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方案審批意見范文
時間:2024-01-24 18:05:5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技術方案審批意見,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實施范圍
市級審批權限以內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審批。對市級審批權限以上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核,參照本實施意見執行。屬備案項目范圍的,按照《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暫行辦法》執行。
二、審批流程
根據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性質不同,分為純設備投資技術改造項目、擴建技術改造項目(不征地)、異地遷建技術改造項目(征地)等三種情況。
(一)純設備投資技術改造項目核準(牽頭部門為經貿部門,流程和時限見附件圖1)。
經貿部門受理申請人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及相關資料后,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項目批準文件。涉及環評的技術改造項目,經貿部門在受理后的1個工作日內,抄告環保部門,環保部門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意見反饋給經貿部門,同時告知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經貿部門收到環保部門的反饋意見后的2個工作日內出具項目批準文件。
(二)擴建技術改造項目審批(流程和時限見附件圖2)。
擴建技術改造項目審批,參照基本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分階段實施。
1、項目核準階段(經貿部門牽頭)。
(1)經貿部門受理申請人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及相關資料后,在1個工作日內開具“聯系單”,征求規劃建設部門的意見,涉及環評的項目,同時征求環保部門意見。
(2)規劃建設、環保等部門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意見,反饋給經貿部門。
(3)對較復雜項目或對經濟社會影響較大的項目,經貿部門可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聯合踏勘,當場作出踏勘意見(形成書面意見),作為項目審批依據。
(4)經貿部門根據相關部門的意見,在2個工作日內出具項目核準文件。
2、規劃方案階段(規劃建設部門牽頭)。
(1)申請人憑項目核準文件及相關資料向規劃建設部門申請規劃設計條件。規劃建設部門在受理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出具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2)申請人要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作方案設計,并將方案設計文本及相關材料提交給規劃建設部門。
(3)規劃建設部門受理后,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會審紀要,把需修改的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必須按會審紀要要求修改方案設計文本。
(4)涉及環評的項目,申請人按照環保部門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5)需作初步設計方案的項目,申請人要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初步設計方案文本,并及時提交給規劃建設部門。規劃建設部門在受理初步設計文本及相關材料后,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召開聯審會議,會審后5個工作日內作出聯審會議紀要,把需修改的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必須在承諾的時間內按聯審會議紀要的要求修改初步設計方案文本,再由規劃建設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批復文件要明確施工圖設計的要求及相關法律責任,并告知下階段提交施工圖審查及相關審圖部門(如消防、防雷等部門)。
3、施工許可階段(規劃建設部門牽頭)。
(1)申請人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施工圖進行設計審查,同時送交消防、氣象等部門,消防、氣象等部門對施工圖進行專項審查。施工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要求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出具審核意見書。
(2)申請人向規劃建設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建設部門在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期5天)出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申請人在辦理規劃許可證和消防審批手續后,向規劃建設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申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規劃建設部門受理后,即時發放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三)異地遷建技術改造項目審批(流程和時限見附件圖3)。
1、項目核準階段(經貿部門牽頭)。
(1)經貿部門在受理申請人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及有關申報材料后,在1個工作日內開具“聯系單”,征求國土資源、規劃建設、環保等部門意見;涉及其他部門的,同時征求其他部門意見;涉及用海項目,按有關規定辦理。
(2)國土資源部門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供地預審意見,規劃建設、環保等有關部門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意見反饋給經貿部門。對較復雜項目或對經濟社會影響較大的項目,經貿部門可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現場聯合踏勘,當場作出踏勘意見(形成書面意見),作為項目審批依據。
(3)經貿部門根據相關部門意見在2個工作日內出具項目核準文件。
2、規劃方案階段(規劃建設部門牽頭)。
(1)申請人憑項目核準文件向規劃建設部門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含用地紅線圖、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規劃建設部門受理申請后,必須在2個工作日內出具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含用地紅線圖、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
(2)申請人憑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用地預審,國土資源部門受理申請后,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用地預審意見書。
(3)申請人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作方案設計,并將方案設計文本及相關材料提交給規劃建設部門。規劃建設部門受理后,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會審紀要,把需修改的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必須按會審紀要要求修改方案設計文本。
(4)如需作初步設計方案的,申請人需委托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作初步設計方案,并提交給規劃建設部門,規劃建設部門受理初步設計方案文本及相關材料后,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召開聯審會議,會審后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聯審會議紀要,把需修改的內容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申請人必須在承諾的時間內按聯審會議紀要的要求修改設計文本,再由規劃建設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復。
(5)申請人向規劃建設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建設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涉及環評的項目,申請人按照環保部門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6)申請人憑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辦理用地審批手續。國土資源部門受理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報市政府審批。
3、施工許可階段(規劃建設部門牽頭)。此階段的審批程序與擴建技術改造項目審批程序相同。
三、工作要求
(一)專人負責,特事特辦,優先辦理。
1、各項目審批部門要指定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技術改造項目在本部門內的審批、協調及提供咨詢服務,主動指導、幫助建設單位準備審批資料,告知審批過程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主動幫助建設單位辦理下一環節的審批事項。
2、對資料齊全條件符合的審批件要優先辦理。對核準性的審批事項,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能當場辦理的當場給予辦理。
3、對資料不齊全而材料主件齊全,其他條件和材料有所欠缺或稍作調整修改不影響審批的,應先予受理。如基本條件符合,申請人承諾在約定時限內補齊材料或修改完畢的,應先予審批,使項目盡快進入下一環節。
(二)充分授權,推行一審一核制。
1、各審批部門主要審批科室要成建制進市行政服務中心,并做到充分授權。窗口負責人要切實負起責任。
2、凡核準性事項由部門領導全權委托窗口負責人簽字蓋章,直接在窗口辦理,實行“一審一核”制,提高即辦件比例。對非核準性的許可事項,由專業人員審核,窗口負責人把關,報部門領導審批。各部門必須確定一個科(室)承擔單位內的主要審批工作。
(三)一門受理,抄告相關,同步審批,限時辦結。
1、牽頭部門需征求相關部門審批意見的,要以抄告單(或網上告知)形式并聯告知相關審批部門,并移交相關資料。
2、相關部門收到抄告單(或網上告知)后,對其申請的項目及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按有關規定提出具體明確的審批意見。對需要實施聯合踏勘的,由牽頭部門統一組織,市行政服務中心配合。
3、相關部門對審批項目無論同意與否,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將意見反饋給牽頭部門,逾期沒有反饋的,視為同意。
四、審批責任追究
為了加強對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審批的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市行政審批責任及其追究實施辦法》的規定,對有下列行為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一)標準不一,自由裁量權過大。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不按規定時限作出行政許可,或對不符合條件的項目隨意作出許可的。
(二)不實行一次性告知。在受理時沒有對申報材料作初步審查,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而直至承諾期限到時,才提出需補全的材料或不符合條件等問題,導致審批時間延誤的。
(三)審批程序外置。沒有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實行內部封閉運作,要求申請人先到部門內部有關科(室)或下屬事業單位簽署意見,然后予以受理的。
(四)在審批過程中吃拿卡要以及接受申請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賄賂的。
(五)不履行法定的行政許可職責,嚴重侵害行政許可申請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的。
篇2
關鍵詞:開發建設,水土保持,方案審查。
中圖分類號:S15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水土保持方案審查要點
⑴水土流失預測是否科學、全面
水土保持方案是為防治開發建設項目可能或已經造成的水土流失而編制,科學、全面地預測開發建設項目造成的水土流失,是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礎。水土流失預測必須做到:①預測方法科學。方案報告書中應明確說明所采取的預測方法和所選用的參數,預測方法(如類比法、數學模型法等)必須具備科學性、正確性和可行性,所選用的參數要科學合理。②預測內容要全面。不僅包括水土流失的形式(如水蝕、風蝕等)、強度、總量(面積和體積)及危害程度,而且對不同區域內的水土流失形式、地貌特征應提出分類、分區說明。
⑵防治責任是否明確
建設單位呈報的水土保持方案應明確劃定開發建設單位防治水土流失的責任范圍:①開發建設單位防治水土流失的責任范圍,不僅包括建設區(含工程點占用地和臨時用地),還要包括對周邊造成水土流失及危害的直接影響區域。②不但要對開發建設單位責任范圍的準確面積進行劃定,而且要對項目所處不同區段的分段面積進行詳細說明。
⑶防治措施是否切實可行
切實可行的防治措施是確保水土保持方案能真正落到實處的關鍵,因此對防治措施的審查是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重要內容。審查時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眼:①方案編制的依據要充分、全面。②要詳細劃分立地類型,針對不同的立地類型提出具體的治理措施。③防治措施要切實可行。既要按技術標準規范設計,又必須做到分布與配置的科學合理:既要有總體說明,又要有詳細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耕作措施等設計;既要有具體翔實的工程量、草(樹)種的選擇和栽培及配置圖,還要有切合實際的典型設計。④要有詳細合理的進度安排及分年度投資計劃。⑤要有水土流失防治的具體目標,即控制水土流失的程度、水土流失的治理程度及生態環境改善程度等。
⑷設計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其內容和深度應與主體工程所處階段相適應,已建和在建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應達到初步設計或技術施工階段的深度。對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主要是審定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階段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設計,對于未達到設計深度的水土保持方案,應嚴格把關,不予頒發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證。
⑸概算編制是否規范
水土保持方案的概算必須按國家規定進行編制,不得違規。審查時必須由專門的概算編審人員進行審查,對各項費用逐一核實并提出審查意見。
2.水土保持方案審查方式
⑴審查專家組的形式
專家組的評審意見是水土保持方案能否通過審查的決定因素,加強和重視專家組的組建工作是促進方案審批走向規范化、科學化的關鍵。首先,專家組成員須具備水土保持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及概算編制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其次,專家組成員要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有所了解,能夠熟練運用有關方面的知識,能科學、合理、公正地審查方案;第三,專家組成員要有一定的層次性和代表性。對大型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應邀請開發建設項目所在市、旗(縣)水行政主管部門的代表參加,因為:一方面,這些區域是建設項目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直接受害者,當地市、旗(縣)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是當地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專家組應吸收他們的代表為成員,并傾聽他們意見;另一方面,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對項目區的地形地貌、水土流失危害程度等相關資料的掌握最為詳實和準確;第三方面,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熟悉當地生態環境,對方案中所采取的各種治理措施是否符合當地條件,最有實踐經驗。
⑵方案審查方式
①理論審查——現場答疑——評審結論
首先,專家組對方案進行理論審查,聽取開發建設單位對項目情況的介紹,聽取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單位對方案報告書的具體說明,使 專家組成員對項目情況有所了解,對項目中的水土流失預測、分類、立地類型、防治目標、防治措施、進度安排、資金落實等情況有所了解,從理論上對方案中的措施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判定。
其次是現場答疑。專家組成員通過實地考察,結合理論審查,對方案中的治理措施提出質疑,由方案編制單位進行答復。
最后形成評審意見。專家組就方案報告書的每一章節及編制依據、防治責任范圍、防治目標、防治技術措施、典型設計、進度安排防治資金概算進行廣泛、民主的討論,對方案不足之處提出修改或整改意見。根據專家組的評審意見,方案審批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對方案進行批復
②現場查看——審查答疑——評審結論
首先進行現場視察。專家組現場聽取開發建設單位對項目的介紹,實地考察項目區的自然環境、水土流失現狀、地貌特征、立地類型、植被生長情況等。
篇3
【關鍵詞】工程項目;前期管理
中圖分類號:N945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前言: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社會對交通運輸需求不斷提高,公路工程建設在地方政府工作中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然而一些公路建設項目只憑地方行政領導為求政績而拍腦袋決策,變“可行性研究”為“可批性研究”,不經科學論證或膚淺論證,就倉促上馬,致使在工程建設項目早產,實施過程中一變再變,甚至成為爛尾工程。本文主要就如何做好公路工程項目前期工作談一下個人對這些問題的淺見。
一、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概念
項目前期工作包括規劃、機會論證、項目論證、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開工手續等,泛指項目開工前一切準備工作和按照國家規定必須完成的各項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手續。
項目前期工作以確保項目投資效益和維護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最終目的,為項目的實施提供了技術和政策支持,在項目管理中占據著至關重要的地位。高質量的前期工作是項目建設的前提,是項目工作的起點。項目前期工作是一項復雜系統工程,涉及學科多、法規多、審批環節多,這就要求項目前期參與人員能對前期各項工作加深了解,隨著國家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項目管理的不斷規范,對項目前期工作要求越來越嚴。當前項目前期工作中主要存在的問題是, 工作周期短,導致項目的科學、合理、經濟、安全性不足,投資和社會效益差。
二、公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程序
(一)工程項目前期管理工作內容
工程項目前期管理是指工程建設中的項目決策階段,它包括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設計階段。
規劃是指項目建設要符合國家、省發改部門或省、市級交通行業主管部門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同時要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用地規劃相互銜接。
項目建議書又叫做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它是由建設單位根據規劃發展要求,結合自身各項資源條件,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的具體項目建設的輪廓設想和書面文件。項目建議書由發改部門審查、批準后,即可列入建設前期工作計劃。解決的是否建設的問題。
上級主管部門對項目建議書的審批(也稱行業審查)通過關系到工程建設項目能否繼續進行,是工程項目建設的前提條件。
可行性研究報告根據批準的項目建議書的進一步深化,收集資料對項目進行進一步論證和定位,綜合評選,確定經濟上合理,技術上先進,條件上具備,實施上可行的最佳方案,為項目決策提供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需要得到行業專家的論證和主管部門的批準。
可行性研究的任務是根據國民經濟長期規劃和地區規劃、行業規劃的要求,對建設項目在技術、工程和經濟上是否合理和可行,進行全面分析、論證,作多方案比較,提出評價,為編制設計文件提供可靠的依據,并可作為下一步工作開展的基礎。
可行性研究報告為外部投資者、決策者、銀行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
設計階段又分為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設計階段是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供的科學依據,擬定修建原則,選定方案;對重大、復雜的技術問題通過科學實驗、專題研究,落實技術方案;確定工程數量,提出文字說明和適應施工需要的圖表資料。
一般來說,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由發改部門審批,施工圖設計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批。各省、直轄市具體審批權限不盡相同,具體項目要根據所在省份(直轄市)政策、道路性質等級、建設規模、線路跨越區域等因素綜合確定審批機關。
三、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前置文件
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前置文件主要有規劃選址意見書、用地預審意見、環境影響評價批復、節能審查意見或登記備案意見等前置審核文件、以及法律、法規對特定項目和環境要求的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批復、涉河建設方案批復等前置審核文件。
(一)規劃選址意見書
建設項目的選址,不僅對建設項目本身的成敗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且對城市的布局結構和將產生深遠的影響。項目建設的地點與周圍其他建筑之間是否存在互相影響、選址是否影響其他重要保護區和居民生活、選址是否符合城市功能分區、選址是否會影響以后即將建設的其他項目,與其他交通運輸方式的銜接,以及起終點論證都需要在選址階段予以明確。公路建設項目由于是線性構造物,還要考慮對當地經濟的帶動作用。規劃選址意見書與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實行同級審批。項目業主要向規劃部門提交:《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建設項目擬選址位置圖;實行審批制的政府投資項目,應當提供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老路利用率低、改線路段較長及新建道路還應提供項目選址研究報告。本項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二)項目土地預審
土地預審的目的:一是用地性質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二是出于保護基本農田和耕地的需要;三是核算項目合理用地面積,集約節約保護土地。用地報批方式一般有兩種方式:獨立選址報批和城市批次報批。項目選址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村建設用地規劃范圍以外,采用獨立選址報批方式;項目選址位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村建設用地規劃范圍內,采用城市批次報批方式。路網建設項目盡量采用獨立選址的用地報批方式。用地審批主體:用地面積70公頃以下(其中耕地必須35公頃以下)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審批;用地面積70公頃以上(含70公頃)、耕地35公頃以上(含35公頃)或者占用基本農田的項目,由國務院審批。按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42號)的有關要求,還須把土地預審資料制成電子報件上報。用地報批程序分為用地預審、征地報批、劃撥供地、辦理土地證4個步驟,分別取得用地預審意見、省級人民政府建設用地批復、用地劃撥決定書和土地使用證4個批復文件。用地預審、征地報批、劃撥供地、辦理土地證等環節所需申報資料由各直轄市、省(區)國土資源部門規定。在土地預審資料中應包含地質災害評估備案表、是否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證明材料等內容。本項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三)環境影響評價
環境污染除了給生態系統造成直接的破壞和影響外,還對人類社會造成間接的危害。在項目籌建過程中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根本目的是在規劃和項目決策中考慮環境因素,把在建設過程和生產經營過程中潛在的環境影響的可能性減到最小,對于一些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的項目堅決禁止建設。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大體包括三個階段: 準備階段、正式工作階段、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寫階段、公眾參與、修改完善和審批階段。一是準備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研究有關文件,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篩選需要重點評價的內容,制定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計劃;二是正式工作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進一步進行工程分析和環境現狀調查,并對擬建項目的環境影響進行預測、分析和評價;三是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寫階段,主要任務是匯總、分析前一階段工作所取得的各種資料、數據和結論,完成擬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寫工作。四是公布報告書,廣泛聽取公眾和專家的意見。對于不同意見,可以向編制單位和項目業主單位反映。五是根據專家和公眾意見,對方案進行必要的修改。六是主管部門最后審批。水土保持方案是環境影響評價批復的前置性文件,水土保持方案批復必須附在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中。在本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四)節能審查意見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按照項目建成投產后年能源消費量實行分類管理。
(一)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0噸標準煤以上(含3000噸標準煤,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 500 萬 千瓦時以上,或年石油消費量 1000 噸以上,或年天然氣消費量 100萬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
(二)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至3000噸標準煤 (不含3000噸,下同),或年電力消費量 200 萬至 500 萬千瓦時,或年石油消費量500至1000噸,或年天然氣消費量50萬至100萬立方米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單獨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
上述條款以外的項目,應填寫節能登記表。本項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由省市發改部門實行同級備案。
(五)重大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
地震安全性評價是指在對具體建設工程場址及其周圍地區的地震地質條件、地球物理場環境、地震活動規律、現代地形變及應力場等方面深入研究的基礎上,采用先進的地震危險性概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風險水平,科學地給出相應的工程規劃或設計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準下的地震動參數(加速度、設計反應譜,地震動時程等)和相應的資料。 國務院323號令《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規定:國家重大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安徽省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辦法》規定:公路、鐵路干線的特大型橋梁、大型橋梁以及長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應當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并根據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本項目審批機關為省級地震主管部門。
(六)涉河建設方案
涉河建設方案主要有防洪評價報告書、橋梁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論證研究報告、通航安全評估報告等。橋梁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論證研究報告、通航安全評估報告主要針對跨越通航河道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防洪影響評價報告是根據建設項目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務與防洪要求,進行綜合分析,科學的提出防洪影響預防和治理的對策和措施來規避建設項目對河道防洪、泄洪等方面的不利影響。法定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編制導則》。審批機關為水行政主管部門。
編制橋梁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論證研究報告目的是使橋梁建設符合國家規定的通航標準,以適應水運發展需要,確保船舶、排筏的航行安全暢通。設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跨越國家航道的橋梁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的審批辦法》。審批權限要求:凡在長江、黑龍江干流和通航3000噸級以上(含3000噸級)海輪的沿海、內河航道上修建橋梁的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由交通部審批;凡在上述規定以外的其他國家航道上修建橋梁的通航凈空尺度和技術要求,交通部授權擬建橋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交通部黑龍江航運管理局審批,報交通部核備。
通航安全評估報告編制目的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水上水下活動對船舶通航的影響,維護通航秩序,保護通航資源,保障通航安全,促進水運經濟的發展。省級地方海事管理機構負責所轄區域通航安全影響論證與評估工作。本項工作設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審批機關為航道主管部門。
(七)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保持方案編制目的是為了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災害,改善生態環境,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規定:凡征占面積在1公頃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在1萬立方米以上的開發建設項目,應當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設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和國家計委、水利部、國家環保局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審批機關為水行政主管部門。
四、土地報批階段專題研究
(一)土地復墾方案。
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于土地復墾。土地復墾方案由相應資質單位編制。國土資源部門審批。
(二)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定: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五、土地報批辦理
在土地復墾方案、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批復、項目勘測定界完成后,就可以著手準備土地報批組卷。
一、組卷所需材料:
(1)用地單位應提供的資料:建設項目用地申請表;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批復文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批準、核準或備案文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建設用地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的情況說明;涉及林地的,提供林業部門出具的《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建設項目用地審查表;涉及規劃調整的,需提供規劃調整實施影響評估報告;建設項目用地勘測定界報告書(含界址點坐標成果表)和勘測定界圖;市國土資源局對土地復墾方案審核文件;線型工程平面圖。
(2)勞動保障部門應提供的資料: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落實情況說明表。
(3)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提供的資料: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審查報告;建設用地項目呈報材料“一書四方案”;土地開發復墾整理項目新增耕地驗收確認的批復;征地情況調查確認表(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確認);征地補償標準及安置途徑告知書及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回證;擬占用土地的1:1萬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用地單位配合);補充耕地位置圖(報國務院審批項目用地)。
二、征地流程
(1)辦理規劃報批手續。依據設計單位出具的項目紅線圖,至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選址紅線圖及規劃用地許可證;
(2)根據規劃部門下發的用地紅線圖,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項目勘測定界,出具項目勘測定界報告書。勘測定界成果必須與全國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進行核對,并經項目所在市國土部門審查確認,確保勘測定界成果準確性。依據項目勘測定界圖至項目所在市(縣)國土資源局繪制擬占用土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及1:1萬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對項目占用林地的,需由項目單位根據勘測定界成果向林業部門申報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3)委托有資質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機構編制項目用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并由國土資源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該報告進行論證,出具專家論證意見;提供項目勘測定界報告,市國土資源局或省國土資源廳出具是否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證明材料;
(4)落實占用耕地補充工作,實現耕地“占補平衡”。項目用地單位向項目所在地縣(區)國土部門申請委托補充耕地,繳納耕地開墾費,獲得省國土廳對補充耕地項目驗收文件及對應的報國土部備案文件;
(5)配合國土資源局進行征地調查;協調縣級勞動保障部門填寫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落實情況說明表;
(6)向項目所在地縣(區)國土部門提交建設項目用地申請表及其他所需用地報批材料,督促項目所在地縣(區)國土部門完成征地“一書四方案”(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編制工作。在報件組織完整后,根據征地預存款的規定,開具征地預存款繳納通知單,同時做好電子報盤。項目申報單位完成征地預存款繳納工作并憑銀行轉賬單,將報批材料及電子報盤送至省國土廳政務窗口。省國土廳政務窗口對報批材料審核通過后,將報批材料上報省政府審批。
土地報批批復后,然后進行土地劃撥、辦證。取得土地且施工圖審查批復后,就可以進行征地、拆遷,施工招標,申請質量監督和開工許可。至此,公路建設前期工作基本大功告成,進入項目建設實施階段。
七、其他應注意的事項
(一)在項目前期工作中,專題研究報告眾多,無論采取委托還是招標,都要注意編制單位資質(最好能有成功案例和業績)和工作周期是否符合要求,做到合理適度交叉,縮短前期工作周期。
(二)土地報批工作,涉及人多面廣,專業性較強,宜由國土部門牽頭組建專門隊伍辦理或者委托中介機構辦理。
(三)穿跨越鐵路、高速公路時,要為鐵路、高速公路的發展預留發展空間,設計方案要得到權屬單位認可;橋梁建設的選址和跨徑要與近期河道規劃保持一致。
(四)在電子文件傳輸過程中,注意遵守《保密法》,嚴防泄密事件發生。
篇4
二、本規定適用于我國境內國家投資、地方投資、國內集資合資、中外合資、國外投資的新建、在建、擴建、改建等公路建設項目。
三、公路建設項目應貫徹國家水土保持的有關法律法規,防治因建設活動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水土資源。公路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同時竣工驗收。
四、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支持公路建設,負責協調、指導、監督公路建設中的水土保持工作。項目法人和施工單位應主動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土保持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五、在山區、丘陵區、風沙區修建的公路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應將水土保持工作作為路線方案比選的重要條件之一。對路線中隧道、特大橋梁、高填、深挖路段及通過水庫、不良地質地段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及估算投資,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
六、初步設計階段,設計單位根據交通部頒技術標準、規范、定額及設計文件編制辦法進行設計的同時,應根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報告的批復意見進行水土保持方案設計,并將工程費用納入初步設計概算。交通部、水利部對可行性研究階段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內容和初步設計階段水土保持設計的要求,將聯合制定范本。
七、凡由國家和交通部審批的公路建設項目,工可階段的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由交通部組織預審(水利部和地方水利、交通等有關部門參加),建設單位根據預審意見對報告書進行修改后報水利部審查批準。
篇5
為切實做好我市審批權限范圍內校舍項目的勘察設計和審查工作,保證校舍建設工程的質量,根據《省中小學校舍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及投資概算審批辦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等有關規定,現就我市中小學校舍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和審查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勘察、設計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規范,按照勘察設計文件編制內容和深度的要求,編制勘察設計文件。中小學校舍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要嚴格執行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經審查批準后,方可使用。
二、切實做好中小學校舍建設工程初步設計審查工作,初步設計審查包括政策性審查和技術審查。政策性審查的重點為是否符合項目批準文件及經批準的計劃投資的規模和內容;是否符合城市、村莊、集鎮規劃以及相關的專業規劃;是否符合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節能減排、實現資源綜合利用、節約能源、水資源和土地的要求;是否符合消防、職業衛生、勞動安全標準、抗震、文物保護和人防要求;是否符合環境保護標準;是否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是否符合國家和我省規定的其他相關要求。技術審查的重點為是否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相關規范;工程勘察、設計文件是否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標準、規范、規程以及合同約定的質量、進度、投資控制等要求,保證工程勘察、設計的先進性和可靠性;工程設計文件中確定的工程造價、工期是否符合工程建設的標準、規范、規程,是否科學合理。工程設計是否符合工程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是否符合工藝流程的先進性、可靠性;是否體現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的要求,并與周圍的環境相協調。工程勘察、設計是否符合有關勘察、設計文件編制深度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三、初步設計審查和概算審批實行分級管理,我市行政區域內總投資在300萬元(含300萬元)至1000萬元以內的學校項目,由我委負責初步設計審查,并會同市發改委審批投資概算;總投資在300萬元以下的可直接進行施工圖設計,不再進行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概算審查、審批;校舍加固工程原則上不進行初步設計及審查審批工作,直接進入施工圖設計和施工圖審查。
四、初步設計文件應當根據經核準的項目可研報告或確定的方案,由取得相應設計資質證書的設計單位編制。其內容和深度須達到建設部《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的規定》等規定的要求,主要要求和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初步設計文件根據設計任務書進行編制,由設計說明書(包括設計總說明和各專業的設計說明)、設計圖紙、主要設備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四部分文件組成。在初步設計階段,各專業應對本專業內容的設計方案或重大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進行綜合技術經濟分析,論證技術上的適用性、可靠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并將其主要內容寫進本專業初步設計說明書;設計總負責人對工程項目的總體設計在設計總說明書中予以論述。不能以方案設計說明替代初步設計說明。
(二)初步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深度應達到以下要求:
1、符合已審定的設計方案;
2、能據以進行施工圖設計;
3、能據以進行施工準備;
4、能據以準備主要設備及材料;
5、能據以作為審批確定項目投資的依據。
(三)設計人員簽字要求:
1、勘察報告、初步設計文件均須具備扉頁即工程勘察設計人員簽字頁,加蓋專用章(出圖)。(設計說明書和概算說明書分別裝訂時,須分別具有)
2、初步設計文件扉頁須包括總建筑師、總工程師、項目負責人、各專業審定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的名字、職稱、注冊情況,名字須同時打印和手簽,注冊人員應加蓋注冊章(設計說明書和概算說明書分別裝訂時,須分別具有)。
3、初步設計圖紙均須加蓋專用章(出圖)和相應注冊師印章,圖角須包括設計單位名稱、工程名稱、建筑單體名稱、圖紙名稱、設計號、圖別、圖號、日期、項目負責人、審定(人)、審核(人)、校對(人)、設計(人)、制圖(人)、工種負責人等欄目,人員名字須同時打印和手簽。
4、勘察報告的扉頁和鉆孔布置圖等圖紙的圖角參照初步設計文件執行。
五、工程初步設計完成后,由市、區、縣教育局向我委提出初步設計審批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以下資料:
(一)初步設計審批書面申請報告;
(二)規劃部門意見;
(三)項目立項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
(四)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有關項目方案規劃審批意見等;
(五)建設項目用地批準文件(土地使用證或土地預審意見);
(六)涉及消防、環保、地質、地震等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七)初步設計文件(含概算);
(八)擬建工程場地勘察成果資料;
(九)省外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進青備案表;
(十)其它所需資料。
六、工程初步設計一般采取會議審查方式,廣泛聽取有關職能部門、專家的意見。對于規模較大及特別重要的校舍建設工程,還應根據其實際情況進行專家預審。預審通過后,再召開審查會議。其中,國家和省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執行情況及工程建設投資將作為重點審查內容。
篇6
二、開發建設項目應當依據水土保持技術標準,編制水土保持章節,落實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資概算。初步設計審查時應當有縣水務局或者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三、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兩種。開發建設項目占地面積在1公頃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在1萬立方米以上,須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開發建設項目占用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在1萬立方米以下,須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
四、水土保持方案按照《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管理規定》、《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規程》的要求,委托相應單位編制,并報縣水務局審查,縣水務局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審查意見。依法應由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縣水務局應做好相關報審和服務工作。
五、編制方案所需費用應根據編制工作量定,并納入項目前期費用。
六、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是法定前置審批,必須先經縣水務局或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水土保持方案后,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方可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項目立項審批、土地使用等相關手續。
七、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責任人:
工業集中區或其他園區建設,可由園區負責按園區建設規劃統一編制水土保持方案。
在本縣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開發建設和從事房地產開發項目,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編制水土保持方案。
在丘陵區范圍內修建鐵路、公路、水利工程、興辦電力企業和其他大中型企業、申請開采礦產資源的礦山企業或個體采礦戶,由申請人負責編制水土保持方案。
八、縣發改、環保、國土部門在審批本意見第一條規定范圍內建設項目時,應把縣水務局或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作為審批的前置條件,對申請審批事項沒有經審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的,應通知申請人及時依法辦理,否則不予審批。
九、水土保持方案經審批后,建設項目性質、規模、建設地點等發生變化的,項目單位或個人應及時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規定程序報原審查單位審查。
十、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設施必須實行“三同時”制度,且項目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縣水務局或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進行設計、施工。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時,必須由縣水務局或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時驗收水土保持設施。水土保持設施未經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的,建設項目不得投產使用。
篇7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設項目是指在縣城規劃區范圍內和建制鎮規劃區內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居農民新建、改建(含翻建房屋)擴建和其他建設工程項目。
第三條所有城鎮建設項目必須嚴格遵守先規劃審批后建設的原則。加強規劃設計。促使建設項目創一流、出精品。重大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提升建設水平。應當進行可行性和方案設計論證,未經專家論證和評審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
第四條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城鎮建設項目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鎮重點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工作。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規劃審批程序的義務。并有權對規劃審批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對違反規劃審批管理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對規劃審批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第六條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擬建單位對擬建項目(工程)提出的申請規劃定點報告;
二)發展改革局立項批復或備案登記;
三)土地權屬證書;
四)建設項目四鄰關系公證協議書;
五)建設項目設計方案:
1建設項目用地區域規劃設計總平面布置圖(CAD圖)建設工程建筑設計方案
2總平面布置彩色鳥瞰圖;
3建設項目單體工程彩色效果圖。
第七條居(農)民個人建設項目規劃審批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個人對擬建項目(工程)提出的申請規劃定點報告;
二)土地權屬證書;
三)建設項目四鄰關系公證協議書;
四)建設項目設計方案:
1建設項目用地區域規劃設計總平面布置圖(CAD圖)建設工程建筑設計方案
2總平面布置彩色鳥瞰圖;
3建設項目單體工程彩色效果圖。
第八條建設項目規劃審批程序
1擬建單位或個人提交申請報告和審批所需相關資料;
2住建局相關股室管理人員現場勘查。提出初步意見;
3住建局規劃預審批領導小組召開預審批會議預審論證;
4縣政府規劃審批委員會審查;
5住建局根據規劃審批委員會審查意見審批;
6黨務政務中心繳納相關費用;
7住建局相關股室辦理規劃許可。
第九條縣城規劃區范圍內。已制定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可按規劃辦理有關建設審批手續;尚未確定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片區。不準進行工程建設。縣城規劃區內的西街棚戶區、塘壩、南新街以東、棚戶區、火車站片區(富興路沿線)一律實行規劃管制,一律不予辦理規劃等相關手續。管制期間一律禁止任何建設,對違反的將依法予以查處。
第十條建設項目應當嚴格按照《城鄉規劃法》和《省城市規劃技術管理規程》規定的相關技術指標進行建設。嚴格控制建筑間距、建筑密度和容積率。
篇8
1、《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3、申請函(說明用地基本信息、報建情況、建設情況、申請的原因、申請依據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和現狀照片。4、授權委托書(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證明。5、其他指定提交的材料。根據申請事項還需有:1、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新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除基礎材料外,還需有:(1)已取得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或選址意見(復函);(2)計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立項批文;(3)總平面規劃圖;(4)建設項目在生態敏感區(如水源保護區)內、或屬有污染的工業項目及市政基礎設施的,應有環境影響評估意見;(5)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集散中心、交通樞紐以及引發交通量較大的項目,應有交通影響評估意見;(6)《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或選址意見(復函)中要求有的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7)農用地轉為城市建設用地的,還應有市國土部門的批準文件。2、道路及軌道交通工程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除基礎資料外,還需有:(1)計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立項批文;(2)已批準的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總平面圖;(3)已批準的初步設計總平面圖。3、通過市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招標、拍賣、掛牌取得土地使用權新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除基礎材料外,還需有:(1)市國土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2)市國土部門招標拍賣掛牌的確認文件;(3)市國土部門招標拍賣掛牌文件;(4)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4、舊城(村)改造項目新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除基礎材料外,還需有:(1)與有關單位(個人)簽訂的舊城(村)改造合同(協議);(2)市改建管理部門、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拆遷面積的核準文件。5、歷史用地補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除基礎材料外,還需有:(1)建設用地的歷史資料(如已取得的產權證明,或市國土部門的確權文件);(2)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應取得上級主管部門的意見。
二、市政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審批市政工程施工圖,含變更)
(一)審批要求:凡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市政工程,均須到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開工手續,進行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附圖和附件是該證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規劃區內的道路、橋梁、隧道、軌道、城市給水、排水、防洪排澇、電力、照明、通信、電視、油氣管線、環境衛生等公用設施工程。
(二)審批文件內容:1、市建設工程(市政類)《規劃許可申請表》。2、授權委托書。3、委托人身份證。4、申請人身份證明。5、有效計劃立項批文。根據申報項目情況應有以下相關文件:1、申請道路交通工程或管線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還需有:(1)施工設計圖紙及說明書,其中必須有繪制在1/500(或以規劃設計條件、規劃批準文件的要求為準)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的平面設計圖;管線工程施工設計圖,其中配合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的管線工程須繪制在已批準的1/500道路平面設計圖上;長輸管線工程設計須繪制在1/2000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2)該工程設計方案的批準文件及附圖附件。(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會議紀要。(4)歷次規劃批復文件中要求取得的專業管理部門意見。(5)電子圖件及其他需要的資料。(6)管線工程涉及河流、橋隧、公路、鐵路、港口、機場、通訊設施、電力設施、軍事設施等用地,應有有關技術條件計算書及相應各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7)敷設在易燃易爆環境中的管線工程,應有安監部門的意見。2、調整道路交通工程或管線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還需有:(1)要求調整的情況說明(包括調整原因及要求)。(2)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3)有關道路交通工程規劃調整或管線工程規劃調整的批準文件或會議紀要。(4)調整工程涉及其它專業管理部門的,應有專業管理部門意見。(5)調整工程的施工設計圖紙及說明書,其中必須有繪制在1/500(或以原要求一致)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的平面設計圖;其中配合新建、改建、擴建道路的管線工程須繪制在已批準的1/500道路平面設計圖上;長輸管線工程設計須繪制在1/2000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6)電子圖件及其他需要的資料。3、調整規劃路口還需提供:(1)要求調整情況說明(包括調整原因及要求)。(2)繪制在市平面坐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的路口調整方案。(3)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相關變更文件。
三、建筑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審批建筑工程施工圖,含臨時、變更)
(一)審批要求:凡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建筑工程,均須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開工手續,進行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附圖和附件是該證的配套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建筑工程規劃許可的審理包括建筑設計方案審批和建筑施工圖設計審批兩個階段。
(二)審批文件內容:1、在方案設計階段提供的全部資料。2、經批準的建筑設計方案圖件。3、《建設用地批準書》或國有土地使用證。4、1/100建筑施工圖及相應的電子文件;繪制在1/500現狀地形圖上的附按文件要求的技術經濟指標的總平面圖。5、根據已批準修建性詳細規劃跨越建筑設計方案審查階段直接進入建筑施工圖報建階段的,應有規劃批準文件及附圖;需初步設計的項目,附市建設主管部門的初步設計批復文件。6、屬申請調整的:除上述資料外,應附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并說明調整原因。7、電子報批光盤資料。8、其它材料。
四、市政類工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的核發
(一)審批要求:建設工程竣工后三個月內,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向市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規劃驗收。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及時委托市規劃主管部門認可的勘測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測量,竣工驗收測量一般應當在工程完全竣工后進行,但隱蔽性管線工程應當在覆土之前進行。市規劃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后,依據驗收標準驗收合格的,應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不符合驗收條件的,責令改正或依法處理后再行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有關部門不予辦理接水、接電、供氣及房地產權證。
(二)審批文件內容:1、《市建設工程(市政類、規劃驗收申請表》。2、授權委托書。3、申請人身份證明。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5、批準的施工圖,包括經核準變更的圖件。6、批準的總平面圖。7、《市建設工程規劃定位放線測量記錄冊》、《市建設工程驗線記錄冊》、《市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測量記錄冊》(含實測1:500現狀地形圖和豎向實測成果。8、經市測繪大隊確認同現狀一致的建筑竣工圖一套。9、市政工程按施工圖內容附隱蔽工程覆土前驗線測量記錄及完工后工程控制點坐標、標高復測資料。10、電子文件及其他需要的材料。
五、建筑工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的核發
(一)審批要求:建設工程竣工后三個月內,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向市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規劃驗收。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及時委托市規劃主管部門認可的勘測單位進行竣工驗收測量,竣工驗收測量一般應當在工程完全竣工后進行,但隱蔽性管線工程應當在覆土之前進行。市規劃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后,依據驗收標準驗收合格的,應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不符合驗收條件的,責令改正或依法處理后再行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有關部門不予辦理接水、接電、供氣及房地產權證。
(二)審批文件內容:1、《市建設工程(建筑類、規劃驗收申請表》。2、授權委托書。3、申請人身份證明。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6、批準的建筑施工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包括經核準變更的圖件。7、批準的規劃總平面圖。8、《市建設工程規劃定位放線測量記錄冊》、《市建設工程驗線記錄冊》、《市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測量記錄冊》(含實測1:500現狀地形圖和豎向實測成果)。9、經市測繪院確認同現狀一致的建筑竣工圖一套。10、土地出讓合同(含規劃條件)。11、竣工各立面彩色照片、實際使用外墻材料的色彩和材質說明。12、電子文件及其它需要的材料。
六、工程施工許可核準
(一)審批要求:市區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裝飾裝修工程。
(二)審批文件內容:建設單位提交的文件:1、《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并聯審批申請表》。2、《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管理責任承諾書》。3、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確認的中標通知書或市發展改革部門招標核準意見表。4、建設用地批準書(市政工程不需)。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6、涉外安全審查意見表。7、市整頓辦意見(房地產項目需要)。8、不可撤銷支付保函;9、監理合同。10、施工合同。11、白蟻預防合同。12、施工圖審查合格書。監理單位提交的文件:1、本市監理企業提交項目總監手冊。2、外來監理企業提交備案證明。3、主要監理人員資格證書。4、送樣見證人證(須是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或建設單位委托的監理單位駐工地監理員)。施工單位提交的文件:1、安全員、資料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2、不可撤銷履約保函。3、不可撤銷工資支付保函。4、注冊建造師證書。5、外來施工單位提交備案證明。6、安全生產許可證。7、加蓋編制單位公章及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章的建設工程預算或投標報價書的封面及相關匯總表(附預算或投標報價書電子文檔)。8、《市建筑工程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投保單》。
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許可
(一)審批要求: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造、擴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裝飾裝修工程,已經通過規劃、消防、建設等有關部門驗收許可使用。
篇9
建設單位:江西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南昌市____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____建筑公司(接受交底單位)
會議組織單位:江西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會議時間:20__年8月16日9:00地點:業主會議室
參加人員:
建設單位:______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
監理單位:________*
內容:
一、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現行的技術規范、標準、規定、設計文件、施工合同、監理委托合同等。
二、監理工作內容:根據本工程監理委托合同約定,本工程監理范圍為施工階段質量控制。
三、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為合同關系,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也為合同關系,但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不是合同關系,而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
四、根據建設單位委托,我監理機構在本工程施工階段將進行下列工作,請施工單位予以大力協助、支持和配合。
(一)施工準備階段
1、施工單位進場后,監理機構應對施工單位進行進場資格審查,程序為施工單位向監理機構提交《施工單位進場資格抱審表》及其附件,項目監理機構進行審查,符合合同要求則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批準;
2、施工單位管理人員進場前,應向監理機構報送《施工管理人員資格報審表》及其附件,監理工程師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總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批并簽署審批意見;未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同意上崗的人員不得上崗;
3、施工單位特殊工種人員進場前,應向監理機構提交《特殊工種人員資格報審表》及其附件,監理工程師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總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批并簽署審批意見;未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同意上崗的人員不得上崗;
4、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向監理機構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報審表》及其附件;監理工程師應對其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施工組織設計和重要的技術方案還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復查并簽署意見;
5、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向監理機構提交《工程檢測單位資格報審表》及其附件,監理工程師進行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總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批并簽署審批意見;未經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同意,檢測結果不予承認;對非法定檢測機構,監理機構應對其進行實地考察,施工單位應為監理機構的考察提供方便;
6、建筑材料進場前,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24小時向監理機構提交《建筑材料進場報告表》,材料進場后,施工單位應及時根據規定對其進行送檢,需進行見證取樣送樣檢測的材料,應至少提前24小時向監理機構報告,由監理機構見證人監督施工單位進行取樣和送檢;
7、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使用前,施工單位應向監理機構提交《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及其附件,監理機構對其進行驗證并簽署意見,未經監理機構書面批準準予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不得用于本工程;
8、建筑設備、機具進場后,施工單位應及時向監理機構提交《施工設備、機具進場驗評表》,未經監理機構簽字同意,施工設備、機具不得用于本工程;
9、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應對施工現場質量管理進行認真檢查,符合要求后,項目經理應如實填寫《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表》,并報送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監理人員對其進行檢查并簽署檢查結論;
10、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共同參加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會議記錄應由設計單位整理并由與會人員簽字,圖紙會審記錄應由施工單位整理,設計單位簽署會審意見,與會人員簽字;
11、施工單位在定位放線、測定標高后,應向監理機構提交《施工測量放樣報驗單》,經監理工程師復核并同意后才能施工;
12、施工單位應根據已進場的原材料,送試驗室做好兩強配合比,并提交監理機構;
13、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報請監理機構檢查施工計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
14、工程開工前,施工承包單位應將單位的安全許可證有效復印件,提交給項目監理部審查和備案;
15、根據建設部建質[20__]213號文規定,建設工程項目應當成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企業派駐到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6、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若本工程施工中存在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有關部門和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①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②土方開挖工程;
③模板工程;
④起重吊裝工程;
⑤腳手架工程;
⑥拆除、爆破工程;
⑦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17、施工單位在施工作業前必須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工
作;18、現場的臨時建筑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禁止用鋼管、三合板、竹片、毛竹等搭設簡易工棚,工棚必須符合《關于預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規定;
19、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包含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現場應該符合安全衛生的要求,其中交通指示標志、夜間紅燈示警、以及防火、防爆、電氣等有關安全措施和設施必須符合要求;
20、施工現場使用的組裝式活動房屋必須有產品合格證,施工單位在組裝后必須進行有安全生產部門參加的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能使用;
21、當施工單位的前期準備工作完成后,工程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單位應向監理機構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后工程才可以開始施工。
(二)施工過程階段
1、施工單位應首先對完成的檢驗批、分項工程進行自檢,對自檢合格者記錄簽字,及時通知現場監理人員進行復查,經監理方簽字確認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或分項工程施工;
2、配合施工單位做好隱蔽工程驗收,未經現場監理人員對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并簽字同意隱蔽者,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單位應及時按規定做好各種試驗檢測,需進行見證取樣送樣檢測的,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24小時通知監理機構,并配合監理方進行見證工作;
4、施工單位應完善工序控制,嚴格工序間的交接,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認真做好工程質量預控,對各工序操作巡視檢查,嚴禁違章操作,對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應即使糾正;
5、對應旁站監理的工序或部位施工,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24小時報告監理機構,并配合監理機構做好旁站監理工作;
6、對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基礎分部工程、主體分部工程應組織各方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下一階段施工,對樁基工程應按規定進行檢測,取得檢測合格報告和樁基認定機構的確認報告后方能進入下一步工程的施工;
7、當工程需要設計變更時,必須取得建設單位和原設計人員認可的正式的變更通知書,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實施;
8、根據監理委托合同,監理單位僅對工程實施施工階段質量控制,未經公司授權,監理人員不得簽署經濟簽證;
9、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應在進入現場時進行查驗;
10、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
①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②必須編制拆裝專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有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③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自檢,合格后出具合格證明,并向施工單位進行有簽字和書面記錄的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并簽字;
④屬于《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現場檢驗檢測;
⑤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置于或者附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⑥在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11、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尤其是對高危險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前,施工項目部管理技術人員應當對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詳細介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術要求,并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12、施工單位項目部應對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建筑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預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文件中規定的應設防措施,安排專人負責督促實施;
13、施工項目部應按《建設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要求,定期組織檢查。
(三)施工后階段
1、施工單位及時保送工程的項目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由監理機構簽認;
2、當施工中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不得隱瞞,不得擅自處理,應立即通知監理機構,并會同建設單位、監理機構進行勘察,查明原因,對缺陷的嚴重程度和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并作出鑒定,原則上一般性結構質量缺陷處理方案提請原設計部門出具處理方案,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質量監督部門,并邀請有關專家鑒定,提出處理意見,最后由施工單位根據處理方案進行處理;
3、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應將本項目全部施工有關技術資料,包括施工圖,提交監理機構審查,監理機構簽認后報質量監督部門備案。
五、監理方法
1、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采取旁站、巡察等方法監理每個施工操作過程,監理人員及時簽認每道工序、材料的報審;
2、當施工中發現問題時,監理機構將采取以下措施:
(1)口頭通知:當施工操作不當、違反操作規程或施工可能造成工程隱患時,監理人員立即口頭通知進行糾正;
(2)書面通知:對口頭通知無效或在檢查中發現了質量問題或隱患時,將及時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要求現場施工受理人員及時督促糾正整改,為避免造成更大的質量事故,監理人員將根據監理合同下發《工程暫停通知》,工程暫停期間施工單位根據監理要求對質量缺陷進行處理,處理到位后,施工單位向監理機構提交《工程復工申請》,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同意后復工。
六、項目監理部分工
(一)、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①全面負責本項目監理合同內監理人的工作;
②確定項目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根據工程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理人員的調配,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
③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④主持重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竣工報驗單等項目監理機構的重要文件和指令;
⑤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項目工程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
⑥主持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⑦審批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
⑧審核簽認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項目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
⑨全面主持整理工程項目的監理資料;
⑩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商的合同爭議。
(二)、現場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①負責編制本工程的監理實施細則,負責本工程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②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工程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書面建議;
③審查承包商提交的的計劃、方案、申請、變
更,并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書面報告;④負責本工程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⑤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工程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和請示;
⑥根據本工程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⑦負責本工程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⑧核查本工程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設備、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簽認。
(三)、現場監理員崗位職責:
①在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②檢查承包商投入工程項目的人力、材料、主要機械設備及其使用運行狀況,并做好檢查記錄;
③按設計圖及有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④擔任旁站工作,如實填寫監理旁站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并向監理工程師報告;
⑤做好監理日記(監理員的監理日記應記錄當日的檢查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和有關監理記錄。
(四)、總監助理崗位職責:
①根據總監理工程師指示,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做好監理機構內部管理工作;
②處理參建各方對本監理機構職員的投訴,對監理人員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重大問題可以不通過總監直接向總公司紀檢書記匯報;
③及時與建設單位進行溝通,及時了解建設單位對項目監理部的要求和意見;
④協助公司計劃財務部工作,及時與建設單位溝通監理費支付情況的信息。
七、對建設單位和施工項目部的幾點要求:
為了便于工程的順利進行,便于監理機構能與建設單位及時溝通,希望建設單位派代表駐現場,以便處理有關問題,協調有關方面工作;
篇10
一、總論
(一)項目背景及項目概況
(二)項目承擔企業概況
項目法人所有制性質、主營業務、近三年來的銷售收入、利潤、稅金、固定資產、資產負債率、銀行信用等級、企業股份構成及主要股東概況,工藝裝備水平,產品生產、銷售情況及在行業中地位,技術研發機構、近三年研發投入及人員情況等。
(三)項目建設必要性
二、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準入和市場分析
(一)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準入分析
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依據應及時有效。
(二)市場分析
包括產品市場供需分析、市場競爭力及風險分析,市場分析數據應提供近三年的數據。細分產品市場及需求情況,產品技術水平和發展前景,國內外競爭對手情況。
三、建設規模與產品方案
(一)建設規模(包括產能等)
(二)產品方案
主要產品種類、產量、質量和技術水平,在產品生產綱領表中列出具體產品的型號、技術指標及生產規模。
四、廠址選擇及用地方案
(一)廠址現狀及建設條件、用地方案
(二)現有場地利用情況
(三)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五、技術方案、設備方案和工程方案
技術方案、設備方案、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重點設備用途、產品工藝及解決關鍵問題說明,需描述采用的工藝技術路線與技術特點,設備選型,并需附設備明細表(含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價格),對于重大關鍵設備需進行設備單項論證。
(一)主要設備方案
(二)工程方案
(三)技術方案、生產工藝流程及裝備水平
(四)項目招標方案
適用于符合國家和省經信委有關技術改造項目招標范圍和標準的投資項目。
六、主要原材料供應、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分析
(一)主要原材料供應
(二)資源開發和利用方案
(三)資源節約措施
七、總圖、運輸與公用輔助工程
(一)總圖布置
(二)場內外運輸
(三)公用輔助工程
八、節能措施
(一)能耗狀況和能耗指標分析
(二)節能措施和節能效果分析
九、環境影響分析
(一)廠址環境條件和現狀
(二)項目建設和生產對環境的影響
(三)環境保護措施方案
(四)環境保護投資
(五)環境影響評價
十、勞動安全衛生與消防
(一)危害因素與危害程度
(二)安全措施方案
(三)消防設施
十一、投資估算、資金籌措及政策依據
(一)投資估算表
(二)資本金籌措
(三)債務資金籌措
(四)申請專項資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據
十二、財務分析及評價結論
(一)不確定性分析
(二)財務評價結論
(三)項目風險分析
十三、經濟和社會影響分析
(一)從優化產業結構和提升競爭力、改變經濟增長方式、資源綜合利用、改善環境以及循環經濟等方面,分析項目的影響
(二)項目對社會的影響分析
(三)項目與所在地互適性分析
(四)社會評價結論
十四、項目進展情況
包括新開工項目前期工作進展情況,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情況,在建項目的完成情況。
十五、結論與建議
需要提交的有關附件
1、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登記證書等證書;
2、投資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
3、國土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適用于需進行土地預審的項目);
4、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
5、城市規劃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選址意見(適用于城市規劃區域內的項目);
6、涉及的項目節能評估文件;
7、項目資金證明材料,自有資金有效憑證和項目貸款合同,已發生的銀行貸款憑證及結息單、銀行貸款承諾函等資料;
8、涉及危險化學品或按國家有關規定須進行安全評價的項目,必須提供具有項目相應管理權限的安全監管部門的批復文件;根據地方安全監管部門規定,不需要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的項目,需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9、涉及農藥產品的項目,必須提供項目所涉及品種的農藥登記證和農藥產品生產批準證書;企業正在建設也未生產過的農藥新品種,可暫提供農藥登記證;
10、項目開工的進度及生產情況等證明材料;
11、SX省技術改造項目招標方案和不招標申請核準表(適用于符合國家和省經信委有關技術改造項目招標范圍和標準的投資項目);
12、項目承擔企業對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和附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文本裝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