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管理風險及管控措施范文

時間:2024-01-05 17: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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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管理風險及管控措施

篇1

一、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控的背景及意義

在市場發展的新形勢下,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控也要與時俱進的發展。稅務風險管控對研究所的可持續發展有重要的意義,只有提高稅務風險管控水平,才能夠保證研究所長期穩定的發展。研究所發展中面臨的稅務風險是指:研究所日常涉稅業務沒有按照國家稅法規定執行,導致納稅不合規,影響到研究所財務、信譽、經營等各環節的正常運行。一方面實施稅務風險管控有助于降低研究所的稅務成本,減少研究所不必要的稅務支出,通過有效的稅務風險管控機制可以進一步提升研究所的核心競爭力,為研究所的發展提供更大的資金保障。另一方面,有效的稅務風險管控有助于規范研究所財務管理制度并完善財務管理體系,稅務風險管控在合理降低稅務成本的同時,還可以減少稅制改革及政策變化帶來的影響。通過合理的稅務風險管控,可以加強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全面提升研究所稅務管理水平,并且對研究所整體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著重大意義[1]。

二、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及面臨的主要稅務風險

研究所在管理中存在很多風險隱患,而稅務風險是研究所風險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研究所應將稅務風險管理貫穿于研究所的經營管理過程中,使稅務風險管理發揮應有的作用。在社會不斷發展的大背景下,研究所在市場中的發展空間在逐漸變大,也將面臨更多機遇,但同時市場的競爭也在不斷加劇,為了保證研究所在發展過程中有一定的競爭力,就要求研究所不斷的提高稅務風險管理能力。研究所的稅務管理部門要對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有深入的了解,明確稅務風險管理以風險防控為基礎,通過風險防控最大程度的將稅務風險降到最低,從而避免稅務風險造成的財產損失和聲譽損失,保證研究所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當前的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一方面稅務風險管理工作可以通過信息技術完成稅務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從而提高稅務風險管理的效率,也保證了稅務信息的準確性。另一方面,在大數據時代的背景下,納稅人的信用等級也顯得極為重要,納稅人信用等級的高低會直接影響研究所日常工作能否順利進行,例如會影響到對外簽訂合同、招投標、各項資質申請,甚至會影響研究所日常報稅及發票的領用。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分別體現在重大投資、經營決策、日常經營活動以及稅務管理等工作中。就目前的發展分析,研究所面臨的稅務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稅務稽查風險:隨著我國營改增政策的推廣以及“金稅三期”稅務系統的不斷完善,使得我國稅務稽查體制迅速發展,稅務局正在逐漸加大稅務稽查力度,稅務稽查已經成為稅務監管過程中一個重要環節。但面對稅務稽查的過程中,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仍存在較大缺陷。首先,研究所缺乏規范的稅務管理流程和完善的體系建設,很難讓研究所有效的防范稅務稽查風險;其次對于稅收政策理解不到位,在納稅申報環節很可能出現紕漏,導致稅務風險的產生。除此之外,研究所在日常管理中尚未開展稅務自查自糾工作,缺乏稅務風險稽查意識。并且研究所對于稅務稽查及相關信息的宣傳力度不夠,使得稅務管理人員對稅務稽查的重視程度欠缺。第二,稅務信息監控風險:就目前研究所的稅務管理工作分析,有很多研究所沒有建立稅務信息監控系統,或者有的研究所有稅務信息監控系統,但信息監控系統的建設體制不健全,直接影響了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缺乏稅務信息監控系統會導致研究所的稅務數據申報及數據統計的準確度降低,無法及時防范稅務風險并且無法高效的解決稅務風險管理過程存在的問題。第三,稅收政策風險:目前在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理中存在的最顯著的一個問題就是稅收政策的不完善,稅收政策的不完善會導致管理層面臨較大的稅務風險,使稅務管理工作很難有效的開展。稅收政策風險主要包含以下幾個內容:首先,稅收政策制定的針對性不強,在稅收工作中缺乏指導性的意見。其次,稅收政策沒有與新形勢下的稅務風險管理要求接軌,導致稅收政策制定不完善,在很多方面缺乏實效性。此外,一些稅收政策的制定比較模糊,在執行的過程存在較大漏洞,部分研究所在稅務政策的運用上有較大的主觀性,這也是導致稅務風險的關鍵原因之一[2]。

三、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中的問題

(一)缺乏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及稅務管理體系建設針對現階段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的現狀,存在一個較為突出的問題就是缺乏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及稅務管理體系,稅務管理工作應該貫穿于研究所經營發展的各個環節之中,如果缺乏相關的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就會導致稅務管理工作很難落到實處,也很難發揮相應的作用。首先,導致研究所缺乏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的主要原因是管理者缺乏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尚未實現對稅務風險的管控和防范,沒有將稅務風險管理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點。其次,研究所沒有建立稅務風險管理評價制度,無法準確的評價和考核稅務管理工作,不能保證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科學性。此外,研究所雖將稅務管理工作貫穿于經營發展的過程中,但在采購管理、銷售收款及合同管理等方面仍然缺少有針對性的稅務管理,并且尚未形成完整的稅務風險管理理念、完善的稅務管理制度以及全面的稅務管理體系。

(二)缺乏審計與內部稽核監督對研究所進行大量的調查評估之后發現,有些研究所缺乏審計與內部稽核監督,或是審計和內部稽核監督制度缺乏完善性,這都很大程度的影響了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理中,必須要有與之相對應的稽核制度和措施,稽核制度應在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如果沒有完善的稽核制度,將會導致研究所的稅務管理缺乏系統的風險評估,從而使得涉稅業務缺乏合規性。除此之外,在當前的研究所內部也沒有建立完善的稅收稽核監督體系,在研究所的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中無法發揮相應的作用,從而導致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開展沒有穩固的基礎,無法在數據申報前實現風險規避,這都會降低研究所稅務管理工作的效率。另外,在研究所內部審核監督中還存在稅務數據缺乏真實性的現象,有些研究所雖然在稅務風險管理工作中有完善的稽核監督,但是提供的數據卻難以保證真實性,由于技術手段落后等原因導致信息失真,嚴重的影響了稅務風險管理工作開展的有效性。

(三)財務人員稅務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財務人員管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很多研究所的稅務管理人員對新的稅務政策解讀不全面、不徹底,沒有及時了解稅務系統的最新變化,對稅務工作的認識還停留在以往的層面,并且沒有結合稅務政策的變化及時改進稅務管理模式,因此導致稅務風險防范工作無法進一步實施。近幾年,我國稅收政策隨著市場環境的發展也在不斷變化,這就要求研究所財務人員不斷加強對新的稅收政策的學習和研究,運用新的稅收政策開展務管理工作。但從目前的狀況來分析,多數的研究所都缺乏專業的稅務管理人才,而且有些稅務管理人員對稅務政策的解讀不到位,無法與全新的市場形勢接軌,對新形勢下的稅收政策的研究不系統、不透徹,因此當研究所遇到稅務風險的時候,不能提供合理的風險管理建議和方案。此外,部分研究所財務人員的法律法規意識淡薄,對稅務風險管理工作認識的比較片面,從而使得稅務管理工作的開展不順利。

四、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控的建議

在研究所的日常工作中,需要做好稅務風險管控工作,全面提高稅務風險管控的質量,確保研究所的長遠發展,下面針對新形勢下研究所稅務風險管控工作如何開展提出了詳細的建議和方案,以進一步推動研究所的稅務管理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在新形勢下對研究所稅務風險管控的建議,就是建立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完善的稅務管理體系是稅務管理工作能夠有效開展的關鍵。在建立稅務風險管理體系的過程中,首先要提高研究所稅務風險防范意識,管理層應當充分認識到稅務風險管理對于研究所發展過程中的重要性,嚴格遵守國家各項稅法規定,將稅務風險管理作為研究所日常管理工作的重點。其次,研究所要形成與稅務風險管理體系相對應的科學措施,通過系統的指導和人員的實施,建立科學的責任標準和責任處理辦法,從而形成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保證稅務風險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在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的過程中還應保證稅務風險管理的科學性,避免夸大其詞和虛假信息的出現,從而提高稅務風險管理的有效性和風險防范能力。研究所應進一步完善稅務風險管控體系,將稅務風險管理工作深入到研究所各個部門的工作之中,使稅務風險管理融入到研究所各項重大決策的制定中,并為研究所的各項決策提供可行的風險防范建議[3]。另外,研究所還應加強稅務信息系統的建設,通過稅務系統和研究所財務信息系統的連接,將存在的涉稅風險點添加到研究所ERP系統中,保證各項稅務申報數據的準確性以及稅務信息系統的完整性,并結合當前大數據時代的信息技術提供全面、有效的財務數據,建立一個更完善、更全面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4]。

(二)強化審計與內部稽核監督強化審計與內部稽核監督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第一,優化內部稽核監督的環境,內部監督的開展要以管理層的參與決策為基準,作為研究所的管理層要對研究所內部稽核監督給予大力的支持,因為研究所的內部環境建設是決定內部稽核監督能否有效實施的前提。因此管理層應將研究所的內部稽核監督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標。第二,建立和規范稅務風險管理崗位職責,崗位職責的確定能夠使內部監督稽核工作有的放矢,通過明確崗位職責可以提升全體員工的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和防范意識,這也是提高內部稽核管理工作實效性的重要措施。同時要不斷的提升內部稽核監督管理人員的專業能力和職業道德,保證內部稽核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第三,制定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目標,管理目標的制定可以為內部稽核管理工作指明方向,研究所要根據自身發展方向和經營特點制定具體的發展計劃,稅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包括稅務風險防范、納稅申報、稅收籌劃以及稅務自查等方面,在制定稅務風險管理目標的基礎上也要保證稅務稽核監督工作的開展符合稅法的相關規定[5]。

(三)提高財務人員稅務管理水平,建立良好、有效的稅企溝通渠道提高財務人員的稅務管理水平是提高研究所風險管控能力的重要措施,提高財務人員的稅務管理水平首先要提高財務人員的稅務風險防范意識,財務人員必須要深刻的意識到稅務風險是影響研究所可持續發展能否順利實施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時還應加強財務人員的稅務稽查風險意識,注重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培養,并努力提高財務人員對稅務稽查的理解程度,規范研究所稅務風險管理。其次,優化稅務風險的管理環境,建立良好、有效的稅企溝通渠道,良好的稅企溝通有助于財務人員對稅收政策的全面解讀和稅收問題的解決。研究所應提高全體員工的納稅意識,將依法納稅知識常態化的滲透給研究所的各管理層,并積極主動與稅務機關溝通,及時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避免因稅務政策不清楚而帶來的稅務風險[6]。在今后的工作中,財務人員應將稅收風險管理與風險防范作為稅務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篇2

關鍵詞:企業稅務風險;原因;分析;應對

稅務風險控制是企業發展過程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全面提升企業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的關鍵所在。在企業發展過程當中,當經營或運營行為不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支持,在相同條件下,企業需要繳納更多的稅款,這極大程度的提升了企業的稅賦負擔和經營成本;受各方面因素的影響,企業并未按照法律法規來進行稅款繳納,存在少納稅、延遲納稅或未納稅的現象,此時,企業不僅需要按照要求進行補稅和繳納滯納金,還可能要承擔聲譽受損、刑事處罰、罰款等系列風險。對于大型企業集團或多元化企業,為了能夠獲得長遠、可持續的發展,相關人員就必須要充分的了解稅務風險存在的必然性、客觀性,對稅務風險進行有效的評估,采取有效的方法措施來降低稅務風險對企業造成的一系列損失與影響。

一、現階段企業稅務風險的原因分析

(一)內部原因現階段,雖然部分企業認識到稅務風險控制的重要性,在遵循國家稅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結合企業的特性和發展戰略目標,制定了相應的糾正、發現、審核、預防的措施,但由于各企業管理者的風險意識、制度流程建設、人員配備等方面存在不足,稅務風險依然無法得到有效的控制:部分企業的管理人員的稅務風險意識較為淡薄,認為稅款申報與繳納工作只是稅務管理部門的任務,其他各業務部門不會積極的進行配合和參與,導致納稅申報滯后。以房地產企業的土增稅清算為例,國家相關法規明確了清算條件,如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應當進行土增稅清算,或者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在清算時,要提交收入、成本和費用有關的證明資料。但現實中,很多房地產企業因種種原因無法或不愿按時完成工程結算,導致賬面成本數據不能反映業務實質,如果稅務機關不強令要求,就不會按時進行土增稅匯算清繳。部分企業并未設立稅務相應的部門,或是由財務部門來負責稅務和財務工作,此時若出現了稅務申報或繳納不及時等問題,相關人員可能會通過調整賬目數據的方式來進行控制,進而增加被認定為偷稅漏稅的風險。部分企業雖然根據相關要求設立了專職稅務部門,但從業人員經驗能力差異大,對國家、企業所在地的稅收法律政策理解不充分或片面詮釋,自認為的稅務籌劃措施實際隱藏較大的稅務風險:如某知名房地產企業就是片面理解了所得稅的規定,在做所得稅稅務籌劃時,將土地增值稅按權責發生制原則、以實際發生數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扣除項,而不是按預繳數扣除,最終被稅務機關處以補繳稅款、加收滯納金的處罰。雖然幾經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但最終訴求均被駁回。另外,各企業對財務管理制度比較重視,但很多企業未建立稅務方面的制度指引,僅是稅務內容作為財務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制度流程建設存在缺失、未設立相應的稅務風險預警機制,也會導致稅務風險發生。稅務風險一旦爆發,將會嚴重的影響企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外部原因現階段,與企業有關的稅種較多,特別是對于大型企業集團或多元化企業而言,受到行業特性和企業特質的影響,其涉及的稅種多、稅率不同,既有國家的規定,也有地方的要求,且不同稅種之間存在一定的交叉,對企業從業人員透徹的掌握相關內容、有效開展稅務工作帶來很大的挑戰,這將會極大程度的提升稅務風險系數。如國稅總局【2016】16號《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但企業經營中,因不熟悉了解政策,有的公司對于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出租,按一般出租不動產類9%的稅率申報,增加了約一倍的稅負。另外,稅收制度當中的某些條款的公平性不足,某些企業承受的稅收壓力過大時,想要提升自身的經濟收益,則會選擇進行遲繳或偷逃稅。再有,部分稅務機構為了完成自身業績,要求企業提前繳納稅款或延遲繳納稅款,為后續的稅務檢查埋下了不合規的風險。目前很多企業在能力不足時,委托稅務中介進行納稅申報繳納,由于中介對企業的業務及賬務處理了解不深,對某些非常規業務或特殊業務的納稅申報可能存在誤區,另外,第三方的稅務中介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為了降低企業的應繳納稅款可能采取激進的稅收籌劃措施,往往可能會造成企業潛在的稅務風險。

二、企業稅務風險應對

(一)建立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架構對于大型企業集團或多元化企業,在企業總部要設立單獨的稅務部門,或者在財務部下設單獨的稅務組,不與財務部的其他職能交叉。總部稅務部門招聘一些具有較高專業管理能力、稅務風險管控經驗、法律水平的優秀人才,也可外聘一些在稅務風險管控領域具有突出成就的專家或學者兼職擔任稅務風險顧問;依托業務管控的架構,在各級子企業,也要設立稅務部門或專職的稅務人員,同時明確各級稅務管理架構/人員的權責分工,全面構建具有較高專業性和規范性的稅務風險管控隊伍,加強對現行的立法制度和稅收征管制度進行研究,深入了解子企業所在的城市的特殊地方征管規定,梳理出企業的稅務風險點及應對措施,在合規合法的基礎上進行有效的稅務籌劃。各級稅務管理架構中,要保證人員充要到位,且稅務人員的專業經驗要符合公司的業務要求,日常總部主導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并及時跟蹤反饋培訓的效果與需求。對稅務人員,要有針對性制訂個性化的人才發展計劃,并定期回顧檢討。

(二)加強稅務方面的制度流程建設大型企業集團或多元化企業一般會根據行業特點制訂會計核管理手冊,從稅控的角度,也要加強稅務方面的制度流程建設,建立相應的稅務手冊。在稅務手冊中,要根據行業特點,分稅種建立管理制度,同時對納稅申報、稅務審批/備案管理、納稅評估與稅務檢查事項也要建立相應規范,使稅務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時,會計核算手冊與稅務手冊關聯的部分要互相匹配,如:涉稅會計要執行現有會計核算手冊;稅務部門/崗位要參與會計核算手冊的修訂,反饋現有稅務核算不匹配業務及合規需求的條款及應對措施;對于收入的稅會差異,建立清晰的收入稅會差異臺賬,明確列示計稅收入的取數口徑、對應的會計科目。

篇3

關鍵詞:營改增 進項稅額 抵扣憑證 風險

2013年8月1日,“營改增”范圍已推廣到全國試行。2014年1月1日起,國務院又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這意味著,將有更多的營業稅納稅人轉為增值稅納稅人。由于多數試點企業從未接觸過增值稅,對增值稅的稅務風險特別是進項稅額的抵扣風險缺乏認識與管理,極易引發稅務風險。本文僅對“營改增”企業進項稅抵扣憑證的風險管控問題做一些探究。

一、抵扣憑證的常規風險管控

根據《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二十三條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里所稱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農產品收購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稅收繳款憑證。在實務中,抵扣憑證的常規風險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一)扣稅憑證項目填寫不完整或不規范

接受的抵扣憑證填寫要素不全,比如遺漏納稅人開戶銀行和賬號、稅務登記證號等內容;填寫不規范,如單位名稱或開票人、日期等用簡寫;開票內容過于簡單且未附有關說明材料,開具內容含義不明確,未能準確表達業務的內容等導致扣稅憑證認證困難或無法抵扣。

(二)匯總發票未附有明細清單

不同應稅服務匯總開具的發票,只籠統列明“服務費”等,沒有明細清單,金額確認標準無法掌握。發票品目的模糊不清以及有關憑證的缺失,使得主管稅務機關很難確認真實的業務內容,更無從判斷是否屬于“營改增”試點行業范圍,從而使得抵扣進項稅額的不確定性增大。

(三)沒有相關證明材料,原始憑證缺失,導致進項稅額無法抵扣

例如試點辦法規定,納稅人憑稅收繳款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賬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對抵扣憑證的常規風險管控,最主要的措施是加強對取得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規性進行審核。試點納稅人對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進行進項稅額抵扣時,應注意審查發票開具項目是否齊全,內容是否規范,是否屬于應稅服務范圍。發票開具內容含義不明確的,應備存能夠說明業務真實內容的證明材料。抵扣憑證合法規范,填開內容與事實相符,且費用名稱能清楚表明業務性質。不同應稅服務匯總開具的,應附上服務項目明細清單。

二、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風險管控

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營改增”受票方往往是被動接受發票,盡管雙方是真實的交易,專用發票注明的銷售方的名稱、印章、貨物數量、金額及稅額等全部內容也與實際相符,但由于企業對接受增值稅發票的風險認識不足,又缺乏相應的鑒別能力,不小心仍然會取得虛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雖然按國稅發[2000]187號文規定,這是一種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發票的行為,但仍面臨不予抵扣進項稅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稅;已經抵扣的進項稅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稅的,依法追繳的法律風險。

如何防范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風險?筆者認為:一是做好事前防范。與對方交易前,要做好對對方企業的調查考察工作,要求對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一般納稅人認定表、發票領購簿、銀行賬戶信息等資料,認真核對,確保交易方一般納稅人主體的合法性,盡量選擇那些規模大、經營規范、信譽好、經營時間久、會計核算規范、企業內控制度好的企業交易。二是要做好事中防范。交易發生后,要提高防范意識,克服麻痹思想,積極主動地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有意識地審查取得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與合理性,盡量避免取得虛開增值稅發票;付款時盡量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結算,借機認真審查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與發票上注明的信息是否相符,一旦發現疑點應暫緩付款,以降低相關風險。三要做好事后防范。如果對取得的發票存在疑點,應當暫緩抵扣進項稅金,并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求助、查證。

三、失控發票抵扣的風險管控

根據《增值稅計算機稽核系統發票比對操作規程(試行)》(國稅發[2004]43號),所謂失控發票,是指防偽稅控機企業丟失被盜金稅卡中未開具的發票以及被列為非正常戶的防偽稅控企業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或未按規定繳納稅款的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稅工程增值稅征管信息系統發現的涉嫌違規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969號 )明確規定:“認證時失控”和“認證后失控”的發票,暫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稅務機關扣留原件,移送稽查部門作為案源進行查處。經稅務機關檢查確認不屬于稅務機關責任以及技術性錯誤造成的,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在經濟活動中,因“失控發票”本身就是真票,對于企業來說,在購銷關系真實,發票也真實、合法的情況下,可能因交易對象的原因不得不承擔稅款損失,風險巨大,在實踐中應高度重視并注意防范。

對于“失控發票”的防范,一要注意考察客戶,了解其經營情況和誠信狀況;二要注意發票驗證,特別是貨物所在地和發票所在地必須要一致;三要控制付款時間,可以采取分期付款,但不能用現金支付,防止被騙,造成損失;四要要多和稅務機關溝通,打消僥幸心理,以防不必要的麻煩。一旦收到失控發票,應主動配合稅務機關,經主管稅務機關協查,確認銷貨方已經申報納稅,并取得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書面證明,仍然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盡量挽回不必要的損失。

四、滯留發票的風險管控

滯留發票是指銷貨方對購貨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購貨方由于不得抵扣的項目(如購進免稅貨物)、在小規模納稅人期間取得、發生走逃或注銷等種種原因在180日內未將專用發票認證及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于金稅工程全國聯網,目前增值稅發票只要一經防偽稅控系統開出,而購貨方未去認證則該發票就沒有對應的抵扣信息,造成滯留。

實際工作中,稅務機關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都非常嚴格,一旦發現企業有大量發票滯留的異常現象,都會要求企業對滯留的原因加以說明,甚至會進行專項稽查。主要原因是有些企業存在滯留發票目的是想偷漏稅,隱瞞銷售收入同時隱瞞抵扣發票,使稅負從表面上看與正常公司相符,這些企業如果最終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隱匿收入等偷稅行為,將面臨繳納大額罰金和滯納金的風險。“營改增”納稅人因對新稅收法規精神把握不透,極易造成進項發票滯留,引發稅務風險。因此,“營改增”企業要認真對待滯留發票問題。

那么如何防范滯留發票風險?筆者建議:

(1)企業若取得不能抵扣的專用發票,最好要求銷貨方重新開具普通發票或把發票拿去認證抵扣,但同時做全額進項轉出。

(2)購進屬于免稅貨物用、非應稅項目用的貨物,要求銷貨方開具普通發票。

(3)購貨方屬于小規模納稅人期間,要求銷貨方開具普通發票。

(4)日常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時限的管理,盡快在180日內認證。

五、逾期扣稅憑證的風險管控

所謂逾期扣稅憑證是指抵扣憑證從開具之日起未在規定的180天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抵扣的扣稅憑證,這類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運輸增值稅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稅法規定,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但對于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或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或者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或者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等客觀原因造成扣稅憑證的逾期,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后,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主觀原因造成的仍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營改增”納稅義務人在這方面發生的風險在于:因對“營改增”稅收法規學習不深或出于避稅目的,人為調節各期納稅金額,不小心陷入逾期不能抵扣的風險。同時,對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申請抵扣,主管稅務機關將定期或者不定期對納稅人進行復查,發現納稅人提供虛假信息,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責令納稅人將已抵扣進項稅額轉出,并按征管法規定進行處罰。

對逾期扣稅憑證的風險防范,一要建立進項扣稅憑證明細臺賬,加強對扣稅憑證抵扣時限的管理,確保在規定的時間里及時前往稅務機關認證;扣稅憑證一旦認證或比對通過,就要按照規定在次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進項。如果不能及時申報抵扣進項,依然會引發稅務風險。二是確實由于客觀原因造成的扣稅憑證逾期,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管理辦法》,及時報送《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申請單》及相關證明材料予以補救。

總之,“營改增”企業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抵扣憑證上的風險問題,在行動上要建立健全抵扣憑證取得、認證、抵扣等各環節的稅務風險防控制度,規范抵扣憑證的稅務管理,只有這樣才能防患于未然。

參考文獻:

[1]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2]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0]18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

[3]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7]1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

[4]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0〕182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的補充通知

[5]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4]43號:增值稅計算機稽核系統發票比對操作規程(試行)

[6]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06〕96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稅工程增值稅征管信息系統發現的涉嫌違規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

[7]劉玉強,趙凌志.如何防范“失控發票”[J].中國稅務.2005(02)

篇4

【關鍵詞】集團企業 財務共享 風險 防控對策

一、集團企業實施財務共享的風險特點

首先,風險存在于財務共享實施的整個過程中。實施前對實施財務共享前提條件的判斷、確定共享目標、選擇共享模式、地點,實施中對人員的安置和轉型、流程重新設計與整合、系統的研發與建設,實施后是否銜接順暢、人員的培訓與發展、流程是否存在執行和操作問題等都充滿風險。

其次,風險涉及范圍廣且變革因素多。集團企業實施財務共享的主體一般存在財務職能機構多、核算重復性高、財務人員多、系統和流程不統一、各地稅務環境差別大的特點,因此實施的風險體現在整合流程、建設系統、財務人員變革管理、業務變更、外部法律環境和稅務環境等多方面,重新調整難度大且變革因素多。

最后,客觀風險和主觀風險共存。集團企業實施財務共享時,客觀風險和主觀風險共存,其中客觀風險來源于財務共享模式本身的特點以及外部法律稅務的宏觀環境,例如票據大量集中核算、出錯率高,流程鏈條加長造成風險發現時間晚、票據流轉頻繁等;主觀風險來源于實施財務共享的企業主體風險意識、應對能力、人員溝通和管理的能力等。

二、集團企業實施財務共享存在的風險及防控對策

(1)戰略規劃風險及防控對策。戰略規劃主要進行對財務共享實施前的準備和規劃,該過程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業務范圍界定不合理、計劃準備不足、風險認識不足、模式與目標選擇不合理、選擇地點不恰當、資金投入風險等。

戰略規劃風險的防控可以從如下方面著手:一方面,引起高層重視,做足前期準備工作,加強整個過程各個組織和人員的風險意識,循序漸進地實施變革,例如建立風險管理小組,提高風險管理職能組織或部門的地位,加強對風險問題的宣傳與研究,充分傾聽與融合各部門意見,形成上下聯動機制。另一方面,以戰略目標為起點來充分做好評估,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財務共享中心與財務部平級或安排在總部財務部之下的模式,如果評估結果不能滿足實施前提,例如集團企業資金不足、規模太小、缺乏專家和經驗、信息技術水平落后,那么也可適當考慮外包(BPO)方式。

(2)組織管理變革風險及防控對策。組織管理變革是實施財務共享引發的組織層面變革,該過程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業務變更不適應、組織內部沖突、制度制定不合理、組織結構調整不恰當、服務水平協議不合理等。

組織管理變革風險的防控要重點做好如下工作:財務共享后的組織結構劃分與分配上,要著重從核算與管理分離的特點出發,結合自身情況,加強前端的會計監督作用,合理調整組織結構,劃分組織職能和職責,可設置業務財務崗位,使財務充分融入業務;在組織管理上要以客戶需求為出發點,增強中心人員的服務意識,營造良好的服務質量環境,注重雙方互動,對意見反應較強的客戶要加強溝通和協調。

(3)人員變革風險及防控對策。人員變革是針對財務共享后財務人員的轉型,該過程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人員工作性質枯燥、人員發展不合理、人員變革抵觸、人員溝通難度大、人員操作風險等。

筆者認為,人員變革風險的防控重點在于:實施財務共享的前期宣傳和人員安撫工作做到位,并持續進行后續理念的宣傳,消除人員抵觸心理;加強財務人員與業務人員雙向知識培訓,加大對不規范操作人員的懲罰力度,將錯誤單據、錯誤支付與績效考核掛鉤,加強對舞弊行為的懲罰力度,定期安排檢查;健全人員考核辦法,從財務共享的目標出發,設計具有價值創造性的績效指標體系,比如運用平衡記分卡、六西格瑪法等先進管理工具。

(4)流程變革風險及防控對策。財務共享改變了原有以部門設置為中心的情況,而向業務流程為中心轉變,提倡流程的規范化、標準化、統一化和精簡化,該過程存在的風險主要包括新舊流程銜接不通暢、流程標準化統一與設計部合理、新流程應變力不足、流程后續優化跟不上等。

流程變革風險的防控可以從如下工作入手:財務共享使流程標準統一,容易導致部分環節出錯而引發全流程出錯,因此要加強關流程事前預防,結合企業經營特點充分識別關鍵節點風險,比如資金支付環節,審核單據環節,可設置多層次審核方法、提高審核人員素質等措施從源頭遏制風險的發生;及時解決流程執行問題,加強對執行過程中的服務跟蹤,例如對債權欠款問題,應包括前期客戶信用調查、信用標準批準、欠款情況分析、以及該過程中客戶態度、服務評價,并進行其他疑難問題和售后服務等詳細的記錄與分析,將全過程控制系統嵌入財務共享工作中去。

(5)稅務法律風險及防控對策。實施財務共享使本應由下屬單位各自進行屬地納稅和稅務管理的情況轉移到財務共享中心,因而造成稅務法律的外部風險,主要包括稅收政策選擇風險、稅務政策反應不及時、稅務稽核難度大、法律法規風險等。

稅務法律風險的防控對策包括:①建立柔性稅務管理平臺,例如系統中可增加對國家與各地稅收政策的及時更新功能,能根據不同地區稅務要求出具不同的報告。②在業務部門設置稅務專員,在集團內建立稅務研究小組。通過前端稅務人員的設置,可及時與當地稅務部門進行溝通,配合稅務稽核工作;及時發現納稅過程中的問題,并進行匯報;針對當地新的稅收政策、稅收優惠,及時將相關政策進行反饋。

三、結語

集團企業在實施財務共享的過程中,財務共享實施結果可能與預期目標存在差異而導致預期目標無法實現,如實施后成本的上升、財務業務處理效率的下降、財務業務工作無法開展、人員的流失、提供的財務服務不被服務對象認可等,最終導致實施失敗。基于此,集團企業在實施財務共享的過程中,必須重視流程變革風險、戰略規劃風險、人員變革風險、組織管理變革風險、稅務法律風險的防控,方能確保財務共享模式的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1]錢穎.國內企業財務共享服務模式的應用和形勢[J].現代經濟信息,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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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施工企業;增值稅發票管理;風險防控

隨著增值稅改革不斷深入,大型建筑施工企業增值稅發票管理問題日益凸顯,如何應對增值稅發票管理、規避風險是每個建筑施工企業都面臨的問題。鑒于此,筆者結合多年工作經驗,提出了幾點有效應對措施,旨在更好地做好稅收風險管控,減少企業經濟損失,具體措施如下:

發票的取得

(一)供應商的選擇公司應在集團內建立供應商信息庫,并進行日常更新及維護管理,掌握供應商基本信息及其供應貨物服務的價格、質量、稅率等情況。另外,企業應以目標成本為基礎,在項目全周期測算的基礎上,綜合項目成本、收入、利潤以及稅負等指標合理選擇項目計稅方法以及供應商。

(二)簽訂合同時注意事項在簽訂正式合同前應注意對合同總價進行價稅分離,合同內容須注明不含稅總價、增值稅稅額、發票類型、增值稅稅率等,合同條款須列明付款時間、發票的開具時間、以及發票需備注信息內容等。為方便合同簽訂,最好事先刻制好開票信息印章,蓋在合同上。開票信息印章內容包括:公司名稱、納稅人識別號、開戶銀行、銀行賬號、公司地址以及聯系電話等

(三)發票的索取在向下游分包、勞務公司等單位支付款項前,原則上應要求收款方提前開具發票,業務經辦人收到發票后對發票的真實性進行初步核驗。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包括:首先,發票的取得要堅持業務流、發票流、資金流“三流一致”的原則;其次,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抵扣聯與發票聯須同時索取;再次,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納稅的,收款方可以開具稅務部門監制的收據;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單位與部隊之間發生的業務往來,按照規定不需要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制的收據。

(四)發票的審核發票的審核應注意以下方面:發票抬頭是否與公司開票信息中的內容一致;字跡是否清楚、是否涂改、是否壓線錯格;填開項目是否齊全,內容是否正確,與實際交易是否相符;發票中列示的購貨方與銷貨方,應與經濟合同保持一致;發票聯次是否齊全;發票專用章的加蓋是否正確;是否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重要的是務必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發票驗證系統查驗真偽。

(五)發票報銷建立健全發票報銷制度,明確財務人員職責劃分以及賞罰責任制度。財務人員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不得以白條入賬。對于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票據,財務人員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企業應當把發票審核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納入日常財務審計監督工作內容,對發票審核工作落實不到位,不合規發票較多、金額較大的單位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整改;對因使用不合規發票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其直屬領導的責任。

(六)增值稅專項發票認證企業應利用互聯網優勢,做好財務信息化工作,開發發票認證軟件,由各業務口經辦人上傳其接收的發票信息包括增值稅電子發票,自動匯總至總部信息平臺,業務經辦人在上傳完畢后,每月定期將增值稅專用發票原件傳遞至公司總部進行發票認證。總部稅務主管統一認證比對后將認證結果及時反饋至下屬各項目財務人員。這樣避免了手工掃描認證的繁復工作,節省了大量勞動力,也解決了增值電子發票重復報銷的問題。

發票的保管

增值稅發票特別是專用發票異常重要,公司在日常工作中需注意以下事項:第一,及時制定發票管理辦法,指定專人保管發票,放入單位指定保險箱,不相容崗位的分離;不得擅自損毀發票。第二,建立健全發票使用登記制度,及時正確填寫發票使用登記簿,并定期進行盤點;第三,加強稅務資料保管,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應按月與《認證結果清單》裝訂成冊,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第四,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應及時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發票的傳遞

由于建筑業工程項目區域分布較廣、管理難度大、建設周期短等特點,施工企業采用增值稅在項目所在地預交,由公司總部匯總申報納稅的管理模式。大型施工企業應采取發票集中管控措施,由總部機關集中認證、集中開票、匯總申報納稅、統一管理。項目上及其他業務部門所收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向總公司稅務主管部門及時傳遞。具體應從以下方面做好發票傳遞工作:第一,各單位在傳遞過程中及時辦理移交、郵寄登記手續,做到每張發票可追蹤;第二,指定快遞公司并簽訂合作協議,以保證發票郵寄過程的安全;第三,業務經辦人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每月應及時將進項稅發票抵扣聯原件傳遞至稅務主管部門,以避免滯后認證抵扣而占用公司現金流;稅務專管人員統一復核認證后向各項目財務人員反饋認證結果;第四,做好增值稅臺賬管理工作。

發票的開具

為便于管理,公司總部稅務管理部門集中開票,建立發票開具申請平臺,有開票需求的單位,在線發起開票流程,同時提交相關附件,按流程逐層審批。公司應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及時核對增值稅臺賬。發票開具過程特別注意的事項有:第一,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必須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發票專用章;第二,業主從工程款中抵扣的水電費可按轉售水電費項目向業主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第三,施工企業與業務已辦理進度結算未收到款項的,若合同中明確了收款的時間,則在收款時給業主開具發票。如果未明確未來收款時間的,則需全額開票;第四,總包向下游企業收取配合費或協調費的,可按照建筑服務中的工程服務項目開具增值稅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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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海外財務管理;風險;對策

隨著我國“走出去”、“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越來越多的企業在全球投資建廠、開展工程項目建設,企業面對境外投資機遇的同時,也越來越關注海外財務管理。

一、海外財務管理面臨的風險

(一)與被投資國家政治、經濟、文化方面存在差異導致的經營風險。被投資國家政治穩定性是海外投資能否成功的決定性因素,只有穩定的政治環境,才能保證管理的有效性。很多企業在管理過程中未充分考慮該國經濟及文化差異,認為自身原有的管理體系已經相當成熟,在國內運行也較為平穩,因此在海外也采用同樣的管理模式,由于與當地商業模式、思維模式不同,最終導致管理效率低下或無效等經營風險。(二)會計準則、稅收政策差異導致的財務風險。目前我國的會計準則、稅收制度尚未完全與國際接軌,很多被投資國家的會計準則、稅收制度也未完善,造成兩國之間核算、稅收等方面的差異,由于財務人員未準確把握該國的會計準則、稅收政策,因而會導致形成財務風險。(三)跨國管理團隊力量薄弱,監管力度不夠帶來的管理風險。海外投資企業遠離本土,如國內監管力量不夠,或國內管理層級過多,會導致決策效率降低。此外,海外財務管理團隊人員既要懂財務管理專業知識,又要精通語言,企業可能會通過外部招聘或內部培訓達到管理要求,但這將會造成人力資源成本過高的風險。(四)企業海外投資存在資金風險及匯率風險。海外投資在資金籌措、使用、管理等環節存在諸多風險。企業籌措資金時,應充分考慮自有資金、企業融資能力、融資結構、融資規模等方面,如安排不合理,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資金風險,甚至會導致投資失敗。境外投資項目通常需要大量的資金,如企業國內外資金管理分散,資金管理不到位,無法平衡國內外資金需求,會造成資金使用效率不高,影響投資項目或造成國內企業資金緊張,給企業帶來資金壓力,影響項目正常開展。匯率風險是一種外部風險,境外投資企業在海外投資、經營、利潤匯回等各環節涉及不同幣種之間轉換而帶來的匯率風險,企業在結算幣種、結算時間選擇不當,將有可能產生匯兌損失,給企業帶來不利影響。

二、加強海外財務管理的途徑

(一)海外投資應進行前情調研及準備工作。企業在選擇海外投資時,應充分考慮到該國的政治、經濟、文化、貨幣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做好詳細調研,調研內容應當包括:(1)投資當地風土人情、宗教信仰、語言等人文信息。(2)該國的經濟環境及貨幣政策。(3)擬投資行業在當地發展狀況、潛在市場、銷售渠道、競爭者等。(4)該國政府部門對擬投資行業的態度。(5)營商便利環境等。經過充分調研后,初步認定投資可行,應組織專人編制海外投資方案、可研報告、風險防控預案等。投資方案及可研報告應包括:(1)前情調研內容介紹。(2)投資行業與產品的市場前景,公司在行業中所處地位及優勢。(3)擬投資項目的規模及項目資金籌措、管理方案。(4)海外投資項目組織架構,管理團隊人員配置。(5)三到五年的預期利潤、項目投資回收期預估、投資回報率等財務數據。(6)項目風險分析及風險防控預案。(二)制定合理的財務管理策略。海外投資最終目的是利益最大化、增強企業核心價值及提高國際競爭力。管理者應充分認識到海外投資項目財務管理的重要性,樹立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理念,根據所在國家營商環境,科學合理的制定財務管理對策及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使海外業務流程專業化,標準化,有效降低企業運營風險,提升企業管控水平。(三)制定稅收籌劃方案,盡可能降低或優化稅負。企業應充分了解被投資國的關稅及清關政策、稅務制度及稅務優惠政策,結合被投資國的會計準則及稅收政策,制定相應的稅收籌劃方案,盡可能的降低或優化投資過程中的稅負。海外企業應充分重視運行中存在的稅務風險,加強稅務風險意識教育,經營過程中應依法納稅,嚴格把控各環節涉稅關鍵點,預防突發性及常規性稅收風險,注重稅務人才國際化培養,降低稅務風險。(四)實行資金集中管理,拓寬融資渠道,提高資金使用效率。(1)通過銀行建立虛擬資金池,集中管理成員單位分散資金,增強對成員單位的控制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財務總成本,實行資金使用預算審批制,平衡國內外資金需求。建立資金池,企業利用網絡平臺,對各成員單位資金數據即時查詢、及時審計,使資金運轉的得到有效監管與控制。(2)充分依靠先進的計算機技術,加強企業資金管控。企業應建立資金內控制度,使用網銀時,利用分級授權、文件記錄、不相容崗位分離等控制手段,保證資金在高效運轉的同時,資金管控仍處于安全模式。(3)拓寬境外融資渠道,境內企業可在境外金融中心成立離岸公司,利用境外融資平臺金融優勢,結合企業合同條款,取得低成本融資,解決公司資金缺口。(4)出口信用保險,也叫出口信貸保險,是為企業在出口、對外投資和對外承包工程等提供風險保障的一項政策性支持措施,企業可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險,規避企業境外應收賬款因人為因素造成的商業風險和政治風險而無法收回的風險。同時,也可以利用出口信用保險在銀行的授信額度,簽訂三方協議,在銀行進行融資,使企業可提前收回應收賬款。(5)企業為規避外匯風險可配套使用相應的金融工具,對沖匯率風險。另外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考慮使用跨境人民幣結算方式,有效降低匯率波動帶來的匯率風險。(五)強化本土化管理理念,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海外投資的經營和管理離不開國際化人才,隨著全球一體化的發展和要求,對跨國財務人才要求越來越高,其不僅要熟悉中國法律法規,還要了解所在國的法律法規、語言、人文,且要精通財務、金融、管理等工作。企業培養滿足上述條件的跨國財務人才需要很長時間,且一旦其選擇回國,如企業不能及時補充優秀后備財務管理人員,會造成財務工作斷層。當企業選擇對外招聘符合職位預期的財務人員,又有可能與求職者的薪酬期望值差異較大,而無法招聘到合適的財務人員。面對境外財務管理人員流失率較高、招聘成本較高等情況,企業應強化本土化管理理念,在當地招聘和培訓財務人員,尊重其文化、風俗習慣等前提下,加強跨文化管理,激發工作能動性,共同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六)充分利用財務共享中心的管理模式對境外子(分)公司進行管控。自上世紀90年代后期財務共享服務模式誕生,其就逐漸被集團企業接受和采用,這種模式能有效加強集團對下屬企業的管控和整合能力,同時降低了運營成本,提高了工作質量與效率,使財務人員能從日常的基礎性工作解放出來。企業建立財務共享中心符合國家關于利用信息化促進會計工作集中的相關政策導向,同時企業在利用財務共享中心加強管控的同時,又會促使企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實現業財融合向戰略性財務轉型,促進企業未來良性可持續發展。財務共享中心管理模式比較適用于規模大、多組織、多層級,業務同質化高,流程可標準化、專業化,企業控制權清晰的企業。如母公司具備上述條件,又有較高信息化支持,可充分利用財務共享中心管理模式對境外子(分)公司進行管控。企業實施財務共享管理模式時,主要需考慮組織模式、區域范圍、業務流程、信息化支持及團隊素質等幾方面因素。(1)選擇合適的組織架構。選擇合適的組織架構是財務共享中心能否成功構建的基礎。選擇時應考慮投資國和被投資國會計準則、稅收政策、信息化水平、語言、業務同質、流程是否規范等多方面因素。財務共享中心劃分內部小組時,可按業務功能劃分為總賬報表、費用審核、應收、應付管理等內部小組,也可按國別、地區、語言等設置內部架構,這樣可以將企業財務核算由分散模式變為集中模式,將相同的、重復的流程及業務向共享中心轉移,統一提供專業化、標準化的財務服務和財務核算系統。(2)建立區域財務共享服務中心。企業業務如涉及多個國家或地區,經濟文化差異較大,無法建立一個財務共享中心,則企業可選擇其中一些區域設立區域財務共享中心。(3)規范化、標準化業務流程。規范、標準的業務流程是財務共享中心成功運行的關鍵,主要包括業務控制、數據傳遞、財務報告模式等。企業應固化流程以有效避免因經濟、文化、地域、語言等差異造成管理的低效、差錯、無序性,提高母公司管控能力。(4)優化信息系統,建立統一的信息化平臺。對于復雜的境外管理環境,企業應建立統一的信息化平臺,以有效的將財務、業務整合在一起,通過信息化平臺對企業經營活動全方位管控和數據集成處理,例如預算管理、成本管理及績效考核等。(5)加大人力資源成本投入,提高團隊整體業務素質。財務共享中心能否成功運行,與操作人員,如財務人員、系統技術人員等的專業素質有很大的關聯,企業可通過強化人才梯隊培養、加大關鍵崗位人員培訓力度、利用好被投資國本土人力資源優勢等手段,提高團隊整體業務素質,為財務共享中心運行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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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點稅源專業化管理的特點

1. 重點稅源專業化管理的特點。稅源專業化管理模式主要特點:一是稅源專業化側重于提升納稅人稅法遵從度;二是側重于風險管理為導向的專業化分工與協作的稅源管理方式;三是側重于信息管稅方式的管理模式;四是側重于有區別、有重點地配置管理資源。稅源專業化管理模式,最顯著的特點正是在于對“專業化”的定位,根據企業和所屬行業的專業特點實現專業化。稅源專業化管理模式賴以存在的前提,將是信息技術的廣泛支持和應用。充分依托信息技術,發揮信息管稅的作用,構建數據模型,開展風險評估及相關稅務管理工作。

2. 稅源專業化管理對企業和稅務部門的挑戰。稅源專業化管理要求以稅法遵從為目標,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信息管稅為支撐,以專業化分工為保障,客觀上對企業適應新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戰。一是稅源專業化管理新模式要求以納稅遵從為目標,以風險管理為導向。客觀上要求企業積極主動納稅、主動進行稅務風險分析和評估;二是稅源專業化管理新模式要求以信息管稅為支撐。對企業稅務管理信息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稅源專業化管理新模式要求以專業化分工為保障,將增加企業與稅務部門溝通交流;四是分級分類的專業化管理模式,將使稅務部門越來越熟悉企業的業務特性及稅務管理狀況,企業業務經營中的各項稅源將在稅務部門的監管之下。稅源專業化管理對稅源企業按行業、規模進行分類分級管理的要求,根據企業特點、所屬行業特點優化、細化稅收征管程序和服務程序的要求,為企業加強與稅務部門的溝通創造了有利條件,稅務部門充分地、全面了解企業多樣化、個性化需求,使稅務部門完善稅務服務程序,改進服務質量。

3. 稅源專業化管理模式對稅務機關以及企業稅務管理都提出了更高、更嚴格的要求。客觀上要求企業管理者以及稅務工作人員,加強稅務知識的學習,積極主動進行稅務信息化建設,強化稅務信息化管理。企業應掌握有利時機,化被動為主動,積極調研稅收對企業稅務信息的需求,結合企業稅務管理的實際需要,因地制宜進行稅務信息化建設,強化稅務的信息化化管理。加強重點稅源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加強重點稅源管理,可以提升服務水平,優化納稅服務,認真落實各項納稅服務措施,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積極為納稅人排憂解難。對稅源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漏洞,通過深入分析、研究,及時完善制度、改進工作、強化管理、堵塞漏洞,不斷提升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強化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可以提高稅收宏觀預測、分析及調控能力。重點稅源企業對經濟的發展、對稅收收入的實現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重點稅源企業經營的好壞不但影響著當地經濟,而且對就業、完善市場經濟、財政收入的實現都有其重要性。稅務部門通過加強重點稅源的管理與服務,為企業獻言獻策、可以有效地促進企業發展。

4. 新經濟形勢下重點稅源企業的特點。一是企業各種經濟行為復雜。隨著市場經濟以及網絡科技的發展,跨區域、跨行業相互滲透,企業網絡交易等多種經濟行為紛紛出現,這些經濟行為要求稅務機關的征管工作必須與時俱進,適應新經濟形勢下重點企業復雜的經濟行為;二是重點稅源企業企業對政策調整的反應措施更加靈敏。重點企業對政策的研究能力得到很大的提升,很多企業甚至專門組織人員或機構進行研究,以便及時調整企業戰略決策。

二、加強重點稅源監控管理的有效途徑

重點稅源管理是組織收入的基礎性工作,就是各級稅務機關通過各種方式,調查、分析跟蹤監控重點稅源企業收入增減及稅負變動趨勢,及時準確掌握應征稅款的規模與分布,對重點稅源的現狀及其變動趨勢做出合理判斷,有針對性地研究改進措施、實施科學決策、強化稅收管理的一系列管理活動。做好重點稅源管理,必須積極培育重點稅源,尋找新的增長點,挖掘新潛力,推動企業發展。

1. 建立科學嚴密的重點稅源管理員制度,主動接受重點稅源專業化管理對稅務管理的挑戰。

一是建立、健全重點稅源管理員制度。這是加強重點稅源監控管理的基本要求,建立科學嚴密的重點稅源管理員制度,就抓住了稅源管理的關鍵,合理配置人力資源,科學調整工作崗位。將那些責任心強、業務素質好的稅務管理員安排到重點稅源管理崗位,及時充實稅收管理員隊伍,優先保證對重點稅源企業監控管理的需要;二是加大對重點稅源管理員的培訓力度。在面對新形勢、新問題的環境下,對重點稅源管理崗位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培訓;三是制定些相應的考核辦法落實獎懲激勵機制。明確落實重點稅源管理責任,大力強化重點稅源管理,執法活動有記錄、執法過程可監控、工作結果可核查、工作績效能考核,形成一種良性循環和持續改進的管理機制。

2. 注重提高重點稅源監控和管理方式的科學性、規范性。一是強化動態管理,提升監管效能。及時了解監控重點稅源企業經營變化的趨勢,對重點稅源企業的收入進行分析和預測。對于稅收入庫稅款較大、財務狀況變動異常的企業,應及時了解市場行情、行業指標等動態情況,分析、預測稅源的變化情況和發展趨勢,并進行持續有效的跟蹤管理,及時發現、掌握征管的薄弱環節和稅源潛力;二是明確重點稅源納稅人的各類報表填報義務與責任。建立相應的獎懲機制;三是依托信息化對重點稅源數據庫的數據管理的支撐作用。改變目前有些指標的采集與填報仍要手工操作情況,能從相關支撐系統直接取數,減輕審核數據的工作量,減少手工操作數據出錯的風險。依托信息化支撐,及時掌握重點稅源企業各種涉稅動態信息,全面了解掌握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真實情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化技術支撐,提高信息采集量,使企業的征管基礎信息等涉稅指標能自動獲取,減少手工填報和數據審核的工作量,同時也能保證數據質量。完善重點稅源報表的審核公式,通過增添數據互審公式,避免重點稅源報表過程中數額錯誤等一些常見的問題,提高數據質量,為稅收趨勢分析提供數據支持,較大程度地發揮信息手段在重點稅源監管中的作用。

3. 建立重點稅源監控預警機制,強化數據的運用。從日常的異常指標來發現征管上的薄弱環節,采取風險應對措施,提高稅源監控管理水平。建立稅收分析、稅源監控新模式。根據納稅人報送的納稅資料,跟蹤納稅人涉稅經濟活動的相關信息,對數據進行審核評析、稅收綜合分析,強化數據的運用,及時發現納稅人納稅申報中的稅負異常等問題。對重點稅源企業實行以服務為主的管理辦法,為納稅人提供更具針對性、切實性的稅務管理、納稅輔導和咨詢服務,提高管理質量的效率,提高納稅遵從度。根據行業特點,設置有針對性的稅收收入分析指標,對各個指標的增減情況及增減的原因進行分析,通過對納稅人本身因素、稅收政策因素、其他因素的分析,對稅源變化情況進行預測,提出加強同行業或同類事項稅收管理起促進作用、借鑒作用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對每一戶重點稅源企業上報的數據進行分析比對,從中發現問題和疑點,并及時進行監控和評估。一是加強對重點稅源的常規分析。對重點稅源監管企業數據開展基本內容的常規測算分析,對重點稅源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和稅收繳納情況進行客觀的描述與評價,明晰稅收收入形勢,說明稅收增減影響因素,揭示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查找稅收異常企業;二是通過對稅源的監測和分析,掌握稅源的現狀及發展變化趨勢。

篇8

關鍵詞:企業財務 集中核算模式 稅務風險 應對措施

企業經營運行中采取財務集中核算模式,可采取有效的集約化管理,有利于提高企業會計基礎管理水平,增強財務核算運作效率。目前,我國企業在采取財務集中核算模式時,未有效控制和管理稅務風險。為了減少企業財務集中核算中稅務風險,需全面分析企業財務集中核算模式下稅務風險,并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

1、企業財務集中核算模式的稅務風險

1.1、現代企業涉稅業務的范圍逐漸擴大,增加了稅務風險的復雜性。隨著經濟全球化,各型企業涉及市場各個方面,而稅務部門在對企業稅務進行檢查時,需要對企業年度涉稅業務進行全面專項性檢查,在出現問題時需貫徹企業稅務各個方面,并不斷向問題前后延伸檢查。企業在實施財務集中核算時,就存在了稅務風險,并不能夠進行有效的合并以及抵消。同時也擴大了涉稅業務范圍,增加了涉稅業務類型。因此,也增多了企業稅務風險點,提高了稅務風險的復雜化。

1.2、企業實施集中核算模式后,辦稅人員得到精簡,稅務管理逐漸向粗放化方向發展。通常在實施財務集中核算模式后,大多數企業只有一個財務核算主體。比如我國地級市供電局通常只有一個財務核算主體,而稅務管理人員需要面對多個納稅主體。另外,一些地區只有一個稅務管理崗,通常會限制崗位人數,減少一部分稅務人員。隨著企業不斷擴大的核算范圍和業務范圍,使稅務人員每天需要進行眾多的核算工作,偏重于核算工作,而稅務檢查、審計及管理工作并沒有得到精細化處理。

1.3、部分工作人員需身兼多職,降低了稅務管理效果。企業實施集中核算模式后,部分工作人員需要身兼多職,如出納、預算、財務管理等,這些都會對稅務管理造成嚴重影響。尤其是一些工作人員并沒有接觸專業培訓,并不可以專業性的處理稅務工作,導致部分工作人員只是進行簡單的稅務工作,降低了稅務管理效果。

1.4、缺乏稅務風險意識,未有效控制稅務風險過程。部分企業認為在實施財務集中核算后,缺少財務部和財務人員無需對稅務進行嚴格管理,逐漸放松了稅務管理。并且認為稅務工作在出現問題后只是財務部的事情,是稅務人員的責任。另外,部分企業沒有重視稅務風險控制過程,當發生問題后才重視,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1.5、縮小了納稅籌劃范圍。企業在實施財務集中控制后,大都是由領導層下達戰略決策,而下級單位被動執行。比如企業領導層統一決定個人所得稅、年金、商業保險等項目,并且員工工資總額也是企業統一控制,并根據預算情況分月分發。此時財務稅務管理人員無法根據員工實際情況合理籌劃工作項目,只有發放員工薪酬時,才合理安排工作項目,以此縮小了企業納稅籌劃范圍。

1.6、復雜的納稅環境,帶給稅務管理工作面臨諸多挑戰。首先稅務政策無法滿足企業經濟的快速發展,當企業開展新業務后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比如我國電力企業,由于稅務政策不透明導致存在偷稅、漏稅及稅務稽查補繳的現象。企業在執行新業務時,并沒有明確稅法是否存在合理性,造成企業存在不可忽視的稅務隱患,而財務集中核算會擴大風險范圍。其次企業需面臨著多樣化的稅務執法環境。企業在實施財務集中核算模式后,各個子公司都會在財務集中核算的范圍中,出現一個會計核算主體,多個納稅主體。不完善的稅法使稅務管理機關會隨意運用權力,使各個部門面臨同一稅務問題時,有不同的稅務處理觀點,提高了稅務管理的風險性。

2、企業財務集中核算模式下稅務風險預防措施

2.1、強稅風險管控能力

企業在實施財務集中核算模式后,可以根據國家制定的稅務風險管理指引,根據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建立相應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企業組織結構較為復雜時,可以建設相應的稅務管理部門。建設財務管理部門可以有效防范稅務風險,并可以為企業節約稅務增加利潤。同時要配備專業的稅務管理人員對稅務過程進行控制,控制過程中可能潛在的風險,獲取經濟利益。

2.2、加大人才培訓力度,提高稅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

隨著現代企業快速發展,當代企業的發展是靠人才競爭,要想使自身處于不敗之地,必須要加大人才核心競爭力。稅務管理人員在可以準確計算稅額的同時,也能夠熟知企業發展特性,了解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需要掌握多方面知識,如會計、財務、工程、審計及法律等管理工作,可熟練運用各項計算方式;掌握先進的計算機技術。因此,企業必須要加大稅務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加強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

2.3、實施監控稅務風險

企業可以根據國家制定的稅務法律建立企業稅務風險監測系統,合理應用納稅評估方法,積極開展自我風險監控,并對各風險項目進行有效分析。比如分析各項目稅負率、稅負變動率、成本變動率、固定資產變動率等。企業根據各項指標,建立科學有效的稅務風險指標分析庫,并定期進行評估,對異常指標進行關注,及時反饋風險信息。

2.4、稅務管理人員可以參與決策,開展稅務籌劃工作

在開展稅務籌劃工作時,在不觸碰法律法規前提下可以靈活運用各種稅收政策,科學有效的安排經濟業務,從而降低納稅成本,提高稅收利益。因此,各企業需要讓納稅管理人員可更多的參與到生產經營活動當中,具有一定決策權力,同時也加強與各部門交流溝通,實現企業的稅務籌劃工作。

3、總結

企業在實施財務集中核算模式后,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特別是國有企業,需要主動承擔責任,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積極納稅。在面對著稅務風險時,可積極采取有效的處理對策,并加強預防管理,促進企業健康穩定運行。

參考文獻:

篇9

摘要:近年來,隨著“營改增”的全面推廣,企業總體稅負降低,但部分行業卻出現不降反增的現象,引發各界的關注。文章從內部控制的角度著手,分析了“營改增”對稅務內控五要素帶來的沖擊,進而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優化稅務內部控制流程,以有效防范稅務風險,助推企業轉型升級。

關鍵詞:營改增 內部控制 稅務風險

一、“營改增”企業增強內部控制的必要性

在經濟新常態下,“營改增”的實施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它是國家結構性減稅的重要舉措,不但可以激發經濟增長新動力,還可以倒逼企業轉型升級。內部控制是企業為了有效進行經營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聯系、制約和監督的措施與方法。與稅務相關的內控是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旨在合理保證企業在防范稅務風險的基礎上創造稅務價值。“營改增”不僅涉及到企業的稅收和財務問題,對公司的業務和管理也是一種全方位變革。增值稅實行以票管稅的征管模式,因此,“營改增”企業在業務流程、會計核算、發票管理以及納稅申報等環節受到全面沖擊。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營改增”以來,有的企業稅負明顯減輕,有的變化不明顯,有的則顯著上升,不完善的稅務內部控制可能是導致企業稅負增加的原因之一。因此,各企業有必要進一步完善相關的內部控制,降低可能的稅負風險,以便充分享受全面“營改增”帶來的改革紅利。

二、“營改增”企業內部控制面臨的挑戰

當前“營改增”企業的稅務風險主要源于稅收政策的變化和粗放的內部管理帶來的稅收負擔的不確定性,對企業原有的內部控制制度形成了一定的沖擊。

(一)內部環境更復雜。內部環境是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的基礎,一般包括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及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等。與營業稅相比,增值稅具有“征管嚴格、以票控稅、鏈條抵扣”的特點,這對企業的組織構架及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戰。一般情況下,管理鏈條越長,流轉環節越多,潛在的稅務風險就越大,扁平化的企業組織結構更為適應“營改增”。另外,“營改增”下納稅人要面臨身份的認定、發票的管理、納稅的申報等,企業是否有專門的職能機構從事相關的工作直接影響“營改增”工作能否順利完成。

(二)涉稅風險增大。“營改增”中涉及的風險主要是政策風險和操作風險。一方面,“營改增”是新事物,如果稅務相關部門及納稅人對相關的政策法規及征收辦法把握不準,就有可能會造成稅收的混亂,影響稅收工作的開展。另一方面,如果企業的稅務或者會計人員業務能力有限,不能正確核算稅額,就會導致操作風險的增大。以房地產一般納稅人為例,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涉及到采用一般計稅和簡易計稅兩種計稅方法,兩者的適用條件和可扣除項目費用都不同,若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還要按照3%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如果企業的會計人員在核算稅額時沒有按照相關的標準進行分類和執行,就會導致多交增值稅,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或者少交增值稅,加大事后被追究責任的風險。

(三)控制活動要求更嚴格。控制活動是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采用相應的控制措施,將風險控制在可承受范圍之內。“營改增”后,企業所面臨的稅收風險主要分布在財務管理、銷售業務、采購業務等關鍵控制點上。比如企業對兼營、混合銷售、免稅業務沒有正確劃分和單獨核算,就無法享受到相關的稅收優惠;若企業在銷售或采購業務中不能取得有效的增值稅發票,“鏈條”就會斷裂,無法憑票抵稅。因此,“營改增”對企業原有控制活動的把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將成為“營改增”順利推進的“攔路虎”。優化稅務內部控制流程,嚴格控制環節,升級內部管理已成必然。

(四)有效的溝通更為迫切。從試點情況來看,部分交通運輸業稅負上升已成不爭的事實,稅企之間以及企業內部之間的有效溝通顯得尤為迫切。從企業內部來看,縱向上要求企業從上到下做好政策和制度的貫徹,橫向上要求各部門與財務部門之間做好業務的銜接。從稅企之間看,企業期待稅務機關能做好政策的解讀和業務的輔導,尤其是稅負不降反增的企業更加期待稅務機關幫助其走出認識和業務的誤區。因此,企業內外部的溝通愿望相比以前更強烈,內部信息系統的升級也迫在眉睫。

(五)內外部監督力度加大。一是企業外部監督。為了增值稅和營業稅之間的銜接,在“營改增”推進的相當長時間內,增值稅發票的使用與管理、稅收優惠和退免稅等方面將是稅務機關重點督查范圍。二是企業內部監督。“營改增”是企業的全方位變革,涉及相關組織結構重構、系統的升級和業務流程調整等。作為企業的內部監督管理部門,也應相應調整監督方案。無論是在時間、范圍還是在把控環節上,需重新規范監督流程,落實每一個控制點,責任到崗到人,以降低稅務風險。

三、“營改增”企業內部控制的優化路徑

“營改增”后,與稅務相關的內部控制是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關鍵。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企業應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這個方面調整稅務內部控制流程,改進經營管理,實現全面升級轉型。

(一)調整和優化組織結構,明確職責劃分。由于每個增值環節均需嚴格按照進銷項稅額相抵的規定征收增值稅,因此對企業的組織架構提出了一定的挑戰。尤其是建筑行業,集團多級法人、內部層層分包的模式使得管理條過長,流轉環節增多,造成工程項目的增值稅進銷項稅額不匹配,多交或少交增值稅,稅務風險增大。所以,企業要調整和優化組織結構,壓縮管理層級、縮短管理鏈條,推進組織結構扁平化改革。沒有專職財稅人員的企業應盡快設立稅務管理機構或崗位,明確其崗位的職責和權限,采取培訓等方式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業務水平。

(二)按增值稅征管特性規范業務流程。

1.銷售業務。首先,企業需要將所有銷售業務重新進行梳理。按照稅務口徑區分出哪些屬于營改增項目,哪些原來就屬于增值稅的應稅項目。同時,按照一般銷售、視同銷售、混合銷售、兼營行為及所對應的稅種、稅率逐項核對,形成表格或清單。企業的銷售部門和財務部門要通力合作,嚴格按照相關的規定進行核算,對于兼營業務未分別核算的要從高適用稅率,減免項目未分別核算的不得減免。其次,重新審視企業的定價策略。增值稅是價外稅,在原有定價體系沒有改變的情況下,企業的會計收入將轉變成不含稅收入,利潤降低,而客戶作為受票方,如果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則成本降低,利潤增加。“營改增”的稅收利益將成為雙方博弈的籌碼。因此,企業應將客戶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調整銷售策略,分別制定不同的定價。

2.采購業務。由于增值稅實行以票控稅的征管模式,能否取得專用發票,直接影響著可抵扣進項稅額的確定和購進物資成本的確認。因此,企業需要重新評估上游供貨商,通過對納稅資格及相關信息等審查,以能否開具可抵扣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關稅完稅憑證、稅務機關批準的農產品收購憑證和鐵路運輸系統開具的運輸發票)為標準實施分類管理。在此基礎上分析比較各供應商的報價和對應的企業實際采購成本,對于不能夠提供可抵扣發票的供應商,或提高議價能力,或摒棄重新選擇。采購部門與財務部門要相互協調合作,確保采購計劃順利完成。

3.合同管理。合同是稅務風險的主要載體,其中對涉稅事項的約束直接影響企業稅負的高低。因此,企業有必要對原有的合同重新進行整理并且規范合同的簽訂流程,要嚴格按照合同的執行時間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合同進行分類。對于納稅義務在“營改增”之前的,按原合同條款執行;在“營改增”之后的,應與合同方進行協商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對跨期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時,要按照“營改增”的政策要求,對合同總價、不含稅價格、增值稅金額、發票類型、價款結算方式及開票事宜等內容作出明確的規定。此外,“營改增”之后,同一家企業可能提供多種稅率的服務,對兼營的不同業務,要在合同中明確不同稅率的項目內容和金額,并且考慮在合同中增加“取得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才支付款項”的付款方式條款,以減少稅務風險。

(三)做好稅務風險評估工作,增大督查力度。定期對稅務風險進行評估,督查內控制度落實情況是企業規避稅務風險的基本途徑。“營改增”企業在購、銷、存及稅務核算的每一個環節上都可能存在著風險,因此,企業應建立以采購部門、銷售部門和財務部門為重點督查對象的定期自查制度。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設立內部審計部門,采用穿行測試、分析性復核等多種審計手段對供應商、購銷合同、議價定價、發票管理等內控環節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沒有條件的企業可以委托具有相關資質和專業能力的中介機構來協助實施,對檢查出的管理漏洞要及時糾正和完善,做到責任到崗到人,最大程度上降低企業的稅務風險和稅負。

(四)加強業務培訓,提升賢ㄐЧ。“營改增”對企業的稅務和財務人員的技能來說是一種考驗。要加強對“營改增”企業稅務崗位人員業務能力的提升和考核,提供更多的培訓機會。與此同時,企業的財稅人員還要增強與稅務主管部門的溝通,及時了解稅務資訊,掌握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防止工作出現偏差,降低稅務風險。

四、結語

“營改增”對企業而言不僅僅是稅務問題,而是牽一發動全身的全面改革。內部控制能夠對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有效的自我調節,因此,企業要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強化控制環節、嚴格控制流程才能夠保證“營改增”工作的平穩過渡及實施,推動企業的轉型和升級。X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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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趙旭.營改增背景下的企業納稅籌劃策略[J].企業改革與管理,2015,(1).

篇10

一、地方稅源管理模式的演變

以南昌市地稅局為例,自1994年施行分稅制以來,稅源管理模式的進化經歷了由淺入深、由單項到綜合、由分散到集中、由自發到自覺的過程。大致上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994年9月成立后至2003年),加速實現“兩個轉移”,著重實施了申報單項改革,在市本級和4縣5區及2個國家級開發區分別設立辦稅服務廳,城區實行一級稽查。第二個階段(2004年至2012年),以征管核心業務軟件上線為標志,同時在夯實征管基礎、實施稅源專業化管理、信息管稅、優化納稅服務等方面實施了探索和實踐,建立了稅收管理員制度、實行稅收管理員劃片管戶、一戶統管模式,在納稅申報、稅務稽查、日常管理上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征、管、查三分離。第三個階段(2013年至今),探索建立以風險管理為導向,以納稅評估為抓手的稅源管理模式。

由于真正的風險監控體系尚在探索中,加之2013年起“營改增”工作的突然提速,為了防止地方稅收收入的大起大落,在地稅基層仍以稅收管理員制度為核心開展各項稅源管理工作(如圖1所示:南昌地稅現行稅源征管模式)。

圖1 南昌地稅現行稅源征管模式

二、當前地方稅源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依法治稅水平不高。

現行稅收管理員“劃片管戶”的管理方式導致各自掌握的稅收執法自由裁量權較大,致使實際工作中稅收執法標準、同一行業、同一事項稅負等很難做到完全公平。加之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制衡機制,因此越權、濫用權力與隨意處置的現象也時有存在,少數領導干部干預執法、以權代法現象也時有發生,給依法治稅、依法行政帶來沖擊。

(二)征收管理力度薄弱。

在當前的稅源征管模式下,稅源管理普遍存在著管理深度不夠、手段乏力等問題,導致征、管、查脫節,征管質效不高,突出表現在:一是管理不夠深入。只注重績效考核指標,而對納稅人申報的真實性、準確性疏于審核,導致企業納稅申報的隨意性很大。征管力量分配不夠均衡,職責分工不夠明確,產生了重管事、輕管戶、戶籍不明、底數不清、管理乏力等現象;稅源管理存在只注重“管”不重視“理”現象,忽視了戶籍和稅基管理,只側重于重點稅源,忽視了未達起征點戶、零散戶和國、地稅共管戶的管理。這些現象和問題造成了近年來征管質量與收入快速增長相背離的趨勢。二是管理手段乏力。一方面納稅評估的作用沒有效發揮。納稅評估變成“為完成任務而開展評估”,每年通過納稅評估移送稽查的案源“微乎其微”,評估出的稅款也“微不足道”。另一方面稽查職能有待強化。目前稽查部門的選案工作還不夠科學,一般只根據舉報和上級布置的行業范圍來選擇稽查對象,稽查面較窄,造成有限稽查資源的一定浪費。三是征、管、查脫節。在實際工作中,各部門之間忽視了相互之間的聯系,造成征、管、查之間信息共享不通暢、職能脫節、各自為政。

(三)信息化支撐不強。

雖然近年來地稅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取得了不小的進步,但是客觀地評價,當前信息化對稅源管理的支撐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突出表現在:一是業務與技術融合不夠。技術部門和業務部門聯系不緊密,軟件開發不能充分反映業務需求。目前使用的核心征管業務軟件多年未實質性升級,軟件開發沒有統一規范的技術標準,多系統并存,每套系統之間數據不能共享。二是人機結合程度較低。征管信息系統的信息數據沒有得到充分利用,部分征管業務軟件淪為“開票機”。三是復合型人才稀缺。既懂業務又懂技術的干部十分缺乏,往往是懂技術的不懂業務,懂業務的不懂技術,與信息管稅快速發展的步伐不相稱。

(四)人力資源配置不科學。

隨著經濟社會的迅猛發展,傳統征管的人海戰術、以票管稅等管理方式已不能適應形勢的需要,突出表現在:一是稅收管理員無法集中精力于稅源管理。傳統的“劃片管戶”的管理方式導致所有與納稅人有聯系的工作均由稅收管理員落實。稅收管理員的主要精力是忙于繁重的日常事務,疲于應付,強化稅源管理,實現稅源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心有余,力不足”。二是重點稅源管理力量不足。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納稅戶急劇增長,與稅務人員數量增長近乎零的狀況形成鮮明反差,基層稅務機關“人少戶多”的矛盾日益突出;原有稅收管理的“無差別化”,導致重點不突出,針對性不強,造成“大的管不好,小的管不了”的局面。例如,截至2014年年末,南昌市納稅人共計12.95萬戶,其中個體戶4.44萬戶,企業事業等8.51萬戶;個體戶戶數占總戶數34.3%(見表1:2014年南昌地稅實現稅收收入戶數狀況表)。12.95萬戶中,除去非正常戶、無需申報戶、未申報戶后,實現收入戶數為52 442戶,地稅收入主要來源于極少數重點稅源戶,但主要征管力量并非安排在重點稅源戶上。而且,稅源管理工作長期以來被認為僅僅是征管一線的事情,各業務處、科(股)室對稅源管理工作參與不夠,了解不多,而且系統內業務各單位之間由于人員、職責相互獨立,各自為政,導致稅源管理工作缺乏協調性,許多可以集中的力量被分散,可以整合的資源被浪費。

三是征管一線力量薄弱。從全市情況看,在征管一線普遍存在著“一多一少”和“一高一低”的現象。“一多一少”即納稅戶多和稅收管理員少。2004年,南昌市地稅收入和納稅總戶數分別為31.42億元和4.4萬戶,而2014年,南昌市地稅收入和納稅總戶數分別為276.3億元和12.95萬戶,分別增長779%和194%。在此期間,該市地稅總人數僅從1 150人增加至1 270人,稅收管理員僅從450人增加至486人,增長比例遠低于稅源增長速度(見表2:南昌地稅2004與2014年度稅收收入、納稅戶數、地稅總人數對比圖)。據統計,稅收管理員人均管戶266戶,有的地方甚至達到1 000戶以上。“戶多人少”狀況進一步加劇。“一高一低”即稅收管理要求高和稅收管理員綜合素質偏低。從整體看,當前南昌市地稅干部年齡偏大,平均年齡達44歲;全市地稅取得“三師”的人數只有71人(占比僅有5.6%),缺乏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反避稅等高層次專業化人才,尤其缺乏對稅收的系統分析、預測、稅源監控和專業化管理的能力。

表2 南昌地稅2004與2012年度稅收收入、納稅戶數、地稅總人數對比圖

南昌市地稅干部中“三師”人數統計表

三、當前地方稅源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稅源管理觀念落后。重收入、輕稅源的思想在部分稅務人員頭腦中根深蒂固,對稅源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認識不足,習慣于傳統的管理方式,較為注重登記率、申報率、入庫率等淺層管理指標,單純地滿足于完成稅收任務,對納稅人申報的準確率、生產經營情況等相關數據指標關注不夠,關聯分析、對比分析不夠。這種思想誤區造成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而無法采取相應的針對性措施,導致稅源管理弱化,漏征漏管、稅源不清,組織收入工作也難以正常有序地進行。

(二)信息化應用水平不高。雖然地稅部門在信息管稅方面做了大量探索,開發運行了許多征管軟件,但是這些征管軟件普遍只重視納稅人的申報表、稅務登記、稅款入庫和發票數據等信息的收集,忽視了對納稅人的財務報表、經營情況、銀行存款以及會計核算等信息的采集,很多納稅申報表以外的指標,只能通過手工采集,更不用說利用計算機進行稅源的預測、預警和分析。

(三)稅源管理力量不足。一是稅源管理人員數量和管戶數量不對稱。隨著納稅戶數量的急劇增長,現有的稅源管理人員力量明顯不足,人少戶多的矛盾十分突出,要實現稅源的精細化管理難度很大。二是稅源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不高,尤其缺乏稅收分析、納稅評估、反避稅等高層次專業化人才,獲得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律師資質的人員屈指可數,嚴重影響了稅源管理的質量。三是稅源管理人員的主觀能動性較低。目前在征管一線的稅收管理員年齡普遍偏大,而且稅收管理員崗位的流動性低,有些人甚至幾十年都一直呆在稅收管理員的崗位上,針對稅收管理員的考核和輪崗規定沒有落到實處,導致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的缺失。

(四)社會綜合治稅體系尚未建立。一是社會綜合治稅的群眾氛圍不濃,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不高,依法誠信納稅的意識淡薄,缺乏索取發票、揭發涉稅違法行為的主動性和自覺性。二是大部分非財稅職能部門不重視協稅護稅工作,認為稅收工作只是稅務部門的事情,缺乏協稅護稅的主動性,消極應付甚至暗地阻撓與稅務部門的配合。三是涉稅信息共享平臺進展緩慢。目前,稅務機關主要與工商、國稅兩部門建立了信息比對機制,與國土、房管、銀行等單位的信息傳遞和共享還沒有實現,使稅務機關無法全面、真實、及時地獲取納稅人的涉稅信息,稅企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依然存在。

四、進一步加強地方稅源管理的對策

(一)落實“征、管、評、查四位一體”聯動機制,完善稅源監控體系。

1.加強稅源基礎管理。一是建立與健全納稅人戶籍管理制度。二是積極督促和引導納稅人建賬立制,從納稅人賬簿中提取信息,掌握納稅人的經營變化狀況。三是完善納稅人基礎檔案信息,至少應包括申報資料、基本情況、檢查反饋情況、“不良記錄”等內容,并隨著納稅人的情況變動而變動,有條件的地方可推行稅源戶籍管理的“電子地圖”。四是建立定期的稅務登記驗換證制度,加大對轄區管戶的巡管巡查,使稅戶信息更趨真實。五是加強稅控器具的推廣,強化稅源控管力度。

2.完善納稅評估制度。一是按規模分層級評估。由省級地稅機關負責對全省重點稅源納稅人企業、外資企業、跨區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納稅評估;市級地稅機關負責對部分重點稅源企業和重點稅源行業納稅人實施評估;縣級局負責對部分中小稅源納稅人實施評估。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專門的納稅評估機構來負責評估工作。二是創新評估方式方法。開展團隊式評估,通過探索主輔評競爭機制等方式,確定主評人員和輔評人員。運用行業評估模型等先進技術手段進行風險識別和排序,確定納稅評估對象和疑點。三是注重結果應用。收集豐富評估指引建議,完善行業風險模型的各項指標、參數、預警值,科學評估風險識別的準確性和應對措施的有效性,及時發現政策制度不明確和管理方法不科學等問題。

3.強化稅收風險管控能力建設。要建立科學的稅收風險識別、排序、應對、反饋機制,完善“稅收分析-查找風險-任務推送-風控落實-結果反饋-加強管理”的工作流程,構建以省級局為中心、市級局為輔的中高級別風險推送和風險應對機制以及市級局為主、縣級局為輔的中低級風險推送和風險應對框架。

4.增強稅務稽查的威懾力。一是突出稽查工作重點。稅務稽查部門要著重做好稅收風險分析監控部門推送的高風險納稅人,以及納稅評估部門移交涉嫌逃騙稅案件的查處工作,及時反饋查處結果,并注意發現涉稅違法行為的規律和特點,查找稅收征管薄弱環節,提出管理建議,積極發揮以查促管的作用。二是深化稽查管理方式改革。科學劃分各層級的檢查職責,實施分類分級稽查。調整省、市、縣三級稽查機構職能,上收稽查層級,打破行政區域限制,逐步推行省、市一級稽查模式,適當提高省、市稽查人員比例,有效配置稽查資源。

(二)積極探索稅源專業化管理新模式。

分類分級管理是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基礎,不僅是簡單的按照稅源規模來分類,更要從稅務機關的管理職責和管理層級分類,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專業化管理。

一是按管理對象分類。根據納稅人的規模,分為重點稅源、一般稅源和零散稅源,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上給予相應配套,著力做到“四管”(重點企業專人專管,實行跟蹤服務;一般企業集中統管,突出納稅評估;個體稅源巡查巡管,推行參數定稅;流動稅源委托代管,實行源頭控制),實現“重點稅源管嚴,一般稅源管好,零散稅源管到”。

二是按管理職責分類。從地稅機關本身的職責出發將稅源管理職責重新劃分和歸類為事務性、監控性、查處性三類。事務性工作是指日常管理與服務,包括戶籍管理、受理申報、稅款征收、行政審批、發票管理、任務執行等;監控性工作是指基于風險管理的稅源分析與稅源監控;查處性工作是指納稅評估與稅務稽查。

三是按管理層級分類。根據稅收征管程序和風險管理流程,合理界定省、市、縣三級地稅機關的稅源管理職責,適時推行機關實體化。在稅源專業化管理的層級分類中要形成以省局、市局為主導作用的格局,直接承擔稅源管理流程中的某一個環節,層層把控風險。

(三)充分發揮社會化管理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