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經濟的基礎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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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馬克思指出:“一定的生產決定一定的消費、分配、交換,和這些不同要素相互間的一定關系。”(《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生產就其片面形式來說也決定于其它要素。”(《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第一百零二頁)生產決定流通,流通反作用于生產。正如恩格斯所說的,它們“在每一瞬間都互相制約,并且互相影響,以至他們可以叫做經濟曲線的橫座標和縱座標”。吝牧業的生產和商品流通亦是互相制約,互相促進的。從生產過程與流通過程的統一性分析,生產的牲畜和畜產品越多,流通就越發達,而生產對流通的依賴性就越大。因此,要使畜牧經濟有計劃迅速地發展,必須科學地組織商品流通。通過商品流通的多種渠道,實現各種經濟聯系,保證畜牧業生產所需要的生產資料、生活資料、商品的及時銷售,以滿足社會生產和人民生活的需要。隨著畜牧經濟的發展,社會化程度將日益提高,這就更需要重視商品流通過程。社會主義商業如何更有力地促進畜牧業生產的發展,組織人民生活,使生產一與流通相適應,在這方面還有不少急待研究解決的問題。主要是:在畜牧副產品購銷工作中,由于有些牲畜和畜產品供求關系緊張,牌價市價差距較大。有些地區和單位想方設法壓低國家統購派購物資的基數,隨意擴大議購范圍,加級抬價,與國家爭奪貨源,沖擊市場,甚至發生非法經營、投機倒把的現象。在收購工作中也還有一些壓等壓價現象,損害農、牧民的利益。供銷社對牧區的雜骨雜蘑等十幾種土副產品停止收購,不利于發展多種經營。在民貿工作中,有些地區、有些部門沒有真正從思想上認識到民貿工作的重要性,貫徹黨的民族貿易政策不力。農村牧區市場日用工業品不足,有些地區對暢銷日用工業品沒有體現優先供應農村牧區的原則。對民族特需用品的資金、原料的安排和使用也存在問題,對民族特需商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缺乏統籌管理,供、產、銷不協調,商品的更新、換代更無人考慮。牲畜和畜產品的收購價格與鄰省相比偏低,造成牛、羊肉大量外流。現行的牛、羊肉收購價格偏低,不利于生產的發展。由于毛肉比價不合理,發展細毛羊經濟收益多,影響了菜羊等其它肉用畜種的發展,使全區山羊、土種羊和牛的存欄數呈下降趨勢,造成畜牧業內部比例的失調。商業基本建設投資同商業的發展比例失調,全區商業網點、倉庫、冷庫和營業設施等經營手段同商業發展的比例嚴重失調。特別在牧區貿易網點少,不少商業企業設備簡陋,各項設施更是缺少。解決以上問題的辦法是:
一、重視商品流通在畜牧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畜牧業再生產過程中,流通有一定的調節作用,有時對生產還起決定性的作用。我們一定要認真貫徹執行以林牧為主、多種經營的經濟建設方針,圍繞畜牧業生產,大力組織商品流通,探索以社會化生產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流通規律,促迸畜牧經濟的發展,實現畜牧業的現代化。在安排工農牧業計劃時,一定要安排好商業的發展計劃,使流通規模一與生產的發展相適應,為擴大流通創造必要的物質條件,提供做好商業工作的物質基礎。特別在牧區要有計劃地新建一批有冷凍設施的現代化屠宰廠一,除必須外調的活畜以外,都要做到在膘滿肉肥季節就地屠宰,按任務上交商品肉,以減少國家和集休的損失,提高經濟效果。要增加商業網r從,搞好民族貿易這個重要環節。
二、加強畜牧副產品的購銷工作,促進畜牧業生產發展。商業供銷部門要按經濟規律辦事,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不斷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擴大商品流通渠道。在收購牲畜和畜產品的政策上,要執行統籌兼顧、適當安排的方針,’圣持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兼顧,合理確定收購任務。必須堅持國家對牲畜和畜產品的統購和議購政策,認真貫徹國家提高牲畜和畜產品的收購價格,以質論價,優質優價的政策。對完成上交任務好的地區和單位以及農牧民個人,獎售給緊缺商品。要加強收購力量,組織一支強有力的收購隊伍,進一步加強牲畜和畜產品的計劃收購和超計劃議購工作,千方百計調動生產者發展商衍:生產的積極性,增加牲一畜和畜產品數魔和提高商品率促迸多種經營與畜牧業生產濃結合。要糾.織各種形式的經濟聯合,切實解決產供銷和技術指異問題,可以試辦“牧眨商”聯合企業,以求得更好的經濟效益,使農牧民盡快富裕起來一、
篇2
關鍵詞:貿易結構;出口商品;技術結構;貿易競爭力;國際市場占有率;顯示比較優勢指數;貿易競爭力指數;產業內貿易指數
中圖分類號:F752;F224.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8131(2015)01-0076-10
一、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進出口貿易發展迅猛,隨著貿易規模的迅速擴大,中國的貿易結構和競爭力是否也相應優化或提升?部分學者,如樊綱等(2006)、傅朝陽和陳惺(2005)、楊汝岱和朱詩娥(2008)等研究認為,中國外向型經濟的發展戰略很成功,有效促進了經濟增長。但也有學者,如胡國恒(2004)、姚洋和章林峰(2007)、平新喬(2007)、劉建麗(2009)等研究認為中國的貿易競爭力嚴重依賴外商直接投資和加工貿易,本土企業的技術水平與競爭力并不高,因為中國目前的出口商品仍然是以附加值較低的低技術勞動密集型產品為主,整體產業結構和國際競爭力并沒有獲得太大提升;而且一些技術含量較高的出口商品,主要是跨國公司分散化生產和產業內貿易不斷發展的結果,并非由于中國本土企業自身技術水平和產業結構的提升,因此中國仍處于全球價值鏈的低端。那么,對外貿易對中國產業結構和競爭力提升究竟有何影響呢?
本文試圖用1995―2012年的進出口貿易數據,綜合運用各類分析指標來系統考察1995年以來中國對外貿易結構與競爭力的演變。 本文研究思路是:首先,根據Lall(2000)提出的貿易產品技術分類體系對所有貿易商品進行分類,分析1995―2012年中國各類出口商品技術的結構變化;然后,根據國際市場占有率指數、貿易競爭優勢指數、顯示比較優勢指數和產業內貿易指數等多種指標,綜合分析中國商品貿易競爭力的演變;最后是結論與相關政策啟示。
二、出口商品的技術結構分析
本文參照Lall(2000)提出的貿易產品技術分類體系進行分類,該體系在對不同產品生產的要素投入、規模經濟、技術活動、學習效應、進入壁壘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的基礎上,將SITC三位數的200多種產品按照技術構成分為初級產品(PP)、資源性制成品(RB)、低技術制成品(LT)、中技術制成品(MT)和高技術制成品(HT)等5大類;然后,再將初級產品以外的4類制成品細分為9類(見表1)。其中,RB和LT類產品通常技術水平較低,而MT和HT類產品技術水平較高。Lall的分類很清晰,可反映出口產品的技術構成,進而反映一國出口商品的技術結構演變。
根據表1的分類方法,本文計算出1995―2012年中國各類商品出口額占全國出口總額的比重,具體結果見表2。從表2可知,1995―2012年中國以制成品出口為主,初級產品(PP)出口所占比重很低且逐年下降,從1995年的10.24%降為2012年的3.17%。資源性制成品(包括RB1和RB2)的出口份額較低,近幾年約占8%。低技術制成品中,LTI類產品(紡織服裝產品)的出口份額較大但迅速下降,從1995年的30.63%減為2012年的15.23%,下降了15.40個百分點;LT2類產品的出口份額較為穩定,在13.9%~16.5%之間波動。中技術制成品中,MT1和MT2的出口份額較低,加起來約8%;而MT3類產品(工程機械產品)所占份額較大且呈逐步上升趨勢,從1995年的10.79%到2011年的16.35%,增加了6個多百分點。高技術制成品中,HT1類產品(電子電力產品)的出口份額不斷增加,1995年為10.78%,2010年最高達31.61%,并從2002年起超過LT1在10類產品出口份額中占第一位;HT2產品所占比重較小,在2%~4%之間。
整體而言,1995年以來,中國初級產品(PP)、資源型制成品(RB)和低技術制成品(LT)的出口份額迅速下降;而與此同時,中高技術類產品(MT和HT),也就是資本與技術密集型制成品的出口發展很快,出口商品的技術結構不斷優化。
三、貿易競爭力分析
衡量貿易競爭力的指標很多,本文選擇國際市場占有率(MS)、顯示比較優勢指數(RCA)、貿易競爭力指數(TC)和產業內貿易指數(IIT)等指標來分析。國際市場占有率(MS)測量一國貿易出口額的絕對比重,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國的出口貿易競爭能力和地位;顯示比較優勢指數(RCA)可較好地測度出口商品的競爭力,應用廣泛,但它無法反映商品的進口情況;易競爭力指數(TC)則綜合考慮到了商品的進出口,可在一定程度上彌補RCA指數的不足。一般的,RCA指數和TC指數較適合于分析產業間貿易,但如今國際貿易中產業內貿易的比重越來越高,因此本文還采用產業內貿易指數(IIT)進行分析國際市場占有率(MS)、顯示比較優勢指數(RCA)和貿易競爭力指數(TC)是目前文獻研究貿易競爭力的常用指標(余道先等,2010;黃滿盈等,2010;朱啟榮,2013)。目前國際貿易中產業內貿易的比重越來越高,一國出口產品,尤其是高技術制成品中包含相當比例的進口中間投入,特別是在中國出口貿易占比很大的加工貿易更是“大進大出”。而國際市場占有率(MS)、RCA指數、TC指數等沒有考慮出口產品中包含的進口中間投入情況,因此我們借鑒楊汝岱和朱詩娥(2008)的做法,選擇產業內貿易指數對貿易競爭力來進行輔助分析。例如,中國的HT1類高技術制成品用國際市場占有率、RCA指數和TC指數來衡量具有很強競爭力,但結合我國該產業很高的產業內貿易程度可知,事實上中國只是承接了這類高技術制成品的低技術勞動密集型生產環節,仍處于全球價值鏈的低端,技術密集的生產階段,如研發、設計、中間產品生產等仍保留在發達國家,關鍵的零部件和技術高度依靠進口,并不真正具有競爭力(Srholec, 2007;文東偉 等,2010)。 。這4個指標可從宏觀上有效反映中國商品貿易的國際競爭力。
1.國際市場占有率分析
國際市場占有率(Market Share,MS )是指一國或地區某種產品出口額占該產品世界出口總額的比重,其計算公式為:
MSij=XijXwj
其中,MSij是指i國j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Xij和Xwj分別表示i國和全世界j產品的出口額。表3列出了中國1995―2012年各類商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
由表3可知,1995年以來,我國除PP類產品(初級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有所下降外,其他9類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都呈上升趨勢。其中,LT1類產品(服裝紡織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最高且上升很快,從1995年的12.20%上升到2012年的34.96%,增加了22.76個百分點。其次,HT1類高技術制成品(電子電力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也上升很快,1995年僅為2.20%,2012年上升到27.04%,增加了約25個百分點,國際市場占有率僅次于LT1類產品,居第二位。此外,LT2和MT3類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也上升較快,1995―2012年分別增加了13.75%和11.86%。而RB1、RB2、MT1、MT2和HT2類產品的國際市場占有率相對較小,低于10%,其上升幅度也相對較小。
總之,中國在保持低技術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傳統競爭優勢的同時,中高技術水平的資本與技術密集型產業迅速發展,出口商品技術結構得到優化。低技術制成品出口仍以服裝紡織產品、玩具、塑料制品等為主,國際競爭優勢很強,且結構有所優化,不再過度集中于服裝紡織產品。同時,某些中高技術水平的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品(MT3和HT2)的出口在此期間獲得突破性發展,國際市場占有率上升很快,這說明中國整體出口競爭力在不斷上升。
2.顯示比較優勢指數分析
顯示比較優勢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s,RCA)是指一國相對于另一國所表現出來的出口比較優勢,為該國某種商品的出口比重與所比較國家該商品出口比重的比值。若某產業貿易以產業間貿易為主,我們可用RCA指數來衡量一國該產業的出口競爭力。本文研究的是中國出口商品相對于世界平均水平的顯示比較優勢,因此計算公式為:
RCAij = Xij /Xit Xwj /Xwt
其中,RCAij 表示i國j產品的顯示比較優勢指數,Xij和Xit分別表示i國j產品出口額和所有產品出口總額,Xwj和Xwt分別表示世界j產品的出口額和所有產品出口總額。一般的,若RCA > 1,則認為一國在某產品方面具有比較優勢;反之,若RCA < 1,則認為該國沒有比較優勢。RCA 指數值越大,說明競爭優勢越大。
表4是中國10大類出口商品的RCA指數。1995年以來,中國的低技術制成品(LT1和LT2)的RCA指數一直大于1,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尤其是LT1類產品(服裝紡織產品)的競爭優勢最為突出,其RCA指數大于3。HT1類高技術制成品(電子電力產品)和MT3類中技術制成品(工程機械產品)的RCA指數均呈逐年上升趨勢,分別在1998年和2005年進入大于1的區間,競爭力由弱變強,尤其是HT1類產品的競爭優勢上升更快。而初級產品(PP)、資源性制成品(RB1和RB2)、MT1和MT2類中技術制成品、HT2類高技術制成品的RCA指數均小于1,處于競爭劣勢狀態。
3.貿易競爭力指數分析
貿易競爭力指數,即TC指數,是一國某產業凈出口額與總貿易額的比重,可反映出該產業由引進到發展成熟再到向外出口的不同階段。其計算公式為:
TCij=Xij-MijXij+Mij
其中,Xij和Mij分別為j國i產品的出口額和進口額。TC指數處于-1與1之間,-1表示該產業處于完全引進階段,出口為0;1表示該產業已發展成熟,不斷向國外出口產品,進口為0。TC指數小于0,表明該產業進口大于出口,國際競爭力較弱;TC指數大于0,則表明該產業出口大于進口,國際競爭力較強。
表5是中國10大類出口商品的TC指數。1995―2012年,中國初級產品(PP)、資源性制成品(RB1和RB2)、中等技術制成品(MT1、MT2和MT3)和HT2類高技術制成品的TC指數在大部分年份小于0,進口大于出口,國際競爭力較弱;但其中的MT3中技術制成品(工程機械產品)的TC指數不斷上升,從2005年開始由負轉正,表現出較強國際競爭力。低技術制成品(LT1和LT2)的TC指數一直大于0,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HT1類高技術制成品(電子電力產品)的TC指數在大部分年份為正,基本呈現上升趨勢,具有一定的國際競爭力。
4.產業內貿易指數分析
產業內貿易是指一國或地區在一段時間內進出口同一產業產品的現象,產業內貿易程度是指一國生產的某種產品中進口中間品所占的價值比重如果要精確地衡量產業內貿易程度,需要知道每種產品生產的中間投入品構成,并計算所有中間投入品中進口部分的比重。但現實中,只有在投入產出表中才可能區分出中間投入品的詳細來源,而投入產出表對商品的分類非常粗略,遠遠不能夠滿足對外貿結構進行分析的需要。因此,在衡量一國產業內貿易程度時,一般采用比較簡單的處理方法,對進口商品不區分作為中間投入的部分和最終消費的部分,均作為中間投入品計算(楊汝岱 等,2008)。 。目前衡量產業內貿易程度比較權威的指標是Grubel 和Lloyld(1975)提出的產業內貿易指數,其具體計算公式為:
IITi=1-Xi-MiXi+Mi
其中,IITi表示第i 類產品在一定時期的產業內貿易指數,Xi和Mi分別為第i 類產品的出口額和進口額。IIT指數在0和1之間,數值越大,說明該類產品的產業內貿易水平越高。若IIT小于0.5,則表明該產業以產業間貿易為主,比較優勢是該產業國際貿易發展的主要原因,可用RCA指數作為基本的競爭力分析方法;若IIT大于0.5,則表明該產業以產業內貿易為主,傳統比較優勢理論已不適合用來解釋該產業的貿易形式,需要運用以規模經濟和產品異質性為核心的新貿易理論對其進行分析。
根據表6的數據,1995―2012年,10類產品中有7類產品(RB1、RB2、MT1、MT2、MT3、HT1和HT2)的IIT指數一直大于0.5,說明資源性制成品、中技術制成品和高技術制成品是以產業內貿易為主要貿易形式。而初級產品(PP)和低技術制成品(LT1和LT2)的IIT指數在大部分年份小于0.5,貿易格局以產業間貿易為主。其中, LT1(紡織服裝類低技術產品)的IIT指數一直小于0.5,且逐年下降,產業間貿易特征最為明顯;LT2(陶瓷、金屬鑄件、家具、珠寶、玩具、塑料制品等低技術產品)的IIT指數逐步下降,一開始大于0.5,以產業內貿易為主,從2006年開始降到0.5以下,貿易格局轉為以產業間貿易為主;而初級產品(PP)的IIT指數也快速下降,1995―2006年大于0.5,以產業內貿易為主,但從2007年開始降到0.5以下,產業間貿易特征越來越突出。
總之,IIT指數分析表明,中國低技術產品的產業內貿易程度較低,其對外貿易的出口單向性表現突出。事實上,紡織、服裝、鞋靴、陶瓷、玩具、塑料制品等低技術勞動密集型制成品長期以來都在中國出口商品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這些低技術制成品的生產主要依靠自然資源、勞動力等稟賦,產品生產過程無需太高的技術水平和團隊協作,可用傳統比較優勢理論來對其國際分工進行解釋。而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中高技術制成品,其生產與低技術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生產存在很大差異,規模經濟、不完全市場競爭和產品差異化等是這些產業國際分工的主要原因。特別是在現代國際貿易體系中,跨國公司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產品內分工越來越明顯,一種產品的不同零部件或生產環節由不同企業甚至不同國家或地區生產,這種生產模式使得中高技術制成品以產業內貿易為主。
此外,IIT指數還顯示中國初級產品的產業內貿易程度較低,其對外貿易的進口單向性逐漸明顯;RB2類資源性制成品的IIT指數雖然在0.5以上,但也是逐年下降,產業內貿易特征逐漸減弱,對進口貿易的依賴逐漸增加。這主要是由于中國長期以來的高速經濟增長是高能耗粗放式增長,從而造成了對能源、土地的大量消耗,需要大量進口能源和糧食。
5.貿易競爭力的綜合評價
前文分別根據國際市場占有率(MS)、顯示比較優勢指數(RCA)、貿易競爭力指數(TC)和產業內貿易指數(IIT)等指標對中國10大類商品的貿易競爭力進行了分析,但不同競爭力指標的含義和側重點存在差異,因此我們需要把這幾個指標綜合起來,對中國商品貿易的國際競爭力進行全面評價,具體結果見表7。
由表7可知,綜合來看,中國在傳統勞動密集型的低技術制成品(LT1和LT2)方面具有很強的競爭優勢,其國際市場占有率最大,RCA指數大于1,TC指數大于0,貿易格局以產業間貿易為主,對外貿易的出口單向性表現很突出。事實上,紡織服裝、鞋靴、陶瓷、玩具、塑料制品等低技術勞動密集型產品長期以來都是中國出口商品的主體,這與中國目前勞動力資源相對豐富的要素稟賦狀況相符合。
中國HT1類高技術制成品(電子電力產品)和MT3類中技術制成品(工程機械產品)的競爭優勢也越來越明顯,其國際市場占有率快速上升,RCA指數和TC指數均顯示由劣勢轉為優勢,但IIT指數均小于0.5,其貿易格局以產業內貿易為主。這說明中國1995年以來以市場換技術的策略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也不可盲目樂觀。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中高技術制成品的生產模式與低技術制成品存在很大差異,其產品的不同零部件或生產流程往往分散在不同企業乃至不同國家或地區進行生產,因此產業內貿易特征突出。中國之所以在HT1類和MT3類產品方面逐漸擁有競爭優勢,相當一部分原因在于承接了這些中高技術制成品的低技術勞動密集型生產環節,因為相比于其他中高技術制成品,HT1類和的MT3類產品的生產鏈中低技術部分的生產能力比較容易實現國際轉移(Lall,2000)。
此外,中國在初級產品(PP)、資源性制成品(RB1和RB2)、MT1和MT2類中技術制成品以及HT2類高技術制成品方面競爭力較弱,其國際市場占有率較小,RCA指數小于1,TC指數小于0,進口明顯大于出口,處于明顯的競爭劣勢。
四、結論與啟示
本文的分析表明:1995―2012年,中國出口商品技術結構得到優化,貿易競爭力不斷提升。部分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中高技術產品出口取得突破性發展,以市場換技術的發展戰略基本成功;純粹依賴原材料的初級產品和資源性產品出口規模已很小,傳統勞動密集型的低技術制成品出口不斷增加,保持很強的國際競爭力;同時,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中高技術制成品也有所突破,HT2和MT3類產品的發展態勢良好,貿易競爭力不斷提升。但我們在研究中也發現還存在一些問題,需引起高度重視。
第一,我國商品貿易的競爭力仍主要來自傳統的勞動力成本優勢。中國人口眾多,廉價勞動力仍是最大的比較優勢,這決定了低技術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仍是出口的主導產業。今后我們的產業發展政策應注意差異性,在發展傳統低技術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同時,還需在某些中高技術產業重點突破,以提高整體國際競爭力。
第二,出口商品的產業集中程度過高,主要集中于低技術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和部分中高技術制成品,而技術含量較高的出口商品基本集中于工程機械和電子電力產品(HT2和MT3)。出口產業過度集中并不利于整體產業結構升級,而且中國之所以在HT1類和的MT3類產品方面擁有競爭力,主要在于承接了這些中高技術制成品的低技術勞動密集型生產環節,仍處于全球價值鏈的低端。因此,我們應充分利用現有的資本和技術積累,大力促進各類高技術產業的發展,努力搶占其價值鏈的高端。
第三,進出口貿易很大程度上是由外資企業主導,中國本土企業的技術水平和競爭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因此,以市場換技術的戰略可能并沒有表面上看的那么成功。今后的發展中,我們必須認真思考如何提高本土企業的技術水平和競爭力,使其成為對外貿易的主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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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一
首先從自然經濟說起。
什么是自然經濟,并沒有統一的定義。人們對它有各種各樣的理解和表述。是從人與自然、人與人關系所反映的個別勞動與社會勞動的關系出發,從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的對立出發,來考察自然經濟的。凡生產是直接用于滿足生產者個人或經濟單位的需要,而不是用于交換的經濟,不論它在人類歷史上以何種形式存在,都可以認為它是自然經濟。物質生產的自給自足,就是這種經濟的本質特征。我國學術界通行的這種理解和表述,體現著自然經濟一般。
自然經濟是一個歷史范疇。由于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會性質,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質的社會經濟相聯系,曾經在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存在。在這幾個不同的社會形態中,自然經濟具有一系列的部分質變。探討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探討這個經濟范疇在封建社會具體的歷史內涵。
在封建社會中,封建國家、封建地主、個體農民以至個體手工業者,都經營有自然經濟性質的生產。如在中國,封建國家經營有滿足自己需要的官手工業,封建地主經營有“閉門而為生之具以足”,“以贍衣食”的自給性生產等等。然而個體農民(包括自耕農和佃農)是社會的主要生產者,農民家庭是社會基本生產單位,小農經濟是社會經濟的主體。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變化,都集中通過小農經濟的發展變化而表現出來。
當時的社會經濟中,自然經濟已是與商品經濟相聯系而存在。從農民來看,由于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農民足以把農業、手工業和其他副業結合于家庭內部。農民為了直接取得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特別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資料,就要進行自給性生產。他們既從事農業,又從事手工業,并形成通常所說的“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結構。
隨著社會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的發展,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日益多樣化。由家庭經營和個體勞動所局限,任何一個農民家庭都不可能滿足自己全部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需要。小農的這種特點,就迫使他們卷入市場交換,從事商品性生產,與其他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產品,取得自己不能生產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以持續自己的生產,維持一家的溫飽。生產使用價值的自給性生產,與生產交換價值的商品性生產,就相輔相成地結合在同一個主體之上,也就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結合在同一個主體之上。
當時,自然經濟又與封建剝削制度相聯系。農民不但要養活自己,還要通過繳納封建賦稅或封建地租,養活封建主階級。繳納封建租賦,是農民獲得小塊土地進行生產的先決條件,因此,他們必須把封建租賦同自己直接消費的產品一樣,擺在自給性生產范圍之內,當作使用價值生產出來。自然經濟成為農民既為自己消費需要,又為封建地主消費需要而生產的經濟,就體現著自然經濟與封建經濟的本質聯系。
盡管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內涵和外延都不等同于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但是,由于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具有極大的廣泛性,整個農民的自給性生產,具有封建國家、封建地主和手工業者所經營的自給性生產所不可比擬的巨大規模,自然經濟就以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為主要內容存在于封建社會之中。
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相結合而存在的條件下,自然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形式,仍然會同其他任何經濟形式一樣,具有體現自己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我曾經在《論清代前期農民商品生產的發展》[1]一文中提出,在封建社會中,由于自然條件和農民自身生產條件的差異,農民啟給性生產與商品性生產的結合程度,是會各不相同的。在整個小農經濟中會形成一個多層次的商品生產結構。這個結構從另一個角度來考察,也就是自給性生產的多層次結構,即農民自然經濟保持程度的多層次結構,其具體構成如下。
第一,自給型生產。這種農民總產品的絕大部分供自己消費和繳納封建租賦,只把自用有余的小部分產品投入交換,以換取其他生產和生活必需品。這里所說的總產品,是指農民所生產的包括農產品、手工業品和其他副業產品在內的全部產品。自用有余的產品,可能是屬于其中的這種或那種產品。
這種農民的生產,不但自給性生產占有顯然的優勢,而且其出售的產品,本來是為了自用而生產的,即不是以社會分工為基礎,以交換為目的而生產的。只是由于投入交換,才具有商品的性質。這是一種具有自然經濟痕跡的、在流通領域里形成的商品,還不是完全意義的商品。
這種農民少量產品的出售,只能補償少量的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不可能更新生產過程的各種要素,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主要還是自己生產的,即經濟條件的“絕大部分,還是在本經濟單位中生產的,并直接從本經濟單位的總產品中得到補償和再生產”[2]。盡管已經有了商品交換,但生產循環仍然是一種自我完成的再生產。所以馬克思把這種農民直接消費其產品的絕大部分,只有少部分進入流通過程的生產,叫做“真正的自然經濟”[3]。
第二,半自給型生產。這種農民總產品的大部分供自己消費和繳納封建租賦,同時又根據社會需要生產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換其他生產和生活必需品。在封建社會中,特別是在封建社會前期,這部分商品還會包括一些是自然生產物的土特產品和奢侈品。盡管它們的再生產過程主要是在自然界實現的,但一經由“任土作貢”的方物,轉化為商人販運貿易的商品,農民的狩獵,采集、捕撈等活動,也就帶有商品生產的性質;這種農民出售的產品,都是以交換為目的而生產的。這是他們與上廣種農民的區別所在。
這種農民已經有了部分商品性生產,他們的生產也就開始納入整個社會生產分工的體系之中。但是,由于自給性生產比重大,商品性生產比重小,其生產要素通過市場實現價值補償和實物替換的部分,并沒有超過自己生產的部分。因此,從整體來看,這種農民的生產,還基本上不是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而仍然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產。所以恩格斯說,這是商品生產“還只是在形成中”[4]。
第三,交換型生產。這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有些農民,其總產品除了繳納封建租賦之外,少部分供自己消費,大部分用于交換,以換取其他生產和生活用品。他們從事商品生產,是為了獲取使用價值,以維持一家的溫飽。這是一種在交換價值形式下的使用價值生產,還沒有脫離自給的內核,因此,其商品流通是“為買而賣”。由于商品性生產已居于主要地位,自給性生產已退居次要地位。這類農民已成為或基本上成為小商品生產者。
交換型生產的另一類是,農民商品性生產的比重更大,自給性生產比重更小,甚至已無足輕重。他們從事商品生產,已不僅是為了獲取使用價值,而主要是追求利潤,即交換價值增值,以發財致富。其商品流通是“為賣而買”。這種農民已屬于從小商品生產者向資本主義商品生產者的過渡形態。
上述這四種類型的生產,以具有部分質的差異相區別,存在于整個封建社會階段。按照辯證唯物主義原理,任何事物不僅有質的規定性,而且有量的規定性。事物又常常是包含著多種運動形態和多種矛盾的統一體,使它具有多方面的質。在這種情況下,事物的性質就是由其主要的質所規定的。當其次要的質的量變沒有達到一定的數量界限,它仍然會保持自己的原有性質,而不會轉化為另一事物。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的自給性生產,超過或大大超過其商品性生產,自然經濟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質,商品經濟僅是其次要的質。因此,它們就應當屬于或基本屬于自然經濟范疇,成為封建社會中體現自然經濟關系,即自給自足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是自然經濟單位在封建社會中存在的具體形式。
自給自足是對自然經濟本質的一種通俗概括。現象總是以豐富多變的形式表現本質,特別是在事物具有多種質的條件下,現象與本質之間更會出現差別和矛盾。所以完全意義的自給自足,只是存在于原始社會的初期,此后它只是相對地存在于社會經濟生活之中。在事物質變和量變錯綜復雜的運動過程中,如果不區分主要的質和次要的質,如果不把握住決定事物性質的數量界限,而是機械地把完全意義的自給自足作為衡量小農家庭是否是自然經濟的絕對尺度,必將導致對自然經濟過多過早的否定,這無疑是不適當的。
封建社會的農民,已是使用鐵制農具和牛馬畜力,并具有自有經濟和一定獨立性的生產者,他們比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的生產者,具有更高的生產積極性,具有更優越的生產條件,和更高的勞動生產率。封建社會與原始社會、奴隸社會相比較,生產者產品自給的品種、數量和質量,都是大不相同的。
綜上所述,以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為主要內容,以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為主要存在形式,以使用鐵制農具和牛馬畜力的小生產方式為生產條件,這就是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具體的歷史內涵。它體現著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變化。二
在封建社會中,自然經濟具有強大的地位。但隨著社會生產力和商品經濟的發展,自然經濟會逐漸削弱,并隨著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過渡,會最終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所代替。在封建社會中,封建國家和封建主都經營有使用徭役勞動、奴婢勞動或雇傭勞動的商品生產,還有資本主義萌芽性質的商品生產,但是,最普遍大量的是農業和手工業中,以生產資料個體私有制和個體勞動為基礎的小商品生產。因此,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可以說主要是小商品經濟。列寧指出,“在資本主義的歷史發展中有兩個重要關鍵:(1)直接生產者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2)商品經濟轉化為資本主義經濟。”[5]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過程,主要是農民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的過程。這既是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關鍵,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在封建社會初期,生產力水平和勞動生產率低下,作為一切生產首要條件的糧食生產,還不能在農民滿足自己消費之后,有更多的剩余,從而為從事農業的人和從事手工業的人,為從事食物生產的農民和從事原料生產的農民,提供實行較大分工的可能,因而,自給型農戶這時就必然占有大多數,半自給型、交換型農戶還只是居于少數。
這時在市場上,特別是在農村市場上交換的產品,既有半自給型、交換型農戶和手工業者商品性生產的產品,又有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這時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已不是偶然的、間或存在的剩余品,而已是普遍的、不斷反復出現的剩余品。廣大自給型農戶把這種剩余品投入交換,就會使它在整個市場交易量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前面已經說過,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不是基于社會分工而生產的。生產的社會分工是商品經濟的基礎。因此,這時的商品經濟還不具有完備的社會分工的基礎。
歐洲的封建社會就有過這樣的階段,馬克思說過,“曾經有這樣一個時期,例如中世紀,當時交換的只是剩余品,即生產超過消費的過剩品”[6],(馬克思所說的中世紀,一般是指歐洲的9-14世紀)在中國,《孟子》所說的,農民“男有余粟,女有余布”、“紛紛然與百工交易”的階段,是否屬于這樣的時期,有待于經濟史學者的考證。
盡管剩余品的生產還不是交換價值的生產,但是,農民出售剩余品,就已“具有一種以流通、以設定交換價值為目的的趨勢”[7],經常有大量剩余品投入交換,就會促進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并且促使它們朝著交換價值生產的方向發展,推動自給型農戶逐漸轉化為半自給型農戶和交換型農戶,從而使整個市場逐步從以使用價值生產為基礎,轉向以交換價值生產為基礎。這是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長期趨勢。
半自給型農戶由于根據社會需要生產一部分商品,它們的生產就開始納入整個社會分工體系之中。在封建社會的某一個階段中,如果半自給型農戶在整個農戶中占有多數,它們投入交換的商品,在整個市場交易中占很大的比重,這時商品經濟的社會分工的基礎,也就是交換價值生產的基礎,就會進一步完備。
在封建社會中,各種生產力因素經過長期積累,會出現一系列發展變化。勞動人口和耕地面積的不斷增加,擴大了農業的生產規模;生產工具的改進和系列化,提高了農業勞動的效率;水利設施、陸路和水路交通的發展,改善了農業生產的勞動條件;自然資源的開發,豐富了農業生產的勞動對象;耕作技術和生產經驗的積累,提高了農業勞動者的素質。到封建社會后期的一定階段,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會加快自己的發展步伐,為商品生產的發展,提供比較充分的農業基礎。
在上述條件之下,商品生產就會得到較快的發展。通過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逐漸向交換型農戶轉化,會出現大量主要生產糧食和其他食物的農民,主要生產原料作物的農民,和“以種地為副業,而以工業勞動為主業”[8]的農民。通過農民家庭手工業以一定規模與農業分離,會使許多農民轉化為手工業者,并逐漸形成從事各種原料加工的獨立手工業部門。
這種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與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不同,他們要出售自己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產品,必須在市場上補償他們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生產要素,甚至包括種子和口糧。他們的生產已經是完全或基本上建立在流通的基礎之上,成為“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也就是,以產品的出售,以產品轉化為貨幣和再由貨幣轉化為產品的生產要素為媒介的再生產。”[9]他們的這種商品經濟性質的生產循環,與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自然經濟性質的生產循環,就具有質的差異。
封建社會的農民和手工業者,都有可能在封建租賦之外,還能“生產出一個超過必要生活資料的余額”[10],也就是在封建租賦以外的剩余產品。這是一個變量,在封建租賦既定的條件下,就決定于農民和手工業者生產成果的大小。交換型農戶和獨立手工業者是最有能力生產這種剩余產品的個體生產者。這種剩余產品都是要投入交換的,因此,這種農民和手工業者又是具有最大市場量的個體生產者。
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如果不從事自給性生產,“生產專業化即社會分工的完成”[11],他們就已經成為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列寧在討論農民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的時候,就是以這種小商品生產者為準繩的。他說,“單獨的個別的生產者專門從事一種生產部門的生產”,“是商品經濟的必備條件”[12]。這種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確實是存在的,如城市獨立手工業者。列寧在此加以強調,是理論徹底性的需要。但是,“概念和現象的統一是一個本質上無止境的過程”[13],在封建社會的實際經濟生活中,特別是在商品經濟剛在發展的時候,大量出現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而是不完全脫離自給性生產的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即具有一定程度專業分工的小商品生產者。
出現這種情況,有各種各樣的具體原因。在封建社會中,最大量的是生產糧食的農民。他們的商品性生產不論如何發展,也不會脫離糧食的自給性生產,這是毫無疑義的。
農民的商品性生產從一開始出現,就“已經包含著社會生產無政府狀態的萌芽”[14]。在交換型農戶中,商品性生產已占主要地位,如果市場條件發生變動,它的產品的價值不能實現,其生產和生活就會出現危機。保留一定的自給性生產,特別是糧食的自給性生產,就可以緩解危機,就可以多一分生存保障。所以不論是生產原料的交換型農戶,還是生產其他食物的交換型農戶,都可能保持一部分糧食或其他食物的自給性生產。
特別值得提出的農村手工業者。在封建社會后期,由于農業生產和農民商品生產的發展,廣大農民的需求增多,會引起農村手工業一定程度的發展。西方學者把西歐各國出現的這種發展叫做前工業化階段。這種農村手工業產品的銷售對象,主要不是封建剝削者,而主要是廣大勞動群眾,就必然要求成本低,價格廉,生產就必須接近原料產地。這種大眾化的產品,質量不必精細,生產技術容易掌握,因之這種手工業必然首先從農村中發展起來。農民從農業轉向手工業只能是逐步進行的,在這個轉軌過程中,必然有許多農民保持著一定的糧食和原料作物的生產。就是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之后,基于上述應付市場變動的原因,農村手工業者也會自然地保有一定糧食或者原料的自給性生產。當然最根本的原因還是農業生產力的不夠發展,沒有充足的穩定的糧食供應,農民和農村手工業者也無法切斷自己的自然經濟臍帶。
這種保留有一定自給性生產的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戶,同獨立的小商品生產者一樣,都已屬于商品經濟范疇,都同樣是封建社會中體現商品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與屬于自然經濟范疇的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是不相同的。所以馬克思把“以種地為副業,而以工業勞動為主業”的農民,叫做“新的小農階級”[15]。根據這一原則,那些生產糧食、原料和其他食物的交換型農戶,也同樣可以視為新的小農階級。
自然經濟既是歷史范疇,又是地域范疇。在封建社會的一定歷史階段,自然經濟不會在全國各個地區以同一水平存在,商品經濟也不會在各地以相同水平同步發展。它們的發展變化,同任何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一樣,總是在不平衡的運動中實現的。各個地區由于氣候、交通、土壤和資源等自然條件的差異,經過人們長期開發,又會出現社會分工發展程度的差異,即出現各種類型農戶的不同比例配置,從而自然地形成自然經濟強大、比較強大和比較薄弱的各類地區,也就是商品經濟不發達、比較發達和發達的各類地區。在商品經濟發達的地區中,還會形成具有不同專業分工的地區,有的是農業中的商品性生產超過自給性生產,成為糧食作物或原料作物的專業性生產地區;或者是手工業中的商品性生產超過農業中的商品性生產,成為手工業品專業生產地區。因此,在封建社會后期的一定階段,由于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的大量出現,由于各種專業分工地區的形成,商品經濟就會具有更為完備的社會分工的基礎。
總之,任何封建國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內,都會通過各種類型農戶的不同比例配置,通過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形式,保持著不同的自然經濟水平,也就是具有不同的商品經濟水平。在任何一個封建國家中,我們都不可能獲得各種類型農戶比例配置的數據,也不可能獲得自給性生產產值和商品性生產產值的精確數據,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推斷,在封建社會一定的歷史時期中,自給性生產具有強大的地位,商品經濟發達地區,商品性生產的產值則可能大于自給性生產的產值。但是,就是在封建社會后期,以至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發達地區,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無論多么發展,也不會導致自然經濟的消失。這種歷史連續性甚至可以延至資本主義機器大工業已經興起的時代。在十九世紀后半期,德國的機器大工業已經興起。許多雇傭工人或者是自己擁有土地和菜園,或者是通過租佃擁有土地和菜園,以從事自給性生產。他們的這種“園藝業和耕作業相結合”的自然經濟,“曾經是保證工人階級物質狀況可以過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過得相當不錯的基礎”[16]。
為生產力發展水平所決定,終封建社會之世,自然經濟還會始終存在,商品經濟也不能得到充分地普遍化發展。這都有待于資本主義,特別是資本主義機器大工業的發展。只有資本主義,才能“把一切以生產者本人勞動為基礎或只把多余產品當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產形式盡行破壞。它首先使商品生產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產逐步轉化為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17]。因為“只有當雇傭勞動成為商品生產的基礎時,商品生產才強加于整個社會。”[18]這是馬克思總結西歐歷史發展所得到的結論。人類社會從原始社會相對純粹的自然經濟,經過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在對立統一中消長,然后轉變為資本主義社會相對純粹的商品經濟,這正是歷史辯證法的生動體現。三
商品經濟同自然經濟一樣,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會性質,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質的社會經濟相聯系。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資本主義社會的商品經濟,以至社會主義社會的商品經濟,其性質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是在封建社會,商品經濟在總的量變過程中,也會出現階斷性的部分質變。
在封建社會的各個歷史階段。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由各種類型農戶不同比例配置所形成的商品經濟,既會具有不同的社會分工發展水平,又會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經濟痕跡,因而呈現出部分質的差異。試以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作點粗略比較。
首先,從農村市場看。在封建社會前期,由于農民生產的自給性水平還很高,農民和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的商品交易量一般不是很大。那種生產者自用有余產品余缺調劑的交換,那種生產者必要產品同特殊需要發生關系時品種調劑的交換,會占有一定的以至很大的比重。這兩種交換都具有使用價值生產的自然經濟痕跡。因之,農村市場主要是農民與農民之間、農民與手工業者之間的直接交換,假手于商人的情況不是很多。加以有限的市場交易量要分散在廣大農村,市場因之是狹小的,一般不能擺脫小范圍的地域局限,只能在廣大農村形成以墟集貿易為主體,以市鎮貿易為補充的“地方小市場的網”。[19]這種農村市場一般只有保證供給與需求的經濟功能。對于農民來說,就是能滿足他們購買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銷售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業品的需要。
通過商品交換,實現供給與需求的平衡,不但是個體農民再生產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再生產的必要條件。一定地區,如一縣一州,必需有自己的產品,能與其他地區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實現供給與需求的平衡,才能使社會再生產得以順利進行。這就會形成一定的地區間的販運貿易。因此,某些農村市鎮,特別是商品生產比較發達地區的農村市鎮,除了具有保證供給與需求的經濟功能之外,又會具有集散商品的經濟功能,使它成為農村外銷商品販運貿易的起點,農村輸入商品販運貿易的終點。在這種農村市場上,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互通有無的直接交換就會縮小,而以商人為媒介的商品流通就會擴大。
到封建社會后期,在商品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大體還會保持封建社會前期農村市場的那種狀況。但在其他地區,由于糧食作物、原料作物和手工業品的商品生產有了較大的發展,農村市場就會發生變化。如果說在封建社會前期,商業資本主要是以自己的運動,使農民的產品發展為商品;在封建社會后期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特別是在商品經濟發達地區,卻是農民和手工業者已經生產出來的商品以自己的運動形成商業。農民和手工業者已無法自己在當地銷售全部產品,也無法互相提供足夠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只能要求商業資本為他們的產品實現價值,并為他們的再生產實現各種生產要素的補償。因之,這里的農村市場已由主要是生產者之間的直接交換,轉變為主要以商人為媒介的交換。并且會突破地方小市場的格局,形成一系列商業市鎮和手工業市鎮,建立起長途運轉的商品流通渠道,形成跨越地區以至跨越國界的市場網絡。在商品經濟發達地區,還會在生活資料市場之外,形成各種生產要素市場。在生產分工發展的基礎上,形成雇工市場;在農民和手工業者生產借貸增多的基礎上,從傳統的高利貸資本中出現金融市場,從而構成以商品市場為主體的農村市場體系[20]。這種具有多功能(包括保證供求和集散商品的經濟功能)的、以市鎮貿易為主體、以墟集貿易為補充的農村市場,就為農民擴大再生產、發展商品生產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但是,生產者之間余缺調劑、品種調劑的交換仍然會存在,甚至會有一個較大的絕對值。只是在商品成交總量中,其比重已大大縮小了。
其次,從販運貿易看。在封建社會中,通常存在著從農村流向城市,供封建剝削階級和其他城市人口消費的,以農副土特產品和奢侈品為主要內容的販運貿易。同時,由于農民和手工業者需求的多樣性,他們也必需與外地區的農民和手工業者互通有無,也會形成一定規模的販運貿易。因此,販運貿易就成為當時的重要商業活動。
在封建社會前期,販運貿易的商品,除了手工業者的產品之外,主要是由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所提供的。它們每家每戶投入交換的商品固然有限,但千家萬戶的投入,也會成為龐大的商品堆積,可以形成繁榮的販運貿易。它們出售一些農產品或者家庭手工業品,雖然標志著農業和手工業結合的自然經濟結構開始分解,但它們還主要從事農業,它們的手工業和其他副業還從屬于農業,基本上沒有專業分工。沒有生產的專業分工,也就不能有充分的地區分工。自然條件的差異性和由它所帶來的自然產品的多樣性,是形成社會分工的自然基礎。這種地區的販運貿易,更多地是建立在這種具有自然分工性質的基礎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專業分工的基礎之上。比如糧食這種重要的販運貿易的商品,它所形成的主要是“以年之豐歉,或糴之使來,或糶之使去”的地區間豐歉調劑市場。這種地區間糴來糶出的市場,就不是由地區分工所引起的。自然經濟正是這樣的販運貿易中保留著自己的痕跡。
在封建社會后期,農產品和農村手工業品流向城市的販運貿易,在繼續發展的同時,地區間特別是糧食作物區、原料作物區與手工業品產區之間的販運貿易,會有明顯的發展。如果說,前者是地區間的一種縱向聯系,后者則是地區間的一種橫向聯系。前者主要是體現農民、手工業者和封建剝削階級之間的交換關系,販運貿易的商品主要是生活資料,后者則主要體現農民與農民之間、農民與手工業者之間的交換關系,販運貿易的商品既有生活資料,又有生產資料,說明它已大體是建立在一定的專業分工的基礎之上。糧食作物區、原料作物區和手工業品產區之間出現大規模、長距離的販運貿易,正是封建社會后期商品經濟的重要發展。
再次,從城市市場看,在封建社會中,城市市場主要是封建官吏、封建地主及其仆從、軍隊等以自己的收入,與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產品相交換。他們的收入都是封建租賦的轉化形態,即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剩余產品。數量巨大的剩余產品集中在數量有限的城市中投入交換,就會出現繁榮的城市市場。封建賦稅和封建地租主要是采取實物形式。它們是由農民和手工業者作為使用價值生產出來的,只是因為投入交換才成為商品。這種商品可以說只有商品的流通方式,而沒有商品的生產方式。這就使城市市場既建立在交換價值生產之上,又建立在使用價值生產之上。因之城市市場并不具備完全的商品生產的基礎,也就不是完全意義的商品經濟。盡管實物租賦會逐漸向貨幣租賦轉化,使城市市場的商品生產的基礎有所發展,但這種轉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此,商品生產基礎的不夠完全,是封建社會城市市場的共同特征。
在封建社會前期,由于城鄉商品生產不夠發展,城鄉生產者之間的商品交換就不夠發達。盡管城市中有比較發達的手工業,但其產品主要供城市人口消費,并不流向農村,與農民的產品相交換。因此,城市市場規模的大小,主要決定于投入市場的封建租賦價值量的大小。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就使城市市場保有較多的自然經濟痕跡。
到封建社會后期,由于地區間販運貿易的發展,有些上述那種消費性城市可能發展為具有販運貿易的中轉市場,或者形成新的中轉貿易城市。由于有些手工業在發展中逐漸向城市轉移,有些上述那種消費性城市可能發展為手工業基地,或者形成新的手工業城市。有的城市甚至可以三者兼而有之。隨著城市經濟功能的發展,在這些城市市場的商品成交總量中,封建剝削者以封建租賦與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產品相交換所形成的交易量,其比重必然會縮小。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商品交換所形成交易量(包括體現在販運貿易中中轉的部分),其比重必然會擴大,后者甚至可以超過前者。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的作用,無疑已大大下降。當然,封建租賦投入這種城市市場還會有一定的數量,加以還會有許多消費性城市存在,就是在封建社會后期,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視的。總之,在城市市場,以至在整個國內市場上,封建租賦所形成的市場交易量,在封建社會前期和后期,是會各不相同的。它在整個市場交易中所占比重較大,市場促進生產和分解自然經濟的作用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封建社會中,由于各個時期的各個地區、各個部門商品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許多經濟現象總是交錯地存在,難以劃一。上述分析只是一種很粗略的概括。但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相比較,已具有不同的生產基礎,不同的流通方式(包括不同的市場結構),不同的流通規模(包括不同的商品結構),不同的社會作用。特別是商品經濟發達地區的形成,不但會為本地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開辟道路,而且會通過與其他地區的經濟聯系,擴大和深化社會分工,推動其他地區商品經濟的發展,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發生發展提供歷史前提。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正是通過這種不同層次的發展,即部分質的變化,逐步排除自然經濟的制約和痕跡,逐步趨向完善。
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進程表明,封建經濟是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的結合。它們以怎樣的廣度和深度相結合,會反映出自然經濟歷史地位變化的階段性,會反映出商品經濟發展的階段性,也會反映出封建經濟的成熟和發展。生產對于任何社會經濟都具有基礎的作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發展變化,都是基于其生產基礎的具體變動而來,考察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及其歷史地位,考察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及其發展水平,首先應當對它們生產基礎的發展變化,作出正確的估量。不論在什么生產基礎上生產出來的商品,一經在市場上出現,都不會改變它作為商品的性質,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決不能因此而忽視對它們不同的生產基礎作具體的分析。否則,就容易夸大商品經濟的發展水平,把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同等起來,把發達地區的商品經濟與不發達地區的商品經濟等同起來,從而模糊對自然經濟歷史地位的認識。這就不能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研究中,更好地貫徹辯證唯物主義的方法論。四
商品經濟所以能適應生產力的不同發展水平,在各種社會經濟形態中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產生的基礎是社會分工。一切分工都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結果,而分工的發展又會促進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生產的社會化、專業化。在封建社會中,社會生產力總是在不斷發展的。商品經濟既是封建經濟(包括領主制經濟和地主制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條件,而封建經濟又可以容納小商品經濟有較高程度的發展,甚至可以容納以工場手工業為代表的商品經濟有一定程度的發展。因之,在封建社會中,商品經濟的一定發展是不可避免的。在封建地主制下比在封建領主制下,在統一的封建國家中比在分裂的封建國家中,還會得到更多的發展。
廣大農民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就把市場機制引入千家萬戶的生產領域,擴大價值規律發生作用的范圍,推動他們改善工具,提高技術,較好地發揮人力、物力和土地資源的經濟效益,這對于發揮各個地區自然條件的優勢,擴大農業基礎,調整農業結構,增加社會積累,都會起良好的作用。
在商品經濟發展的條件下,不但農民商品經濟的個體比自然經濟的個體,具有較高的發展生產的活力和能量,也會使整個社會經濟含有市場機制,可以較靈活地較有效率地進行,從而有利于滿足消費,促進生產,加強地區間、民族間的經濟聯系,推動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對于封建大國說來,也會為封建國家處理集中的政治與分散的經濟的矛盾,為征收賦稅、加強國民經濟管理,提供有利的條件。在封建社會中,只要有商品經濟的發展,就會有社會經濟的發展,也會有社會生活水平的相對提高。總之,封建生產方式如果能允許商品經濟發展,就說明它還具有生命力,還沒有達到它的歷史終點。這是判斷封建生產方式價值的一個重要標志。
在封建社會中,對立統一的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是互相制約、互相排斥的。自然經濟天然地排斥社會分工,排斥商品經濟,從而限制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同時,不管自然經濟多么強大,商品經濟卻具有導向性,具有主導作用,它總是通過不斷分解自然經濟,引導社會經濟向前發展。這都是人所共知的道理,無庸贅述。但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在一定的生產力水平下,它們又是相輔相成,互相補充的。對立物相互補充的這種深刻的辯證關系,充分地體現在社會經濟過程之中。
在封建社會中,個體農民既與商品經濟相聯系,又與自然經濟相聯系。他們總是通過二者的相互補充,使自己的生產得以完全。在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中,是商品交換對于自給性生產起補充作用;在交換型農戶中,是自給性生產對于商品性生產起補充作用。二者相互補充,就使小農家庭的再生產得以順利地運行,使小農家庭生產與消費的平衡得以順利地實現。
在封建社會中,個體農民和手工業者既都是互相分離、互相獨立的,各自通過自身的循環持續自己的生產。但是,他們又是互相聯系,互相依存的,因為他們需要別的農民和手工業者供給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又需要別的農民和手工業者購買他們的產品。地主家庭有的是生產單位,而更多的是消費單位。作為生產單位,它必須與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就是作為消費單位,也必須以封建租賦與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消費品。因此,在封建社會中,就必須以商品交換為紐帶,把農民、手工業者和地主家庭聯系起來,才能形成整個社會再生產過程,使整個封建經濟成為一種一定程度的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
要使這種復雜的社會再生產過程得以順利實現,社會生產兩大部類和各個生產部門之間就必須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在封建社會,社會生產的技術構成低,不論是進行簡單再生產還是擴大再生產,主要是靠投入勞動力,而不是主要靠追加生產資料。而且農民不但要養活自己,還要不經過交換無償地養活封建剝削者,因此,第二部類生活資料的生產必然要大于第一部類生產資料的生產,而擴大再生產更需要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的優先增長。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的這種比例關系,主要是由農民的自然經濟來保證的。
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如前所述,是農民既要為自己的消費需要,又要為封建地主的消費需要而生產的經濟,因而農民在生產過程中,必然要把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與衣著等基本生活資料的生產,擺在優先的地位,以安排好農業、手工業和其他副業的關系;以至要在自己的小塊土地上,種植各種食物,以便在一些作物遭受自然災害時,好指靠另一些作物,即所謂“種谷必雜五種,以備災害”。在糧食總供給不足與總需求發生矛盾時,農民就會去開墾荒地,開發山區,以至圍湖圍海造田,以解決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封建社會中,糧食盡管是具有最大市場量的商品,卻又總是商品率最低的重要農作物。
農民的這種遵循自給自足目標運行的經濟活動,就會使全社會勞動力與土地這兩種最重要的資源的分配,首先保證了糧食與衣著等基本生活資料的生產,從而保證了封建經濟順利運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比例關系。如果說,封建經濟因為有了商品經濟,可以更靈活地運轉,更具有生命力;而又因為有了自然經濟,才能保證它順利進行,保證它可以穩定地發展。
自然經濟這種基于人類生存本能需要的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保證了廣大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繁衍,保證了管理者與被管理者、腦力勞動者與體力勞動者的分工,從而促進了封建國家、法律和文化藝術的發展。盡管在封建社會后期,由于生產力的發展,農民和手工業者在封建租賦之外,還可以生產出另外的剩余產品,擴大了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藝術發展的物質基礎,但是,從整個封建社會來看,強大的封建國家和繁榮的文化藝術,始終主要是建立在作為使用價值生產的封建租賦基礎之上的。
但是,自然經濟的這種基本歷史作用,又必須依靠商品經濟才能得以充分實現。在封建社會中,封建皇室和封建地主在獲取大量實物封建租賦之后,除了直接消費一部分之外,他們的生活和享受也依賴于出售這種剩余產品。同時,他們又必須把大量的封建租賦,通過商業渠道轉化為商品,轉化為各級官吏,文人學士、仆役和軍隊的收入,并且進一步轉化為多種多樣的消費品和奢侈品,通過市場以實現社會總產品的最終分配,從而保證封建政治和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
總之,封建經濟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結合。它們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補充。如果我們只強調其中的一面,把封建經濟簡單地看成是自然經濟,就是一種片面性;如果只強調其中的另一面,把封建經濟簡單地看成是商品經濟,就會是另一種片面性。這都是不可取的。
[1]《中國經濟史研究》1986年,第1期。
[2]《資本論》第3卷,第896頁。
[3]《資本論》第3卷,第886頁。
[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13頁。
[5]《列寧全集》第1卷,第77頁。
[6]《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頁。
[7]《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10頁。
[8]《資本論》第1卷,第816-817頁。
[9]《資本論》第2卷,第226頁。
[10]《資本論》第3卷,第893頁。
[11]《列寧全集》第1卷,第83、77頁。
[12]《列寧全集》第1卷,第83、77頁。
[1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517頁。
[1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41頁。
[15]《資本論》第1卷,第816-817頁。
[1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464頁。
[17]《資本論》第2卷,第43-44頁。
[18]《資本論》第1卷,第644頁。
篇4
【關鍵詞】商品經濟 市場經濟 市場化 保險業
一、主要經濟形態及演進
從世界歷史發展進程來看,經濟形態主要經歷了自然經濟、商品經濟與市場經濟。而以中國為代表的一些國家在商品經濟向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還經過了計劃經濟。
從原始社會開始到現代社會,從自然經濟過渡到商品經濟是大勢所趨,但世界各國經濟形式的演進形式又不盡相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從自然經濟到商品經濟再到市場經濟的過渡是基于其社會發展的內生需求,從早期的貿易形態和工業革命的相繼爆發可見一斑。而中國則是以外來強制輸入--侵略的形式被動地過渡到商品經濟。由于建國初期政治、經濟形勢的不穩定和經驗匱乏,中國經濟不能避免地先邁進了計劃經濟。崎嶇探索之后才開始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
二、經濟形態對保險業的影響分析
(一)自然經濟到商品經濟的過渡是保險產生的必要條件
貿易的刺激。在自然經濟時期,人們的生產勞動是基于自給自足的需求,主要存在的風險無外乎自然災害和生老病死,這種風險被認為是不可抗的,人們沒有產生風險轉移和分散的意識;自從有了商品和交換,貿易的出現,給人們的生活帶來新的風險,而這些風險更多的是基于人類自身活動產生的,這也就刺激了對風險分散的需求。13-14世紀,西方經濟以自由經濟制度為主,當時西方的商品經濟已經比較發達,產生了世界范圍內的貿易活動。貿易頻率的升高和貿易范圍的擴大使得貿易風險的暴露越來越明顯。正是由于商品經濟尤其是貿易發展的需要,保險業應運而生。
產權意識。商品經濟下有了買賣方,產品的供、需主體開始分明,促進了人們對財產歸屬意識的強化。產權的歸屬是商品經濟發展的核心,保險業實質上是對產權進行保障的一種措施,它通過分配財產權利保障個人或企業的產權不至于因為風險的發生而完全喪失。人們對“屬于自己”的東西會更有保護傾向,不論是自己的財產,權利還是身體因此,基于產權而得保護又引發了對保險的需求。
等價交換原則。商品經濟包含了等價交換原則,既保證保險合同關系成立,又是保險之中一些計算的基礎。在當時的歐洲國家形成了不同于封建法律的城市法、商法和海商法。法律上的規定使得保險合同需要更加完善才能保證等價交換的原則。意大利17世紀的“冬蒂”法案最初是政府帶著財政目的強制實施的,由于商品經濟等價交換原則的存在,人們對公平合理的要求使得更多人開始研究保險計算問題特別是人身保險的計算問題。
社會分工。商品經濟下的社會分工除了提高生產效率,也使得保險能分化為一個單獨的行業,有更大的成長空間,并使得保險能夠向專業化方向發展。
(二)商品經濟到市場經濟的邁進是促進保險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
契約關系。市場經濟下,社會出現普遍契約關系,它從意識和法律兩個角度影響保險。首先,契約是建立在相互意見一致的合意基礎之上的,每個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意味著風險轉為損失時可能會承擔必須的責任,而責任超出主觀承受能力時便是人們主動尋找風險分散機制的開始,這樣,對保險的需求進一步加強。同時,契約讓人們對“合同”這一形存在式更加熟悉,而合同是保險約定的形式和重要內容,保險以合同形式的呈現方式使得其更有法律支持,也易于人們主觀上的接受。
產權市場化使得風險自擔機制增強。產權市場化使得資源或財產更加明晰地歸屬于微觀主體,經濟人的利益最大化傾向使得人們對自我利益可能的損失會積極地尋求補償方式,而保險成為事前預防的合法手段之一。在商品經濟下的西方國家風險自擔意識本已存在,隨著向市場經濟的轉化,產權市場化使得這種機制和意識更為顯性,保險的內生性需求也隨之持續。
勞動力與雇傭關系。市場經濟下,勞動力是一種商品,人力資本成為一種生產要素,以此為基礎產生的雇傭關系刺激了人身保險的發展。首先,人身意外險起源于黑人奴隸的販賣,奴隸販子將奴隸作為貨物投保“海上保險”,后來又發展到為航海旅客投保被海盜綁架而須支付的贖金。人力資本成為生產要素,市場經濟下的雇傭關系開始普遍,人的身體也成為一種保險標的,這種意識讓人身保險有了發展的源頭。
市場經濟加深金融業的發展,促進保險業創新和改進。從現實情況來看,市場經濟發展程度高的國家其金融市場也相對發達,不論是從定價技術、費率、產品開發還是資金運用方面,保險業都可受益于整個金融市場的發達。首先,越來越多的數理模型等為風險識別、量化和核算提供支持,加上信息技術的發展,一些不可保風險轉化為可保風險,催生新險種的出現。其次,金融市場的發展特別是衍生品市場的發展讓保險人有了一種新的轉嫁風險的方式―證券化。
三、結語
經過上述分析,經濟形態對保險業發展的影響是綜合性的。結合實際情況來看,中國正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型階段,除了要充分認識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更要注重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發展城鄉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并注重提高資金的運用效率。從監管來說,一方面要注意監管力度的適度性,完善法律法規,同時要加強國民風險和保險意識。中國在市場化的關鍵時期,也是保險業面臨機遇和挑戰的時期,當下要做好迎接利率市場化對保險業影響的準備,逐步推進保險費率市場化和做好其風險控制等,讓保險業在市場逐漸放開的過程中穩健地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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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民法理論的幾個不足透析 民法理論的幾個不足透析 民法理論的幾個不足透析
立法者和執法者的主觀思想狀態不無意義。恩格斯進一步指出:“經濟關系反映為法原則,也同樣必然使這種關系倒置過來。這種反映的發生過程,是活動者所意識不到的;法學家以為他是憑著先驗的原理來活動,然而這只不過是經濟的反映而已。這樣一來,一切都倒置過來了。而這種顛倒—它在被認清以前是構成我們稱之為思想觀點的東西的—又對經濟基礎發生反作用,并且能在某種限度內改變它,我以為這是不言而喻的。”最后,我們還是引用恩格斯所舉的、在民法中占有重要位置的繼承權為例來說明民法與經濟的關系。他說:“以家庭的同一發展階段為前提的繼承權的基礎就是經濟的。盡管如此,也很難證明:例如在英國立遺囑的絕對自由,在法國對這種自由的嚴格限制,在一切細節上都只是出于經濟的原因。但是二者都反過來對經濟起著很大的作用,因為二者都對財產的分配有影響。”。由上述可以看出,馬克思、恩格斯對民法與經濟的關系,是由靜態關系到動態關系的認識。這一點很重要。某些機械地理解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原理的認識,某些割裂民法與經濟的聯系,或者顛倒二者的關系,把法看成獨立的內在之物的看法,都是不正確的。因此,恩格斯指出歷史的發展是經濟和法律(尾法當然占重要地位)、法律和其他上層建筑之間的交互作用的結果。法律的發展除了與經濟和其他上層建筑的交互作用外,還必須保持自身體系內部的和諧一致。這個問題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的信》中已深入分析過,前已提及。所以,我們在弄清這些關系之后,也同時要看到民法的外部關系和作用,要研究民法自身運動的規律,兼及這些與外部的相互關系,才能對其本質與作用有較全面的認識。
一百年以前馬克思、恩格斯從法的一般理論到民法理論,作出如上述的精辟論斷,至今讀起來猶覺獲益非淺。究其原因,是他們并不僅就法律現象作出某種解釋,而是對其本質和作用進行深入而透徹的考察和研究,找到了物質生活關系這一深刻的根源,又進一步從它們之間的相互聯系與作用,由靜態分析到動態分析,從而能夠系統而全面地給出法科學和民法科學的基本原理。盡管隨著時間的推移,今天的國際社會已非百年前可比,各國的社會、政治、經濟和歷史狀況也大大變化,法科學包括民法科學也有所發展;但是,由于馬克思、恩格斯的有關論述揭示了民法的本質和作用;所以在當今時代用以考察和研究民法問題仍不失為有力的工具。在西方社會,長期以來形形的法學理論和學說都沒能完滿解釋法的本質和作用,當然也沒法對民法間題作出任何說明。諸如社會學法學派強調法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種社會因素對法的影響,然而并沒能從根本上說明法與社會生活的深刻聯系和相互影響,表面的、片斷的理解最終要導致不正確的結論。至于象新黑格爾主義法學派繼承黑格爾關于法是文明現象的觀點,提出法律準則是根據不同時間、地點的文明條件確定的;心理法學派將法的基礎最終歸結為心理因素,則是走得更遠了。古典自然法學派從人的理性、人性、人的權利去強調私有財產權和契約自由等等,則純粹是維護資產階級利益的說教,披上“學說”外衣而已。雖然,馬克思和恩格斯并沒有專門就民法理論寫過著作,上述基本原理大都散見于一些論文中,但是,并不失其理論的完整性。如果對之進行一番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這些基本原理豁然可見。本文僅作些初步探討而已。馬克思、恩格斯對民法的本質和作用等的論述,至今仍有現實意義。長期以來,人們對傳統民法的認識停留在固定的觀念上,馬克思、恩格斯對羅馬法的評價著重在它促進簡單商品經濟的發展,而有的立法者在資本主義條件下由一般到特殊、從共性到個性對民法的把握成功地起到發展生產的作用,這絲毫不意味著主張墨守成規,這和人文主義法學派認為羅馬法的人類法律的基本淵源毫無共同之處。我國近十年民法理論研究較為活躍,注意到了民法與商品經濟的關系,但也受到某些機械觀念的影響。民法理論并不限于經典作家對民法的直接論述,而應包括他們對商品經濟的有關論述,只有把兩者結合起來,才能正確掌握民法的某些基本原理。馬克思曾經指出,極不相同的生產方式都具有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的現象,盡管它們在范圍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只知道這些生產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疇,還是根本不能了解這些生產方式的不同特征,也不能對這些生產方式作出判斷。要使民法促進社會主義的商品經濟發展,就要知道民法共有的、抽象的范疇,也要知道特殊的、具體的范疇。所以,我們應開創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民法表現形式,要借鑒有用的經驗也不能囿于陳規。在民法與經濟法的劃分與關系上花太大力氣,甚至把兩者對立起來,只能妨礙各自的發展。現在有了《民法通則》,但它不是民法的唯一表現形式,某些配套法規尚胭如,這使調整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造成一些困難。例如,對民事主體(經濟法律關系本質上也是民事法律關系)的法律規定,作為法人的公司就必須有公司法,但卻遲遲未出臺。《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也制定得太晚,雖然在此之前有過一些工商企業和公司的管理規定,但都不過是解決登記程序而已。然而實體規定一什么是公司、應具備什么設立條件,其組織、營運、解散等等卻沒有,只有登記程序規定是不能遏止種種不合法公司的。當前的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要用行政命令,也要用法律形式,尤其不應忽視民法形式,當然也不排斥行政、經濟法律形式。近幾年國家關于清理整頓公司的決定、通知或指示已不只一次,為什么仍未收效?無法可依,尤其是民法形式的忽視,是原因之一。如果不加快公司立法,五花八門的所謂公司、行政性公司和劣質公司還會變相出現。會司立法使它能在經濟活動中以民事主體的資格出現,促進其積極作用而限制其消極作用,才能從根本上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在關于民法的調整范圍和調整方法問題上,調整商品經濟關系似較易被理解,而同時調整某些非商品經濟關系,曾不被人理解。殊不知民法同時調整某些非商品經濟關系并非缺點,而是它的優點,結合調整方法,正是注意到兩種關系的有機聯系,從對財產關系的調整出發,可使和諧一致。因為經濟關系最終要落到財產關系包括財產所有和財產流轉這一民事法律關系上。
所以,恩格斯以繼承權為例,指出像遺囑的立法方式即使有絕對自由和嚴格限制的區別,卻都因其對財產分配有影響而反過來對經濟起到作用。眾所周知,封建土地所有制上產生的繼承制度對該所有制的作用是顯然的。拘泥于法的部門劃分或法的調整對象的絕對單一化而忘卻法的目的和作用,就可能貶低民法的作用,不能有效地開創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民法表現形式。民法對經濟關系的反作用也不容忽視。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注意到經濟法對經濟關系的調整作用,而未充分認識民法對之的調整作用,尤其是對民法對經濟關系的調整方法(作用方式)。這指的是兩方面的意義:一是民法可以其特有的調整方法從另一個方面對經濟關系調整,以與經濟法協調;一是民法對非商品經濟關系的調整,由于其與商品經濟關系的有機聯系而在調整經濟關系上達到和諧一致”。前者必須完善民事基本法規,不能滿足于現有的《民法通則》,同時應重視配套法規。例如民法上擔保法律制度對商事活動或經濟法律關系的調整意義,隨著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的發展已不能滿足現實要求。有關的基本規定僅見于《民法通則》的個別條文,巫應有專門法規以便為經濟法中的特別規定提供基礎。例如,國際慣例中擔保貸款采持續性擔保(ContinuingGuarantee),在不超過擔保額度和期限的條件下,主合同(原合問,變更不必一一經擔保人同意,這既為商業活動提供迅速方便又不失擔保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而我國《境內機構提供外匯擔保的暫行管理辦法》直到前年仍規定值權人與債務人“如未經擔保人同意修改原合同,擔保人的擔保義務將自行解除”,未能區分民事與商事的不同特點,原因之一在于民法特有的對經濟作用未能在立法上得到體現。后者必須來個觀念上的改變,即認為民事僅僅是涉及個人利益的問題。即以婚姻家庭的法律調整狀況來說,幾年來出現的“第三者插足”現象,其對社會的、經濟的、秩序的影響,雖說是潛在的、間接的卻是不可忽視的。在運用民法的反作用原理時要兼顧及這二個方面。公司作為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其出現使得近代商品經濟以前所未有的規模發展,法律給以承認而規范之,使它發揮積極作用而限制其消極作用。在西方國家是通過被視為民法特別法或商法的公司法來實現的。這是例證。關于反作用的方式,恩格斯已指出三種情況,第三種方式可能產生第一或第二兩種效果之一。這都不意味著反作用的作用方式的消極意義。我國因貶治以前的“管”、“卡”而走向放任,幾至失控。事實上,限制不等于不是積極作用,放任也未必都起積極作用。外國民商法中某些規定是放中有管,恰到好處,值得借鑒。而近年來在立法中未恰當掌握反作用原理,出現一些弊端,如企業承包、租賃經營問題則應引以為戒。作為思想理論體系對社會科學包括法學的指導意義,由上述關于民法學基本理論的介紹可見一斑。本文僅就其中一些問題作初步探究,旨在拋傳引玉。
篇6
1.監督管理與鼓勵競爭的關系
社會主義經濟是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有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必然就會有競爭.因此,在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運行中,必須創造有效競爭的環境,以便企業在市場上直接接受廣大消費者的評判和檢驗,實現優勝劣汰,促進企業不斷改進技術設備和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開拓進取,爭取打入國際市場,不僅在國內,而且要在國際竟爭中獲得勝利,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為國家創造更多的外匯。社會主義條件下的競爭也會出現一些消極現象和違法行為。如套購國家計劃商品,倒賣重要生產資料,走私販私,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等。為了維護正常的競爭,保證社會主義經濟的健康發展,必須反對不正常競爭,打擊違法行為,使所有的商品生產經營者都能奉公守法,通過誠實勞動開展社會主義競爭。
2.監督管理與搞活的關系
“活”是指商品生產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和市場交易活動在政策、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正常進行,達到市場縈榮活躍,實現國民經濟的良性循環。“亂”是破壞了國家政策、法規,制造和販賣偽劣商品,投機倒把,欺行精市,走私販私,造成了生產經營運行的紊亂。有亂就要管,管就是治亂。搞活與治亂兩者雖然不同,但目標是一致的,是辯證的統一。只抓管理,不求搞活,與進一步改革開放和發展有計劃商品經濟方針相悖。沒有整個市場的繁榮和活躍,社會主義的商品經濟就發展不起來,最終會導致經濟活動的停滯不前,阻礙社會進步與人民生活的改善。如果只求搞活,不抓管理,就不能規范參與商品經濟活動的行動主體—商品生產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導致經濟活動的混亂無序。經濟越繁榮活躍,社會化大生產程度越高,越需要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越離不開監督管理,這是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規律的內在需求。工商行政管理作為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既有促進經濟搞活的任務,又有監督管理的責任,使經濟搞活與監督管理互相結合,相互促進,在搞活中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又通過維護秩序,搞活經濟。長期以來,工商管理工作在管理與搞活的關系上,考慮行政干預、監督管理多,研究疏導服務、促進搞活少,不適應商品經濟發展的新形勢。在企業登記方面,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需要,放寬政策,允許企業擴大經營范圍;允許在國家政策范圍內一業為主兼營他業;允許工業系統門市部兼營省內外同行業自銷產品;允許個別企業使用兩個牌子;縮小特種行業的管理范圍;簡化申請審批手續,一般登記不超過半個月.在市場管理方面,支持鼓勵販運,撤銷農副產品檢查關卡,對計劃產品在完成國家計劃和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允許邊出售、邊上市、邊販運。對計劃外產品,稱重價值規律,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允許多渠道經營,搞活商品流通.在市場建設上按照“政府決策,統一規劃,多方興建,工商統一管理”的辦法,走多渠道籌集資金、多元化建設市場的路子,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加快城鄉市場建設。
3.監督管理與搞好服務的關系
工商行政管理屬于上層建筑的范疇,要為經濟基礎服務,為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發展服務。它不僅要監督管理,而且要通過搞好服務來正確引導和影響工商企業經營人員,促進有計劃商品經濟的發展。為此,必須堅持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把加強管理與搞好服務結合起來。基于這種認識,改變以往管理就是行政干預的觀念,把管理工作看成包括宣傳教育、疏導服務、經濟監督、促進發展、增強活力這樣一個綜合的、完整的、系統的過程。實行“疏導—服務—搞活”的管理方式,糾正單純“管理—查扣—處罰”的管理方法,實現“活—管—活”的目標,通過工商行政管理,把各種經濟活動和經濟關系納入國家政策的軌道上健康發展。幾年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真做好為企業服務的工作。例如:協助工商企業經營人員搞好市場調查、預測和引導他們堅持社會主義經營方向,改善經營管理,以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監督管理與正確引導的關系
篇7
[關鍵詞]商品經濟學;生產和分配;人生存和發展;人的發展經濟學;經濟學革命
一、社會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
(一)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是人類經濟活動的根本原因
關于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似乎沒有什么值得研究的了,其實不然。在經濟學史中,有過非商品經濟的思想,這一點在經典文獻中是可以找到的,也可以在一些國家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的教科書中找到已經建立但并不完善的理論。然而,由于西方商品經濟學的堅持和社會主義國家的放棄,當前的經濟學幾乎可以說是清一色的商品經濟學了。在經濟學史中,還有一個問題被中國的很多經濟學學者(也包括非經濟學學者)忽略,那就是在對經濟學的分類中,西方經濟學其實是資本主義經濟學的簡稱。非商品經濟的思想源于人們認為解決人的生存和發展問題可以不通過商品經濟的辦法,而商品經濟學則認為經濟學只能是研究商品經濟運行規律的科學。正因為這樣,現實經濟發展的原因被經濟學的目的搞混了,在指導經濟發展實踐的時候,不同的國家會有不同的目標指向。中國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試驗后,經濟發展的目標指向因生產效率、gdp、資本的利潤率和政府財政收入的強烈動機所掩蓋,生存和發展的需要這一人類經濟活動的根本原因在經濟發展的實踐中被淡忘了,以至于我們今天不得不認真討論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這一古老而又現實的經濟學問題。
筆者在《經濟運行的制度因素》一書中曾經提出過“解決人的生活需求是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這個觀點已經包含了“人的生活需求是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的命題。而在對觀點的進一步闡述中,經濟發展的目的被分解為“解決好我們人的生活需求”和“解決好人的發展”兩個方面。“人的生存”問題應該說是可以與“人的生活需求”問題相對應的。但“人的生存”條件的保障與“人的生活需求”條件的保障不同,前者包含了后者,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然而,令人失望的是,這樣一個涉及經濟學研究出發點的問題,并未引起學術界的關注,筆者所批評的經濟學家撇開經濟目的讓經濟學研究脫離現實的狀況至今沒有得到多大的改變。更值得關注的是,如果經濟學的研究仍然遵循商品經濟學的思路,那就將永遠也走不出分析商品經濟運行規律的局限,也就意味著經濟學的研究永遠也就別希望走到以人的生存和發展為中心中來。這就是說,商品經濟學不能使經濟學理論的指導與人生存和發展的需求不一致。因此,經濟學的研究要回到經濟活動的本源,即回到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中來,使經濟學真正成為研究經濟發展與人生存和發展緊密聯系的學問。事實上,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是人類經濟活動的根本原因,作為一個事實、一種常識,并不需要經濟學來做什么證明。經濟學需要關注、或者說經濟學要表明自身存在的科學性,得說明清楚為什么只局限于對商品經濟運行的研究,而不去研究商品經濟運行的社會思想基礎、不研究商品經濟為什么這樣運行而不是那樣運行?特別是它為什么可以不關心社會中每一個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都應該獲得保障?換句話說,經濟學必須回答經濟學研究關注不關注入的經濟活動與經濟活動的目的相一致的問題。
(二)社會經濟活動中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
社會經濟活動的主要行為有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其中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人的生存和發展最為密切,在沒有商品交換即物物交換時,人類就依靠生產和分配的行為來解決自己的生存和發展問題。換句話說,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自商品經濟學產生以來,商品生產、商品分配、商品交換和商品消費就作為經濟學研究的主要內容,生產和分配的行為與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漸行漸遠,商品生產的效率、資本的利潤、生產要素的分配和商品消費與商品生產的關系成為商品經濟學研究的重要方面,從而使商品經濟學成為忠實服務于資本主義社會發展的顯學。然而,社會發展對人生存和發展條件保障的需要并不因商品經濟學對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忽視而減少,它反而要求經濟學對自身的理論進行反思,特別是要對現實經濟發展與人的發展相脫離作出解釋。但是,由于商品經濟學在一開始就忽略了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這樣一個重要的經濟學問題,它有意回避生產和分配行為需要對每一個個人的生存和發展條件負責的問題,用“看不見的手”的理論來說明商品經濟活動以追求資本收益最大化的合理,即認為商品經濟活動在追求資本收益最大化的過程里無形中也使社會福利得到增加、就業有所保障。商品經濟學對資本利潤最大化的獲得需要以犧牲一部分或大部分人甚至未來人的發展條件為代價的事實視而不見,實際上也是不認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這樣一個事實。
二、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需要相應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來保障
(一)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必要前提
由于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是因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而產生的,那么,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就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必要前提,即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產生就是為了要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所謂生產行為,指的是人用自身的勞動與生產資料結合并生產出生存和發展必需品的過程,亦即人創造并保障自身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一種行為。生產行為有三個要素:人、生產資料和人的勞動。生產行為的目的是創造并保障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所謂的分配行為,指的是按照生產條件和生產目的對生產出來的產品(或產品的價值形式)進行分配并使人生存和發展條件得以具備的行為。由此可見,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是為人的生存和發展服務的。值得注意的是,這里說的人的生存和發展是社會中每一個個人的生存和發展,而不是商品經濟學因資本收益最大化而獲得的生存和發展。在商品經濟學里,因資本收益最大化而獲得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每一個人不一樣,一些人(主要是資本家及其聘用的管理人員)會得到很多,一些人
(主要是雇傭工人)勉強維持生存和獲得一定的發展,一些人(失業者、待業者和無業人員)被作為自由市場競爭的條件而大量“儲備”起來,要靠社會救助或靠別人供養。
(二)一定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給人造就一定的生存和發展條件
從商品經濟學理論指導下產生的經濟行為對人的生存和發展所造成不同后果我們不難看出,在不同的社會思想下產生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其給人所造就的生存和發展條件是不一樣的。這一點是經濟學不能忽略的。不幸的是,現有的經濟學,特別是商品經濟學,并沒有把這一點當作其研究的重要方面。即便是在研究人的發展經濟學問題的學者中,能夠這樣看的也不多,更不用說深入研究了。
我們這里講一定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給人造就一定的生存和發展條件,就是要我們的經濟學研究特別關注“一定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一定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是一定社會思想影響下人的行為,帶有主觀色彩,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商品經濟學把生產和分配行為定義在資本主義社會上,非商品經濟思想把生產和分配行為定義在社會主義社會上,這是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事實。這就是說,資本主義經濟學指導下的生產和分配行為造就資本主義社會的生存和發展條件,社會主義經濟學指導下的生產和分配行為造就社會主義社會的生存和發展條件。可是,一些經濟學者卻在不遺余力地宣稱經濟學與意識形態無關,并有意回避自由市場經濟的資本主義性質,希望用資本主義的生產和分配行為來造就社會主義社會中人的生存和發展條件。
(三)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取決于相應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
從上文的論述我們不難看出,人的“一定的生存和發展條件”需要在一定的社會思想影響下的生產和分配行為來保障,即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取決于相應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這就是說,人生存和發展條件保障得好壞,取決于人對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選擇。好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才能使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得到真正保障;不好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將導致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受到破壞,人將得不到好的生活,更談不上全面自由地發展。反過來,我們也可以從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是否得到好的保障來判斷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好壞,從而判定經濟發展方式的好壞。現實社會中許許多多的事實已經告訴我們,經濟發展不等同于人的發展,而判定人是否得到好的發展似乎找不到一個客觀標準。因此,長期以來人們無法很好地評判經濟發展方式的好壞,當然也就不能及時認識到經濟發展方式的偏差,更談不上糾正。其實,這是商品經濟學理論誤導的緣故。商品經濟學把人們評判經濟發展方式的好壞放在商品經濟活動收益的最大化上,資本收益的好壞、gdp的增加的快慢和財政收入的增加速度等一系列經濟指標被理所當然地認為是經濟發展好壞的標準,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已經被掩藏在這些指標背后,讓人錯誤地認為資本收益最大化的實現、gdp的增加、財政收入的增長也等同于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獲得了保障。不可否認,沒有經濟的發展,是不可能使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獲得保障的,經濟發展是人生存和發展得到好保障的前提。但是,從經濟發展是為了保障人生存和發展這樣的本質要求出發,在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取決于相應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思想指導下,把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能否很好地使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得到保障作為衡量經濟發展方式好壞的標準是有必要的,也是堅持以人為本發展經濟所必須遵循的原則。
三、以商品為中心的商品經濟學傳統是使人生存和發展條件與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相脫離的原因
(一)以商品和資本利潤為中心的生產和分配行為是商品經濟學錯誤導引的結果
以商品和資本利潤為中心是商品經濟學的顯著特征,與人們認為經濟學只能是研究商品經濟運行規律的科學有關。筆者認為,把經濟學定義為是研究商品經濟運行規律的科學,這是西方經濟學因要服務于資本主義所產生的偏見,由于新自由主義經濟學在中國的泛濫,它又轉變為中國經濟學界的一個偏見。這個經濟學偏見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出現是正常的,在社會主義中國出現就很不正常了。社會主義國家把適用于資本主義國家的商品經濟學當作顯學、作為主流學科,用于指導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實踐,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而不管它是通過什么辦法做到這一點的。
毫無疑問,在以商品和資本利潤為中心的經濟學影響下產生的生產和分配行為,必然要以(不擇手段、不顧資源浪費、不斷增加無效消費和大量耗費社會資源)獲取商品最大價值和資本最大利潤為目標,因而使生產和分配行為嚴重背離其要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初衷。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需要相脫離,完全是商品經濟學錯誤導引的結果。關于這一點,馬克思早在150年前的《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草稿)》中就已經有所揭示。馬克思的《資本論》對資本主義生產行為如何為獲取資本的最大利潤而犧牲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分析就更加透徹了。
(二)在商品經濟學中人被作為生產資料或生產要素,甚至淪為商品
商品經濟學把手段當目的,就是把發展經濟從而得到財富這一創造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手段,當成了發展經濟的目的——即以獲得財富為目的。這一點,亞當·斯密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起因的研究》(又名《國富論》)體現得非常充分,它探討的就是財富怎樣增加得更快的問題。在商品經濟學里,由于把追求財富當目的,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問題就被擱置不管了。人作為生產的主體變成了僅僅是生產工具(當然不是全部,資本持有人和他的人是生產和分配行為的主體,另外的人只能是生產工具或稍好一些——即生產要素),人的需要就必須服從于利潤的需要了。在這個情況下,勞動者的勞動力,這一創造價值的唯一源泉,成為資本持有人爭奪和充分利用來增加利潤的對象,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保障變成對利潤源泉的保護,把勞動力按質論價、當成商品就是其有的保護,即便是這種特有的保護,也只出現在能夠為資本帶來最大化收益的少數人身上。
(三)經濟發展與人的發展相脫離是商品經濟學理論的必然產物
由于人類的經濟活動與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因此,要尋找經濟發展與人的發展相脫離的原因,得從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結合情況來判定。我們必須承認,經濟發展與人的發展相脫離不是從來就有的。在遠古社會,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結合是非常緊密的,人們是因直接的生活需要而進行生產和分配。那個時候,由于生產力水平的低下,人們幾乎不可能擺脫依靠直接的生產勞動來解決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問題。應該承認,出現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
相脫離的情形是在生產力水平較高的近現代社會中,特別是在工業革命之后,才具備有只為了追求財富增加而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存在。但是,即便是在現代,人類社會也曾經出現過直接按照社會中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需要來有計劃地開展的社會生產和分配活動,社會主義國家計劃經濟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就是其中最為典型的例子。已經堅持了50年以上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的朝鮮、古巴,其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就基本上能夠與保障本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現實相結合。與朝鮮和古巴的情況不同,中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目前出現的嚴重貧富差距、“新三座大山”等情況,就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沒有能夠與保障本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很好地結合起來的結果。實際上,出現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相脫離情況的國家,主要是實行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國家,而在資本主義國家中每一個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得到較好保障的如北歐的幾個國家,都對商品經濟運行的方式進行了較大改革。這樣看來,以資本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生產和分配行為,是商品經濟學理論指導下必然出現的結果,也是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相脫離的原因。
四、人的發展經濟學研究要關注社會生產和分配如何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
(一)人的發展經濟學應該擔當起糾正商品經濟學偏差的責任
從上面的闡述我們不難看出,經濟學應該把以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為中心的研究與以商品分析為核心的研究相分開,即把經濟學區分為人的發展經濟學和商品經濟學。由于商品經濟學會誤導經濟發展的實踐脫離人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或者說商品經濟學會使經濟發展的實踐脫離社會上大多數人的意愿,人的發展經濟學應該擔當起糾正商品經濟學偏差的責任,引導經濟學回歸到能夠指導經濟發展為社會中每一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都得到保障的服務上來。鑒于商品經濟學思想已經在社會中造成深刻的影響,許多領域已經被其徹底滲透,為清理和消除商品經濟學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做到經濟學指導經濟實踐時真正能夠保障好人的生存和發展,用人的發展經濟學糾正商品經濟學的偏差很有可能會引起一次經濟學的革命。筆者認為,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特別是隨著以人為目的發展經濟的呼聲不斷高漲,經濟學革命的到來是遲早的事。對于中國而言,經濟學對經濟社會的影響,人們感受得更深刻,也更有經濟學變革的理論和實踐基礎。
(二)人的發展經濟學需要把研究的視角從商品分析轉向社會生產和分配如何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
由于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的好壞直接決定經濟活動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好壞,因此,經濟學的研究、特別是人的發展經濟學的研究需要從傳統經濟學以商品分析的視角轉移到以分析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如何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上來。前文已經指出,經濟學要表明其自身的科學性,必須說明經濟學為什么只限于對商品經濟運行的研究而無需研究商品經濟運行的社會思想基礎?必須回答經濟學為什么不關心社會中每一個個人生存和發展條件都應該獲得保障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是經濟學不能回避的,因為經濟學首先是研究與人的生存和發展有關的學問,離開了人的生存和發展,經濟學就不成其為與人關系密切的科學了。由于經濟學首先是人的經濟學,那么,經濟學的研究必須解決人的經濟活動怎樣與經濟活動的目的相一致問題。而要解決好經濟活動與經濟活動的目的相一致問題,除了研究怎樣的社會生產和分配行為才能使人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得到真正保障,應該不會有更好的辦法。這就是說,以促進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為己任的人的發展經濟學,需要把研究的視角確定在社會生產和分配如何保障人的生存和發展上。
注釋:
①筆者了解的主要是中國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期的經濟理論。本文作者對蘇聯及東歐、蒙古、印支三國社會主義時期的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理論的了解,僅限于書本介紹;對目前仍然在實踐著的朝鮮、古巴社會主義計劃經濟理論,則知之甚少。此處講非商品經濟理論的不完善,是鑒于世界上絕大多數社會主義國家先后放棄了計劃經濟而言的。同時也表明,本文所講的人的發展經濟學,與經濟學史中出現過的非商品經濟學不同,也不同于現有的商品經濟學。
②在筆者看來,以研究商品生產、商品交換和商品消費為主的經濟學理論,都屬于商品經濟學的范疇,中國目前正在試驗并冠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經濟理論被包括在其中,西方經濟學是商品經濟學的典型代表。
③參見《經濟運行的制度因素》,線裝書局2007年第1版第198至199頁。
④原本的表述是:“把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這個問題提出來,是要說明,我們的經濟活動、我們要使經濟運行良好,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解決好我們人的生活需求、解決好人的發展問題。”參見《經濟運行的制度因素》,線裝書局2007年第1版第199頁1至3行。
⑤筆者對經濟學研究脫離現實的批評,原話是:“在一些經濟學家那里,經濟學不管經濟的目的似乎是天經地義的,經濟學研究的技術化傾向也表明這一點。而經濟學撇開經濟目的不管,只研究經濟的手段、技巧、過程,最終就會變成技術表演,探求純粹原理,與現實的經濟運行脫離得越來越遠。實際上,正是經濟學的這種脫離現實的傾向,使我們忘了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是解決人的生活需求。”參見《經濟運行的制度因素》,線裝書局2007年第1版第198頁最后一段。
⑥據筆者所了解,意識到人自由全面發展的條件是人的發展經濟學研究的核心問題的,除了筆者本人,還有中國人民大學胡鈞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社許建康教授和廣西民族大學陸壹東。但把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人的生存和發展條件結合起來并作為人的發展經濟學的重要內容進行研究的,目前只有筆者本人。
⑦關于中國1978年甚或更準確一點是自20世紀90年代中葉開始以來的改革開放的理論指導,中國的新自由主義學派經濟學家會得意洋洋地認為是來源于資本主義國家的自由主義經濟學,一些學者則堅決不認同,認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學理論在指導中國的經濟實踐。筆者認為,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試驗,明顯受到具有商品經濟學顯著特點的自由主義經濟學的影響,它不同于純粹自由主義經濟學行為的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試驗的社會基礎為社會主義社會,因此,它不可能象在資本主義國家那樣“自由”,但生產和分配行為與保障人生存和發展條件的脫節,存在較大問題,“新三座大山”在中國的出現就是最有力的證明。
⑧為了弄清資本積累的問題,馬克思分析了不以財富僅以需要為目的那個年代的生產。“我們在古代人中間,根本找不到有誰去研究哪一種土地所有制形態是最生產的,是能創造最大財富的。雖然伽圖曾經很詳細地研究過哪一種耕地方法可以取得最大的收獲量,甚至于布魯圖(brutus)還曾研究過把他的金錢怎么樣貸放出去才能弄到頂多的利息,但并沒有把財富看作生產底目的……所以在古代,盡管處在那樣狹隘的民族、宗教、政治境界里,畢竟還是把人看作生產底目的;這種看法就顯出比現代世界高明得多,因為現代世界總是把生產看成人底目的,又把財富看成生產底目的。”(馬克思《政治經濟學批判大綱(蘋稿)》(第三分冊),劉瀟然譯,人民出版社1963年6月第1版第104頁。)——參見巫文強《論以人為目的發展經濟及新時期經濟學的使命》,《改革與戰略》2008年第12期第4頁。
篇8
關鍵詞:民商法;法制體系;法律制度;市場經濟
可以說民商法是目前我國市場經濟經濟發展的一個先驅條件,而民商法在我國市場經濟主體間流轉過程中勢必要起到規范性的作用,規范交易過程中的方式方法,是經濟市場發展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使法律條款逐步改善,不失過去條款中經典的部分,也要汲取國際上先進的思想,二者結合不斷創新,從而來完善我國民商法制度發展和研究,也是提高我國法律建設的重要手段。
1 民商法學基本概念
1.1 什么是民商法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別法。民法注重交易過程中存在保障性的安全,商法注重交易過程中的迭代效率。民法主要包括物權法、債權法、人身權法、侵權行為法、知識產權法、婚姻家庭法、、繼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體法和商行為法在內的,主要涵蓋公司法、企業法、保險法、票據法、破產法、海商法等范疇。
1.2 民法與商法的關系
民法與商法都屬于私法范疇,二者密切關聯,共同為調整商品經濟而存在。在應用商法的一切準則中也保持著與民法相輔相成的關系。民法與商法差異性的比較,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層面.
首先,在社會經濟下所服務的主體范疇不同,其中,在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發展過程中不斷積累經驗產生了商法規范,商法是必須和市場經濟的基礎為依附關系,隨著生產的社會化要求程度提高對商法的要求也在提高。民法是在商品經濟發展中演變出來的,關于與日常生活過程中社會個體間交易安全性,在生活過程中不斷提升的需求逐步產生出來,因此商品經濟的發展是民法產生的必然因素,在商品經濟的不斷完善發展而適應。隨著商業演變現代商法除了最初維護商人特殊利益的法律外,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商I組織和商事活動法律規范,在未來經濟迅猛發展的趨勢下,為把市場主體和保障交易安全,民商法不斷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中處于不可替代的地位。
其次,在商品經濟環境下的價值體現不同,也就是價值方向上的差異性。商法專注的價值目標更直接,在社會生產效率提升的幅度倍數增加為方向,追求最大化,顯著的功利性質,經濟學領域更突顯,商法更多的事服務于從事商業運營的商人主體,商人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其以營利為導向的目的決心,商法保障的是安全性和執行效率,因此注定目標的專注。民法呢,側重與精神層面,服務主體自身獨立特性和受遵守程度更明顯,相比商法來說道德性是他的特性,倫理色彩濃厚,民法更專注交易過程中的公平行為,以及個體財產在交易已轉后的歸屬關系,強烈的人格獨立性和個體權益更受關注,是以嚴肅性為本的私法。
再者,服務個體對象的差異性。商法關注的是個體間的商業關系,民法則關心民事關系。商事關注與利益最大化,因而以營業活動為根本出發點,在營業活動過程中的社會化關系,這些主體都具備經營性單位這樣的抽象概念,呈現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等價有償行為基本要求。商事同時又是對社會關系定的具體存在的生產經營的概括,它的具體特性和深層次特性非常明顯,以經濟效益為目標的本質。民事關注個體間的平等關系,社會關系的總體,在從事各項民事活動中逐漸形成的范圍,除了具備同商事的有償社會關系之外,還包括了財產關系、人事關系、等價有償等經濟關系。不同國家的民法在社會關系中反應的法律基本屬性是相同的,其中對財產關系的關注更具有一定的抽象性,他與不同社會條件中體現出來的生產關系不會存在特有內容。
1.3 民商法的功能與作用
民商法的本質是作用于社會市場經濟的法律,它是以主體平等為本源的基礎上,民商法是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產物,關注于服務主體在商品交換過程中的行為保護,應用法律工具對國家人民經濟利益進行安全性的保障,進而規范性這些經濟交易的過程,堅守以整體社會的經濟利益為重要核心,同時協助行政法和民事法,解決他們無法涉及到的社會經濟問題。是管理國家經濟的法律,為使國家經濟平穩運行、安全保障、主體公平的發展起到必不可少的作用。
2 民商法學的發展現狀
2.1 民商法學的發展歷程
在建國初期,在國民經濟迅猛增長的時期,勢必需要一種規范化來權衡和保障運行,經濟發展帶動社會發展,個體間的交易量增加,急需一種制度來保護交易個體和交易本身的安全,民商法的不健全已經成為瓶頸效應,只有不斷完善和適應社會發展才能直接或間接的保護利益本身,民事關系和商事關系行為準則。我國民商法學不斷發展人大法學院功不可沒,在人大法學院的帶領下不斷進步和完善,是發展市場經濟和穩定國民安居樂業至關重要的保障,只有在健全的民商法學的前提下才能穩步向前發展。先后創建了民法學專業,和商法學專業,為社會提供大量人才,為完善民商法這塊的空缺提供了最基礎的資源輸入。
篇9
2。重點和難點
本章的重點是:商品和商品經濟的概念和條件;商品二因素及其關系;勞動二重性及其關系;勞動二重性與商品二因素的關系;商品價值量的決定;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的概念;勞動生產率對商品價值量的影響;貨幣的本質和職能;價值規律的基本要求、表現形式和作用。
難點:價值的本質;價值與交換價值的關系;勞動二重性的關系;勞動生產率與商品價值量的關系;價值形式的發展及貨幣的起源;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
3.講授時間:8學時
第一節商品
一、研究資本主義關系為什么從分析商品開始
這是因為:
1.商品是資本主義經濟的細胞
2.商品中的矛盾隱藏著資本主義經濟的一切矛盾的胚芽
3.建立中商品分析上的勞動價值論是分析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基礎
4.商品是資本主義社會最普遍、最抽象的經濟范疇
二、商品和商品經濟
(一)商品
1.什么是商品
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
2.判斷一個物是否商品的兩個標準
第一、必須是勞動產品
第二、必須用于交換
3.商品產生和存在的經濟條件
第一、社會分工的存在
第二、勞動產品屬于經濟利益不同的生產者
(二)商品經濟
1。什么是商品經濟
商品經濟是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統稱。
2。商品經濟的類型
簡單商品經濟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社會主義商品經濟
3。商品經濟發展到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時叫市場經濟。
三、商品二因素
(一)使用價值
1.使用價值是商品能夠滿足人們某方面需要的屬性。
2.對于使用價值應該從質和量兩個方面進行考察。
3.使用價值是社會財富的物質內容,反映人與自然的關系。
4.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不是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5.使用價值是商品交換價值的物質承擔者。
6.交換價值的概念
交換價值是一種使用價值與另一種使用價值相交換的量的關系或比例。
(二)價值
1.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一般勞動,又叫價值實體
2.價值是交換價值的基礎,交換價值是價值的表現形式。
3.價值是商品的社會屬性,其本質是商品生產者相互交換勞動的關系
(三)商品是使用價值與價值的獨立統一體
1.使用價值與價值是統一的,二者缺一不可
2.使用價值與價值又是對立的,二者互相排斥
四、生產商品的勞動二重性: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
1.具體勞動又叫有用勞動,是在具體形式下進行的勞動,勞動的具體形式是由勞動對象、生產工具、操作方法生產目的等決定的。具體是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的永久性條件,創造商品的使用價值,反映人和自然的關系
2.抽象勞動是撇開勞動的特定性質和具體形式的一般人類勞動,是商品經濟
特有的范疇。抽象勞動形成商品的價值,反映商品生產者的社會生產關系。
3.具體勞動與抽象勞動不是兩種不同的勞動,二者既不分先后,也不分主次,是同一勞動過程的兩個方面。
4.勞動二重性學說是理解政治經濟學的樞紐。
五、商品的價值量
(一)商品價值量是指商品價值的大小或多少。它的測量尺度是勞動時間。
(二)商品價值量不由個別勞動時間決定,而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
1.什么是個別勞動時間
個別勞動時間是各個商品生產者由于主觀和客觀條件不同而生產商品所實際耗費的時間。
2.商品價值量為什么不能由個別勞動時間來決定
如果個別勞動時間決定商品的價值量,就會造成誰的主客觀條件最差誰的商品的價值量就最大的不合理現象。同時,同一商品沒有統一的價值量,不能進行商品交換。
3.什么是社會必要勞動時間
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是現有的社會正常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程度和勞動強度下制造某種使用價值所需要的勞動時間。
4.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對商品生產者的重大意義
(三)在考察商品的價值量時必須區分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
1.簡單勞動和復雜勞動的概念
簡單勞動是不需經過特殊培養、正常人都能從事的勞動;復雜勞動是必須經過特殊培養,具有一定技能和專長的勞動者的勞動。
2.商品價值量最終由簡單勞動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交換以簡單勞動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為尺度。
3.在同一勞動時間內,簡單勞動創造價值小,復雜勞動創造價值大。復雜勞動創造的價值是簡單勞動創造價值的若干倍或自乘。
(四)勞動生產率對商品價值量的影響
1.什么是勞動生產率
勞動生產率是勞動者生產某種使用價值的效率或能力。它有兩種表示方法:一是單位時間中的產品量;一是單位產品中的勞動量。
2.影響勞動生產率的主要因素
勞動者的勞動熟練程度;科技的發展水平及在生產中的應用程度;生產過程中的社會結合形式;生產資料的規模和效能;自然條件的優劣等。
3.勞動生產率與商品價值量的關系
從部門平均勞動生產率和單位商品價值量的關系看,勞動生產率越高,單位時間內的商品量就越多,從而單位商品中的勞動量就越少,價值量就越小。反之,單位商品的價值量就越大。所以,單位商品的價值量與生產商品的勞動生產率成反比,與體現在商品中的社會必要勞動量成正比。
此外,如果部門勞動生產率不變,只有個別企業的勞動生產率發生變化,那么單位商品的價值量則不變。因為商品的價值量是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
同時,不管勞動生產率如何變化,同一勞動在同一時間內創造的商品價值總量則不發生變化。
六、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生產的基本矛盾: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
(一)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含義
私人勞動是指生產資料私人占有,生產什么個人決定,產品自己支配;社會勞動是指每個商品生產者的勞動都是社會總勞動的一部分,每個商品生產者互相提品,彼此互為條件,互相依存。
(二)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矛盾的原因和表現
原因:生產商品的勞動的社會性質,要求勞動產品在數量和品種上完全符合社會的需要;而勞動的私人性質卻使生產的商品往往不能與社會需要直接相一致。
表現:生產的商品賣不出去或不能完全賣出去,從而私人勞動不能或不能完全轉化為社會勞動。
(三)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為什么是簡單商品經濟的基本矛盾
這是因為:
第一,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是商品內在各種矛盾的根源
第二,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決定私有制商品經濟的產生和發展的全過程
第三,私人勞動和社會勞動的矛盾決定著簡單商品生產者的命運
學習私人勞動和社會流動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說明商品和價值是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經濟關系。人們交換商品,事實是相互比較和交換勞動;價值不僅反映同一生產部門不同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經濟關系,而且也反映不同生產部門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經濟關系。
一、價值形式的發展及貨幣的產生
(一)價值形式的概念
價值形式就是商品價值的表現形式,即交換價值。
(二)價值形式發展的四個階段
1.簡單的、偶然的或個別的價值形式。
(1)簡單價值形式的含義及表示式
在萌芽狀態的商品交換中,一種商品的價值偶然地表現在和它相交換的另一種商品上。用等式表示即:1只綿羊=2把石斧
(2)簡單價值形式的兩極及其關系
第一,在簡單價值形式中,互相交換的兩種商品處于不同的地位,起著不同的作用
綿羊是被表現價值的商品,處于相對價值形式的地位;石斧是表現價值的商品,處于等價形式的地位。
第二,處于價值形式兩極的相對價值形式和等價形式存在著互相依存和對立對關系
一方面二者互相依存、互為條件,離開一方另一方就不復存在;另一方面二者又彼此對立和相互排斥,同一商品不能同時處于價值形式的兩極。
(3)相對價值形式的性質或內容
第一,表明價值形式兩極的商品都具有共同的質,都凝結了抽象勞動這種共同的價值內容。(因為相對價值形式上的商品的價值通過與等價形式上的商品相交換得到表現)
第二,表明按一定比例相交換的兩種不同的商品中包含的價值量或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上相同的。(因為相對價值形式上的商品的相對價值量通過與等價形式上的商品的使用價值量來表現)
舉例:在1只綿羊=2把石斧中:
若斧的價值不變,羊的價值提高1倍,即1只綿羊=4把石斧
若羊的價值不變,斧的價值提高1倍,即1只綿羊=1把石斧
若二者的價值都變,且方向和比例相同,即1只綿羊=2把石斧
若二者的價值都變,但比例相同而方向相反,即1只綿羊=8把石斧
(4)等價形式的特點
第一,使用價值成為價值的表現形式
第二,具體勞動成為抽象勞動的表現形式
第三,私人勞動成為社會勞動的表現形式
(5)簡單價值形式實質上是商品內在矛盾的簡單外在表現形式
處于相對價值形式上的商品是作為使用價值、具體勞動、私人勞動而存在的
處于等價形式上的商品是作為價值、抽象勞動、社會勞動而存在的
(6)簡單價值形式的缺點
對商品價值質和量的表現都是不完全、不充分的,看不出價值在所有商品體上的一致性看不出一種商品的價值在量上能否與所有商品相比較。
2.擴大價值形式
(1)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的含義及表示式
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就是一種商品的價值不是簡單的表現在一種商品上,而是表現在其它一系列商品上。用等式表示即:(見課本)
(2)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的優點
第一次把商品價值真正表現為無差別的人類勞動的凝結;第一次真正表明商品價值量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決定。
(3)擴大的或總和的價值形式的缺點。
每一種商品的價值表現都是不完全的,系列都是不相同的,沒有眾所公認的一般等價物,從而造成商品交換的困難。
3.一般價值形式
(1)一般價值形式的含義及表示式
一般價值形式就是一切商品的價值都統一地表現在從商品世界中分離出來充當一般等價物的某一種商品上。用等式表示即:(見課本)
(2)一般價值形式與擴大的價值形式的本質區別:
第一,商品價值的表現是簡單的
第二,商品價值的表現是統一的
第三,出現了一般等價物
一般等價物是從商品世界分離出來并能與其它一切商品直接交換、表現其它一切商品價值的特殊商品
(3)一般價值形式局限性
一般等價物在時間上不固定,在地區間不統一,不利于商品交換的進一步發展。
4.貨幣形式
(1)貨幣形式的含義及表示式
貨幣形式是指一切商品的價值固定地用一種特殊的商品即貴金屬來表現的價值形式。其等式式:(見課本)
(2)貨幣形式與一般價值形式的區別
一般等價物固定在一種特殊商品上,最后固定在貴金屬黃金或白銀上。
(3)金銀等貴金屬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原因
首先是因為它們也是商品,具有價值;其次是因為它們的自然屬性最適合充當貨幣材料。(三)貨幣的產生和本質
1.貨幣的產生
貨幣是商品內在矛盾發展的必然產物,是價值形式發展的最后結果。
2.貨幣的本質
貨幣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體現著商品生產的經濟關系
3.貨幣產生后,商品內在矛盾表現為商品與貨幣的外部對立。
如何理解馬克思指出的“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
二、貨幣的職能
貨幣有五種職能,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基本職能。
(一)價值尺度
1.貨幣的價值尺度職能就是以貨幣為尺度來衡量其它一切商品價值的大小。
2.貨幣之所以能夠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是因為貨幣也是商品,也具有價值。
3.執行價值尺度職能的貨幣是觀念的或想象貨幣,不是現實的貨幣
4.貨幣執行價值尺度職能的結果是把商品價值表現為價格
(1)價格是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
(2)價格與商品價值成正比,與貨幣價值成反比
(3)價格受供求關系的影響
5.貨幣執行價值尺度的職能要求具有價格標準
(1)什么是價格標準
價格標準是包含一定重量貴金屬的貨幣單位及其等分。
(2)價值尺度與價格標準的區別
貨幣作為價值尺度是衡量其它一切商品價值大小的,而作為價格標準是衡量貨幣本身大小的。
(二)流通手段
1.流通手段就是充當商品交換的媒介,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叫商品流通。
2.執行流通手段職能的貨幣必須是現實的貨幣,不能是觀念的或現象的貨幣。
3.商品流通與貨幣流通的關系
4.執行流通手段職能的貨幣的具體形式
金銀條塊、鑄幣、紙幣
紙幣是國家發行并強制流通的價值或貨幣符號,只能代表金屬貨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
5.影響一定時期內社會所需貨幣量的因素
待售商品量、商品的價格水平、貨幣流通速度
6.貨幣流通規律:一定時內社會所需貨幣量與待售商品價格總額成正比,與貨幣流通速度成反比。用公式表示即:
流通中所需貨幣量=商品價格水平×待售商品數量
貨幣流通速度
7.紙幣流通規律:紙幣發行量必須以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屬貨幣量為限度。或者說,只限于由貨幣流通規律所決定的金屬貨幣需要量。
8.通貨膨脹的概念
由于紙幣發行過多而引起的貨幣貶值、物價上漲現象叫做通貨膨脹。
9.流通手段職能造成買賣脫節、產生了經濟危機的可能性。
(三)貯藏手段
1.貯藏手段的含義。
2.執行儲藏手段的貨幣必須是現實的貨幣或金銀制品
3.貯藏手段的作用:能夠自發地調節貨幣流通量,起貨幣“儲水池”的作用。
(四)支付手段
1.支付手段是用貨幣清償債務、交納賦稅或欠款的職能。
2支付手段經使濟危機形式上的可能性進一步加深
3.貨幣的支付手段職能會引起貨幣流通規律的變化
(五)世界貨幣
1.世界貨幣是指貨幣越出國界,在世界市場上起一般等價物的作用。
2.世界貨幣的作用是平衡國際貿易差額:購買別國商品;作為社會一般財富的代表支付賠款等。
3.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必須是足值的金屬貨幣
第三節價值規律
一、價值規律的基本內容和要求:商品的價值量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以價值為基礎進行等價交換。
二、價值規律的表現形式
(一)價格作為商品價值的貨幣表現,不僅以價值為基礎,還受供求關系影響
(二)價值規律作用的表現形式是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
(三)價格偏離價值不是對價值規律的破壞與否定,而是價值規律存在和發生作用的表現形式。
三、價值規律在以所有制為基礎的商品經濟中的作用
1、自發調節生產資料和勞動力在各部門之間的分配。
2、刺激商品生產者不斷改進技術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篇10
【關鍵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剩余勞動 剩余產品 剩余價值
基金項目: 2011年第三批陜西省高等學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項目:整體性視角下的“原理”課教材體系向教學體系轉化研究(陜教工宣〔2011〕8號);咸陽師范學院教學改革研究項目,項目:《基本原理》教學中的整體性問題研究(編號:200802027)階段性成果。
在“基本原理概論”(以下簡稱“原理”)課程教學中,必須著眼于的整體性開展教學及研究工作,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繼承和創新的統一,找準完善和發展基本原理范疇體系的現實基礎;堅持經典與現代相結合的原則,找準一脈相承而又與時俱進的關節點;堅持“精”與“管用”相結合的原則,找準講授“原理”的基本點;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找準講授“原理”的現實針對性。只有做到“四個堅持”,從學生思想實際出發,努力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藝術,以解決學生的思想疑慮,消除學生認識偏差,提高學生對科學性的認識,才能使學生真正理解基本原理,才能促進課堂教學質量的提高,使“原理”課真正成為大學生真心喜愛、終身受益的優秀課程。在“原理”課程第四、五章(《基本原理概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修訂版)的講授中,學生對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有無剩余價值提出質疑,對此問題我認為應該結合我國現實加以分析,才能使更加貼近實際,更具鮮明的時代感,這樣才不失理論的生機與活力。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認為,剩余價值是資本主義特有范疇,否認社會主義經濟存在剩余價值。剩余價值被排除在社會主義經濟之外,這極不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其實剩余價值是商品經濟的普遍范疇,無論是資本主義社會還是社會主義社會,只要存在商品經濟,都存在剩余價值,剩余價值規律就必然發生作用。隨著商品經濟在社會主義社會的存在和發展,要求我們必須沖破傳統經濟理論的束縛,結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存在的客觀現實對剩余價值理論進行再認識。這樣才能正確認識剩余價值及規律對商品經濟發展的普遍意義,自覺地運用剩余價值規律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從“原理”課程教學角度來講,也有利于解決學生的思想疑慮,消除學生認識偏差,提高學生對科學性的認識,促進課堂教學質量的提高。
馬克思關于剩余價值的一般論述
剩余勞動、剩余產品是任何社會擴大再生產的前提條件,如果勞動者的全部勞動時間和全部勞動產品,都只能滿足勞動力再生產,那就沒有積累,擴大再生產就不可能實現,就只能進行簡單再生產甚至萎縮性再生產,也就不會有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在人類社會發展的各個歷史階段,盡管剩余勞動的歸屬和表現形式有所不同,但剩余勞動和剩余產品卻始終存在。馬克思指出:“一般剩余勞動,作為超過一定的需要量的勞動,必須始終存在。”[1]恩格斯也指出:“勞動產品超出維持勞動的費用而形成剩余,以及社會生產基金和后備基金靠這種剩余而形成和積累,過去和現在都是一切社會的、政治的和智力的發展的基礎。”[2]可見,如果沒有剩余勞動和剩余產品,就沒有人類創造的文明。
在《資本論》中,馬克思從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角度研究剩余價值,剩余價值是由工人創造的被資本家無償占有的價值,本質上反映了資本家對工人的剝削關系。從量上看,剩余價值是商品生產所要追求的“余額”,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分析剩余價值時,有多次是在商品生產的“余額”和“果實”意義上來講的。在分析資本總公式時,馬克思指出:資本運動過程的“完整形式是G―W―G'。其中的G'=G+G,即等于原預付貨幣資本額加上一個增殖額。我把這個增殖額或超過原價值的余額叫做剩余價值。”[3]在分析資本形態變化及循環時,他說道:剩余價值是“勞動力的剩余勞動使產品價值超過產品形成要素的價值而形成的余額,也是資本的果實。”[4]追求生產的“余額”和資本的“果實”,是任何商品生產的基本特征,當然也是社會主義商品生產的基本特征,這個“余額”和“果實”的價值必然表現為剩余價值,沒有“余額”和“果實”,社會主義商品生產就無法進行下去。從質上看,剩余價值是剩余勞動的凝結,只是物化的剩余勞動。剩余勞動、剩余產品和剩余價值的邏輯關系是:剩余產品是剩余勞動的物質成果和物質表現,而剩余價值則是剩余勞動創造的實物形式的貨幣表現。沒有商品生產的社會,就沒有價值范疇,因而剩余產品也就不可能表現為剩余價值形態。這種關系只有在商品經濟社會才能實現。
建立剩余價值理論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
馬克思承認剩余勞動和剩余產品的普遍性,但并未由此引申出剩余價值的普遍性,這并不足為奇。這是由于馬克思當初設想,人類社會經濟形態依次經歷自然經濟―商品經濟―產品經濟,建立在發達資本主義基礎上的社會主義基本特征之一是沒有商品生產和貨幣交換,然而現實并非如經典作家所料。
商品經濟條件下,只要承認勞動創造價值,就必須承認剩余勞動創造剩余價值,把價值歸結為勞動和剩余價值歸結為剩余勞動,是完全符合邏輯的。如果只承認勞動創造價值,卻否認剩余勞動創造剩余價值,顯然在邏輯上是講不通的。那么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剩余勞動的必然存在及在價值形態上表現為剩余價值也就順理成章。
在資本主義條件下,剩余勞動轉化為剩余價值是不言而喻的。在社會主義條件下,由于存在著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剩余勞動始終存在,那么剩余勞動必然要物化為剩余產品,價值形態上表現為剩余價值;勞動者的勞動時間也必然分為必要勞動時間和剩余勞動時間兩部分,必要勞動時間形成勞動者直接的個人收入,剩余勞動時間形成剩余價值。這種剩余價值是社會主義積累和擴大再生產的堅實基礎。沒有剩余價值,就不可能有社會的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剩余勞動時間、剩余勞動、剩余產品和剩余價值并非是資本主義特有的經濟范疇。如果我們把這些概念獨特的資本主義性質丟掉,那么它們為一切社會生產方式所共有。
社會主義經濟是市場經濟,社會主義企業是市場主體。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作為商品生產者的企業的生產目的仍然是不斷追求剩余價值,因為,價值是社會財富的表現形式,剩余價值是社會財富增長和積累的表現形式,企業創造的剩余價值越多,自然為社會創造的財富就越多。如果否認這一生產目的,單純強調滿足人民物質文化需要,就會出現不計成本、不講效益和積累、不顧擴大再生產和資產增殖、分光吃凈的現象。
過去很長一個時期,我國主流經濟學只準講凈產值,而不講利潤。現在雖然承認了公有制企業的利潤發展目標,但卻不贊成以剩余價值為目標,這是不符合馬克思經濟思想的。馬克思曾明確提出:“剩余價值和利潤實際上是一回事,并且在數量上也相等,利潤是剩余價值的一個轉化形式。”[5]馬克思的論述為確立公有制企業追求剩余價值目標提供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確立剩余價值范疇的重大意義
作為價值增值的剩余價值范疇,不是資本主義經濟的特有范疇,而是市場經濟的普遍范疇。剩余價值理論是市場經濟的產物,也是市場經濟理論的重要內容。為適應和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應當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剩余價值理論。這種理論上的創新和突破,必然會推動經濟理論和實踐的發展。
市場經濟的局限性決定了國家加強對宏觀經濟調控的必要性。增強國家財力是國家加強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剩余價值,不僅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也是國家加強宏觀調控的物質基礎。企業的發展基金、集體的福利基金、國家的稅金、社會保障基金以及國家的財政儲備等,都來源于剩余價值。沒有剩余價值,企業連簡單再生產也無法維持,國家的財政收入也就會失去財力來源,沒有剩余價值的增加,就沒有國家財政收入的增加,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社會公益活動就無法進行,社會主義的生產目的就不可能實現。因此,沒有剩余價值國家就很難加強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很難得到健康發展。
這里有必要指出,馬克思在分析資本主義生產關系時,為了揭示資本家與工人階級之間的對立關系,特別強調了剩余價值歸屬上的階級對立,即“被資本家無償占有的”,由此,剩余價值就成了資本主義的特有范疇,認為社會主義經濟不存在剩余價值也就成為必然。今天我們理解剩余價值這一概念時,應更側重于剩余價值的來源。在勞動生產率極大提高的現代社會,工人的勞動顯然由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兩部分構成,其創造的價值形態也必然包括必要價值和剩余價值兩部分。只不過在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中,剩余價值部分由勞動者共同所有,體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剩余價值歸屬上的變化并不影響它本身的存在,因此,對剩余價值這一范疇的理解也應反映社會實踐的變化,把握它的一般性。
開展對社會主義剩余價值理論的研究,一是要深化對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的理解和認識,堅持馬克思剩余價值的基本原理,這是研究社會主義剩余價值理論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原則。二是深化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實踐的認識和總結。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根本原則,實現理論的開拓和創新,豐富和發展馬克思剩余價值理論,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剩余價值理論。在深化對剩余價值理論的認識時,要充分肯定這一理論的歷史意義和現實價值,但又不可因此就給它貼上永恒的資本主義標簽,而要運用唯物史觀,把這一范疇放在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下進行分析。理論總是以實踐為依托,隨著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創新,我們應正視這一問題的深入研究和探討,把這一范疇引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框架體系之中,以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實踐的進程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925.
[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38.
[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72.
[4]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