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線上教學的看法和建議范文

時間:2024-01-19 17: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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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線上教學的看法和建議

篇1

關鍵詞:SPOC;刑事訴訟法學;教學改革

隨著互聯網科技的發展,傳統的教學模式和方法亦隨之發生了重大變革。從慕課到SPOC課程,再從SPOC課程到微課,教育工作者們不斷地探索新的教學模式和方法,這既為我國的法學教學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與方法,同時也給法學教學帶來了巨大的挑戰。慕課,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簡稱MOOC),即大規模開放網絡課程。這種新的教學模式完全顛覆了我們傳統的大學課堂教學模式,從2012年起,慕課教學席卷全球。世界各國的著名大學都開發了相關的慕課平臺。如Coursera,edX,Udacity等平臺。在我國,主要有清華大學的學堂在線,上海交通大學的“好大學在線”等等。在MOOC的四個關鍵詞中,Open(開放)是核心,Courses(課程)是內容,Online(在線)是時空形式,Massive(大規模)是結果、影響力。[1]慕課教學與傳統的大學課堂教學相比,有著明顯的優勢,比如教學上沒有規模的限制、教學開放、成本低、以學生為主導等。慕課教學模式得到了部分學者的肯定,但是慕課模式在實施的過程中,也不斷地暴露出其缺點。比如,由于教學規模較大,幾乎沒有師生的互動,沒有正式的學分認證,學術誠信問題,課程的完成率較低等問題。[2]學者們對慕課教學模式進行反思之后,提出了一種SPOC的教學模式。所謂的SPOC(SmallPrivateOnlineCourse,簡稱SPOC),中文意思是“小眾私密在線課程”。SPOC課程模式小而精,并能將線上與線下的課堂教學相結合起來的一種教學模式。SPOC將慕課與課堂面授有機的結合,彌補了慕課教學的缺點。有學者指出,SPOC是MOOC與傳統校園教學的有機融合,是針對小規模、特定人群的,通過MOOC資源來改變傳統高等教育現狀的一種解決方案,其基本形式是在傳統校園課堂采用MOOC講座視頻或在線評價等功能輔助課堂教學。[3]SPOC教學方式與MOOC相比有其優勢,得到了師生的認可,在我國的各大院校得到了推廣。

一、當前刑事訴訟法教學面臨的困境

(一)教學理念較落后,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夠

刑事訴訟法學是法學專業的主干課程之一,是法學專業的核心必修課,同時也是國家司法考試(2018年之后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重要內容。刑事訴訟法的教學知識點較多,刑事訴訟法的法條也較多,在傳統的刑事訴訟法的教學中,教師往往把較多的時間放在對基礎知識的講解上,著重講解刑事訴訟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訴訟理念,教師重點講解刑事訴訟法條的含義,學生課上抄筆記,課后學生花大量的時間看筆記,背法條。在這個過程中,由于概念的抽象,法條的枯燥,使得學生慢慢地失去了學習這門課程的興趣和積極性。

(二)教學方式較單一,學生缺乏對刑事訴訟法的整體性認知

傳統的實體法教學中,注重對知識點采取“說理”式的教學,在教學中取得了較好的教學效果。刑事訴訟法學教學的內容分為總論與程序論兩大部分,總論部分主要是講解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如刑事訴訟的理念、辯護、回避、證據、逮捕等,程序論主要是講解整個刑事案件的辦案的流程,從立案開始,偵查、、審判、執行、再審程序。刑事訴訟法的知識點較多,相對刑法而言內容更抽象,傳統的“說理”式的教學方式,教師將每個知識點進行一一的講解,確實有利于各個知識點的掌握,但是卻往往忽視了這些知識點之間的有機聯系,使得學生對于各個知識點缺乏系統性的認識。

(三)過于偏重理論知識講解,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重視不夠

霍姆斯認為,法律的生命在于實踐。刑事訴訟法作為一門實踐性極強的課程,以研究刑事訴訟主體公、檢、法等國家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活動為其主要內容。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學生必須掌握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了解不同的訴訟主體在程序中享有哪些權利,承擔何種義務。學生畢業后,走上了法律工作崗位,但是實踐操作能力較差,不能運用所學的知識去解決實踐中發生的刑事案件,獨立辦理案件的能力差。傳統的理論教學已經不符合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刑事訴訟法的教學中不僅要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掌握法律職業的技能,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理應成為教學改革的中心。

二、刑事訴訟法學SPOC教學思路

(一)明確教學改革的目標

刑事訴訟法學SPOC教學改革的重點是以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和學生的實踐能力為中心。明確的目標定位有利于合理的選擇教學的內容。SPOC教學包括線上教學與線下教學兩部分,線上注重對基礎知識的講解,線下課堂上將更多的時間放在實踐性教學上。有學者提出了,將教學的基礎性內容錄像化,實踐性內容課堂化的建議。

(二)線上教學的重點

SPOC教學是一種典型性的建構性學習,建構性學習主要是強調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主動性。在課前,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自主地觀看教師制作的視頻,傳統的課堂教學一般是每節課45分鐘,而視頻的時間一般要在5分鐘到10分鐘左右。學生通過視頻的學習,主要是掌握刑事訴訟法的基礎知識點。同時,線上還要求學生完成老師所布置的作業,這樣的話,教師就可以根據學生線上的答題情況,合理的安排線下課堂上的教學內容。教師也可以將網絡上一些優秀的教學資源引入到教學中,這樣可以彌補教師在教學中的不足。

(三)線下教學的重點

線下教學應該突出學生的參與性與主體地位。首先是教師對線上反映的問題進行詳細講解,為學生答疑解惑。另外就是組織學生對刑事案件進行討論。其中,線下教學中最重要的是要采取不同形式的實踐教學,從而彌補傳統刑事訴訟法教學的缺點。實踐教學主要包括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情景教學法等形式,教師可以根據不同的教學內容采取不同的實踐教學方式。

三、刑事訴訟法學SPOC教學的主要優勢

(一)有利于凸顯學生的主體地位,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在線上線下的教學中,學生經歷了“感知—理解—體驗—反思”的過程。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安排進行線上的學習,不理解的知識點可以反復觀看,這是學生對新知識的初步感知,課堂上,學生在參加案件討論,情景模擬等活動的過程中,學生對知識點不斷的理解和建構的過程,也是一個深度學習的過程。在實踐教學的過程中,學生成為了教學的參與者,學生的學習的態度發生了轉變,學生從以前的被動學習到主動學習,學生在線下的教學中,學生運用掌握的知識去理解案件的過程中,學生學會了獨立思考、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有利于合理的安排教學課時,增強知識點的系統性

SPOC教學改革要求更多的時間用在實踐教學中,在傳統的教學中某一個知識點老師講解只需要1節課時,但是實踐教學組織學生課堂上進行討論,模擬等活動,可能需要更多的課時,但是根據學校教學改革的需要,壓縮了刑事訴訟法學的教學課時,由以前的一周4節,變成了現在的一周3節,一共是54個課時,課時的有限性與教學內容的繁雜產生了必然的沖突,這不利于實踐教學的順利開展。SPOC模式破解了傳統的教學困境,不失為一條刑事訴訟法教學改革之路。“由于基礎性講授內容已經錄像化,教師和學生都可以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課堂教學和學習中去。”[4]這樣,教師就不只是完成各個知識點的講解。而是有充足的時間完成學生對知識有整體性認知。即教師通過對知識點的梳理,理順各個知識點之間的內在邏輯和脈絡,然后通過不同的形式,如圖形,表格,思維導圖等,講授給學生,從而增強知識點的系統性,有利于學生體系性思維的培養。

(三)有助于學生實踐能力和綜合能力的培養

地方本科院校法學教育的定位決定了課程設計的基本思路,學生畢業后,主要的就業去向是到基層的法律實務部門工作,從往屆畢業生的就業去向統計來看,大多學生都是到地方的基層法院、基層檢察院和律師事務所工作,因此對學生的實踐能力的培養尤為重要,所以在設計刑事訴訟法SPOC課程時,必須加強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教師可以在教學中采用真實的案例,引導學生進行討論,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教師也可以采取情景教學方式。即讓學生分擔不同的角色進行模擬,可以將學生分成“被告人及辯護律師組”、“檢察院組”、“法院組”等,讓學生針對教學的內容進行不同形式的情景模擬,每隔一段時間,小組之間可以互換角色。通過角色的互換可以使學生了解不同法律職業的特點和工作內容。在此模擬過程中,學生的法律文書寫作能力、法律思維能力、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協調能力等都能得到全方位的訓練。這些能力都是從事法律職業者不可或缺的,而我們傳統的法學教育,卻往往忽視了這些能力的培養。這樣,也會縮短課本與實踐的距離。法學院的專業課程一般是小班教學,人數是40人左右,這樣的規模既有利于師生之間的互動,也有利于小組實踐活動的開展。通過參與線下的各種教學活動,有利于學生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知識有整體性的把握。

四、SPOC模式下刑事訴訟法教學的具體步驟

下面我們以刑事訴訟法中的辯護制度為例,講解SPOC教學模式的具體步驟。首先,必須明確教學的目的,通過學習,學生必須掌握我國刑事訴訟法關于辯護制度的規定,學習的重點是:理解辯護律師在訴訟程序中享有哪些訴訟權利以及義務,辯護律師如何的行使其訴訟權利,如閱卷權、會見與通信權、調查權證權等,在以前的教學中,教師只是簡單的將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羅列為若干個小點進行講解,學生課后反映,其并沒有真正地理解辯護律師有哪些訴訟權利以及如何去行使。通過教學,學生不僅要了解辯護律師享有哪些訴訟權利,更重要的是要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掌握辯護律在訴訟中如何具體地行使相應的訴訟權利。線上課前教學,教師將辯護制度中的“辯護的種類”、“辯護人的責任與地位”、“辯護人的訴訟權利與義務”制作成10分鐘左右的視頻,學生通過課前觀看視頻,了解辯護制度的基礎知識。看完視頻后,學生完成網上的作業,作業的主要內容是,對我國辯護制度的基礎知識點進行測試,目的是要學生掌握我國辯護制度。測試完成后,學生可以將測試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在網上與老師進行交流,討論。線下課堂教學,根據課程網絡系統統計數據的分析,教師有針對性地對知識點中的疑點、難點進行講解。重點講解辯護律師與非律師辯護人訴訟權利的區別。同時講解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關程序和規定,比如會見前如何準備,會見時要注意的問題,會見時如何與當事人進行交流等問題。對這一內容,可以采取情景教學法進行教學。整個教學過程中,學生為主導,教師設定一個在看守所中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情景,由教師在課堂上公布模擬的案情,將學生分為若干小組,每組一般是5至6人,各小組的學生進行分工配合,經過討論確定角色的分工,包括辯護律師,律師助理,犯罪嫌疑人,偵查人員。課后各小組根據案情進行準備,熟悉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流程。在學生準備完成后,在正式的課堂教學中,每一小組將按角色進行模擬會見,其他的同學觀看完模擬會見后,對模擬會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各抒己見。在模擬會見結束后,教師對這次活動進行總結和評價。課后,要求學生對這次活動進行總結,而且需針對這次模擬活動寫出自己的心得。對老師提出的問題,進一步進行反思。在整個的情景教學的過程,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被調動起來,學生不僅了解了我國的辯護制度,而且對于整個刑事訴訟法的知識有了整體性的認識,并且在此過程中,學生的實踐能力也得到了提升,從而縮短了理論與實踐之間的距離。

五、SPOC教學中應該注意幾個的問題

(一)正確處理教學改革與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關系

SPOC教學在一定的程度上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司法實踐能力,但是在教學過程中,不能忽視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重要性。畢竟學生畢業后從事法律職業都必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而刑事訴訟法學在該考試中所占的分值較多,所以,教學中必須處理好教學改革與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關系。比如對歷年真題中的案例分析題,教師可以組織學生進行課堂討論。而對于歷年真題中的選擇題,因為數量較多,教師可以把其設計成課后的網上作業。對于歷年真題中的難題,教師可以在課堂上進行詳細講解。也有學者建議將考題設計成游戲的模式,這樣可以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效率。

(二)注意教學案例的甄選

線下的實踐性教學過程中,案例的選擇是順利開展實踐教學的關鍵。在以往的教學中,也會采取案例教學法,但是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存在著輕程序重實體的現象,刑事訴訟法的教學目標,是使學生掌握我國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因而必須圍繞這一教學學目標來選取案例。并且在教學中,要更多地關注案件的程序,考慮知識的結構性,而不能只單純地考慮實體法的內容。另外,能否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與學習熱情,也是在選擇案例時需加以考慮的一大因素。除了案例教材上的經典案例和指導性案例之外,也可以選取司法實踐中的熱點案件。

(三)注意現有考核方式的改革

刑事訴訟法的SPOC教學改革,要求對考核方式進行改革,核心是實現考核方式的多元化,傳統的以期末考試作為學生考核重點的終結性評價方式,已經不符合當前教學的需求,必須要注重形成性評價。而形成性評價更多的是關注學生學習的過程,如完成網上的作業的情況,網上的話題討論,尤其是在課堂上參與討論的表現以及參加活動中的表現。在教學過程中即時、動態、多次對學生實施的評價,它注重及時反饋,用以強化和改進學生的學習。[5]

[參考文獻]

[1]桑新民.MOOCs熱潮中的冷思考[J].中國高教研究,2014(06):5-10.

[2]康葉欽.在線教育的“后MOOC時代”———SPOC解析[J].清華大學教育研究,2014(01):85-93.

[3]徐葳,賈永政等.從MOOC到SPOC———基于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和清華大學MOOC實踐的學術對話[J].現代遠程教育研究,2014(04):17-18.

[4]王竹.慕課的制作與運行指南———以中國大學MOOC首門法學類課程侵權責任法為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