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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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

篇1

    我國中小企業對知識產權不夠重視。很多中小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只是重視技術的開發和產品的質量,忽視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這些企業在對新產品的研發、新技術的改革中投入大量資金,但是對自己的研發出的成果缺乏必要的保護意識,有的企業甚至不知道如何有效運用知識產權來保護自己的研究成果不被侵犯,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淡薄。我國中小企業由于受到經營規模小、受經濟條件限制等因素的影響,很多企業對自身擁有的商標、產品專利等知識產權,沒有注冊達到有法律保護的效果,直到自己的知識產權被別的企業搶注才會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國很多中小企業缺乏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認識。很多中小企業由于受到一些因素的影響,信息十分匱乏,對于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并不知曉。同時,很多企業的經營者存在著一種僥幸心理,覺得侵權的事不會被發現,還有的企業為了追求高額利潤,知識產權意識淡薄,不惜采取侵犯他人權利、制造假冒偽劣產品等手段,在市場經濟中進行不正當競爭。不習慣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侵權問題。我國很多中小企業的經營規模較小,經濟實力不十分雄厚,當企業自身的知識產權被侵犯后,極少采用法律手段來解決侵權問題,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很多企業認為維權的法律成本較高。企業沒有制定適合企業發展的知識產權戰略。很多中小企業認為在企業的生產經營中,知識產權戰略的理念在企業的發展中無足輕重,只要企業擁有先進的技術,企業的發展就可以一帆風順,這種觀念是嚴重錯誤的。

    (一)對我國政府部門的建議

    1.建立健全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強對中小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我國應快速發展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現代服務業。我國政府可以采用:宣傳教育和培訓的強化,營造出一種全社會保護知識產權的大環境。開展廣泛而有效的教育活動,鼓勵企業多進行技術創新、少剽竊、不使用盜版產品、不實施造假行為;同時對創新的企業進行財稅、金融的支持,不斷從政策上完善知識產權機制;另外還要設立起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援助中心和服務中心,使各中小企業更加積極地進行技術革新。2.積極參與到國際標準的評議和制定工作中去。我國政府一定要積極參與WTO與各種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有關國家標準的評議工作中去,充分使用我國加入WTO而獲得的發言權,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西方發達國家,使他們不能利用技術的優勢或者是在標準領域中的豐富經驗的優勢來達到控制整個國際市場的目的。同時,還要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鼓勵我國中小企業或研究機構努力開展技術創新,開發出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標準,為我國的新產品能夠順利進入國際競爭市場創造有利的條件。對于在標準技術實施時所造成的各種國際貿易之間的摩擦,一定要積極利用好雙邊或多邊的協調機制來解決這些矛盾,盡力避免國際貿易沖突。使我國海關的監管職能充分得到發揮。我國政府要充分、有效地利用好海關進行打私和征稅手段,控制國外那些非法入境貿易。對那些很容易涉及到知識產權的商品更要加強監控,加大打擊非法進出口行為的力度,有效控制在進出口環節容易出現的侵權行為。同時還要求海關加強國際合作,充分發揮我國海關在國際貿易中知識產權保護的強大作用。

    (二)對中小企業外貿經營者的建議

    1.轉變消極的思想觀念,積極應對國際貿易中出現的知識產權訴訟。我國的很多中小企業在面對在國際貿易中出現的知識產權訴訟時,往往采取的是消極的態度,很多我國中小企業本身并沒有出現侵權行為,但是由于害怕在訴訟時吃官司,失敗后又怕會影響到企業的長遠發展,于是就采取放棄應訴的權力,這不僅失去了維護自身權利的良好機會,同樣也會為企業的發展帶來影響。有的中小企業曾經有過侵權行為,也是由于害怕在應訴中支付超出企業承受范圍的侵權費用而采取消極應訴。各外貿中小企業可以加強與商會的合作,形成一個組織有效、協調一致、參與廣泛的中小企業聯盟,這樣不僅可以很好的增強尋求政府及其他各方面的支持,而且還能較好地維護企業自身的利益。2.不斷提高知識產權的轉化效率。中小企業應及時進行新產品、技術的革新,并及時將自己企業的創新成果、核心技術、優質產品等知識產權在國內外申請注冊,取得國內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有效保護。另外,企業要以自己的核心技術作為條件,構建出自身的知識產權創造、管理、實施、保護的措施體系,不斷加強對人才和企業資金的投入,不斷進行技術革新,不斷擴大企業擁有的知識產權的國際貿易量,將知識產權最大化的轉化成生產力,創建出擁有企業自己品牌和核心技術的產品。3.不斷加強對知識產權人才的培養。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問題不僅涉及到國際貿易的知識,而且涉及到法律專業知識,尤其是知識產權發生糾紛和訴訟時,更是需要很強的專業知識。因此,國家和企業應共同努力,積極培養出具有豐富經驗的相關人才,并給他們足夠的空間和資源進行發展,充分發揮這些人才在知識產權戰略中的積極作用,培養并造就出一支包含各類知識產權知識的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隊伍,為企業和國家提供知識產權保護服務,使我國在國際競爭中的維權之路不再艱難。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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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顧寧.2013年上半年全省技術市場統計簡報[J].江蘇科技創業,2013(4):6.

[5]2010年全國技術市場統計年度報告[EB/OL].中國技術市場管理促進中心,2012-8-27[2013-09-21]..

[6]2011年全國技術市場統計年度報告[EB/OL].中國技術市場管理促進中心,2012-8-27[2013-09-21]..

作者簡介:

篇3

人類社會已進入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成了與產業資本、金融資本同等重要的資本,尤其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速發展,知識產權幾乎涉及每一個企業,知識產權在世界經濟、科技和貿易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已經成為連接技術、經濟和貿易的紐帶,已經成為促進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至關重要因素。事實上,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已經成為世界各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個普遍共識。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知識產權保護成為了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作為當今世界最具影響力的社會責任國際標準,ISO 26000在七大核心主題之一“公平運營實踐”的尊重產權部分專門就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進行了闡釋和指導,為企業從社會責任角度開展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了重要參考。

一、ISO 26000對知識產權問題的界定

在ISO 26000中,知識產權被上升為《世界人權宣言》承認的人權高度,這種對于知識產權的認識,突出反映了知識產權保護在社會責任領域的重要性,并與ISO 26000所提出的社會責任原則一脈相承。

ISO 26000界定了知識產權的范圍,知識產權作為無形產權,包括“……版權、專利權、地理標志權、基金權、著作人身權及其它權利。它們還可以包括對更廣義財產權利的考慮,比如原住民等特定群體的傳統知識,或者雇員或其他人的知識產權等”。

ISO 26000明確提出保護產權的作用和價值:“承認產權,促進了投資、經濟和人身安全,也會激勵創造與創新。”

上述ISO 26000對知識產權問題的界定,給我們如下啟發:

承認并尊重知識產權,既體現《世界人權宣言》的思想,也是履行社會責任原則的重要內容。因此,對于企業來說,需要將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納入到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議題中。

承認并尊重知識產權,與企業、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密切相關,知識產權保護是推動經濟.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知識產權保護,有利于提高發明創造者的積極性,激勵不斷地創造和創新,既有利于企業增強在市場競爭中的優勢,又有利于形成公平的競爭環境,引導社會投資的健康發展,推動提升整個社會的創新能力和水平。

二、ISO 26000中的知識產權保護行動和期望

ISO 26000在對知識產權的問題進行系統界定后,就包括企業在內的組織如何才能做好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行動和期望。

1 實施能夠推動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與做法

組織迫切需要加快推動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與良好實踐,以便為開展知識產權保護提供方向性指導和良好做法的示范推廣。日本明確提出了從科技立國到“知識產權立國”的基本國策;美國將知識產權當做國家基礎性的戰略資源,把強化知識產權保護作為重要的競爭手段。我國也已將知識產權保護提升至一項重要的國家戰略,2008年國務院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

2 開展恰當的調查,以確信組織自身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組織應當主動了解國內外現行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了解與組織利益相關的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同時采取各種方式定期審查自身產品、技術所依法享有的各項知識產權,以引起人們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關注,防止對知識產權的不尊重或忽略,提高知識產權保護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日本東芝集團堅持嚴格對照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對公司的科技活動成果進行審查和保護,同時尊重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3 不參與侵犯知識產權的活動,包括濫用支配地位、假冒和盜版

組織不得參與任何侵犯知識產權的活動,任何濫用支配地位、假冒和盜版等行為都是對知識產權的公然侵犯。長期以來,微軟倡導公平經營,致力于推動知識產權保護事業,在世界各地廣泛宣傳推廣使用正版軟件的益處,堅決杜絕假冒和盜版,牢固確立了堅持公平競爭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正面形象。

4 對所獲得或使用的知識產權支付合理的補償

組織在運營過程中所獲得的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產品或服務等,都應給以合理的購置或使用費用,以確保知識產權所有者權益。日本三菱公司規定,員工所做出的“職務發明”權利一律歸公司所有,但是“職務外發明”和“業務外發明”則由公司根據需要與員工協調讓渡補償,而且對員工發明實施終生多次獎勵。

5 在行使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同時,考慮社會期望、人權及個人的基本需求

組織保護知識產權應符合社會期望,一方面應切實保護好知識產權,保障知識產權所有者權益,激勵創新和進步;另一方面知識產權保護又不能過度,知識產權保護行為不得損害社會的整體進步與發展,需要全面顧及人權等各方面的要求。IBM的知識產權戰略是在私有創新和開放合作創新之間取得“平衡”,其基于越來越多的知識產權正通過客戶、合作伙伴、大學和政府之間的協作參與而產生以及不同國家的組織間協作加速、國家經濟間相互依賴性增強的事實,2005年1月,公司宣布向開放源代碼社區開放它擁有的500項軟件專利,并允許現在或將來致力于開放源代碼軟件的個人和機構免費使用。

三 ISO 26000背景下對企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

入世以來,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取得了可喜成就,廣大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得到不斷增強,知識產權國際保護標準越來越受到重視,與WTO規則的要求更趨符合,甚至有些企業已將知識產權保護提升至企業發展的戰略性高度。但是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在知識產權保護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建設、宣傳和培訓、創新激勵機制、國際化、標準化等方面都還有待全面加強。

隨著ISO 26000的不斷推廣和應用,對全球的經濟社會將產生深遠影響。ISO 26000中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規定也將受到越來越普遍的關注,因此,企業迫切需要考慮ISO26000的指導,進一步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為此,結合ISO 26000的內容以及企業的實際,本文就企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提出如下建議:

1 推動知識產權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建設

企業應該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機構,實現對知識產權的統一和有效管理。同時,企業應充分認識到實施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切實將知識產權工作提升至企業經營及管理的重要高度,完善知識產權的形成、申請、管理、運用和維權體系,進一步完善“專利管理規范”,并將專利管理納入科研開發的全過程。與此同時,開展恰當的檢查,確保自身對于知識產權依法享用使用權或處置權。

2 重視知識產權知識的培訓和宣傳

企業員工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是企業知識產權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強有力的基礎和保障。加強知識產權的培訓和宣傳,一方面要面向全體員工開展有關知識產權法律知識的基礎教育;另一方面要針對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人員進行針對性崗位培訓,選派管理人員參加專利人資格考試或去歐美發達國家專利事務所進行交流和研習。

3 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的創新激勵機制

企業的專利權作為知識資本,是一種重要的生產要素,它對技術創新和激勵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專利權人能通過專利的實施獲得豐厚的回報。要落實專利技術作為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政策,必須采用和創立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例如股權、技術入股、優先購股權等,以營造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良好環境,保障專利創新者能夠獲得豐碩回報。

4 強化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意識

國際競爭的本質是科技競爭,而國際經濟競爭中所產生的摩擦,也將以專利或知識產權的摩擦取代關稅貿易形式的摩擦。企業如果不能掌握核心技術,沒有自主知識產權,則難以參與國際競爭。因此,企業應該制定自己的知識產權戰略,根據自身業務、產品的發展方向,科學確定知識產權工作的重點領域,有針對性地形成和積累知識產權,牢固建立知識產權自我保護的壁壘。

5 密切關注國際知識產權動態

企業對國際知識產權最新動態的關注可以使企業了解自身在產權保護和標準建立上的優勢和不足,從而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靈活的專利與技術標準戰略。企業應加強與歐美等發達國家或地區的聯系與交流,密切注意行業技術發展的動態與趨勢,準確把握各國與國際技術標準和技術法規的變化。

篇4

【關鍵詞】知識產權保護;企業;發展;重要性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國外知識產權已有上百年的歷史,而我國僅僅發展數十年,中國企業如何在市場占領一席之地,知識產權保護將是企業保護自身利益的必要手段,也是企業未來發展的大勢所趨。

一、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

以技術和專利為主導的爭奪戰中,中興、華為等中國成功“走出去”的領先企業也頻頻遭遇外國公司發起的專利侵權案件。提醒了中國企業重視知識產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必要性。而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1、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薄弱

據統計,2013年,我國企業發明專利申請42.7萬件,獲得發明專利7.9萬件,這與我國幾百萬家企業的總數相比就很少了。這一情況表明,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仍然薄弱,許多企業尚處在有“制造”無“創造”的“非知識產權”的狀態。企業不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容易陷入知識產權糾紛中去。

2、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及制度不健全

當前,許多企業沒有制定知識產權戰略規劃,知識產權管理體系也不完善。一些企業只是申請專利,而沒有將知識產權與企業產業結構調整、產品研發、市場開拓結合起來。大多數企業缺乏知識產權管理團隊,未能形成規范化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3、企業運作知識產權的能力還很低

目前,中國企業普遍重視有形資產,比如廠房、設備、產品等,而對專利、商標、版權等無形資產的價值認識還不夠。沒有將知識產權作為企業開拓市場、獲取利益的重要工具。企業的知識產權停留在保護層面,沒有最大化的實現知識產權價值。

二、知識產權保護對企業的重要性

在知識經濟時代,專利不應是停留在紙面上的漂亮數據,而是企業創造價值,牽制對手的“武器”。2011年,谷歌以125億美元收購摩托羅拉移動的交易中,有55億美元是付給了摩托羅拉的專利和成熟技術。2013年12月,中興通訊、華為應訴IDCC“337”調查案件終以大勝告終。此次中興通訊和華為的獲勝,表明了只有重視知識產權才能使企業在未來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不敗之地。

三、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和建議

1、增強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企業要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力度,加強知識產權培訓,提高員工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充分調動員工發明創造的積極性,提高企業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和水平,增加知識產權的產出,降低企業知識產權侵權風險,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從而保持和鞏固企業市場競爭優勢。

2、構建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企業要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配置專業管理人員對知識產權進行系統性、綜合性的管理,從而發揮知識產權的作用。企業還要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起草制定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的要求,積極開展知識產權貫標工作,逐步建立起系統化、規范化、常規化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從而提高企業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能力。

3、制定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企業知識產權制度是企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是做好企業知識產權工作的保障。企業要制定知識保護制度,如專利制度、商標制度、著作權制度、商業秘密制度等相關制度,分別對管理模式、工作流程、侵權監控、權利保護、績效考核、教育培訓等方面加以規范化。同時要制定一系列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和獎勵措施,規范管理制度,加大獎勵力度,提高員工發明創造的積極性。

4、培養知識產權人才團隊

知識產權人才是一種復合型人才,不但要求具有理工與法律的專業知識,還要懂相應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是企業永恒的核心競爭力,企業要充分認識到人才的重要性,根據實際工作的內容配備和培養知識產權人才,可以有效保護自身的知識產權,也可以避免各種法律糾紛,實現人才培養和企業增值的雙收益。

5、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優勢

企業要立足于自身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科學的知識產權戰略,為技術研發找到明確的方向,為專利布局提供合理的建議。知識產權戰略能有效的推動企業創新,維護自身知識產權合法權益,實現知識產權收益最大化和風險最小化,并獲得可持續發展的競爭優勢,不僅是企業固守陣地的保護盾,也是其開疆擴土的利器。

6、充分利用知識產權信息資源

企業在開發新產品時,要善于利用專利文獻等知識產權信息資源,了解該產品技術領域狀況,選擇最優化的技術開發及產業化路線,從而使自己開發的新產品具有技術先進性,避免低水平重復研究。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產品或者技術,要及時申報專利,得到國家法律保護,從而有效保護發明創造成果,獨占市場。

四、結束語

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是促進企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的法寶,企業只有不斷增強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和保護能力,學習并利用好知識產權規則維護企業自身的權利,才能掌握市場競爭的主動權,在經濟全球化的國際競爭中不斷發展壯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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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吳漢東,胡開忠.走向知識經濟時代的知識產權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3]博遠,項沐.國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比較研究[J].中國石化,2011,(06).

篇5

關鍵詞:數字圖書館;知識產權;保護

中圖分類號:G250文獻標識碼: A

一、知識產權和數字圖書館的概述與關聯

.知識產權對數字圖書館的影響有正反兩面,不但只是對數字圖書館的建設有促進作用,也有對數字圖書館的發展有壓制效果。同樣的,數字圖書館的建設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也有推動與制約兩個方面的影響。所以說知識產權保護和數字圖書館建設密不可分。以下就來探討兩者之間的關聯。

1、知識產權保護與數字圖書館建設的相互促進知識產權的保護促進了數字圖書館的發展和完善。為了保證作品原創者的權益,數字圖書館也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做了相應的措施,例如數字圖書館建立了目次庫、文摘庫等對象數據和元數據對數字圖書館里的信息做了明確的知識版權分類和詳細說明,為作品原創者的智力和精神勞動成果、權益提供保障。知識產權保護的迫切需求促進了數字圖書館的改革和完善發展,同時數字圖書館知識產權保護的完善讓版權持有人敢于將作品交給數字圖書館,讓數字圖書館在知識來源方面進一步擴大,為數字圖書館的發展提供基礎條件。.

2、知識產權保護與數字圖書館建設的相互制約

知識、信息在數字圖書館里的流通、共享過程中往往會被修改或者復制,為了確保創造者的精神勞動成果和權力,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都做了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明文規定,為知識產權的保護提供了法律保護,例如《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和我國版權局頒布的《關于制作數字化制品的著作權規定》都對電子化的知識產權提供了硬性的保護,明文規定了通過翻拍復制等手段把電子化的知識進行制定的行為屬于知識產權侵犯行為,把產權保護法的保護范圍擴展到電子知識方面上。知識產權的法律手段的保護讓原創作品有了實質性保障,但知識產權的保護卻抑制了數字圖書館的發展,原創作品的對外共享、交流都需要等價的勞動資源交換,這在一定程度影響了通過數字圖書館瀏覽知識的選擇,同時還增加了數字圖書館的發展成本,很多數字圖書館都會選擇一些不存在版權問題的作品,例如電子期刊、一些古代書籍等。

二、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

1、知識產權保護在數字圖書館建設中的發展過程

知識產權保護從以前的不被重視到逐漸走到人們的視線中,越來越多人開始看重對智力勞動成果的保護,根據數字圖書館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論文的調查顯示,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論文在文獻中的比例由2000年的1.36%發展到2009年的3.32%。目前的相關法律都對知識產權保護作出了明確的措施,對知識產權中的修改權、效益權、發表權作出了明文規定,為版權擁有者的個人權益作出了保障。知識產權保護在一方面對促進精神文明還有智力成果的創造,但是另一方面卻又在實際的社會應用中產生了限制,如果知識版權的永久獨專性繼續存在,那它對于社會文明的進步顯然是無利的,所以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根據知識的社會需求的發展,做出相應的調整。數字圖書館打破了傳統的圖書館的運行方式,運用現代的科學技術作為載體和渠道進行信息儲存、存檔,為社會科研和教學提供幫助。

2、數字圖書館建設中還存在的知識產權問題

數字圖書館在建設過程中進行網絡傳輸、文獻知識資源轉變為數字模式、利用和開發數據等環節中都存在一些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2.1在進行網絡傳輸的環節上,網絡傳輸就是指把信息通過網絡信息流通的方法進行共享的過程,網絡傳輸是數字圖書館對外進行開發的主要方法,但目前對于網絡傳輸的信息是屬于傳播行為還是知識產權行為還不是很清楚。

2.2在把文獻知識資源轉變為數字模式的環節上,把文獻知識資源轉變為數字模式是生態圖書館建設過程中的第一步,也是涉及知識產權保護比較多的一個環節,數字圖書館和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矛盾體,目前就存在把館藏的文獻知識資源進行數字模式的轉變,并且通過電子產品進行傳播的過程是否存在知識產權侵權的行為,現在對這個問題是爭論不休,社會各界人士各持己見。

2.3在利用和開發數據庫環節上,數據庫就是一個虛擬的信息聚集空間,數據庫通過內部系統對信息進行處理然后傳輸出去,數據庫的開發必須擁有版權人的允許。

3、我國目前對知識產權采取的保護方法

數字圖書館在國際舞臺上都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不同的國家都根據自身的條件還有實際情況制定了不同的知識產權保護方法,有些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方法在實踐應用上都取得了很好的效益,例如美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方法是國家公認的先進。我國的知識產權在圖書館建設中進行保護上要針對自身存在的問題,多學習西方先進的知識產權保護方法。三、數字圖書館建設中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措施

3.1積極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

思想是問題的根源,也是行動的支配點,所以要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思想的教育,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在思想上的教育對象有立法人員、數字圖書館工作人員、讀者、作品原創者四個群體。讓他們充分意識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1)對于立法人員的思想教育,立法為知識產權保護提供法律保護,所以一定要在思想上引起對知識產權立法的重視,以促進知識產權保護法的建立、完善;(2)對于數字圖書館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數字圖書館作為信息流通的一個中介平臺,要提高工作人員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思想認識,確保在平常的數字圖書館信息采取、流通等過程中保證合法,保證信息在數字化流通中的知識產權保護;(3)對于讀者的思想教育,讀者是數字化信息閱覽的人員,可以利用數字圖書館的信息流通為主要渠道,平常對讀者進行宣傳工作提高他們對正版的認識,從而阻斷盜版信息的流通渠道;(4)對于作品原創者的思想教育,首先培養原創者在思想上重視自我保護意識,要有知識產權保護的認識,對自己的作品要做好保護措施,不能隨便到網絡上。

3.2在數字圖書館建設過程中完善相關程序

數字圖書館是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法律實行的參與者,要盡量發揮數字圖書館在知識產權保護中的作用,首先數字圖書館要主動與出版社合作并取得數字化的授權,特別是在文獻資源進行數字模式轉變的環節上,出版社都擁有很多文獻資源的版權和作品原創者的資料,數字圖書館直接和出版社合作就可以省掉中間搜尋原創者的難度,降低生產成本,同時利用出版社的反饋信息對知識的更新及時了解;其次,數字圖書館要建立、完善著作權管理機制,對著作權人進行付費和授權等工作,再者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力度,數字圖書館作為一個數字化信息交流的平臺,有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警示的義務,一旦讀者對原創作品有復雜、修改等侵權行為時要對讀者進行及時的警示工作,有對信息進行掌控的能力,要保證數字圖書館內的信息不被偷取。對本館自己建設的特色數據庫在各圖書館交流共享中制定相關的版權協議,同時要加大技術方面的投入,做好對數字圖書館內的數據保護,防止在網絡環境下被篡改、盜取等。

3.3國家要在法律方面給予全面的支持

國家法律是保護知識產權最有力的保護渠道,也是知識產權保護的硬性條件,國家的立法上必須要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加以重視,讓知識產權保護上做到有法可依。首先國家立法前要根據我國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的實際問題出發,要以社會調查實踐作為了解問題的主要手段,不能生搬硬套;在法律實行后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對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現狀進行實地了解。

三、小結

綜上所述;數字圖書館建設中存在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是現在和歷史發展遺留下來的問題,本文從知識資源轉變為數字模式、進行網絡傳輸、利用和開發數據四個方面對問題進行了剖析,并且在立法、數字圖書館建設、相關人員的思想教育三方面做出了建議。數字圖書館建設中的知識產權保護還需要社會的共同努力。

參考文獻:

[1]陳益君,呂慧平.數字圖書館建設中的若干知識產權問題探討[J].圖書情報工作,2005,49(2):130-135.

篇6

關鍵詞: 醫藥生物領域 知識產權 制度 戰略 保護

中圖分類號: G306 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007-3973 (2010) 04-153-01

1 前言

在當今知識經濟的時代,知識產權已經成為各個企業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和財富資源,知識產權的競爭已經成為當代技術水平的獲取的主要手段。隨著醫藥生物行業知識產權的內容的不斷增加和擴大,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國際貿易與技術交流的通用規則。如何加強我國生物醫藥行業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和制定相應的專利保護策略?已經成為當務之急,所以研究“醫藥生物企業的專利保護和專利策略”日益凸顯其重要性和緊迫性。

2 醫藥生物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現狀

我國通過出臺一些只是產權法律及配套法規來鼓勵醫藥生物領域自主創新的能力。在1985年4月1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給予生物領域方法的發明專利權,享受國家專利保護,1999年5月1日起施行《新藥審批辦法》和《新藥保護和技術轉讓的規定》??,2005年11月29日公布了《涉及公共健康問題的專利實施強制許可辦法》, 2002年12月1日出臺了新的《藥品注冊管理辦法》,通過以上法律及法規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對我國的生物醫藥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根據相關調查統計,在2006年至2008年間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了很多化學原料藥發明專利申請,初步統計數據分別為3023件、3289件和3623件,年增長分別為9.9%、10.6%和11.1%,平均增長率達到10.54%;其中西藥領域的發明專利申請分別為1603件、2939件和3675件,年增長分別為14.6%、28.8%和36.7%,平均增長率為26.7%??;中藥領域的發明專利申請分別為3567件、3023件和4089件,分別較上年增長了68.7%、-16.9%和38.7.7%,平均增長率為30.17%;生物制品專利申請分別為890件、1347件和1678件,分別較上年增長了38.8%、26.7%和39.6% ??。

3 醫藥生物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趨勢

我國醫藥生物知識產權的保護發展趨勢是:(1)醫藥生物企業必須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盡量減少藥品知識產權糾紛(2)醫藥生物企業加強自主創新能力,擁有自己的專利保護,研制的新藥實現利潤,促進企業的良性發展;(3)首選司法保護作為企業維權的首選,并將逐漸弱化行政保護的作用??。在不斷加強知情權和透明度原則下,藥品先關配方以及生產工藝都難以做到絕對的保密,一些祖傳秘方、技術秘密就更難實現保密了。因此,采用法律是企業保護自己專利權的強大后盾。在加入WTO后,我國不斷強化政府只能,由對市場直接干涉的逐步減少向加強司法監督轉變。所以要注重法律的保護作用,更應該遵循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法。

4 醫藥生物企事業單位的專利管理策略:通過鼓勵醫藥生物企事業單位申請海外專利保護自主知識產權

在生物醫藥的某些技術中應該鼓勵國內專利申請人及時采用PCT來保護自主知識產權,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建立PCT海外援助專項基金,資助技術含量高、產業前景好、對國民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生物醫藥發明創造采用PCT國際專利申請等手段,到海外申請專利,保護自主知識產權,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通過將專利布局的戰略研究與我國生物醫藥基地建設相結合。通過提高專利保護意識,加強對知識產權的宣傳普及的同時,在基地研發、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當中應用專利工作。專利布局的戰略研究加強也是全國的生物醫藥產業協調發展的一個重要作用,主要是規劃和引導各基地之間和基地內部的技術研發與產業化發展重點,避免重復研究,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特點鮮明、技術層次清晰的生物基地群,通過建立生物醫藥產學研合作信息平臺,提高生物醫藥領域專利實施效率??。強化生物醫藥科研院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聚集知識產權經營管理的專業人士,設立藥品知識產權中心,進一步強化藥品知識產權的獲權和利用。

5 結論

對我國有關醫藥生物領域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工作,要結合我國國情、把握重點并進一步完善自主創新的良好環境,才能確保維護公共利益和提高我國藥品行業競爭力。研究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生物醫藥,是中國從制藥大國走向制藥強國的必由之路,實施適合中國國情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對生物醫藥研發的保護和激勵都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鑒于我國在醫藥生物行業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滯后于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而生物醫藥市場競爭的發展趨勢必將是知識產權的競爭,因此推動醫藥生物領域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至關重要。

注釋:

包海波.政府在知識產權戰略中的作用[A].專利法研究.2003.

吳仁堅,生物制藥的專利保護和權利平衡[J].柳州師專學報,2008(02).

姚維保.我國生物技術與新醫藥產業專利保護:現狀、問題與可持續創新戰略[J].科技管理研究,2005(09).

王啟林,鄒永明.對我國醫藥行業知識產權工作的思考[J].中國衛生質量管理,1999(05).

篇7

【關鍵詞】知識產權;保護;對策

一、歷史和現狀

世界知識產權的正式保護溯自1883年的巴黎公約。1896年保護版權的伯爾尼公約問世。隨著時間的推移,先前的巴黎公約和伯爾尼公約已經過多次的修改。它們后來分別成為巴黎公約的斯德哥爾摩文本和伯爾尼公約的巴黎文本。在國際知識產權的保護方面,還有世界版權公約,保護表演者、錄音制品、錄音者與廣播者的羅馬公約,視聽產品國際登記的日內瓦條約,播送由人造衛星傳播的載有節目信號的布魯塞爾公約,保護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華盛頓條約等。它們從不同的側面分別對知識產權領域的保護原則、范圍和標準等作了規定。為了便于開展工作,1970年世界產權組織(WIPO)宣告成立。其宗旨:(1)通過國家間以及有關國際組織的合作,在世界范圍內開展保護知識產權的工作;(2)促進依各項知識產權或協義建立的各機構間的協作。WIPO下轄六個政府間聯盟,秘書處稱為“國際知識產權局”。由上而知,盡管世界范圍內的知識產權保護僅100多年的歷史,但其卻與各國的國民經濟發展、科技和工業的進步等密切相關。迄令為止,它已為人類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了重要保障,就這個意義而言,如果沒有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就沒有現代文明社會。

二、國際趨勢

在現代社會中,知識產權愈來愈趨于國際化、商品化和具體化。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情況錯綜復雜,新的現象有待于進一步的解釋,新的“熱點”層出不窮。比如:關貿總協定(GATT)與知識產權間題;巴黎公約和伯爾尼公約的修改;計算機軟件和集成電路的保護;誤導和不正當競爭的廣告(沒有國界的電視廣告);有關出版物的反仿冒措施;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商標的國際注冊;廠商的標記;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的國際保存;國際專利分類等。這些“熱點”引起了中外專業情況人員的極大興趣,值得重新一提的是,盡管工業產權和版權等屬于無形的商品,但如今卻具有有形商品貿易的一些基本特征。在上述十大“熱點”的基礎上,我們不妨透過現象看本質,從中發現GATT影響和制約著國際知識產權發展的趨勢。其基本特征如下:(1)互惠性。根據GATT第一條關于最惠國待遇,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凡締約一方所給予任何他國的利益、優惠、特權或豁免,都應立即和無條件地給予其它締約成員國。(2)管線保護性。它由美國首先提出,1992年,美國學者哥爾林(J?J?Gorlin)博士來華參加中美知識產權管理研討會,他曾對“管線保護”定義如下:當某國對醫藥、農業化學和化學產品首次提供專利保護時,該國對那些不論在何國已獲得藥品和農用化學專利的產品,只要它們還未進入該國的市場,都應在這些產品的專利剩余保護期內提供相應的保護。(3)透明性。根據GATT第十條有關公開和透明的原則,在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方面,任何締約方因TRIPs而生效的法律、條例、司法終審判決和普遍適用的決議都應當正式公布。(4)協商性。根據GATT有關協商的原則,在知識產權的國際保護方面,當某締約國對與TRIPS有關的任何事項向另一締約國提出要求時,另一締約國應給予認真的考慮,并在適當的機會與其協商。如有關締約國雙方在規定的期間仍不能達成滿意的解決方法時,這一問題可以遞交締約國全體處理。締約國全體對此應立即著手調查,并應向它所認為與此有關的締約國提出適當建議,或酌情對該問題作出法律或經濟的裁決。

篇8

1.景區景點旅游商標搶注現象非常嚴重。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60%以上的重點旅游景區(點)的名稱都被其它企業搶注為商標。在北京懷柔,有7家景區的名稱被人注冊,如響水湖景區名稱被人注冊為飲料、水果等三個商標。在揚州,琴曼集團搶注了“鳳凰島”旅游商標,著名旅游景點“瘦西湖”也在七八個類別被搶注。在襄陽,一家主營房地產的企業湖北鉆石公司斥資100萬先后搶注了“高峽平湖”、“神農架”、“武當山”等多個知名景區景點和600多個文化遺址的名稱。桂林的“西街”旅游品牌已被個人在旅游、服裝、食品等類別搶注。安徽的黃山、九華山在被一家旅行社和一家鄉鎮企業注冊后,黃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只能注冊英文版的黃山旅游服務類商標———“HSTD”,而九華山旅游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也只能以“九”字變形的山峰圖案作為自己的旅游服務商標。四川的“九寨溝”、云南的“香格里拉”分別被搶注,貴州景區黃果樹、龍宮被外地企業搶注為商標。少林寺在海外多個國家或地區被注冊。最著名的旅游商標搶注案是“天堂寨”商標的搶注風波。天堂寨是位于安徽金寨縣、湖北羅田縣、英山縣兩省三縣交界處的著名旅游景區,2003年11月湖北省羅田縣搶先注冊了“天堂寨風景區”、“天堂湖風景區”兩大旅游商標,此舉引起安徽金寨縣的強烈不滿,并由此引發了一場席卷安徽、湖北兩省旅游界的爭端。

2.旅游產品、旅游商品仿冒、假冒現象非常普遍。在旅游業發展過程中,一些景區景點的旅游項目抄襲、仿冒的情況比較突出。如1990-1995年間,全國以“微縮中華景觀”為主題的旅游開發項目就有23處,以“微縮世界景觀”為主題的開發項目也有18處。“西游宮”、“鬼城”、“海底世界”等主題公園有數十處,這些項目無論從形式到內容都沒有多大區別,完全是復制品,沒有創新。在旅游線路開發方面,抄襲現象比比皆是,如“農家樂”旅游線路最先是由浙江省海外旅行社開發的特色旅游產品,由于沒有注冊保護,這種新型旅游產品被多處模仿和抄襲,雖然有些“農家樂”加入了一些地方元素,但本質上并無多少創新。而首創“農家樂”的浙江省海外旅行社則因未注冊“農家樂”線路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導致經營成本高、利潤低,最終放棄了對“農家樂”的經營。在旅游商品開發方面,旅游商品的名稱、包裝、裝潢等混同現象也很嚴重,如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會標被許多不法商家仿制印在文化衫和體育用品上,許多到北京旅游的外國游客因誤以為這是北京奧委會生產的相關產品而購買受騙。北京著名的“胡同游”案件中,北京四方公司仿冒北京胡同文化游覽公司開發的“紅蓬三輪車外觀和身穿馬甲、頭戴氈帽、腳蹬黑靴的車夫服飾”,使旅游者產生誤認行為,損害了北京胡同文化游覽公司的知識產權。

3.旅游著作權、旅游專利權侵權現象比較突出。在我國著作權保護的法律中,與旅游產品、旅游商品相關的著作權主要涉及文字作品、美術攝影作品、電影電視錄像作品、工程設計圖和地圖、示意圖等。因此,旅游業發展中的許多環節也就涉及到旅游作品的著作權保護問題,如旅游營銷創意方案、旅游規劃文本、旅游地圖、旅游線路、旅游產品宣傳資料、旅游文學和藝術作品等。福建省某旅游企業在崇武旅游開發區建造了一個“中華石雕工藝博覽園景區”,在其寓言園中設置的《三個和尚》、《熟能生巧》、《葉公好龍》三件石雕作品,與雕塑家劉政德在武漢東湖公園寓言雕塑園創作的作品基本相同。劉政德后法院判決該旅游企業拆除侵權作品、進行賠禮道歉、并賠償損失。另一個著名案例是云南大江公司訴云南風情國旅一案。大江公司投入數十萬元資金精心包裝了南盤江漂流旅游線路,并申請注冊了“南盤江”商標。昆明風情國旅通過不正當手段挖走大江公司旗下舵手,并在雜志報刊上登載了“野蠻之南盤江漂流二日游”產品廣告,經營線路也與大江公司完全相同。但大江公司后,法院卻認為風情國旅并不構成侵權,理由是“南盤江”是地名,是公共資源,風情國旅在使用南盤江時有自己的標識,屬于善意使用,不會誤導旅游者的選擇。該案引起了國內法學界、旅游界的廣泛關注。在旅游項目、旅游設施、旅游商品的外觀設計、旅游項目工藝技術、旅游商品(如特色食品、特色菜肴)的生產配方、生產技術、包裝裝潢等領域旅游專利權被侵權也時有發生。如各地到處都有所謂“正宗重慶火鍋”、“正宗武漢香辣蝦”、“正宗武漢臭桂魚”,盡管許多商家做出的菜品味道、品質比較差,但旅游消費者卻是無法分辨的。還有一些地方特色工藝產品,如貴州安順的蠟染等,也多被仿冒。

4.旅游地理標志侵權現象屢見不鮮。旅游地理標志是旅游產品和旅游商品來源地或原產地的證明,它在法律保護上具有“原產地保護”和“證明商標保護”兩種形式。旅游景區景點具有典型的地理標志特征,它是當地自然資源演化和人文歷史沉淀積累的結果。但我國一些知名的景區景點的名稱、符號、象征圖形等都被外地搶注,并且大多在其他產品上進行注冊,這會嚴重影響旅游者購買產品時的認知。旅游商品中的地理標志侵權尤為突出,如金華火腿、北京烤鴨、煙臺蘋果、貴州茅臺、郫縣豆瓣、桂林腐乳、武漢精武鴨脖、孝感米酒、紹興黃酒、普洱茶、西湖龍井等等,都是具有典型地理標志的土特產品和旅游商品,只有原產地的商品才是正宗的。但市面上,特別是在一些旅游景區景點,假冒和仿冒的原產地旅游商品比比皆是,這實際上是對旅游者的一種欺騙。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在我國起步較晚,保護意識淡薄、保護制度缺失、保護力度不足等原因致使旅游市場混亂,嚴重影響了旅游市場的正常運行。一是旅游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侵害了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利益,它是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大大挫傷了知識產權權利人創新、創造、創作的積極性,嚴重影響了旅游產品和旅游商品的創新和可持續開發,導致旅游業核心競爭力下降和旅游產品、旅游商品質量的降低,影響了旅游產品和旅游商品的品牌地位,使旅游業發展速度減緩。二是旅游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損害了旅游消費者的利益。由于旅游產品、旅游商品的假冒、仿冒行為,使旅游消費者在選擇旅游產品和旅游商品時產生誤解,購買或消費了他們不應該購買或消費的假冒、仿冒產品和商品,不僅使他們在經濟上受到損失,甚至在精神上也受到傷害。三是旅游知識產權侵權行為造成了旅游資源的浪費。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缺失導致旅游業發展中旅游項目開發、旅游商品設計等出現嚴重的趨同性,難以滿足游客日益增長的差異性旅游需求,致使旅游產品吸引力受損,高投入的旅游項目開發卻不能達到市場預期的效果,投資效益低,旅游資源浪費嚴重。四是旅游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從整體上破壞了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損害了市場經濟發展中的公序良俗,影響了旅游市場的正常運行,阻滯了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我國旅游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主要原因

1.對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意識不清。旅游知識產權是旅游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是旅游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所在。誰掌握了知識產權的主動權,誰就能掌握市場的主動權、經濟的主動權。旅游業是一個正在成長中的新興服務行業,發展時間短,發育程度不高。在近年來的快速發展中,旅游業出現了各種知識產權問題,如商標搶注、侵犯地理標志權等,其主要原因是旅游企業對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意識不強。例如著名旅游城市桂林市,2005年時擁有旅游服務類商標知識產權的景區景點只有29個,全市80%的旅游景區景點都沒有注冊商標。湖北省著名的旅游景區武當山、神農架

等,也被他人搶注。除企業外,政府也同樣缺乏對旅游知識產權進行保護的意識。所有那些旅游商標搶注行為的發生,或多或少與政府不重視或保護意識不強有關。2.嚴重缺乏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專業知識。一般情況下,旅游企業只注重旅游商品的商標注冊,對有關服務產品的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地理標志權等,則因為缺乏相關知識沒能及時予以注冊進行保護。許多旅游企業好不容易打造出來的品牌被別人輕而易舉地利用甚至奪取。例如,著名景區張家界在旅游專利申請方面主要集中在土特產品、旅游食品外包裝、旅游工藝品等商品上,其他旅游服務類產品的注冊幾乎為零。再如海南省,2009年有32處景點沒有進行注冊,23處景點注冊不完整,有27處景點被其他組織和個人搶注。旅游企業或旅游經營單位缺乏這方面的專業人才,管理者缺乏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是旅游服務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出現問題的重要原因。

3.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設計存在明顯缺陷。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涉及的法律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然而,在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設計上,卻并不存在專門的法律法規。因此,旅游業中涉及到的許多知識產權保護問題,如旅游地名的決定權問題、象征性標志的專屬權問題、域名保護問題等,根本找不到直接的法律保護依據。目前有關法律在保護旅游知識產權方面存在明顯的缺陷:(1)商標法。我國商標注冊實行“申請在先”原則。該原則使一些個人或組織可以利用各種機會搶注旅游景區景點的商標,獲取他人的知識產權。同時,商標注冊審查程序不盡合理。商標法規定,凡是領取營業執照的任何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合伙、個體工商戶等,都可以申請商標注冊,而不管申請的注冊商標與其從事的經營活動是否相符。這種規定過于寬泛。沒有明確什么人能申請旅游景點商標,以及可以申請旅游景點哪些商標,這必然導致申請泛濫,搶注行為時有發生,而且商標法對商標搶注定性不明確,商標搶注以后的救濟程序也不完善。表面上看,商標法規定可以撤銷搶注人的商標注冊,但實際上由于景區景點實行的是三權分離管理制度,即資源所有權在國家,管理權在各部門,經營權在企業,這一制度造成了誰都不管的局面。特別是旅游經營商,由于考慮經營期限、申請商標注冊及續展費用以及商標初審、復審時間太長,成本太高等多方面的原因,申請旅游商標注冊的積極性不高,對商標搶注反應也較冷淡。正如著名古鎮西塘景區管理者所言:我們有信心贏回“西塘”商標,但在時間上我們會徹底輸掉。(2)著作權法。旅游產品中涉及到一些傳統知識,如民歌、民間舞蹈、民族音樂、民間傳說和故事等,是一種群體性、公開性、歷史性的知識產權,由于權利主客體的不確定性,著作權法在保護群體性主體時,顯得無能為力。這樣,就為傳統知識的侵權行為留下了缺口。(3)專利法。專利法保護的對象是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旅游商品中只有小部分涉及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傳統知識是一代代人繼承、發展的結果,屬于過去的發明,而且是群體的發明。傳統知識一般處于公開狀態,不具備專利法規定的“新穎性”特征。專利保護有一定期限,但傳統知識在傳承中處于不斷創新和發展的過程中,專利法不能有效保護發展中的傳統知識的知識產權,因而也就不能很好地保護旅游知識產權。

4.政府對旅游知識產權市場秩序監管不力。旅游知識產權能帶來巨大的經濟價值,因此,侵權行為不斷發生,這嚴重擾亂了旅游市場秩序。一方面,旅游市場是一個新興的產業市場,旅游知識產權是一個新興事物,監管部門對此缺乏認識,不熟悉基本特征和運行特點,同時又缺乏法律規制,不知如何進行監管。另一方面,由于國家市場監管體制的特點,旅游市場的監管處于分割狀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是國務院主管市場秩序的監管部門,負責整個市場秩序包括旅游市場的監管,國家旅游局是旅游行業的行政管理部門,也負責旅游行業市場的監管工作。另外,文化、公安、體育、宗教、規劃、城建、商務、林業、水利、園林等部門,也分別對涉及旅游的本行業市場負有監管職責。這種多頭管理體制的結果是,各部門利益沖突加劇,監管摩擦加大,整體效果降低,由此造成旅游知識產權缺乏有效的保護。

三、美麗中國建設視域下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思路

1.完善旅游知識產權立法與制度規范。做好完備的立法工作是知識產權保護的首要任務。目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基本建成,但對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立法還不完善。雖然一些地方制定了有關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專門性地方法規和規章,如貴州省制定有《貴州省旅游產業知識產權工作意見》、云南省頒布了《天地自然與文化遺產協議》、《非物質文化遺產協議》、《云南民族民間呆板文化防衛條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規規章,但國家層面上還沒有專門針對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現有的《民法通則》、《商標法》、《著作權法》和《專利法》等法律體系中有關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已經不適應旅游業快速發展的要求,需進一步修改完善。重點應修改的內容有:(1)擴大商標法上的“在先權利”的范圍,把傳統知識或其他有關方面融入商標法上的在先權利界域,以排除他者在傳統知識或其有關方面獲得商標授權,從而確認和保護傳統知識上的消極衍生性知識。在傳統知識中,有許多屬于特定民族和社區的傳統標記、符號、圖騰等,都可以注冊為特定商標和服務的商標。但必須從立法上對運用特定民族或社區的特定標記和符號注冊商標的行為進行規范,禁止未經許可而擅自運用特定民族或社區的標記和符號注冊商標的行為。(2)明確政府作為旅游知識產權主體的法律地位。如規定政府具有申請旅游商標注冊的主體資格,對著名景區景點、旅游商品、傳統知識等公共資源或公共產品有權申請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的注冊,代表社區行使權利人權利。(3)擴大對旅游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旅游商品和服務的全部商標注冊共有45類,但很少有旅游企業在全部分類中注冊,這樣就給其他人以該商標在不同商品上申請注冊的機會。對于這種非馳名商標的注冊申請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但在馳名商標的保護中則是不允許的。因此,應當將著名景區景點、著名旅游商品、著名傳統知識等都納入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增加旅游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和保護力度。(4)明確旅游商標搶注行為的“不正當競爭”定性,并完善其救濟程序。首先是明確旅游商標的異議權,規定對初步審定并公布的旅游商標,任何人均可自公布之日始三個月之內提起異議。如果異議成立,商標局將依法撤銷被異議商標的初步審定;如果被駁回,權利人還可在收到商標局通知后的15日內申請復議,對復審裁定仍然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后的30日內向人民法院。對惡意搶注行為,不僅要依法撤銷其注冊商標,還應給予經濟處罰,用以補償權利人的損失和管理部門的管理成本。為了更好地對旅游知識產權進行保護與管理,建議國務院制定頒布《旅游知識產權保護暫行辦法》,以便從國家層面對旅游知識產權進行專門管理,從而強化保護的力度。

2.建立國家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委員會,加強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統一領導。旅游知識產權保護是旅游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我國的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目前正處在成長過程中,制度建設和保護方法很不成熟,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如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組織體系的建立、旅游知識產權發展戰略的制定、旅游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改革、旅游知識產權保護方法創新等。有效方式是在國家層面建立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協調和指導旅游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建議該工作小組由國務委員主持領導,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旅游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部門組成,著力于我國旅游知識產權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定與實施、旅游知識產權的保護與利用,以及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交流等工作。

3.充分發揮旅游行業協會的作用,賦予其在保護旅游知識產權中的職責。地方政府雖然也可以代表社區對旅游商標進行注冊,但因注冊費用受公共財政的約束,同時政府的主要職責在于對市場進行監管,故而作為旅游商標權利主體有許多不便之處。因此,作為行業組織的旅游協會可以起到這個作用。旅游協會是一個非營利性組織,多以會員制的方式組成,主要功能是通過制定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行業規范,解決行業內部的知識產權糾紛,推進行業自律。旅游協會具體負責會員所代表的旅游景區景點、旅游服務、旅游商品和傳統知識等的商標注冊、專利和著作權的申請以及地理標志的申請等事項,并對此進行經營管理。運作模式是由會員交納會員費,由旅游協會統一進行運籌,如開展注冊申請、品牌宣傳、營銷策劃,侵權訴訟等。

4.加強旅游知識產權的資質標準管理。旅游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使得商標搶注、版權和著作權以及地理標志侵權行為不斷發生。要堵住旅游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通路,一個有效辦法就是提高注冊門檻,加強資質標準的管理。具體的辦法:一是建立旅游知識產權的“申報-認證-評定-審核-公示-復審-確定”的業務管理制度,加強對旅游知識產權申報人資質的審查與核定;二是加強對申請旅游知識產權的旅游產品、旅游商品、傳統知識的標準進行嚴格審查與核定;三是加強對旅游產品、旅游商品的防御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或地理標志的特殊保護,提高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技術層次,促進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精細化管理。

5.建立旅游知識產權保護援助與激勵制度。一是要設立專項基金,為旅游產品提供知識產權援助與保護。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地方層面,都應當設立旅游知識產權保護專項基金,用以資助旅游知識產權的申請注冊和保護。例如,從2007年起,貴州省知識產權局就對“多彩貴州”、“兩賽一會”獲獎作品申請專利實行特別資助,現已獲得資助的專利就有495件,這對提高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和促進旅游知識產權的保護具有良好的示范效應。二是對那些積極申報旅游商標、旅游地理標志、旅游專利等產品的旅游企業加大獎勵力度。國家和地方都應該設立旅游知識產權獎勵基金,對積極申報旅游知識產權保護的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激勵,充分調動各方利用知識產權發展旅游業的積極性。

篇9

1.1無形財產權。

1.2確認或授予必須經國家專門立法直接規定。

1.3雙重性:既有某種人身權(如簽名權)的性質,又包含財產權的內容。但商標權是一個例外,它只保護財產權,不保護人身權。

1.4專有性:知識產權為權利主體所專有。權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經權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別規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這種權利。

1.5地域性:某一國法律所確認和保護的知識產權,只在該國領域內發生法律效力。

1.6時間性:法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規定一定保護期限,知識產權只在法定期限內才是有效的知識產權。

企業的知識產權是指在生產勞動中對生產技術、工藝發明、改造及科研的一種肯定并以法律形式確認的具有不可侵犯、盜用的一種屬于企業、個人或企業與個人共同擁有的類似財產性質的權利。在我們的中小企業中幾乎匯集了機械工業中所有的技術工種,生產方式是在一定人為技術指導下的操作行為,他們在進行產品的生產中積累了大量的經驗和技術,也開拓創新了不少的實用技術成果,由于我們的很多中小企業在建廠初期也是我國的改革開放初期,那時候我們國內還沒有完全走上市場化經濟,大多數的經營活動中并沒有融入市場經濟的潮流,也基本沒有面臨一種你死我活的殘酷的市場競爭狀態,是以一種計劃性質的生產經營方式來滿足分國內各種產品的需求。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基本是一項幾乎沒必要的工作,隨著改革開放的進行和發展以及經濟結構的變化,市場競爭的殘酷性慢慢突現,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也才開始呈現出來,在知識產權保護這一點上在改革開放的最前沿廣東、江浙一帶的一些效益好企業就做得很不錯,他們對自己的核心技術進行了嚴格保密的同時還通過各種渠道對其進行法律上的保護,如通過專利申請及商標注冊的手段等,他們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是相當強的。但就目前來講很多中小企業其實有很多技術成果,卻沒有申請過一項專利,也沒有對在生產中比較重要的核心技術進行有效的保護。因此我們大多數中小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上是非常薄弱的。從戰略的高度上來看這樣一種狀態對我們中小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市場經濟也將滲透至企業的每一個角落,到時由于市場經濟的沖擊,面對越來越激烈和殘酷的市場競爭,如果不做好知識產權保護的準備工作,增強保護意識,在未來的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國際市場競爭中將會處于一個不利的境地,甚至會出現由于知識產權的保護不當的而使企業面臨崩潰的局面。這種情況在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是時有發生的。因此中小企業必須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為即將到來的我國完全的市場經濟做好充足的準備。

2專利申請是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手段

作為中小企業來說怎樣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與開展專利申請的工作呢?以下提出幾點看法。

2.1在企業范圍內大力宣傳知識產權的重要性。要覆蓋到班組,要通過各種手段讓每一位員工都認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如對現場作業中的發明創造給予充分肯定,讓職工同志們充分認識這樣的發明創造就是知識成果,是可以通過申請專利來獲得企業和國家的肯定的,從而提高職工同志們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新晨

2.2加大專利申請力度。對在企業范圍內

的合理化建議、技改、科研及其他技術成果和發明創造,對具備專利申請條件的要積極申請。

2.3建立和完善對發明創造的獎勵機制。在作業過程中對工藝、設備、技術進行改造而達到提高生產效率和改善員勞動強度、改善作業環境等的發明創造視其效果的大小給予不同程度的精神和物質上的獎勵。

2.4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和專利申請的制度和體系。設專積或兼職的專利申請聯絡員。由聯絡員對本單位不同時期的各種技術成果進行收集、整理。對具備專利申請條件的技術成果上報有關部門進行專利申請。對于工作出色專利申請優秀聯絡員,要給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質上的鼓勵以促進這方面工作的開展。

2.5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和專利申請的培訓和組織開展相關的活動。讓廣大企業員工充分的掌握更多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專利申請的知識進一步的了解和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和專利申請的實質及目的。

在企業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及專利申請的力度的同時時還可以加快科技創新的腳步,刺激企業員工創新的動力和激情。在現階段我國科教興國的濃烈氛圍中,中小企業通過知識產權的保護而讓員工們更加重視工作中的技改、科研、技術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的申報,為企業創造出更多的技術成果。作為企業的管理層對員工這種發明創造的精神堅決的給予鼓勵及宏揚對其產生的價值予充分的獎勵,進一步促進員工科技創新的積極性,總之在知識經濟時代及全球化市場經濟進一步的深入的背景下,在我國大力宣揚科技創新及自主創新的新型社會里,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及專利申請已成為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內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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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安順蠟染 ; 知識產權 ;政府管理

中圖分類號:C9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992(2010)08-0066-02

孔子有言:“不謀萬世,不足謀一時,不謀全局,不足謀一域。”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的作用凸顯,各個國家,甚至國家的地區間利用知識產權優勢展開激烈的競爭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在國家層面,各個國家的知識產權發展戰略相繼出臺,我國也在2003年提出了“創新型國家”的口號并在2008年頒布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在地方上,北京、上海、江蘇、杭州等東部發達城市已經根據《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提出了自己的知識產權戰略。可以預見,未來圍繞著以知識產權為主題的地方城市競爭已經展開,誰能在發展中掌握先機誰就能在未來的知識經濟時代贏得發展的主動權。但是,靜態的知識產權制度要有動態高效的政府管理才能發揮作用。因此,研究地方政府知識產權管理不僅具有理論意義更具有實踐意義。本文擬就安順蠟染知識產權的政府管理進行研究,以超越知識產權制度的不足,為曾經是“東方第一染”的安順蠟染探尋新的發展路徑。

一、 安順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的概念與特征

“知識產權本質上是一種產權,產權從法學的角度來說,就是權利,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就是一種生產要素和經濟資源。”呂炳斌.建設創新型國家背景下的知識產權保護[M].知識產權出版社.2010年第101頁.隨著知識產權價值的上升,加強蠟染知識產權的政府管理就成為一種需要。所謂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是指:政府對蠟染知識產權的開發、利用和保護,由專職的知識產權部門和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利用經濟、技術、法律、文化、教育等手段所實施的計劃、組織、協調、領導和控制的活動。蠟染知識產權管理的特征使得它區別于一般的行政管理、蠟染知識產權的企業管理和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具體而言,蠟染政府知識產權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1.戰略性。2007年安順市政府了《“十一五”科技發展暨2020年遠景規劃》,提出了著力打造“中國蠟染之鄉”品牌的目標。由此可見,安順蠟染的政府知識產權管理需要地方政府站在宏觀的角度,從地方的整體利益出發來制定計劃、采取符合地方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的具體措施。

2.管理性。戰略包含著管理的意味。知識產權管理的一個根本的命題是:如何使產權轉化為財富,并且最大效用的轉化為財富。同上.第126頁.這就需要借助于現代管理學的知識讓蠟染傳統資源作為地方發展的優勢為社會財富創造作貢獻。

3.法律性。要想對蠟染知識產權實施有效的政府管理必須借助于法律這一工具。目前,在國際層上關于傳統知識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工作進展緩慢,而貴州省卻在省政府的帶動下首先展開傳統知識的地方立法準備工作,這無疑將對安順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提供法律依據。

4.文化性。蠟染蘊含著豐富的歷史與文化,它造就了一方特別的行為與生活方式。知識產權的管理者也身處其中必然受其影響。因此蠟染知識產權的管理者對于蠟染文化及知識產權文化的認知、態度將影響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的效果。

二、安順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介入的原因

知識產權在本質上是一種私權,它通過賦予知識產權的創新者獨占性與排他性的權利來保證其在創新過程中所付出的成本獲得回報。是私權就有可能濫用和有可能被侵權,進而導致市場競爭失序,產業發展受阻。安順蠟染從輝煌走向沒落,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盜版侵權泛濫,市場失序。面對日益猖獗的盜版侵權行為,權利人的維權過程可謂漫長而艱辛。但人的精力畢竟是有限的,維權時間與從事創造的時間是此消彼長的關系。維權時間和精力投入過多,投入創造的時間就越少。蠟染的發展也就失去創新的源泉。如果通過政府管理的介入,對侵權進行制裁,對失序的市場進行規范,使知識產權制度功能得以發揮,市場回歸理性發展,在某種意義上也就保護蠟染創新的源泉。現實也表明:“在一些市場經濟最為發達的國家和知識產權制度運行最為成功的國家無一例外的選擇了進一步加強在知識產權制度運行中行政權力的介入,將政府管理融入知識產權制度劉華.論知識產權制度運行中的政府管制[J].北京:中國科技論壇.2005(1):55-59.。”

此其一,其二,現有的知識產權制度只保護主體明確的權利人和法律規定的客體,對于難以界定的集體性權利和存在爭議的傳統知識客體,現有的知識產權制度無法提供保護。因而需要修正現有的的知識產權制度或進行新的傳統知識立法。而要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要想達成對傳統知識立法保護,因為國家利益的不同,勢必困難重重。因此,對傳統知識進行保護與其說是法律問題還不如說是知識產權政策問題。

三、 安順蠟染政府知識產權管理的成敗的關鍵

理念決定行動及事情的結果。知識產權文化的構建和形成也是知識產權政府管理成敗的關鍵因素。甚至有人將“知識產權文化的缺失看成是我國知識產權制度的困境所在,又把它看做是消除當前這種困境的出路”。孫運德.政府知識產權能力解讀.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學報.2009(12).因此知識產權文化的作用不言而喻。但為使文章體系緊湊本文不展開討論,而主要是從政府管理機構的角度進行分析。

1.整合現行知識產權行政機構

高效運作的組織機構是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活動目標達成的保障。目前,在我國涉及知識產權事物管理的部門雜而多,“雖然許多國家均沒有將不同領域知識產權的管理事物交由一個系統的行政部門來管理,像中國這樣,由多個行政管理部門分頭管理不同領域的知識產權事物,且相互之間完全獨立的體制設計則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編: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改革研究.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28-29.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分散導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職能分散、信息共享困難、行政效率低下,同時給尋求知識產權保護的權利人和社會大眾帶來維權的不便。因此對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整合成為必要。

2.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與執法機構的分離

在我國,由于知識產權制度起步晚,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制不健全,導致知識產權行政機關曾經在知識產權保護問題上發揮極大的作用,因此也形成了頗具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的“雙軌制”保護制度,即行政與司法并行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隨著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制的完善,由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履行知識產權執法職能弊端顯而易見:一是使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承擔了過重的執法負擔與壓力,但卻使得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的功能發揮受到限制; 二是在未來,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或者行政管理的趨勢必然是越來越專業化,因此,管理與執法相分開的機構設置會成為政府機構改革的目標。

安順蠟染陷入盜版侵權泥潭直至毀掉整個安順蠟染市場,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執法不嚴,受害者的權利得不到保護,從而失去創新的動力與信心。因此建立與政府知識產權管理分化的專業知識產權執法隊伍是安順蠟染知識產權保護的關鍵措施。當然,要想一下一步到位的建立如此理想的知識產權執法隊伍,需要大量的人才,考慮到目標實施的難度現階段可以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在公安局設立專門的經濟警察負責知識產權的執法工作。

四、 安順蠟染政府知識產權管理具體運作

1.安順蠟染蠟染的技術標準管理。蠟染的生產有著繁雜的工藝過程,技術標準的高低將極大的影響產品的品質。同時為加強政府對蠟染知識產權的管理也必須依靠規范的行業標準。值得慶幸的是,在2009年9月25日,全國首個蠟染地方標準――《安順蠟染制品》獲得通過。《安順蠟染制品》規定了如何鑒別界定偽劣產品、規范了蠟染常規產品的生產,還為先進企業創作和生產優質產品提出了較高標準。它的出臺一是使蠟染工藝的生產有了可靠依據,為形成競爭有序的蠟染市場提供了制度上的屏障,同時也為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提供了具體的操作審查標準,有利于蠟染市場的行政監管。

2.安順蠟染知識產權的數據化管理。信息時代,政府管理信息的數據化便于部門的溝通和交流,也便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因此建立傳統知識數據庫是政府管理工作形式轉化的要求也是蠟染知識產權保護的關鍵。傳統知識數據庫的價值在于一是為傳統知識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構提供立法研究材料;二是便于著作、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統一管理;為將來傳統社區傳統知識的知識產權商業開發的利益分享提供比例依據和維權的證據。傳統知識數據庫分為總庫和分庫。蠟染傳統知識屬于一個分庫。蠟染傳統知識數據庫建立、資料收集、整理、登記最好由經過整合的機構統一進行和管同上,第152頁.理。或者在現有條件下由專利、版權、工商部門分散進行,由傳統知識工作小組匯總后再建立數據庫。

3.安順蠟染知識產權的日常維護管理。從管理的主體上看,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是一項專業性的工作,因此需要專門并且專業的工作人員進行。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辦公室的組成人員的知識結構應當搭配合理,至少包括法學、管理學和文化人類學、社會學的工作人員。

從管理的工作內容上看,專門蠟染知識產權管理辦公室從事的工作重要有:(1)研究提出蠟染知識產權工作方針、規劃及政策建議;(2)蠟染傳統知識數據庫的更新維護;(3)建立蠟染知識產權資訊檔案;(4)提供蠟染知識產權維權咨詢服務;(5)接受蠟染知識產權侵權投訴申請,必要時建議知識產權執法部門立即采取行動;(6)定期進行蠟染市場、企業的暗中調查,統計盜版侵權、劣質蠟染產品生產企業和個人名單,建議有關部門定期進行清理;(7)負責與蠟染生產企業進行溝通,指導企業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8)負責與蠟染生產的傳統社區和蠟染協會進行定期的溝通,召開工作會議,共同探討蠟染知識產權保護新途徑;(9)借鑒廣東省知識產權工作從青少年抓起的經驗,組織“蠟染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提高全民的蠟染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4.政府對蠟染傳承人的管理和培養。安順蠟染這一珍貴的傳統文化要延續下去的根本在于人,在于傳承人能夠沉寂下來,用心境創作所產生的不朽藝術之作。因此,對蠟染傳承人的管理和培養是蠟染知識產權政府管理工作中的艱巨任務。有的學者指出安順蠟染的發展以原生態為要。筆者認為,在當今文化、信息交流激烈碰撞的社會。蠟染的原生態發展不是封閉的,即使蠟染傳承人隱居山林從事創作也會無意識的融入當今的社會,帶著當今時代的印記從事創作。因此,政府對蠟染傳承人的管理和培養更重要的是為蠟染的發展締造人文氛圍。而具體的措施就是設置蠟染文化街。蠟染文化街是安順蠟染向外展示的窗口,也是安順蠟染品牌形象的展示。有了它蠟染傳承人創作激情就有了依托的對象,創作心得的交流就有了更廣闊的平臺。目前,在現有條件下政府可以對蠟染集中地的中華南路進行改造,將其改造成為具有蠟染韻味和藝術美感的文化街。為打造安順歷史文化名城增加亮點。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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