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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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推行量刑建議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健全機制,保障量刑建議工作順利開展。一是制定量刑建議內部審查制度。按照《福建省檢察機關開展量刑建議工作的暫行規定》要求,制定《南安市人民檢察院量刑建議規則(試行)》,將提出量刑建議案件的類型從五類擴大至十五類,對量刑建議的適用范圍、審查程序和事后跟蹤等進行詳盡的規定,明確量刑建議內部操作程序,規范量刑建議審查批準工作。二是建立量刑建議聯席會議制度。加強與法院的溝通協調,多次召開規范量刑建議聯席會議,針對量刑建議工作的相關機制、審理程序等問題共同協商,形成一致意見,為量刑建議工作提供制度依據,保障量刑建議工作的順利開展。三是強化檢察長親自辦案制度。檢察長、副檢察長親自辦理公訴案件,研究量刑建議指導意見,參加量刑建議實踐,組織量刑建議示范庭觀摩活動,對量刑建議工作起到良好的帶頭示范作用。
(二)同步實施,確保量刑建議工作有序開展。一是同步審查。在提出量刑建議前,先全面審查案件中關于定罪和量刑的各類證據,后聽取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意見,并結合犯罪嫌疑人的訴前羈押表現提出量刑建議。制作《量刑建議審批表》,要求詳細填寫各種法定、酌定情節并提出量刑建議,后由公訴科長、分管副檢察長逐級審批。同時強調公訴人的主動性和靈活性,公訴人可根據庭審情況調整量刑建議,在閉(休)庭后將調整情況及原因報告公訴科長和分管副檢察長。二是同步送達。建立簡易程序案件書與量刑建議書“四同步”制度。在辦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時,將書與量刑建議書同步制作、同步審批、同步送達法院,法院將書與量刑建議書同步送達被告人。特別是注重加強與民事賠償的信息互動,加強與訴訟參與人的信息交流,對附帶民事賠償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并根據賠償情況提出具體或選擇性量刑建議。三是同步調研。以類案裁判為基點,對照研究2009年以來南安市法院及泉州市中級法院二審對十五類試點案件的裁判,調研分析其各種法定、酌定量刑情節,總結出此類案件的量刑建議幅度,為量刑建議提供依據。同時指定專門人員,定期總結分析量刑建議開展情況,匯總形成要情專報后,呈報上級院和本院領導,為量刑建議決策部署提供參考。
(三)密切配合,推進量刑建議工作深入開展。一是加強訴偵配合,進一步規范證據移送制度。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調,明確要求移送發破案情況報告、犯罪嫌疑人歸案情況、前科材料、賠償被害人情況以及犯罪嫌疑人坦白、自首和立功等影響量刑情節的證據,對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還要進行品行調查;要求偵查機關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對偵查人員違法收集證據行為的及時提出糾正意見。二是加強訴審配合,進一步明確量刑審理程序。就量刑建議提出的時間、方式、量刑答辯如何納入法庭審理以及判決書如何回應量刑建議等問題進行具體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如公訴人當庭發表量刑建議書時,要求全面闡述理由及依據,并在庭審中引入量刑建議答辯說理程序,法院應將控辯雙方的答辯理由記錄在案,力求量刑建議的準確性。三是加強出庭工作,進一步強化量刑辯論。對于犯罪嫌疑人認罪案件的定罪量刑證據可以一并質證、辯論;對于不認罪案件、控辯雙方對量刑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定罪程序與量刑程序進行適當的分離,即在法庭調查階段,就定罪證據和量刑證據進行舉證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先就定罪問題展開辯論,后轉入量刑環節的辯論;控辯雙方的量刑建議應當在判決書中予以表述。四是讓被害人參與量刑答辯,進一步強化庭審效果。針對涉及侵害公民人身權利案件,認真聽取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意見,在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經綜合評估后提出量刑建議。試行被害人參與量刑答辯環節,由被害人及其人當庭闡述被告人的傷害行為對其家庭及個人造成的影響,促使被告人能夠充分認識到其行為的危害性,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四)強化監督,促進量刑建議工作規范開展。一是加強對裁判文書的審查。該院實行承辦人自查、部門負責人審查、分管檢察長審批“三級審查”制度。量刑建議案件判決書送達后,承辦人在《判決裁定審查表》中寫明判決書是否闡述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以及采納情況,并將《判決書》、《判決裁定審查表》、《量刑建議書》一并層報審批。對判決未采納量刑建議的,認為判決確有錯誤,符合抗訴條件的,報請本院檢委會討論決定是否提出抗訴。二是強化出庭公訴監督工作。公訴人在出庭指控犯罪的同時,對合議庭未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量刑辯護權、未保障量刑程序的相對獨立等情形的,適時提醒合議庭予以糾正;合議庭不予糾正的,在庭審后以《檢察意見書》或《糾正違法通知書》的方式向法院提出。三是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督。該院不定期地向市人大、市政協報告量刑建議工作開展情況,增強量刑建議的工作成效。每年選出3-5件案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觀摩庭審,讓人大代表了解案情、量刑建議的內容以及判決結果,并積極征求對量刑建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篇2
編制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鎖定改革目標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摸底核實是整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起點。如果不能準確確定項目底數,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就沒有基礎和前提,嚴格控制新增審批事項就會變成一句空話,規范審批行為更無從談起。
省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審改辦)自去年11月份成立以來,立即把摸底核實作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下決心盡早編制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并向社會公開。今年2月至4月,省審改辦從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市編辦抽調10名熟悉法律法規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人員,與審改辦同志一起,分成4個審核小組,對省級所有審批事項逐一“過篩子”,實行“三審三議”,經過2個月的集中審核,編制形成了《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征求意見稿。
為保證目錄的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審改辦向各市政府辦、省直有關部門、部分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及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咨詢委員會委員廣泛征求了意見建議。省委副書記、省長、省編委主任郭樹清親自審閱了目錄,并就目錄公開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省審改辦根據各方反饋意見,對目錄進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已在山東機構編制網上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簡政放權持續發力
圍繞實現本屆政府省級行政審批事項再削減二分之一左右的目標,去年,省政府分三批取消下放230項行政審批事項,改革工商和社會組織登記制度,全年新增市場主體69萬戶,增長22%;從去年8月到今年3月底,新增社會組織2266個,其中直接登記的1497個,占66%,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強勁動力。今年5月份,結合目錄編制,又取消下放32項行政審批事項,涉及社會民生領域、投資領域、公共安全領域和公民法人資質資格,重在向社會和基層放權,方便群眾辦事。據省審改辦負責同志介紹,下一步,我省將繼續以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建設領域審批事項為重點,取消和下放社會關注度高、受益面廣、“含金量高”的審批事項,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對微觀事務的直接管理,最大程度地讓企業和群眾受益。
工商注冊制度便利化改革是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的一個重要方面。上半年對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進行精簡和規范,明確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外,其他無法定依據的,一律不得實施。6月份,對省內自行設定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審批事項,提出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的建議。10月底前編制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向社會公布,提供便民服務,同時嚴格控制新設前置審批,除國家新設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外,省內不再新設。
注重加強頂層設計,打牢工作基礎
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一域。省審改辦自成立以來,始終注重從總體上加強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設計。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5月份,草擬了《關于全省2014年度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14〕71號,以下簡稱《意見》),以省政府辦公廳文件的形式印發,明確了今年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具體措施、落實要求和責任單位,有任務部署、有責任分工、有試點探索、有考核評估,為全省各級各部門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
同時,省審改辦利用省委省政府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納入2014年度全省科學發展綜合考核體系這一有利契機,發揮考核工作的“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針對當前各地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中暴露出的一些不良傾向,科學設定評價指標,合理分配權重分值,引導督促各級各部門樹立正確的改革導向,確保改革扎實有序協調推進。
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在做好日常改革工作的前提下,省審改辦非常注重做好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聘請企業界、社會團體、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基層政府的專家學者、領導成員,成立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咨詢委員會,不斷促進科學民主決策;組織舉辦全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干部專題培訓班,邀請中央編辦、國家行政學院專家授課,解讀改革目標任務,介紹工作實務,交流經驗做法,有效提升了全省各級各部門推進改革的能力素質;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和倒逼機制,公開各級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和改革進展情況,調動了各部門參與改革、推動改革的積極性;此外,制定行政審批事項業務編碼規范、建立行政審批事項數據庫等其他基礎性工作也在有序推進。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任重道遠
“雖然上半年完成了一些工作,但距離社會、群眾的期盼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還有不小的差距。畢竟接手的時間太短了,沒有現成的經驗可循,一些重要的工作,我們才剛剛開始,有些還在探索之中。”省審改辦負責同志告訴記者,“下半年的工作任務仍然很重,按照《意見》安排,要編制完成省市縣三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開;再取消下放1-2批行政審批事項,年內將完成削減任務的30%;組織開展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開展行政審批規范化管理試點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并逐步推廣。”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
篇3
1.周工作計劃要求.
2.周工作計劃主要內容.
3.針對公司及相關部門提出的意見、建議及希望,包括需要的支持,書面表達形式的
要求.
1.周工作計劃要求:
1.1.周工作計劃是根據月度工作計劃、本周公司主要工作和部門主要工作的要求,明確每個營銷人員一周工作的指南,實際上是月度工作計劃的分解、分步實施、檢查落實、改進調整,以期最優完成月度工作目標。所以說,除特殊情況外,周工作計劃必須按照月度工作計劃的主線和思路來制定,不能隨意改變已確定的月度計劃,而另搞一套。
1.2. 對于周工作計劃,凡是重復月度計劃內容,即已列入當月度重點工作、銷售計劃、植入計劃、回款計劃、VIP培養計劃等項工作,并有明確目標、詳細方案的,除因故有重大調整外,不需再用文字敘述,可按月度工作計劃分類注明(同月度工作計劃指南8.4費用分類及說明一致)。
1.3. 根據公司和部門臨時或階段性重點工作,需要在周工作計劃中新增加的工作安排,應按照月度工作計劃指南的要求,列出原因、目標、方案及需要公司的支持,否則公司和片區有權不予批準。
1.4. 銷售人員,包括團隊(部門)主管,必須在每周日17:00以前,將周工作計劃交給團隊(部門)主管(不論以何種形式),由團隊(部門)主管負責在當日上傳給營銷總監(或負責營銷管理的經理)。
1.5. 周工作計劃在每周營銷團隊的周工作會上予以審批。周工作會除非常特殊的情況外,原則上不允許隨意變更會議時間。若需調整會議時間,必須經營銷總監(或公司分管營銷工作的經理)批準后才能調整。
1.6. 周工作計劃擬定應在周工作會完成,全部審批工作應于每周工作會次日完成。
1.7. 周工作會由團隊(部門)主管負責召集和主持,團隊(部門)主管(經理)還承擔以下職責:團隊個人周計劃的收集;團隊周計劃的匯總、整理與擬定;周工作會記錄,文字小結與上傳匯報;周工作計劃的落實、監控、檢查、小結、上報。
1.8. 周工作會的安排,周工作計劃的最終審批權歸營銷總監(或公司分管營銷的經理)負責。超時限審批按公司超時限管理要求,可依級別逐級遞減審批執行。
2.周工作計劃主要內容:
2.1. 客戶周拜訪計劃:
2.1.1. 客戶周拜訪時間的安排,見周工作計劃范本。
2.1.2. 周拜訪計劃應按公司對客戶分級和VIP分級的拜訪、交際活動的頻率要求,月度拜訪和交際頻率總的計劃來統籌安排,確保月度VIP客戶培養計劃的完成。
2.1.3. 每周主要拜訪計劃一旦確定,不應隨意改變。確因工作需要,拜訪計劃必須更改時,當事人應提前半天通知銷售秘書或部門主管,以便隨訪人員重新安排隨訪時間。否則出現上級隨訪不能完成或上級抽查拜訪不能確認其真實性,當事人均將按“誤工”記載,由隨訪(或抽查)管理人員向銷售秘書處說明,記入當月考勤,依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1.4. 營銷人員應將每天的主要工作,列為每天上、下午頭二項拜訪計劃,以便上級更好地選擇隨訪時間,保證工作計劃的連續性和完整性。
2.1.5. 營銷人員的拜訪考勤,由團隊(部門)主管負責,并由后者于當日將考勤記錄通知銷售秘書進行登載、匯總。
2.2. 本周的主要工作。
2.3. 本周VIP培養計劃和實施方案。
2.4. 本周主要植入工作及相關活動方案。
2.5. 本周主要回款工作及相關活動方案。
2.6. 本周主要銷售工作及相關活動方案。
3. 針對公司及相關部門提出的意見、建議及希望,包括需要的支持,書面表達形式的要求:
3.1. 對公司工作中做得不夠的地方,需要改進的地方,應及時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議,不僅僅是要公司的支持,以便公司修訂政策,更有利于營銷管理。
3.2. 重點應對公司的營銷戰略、產品引進思路、客戶的交流、營銷區域的管理,提出自己建設性意見和要求。
3.3. 對營銷后勤保障工作,對內務工作中影響銷售工作的人和事,提出批評和整改要求。
3.4. 對于營銷培訓,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議。
篇4
1、真抓實干,保障有力。
領導班子制定實施方案,深入企業走訪調研,通過解放思想大討論、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動集思廣益,強化理論學習。領導班子率先垂范,開展主題宣講專題報告,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理論指導實踐,實踐出真知,掀起學習實踐活動的熱潮,審批中心全體黨員均通過了理論知識測試。
2、突出特色,卓有成效。
通過學習調研,牢固樹立科學發展理念。分析檢查存在的不足,堅持群眾路線,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開展民主懇談會與民主生活會。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著力解決審批服務提速、聯審會商制度、重點項目代辦服務、鄉鎮便民服務中心體系建設、審批電子監察與效能監督、中心隊伍和制度建設等關系中心科學發展的重要問題。突出實踐特色與審批服務特色,以“企業服務年”活動為契機,開展“政企立體助動”等具體幫扶舉措,為企業排憂解難。
二、積極穩妥推進各項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1、行政審批和行政收費項目清理檢查工作。對國務院、省政府要求取消的行政審批和行政收費項目,我辦組織中心各相關單位進行全面的清理檢查,并將清理結果在區審批門戶網站和中心大廳進行公布。暢通監督渠道,接受廣大群眾監督。
2、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09年是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年,09年是規范年。通過規范,發揮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最大作用,使之更具活力,更有生命力。根據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實際情況,結合審批工作基本原則,我辦在走訪調研的基礎上,對包括工作制度、入駐項目、辦事流程等內容在內的《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規范化建設意見》草稿進行擬定。
3職能歸并工作。根據省四家單位聯合發文要求,全省開展職能歸并“兩集中、兩到位”工作,這項工作已列入市政府對區政府黨風廉政責任制和“法治政府”建設考核內容。上半年,我辦對實施這項工作的基礎條件和存在問題進行深入調研分析,初步形成符合我區實際的可行性建議。
三、深化審批方式創新工作
1、項目代辦工作。項目代辦制度是政府職能轉型的有效載體,也是當前經濟發展困難時期,政府服務企業、克難攻堅的重要舉措,可有效縮短項目審批周期,有利于企業抓住市場信息變化,取得率先突破困局的機遇。同時,鄉(鎮、街道)村(居)兩級建立便民代辦制度,可降低群眾辦事成本,是踐行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經上半年的探索實踐和借鑒兄弟縣(市、區)的成功經驗,已對項目代辦制度的組織機構、基本原則、工作流程、雙方職責等具體內容有了具體設想,現正在起草實施建議。
2、制訂(修改)相關審批流程。對審批工作中反映出來的“職能部門協調不夠,審批流程不暢”等問題進行專題協調,建立了職能部門協調會議制度。上半年,我辦通過職能部門協調會議,制訂了“拆(擴)建基本建設項目簡易流程”和“外立面裝修項目審批流程”,并為一些審批中遇到困難的企業召開協調會議,尋找解決方案。同時,督辦工業性投入、重點工程和塘河整治工程審批工作,協調解決好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存在的困難:
一、實施項目代辦制的組織和經費保障尚未到位。借鑒其他地區成功操作經驗,項目代辦制是通過設立專門政府代辦機構,配備必要的專職工作人員來實現的。現我區編委尚未通過設立項目代辦機構的文件,經費保障也未到位。
二、職能歸并工作職責不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我國面臨的長期任務,同時也是迫切任務。職能歸并工作作為近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主要內容,省、市都對這項工作提出了要求。但目前,省、市政府未出臺明確的工作意見。職能歸并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涉及到的四個部門都難以牽頭,須區委、區政府牽頭,出臺具體政策加以落實。
三、中心場地問題亟待解決。我中心租用在**農村合作銀行二樓,面積1200平方,入駐單位16家,工作人員73人,場地利用已達極限,中心甚至沒有會議室和行政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要求的群眾休息區。另,**農村合作銀行因被列為浙江省兩個示范建設銀行之一,下半年,銀行大樓要進行整體裝修,受此影響,中心將有3—6個月無法辦公。
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繼續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
二、進行行政審批和行政收費項目清理工作“回頭看”,掌握工作落實情況,防止“回潮”現象的發生;
三、出臺《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規范化建設意見》,加強業務指導,推進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
四、圍繞“政企聯動、攻堅克難”企業服務年活動,做好對全區工業性投入、重點工程等重點項目的審批服務;
篇5
第一條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投資環境,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根據《**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縣計經委權限內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由縣計經委核準的外商投資項目,凡屬于試點范圍的,適用本辦法規定的核準程序。企業投資的實行備案的項目不適用本辦法。(具體范圍見附件一)
交通(包括公路、鐵路、管道等)、水利、電力(含電源和電網)、礦山類項目和外債項目暫不納入改革試點范圍。上述項目的審批或核準仍按《**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和《**縣人民政府關于轉發**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立項環節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包括:
(一)并聯審批事項: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企業投資的重大類和限制類項目核準,并聯項目建設用地預審、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
(二)單獨實施的審批事項: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審批,總投資概算審批。
并聯審批的事項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單獨實施的審批事項仍按現行程序和規定辦理。
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與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并審批,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條立項環節的并聯審批實行主協辦制度。縣計經委為主辦部門,縣國土房管局、縣環保局為協辦部門,共同承擔項目并聯審批工作。
縣計經委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審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和總投資概算審批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通過審查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投資風險,作出項目是否實施的決定,確認政府投資額度;通過審查企業投資項目是否符合規劃、產業政策及布局規定,是否合理有效利用資源,是否對生態環境及公眾利益造成損害等,核準項目實施的外部條件。項目審批或核準決定須在規劃部門出具項目選址意見、國土房管部門進行建設用地預審、環保部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行政許可的基礎上作出。
縣國土房管局負責項目建設用地預審(已在規劃選址階段取得用地預審手續和已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項目除外),通過審查項目建設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供地政策、用地標準的要求等,提出建設項目用地的預審意見,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的前置條件。
縣環保局負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通過審查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的評估意見及保護措施是否可行,明確是否同意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結論的意見,提出對項目建設的環境保護要求,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作為項目審批或核準的前置條件。
第五條并聯審批的基本原則為“統一受理、分頭審批、限時完成、集中回復、共同監管”。
第六條縣計經委在縣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專門的“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縣國土房管局和縣環保局應選派熟悉項目審批工作的同志作為行政審批聯絡員,參與“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的工作,具體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審查、文件資料移送、信息傳遞溝通等相關工作。
第七條主辦部門和協辦部門都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回復意見。其中,主辦部門實施的審批項目應在自統一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回復,協辦部門實施的審批項目應在自統一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回復。
第八條立項環節所有行政審批項目的名稱及其依據、條件、程序、期限、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在縣計經委辦公場所及相應的媒體公示。
第二章申請受理
第九條項目申請單位在向縣計經委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之前,應先取得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選址意見書。
第十條項目申請單位將以下申請資料一并送縣計經委:
(一)政府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審批請示或企業投資項目核準申請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申請報告須由合格的咨詢機構編制)一式五份,并附相應的附件資料;
(二)用地預審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三)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查需提交的申請材料。
項目申請單位提交申請應為書面形式(需提交的材料目錄詳見附件二)。
第十一條項目的受理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申請人按公示的主、協辦部門所需申請材料到縣行政服務中心“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提出申請;
(二)“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應當場對主、協辦部門所需申請材料是否齊全和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作出“同意”、“不同意”的決定。同意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書》,不同意受理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內容,并出具《材料補正通知書》。
若申請人提交材料不屬立項環節并聯審批項目,則按《行政許可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對于企業投資項目,如項目申請單位把握不準核準條件,可先將項目初步設想(其深度相當于項目建議書)提交縣計經委預審。縣計經委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基本符合核準申請條件”或“不可能被核準”的預審意見,供項目申請單位投資決策參考。預審通過之后,項目申請單位按核準規定提交正式的項目申請資料,進入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程序。
本階段預審為縣計經委提供的服務性措施,是否預審由申請人自行選擇。預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項目核準時限之內,項目最終能否核準與預審意見也可能不完全一致。
第十三條項目申請單位可在申請并聯審批之前就該項目的環境準入條件、環境影響評價的形式等向縣環保局提出咨詢請求。縣環保局接受請求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咨詢意見或建議,供項目申請單位參考。
本階段咨詢為環保部門提供的服務性措施,由申請人自行選擇。咨詢時間不計算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工作時限之內。
第十四條“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最遲應在出具“立項環節行政審批受理通知書”的當日將已決定受理的申請材料轉送相應的行政機關負責辦理行政審批許可的具體機構。
第三章審查程序
第十五條統一受理項目申請材料之后,縣計經委、縣國土房管局、縣環保局按照職能分工和法定審查程序進行審查。
第十六條國土房管和環保部門應在自統一受理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分別出具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意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以書面形式正式向縣計經委回復。回復意見分為“同意”、“不同意”、“需轉報相應的上級機關批準”三類。回復“同意”和“不同意”的,還應附送相應的審批意見一式三份;明確表示不同意的,在項目批準文件中須說明不同意的理由。回復“需轉報相應的上級機關批準”的,縣國土房管局、縣環保局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將項目申請材料轉報相應的上級機關。
因情況特殊,國土房管和環保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難以回復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最多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但應在10個工作日屆滿之前將延長期限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縣計經委。縣計經委主辦審批事項的時限亦可相應延長。
在國土房管和環保部門回復意見之前,縣計經委已決定不批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核準申請報告,應當立即通知國土房管和環保部門終止審批。
第十七條在協辦部門審查項目申請材料的同時,縣計經委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核準申請報告進行審查,依據或參考縣國土房管局和縣環保局回復意見,在自統一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核準項目申請報告的決定。需報縣政府審批的項目則不受此時限限制,但應及時告知項目申請單位。
第十八條并聯審批項目辦理完畢之后,由縣計經委在自作出審批或核準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項目核準文件、項目建設用地預審意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書統一送達項目申請單位。項目申請單位憑縣計經委出具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項目核準文件即可辦理建設領域后續相關行政審批手續。
第十九條對需要進行咨詢評估的項目,縣計經委應在正式受理項目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委托有資質的咨詢機構進行評估。縣計經委應及時將咨詢評估所需時間告知項目申請單位。咨詢評估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行政審批的時間之內。
對于依法需要舉行環境影響評價聽證的建設項目,環保部門應在領取審批材料后2個工作日內征得縣計經委同意才予以舉行聽證。聽證由環保部門獨立組織,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行政審批的時間之內。
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縣計經委可決定中止項目審批或核準,并及時告知項目申請單位:
(一)國土房管部門或環保部門在規定的審批期限內未回復審批意見,也未告知需延長審批時限的;
(二)國土房管部門或環保部門回復審批事項“需轉報相應的上級機關批準”的;
(三)環保部門需組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聽證的。
屬于前款第一項的情況,縣計經委決定中止審批或核準的,應立即催告相關的協辦部門回復審批意見,經書面催告后超過5個工作日仍未回復的,視為協辦部門同意協辦審批事項,縣計經委可據此作出審批或核準決定。屬于前款第二項的情況,縣計經委應立即中止審批或核準,應在上級機關完成審批后再決定是否批準或核準。屬于前款第三項的情況,縣計經委應在環保部門根據聽證情況出具意見后再作出審批或核準決定。
第四章審批銜接
第二十一條實行并聯審批之后,由縣計經委一個窗口受理相應的并聯審批項目。縣計經委不得要求項目單位自行到縣國土房管局、縣環保局辦理試點范圍內的項目建設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手續;縣國土房管局和縣環保局也不得要求項目單位到本部門辦理應當在立項環節并聯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違者將受到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二十二條在立項環節并聯審批項目實施過程中,縣計經委與縣國土房管局、縣環保局應各司其職,協調配合,高效服務,不得出現責任推諉。
縣計經委、縣國土房管局、縣環保局派駐“立項環節并聯審批窗口”的聯絡員應切實履行職責,按要求傳遞、移送文件資料,不得出現延誤,否則將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立項環節并聯審批應與規劃、用地、設計等環節審批有機銜接,縣計經委應保持與縣建委、縣國土房管局等部門暢通的信息渠道,共同協調解決建設項目推進中存在的問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屬國家和市審批、核準權限內的項目,仍按現行規定辦理相關行政許可審批手續。
本辦法不適用于申請縣及縣以上財政性補助資金的審批。財政性資金申請審批,仍按現行規定辦理。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施行后,凡與本辦法不相符的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
納入改革試點的項目范圍
一、縣計經委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使用縣級財政性資金,以及用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或還款擔保的借貸性資金投資建設的項目。但是,交通(包括公路、鐵路、管道等)、水利、電力(含電源和電網)、礦山類項目,外債項目,以及需要上報上級審批項目建議書的項目除外。
二、縣計經委核準的企業投資項目(根據2004年版核準目錄整理,國務院及市、區縣〔自治縣、市〕政府投資主管部門的核準權限,請參閱《**縣人民政府關于轉發**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足府發〔2005〕68號)附件材料):
(一)農業:除涉及開荒的項目。
水庫:除大型、中型水庫和跨區縣的小一型水庫。
其它水事工程:除一至四級堤防工程項目。
(二)原材料
化肥:10萬噸以下的鉀礦肥項目,10萬噸以下的新建磷礦肥項目。
(三)城建
城市供排水:日供水5萬噸以下城鎮供水項目、日處理能力5萬噸以下城鎮生活污水處理項目。
垃圾處理:城鎮垃圾焚燒處理場項目,日處理能力500噸以下的城鎮垃圾填埋場項目。
(四)社會事業
教育、衛生、文化、廣播電影電視:市、縣級部門(單位)所屬投資項目,以及其他單位所屬的總投資1億元以下的非園區性建設項目。
旅游:市級以上(含市級)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區域內總投資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以及世界自然、文化遺產保護區域總投資1000萬元以下的項目。
體育:市、縣級部門(單位)所屬投資項目,以及其他單位所屬的總投資1億元以下的建設項目。
篇6
一、對市人事局和市人事局局長全年工作的評價
(一)圍繞實施人才戰略,進一步加大了人才資源的開發力度
1、推進人才市場建設,充分發揮人才中心的服務功能。人事局經過多方面的籌集資金于今年*月*日建成了綏化市人才中心并投入使用。人才中心在每月的8、18、28日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舉辦人才招聘洽談會。到今年年底,人才中心已累計舉辦人才交流會38次,接待用人單位195個,求職人員2*3人次,達成了意向性協議542個。
2、完善人才政策體系,創新和優化人才發展環境。人事局在人才政策、體制和機制方面進行探索和改革,完善和優化人才政策體系,營造了培養使用人才的良好制度和政策環境。首先,根據市委、市政府提出振興綏化老工業基地的決策,制定了《綏化市20*一2010年促進老工業基地的人才培養規劃》,為我市工業人才的長遠發展和培養做出了指導和規劃。其次,在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綏化市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堅持黨管人才原則,以建設高素質的黨政人才隊伍、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為目標;以引進高層急需的人才為重點;以加強人才政策、人才機制和人才環境建設為基礎;以政府引導為動力;以市場機制為手段的多層面、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工作思路。為加大我市的人才集聚力度,盤活現有人才的積極性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思想保障。
3、建立新型引智機制,加大引進國外智力工作力度。人事局采取特事特辦的超常規措施進行招才引智,不斷提高引智工作水平。今年*月人事局根據省外專局的要求,組織了55個單位,156名人員參加了由省外專局組織的“海外專家龍江行”活動,簽定了14個對接項目。到今年年末,全市共達成引智項目8個(已執行4個),聘請外國專家8人。
4、認真落實人才政策,加強對專業人才的管理和服務。一是拓寬多種就業渠道,全面為畢業生提供服務。今年,按照上級會議精神和“雙向選擇”的就業原則,制定了《綏化市20*年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意見》,明確規定對本地生源的本科生和師范類畢業生繼續實行指今性分配政策。并且根據我市企事業單位的需求向我市的13家用人單位推薦畢業生100余人。同時,為了方便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協調有關部門對畢業生需要辦理的手續進行了簡化和規范。目前,已經為市第一醫院、中醫院等單位的30多名畢業生辦理了上崗手續。二是深化專業人才的管理,加大鄉土人才開發力度。在年初對全市鄉土人才全面調查的基礎上,為全市鄉土人才建立了考核檔案,選送了具有示范引帶作用的鄉土人才到高等院校進行培訓,并從中選拔了487名鄉土人才擔任村屯級領導。同時,根據我市鄉土人才作用發揮情況,推薦了黑龍江省蘇萌園林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經理蘇艷霞等3名同志為國家及省級表彰人選。
(二)圍繞勤政廉政建設,進一步提高了公務員隊伍的整體素質
1、以“凡進必考”為原則,完善公務員選拔錄用制度。人事局堅持“凡進必考”原則,按照上級的工作安排,組織了20*年從普通高校畢業生中考試錄用國家公務員工作,全市共招考錄用了7個職位9名人員。今年還在全市范圍內為綏棱、明水兩縣公安局公開招錄24名人民警察,現工作已完成。
2、以培訓和繼續教育為手段,努力提高公務員素質。市人事局在今年工作中建立實施了對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備案制度,實現了培訓教育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為了進一步使全市公務員掌握WTO知識和依法行政知識,先后組織了WTO知識專家和省法制處的同志對市直機關公務員進行了專題培訓,對市直機關的2268人進行了WTO知識測試。
3、以先進典型人物為帶動,促進公務員廉政勤政建設。今年按照省人事廳關于開展“人民滿意公務員”和“人民滿意公務員集體”評選活動要求,市人事局認真組織了推薦工作。市人事局與宣傳部門配合,開展了“十佳公仆”評選活動。通過各種宣傳媒介,積極開展對以綏棱辦、明水縣林業局為代表的先進集體和以蘭西縣統計局局長張毅為代表的先進個人的典型事跡宣傳活動,通過樹立這些正面典型人物和集體,擴大了公務員在群眾中的良好形象,為全市公務員樹立了榜樣,提高了全市公務員廉政勤政建設水平。
(三)圍繞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推進了全市各項改革的進程
1、以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為目標,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通過部門自我清理申報、審核小組審核審定,在全市625項行政審批事項中,取消了295項審批項目,超過了省里要求減少40%的目標。為了保證行政審批中心投入運行,市人事局嚴格對47家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進行了篩選后,最后確定27家的144項審批事項進入“行政審批中心”。二是針對人大、政協的實際情況,在尊重人大、政協意見的基礎上,于今年6月份完成了人大、政協的機構改革工作。根據新一輪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和市委辦好34件實事的實施意見,針對精減鄉鎮編制和人員分流工作的目標,對事業單位編制進行了摸底調查和對鄉鎮人員編制的測算工作,為開展好明年工作奠定了基礎。
2、以增強事業單位活力為目標,深化事業單位配套改革。市人事局針對我市事業單位改革的現狀,年初對市直現有的事業單位進行了清理整頓,對全市事業單位逐一進行統計,掌握了事業單位總體結構及每個人的基本情況,為我市事業單位的全面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礎。為了進一步促進全市事業單位的改革進程,市人事局在研究了國家、省有關的政策文件后起草了《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度暫行辦法》,并指導各個事業單位制定了相關配套政策,深化了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實現了深化改革,擴大了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自,建立起運行良好、形式多樣的內部分配體制。市人事局今年還確定了中醫院、保健院、口腔醫院和紅十字血站四家事業單位進行綜合配套改革的試點工作,并相應地成立了三個推進落實工作組,從機構改革、用人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三個方面重點予以指導。
(四)圍繞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了人事部門的綜合素質
1、抓思想作風建設,強化責任意識。市人事局始終堅持狠抓人事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局領導帶頭大興學習理論之風,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全會精神。堅持把學習的日制度和黨課教育活動作為學習主要方式和內容,有計劃地請局領導班子成員和有經驗的同志,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理論、“*”重要思想等政治思想理論和市場經濟知識、WTO知識、業務知識的輔導和培訓。通過這些活動,使人事局干部職工進一步增強了大局意識、責任意識。
2、抓依法行政建設,強化法律意識。人事局在局機關廣泛開展了學法、知法、守法活動,要求人事局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知識,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在工作中主動邀請人大監督,對今年收到的袁旭成等人大代表提出的六項關于人事人才方面建議,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進行答復。提出建議的人大代表對市人事局的答復普遍表示滿意。
3、抓工作作風建設,強化服務意識。市人事局以“兩風”建設為契機,認真組織了“兩風”建設知識測試,在思想上提高了全體黨員干部對“兩風”建設的認識,增強了人事局全體干部職工做好工作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4、抓業務能力建設,強化競爭意識。市人事局今年開展了崗位大練兵活動,為全體干部舉辦業務知識講座和現代化辦公技能培訓,為人事干部的成長創造了良好環境。市人事局還在全局符合條件的年輕干部中公開選拔出5名副科級干部。
二、對市人事局局長的工作評價
在評議談話中市人事局的絕大多數同志反映,朱錦山同志能認真貫徹執行有關人事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制度、規定,履行市委、市政府賦予人事局的各項職責,有較好的理論素養和政策水平。在組織人事領導崗位上工作多年,熟悉人事工作,經驗豐富,組織領導能力較強,工作思路清晰。
一是堅持原則、勤政敬業。人事局干部職工反映朱錦山同志在工作中的最大特點是,早來晚走,敢于負責,不怕觸及方方面面的矛盾。尤其是在我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工作中,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等工作方面,能認真調查研究,尊重各單位意見,使全市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平穩進行,順利完成,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也圓滿結束。在日常工作中思路清晰,作風深入,工作務實,抓基礎管理和規范管理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任市人事局局長期間內,為加強對局機關的管理,通過多方面的協調,把原來分散在多處辦公的科室集中到院內辦公,方便了外來辦事人員。將市人事局各科室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人員姓名、職務等進行公開,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二是關心同志,不搞親疏。不大吃大喝,在招待上級領導方面也很“摳”,盡量到小吃部,少花費。不主張,也不搞請客送禮。私事不用公車。工作中不為熟人謀私講情。
三是嚴格要求,廉潔自律。他無論是對班子成員還是一般干部,都一視同仁,在工作上給予幫助,在生活上給予關心。在對市人事局中層干部的培養上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公平、公開、公正選拔,把政治素質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強的年輕干部提撥到了領導崗位。
在票評中,市人事局50名干部職工參加投票,滿意率達到100%。
二、存在的問題
1、市人事局整體存在的問題
一是在工作效率方面。據座談反映,在外單位人員到市人事局辦理審批事宜或其它工作中,本應一次辦結的事情,常常因為人事局工作人員忙于自身業務或其它原因,而不能一次性辦結,導致外單位辦事人員有時要跑幾次才能辦結,客觀上形成了工作效率低,辦事不順暢。
二是在服務意識方面。根據相關部門的反映,在外單位人員(尤其是事業單位人員)到市人事局辦理相關業務時,市人事局少數同志還存在著重管理輕服務現象,個別工作人員對外來辦事人員的服務態度上還存在一定程度門難進、臉難看的問題,個別人的行為影響了市人事局的整體形象。
三是在收取費用方面。一些單位對培訓費用等收費項目的收取標準過高、收取的依據不足等方面有意見。
四是在協調方面。在外部協調方面,如在事業單位的政工職稱工資兌現上,有些單位已經批準的政工職稱在上報到市人事局兌現工資時,由于市人事局與相關部門協商溝通等方面的原因,上報一年,遲遲沒有結果。在內部協調方面,人事局的一些班子成員因各種原因長期不能開展工作時,沒有及時做出調整,使有些工作不能正常開展或延誤。
2、市人事局局長個人的不足
在評議中,根據個別談話和座談會所反映的情況,市人事局長朱錦山同志在抓重點工作、協調上下級關系創新意識和調動班子成員積極性方面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
三、意見和建議
1、對市人事局整體工作的建議
一是設立外來單位辦事工作日制度。為了進一步促進人事局工作效率的提高,方便外來單位人員到人事局辦理業務。建議市人事局的各個對外職能科室明確每周對外辦理業務的時間并形成制度,在此期間內保證工作人員到位率和對外來單位的辦事效率,以達到方便外來辦事人員和提高人事局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是改進工作作風,增強公仆意識。要認真落實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簡化辦事程序和工作環節,深入開展“一站式”辦公和“一條龍”服務。簡化審批程序,確定審批時限。同時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熟悉工作流程。強化服務職能,改進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加強自身的監督力度。在外部監督方面,聘請行風建設監督員,經常向他們匯報人事工作的開展情況,定期收集監督員對人事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反映的問題要認真解決處理,對解決的滿意度進行統計和回訪。同時開展內部督察自糾活動,建立暗訪工作制度,采用跟蹤辦事過程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各科室、各崗位辦事的真實情況。
四是進一步加大對考試和培訓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透明度。建議市人事局定期將相關單位反映意見較大的培訓收費的標準、收取的依據和收費的去向等問題,通過報紙、電視等傳媒途徑向社會進行公開。
五是進一步加強協調溝通工作。在對外協調方面,定期與人事工作有關單位通過召開聯系會議等方式進行溝通和協調,減少矛盾,提高效率。在內部協調上,分管領導因客觀原因長期不能參加工作時要及時進行調整和安排,保證工作的正常開展。
2、對市人事局長的個人工作建議
篇7
一、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水平
在任職期間,我始終把加強學習作為增強素質、做好工作的前提,結合今年局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機關服務年活動的開展,在系統學習政治理論知識的基礎上,認真查找自己在理論學習、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及時予以糾正,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二、結合當前社會形勢,靈活地采取多種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一)今年是迎亞運建設的高峰年,項目眾多且工期緊張,局領導高度重視,為配合迎亞運工程建設工作的快速開展,在采取預受理方式的同時,主動為建設單位提供詳盡的咨詢信息和工作指引,并且安排專人負責跟進工程的進展情況,全力以赴做好迎亞運工程報建審批服務工作,此項工作目前進展順利并得到了建設單位的肯定和支持。
(二)受金融危機的影響,今年許多企業資金相對比較緊張,導致有的企業完全擱置了項目的建設,有的企業則要等到相關的證書到期不得不辦理報建手續的時候才來辦理,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區工程建設的發展。為此,在科室領導的指導和安排下,我們審批窗口主動上門為企業提供報建咨詢和服務,提前告知有關的報建程序、需準備的材料、報建工作的注意事項和涉及費用,提醒企業應做好哪些方面的準備工作,為企業預先核算報建涉及的費用,讓企業提前做好建設資金的安排,全力配合工程的建設工作。同時,在依法行政的情況下,采取特事特辦、并聯審批的做法,密切跟蹤項目審批進展情況,加快審批速度,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這些新的工作方法和方式目前均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三)為更好地實現一站式審批服務,去年局先后把原設在局內受理的4個行政許可事項和8個非行政許可事項改由審批窗口統一受理。面對大量新的工作任務,我們都認真、及時學習新的業務知識,同時合理分配窗口人員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遇到實際問題我們都會及時、主動地向相關業務科室請教,對于新的業務項目和審批流程我們也及時向群眾做好解釋說明工作,目前新業務在審批窗口已經得到較快的落實和開展。
三、認真做好與相關業務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一)勞保金業務在我區開展將近三年,通過日常工作中與市勞保辦的密切溝通和協調,目前此項工作開展得比較順利。
(二)審批窗口作為我局駐審批中心的窗口部門,應與區審批辦保持著良好的溝通。所以,對區審批辦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意見我都予以積極配合,并力求做到最好,同時,遇到需要區審批辦協助的工作我也做到與他們及時進行溝通和協調,以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做好審批窗口內部人員的溝通和協調工作。對上級領導的最新工作指示和會議精神,我都做到及時、準確地傳達和落實,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我會及時組織同事進行討論,共同研究改善和解決的辦法,集思廣益解決實際問題,增強窗口人員的凝聚力,提高窗口的辦事質量。
四、認真聽取群眾反饋的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方法
篇8
在任職期間,我始終把加強學習作為增強素質、做好工作的前提,結合今年局民主評議政風行風活動、機關服務年活動的開展,在系統學習政治理論知識的基礎上,認真查找自己在理論學習、作風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結合自身工作實際,及時予以糾正,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二、結合當前社會形勢,靈活地采取多種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一)今年是“迎亞運”建設的高峰年,項目眾多且工期緊張,局領導高度重視,為配合“迎亞運”工程建設工作的快速開展,在采取“預受理”方式的同時,主動為建設單位提供詳盡的咨詢信息和工作指引,并且安排專人負責跟進工程的進展情況,全力以赴做好“迎亞運”工程報建審批服務工作,此項工作目前進展順利并得到了建設單位的肯定和支持。
(二)受金融危機的影響,今年許多企業資金相對比較緊張,導致有的企業完全擱置了項目的建設,有的企業則要等到相關的證書到期不得不辦理報建手續的時候才來辦理,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區工程建設的發展。為此,在科室領導的指導和安排下,我們審批窗口主動上門為企業提供報建咨詢和服務,提前告知有關的報建程序、需準備的材料、報建工作的注意事項和涉及費用,提醒企業應做好哪些方面的準備工作,為企業預先核算報建涉及的費用,讓企業提前做好建設資金的安排,全力配合工程的建設工作。
同時,在依法行政的情況下,采取特事特辦、并聯審批的做法,密切跟蹤項目審批進展情況,加快審批速度,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這些新的工作方法和方式目前均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三)為更好地實現“一站式”審批服務,去年局先后把原設在局內受理的4個行政許可事項和8個非行政許可事項改由審批窗口統一受理。面對大量新的工作任務,我們都認真、及時學習新的業務知識,同時合理分配窗口人員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遇到實際問題我們都會及時、主動地向相關業務科室請教,對于新的業務項目和審批流程我們也及時向群眾做好解釋說明工作,目前新業務在審批窗口已經得到較快的落實和開展。
三、認真做好與相關業務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一)勞保金業務在我區開展將近三年,通過日常工作中與市勞保辦的密切溝通和協調,目前此項工作開展得比較順利。
(二)審批窗口作為我局駐審批中心的窗口部門,應與區審批辦保持著良好的溝通。所以,對區審批辦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意見我都予以積極配合,并力求做到最好,同時,遇到需要區審批辦協助的工作我也做到與他們及時進行溝通和協調,以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做好審批窗口內部人員的溝通和協調工作。對上級領導的最新工作指示和會議精神,我都做到及時、準確地傳達和落實,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我會及時組織同事進行討論,共同研究改善和解決的辦法,集思廣益解決實際問題,增強窗口人員的凝聚力,提高窗口的辦事質量。
四、認真聽取群眾反饋的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方法
對辦事群眾提出的建議和意見我會進行認真的分析,聽取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并在工作中予以改正,對于我們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尋求妥善的解決辦法,不斷改進窗口工作,提高審批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在上級領導的正確指導和同事們的共同努力下,審批窗口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去年審批窗口榮獲區審批中心“優秀服務金獎” ,個人也獲“優秀服務之星”稱號。
篇9
為維護行政審批服務局良好形象,及時、有效地處理辦事群眾意見投訴,特制訂本制度。
一、投訴內容及形式
群眾投訴主要分為涉及行政審批服務局業務投訴和非業務投訴,其形式主要包括口頭投訴、網絡投訴和電話投訴等。
二、投訴處理流程
(一)對涉及行政審批服務局業務投訴的處理流程:
1、投訴受理
政務中心(監督運營中心)為受理群眾投訴的第一責任部門。接到投訴后,監督運營中心應第一時間安排專人負責了解投訴原因、內容并辦理投訴,填寫《投訴登記表》。
2、投訴調查
(1)詢問投訴者與被投訴者,了解事情經過,并做好記錄。必要時,調看視頻、音頻;
(2)向了解事情經過的群眾及現場工作人員進行詢問,并做好相關記錄。
3、投訴處理及反饋
根據調查情況,監督運營中心提出處理意見。按照投訴事項不同,具體分為以下三種方式:
(1)對于投訴事項簡單,能夠當場答復的投訴問題,由監督運營中心人員協調相關業務單位負責人當場向群眾說明情況并在《投訴登記表》中寫明答復處理情況;
(2)對于需由股室(組)、中心處理的投訴問題,由監督運營中心提出轉辦意見,報分管領導批準后,交有關業務股室(組)、中心進行調查處理,并在1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反饋至監督運營中心,跟蹤督促,在意見反饋后將處理結果反饋至投訴人。
(3)對于投訴事項復雜,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協調解決的投訴問題,由監督運營中心在接到投訴后1個工作日內提出協調意見,報行政審批服務局領導批準后,負責組織召開由行政審批服務局主要負責人、投訴事件相關工作人員及涉及股室(組)、中心負責人參加的協調會議,對投訴問題做出最終處理意見,監督運營中心負責跟蹤督促相關責任部門落實處理意見,并在部門處理結果反饋后1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反饋投訴人。
(二)非業務投訴的處理
投訴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人員及派駐窗口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好、行政效能低下,與群眾發生爭執或使群眾有抱怨不滿情緒的,監督運營中心安排專人及時填寫《投訴登記表》,準確記錄來電人的姓名、聯系方法、主要內容。能當場答復的投訴問題,應當場向群眾說明情況并在《投訴登記表》上寫明答復情況;投訴問題需由業務股室(組)、中心處理的,監督運營中心在收到投訴1個工作日內提出轉辦意見,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轉交相關業務股室(組)、中心處理,監督運營中心及時跟蹤處理情況,并將處理結果反饋投訴人,派駐窗口的函告派駐單位。
投訴處理制度
為加強對行政審批管理服務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使企業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護。現將《行政審批管理服務中心投訴處理制度》通知如下:
一、投訴受理機構:行政審批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負責投訴工作。
“中心”投訴電話:66781252
區紀委投訴電話:66785759
二、投訴方法:服務對象可以通過現場、電話、網上(zz-economy.gov.cn/)、電子郵件(xzsp123@126.com)等途徑進行投訴。涉及重大事項的投訴,一般采用書面形式。
三、投訴范圍
1、不按承諾及時審批或轉報的;
2、按規定應辦理而不予辦理的;
3、利用職權吃、拿、卡、要、報以及其他變相從申請人處得到好處的;
4、態度惡劣、語言生硬,訓斥或譏諷申請人的;
5、工作不認真,不負責任,不能一次性明確告知申請人提交有關手續、材料,致使申請人多次往返的;
6、其他違紀及違反“中心”管理制度的行為。
四、投訴受理:“中心”接到投訴后,應當予以登記,對符合投訴受理條件的,應當立即受理。
五、投訴處理
1、投訴人投訴窗口或窗口工作人員的,“中心”應及時了解投訴人和被投訴窗口的情況,并提出處理意見;不能及時處理完結的,“中心”應向投訴人說明情況。
2、屬于“中心”管理權限范圍的事項,“中心”可以直接處理;涉及紀檢監察等機關處理權限的,應向其提出處理建議并予以移交。
3、行政過錯構成責任追究的,由紀委、人事、法制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管理權限,予以責任追究處理。
4、構成違紀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黨政紀律處分規定辦理。
六、答復反饋
投訴處理完畢后應及時將處理意見反饋投訴人。口頭、電話、電子郵件等投訴以口頭答復為主,書面投訴必須以書面答復。
七、投訴人對處理意見不服的,“中心”應重新核實,并提出進一步處理意見。
八、對投訴處理結果,“中心”可以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
投訴處理制度
為及時、有效地回應辦理辦事群眾的投訴意見,不斷提升濟寧市政務服務中心良好形象,特制訂本制度。
一、受理部門。市政務服務中心督查科具體負責受理辦理當事人的投訴意見和建議。
二、受理內容。對市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在辦理事項過程中存在的依法行政、服務質量、辦事效率、業務能力、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問題。
三、投訴方式。可采用口頭、電話、網絡或書面等形式。涉及重大事項的投訴,一般應采用書面形式。
四、投訴受理。督查科負責及時了解投訴原因、內容并辦理投訴。
五、投訴調查。(1)查看視頻錄像;(2)詢問投訴者與被投訴者,了解事情經過,并做好記錄;(3)向了解事情經過的群眾及現場工作人員進行詢問,并做好相關記錄。
六、處理反饋。督查科對受理的投訴,應立即著手調查,能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向投訴人做好解釋工作,經調查處理后,在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投訴人作出答復;因特殊原因,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處理完畢的,應及時向投訴人說明情況,并負責追蹤處理,直至完畢并答復投訴人。口頭、電話投訴以口頭答復為主,書面投訴必須書面答復。
七、回訪調查。督查科定期或不定期地通過多種形式對群眾來電來信及投訴辦理情況進行回訪調查,征詢對市政務服務中心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及時改進。
篇10
一、會前認真準備,統一思想。
為切實提高這次述責述廉工作質量,開展好述責述廉會議,增強效果,防止走過場,會前統一認識,多次研究、醞釀,認真抓好了三個環節,一是增強參與意識,廣泛收集了對進一步加強廉潔從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二是黨員干部提高了對述責述廉的認識,把思想集中統一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有效形式上來;三是領導干部要認真按照紀委各項要求,寫好述責述廉報告,做好發言準備。
二、會議開展情況
在述責述廉會議上,局長代表班子作了述責述廉報告,班子成員分別就個人工作作了述責述廉報告。報告中,班子成員實事求是地評估廉潔從政情況,認真回顧和檢查一年來的工作,總結了黨風廉政及反腐敗工作開展情況,特別是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方面。班子成員針對本次述責述廉情況進行了點評,并且就進一步加強廉潔從政提出了要求,使領導干部深受啟發。
最后,局長就2020年的黨風廉政建議和反腐敗工作做了提前謀劃安排,強調在今后的工作中將更加積極地探索、創新,結合自身的實際,以解決問題為出發點,尋求和不斷改進宗旨意識、工作效率、服務人民、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等方面工作的有效方法,努力把縣行政審批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高到一個嶄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