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時間:2023-12-05 17: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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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1

【關鍵詞】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措施;對策

Abstract: as China's economy continues to grow and advance, as one of the important pillars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in China has also achieved an unprecedented development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But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expanding at the same time for us the construction of a lot higher requirements, such as safety issues is important. 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s ongoing efforts to explore, already has established safety keep pace with the times,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The author of this article set out in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 emergency plan for construction and considerations on the basis of the issues, on China's construction work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security incident response plan for easy to summarize existing and emerging issues, and also pointed to the existence of the appropriate response to the issues raised in order to reduce casualties and loss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emergency; measure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

一、關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

(一)我國建筑工程行業的安全問題現狀

隨著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我國各地的工程建設突飛猛進的發展,建筑規模也在逐年擴大,民用、工業、交通、城市等基礎設施的建設遍布城鄉。遍布全國的“大工地”、專業知識缺乏的農民工、多層分包工程的存在使建筑施工的風險越來越高、難度越來越大,給我國的建筑業的生產安全帶來了嚴峻的挑戰。而且,由于大部分的建筑工程都是在人口密集的市中心或者是主要的交通要道旁邊,所以一旦這些建筑出了問題,有了險情,不單是建筑工程本身會受到影響,還會影響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周圍的企事業單位

多少來,我國政府和企事業單位一直致力于安全事故應急遠的預防和治理工作,并且在這些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是各類安全事故仍然在不斷地發生,社會物質財富還在遭受著巨大損失。怎樣減少事故帶來的損失,在事故發生后最大限度地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也成了人們關注的重點。多年的實踐和探索告訴我們,事故發生之后的應急處理可以有效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是一項有效途徑,這也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產生提供奠定了基礎。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概念和制定

所謂的“應急預案”指的是針對建筑工程中的一些具體設施、設備、環境和場所,以安全評價為基礎,為進一步降低事故所帶來的人身、財產和環境等方面的損失,就安全事故發生之后的救援機構,應急救援人員,救援所用的設備、條件以及環境、救援實施的步驟、綱領,還有事故發展的控制方法與程序等提前做出的合理科學而且可行性很強的計劃和安排。但是由于部分施工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重視不足,他們都只是按照一般的要求進行編制,內容過于簡單,針對性缺乏,僅僅流于形式。一旦發生了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根本無法發揮它應有的作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制定時必須結合該工程自身的特點、施工現場所具備的具體條件以及施工單位自身的能力來制定。

在我們審核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時往往會發現一些問題:由于事故單位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理解不夠、認識程度不深,導致很多企業對預案的理解只是停留在方案層面上,這樣預案對事故的預防和搶險根本就起不到應有的指導作用??茖W有效的安全應急預案不僅是方案,它還應該是一種機制,涉及到施工管理過程中的各個層面。尤其在社會發展多元化的當今社會,應急預案也更加多樣化。再加上現場情況的復雜多變,制定合理有效的應急預案對迅速到達現場開展救援,提高救援的成功率具有重要的意義。

(三)預案制定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援預案得制定必須保證準確細致的質量。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嚴格遵守預案的六項基本原則進行制定,同時還要結合工程好事故實際情況設置科學合理、預見性強、有針對性的事故大小。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要簡潔扼要,便于使用。在預案制定過程中結合當地的具體情況和工程的實際,把參與救援力量的各項任務分工和協同作戰都講解明白。單位級的預案還應該在上級制定的預案的基礎之上,重點去抓自己的救援行動,有的放矢。只有這樣緊張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才能夠發揮出其應有的指導意義。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設的現狀問題及對策探究

應急預案是事故發生之后采取的緊急行動和救援措施的理論依據,是安全生產方面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如果制定的好,應急救援機構準備充分,又能確保及時救援,就能夠降低人員的傷亡和減少財產損失,進而能減少公民的痛苦,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增磚添瓦,做出貢獻。

篇2

從無到有

近年來,通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共同努力,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規章、標準和制度不斷完善,應急預案管理逐步規范,應急預案編制全面展開,應急預案質量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取得積極進展。2006年以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在應急預案編制管理方面,共出臺1個部門規章、2個行業標準和10余個規范性文件,整理編輯了9個重點行業(領域)799個現場處置方案范例。其中,為規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通則》基礎上,于2006年頒布實施了AQ/T9002—2006《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作為應急預案管理的第一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此舉推進了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截至2012年底,全國32個省級統計單位上報生產經營單位近286.8萬家,編制應急預案總數達579.3萬個,其中綜合預案178萬個,專項預案163.1萬個,現場處置方案238.2萬個。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預案覆蓋率達到100%。但是,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也還存在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應急預案功能定位、層級分類不夠明確,實用性、針對性不強,風險分析、能力評估不到位,關鍵要素不統一,相互不銜接等。

針對暴露出的這些問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精神 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均對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銜接等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從有到優

為貫徹落實相關文件精神,解決應急預案針對性差、可操作性不強等問題,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于2011年初啟動了《導則》的修訂工作。多次征求地方、企業及有關專家意見,大家普遍認為各行業企業生產經營范圍廣,跨行業經營較為普遍,應整合原有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通則》,并將《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修訂后上升為國家標準。這樣既保持了原來標準的延續性,又能提升標準級別,有利于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國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傮w上看,我國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已由“從無到有”進入“從有到優”的新階段。下一階段,必須將提升應急預案質量作為工作重點,推動我國應急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導則》的這次修訂,是在認真分析目前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階段性特點和問題的基礎上,一方面系統總結以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方面的法規規范、方針政策及經驗教訓,吸收了國務院應急辦組織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專題調研的重要成果;另一方面是國家對應急預案各環節工作規定和要求的細化和具體化?!秾t》的頒布實施,對于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解決目前部分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存在的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強、相互不銜接等問題,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質量等,起到了推動作用。

修訂內容

《導則》主要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程序、要素和內容等基本要求,在明確應急處置職能和程序的基礎上,重點突出事故的風險管理,按照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強調應急預案的事故預防功能。

《導則》進一步規范應急預案編制程序。執行正確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是提高應急預案編制質量的前提條件?!秾t》明確了應急預案編制的6個步驟: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能力評估、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評審。特別強調的是,很多部門和企業在編制應急預案時,缺少風險分析和應急資源情況的調查,沒有進行科學的能力評估,應急預案情景設計與實際不符,可操作性無從談起。因此,《導則》特別強調了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

《導則》對應急預案體系進行規范,是《導則》的重要特點?!秾t》提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哪些單位應編寫綜合應急預案、哪些單位應編寫專項應急預案、哪些單位應編寫現場處置方案、哪些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以合并編寫,《導則》都對此進行了說明,并對每一類預案中應當包含的內容進行了詳細說明。《導則》指出,專項應急預案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編制。風險因素單一的小微型生產經營單位,可只編寫現場處置方案。這是一處重要的修訂內容,突破了原來應急預案體系結構的限制,強調可以結合實際靈活掌握。

《導則》進一步明確各類應急預案的功能定位和內容要求?!秾t》強調,綜合應急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原則。《導則》強調了其指導性和規范性,規定綜合應急預案應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專項應急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等內容,而制定的應急預案。進一步簡化了專項應急預案的內容,強調其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事故風險分析、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F場處置方案是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事故類別,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由于生產經營單位的組織結構、管理模式、生產規模、事故風險等情況差異性較大,很難以一個標準對所有單位應急預案編制進行強制性要求,因此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議將其作為推薦性國家標準,供生產經營單位參考使用,給企業一定程度的靈活度和自由度,這樣各單位可結合自身特點對《導則》中部分內容進行適當調整,從而保證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落實舉措

一部好的國家標準,出臺不易,落實到位更不易。因此,下一步就要采取具體舉措抓好《導則》的貫徹落實。

要抓好學習宣傳。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專門下發了宣傳貫徹《導則》的通知,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各企業要按照《通知》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制定《導則》的宣傳培訓方案,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導則》的宣傳。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將會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把《導則》納入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中央企業相關負責人培訓的重要內容;地方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也要針對地方的相關部門及企業,開展相關宣傳和培訓。

篇3

1.1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外省已經發生的并有可能波及或已經波及我省,在農產品生產環節,由于農業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物毒素或者農業轉基因等因素,導致農產品污染突然發生和嚴重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體性健康損害和死亡,產生或可能產生嚴重社會影響,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則

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負第一責任,相關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制,落實各自的職責。

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

科學決策、依法應急。采用先進技術,實行民主決策,依法規范程序,確保事故處置的科學、有效。

加強監測、預防為主。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體系,加強日常檢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態發展,有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吉林省農業委員會成立“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省農業委員會主任任組長,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委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政策法規處、發展計劃處、財務處、科技教育處、農業處、園藝特產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墾處、鄉鎮企業管理處、監察室、省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總站(省農產品質檢中心)、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省農產品包裝安全監測中心)等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1.2“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省政府和農業部應急指揮部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工作部署;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4)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開展相關技術鑒定工作;根據需要事故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準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6)向省政府、“省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匯報;

(7)完成“省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1.3成員單位職責

(1)辦公室:負責與省應急辦、省新聞辦等部門的聯系和銜接,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工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組織協調;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工作用車等物資。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負責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擬定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應急信息報送,應急動態分析等工作。

(3)政策法規處:牽頭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做好農業投入品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4)發展計劃處:負責協調相關處室編制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方案,積極爭取國家及省發改委追加應急處置所需固定資產投資。

(5)財務處:負責事故應急處置資金保障及管理。

(6)科技教育處:負責產地環境和轉基因產品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7)農業處:負責組織與種植業領域農藥殘留等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8)園藝特產處:負責組織與蔬菜及園藝特產領域農藥殘留等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9)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負責組織涉及農業機械管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業機械造成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0)農墾處:負責組織墾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1)鄉鎮企業管理處:負責組織鄉鎮企業與食用農產品、加工食品相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2)省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總站(省農產品質檢中心):負責農業品殘留監測、相關技術鑒定等;參與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以及有關情況的收集、報告等工作;參與農業環境污染方面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13)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地理標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14)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省農產品包裝安全監測中心):參與農產品包裝材料相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監察室:負責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違紀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調查處理。

2.2工作機構

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成員單位設聯絡員。辦公室負責應急處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設在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本預案啟動后,負責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并負責組織相關工作小組。

2.2.1吉林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主任由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處長兼任。

2.2.2“吉林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貫徹落實應急領導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各市(州)、縣(市、區)、委內各處(室)及相關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應急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1)事故調查處理組

①組成: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環節,明確省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農業處、園藝特產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墾處、鄉鎮企業管理處等部門負責,或明確其中一個部門牽頭負責。監察室視情況參與對重大事故的調查。

②職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應急處置工作,監督相應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農產品,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2)專家咨詢組

①組成:省農業委員會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庫,專家庫由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咨詢組。

②職責:專家咨詢組負責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

(3)綜合組

①組成:由省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的規定,根據事故的類別等情況確定具體成員。

②職責: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在發生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時,及時組織對外,并視情況通過有關部門向我駐外有關使領館、港澳臺地區通報情況。負責受理事故發生地現場的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有關信息的管理和指導。

2.3地方機構

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事故處置工作。

3. 監測預警和事故分級

3.1監測和預警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組織開展日常監測,重點監測農產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農藥易引發急性中毒的違禁藥物。發現問題要逐級上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3.2事故分級

按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分級辦法,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

3.2.1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3.2.2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事件: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3.2.3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事件: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市(地)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地)級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3.2.4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事件: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應急處置

4.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4.1.1確定事故級別

縣級以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該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及評估,確定事故級別,并報告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同級人民政府,通報同級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門。事故級別的確定根據本預案3.2的規定執行。

4.1.2分級啟動預案

事故級別確定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建議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接受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4.2報告

4.2.1責任報告單位和人員

(1)農產品種植、養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農產品批發市場;

(2)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

(3)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地方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5)消費者;

(6)其他單位和個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慌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2.2報告程序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通過電話等各種渠道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按規定向本部門“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逐級上報至“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及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門。

4.2.3報告要求

(1)初次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向上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2)階段報告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事故處理后10日內做出總結報告??偨Y報告包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4.2.4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省農委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對舉報事項的調查處理工作。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1)特別重大、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Ⅰ級和Ⅱ級)。

特別重大和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報告“省應急指揮部”,并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

(2)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Ⅲ級)

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市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指揮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積極指導、協助縣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派出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有關部門。

(3)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 (Ⅳ級)

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揮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實施應急處置,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市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3.2響應的升級和降級

(1)響應的升級:當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省應急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

(2)響應的降級: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省應急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撤消預警。

4.4指揮協調

4.4.1設立現場指揮部

市、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事故響應級別,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趕赴現場,并根據現場緊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對于特別重大和重大的(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派出工作組到達現場并指導有關工作。

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吉林省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接受工作指導。

4.4.2啟動工作小組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故調查處理組、專家咨詢組、綜合組等工作小組要迅速開展應急工作,全力協助事故處置。

4.4.3緊急處置

特別重大和重大(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或“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認為需要親赴現場查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省派出調查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較大和一般(Ⅲ級和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地級以上市農業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行動,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盡快查明事故發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農產品來源、去向,對有關產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銷毀、暫停采收等),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

4.5信息

4.5.1“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特別重大和重大(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1小時內向省政府報告,并向事故有關地區的政府通報,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可能波及地區的政府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4.5.2事故查處過程中發現涉及非本省生產的農產品,“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生產地的省級有關部門;省內可疑農產品流到外省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流向地的省級有關部門。

4.5.3Ⅰ~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期間,各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日向上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一次情況,重要信息必須立即報告“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5.4涉及港、澳、臺地區人員或者外國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經省人民政府或省應急指揮部批準,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時通報省港澳辦、臺辦或省外辦,有關部門按照相關預案實施。

4.5.5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除國家或省政府有規定的外,由“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統一向社會有關信息。

4.6應急響應的終結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5.后期處理

5.1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導下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各級農業行政部門要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處置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陪工作。

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提出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的建議。

5.3總結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抄送省農委各相關處室?!凹质∞r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提交的應急處置總結報告,組織研究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 人力資源保障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高素質的應急處置隊伍,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有效開展。

6.2技術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受省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或者其他單位的委托,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據。

充分利用各級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產品質檢隊伍及涉農科研院校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測、預警、監測和應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術的科學研究,不斷完善應急技術支持體系。

6.3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處置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6.4應急預案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市(地)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統一組織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處置演練。

6.5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附則

7.1 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特指在農業生產(種植、收獲)過程中發生的或由農產品質量安全(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超過標準)造成的社會公眾群體性中毒或感染等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情況。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吉林省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7.3預案生效

篇4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確保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農場實際,制定《廣東省***農場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下稱《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是廣東省***農場處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和依據。

    第三條  場內發生以下重特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一、重大火災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

四、電力運行安全及觸電事故;

五、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電梯、廠內運輸機械等特種設備、防爆電器、壓力機械、手持電動工具等重大安全事故;

六、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七、重大急性中毒事故;

八、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四條   場屬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在農場統一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各司其職。

二、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和職責

第五條   農場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由場安委會、綜治辦及事故單位領導組成應急指揮中心。

第六條   指揮中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總指揮:安委會主任***場長擔任。

二、副總指揮:由***副場長、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擔任。

三、成員:由場安委會、綜治辦有關人員,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安全員及其他有關人員擔任。

第七條   成立事故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擔任,副主任由事故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其他人員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知識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辦公室工作地方點設在場安委會或事故現場附近。

第八條  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揮各方面力量處置重特大事故,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故損失的擴大;

二、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事故調查、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產秩序的工作;

三、組織、領導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

第九條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召開處置突發事故工作會議;

二、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和事故現場指揮部保持聯系,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將所了解的情況向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報告,并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給有關部門;

四、協調各應急救援單位、隊伍之間關系;

五、研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六、參與現場處理;

七、組織召開事故現場會議。

第十條   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情況,由事故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現場指揮由事故單位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擔任?,F場指揮部應設在現場附近,并設置顯著標志。

第十一條  現場指揮部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災和救護工作;

二、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中心領導匯報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應急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部領導的指示;

四、向外來求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求援安排。

五、協同指揮中心安排上級領導視察現場的有關事宜。

第十二條   現場指揮的職責

一、下令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

二、根據事故發生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搶救方案,制訂具體搶救措施,決定搶救人員的出動、支援和輪換,明確各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分工;

四、根據事故現場需要,設立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小組,并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貫徹執行預案;

五、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行必要的或交通封鎖;

六、負責與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聯絡。

七、向外來救援組織領導匯報現場情況,協同組調救援力量。

三、應急搶險和救援

第十三條   為了有效地處置特大安全事故,設立七個應急處理小組。各小組分工如下:

一、警戒保衛小組,由綜治部門負責;

二、搶險救災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三、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負責;

四、善后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由場安委會、工會、事故單位負責;

五、后勤保障小組,由事故單位負責;

六、事故調查取證小組,由場綜治辦和安委會負責;

七、信息上報和宣傳報道小組,由場辦公室、安委會負責。

第十四條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

第十五條   非搶險救災單位應服從指揮中心的指揮、調度,參加或者配合搶險救災工作。

四、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第十六條   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后,必須做到:

一、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三、迅速將發生特大事故的情況報告場安委會有關人員:陳**(電話:xxxxxxx   138xxxxxxxx);并撥打110報警(火警打119)。

四、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寫出事故快報,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快報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十七條   場安委會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下列程序通知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一、立即報告場領導;

二、立即通知綜治辦迅速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

三、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了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并將情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四、立即通知工會、醫院、辦公室等部門參加事故處理工作。

第十八條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或疏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簡圖,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特大事故處理與信息反饋

第十九條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有關領導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廣東農墾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事故結案后,應當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情況進行通報,對關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對在突發事故的搶救、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一條  對在發生事故時遲報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脫逃救災工作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由人為過失或自然因素影響造成3人死亡,或4人重傷以上(含4人),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事故。

篇5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積極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確保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時、有效、有序的應急處理,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在本縣區域內發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性食物中毒人數3人及以上;

(二)一次性食物中毒死亡人數1人以上;

(三)中毒食品擴散,未能有效控制,中毒傷害人數不斷增加的;

(四)事故范圍跨越本縣行政區域,并造成嚴重影響的;

(五)事故處理涉及多個單位,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六)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發,或者隱含重大食品安全風險,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七)其它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八)縣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條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人員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第二章基本原則

第四條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認真分析,科學預測,并有針對性的采取預防措施,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五條統一領導,分級負責??h政府負責本轄區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實施分級控制,分級管理。

第六條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有關單位應及時做出反應,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第七條依靠科學,加強合作。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八條縣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本行政區域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分別由縣食品安全監管協調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兼任。成員由食藥監管、財政、衛生、質監、工商、發改、公安、商務、農業、林業、教育、糧食、環保、畜牧水產、防疫、民族宗教、監察、供銷社等部門主管領導組成。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安全保衛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事故調查組,指揮部可根據需要臨時成立相應組織。

第九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研究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縣政府下達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后,全面指揮,緊急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三)調動醫療機構開展應急救治工作,根據需要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設備;

(四)向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

第十條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局長擔任。成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

(二)組織建立和管理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

(三)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價,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四)貫徹落實指揮部的指示,組織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五)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中的具體問題;

(六)匯總報告事故情況;

(七)適時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八)完成指揮部的其它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專業組的組成及職責:

(一)安全保衛組:由縣公安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公安局主管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協助衛生部門組織營救受害人員,保護第一現場;開展對事故涉嫌犯罪的偵查、鑒定等工作。

(二)醫療救護組:由縣衛生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衛生局主管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搶救隊伍,緊急調用各類醫療物資,指導急救人員開展搶救工作,力爭將人員傷亡控制到最低程度,盡快查明事故原因,準確統計傷亡數字,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搶救情況。

(三)后勤保障組:由縣財政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財政局主管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保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經費和應急物資費用;根據事故情況,及時組織應急藥品、器材、裝備等物資,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所在單位負責,事故所在單位的主管副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民政、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的進展情況。

(五)事故調查組: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及專家庫人員配合,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管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各專業組的參加部門由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和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能確定。

第十二條指揮部可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指定指揮長,主要職責是:

(一)指揮協調現場處置;

(二)掌握現場全面情況,向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三)及時落實指揮部的指示;

(四)安排上級領導視察事故現場的有關問題;

(五)現場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無條件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第四章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報告與評估

第十三條事故的報告??h公安、農業、林業、衛生、工商、質監、商務等部門及各鄉鎮,以及縣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建立有效運行的報告系統,發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縣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五條事故的評估。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向指揮部報告并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現場調查核實,對事故的類別、級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進行科學評估和確認。

第十六條事故的通報。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向事故可能涉及到的有關部門通報事故發生情況,加強防范,減少損失。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啟動

第十七條事故評估確認后,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指揮部向縣政府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由縣政府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第十八條應急預案啟動前后,應實施如下應急措施。

(一)應急預案啟動前各有關單位在上報事故的同時,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搶救人員,控制事態的發展。

(二)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部立即投入工作,統一指揮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辦公室及五個專業組按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立即履行職責,并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上報指揮部辦公室。

(三)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統一指揮,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防控措施,降低人、財、物的損失,減少社會影響。

第十九條信息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信息,經報縣政府同意后,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向社會。未經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允許正在處理之中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信息。

第六章應急保障

第二十條人員保障。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參加事故處理。

(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單位安全危害因素監控與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二)指揮部派遣參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專家,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進行綜合評估,預測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措施和建議,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三)衛生部門負責建立應急醫療衛生隊伍和醫療救治網絡,加強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

第二十一條物質保障。各有關單位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

第二十二條資金保障。各有關單位設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項資金,以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二十三條信息保障。指揮部辦公室及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健全日常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報告系統,確保24小時暢通。

第七章附則

篇6

1.1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特制定*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3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云政發〔*〕113號)《云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云政辦發〔*〕215號)、《昭通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昭政發〔*〕72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事故分級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1.3.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涉及云南和毗鄰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云南省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事故上報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1.3.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昭通市和毗鄰州、市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上報省人民政府,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昭通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人民政府認定的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大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適用范圍

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5工作原則

按照縣政府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有關部門按照本預案規定,落實各自的職責。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2.1縣應急處理指揮部

2.1.1成立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主任、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指揮部成員:衛生局、廣電局、教育局、公安局、監察局、財政局、農業局、經貿局、工商局、質監局、糧食局、環保局、發改局、民宗局等有關單位主要領導,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可以增加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相關部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日常工作。

2.1.2縣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事故的重要信息;

(4)審議批準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2.1.3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要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擬訂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縣衛生局負責突發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及病員救治,依法開展對重大食物中毒的衛生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參與生產加工、流通環節事故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

縣農業局負責組織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縣經貿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組織、供應,組織對屠宰加工環節以及參與流通領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縣工商局依法開展食品流通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違法經營行為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縣質監局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協助縣衛生局等部門對校園范圍的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因污染環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違法行為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協調、指導地方人民政府的污染處置工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現場的保護及秩序維護、涉嫌犯罪案件的偵破鑒定工作。

縣委宣傳部(縣廣電局、記者站)負責制定信息方案及對外口徑,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管理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縣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及善后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并積極爭取上級相關部門的支持。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向指揮部報告事故情況,協同相關部門進行事故搶險,組織后勤保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受害群眾及家屬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指揮部其它成員單位及其它相關部門在本部門職責范圍內,根據縣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完成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有關工作。

2.1.4辦公室

(1)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指揮部下設的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縣農業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的分管領導擔任。

指揮部辦公室人員: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等指揮部成員部門工作人員、指揮部臨時抽調人員和事故發生地的工作人員組成。

(2)辦公室職責:

①貫徹落實縣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②檢查督促各鄉鎮、各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③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④向縣政府、縣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⑤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⑥完成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1.5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成及職責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h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

(1)事故調查組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可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農業局、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負責或明確其中一個部門牽頭負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事故處理及案件查辦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主管部門為主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收回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源頭,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懲辦違法當事人;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查處。

(3)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緊急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和醫務人員;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現場流行病學和致病原因調查,準確統計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現場衛生防疫及行政控制等工作。

(4)后勤保障組

由縣政府辦、民政局、經貿局、財政局等部門負責,做好搶險救援人員的后勤保障;做好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協調落實遇難者家屬撫恤金和受傷人員住院費等問題及其它善后工作。

(5)信息聯絡及新聞報道組

由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縣廣電局、記者站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

(6)專家咨詢組

縣應急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專家咨詢組,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7)現場檢測與評估組

應急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應急辦公室和有關部門。

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機構

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監管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相關問題;負責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處理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3專家咨詢委員會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庫,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咨詢委員會,具體職責是:

(1)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咨詢和建議;

(2)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3)參與制定、修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

(4)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終止、后期評估提出咨詢意見。

3監測、預警與報告

3.1監測系統

全縣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h農業局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檢測信息。縣質監局、工商局、衛生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4個部門聯合市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h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收集匯總、及時傳遞、分析整理,定期食品安全綜合信息。建立暢通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體系,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及時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勢,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設立全縣統一的舉報電話??h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監測工作,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預警系統

3.2.1加強日常監管

縣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農業局、經貿局、環保局、教育局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2.2建立通報制度

(1)通報范圍

①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②30人及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③出現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通報方式

①縣級有關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縣食品藥品監管局通報;

②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報告縣政府及與事故有關鄉鎮和縣級有關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③縣衛生局、工商局、質監局、農業局、經貿局、環保局、教育局等部門應當及時將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風險信息報送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險情,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通報有關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上報縣政府及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2.3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縣政府有關部門舉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3.2.4應急準備和預防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對有關部門以及各鄉(鎮)報告的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聽取有關部門意見,研究防控措施。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可能導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應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并按照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根據事態發展程度及時上報縣政府,向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機構通報,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做好可能引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預警工作,對特別嚴重的食品安全預警信息應當報請縣市政府同意后或解除。

3.3報告制度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系統,信息報告和通報系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系統等。

縣衛生局、工商局、農業局、質監局、經貿局、糧食局等食品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有關規定,主動監測,按規定報告。

3.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有關部門報告。

3.3.2報告范圍

(1)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0人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下級向上級報告

鄉(鎮)人民政府和縣衛生局、工商局、農業局、質監局、經貿局、糧食局等食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縣政府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縣政府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在2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3.3.4責任報告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科研院所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縣衛生局、工商局、農業局、質監局、經貿局、糧食局等有關食品安全管理部門。

3.3.5責任報告人

(1)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縣衛生局、工商局、農業局、質監局、經貿局、糧食局、教育局等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3.6報告時限要求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應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3.3.7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3.3.8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3.9總結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Ⅱ級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

Ⅲ級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

Ⅳ級應急響應由縣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組織實施。

4.1.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I級)。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

4.1.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發生后,縣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應急指揮部或上級應急指揮辦公室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全縣范圍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救援工作。

(1)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向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等;

(2)向指揮成員單位通報事故情況,組織有關成員單位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啟動縣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

(3)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到位,立即啟動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及案件查辦組、醫療救治組、后勤保障組、信息聯絡及新聞報道組、專家咨詢組、現場檢測與評估組等事故處理機構的工作;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和組織新聞工作,并部署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開通與事故發生現場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故發展動態。

(5)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有關應急救援機構隨時待命,為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6)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救援。

(7)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召集縣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和專家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相關機構集中統一協調指揮。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Ⅳ級)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發生后,縣人民政府根據事故處理的需要,成立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h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調查、確認和評估,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按規定向縣人民政府報告,提出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有關事故情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通報。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的支持。

4.1.5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市應急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上報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4.2指揮協調

進入Ⅳ級及以上應急響應后,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鄉(鎮)人民政府有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相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緊急處理行動。

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成立前,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單位的救援力量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和主要職責部門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危害鏈。

4.2.1縣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決定啟動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4.2.2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向縣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指導對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的單位、當地人民政府、主要職責監管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縣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責任部門、職能主管部門、民政部門、環保部門、財政部門等部門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5.3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縣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人民政府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h食品藥品監管局根據縣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交的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組織研究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措施,并抄報縣政府及抄送縣級有關部門。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負責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和傳遞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及時向社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對媒體的信息,要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的原則,經縣應急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

6.2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部門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6.3人員保障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6.4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檢測機構受縣應急指揮部或者辦公室委托,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5物資保障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民政府財政預算。

6.6演習演練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組織全縣性和區域性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和應急響應能力,并對演習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有關部門應組織所屬企事業單位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部門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6.7宣教培訓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附則

7.1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應包含有可能損害或威脅身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導致消費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產生危及消費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隱患。

食品安全的范圍:包括食品數量安全、食品質量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本預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質量衛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稱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過食物進入人體,使人體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稱之為食源性疾患。

高風險食品:可能發生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人民政府制定,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h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部門(鄉鎮)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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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石油化工;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中圖分類號:X9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15-0269-01

當前,我國石油化工生產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高,但基于石油化工生產運行中的危機特點,很難杜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事故發生并不可怕,通過構建有效的事故應急機制,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危害。因此,有必要對石油化工事故應急機制構建和應用進行探究。

1 石油化工事故危機特點

1.1 不可預測性

石油化工生產運行中涉及眾多設施設備、人為操作和自然環境因素,如設備老化泄漏、人為操作失誤、自然環境惡劣等,都可能誘發化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而很多事故的發生時間、危害程度等,都不可預測的,加大了事故應急處置難度。

1.2 社會影響性

在當今網絡時代,移動通訊技術發展,使信息傳輸速度加快、渠道增多,化工企業一旦發生事故,極易在短時間內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個別化工企業生產介質有毒有害的特點,極易引發周圍和一定區域內恐慌,不利于社會穩定。

1.3 危害巨大性

危害性與事故不可預測性是相輔相成的,因為很難做出相應準備,加之化工企業各類工作介質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特性,很容易造成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1.4 處置緊迫性

安全事故的危害性,使事故延續時間越長,則引發的危害也就越大,因此,一旦發生就需要即使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盡量降低事故危害,將事故危害和影響降到最低。

2 石油化工事故應急機制的構建

石油化工生產運行特點和事故危機特點,使事故無處不在、無時不可能發生,因此,要強化危機意識,按照最新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風險評估與應急資源調查指南》等行業規范和標準,構建事故應急機制。

2.1 實現事故危機管理制度化

要在建立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的企業管理機制基礎上,健全完善現代化企業管理制度,對生產運行的計劃、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全方位、系統化、制度化管理,構建涵蓋危險源識別、風險點確定、危險分級管控、危險預警監控和事故應急處置等全流程的事故應急機制,形成“事前防范、發生控制、事后彌補”的事故處理體系。特別是要強化應急機制的組織領導、資金保障等,確保主要領導和基層作業班組、部門相關負責人參與,從組織層面加強對事故應急機制的重視,在職工中營造重視事故應急的濃厚氛圍;應急機制構建涵蓋了預案編制、物資儲備、演練培訓等眾多活動,需要應急資金支持,要從企業發展戰略層面建立資金保障機制,確保應急機制構建有充足資金。

2.2 有效識別事故風險

風險精準識別是事故應急機制構建的基礎,不僅能通過識別危險源實現針對性的事前控制,而且能通過風險確定,針對不同區域、設施和類別風險,采取相應措施。事故風險識別評價基本流程如圖1所示。在準備階段中,要根據生產運行流程和崗位職責分工,建立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覆蓋化工企業生產運行全流程和各環節的風險評估小組,通過制定風險識別工作方案,對照各環節國家行業標準、其他企業事故信息、生產運行狀況等信息,按照事故發生概率、危害等,根據不同作業環節事故潛在危險源,采取安全檢查表、工作危害分析、風險矩陣等適用的風險評估方法,為確定具體風險等級奠定基礎。在風險評估實施階段,要根據前期工作和風險評價方法,對照GB6441-86、GB18218-2009、DB37/T 2882-2016等家、行業標準劃分危險源級別。要在資料分析基礎上,結合事故發生特點和趨勢,由高到低劃分四個不同等級,具體可由“紅橙黃藍”分別標識。在劃定風險級別基礎上,通過有針對性的采取監控預警措施,對事故進行動態把握,特別是對危險級別高的兩個等級,要落實公司級管控單位和責任人等,落實責任,完善管控措施,將風險維持在可控范圍內。上述工作結束后,要編制企業內部風險評估報告,為應急機制構建提供參考。

2.3 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要在風險分級管控和編制風險評估報告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編制應急預案,并加強預案演練和應用,這是事故應急機制構建的主體。一是應急預案的編制。要堅持以人為本、突出實效、符合規范、切合實際原則,立足于行業安全規范、生產運行特點進行預案編制,通過預案明確不同崗位應急處置職責,對應急處置基本流程予以確定,并落實好應急措施實施的各項保障。具體可參照風險評估小組人員,組建預案編制小組,適當補充處置事故經驗豐富的一線人員參與,在把握企業風險評估、應急儲備物資儲備情況等基礎上編制。對風險級別最高、屬于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環節或區域,可編制重大危險源專項預案,特別要突出特定工作區域、崗位的簡明應急操作措施,必要時可編制重點崗位應急處置卡,作為附件在預案中予以明確,并在崗位培訓中予以宣傳和落實,確保事故發生后,相關的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能夠及時采取正確措施。預案編制中,還要明確重要負責人和聯絡人的聯絡方式,確保應急預案可以及時落實到具體人員。二是應急預案的評審。化工企業應急預案編制之后,都要進行書面評審,對預案進行全方位論證分析,重點對預案基本內容是否完整、組織領導是否有力、措施針對性是否較強、是否切合實際、與生產運行銜接性是否較強等進行綜合評價,最終形成預案文本和涉及相關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情況調查等資料的評審、論證分析審查意見,對預案予以備案。三是應急預案的實施。企業要結合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定期組織職工開展應急演練和專項培訓,確保職工熟練掌握預案實施措施和流程,對實際演練中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對預案指揮體系是否有力、應急措施是否得當、救援隊伍是否訓練有效、物資儲備是否足量有用等情況進行評價,對不當之處要進行適當修正,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3 結論

綜上所述,化工企業事故危險因素多、危害大,要高度重視化工企業事故危害性,正視事故的不可預測性,積極構建涵蓋制度建設、風險識別和分級管控、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等內容的應急機制,確保生產運行安全穩定。

參考文獻:

篇8

 

 

消防演練的應急預案1

  為提高xxx公司安全事故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確??茖W、及時、有效應對安全事故,妥善處理,有效控制事態,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本修理廠各部門各崗位工作職能,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一)本修理廠正常維修工作中,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本修理廠維修車輛出現重大維修質量安全事故問題,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傷亡及以上的重大險情。

  二、工作機制

  建立和完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和應急預案以及實施,負責根據應急預案的原則,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組織實施工作。

  三、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響應、分級管理為主原則實行應急工作責任制。根據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本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結合維修車間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四、應急準備

  (一)定期研究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應急救援組織的建立和完善,加強重大安全的宣傳教育、監督檢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定期檢查本單位職責范圍內安全應急預案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應定期演練,器材、設備等應設專人進行維護。

  (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門配合的,根據情況及需要及時通知和配合地方交通、公安、衛生、消防、安監局等有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四)建立本單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重大災害事故數據庫,并及時更新,定期完成風險分析及評估報告,建立健全預警聯動機制及時消除隱患。

  (五)各部門主管應24小時保持手機開機,以備緊急情況聯絡。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報告

  1、報告原則

  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情況。

  2、報告程序

  (1)發生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后,相關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如實向主管領導報告。

  (2)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核實有關情況,并立即報告分管副總經理。

  (3)發生嚴重火災事故,要及時上報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門。

  (4)發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時上報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門。

  3、報告內容

  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報告的內容:

  (1)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2)險情或事故發生的單位名稱、資質等級情況,單位負責人、企業法人代表等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等情況;

  (3)險情基本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與處理的有關事宜;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二)救援程序

  發生事故立即啟動現場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組織開展救援行動,迅速控制危險源和現場,組織群眾自救互救。 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預案,立即成立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具體指揮現場救援工作,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救援行動。

  (三)事故處置

  遵循“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1、在統一領導指揮下,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按照應急指揮命令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分工,協助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做好搶險救援工作,會同安全監管等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及時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續報有關情況。

  2、在公安、消防、衛生等專業搶險力量到達現場前,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全力協助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同時協助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證物,配合有關部門收集證據。

  (四)信息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由政府或有關行政機關單位實施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布。同時,向公眾警告或者勸告,采取嚴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

  六、應急終止

  (一)應急組織應根據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和結束情況,及時向公司報告。

  (二)應急狀態終止后,應及時作出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的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及搶險救援經過;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傷亡人員情況及經濟損失等;預防事故采取的措施;應急預案效果及評估情況;應吸取的經驗教訓以及對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等。

  七、保障工作

  (一)宣傳教育

  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關知識的宣傳,增加預防安全事故的常識和防范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并通過定期組織實戰演習,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二)人員力量保障

  對本單位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力量進行摸底檢查,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并加強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基本人員技能培訓和力量:

  1、設備搶險力量:主要由車間維修人員、設備管理人員、設備維護人員組成,承擔事發現場的設備搶險和安全保障工作。

  2、安全咨詢力量:主要由從事現場管理、設備管理、設備維護等工作的技術人員組成,擔負事發現場的安全性鑒定、研究處置和應急方案、提出相應對策和意見的任務。

 

消防演練的應急預案2

  為有效防治我社區自然災害,避免與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上級自然災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

  xx社區位于xx街道辦事入東2公里,轄區有企事業單位8個,4個家屬院落,2個物業小區及1個城中村,另有學校1所,轄區共有常駐居民2187戶,4000余人。

  二、工作機構與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我社區自然災害防治與應急工作指揮、組織、協調、監管。

  組 長:xx(社區主任)。

  副組長:xx(社區黨支部書記)。

  成 員:xx(副主任) xx(委員) xx(委員) xx(委員)xx。

  下設辦公室,負責社區自然災害防治與應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職責分工:

  (1)組長:分管組織、指揮、協調本轄區自然災害群測群防與突發性自然災害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災情報告,在強降雨期間執行“零報告制度”,并負責向社區居民公布本預案。

  (2)副組長負責組織搶險小分隊及其人員分工;組織自然災害臨災搶險、排險。

  (3)成員負責本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負責地質災害監測資料與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資料的整理、匯總與上報工作。

  (4)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轄區居民小組范圍自然災害點監測與自然災害易發地段巡查;負責臨災時組織受威脅群眾撤離;負責及時向應急工作組組長報告自然災害災情。

  (5)應急工作組其他成員:負責物質保障、災民安置、救護與汛期值班等項工作。

  2、社區巡查小組:社區兩委會、社區居民小組、社區志愿者組成社區巡查小組。

  三、防災搶險

  1、自然災害點監測、易發地段巡查防災避險。

  2、預警及搶險救災措施。

  當遇強降雨與上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立即加強自然災害點監測、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地段巡查。發現險情征兆,立即組織受影響群眾撤離,并及時上報。疏散安置地點必須在汛期前實際調查選點,確保安全。劃定臨時危險區,在危險區邊界設置境界,同時明確具體監測人。在強降雨過后,根據自然災害點具體情況,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溝、埋實裂縫等簡易治理措施。

  3、監測、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監測、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發現監測自然災害點有異常變化與暴雨天氣前后,應增加觀測次數,每日觀測次數不少于3次,災害體處快速異變狀態的,應每1-2小時監測一次;易發地質災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響社區居民加強觀察、巡查,發現險情立即報告。監測、巡查必須做好數據記錄、歸檔。

  4、災后處理。

  災情發生后,社區應急工作組將與上級部門一道做好災區群眾的思想工作,安定群眾情緒,并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及時組織災區群眾開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組織到位。做到機構落實、組織落實、人員落實,不斷把社區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軌道。應急領導小組、應急工作組成員、搶險小分隊成員、社區巡查小組成員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調查補充,修改本預案,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2、宣傳到位。向社區居民宣傳自然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公布本預案,充分認識防御自然災害工作的艱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區民有自我防范意識。

  3、措施到位。自然災害點監測到位、易發自然災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組織對避險路線、臨時安置點進行勘查,并向社區居民公布。

  4、物質到位。每個社區居民小組購雨衣、手電、應急燈(具體數量由社區組具體實際確定)等必備物質設備,并由俞厚祥保管。

消防演練的應急預案3

  一、 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 長:xx 副組長:xx xx

  成 員:學校行政班子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組長:xx(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廣播告知全體學生,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組長:xx (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圖書館和計算機房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組長:xxxx(校醫)(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生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組長:xx成員:各班班主任(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級組、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圖書室xx(負責圖書館各處的消防安全與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與逃

  生)。計算機中心和計算機室有凌均梅負責消防安全。

  三、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于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匯報,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并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 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組領導,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并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余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并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篇9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系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并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2)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事故報告的程序、方式和內容;(5)發現事故征兆或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信息,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信息的情況;(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信聯系方式;(8)相關的保障措施;(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系;(10)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設備、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后應當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范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系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篇10

 

1編制目的

 

1、確定xx鎮交通事故應急指揮者及管理者的職責和作用,確定相關應急人員的應急功能和任務分配,協調xx鎮內應急資源的使用,建立“統一指揮、規范有序、反應快捷、科學高效”的應急機制。

 

2、對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采取先期處置和先期控制措施,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理事故,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消除蔓延條件,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及后果,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障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

 

3、有效防范、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規范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2交通安全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交通事故類型

 

本專項應急預案的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類型:

 

1、車輛傷害;

 

2、火災;

 

3、爆炸;

 

4、中毒和窒息,指職業性毒物進入人體引起的急性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傷害。

 

2。2事故風險分析

 

交通安全事故風險分析見下表2。2-1。

 

交通安全事故風險分析表表2。2-1

 

2。3事故分級

 

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1)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萬元。

 

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萬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xx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應急總指揮部,交通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xx鎮政府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隊伍,xx鎮、村、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組成,見圖3。1-1。

 

交通安全事故領導機構為應急總指揮部,

 

負責領導xx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交通事故現場指揮部、工業企業組在應急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協調、開展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公安消防部隊)、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等。

 

xx鎮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定、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3。2職責

 

xx鎮應急總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全xx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全面負責全xx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領導。

 

xx鎮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指示,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負責相關狀況上報工作;指導監督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的重大問題;制定本xx鎮交通安全整頓措施和開展安全檢查工作;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工作。

 

3。2。1應急總指揮部

 

應急總指揮部由下列人員及單位成員組成:

 

1、總指揮:

 

xx鎮xx鎮長、安委會主任,負責指揮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全面工作。

 

2、副總指揮:

 

xx鎮副xx鎮長、安委會副主任、派出所所長胡秀杰,負責協助總指揮全面處理重、

 

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調查處理、道路暢通及相關場所的治安保衛工作。

 

xx鎮副xx鎮長、安委會副主任鮑海濤,協助總指揮做好協調聯絡工作。具體負責貫徹落實區安辦、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示,提出應急處理具體措施,相關狀況的上傳和下達。

 

3、成員:

 

xx鎮安委會相關職能組成員及xx鎮安監辦成員。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相關單位及其主要職責如下:

 

1)xx鎮派出所、綜治辦負責領導和組織公安機關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進處置,并依法打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2)xx鎮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優先救援人員和物資,組織調配緊急救援物資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3)xx鎮安監辦負責對交通事故的倒查工作。

 

4)xx鎮衛生部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5)xx鎮環保部門負責因運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以及對事故現場污染物的處置工作。

 

6)xx鎮民政辦負責督促事故發生地殯葬單位及時運送交通事故尸體并帶給優質相關服務。

 

7)xx鎮派出所協助大港消防支隊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滅火、控制和排除易燃、有毒物質泄漏等工作,協助組織搜救傷員工作。

 

8)xx鎮司法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員、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在事故發生地參與個性重大、重大、較大交通事故的調處。

 

9)xx鎮政府法制辦負責帶給涉及法律法規和政策問題的咨詢意見。

 

10)xx鎮氣象部門負責監測事故現場天氣氣候,做好分析預測,及時帶給天氣氣候分析預測信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預警機制,對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狀況,做到“早預測、早發現、早通告”。

 

11)xx鎮政府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部門由總指揮授權統一通報事故狀況,做好宣傳工作。

 

3。2。2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部

 

交通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下列工作小組組成:

 

1、綜合協調組

 

1)負責收集現場信息,核實現場狀況,對事態發展進行評估,并根據事態發展制定和調整現場處置方案;

 

2)負責向其他工作小組傳達現場指揮部的指令,負責聯系和督促各工作小組的工作,報告工作小組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負責聯系及請求社會保障力量進行援助。

 

2、現場警戒組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并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群眾和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運輸車輛的暢通。

 

3、現場搶救組

 

1)負責根據各類事故的類型、特征,依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相關支持附件,實施事故現場搶險;

 

2)現場傷員搜索,搶救現場物資;

 

3)施工設施的搶修等應急處置工作。

 

4、醫療搶險組

 

1)組織事故傷害人員的現場緊急搶救處理工作;

 

2)負責保障急救藥品、醫療器械、救護車輛、醫療衛生人員、擔架、氧氣呼吸器、防毒化服裝的搶險需要;

 

3)因事故傷害人員的搶救需獲得醫療援助時,負責向上級衛生系統聯絡。

 

5、物資保障組

 

1)制訂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檢查、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建立應急反應物資檔案;

 

2)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到事故現場;

 

3)負責保障電力、通信設施安全暢通。

 

6、善后處置組

 

1)負責事故調查評估;

 

2)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

 

3)與保險部門一齊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4)事故現場恢復。

 

4預防與預警

 

4。1交通事故的預防

 

xx鎮交通安全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交通道路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建立和完善轄區內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需要收集和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

 

1、可能誘發各類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

 

2、轄區道路建設和交通狀況;

 

3、潛在的重大事故、災害類型及影響區域;

 

4、xx鎮區域分布、地形地貌、地質構造、交通和基礎設施狀況,重要保護目標及其分布,常年季節性的風向、風速、氣溫、雨量等氣象條件,人口數量、結構、特征及其分布;

 

5、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其應急潛力、分布,應急設施和物資的種類、數量、特性及分布,上級救援機構或相鄰地區可用的應急資源;

 

6、可能影響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7、交通運輸企業自行編制的應急救援預案或現場處置措施。

 

4。2交通事故的預警

 

xx鎮交通事故的預警機制依照《xx鎮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4。2章節的資料執行。

 

5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事故信息報告程序見圖5-1。

 

圖5-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xx鎮交通安全事故24小時值班為:022-[1**********]3。

 

報告資料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狀況。

 

3、信息來源。

 

4、事故的簡要經過。

 

5、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

 

6、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7、事故波及范圍和發展趨勢。

 

8、已經采取的措施。

 

9、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等。

 

事故信息報告應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范、邏輯嚴密、條理清楚(事故信息

 

上報格式、資料,見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xx鎮應急辦、xx鎮派出所等,必要時報119、120,請求救援。緊急狀況下現場有關人員或單位可越級上報。

 

xx鎮應急辦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xx鎮安委會領導報告事故的初步狀況,并同時向大港區應急辦報告事態發展和現場狀況。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中有港澳臺或外籍人員時,xx鎮安委會要及時通知區商務局。

 

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要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帶給的支援。

 

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有關單位、部門要及時、主動向xx鎮應急辦、有關部門帶給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為xx鎮應急辦、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帶給參考。

 

對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故及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的交通安全事故,應加強狀況報告。

 

相關工作可依據《xx鎮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執行。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分為四級,分別是:

 

1、Ⅳ級響應:企業級的響應,針對發生輕微交通事故。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2、Ⅲ級響應:xx鎮有關部門級的響應,針對一般交通安全事故。

 

發生一般交通事故,xx鎮交通道路安全主管部門能夠進行現場應急處置的,由相關xx鎮政府職能部門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3、Ⅱ級響應:xx鎮應急指揮部級的響應,針對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超出xx鎮交通道路安全主管部門、事故單位、現場人員應急處置潛力的,需xx鎮應急總指揮部統一協調進行應急處置的交通事故為Ⅱ級交通事故。

 

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交通事故,由應急總指揮中心統一指揮,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具體處理。

 

4、Ⅰ級響應:濱海新區、大港區區級響應,針對個性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發生特大、重大交通事故,并且造成火災、爆炸、環境污染等危害,超出xx鎮應急處置潛力,需立即向上級應急機構匯報,請求增援;或上級部門要求公司配合進行應急處置的交通事故為Ⅰ級交通事故。

 

發生Ⅰ級交通事故,由天津市濱海新區應急管理部門統一指揮,xx鎮應急總指揮部配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2響應程序

 

1、Ⅳ級響應

 

當事故到達Ⅳ級應急響應標準時,事故發生現場人員或接警人員應迅速采取下列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

 

1)事發單位負責人及相關接警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先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

 

2)事發單位負責人和現場接警人員應及時掌握事故應急處置狀況,當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以及發展趨勢超出單位或現場接警人員應急救援潛力時,應及時報請xx鎮政府(應急)辦及安委會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響應程序;

 

3)xx鎮派出所接警相關人員按照報告程序上報xx鎮應急辦,并及時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狀況。

 

2、Ⅲ級響應

 

當事故到達Ⅲ級應急響應標準時,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立即上報事故信息,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進行響應:

 

(1)立即向xx鎮應急總指揮部報告,報告資料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可能原因、危害程度和救援要求等資料,并及時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狀況。

 

(2)由事故職責方或現場接警人員組織、研究、制定、決策應急救援方案,統一指揮和調配有關有效資源進行事故的應急處理,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3)xx鎮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部進入預備狀態,做好如下應急準備:立即向應急總指揮部領導和有關成員報告事故狀況,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部主要成員到位,并按照應急指令下達程序下達關于應急救援的指導意見;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狀況

 

2、Ⅱ級響應

 

先期處置未能控制事態的發展,當到達Ⅱ級應急響應標準時,未防止事態的進一步

 

擴大,xx鎮應急總指揮部分析事態狀況后,需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派遣xx鎮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部入駐事故現場進行應急救援現場指揮;

 

2)現場指揮部各工作小組根據各職責劃分開展相應工作,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狀況,并向xx鎮應急總指揮部反饋狀況,xx鎮應急總指揮部則根據實際狀況下達關于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意見。

 

3)xx鎮應急總指揮部按照應急報告程序向上級匯報事故應急救援狀況,并及時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狀況。

 

3、Ⅰ級響應

 

當事故到達Ⅰ級應急響應標準時,濱海新區、大港區應急管理部門將啟動相應應急預案,xx鎮應急總指揮部配合各級政府應急管理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同時按照如下資料響應:

 

(1)按照應急報告程序及時向濱海新區、大港區應急管理部門上報事故狀況,并及時續報事故發展態勢。

 

(2)在濱海新區、大港區應急管理部門采取應急行動前,調用xx鎮內應急資源,按照Ⅱ級應急響應采取應急行動,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3)在濱海新區、大港區應急管理部門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后,理解上級應急管理部門的指令,配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3現場處置

 

6。3。1信息報告

 

1、報告程序:事故發生后,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本預案第5章事故信息報告程序”中規定的程序及時進行上報;

 

2、各單位應建立信息通訊網絡,構成值班電話、無線對講系統、領導和相關人員移動電話組成的通訊聯系網,確保信息24小時暢通無阻;

 

3、在必要時及時請求社會救援。

 

6。3。2應急救護

 

1、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和第一批到達現場的接警人員務必保護事故現場,安排專人嚴密封鎖周邊危險區域。

 

2、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和第一批到達的接警人員在進行信息上報的同

 

時應首先組織開展救援。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三點:

 

1)事故現場注意保護自身安全,安全處理因交通事故泄漏的燃爆、有毒、腐蝕性物品,疏散周圍群眾,防止事態擴大;

 

2)疏通事故現場通道,保證救援人員及車輛行駛道路通暢;

 

3)配合專業救援隊伍進行急救等各項工作。

 

在自救過程中,當有危及人身安全狀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

 

3、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由xx鎮應急總指揮部根據事故災害狀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單位及其應急指揮機構、救援隊伍、事發單位和毗鄰單位的應急指揮機構,帶給增援或保障。

 

1)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各成員單位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后,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救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在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應急總指揮部的安排;

 

3)現場應急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推薦等,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的各單位務必持續通訊暢通;

 

4)當現有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不能滿足救援行動要求時,應及時向xx鎮政府、大港區應急辦、濱海新區應急辦匯報,請求調動其他應急救援力量或資源;

 

5)根據現場狀況,現場應急指揮部通知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等相關社會救援力量(安全生產事故綜合預案中有醫療資源名單,現場應急指揮部可根據實際狀況選取醫療機構),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6。3。3應急疏散和警戒

 

應急總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狀況,在充分思考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如建立警戒區域、緊急疏散、擴大疏散。

 

1、建立警戒區域

 

事故發生后,現場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故所涉及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域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實行專人警戒,除消防及應急處置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

 

2、緊急疏散

 

受災區域內被圍困人員由公安部門負責搜救;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由事故單位配合

 

公安部門實施緊急疏散。

 

3、擴大疏散

 

當事故可能危及周邊地區較大范圍人員安全時,總指揮部應綜合應急專家及有關部門的意見,及時向現場應急指揮部提出實施人員緊急疏散的推薦,推薦應當明確疏散的范圍、時間與方向。

 

6。3。4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基本工作資料如下:

 

1)現場應急指揮部人員立即到達現場,查明并控制險情,防止災情擴大(如損壞電氣設備;燃料泄漏;易燃易爆物品引發火災、爆炸;中毒;污染環境;建筑物倒塌等)。與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應急總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匯報,經批準后,現場組織實施。

 

2)現場搶救組排險人員根據狀況攜帶專用防護器材和專用工具迅速到達指定現場。嚴密監視現場危險源,轉移危險物品,防止發生聯鎖事故。進行現場搶險作業,消除事故現場火種和其他危險源。

 

3)醫療搶險組組織搶救傷員,迅速將傷員移至安全地帶,組織臨時搶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撥打“120”向當地急救中心取得聯系(醫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醫院),應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本部門的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現場警戒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帶、圍欄等明顯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事故現場原始狀態;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區域交通管制,禁止無關車輛進入事故現場,保證救援道路暢通;維護撤離區和疏散區場所的社會治安工作,保護主要目標和財產安全。

 

5)后勤保障組確保現場應急指揮部人員的救援用車,做好救援物資供應的保障工作。

 

6)在組織現場救護的同時,安排人員記錄事故現場基本狀況、事故原因、事故時間、傷員受傷部位及程度、采取的措施等第一手資料。

 

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一覽表表6。3。4-1

 

6。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人數清點的規定。

 

6。5群眾的安全防護

 

在易燃、易爆以及危險化學品泄露難以控制的前提下,由應急總指揮部發出指令,應急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資料如下:

 

1、事故單位及現場接警人員負責現場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現場處理組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6。6事故分析與評估

 

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應根據相關專家和有關部門的現場調查和分析來評估事故造成的影響和危害的范圍。同時,在充分思考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6。7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完成后,經xx鎮應急總指揮部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xx鎮應急總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應急響應程序關掉。

 

6。8后期處置

 

1、有關部門與事故單位應做好現場處置與清理,消除危害因素。

 

2、按照程序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處理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職責,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對事故職責者提來源理意見。

 

3、督促事故單位、相關保險機構做好事故的賠償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4、以事故單位為主,上級相關部門配合,組成善后工作組。負責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按國家政策負責遇難者及家屬的善后處理和受傷人員的善后工作。

 

5、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善應急救援工作的推薦,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1、依托xx鎮現有相關網絡系統,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保障期間信息通暢。

 

2、xx鎮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及xx鎮應急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領導和保障人員組成的戰備值班制度。相關值班工作依據《xx鎮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執行。

 

7。2隊伍保障

 

成立xx鎮專職應急救援小隊,并鼓勵和獎勵村、企業建立自己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

 

7。3經費保障

 

應急保障資金首先由事故職責單位承擔,事故職責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xx鎮安委會幫忙協調解決。每年xx鎮應急辦和專職應急救援小隊工作經費應從xx鎮年度財政計劃中列支,村、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經費原則上自己解決,應急救援搶險中表現突出的隊伍和個人由xx鎮安委會審議后給予獎勵和補貼。

 

7。4物資裝備保障

 

特殊設備由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聯系,費用由職責單位負擔。

 

各單位應根據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迅速帶給現場應急救援所需資源,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實施。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常用物資和設備有:

 

1、常用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帶、氧氣袋等。

 

2、搶險工具:鐵鍬、撬棍、千斤頂、麻繩、氣割工具、滅火桶、小型金屬切割機、電工常用工具等。

 

3、應急、消防器材:呼吸器、安全帽、安全帶、應急燈、滅火器、消防斧。

 

7。5醫療保障

 

按因地制宜、防救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絡。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事故,聯系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醫療保障工作。

 

7。6公共設施保障

 

xx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分別負責水、電、油、氣、熱的供給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7。7技術保障

 

xx鎮安委會應成立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工作帶給技術支持。

 

7。8緊急避難

 

xx鎮政府應指定或建立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

 

明確各級職責人,確保在緊急狀況下的公眾安全和有序的轉移和疏散。xx鎮應急辦應為涉險人員和xx鎮專職應急救援隊人員帶給貼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8培訓與演練

 

8。1公眾信息交流

 

xx鎮應急總指揮部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文化宣傳力量,采取各種有效形式加強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要普及交通安全事故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提高從業人員的救援技能,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和應對交通安全事故的潛力和心理準備。

 

8。2培訓

 

xx鎮應急總指揮部xx鎮安委會應用心開展針對各類不同事故的專業技能培訓,對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應急救援專業技能知識的培訓。相關工作可依據《xx鎮應急救援隊伍演練培訓制度》執行。

 

宣傳、法制、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應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定期組織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各有關部門的領導干部以及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行政干部培訓資料,增強各級領導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潛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潛力。

 

8。3演練

 

演練由xx鎮安委會負責協調組織,各級應急救援負責部門按照在應急預案中明確的任務進行演練,透過演練檢查應急反應、協調配合、現場反應和現場處置潛力,完善和改善應急救援體系。一般每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相關工作可依據《xx鎮應急救援隊伍演練培訓制度》執行。

 

9附則

 

9。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部門為xx鎮應急總指揮部xx鎮安委會。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

 

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預案實施后,經評估發現其缺陷和不足,xx鎮應急總指揮部xx鎮安委會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修訂。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應重新辦理審查、批準、印發、備案和公布等各項程序。

 

xx鎮應急總指揮部每兩年要組織對本預案進行評審、修訂,評審結果報xx鎮政府審定。各部門應按職責制定、修改和完善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年組織一次評審,并根據實際狀況及時修訂,預案修訂狀況應有記錄并歸檔。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狀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1、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2、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3、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4、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9。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xx鎮應急總指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