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方案范文

時間:2023-12-20 17: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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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方案

篇1

一、防汛抗洪搶險工作方針

防汛抗洪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

二、縣人民政府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

縣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負責統一指揮全縣中小學防汛抗洪搶險工作。

組長:胡小紅

成員:翁建敏(縣教育局)、沈永明(縣國土資源局)、陳延南(縣水利局)、周敬榮(縣氣象局)、吳昌亮(縣建設局)、陳海峰(交通局)、柳浩宇(公安局)、雷李會(衛生局)

三、縣人民政府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組成部門的工作職責

教育局:組織編制中小學校防洪搶險應急預案,加強對學校防御山洪與地質災害工作的監督管理。

水利局:及時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預報。

國土資源局:要查明對學校可能造成影響的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及時向教育部門和有關學校通報。

建設局:要加強對學校建筑物的質量監測,并及時通報。

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搶險秩序,協助組織中小學生撤離和轉移。

保障搶險救災隊伍、車輛優先通行。

交通局:負責組織所轄公路交通設施、工程、裝備的防洪搶險和救

災車輛的組織調度。

衛生局:負責組織受災中小學校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

氣象局:負責監視天氣形勢,及時提供氣象信息和風暴潮預報。

四、縣教育局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

總指揮:翁建敏副總指揮:鐘利海

下設四個小組:

1、現場指揮組:吳廣偉負責險情發生地的現場指揮

2、聯絡組:朱云燕負責與縣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

構各成員單位的信息聯絡和及時向學校傳達有關信息

3、信息材料組:葉旭英負責收集整理報送災情信息和材料

4、后勤裝備組:陳際春負責組織防汛抗洪搶險的資金

器材裝備

五、險情匯報和搶險處理程序

(一)險情匯報

汛期,各中小學校要堅持晝夜24小時值班制度。發現災情須向當

地政府和縣教育局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的聯絡組或教育局

值班人員匯報,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避險預案。

聯絡組或教育局值班人員接到學校險情報告后,立即與縣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總指揮匯報,并根據總指揮的指示與縣人民政府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小組溝通。

(二)搶險處理程序

1、當一般險情發生時縣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小組根據險

情擬訂搶險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現場指揮組在第一時間奔赴現場、其他各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

2、當重大險情發生時由縣中小學校防汛抗洪搶險協調領導機構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協同行動。

3、轉移信號、路線及地點當險情發生時,由險情發生地學校向全體師生發出險情信號,并按《師生緊急撤離示意圖》指定的線路、地點進行緊急疏散,確保師生生命安全。

六、善后工作處理

做好災情的調查統計工作,在搞好搶險救災的同時,由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學校,組織專門力量,開展受災情況調查。初情要求在受災后12小時內上報,詳情要求在24小時內上報,數字要準確、可靠,同時上報縣防汛辦、縣民政局各一份,統一口徑,逐級按要求上報。

篇2

一、防治災害領導小組

成員單位:政務辦、村建站、安監辦、水利站、武裝部、民政辦、宣教辦、派出所、國土所、效能辦。

防治災害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土所,辦公室主任由國土所所長兼任。

二、預案編制的依據

1、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2、市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3、鎮年度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三、我鎮地質災害防治概況

年,我鎮遭受圣帕等臺風暴雨的影響,在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沒有發生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經核查,年我鎮尚有8處地質災害點威脅著77戶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我鎮地質災害類型以滑坡、崩塌為主,其他類型較少。

四、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主要區段和防范期

從區域地質環境條件上分析,我鎮地質條件差,地形陡峻、分割強烈、溝谷發育,預測年3月降雨季初期(5月底—6月中旬)和(7—9月),雨量又較年偏多,尤其是強降雨和臺風暴雨,從而加強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在人類工程活動較強烈的地區,如礦山、公路沿線(含在建工程),房前屋后邊坡及水庫等地段尤為頻發。

五、群眾安全轉移

1、信息運行:據本鎮地質災害防災抗災群測群治網絡圖由總指揮根據上級有關防治抗災布置要求,召開緊急會議,傳達有關精神,由分管副總指揮依據網絡圖立即通知各片區包片領導和各村(負責人)責任人,各村負責人在接到信息后馬上通知本村的具體災害點。

2、安全轉移信號

警戒險情:由各村負責人和掛鉤村領導及各駐村工作組按照網絡圖所區分的災害點,通知到各家各戶,并預先通知危險險情的信號。

危險險情:除完成上述規定外,采用敲鑼、廣播、通信等形式進行傳播。

3、轉移路線及注意事項:

(1)根據各村的不同情況,由各村對災害點逐個進行預先擬定,其中包括疏散路線、人員安置情況(詳見各村災害點群眾安全轉移方案)。

(2)鎮、各村負責人應深入受災點將群眾轉移到安全地帶并及時處理具體工作,確保轉移工作的安全、穩定。

(3)各村要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協助受災點安全轉移,一是做好保安工作,二是協助抗災、救災。

(4)新發現地質災害隱患點參照本預案提出群眾安全轉移方案。

篇3

(一)編制目的

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編制本工作方案。

(二)編制依據

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遼寧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遼寧省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朝陽市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

(三)適用范圍

本工作方案適用于*縣范圍內處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

3.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群測群防和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鄉鎮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設立*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

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正縣級調研員冀雅軍同志擔任,副指揮長由縣政府辦主任、應急辦主任姚海廷同志和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李顯林同志擔任,成員單位由縣國土資源局等二十個部門的負責同志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國土資源局,徐桂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發生中型以上災情時,組成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專家技術組、搶險救災組、醫療救護組、轉移安置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新聞報道組、善后處理等現場處置工作小組,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二)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組織領導和指揮全縣中型以上突發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決定啟動縣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協調、調配應急搶險救災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組織力量深入災區協助當地政府搶險救災;檢查督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工作落實情況。

(三)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是負責縣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二是組織協調搶險救災,會同專家制定搶險救災方案和災民緊急撤離路線、安置地點;三是負責搶險救災綜合信息收集、匯總和報告災害情況,以及會議、活動的組織及各類文件的歸檔管理等項工作。

(四)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和成員單位的主要工作職責

1.縣應急管理辦公室:組織、協調全縣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管理工作。

2.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專家和專業隊伍對地質災害的成因、險情進行分析論證,會同氣象部門進行地質災害氣象預報,建立應急監測系統并結合氣象資料提出趨勢判定意見,指導地方政府制訂應急響應措施;組織、協調專業技術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管理工程,減緩和排除險情災情進一步發展。

3.縣人民武裝部:負責組織、協調、調動民兵和預備部隊參加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4.縣發改委:安排災后基礎設施重點建設項目,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爭取項目建設資金。

5.縣經貿委:負責協調電信、電力、商業、醫藥、鐵路等部門的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鄉鎮企業的搶險救災工作。

6.縣公安局:負責維護現場和災區社會治安,設立警示標志和范圍;迅速組織交通管理和疏導,及時有效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全力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并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災民的轉移。

7.縣民政局:協助災區有關部門做好避險和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妥善安排避險和受災群眾的生活;負責對救災款物的分配、發放和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8.縣財政局:負責應急防治與救災補助資金的安排,撥付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9.縣教育局:負責指導、協助轉移受災學校師生員工,做好災后學校教育、教學組織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

10.縣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協調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地質災害危害工業與民用建筑的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災后恢復重建工程的設計、施工、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11.交通管理部門(縣交通局、縣公路段):負責組織協調所管公路建設工程活動中導致地質災害和既有公路沿線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線的安全,確保道路暢通;及時組織搶修損毀的交通設施,保證救災物資運輸。

12.縣水利局:負責組織、協調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導致地質災害和既有水利工程范圍內自然或人為因素導致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負責組織對主管河流、水庫實施調度和災后水利設施的修復,協助縣管以外河流地質災害防治和搶險救災工作。

13.縣安監局:負責協調相關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有關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引發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礦山因工程活動或自然因素導致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14.縣衛生局: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員,做好災區疫情監測預警;對重大疫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指導督促衛生部門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預防和有效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

15.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救濟食品、藥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16.縣旅游局:負責組織、協調旅游景區(點)主管部門處置因工程活動或自然因素導致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17.縣農電局:負責保障地質災害應急搶險的電力供應;負責對管轄范圍內的受損電力設施進行恢復。

18.中國聯通*分公司、中國移動*分公司、中國電信*分公司:負責盡快恢復受到破壞的通信設施;保證應急指揮信息通信暢通。

19.縣氣象局:負責向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提供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所需的氣象資料信息,對災區的氣象條件進行監測預報。

20.縣報社、縣廣播電視局負責新聞報導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為搶險救災工作做好應急配套服務。

三、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

縣國土資源局和縣氣象局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并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后,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測群防的要求和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的具體要求,做好防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四、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級。

(一)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社會影響極大者;

(二)大型:因災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者;

(三)中型:因災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社會影響較大者;

(四)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社會影響不大者;

五、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一)速報時限要求

1.特大型(Ⅰ級)、大型(Ⅱ級):鄉鎮人民政府和地質災害導致者或受害者的行業主管部門應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通訊中斷、災害性質難以界定的4小時)內報縣人民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同時速報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市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災害導致者或受害者的上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

2.中型(Ⅲ級)、小型(Ⅳ級):鄉鎮人民政府和地質災害導致者或受害者的行業主管部門應于災害發生后及時報縣國土資源局、縣人民政府,同時速報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市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災害導致者或受害者的上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縣國土資源局接到小型以上災情報告后,立即報縣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決定啟動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在縣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趕赴現場處置。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鄉鎮有關部門接到突發地質災害報告后2小時內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二)速報的內容

地質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時間、地點、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六、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開展先期搶險救災工作,及時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采取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采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決策,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并將災情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地質災害事故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一)分級響應程序

1.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啟動各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上級預案在下級預案先啟動響應狀態的基礎上啟動。上級預案啟動后,下級預案繼續處于啟動狀態。

2.特大型(Ⅰ級)、大型(Ⅱ級)地質災害的應急響應工作,按有關規定在省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省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指揮、協調、組織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3.中型(Ⅲ級)地質災害的應急響應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市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指揮部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4.小型(Ⅳ級)地質災害的應急響應工作,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縣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指揮部指揮、協調、組織城建、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二)應急響應職責

1.現場指揮部職責,執行縣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響應指揮部的指令;迅速了解災情及前期處置情況,成立救災工作組,研究制定應急施救方案并組織實施;及時將情況向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響應指揮部報告。

2.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縣、鄉鎮兩級人民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等相關部門領導組成。主要職責:協調各工作組開展處置工作;及時溝通傳遞和報告現場情況。

(2)專家技術組:由縣國土資源局有關人員和地質環境方面的專家組成。主要職責:對地質災害險情進行調查、監測,制定搶險救災技術方案,為搶險救災決策服務。

(3)搶險救災組:由現場指揮部根據實情確定其組成,主要職責:制定搶險救災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4)醫療救護組:由縣衛生局和有關醫療單位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對傷員救治,防治和控制疾病的爆發流行。

(5)轉移安置組:由縣、鄉鎮兩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制定災民轉移安置方案并組織實施。

(6)安全保衛組:由縣、鄉鎮兩級公安部門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警力對現場進行警戒,必要時,實施強制轉移和交通管制。

(7)后勤保障組:由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負責應急物資、通訊、運輸、供電、供水、食品等方面的保障。

(8)新聞報道組:由現場指揮部負責人和新聞媒體人員組成。主要職責:組織有關新聞單位報道施救工作情況。

(9)善后處理組:由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災民的善后處理。

七、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保障

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響應與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后應急響應與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專業應急響應與救災隊伍、鄉鎮、村、組應急救援志愿者組織等,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響應與救災演練,提高應急響應與救災能力。

縣人民政府要儲備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用品等方面的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供應。

(二)通信與信息傳遞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地質災害應急響應信息網,并實現各部門的信息共享。

(三)應急資金保障

縣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專項資金,把地質災害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確保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搬遷避險,災民救濟等經費急需。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各級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干部和群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應根據應急預案,結合實際,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開展應急搶險救災演習,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八、后期處置

(一)災民生產生活和恢復重建

災情穩定后,災區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責任單位應立即開展擬定生產、生活安排計劃,組織群眾大力開展生產自救;組織專家評估重建能力和災害造成的損失,制定恢復重建計劃,落實資金,迅速開展恢復建設工作。

(二)經費和物資

已動用的救災物資各部門負責及時按原規模補足;實施預算的各項經費支出由審計部門及時組織審計;經審計核定的各項應急經費支出由財政部門及時兌付、結算。

(三)災情評估

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災情進行評估,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意見和建議,上報總結報告。

九、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獎勵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及相關規定進行獎勵。

篇4

(一)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避免或者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公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因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公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中,要把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并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搶險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充分發揮事發地政府的作用。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依法實施應急搶險工作。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協調聯動機制,充分發揮鄉鎮、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突發地質災害搶險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設備,充分發揮各類專家和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地質災害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事件。加強對專業應急搶險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的培訓,定期進行演習,做好對公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的自救、互救能力。

二、組織體系與職責任務

縣應急搶險指揮部由縣政府縣長任指揮長,主管副縣長、武裝部部長任副指揮長,政府辦、國土資源局、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財政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務局、農牧局、商貿局、衛生局、安監局、旅游局、地震局、氣象局、社會保險局、供電局、聯通公司、消防大隊等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同志為成員。

應急搶險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與救災工作;分析、判斷成災原因,確定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對事發地進行緊急救援;按規定協調軍隊和武警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指導鄉鎮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部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工作;處理其他有關地質災害應急搶險與救災的重要工作。

縣應急搶險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擔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匯集、上報突發地質災害的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救災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和救災方案及措施建議;傳達貫徹縣應急搶險指揮部的指令,協調有關鄉鎮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部、縣應急搶險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并督促落實;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分析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情況和影響程度進行評估,為縣應急搶險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組織應急搶險和救災的新聞工作;起草縣應急搶險指揮部的文件、簡報和其他材料,負責縣應急搶險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縣應急搶險指揮部的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預防與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形成覆蓋全縣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與縣水務、氣象、地震等部門密切合作,逐步建成與全縣防汛監測網絡、氣象監測網絡、地震監測網絡互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數據庫,實現有關部門、單位之間的信息共享。

(二)預防預警行動

1、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本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標明行政區域內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范期,制定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2、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充分發揮縣、鄉、村三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發現險情后,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縣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鄉鎮政府負責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人員撤離路線,并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者采取排險防治措施。在情況危急時,應當強制組織受威脅人員避災疏散。

3、發放防災明白卡

為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鄉鎮政府要根據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村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威脅的居民,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居民手中。

4、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

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氣象部門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并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縣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后,鄉鎮政府要按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當地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按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避災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

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鄉鎮政府或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鄉鎮政府接到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向縣政府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的報告后,應當在4小時內速報縣政府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的報告后,應當在12小時內速報縣政府和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2、速報的內容

突發地質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災害險情或者災情出現的時間和地點、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引發的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分級

突發地質災害按其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個級別: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I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在30人以上,或者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II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III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在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IV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者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在3人以下,或者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五、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并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的應急響應(I級)

1、響應主體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后,縣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和救災工作。

2、響應措施

事發地的鄉鎮政府應當按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當地群眾,對是否轉移人員和采取應急措施作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人員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者采取排險防治措施,并根據險情和災情的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在情況危急時,應當強制組織受威脅人員避災疏散。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搶險工作,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應急搶險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國土、財政、建設、交通、水務、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應急處置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情擴大,避免因搶險救災工作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當出現超出縣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上級政府組織處置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時,由縣政府向上級政府請求支援,并按照《國務院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規定和上級政府的統一部署做好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的應急響應(II級)

響應主體和響應措施按照本預案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的應急響應的規定執行。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的應急響應(III級)

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后,縣政府和事發地鄉鎮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和救災工作。響應措施按照本預案五㈠的規定執行。必要時,縣政府可以申請市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與災情的應急響應(Iv級)

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后,縣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響應措施按照本預案五㈠的規定執行。

(五)應急響應結束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已經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縣政府應當及時撤消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六、部門職責

(一)緊急搶險救災

縣武裝部、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指揮部隊趕赴災區,搶救遇險遇難人員,開展工程搶險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調動公安消防部隊,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動員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受威脅人員避災疏散;對遇險人員進行搶救;對已經發生或者引發的水災、火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次生災害進行搶險,消除隱患。

縣建設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供電局負責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發生的災害隱患,保護供水、供氣、供電、供暖等設施免遭損毀;組織力量搶修損毀的供水、供氣、供電、供暖和水利等設施,并保障其正常運行。

縣旅游局負責旅游服務設施的保護和排險,組織修復被毀的旅游基礎設施和旅游服務設施。

縣教育局負責協助事發地政府修復損毀的校舍或者應急調配教學資源,妥善解決災區學生的就學問題。

(二)應急調查、監測與治理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發生實況、地質災害的監測等相關資料信息,組織應急調查和應急監測工作,并對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提出應急搶險與救災措施建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和施工隊伍實施必要的應急治理工程,減緩和排除險情和災情,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

縣水務局負責水情和汛情的監測以及地質災害引發的次生洪澇災害的處置。

縣地震局負責提供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所需的地震資料信息,對與地質災害有關的地震趨勢進行監測和預測。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有關的實況資料和天氣預報信息,并與縣國土資源部門聯合做好地質災害的氣象預報預警工作。

(三)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協調事發地衛生院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做好災區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預防和有效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并根據需要對事發地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負責協調災區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和衛生安全監測設備的緊急調用。

縣農牧局負責組織人員在災區加強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加強對動物疫情的監測,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動物疫病的暴發流行;組織有關單位對災區的農業野生植物資源進行搶救,并就地質災害對農業環境的影響進行評估。

(四)治安、交通與通信

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事發地派出所維護社會治安,依法打擊蓄意擴大化傳播地質災害險情的違法活動;迅速疏導交通,必要時對災區和通往災區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縣交通局負責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線的安全,確保道路暢通;及時組織力量搶修損毀的交通設施,保障救災人員和物資的快速運輸。

中國聯通分公司負責組織、協調通信運營,盡快搶修損毀的通信設施,保證突發地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指揮的信息通信的暢通。

(五)基本生活保障

縣民政局負責協助事發地有關部門做好人員避險和受災人員的臨時安置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災區生活必需品的現場供應,妥善安排避險和受災人員的生活,加強對救災款物分配、發放的指導、監督和管理。

縣社會保險局、保險公司負責推動突發地質災害保險機制的建立和完善,督促有關單位及時依法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六)信息報送與處理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調查、核實突發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規模、潛在威脅、影響范圍以及誘發因素;組織應急監測,實時掌握險情災情動態,及時分析、預測發展趨勢;隨時根據險情災情變化提出應急防范的對策、措施,并報告縣應急搶險指揮部;及時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進展情況的信息。

(七)應急資金保障

縣財政局負責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搶險和救災補助資金的籌集及落實工作,并做好應急搶險與救災補助資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七、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與裝備保障

各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搶險和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后應急搶險和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并能夠迅速有效地開展工作。專業應急搶險和救災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莊、社區)應急救援志愿者組織,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并定期進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技能。

地質災害應急搶險與救災費用按照國家、省市和縣有關規定落實。

要適當儲備用于突發地質災害發生后災民安置、傷員醫療救治、工程搶險等項工作必需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和災民生活必需品,保證在地質災害發生后能夠及時供應。

(二)通信與信息保障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電話、無線電臺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縣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絡,并實現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

(三)應急技術保障

1、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

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2、科學研究地質災害應急防治

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其有關單位要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救災方法、技術的研究,加強對應急調查、應急評估、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工作。

(四)宣傳與培訓

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和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與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以及有關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方面的常識,提高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地質災害專業應急搶險和救災隊伍應當對其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使其掌握應急防治和救災的專業知識及基本技能。

(五)信息

突發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新聞工作按照本縣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執行。

(六)監督檢查

縣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將定期對地質災害應急保障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工作。

八、獎勵與處罰

(一)獎勵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和個人,依照國家、省、市和本縣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二)處罰

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救災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應急防治和救災義務,截留、挪用或者貪污應急防治資金、物資,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地質災害的重要情況,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預案管理與更新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牽頭制定,由縣政府批準實施。各鄉鎮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級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并報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二)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定期組織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的需要,及時提出修訂建議,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為5年。

十、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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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質災害面臨的形勢

我市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地面塌陷(重晶石采空區塌陷)、地裂縫、崩塌等。其它類型地質災害由人為因素引發,如非法取土、采砂等。

(一)地面塌陷和地裂縫。地面塌陷主要為采空塌陷。地裂縫主要是和采空塌陷伴生的,在塌陷區周邊一定范圍內

產生,以重力作用為主。采空塌陷和地裂縫主要發生在柏城鎮和柴溝鎮的老重晶石礦采空區。采空塌陷具有較強的危害性,對地表建筑、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生態環境和社會穩定構成嚴重威脅。

(二)崩塌。采石廠和其他露天開采礦山存在潛在的崩塌隱患,危及作業人員的安全。主要分布在柴溝鎮、井溝鎮、闞家鎮的石料開采礦區。

二、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及措施

(一)防治重點。根據現有資料,初步確定防治的重點為柏城鎮、柴溝鎮重晶石采空區和闞家鎮、柴溝鎮、井溝鎮的石料開采礦區。

(二)防治措施。各鎮街區要搞好日常調查,摸清各自行政區域內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遇有暴雨天氣或連續降雨超過50毫米的情況時,要立即啟動廢棄礦井周邊的撤人預案,除組織受威脅區域人員撤離外,還要在汛期針對災害種類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地面塌陷和地裂縫。加強動態監測,適當避讓。在采空區邊界處設立警示標志、網護等設施;采用放頂、回填、恢復植被等工程措施;推廣應用充填法填埋采空區(利用礦渣、水泥或高水速充填材料)。

2、崩塌。各鎮街區要摸清本行政區域內石料開采企業的現狀,尤其對石料開采企業相鄰之間形成的界墻、礦區周邊出現的裂縫等災害情況,要及時組織人工清除危險性大的危石、孤石;要組織并督促企業及時對危險處進行護坡處理,采用噴漿護坡等措施加固陡壁。同時,在礦區周邊設立警戒線和警示標志。

3、對取土、采砂等形成的廢棄礦坑周邊的居住區,要派人監測,如遇特大暴雨,應通知周邊人員做好撤離工作;組織全體村民,做好群測群防工作;植樹造林,加固危險斜坡,修建泄洪道等;修攔擋壩,溝床治理,導流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鎮街區要強化屬地管理意識,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要安排一定資金用于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治理和隱患點治理。自然因素引發地質災害的防治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市國土資源局應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地質災害險情的動態監測,存在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的鎮街區、村居應加強群測群防工作。

(二)切實加強隱患點巡查和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我市在每年6月以后進入汛期。各鎮街區要進一步加強對隱患點的再排查工作,特別是對公路鐵路沿線、重晶石采空區、采石區、采砂和取土區、重點建設工程區、學校、醫院等重點區域,要重新開展一次拉網式排查,確保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迅速做出危險性判斷,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易發區,設置相應警示標志,并逐一制定應急預案,落實監測、報警、人員疏散、應急搶險等各項措施。要及時填制、補發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保證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持有“防災工作明白卡”,受威脅居民按戶持有“避險明白卡”。要在存在嚴重威脅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行全天候專人監測,必要時采取應急避險措施。

(三)認真落實預案,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各鎮街區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設立值班聯系電話,一旦接到險情報告,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啟動相應應急預案開展防治工作。要指導當地村(居)委會、群測群防人員以及工程建設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部門、單位,加強地質災害隱患監測和險情巡查,遇強降雨天氣情況時,要實行24小時連續監測和巡查,如遇險情要立即報告市國土資源部門,并通知受威脅人員迅速撤離。市國土資源局要及時派出應急分隊開展現場調查,預測災情發展趨勢并提出防治建議。市國土資源局、氣象局和水利局等有關部門應加強信息互通,針對防治強降雨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建立聯動應急反應機制。

篇6

一、我縣地質災害基本特征及危害對象

我縣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24處,涉及18個鄉鎮96個村,其中重點隱患點67處,主要類型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四類。主要分布在我縣西部山區的溝口、坡底低洼地帶。災害危害對象主要是危險區居民、建筑物及行人,危害范圍多是一個村莊的全部或局部。

二、度汛期地質災害防范區段的劃分

經國土資源部門對前幾年汛期洪水誘發地質災害狀況分析,結合省環境地質勘查院調查成果,圈定以下區段為度汛期地質災害防范重點地區。

(一)滹沱河、冶河及其支流沿岸50米范圍內的建筑物,最高水位淹沒地帶。

(二)西部山區,居住在匯流口低洼地帶的村莊。

(三)鐵路、公路路基、橋梁兩側30米內、山坡的懸石。

(四)崗黃水庫及其它小水庫蓄水可能淹沒的地帶,以及水庫、水渠堤壩一旦崩塌決堤可能沖毀的地帶。

(五)各旅游景點由于巖石不穩固等原因可能發生災害的地帶。

(六)巖性不穩定,土層松動,山坡底部地帶的居民及建筑物。

(七)礦山不穩定邊坡、井巷、采空區地帶。

(八)干選貧鐵礦尾礦堆積區下游地帶。

(九)地質災害隱患村。

(十)其它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帶。

三、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和發展趨勢預測

地質災害的主要誘發因素是降水,而我省70%的降水集中在汛期,汛期是地質災害的多發期。因此,汛期特別是7月下半月至8月上半月主汛期是我縣地質災害的重點防范期。根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降雨有所增加,且分布不均,山區可能會出現局部的洪澇災害,極可能誘發地質災害。因此,各鄉鎮、各部門要注意收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密切關注天氣形勢的變化,認真落實防災方案,有效防治地質災害發生,切實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四、地質災害的防治重點和預防責任人

經省地質環境勘查院專家認定,我縣將危險性較大、危害程度較嚴重的124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列入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進行重點預防。并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將監測、預防任務逐點落實到各鄉鎮政府、村委會、監測人等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建立群測群防網絡。

五、防災救災的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

(一)縣政府成立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

(二)縣政府有關部門地質災害防治職責

1、國土資源局:負責做好《縣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預案》的編制工作;開展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鄉鎮村干部、隱患點監測人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聘請地環專家結合鄉鎮村,對重點隱患點進行實地勘查和汛期巡查;指導和監督鄉鎮村做好對地質災害隱患點設立警示牌、發放明白卡、落實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等地災防治工作;與氣象部門、水務部門配合,及時了解雨前、雨中、雨后各地水情、雨情的變化,并通知有關鄉鎮村做好避險和防范工作;地質災害發生后,對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地質災害類型、危險體的規模、發展趨勢進行調查,提出應對措施,指導搶險救災人員全面開展救災工作,并及時上報災情。

2、建設局:負責城鎮因工程建設引發地質災害隱患的監測、預防和治理工作;負責縣城、小城鎮和村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結合地質災害易發區鄉鎮、村具體情況,嚴格控制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審批建設項目和群眾建房。

3、水務局:負責防洪工程設施的檢查與維護,水利設施、水毀工程的修復,特大洪水誘發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及突發地質災害的上報,儲備搶險物資。

4、交通局:負責所轄交通設施的汛期安全,做好水毀公路、橋梁等公路交通設施的搶修工作,保證公路暢通;保障防汛救災人員、災民、物資的運輸;負責在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路段設立雙面警示標志。

5、旅游局:負責旅游景區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游客的人身安全。如遇緊急險情,要有專人帶領游客到安全地帶避險,要備有應急的食宿地點及救護人員。

6、氣象局:負責對全縣雨情尤其是暴雨、大雨等異常天氣的監測、預報;加強雨情監測,建立預警信息平臺,利用短信、簡報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及防災成員單位傳送天氣預報;遇有連續降雨5小時以上,第一時間向縣政府有關部門報告降雨情況。

7、供電局:負責全縣電力設施的正常運行和搶修維護,保障電力供應。

8、中國移動分公司、中國聯通分公司、中國電信分公司負責通訊設施、設備的維護和搶修,保障通訊線路設施安全運行,確保搶險救災通信暢通。

9、衛生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遇到地質災害發生人員傷亡,衛生部門要以各中心醫院為基地,設置救護、防疫前線指揮部,及時處理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等各項事宜。

10、公安局:負責地質災害搶險安全保衛、維護現場秩序、強制轉移疏散群眾工作,指揮疏導交通,保證交通安全暢通。打擊趁發生地質災害之機搶劫、盜竊、破壞各種公私財產的違法犯罪活動,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1、武裝部:指揮各地民兵、預備役人員進行搶險救災并負責與駐軍聯系。

12、財政局:負責防災、救災經費的籌集、發放及監督使用工作。

13、民政局:負責救災款物的及時發放和災民的安置工作。

14、廣播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報道工作。汛期每周播出一次地質災害防治專題節目,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科學知識。災情發生后,要及時對救災搶險新聞及典型人物、事跡進行宣傳報道。

15、教育局:負責全縣學校的度汛安全,確保師生人生安全。

(三)各鄉鎮政府地質災害防治職責

各鄉鎮政府對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搶險,擔負著重要職責,必須加強領導,責任到人,扎扎實實的做好各項工作,制定地質災害防治和應急搶險實施方案。具體要求如下:

(1)設立防災機構,做到責任到人。

(2)按照縣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要求,編制并全面落實每個隱患點的防治和應急搶險預案。

(3)在地質災害隱患區和危險區設置警示標志,發放避險明白卡,做到每戶一卡。

(4)組織各隱患點所在村做好防災演練工作。

(5)建立汛期值班和報告制度,公布值班電話,各鄉鎮政府、隱患點所在村必須有專人值班,對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和地段進行24小時監測,發現險情,立即上報并組織搶險。

(6)建立汛期巡查制度,要加強對干選貧鐵礦點及重點隱患區、危險區的監控,確保非法采礦不反彈,確保隱患區、危險區不失控。

(7)配備必要的通訊、預警、照明、避險、救災設施和物資,雨前組織搭建避雨設施。

(8)成立搶險突擊隊,遇到險情迅速組織群眾轉移。

六、防治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大事,各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放在近期工作的重要位置,克服麻痹大意和畏難厭戰思想,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水利、氣象、交通、公安等地質災害防治成員單位及各鄉鎮黨委、政府要成立相應機構,認真履行職責,緊密配合,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發生,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建立群測群防網絡,確保信息暢通

地質災害的監測、防治工作關系著千家萬戶,必須建立健全群測群防監測網絡。各鄉鎮政府要組織實施本鄉鎮各地災隱患點的防治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做好監測、預警、人員疏散、財物轉移、應急搶險等工作。監測人員要根據地質災害監測要求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監測。汛期要堅持24小時堅守崗位,做到每天一監測,在降雨較多的時間應全天不間斷監測,每次觀測要認真做好記錄,及時把監測數據向上級匯報,確保信息暢通。

(三)落實制度,增強應急反應能力

各鄉鎮政府和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險情巡查制度、日報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報警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認真落實《縣地質災害應急搶險預案》,充分發揮應急隊伍在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和應急處置中的作用,積極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有條不紊地開展應急工作。

(四)加強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意識

要加強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在采礦、工程建設、宅基地選址等方面,建立地質災害宣傳培訓長效機制,不斷提高農村干部群眾的防災意識、知識水平和防災能力。同時,利用電視臺、警示牌、宣傳畫等形式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知識,教育廣大人民群眾樹立以人為本、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的意識,杜絕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行為,自覺提高防災抗災能力,確保一方平安。

篇7

一、加強領導,進一步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

各鎮(區、管委會)、縣直有關單位主要領導要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及時調整充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具體責任人。各鎮(區、管委會)、縣國土、水利、民政、公安、氣象、交通、建設、教育、旅游、電力、公路、鐵路、地震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所轄領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和熟知本鎮(區、管委會)、本單位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方案、村(居)轉移預案等,確保應急反應及時、高效,最大限度降低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二、打牢基礎,增強地質災害預防能力

1、認真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做好年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綜[]1號等有關規定,建設、水利、交通、氣象等部門要積極配合縣國土局,編制完成《縣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確保于月底前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公布。教育、公路、鐵路、旅游等部門要開展轄區內校舍、公路、鐵路沿線和旅游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編制工作,納入同級防治方案體系一并實施。

2、編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各鎮(區、管委會)、縣直有關單位要及時編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要根據防災實際,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的要求,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3、修編完善《村(居)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各鎮(區、管委會),應按照《省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避讓工作規定》(政辦〔〕62號)的要求,開展地質災害巡查,避讓場所、避險路線的安全性評估,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年度村(居)汛期地質災害防御群眾轉移預案》(下稱“轉移預案”),各鎮(區)應成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及應急隊伍,進一步明確各地災點的轉移路線及避險場所(點),落實防災責任人、監測人等,并納入當地防汛搶險救災應急預案。月20日前報縣人民政府備案,同時報送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縣國土資源局,并在當地村(居)公布,適時組織村(居)民進行轉移避讓演練。

三、精心部署,扎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

1、開展汛前檢查。月下旬,各鎮(區、管委會)、縣直有關單位應認真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自查,自查主要內容: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部署、防災工作制度;《防治方案》和《轉移預案》編制情況;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建設,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情況;省財政廳安排的地質災害危險點居民搬遷補助資金項目、地質災害省、市掛牌督辦治理項目的實施情況,確保搬遷資金發放到災民手中。各單位要從實際出發,對照檢查主要內容,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確保各項防災措施、資金落實到位。

2、加強地質災害危險區域的監測、巡查、警示。在汛期來臨前,各鎮(區、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重要地災點、隱患點和危險區域的監測、巡查和警示,應做好《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發放工作,使各責任人、監測人了解災情、明白任務、監測到位、負起責任。

3、完善和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制度。各鎮(區、管委會)、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響應機制,組建好地災應急分隊,進一步提升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巡查、監測、值班制度,在汛期要定期巡查,重點監測,實行24小時值班;若逢臺風、暴雨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時期,應按照縣人民政府防臺、防災工作部署,執行24小時雙人值班、領導帶班制度,做好上傳下達。村地質災害點監測人應在崗到位,做好災情的監測工作。嚴格執行災情速報制度,一旦發生地質災害險情、災情要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并報上級相關單位。發生地質災害達到應急響應級別的,應按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組織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調查,提供技術支持,協助做好預防和搶險救災工作,努力降低災害損失。

四、扎實工作,穩步推進地質災害防治“一百千萬”工程

按省國土部門的要求,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工程應嚴格實行資質制、業主負責制、項目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質量驗收和責任追究制等,確保項目按質按期完成;加快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搬遷避讓工作,符合搬遷條件的受災戶要認真組織搬遷、集中安置,各鎮(區、管委會)要與國土、民政部門及時溝通、協調,做好地災搬遷戶的認定、審批及建檔工作。加強農村居民住宅用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加強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管理,各鎮(區、管委會)應建立補助資金、遷移、治理項目的臺帳。

篇8

 

為切實做好全市交通運輸系統2021年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根據《彭州市地質災害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彭州市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彭地災辦發〔2021〕4號)和《成都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做好2021年公路防汛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成交函〔2021〕114號)要求,結合我局職能職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市地質災害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下,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汛期及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將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確保汛期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各項工作正常運行,安全平穩度汛。

 

二、組織機構

 

因工作需要,成立市交通運輸局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毛澤玉擔任,副組長由各分管領導擔任,各科室和下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局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安科,辦公室主任由黨委組織員譚露兼任,辦公室聯絡員:王曉亮,聯系電話:83701646,15281053699。

 

三、職責分工

 

(一)防汛減災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職責。認真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市地質災害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成都市交通運輸局有關防汛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覺履行市地質災害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的防汛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全市管養范圍內公路、橋涵、水運設施的防汛安全和搶險保通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過境高速、鐵路等下穿隧道排澇及搶險保通工作;負責管養范圍內的縣級及以上道路下穿隧道排澇設施的設置、運行監護和搶險保通工作;負責為防汛搶險救災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二)運輸安全保衛科職責。認真落實市防汛辦、市地質災害指揮部辦公室、成都市交通運輸局防汛辦以及市交通運輸局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制定完善《彭州市交通運輸局2021年防汛和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預案》;負責應急物資的籌措、保管及領取工作;負責督查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防汛工作;負責組織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洪澇災害損失統計工作;負責汛情(險情)信息上傳下達,按時完成總結上報。

 

(三)辦公室職責。負責市交通運輸局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后勤保障;負責汛期和地質災害搶險的宣傳工作。

 

(四)交通戰備辦公室職責。負責協調配合汛期期間市域鐵路的安全運營工作;負責部隊支援我市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搶險工作的交通保障協調工作。

 

(五)財務審計科職責。負責市交通運輸局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經費保障。

 

(六)物流發展和綜合運輸科職責。檢查指導倉儲物流和寄遞行業做好防汛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確保行業安全平穩運行。

 

(七)建設管理科職責。督促在建交通項目制定汛期及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監督檢查交通在建項目企業做好防汛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指導在建項目工地做好汛期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公路、橋梁、隧道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治,指導全市公路、橋梁、隧道搶險工作。

 

(八)規劃產業科職責。負責針對公路、橋梁、隧道安全隱患中需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制定科學治理方案。

 

(九)交通管理服務中心職責。組建應急隊伍人員應不少于20人,負責轄區公路、橋梁、隧道的安全巡查,收集、整理、上報轄區公路、橋梁、隧道的安全狀況;負責落實威脅公路(鄉道、村道除外)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水上運輸企業落實汛期安全工作;督促經營性停車場做好防汛搶險工作;負責指揮調度由客運、貨運企業組建的防汛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客運車輛不少于25臺,貨運車輛不少于25臺,應急運輸保障人員不少于20人),保障受災人員和搶險物資的運輸;負責經營性道路運輸、車站、維修、駕培等交通企業防汛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督檢查工作。交通管理服務中心防汛及地質災害搶險值班電話:83871629、86235308。

 

(十)養路段職責。組建50人以上的防汛及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突擊隊;完善道路搶險預案,加強管養道路巡查和清障作業;負責組織儲備搶險物資和機具;做好道路養護施工現場的安全度汛工作;配合建管科開展全市公路、橋梁、隧道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治,堅持“雨前、雨中、雨后”的“三查”制度,確保公路暢通。養路段防汛及地質災害搶險值班電話:83736096。

 

(十一)其他科室(單位)。按照局防汛及地質災害搶險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四、防汛監測預警

 

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市地質災害指揮部的領導下,加強同市氣象部門的信息互通,及時掌握每日天氣情況,當汛情預警信息后,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快速響應,積極部署,有效預防,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根據汛期暴雨級別,掌握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級汛情及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及時調整防汛及地質災害搶險應急級別,確保人員、設備、物資、車輛全部到位備勤,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組織有效處置。

 

五、處置程序流程

 

災情發生后,在實施搶險中,按照先人后物,先重后輕,先急后緩的原則,進行搶險操作。

 

(一)各級值班人員接到災情報告后,及時了解災情,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或帶班領導。市政府值班室電話:83892919;市防汛辦(市水務局)電話:83711636,83713606;市應急管理局電話:83709807;市交通運輸局電話:83701646。

 

(二)局值班人員接到災情報告后,迅速報告當日值班的局領導、分管防汛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局領導。同時,通知相關局屬單位、機關科室負責人做好應急搶險準備,等待搶險局領導下達處置指令。

 

(三)分管防汛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要及時組織局相關科室(單位)趕赴受災現場,認真查看災情,根據實際情況,報請局主要領導啟動相應的應急搶險工作預案等級,組織指揮搶險隊伍搶險,努力減輕受災損失,防止災情擴大。若汛情繼續擴大,超出交通運輸系統防汛領導小組處置能力,應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市地質災害指揮部匯報,尋求幫助和支援。

篇9

 

為認真做好我鎮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避免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根據《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依照《赤水市地質災害防災方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9年地質災害災情簡介

復興鎮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有凱旋村榜上、桐梓圓滑坡,張家灣崩塌、轉石奇觀崩塌、風溪老村組崩塌。一般隱患點的有長江村上焦巖、凱旋村水壩,涼江村大營盤,較小的隱患是各村突發性的分散性的小面積的垮塌,誘發因素主要是自然災害降雨,其次是人類工程活動。2020年,較大型和中型地質災害未發生,較小的突發性分散性的崩塌各村均有發生。

二、2021年地質災害預測預報

2020年我鎮地質災害的易發區主要分布凱旋村榜上、桐梓圓和張家灣片區及新建通村公路通組公路邊和其他重點工程修建地區等地質環境脆弱及人類活動頻繁的部分地區。其中,今年地質災害隱患嚴重的點是:凱旋村榜上、桐梓圓——滑坡和風溪村老村組沿赤習路崩塌。

三、2021年度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根據2020年冬季以來地質災害巡查和排查的情況,一是凱旋村榜上桐梓圓地質災害隱患點。二是風溪村老村組沿赤習路危巖崩塌。三是在新建通組公路旁和一些地方高位隱蔽性地災和高切坡建房作為2021年度我鎮重點監測區域。同時按程序完成轉石奇觀崩塌、風溪二期等地災項目的治理徹底消除隱患。加大受地災威脅避險移民的搬遷工作,力爭應搬盡搬。

四、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措施

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政府《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在具體管理工作中,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抓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地質災害管理工作;堅持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的防治經費,列入當地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或單位進行治理。我鎮地質災害點多、分布面廣、危害性大,今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堅持“以人為本、防治結合、群測群防”原則,實行鎮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具體管理,單位為主負責的管理辦法,力爭把地質災害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及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一)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

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省政府《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的要求,要充分認識地質災害特殊性、危險性和危害性,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政府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編制和及時轄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落實領導責任制,做到層層負責,分級管理;積極籌措資金,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納入政府預算;督促各相關部門展開地質災害的檢查工作,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一旦發生地質災害,迅速組織有關部門趕赴現場,采取緊急防災和應急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二)明確責任,加強配合,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1.自然資源所職責

自然資源所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統一監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巡查監督工作;參與地質災害發生后的災情調查,了解災害發生原因、發展趨勢,及時匯總統計上報地質災害情況,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負責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等的編制起草。

2.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和交管站職責

(1)因工程建設活動所造成的地質災害及隱患的防治工作,落實防范措施,在危險區設立警示標志、臨災預警信號,一旦發生險情,及時趕赴現場,對隱患點采取措施,排除險情;負責及時對地質災害危險區居民危房的鑒定工作,安置房規劃起草,質量監管工作;負責本系統、本單位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協助、配合自然資源所進行地質災害的調查處理工作。

(2)交通沿線地質災害險情巡查、排查工作,編制公路沿線重要隱患點防災預案,對其災情發展情況進行監測、監管、群防群測;施工單位落實防治責任人、監測責任人、以及臨災預警信號,必要時采取關閉危險路段的措施;負責管理公路建設工程中誘發的地質災害隱患監督治理,負責公路沿線發生的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與調查處理工作。

3.農業服務中心、水務站職責 

開展轄區內地質災害隱患及險情的巡查和排查,組織開展發生在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電站大壩等的地質災害隱患的群測群防工作,督促落實防治責任人、監測責任人,設立警示標志,以及臨災預警信號;負責管理水利工程施工中誘發地質災害隱患監督治理;負責江河岸坡、水利工程、水電站大壩等發生的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與調查處理工作。

4.學校職責

開展學校教育活動區地質災害隱患及險情的巡查和排查,編制中、小學校等管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組織檢查在學校范圍內所發生的地質災害隱患的群測群防工作,設立警示標志,制定撤離路線,落實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并在師生中廣泛宣傳《地質災害條例》、地質災害的危險性,提高師生的防災意識;負責管理學校工程施工中誘發地質災害隱患監督治理;負責學校范圍內的地質災害事件的報告、調查處理工作。

5.林業站職責

負責生態林區、經濟林區、防護林區的地質災害進行巡查和排查工作,設立隱患點警示標志,督促落實防災責任人、監測責任人,以及臨災預警信號和人員財產撤離的組織實施;積極開展監測系統和監測網絡的建立,督促監測措施的落實;負責解決落實受災害群眾重建家圓所需的木材計劃報批。

6.財政所職責

負責調撥、籌措地質災害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對用于地質災害的應急調查及工程治理等的專項經費使用進行財政監督。

7.社事辦職責

負責對遭受地質災害的災民救濟和安置,做好地質災害救濟經費項目的申報工作。

8.派出所職責

負責組織公安干警及時趕赴地質災害現場維護災區社會治安,保護災區人民群眾財產不受損失。

9.衛生院職責

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及時趕赴地質災害現場,了解醫療災害造成的受傷群眾,使受傷群眾及時得到醫治,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并做好災區傳染疫情的防治工作。

10.科教中心職責

負責在鎮轄區內宣傳《地質災害條例》 《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增強廣大群眾的防災意識、群測群防、避讓與治理相結合,使地質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11.各村(社區)職責

各村(社區)要在本區域內宣傳《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暫行辦法》和鎮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配合政府開展組織地災應急演練特別是加大對列入市級地災隱患臺帳的風溪村和凱旋村的檢查、排查,并定期在區域范圍內開展地質災害巡排查工作,分析地質災害易發生的地方及時上報,對隱患點必須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監控制度,凱旋村配合今年實施的轉石奇觀片區崩塌治理工程。提高廣大群眾的群測群防和防災意識,降低或避免災害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

特別汛期(4月到9月底)是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時期,上述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自己的職責,按責任包保的要求,“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早布置、早行動,務必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篇10

縣人民政府決定召開此次全縣安全生產暨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行動工作會議, 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回顧總結全縣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全縣“安全生產月”活動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下午,103地質隊專家還將對各鄉鎮及監測員進行業務培訓,請與會人員認真領會會議精神,回去后抓好貫徹落實。下面,就如何做好全縣安全生產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我講三點意見。

一、對全縣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評價 安全生產是高壓線,是人民群眾的生命線,礦山安全工作又是我縣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我們進一步抓緊、抓實、抓細。目前,全縣共有煤礦企業16家,非煤礦山企業181家(露天礦山87家,地下礦山31家)。4~5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共排查地下礦山36家,露天采石廠101家,排查安全隱患106條,下達整改指令26份、行政處罰告知書22份。概括起來有三個方面成績:一是協同配合不斷增強。通過此次礦山安全專項整治,縣安監、國土、公安、供電、工商等部門已逐步形成協調配合的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在辦理相關證照中相互配合,通過繳納工傷保險、風險抵押金等環節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同時對48家部分證照過期的礦山企業,通過縣安委辦函告公安、供電部門進行停止炸材供應、停止供電措施,有效防止了非法建設行為,為礦山安全整治有序推進奠定了堅實基礎。二是隱患排查不斷深入。從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來,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對全縣所有礦山進行了全面徹底的安全隱患排查,共排查出和平鎮、塘壩鄉的2家露天采石廠、1家地下礦山無證作業并立即予以關停。三是依法整治不斷夯實。在整治行動中,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拒不執行監管指令的泉壩鄉馬路坪重晶石礦進行了嚴厲處罰。通過整治,已有48家企業足額繳存了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通過強化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對17家小、散、亂的露天采石場整合為7家,有效解決了礦山企業長期存在的重生產、輕安全,重眼前、輕長遠,重效益、輕投入現象,督促企業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專項整治行動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礦山企業普遍存在規模較小、安全條件不高、開采水平較低、礦工安全意識差、現場管理不夠規范、安全投入不足、動態監管不到位等。二是部分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仍然存在。三是受經濟利益驅使,非法開采現象仍然存在,開采秩序混亂,事故隱患不同程度存在。3月15日,淇灘就發生礦工觸電死亡事故。對此,我們一定要有清醒的認識,繼續抓好礦山安全整治,花小錢治大患,通過提高管理和開采技術,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創新方式,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宣傳活動 各鄉鎮、各部門和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全縣統一部署,圍繞“安全發展、預防為主”活動主題,精心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安全生產宣教活動,大力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在全社會努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安全穩定社會高度,把開展好此次宣傳教育活動擺在更重要的位置上,切實把“安全生產月”活動抓緊、抓好、抓實。縣安委辦要切實加強領導和溝通銜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響應、通力合作、周密組織、認真落實,確保活動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二)主題明確,突出重點。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各企事業單位要緊緊圍繞“安全生產月”的各項目標要求,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強化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各種安全知識,深化全社會對“安全發展”科學內涵的認識,讓全社會共同來關注安全生產、關注職工的生命和健康。尤其要開展好6月14日的“安全生產咨詢日”活動,相關的實施方案已下發,縣安委會辦公室要搞好協調,各鄉鎮和縣級相關部門領導要親自參與,提早謀劃,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活動取得實效。

(三)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安全生產與社會每一成員、家庭息息相關,關系社會穩定。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月”活動要求,結合本轄區、本行業實際,在機關、社區、 學校、商場、車站、交通道口、渡口、碼頭、娛樂場所等人員集中的地方張貼安全宣傳條幅、宣傳掛圖、安全標語,懸掛安全宣傳氣標,利用各種宣傳載體,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形式,不斷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識,真正實現全民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轉變。

(四)開展演練,提高技能。活動期間,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要開展不同層次、不同類別的應急演練(各鄉鎮可與地災應急演練一并開展),使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充分參與,達到熟悉應急預案、掌握應急技能,檢驗預案、完善機制、鍛煉隊伍、教育公眾的目的,全面推動應急管理工作的落實。

三、認清形勢,扎實開展全縣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行動 3月31日,和平鎮黃板村白楊灣發生一起山體滑坡災害,共損毀房屋7幢22間,涉及農戶63戶222人,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300多萬元。目前進入夏季,降雨密集,加之工程性開挖較多,極易發生地質災害。各鄉鎮、各有關部門一定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____〕20號),按責任分工加大監管力度,確保監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

(一)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____土家族自治縣地質災害防治部門工作責任制度》要求,認真擔負起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切實深入抓好宣傳培訓、演練、巡查排查、預報預警等防災制度和措施落實。要立足于抗大災、搶大險,不斷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應急預案,力求周密,重在可行。特別要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御知識的宣傳普及、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再一次將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到機關、學校、社區、工廠、礦區、項目建設現場,宣傳到村、到組、到戶,切實提高全民的防災意識和避險自救能力。

(二)加強隱患排查,健全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真正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構建全方位覆蓋的預警預報及監管監測網絡體系,健全群測群防群治、全社會參與的長效防災機制。要組織力量抓好危路、危橋、危庫、危塘、危房、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隱患巡查排查,建立到點到戶的地質災害隱患資料檔案,鞏固群測群防基礎。縣國土部門要牽頭完善縣級群測群防網絡建設,并指導全縣地質災害防治業務工作;縣氣象部門要掌握雨情、水情信息,認真分析強降雨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縣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快危橋危路的排險,避免道路施工引發塌方、泥石流等災害,確保通行安全;縣安監部門要加強對煤礦企業的安全監管,徹底排查安全隱患,限期整改;縣水務部門要對全縣所有水庫、山塘進行地災排查,針對不同情況,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有效措施,消除災害隱患,確保水庫運行安全;縣教育部門要加強學校周邊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整改,落實監測防御措施和責任,加大學校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嚴密防范,杜絕因地質災害導致學生傷亡事件;縣住建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在建工程項目的排查整改,確保建設項目質量安全和施工安全。其他各部門要加強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做好各種應急物資準備,確保臨災時指揮便捷、運轉有序。各鄉鎮要健全鄉鎮、村社兩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并將兩級群測群防網絡人員名單、應急搶險隊伍名單及時報縣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條例》及省應急管理工作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完善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每個危險區(段)和隱患點都要制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明確預報預警方式、躲災避險路線和自救互救方法,并落實到責任單位和有關人員。要建立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專家隊伍,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應急搶險救災技能演練,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和實戰能力,確保出險時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及時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高效有序地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

(四)加大經費投入,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合理安排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用于地質災害防治的調(勘)查、宣傳、群測群防網絡、預警體系建設以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搶險救災等防治工作。要配備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訊、監測設備等,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治理費用,直接危及公路、水利、市政、電力、通訊等設施和學校、旅游區的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由相關部門和責任單位負責。

(五)加強配合協調,嚴防人為引發災害。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切實做好在建項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從源頭上進行防治。項目建設要嚴格工程建設的審批程序,對未按規定進行地質災害評估或未按地質災害評估結果配套設計地災治理工程的,縣發改局不得批準立項,縣住建局不得辦理 規劃許可和批準初步設計,縣國土資源局不得辦理用地和采礦許可手續,縣安監局不得批準安全生產許可證。縣住建局還要加強規劃編制及實施過程中的地質災害預防監管,嚴禁在地災易發區和受危巖、滑坡等不良地質現象直接威脅區從事與地質災害防治無關的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