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整改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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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產品質量整改報告,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該公告顯示,為了規范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后續處理工作,增強監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了這一“國抽新規”。
《國抽新規》規范了適用范圍、工作內容和程序以及相關執法部門的權限和責任,并對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做出嚴格的要求,規定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應當自收到《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責令整改通知書》之日起,根據不合格產品產生的原因和后處理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按以下要求在30日內完成整改,并向后處理部門提交整改報告,提出復查申請:一是自收到國抽不合格產品檢驗報告之日起,至整改復查合格前,停止生產、銷售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二是在本單位通報監督抽查有關情況,查明產品不合格原因,查清質量責任,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落實質量主體責任;三是對庫存不合格產品及檢驗機構退回的不合格樣品進行全面清理,并妥善保管,等待后處理部門依法處置;對已出廠、銷售的不合格產品依法進行處理,主動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并向后處理部門書面報告有關情況;四是對只因標簽、標志或者說明書不符合產品安全標準的產品,生產企業在采取補救措施且能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情況下,方可繼續銷售,并向后處理部門書面報告有關情況;五是參加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產品質量分析會;六是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整改復查。
《國抽新規》要求,除因停產、轉產等原因不再繼續生產銷售的,或因遷址、自然災害等情況不能正常生產且能提供有效證明的以外,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必須進行整改。
此外,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申請延期一次,并應在整改期滿5日前向后處理部門申請延期復查,延期不得超過30日。
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確因不能正常生產而造成暫時不能進行整改的,應當提供有效證明,停止同類產品的生產,并在正常生產該類產品時,按要求進行整改并申請復查。企業在整改復查合格前,不得繼續生產銷售同一規格型號的產品。
篇2
產品質量分析報告格式產品質量分析報告一般由五部分組成:標題、主送單位、正文、附件和簽署。
(一)標題
質量分析報告的標題有以下三種寫法:
(1)單一性標題。即只寫文種名稱,如“質量分析報告”。
(2)兩要素標題。由被分析對象和文種組成,如“印刷品質量分析報告”。
(3)三要素標題。由年度、被分析對象和文種組成,如“20xx年電視機質量狀況分析報告”;或由企業名稱、被分析對象和文種組成,如“重慶江陵摩托車集團AS 100型摩托車質量分析報告”。
(二)主送單位
質量分析報告一般是寫給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企業領導層的,所以,要有主送單位。主送單位即質量分析報告的呈送單位。
(三)正文
質量分析報告的正文一般由前言、主體和結語組成。
1前言
前言簡要說明產品質量分析的緣由、目的、依據;或概述產品質量檢查分析情況,如檢查的范圍、時間、地點、參加檢查的有關人員、以說明報告的嚴肅性和可靠性。
2主體
主體部分是質量分析報告的核心。由于企業單位的性質、生產產品或承擔的工程項目的不同,其寫法有一定的區別,大體上可以分為檢查的基本情況、剖析原因和提出建議三部分。
(1)檢查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檢查的內容、檢查的基本方法和檢查的結果。檢查的內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章“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規定的內容進行。如果是檢查工程質量,檢查的內容應按照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章“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的有關規定進行。
(2)剖析原因。主要針對檢查過程中的成績或問題,用科學的分析方法揭示其原因。分析過程中,要抓住主要問題或主要因素進行分析,如產品質量提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產品質量下降的原因是什么等。具體可以寫明:企業組織機構、生產和質量;主要管理人員以及生產、施工、建設、檢驗條件的變動及審批情況;當年各次GMP自查報告及接受監督檢查報告;每次檢查的整改落實情況;全年生產品種、批號、數量或承擔的施工、建設項目;全年生產偏差調查及結果.全年退貨情況及處理情況;全年施工、建設工程項目投訴情況;全年不合格產品情況及處理情況,特別是不合格產品被質量公報通告后的整改情況;產品不良反應報告及處理的內容等。
(3)提出評價及建議。針對產品或工程項目質量優劣形成的原因,提出相應的意見和建議。
3結語
如果質量分析報告有主送單位,與此相適應的,正文之后就應該有結語。一般是“特此報告”或“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指示”。
(四)附件
有些很重要的具體資料,如檢查數據、原始資料、有關質量標準等,由于篇幅較長,不宜放在正文里,可以作為附件,附于文后。
篇3
關鍵詞 烤煙;良好農業規范;管理體系;實踐
中圖分類號 S57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4)05-0099-02
Exploration and Practice of Flue-cured Tobacco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Management System
SHAO Xiao-li GONG Yi-hu ZHANG Ti-kun GONG Li
(Pu′er Branch of Yunnan Tobacco Company,Pu′er Yunnan 665000)
Abstract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 is an effective tool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products. Taking Pu′er smoking area in Yunn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the specific practices of flue-cured tobacco GAP implementation process were introduced in detail to enhance the quality of tobacco raw materials and the market competitiveness,promote GAP management mode spread,which had the vital significance.
Key words tobacco;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management system;practice
自《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簽署以來,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聯一國際等世界大型卷煙制造商要求原料供應商,其煙葉產區必須推行GAP(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建立煙葉質量追蹤體系,提供煙葉產地生態環境、主要生產技術、病蟲害防治措施等詳細資料。煙草種植GAP管理模式已成為當今世界煙草提升競爭力的關鍵,我國煙草種植上引入GAP管理的時間較晚[1]。因此,積極推行GAP,建立煙葉質量管控和追蹤體系,已經成為我國煙草種植加工亟待解決的問題。
云南省普洱市地處北緯22°2′~24°50′,東經99°9′~102°19′,海拔317~3 370 m,年平均氣溫15.3~20.2 ℃,年降水量1 131~2 239 mm,日照充足,森林覆蓋率高,自然生態條件良好[2]。普洱煙區具有熱量足、降雨充沛、光照好的特點,具備優質煙葉生產的獨特優勢。為發揮普洱市獨特的自然優勢和區位優勢,借鑒國內外農產品GAP管理經驗,將GAP管理模式應用到煙草種植的全過程[3]。通過烤煙GAP,規范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活動,減少生產資料投入,降低環境污染,提高煙葉質量和安全水平,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煙草企業新模式,提升適應國際市場的實力。
1 烤煙GAP管理體系實施程序
普洱市烤煙GAP管理體系從基地管理程序、生產操作規范、記錄、可追溯體系、病蟲害綜合管理、產地環境質量評價等建立煙葉質量管控和追蹤體系,加強生產、加工、運輸全程質量控制。
1.1 基地管理程序
為確保生產行為得到有效管控,從產品安全、痕跡記錄、員工、環境等方面制定管理程序,包括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程序、產品召回程序、文件控制程序、記錄管理程序、員工健康安全和福利程序、環境管理程序、衛生管理程序、認證標志管理程序、投訴抱怨處理程序、內部審核程序、內部罰則等。
1.2 生產操作規范
生產操作規范是生產操作的依據和準則,包括種植操作規范、采收規范、加工規范。烤煙種植操作規范包含育苗、移栽、大田生產管理、植保產品使用管理、肥料使用和管理、病蟲害防治等。煙葉采收操作規范包含采收原則、編煙要求、裝煙要求等。煙葉加工操作規范包含烘烤技術、初烤煙葉打包、儲存、包裝和運輸等。
1.3 制定可追溯體系
可追溯是GAP管理模式的核心,制定合理的追溯系統是關鍵。以農戶為單元,制定地塊生產計劃表,再根據種植品種、地形繪制地塊分布圖,每個地塊設立地塊編號。以地塊為單位,記錄全部農事活動。記錄內容包括農事活動的操作內容、日期、操作者、負責人,投入品的名稱、數量、有效成分等。以地塊為單位,采收、烘烤煙葉。按照“地塊號+收購日期”的格式,給定產品的批號,按批號儲存、運輸、銷售,記錄產品的流動信息。
1.4 記錄
記錄是追蹤生產活動、再現生產過程的工具,烤煙GAP記錄包括生產活動記錄和驗證活動記錄。生產活動記錄覆蓋整個生產過程,包括育苗、移栽、大田管理、肥料、植保產品使用、采收、調制、運輸、銷售等。驗證活動記錄是檢驗管理體系是否完善、產品質量是否合格的體現,包括產地環境檢測報告、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內審記錄和內審報告等。
1.5 病蟲害綜合治理
病蟲害優先采用農業防治、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措施。農業防治主要采用合理輪作、選擇抗病品種、深耕曬壟、適時移栽和蓋膜措施。物理防治主要采用人工捕捉、黃板、性誘劑捕捉裝置、頻振式殺蟲燈措施。生物防治主要利用煙蚜繭蜂、赤眼蜂等達到以蟲治蟲的目的。用除蟲菊素、魚藤酮、苦參堿等生物制劑防治蚜蟲、煙青蟲、斜紋夜蛾、地老虎等。
1.6 產地環境質量評價
為維護基地環境質量,每年采集各產地的土壤、水源,委托具有檢測資質的機構,檢測分析土壤、水源是否達到良農業規范國家標準,根據檢測數據作出環境質量評價。
2 檢查機制
2.1 內部檢查
為保證烤煙生產過程及管理體系符合GAP要求,建立內部檢查機制,找出管理體系中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內部檢查員由了解烤煙生產和加工知識,接受GAP標準和內部檢查員培訓、考核合格的人員擔任。檢查組由3~5名內審人員組成,對烤煙GAP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現場檢查,逐項記錄檢查情況。
2.1.1 檢查區域和范圍。內部審核按檢查區域劃分包括生產基地和加工區域,按檢查范圍劃分包括生產過程和加工過程。生產基地主要檢查周圍環境狀況、飄移風險、標識警示、廢棄物處理、運輸過程、物資倉庫和存儲倉庫衛生狀況。生產過程主要檢查種植過程活動記錄及其可追溯性。加工基地主要檢查周圍環境狀況、原料堆放、加工設備、污染物處理。加工過程主要檢查加工活動記錄、加工工藝、可追溯性、初烤煙葉儲存、人員衛生狀況和消毒情況。
2.1.2 整改不符合項。內部檢查完成后,編寫不合格報告,提出整改意見,由人員分析原因,制定糾正措施,完成整改后,內審組驗證整改情況。
2.2 外部檢查
GAP認證是檢驗管理體系是否有效、產品是否符合標準的有力手段。普洱市煙區自2009年推行GAP管理模式以來,將烤煙GAP認證作為提高煙葉質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和工具,每年進行烤煙GAP認證。
2.2.1 認證申請。烤煙GAP認證實施前2~3個月向認證機構提出正式書面申請,表明申請人、申請內容、認證級別、面積、生產組織形式等,提供申請材料,表明申請內容和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2.2.2 簽訂認證合同。接受申請后,認證雙方確定認證的具體內容,包括認證產品、面積、級別、費用,簽署認證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3 檢查和整改。認證機構組成檢查組對基地環境、田間生產、采收、烘烤、儲藏、包裝運輸、產品追溯、投入品、人員防護以及員工培訓等方面進行審核,形成認證檢查報告,開據不符合項清單。受檢查方按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整改,并將不符合項整改情況報檢查組。檢查方根據不符合項性質、嚴重程度和整改措施等確定跟蹤驗證方式[4]。
3 展望
云南省普洱市煙區積極探索GAP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了原料品質和安全性,為從源頭減少煙草制品危害積累了有益經驗。降低卷煙有害成分,提高卷煙吸食安全性,是今后煙草發展的必由之路,在烤煙種植環節大力推廣GAP管理,無疑是保障卷煙吸食安全的理想選擇。
4 參考文獻
[1] 馮強,孟學斌,劉永鋒.旬陽縣推行煙草GAP管理策略探討[J].現代農業科技,2013(18):290-292.
[2] 李蒙,楊明,王偉,等.云南普洱市烤煙種植氣候適宜性精細化區劃[J].作物雜志,2010(6):75-79.
篇4
一、工作完成情況
(一)質量發展
1、積極開展第五屆市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并匯總上報申報材料。江陽區共有5家企業和兩名個人經過初審入圍第五屆市政府質量獎。
2、制定《2021年江陽區開展質量提升推動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召開質量強區成員單位聯席會,安排部署2021年質量強區工作。
3、組織瀘州南方過濾有限公司、瀘州合達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參加2021年省局首席質量官培訓會,幫助企業進一步增強質量競爭力。
(二)質量監督
1、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自查。對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開展自查,切實查找存在的問題并及時整改。目前江陽區共有15家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包括食品相關產品),其中兩家停產,其余正常生產。
2、開展市場監管領域危化品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兩會期間危化品安全檢查、冬春火災防控、冷光煙花和“鋼絲棉煙花”專項整治、彩鋼夾心板質量監管、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學生兒童用品質量安全守護行動等工作,進一步加強當前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截止目前,發現隱患2起,均已完成整改。
3、參加江陽區危化品安全監管局際聯席會議,并結合省市市場監管局要求開展危化品質量安全檢查。特別針對醇基燃料開展摸排和質量抽查。目前江陽區共有58家餐飲使用醇基燃料,主要涉及南城、北城、華陽、藍田等地的小餐飲。
4、開展口罩產品質量提升工作。動態掌握江陽區非醫用口罩產品生產情況,加強非醫用口罩及其原輔材料生產企業監管。江陽區目前還有1家非醫用口罩企業正常生產,設計日產量為15萬個,其余4家非醫用口罩和熔噴布生產企業均已停產。
5、開展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對轄區化肥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目前江陽區3家肥料廠僅1家生產,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質量管控,把住生產源頭質量關。
6、開展“禁限塑令”宣傳整治工作。全面摸排轄區塑料制品生產企業,目前江陽區有10家塑料生產企業,4家停產。使用環節針對超市和集貿市場開展宣傳,提高經營戶業主的規范使用塑料購物袋意識。發放宣傳資料,簽訂承諾書。
7、協助省局開展食品包材、瓶蓋、眼鏡、鋼材和省纖檢局開展嬰幼兒服裝、毛巾等產(商)品抽查工作。目前在江陽區共抽查54批次產(商)品。
(三)計量監督
1、結合省市市場監管局和區政府各項專項行動,開展節前質量、計量等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58人次,檢查危化品生產企業1家、農貿市場5個、商場(超市)3家、加油(氣)站5家,檢查計量器具168臺。持續加大民生計量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各種計量違法行為,為人民群眾營造一個放心的購物環境。
2、開展民生計量專項行動。針對眼鏡制配場所、加油站、加氣站等重點計量單位進行專項檢查,推動市場監管系統“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截止目前,已檢查23家138臺(件)計量器具。
3、開展安全防護用計量器具專項檢查。對轄區重點計量單位、重點企業進行監督檢查,要求使用單位建立臺賬、申請備案,確保計量器具量值準確可靠。截止目前,共檢查5家企業80余個/臺。
(四)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
1、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專項整治。完成省督查組對“君安物流”存在問題的整改工作,暫時消除物流園區加高加欄桿貨車銷售情況。目前江陽區沒有汽車生產企業,汽車銷售經營單位有24家。
2、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對江陽區5家車檢機構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出具排放檢驗報告、環保檢測設備是否正常投入使用,環保檢測項目是否按規范進行。結合市局2021年抽檢計劃,完成今年成品油覆蓋率30%抽檢任務。目前
3、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工作,目前江陽區“四川都樂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參加試點工作。
(五)標準化管理
1、開展地方標準自查清理工作。對江陽區兩個地方標準(張壩桂圓生產技術規范、分水油紙傘加工技術規范)提出修訂、繼續有效意見,并組織進行修訂。
2、開展省級標準化試點項目建設,江陽區“潔陽物業”已獲得省級第九批服務業標準化示范項目。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開展質量強區工作,突出企業質量提升行動,加強對企業產品質量的幫扶作用,提升產品競爭力和知名度。認真抓好產品質量月活動,開展重點產品專項監督檢查。針對質量安全風險較高的產品,加強專項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篇5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對梳理出的影響和制約"三農" 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問題進行全面分析和歸類,按照輕重緩急和難易程度,分門別類,明確整改落實的目標、方式和時限要求,明確整改落實的具體措施,明確分管領導、分管部門的責任,整改落實方案制定后,采取適當方式公布,做出公開承諾,創新科學發展機制,集中解決影響和制約農業科學發展的問題。
二、整改目標和方式
(一)目標
針對查擺出的推廣理念不適應、推廣手段落后、推廣機制不活、隊伍知識老化、作風不夠深入等問題,緊緊圍繞推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增加農民收入主題,在五個方面進行整改:一是以項目建設為載體,整合資源,建立有效的推廣體系;二是建立推廣新機制;三是完善推廣手段;四是抓好學習培訓;五是營造求真務實,廉潔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圍。總體上要達到提高思想上有新的認識、解決問題上有新的思路、創新機制上有新的突破、科學發展上有新的成效,推動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和諧。
(二)方式
把"中心"領導班子整改和站室黨支部整改結合起來,以領導班子分析檢查報告為依據,解決好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群眾反映強烈的實際問題,多辦幾件群眾迫切希望辦的實事。
三、整改措施和責任分解
(一)20__年2月1日前解決的問題
1、解決農產品質量監管水平低問題
12月18日啟動第二批10個農產品質量檢測流動服務站。(責任部門:植保站)
2、解決農業科技示范推廣水平低問題
一是12月18日啟動第二批5個測土配方施肥流動服務站。(責任部門:土肥站)
二是1月底前動工建設__現代農業展示示范園。(責任部門:種子站)
三是1月底前開展科技下鄉、科技入戶等活動,支持20個基層農技部門加盟農業科技服務110。(責任部門:辦公室)
3、解決干部的思想作風問題
一是1月底前完成主要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干部職工年度考核等工作。(責任部門:辦公室)
二是1月底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落實措施。(責任部門:辦公室)
4、創新推廣機制、建立有效推廣體系
一是12月底前創新沼氣服務機制,建設以沼氣服務中心為核心的全省沼氣服務體系。(責任部門:能源站)
二是12月底前創新農業監管服務機制,建設農產品質量檢測、測土配方施肥、沼氣流動服務站和植物流動醫院,把農產品質量監控、農業科技、植物疫病防控等服務延伸到田間地頭。(責任部門:植保站、土肥站、能源站)
三是創新農業科技推廣機制,加快基層農技推廣機構改革,大力推廣節本增效技術。(責任部門:推廣站)
(二)20__年底前解決的問題
1、解決農產品質量監管水平低問題
一是組織制定和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人才培養計劃,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檢測技能。(責任部門:植保站)
二是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計劃,及時、準確、可靠的檢驗檢測和分析、評價,全面掌握整個農產品的質量安全狀況,定期農產品質量安全結果和信息。(責任部門:植保站)
三是完善全省農產品質量檢測流動服務站。(責任部門:植保站)
四是加強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基地環境監測和認定工作。(責任部門:能源站)
2、解決農業科技示范推廣水平低問題
一是建立健全測土配方施肥流動服務體系,加快實施測土配方施肥項目,爭取推廣應用測土配方施肥技術面積500萬畝,推廣施用配方肥面積254萬畝,采集土壤樣品數19200個,布置3414田間試驗164個,項目區肥料利用率提高3~5個百分點。(責任部門:土肥站)
二是推廣節水技術,推廣節水農業示范點150個,面積突破300萬畝,力爭每年節水2億立方米。(責任部門:推廣站)
三是引進100-130個水稻新優品種進行區域試驗;從20__年早晚區域試驗中篩選出在產量、品質和抗逆性方面有優異表現的水稻品種(組合)進行展示試驗;安排新審定通過的水稻新品種進行豐產示范工作;征集271個瓜菜新品種進行展示試驗。(責任部門:種子站)
四是指導實施年度主推技術、主導品種。(責任部門:"中心"各站、室)
五是開展科技下鄉、科技入戶等活動,制定針對性強的農民實用技術培訓計劃。同時,抓好"中心"技術人員的知識更新培訓。(責任部門:"中心"各站、室)
3、解決植物疫病防控能力低問題
一是全力抓好我省預測預報系統建設,目標是20__年內完善病蟲測報點100個,建立植物流動醫院12個。(責任部門:植保站)
二是加大農作物病蟲害預測預報信息化、網絡化和可視化的建設進程。(責任部門:植保站)
4、解決農村沼氣建設問題
一是新建戶用沼氣5.3萬戶、鄉村服務點663個、鄉鎮沼氣服務站點120個,率先在全國實現第一個農村沼氣服務體系覆蓋全省。(責任部門:能源站)
二是加快建設大中型養殖場、果園、農村新校園沼氣工程,推進生態循環農業發展。(責任部門:能源站)
5、解決干部的思想作風和"中心"自身建設問題
一是加強"中心"領導班子自身建設,落實"一崗雙責";加強干部作風建設,加強理論學習,不斷提高黨員干部思想素質。(責任部門:辦公室)
二是加強政務、財務、人事、后勤等方面管理,強化 規章制度的執行,不斷優化運行機制。(責任部門:辦公室)
三是利用項目資金,購置檢測中心、辦公室等所需設備,逐步改善推廣條件。(責任部門:辦公室)
6、建立推廣新機制
一是建立課題推廣責任制度,量化推廣內容,明確責任,并與績效工資和職稱評審掛鉤。(責任部門:辦公室)
二是建立合作推廣機制,通過推廣項目牽引,建立科研教育、推廣部門合作推廣機制;通過采取補貼和獎勵的辦法,建立起鼓勵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協會參與推廣的合作機制。(責任部門:辦公室、推廣站)
三是依托農技110服務平臺,建立起農民需求反饋機制,通過農民點題開展服務,充分調動農民參與推廣的積極性。(責任部門:辦公室)
(三)較長時間解決的問題
1、圍繞體制機制創新,構建農業監管服務體系
抓好農業科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測土配方施肥、沼氣、植物疫病防控等服務。(責任部門:"中心"各站、室)
2、圍繞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實施科技富農工程
一是繼續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工程,力爭每年為30萬戶以上農戶提供服務。(責任部門:土肥站)
二是繼續抓好水稻、瓜菜新品種的引進、試驗、展示和示范推廣工作。(責任部門:種子站)
三是繼續實施技術隊伍及農民培訓工程。(責任部門:"中心"各站、室)
3、圍繞生態省建設,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業
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戶用沼氣、大中型沼氣,加快沼氣服務體系建設。(責任部門:能源站)
4、圍繞農業政風行風,加強作風建設
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開展干部作風和廉政教育,努力把"中心"黨總支及各支部建成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的堅強戰斗堡壘。(責任部門:辦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中心"學習實踐活動領導小組協調解決《方案》實施重大問題,監督檢大事項進展和落實情況。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其它領導分工負責,抓好落實。各站、室要將《方案》中的各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擺在突出位置,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確保責任到位、投入到位,確保《方案》順利實施。
篇6
為貫徹落實省、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全縣農產品安全監管,確保農產品生產安全,根據*市農業局對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專項大檢查行動的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行動目的
這次大檢查行動以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為主線,以檢查責任落實為手段,以查處投入品違規使用為重點環節,以蔬菜、食用菌為重點領域,集中打擊生產銷售禁用農藥行為,加強對農民的宣傳教育,規范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全面排查,徹底整頓。強化農業部門監管職責,切實堵塞監管漏洞,營造大檢查的社會氛圍,全面提升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行動重點
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大檢查行動主要有四項內容:
1、全面開展農業生產環節檢查。_重點要對街關、周窩等鄉鎮無公害蔬菜生產基地、無公害標準化村建設,以及分散種植的農戶,全面開展生產環節的拉網式檢查。重點檢查農藥使用問題,查處蔬菜中違規使用高劇毒農藥、復配農藥行為、無公害蔬菜標準化生產技術及情況等內容。強化對認證產品的監管,重點檢查其認證產品的產地認定條件、生產過程、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以及標志規范使用等情況。發現不合格農產品要立即采取措施,嚴肅查處,嚴防不合格農產品流入市場。
2、啟動秋季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三秋”農忙時節即將到來,我們要以農藥、肥料和種子為重點,積極發揮牽頭部門作用,進一步加強與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密切聯系,協調聯動。依法對各經營網點進行拉網式檢查。要全面禁止銷售甲胺磷等5_種高劇毒農藥,對不具備條件的農資生產經銷單位要堅決吊銷其生產、經營許可證和登記證書;對該移送、移交的案件,要堅決及時移送、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大要案件,要按照“五不放過”原則,掛牌督辦,嚴懲不法分子。
3、開展農產品包裝標識執法檢查。重點檢查:包裝物或標識上是否按規定標明品名、生產者、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質量等級等;使用添加劑的農產品是否按規定標明添加劑的名稱;屬于農業轉基因生物的農產品,是否按規定進行標識;需要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是否附具檢疫合格標志、檢疫合格證明。
4、廣泛開展質量安全宣傳活動。一要加強對農民的宣傳培訓工作,搞好技術服務,指導農民不用禁用農藥,科學使用限用農業投入品,切實增強安全生產能力。二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切實掌握執法要點,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樹立農業部門執法監管的社會形象;三是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溝通。借新聞媒體之力,營造執法監管的社會氛圍。
三、行動安排
本次大檢查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動員部署階段(8月28日至8月底)。一要充分利用網絡、廣播、電視等媒體,廣泛宣傳發動,營造大檢查氛圍;二要加強各部門聯動,進行全面組織部署;三要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落實省、市部署,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可行的行動方案。
第二階段為集中檢查階段(9月1日至9月16日)。要根據行動方案,由主要領導帶隊,采取分組包片,開展拉網式大檢查。重點檢查蔬菜、食用菌無公害標準化生產情況。一是對無公害標準化村建設,包括技術入棚、縣村合同約定書、村戶合同約定書,生產基地標語、標牌的宣傳,無公害基地安全管理承諾制推行,病蟲害綜防控制、栽培新技術、環境控制等十大新技術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二是對無公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情況進行檢查。主要是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運轉和蔬菜質量例行監測情況,按照年初下發的《20*年*市蔬菜質量安全例行檢測方案》對有關單位農產品質量檢測機構的檢測頻率和檢測量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檢測機構的設置及人員配備,檢測設備的利用及監測工作的開展情況,查看檢測記錄及檢測報告。三是檢查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即對違法案件查處情況。重點對蔬菜病蟲害防治過程中農藥、肥料的流通監管情況進行檢查。是否建立了農藥“購銷臺帳”、“誠信卡”和“質量承諾”制度。在無公害蔬菜集中產區,能否定期對高毒農藥銷售情況進行檢查;在糧油菜混作區域,高毒農藥能否實現定點銷售、可追溯管理。
第三階段為總對階段(9月17日至9月21日)。重點是總結先進經驗,查找監管漏洞,檢查行動落實情況,防范發生重特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第四階段為整改提高階段(9月22日至9月底)。要針對大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嚴格辦案,認真組織整改,切實鞏固大檢查行動成效。一是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責成責任單位限期整改。二是對檢查發現的生產經營單位違法違規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國務院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依法辦案。
四、行動要求
1、切實加強對大檢查行動的領導_。我局要把大檢查行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抽調得力骨干,組建強有力的班子,成立由農牧局局長陳孟君擔任組長,高躍進、張金芳、孫海生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分管負責人要親自抓,對全局各單位進行總動員,制定嚴密的大檢查方案,采取集中行動,開展執法大檢查。
2、建立健全嚴格的工作責任制_。當前,我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任務重,責任大,在許多環節仍然存在著安全隱患,要結合當地實際,針對不同的監管對象和監管內容,突出檢點,劃定檢查區域,分工包片,將檢查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單位、到個人。對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快速反應,準確研判,妥善處置。
篇7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計量檢定、測試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為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計量認證”。
2001根據新疆巴里坤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計量人證申請和自治區新質技監認字[2001]17號文件2001年自治區第一批檢測實驗室考核評審計劃的安排,由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認證與實驗室評審管理處,組織計量認證專家評審組于2001年11月23—25日,依據(JJG1021—90)《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技術考核規定》及相關文件對巴里坤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計量認證正式評審。評審組在聽取我中心計量認證工作準備情況匯報的基礎上,采用現場查閱報告、閱讀文件資料、交談、提問、現場觀察等方式,審查了我中心的儀器設備、環境條件及檢測工作情況。查閱了《質量管理手冊》、組織機構和人員狀況,檢查了我中心的各項工作制度。共追蹤抽查儀器設備檔案12份,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各22份。同時抽查了4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計量法律、法規基礎知識及《質量管理手冊》、誤差理論、法定計量單位等內容的理論考試,并采用現場實驗的方式,對食用植物油中的酸價、過氧化值,標準水樣中的六價鉻、娃哈哈飲料中的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等項目采用樣品復測、樣品比對及樣品測試等方式進行現場操作考試。
考核后,部分項目有不足和欠缺,要求進一步做出整改。我中心積極的將不足和欠缺部分進行完善后,將整改材料交評審組驗證。驗證后,評審組認為巴里坤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按照評審組意見整改后符合要求,所申請認證的食品衛生,食品工具、設備、包裝材料,消毒滅菌,洗消劑等三大類71種產品衛生指標具備了按GB2711—1998、GB10134—1988、GB—4806.2—1994、GB—14934等110項國家、行業標準進行檢測的能力,符合計量認證條件。2002年3月13日巴里坤縣疾病預防控中心取得了實驗室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2003年頒布的《計量認證認可條例》中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結果和數據的檢查機構和實驗室,必須經依法認定。這里的“經依法認定”,既包括了《計量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有關向社會出具公正數據的產品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計量行政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計量認證考核合格這樣一種資質認定,也包括了《標準化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對處理產品質量爭議要以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設立和依法授權的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為準的對有關檢驗機構進行審查認可的這樣一種資質認定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34條規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提出計量認證申請后,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應指定所屬的計量檢定機構或者被授權的技術機構按照本細則第33條規定的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接受申請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發給計量認證合格證書。未取得計量認證合格證書的,不得開展產品質量檢驗工作。2005年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我中心實驗室進行了監督評審,2008年10月9日巴里坤縣疾病預防控中心實驗室又通過了三年復驗,取得了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
參 考 文 獻
篇8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龍游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龍政辦發〔20__〕133號)和省衛生廳《關于開展全省餐飲消費領域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浙衛明電〔20__〕18號)以及縣政府年初提出的“五放心”工程建設要求,并針對當前我縣餐飲消費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決定自20__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縣開展4個月的“餐飲業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餐飲食品整治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措施和指標
(一)工作目標:通過餐飲食品整治行動,到今年年底,徹底解決縣城的餐飲經營單位、食品攤點無證照經營的問題,鄉鎮小型餐館衛生條件基本得到規范;食堂和縣城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有毒有害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
(二)工作重點:
1、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引導大、中型餐飲單位和餐飲連鎖單位保持衛生條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標準化服務;加大對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建筑工地食堂、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小型餐館等三類餐飲單位的食品衛生監管,提高監督頻次;2、督促餐飲業和集體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進貨登記臺帳,嚴格推行餐飲業和集體食堂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制度,嚴禁采購假冒偽劣及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及原料,嚴禁使用存放過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原料;3、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三)工作指標:
1、城區餐飲經營單位:(1)對無衛生許可證經營單位的查處率達100%;(2)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實施率達95%以上;(3)建立實施原料進貨索證制度單位達100;(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行為的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
2、其他地區:(1)餐飲單位、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單位的經營行為得到基本規范;(2)大型食物中毒事故有所減少;(3)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報告管理和救治處理水平進一步提高;(4)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行為的監督檢查覆蓋率達100%。
二、工作內容
(一)開展三類餐飲單位整治活動。重點整治內容如下:
1、衛生許可整治
在無證經營的整治過程中,按照《浙江省食品衛生許可條件》和《龍游縣餐飲業基本衛生要求》等有關規定,對被整治的單位進行逐一核審,凡能達到發證要求的及時發證。對“無證”且無法達到《浙江省食品衛生許可條件》和《龍游縣餐飲業基本衛生要求》的餐飲單位,依法予以取締;對通過整改可以達到要求的餐飲單位,督促其限期整改,由業主簽訂限期整改承諾書,并將承諾書置于就餐場所的顯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發證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締。
對已領取衛生許可證的小型餐館,按《浙江省小型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評分達不到C級的,由業主簽訂限期整改承諾書,并將承諾書置于就餐場所的顯要位置,限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C級的,予以吊銷衛生許可證。
對無證經營的餐飲經營單位,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衛生部門會同工商、公安、建設城管等部門,堅決予以取締。
2、使用違法食品原料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整治
在檢查中嚴厲查處采購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濫用食品添加劑及非食品原料等違法行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質進入餐飲業。
(1)使用原料衛生質量的檢查,主要檢查食用油、豬肉、醬油、酒、食鹽等食品原料的索證資料、標簽標識及感觀質量,檢查是否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及其他有毒有害的違法食品等。對200m2以上的餐飲單位還應檢查放心肉配送的實施情況。
(2)加工食品使用添加劑情況的監督檢查,按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檢查其加工過程中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劑級的化學物質,是否有超范圍、超劑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重點檢查肉類食品中濫加亞硝酸鹽、人工合成色素及其他違禁物品。
(3)結合現場檢查情況,對來路不明、感官異常的食品及原料應進行抽樣檢測。
3.廢棄食用油脂的檢查
重點檢查食品加工過程中廢棄的食用油脂是否按照衛生部等四部委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衛法監發〔20__〕99號)進行管理,嚴防廢棄食用油脂的非法再利用。
(二)建立三項制度
1.建立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
在大、中型餐飲經營單位及學校食堂實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的基礎上,對城區及溪口鎮所在地的餐飲經營單位全面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重點對小型餐飲經營單位按《浙江省小型餐飲業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表》實行拉網式檢查,評定其等級。
2.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和驗收制度
在餐飲經營單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和驗收制度,規范餐飲原料索證管理。城區餐飲經營單位必須建立食品原料進貨臺帳,建立臺帳的主要食品原料品種應包括:肉類、禽蛋、蔬菜、豆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用油等。建帳內容包括:日期、品名、供貨單位、數量、衛生質量和來源證明資料(合格證明、發票或收據等有關能證明來源的憑證)。
3.建立餐
飲業衛生監督信息公示制度在專項整治期間,縣衛生監督所要加大監督頻次,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衛生監督信息。在城區中小餐飲業推行食品衛生監督信息公示制,并根據需要在電視、報紙上餐飲業衛生監督信息。
三、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
(一)組織準備階段(8月下旬)
組織全體衛生監督員認真學習國務院、衛生部、省政府、省衛生廳和縣政府有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的文件精神,充分認識本次專項行動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必要性。結合我縣實際,制訂《龍游縣餐飲業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在做好調查摸底工作的基礎上,分別召開5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經營單位負責人座談會;50平方米以下的中式餐供應經營單位負責人動員會和干式、濕式點心供應經營單位負責人動員會,宣傳本次整治的目的意義、工作安排與具體要求。
(二)集中整治階段(20__年9月上旬——12月上旬)
1、開展龍游城區范圍內的餐飲單位整治,分二步進行:
第一步(20__年9月上旬——9月下旬):
對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餐飲單位對照《浙江省食品衛生許可條件》、《龍游縣餐飲業基本衛生要求》和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的要求,逐戶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針對存在問題,以書面形式逐項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指導整改。凡無單獨廚房,或雖已設置單獨廚房,但仍在廚房外進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單位,必須限期整改(一般以30天為限)。已有單獨廚房,且基本在廚房內進行食品加工操作的單位,可要求其承諾于0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對未取得有效衛生許可證的餐飲單位,通過整改能達到《浙江省食品衛生許可條件》、《龍游縣餐飲業基本衛生要求》和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的要求,以書面形式提出限期整改(期限一般以30天為限)。
對“無證”且無法達到《浙江省食品衛生許可條件》、《龍游縣餐飲業基本衛生要求》和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的要求或不愿整改的單位,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立案查處。
對各單位采購和使用食品原料、添加劑及處理廢棄油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責令未按要求索證、建立臺帳單位限期整改。對違法采購、貯存、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添加劑及不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的單位進行立案查處,并書面通報相關職能部門倒查溯源。
在這一階段,適時開展全縣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筑工地食堂和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單位的整治。學校食堂整治于8月底開展,9月底前完成;機關企事業單位、建筑工地食堂和農家樂餐飲單位整治于9月底開展,10月底前完成。
第二步(20__年10月上旬——12月上旬):
對照《浙江省食品衛生許可條件》、《龍游縣餐飲業基本衛生要求》和餐飲業量化分級管理的要求,對各單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對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餐飲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已按有關要求進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進行餐飲業量化分級評審。
對“無證”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已按有關要求進行整改,并基本到位的,辦理衛生許可證。在審批衛生許可證的同時,進行量化分級評審。
未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飲單位,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立案查處,情節嚴重,拒不整改的單位按《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吊銷衛生許可證。
對已立案查處的“無證”或“吊銷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在處罰決定書送達15日之后,每月組織1—2次集中取締。集中取締工作由公安、工商、建設城管、創建辦等有關部門予以協助。
2、啟動對其他地區餐飲單位的整治工作(20__年10月至12月)。整治要求參照城區方案進行。
(三)總結階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組織回頭看,并迎接上級部門工作驗收。20__年12月15日前,作出專項整治總結并上報。
四、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處于整個食品監管過程的未端,既是檢驗食品衛生質量的關口,也是容易發生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環節,因此,開展餐飲食品整治行動意義重大。為確保本次餐飲食品整治行動順利進行,打好這場整治行動的特殊戰役,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龍游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總體要求,成立以縣衛生局、縣農業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經貿局、縣教育局、縣藥監局、縣公安局、縣建設局、縣創建辦、縣衛生監督所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的龍游縣餐飲業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組,由縣衛生局局長呂美姿任組長,縣衛生局副局長吳健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和縣衛生監督所所長任工作協調組成員。餐飲食品整治工作協調組聯絡科室設在縣衛生局法制科,聯系電話:7024971,負責日常聯系、協調及工作信息報送等工作。
(二)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縣衛生局全面負責餐飲消費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協調、日常聯絡,制定餐飲消費領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具體抓好三類餐飲單位衛生許可整治工作,對城區及溪口鎮所在地的餐飲經營單位全面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督促餐飲經營單位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購索證和驗收制度,規范餐飲原料索證管理;嚴厲查處餐飲單位采購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濫用食品添加劑及非食品原料等違法行為。
縣教育局負責督導學校開展食堂、校內食品小賣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對學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衛生部門實施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縣公安局協助縣衛生局開展大案要案調查、取證及查處,嚴厲打擊暴力抗法、阻礙執法等行為。
縣建設局負責對學校周邊、沿街流動餐飲攤點的監督管理;協助縣衛生局對不符合衛生條件且占道經營的小型餐館的取締工作。
縣衛生監督所作為縣衛生局具體行使衛生行政執法任務的執行機構,全面負責本次餐飲食品整治行動任務的執行,對專項整治
的各項措施,都要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做到劃片包干,責任到組、到人,同時,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堅決杜絕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中的地方保護和辦人情案等不正之風。其他各成員部門要嚴格按照《龍游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確定的各自工作職責和原有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抓好工作落實,確保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國家禁止的食品添加劑及非食品原料、廢棄食用油脂不進入餐飲消費環節。
整治行動過程中,縣餐飲消費領域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組將適時派出督導組,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和指導。
(三)嚴格執法,加大力度。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掌握和運用好法律武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管的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大對各類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認真落實“四個不放過,四個一律”。對發現的違法行為,特別是采購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濫用食品添加劑及非食品原料、廢棄食用油脂非法再利用等違法行為,將從重從嚴從速處理。對涉嫌觸犯刑律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重視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查處結果。
(四)協同作戰,形成合力。縣餐飲消費領域食品衛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調組將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碰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對出現的一些帶有普遍性、傾向性和重大、復雜的問題,縣衛生局作為牽頭部門要加強與農業、質監、工商、經貿、藥監、教育、公安、建設、創建辦等有關部門的協作,形成監管合力。要調動和發揮有關行業協會作用,加強對餐飲經營活動的行業自律。
篇9
一、抽查對象
本次省級監督抽查的產品品種、檢驗項目、承檢單位、完成期限詳見《食品生產企業省級監督抽查方案》。
二、抽樣檢驗
(一)抽樣時,抽樣單位應嚴格按照省局制定的新版《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定期檢驗/復查抽樣單》格式,真實、完整地填報受檢產品、受檢單位等信息,不得漏填。
(二)受檢生產企業應簽訂承諾書,并簽字蓋章后由抽樣單位匯總分別上報下達任務的省局食品處、設區市局監督(食品)科(處)。
(三)抽取樣品應向受檢單位支付樣品買樣費并索取正式憑證。
(四)對治理“餐桌污染”專項抽查中已抽檢的我省獲證食品生產企業,所抽檢樣品同時作為省級監督抽查檢驗用樣品,不再重復抽樣。
三、結果判定
(一)檢驗項目有一項及一項以上不符合相應產品標準要求的,即判為:抽查該批次產品所檢項目綜合判定為不合格,不合格項為:不合格程度為嚴重(/一般);反之即判:抽查該批產品所檢項目綜合判定為合格。不合格產品的檢驗結果應經生產企業確認。
(二)檢驗項目不合格程度按國家質檢總局年第83號公告公布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定》中相應產品的規定進行判定。對總局未制定監督抽查規范的部分抽檢產品,承檢機構應根據檢驗項目制定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報省局食品處批準后,按細則規定進行判定。
四、結果報送
(一)各承檢單位應按《方案》規定的期限要求,分別于月日、月日前完成省級監督抽查任務,并分批將《監督檢驗統計表》、《不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匯總表》、《合格產品及企業名單匯總表》、不合格檢驗報告、抽樣單及種類產品質量分析報告的紙質材料和電子文本報送省局食品處。
(二)各承檢單位應嚴格按照省局規定的產品類別,填報《監督檢驗統計表》。檢驗結果應錄入檢驗填報系統(單機版),并按規定期限要求同時上報XML文件。
(三)對檢出非食用物質和致病菌等高風險項目以及可能嚴重影響加工食品安全的問題,應在檢出后第一時間上報省局食品處。
(四)未經省局同意,有關檢驗結果不得擅自對外公布。
五、不合格后處理
(一)不合格企業的異議復檢、整改復查工作由各設區市局負責,有關處理情況應及時上報省局食品處。
(二)對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質量安全問題,除對不合格產品生產單位依法進行查處外,相關設區市局還應向當地政府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進行通報,并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檢驗機構等召開質量問題分析會,開展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宣貫,督促企業落實整改。
六、其他事項
(一)抽查所發生的檢驗費、買樣費由省局計財處統一核撥。
篇10
一、總體目標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解決當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強化廣大企業和生產經營者的質量責任,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意識,切實提高我省產品質量,提升我省食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二、整治重點
整治工作要突出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
(一)重點產品: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進出口商品;
(二)重點單位: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肉聯廠、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
(三)重點區域: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三、主要任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省農業廳牽頭負責,省經貿委、省衛生廳、省工商局等部門配合)
加強農業投入品銷售環節的監管,重點檢查飼料中是否添加三聚氰胺、“蛋白精”和“蘇丹紅”等違禁化學物質,是否違規經營禁用獸藥和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農藥;加強農業生產環節的監管,重點檢查是否使用禁用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加強對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和“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的監測,查處違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飼料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到今年年底,設區市城市的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基本解決;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蔬菜、畜禽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率和檢出率進一步下降。
(二)水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省海洋與漁業局牽頭負責,省農業廳、省公安廳、省衛生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配合)
加強水產養殖環節漁藥使用的監管,建立水產養殖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進出倉登記制度,對水產品養殖場用藥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水產品“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藥物殘留的監測;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違禁藥物和化學物品的違法行為。
到今年年底,重點城市的水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規模養殖場、標準化示范區使用違禁藥物和化學物品問題基本解決;藥物殘留超標率和檢出率進一步下降。
(三)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省質監局牽頭負責,省經貿委、省衛生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配合)
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查處無證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小麥粉、大米、醬油、醋、滅菌乳、巴氏殺菌乳、碳酸飲料、礦泉水、純凈水、方便面、餅干、冷凍飲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種食品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嚴格食品市場準入,強化證后監管,對獲證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為;提高抽檢覆蓋面,擴大抽檢批次,強化監督抽查;抓好食品添加劑備案制度的落實,夯實監管基礎。
到今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解決縣城以上城市、鄉鎮政府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種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問題。
(四)食品生產小作坊質量安全整治(省質監局牽頭,省經貿委、省衛生廳、省農業廳、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配合,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
按照食品生產小作坊生產必備條件要求,對轄區內食品生產小作坊生產條件進行全面檢查,凡嚴重不符合衛生和安全要求的,給予一個月的整改期限,整改期滿仍然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同時打擊、取締制假制劣食品生產“黑窩點”;凡生產瓶(桶)裝飲用水、瓶裝白酒、兒童食品、乳制品的食品生產小作坊,必須在一個月內限期轉產,到期未轉產的予以取締;對保留下來符合條件的食品生產小作坊,由鄉鎮提出名單,縣政府確認后保留,建立監管檔案,納入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日常監管范疇。落實公開承諾、崗前培訓、整改完善生產條件、限制銷售區域、加強監管等措施,規范小作坊生產。到今年年底,保留的食品生產小作坊100%提交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
(五)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省工商局牽頭負責,省經貿委、省衛生廳、省建設廳、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配合)
嚴格食品市場經營主體市場準入,清理和規范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嚴把流通環節食品質量關,加強市場巡查,督促經營者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和進銷貨臺賬制度,加強食品質量抽查,及時公布檢測結果,預警信息,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處理;整治售假問題突出的市場,嚴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食品、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食品、在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行為。
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城市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食品進貨索證索票制度;有效解決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城市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的問題;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
(六)餐飲消費安全整治(省衛生廳牽頭負責,省經貿委、省建設廳、省教育廳、省工商局等部門配合)
嚴格執行衛生許可發放和審核制度,對不符合衛生條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吊銷衛生許可證,依法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經營行為;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餐飲業對原料采購建立進貨索證和檢查驗收制度;加強餐具抽檢,落實餐具消毒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到今年年底,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問題;食堂和縣城以上城市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
(七)藥品質量安全整治(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等部門配合)
全面開展藥品批準文號清查和再注冊工作,淘汰不具備生產條件、質量無法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嚴把安全性風險較大品種制劑和藥品的準入關,對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進行核查;規范藥品生產、配制行為,對通過GMP認證藥品生產企業進行跟蹤檢查;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加強高風險品種生產全過程的日常監管;加強特殊藥品監控;繼續推進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加大農村藥品市場整治;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后監督檢查,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方式出租或者轉讓柜臺,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推進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真實性核查,加大對重點監管產品生產企業的檢查力度;整頓醫療器械流通秩序,嚴厲查處醫療器械無證經營和銷售、使用無證產品以及擅自擴大適應癥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高風險產品和質量可疑產品的質量監督抽驗;整治虛假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建立違法廣告的公告、市場退出、信用監管和責任追究制度。
到今年年底,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和藥品批準文號清查、再注冊專項工作;建成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藥品、醫療器械經營秩序不斷規范;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
(八)豬肉質量安全整治(省經貿委牽頭負責,省農業廳、省衛生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部門配合)
加強產地檢疫、屠宰檢疫、違禁藥物含量監測、染疫病死豬肉鑒定,對病死豬進行無害化處理,依法查處使用違禁藥物和飼料添加劑、逃避檢疫、收購、運輸和銷售病死豬的違法案件;加強定點屠宰管理,依法打擊非定點擅自非法屠宰生豬、宰殺病死豬的行為,取締私宰窩點,查處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的違法行為;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無耳標、無產地檢疫證明或無省外準調證明生豬不許調運,無檢疫證明的肉品不準銷售;加強對肉品市場(超市)、肉品冷藏企業、肉制品加工企業、餐飲業監管,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采購、使用私宰肉、病死肉、注水肉及非法入境肉類等違法行為。
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城市進點屠宰率實現100%,已開展定點屠宰的鄉鎮豬肉進點屠宰率達95%;縣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九)涉及人體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省質監局牽頭負責,省公安廳、省建設廳、省工商局、省環保局等部門配合)
結合我省實際,突出人造板、兒童玩具、汽車配件、低壓電器、燃氣器具、家用電器、勞動防護用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產品的整治。全面調查摸底,建立質量檔案;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違法違規行為;擴大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整治產品質量問題突出的集中產地和專業市場、抽檢合格率低的地區、制售假冒偽劣比較嚴重的地區;嚴格審查,把好市場準入關;嚴格發證后管理,嚴格監督檢查后處理。
到今年年底,國家確定的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基本消除無證生產行為;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
(十)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福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牽頭負責,廈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公安廳、福州海關、廈門海關、省農業廳、省海洋與漁業局、省外經貿廳等部門配合)
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備案基地、獲得衛生注冊登記資格的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出口水生動物注冊養殖場、出口飼料注冊廠等重點監管對象,對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符合的,吊銷其資格;加強通關環節的監管,嚴格出口食品口岸查驗,提高水果、寵物食品、餌料魚等重點產品口岸抽查比例,嚴格按進出境貨物通關單的信息受理報關和驗放;加強進口產品檢驗檢疫把關,對查實的非法進口肉類、水果、廢物一律作銷毀或退回處理;加強進口農產品檢疫查驗,提高病蟲害和有毒有害物質的檢出率;嚴格出口農產品源頭管理責任制,全面落實出口水生動物、飼料注冊登記制度,完善投入品的準入制度,加強出口農產品生產加工、存放、運輸過程的監管;加強機電產品、玩具、兒童用品、小家電、市場采購產品、食品包裝材料等高風險敏感產品的進出口檢驗監管;開展出口退運貨物、出口退稅情況等專項稽查,加大對違法出口行為的執法稽查力度。
到今年年底,進一步規范備案種養殖場、注冊出口食品加工企業的管理,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非法進口的肉品、水果、廢物100%退貨或銷毀;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志,涉及健康安全產品進出口監管明顯增強。
四、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7年9月5日前)
各地區、各部門在調查分析、清查梳理的基礎上,針對區域特點和存在問題,從實際出發,確定整治重點,制定整治方案,全員動員,全面部署。
(二)集中行動階段(2007年9月5日至11月30日)
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對重點產品、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拉網式檢查工作;2007年11月20日前完成存在問題的整頓治理工作;2007年11月25日前做好監管機制完善工作,嚴格實施國家各項強制性標準,嚴格準入許可,嚴格各個環節的監管;2007年11月30日前健全扶優扶強措施,完善信用體系建設。
為營造聲勢、確保成效,在整治期間,除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組織整治外,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將統一組織安排三次以上全省性的集中行動,重點圍繞“打擊無證生產經營”、“打擊生產銷售使用違禁物質”、“打擊制售質量不合格食品”等主題,統一行動時間、集中力量、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使整治工作切實做到有力有效。
(三)總結驗收(200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將組織檢查驗收工作小組,對各設區市的整治工作進行驗收。對工作開展好的地區進行表揚;對工作開展差的地區通報批評,限期整改,跟蹤督辦,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提請有關部門給予政紀、法紀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完善機制
為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省政府成立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重大問題,統一部署有關重大行動。張昌平常務副省長任組長,葉雙瑜副省長、李川副省長任副組長,省直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質監局,主要負責組織協調產品質量方面的工作,并負責與國務院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對接;其中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各市、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和日常辦事機構,層層落實責任制,切實加強對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的統一領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將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標,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要定期聽取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問題。要為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裝備保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對食品生產小作坊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日常監管,確定小作坊監管的責任部門和人員,確保監管到位,特別要加強城鄉結合部的食品安全監管。
(二)協同配合,形成合力
各地區、各部門要樹立大局觀念,相互支持,協同配合。要按省政府的統一工作部署,圍繞整治方案的目標和重點,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起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監管網絡,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聯合打擊查處。對于跨部門、跨地區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聯合執法。為了加強情況溝通和工作配合,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將召開一次由各專項整治工作組聯絡員參加的工作例會,總結、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分析形勢,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明確責任,嚴格追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負總責,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小作坊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管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檢驗檢測機構對出具的檢驗報告負責,生產經營者是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發現和消除質量安全隱患的責任落實到縣、鄉鎮、街道、社區,落實到機關、企業和店鋪。嚴格責任追究,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突出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或因此發生惡性事件的地方,要依法依紀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在專項整治中失職瀆職、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地方、部門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要予以嚴肅查處;對出具虛假檢驗報告,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吊銷其檢驗資質,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重大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犯罪分子,要依法嚴懲。
(四)強化溝通,暢通信息
專項整治期間,省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加強全省專項整治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使用,編印專項整治行動專刊,隨時向國務院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省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新聞媒體報送、通報各地和各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各專項整治工作組牽頭負責部門、各設區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每周至少要報送一次動態信息或查處的貨值較大或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典型案件,重要信息隨時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