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監督辦法范文

時間:2023-12-15 17:28:0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會計監督辦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會計監督辦法

篇1

第二條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以下統稱財政部門)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單位)執行《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行為實施監督檢查以及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適用本辦法

當事人的違法會計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執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縣級以上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會計監督檢查,并依法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跨行政區域行政處罰案件的管轄確定,由相關的財政部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共同的上一級財政部門指定管轄。

上級財政部門可以直接查處下級財政部門管轄的案件,下級財政部門對于重大、疑難案件可以報請上級財政部門管轄。

第四條財政部門對違法會計行為案件的處理,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經審查立案、組織檢查、審理后,作出處理決定。

第五條財政部門應當在內部指定專門的機構或者在相關機構中指定專門的人員負責會計監督檢查和違法會計行為案件的立案、審理、執行、移送和案卷管理等工作。財政部門內部相關機構或者職責的設立,應當體現案件調查與案件審理相分離、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相分離的原則。

第六條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會計監督制度,并將會計監督與財務監督和其他財政監督結合起來,不斷改進和加強會計監督工作。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法會計行為有權檢舉。

財政部門對受理的檢舉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不得將檢舉人姓名和檢舉材料轉給被檢舉單位和被檢舉個人。

第八條財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會計監督檢查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二章會計監督檢查的內容、形式和程序

第九條財政部門依法對各單位設置會計賬簿的下列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一)應當設置會計賬簿的是否按規定設置會計賬簿;

(二)是否存在賬外設賬的行為;

(三)是否存在偽造、變造會計賬簿的行為;

(四)設置會計賬簿是否存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行為。

第十條財政部門依法對各單位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實施監督檢查,內容包括:

(一)《會計法》第十條規定的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經濟業務事項是否如實在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上反映;

(二)填制的會計憑證、登記的會計賬簿、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與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是否相符;

(三)財務會計報告的內容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四)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

第十一條財政部門依法對各單位會計核算的下列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一)采用會計年度、使用計賬本位幣和會計記錄文字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二)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編制計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三)賬務會計報告的編制程序、報送對象和報送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四)會計處理方法的采用和變更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五)使用的會計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資料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六)是否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并實施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七)會計核算是否有其他違法會計行為。

第十二條財政部門依法對各單位會計檔案的建立、保管和銷毀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財政部門依法對公司、企業執行《會計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財政部門依法對各單位任用會計人員的下列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一)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是否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任職資格。

第十五條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依法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檢查可以采用下列形式:

(一)對單位遵守《會計法》、會計行政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二)對單位會計基礎工作、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人員從業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或者抽查;

(三)對有檢舉線索或者在財政管理工作中發現有違法嫌疑的單位進行重點檢查;

(四)對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定期抽查;

(五)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進行抽查;

(六)依法實施其他形式的會計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檢查,應當執行《財政檢查工作規則》(財政部財監字〔1998〕223號)和本辦法規定的工作程序、要求,保證會計監督檢查的工作質量。

第十八條在會計監督檢查中,檢查人員應當如實填寫會計監督檢查工作記錄。

會計監督檢查工作記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檢查工作記錄的編號;

(二)被檢查單位違法會計行為發生的日期、計賬憑證編號、會計賬簿名稱和編號、財務會計報告名稱和會計期間、會計檔案編號;

(三)被檢查單位違法會計行為主要內容摘錄;

(四)會計監督檢查工作記錄附件的主要內容和頁數;

(五)其他應當說明的事項;

(六)檢查人員簽章及填制日期;

(七)檢查組長簽章及日期。

前款第(四)項所稱會計監督檢查工作記錄附件應當包括下列材料:

(一)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的復印件;

(二)與被檢查事項有關的文件、合同、協議、往來函件等資料的復印件;

(三)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四)其他有關資料。

第十九條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檢查,可以在被檢查單位的業務場所進行;必要時,經財政部門負責人批準,也可以將被檢查單位以前會計年度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調回財政部門檢查,但須由組織檢查的財政部門向被檢查單位開具調用會計資料清單,并在三個月內內完整退還。

第二十條財政部門在被檢查單位涉嫌違法的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財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對證據先行登記保存,并應當在七日內對先行登記保存的證據作出處理決定。

第二十一條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在對有關單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實施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法嫌疑時,可以向被檢查單位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或者被檢查單位開立帳戶的金融機構查詢有關情況。向與被檢查單位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查詢有關情況,應當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負責人批準,并持查詢情況許可證明;向被檢查單位開立帳戶的金融機構查詢情況,應當遵守《關于財政部及其派出機構查詢被監督單位有關情況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財監字〔2000〕39號)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檢查組應當在檢查工作結束后十日內,將會計監督檢查報告、會計監督檢查工作記錄及其附件、被檢查當事人提出的書面意見提交組織檢查的財政部門。

會計監督檢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檢查的范圍、內容、形式和時間;

(二)被檢查單位的基本情況;

(三)檢查組檢查工作的基本情況;

(四)當事人的違法會計行為和確認違法事實的依據;

(五)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的建議;

(六)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

(七)對涉嫌犯罪的當事人提出移送司法機關的建議;

(八)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九)檢查組組長簽章及日期。

第二十三條財政部門對于檢查組提交的會計監督檢查報告及其他材料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進行審理,并作出處理決定。

第三章處理、處罰的種類和適用

第二十四條財政部門在會計監督檢查中實施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

(一)警告;

(二)罰款;

(三)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五條財政部門對違法會計行為查實后,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從輕給予行政處罰:

(一)違法會計行為是初犯,且主動改正違法會計行為、消除危害后果的;

(二)違法會計行為是受他人脅迫進行的;

(三)配合財政部門查處違法會計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應當從輕給予行政處罰的。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從重給予行政處罰:

(一)無故未能按期改正違法會計行為的;

(二)屢查屢犯的;

(三)抗拒、阻撓依法實施的監督,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和情況的;

(四)脅迫他人實施違法會計行為的;

(五)違法會計行為對單位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

(六)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者資料為依據進行會計核算,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實的;

(七)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確認標準、計量方法,造成會計信息嚴重失實的;

(八)違法會計行為是以截留、挪用、侵占、浪費國家財政資金為目的的;

(九)違法會計行為已構成犯罪但司法機關免予刑事處罰的。

第二十八條財政部門在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內容實施會計監督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所列違法會計行為的,應當依照《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財政部門在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內容實施會計監督檢查中,發現當事人有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或者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應當依照《會計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財政部門在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內容實施會計監督檢查中,發現有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違法會計行為的,應當依照《會計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財政部門在實施會計監督檢查中,發現被檢查單位的有關人員有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及其他人員偽造、變造或者隱匿、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行為的,應當依照《會計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財政部門在會計監督檢查中發現單位負責人對依法履行職責的會計人員實行打擊報復的,應當依照《會計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財政部門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內容實施監督檢查時,發現注冊會計師及會計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規定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財政部門認為違法會計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五條財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實施會計監督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的;

(二)、的;

(三)索賄受賄的;

(四)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

第四章行政處罰程序

第三十六條財政部門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應當按照本章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三十七條財政部門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檢舉的違法會計行為案件,應當予以審查,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第三十八條財政部門對違法會計行為案件的下列內容予以審查:

(一)違法事實是否清楚;

(二)證據是否確鑿;

(三)其他需要審查的內容。

第三十九條財政部門對符合下列條件的違法會計行為案件應當予以立案:

(一)有明確的違法會計行為、違法會計行為人;

(二)有可靠的事實依據;

(三)當事人的違法會計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四)屬于本機關管轄。

第四十條財政部門對違法會計行為案件審查后,認為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告知檢舉人,并將審查意見存檔;認為案件依法應當由其他部門管轄的,及時將案件材料移送有關部門。

第四十一條列違法會計行為案件,財政部門可以直接立案:

(一)在會計監督檢查中發現的;

(二)在其他財政監督檢查中發現的;

(三)在日常財政管理工作中發現的;

(四)上級財政部門指定辦理、下級財政部門上報的;

(五)有關部門移送的。

第四十二條財政部門對按照本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一條第(三)、(四)、(五)項規定立案的違法會計行為案件,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二章規定的程序實施會計監督檢查。

第四十三條財政部門應當建立違法會計行為案件的審理制度。

財政部門應當指定專門的機構或者在相關機構中指定專門的人員,負責對已經立案并實施會

計監督檢查的案件按照本章規定的程序審核檢查組提交的有關材料,以確定是否對當事人給

予行政處罰以及對當事人的處罰種類和幅度。

第四十四條財政部門對違法會計行為案件的審理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并遵循實事求是、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錯罰相當的原則。

第四十五條案件審理人員應當對違法會計行為案件的下列內容進行審查:

(一)實施的會計監督檢查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二)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是否清楚;

(三)收集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充分;

(四)認定違法會計行為所適用的依據是否正確;

(五)建議給予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是否合法和適當;

(六)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理由是否成立;

(七)需要審理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六條案件審理人員對其審理的案件可以分別作出下列處理:

(一)對會計監督檢查未履行法定程序的,經向財政部門負責人報告并批準后,采取必要的彌補措施。

(二)對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的,中止審理,并通知有關檢查人員予以說明或者補充、核實有關的檢查材料。必要時,經財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另行組織調查、取證。

(三)對認定違法會計行為所適用的依據、建議給予的行政處罰的種類和幅度不正確、不適當的,提出修改意見。

(四)對審理事項沒有異議的,簽署同意意見。

第四十七條財政部門根據對違法會計行為案件的審理結果,分別作出下列處理決定:

(一)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二)違法會計行為輕微,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

(三)違法事實成立,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四)違法會計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將有關材料移送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并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具體建議。

(五)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違法行為應當由其他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的,將有關材料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六)認為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將違法案件有關材料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八條財政部門對當事人沒有違法會計行為或者違法會計行為輕微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應當制作會計監督檢查結論,送達當事人,并根據需要將副本抄送有關單位。

會計監督檢查結論包括下列內容:

(一)財政部門的名稱;

(二)檢查的范圍、內容、形式和時間;

(三)對檢查事項未發現違法會計行為或者違法會計行為輕微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說明;

(四)要求當事人限期改正違法會計行為的期限;

(五)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第四十九條財政部門對違法會計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應當制作會計監督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并根據需要將副本抄送有關單位。

會計監督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地址;

(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事實和證據;

(三)要求當事人限期改正違法會計行為的期限;

(四)行政處罰決定及其依據;

(五)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當事人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財政部門的名稱、印章;

(八)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處罰決定文號;

(九)如果有附件應當說明附件的名稱和數量。

第五十條財政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財政部門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并應當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財政部門應當采納。

財政部門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第五十一條財政部門作出較大數額罰款、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按照《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財政部財法字〔1998〕18號)的規定組織聽證。

第五十二條聽證程序終結后,財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作出處理決定。

第五十三條財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會計監督檢查報告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送達當事人;遇有特殊情況可延長至六十日內送達當事人。

第五十四條財政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行政處罰決定。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十五條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財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六條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作出處罰決定的財政部門可以按照《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加處罰款。

當事人對加處罰款有異議的,應當先繳納罰款和因逾期繳納罰款所加處的罰款,再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十七條案件結案后,案件審理人員應當做好案件材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篇2

據報道,英國研究人員發現,每日吃80克豆瓣可增加血液中的抗癌分子。研究表明,從碾碎的豆瓣菜中攝取的物質可有效抑制乳腺癌細胞的生長。

從這項研究來看,吃豆瓣菜可有效預防乳腺癌的生長,也能幫助乳腺癌患者恢復身體,防止乳腺癌卷土重來。

豆瓣菜最近被科學家們稱為“超級食品”,對健康有諸多益處。南安普頓大學癌癥研究中心的格雷厄姆?派克漢教授表示,豆瓣菜中含有一種異硫氰酸鹽,能夠干擾癌細胞的增殖,而且這種干擾作用十分明顯。

該研究以4名乳腺癌患者為研究對象。在研究過程中,志愿者首先要禁食,然后吃一份豆瓣菜。研究人員發現,她們攝入豆瓣菜6小時后,血液中的4E結合蛋白水平下降,這種蛋白參與到癌細胞的生長過程中。

另一項研究也表明,食用豆瓣菜及含有異硫氰酸鹽的蔬果,如卷心菜,也會降低患癌的幾率。

(凌峰)

最新研究:嬰兒也有明顯的嫉妒心理

加拿大約克大學的一項研究發現,3個月大的嬰兒已經表現出明顯的嫉妒心理,而不是現有理論認為的兩歲后才會有所顯露。

從事兒童心理和智力發育研究的瑪麗亞?萊赫斯特率專家小組對50名3個月、6個月和9個月大的嬰兒進行了4項實驗。實驗顯示,當母親將注意力轉向其他人(如聊天或其他形式的互動)時,3個月大的嬰兒通常會蹬腿和發出叫聲。

萊赫斯特說,這項研究表明,3個月大的嬰兒已對周圍的人產生意識。這項研究得出的結論有別于現有的一些理論。現有理論認為,年滿兩歲的孩子才會開始顯露嫉妒、害羞、驕傲等較為復雜的心理。

(凌峰)

研究人員發明新型 孤獨癥快速檢測儀

自閉癥是一個醫學名詞,又稱孤獨癥,被歸類為一種由于神經系統失調導致的發育障礙,其病征包括不正常的社交能力、溝通能力、興趣和行為模式。

據國外媒體報道,英國醫學研究人員近日表示,他們發明了一種可以快速高度準確的腦部掃描儀,可在短時間(15分鐘內)就能檢測出兒童是否患有自閉癥。

來自倫敦國王大學精神病學研究所的科學家們用新的掃描設備測試了40名成年男子,他們20人為一組。一組為身體健康的人,而另一組則是已確診的20名自閉癥患者。新型掃描儀在其中找出自閉癥患者的準確率高達90%。

自閉癥是一種影響兒童的社交能力的疾病,它限制兒童與外部世界的互動能力。目前對兒童自閉癥的檢測手續費非常昂貴,給患者父母和他們的醫生帶來非常大的精神壓力。這種新型診斷方法將可以大量減少目前診斷所需的時間和費用。

篇3

關鍵詞:會計數據集中 國庫事后監督 工作問題

一、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監督依據滯后

TCBS系統上線后,國庫業務操作方式和操作流程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監督人員沒有國庫操作實踐,國庫部門主要以《國庫會計管理基本規定》、《國庫會計數據集中系統業務處理辦法》等部門規章為依據,做為自身的核算結果進行申辯,更多的強調系統本身的缺陷。而監督部門則結合《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中國人民銀行國庫會計事后監督辦法》等會計規定,不能脫離國庫會計核算相關制度來提煉監督結論,從客觀上講缺少雙方能夠與當地實情相結合的,同時又被雙方共同認可的實施細則。在保證資金安全的情況下,面對國庫監督管理人員提出的問題,經過認真討論、辯論后卻仍然無法定奪,久而久之事情就被擱置了,從監督角度來看其嚴肅性很難得到正常發揮。

(二)監督時間延后

1、柜面監督和事后監督是實施基層國庫監督中所依附的兩種形式

所謂柜面監督就是事前監督,其內容主要是負責監督當日國庫中工作人員對稅務、財政以及商業銀行等提交的票據是否是全部嚴格按照規定進行操作的。而事后監督是由專業人員根據相關規定和方法,對當日已經結算的國庫往來賬務進行復查,當國庫會計數據集中系統上線后,當日所產生的所有賬務憑證都必須在業務截止后的第二天開始生成,如遇節假日監督時間還會再次順延。

2、國庫往來專用憑證滯后于賬務日期

通常在支付系統中已經顯示“款項今日已收妥”,但由于國庫中出現突發性事件或其他原因,未能及時將國庫專用憑證打印出來,由此導致在進行事后監督時,不能與支付系統中的信息進行勾兌。所以此時的轉賬憑證缺少了記賬的依據,國庫專用憑證只能等次日才能打印出來,同時憑證也會寄存于次日的會計資料中,第一天的業務要等到第三日才能完整監督。

(三)監督方式落后

目前,國庫會計核算已實現了電子化,各項收支業務的核算是以一記雙訖為記賬原則,無論賬務處理對與錯,當日賬務顯示始終平衡,而與之配套的國庫事后監督程序尚未開發,國庫監督仍處于手工審核、翻閱、查對賬簿和憑證的狀態,無法真正實現在對應的國庫系統檢查電子數據信息的真實性并實時監督國庫資金的清算過程,在監督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有遺漏,監督效率低。

(四)監督范圍覆蓋率低

1、實施監督的范圍不夠全面

《中國人民銀行國庫會計事后監督辦法》中規定:事后監督應該對國庫中所有工作人員的操作權限設置進行全面監督,據目前情況來看,對這些類似事項實施監督時只能采用手工記錄檢查法來確定是否符合要求,而實際系統操作中的權限設置卻很難跟蹤到位。

2、核算的主體與主體之間,資金清算未留有紙質往來對賬清單

“國庫的內部往來對賬清單”可以作為核算主體之間的資金清算橋梁。當所有核算主體將往來賬單信息發給總中心后,其中負責轉入相應收款賬戶時,記賬是否串戶、支付憑證與付款國庫輸入要素是否相符等相關問題,期間不會留有紙質的往來賬務信息,很容易造成事后監督核查時,原始憑證和電子信息不一致,難把資金出口關。

(五)監督模式分散

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業務已實現了集中監督模式,而國庫監督還是采取同級監督的方式。各縣支庫事后監督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監督標準和質量差異較大、且大多是由會計核算人員兼職,會計核算人員本身年齡偏大而且人員緊張再兼職,難免出現監督不到位、監督形同虛設的問題,存在風險隱患。

二、改進措施

(1)完善國庫會計事后監督辦法,盡快出臺與TCBS配套且操作性強的國庫集中事后監督實施的管理條例、操作流程及檔案管理制度。設置嚴格的崗位監督規定,明確劃分指責權限,把國庫集中事后監督內容進行細化,為國庫事后監督工作有效開展提供正確指引。

(2)改進監督手段,盡快研發與TCBS系統同步的國庫事后監督系統。可以通過快速有效的接口,將有關TCBS的數據導入國庫事后監督系統中,同時與其他相關部門系統進行網絡連接、相互兼容,以確保在進行國庫事后監督時,能夠通過系統對各種國庫數據、參數等信息進行詳細核對。

監督系統應能看到國庫內部各項賬務往來的電子記賬詳單,通過紙質憑證和電子賬單兩者之間的核對,確認信息是否一致。與此同時國庫應設置專人負責將紙質往賬清單打印出來,以便會計人員進行資料保存,確保紙質檔案的完整性。

篇4

鄉鎮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做法與體會

××鎮地處××市西北部,宜昌市東郊,鎮域面積223平方公里,轄25個村,4個林場,3個社區居委會,總人口5.3萬,既是湖北省中心鎮,又是全國重點鎮。近年來,我們在全鎮全面推行了以民主理財,村帳站審,會計,財務公開為主要內容的“四位一體”村級財務管理模式,形成了“收、支”兩條線,“管、理”相分離的格局,全面提高了我鎮農村財務管理的質量,受到了村組干部和廣群眾的普遍贊譽。我們的主要作法是:版權所有

一、深化認識,強化責任

2001年3月份以前,我鎮對村級財務管理實行的是村帳站管模式,這種模式對于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提高記帳水平,減少行政成本,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這種模式弊端也較多,老百姓意見很:一是民主監督不夠,經管站專管收支、記帳,老百姓對村級收支知曉難;二是財務審計不夠,僅靠記帳員來審計收支的真實性難度;三是公開透明不夠,村級賬目一般在年頭歲尾按財務科目向群眾公開,老百姓記不清、看不懂。鑒于此,鎮委、鎮政府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基礎上,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要求,深入調查研究,于2001年底探索出臺了“四位一體”的村級財務管理新模式,開啟了村級“陽光理財”的新篇章。實際工作中,我們一是強化認識。采取入戶宣講、典型引路、媒體宣傳等多種形式,強化對廣干部和群眾的教育引導,為“四位一體”管理模式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的思想基礎。二是加強領導。成立了全鎮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積極組織和引導各村成立民主理財小組,加強對村級財務工作的監督管理,形成了黨政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共同參與、財經部門組織協調、全鎮上下齊抓共管的推進格局。三是細化目標。鎮委、鎮政府結合本鎮實際,專門制定下發了,××,!注:去掉中間符號在百度搜索第一個《××鎮村級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對財務管理的內容、時間、形式、程序、方法以及要求達到的目標,進行全面細化。并按照細化目標,把這項工作與駐村干部、村組干部的年終獎勵、工資待遇相掛鉤,落實責任目標考核機制,確保全鎮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目標明確、責任分明,有力地推動了工作落實。

二、建章立制,健全機制

鎮委、鎮政府針對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堅持從完善制度入手,確保工作的規范化運作。2001年至今,先后制訂完善各類規章制度10余項,80多條。

一是根據《××市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先后制定了《××鎮農村財務管理實施辦法》、《××鎮村級報帳員百分制考核辦法》、《××鎮農村財務公開管理辦法》、《××鎮村級“一事一議”資金管理辦法》、《××鎮村級“誰受益、誰負擔”資金管理辦法》、《××鎮村集體多經管理辦法》等財務管理制度。

二是成立了“農村會計服務中心”。會計服務中心屬社會中介服務機構,中心設主任一名,聘請專職記帳員2名。村與服務中心簽訂合同,中心會計員相對獨立,實行記帳與審計分開。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在不改變村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的前提下,受各村委托對村級財務實行有償服務。

三是健全了村級民主理財機構。各村村民代表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3—5名原則性強、村民信得過的群眾代表組成村民主理財小組,任期與村委會每屆任期同步,理財小組組長由理財小組成員推薦產生,現任村組干部的家屬或直系親屬不能擔任理財小組成員。全鎮25個村共選舉民主理財代表157人。

三、突出重點,把好“四關”

“四位一體”村級理財活動涵蓋著“村民自我民主理財,會計服務中心實行會計,村級帳目由經管站審計,村級財務收支及時公開”四環節,各環節環環相扣,互相制約,互為補充,從而構筑起一套完整的村級理財體系,堵塞了村級財務管理上的漏洞。

(一)民主理財,把好收支關。

一是民主議定,編制計劃。每年年初由各村組織村民代表、理財小組成員集體討論,按照“量入為出、略有節余”的原則,認真編制村級全年收支計劃,并報鎮政府審批后在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下嚴格執行。對于計劃外的項目(特殊或緊急情況除外),在沒有資金來源的情況下堅決不予支出,確保村級當年收支平衡。

二是會計報帳,村民批條。按照民主理財規定,每月28日前,由村報帳員收集本月開支的原始單據(必須有經辦人簽名和開支事由),逐筆登記并由經辦人在登記表上簽字,在未報帳前村報帳員不得支付現金或出具欠條;28日由駐村干部召集村“兩委”班子和理財小組全體成員對該村財務收支進行會簽。會上由村報帳員逐筆公布收支單據和事由,經理財小組集體審核通過后加蓋“準予報帳”印章及理財組長私章,然后由村主任簽字同意列支,駐村干部簽名證明情況屬實,做到每張原始單據“四簽”手續齊全,最后由理財小組對收支情況分單據進行登記并做好記錄。會簽未通過的單據由報帳員退還給經辦人自行處理。近四年來,共有123筆、7.8萬元資金經過會簽未通過。如前年廖家林村為村組干部購買掛歷15幅、金額300元,經過村理財小組審核,認為不符合財務管理制度,不準報帳,由責任人負責退回。

三是額支出,集體決策。各村在經費開支上堅持執行事前報告,分級審批的制度。1000元以上的開支項目須經民主理財小組集體決策同意后報財經所審核通過,再由財經所統一報鎮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二)村帳站審,把好審計關。

村帳站審是“四位一體”理財模式的關鍵環節,對此,我們著重加了審計力度,建立健全了審計崗位責任制,將審計工作與各審計人員工資掛鉤,從而增強了審計人員的責任心,牢牢把好了村級帳務審計關。

一是單獨設立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站。為切實搞好農村財務審計,我鎮組建了集體經濟審計站,常年負責村級財務的審計工作。審計站由5名同志組成,其中專職審計員2名,兼職審計員3名。

二是堅持帳前審計。2名專職審計員負責各村的帳前審計工作,報帳時審計員先對村級當期收入及現金入庫情況進行審核,再對支出單據合規性進行全面審計。經帳前審計符合規定的單據由審計員加蓋“經審核準予入帳”印章,交由會計服務中心入帳;對不符合規定的單據加蓋“不準入帳”印章,并在審計備查簿上做好記載交由報帳員按規定程序處理,由審計員跟蹤督查,直至處理落實為止。據統計,近三年來,財經所經過帳前認真審計,共有81筆、3.82萬元支出不符合財務管理制度,未予入帳,為村集體挽回了經濟損失。如徐家嘴村組織村組干部于2002年7月到外地旅游,共報銷資金2000元,雖然“四簽”已通過,但審計人員認真審計,發現此筆開支不應由村級報銷,當即加蓋“不準入帳”印章,深受群眾好評。

三是堅持離崗審計和定期審計相結合。認真做好村組干部的離任審計,對離任干部在任期內的業績和經濟活動給予比較客觀公正的評價。同時每年組織專班對部分村的財務進行重點清理審計,對于審計出的經濟問題及時按規定程序處理。

(三)會計,把好入帳關。版權所有

稅費改革后,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全年報帳原則上不少于3次;報帳月29—31日為報帳日,各村報帳時帶齊所有通過“四簽”的收支原始憑證集中到會計服務中心按報帳程序辦理結算。報帳前先由審計員審計簽章,再由報帳員將“四簽一審”通過的收支憑證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分類,填制一式兩聯的原始憑證匯總單,中心會計憑匯總單編制記帳憑證,并于次月6日前完成登帳、報表工作,報表一式四份,村主任、報帳員、帳內留存、會計服務中心各一份。報帳員憑匯總單登記有關明細帳及登記簿。

(四)財務公開,把好監督關。

為充分接受群眾監督,杜絕理財小組審核把關的局限性,我們狠抓了帳后的財務公開工作。一是統一設置了公開欄。各村均在交通方便、便于群眾閱覽、醒目的地方建立了財務公開欄。二是統一了公開的內容。每年末要全面公開年度收支計劃的執行及結算情況,資產負債及債權債務情況,村組干部報酬和五保優撫、農業稅減免到戶情況,一事一議資金提取使用情況等。每年初要對農業稅分解方案、年度收支計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項目進行全面公開。平時每次記帳后以條目形式詳細公開當期的收支情況。三是統一公開時間。每次報帳后于次月6日前由理財小組負責按時公開,公開后10日內由理財小組成員廣泛收集意見,收集的意見于每月15日前交村“兩委”班子集體研究后采取召開會議或在公開欄上公開的辦法予以答復,由財經所包村專管員負責督促落實。

四、強化考核,常抓不懈

推行村級“四位一體”財務管理重在持之以恒。近年來,為確保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走上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我們強化機制建設,堅持常抓不懈。一是給予高度重視。堅持每年把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列入鎮委、鎮政府工作要點,針對農村經濟社會不斷變化的新形勢,及時研究、及時部署。二是加強檢查督辦。我們在實踐中探索建立了領導督辦、會議督辦、專題督辦、暗訪督辦的督辦絡,除鎮委、政府每年組織兩次檢查外,還經常組織財經所、審計站等有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工作檢查。對一般性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對難點問題,專題研究解決辦法;對少數地方存在的一些重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如2002年初,鎮政府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靈芝山村有財務違紀問題,黨委、政府非常重視,迅速組織紀委、財經所對該村財務進行全面審計,發現該村私設小金庫,3名村干部貪污公款4萬余元,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極壞。對此,鎮委、鎮政府毫不手軟,嚴肅進行了查處。三是完善工作保障。始終堅持班子不撤、人員不減、經費不少。鎮委、鎮政府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經費,重點用于村務公開,保證了村級財務管理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位一體”村級理財模式在我鎮實施以來,已顯示出強的“生命力”,取得了顯著成效,主要表現為:

一是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四位一體”的民主理財模式充分發揮了村民理財小組成員全程參與理財的決策職能,充分調動了廣群眾監督村級理財的積極性,全程“陽光作業”,廣干部群眾對財務一目了然,消除了干群之間的疑點,村民對干部變懷疑為信任,變誤解為理解,變對抗為支持,農民群眾高興的說,以前是“糊涂帳”,現在才是“明白帳”;以前沒“譜”的開支,現在有“譜”了。全鎮自實行“四位一體”民主理財以來,經濟社會穩定,干群關系融洽,農民安居樂業。

二是加了村級財務控管力度。實行“四位一體”村級財務管理,把村干部的行為置于村民的監督之下,促使干部廉潔自律,勤儉辦事,艱苦創業。全鎮自推行“四位一體”民主理財以來,已有90%以上的村實現“兩降兩增”,即村級管理費用、非生產性支出費用全面下降,農業投入、公益性開支全面提升。同時,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在鎮信用社為村級開設了資金專戶,市鎮對村各項撥款,均可直接撥付到村級資金帳戶,確保了村級工作正常運轉,也便于村級資金充分接受財經所的監管。近三年來,通過推行“四位一體”財務管理新模式,共為村組杜絕不合理開支12.3萬元,節約非生產性支出27.8萬元。

三是破解了“三農”工作難題。推行“四位一體”村級理財模式,把村級理財小事務的知情權交給群眾,把財務開支的決策權交給群眾,滿足了廣農民群眾參政議政的愿望,使他們充分感覺到了各級黨委政府對“三農”工作的高度重視和關心,使各種“三農”工作難題,通過農民群眾的理解支持迎刃而解。

篇5

一、檢查的指導思想

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貫徹落實總理“加大會計監督檢查力度,綜合治理會計信息失真問題”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實加大會計監管力度,進一步整頓會計秩序,不斷擴大會計監督檢查的規模效應和社會影響。

二、檢查的重點內容

(一)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的內容按照《會計法》、《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包括會計核算是否真實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會計造假行為等。檢查的主要內容是被查單位20*年度會計信息質量,必要時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對于執行新會計準則體系的企業,要特別關注企業執行新會計準則的情況,企業是否嚴格執行了新會計準則體系的相關規定,是否存在利用新舊會計準則轉換之機操縱損益的行為,確保新會計準則體系的貫徹實施。

(二)會計師事務所檢查的內容按照《注冊會計師法》、《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會計師事務所監督檢查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執行。各地應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質量、設立條件、業務報備、內部管理、會計信息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必要時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切實規范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行為,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控制和內部治理水平。

(三)檢查中應對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新審計準則的情況進行調研,重點關注注冊會計師是否具有足夠的專業勝任能力,是否能有效實施風險評估等必要的審計程序,是否收集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及是否按照規章編制和保存審計工作底稿。

三、組織方式

在省財政廳統一領導下,市財政局負責組織發動全市范圍內的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各區財政局負責組織發動各區范圍內的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在檢查和處理處罰工作完成后,按照省財政廳的統一要求向省財政廳匯總上報檢查材料。

四、檢查時間

檢查自20*年6月中旬開始至9月底結束。

五、檢查要求

(一)各檢查組及參檢人員,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深入細致的工作作風對待這次檢查,努力打造精品工程。要加強規范化檢查意識,嚴格遵循《財政檢查工作辦法》和《會計師事務所監督檢查工作規程》等檢查工作程序,做到:統一檢查對象、突出行業重點;統一工作部署、上下聯動、體現規模效應;統一業務流程、規范執法行為;統一處罰尺度、規范處罰文本格式;統一對外公告。

篇6

一、經審組織建設情況

(省略)

二、經審制度建設情況

今年縣總工會分別制定了《關于對下級工會經費審計監督辦法》、《本級工會預、決算審計制度》、《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議事規章》、《經審工作檔案管理制度》、《申報各種榮譽稱號的審計制度》、《經審人員學習制度》、《對下審計整改意見書》,還制定并實施了對基層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考核辦法。通過各項制度的健全完善來規范工會經審工作,促進工會經審工作經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三、審查審計監督工作

,縣總經審委根據關于《對下級工會經費審計監督辦法》、《工會審計操作規程》和《工會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暫行辦法》等制度、辦法的規定,分別對縣總本級工會經費預算執行、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同時對全縣應撥交工會經費的企業單位的工資總額、應上解工會經費數進行了審查、核定。從審計情況看,縣總工會在促進經費收繳方面采取了積極的措施,經費收入元,上解經費,比上年增長。上年結余元,期末滾存結余元。縣總工會支出結構也逐漸規范合理,財務人員整體素質逐年有所提高,財務管理工作得到了一定加強,法律、法規意識得到進一步強化。

四、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1、工會經審工作還沒有真正得到工會領導的高度重視。安排工會經審主任級別高,懂業務知識、能實際具體操作的專職經審主任少。

2、經審干部隊伍難以適應工作需要。①各單位經審機構多以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方式設置配備,工作人員兼職過多,精力有限,不能較好的開展經審工作。②工會經審干部不具備會計、審計等專業技能,對工會財經法規制度不熟悉,業務素質較低,難以勝任審計工作。③有的經審干部特別是基層工會經審干部對自身工作重視不夠,責任心不強,不能積極主動開展工會經審工作。

五、做好工會經審工作幾點建議

篇7

為加強我市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強化監督制約機制,有效遏制農村新增不良債務,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就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和保障村民權益的前提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遼寧省《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完善農村集體財務管理體制,促進農村集體資產與財務管理的規范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二、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基本原則

實行村會計委托制,必須堅持民主自愿原則,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方可施行;必須堅持“三權不變”原則,在會計核算辦法不變的前提下,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不變。

三、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工作目標

通過實行村會計委托制,規范村級財務管理,提高村務、財務公開水平,改善農村黨群干群關系,堵塞農村財務管理漏洞,從根本上解決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腐敗行為,控制非生產性開支,杜絕新增債務,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長期穩定。

四、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主要內容

1、明確機構設置。按照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各鎮(區)成立村會計委托辦公室(以下簡稱辦)。辦設在鎮(區)農經站,負責村集體經濟組織委托資金項目的日常會計核算、財務管理、財務審核、監督及部分檔案管理等工作。

2、完善人員配備。辦主任由鎮(區)農經站長擔任,辦按各村實際業務量設置記賬會計和現金會計。辦的人員配備,必須堅持權、錢、賬分離原則,必須堅持直系親屬回避原則。辦人員必須定期接受業務培訓,取得上崗資格,持證上崗。辦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任何單位不得隨意調換。

3、建立三級監督機制。一是群眾監督。村集體經濟的每筆收、支必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監督,并簽字蓋章后方可報賬;二是鄉鎮辦監督。辦會計對每一筆村級收支原始憑證在入賬前進行嚴格審核監督,審核原始憑證是否符合相關規章制度,手續是否齊全,對不符合規定或手續不齊全的票據,要堅決退回或補辦;三是審計監督。市農經總站和鎮(區)農經站定期或不定期對村級財務進行審計或檢查,同時監督辦人員是否履行職責。

4、規范辦工作。根據村級財務規章制度要求,要健全財務預決算、貨幣資金管理、財務審批、票證管理、結算資金管理、財產物資管理、民主理財、檔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使用規范的收支憑證,定期核算,及時公開。

5、實行會計電算化。各鎮(區)要積極創造條件,加大投入,加快農村財務電算化管理步伐,盡早實現會計電算化,并建立健全電算化管理制度,規范操作行為。

五、健全和完善村會計委托制的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區)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結合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把健全和完善會計委托制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

2、各盡其責,密切配合。各鎮(區)要加大對村會計委托制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辦公經費。組織、監察、農業、財政、人事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加強指導,努力提高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工作水平。

篇8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進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也不斷深化,社會保障基金規模逐步擴大,基金來源更加多元化,而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保障制度實施的核心內容,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有效的管理,不僅關系到廣大勞動者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社會保障制度能否正常、有序運行的關鍵。

一、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監管政策發展沿革

社會保障基金是指為實施各項社會保障制度,通過法定的程序,以各種方式建立起來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貨幣資金。社會保障基金按用途可分為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救濟基金、社會福利基金等。社會保險基金又分為養老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等。社會保障基金是以保障社會成員基本生活需要為目的而建立的基金,所以,社會保障基金是社會再生產中消費基金的組成部分,近幾年來,國家對社會保障基金加強了管理,出臺了相關的監管政策,具體如下:

1999年7月1日,財政部、勞動保障部聯合制定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開始執行。統一的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和會計制度在全國范圍內實行。

2001年5月18日,勞動保障部《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明確了基金監管的原則,確定了監管機構的監督范圍。

2001年12月,財政部、勞動保障部聯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暫行辦法》,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2002年5月23日,勞動保障部《關于進一步規范管理<社會保障審計檢查證>,的通知》。

2002年,有關建立基金監管部門協作機制并確立勞動保障部門基金監管責任主體的相關政策,以及有關《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的延伸性程序規定,正在加緊擬訂當中。

2002年12號文,勞動保障部《關于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盡管各級部門加強了對基金的管理,但在基金籌集及運用等環節上也存在不少問題。國家有關部門通過對社會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的監督檢查,發現瞞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少繳社會保險費、騙取或違規支付社會保險金等問題時有發生,針對出現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大力加強其監督和管理,充分發揮會計監管和審計監督的管理效應,確保社會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使社會保障基金管理與運營納入到良性循環的軌道上來。

二、國外社會保障情況簡介

以美國為代表的“自由型”社會保障社保制度,基本特點:一是項目多但覆蓋面和保障水平不及“國家福利型”高,如在美國投保者每日領取的養老金只相當于原工資的50%.;二是共同基金在養老保險資產比重逐步上升。

美國共同基金業已將重點轉向了養老類型的投資項目。今后,養老市場仍將在共同基金的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共同基金的長期回報率一般達到10%左右。2001年回報率有所下降,但一般仍高于儲蓄的利息。當然也有一定的風險,但比直接投資股票風險要小得多。

歐陸國家多數實行“穩健型”社會保障制度,主要特點是:一是公民必須參加法定的社會保險,定期交納社會保險費,從而享有申請保險待遇的權利;二是除失業保險外,其他保險均由獨立的保險機構經營,實行自治管理,政府只起指導作用,保險基金由雇主和雇員共同承擔。

北歐和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實行“國家福利型”社會保障制度。主要特點:社會保障內容龐大,覆蓋面廣,保障水平高。如瑞典的社會保障覆蓋了在瑞典居住的所有人(不論其是否有瑞典國籍,不論其是否就業,只要居住到一定年限,均可享受);二是基金的來源是各行業的雇主,雇員則基本不交納。這種類型的理論基礎是福利學派思想,主張建立合理分配、收入均等的國家。政府通過課征高累進稅,向全體居民提供“從搖籃到墳墓”的一切社會保障。但這種類型因企業負擔較重,如1995年瑞典企業主負擔的養老金和醫療保險等各種法定保險費用占利潤的32.9%,影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的地位。

日本實行把企業的利益和職工的利益捆在一起的辦法,在戰后恢復和發展時期,起了很大的作用。如終身雇傭制、年功序列工資制、較高的獎金和職工集體福利。近年來,因受東南亞危機和全球經濟不景氣的影響,日本經濟持續低迷,原有社會保障制度也進行了相應的改革。日本采用職工持股制度補充退休準備金制度。

三、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存在的問題

借鑒國外社會保障實例,筆者認為我國應該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強化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在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管理體制不統一法制不健全,包括領導管理體制不統一,基金管理難以協調、法制不健全,管理缺乏規范;社會保障基金運行機制不健全,基金的籌集,運用和保值增值難以形成良性循環;基金未納入國家及地方政府的統一預算,缺乏統籌安排,基金分散,難以產生效益、現收現付的籌資模式難以渡過“老齡時期”,“代際轉嫁”方式將出現支付危機、缺少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基金保值困難等。針對這些情況,應該大力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督和管理。

四、加強會計與審計監管功效

在社會保障制度運行過程中,也暴露出社會保障財務會計體系與社會保障整體改革步伐不協調之處。財務會計理論體系不完善,財務管理秩序混亂,管理透明度低,資金管理過程暗箱操作手法嚴重,會計信息披露不規范,會計管理體系不順暢,會計制度欠缺等。為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社會保障基金運行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合法性、合規性,在實踐中就必須加強會計監管及審計監督的管理效應。這里的會計監管,是指對于最低生活保障的資金運動過程實施內部監管,具體執行部門包括:財政部門、社保經辦機構、財政專戶管理機構、稅務征收機構以及銀行、郵政、醫療等社會服務機構。這些機構,為防范基金運作風險,提高管理質量和水平,必須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運用的內部會計監管及內部審計監督;而外部審計監督,是審計部門獨立于各執行部門之外&對資金運行的全過程實施外部全程監控,審查各級經辦機構的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是否健全、有效;財務和內部審計機構是否健全,能否有效地發揮核算監督和控制作用。

(一)加強法律規制

市場經濟及WTO對法制環境的要求和社會保障制度自身建設的需要,均決定了法制性取代政策性的必然。應盡快出臺《社會保障法》,使其與《會計法》、《審計法》聯手,如果在某些關鍵環節實施會計監督以及審計監督受到阻礙時&可以采取必要的司法介入,在社會保障及其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發揮內外共同監管的效應。

(二)加強信息化建設&實行動態監管

我們可以借鑒美國及其他國家的先進經驗,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計算機操作和聯網管理,這就在根本上消除了虛報、瞞報、暗箱操作等違法行為,所以對社會保障基金實行專業化、網絡化、信息化、現代化管理勢在必行。

(三)加強各層次執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

隨著安然公司的倒閉,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做假事件公諸于眾&加強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越來越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提高執業人員整體素質&包括內部會計和內部審計人員、外部審計人員及社會各界執業人員,是確保執業誠信的根本。應定期開展執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誠實守信教育,樹立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從業作風是加強誠信的第一步。

(四)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的審計監督

社會保障審計是指審計機關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的審計監督。社會保障審計的范圍包括養老、醫療、失業、農村養老、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金,住房保障以及各項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等。其目的在于:保障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及住房制度改革的順利實施;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的權益,維護社會的穩定;促進我國現代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完善;保證社會保障資金的安全與完整,充分發揮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促進接受社會捐贈的部門、單位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社會捐贈資金使用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

篇9

--xx區財政局源頭治腐工作紀實

xx區財政局積極圍繞構建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目標,不斷推進財政改革,在管好自身權力規范運作的同時,著力創新源頭預防腐敗機制,實現了科學理財和源頭防腐的有機結合,有效地促進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源頭治理工作。

一、建立監督機制,堅持源頭治理

沒有監督的權力,很難避免腐敗。xx區財政局始終把提高財政干部的被監督意識、增強財政的監督能力作為深化黨風廉政建設、推進依法行政、改善行業作風、提高履職能力的關鍵環節和重要內容常抓不懈,不僅堅持了制度化的警示教育、普法教育,而且探索并建立了一套效果明顯的監督運作機制。

首先,形成了規范有效的內部監督機制。每年由局監察科會同局黨風廉政領導小組成員對局里所有資金收付環節、行政審批環節采取全面的檢查。內容包括預算編制、資金撥付、辦事程序、辦事效率、辦事結果等;通過檢查發現問題、查找原因,并集體討論,找準解決有關問題的具體對策。此項舉措增強了全局干部的被監督意識,提高了對內部監督工作的認識,使依法行政、依法理財的步子越走越扎實,路子越走越寬。

其次,構建了與社會溝通的機制和平臺。隨著財政干部被監督意識的不斷提高,為有效及時發現和及時解決履職中存在的問題,在堅持召開不同形式的座談會和向社會發放征求意見卡的常規做法的同時,啟動了“局長接待日”制度,傾聽群眾對財政工作的要求和呼聲,及時向群眾宣傳和解釋有關財政法律法規,尤其是涉及離退養老、下崗就業、福利救濟、津貼補助和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與廣大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問題。

二、收費資金統管,鏟除腐敗土壤

首先,嚴格了收費票據的管理。為了從源頭上控制收費收入,確保各項收費收入及時足額入庫,制定并認真落實收費票據管理辦法,在全區范圍內嚴格實行票據領購證制度,堅持持證領購,限量供應,交舊領新,票款同步的管理原則。

其次,加強對執收單位銀行帳戶的管理。加大對各執收單位銀行帳戶的清理力度,共計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過度戶100多個。只允許執收單位開設一個預算外資金支出帳戶,支出帳戶只能接納財政撥給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銀行帳戶的清理有力地杜絕了單位多頭開戶的局面,為收支兩條線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再次,實施綜合財政預算,統籌使用預算內外資金。在每年編制全年收支預算時,根據各單位的實際情況,測算單位的全年預算支出數,根據上年度收費收入確定當年收入目標,按先預算外、后預算內的編制口徑,下達單位財務收支預算。在撥付單位經費時,本著先個人經費,后公用經費,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把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發揮財政職能,源頭預防腐敗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加強了區級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范區級機關和直屬機構的財務收支行為,為實現國庫集中統一收付奠定了基礎。

首先,建立健全了規章制度,實行規范管理。先后制定了《會計核算中心業務流程及操作規程》、《會計核算中心內部會計核算辦法》、《會計核算中心計算機系統運行、維護管理制度》、《會計核算中心工作紀律》和《會計核算中心各崗位工作職責》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明確各人的工作職責,增強了干部的責任心,使每項工作都有管理依據和衡量標準。規范各項會計業務,統一會計科目,方便了各單位查詢數據、審計部門審計帳務,也方便中心內部業務管理以及工作經驗交流。

其次,強化會計監督職能,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目前納入中心集中核算的部門和單位共87個,按照不同的資金性質設立核算帳戶139套,平均每天處理原始憑證500余份,簽開支票30份,銀行資金撥付量80余萬元。實行集中核算后,會計核算過程由“暗箱操作”變成“陽光作業”,各單位的收支必須通過在會計中心開設的賬戶,在會計人員的公開監督下進行。各單位遵守財經紀律的意識明顯增強,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得到了遏制。

再次,強化了支出管理,提高了資金效益。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后,各單位的資金統一集中到會計中心,及時反映了財政資金的整體運行情況,對財政部門掌握各單位的資金使用和撥付情況,搞好財政資金的統一調度打下了基礎。同時,通過會計核算中心的審核,保證了每筆資金都能夠按預算、專款專用,從根本上杜絕了擠占、挪用、截留、浪費等現象的發生,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四、規范政府采購,有效防止腐敗

篇10

違規標準不明細。中國人民銀行會計核算監督辦法,對違規情況只進行了原則性規定,實踐執行中還有不少問題。2010版事后監督制度第24條(五)中將違規情況分為三類:“1.規范性問題,是指違規操作,但未造成賬務處理錯誤、未形成資金風險隱患的情況。2.核算差錯,是指違反會計核算規章制度,造成賬務處理錯誤的情況。3.事故,是指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章制度,性質嚴重或造成資金損失的情況。”但實務中很多違規很難界定。如一進賬單,賬號戶名不符(賬號中少一“0”),但記賬正確,實務中一般認定為規范性問題,但這一問題卻留下產生法律糾紛的隱患。再如重空憑證銷號錯誤,登記簿登記錯誤,有的會計人員認為屬賬務處理錯誤,有的認為是規范性問題,兩種不同意見都是依據同一制度。這些問題常使會計業務人員和事后監督人員產生爭論,有的還因此產生個人矛盾;這些業務上的矛盾如不用制度加以解決,必然隨著時間的推移反饋到工作上(如工作態度、工作質量),最終增加會計核算的風險。

事后監督的信息浪費嚴重。事后監督人員每天對很多細節性問題進行檢查、核對,發現和記錄了很多業務問題,這些問題包含了大量有用的信息,有操作層面的、有制度層面的、也有管理層面的;有的問題應當在基層解決,有的問題只有高層才能解決好,如涉及系統、制度層面的問題;有些問題上下結合才能解決好。然而,實務中對發現的問題只留在當地中支幾個部門,對問題的分析和處理更多地停留在操作層面,沒有對問題進行匯總和深層分析,許多對央行內控有用的信息,沒有送達決策部門或沒有引發管理層的深度反思,使大量有用信息白白浪費。如一些常識性的錯誤一再發生,暴露出會計人員未經培訓就上崗的問題。但這種情況已存在多年,長期沒有解決。這種重監督、輕反思、輕通過優化內部管理全面提升防風險能力的現狀急需改進。

對會計事后監督發展的建議

1.提高事后監督的技術。事后監督范圍的擴大,引發事后監督力量和監督質量的矛盾,應盡快升級事后監督系統,將不同系統的電子數據進行共享,全面提升事后監督的效率。

2.加強對事后監督人員的同步培訓。事后監督人員要對財務會計、國庫、發行、營業室等部門會計業務進行監督,而這些部門的業務、技術、制度、標準在不斷發展,當系統更新、制度(特別是以文件下達的制度)更新時,應當讓事后監督人員同步參加,同步學習、同步培訓,才能更好地發揮事后監督的作用。

3.加強事后監督業務的后勤保障。相關的制度、文件要同步送達事后監督部門。

4.建立大監督格局,檢查要分層次。將央行紀檢、內審和事后監督的力量進行整合,建立央行大監督格局。上級行對基層行進行檢查時,應當分層次、有側重地進行檢查監督。比如分行檢查地市中支,應當把檢查的節點放在地市中支的會計主管、事后監督上;這些節點如果正常有效運行,一般來說該地市的會計風險就會控制在較高水平。檢查的內容包括:單位領導是否關注事后監督工作?會計事后監督是否及時?查出的問題是否得到高效糾改?單位領導是否關心事后人員?事后監督的盲點有哪些?會計主管的日常工作?事后監督形成的資料?分管行長是否有效履行了職責等等;不要每個層次的檢查都去調很多賬、表、證、簿,這樣的檢查十分不科學。而分層次檢查既可節約力量,又可加強監督的效能。

5.制度的精細化發展。伴隨央行各種業務系統的不斷推廣和整合,已對人民銀行的會計管理提出了精細化管理的要求;而精細化管理的顯著特征是:全面管理、系統管理、標準化管理。這種發展態勢也必然要求事后監督業務從制度、操作規程、評價標準向精細化方面發展。因此,對事后監督業務制度進行全面細化和整合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