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經濟管理導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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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高等農林院校;金融專業;人才培養模式

中圖分類號:G64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107(2013)11-0051-02

人才培養模式是高等院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和質量標準, 為學生設計的知識、能力和素質結構以及怎樣實現這種結構的方式[1]。隨著社會經濟條件的變化,社會對金融人才的需求標準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對原有的金融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提出了挑戰。變革目前高等農林院校金融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是適應學科生態建設,滿足社會需要,提高辦學質量的當務之急。

一、高等農林院校金融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現狀

(一)人才培養目標

人才培養目標是整個人才培養模式的綱領。現有的高等農林院校金融人才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扎實的經濟學和金融學的理論基礎,掌握金融、證券、保險、投資方面的基本知識,熟悉商業銀行、證券投資、保險等基本業務技能,能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財務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以及企業和事業單位從事與金融或資金有關的宏觀管理或實際工作,并且有一定的決策、協調和組織能力的高級復合型人才。

(二)人才培養質量的基本要求

金融專業學生畢業時要求系統掌握銀行、證券、投資、保險方面的基本理論知識,接受相關金融業務的基本訓練,熟悉國家的金融方針、政策和法規,了解國內外金融業發展的現狀和趨勢,掌握在金融領域從事實際工作的基本技能。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1)掌握經濟學和金融學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熟悉中外金融理論與實務,注重理論聯系實際,把握國內外金融業發展動態;(2)熟悉國家有關銀行、證券的政策和法規,以及國際金融業中通行的規則和慣例;(3)熟練掌握金融業務的基本操作流程,具有一定的從事銀行經營管理、證券投資分析的能力;(4)掌握計算機基礎知

識,具有較高的計算機應用能力,以及一定的計算機軟件維護和基本的硬件維護能力;(5)掌握經濟學的基本

方法,具備綜合分析和解決問題的科學研究能力;(6)具備一定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通過專業外語學習,掌握閱讀專業文獻的詞匯和能力。

(三)課程體系的設置

金融專業本科生課程設置包括公共基礎課、學科基礎課和專業方向課,其中每一部分都包含必修和選修兩部分,讓學生根據自己的情況做出決策,給學生以充分的自由。公共基礎課包括政治課程、軍事理論、思想道德修養、法律基礎、計算機基礎、大學英語、體育、大學語文、應用文寫作、高等數學、生命科學導論、經濟學導論、管理學導論和科研基本方法。學科基礎課程包括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微觀經濟學、統計學原理、會計學原理、管理學原理、財政學、金融學、保險學原理、宏觀經濟學、投資學、商業銀行經營管理、中央銀行學、金融市場學、國際金融、證券投資學、金融工程學、計量經濟學、發展經濟學、國際貿易、金融審計、銀行會計、經濟法學、銀行信息系統、網絡應用基礎、文獻檢索、金融史、金融法和投資項目評估。專業方向課包括金融公關與營銷、金融期貨、金融專題、金融統計、銀行制度比較、投資銀行業務、公司金融、信托與租賃、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再保險和保險精算。另外,還有實踐環節的軍訓、勞動、教學實習、課程論文、畢業實習、創業訓練、社會實踐等。

二、高等農林院校金融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存在的問題

(一)人才培養體系未突出農林院校的特點

“三農”問題的解決和“三農”的發展離不開農村金融的支持。而處在金融體系最基層的農村信用聯社在崗的基層人員,很多是農信社職工的子女或原有員工的親屬。他們大多文化水平不高, 缺乏基本的金融理論知識,未經過正規的專業培訓, 個人業務技能不過關,綜合素質偏低,在工作中難免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給金融機構內部管理造成了混亂。特別是處于第一線的農村金融部門更是缺乏高素質的負責人, 一些業務素質不高、思想境界較低的人員長期占據領導崗位, 使得金融工作開展相當被動, 甚至因違規行為給信用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2]。

與農村金融機構人才嚴重匱乏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農林高等院校金融專業人才培養的目標、要求及課程設置等整個金融專業人才培養機制沒有突出農林院校的特點。農林院校金融專業課程設置沒有農業經濟管理、農業經濟、農學概論等了解農作物生長規律,農業經濟運行基本原理等方面的課程,其培養目標、對學生的要求和課程的設置并無異于財經院校和理工院校金融專業人才培養模式。農林高等院校金融專業畢業的學生大都進入工商行業金融機構[3],而直接服務于農村金融機構的畢業生占很少的比例。即使進入農村金融機構,不懂得農業、農村、農民固有特性,不了解農村金融機構經營特點的農林院校金融專業畢業生照樣要從頭學起,顯示不出農林院校金融專業學生本身應具有的優勢。作為用人單位有什么理由舍財經類院校的金融專業人才而選擇農林院校畢業生?

(二)應用型農村金融人才培養缺乏系統性

目前農林高等院校金融專業人才培養計劃更適合培養研究型金融人才,更加注重金融理論知識。而對于學生適應社會經濟需求的應用型人才所應該具備的能力和素質的培養相對較弱,系統性不強。農林高等院校金融專業人才培養的模式要能夠滿足社會經濟對應用型金融人才的需求,必須是集知識、能力和素質為一體的一個系統,不僅需要扎實的理論基礎知識,更需要能夠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能力和素質,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協調,相得益彰,缺一不可,知識是基礎,能力是關鍵,素質是目的。對高素質人才而言,三位一體,也是判斷人才培養模式是否具有系統性的重要標準[4]。而農林高等院校的實際情況是金融專業培養機制仍局限于以理論教學為主的模式,用于提高學生實際應用和提升學生素質的實驗、實踐教學及科創項目很欠缺,導致學生畢業后不能很快適應用人單位的要求,短期內很難進入角色,也致使用人單位更多愿意招收具有金融機構從業經驗的人員。

(三)實踐教學環節薄弱

農林高等院校金融專業人才培養機制中,實踐教學環節依然薄弱。薄弱的金融專業實踐教學直接導致學生畢業后動手能力不強,適應能力較差,不能適應金融機構涉農業務的開展。比如,農村小額信貸業務中信貸資金用途考察時分不清方向;開展理財業務時搞不清農民消費特點;農業保險業務中,確定農作物受損時不會測產等等。其主要原因表現在:一是大多數農林院校的金融專業在整個學校學科體系中都是弱勢學科,由于實踐教學經費緊張等各種因素,農林院校更多的重視自然學科的實踐教學基地建設,而輕視屬于社會科學的金融保險專業的實踐教學基地建設,致使金融保險專業的實踐教學基地建設不太樂觀。二是金融保險專業的特殊性,銀行、保險等金融部門常常出于保密需要,許多科室和部門不能讓學生接觸,不愿意接收學生實習,學生的社會實踐受到限制[5]。實踐教學環節的缺乏或薄弱使得學生所學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相互脫節,不利于學生對理論知識的消化理解。

三、改革高等農林院校金融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建議

(一)應突出農林院校的特色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農林院校的設立初衷是振興我國農業產業,促進農業經濟發展。作為農林高等院校金融專業,培養農村金融人才有其重要的辦學宗旨。農林高等院校金融專業畢業生應該在具備金融基礎理論知識和能力素質的基礎上,懂得農村金融的特點,才能更好地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為此,農林院校無論是金融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制定還是基礎理論課程的設置,都應從農村金融人才的社會需求出發,采取多種形式培養能夠適應農村金融發展、服務農業經濟發展的農村金融人才,突出農林院校的特點,為農村金融培養更多的,熟悉農業經濟發展規律,根據農業本身的特點具有一定創新性的農村金融人才。

(二)構建系統性的應用型農村金融人才培養體系

農林高等院校應該按照經濟社會發展對應用型人才的需求,培養能夠將農村金融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創業意識和國際視野、職業素養和社會責任意識相結合的應用型專門人才。為此,農林高等院校應該從金融專業人才培養的目標到課程設置,從基礎理論知識的掌握到實驗、實踐能力的培養,從思想政治教育到社會責任意識等等方面系統構建應用型農村金融人才培養體系。另外,從學科生態的觀點看,學科和建設一流大學有著密切關系,一流大學能夠培養一流的學生。農林高等院校金融專業培養一流金融人才離不開強有力的金融學科建設。在學科生態建設的環境下,農林高等院校應該加強金融學科生態建設,使基礎學科和應用學科、傳統學科和新興學科有機融合,為金融學科的創新發展創造條件,使農林高等院校的金融專業培養的人才具備能夠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三)加強實踐教學環節建設,提升金融專業學生的能力和素質

實踐教學環節既是金融人才培養模式的重要內容,也是培養應用型金融人才能力和素質的關鍵。因此,農林高等院校應該轉變農林院校對金融保險專業實踐教學不重視的現象,加大投入,建立穩定的金融專業學生實踐教學基地。另外,還要提高農林高等院校教師的實踐教學能力,加強實踐教學環節的監督,提高實踐教學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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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城市森林;可持續經營;森林經營單位;評價指標體系;專家咨詢法

中圖分類號:S750;S718.55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3168(2016)01-0076-07

Abstract: By summarizing and analyzing urban forest development situation and index system of urban forest sustainable management at home and abroad, combining with the management conditions of Guangzhou urban forest,the index system of urban forest sustainable management which contains 30 indicators at 3 levels was set up for forestry management unit based on target method and expert consultation method.

Key words: urban forest; sustainable management; forest management unit;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expert consultation method

在森林問題日益成為國際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的今天,世界各國都在積極尋找新的林業發展模式。無疑,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林業的必然選擇[1]。制定城市森林可持續經營標準與指標,是建立城市森林可持續經營評價系統的基礎,是實現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要保證。目前國內外直接針對城市森林可持續經營指標體系的研究主要在國際水平、國家水平、地區水平和森林經營單位4個層次上進行[2-6]。國際、國家和區域水平的標準指標體系只能是給出在森林經營活動中以及森林經營計劃制定中需要考慮的方面,提供評價森林可持續經營的邏輯框架[7]。標準指標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應該是經營單位水平的標準指標體系[8]。從目前國內外研究來看,突破點是有關的城市森林可持續經營研究并不僅僅停留在宏觀的和定性的分析,很多都已經涉及到指標的具體量化處理方法和可持續性評價方法,同時都對具體的案例進行了研究[9-19]。但指標選擇與定量化方面還存在較大爭議,如何全面科學地反映城市森林多方面的功能結構特征以及如何定量化反映不同方面的功能價值仍是亟待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另外一些指標尤其是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方面缺乏定量的系統數據資料,資料來源或統計口徑不一。因此,研究以城市森林為對象的經營單位級的可持續經營評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材料與方法

1.1研究區域概況

廣州市位于東經112°57′~114°3′,北緯22°26′~23°56′,是廣東省的省會城市,是京廣、廣深、廣茂和廣梅汕鐵路的交匯點和華南民用航空交通中心,與全國各地的聯系極為密切。2012年廣州市森林資源規劃設計調查數據表明:全市總面積743 440 hm2,其中林業用地293 289.6 hm2,有林地278 679.1 hm2,林地利用率達95.02%。截至2012年底,廣州市共建立各類森林公園49處,總規劃面積達52 043.84 hm2,其中:國家級1處,面積9 182.7 hm2;省級7處,面積5 261.27 hm2;市縣級41處,面積37 599.87 hm2,占廣州市林地總面積的17.74%,基本形成了獨具特色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縣)級不同層次森林公園相互協調發展的森林公園建設管理體系。自然保護區共建有2處,總面積為8 914.79 hm2,其中省級7 054.36 hm2,市級1 860.43 hm2,占林地總面積的3.04%。省直屬國有林場建立有5處,共8 661.4 hm2,占林地總面積2.96%(表1)。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為流溪河國家森林公園,市縣級森林公園中大夫山森林公園知名度較高,國有林場中大嶺山林場面積較大,因此選擇流溪河國家森林公園、大嶺山林場和大夫山森林公園這3個經營單位作為廣州城市森林可持續經營評價的研究案例。

1.2研究方法

專家咨詢法是一個使專家集體在各個成員互不見面的情況下對某一項指標的重要性程度達成一致看法的方法。主要用于評價指標的選定及指標權重的確定。具體步驟如下:

1)選擇專家:首先建立備選專家庫,主要由3方面的專家組成:①廣州市從事森林經理教學與科研的人員;②發表過類似的文章引用次數排在前十位的作者;③通過相關專家推薦。然后參照Delphi法確定專家選擇標準:具備高級技術職稱;從業年限至少5年;在所從事的領域里有一定的知名度,對森林經理、城市林業、林業經濟和森林生態等相關領域較為了解。

2)確定專家人數:Delphi法的預測精度隨參加人數增加而提高,但當參加人數接近15人時,進一步增加專家人數對預測精度影響不大[23]。目前較為一致的看法是以15~50人為宜,但考慮有些專家可能中途退出,因此應適當多預選一些專家。本研究選擇30名專家進行Delphi法咨詢(表2)。

3)確定評價指標:通過文獻分析法,結合廣州市實際情況,初步擬出評估體系框架及指標,通過“非常重要、重要、一般、不重要”4個維度去咨詢專家意見,保留均值x≥3且變異系數CV≤0.25的指標[11],進而最終確定廣州市城市森林經營單位級可持續經營評價指標體系。

第一輪專家調查于2013年7月4號以電子郵件方式向全國30名專家發放調查問卷,截至2013年9月1號共收到22名專家回郵件。第二輪專家調查共遴選了15名專家,2013年10月16號發放,截至2013年11月16日全部收回。2輪專家參與度分別為73.33%和100%。

2結果與分析

2.1第一輪專家咨詢

2.1.1擬訂評價指標體系草案

首先通過文獻分析法,結合廣州市城市森林實際情況,遵循科學性、可行性、系統性、實用性、可測量性和綜合性的6項基本原則,收集盡可能多到能夠評價森林經營單位級的評價指標,形成第一輪廣州市城市森林經營單位級可持續經營評價體系草案(表3)。

2.1.2第一輪專家咨詢結果與分析

將該指標體系框架發給30位專家。請各位專家對指標體系草案的合理性、評價指標的必要性進行評價判斷,提出評價指標整合和補充意見。問卷共收到22位專家意見,第一輪專家回復意見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1)“高保護價值的森林面積”,“由生物廊道相連的保護區面積”,對自然保護區森林經營單位沒有意義,建議刪除;“針闊混交林面積”和“人工林中混交林面積”都是表示樹種結構,選擇一個指標反應即可。“天然林面積比例”和“林分起源”含義重復,可刪去其中一個。可將“森林類型多樣性指數”、“生態公益林的面積”、“天然林比率”、“針闊混交林面積比例”、“珍貴鄉土樹種的培養面積和蓄積”合并為生物多樣性。

2)由于城市森林經營目標與傳統概念的不同,不以木材生產為主,建議刪除“用于主要生產林產品的森林面積及其比例”、“木質與非木質林產品的產量與組成”;考慮到基于將城市森林建設作為政府全額撥款的公共事業來看待的背景下,即將森林充分地養護起來,因此將“年森林消長比例”予以刪除。可將“林地利用率”、“喬木林單位面積蓄積量”、“喬木林成過熟林面積蓄積比例”、“造林保存率”合并為森林生產力的維持。

3)建議將森林健康與活力修改為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2個方面。自然因素干擾包括“病蟲害危害的森林面積占有林地面積比例”、“森林火災面積占有林地面積比例”、“氣候和其他自然災害破壞的森林面積占有林地面積比例”;人為因素干擾狀況包括“人為破壞的森林面積占有林地面積比例”、“人為干擾的森林面積占有林地面積比例”。

4)充分考慮到資源數據獲取口徑的統一性和可操作性,建議刪除“樹冠狀況”、“枯枝落葉層”、“林產品生產量和消耗量及其貢獻”、“城市森林提供的社會直接和間接就業機會”。

5)可將“水源涵養林面積比例”、“水土保持林面積比例”合并為水土保持。建議增加土壤方面指標,如“土壤侵蝕嚴重的林地面積比例”。

6)城市森林經營的目標與一般森林有所不同,不以木材生產為主,而是追求生態效益和林業建設,側重于保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發揮生態和社會的效益。既然將城市森林建設作為公益事業來看待時,不需要在盈利方面對森林經營單位提出過多要求,建議弱化經濟指標,可合并為“經濟產出效率”和“資產負債率”2個指標。可增加“社會保險參保率”和“職工工資保障率”2個指標,體現以人為本的中心思想。

7)保障森林可持續經營的條件和機制方面,在國家水平應強調相關法律的制定;而對于一個經營單位來說,關鍵在于這些政策、法規的落實情況。建議修改為“林權證發證率”、“林權糾紛調處率”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制度落實情況”等指標。

2.2第二輪專家咨詢

經過第一輪專家咨詢,確定廣州市城市森林可持續經營評價的總體目標分為生物多樣性保護、森林生態系統生產力的維持、森林生態系統健康與活力、保持水土資源、森林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持久的社會經濟效益的保持,保障條件和機制7個方面,具體指標由原來的70個指標縮減為35個指標,并構成第二輪評價指標體系(表4)。

根據上述35個指標,制定經營單位水平廣州城市森林可持續經營評價指標體系咨詢表,邀請森林經理、林業經濟管理、生態學等相關專家、教授以及林業部門管理人員等對指標框架和各級指標的構成

進行表態,按照“非常重要(4分)、重要(3分)、一般(2分)、不重要(1分)”進行選擇,根據重要性判斷,確定這34個指標的離散程度(表5,圖1)。

2.3確定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專家咨詢的結果,保留算術平均數≥3且變異系數≤0.25的指標,從而最終確定了經營單位級廣州城市森林可持續經營評價指標體系:廣州城市森林可持續經營確定為評價的總體目標,分為生物多樣性保護、森林生態系統生產力的維持、森林生態系統健康與活力、水土保持、森林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持久的社會經濟效益的保持,保障條件和機制7個標準,然后分別從這7個標準將其分解為更為具體的30個指標,建立一個3層指標體系(表6)。

3結論與討論

3.1結論

明確界定經營單位級城市森林為研究對象,通過目標法結合專家咨詢法構建了一套以充分發揮公共效益為目標,從生物多樣性保護、森林生態系統生產力的維持、森林生態系統健康與活力、水土保持、森林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持久的社會經濟效益的保持,保障條件和機制7個方面提出了更為具體的30個指標在內的評價指標體系。

3.2討論

1)評價指標體系仍需進一步完善。森林經營是一個廣泛動態過程,指標體系研究是一項復雜而又艱巨的工作,特別是評價指標體系的選取和定性指標的定量化分析有賴于長期的調查研究以及多種方法的分析比較。另外,研究用同一個指標體系去評價不同的經營類型的適用性,還需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探討。

2)評價指標的應用具有局限性。不同城市的較大的環境差異將導致其城市森林建設的要求不同以及城市森林建設發展的演進規律不同,相應地也將會有不同的屬性要求,因此如何根據不同城市的具體情況分別給出不同評價標準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研究方向。研究提出的評價指標體系具有地域的局限性,對其他地區不一定具有適用性,如需推廣還需要結合各地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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