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時間:2023-12-04 18: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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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康溝水庫位于茹河系黃家河支溝,距離固原市20km,屬原州區河川鄉境內。流域面積35.90km2,多年平均降水量460mm,主要降水集中在6~9月,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現,其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1.80%,多年平均徑流深38mm,多年平均徑流量136.40萬m3。
水庫于1972年4月建成,為黃土均質壩,經兩次加壩,現壩長550m,壩高20.90m。主要建筑物為壩左肩泄洪建筑物及輸水建筑物各一座,泄洪建筑物為壩左肩2孔3.0m×4.80m開敞式溢洪道,包括進口段、閘室段、陡坡及挑流設施,輸水建筑物包括進口段、輸水水塔、壩下涵管及輸水明渠,與壩后泄水陡坡相接。
2防洪標準及險情影響
水庫為小型水庫,設計洪水標準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300年一遇。根據康溝水庫實際險情的范圍情況,允許最高水位應控制在1 679.58m,庫容為147.17萬m3,最大泄量111.11m3/s。超過該水位,將出現垮壩,超標準洪水導致漫頂潰壩,或庫區發生烈度大于Ⅷ度以上地震災害。
當突發事件發生后,一旦出現險情,危及左岸蘭宜公路,影響下游河川鄉政府及3個行政村的570人,耕地1 100畝,同時對崾峴水庫造成嚴重威脅。
3.1應急組織體系
3.2政府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原州區人民政府為水庫大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主體,由政府主管區長任總指揮,政府副區長、水利局局長、揚黃灌溉管理局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有發改局、水利局、財政局、農牧局、公安局等部門。水庫大壩安全管理下設辦公室,水利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3.3水行政主管部門原州區水利局為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檢查、監督、指導水庫大壩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局長任副總指揮,協執政府建立應急保障體系;參與并指導預案演習、預案實施的全過程;完成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任務。
3.4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水庫主管部門為原州區水利局,負責預測與預警系統的建立與運行;組織預案的演習;籌措編制預案的資金;參與預案的全過程;完成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任務等。
3.5水庫管理單位康溝水庫管理所為水庫管理單位,管理所人員負責險情監測與巡視檢查、搶險、應急調度、信息報告等工作,參與預案實施的全過程;完成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任務等。
3.6應急指揮機構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河川鄉政府為水庫大壩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河川鄉鄉長為地方行政首長作為應急指揮機構的指揮長。下屬康溝水庫管理所、康溝村支書、主任及預備役。
3.7專家組專家組由水利、氣象、衛生、環保、通信、救災、公共安全等不同領域專家組成。主要負責收集技術資料,參與會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3.8搶險隊伍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抗洪的義務,防洪搶險隊伍要堅持專業隊伍與群眾隊伍相結合,實行軍民聯防政策,武警和民兵是重要力量,做到組織嚴密,調度靈活,行動迅速。群眾搶險隊伍由康溝村支書、主任任組長,由附近村村民組成的20人搶險隊伍。群眾搶險隊伍提供勞動力,主要完成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由水利局職工組成50人的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4預案運行機制
4.1預測及預警
4.1.1氣象、水文部門應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進行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并做出評估,及時上報原州區政府和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機構。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災害時,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機構應及早預警,通知有關單位做好相關準備。
4.1.2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依據預警的劃分標準,以及儀器監測和巡視檢查結果,規定預警信息的條件、時間和范圍;規定預警信息上報和通報的內容、范圍、方式程序、頻次和聯絡方式等;規定預警信息及調整,繪制流程圖;規定預警信息的解除范圍、方式、程序等。
4.2預案啟動
4.2.1預案啟動條件①直接啟動。當水庫大壩遭遇如下情況,并將造成重大或特別重大損失,發出紅色警報,可直接啟動預案:遭遇超標準洪水;地震或地質災害造成大壩潰決或即將潰決;上游水庫潰壩造成大壩潰決或即將潰決;工程出現重大險情,大壩潰決或即將潰決;戰爭、恐怖事件、人為破壞等其它原因造成大壩潰決或即將潰決;庫區水質污染,嚴重威脅居民生命安全及生產生活或嚴重破壞生產環境。②會商啟動。當水庫大壩遭遇如下情況,損失一般或較大,發出橙色警報,應在會商后決定是否啟動預案:工程出現嚴重險情,有可能造成大壩潰決;監測資料明顯異常,對大壩安全不利;水情預報可能有超標準洪水;地震或地質災害有可能造成大壩潰決;上游水庫潰決,有可能造成大壩潰決;戰爭、恐怖事件、人為破壞等其它原因造成大壩潰決;庫區水質污染,影響居民生產安全、生產生活及生態環境
4.2.2 預案啟動程序。①直接啟動。康溝水管所將水庫大壩潰決或即將潰決、嚴重污染等突發事件的信息立即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指揮長;應急指揮機構指揮長接到報告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預案啟動。②會商啟動。當水庫大壩出現可能導致大壩潰決險情或水污染等突發事件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程序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險情報告,召集相關部門與專家組會商決定是否啟動預案;當決定啟動預案時,應急指揮機構指揮長應在規定時間內發出啟動預案的指令,預案啟動。
4.3應急處置
4.3.1險情報告、通報。險情報告、通報的程序由康溝水管所報原州區防汛辦,原州區防汛辦再上報固原市防辦、自治區防辦。
4.3.2應急調度。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制定相應應急調度方案,確定各種緊急情況下的調度權限,調度命令下達,執行部門與程序及有關單位責任人、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等。
4.3.3應急搶險。針對可能導致潰壩的突發事件,制定搶險預案,包括搶險原則、搶險方案、搶險隊伍、搶險物資及其儲備等。規定通知、調動搶險隊伍的方式以及搶險隊伍到達現場的時間及任務要求。
4.3.4應急監測和巡查。①在水庫大壩蓄水達到或超限水位時,康溝水管所要及時上報防汛指揮部,同時要對大壩、溢洪道、輸水建筑物等關鍵部位加強監測,特別是要對閘門及啟閉設施每年進行汛前、汛后檢修,保證閘門不銹蝕。②當水庫大壩出現險情時,康溝水管所應在第一時間立即向下游預警,由河川鄉康溝村支書和主任首先安排和組織水庫大壩下游群眾撤離。并組織搶險隊伍迅速處置險情,同時由康溝水管所和河川鄉政府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及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
4.3.5人員應急轉移。根據氣象預報,按照防汛預案,鄉政府及時通知水庫下游各行政村沿河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充分利用農戶現有交通工具進行轉移,根據水庫下游沿河移民居住情況,利用由近到遠的轉移方式進行撤離。規定人員轉移警報、形式、權限及送達方式等。
4.3.6臨時安置。應急轉移人員的居住生活、衛生、醫療、交通等基本生活保障措施,由河川鄉政府、民政局等單位負責。
4.4應急結束根據氣象預報、洪水情況等有關情況,確定突發事件結束,由原州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上報固原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固原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結束應急預案指令,原州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具體負責。
4.5善后處理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的傷亡人員,參加應急處置的工作人員,受災群眾與有關單位的財產損失,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物資進行撫恤、補助或補償的辦法,由河川鄉政府和水利局收集資料,報請原州區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6調查與評估事后由水利局、農業局、民政局、氣象局等單位聯合組成調查組,在第一時間內通過實地查看和走訪等方式對水庫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4.7信息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規定信息的授權單位,與發言人名單、聯系方式。
5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
5.1.1防汛指揮部指揮長:根據洪水標準不同,由固原市政府副市長、原州區政府區長對防汛搶險負總責,簽發進入防汛緊急狀態命令、人員調度命令,重大問題決策等指令。水利局局長負責洪水調度的實施及搶險的直接指揮。
5.1.2成員單位:氣象局負責氣象預報;交通局負責搶險車輛及道路暢通;民政局負責洪災后災民安置及災情普查;公安局,負責搶險救災中的社會治安;衛生局,負責搶險人員及受災群眾傷病救治及災后疫病防治;還有農牧局、電信局等單位。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5.1.3確定水庫應急搶險專家組組成。搶險專家組組成:原州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水利局局長、副局長、水利局總工、高工、工程師等專業人士聯合組建。
5.2隊伍保障康溝水庫防汛搶險隊伍由河川鄉政府負責,由康溝村支書、主任組建以本村民兵預備役為主的搶險隊伍20人,搶險隊伍的職責是在水庫出現險情時集結待命,隨時對壩體出現險情的部位進行加固搶護。
5.3物資保障分為現防洪標準以內險情需備搶險物資、對超過現洪水標準的險情需備和可征調的搶險物資三種。
篇2
一、領導重視,及時部署
做好水庫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切實治理各類隱患,確保水庫安全運行,對充分發揮水庫效益,保障我縣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勝利召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為切實抓好這次水庫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我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召集相關分管領導和技術人員進行了研究部署,并由由副科級以上領導負責帶領相關技術人員,迅速開展了全縣水庫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腳踏實地,狠抓落實
我局八個檢查組冒著酷暑高溫,對全縣81座中、小型水庫開展了耐心細致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經過排查,我縣水庫安全管理責任制和水庫安全管理責任人均已落實,水庫管理單位和管理人員也已明確,水庫防汛責任人能夠確保上崗到位,領導能夠保證靠前指揮;各水庫均已落實值班人員并能堅守崗位,值班人員均進行了水庫運行管理業務的崗前培訓,但有待加強,帶班領導和防汛值班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已全面落實;氣象水文部門、縣鄉防辦、水庫管理單位之間信息能夠保持暢通;大壩安全監測和預警設備運行正常;水庫汛期調度運用計劃、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防洪搶險和人員轉移等應急預案完善;各類防汛搶險物料得到及時更新和儲備;在建工程制定了度汛方案、超標準洪水應急預案和險情應急搶護措施;水庫大壩、泄洪建筑物、輸水涵洞等工程建筑物以及閘門啟閉完好無損、運行正常;備用電源也已落實。我縣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均進行了分類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基本做到了規范管理。
三、強化整改,加強管理
篇3
1.1系統框架
以國家安全生產標準化要素為指導,根據水庫安全生產PDCA管理各階段的任務及特點,水庫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系統架構見圖2。具體分為四層:①展現層。提供不同的人機交互表現,主要實現與智能手機、筆記本、個人計算機、大屏幕等終端的交互和展示;②業務應用層。以安全生產標準化為基礎,提供水庫安全標準化管理服務,包括目標、組織結構和職責、法律法規和安全制度、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投入、生產設備設施、作業安全、應急救援、隱患排查與治理、重大危險源、職業健康、事故管理、績效評定和改進等功能模塊;③網絡層。主要實現信息傳輸,包括互聯網、GPRS、3G等通信傳輸網;④感知層。主要解決安全信息來源,通過對水庫安全信息的監測和采集提供數據服務,重點對水庫大壩、泄洪啟閉閘門、主(備)用電源、泄洪警報器、大壩觀測設施、水文儀器、報汛裝置等設施、設備的安全狀態進行感知和安全參數的監測,如常規監測的水位、水量、水質狀況,包括水庫上、下游水位信號采集,通過水位傳感器采集水位值并存入實時數據庫;圖像信號采集,網絡攝像機監視啟閉機、閘門、上下游等運行狀態;大壩變形觀測(位移、沉降、滲流等)。
1.2水庫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系統功能
根據水庫安全生產標準化PDCA循環模式,定義的系統功能見表2。由表可知,可劃分13個功能模塊33個子功能模塊,本文僅重點介紹隱患排查和治理、績效評定和持續改進這兩個功能模塊。
(1)隱患排查與治理功能模塊。依托強大的物聯網、計算機、網絡、多媒體、聯動報警等技術手段“感知隱患”,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提供信息保障。用戶通過水情參數監測、大壩參數監控、動態視頻監控,可直觀、全面地掌握水庫狀況。一旦有危險狀況,該系統就會自動識別并以多種方式發出報警,做到一處報警多處感知。按功能可再細化為6個子模塊:①庫區GIS管理子模塊。能展示轄區全貌(水庫監測點、隱患分布情況和實時狀態),能快速、智能定位某一個監控點,查看當前監控點安全參數監測值和實時視頻。②隱患在線監測子模塊。實現對轄區內各水庫安全隱患源及其參數的實時監測,為安全預警系統及應急指揮系統提供基礎數據,用戶可通過本子模塊快速定位到監測對象,查看各個安全參數(如水位、位移、壓力等)的實時測量值,測量結果以列表、曲線圖等方式顯示。
③隱患分析預測子模塊。支持數據查詢、分時分段進行數據統計,根據監測數據,利用數學模型、預測和分析方法、政策模擬技術對有關數據進行深加工處理,以便分析預測監控狀態走向等。監管人員通過本子模塊可獲得轄區內各個水庫發生報警的頻率、一段時間內數據變化趨勢等信息,使監管更具有針對性,以提高監控數據的應用水平,為政府決策提供支持。④隱患視頻監視子模塊。用戶可通過本系統,在一定的安全認證的前提下實時查看水庫隱患源、重點關注點的現場畫面,系統支持實時視頻查看,視頻回放、單攝像頭巡航等功能,實現集中式、網絡化管理,降低往返現場的工作強度,提高監管效率。
⑤安全預警應用系統子模塊。具有實時預警、歷史報警查詢、報警通知配置、報警閾值配置等功能。當有報警發生時,該子模塊就會根據預先設置的報警條件自動進行分類分級報警,打破傳統單一報警模式,變被動監控為主動預警。該子模塊以在線監測數據為基礎,當達到報警閾值時以多種方式第一時間發出告警。報警方式主要有聲光報警、GIS地圖展現、短信通知、郵件通知、系統信息報警等。發生報警時,監控攝像頭會自動轉到報警監測點,實現視頻監控與報警聯動,并可根據事先錄入的應急預案,自動調出與當前報警相對應的應急處置預案。⑥應急處置預案系統子模塊。用戶可事先將水庫內的應急預案錄入本系統,當發生與應急預案相符的報警條件時,系統會自動調出應急預案,水庫管理決策者依據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指揮工作。
(2)績效評定與持續改進功能模塊。根據水庫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標準、考核評級辦法的不同,在績效評定中該模塊提供水庫的考核標準以及自評/考核表格,從而實現水庫的安全標準化自評。該模塊自動生成匹配考評辦法要求的考評材料,支持靈活的導入導出和材料過期提醒功能,通過在線獲取、查閱考評材料,輕松實施水庫自評;并智能匯總不符合考評項,依據安全標準化的評定結果,對安全生產目標、指標、規章制度等進行修改完善,為水庫提供更具體的、靈活的行動指南,以便于持續改進。主要子模塊包括:
①績效評定子模塊。按水庫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評級標準建立水庫考評單元,對其相應考評標準及自評/考核表、考核評級標準進行管理。評價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整體績效及體系的持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確定修改事項。
②整改跟蹤子模塊。統計匯總績效考評結果,統計不達標項所占比例,分析不達標原因并進行整改跟蹤管理,實現對不達標項從發現到整改、審核完畢的全過程管理控制和持續改進。③績效改進子模塊。依據績效評定和整改跟蹤結果,結合安全生產過程中所采集的數據進行數據挖掘,給出標準化管理需要完善改進的要素,提出需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的目標和相關制度、運行控制等建議。
2水庫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系統創新點及效果
(1)管理固化。通過信息化技術集成安全生產的人、機、料、法、環信息,按PDCA循環模式固化安全生產標準化,避免員工因認識不同而造成的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理解的偏差,從而避免人為隱患的產生;同時也避免因崗位變動或人員流程而出現的管理水平波動。(2)實現透視化管理。水庫管理者通過水庫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系統可全面、實時地了解水庫安全生產的具體情況,給水庫管理決策者提供了平臺,借此既實現了安全管理的透視化,又實現了管理者對安全生產的過程管理,避免被動聽取下屬的結果匯報。(3)創新安全管理模式。傳統的安全管理模式是以紙質介質呈現安全生產標準化的管理方案,真正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首先需研讀方法,其次需整理大量的臺賬、表格以支撐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開展,這樣就會占用大量的精力和管理成本。水庫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系統通過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信息化,保證了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有效落實和執行,創新了安全監管手段,提高了安全監管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節省了大量的管理成本,提高了安全監管能效。
3結語
篇4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對爐房水庫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和處置能力,保障爐房水庫下游地區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編制本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國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爐房水庫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爐房水庫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下游區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各類安全事故,樞紐工程設施和各機械設備事故,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3)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事件,人為的等。
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為適應爐房水庫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和處置要求,爐房水庫發生“洪水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樞紐工程設施和各機械設備事故,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人為的等”活動引發的水庫垮壩對下游地區發生死亡三人以上列為報告和應急處置的重大事項。所引發的水庫垮壩對下游地區造成嚴重損失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加強情況報告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爐房水庫發生對下游地區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
本預案指爐房水庫發生“洪水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樞紐工程設施和各機械設備事故,水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人為的等”活動引發的水庫垮壩對下游地區成危害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要把切實履行職能,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制度、分級負責,協調配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首長責任制,充分發揮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4)堅持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制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1.6爐房水庫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的范圍和條件
1.6.1工程發生重大險情
1.6.1.1爐房水庫擋水建筑物:如發生重大的大壩裂縫、滑坡、管涌以及漏水、大面積散浸、集中滲流、決口等危及大壩安全的可能導致垮壩的險情。
1.6.1.2泄水建筑物:如緊急泄洪時爐房水庫大壩溢洪道泄水不暢,側墻倒塌,底部嚴重沖刷等危及大壩的安全險情;輸水隧洞嚴重斷裂或堵塞,大量漏水渾濁,啟閉設備失靈等可能危及大壩安全的險情。
1.6.1.3水庫下游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需要水庫緊急調整當年調度方案。
1.6.2其它原因引起的突發事件。如地震、抵制災害、戰爭、恐怖事件、漂移物體、危險品等可能危及大壩安全險情。
1.6.2.1超設防標準地震導致大壩嚴重裂縫、基礎破壞等危及大壩安全險情。
1.6.2.2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導致水庫水位嚴重超高等危及大壩的安全的險情。
1.6.2.3上級宣布進入緊急備戰狀態。
1.6.2.4人為破壞等危及大壩安全的恐怖事件。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爐房水庫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指揮領導組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長,水庫管理局局長、縣武裝部副部長、縣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經貿委、縣水利局、縣公安局、縣武警支隊、縣消防支隊、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交通局、縣供銷社、縣氣象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環保局、縣地震局、縣衛生局、縣建設局、縣廣電局、縣供電公司、庫區灌區鄉鎮人民政府等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單位負責人和武警部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
2.2辦事機構
爐房水庫應急管理辦公室是爐房水庫應急管理工作的日常辦事機構,設在*縣爐房水庫管理局,負責綜合協調爐房水庫突發應急管理工作,對“監測、報災、防控、抗災、援助”六個環節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具體承擔值守應急、信息匯總、辦理和督促落實有關應急的決定事項,并組織實施。
2.3工作機構
突發公共事件的協調機構,涉及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作為應急管理的工作機構,承擔相關類別的應急管理工作。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工作,指導和協助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處置和恢復重建工作。
2.4專家機構
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根據工作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預防突發公共事件專家組,為水庫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水庫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工作機制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理、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
應急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快速應急響應機制,實行統一指揮,分類分級處置,不斷地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
3.1預測與預警
應急辦及相關部門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和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及時開展險情調查、分析,做到及早發現、及早報告,及早處置。
3.1.1預測預警系統
由公安、水利、氣象、地震、環保、交通、安監、供電、衛生、農業、信息等部門和單位,認真做好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整合、共享監測信息資源,依托相關網絡,逐步建立突發公共事件預測預警系統。
3.1.2預警級別和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及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嚴重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要及時、準確地報告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情況,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管理權限、危害性和嚴重程度,、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單位等。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電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相應的公告方式。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和同報
公共事件發生后,應急機構、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各職能部門和責任單位,按照相關預案和報告制度的規定,在組織搶險救災的同時,要及時調查、了解匯總相關信息,并迅速報告。一旦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必須在接到報告后一小時內分別向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口頭報告,在兩小時內分別向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書面報告。一旦遭遇特別重大或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報告。
應急辦要與相關單位、部門加強協作,建立突發公共事件等信息通報、協調機制,如發生影響范圍較大的突發公共事件,要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通報、聯系和協調。
3.2.2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有關部門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2.3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縣政府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派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開展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3.2.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后處置
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和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并提供心理及法律援助。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撥付救助資金和物資。衛生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環保部門要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公司要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縣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要會同事發地單位和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并向縣政府提供調查評估報告。
3.3.3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縣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在對災區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的資源進行評估后,認真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迅速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明確救助程序,規范捐贈管理,組織恢復重建。
3.4信息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后要根據縣委、縣政府的要求在第一時間要向社會信息,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
發生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時,縣新聞單位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的采集和工作,并做好現場媒體活動管理工作。
4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縣政府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隊伍保障
應急保障隊伍由公安、醫療衛生、氣象、防汛、水利、農業、林業、環保等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相關人員組成,并動員社會團體、企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武警中隊是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骨干和突擊力量,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處置和支援搶險救災工作。民兵預備役部隊按照“一專多能、一隊多用、平戰結合”的要求,積極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4.2經費保障
主要用于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機制日常運做和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所需經費,請求上級有關單位給予支持。
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由于我縣財政困難,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爭取省、市政府給予支持。
縣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和評估及審計。
4.3物資保障
逐步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及時供應到災區,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應急管理機構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物資儲備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認真做好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社會衛生力量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4.6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負責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公安部門負責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8人員防護
駐巧部隊、武警中隊和災區派出所負責人口密度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的選擇和安全保衛工作,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災區人民群眾。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電信、廣電部門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4.10公共設施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電力、交通、物資、水源的供給,加強對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1科技支撐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的投入,提高公共安全科技水平。
5監督管理
5.1宣傳和培訓
應急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民眾防范宣傳教育,組織編寫教育培訓教材和通俗讀本。宣傳、教育、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要通過圖片、報刊、音像制品和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不斷地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明確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上崗前和常規性培訓等要求。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5.2演練
應急辦應當定期組織綜合應急處置演練。各職能部門組織相應的專業應急演練,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工作等。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群眾,普及減災知識和技能。
5.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應急辦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屬地的鄉鎮政府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6.2本預案修訂
縣應急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和在實施中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及時組織修訂本預案。一般修訂時間為3—5年。
篇5
為了確保轄區防汛工作的正常開展,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堅持科學防洪,以人為本,扎扎實實做好防汛各項工作,確保轄區水庫、河道等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根據防洪等有關規定,結合轄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領導機構和職責
防汛應急指揮機構為辦事處防汛指揮部。其職責是:接受黨工委、辦事處關于防洪救災的各項指令;根據實際情況,對啟動防汛應急預案提出論證意見,領導、指揮、部署、協調超標準洪災害應急工作;部署組織實施抗洪和救災工作;執行黨工委、辦事處下達的其它任務,配合上級防汛指揮機構的應急行動。
各社區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搶險和救災工作,組織本轄區各單位采取措施做好防洪搶險和救災工作。
二、各社區居委會職責
光彩社區負責洛洼水庫的汛期值班及轄區三里河段巡邏、物資儲備、100人搶險隊伍組織、護堤,同時做好預警聯絡信號(嗚鑼),一遇險情立即組織群眾轉移。榆樹莊社區負責轄區河段、榆樹莊水庫及河壩、轄區防汛;小鐵路社區負責轄區河段、轄區防汛;劉莊社區負責轄區河段防汛及轄區防汛;西華社區負責轄區河段防汛、轄區防汛;工業路社區負責轄區河段及轄區防汛,大官莊社區負責轄區河段、轄區防汛。沿河社區遇大雨時負責河堤的巡查值班、物資儲備、50人搶險隊伍組織、遇險情組織群眾轉移。華盛社區、白莊社區負責轄區防汛和轄區背街小巷下水管道清淤疏通、緊急情況組織群眾轉移。
三、防汛指揮部領導成員職責
(一)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對辦事處防汛工作負總責,統一指揮轄區防汛和抗洪搶險工作。服從區防汛指揮部指揮,執行上級調度命令。
(二)防汛指揮部副指揮長在指揮長的領導下指揮辦事處防汛和抗洪搶險工作,對指揮長負責。
當河道水位接近保證水位,水庫水位接近設計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副指揮長應到防汛辦公室帶班,參加汛情會商和重大問題研究,并報指揮長決策。
(三)防汛指揮部領導成員在指揮長、副指揮長領導下做好轄區防汛和抗洪搶險工作。包社區領導主動到所包社區進行防汛檢查,了解分包社區防汛存在的主要問題,檢查督促社區搞好除險加固、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清淤疏通和各項度汛措施的落實。按照辦事處防汛指揮部的要求按時完成任務。及時掌握汛情,指導督促各分包地點及早作出部署,與社區共同組織指揮群眾參加抗洪搶險。堅決貫徹執行上級的防汛調度命令。
指導各分包社區在洪水發生后迅速開展救災工作,安排好群眾生活,盡快恢復生產,修復水毀工程,保持社會穩定。
四、防洪調度及超標準洪水應急搶險準備
(一)水庫防汛
洛洼水庫正在進行除險加固,光彩社區按照《臥龍區小型水庫2009年汛期限制水位表》控制運行,由區防汛指揮部統一調度,任何單位無權變更。光彩社區認真落實防汛責任制,要加強管護,密切注意其運行情況,同時要做好預警聯絡信號(手搖報警器和鳴鑼),一遇險情,立即組織群眾按照規劃好的撤離路線安全轉移,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二)河道防汛
流經我轄區的2條河道,由于行洪標準偏低,大部分堤防為十年一遇防洪標準,都要采取措施進行整治加固,切實搞好培堤、清障和備足麻袋、編織袋等防汛料物的準備工作。
梅溪河、三里河流經的社區要求在汛期密切注意水情、雨情,做好防汛搶險和安全轉移等項準備工作,并各自組織不少于50人的搶險隊伍隨時準備搶險,保證正常泄洪。各社區5月20日之前拿出防汛應急預案,上報辦事處辦公室并及時將防洪預警方式、群眾轉移路線和組織人員通知給居民。
五、防范工作
1、辦事處防汛值班制度
(1)每年5月15日至9月30日為汛期,實行24小時防汛值班。
(2)值班人員責任與要求
A、做好電話記錄。清楚記錄來電時間、內容、地點、單位、姓名。有緊急情況及時向領導報告;
B、做好上傳下達;
C、做好值班保密,保管好值班室的資料;
D、堅守崗位,遵守紀律。做到不漏崗、不脫崗;
E、按時交接班,確保值班的連續性;
F、完成領導交辦的事情。
2、開展防汛安全大檢查。通過安全大檢查評定水庫、河道安全等級,落實安全度汛措施。維護通信、信息網絡,補充防汛搶險物資。
3、落實防汛責任制。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社區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第一防汛責任人;由所在轄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
防汛責任人的工作職責:熟悉所負責水庫、河道的基本情況;了解所負責水庫、河道存在的問題并及時組織處理;汛前要對所負責水庫、河道進行檢查,落實安全度汛措施;預報有強降雨等惡劣天氣影響時要在水庫現場值班,指揮、領導防汛工作;當水庫、河道出現險情時要及時組織搶險,及時組織下游群眾安全轉移,并向防汛部門報告。
4、制定防洪預案,各社區負責制定本轄區防洪預案。
5、做好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的清淤疏通。汛前,各社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的規定,按照“分級管理”和“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確保河道行洪暢通和防洪安全。
六、防洪工作規程
1、街道防汛指揮部要密切注視氣象動態。當接到氣象部門24小時內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時:
(1)辦事處指揮部應立即把上級氣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以電話的形式通知社區居委會。
(2)各社區居委會電話通知,認真落實精神、檢查防洪預案的準備情況,并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3)各社區要堅持每天24小時值班,加強值班,實行領導帶班,時刻保持與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聯絡。
2、當接到上級24小時內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時:
(1)由辦事處防汛指揮部提出具體的措施,用電話的形式向各社區發出通知。
(2)辦事處行政首長要上崗并堅守崗位,到防汛指揮部坐鎮指揮,部署轄區的防洪抗災工作,包社區領導到分包社區,檢查落實各項準備工作,現場指揮。
(3)各社區要按照通知精神,立即行動起來,檢查落實各自的防洪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并處于臨戰狀態。對低洼易澇地帶的居民、倉庫、學校要按照職責分工由相關單位及時做好安全轉移準備,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4)加強24小時值班,帶班領導必須到位,辦事處和社區領導要全天候開機,確保通信暢通,時刻保持聯系。
(5)辦事處、各社區的一線搶險物資、搶險隊伍要完全落實,責任人要到位,一旦出現險情,做到隨調隨到,迅速投入救災。
(6)出現災情時,各社區要按照自制定的防洪預案組織實施。
七、規范報告內容
辦事處在報告有關防洪搶險救災情況時,都必須規范報告內容:
1、防災行動情況。主要報告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劃定防洪重點范圍、派出工作組、制定措施、行動效果。
2、水情。主要報告內河洪峰水位和水庫蓄水、來水、水位的情況。
3、災情、主要報告受災范圍、受災人口、受淹程度、倒塌房屋、死亡人口、農作物受災面積、減收糧食、死亡大牲畜、水產養殖損失、停產企業、鐵路公路中斷、損壞輸電線路、損壞通訊線路、損壞水庫、水庫垮壩、損壞堤防、直接經濟損失。
4、搶險救災措施。主要報告搶險救災工作的開展情況。即投入資金、物資、設備,參加搶險救災人數(機關干部、群眾),搶收農作物,搶修交通、通信、電力設施設備,安全轉移群眾,做好衛生防疫,安置災民生活等。
八、決策方式
1、授權決策。在防洪搶險的緊張情況下,辦事處主要領導根據防洪的需要,授權包社區領導,社區領導作出防洪指揮決策。
2、會議決策。在防洪搶險的緊急情況下,辦事處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根據防洪的具體情況,召開防洪緊急會議,作出防洪指揮決策。
3、請示決策。在防洪搶險的緊急情況下,辦事處防汛指揮部領導做不了決策、或超越自己職權范圍的事情,必須請示上一級領導后,才允許作出防洪指揮決策。:
九、防洪應急處理程序
辦事處值班人員根據上級防汛指揮部的防洪警報和氣象部門的天氣預報,立即向辦事處防汛指揮部進行通報,并迅速通知社區領導,要求即做好防洪準備,及時加強各險段工程的監測。
當上級部門通知洪水標準超過現有工程防御標準時,辦事處立即防洪臨災預報,并宣傳啟動防洪應急預案。辦事處防汛指揮部領導成員和包社區領導立即到達各自防汛指揮崗位。
社區在接到啟動防洪應急預案后,立即組織本轄區的相關人員立即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防洪搶險準備,及時動員受洪水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各轄區發生的災害損失應及時統計并根據規定上報上級人民政府和防汛主管部門。
因防洪搶險及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備、設施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林木的,事后應當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十、其它有關事項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編制目的
*鎮水庫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是針對因突發事件導致水庫面臨重大險情威脅,影響水庫大壩以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具有較強操作性的搶險救災應急預案。為有效防止和減輕災害的損失,有計劃、有步驟、有準備地防御洪水,迅速、及時和有效地控制險情,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群策群力通力合作,保證水庫安全和做好水庫下游人民生命財產的轉移。
第二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及《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和其他文件精神,制訂《*鎮水庫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第三節編制原則
認真遵循“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防洪工作分級部門負責制、水位分級負責制、工程技術人員技術負責制,調動全社會力量投入防洪、抗洪工作,做到防洪有組織,預防有措施,搶險有能力。實行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大局,團結抗洪,立足于防大汛、搶大險、抗大災的思想準備工作。
第四節適用條件
根據*鎮水庫工程的具體情況,以及不可預知的其它自然災害,需啟動本預案。
預案適用于水庫出現如下險情:
1、泄水建筑物:如緊急泄洪時放水管涵啟閉設備失靈,側墻倒塌,底部嚴重沖刷等危及大壩安全的險情,輸水管涵嚴重斷裂或堵塞,大量漏水渾濁,啟閉設備失靈等可能危及大壩安全的險情。
2、如水庫庫區內發生超過設計校核標準的洪水,危及水庫大壩的安全。
3、其它可能危及大壩安全的自然災害和重大突發事件。
第二章工程概況
第一節水庫流域概況
*鎮水庫位于**鎮*鎮村,距**鎮約1Km,西鄰*鎮水廠。*鎮水庫東、南、西三面環山,北部有一寬約100m的山口,水庫范圍內無河流、小溪,水庫集雨面積0.145Km2,庫區山坡大部分種植菠蘿,其它植被分布較少。
水庫地處南亞熱帶季風氣候區,但由于水庫集雨面積小,水庫來水主要靠*鎮水廠取水泵從**江**門水道抽水以及降雨匯流。
第二節水庫工程基本情況
*鎮水庫以滿足*鎮水廠防咸供水為主。總庫容39萬m3,有效庫容30.9萬m3,為一座小(2)型水庫,五等工程。防洪標準:設計洪水為30年一遇,校核洪水為300年一遇。有主壩一座和副壩一座,主壩壩型為粘土心墻壩,壩頂高程13.5米,防浪墻頂高程14.5米,最大壩高14.5米,壩頂長度152米;副壩壩型為均質土壩,最大壩高6米,壩頂長度12米;放水涵管管直徑400mm,管長62米,最大流量0.4m3/s;供水涵管管直徑1000mm,管長113.58米,最大流量1m3/s。
現階段正對水庫主壩進行灌漿加固和放水涵管的修復工程。*鎮水庫工程特征表
集雨面積0.145Km2
總庫容39萬m3
設計洪水位12.5m
校核洪水位12.9m
多年平均降雨量1900mm
正常水位11.7m
水庫特征---壩基防滲型式,粘土截水槽
主、副壩高程14.5m
主壩頂長度152m
副壩頂長度12m
放水涵管最大流量0.4m3/s
第三節水情水工監測及預報調度
水庫大壩設有管理站一座,負責觀測及記錄水庫水位,隨時掌握水庫降雨和水位變化情況,要求水文工作人員認真做好觀測,預測及分析工作,嚴格按照水庫水情匯報規范執行,不得無故停止匯報,同時,及時向有關部門了解影響水庫水情的氣象時間和程度以及做好水庫調度,更好地做好防洪的準備工作。
第三章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依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及〈國家突發公共案件總體預案》規定,防洪搶險必須實行行政首長負責,根據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成立*鎮水庫防洪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成員由鎮直屬各單位、**村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具體負責水庫防洪搶險、防災減災及災后恢復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在保障工作全面、有序開展的同時,各領導成員按照職責必須負責具體的工作。
第一節**鎮人民政府*鎮水庫安全管理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
總指揮:鎮長
副總指揮:分管三防工作的副鎮長
成員:黨政辦主任、農辦主任、武裝部副部長、規劃建設辦主任、水利所所長、民政辦主任、醫院院長、宣傳文化中心主任、財政所副所長、公安分局副局長、電信公司經理、供電公司經理、安監分局分局長、教辦主任、經貿辦主任、交警中隊中隊長、**村書記。
第二節各單位的主要職責
(1)黨政辦:負責搶險物資運輸車輛調度落實工作,負責人員調度落實,信息收集以及上報。
(2)農辦:負責農業搶險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技術指導,提供農情和災情,提出農業救災補救措施。
(3)武裝部:負責組織鎮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組織受災群眾的轉移,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
(4)規劃建設辦:對鎮的排水、排洪系統組織力量疏浚,確保鎮排水、排洪暢通;做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災后恢復建設的統籌工作。
(5)水利所:負責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及時提供水情預報;負責洪水、水資源的調度工作;提出搶險方案,組織指導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當好鎮政府搶險工作參謀;負責有關搶險物資、設備、器材的組織儲備、調動和供應,以及負責協調搶險物資的供需關系。貫徹執行有關搶險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救災的指示、命令;編制完善搶險預案;協調部門、上下之間的工作,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工作;組織開展搶險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搶險安全的有關問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完善搶險指揮自動化系統,不斷提高決策指揮水平,逐步實現搶險規范化、現代化。
(6)民政辦:負責組織敬老院內人員撤離和轉移,特別是要注意做好搶險期間人員的安全工作;協助武裝部組織受災群眾的轉移,協調因災害的救助、救濟和救災工作,管理、分配上級部門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款等工作;及時負責接收、撥放救災捐贈款物,安排好災民生活。
(7)醫院: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醫療救護工作;及時向上級部門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意見,組織醫務人員趕赴災區開展防病治病;預防、控制疫病的發生和流行。
(8)宣傳文化中心:組織電視、廣播、報刊等單位,根據指揮部提供的災情,及時向公眾災情信息,做好防災搶險工作的宣傳和災情的攝錄及防汛抗臺先進事例的報道。
(9)財政所:負責救災資金的籌集,及時下撥搶險抗災經費并監督使用。
(10)公安分局: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打擊盜竊、哄搶救災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負責處理破壞搶險救災設施案件和災區的治安工作,隨時掌握并向鎮防指提供道路通行情況,為領導和搶險救災車輛引路,并確保暢通,同時要加強對外來人員和流動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在搶險救災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
(11)電信公司:保障水情、險情、災情信息和應急指揮通訊的暢通,確保政府機關、鎮防指、黨政辦、公安、電臺、電視臺等重要單位的通訊暢通。
(12)供電局:負責搶險救災、排澇用電的供應;及時調度解決搶險救災電力,搶修災損電力設施。同時,要確保政府機關及相關單位以及重要水利工程設施的正常用電;提供電力系統災害的損失情況。
(13)安監局:負責災區重點化工企業在搶險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搶險工作,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的單位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并對有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
(14)教辦:負責學校的搶險救災后恢復、負責組織校內人員撤離和轉移,特別是要注意做好搶險期間師生的安全工作;指導學校開展防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15)經貿辦:負責協調鎮各企業的搶險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16)交警中隊:交通運輸部門保障搶險人員、救災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17)**村委會:負責行政區域內的搶險救災工作,并根據本預案制定適合當地實際情況的應急預案,嚴格落實責任制,積極做好轄區內群眾的撤離疏散工作,明確撤離地點和撤離路線,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水庫應急指揮部成員,要參與水庫防洪工作的組織、指導及救災抗災工作。
第三節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水利所
聯系人:水利所所長聯系電話:*************
辦公室人員組成
主任:水利所所長
副主任:水利所副所長
成員:水利所職工
二、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政府和防指的政策與指令,擬訂搶險救災工作的政策、法規及管理制度、辦法等。
(2)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編制搶險救災工作中的長期規劃和計劃。
(3)組織搶險救災大檢查,督查搶險救災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落實情況。
(4)掌握搶險救災動態,協調聯絡有關成員單位,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單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負責搶險救災值班,掌握水情、雨情、工情,為鎮三防指揮部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6)負責水庫、河道洪水的調度工作。
(7)組織指導搶險救災物資的儲備和調度。做好搶險救災責任制、技術措施、搶險物資和搶險隊伍的落實工作。
(8)承辦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應急組織和保障
第一節信息的傳遞和報告
在防汛期間,水庫值班人員必須及時到崗,嚴陣以待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實行全天監視汛情,及時準確作出洪水預報,報告有關水庫的入庫洪峰、洪量、歷時水位等水情變化,發現情況利用有線電話、移動電話和簡報、快報、電報等多種形式,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遇災害性天氣預報和洪水預報,應立即向主管部門領導匯報,若發生險情時以最快的時間通過電視臺、廣播、宣傳車等形式向水庫下游群眾及社會有關水庫發展情況公布,爭取抗洪工作的主動權。
第二節決策的制定與執行
水庫大壩出現裂縫、滑坡、涵管破裂等以及超標準洪水達到危險水位時,可能出現洪水漫過壩頂并有可能潰壩,水庫應急指揮部視具體情況隨時召開緊急會議,布置各項搶險救災抗洪事宜,制定抗洪搶險措施,并及時向上一級搶險救災部門報告,指揮領導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全力做好各自工作,宣布抗洪搶險斗爭進入臨戰狀態,在抗洪搶險中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把洪災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第三節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1)電信、移動等通信運營部門負責保障搶險救災中政府機關、鎮三防指揮部、公安、新聞媒體等重要單位的通訊暢通。在緊急情況下,充分利用手機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2)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保證搶險救災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搶險救災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3)水利、水文部門做好水情采集系統、水情、雨情、風情和報汛信息實時顯示預報系統的記錄、備份工作。
二、應急隊伍保障
(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搶險救災的義務。在抗洪搶險期間,鎮政府和鎮三防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2應急隊伍調動:一是鎮三防指揮部管理的應急搶險隊伍,由鎮三防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管理區應急搶險隊伍,由各管理區負責調動。
三、物資保障
搶險救災物資儲備工作實行“分級儲備和管理、統一調配、合理負擔”的原則。
四、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災區和受災群眾轉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搶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五、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搶險救災、搶排漬澇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六、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搶險救災人員、搶險救災物資運輸和車輛調配。
七、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眾場所消毒工作。
八、后勤保障
災害發生時,各職能部門負責搶險救災物資、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后勤保障。
九、撤退路線
*鎮水庫北面為我鎮行政中心區,水庫的設計洪水標準為30年一遇洪水設計,300年一遇洪水校核,如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自然災害造成水庫工程的危險,將對水庫下游鎮行政中心區造成危險,影響面積1.1平方公里,撤退3000人,同時影響我鎮行政中心區學校、醫院、工廠企業及行政機關單位,尤其對我鎮養老院和中心小學影響最大,使我鎮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不能進行。出現險情時,由總指揮組織相關人員把鎮養老院老人及當地村民撤離到**村民處安置。中心小學停課及組織老師帶學生回家,撤離方向是*鎮水庫經主干道路撤離到**村委會一帶。
第五章善后工作
一、救災
災害發生后,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二、水毀工程修復
(1)農業(水利)相關單位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做到恢復主體功能;供水工程盡快恢復功能。新晨
(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等設施,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三、救濟救助
民政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濟補助。及時調配救災物資,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四、醫療救治與衛生防疫
衛生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五、搶險救災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搶險救災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六、災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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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我鎮普降暴雨,溪道水庫水量普遍上漲,目前處于高水位運行狀態。據市氣象局預報,23—24日我鎮仍將有一次明顯的降雨過程,雨量大到暴雨,為切實做好強降雨防范和應對工作,特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防汛值班和應急處置。
鎮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各行政村(社區)、企事業單位防汛指揮部的負責人要按預案規定上崗到位,按照職責分工,服從統一指揮,協同作戰。各地各部門負責人要靠前指揮,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要及時掌握雨情、水情和災情,科學調度,及時處置洪澇災害,并按規定迅速向上級報告汛情、險情和災情。
二、切實抓好山塘、水庫安全管理,確保安全度汛。
行政村(社區)、企事業單位要對各類防汛設施進行再次檢查,確保設施完好。同時,加強對山塘、水庫的巡查力度,加密巡查次數,嚴格水庫控制運行,超過汛限水位的水庫必須盡快降到汛限水位以下,并嚴格落實病險水庫安全度汛措施和水庫下游人員轉移等應急預案。
三、及時做好小流域山洪和地質災害防范工作。
針對當前降雨量大,土壤含水量高,極易發生小流域山洪和地質災害的情況,各地要啟動應急預案,進入應急狀態,值班指揮人員到崗到位;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責任人要加密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巡查,防災應急隊伍要做好應急搶救準備,災害威脅區域內的人員要做好避讓、撤離工作,并將撤離情況及時報市地質災害防災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同時,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防御小流域山洪和地質災害預案,加強災害易發區、山區在建公路、削坡建房居民點等的監測和巡查,發現險情,及時預警,及時轉移危險區域的群眾,確保人員安全。
四、著重抓好在建工程的度汛安全管理。
各行政村(社區)、機關各辦(所、中心)線及有關單位要對相關在建工程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工程安全度汛。特別是涉水跨河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要進行再檢查,嚴格落實防汛責任和各項度汛措施。同時,進一步完善業主負責,參建各方共同參與的安全管理體系,確保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員的安全度汛。
五、積極做好雷電災害防范工作。
當前時值初夏,是我鎮雷電、冰雹和大風(龍卷風)等強對流天氣災害多發季節,易造成簡易建筑、棚架、廣告牌、圍欄(墻)等倒塌損壞,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地要積極做好隱患排查和整改,對上述設施實施加固或拆除工作,同時做好防范雷電災害相關的檢測、隱患整改和防雷宣傳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
六、進一步做好抗洪排澇工作。
各行政村(社區)、機關及企事業單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災的要求,進一步動員全鎮廣大力量,迅速行動、加強配合,全力投入到抗洪排澇斗爭中來。要集中力量抓好重點地區、重點部位的抗洪排澇工作,對山塘水庫、小流域山洪易發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城鄉低洼區等重點地區和部位,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落實責任,加強巡查;對已發生內澇的地區,要安排充足的抽排機械和人員,將內澇積水的影響降到最低限度;加強溪道清障工作,對影響行洪排澇的障礙物,應組織力量及時清障。要千方百計安排好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組織力量對受淹農田盡快排澇,加強田間管理。要做好被毀蔬菜基地的災后搶播補救工作,確保城鄉市場“菜籃子”供應,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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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小型水庫規劃建設、安全管理、工程管護、開發經營、監督考核等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小型水庫,包括小(1)型水庫和小(2)型水庫。小(1)型水庫,是指庫容在100萬m(包括100萬m)以上、1000萬m以下的水庫。小(2)型水庫,是指庫容在10萬m(包括10萬m)以上、100萬m以下的水庫。
第三條國家所有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小型水庫,水庫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是水庫管理、保護的責任主體。其他經濟組織所有的小型水庫,其所有者(業主)是水庫管理、保護的責任主體。
第四條小型水庫主管部門為所在鄉鎮(街道),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應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條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小型水庫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監督。
第六條新建、改建、擴建小型水庫的,應當符合水資源綜合規劃、防洪規劃和有關技術標準,并按照下列規定報批:
(一)新建小(1)型水庫或者由小(2)型水庫擴建為小(1)型水庫的,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二)新建小(2)型水庫的,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三)改建小型水庫的,報原審批機關批準。
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應當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七條新建、改建、擴建小型水庫,其工程勘測、設計、施工、監理符合招標條件的,應當通過招標確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并接受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第八條水庫工程竣工后,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水庫管理單位應當在水庫工程驗收合格后6個月內,向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第九條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實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
各鄉鎮(街道)負責落實本行政區域內小型水庫安全行政管理責任人,并明確其職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工作,落實管理經費,劃定工程管理范圍與保護范圍,組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第十條水庫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技術、行政、經營、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規章制度,并嚴格進行檢查和考核,搞好工程管理和經營管理,在確保大壩安全的前提下,充分發揮工程效益。
第十一條水庫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安全管理人員聘任和持證上崗制度;安全管理人員按照水庫安全管理制度要求,開展水庫日常安全管理,進行大壩安全巡視檢查,報告大壩安全情況。
第十二條水庫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包括工程的勘測、設計、施工、管理運行、事故處理等資料。
第十三條水庫管理機構應當編制水庫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第十四條各鄉鎮(街道)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劃定小型水庫的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在管理范圍邊界線設固定標志。
小型水庫工程管理范圍為:大壩及其附屬建筑物、管理房及其他設施;設計興利水位線以下的庫區;大壩坡腳外30m-50m,大壩壩端以外30m-100m;引水、泄水等各類建筑物邊線以外10m-50m。
小型水庫工程保護范圍為:設計興利水位線至校核洪水位線之間的庫區;大壩管理范圍的相連地域以外70m-100m;引水、泄水等各類建筑物管理范圍的相連地域以外250m。
第十五條在小型水庫管理范圍內,興建工程或其他設施,占用水庫工程設施和供水水源的,其工程建設方案須經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由建設單位予以補償或建設等效替代工程。
第十六條小型水庫工程及其設施受國家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危害工程安全活動:
(一)侵占、損毀壩體、溢洪道、放水洞(管)及涵閘等工程設施;
(二)損毀觀測設施、通信、動力、照明、交通、警示牌、界碑、界樁等設施;
(三)在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進行爆破、鉆探、采石、開礦、打井、取土、挖砂、筑墳等;
(四)在壩體上放牧、墾植以及其他妨礙管理的活動;
(五)在壩體、防汛公路及泄洪、輸水建筑物的交通橋上行駛超設計荷載標準的車輛、裝載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和履帶式車輛;
(六)在工程管理內進行圍庫種植、養殖,分割水面等縮小庫容的活動;
(七)在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設置排污口,傾倒砂石、渣土、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八)在壩體、溢洪道、輸水設施上興建房屋、開挖水渠、堆放物料、晾曬糧草、進行集市活動等;
(九)非管理人員操作泄洪、輸水閘門及其他設施。
第十七條小型水庫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實行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小型水庫防洪保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是對水庫有管轄權的鄉鎮(街道)的主要負責人。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所屬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必須全力組織搶險。
第十八條水庫管理機構應在每年汛前對所管轄的小型水庫進行度汛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并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檢查報告,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第十九條水庫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工程設計、工程現狀和流域防洪方案,按照“興利服從防洪,下游河道行洪服從水庫安全”的原則,編制水庫控制運用方案,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審核批準后執行。
水庫管理機構應當對所管轄水庫可能出現的垮壩形式、淹沒范圍和災情損失作出預估,制定相應的風險圖和防汛應急預案,報鄉鎮(街道)批準。在緊急情況執行時,防汛應急預案的調度實施,必須經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
第二十條小型水庫按照經批準的控制運用方案或執行防汛應急預案下泄洪水時,各鄉鎮(街道)應提前通知有關村莊、企業等做好預警、轉移撤退、分洪等安全工作,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小程度。
第二十一條小型水庫運用必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發揮綜合效益。水庫管理單位應根據水庫運用計劃和縣防指的指令進行水庫調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水庫的調度運用。
第二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水庫下游的行洪河道內設障阻水,縮小過水能力;不得在水庫下游的行洪河道內墾植。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按經批準的控制運用方案和防汛應急預案調度時,下泄洪水造成行洪河道內的淹沒損失,國家及有關單位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國家所有的小型水庫,其管理、維修養護、除險加固經費列入縣、鄉鎮(街道)財政預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小型水庫,其管理、維修養護、除險加固經費主要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承擔,縣、鄉鎮(街道)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其他經濟組織所有的小型水庫所需管理、維修養護、除險加固經費,由該經濟組織自行解決。
在病險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前,水庫主管部門必須采取必要的控制運用措施,確保水庫安全。
第二十四條小型水庫降等與報廢由水庫主管部門按照水利部《水庫降等與報廢管理辦法(試行)》辦理。
第二十五條水庫大壩注冊登記和大壩安全鑒定由水庫主管部門按照水利部《水庫大壩注冊登記辦法(試行)》、《水庫大壩安全鑒定辦法》辦理。
第二十六條按照“明晰所有權,放活使用權,搞活經營權”的原則,小型水庫可實行承包經營管理,承包經營管理須與工程管理相結合。承包經營者應與小型水庫所在鄉鎮(街道)簽訂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不應超過五年。承包經營管理合同應明確工程管理、防洪安全、生活灌溉用水、維修養護等方面的責任。承包經營合同須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小型水庫承包經營者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服從水庫運行調度,保證工程安全運行;
(二)不得污染水體、破壞生態環境,不得對水庫水面進行分割。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遵守的其他規定。
第二十八條在小型水庫承包經營期內,如遇工程建設需要,承包人應無條件服從工程建設需要。
第二十九條小型水庫供水,應當優先滿足生活用水,統籌兼顧農業灌溉、養殖及其他用水。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小型水庫管理責任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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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我市自然災害頻繁發生,先后遭受持續雨雪冰凍災害、汶川“5.12”特大地震災害波及影響,給全市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帶來極大困難、工農業生產造成了嚴重損失。目前正值主汛期,根據氣象、水文資料分析,我市防汛、抗旱、防地質災害、防火、防雷電等安全角勢十分嚴峻。為切實做好汛期自然災害及次生災害的防范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市政府主要領導指示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汛期應急工作的通知》(川府應急〔2008〕0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汛期應急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汛期應急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安排部署好汛期應急工作;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落實好汛期應急工作責任制;氣象、水文、防汛、國土、民政、農業、林業等部門(單位)要立足本職認真抓,扎實抓好汛期防災減災應急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穩步發展。
二、加強監測預警。氣象部門要密切關注氣象變化,對重大天氣情況,要通過電視、電臺、手機短信等方式,千方百計將災害性天氣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到鄉(鎮)、村社和有關部門(單位)。水文部門要加強關鍵流域水文監測點的實用性建設,確保監測點在預報監測洪、旱情況數據的及時準確。水利部門要加大對病險水庫、河道的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消除隱患,確保水庫安全度汛、河道泄洪暢通。國土部門要對列入防災預案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落實專人實施24小時監測預警,一有險情預兆,要及時轉移受威脅的群眾到安全地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農業、林業部門要密切關注農(林)有害生物發生、發展的監測預警,積極做好防御、防治等工作,降底有害生物災害造成的農(林)作物損失。
三、完善應急預案。繼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并編印簡明、易懂的操作手冊,同時要有針對性地組織預案應急演練,提高應急預案的操作性和實用性。加強對各類突發應急信息的分析和分析,及時做好應急響應準備,要根據突發事件的發展情況適時啟動應急預案,及早、科學、有序地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四、加強應急值守。認真落實24小時領導帶班制度和專人值班制度,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管理到位,不得出現脫崗、離崗、代崗等現象。要24小時保持通信聯絡暢通,確保一旦出現突發事件,快速傳遞信息、快速應急救援、快速及早處置,把災害事故損失將至最低限度。值班人員要做到熟悉工作業務情況、熟知應急處置程序、及時傳達處理應急信息。要按照省、市有關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的規定要求,必須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向市政府應急辦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報告方式:工作時間通過電話**和傳真**報告,同時通過“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業務資源網”報告市政府應急辦,報告時須界定為“突發”;非工作時間通過電話**和傳真**報告,同時通過“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業務資源網”報告市政府應急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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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防汛工作;問題;對策
防汛是指汛期運用防洪系統的各種措施,守護防洪工程,控制調度洪水,保障保護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工作。因防汛工作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也是每個水庫人的身家性命,做好每年防汛度汛工作至關重要。在水庫防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現結合常莊水庫防汛實際,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成因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議。
一、水庫概況
常莊水庫是一座以防洪、城市應急供水為主的中型水庫,位于鄭州市西三環與西四環之間,下游是鄭州市區,3~11km范圍內有鄭州熱電廠、柿園水廠等重要廠礦,京廣、隴海兩大鐵路干線,310國道、連霍高速公路、鄭西客運專線經過水庫下游,因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按大型水庫管理。
常莊水庫控制流域面積82km2,總庫容1708萬m3,原防洪標準為百年設計、萬年校核,水庫除險加固后為百年設計、五千年校核。
二、水庫防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分析
(一)思想麻痹:水庫自建庫以來,未出現過大的險情和洪水,因此出現年年防汛不見汛的局面,盡管每年召開全市防汛工作會議,會議中講防汛工作如何重要,相信會議有一定的效果,但當大家習以為常,麻痹思想就逐漸產生。這種思想對于防汛工作是極為不利的,一旦出現大的險情或大的洪水就會手足無措。
(二)領導組織機構不固定:我國防汛實行行政首長責任制,半軍事化組織和管理,各級設防汛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各水利部門辦公室。由于各級防汛指揮部為長設的臨時機構,指揮部人員組成每年都要變動,出現工作不連貫,特別是群眾成員,有的甚至不知道屆時防洪要干些什么,試想這種情況下,如何能有效的指揮防洪搶險工作。
(三)防汛隊伍不能真正落實:防汛隊伍由專業隊伍、群眾隊伍和隊伍組成。專業隊伍一般由水庫工作人員組成,是遇到險情時巡堤壩查險的主要技術力量,而水庫技術人員偏少且專業性也不強。群眾隊伍是水庫防汛工作的基礎力量,是遇到險情時對劃分的責任區進行搶險加固的主要力量之一。群防隊伍中存在有名無人、量大人少的現象。
(四)防汛料物不能足額儲備:水庫防汛物資多年沿用傳統物資品種和數量,一直沒有查證依據。至2004年,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下發了《防汛物資儲備定額編制規程》(SL298-2004),使水庫防汛物資有了儲備依據。按編制規程測算后,受資金和儲備場地等限制,加上部分物資長期儲存易霉變資等、有些需要防汛責任單位儲備的物資也由于多種原因,導致所需物資不能足額儲備。
(五)防洪預案不能落到實處:常莊水庫2007年重新編制了水庫防洪應急預案,預案編制相對比較完善。通過2010年水庫組織防洪演練(搶筑子埝、下達開閘泄水指令),暴露出在實練操作上,仍存在程序不到位、操作不熟練、人員組織不力等情況。
(六)汛限水位有待研究:水庫進入主汛期前,按防汛要求必須把庫水位降至汛限水位以下。在2005年7月份水庫受臺風“海棠”影響,鄭州市自東向西先后出現強降水過程,由于降雨強度大,降雨集中,從7月21日夜23:30分開始降雨,至7月23日早8時,累計降雨234L,歷時短,匯流快,水庫水位陡漲,入庫水量達250萬m3,水位凈增2.25m,此時已超出主汛期汛限水位11M。22日晚省、市防指召開緊急會議,根據水情于23日凌晨2時下令開閘泄洪,確保水庫工程和度汛安全,水庫降至汛限水位以下至汛期結束,就沒有再蓄水。國家防總提出要抓住洪水的尾巴多蓄水,就要解決防洪興利矛盾,特別是根據北方降水特點,能否多劃分幾個時段的汛限水位,也是水利人應該認真考慮的問題。
(七)洪水預報未開展:水庫除險加固后,在工程安全監測、觀測及視頻等信息化方面進行了完善,基本能滿足正常管理所需。2007年編制完成的常莊水庫防洪應急預案中提到了洪水預報方案和防洪決策信息系統,因水庫多年未發生大的洪水,且無水文專業人員,所以在洪水預報方面,不論是人工預報和電腦軟件預報均未開展。加上常莊水庫特殊的地理條件,即使開展了洪水預報,因水庫庫容小,流域面積不大,洪水入庫時間短,尚未預報出來洪水就可能已經入庫,對防汛工作極為不利。
三、對策及建議
(一)落實行政首長責任制
各防汛成員單位主要領導為防汛行政責任人,建議在每年分工上考慮到工作的連續性,另外各級行政首長要了解管轄區內的防洪工程情況,熟悉掌握防洪預案,加大對防汛工作的督查和支持力度,及時解決防汛工作中的問題,做到主動出擊,靠前指揮,科學決策,全力搶險;各級行政首長,特別是擔任群眾領導的首長,要加強對防汛搶險現場指揮調度和《防洪預案》《搶險方案》的學習,必要組織實戰演練;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增強人民群眾的防洪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加大防汛督查力度,對各級防汛組織以及群防隊伍的組建進行全面督查。
(二)落實防汛隊伍,加強隊伍建設
水庫應結合當地鄉鎮政府部門聯合對現有群防隊伍進行深入調查,登記造冊,對外出不能保證防汛搶險所需的人員,不再列入防汛隊伍名單,真正做到群防隊伍數量和人員一一對應,實實在在,確保洪水到來拉得出,用得上。同時水庫要加強專業隊伍建設。
一是要加大專業隊伍的培訓力度,通過考核,找出不足,總結經驗,使專業隊伍真正掌握防汛搶險技能,在抗大洪、搶大險中成為中堅力量,發揮主力軍作用。同時加強對值班人員處理信息方面能力的培養和再教育,不斷提高其自身素質,確保防汛信息能準確、及時傳達。
二是充分發揮機械化搶險設備的作用,對機械手培訓,提高機械搶險操作水平,機械化搶險水平的高低決定著搶險的勝敗。
三是嚴格防汛紀律,專業隊伍應以軍事化訓練,提高專業隊伍的整體素質。汛前演習是加強防汛隊伍建設,提高抗洪搶險的實戰能力的保障,部隊是抗洪搶險的突擊力量,防汛演習應與駐地部隊、武警聯合舉行。
(三)進一步完善和學習《常莊水庫防洪應急預案》
水庫防洪預案于2007年編制完成并由鄭州市防辦進行批復。隨著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和溢洪道建閘工程的完成,有些技術參數已發生變化,應急預案應及時更新完善。同時強化隊伍,并加強宣傳、培訓和演練,讓所有責任人、對應崗位人員能熟悉掌握各類險情時如何處置,同時有針對性地組織和培訓好群眾性搶險隊伍,確保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迅速啟動預案,有組織地搶險救災。
(四)加強巡查防守
針對不同的險情,采取相應的辦法,搶早搶小,將險情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建立水庫洪水預報調度系統
調度系統應該是一個集情報采集、洪水預報、調洪演算為一體,適當人機對話就可以自動運行的系統。預報方案必須是可以獨立存在的,洪水預報也是可以獨立進行的。
另外由于降雨過程中雨量計翻斗存在誤差,遙測回的雨情信息可能有誤,必須進行人工修正。所以在進行軟件制作時,必須有雨水信息查補功能,調度時可以按人工調令錄入,不停的模擬可能出現的洪水,以達到科學調度的目的。
(六)備足防汛料物
防汛料物要堅持“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備”的原則,按照省市防汛指揮部下達的防汛料物儲備定額指標,要備足備好防汛搶險物資,每年汛前對已有物料清倉盤點,妥善保管,不足部分爭取在主汛期到來之前補齊備足。同時市防汛辦組織好大型工程機械,統一調度以備搶險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