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消防安全預案范文
時間:2023-12-22 17: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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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工作目標
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認真履職,社會單位和群眾廣泛參與,緊緊圍繞全面提高社會火災防控能力、全面提高滅火救援實戰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全面提高消防基層基礎建設水平,全力維護全縣火災形勢平穩,有效預防和控制較大火災,確保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夏防工作取得實效,縣消防安全委員會成立夏防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鄉(鎮)人民政府,社區管委會及縣政府消防安全委員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地點設在公安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兼任。
縣消防安全委員會成立夏防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縣公安消防大隊王軍大隊長兼任。
三、時間安排
全縣夏季防火期從2016年5月20日開始,至2016年8月31日結束。
四、工作任務
(一)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鄉鎮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要組織召開專門會議研究夏防工作,部署重大工作任務的推進落實,并適時開展夏防督察督辦工作。夏防期間,各鄉鎮政府及部門主要領導要承擔解決夏防工作重大問題的責任,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本地夏季防火安全工作,特別是對于涉及火災隱患整治、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等重大問題,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財力,切實解決突出問題。各行業、各系統行政主管部門要承擔起對本行業、本系統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結合工作特點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制定行之有效的方案和措施。各鄉鎮、社區要周密制定預防大風天連營火災、防火檢查、消防宣傳、重大消防安全問題整治等有針對性的工作方案,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要承擔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解決本單位消防安全問題。
(二)有針對性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活動。夏防期間,我縣將緊密結合實際,各鄉鎮、各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分析研判本地區、本行業的消防安全形勢,仔細梳理夏防期間消防安全突出問題,要針對本地建筑工地、棚戶區、耐火等級低的連體建筑等城鎮易燃建筑密集區,農村柴草垛,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倉庫、糧庫、堆場等物資集中單位火災特點開展以安全疏散出口、消防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用火、用電、用氣等環節為主要內容的火災隱患排查,堅持責任到人,堅決防范群死群傷火災事故。民政、衛生、教育部門和單位要各負其責,重點加強醫院、敬老院、福利院、幼兒園、寄宿制學校等弱勢群體相對集中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力度,聯合社區、鄉鎮要落實好轄區老、弱、病、殘、幼等弱勢群體的包保幫扶措施。各社區警務隊(公安派出所)和消防大隊在堅持常態化監督管理的同時,要加強“清明節”、“五一”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期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進一步加大防火檢查和夜查的頻次和力度,對無法保障消防安全的,要堅決依法關停。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要按照有關工作要求,繼續實施政府掛牌督辦整改。
(三)全力做好大風天火災預防工作。夏防期間,我縣五級以上大風天和高火險天氣相對集中,各鄉鎮及相關部門要針對大風天、清明節、農業生產、放火燒荒火災防范特點,開展火災防范宣傳教育,預防和減少因掃墓燒香、焚紙和大風天違章用火引發的火災;組織公安、安監、交通、衛生、供水、電業、通信、消防等部門成立大風天氣滅火作戰指揮部,開展對農機器具、夏耕物資儲存點、用油、用電設備和場所等進行重點檢查,制定完善大風天氣滅火作戰預案,加強大風天火災預防工作。五級和五級以上大風天、高火險天氣,各鄉鎮政府要禁火命令,及時督促各部門、各單位及廣大居民群眾嚴格火電源管理,嚴格野外火源管理,停止對三類輸配電線路供電,嚴禁燒荒、上墳燒紙、燃放孔明燈和煙花爆竹等野外用火。社區、鄉鎮要組織居(村)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單位要全員出動,對社區、居民住宅、村屯以及“九小”場所包片包戶開展檢查,組織發動居(村)民實行群防群治,進行聯防巡查,嚴厲打擊放火犯罪行為,嚴防大風天連營火災事故的發生。各社區警務隊(公安派出所)及消防大隊要加強大風天火災隱患排查和消防監管力度,強化各項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同時,要針對大風天火災防范特點,廣泛開展安全用火宣傳教育。
(四)全面落實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機制。要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綜治基層綜合服務平臺,合理劃分網格,健全網格管理隊伍,明確工作職責和內容,規定工作程序,強化業務培訓,落實基本保障,規范工作運行,逐步實現“事要入網、人要定格”,確保網格化管理在基層落地生根,有效落實轄區內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監督檢查、消防宣傳等工作,推動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
(五)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落實消防宣傳教育職責,全力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機關、進網站”工作,督促社會單位強化“四個能力”建設,落實“一懂三會”和“三提示”。宣傳、民政等部門要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大使行動”,著力加強社區和家庭消防宣傳教育,重點宣傳安全用火用電和燃放煙花爆竹常識。電視臺、電臺、報刊、互聯網、微博微信等媒體及消防體驗館等固定陣地和戶外視頻、樓宇電視等公共視聽媒介,要加大宣傳普及消防安全常識深度和廣度。
(六)做好滅火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全縣各主要消防隊伍要充分發揮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并存的優勢,進一步完善“五聯”工作機制,修訂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聯勤聯戰預案和力量調派方案。進一步強化執勤備戰,認真開展“六熟悉”和滅火作戰預案演練,緊密結合當地實際,扎扎實實地做好滅火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各執勤隊伍,特別是消防大隊要儲備充足的滅火劑和救援物資,做到一旦發生災害事故,能快速出擊,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要對車輛器材裝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維修,對不能滿足滅火救援要求的,要及時報請當地政府籌集資金,確保夏防開始前更新完畢。城建部門要對消防供水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維護,確保設施完好、水源充足。通信部門要確保消防報警專線暢通。社會各單位特別是人員集中場所要進一步完善火災應急疏散預案,認真組織開展實地演練。
五、工作步驟
(一)部署發動階段。各鄉鎮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和行業特點,制定周密具體、操作性強的工作方案,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政府、部門和社會單位各自的工作職責,精心組織實施。各鄉鎮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分別召開夏防工作會議,部署工作任務,逐級簽訂《2016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建立完善政府負總責、部門齊抓共管、單位(場所)自管自查自改的消防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新聞媒體作用,將夏季防火措施、組織檢查抽查的范圍、內容和要求向社會公告,營造濃厚的夏防工作氛圍,全面啟動夏防工作。
(二)檢查治理階段。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部署、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和督導檢查,督促鄉鎮、社區聯合轄區公安社區警務隊(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隊加強對易燃建筑密集區和農村地區的消防安全管理,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火電源管理符合規定;督促各單位切實加強大風天動火用電管理,認真落實夜間值班值宿、重點部位看護、火電源管理、消防設施管理、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等制度,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三)總結驗收階段。檢查治理階段結束后,各鄉鎮政府、部門分管領導要親自帶隊,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鄉鎮政府和部門夏季防火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和驗收。縣政府將適時組織對各地、各部門夏季防火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六、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政府分管領導要負責本戰線各部門、行業系統所屬單位的消防安全,要成立由公安、安全監管、監察、教育、民政、衛生、建設、商務、文化(文物)、工商、旅游、廣電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夏季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和督查夏防工作,定期聽取消防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篇2
按照《關于印發集中開展全市農業農村行業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干部職工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我中心消防安全實施方案能夠順利、安全的實施,設立指揮中心和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防護救護組、后勤保障組。
(一)指揮中心
總指揮:
職責:總體負責機關辦公樓及鄉鎮站所安全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指揮。
現場指揮:
職責:在總指揮領導下,負責現場指揮滅火、疏散等工作的具體實施,確保滅火、疏散行動能夠按照預案順利進行。
指揮部中心成員為各鄉鎮動防站、直屬事業站所、機關各股室負責人。
(二)滅火行動組
組長:
成員:中心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按照應急預案或現場指揮員的指令撲滅初起火災和防止火勢蔓延,配合專業消防隊進行火災搶險。
(三)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做到報警及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保證各種指令能夠迅速、及時、準確傳達。
(四)疏散引導組
組長:
成員:人事股、財務股、疫控中心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主要負責疏散著火現場人員到安全地方,并引導消防車及消防人員進入著火現場,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看守搶救出來的物資,以保證滅火行動順利進行。
(五)防護救護組
組長:
成員:獸醫業務股、生產股、品改站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救護受傷人員,并配合專職消防人員及醫護人員救護搶險火場被困傷員。
(六)后勤保障組
組長:
成員: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保證滅火用水供應和其他滅火物資設施供應,以及聯系滅火后的水、電、現場搶修、恢復等工作。
二、處置程序
(一)接警報警應急程序和措施
1.工作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查清起火地點、位置,并通知辦公室人員趕赴現場予以確認,確定后應立即撥打“119”火警電話,講明起火地點,起火的部位及物資、火勢大小,被困人員情況。同時報告辦公室負責人,逐級報告直至總指揮。
2.發生火險后,樓內工作人員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清點本樓層人員安全撤離,切斷與火災相關的電源、火源,搬遷易爆物品等。
3.報警同時要通知通訊聯絡組,便于及時采取措施和協調各小組的行動。
(二)指揮部應急程序和措施
1.指揮部人員接通知后到現場指揮指定的地點集合。
2.調集滅火行動組控制火點消滅火災,防止火勢蔓延。
3.下達疏導樓內工作人員指令,根據現場火情,利用手機或電話通知疏散引導組到現場開展工作。
4.下達各小組行動指令。
(三)滅火應急程序和措施
1.滅火區域現場的工作人員要立即用滅火器、消火栓撲救初期火災。
2.滅火行動組成員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著火現場。
3.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攜帶的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電器、微機起火應用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撲救)。
4.如火勢較大,暫時撲滅不了,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采用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待消防隊趕到配合完成滅火任務。
5.采取隔離措施時,滅火區域相鄰單位有關人員應按統一指揮將易燃物品及時搬到安全地點。
(四)疏散引導程序和措施
1.疏散引導組接到報警后,立即趕赴著火現場組織疏散。
2.根據火情向需要疏散的人員發出通報。
3.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先疏散現場員工,再疏散危險物品及其他物資。
4.派員負責引導消防車及消防人員進入著火現場。
5.派員負責滅火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
(五)通訊聯絡應急程序和措施
1.通訊聯絡組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信息上傳下達。
2.通訊聯絡組成員隨時向指揮部轉達火場信息和傳達指揮部命令。
(六)防護救護應急程序和措施
1.防護救護組要對大樓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行進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
2.對受傷人員及時搶救。
3.對受傷嚴重的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4.幫助撤出人員撤離大樓并進行安置。
5.配合專職消防隊員及醫護人員搶救火場內被困傷員及重要物資。
6.滅火結束后維護現場原始狀態,配合調查人員做好事故現場調查工作。
(七)后勤保障應急程序和措施
1.后勤保障組應迅速調集運送滅火所需物資設備,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火區煙霧大時,應向滅火搶險人員提供濕毛巾。
2.保證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及時排除消防設施故障。
3.滅火結束后,后勤保障組在指揮部的安排下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應急對策和要求
1.大樓工作人員發現突發火災,首先保持冷靜,認清火勢走 滅火以控制火勢,保障逃生的順利通道。
2.如果走廊或者房間外發生火災,遇到不透明門,首先要小心觸摸房門金屬部件,一旦發熱不要打開房門,改走另外的安全出口,如果火勢較大難以逃生,可以返回房間,躲進隔熱較好的房間,關好門窗并用水浸濕棉織品堵塞門和其他通風處,及時和外部聯系求救。
3.如果房間通道內有煙霧,請用濕布或毛巾捂住口鼻,匍匐前進,切忌慌不擇路或跳樓逃生。
4.在搶險救火中,樓內工作人員都要積極發揮主動作用,做好配合滅火和疏散等工作。
5.所有參戰人員都要聽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接到命令迅速到達指定地點。
6.各小組人員要協同作戰,共同完成緊急情況下的各項任務。
7.各鄉鎮動防站要及時將每月消防安全隱患情況于本月25日前報送獸醫業務股。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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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引,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貫徹落實黨的五中全會和市委三屆八次全委會以及縣兩會精神,緊緊圍繞全縣安全生產“基礎攻堅年”總體部署,深入推進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大練兵”行動,大力提升社會防控火災能力,嚴格控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十二五”開局、建黨周年、“平安”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努力減少一般火災事故,有效控制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全年亡人火災死亡人數控制在人口總數的10萬分之0.19以內,即全縣年消防安全亡人指標不能超過2人。
——單位消防主體責任有效落實。鞏固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成果,完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級評定制度,年內除2010年達標外的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人員密集場所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全部達標。
——城鄉消防安全基礎全面加強。加強和規范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建設,配備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消防專管人員;推動農村消防工作與新農村建設同步建設發展;完成《縣城鄉消防規劃》;創建2-5個“消防安全示范社區”;推動鄉鎮政府專職消防力量和合同制消防員編配建設。
——全民消防安全意識穩步提高。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家庭消防安全計劃”,開展“網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動”、“聘任社區消防宣傳員”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力爭公民消防知識知曉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達到60%以上。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日趨完善。全縣已有10個鎮完成消防規劃,鄉鎮新建街道已建設完成了消防設施;其余鄉鎮將按照“防火墻”工程三年規劃要求,按照年度進度目標加強消防設施設備和裝備建設。配置53米舉高消防車1臺,完成渤海消防站征地和設計工作,各鄉鎮要進一步完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裝備建設,落實人員編制,市政局(含自來水公司)要結合縣城發展進程,推動縣城市政消防取水設施建設。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動“防火墻”工程,完善社會化消防工作體系。
1.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充分利用二級防火安全委員會平臺,建立健全季度考核、抽查督導機制,督促各鄉鎮政府、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和履行消防法定職責。探索制定符合實際的城市消防安全評價體系,組織對全縣消防安全狀況進行評價。以縣政府名義制定出臺《深入推進“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意見》,督促各鄉鎮制定實施“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
2.加強消防基層基礎建設。進一步規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辦公室建設,配備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消防專管人員,實行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全面提升履職能力。貫徹實施《城鄉社區消防安全管理規范》,開展“城鄉消防安全示范社區”創建活動,評選2個“示范社區”申報市級示范社區,評出5個縣級消防安全“示范社區”。縣公安局(消防大隊)和農委要推動農村消防工作與新農村建設同步建設發展。打造城鄉統籌消防工作示范社區,召開現場會在全縣推廣。加快《自治縣城鄉消防規劃》編制;已完成消防規劃的鄉鎮,要根據建設需要加強消防規劃修編工作;未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工作的建制鎮,年內必須完成消防規劃編制工作。
3.提高單位“四個能力”。開展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回頭看、回頭查”,促進達標單位“提檔升級”。推動行業主管部門加大對本行業、本系統“四個能力”建設工作的行政監管,分行業和區域召開推進會。推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自查自評,定期申報評級,與公安消防部門嚴格等級考核、隨機抽查復核相結合的工作模式,力爭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人員密集場所一般單位年內達標。督促單位責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職,嚴格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消防控制室專業人員持證上崗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推進社會消防管理創新。培育和扶持消防管理,推動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安全評價等規范發展,加強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逐步建立單位消防安全社會信用體系,穩步推廣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投保工作。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機制,發動全民關注消防安全、整改火災隱患。
5.提高消防執法公信力。深化“執政為民、服務發展”成果,按照“立警為公、執法為民”要求,積極開展“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依托“陽光警務”監督查詢系統和消防社會公眾服務信息平臺,推進消防政務公開。在依法嚴格查處消防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的同時,注重公正、文明、理性、平和執法,切實提升消防執法公信力,讓人民群眾安心、放心。
(二)強力整治消防安全隱患,提升城鄉抗御火災整體水平。
1.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落實行業主管部門消防監管職責,強化消防執法聯動機制。加強消防安全源頭管控,采取技術措施強化重點工程和特殊建筑的消防安全監管,加大對違法設計、施工行為的查處力度。施行《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提升建筑施工消防管理水平。加強建筑消防設施監督管理,對消防產品生產、流通、使用領域實行全方位管控,切實提高消防產品質量。
2.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嚴格按照“網格式”排查、“谷歌式”定位、“層級式”分解、“反抽式”核查等方式,以高層地下建筑、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九小場所”、“三合一”場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為重點,以建筑消防設施設置運行情況和建筑使用性質及裝修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等為主要內容,切實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嚴厲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攻堅整治中小學校舍火災隱患,確保年內完成全部火災隱患整改任務。結合季節火災特點、火災防控薄弱環節,適時部署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3.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謀劃,提早介入,扎實做好建黨90周年各項慶典活動以及各類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確保不發生較大影響火災事故。加大對經常性警衛任務涉及地點、場所消防安全檢查,嚴格執行警衛任務標準要求,按照“點、線、面結合,人員、裝備、預案落實”原則,優化細化方案,確保萬無一失。
(三)開展消防大宣傳大培訓,提升公眾消防安全整體素質。
1.開展全民消防宣傳教育。大力推進消防宣傳“五進”工作,增強消防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加強提示性消防宣傳;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全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創建活動,聘任“社區消防宣傳員”,通報消防安全重大情況,集中宣傳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強化媒體消防宣傳,推動各類媒體開展經常性消防常識宣傳;開展“網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動”,評選“優秀社區消防宣傳員”、“熱心消防宣傳工作企業家”;電視臺和報要主動協調縣公安消防大隊開展消防公益宣傳,確保公民消防知識知曉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達到60%以上。
2.加強消防安全培訓。貫徹落實《社會消防培訓大綱》,推動全縣中小學校、職業教育學校、特殊學校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入學教育,推動縣社會勞動保障局、就業服務中心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就業人員就業前培訓內容,縣黨校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納入鄉鎮長、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訓內容,開展保安隊伍消防技能培訓。加強社會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等消防安全培訓。年內,縣政府將組織對鄉鎮長、街道辦主任、職能部門領導干部,村居“兩委”負責人開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1次;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責任人、管理人、專兼職消防人員進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不少于1次,督促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開展消防逃生演練不少于1次。
(四)加強滅火及應急救援工作,提高災害事故處置水平。
1.加強專業消防力量建設。加強戰訓基礎工作,深入開展“六熟悉”,強化模擬化訓練,加強高層建筑等三維預案制定及室內消防設施熟悉、運用;進一步規范執勤、滅火救援秩序;建立滅火救援現場逃生避險標志、標識系統。
2.強化綜合應急救援建設。建立區域應急救援協作機制,提高協同作戰能力。推進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高對水上、危化、抗洪、交通災害事故專業處置能力,加強應急救援支隊裝備建設,提升跨區域應急救援聯動水平。加強全縣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訓練督導,抓好大型應急和綜合應急救援隊伍訓練,年內舉行大型綜合演練,提升協同救援能力。
3.鞏固發展多種形式消防力量。深入落實公安部等七部門《關于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快發展政府合同制專職消防隊伍。探索消防監督檢查文員協作機制,督促石油、化工等大型企業建立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職消防隊,舉辦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業務競賽,提高聯勤、聯戰、聯訓水平。
4.推進消防裝備和設施建設。政府將為縣公安消防大隊配齊配強滅火救援攻堅器材裝備,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裝備。完成消防裝備建設規劃評估論證,加強戰勤保障裝備、應急物資儲備建設。
(五)加快消防站建設步伐。按照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加快龍潭渤海消防站建設前期準備工作,解決現有消防站不足的狀況。“十二五”期間,根據《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三年規劃要求,結合縣域經濟發展消防安全形勢需要,計劃年完成龍潭渤海消防站建設征地和方案設計工作,為2012年成功修建打下基礎,確保目標任務的完成。
六、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消防部隊戰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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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消防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建設持續健康發展,依據《湖北省消防條例》,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實行消防工作問責制。現通知如下:
一、各級政府消防工作職責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消防工作,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
(一)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將消防工作經費以及應急救援經費、外聘消防員工資等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二)應當統籌城鄉消防工作,編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將其納入城鄉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市政府負責建立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完善消防通信指揮、戰勤保障系統和滅火搶險救援區域協作機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督促整改重大火災隱患,并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體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范圍。
(四)市政府每年初與有關部門及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分別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并對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五)各級政府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消防安全措施,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火災隱患排查治理和滅火演練,并根據經濟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專職、志愿或治安聯防消防隊。
(六)各村(社區居)民委員會要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開展消防宣傳教育,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負責人對消防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政府職能部門消防工作職責
市公安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并由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實施。市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
(一)發改部門應當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列入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并督促落實。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三)城管、供水、供電、通信等有關單位負責消防供水、供電、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設施的建設和日常管理維護,保證公共消防設施的完備、有效。
(四)水利、農業、交通等部門和各鄉鎮辦區應當將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納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保障其正常使用,改善農村消防安全條件。
(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和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易燃易爆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生產、銷售的消防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
(七)科技、司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列入科普、普法、職業教育培訓內容。
(八)教育部門應當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容,指導、監督學校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學校應當制定消防安全教學計劃,確定熟悉消防知識的教師或者聘請消防專業人員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對學生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每學年組織學生開展一次以上避險自救、應急疏散演練。
(九)文化、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應當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報刊、廣播、電影、電視、互聯網站、樓宇電視等公眾媒體應當無償為消防宣傳教育提供便利。
(十)環保、氣象、地震、測繪、通信、供水、供電、供油、供氣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及時、無償向消防機構提供可能影響消防安全、滅火和搶險救援工作的信息資料。
(十一)市公安消防大隊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職責: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并建檔備查;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組織消防安全培訓,指導消防隊伍建設;依法對消防服務機構、消防產品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滅火救援和依照國家規定參加其他應急救援工作;調查火災事故,統計火災損失。公安派出所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三、社會單位消防工作職責
全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三)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逐級明確責任人員,落實工作經費,組織實施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履行上述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三)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四)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公眾聚集場所的經營者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應當健全火災風險防范機制,保證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公眾安全,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
四、個體工商業主消防工作職責
從事生產加工、銷售、餐飲、休閑娛樂、住宿服務等個體工商業主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加強生產經營場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以及倉儲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防火措施,配置必要的消防設備,保證疏散通道暢通,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安全自查,消除火災隱患。個體工商業主生產經營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履行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一)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
(二)經營、使用建筑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的人員密集場所的;
(三)從業人員10人以上的;
(四)較大火災危險性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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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推進消防“七進”工作,切實增強全縣中小學校廣大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營造良好的校園消防安全環境,經研究決定在全縣中小學開展“消防教育進校園”主題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活動從即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
二、活動對象
活動對象為全縣各中小學校(含幼兒園)師生。
三、活動內容
(一)開展一次教職員工全員培訓。各中小學校聯合消防大隊對轄區各學校教職員工進行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并依托教師隊伍學識淵博、傳幫帶作用強等優勢,組織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達到以點促面、教育延伸的目的。
(二)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課。各中小學校聯合消防大隊針對中小學生認知特點,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授課。各地要要求實際制定培訓計劃,要嚴格落實任務,確保每名學生接受消防知識培訓。培訓計劃請于2月22日前上報至教育股、縣消防大隊。
(三)看一部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各中小學校要組織師生觀看事宜的消防安全警示影像、圖書等,通過以案說法的方式增強消防宣傳教育效果。
(四)開展一次應急疏散逃生演練。各中小學校要有針對性地對學校教室、行政辦公樓、宿舍及圖書館、實驗室、餐廳、禮堂等建筑,制定完善疏散逃生預案,并組織師生開展一次消防應急疏散逃生演練,提升廣大師生自防自救能力。
(五)舉辦一次消防安全知識競賽。各中小學校開展“校園消防安全網上答題競賽”活動(網址:xx),組織發動中小學生與家長共同參與“校園消防安全網上答題競賽”答題,通過網絡學習消防安全常識和技能。
(六)創建一批消防安全示范學校。各中小學校要將此次宣傳教育活動與“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工作有機結合,抓好各項工作落實。8月下旬,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隊將對“市級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工作進行評審和命名(文件另發),并結合工作開展情況擇優參與上級評選,爭創省級、國家級“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各中小學校應充分發揮責任主體作用,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教育計劃,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教育,營造濃厚的學校消防安全教育氛圍,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素質。
(二)嚴格檢查考評。教育部門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將加強對活動的檢查指導,督促各中小學校落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責任,建立完善內部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獎懲制度,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并將此次專項活動責任落實和工作開展情況納入部門和系統綜合檢查考評內容。
(三)健全長效機制。各校要以此次專項活動為抓手,推動學校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制度化、常態化,形成長效工作機制。要在相關學科課程中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內容,針對不同年齡段學生分類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實效性。要創新消防安全教育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師生消防安全意識。
請各鄉鎮(開發區)中心學校、縣直屬學校于2017年12月1日前上報活動總結至教育股、縣公安消防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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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導
當前,正值火災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火災事故的多發期,“兩會”即將召開,春節也將來臨,各鄉鎮、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做好當前消防安全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對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分析、研究當前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問題,因地制宜,制定周密方案,健全工作機制,突出工作重點,深入扎實推進各項消防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實,確保認識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落實到位,堅決預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縣消防大隊要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61號令和73號令,有針對性地加大冬防期間消防監督抽查力度,通過嚴格執法和加強指導,督促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按照有關要求,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切實規范和加強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突出工作重點,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
公安機關、消防部門要以督促單位貫徹落實公安部61號令為落腳點,以杜絕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為硬指標、硬任務,不斷改進消防監督檢查的方式方法,突出工作重點和薄弱環節,嚴格監督執法,徹底整改火災隱患。公安、安監、建設、經濟、文廣、衛生、工商、旅游、教育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開展拉網式消防安全大檢查,切實抓出成效。一是要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檢查。凡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標準的,公安消防部門要督促有關單位立即辦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登記備案,并及時納入監督視線,嚴防失控漏管。對黨政首腦機關、交通、通訊、電力樞紐工程、大型物資倉庫、高層建筑等重點要害單位和部位,要督促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萬無一失。景區景點、商場(市場)、賓館、飯店、歌舞廳、桑拿浴室等公眾聚集場所,以及學校、醫院、幼兒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單位和場所要作為重中之重,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尤其是對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中遺留的問題和重大火災隱患要緊抓不放,跟蹤督辦,確保執法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嚴防養患成災。二是要加強對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群眾性慶祝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春節期間各類活動較多,要切實加強對舉辦場所用火用電、裝飾裝修材料、滅火疏散預案的制定、消防器材配置、人員消防安全培訓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對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檢查不合格又不能當場整改的,要堅決依法責令停止舉辦,確保不發生問題。三是要切實抓好城市燃氣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監督管理。公安消防部門要積極配合建設、安監等部門,加大宣傳教育和安全檢查力度,加強人防、技防措施,堅決杜絕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冬防期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對本部門、本單位進行火災隱患自查整改工作。各鄉(鎮)、社區要繼續加強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認真落實火災隱患自查整改。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依法督促有關單位立即整改;對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跟蹤監督、到期復查,直至徹底消除;對一時難以整改又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堅決采取斷然措施,依法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堅決杜絕執法不到位和不作為、亂作為,切實形成嚴格執法的高壓態勢,堅決打好“兩會”、春節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戰。
三、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冬春季節的火災特點,抓住消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群眾普遍關注的消防熱點問題,通過報刊、電視、電臺、消防站開放、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向社會廣泛宣傳有關消防法規和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對存在嚴重火災隱患拒不整改的堅決進行曝光;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違章蠻干、違章操作、導致火災事故或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和有關人員公開處理。要廣泛發動居民、村民自編自演消防文藝節目,讓群眾在自娛自樂中受到消防安全教育。派出所民警要深入社區和農村,結合開展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加大對居民、村民的消防宣傳教育力度。各鄉鎮要針對當前火災特點,深入推進消防“五進”活動,按照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絡有陣地、街上有標語、社區有專欄的要求,廣泛組織開展社會化消防宣傳活動。通過開辦消防宣傳專欄、播放消防警示片、消防公益廣告、發送消防警示短信等手段,強化防火、滅火常識的宣傳普及;通過張貼公告、現場演示培訓、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加大對農民工和農村“留守”老人、兒童等弱勢群體的消防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消防大隊要依托消防站開放,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組織消防演練,模擬現場救助,切實增強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在全縣營造“關注消防,平安過節”的濃厚消防安全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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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續深化“四大防控”體系建設,全面提升社會消防管理水平
1.不斷強化法治防控。各縣、區政府要以《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為指引,將消防工作與黨政領導提拔任用掛鉤,大力推行消防工作“黨政同責”,嚴格落實黨委政府“一崗雙責”,將消防工作納入“平安建設”、政府綜合目標管理和社會綜合治理,實行半年督導,年終考評。認真落實防火安全委員會例會制度,協調建設、文化、工商、衛生、安監等部門建立執法信息通報、聯合執法制度,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從嚴把關。督促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制定出臺加強本行業、系統消防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指導網吧業、娛樂業、餐飲業、旅館業等重點行業協會將消防工作納入行業管理服務內容,大力開展自查互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責任追究機制,對在社會消防工作方面失職瀆職的,依法實行責任追究。
2.突出抓好重點防控。嚴格落實省政府出臺的火災高危場所管理規定,進一步明確界定范圍和重點,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開展達標創建活動。深化社會單位“三會三化”建設,開展“四個能力”達標創建年活動,對重點單位逐一明確疏散引導員、末位巡查員和消防部門首席監督員。推廣消防責任人管理人變更、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定期消防安全評價“三項申報”制度,年內所有重點單位達標,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基本達標。加強消防產品、裝飾裝修材料、外墻保溫材料管控,扎實開展“3.15”打假、刑事案件攻堅、不合格消防產品公開銷毀行動,不斷深化開展建筑外保溫材料專項整治活動。加強車站周邊地區、城中村、城鄉結合部、“九小”場所等“亂點”區域的消防安全治理,落實10類小場所消防管理標準,年內,消防安全標牌管理覆蓋率達到90%。
3.全面加強基礎防控。建立消防安全研判評估機制,突出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重大危險源管理、滅火救援能力等關鍵要素。完善重大隱患分級掛牌督辦機制,落實立案銷案、掛牌督辦和公告制度,每季度掛牌督辦、整改一批重大火災隱患。健全隱患舉報投訴查處機制,全面推行有獎舉報制度,設立獎勵基金,年內,所有縣區按照標準建成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開通“96119”舉報投訴和服務熱線。深化全警消防工作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公安機關深度應用整體作戰法大力實施全警消防戰略的意見》,進一步完善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和考評機制,分級組織派出所民警進行培訓。落實消防監督人員、消防文員聯系指導警務室和每周“駐勤日”制度,推動全市所有警務室全部有效開展消防工作。
4.深入推進全民防控。著力構建制度化、常態化、大眾化消防宣傳格局,推廣“同城一體、全員參與、網格宣傳”工作模式。完善消防宣傳教育體系,出臺《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貫徹實施意見,制定并落實家庭、社區、學校、單位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五個專項行動”計劃。貫徹落實《省消防宣傳規定》,成立全市消防宣傳策劃專家組,加強宣傳人員業務培訓。深入推進消防“五進”工作,推行農村、社區“平安使者計劃”、“家庭學校消防安全計劃”,開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各縣、區高標準打造1個“流動宣傳服務站”,建設30個精品消防宣傳櫥窗,建成1所省級以上“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1條消防宣傳示范街。認真落實《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試行)》,加強消防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培訓,年內,全市通過消防職業技能鑒定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消防設施維護人員不少于150人,行業系統、社會單位自主教育培訓分別不少于4萬、13萬人。
二、著力夯實火災防控根基,堅決確保火災形勢持續穩定
5.全力做好“大”消防安保工作。深入開展“清剿火患”戰役決戰行動,堅決奪取戰役全面勝利。大力開展“平安中原”大消防專項系列行動,集中整治公共娛樂場所、“三合一”、“九小”場所、高層地下建筑等重點場所火災隱患,全面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在大會議召開期間,安排部署“平安中原”護航行動,積極發動全社會力量,加強人員密集場所、黨政首腦機關、要害部門的排查整治,確保萬無一失。
6.深化打造網格精細化管理品牌。繼續創新網格化管理模式,年內推動全市95%的街道鄉鎮達標。出臺網格精細化管理實施意見,推動國家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指導所有重點鎮設立消防辦公室和專職管理人員,其他街道、鄉鎮依托安監辦、綜治辦等全部設立消防管理辦公室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社區、行政村確立專兼職消防管理員。進一步明確大、中、小三級網格消防責任和分包、負責人員,消防部門、派出所明確各網點聯系人員。進一步規范網格排查要求和隱患移交整改流程,不斷加強網格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指導街道鄉鎮搭建調度指揮平臺,推廣“消防通”手機信息平臺。年內對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消防管理人員、巡消、保消隊員培訓一遍。依托社區服務中心、農村文化室,建設12個消防體驗中心。推動鄉鎮專兼職消防隊、消防巡防隊配齊車輛裝備,年內全市火災高危場所消防車、電動巡邏車、消防電動自行車分別達到30輛、300輛、500輛。每個社區、行政村至少設置1處公共消防器材點和1處消防水源,人口較多的增加設置數量。
7.發展壯大多元化社會消防力量。結合全市隊站建設,推進公安合同制隊建設,確保現有合同制隊每隊隊員不少于25名、執勤車輛不少于4輛;重點鎮專職隊全部達到“有1輛水罐或泵浦消防車、有8名以上隊員、年保障經費不低于10萬元”的標準,其它鄉鎮專兼職消防隊進行升級改造;督導符合標準的企業單位建立規模適當的單位專職消防隊;增建超大型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防消聯勤隊6個;推動30個社區、60個行政村建成志愿消防隊;年底全市消防文員達到140人,政府專職隊員達到193人,新增消防志愿者3萬人。強化保障措施,貫徹執行省政府《省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辦法》,明確建隊范圍、建設標準、用工性質、經費保障和優惠政策。提高政府專職隊員工資福利,落實各項社會保險和傷殘撫恤待遇,逐步推動有條件的地區將政府專職消防隊納入公益類事業單位序列。創新管訓機制,出臺績效考評辦法,規范執勤訓練模式,開展業務指導培訓,適時組織督導考評,使隊伍建設由單純數量規模型向數量、質量并重轉變。
三、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夯實公共消防安全基礎
8.加強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消防裝備建設。開展城市消防安全評價工作,做好城鄉消防規劃編制、修訂工作,督促8個產業集聚區按照規劃建設完善公共消防設施;適時開展公共消防設施專項督導檢查,明確市政消火栓、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責任。在舊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新區建設中同步建設、配套、完善消防基礎設施。8月份前,各縣、區要將轄區內損壞的室外消火栓全部維修完畢;年內,每個縣新增室外消火栓不少于20個,每個區新增室外消火栓不少于15個;新建道路要隨施工進度一并安裝室外消火栓。認真落實《全省消防部隊“十二五”期間綜合應急救援裝備建設指導意見》,大力實施“裝備提質升級1741”工程。年內購置各類消防車13臺,其中支隊本級53米登高車1臺、主戰消防車3臺、高噴車1臺、戰勤保障裝備搶修車1臺、加油車1臺、供水車1臺;按照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配備攻堅組和個人防護裝備5500件(套)。
9.加強消防隊站和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落實《市“十二五”消防工作發展規劃》,繼續推進消防隊站建設。年底前,縣、杞縣、蘭考、新區消防站建成投入使用;通許新隊完成立項;禹王臺精細化工園區消防站完成主體工程。加強滅火應急救援專業培訓,分期分批組織攻堅組隊員集訓,組織安全員、急救員和特種裝備操作員輪訓。強力推進鐵軍中隊建設,分類選擇試點進行幫扶指導,適時召開現場會推廣經驗;開展鐵軍中隊建設等級達標活動,年內,龍亭、金明、順河、尉氏、杞縣五個中隊達標。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跨區域應急響應機制,組建高層、水上救生、危險化學品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等專業救援分隊,全力打造攻堅專業隊伍。加強特勤隊建設,開展特勤攻堅技能專業訓練,并按標準配齊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保障物資,定期開展實戰拉動訓練,全面提升應急實戰處置能力。
10.進一步加強消防業務經費保障體系建設。宣貫落實財政部《地方消防經費管理辦法》(財防〔〕330號),圍繞“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制定裝備、基建、應急救援、消防信息化等項目建設經費需求規劃和年度需求計劃,確保年度重點建設項目經費需求與經費保障相匹配。將消防隊站裝備、戰勤保障、應急救援、信息化建設和政府專職隊人員、消防文員保障經費等項目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并將地方消防經費增長納入政府督辦和年度考核內容。消防部隊業務經費增長不低于《消防工作目標責任保證書》的要求。
四、全面加強部隊實戰能力,強力打造現代化公安消防鐵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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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
1.1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含義
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是指以鄉鎮(街道)為基礎,以行政村(社區或街區)為基本單元將轄區劃分為若干網格,明確網格化管理的人員、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建立常態的火災隱患發現機制和查處機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明確、監管到位的消防管理網絡,實現“最大限度地把火災消滅在發生之前,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危害”的目標。
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基本工作模式是以鄉鎮、街道為“大網格”,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解決基層消防工作無人抓、無人管的問題;以行政村、社區為“中網格”,細化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消防管理職責,解決經常性管理不到位的問題;以街區、居民樓院、村組為“小網格”,成立群眾性消防組織,解決日常防范措施不落實的問題。
1.2紅河州的一些做法
一是政府牽頭高位發動。紅河州人民政府下發了《紅河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紅河州城區鄉鎮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紅政辦發〔2012〕125號),為推進紅河州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搭建了一個指揮和管理平臺,同時,政府又下發了《紅河州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紅政發〔2012〕68號),進一步明確了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目標。各縣市人民政府也進一步發文部署并組織召開會議,對網格化管理工作嚴密安排,細化了責任分工,下發《紅河州街道(鄉鎮)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手冊》到鄉鎮、社區和行政村,規范統一工作標準。
二是明確部門職責。各部門,尤其是公安、綜治、民政、工商、安監部門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綜治部門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重要內容。民政部門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城鄉社區建設規劃和考核評價體系。工商部門嚴把登記準入關,對《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需經公安消防部門出具消防安全合格的,必須憑消防部門出具的合格證,方可辦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安監部門將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管理范疇,作為安全創建考核評定的重要因素。同時,各行業系統主管部門都對行業內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指導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滅火演練,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三是將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納入“網格化”管理的總體目標,明確公安派出所監督范圍、崗位職責、檢查內容、檢查方法等內容,突出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三合一”和“九小”場所等消防監督檢查的薄弱環節的消防監督檢查力度,確立了轄區公安派出所所長負總責,專兼職消防民警及社區民警具體負責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運行機制,進一步促進了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有效開展。
四是深入推進“戶籍化”管理,提高重點單位消防管理水平。以消防安全委員會名義下發了《關于印發開展重點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動重點單位建立一戶一檔、分檔歸籍、動態監管的戶籍管理模式。全力開展“三項制度”建設,全州705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現了管理人員和建筑消防設施100%報告備案,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實現了100%達標。將建筑消防設施調查測試工作與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緊密結合,對轄區重點單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責任人、消防管理人及消防崗位人員共計1000余人開展了“戶籍化”管理培訓,并指導各單位按照要求編制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五是通過新聞媒體定期消防工作提示、火災案例警示、消防政策法規和消防安全常識等信息。
2.存在的問題
2.1責任不落實
一是網格責任人責任落實力度逐級遞減。鄉鎮人民政府制定工作方案,細化目標、量化任務后,就出現無人管、無錢管、不會管及指導、獎懲問責不力,工作可持續性不夠等問題;深入轄區農村、社區指導、督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少之又少。大部分社區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沒有組織建立防火安全公約,沒有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組織撲救初起火災。二是公安、綜治、民政、工商、安監等部門除聯合檢查以外,對本單位網格的責任區沒有指導、督促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
2.2人員素質長短不一,網格管理上造成困難
部分鄉鎮,特別是村(居)委負責人發現火災隱患的能力還有待提高,大多數村委會及村民小組還不了解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的內容;部分小組長對于消防宣傳的概念,還僅僅停留在拉橫幅、講口號的層面,沒有很好地貼近實際,貼近群眾,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對下達的消防安全任務,只會機械執行,沒有經過思考形成防控意識。這些都是造成各區域“網格化”管理水平的長短不一、隱患依然大片存在的原因,火災防控整體方面的不齊進一步造成整體工作開展的困難與緩慢,有時直接拖住全局工作的進展。
2.3長效管理機制不健全,考評獎懲機制力度不夠
推行“網格化”消防管理目的是實現火災的“零隱患”,我們在排查整治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就要思考如何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長期排查整治方案,使“網格化”消防管理取得的成果長久保持下去,才能收到最理想的效果。缺乏一種長效管理機制,缺乏監督和激勵機制,缺乏動態性、實時性和階段性的檢查考評,不利于工作推動。
3.強化消防安全“網格化”工作采取的一些措施
3.1細化管控網格,強化落實職責
一方面,進一步加強鄉鎮、社區、行政村負責人明確各級消防組織機構及其管理人員的職責,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規范鄉鎮消防管理。另一方面,要固定網格管理職責,明確網格化消防管理各個等級網格責任人的職責和任務,明確督辦人、督辦部門,明確小網格責任人對中網格責任人負責、中網格責任人對大網格責任人負責的逐級管理責任體制,逐級督促、指導工作落實。
3.2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將鄉鎮、村委會及村民小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納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標責任制內,作為年底的鄉鎮消防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并與鄉鎮、村委會及村民小組分級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任務;積極協調安監局、安委辦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社區創建等考評范圍,落實消防經費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消防宣傳教育、檢查考評等任務;鄉鎮、社區消防委員每月組織開展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和消防疏散逃生演練;居村委每周組織成員對居民小區、轄區單位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消防協管或消防聯防隊員、物業管理人員、保安、社會單位管理人員及消防志愿者隊員結合崗位職責,開展日常防火檢查巡查。
3.3落實督導考評機制
進一步強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要做到考核到位。政府將“網格化”消防管理納入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定嚴密的考核考評制度,每季度采取直接抽取社會單位考核的方式對各鄉鎮“網格化”消防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每半年開展一次檢查,重點檢查鄉鎮消防工作檔案臺帳、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執勤訓練情況;年終開展一次全面考核,并通報考核情況。同時,建立問責制度,對鄉鎮、村(居)民委員會因消防工作不力、導致火災事故的,實行主要領導誡勉談話;造成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的,追究領導和主要責任人責任。 (下轉第1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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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消防網格化管理,實現街道(鄉鎮)和社區(村)消防組織機構健全、消防專職人員明確、消防業務熟練、消防力量充裕、消防檔案齊全、消防巡查制度完善、消防宣傳氛圍濃厚,全面提升基層火災防控能力,預防和遏制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劃分及工作任務
(一)劃分單元網格,實現監管全面覆蓋網格化管理是以街道(鄉鎮)為一個基本單元,將其劃分為以鄉鎮(街道)為“大網格”、以社區(村)為“中網格”(在“中網格”內劃分若干責任片區)、以責任片區為“小網格”的“三級網格”。明確網格化管理的人員、職責和任務,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明確、監管到位、服務及時的消防管理動態監管網絡。
1.街道(鄉鎮)為“大網格”。由街道(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綜治辦、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文教辦、治安巡防隊等工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對“中網格”、“小網格”和分包單位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導,轄區整體消防工作的組織、協調。2.社區(村)為“中網格”。由社區(村)黨政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社區、村委會、巡防隊、治保會等工作人員以及駐社區(村)民警組成。主要負責參與日常檢查巡查、集中排查整治、定期消防宣傳,對分包“小網格”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3.責任片區為“小網格”。由社區(村)派駐專門人員牽頭負責,村民小組負責人、社會單位管理員、小區物業管理員、保安員、巡防員、居民樓(院)長、消防志愿者等組成。主要負責參與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宣傳,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二)明確責任主體,發揮社會整體力量
1.街道(鄉鎮)。主要負責轄區內消防網格化管理的總體領導和協調推動,貫徹落實上級管理機構安排部署的各項消防工作任務,對本轄區消防安全狀況進行分析研判,對所屬防控力量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組織實施本轄區各項排查整治行動。2.街道(鄉鎮)綜治辦。主要負責發動巡防隊員、保安隊員、治保員等綜治力量,開展日常巡查、檢查、宣傳,督促所轄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完成鄉鎮、街道安排的其他工作。3.街道(鄉鎮)安監辦、派出所。安監辦主要負責日常監督檢查,發現并及時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對相關問題按規定及時向派出所移交處理;派出所按照規定履行消防監督執法職責。4.社區(村)。主要負責本級轄區居民家庭日常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宣傳教育、火災隱患處理等相關工作,督促居民家庭、所轄單位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完成鄉鎮、街道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5.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積極發揮滅火救援事故處置、消防器材管理維護、消防檢查巡查、消防安全宣傳以及其他社會消防服務職能。6.社會單位。主要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開展宣傳培訓、檢查排查、隱患整改。
(三)開展整治活動,提升基礎防控能力
1.落實日常巡查。要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經常深入到轄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巡查,保障轄區消防安全。2.組織集中排查整治。各街道(鄉鎮)要按照上級統一安排,結合轄區消防安全形勢和季節特點,深入開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類專項治理行動,全力清剿火災隱患,懲治消防違法違章行為,提高火災防范水平和抗御能力。3.加強消防設施建設。各縣區要加強社區巡防室、防消聯勤隊等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消防設施裝備的配備;各街道(鄉鎮)和社區(村)要加強對消防設施的管理和使用,維護、保養好各類消防器材;要在轄區重點部位設置消防器材存放點,定期維護保養和更新,確保完整好用。4.開展宣傳培訓服務。各街道(鄉鎮)、社區(村)每月要確定一個工作日為消防宣傳日,以消防安全宣傳“五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為載體,開展消防宣傳培訓服務。要通過建立社區消防體驗中心、張貼防火公約、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及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方式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服務群眾需求。5.規范臺帳登記管理。“三級網格”消防管理人員要對轄區單位規范臺帳登記,實行“戶籍化”管理,按照職責范圍對轄區排查單位基本情況逐一登記;要建立隱患排查工作情況登記,對所排查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情況及其處理情況逐一登記;要建立宣傳培訓工作情況登記,對轄區消防安全培訓情況逐一登記。6.加快隊伍力量建設。各縣區要按照“現役為主、多種力量、多策并舉、綜合治理”的思路,因地制宜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要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納入政府工作目標;街道要依托安監辦成立消防工作辦公室,明確2-3名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1支4-5人組成的專職巡查隊伍,認真開展經常性防火巡查、日常防火檢查和消防宣傳等任務,每個居民小區要組建1支志愿消防隊伍,負責巡防、巡查等。7.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各街道(鄉鎮)要通過建立完善網格化管理服務平臺,強化信息通訊和調度指揮功能,提升“三級網格”應急處置能力。要逐一明確轄區各類社會防控力量在應急處置機制中的職責分工和應急處置程序,制訂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實現消防安全突出事故及早發現、有效處置、群眾滿意的效果。
(四)建全工作制度,全面落實目標任務
1.逐級分包制度。各縣區政府和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分包“大網格”;街道(鄉鎮)主要負責人分包“中網格”;街道(鄉鎮)相關負責人分包“小網格”。街道(鄉鎮)對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社區(村)對本轄區消防安全工作負責;街道(鄉鎮)和社區(村)消防安全工作人員要全部深入“小網格”開展檢查巡查、隱患排查和宣傳服務工作。消防監督員及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室民警要配合街道(鄉鎮)和社區(村)開展消防網格精細化管理工作。2.聯防聯治制度。各街道(鄉鎮)要充分整合綜治辦、安監辦、公安派出所和其他社會消防監管力量,結合“一網四級”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共同開展工作,形成合力。要開展以“戶戶聯防、部門聯查、片區協同”為主要內容的區域聯防工作,完善層級聯防聯治體系;要采取戶包戶、店包店、部門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實施消防安全互聯互防,提高防范和抵御火災風險的能力,積極構建“信息互通、安全共享、風險共擔”的工作格局,實現消防行政管理與群眾自治、行業自律的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3.定期檢查制度。街道(鄉鎮)安監辦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解決并幫扶指導,每月組織一次有針對性的檢查巡查。社區(村)消防管理人員在轄區內每周要開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檢查。保安、巡防隊員和多種形式消防隊員每天結合各自崗位職責開展消防巡查檢查。公安派出所每周組織對管轄單位開展一次消防監督抽查,警務室民警落實每周一查制度,專項行動期間,按照上級部署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4.隱患處理制度。對社會群眾舉報投訴以及檢查排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以社區(村)為單位進行匯總并上報街道(鄉鎮)安監辦,街道(鄉鎮)安監辦督促限期整改。沒有按期整改到位的,安監辦向所在轄區公安派出所移交處理。公安派出所社區(駐村)民警要落實每周一查制度,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及時查處。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即報告轄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由公安機關提請政府掛牌督辦、限期整改。5.聯席會議制度。街道(鄉鎮)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實施,每兩個月組織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成員由派出所、安監辦、工商所、綜治辦工作人員,消防機構聯系人以及轄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等組成。聯席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上級指示精神,通報轄區消防安全工作形勢,分析當前面臨的突出問題,研究轄區社會單位和群眾的消防安全訴求,查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部署安排下一步消防工作。6.宣傳服務制度。各相關部門、街道(鄉鎮)、社區(村)要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學習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崗位從業人員要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落實持證上崗制度。各社區(村)要按照上級部署,重大節日、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進行有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提高居民防范火災的能力。7.信息報告制度。對“三級網格”內的各類消防安全信息要進行及時采集更新,特別是對沿街門店、家庭工廠、小場所等消防安全薄弱區域要澄清底數、摸清狀況、建立臺帳,做到“鄉不漏村,村不漏樓,樓不漏戶”,采集的信息要通過“三級網格”逐級報告,登記造冊。對發現的火災隱患信息能整改的要立即進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消除的,應當及時將信息向上級或者轄區安監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報告。
(五)落實保障措施,確保工作長效運行
1.加強人員組織保障。各縣區政府要加強對基層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基層消防工作有組織機構、有管理人員、有專門力量,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級、各部門要加快發展多種形式消防力量,重點要按照中央編辦等六部委下發的《關于開展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中央編辦發〔〕50號)要求,抓住當前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機遇,積極爭取將政府專職消防隊納入公益類事業單位序列,并探索建立靈活機制,保留業務骨干,調動工作積極性,提高專職消防隊員的社會地位。2.加強資金裝備保障。各縣區政府要結合實際,加大對開展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經費的投入力度,將消防工作保障性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全額保障,并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逐年加大財政投入。要加大消防裝備資金投入,推動鄉鎮專兼職消防隊、消防巡防隊配足消防裝備;要在社區、行政村增設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公共消防器材箱,為鄉鎮、街道專兼職消防隊、社區農村消防巡防隊購置輕型消防車和必備滅火器材。3.加強督導考核保障。各縣區政府要對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實行目標管理、督導考核、獎優罰劣,每半年對街道(鄉鎮)或轄區單位完成消防安全責任目標情況進行一次督導,每年進行一次考核,消防安全目標考核不達標的,取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活動評先資格,實行“一票否決”。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
各縣區政府要及時召開會議安排部署消防網格化管理工作,督促街道(鄉鎮)及社區(村)召開會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細化分解工作目標任務,明確工作措施、標準、完成時限和責任人。
(二)組織實施階段。
1.開展試點。各縣區選取1-2個街道(鄉鎮)進行試點,力爭在今年月底前達到本方案確定的各項工作標準。特別是月下旬,全省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現場會在七里河區召開,七里河區政府要高度重視,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好全省現場會工作,充分體現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為全市開展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提供統一標準、模式。市政府將適時對各縣區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研究解決辦法,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2.經驗交流。各街道(鄉鎮)要根據試點工作開展情況,認真總結交流推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經驗做法。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試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召開經驗交流會議,推動全市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深入開展。3.全面實施。各縣區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在做好試點建設的基礎上,于年月底前在本轄區內的所有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全面推廣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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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消防工作責任體系,依法管理消防事務
1、完善消防安全責任制體系。制定出臺《*縣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縣消防安全責任制考評辦法》,明確各鎮(鄉、街道)、各部門、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將消防工作納入綜治考評重要內容,全面推動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
2、落實鎮(鄉、街道)消防工作機制。各鎮(鄉、街道)必須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職責,量化分解年度消防工作責任目標,建立和落實消防工作責任目標管理考評、行政問責、督查督辦、責任倒查等工作機制。
3、完善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全縣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消防工作聯席會議,安排部署消防工作、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工作問題。
二、強化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增強城鄉抗御火災能力
1、做好城鄉消防規劃編制。縣城、重點鎮(中心鎮)、一般建制鎮年內要全部完成消防專業規劃編制工作。
2、加快推進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旭日街道市政消火栓建設年內要全部達標,裝有市政管網的鄉鎮要按國家規范要求安裝市政消火栓;積極推進消防水源、道路、裝備為重點的農村消防安全基礎建設,實現消防工作和新農村建設的對接;夯實社區消防組織、消防隊伍、管理制度、器材裝備等消防基礎工作,推進城市社區消防建設達標工作,力爭2009年社區消防建設達標率達到80%;加強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確保2009年二級、三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率分別達到60%、30%,不斷增強城鄉整體抗御火災能力。
3、加強消防隊伍建設。在全面完成9名合同制消防員征招工作的基礎上,深入推進鄉鎮義務消防隊建設;積極引導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及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督促大型公眾聚集、易燃易爆等重點場所組建兼職消防保安員隊伍。
三、加大火災隱患整治力度,不斷改善消防安全環境
1、狠抓消防安全整治。縣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以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和消防產品質量等為重點,定期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整治活動,堅決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2、狠抓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縣公安消防機構要加大對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的查處力度,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分期、分批、分類督促整改。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并掛牌督辦,切實減少火災隱患存量。
3、狠抓重點時期消防安全工作。全國“兩會”、“五一”、“建國60周年”等重點時期,縣防火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建立相關領導機構和專項工作制度,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行業或本系統監管的單位逐一進行火災隱患排查,全面、準確掌握當地消防安全隱患底數,并組織開展消防專項整治行動。
四、建立完善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實現聯動協同處置
1、制訂完善《*縣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加強聯動部門應急隊伍的密切協作,建立、完善災害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將聯動部門的調度納入消防指揮體系,切實達到信息共享、力量聯動、聯合處置、協同高效。
2、制訂出臺《*縣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建設管理辦法》,推進城市消防安全遠程監控中心建設,逐步實施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的聯網工作;完善火警受理信息系統,建立并規范“三臺合一”接處警模式,實現一次接處警,提高消防應急反應能力。
3、加強專業救援隊伍建設。逐步建立一批精于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和危險化學品火災,公路、山岳、地震、水域、隧道等災害事故搶險救援的專業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