀點。生態旅游保護性開發理論認為:生態旅游作為一種以生態環境保護教育為特征、最大限度地減少對自然環境和社會文化造成負面影響為直接目的的旅游方式,最終目標為旅游業可持續發展,核心是對生態旅游資源的保護,強調環境的美化與優化,協調人地關系與人際關系;在保護和開發關系處理上,堅持保護是開發的根本前提,保護與開發融為一體。事實上,生態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是可持續發展理論指導下對傳統旅游開發思想的革新,對其它旅游資源的保護與開發同樣具有指導意義。

借助生態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理論的啟示,將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概念界定為: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是以保護為根本前提,以可持續發展為最大目標,強調利用性保護,通過一系列科學方法對旅游資源所進行的開發與利用。因此,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理念具有以下內涵:第一,以保護作為旅游資源開發的首要原則和根本前提。在傳統的旅游資源開發中,也提保護的問題,并把保護和特色、效益、市場等一起列為導向原則;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往往以市場和經濟效益為先,保護則被忽視成一句空口號,很難落到實處,因此才出現了旅游發展中的諸多弊端和問題。而在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中,保護為首要原則和根本前提,諸如特色、效益、市場等其它原則必須居于保護原則之下,這徹底改變了傳統旅游開發中 “保護”只能作為附屬原則的地位。第二,以可持續發展作為最大目標。可持續發展是人們在全球性能源危機與環境危機不斷加劇等一系列現實問題下環境意識的覺醒,這一理論形成于上世紀八十年代,以1987年布蘭特夫人向第42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提交的《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為標志,在這份報告中,可持續發展指“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構成危及后代人滿足需求的能力的發展”。根據UNEP《可持續旅游發展》,可持續旅游(Sustainable Tourism)的實質是“要求旅游與自然、文化和人類生存環境成為一個整體”,其目標體現為:讓人們更加明白和理解旅游能給環境和經濟帶來的好處;在發展中維護公平;提高旅游地居民的生活水平;為游客提供高質量的旅游感受;保持上述幾個目標所依賴的環境質量。在傳統旅游開發、旅游經營管理的實際操作中,經濟效益總是最重要的衡量指標和評價依據,而社會效應、生態效應常常是經濟效益的陪襯。但保護性開發以經濟、社會、生態三者的最大綜合效應為衡量指標,以實現旅游業和旅游資源及環境的可持續發展為最大目標。所以,保護性開發必然成為旅游可持續發展的一種選擇。第三,強調開發利用性保護。在保護與開發的關系上,強調合理的開發、利用是積極有效的保護手段,強調通過合理利用來實現保護。即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是積極的、開放式的保護,是把合理開發利用作為保護與持續發展手段的理念,這與封閉、保守的絕對性保護不同。第四,擁有一個以保護性開發為核心構建起來的運作體系。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由旅游規劃、旅游項目建設、旅游經營管理、旅游監測四個環節組成,使保護與開發得以緊密結合,且各環節都以“保護性開發、利用性保護”為指導思想,在管理上,借助法律政策、經濟金融、科學技術、教育引導、社區參與等一系列手段或方式,以保證在實際操作中使保護得到真正落實。相比之下,在傳統旅游開發中,缺少旅游監測環節和保護設施,并且,傳統旅游開發以經濟效益為首要原則和最大追求目標,再加之投資主體多元化,而政府宏觀調控乏力,規劃執行隨意性大,所以,在傳統旅游開發中,從早期的旅游規劃,到中期的項目建設實施,再到后期的經營管理,都以經濟效益為驅使動力,缺乏切實可行的保護方案和運作體系,科學利用與資源保護在政府、企業和旅游者三個層面上脫節。第五,開發過程前后聯系、有機循環。傳統的旅游資源開發一般由旅游規劃、旅游項目建設、旅游經營管理三個環節組成,規劃設計與建設開發、經營管理過程往往是分離的,這樣,前期旅游規劃中提到的保護問題很難在后期的具體實施建設、經營管理中得到落實,而后期經營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也無法反饋回規劃之中,致使規劃因難以重新優化而成為紙上談兵。與傳統旅游開發過程的直線僵硬程式化不同,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過程是一個前后緊密聯系的有機循環體系,包括旅游規劃、旅游項目建設、旅游經營管理、旅游監測四個環節。如圖所示。

三、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的組成要素

從旅游角度而言,導致旅游資源受損的旅游因素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旅游者的認識和行為。旅游者是旅游活動的主體,旅游者長期不斷的大量涌入,其表現出來的行為、意識及觀念,天長日久之后,必然影響到旅游地文化生態。而旅游者在旅行游覽過程中的不良行為或游人過量造成的旅游環境超負荷運做,將直接導致對旅游資源的破壞,特別是影視攝制組等團體旅游者的商業行為 ,其破壞性更為可怕,電影《無極》劇組對香格里拉碧沽天池的破壞,電視劇《神雕俠侶》攝制組對九寨溝景觀的污染,乃典型案例。第二,旅游業及旅游經營者的認識和行為。旅游業的經濟性必然使追求經濟效益成為旅游資源開發與旅游經營管理的一大基本目標。所以,短期旅游經濟行為與旅游資源的保護之間有一定沖突,但從長遠看,旅游業的經濟性與旅游資源的保護性是一致的。但是,在實踐運作中,由于旅游經營者的素質不高、環境意識淡薄、法制意識淡漠、缺乏可持續發展遠見等原因,旅游企業及旅游經營者一方面無法正確、深入地評估、詮釋和表現旅游資源的價值與特色,導致粗制濫造的旅游產品及商業化旅游景觀泛濫,另一方面,旅游景區點管理混亂,還有,因受豐厚經濟利益的驅動,旅游企業不斷過度利用旅游資源,甚至出現“殺雞取卵”式違背旅游可持續發展的掠奪性開發。第三,旅游地政府及旅游決策部門的認識和行為。我國旅游業是政府主導型產業,政府的認識和行為對旅游發展具有關鍵性影響。在我國,特別是在旅游資源十分豐富的一些少數民族地區,由于缺乏科學的規劃、正確的理論指導和先進有效的旅游管理及監控,旅游教育、旅游認識與旅游發展速度脫節,故在旅游發展過程中難免一些問題與事故的發生,造成對旅游資源的破壞。此外,某些政府官員認識錯誤,未經科學論證與規劃,就任意進行旅游開發,致使旅游資源慘遭建設性破壞或破壞性建設。如云南的某一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當地政府以所謂振興旅游業、擴大旅游收入的名譽,拆除了該城最具特色的歷史文化街區,耗巨資建造所謂“清式風貌”民俗文化一條街,使珍貴的人文旅游資源慘遭毀滅性破壞。第四,旅游地社會公眾的認識和行為。社會公眾是旅游目的地旅游資源的主人與最終保護力量,其關于旅游業及旅游資源的認識和態度對資源與環境具有決定性影響。如以民族文化而言,其產生、傳承、發展或衰退、變遷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當地居民對其之認識、態度及實際行動。

因此,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可歸結為旅游者、旅游業、旅游地政府和旅游地社會公眾四要素的組合。首先,對于旅游者來說,應注意環境意識的培養和自身素質的提高,尊重和珍視自然賦予的物質財富及人類創造的精神價值,讓保護成為自覺行為,做到文明旅游。其次,對于旅游業及旅游經營者來說,應充分認識旅游資源的特點及經濟價值,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謀求持續的投資效益;在旅游經營中,務必嚴格遵守相關法規與章程,不能只講經濟效益,而不管環境效應、社會效應和文化效應。再次,對于旅游地政府而言,應在遵循自然生態規律和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的旅游發展總體規劃上,謀求可持續的三大效益協調發展;政府不能只注重旅游業的經濟效益及脫貧效果,必須正確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關系,通過規章制度、法律法規等手段為保護提供有力保障,重視并協調好政府、企業、旅游者、社會公眾的利益關系,同時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全社會的旅游產業認識和環境保護意識。最后,對于旅游地社會公眾來說,保護性體現在對家鄉的熱愛,加強環境保護意識,正確看待旅游業發展的影響,正確認識資源及環境的價值與重要性,明確自己所負有的責任與合理利用的權利;并善待與尊重旅游者,營造良好的旅游社會環境氛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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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論述了旅游資源的概念界定以及開發和保護旅游資源的意義,繼而分析了濕地旅游資源現狀及其在旅游資源利用方面存在的問題,最后針對濕地旅游資源存在的問題的提出整改意見,以期對濕地旅游資源的開發和保護提供一點理論支持。

關鍵詞:旅游資源開發保護濕地建議

旅游資源作為一種特殊的資源,一旦遭受破壞就無法恢復。所以,我們要切實加強旅游資源的保護。發展濕地旅游是開拓整個旅游市場的要求,而濕地旅游業發展較慢,市場份額較低,濕地生態旅游的發展有利于旅游市場的開拓,是未來旅游業新的增長點。

一、濕地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的意義

濕地是介于陸地和水生系統之間的過渡帶,以其高度的多樣性和獨特性與農田、森林并列為世界三大生態系統。作為一種重要的自然資源,濕地不但在維持當地生態平衡和為一些珍稀動植物(特別是水鳥)提供野生生境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也顯示出了其作為旅游資源的開發潛力。我國濕地類型多、數量大、分布廣、區域差異顯著、生物多樣性豐富,為濕地旅游提供了優越的資源基礎。

二、濕地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的現狀

(一)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現狀的概述

海濱濕地資源屬于生態環境脆弱帶,環境容量小,干擾抗逆性弱的旅游資源,而施于其上的人類活動復雜,所以旅游開發要以生態安全為指導,注重開發模式的選擇以及功能區的劃分。目前濕地生態旅游仍以觀光游為主,年接待量較低,旅游開發模式單一,旅游活動的負面影響尚未完全突現,隨著濕地生態旅游的進一步發展,尋求能夠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綜合開發模式,是海濱濕地生態旅游發展的必然趨勢。

(二)濕地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的實例研究

1.濕地旅游資源現狀

盡管濕地旅游帶尚處在旅游大發展初期,但濕地旅游已經初具規模,除開辟的濕地生態旅游路線和濕地為主題的旅游公園,不少旅游地域已進行了初步的功能分區,由單一的自然保護區發展成為可供觀光游覽以及娛樂的生態旅游區。

2.濕地旅游資源利用方面存在的問題

(1)濕地生態旅游主題不明確,景點知名度較低

濕地資源在國內首屈一指,但由于對自身優勢挖掘不夠,一直處在較低的開發層次上,主要表現為旅游項目單一,形式簡單,內容缺乏新穎性。濕地旅游的主題不明確,沒有形成較高知名度。

(2)存在社區居民與野生動物爭奪生存空間現象,環境有待提高

周圍征用的濕地灘涂成為普通農耕用地、水產養殖地,僅留下所管轄濕地在保護區內呈孤島狀,大量珍貴物種資源在無形中流失,生態環境遭受破環。

(3)較少的資金投入抑制了濕地生態旅游的發展

濕地生態旅游開發主要依靠地方政府撥款,這遠遠不能滿足濕地生態旅游的開發強度與規模。而且在項目經營上多為單一形式經營,缺少統籌規劃。

3.針對濕地旅游問題的整改意見

(1)加大開發力度,打造全方位旅游體系

在各景觀帶大的框架結構上,可以選擇節點進行開發,同時進行交通線路的選定、連接,逐漸向軸的方向發展,逐步形成集觀賞、參與、購物、娛樂為一體的全方位的旅游綜合體系。

(2)統一開發與分區管理

濕地生態旅游開發是一個全局性的行動,分散的對同質旅游資源進行開發,勢必形成混亂局面,不利于整個地區的旅游經營與管理。在統一開發的基礎上應對濕地生態旅游區實施分區管理,對核心保護區實行絕對保護,嚴禁任何類型的旅游活動,緩沖區對旅游項目和游人密度進行嚴格限制,只允許從事觀光、科普活動,并采取定時、限量放人進入。

(3)制定完善的管理計劃和規章制度

完善的管理計劃和規章制度是濕地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保證。其內容應對經營者、旅游者、社區居民等進行協調與控制,對濕地自然保護區各種動植物,特別是對于重點保護對象如何進行管理、保護與救護,對游客安全如何保證,對突發事件、火災險情如何應對,以及各項獎懲制度如何落實等。

(4)提高經營管理人員的生態意識和保護技能

目前,生態旅游經營管理人員素質不高,但在大量引進高層專業人才比較困難的情況下,對有關經營管理人員進行短期培訓是一種切實可行的辦法。特別是要提高導游人員的生態素養,使他們在旅游中起到引導與示范作用。

(5)加強生態監測,建立管理信息系統

濕地生態系統基本保存完好,受污染程度較輕,發展旅游業或多或少的會給濕地生態系統造成不利影響。因此,應在濕地旅游區內,特別是自然保護區內,對濕地生態環境進行監測,對生態旅游開發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進行不斷地分析和預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與補救,確保生態旅游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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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是指一個民族在長期的勞動生產、生活中產生的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智慧結晶,包括生活、婚禮家庭、信仰、節日、民間傳承、待人接物的禮儀、勞動技能等方面的文化和技術結晶,它是本民族所特有的。由于旅游開發,使民族文化成為吸引游客的重要資源,但并不是所有的民族文化都能成為旅游資源。隱形的文化,人文氣息很難成為民族文化旅游資源,自由能故依據實體而存在的文化才能吸引游客目光,包括服飾、飲食、器皿、交通工具寺廟等具有文化要素的實體。民族文化開發,主要是對民族文化中不同于其他民族的部分進行開發和利用。

1旅游資源開發保護中的不足之處

1.1民族開發過程中,特色產品開發不足

在開發旅游資源時,一味的效仿,沒有根據自身所擁有的旅游資源進行開發,缺少民族韻味,而且,在旅游資源開發時甚至般其他地區的民俗資源對本民族資源利用開發不足。

1.2旅游資源開發,商品化嚴重

旅游文化開發時為了迎合游客的需求,將民族文化的格調降低,將傳承千年的文化,裁剪拼接成各種形式的表演,包括舞臺劇表演、廟會表演、節日表演等。這些表演只是一場作秀,失去了民族文化的本色,脫離了民族內涵,只是披著民族外衣的表演而已。民族文化的開發過程使得民族文化商品化,歌舞、藝術品、禮儀等均是為了實現利益而設計的,失去了民族文化的質樸和純潔的特征,失去了民族文化的真實性。

1.3民族文化開發。影響了本族人民的價值取向

現在各地區的旅游文化開發的過程中,更趨向于追求利益,把民族資源做成產品。善良、誠實、勤勞、奉獻等重要品質是民族價值觀中的一部分。各個民族的價值觀從建筑、風俗、服飾、飲食等方面體現出來,人民熱情好客、質樸純真的民族價值觀隨著民族文化旅游資源的開發而受到了嚴重的影響,旅游業越來越商業化,逐漸失去了自身的質樸、純這、熱情、勤勞等價值觀。

1.4民族文化開發,缺少整體規劃

旅游文化開發時,注重利益和功績,急于求成,沒有進行科學的規劃,盲目地對旅游資源進行開發利用,給當地的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均造成了較大的沖擊,旅游管理體制也相對落后,造成旅游資源的巨大浪費。

2旅游資源的保護

2.1旅游資源開發與保護并重實現旅游資源可持續發展

旅游文化資源的開發不能僅片面的追求經濟發展,同時要注重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也不能保護過重,影響其發展。注意兩者的平衡,再考慮民族旅游資源的環境承載力和文化傳承的條件下,對旅游資源進行開發,避免造成負面影響,同時,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發展、精神文明發展相結合,保護民族旅游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

2.2開發參與性強的旅游項目

觀光型民族文化旅游,是目前民族旅游的主要形式,難以使游客產生親和力,在旅游文化開發過程中,努力開發出便于游客參與的活動空間,使游客能融入當地文化氛圍中,切實體驗當地的民族文化韻味,從而對當地的旅游文化具有較深的了解。

2.3注重民族與地方特色民族旅游資源的開發

在民族資源開發的時候,注重旅游資源的民族特性和地方特性開發,將民族文化資源與自然旅游資源的結合。不同地區的,不同民族之間的文化不同,民族特色文化形式不同,承載依托形式不同,都有其獨特的韻味。一草一木,一磚一瓦之間均有其獨特所在,民族文化開發時應注重特色文化資源的開發,表現出與其他地方的出差異性。講文化內涵完整的溶于各種形式的旅游項目中,是游客了解民族的靈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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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態旅游業;旅游資源;自然資源

一、前言

人類生活在地球這個大的生態系統里,這一系統為人類提供生活環境,也受到人類生產、生活的干預,越來越受人的控制,人們也看到了保持生態系統平衡的重要性。所以,自然資源的保護提上日程,并被全人類一致認可。但是,人類作為生態系統中的一部分,要生活,必然需要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自然資源的開發為人類提供衣食住行所需的生活、生產資料,同時自然資源也被人類開發出來,作為人們休閑、娛樂、親近自然的場所,成為一種旅游資源。

自從人們認識到生態系統需要保持平衡后就一直在爭論著旅游資源的開發與自然資源的保護,到底某一區域的自然資源是否應該被開發出來作為旅游資源。旅游管理方面的專家及各地政府從經濟效益出發,當然希望能夠很好地利用當地得天獨厚的自然資源,開發成旅游資源,增加當地居民及政府的收入。而一些環保愛好者則從自然資源的保護出發,反對自然資源的開發,認為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會造成生態系統的失衡,使溫室效應加重,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球環境。

從各方論證的觀點來看,都有各自的道理。但是我們不可能為了保護自然資源就像原始人類那樣停滯不前,不去干預自然資源,也不可能為了現世生活的更安逸、舒服,就不去管子孫后代,過度地開發自然資源。為了解決這兩種極端,首先人類應該樹立正確的自然資源保護意識,并采取科學的自然資源保護方法,才能使自然資源在滿足當代人生活需要的同時,又不損害子孫后代的利益,使自然資源得以可持續發展,造福人類。

二、自然資源的保護

最近幾十年由于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自然資源已向人類告急,各國政府及全人類也認識到了自然資源保護的重要性,并采取各種措施對自然資源加以保護。但是對自然資源的保護需要樹立正確的保護意識,而不是一味的封存造成保護的極端,同時還需要采用科學的保護方法,才能達到較好的自然資源保護的目的。

(一)樹立正確的自然資源保護意識

每當一處新的自然資源處于開發論證階段時,新聞輿論就會報道眾多環保愛好者集會,發出反對的聲音,要求停止開發,保護自然資源等等。這些環保愛好者確實給人類自然資源保護做出了很好的榜樣,在環境保護、自然資源保護方面作出了很多貢獻。但是也存在一些行為過于極端的環保愛好者,自然資源保護并不是封存,人類不可以開發利用,而是要避免過度開發,不給自然資源造成過大的負擔,影響其持續發展。因此,人們應該樹立正確的自然資源保護意識,才能真正做好保護自然資源的工作。

(二)采用科學的自然資源保護方法

在進行自然資源保護時,不可盲目地進行,要采用科學的保護方法。對自然資源首先應進行勘察,收集統計數據資料,經過論證規劃出合理的保護方案,再加以實施,而不能只顧眼前的經濟效益,而過度地對自然資源進行索取,破壞其生態平衡,再花時間、人力、金錢去補救。

三、旅游資源開發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成為人們假期的一種休閑方式。隨之而來的就是對旅游資源的開發,旅游管理部門及旅游公司開發大量的旅游資源來滿足人們的休閑所需。如今旅游資源已較為豐富,各地均充分發掘當地自然資源的特色,開發出供人們觀賞、娛樂的場所,很多自然資源在開發過程中融入了人文資源,使其成為更有吸引力的旅游資源。可以說當前旅游資源的開發已較為成熟,能夠滿足不同人們的需求。

然而在旅游資源開發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如在開發自然資源時規劃不夠,或者為了追求暫時的經濟效益,而造成過度開發。還有一些旅游公司帶有很強的商業性,收取過高的門票費用,剝奪了普通民眾親近自然的權利。當然,在景區游覽中,也出現了一些不文明的游客,隨手丟垃圾,亂攀折植物等現象,因此必須加強游客的文明旅游意識,不能讓開發出來的自然資源受到破壞,否則很多自然資源就不會再對游客開放了,游客也就無法欣賞到大自然的奇妙世界。

四、旅游資源的開發與自然資源的保護并不矛盾

(一)旅游資源的開發與自然資源的保護可以兼顧

一直以來很多人都認為將自然資源開發成旅游景區會破壞自然環境,通過對當前旅游景區的現狀調查來看,這種現象確實存在,尤其是很多游客的不文明行為對自然環境造成了不小的破壞。但實質上旅游資源的開發與自然資源的保護是可以兼顧的,就像新近提出的生態旅游資源的建設,就能較好地解決這一問題。

(二)旅游資源的開發也是一種保護自然資源的方法

隨著人類對地球資源探索的逐步深入,純粹的、原始的自然環境已不多見,就算是自然資源需要保護,也不應該是封閉的保護。其實將自然資源開發成旅游資源,對自然資源也是一種保護的方法。通過旅游資源的建設,政府明文設置成星級保護區,會加大投入力度,引入先進的技術手段對自然資源加以人為干預的保護,不僅使自然資源得以保護,還可以讓人們領略到自然資源的奇觀,對大自然產生敬畏之心,進而加強對其保護。

(三)自然資源的保護為人類留存更多的旅游資源

人類對自然資源的過度開發已對自然資源造成了嚴重的破壞,自然已經出現危機,每天世界上都有很多大自然的物種在滅絕。為了我們子孫后代來能夠欣賞到各地大自然的獨特風光,需要加強對自然資源的保護。否則我們的后代將只能在標本室里欣賞大自然留存下來的動植物物種,更別說帶領孩子們到天然的旅游景區去親近大自然了。因此說自然資源的保護是為人類留存更多的旅游資源。

五、結語

自然環境作為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目前已遭到比較嚴重的破壞,自然環境也向人類敲響了警鐘。自然資源的保護已成為全人類的共識,在面對自然資源保護和旅游資源開發問題上,我們應該辯證地看待二者之間的關系。樹立正確的自然保護意識,并采用科學的自然保護方法,清醒地分析當前旅游資源開發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并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措施加以解決。從本質上來看,自然資源的保護和旅游資源的開發二者并不矛盾,兩者是有著內在的、必然的聯系的。旅游資源的開發其實也是一種保護自然資源的方法,自然資源的保護為人類留存更多的旅游資源。基于這一觀點,一些專家學者提出了建設生態旅游。生態旅游就是基于可持續發展理論,是在改變傳統的旅游形式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和沖擊的基礎上逐步形成發展起來的一種新興旅游活動形式。未來生態旅游理念將成為調和自然資源保護和旅游資源開發關系的新思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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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旅游資源;資源安全;旅游目的地;評價指標

旅游資源是旅游業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是開展各項旅游活動的載體.在旅游業蓬勃發展的同時,旅游資源在開發利用的過程中,由于各項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措施不到位、經驗缺乏、加上旅游者自身安全意識淡漠以及對旅游安拿問題研究相對滯后等諸多原因,旅游資源安全面臨嚴峻挑戰.如稀之寶的敦煌壁畫和雕,面臨風化剝落的威脅;北京故宮、天壇、頤和園的漢白玉浮雕、銅制品,遭受酸雨的侵蝕;一些曾揚名滅下的蘇州園林和庭院,正從地圖上消失;舉世聞名的云南石林,也越來越受到人為的破壞……與此同時,旅游地傳統的民風民情文化逐漸被異化、沖淡或消失等等.自然旅游資源遭到破壞,即使在一定程度上能更新但也不能恢復原生態,人文旅游資源一旦被毀將就水遠失去,旅游資源安全問題應該引起足夠關注.因此,深入旅游資源安令研究,加強旅游資源安全管理,對旅游資源進行安全評價,查找、分析和預測旅游資源安全系統存在的危險、隱患,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以實現旅游資源的永續利用和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1旅游資源安全的概念

1.1旅游資源的定義國外把旅游資源稱作旅游吸引物(TouristAt—tractions),它不僅包括旅游地的旅游資源,而且還包括接待設施和優良的服務因素,甚至還包括舒適快捷的交通條件.而在我國,學者們基于不同的視角,對“旅游資源”概念的具體界定存在著許多不同的認識,提出了許多關于“旅游資源”概念的表述.但對“旅游資源”的定義比較確切和規范的是:“所謂旅游資源是指: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凡能對旅游者產生吸引力,可以為旅游業開發利用,并可產生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各種事物和因素.”(《旅游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GB/T18972—2003)》)根據《旅游資源分類、調查與評價》標準,旅游資源主要包括地文景觀、水域風光、生物景觀等8主類,31亞類,155基本類型.涵蓋高山、峽谷、森林、火山、江河、湖泊、海灘、溫泉、野生動植物、氣候、歷史文化古跡、古建筑、民族風情、現代建設新成就、飲食、購物、文化藝術和體育娛樂等類型.

1.2旅游資源安全的概念旅游資源是旅游業發展的物質生產資料,是旅游活動最基本的載體.換句話說,旅游資源安全關系到一個國家或地區旅游經濟發展的穩定,旅游資源安全的內涵和意義深遠.谷樹忠,等人(2006)在綜合各種解釋和理解的基礎上,提出“資源安全”的基本定義,所謂資源安全,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可以持續、穩定、及時、足量和經濟地獲取所需自然資源的狀態或能力.這個概念揭示了資源安全的本質,在我國使用較為廣泛.鑒于此,我們可以得出,旅游資源安全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旅游經濟發展過程中,始終可以獲得穩定的旅游資源供給,同時旅游資源基礎難以依存的生態系統處于良好或免遭不可恢復破壞的狀態.它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旅游資源需在數量、質量、結構和功能上保證持續、穩定的供給.既要滿足當代人的需求,也需考慮后代人滿足需求的能力,各地區在旅游開發利用時,做到有一定的旅游資源賦存量或儲備量,以備及時、持續的利用.二是人們在旅游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要保證旅游資源基礎的生態系統不被破壞.旅游資源也是一個開放的生態系統,對外進行著物質、能量的交換,以維持旅游資源的生態系統平衡.此外,我國也有學者從不同的角度,試圖去分析和探究旅游資源安全的本質內涵.如:從經濟學觀點來看,是指其對一個地區旅游業可持續發展起到支撐和保障作用.具體來說是指旅游資源在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過程中始終處于一個良性循環狀態.在旅游生產中的資源安全,是指旅游資源的占有和使用過程,以及原始提取、加工改造中,旅游資源的數量和質量的改變、可利用范疇的延展或局限;在旅游資源分配中的資源安全,是指旅游資源開發利用中所獲利益的再分配問題;在旅游產品交換中的資源安全,是指旅游產品在市場流通渠道中的暢順;在旅游資源消費中的資源安全,是旅游者對作為旅游產品載體的旅游資源的占用與消耗.消費結構越合理,旅游資源利用效率越高,對資源的破壞越低.從可持續發展觀點看,旅游資源安全是指是在生態與自然資源的承載力基礎之上,旅游業的發展要以不破壞其難以生存的自然資源、文化資源及其他資源為前提,堅持“以人為本”觀念,運用科技創新方法,維持生態系統與人文環境的動態協調,實現可持續利用資源并且有助于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利用.由此可見,旅游資源安全的內容豐富,需要深入探討.2目的地旅游資源安全的“天一人一機\"系統旅游資源安全系統是一個龐大的系統,通過對旅游資源安全的概念和內涵的研究,我們將影響旅游資源安全的因素分為三個子系統,即旅游資源安全狀態應由生態子系統(天)、行為子系統(人)和保障機制子系統(機)三大子系統組成(如圖1所示),

2.1生態(天)子系統生態子系統是天然稟賦狀況,是旅游資源安全的基礎,為旅游資源安全提供基本保證.旅游資源的生態系統主要由旅游資源的種類、數量、結構、質量和資源的承載能力等組成.一地區旅游資源稟賦種類、結構的多樣性增加了旅游資源供應的安全性,也滿足多樣性的旅游需求,促進地區旅游經濟的發展;旅游資源的質量越高,開發利用的成本越低,利用效率越高,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過度開發,所以旅游資源的安全程度也就越高;旅游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需要數量做保證,某種程度上說,數量越多越安全;另外資源的承載能力和抵御自然等災害能力越高,則安全的保證程度越大,反之資源短缺、脆弱,安全的可靠程度就低.保證旅游資源的生態子系統的安全,就是要維持生態系統在數量、種類、結構等方面平衡,實現旅游資源的自我更新和恢復.

2.2行為(人)子系統行為子系統是人類的行為對旅游資源安全影響的直接作用力,主要包括旅游資源開發利用行為、旅游企業經營行為、以及旅游者行為等構成.旅游資源安全問題的很大方面由人為因素造成的,例如:開發商在景區的大量建設、過度開發;旅游企業過分商業化、舞臺化,扭曲民俗旅游資源的原始性;旅游者的不文明行為,旅游者外來文化對旅游地的傳統文化的沖擊等.旅游資源的行為子系統的安全,就是樹立科學合理的旅游資源開發利用觀念,防止n-目開發、重復建設、模仿跟風;規范旅游企業的經營,防范經營過程中造成生態破壞;嚴厲禁止旅游者的不文明行為,減少旅游者的“碳足跡”.

2.3保障機制(機)于系統旅游資源安全的保障機制子系統主要為生態、行為子系統的安全提供組織制度和物質技術保障,它由安全管理組織、安全政策制度、安全資金技術、周邊禮區保障、事故保險等方面內容組成.安全管理組織是整個旅游資源管理的組織保證;安全政策制度關系到旅游景區安全管理的有力執行;旅游資源安全狀況離不開資金、技術的支撐;旅游資源合理開發利用離不開劇邊禮區的支持;旅游資源安全保險是規避、化解旅游資源利用過程中遇到風險的有力手段.保障子系統的內容共同為旅游資源安全的提供安傘保障.在旅游資源安全系統中,生態子(天)系統安全為旅游資源安全提供皋本保證;行為(人)子系統安全決定于行為作用力的正負,正向作用力可以減少旅游資源發利用中的損失,是旅游資源安全系統的重要推動.保障機制(機)子系統是為旅游資源安全的生態、行為子系統提供管理支持、資金和技術等保障,是生態子系統和行為子系統安全的重要調控.3目的地旅游資源安全評價指標體系

3.1旅游資源安全的研究現狀關于資源安全的評價研究成果較多,如王禮茂(2002)分析了影響資源安全5個主要因素(資源本身的因素、政治因素、經濟因素、運輸因素、軍事因素),并在此基礎上,選擇了14項指標,初步組成了資源安全的評估指標體系;姚予龍、谷樹忠(2002)研究了資源安全的機理,闡釋了資源安全的經濟學含義;梁亞紅(2008)。在明確影響自然資源安全的主要因素(資源因素、政治因素、運輸因素、經濟因素、軍事因素、技術進步和資源替代因素)基礎上,構建了含有資源稟賦狀況、資源開發狀況、資源進口安全、政治安全因素、經濟安全因素、運輸安全因素、軍事安全因素7個一級指標,23個二級指標的自然資源安全評價指標體系,指標內容較為全面.然而,國內外關于旅游資源安全層面的研究不多,學者大多是探討旅游資源的評價。和旅游資源安全『口J題產生的原兇12-14~,認為主要南自然破壞和人為破壞造成;另外,我國還有些學者針對旅游地生態安全進行_r評價,如曹新向(2006)¨根據生態足跡模型,并以人均旅游生態足跡和人均旅游用地承載力的比值米確定旅游地生態安全的狀況,構建旅游地生態安全評價的指標體系;周國海(2009)¨以生態安全理論為基礎,應用壓力一狀態-響應(P.S.R)模型建立了旅游地生態安全評價指標體.壓力指標反映人類活動給環境造成的負荷,狀態指標表征環境質量、自然資源與生態系統的狀態,響應指標表征人類面臨環境問題所采取的對策與措施.它較好地反映了自然,經濟,環境,資源之間相互依存的關系.這些研究都是旅游資源安全的重要內容,對于構建旅游資源安全評價指標體系不乏有啟示意義.3.2旅游資源安全評價指標體系根據旅游資源安全的概念和系統分析,以及參考已有的相關文獻,同時按照層次分析法的結構,提出旅游資源安全評價的指標體系,共分三層次(包括目標層、準則層、因素層),共23個指標,其中生態(天)子系統包含8個指標,行為(人)子系統包含9個指標,保障機制(機)子系統包含6個指標,具體見表1.

3.2.1生態(天)子系統指標構成生態子系統的評價指標是用于判斷其對日的地旅游資源安全狀況的影響程度,包括:①旅游資源的總量,反映了目的地旅游資源的稟賦狀況.總量越多,可利用的空間越大;②旅游資源品質,反映了資源的價值和抵御災害的能力.資源價值高,往往旅游資源的品質、等級也高;同時品質好的旅游資源,保護的壓力越大,對整個資源的生態系統安全影響較大;③旅游資源結構,反映了旅游資源的多樣性,結構多樣,利用空間越大,越利于生態的平衡;④自然災害發生概率,概率高,對整個旅游資源的生態系統和資源安全的破壞程度越大;⑤植被覆蓋率,影響了生態的自我恢復和生態系統的平衡性;⑥旅游資源承載力,反映資源容量的大小,容量越大,破壞程度越小;⑦旅游資源的退化速度,資源生態系統有進化過程,但是退化速度過快,直接影響生態的自我更新和生態平衡;⑧工業“三廢”排放量,目的地工業企業排放的“三廢”,造成的酸雨等物質對自然資源破壞嚴重.

3.2.2行為(人)子系統指標構成行為子系統的評價指標是用來衡量旅游者、開發商、旅游經營者的行為和資源保護意識對旅游資源安全的影響程度,包括:①旅游資源的儲備率,合理的預留儲備有利于實現資源的可持續利用;②旅游資源綜合利用率,利用率越高,使用價值和程度越高,有利于保護旅游資源;③景區新增建設面積,影響了植被覆蓋率和生態系統平衡;④本地居民人口增長率,人口增加,資源需求量增加;開發利用和破壞的機會加大;⑤旅游接待人次增長率,接待人次增加,對旅游資源的需求量越大,影響到旅游資源的承載力;⑥本地文化異化現象,文化異化對本地文化是一種破壞,不利于文脈的傳承;⑦游客行為,文明的出游行為,對資源安全有利;反之,給景區景點造成破壞和環境污染;⑧旅游企業經營行為,反映了旅游資源保護意識,也影響到旅游資源安全;⑨本地居民資源保護意識,直接關系到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狀況,影響到旅游資源安全.

3.2.3保障機制(機)子系統指標構成保障機制子系統的評價指標是用于衡量保障措施和手段對目的地旅游資源安全狀況的作用大小,包括:①資源保護的法律規范制度,制度健全,管理規范,旅游資源開發使用和保護越合理,旅游資源越安全;②管理人員的結構,管理組織結構合理,職責落實到位,責任到人,資源越安全;③資源安全教育和宣傳情況,宣傳教育以提高旅游資源保護意識,規范人們的行為,較少對旅游資源的破壞;④資源保護的資金技術投入,資金技術的投入并不是越大越好,不投入也不利于保護,關鍵是科學的支配資金和利用技術;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條件,開發利用的限制條件越多,門檻越高,開發的難度加大,直接減少了對旅游資源的破壞;⑥旅游資源保險狀況,保險是化解和規避自然災害對旅游資源造成的破壞,對旅游資源的保護和災害防范有利.

3.3評價指標權重的確定旅游景區安全評價指標權重的確定,采用層次分析法與德爾菲法相結合的方法來進行權重的賦值.通過旅游景區管理者、旅游者、院校專家們組成德爾菲小組,對評價指標的相對重要性進行了兩兩互判,構造判斷矩陣,然后按照層次分析法的步驟,使用yaahp0.5.2軟件進行計算,分別計算出準則層、因素層各個評價指標的權重,并使用軟件通過了一致性檢驗,評價因子權重的計算結果見表2.由表2可以看出,目的地旅游資源安全系統中,行為子系統和保障子系統的權重值分別為:0.3528和0.3771,對旅游資源安全的影響程度較大,生態子系統的權重值為0.2702,說明先天的旅游資源的生態系統是自然稟賦,是旅游資源的一種生態進化和演化過程,而后天的人為因素對旅游資源安全的影響和破壞顯著.三個子系統的各自指標權重情況:生態子系統各指標中,自然災害發生的概率影響相對較大,權重值為0.1592;工業污染物排放對旅游資源直接造成破壞,權重值為0.1179;退化速度是衡量資源安全的破壞速度,權重為0.1179;旅游自然的稟賦狀況,如總量、品質、結構等影響也不小;植被覆蓋率和資源的承載率也不容忽視,其權重值分別為0.1015,0.1122.在行為子系統中,根據權重值可以分成三層面,其一是本地居民的資源保護意識和行為,分別為0.1433,0.1199和0.1226,對旅游資源安全的影響較大;其二是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方面,旅游資源的儲備率和綜合利用率權重值分別為:0.】199和0.1147;其三是新增因素的影響,有新增建設面積、新增加的本地人口和旅游人次以及本地文化異化,這些方面也是旅游資源安全的重要制約因素.在保障子系統中,資金技術的投入和教育是重要的保障措施,其權重值為0.1948和0.1884;制度規范、管理隊伍和利用的條件相對也比較重要,分別為0.1649,0.1704和0.1595;從目前看來旅游資源安全保險的作用還不是很明顯,權重值為0.1221,但是未來旅游資源安全保障的一項有力措施.4目的地旅游資源安全管理的策略通過目的地旅游資源安全系統的內容分析和評價指標體系的權重值確定,可以了解影響旅游資源安全的因素及其程度.為更加全面加強旅游資源的安全管理,實現旅游資源的可持續性,本文提出如下相應的策略:4.1加強生態(天)子系統的安全管理對于目的地旅游資源的生態系統安全,要求在旅游資源數量、質量、結構、承載率、抵御自然災害和文化旅游資源“文脈”的傳承等方面加強安全管理,保證旅游資源的多樣性,旅游資源結構的合理性和“文脈”的永續傳承,維護旅游資源生態系統的平衡,實現可持續性的旅游資源需求.具體措施有:①在旅游資源數量上,根據《中國旅游資源普查規范》,對目的地旅游資源總量進行摸底,統計出自然和人文旅游資源各自的數量,建立旅游資源檔案,并調查分析旅游資源的狀況,正在開發利用的旅游資源需加強管理;對于尚未利用且瀕臨滅絕的旅游資源,加強保護、做好檔案記錄,使其自然進化;對于新發現的旅游資源,既要保護也要科學轉化利用,維護旅游資源數量的多樣性.②在旅游資源質量上,按照《中國旅游資源等級評價辦法》,對目的地旅游資源等級進行評定,并依據等級采取保護措施.③在旅游資源結構上,既要保護自然旅游資源,人文旅游資源更需重視,以維持旅游資源的協調.自然旅游資源遭到破壞具有一定的自我更新能力,能夠稍微復原;而人文旅游資源破壞,將永遠消失.通過建立生態博物館、合理的“舞臺化”等方式,讓人文旅游資源得以永續傳承.④對于旅游資源的承載率,在對旅游資源規劃開發時,需要依據國家標準計算出旅游環境容量,為防止旅游高峰期因旅游容量超載導致事故發生和資源受損.⑤自然災害是造成旅游資源危害的最重要的因素,為此,需針對在自然災害中經常受損的旅游資源,通過安全技術構筑安全防護攔,強化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⑥文化旅游資源是易損資源,雖然文化資源在人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一旦不注意保護,亦易失傳.根據文化資源的等級申報相應級別的文化或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時確定好相關傳承人,使人文旅游資源的“文脈”得以傳承.

4。2加強行為(人)子系統的安全管理加強行為子系統的安全管理,形成科學合理的旅游資源開發利用程序,促進游客養成文明的出游行為,促使目的地旅游企業規范經營,增強旅游者和目的地居民的文化認同.行為子系統管理的具體措施:①要貫徹執行土地、城建、林業、園林、水利等部門對資源開發利用行政許可,提高旅游資源開發利用的準人門檻,健全科學的旅游資源使用審批.對旅游資源規劃開發方案需連同有關部門認證,建立科學合理的旅游資源開發利用程序.②規范目的地旅游企業的經營行為.旅游管理部門樹立科學的經營觀,注重長遠利益,引導旅游企業守法經營,嚴格禁止盲目跟風、模仿,重復建設給旅游資源造成的破壞.同時在限制旅游景區內企業的數量,在經營期間強化環保觀念.③旅游者的不文明行為也一再影響了資源的安全,景景點垃圾成堆、廢氣物難以處理,給生態環境帶來壓力,致使物種滅絕,畢態失去平衡.為此,倡導文明出游,“低碳”出行,減少“碳足跡”,景區適當給文明出游的旅游者予獎勵.④旅游者來自五湖四海,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風俗習慣、不同的生活方式、著裝禮儀等,目的地居民日常生活受到影響,有的產生了“異化”和“崇拜”現象,甚至“文化沖突”等行為.為此,目的地需設立文化體驗區,讓游客參與當地的文化活動,使其了解文化淵源,不斷增強主客雙方的文化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