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支付存在的問題范文
時間:2024-01-25 17: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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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網上支付安全因素解決對策
中圖分類號:G353文獻標識碼: A
網上支付是電子支付的一種形式,是以互聯網為基礎,利用銀行所支持的某種數字金融工具,發生在購買者和銷售者之間的金融交換,從而實現從購買者到金融機構、商家之間的在線貨幣支付、現金流轉、資金清算、查詢統計等過程,由此為電子商務和其它服務提供金融支持。近年來,由于受到電子商務發展的有力拉動,中國個人網上支付的市場規模發展迅速膨脹。但在網上支付蓬勃發展的背后也出現了一些無法回避的問題。筆者試對當前我國網上支付出現的問題提出一些應對之策。
一、我國網上支付的現狀
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發展與普及,網上支付已是電子商務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目前在我國網上支付發展非常迅速,市場需求非常旺盛,應用創新空間非常廣闊,是一個大有作為的行業。金融服務的發展創新開展網上支付業務,可以減少銀行成本,加快業務處理速度,方便客戶,同時也有利于銀行拓展業務,增加中間業務的收入。更重要在于它改變了銀行支付處理方式,使得消費者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通過互聯網獲得銀行業務服務。但是我們必須清醒認識到,網上支付的基礎環境還有許多的問題,值得關注和改善。網上支付的安全,網上支付工具發展滯后,社會誠信體系以及網上支付相關的法規等等,都是現在制約網上支付發展的重要因素。
二、制約我國網上支付發展的因素
1、網上支付的安全問題
電子商務在國內近十年的發展過程中,始終遭遇一個重大的瓶頸,就是網上支付安全問題,這個瓶頸嚴重制約了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據調查有相當數量的客戶希望通過網上方便購物,但是在權衡網上購物方便性和安全性以后,最終選擇了放棄。分析原因,一是網上支付虛擬性的交易特點容易使客戶對安全性產生懷疑,二是傳統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思維定勢阻礙新的網上支付方式的發展。因此網上支付首先應該把安全擺在首要位置。
2、網上支付工具發展滯后
網上支付需要銀行卡的參與,但僅靠銀行卡的運行還是遠遠不夠的。況且現在的銀行卡使用情況可說是五花八門,工行的、交行的、建行的、農行的等等,每個人拿出來的信用卡幾乎都有使用的范圍的限制、透支額度都是有差異的,這就需要一個第三方網絡平臺的出現,對各種信用卡進行統一的管理和約束,使得網上支付能夠順暢運行。
3、社會誠信體系不健全
網上交易、支付雙方不見面,交易真實性不容易考察和驗證,電子商務活動最后是否完成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參與買賣雙方,取悅于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平臺的誠信程度。我國信用體制不夠健全,市場環境不是很完善,應該說是制約電子商務發展非常重要的一個因素,因此我們應該呼吁各界共同努力,盡快建立和完善社會的誠信體系,以支持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4、網上支付法律法規不健全
網上支付業務常涉及銀行法、證券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財務披露制度、隱私保護法、知識產權法和貨幣銀行制度等。目前,我國對于網絡支付立法相對滯后。現行許多法律都是適用于傳統金融業務形式的。但由于網絡糾紛的特殊性,用傳統法律規則來解決是一個非常吃力的問題。目前在網上支付業務的有些方面,雖然已有一些傳統的法律法規,但其是否應該適用,適用程度如何,當事人都不太清楚,有的時候,監管機構也未必明白。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一方面可能不愿意從事這樣的活動,一方面也可能在出現爭執以后,誰也說服不了誰,解決不了問題。
三、網上支付存在問題的解決對策
1、提高網上支付的安全性
提高網上支付的安全性,需要金融機構和廣大商戶共同努力,同時需要客戶的配合,從技術上、支付工具上,從風險措施上、防范措施,全方位、多層次提供安全的保障手段。同時,也需要政府對社會輿論的正確引導,努力消除買賣雙方的后顧之憂,只有這樣才能促進網上支付健康快速發展。
2、實現網上支付工具多樣化
作為網上支付業務載體的網上支付工具,是網上支付的主要組成部分,也是實現網上支付的必要條件。在傳統的銀行支付結算中,具有各種多樣的支付結算工具如支票、匯票、本票、匯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銀行卡等,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支付方式,互聯網上的支付系統應是對現有支付手段的模仿。理想的支付系統要求具有一定的開放性、靈活性,它應該在不同的支付條件下支持不同的支付模型。
3、建立社會誠信體系
目前站在銀行的角度,解決網上支付誠信問題,主要的辦法,一是要嚴把關口,從根本上解決賣家和貨源本身誠信問題,二是對開戶的商戶交易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發現異常以后,立即采取處理的辦法,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欺詐和卷款行為的出現。同時還可以跟商戶簽訂保證金的協議,以控制商戶欺詐行為。第三,研究規范網上支付市場規則,解決好網上支付法律滯后和業務監管薄弱的問題,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行業規范發展離不開配套的法律法規正確指引和業務監管,隨著近年來電子商務的發展,網上支付領域出現一些新的交易形式,針對網上支付業務法律法規建設以及業務監管也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戰,這也需要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和規范的操作,以防范其中可能會發生一些風險問題,以保障支付電子商務發展能夠在健康的道路上發展。
篇2
關鍵詞:網上支付;風險;建議
從廣義上講,網上支付是買賣雙方利用網絡平臺進行金融交易的手段,它的支付工具主要有電子支票、電子現金和數字信用卡,它涉及的方面非常多,如電子商務、網絡銀行、網上證券、網上保險等。在網絡經濟環境下,網上支付業務成了金融機構利潤增長與戰略發展的重點之一。然而由于網絡安全、行業標準、信用、法律等風險因素,對網上支付業務的爭議很大,嚴重影響了它的健康發展和持續壯大。因此,深入研究網上支付風險因素,找出規避對策具有重大意義。
一、我國網上支付狀況概述
我國網上支付業務起步較晚,但發展勢頭喜人。首先,基礎環境日趨成熟。各大銀行相繼建立的電子支付系統,并在不斷的改進當中安全性也逐漸提高。2002年3月,中國銀聯成立,為我國網上支付業務的發展揭開了嶄新的一頁。目前,主要借助第三方交易平臺,實現網上支付。第三方交易平臺不在金融機構、商家、消費者之列,更體現了交易的公平性。其次網上支付相關法律正在不斷完善。技術和道德標準代替不了法律對網上支付業務的重要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就是專門針對網上支付和電子商務的法規,分別從法律上確定了電子簽名的合法地位,并對網上交易的安全性提出了指導性要求。第三,國內支付信用問題有待加強。由于網上支付的各種體制仍不完善,難以使消費者、商家與金融機構之間產生完全的信任關系,另外釣魚網站欺騙、短信詐騙等現象給網上支付帶來許多負面影響,許多客戶疑慮重重。
二、網上支付存在的風險問題分析
安全風險。網上支付的安全問題無疑是客戶最關注的,畢竟資金的完全虛擬化,支付過程變成黑匣子,不像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更直接、更透明。基于開放的互聯網平臺,本身就存在巨大風險,就像馬路上行駛的運鈔車一樣,對外來攻擊“防不勝防”。技術安全性主要體現在網絡安全、第三方支付平臺可靠性和客戶端防御力上。目前,技術性問題主要集中在客戶端,客戶端的防御力以及大多客戶的安全意識都不高。因此,提高商家、消費者的網絡安全意識,增強金融服務工具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是當前乃至今后的發展方向。
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是影響和制約網上支付業務發展的另一重要因素。一是各體綜合素質不高,沒有形成良好的網絡道德風尚,虛假網站,實物與廣告描述不符等欺詐現象屢屢出現。二是國內網上支付業務的基礎比較弱,信用信息披露機制不夠完善,許多人對其持觀望態度。三是銀行為了減少損失和麻煩,主要以借記卡形式作為網上支付的載體,消費者受騙后損失自負,失去不少客戶。四是第三方平臺利潤空間不高,又要承擔巨大的安全風險,不敢放手發展。
法律風險。網上資金交易是現實資金交易的虛擬化,與現實資金交易同樣必須有完善的法律做為堅實后盾。對網上支付相關法律的頒布和完善國家也不遺余力,但這項業務是一個系統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很長的時間來修葺,一方面網上支付業務的發展時間很短屬新生業務,許多問題還不開明,比如第三方平臺的身份問題一直頗受爭議;另一方面網上支付業務是網絡時代的創新,必然會觸及金融監管的盲區,使各方利益難以得到保障。
行業標準風險。目前支付網關的接口標準極不統一,使各大商業銀行以及第三方交易平臺難以配合默契,不但局限性強,而且眾多的網關接口增大了支付風險。數字證書的問題如出一轍,大家各自為政,一是資源極度浪費,二是一人說了算的情況難以體現公正性和公平性。造成以上局面,主要有二個原因:毫無利益可言,再加上數字證書申請程序繁瑣,各方缺乏積極性;大多第三方平臺和商業銀行實力較強,更相信自己的認證系統。
三、規避網上支付業務風險的合理建議
吸收國外主要發達國家信息技術方面的優勢。信息技術在這些主要發達國家循序漸進的發展,使他們在理論研究和技術積累方面有雄厚的實力。可以借鑒國外信息技術和信息產業方面的優勢,網上支付理論和技術以及相關安全技術在我國也就可以更加順利和快速的發展。
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社會信用機制。我國尚缺少信用度認證平臺,人們難以獲取統一的評判基準,目前已經建立了個人信用上網查詢系統,這些主要針對個人貸款幾率的紀錄已經在發揮作用,在此基礎上我們可以完善其中的管理模塊,建立一個功能更加齊全的征信和查詢系統,提高整個管理體系的完善程度。
加快數字證書認證建設。數字證書是確保交易雙方身份真實性、信息完整性,私密性和交易不可否認性的“網絡身份證”。目前,我國既有由銀行自己發放的數字證書,也有由第三方安全認證機構發放的數字證書,對此,政府應該加以規范,統籌規劃。
加強法律建設。盡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電子合同、網上支付、電子票據與資金劃撥、程序的安全性、隱私保護、基礎設施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涉及網上支付的關鍵性問題;強化法律法規的可操作,協調管理、技術、法律、標準和商業慣例的關系,使其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為電子商務的運行和發展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障。
總之,網上支付業務是經濟發展不可回逆的潮流,只有正視它的安全、信用、法律、行業標準等風險因素,并通過相應的手段逐一解決,才能使之蓬勃發展,才能適應時代的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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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第三方支付 網上銀行 合作 競爭 網上支付
一、第三方支付平臺
第三方支付平臺是指由已經和國內外各大銀行簽約,并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第三方獨立機構提供的交易支持平臺。實際上就是買賣雙方交易過程中的中間件,是在中央銀行監管下保障交易雙方利益的獨立機構。
二、網上銀行
我國的網上銀行是傳統的商業銀行依托自身的實體在互聯網上開展銀行業務以及個人銀行、企業銀行業務的模式。隨著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消費者、企業對于網上支付的大量需求,目前網上銀行是各大商業銀行重點發展的業務。
三、合作關系
第三方交易必須是第三方機構與銀行合作才能夠實現的。第三方支付是通過為客戶提供眾多的銀行支付接口來開展網上支付業務的,因此,第三方支付是繞不開網上銀行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一般與多家銀行機構合作,例如支付寶與四大銀行、浦發等等都有合作;paypal不僅在中國與多家銀行合作,同時與國外的萬事達卡等多家發卡機構合作。第三方支付平臺作為中介方,促成了商家和銀行間的合作,目前,在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界面一般都會有網上銀行的通道,可以通過網上銀行進行支付,這也是兩者合作的一種方式,例如,支付寶界面操作中有著工行、農行等商業銀行網銀的接口,可以直接跳轉網銀支付頁面,直接通過網銀付款。
簡單的來講,二者的合作關系體現在網上銀行為第三方支付平臺提供了接口,但最終的清算等業務的處理仍然是網上銀行最終進行的。同時,第三方平臺的出現解決了網上銀行只進行資金的流動,而無法提供網上交易信用的保障問題,使得商家與銀行之間的合作更為緊密。
四、競爭關系
由于目前我國網上支付只有網上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平臺這兩種形式,因此二者之間的競爭是必然存在的。隨著網上交易量份額的飛速增長,網上支付這一塊大蛋糕亦是日益膨脹,如何從這一塊蛋糕中占得更大的份額是利潤最大化的必然之舉,同時也使得網上銀行與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競爭激烈化。
網上銀行由于傳統商業銀行的實體作為依托,因此實力顯著。不管是從網上支付的安全保障還是從可信度來講,網上銀行明顯優于第三方支付平臺。以發生的網絡欺詐現象為例,我們可以看見,除了假冒網站或者是自身泄露賬號密碼等導致的風險問題,網上銀行幾乎不存在由于網站被黑、賬號被盜而導致的交易風險現象。因此,在第三方支付與網上銀行兩者的網上支付份額競爭中,就安全這一角度,網上銀行具有無法比擬的優勢。另外,網上銀行有著實體商業銀行長期的管理經驗,在賬戶管理等服務方面做的十分出色,例如第三方支付以支付寶賬戶為例,相比于網上銀行賬戶不具備完備的服務體系,許多諸如借貸業務詳細等等功能都不完善。因此,在B2B的交易中,各大電子商務企業都會選擇賬戶管理功能完善的網上銀行作為支付工具,相應的,網上銀行也為這些大企業提供了專門的服務,各大商業銀行基本上都開設有企業銀行這一項服務。
雖然,第三方支付不具備網上銀行在安全和管理完善方面的優勢,但同樣的,第三方支付的快捷、方便是吸引小商戶以及消費者的利器,在B2C以及C2C的交易中,第三方支付就占盡了優勢。例如,淘寶網中大多數消費者都擁有支付寶賬戶。同時由于小的商戶或者零售商戶沒有十分龐大的資金量,所以商業銀行就沒有了吸引這一類客戶的強大動力。
近年來,由于許多第三方支付企業已經開始做大例如支付寶、PayPal等,所以亦開始搶占大型電子商務企業的份額,而網上銀行為了擁有更龐大的資金量也開始吸引一些中小型企業來開戶。兩者之間的競爭愈演愈烈。
五、結語
作為網上支付的兩種形式,網上銀行與第三方支付之間的競爭是必然的,隨著網上支付交易額的數量增加,這種競爭勢必會愈演愈烈。但是,二者之間的合作也是必須的,第三方支付解決了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信用問題,但是網上銀行卻是支付結算的最終接口,為第三方支付的存在提供了前提條件。因此,在我們的網上支付市場上,這兩者都是必不可少的。那么,第三方支付如何在這個度之間尋求一個平衡,獲得自身的最大發展,就是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探索之道。
參考文獻:
[1]李二亮,劉云強.淺議第三方支付平臺[J].電子商務,2005,09
篇4
關鍵詞: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立法
中圖分類號:F062.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8)01-0119-02
據信息產業部的數據,2005年中國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總金額達到15.7億,同期增長率高達130%以上,預計2007年將會達到88.8億元人民幣。在調查中有超過90%被訪者愿意嘗試網上購物,但是,高達80%的被訪者對網上購物表示信心不足。我們不禁要問網上支付到底安不安全?如何保證網上交易的公正性和安全性?
一、網上支付概述
(一)網上支付的概念和特征
電子商務是以互聯網為平臺,通過商業信息業務流程、物流系統和支付結算體系的整合構成的新的商業運作模式,是一套完整的網絡商務經營及管理信息系統[1]。其核心問題是如何確保網絡交易中的電子支付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網上支付,是指以計算機及網絡為手段,將負載有特定信息的電子數據取代傳統的支付工具用于資金流轉,并具有實時支付效力的支付方式。網上支付作為新的網絡交易支付方式,它的應用和發展給傳統支付模式帶來了很大的沖擊和挑戰。
當我們分析這種支付模式的特征時,不難發現由事物本質屬性影射出其潛藏的不安全因素。網上支付是采用先進的技術通過數字流轉來完成信息傳輸的,其各種支付方式都是采用數字化的方式進行款項支付的,于是人們就開始質疑信息數字化后數據傳輸過程中信息丟失、重復、錯序、篡改等安全性問題;網上支付的工作環境是基于一個開放的系統平臺之中,交易雙方的身份置于虛擬世界中,這無疑增加了電子支付的風險;網上支付使用的是最先進的通信手段,對軟硬件設施的要求很高,技術軟件不成熟就為黑客等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所以,研制出一套無懈可擊的互聯網支付系統成為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瓶頸。
(二)網上支付主體間的法律關系
網上支付的主體包括網絡銀行、客戶和認證機構。網絡銀行指銀行在互聯網上建立網站,通過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網上支付、資金轉賬、投資理財等金融服務的銀行[2]。在網上支付中,作為支付中介的網絡銀行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其支付的依據是銀行與電子交易客戶所訂立的金融服務協議。客戶通常包括消費者和商家,消費者與商家和銀行間存在兩個相互獨立的合同關系,即買賣合同和金融服務合同。認證機構獨立于認證用戶(商家和消費者)和參與者(檢驗和使用證書的相關方),以第三方身份證明網上活動的合法有效性。認證機構與證書用戶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基于雙方簽訂的認證服務合同而形成的一種在線認證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其權利義務應當由協議來決定[3]。
網上支付是交易雙方實現各自交易目的的重要一步,也是電子商務得以發展的基礎條件。可是,網上支付的風險并不僅限于消費者購物支付過程中的問題,還包括糾紛出現后銀行或其他發行機構的責任問題以及網上支付工具資金劃撥系統等問題。明確參與主體間的法律關系才能更好地解決糾紛,進而預防糾紛。那么我們在法律上該如何界定網上支付的完成呢?這也是劃分法律關系主體風險轉移責任承擔的依據點。我認為以受益人銀行決定接受貸記劃撥時作為網上支付完成時間比較合理。
以上所述只是網上支付風險存在的宏觀因素。從微觀上看,電子商務的不安全隱患無非來源于三個層面:技術層面、人為因素和法律缺陷。
二、網上支付系統的技術風險
(一)支付系統的安全性受到質疑
為保證電子商務的安全,目前國內外出現了許多保障電子商務支付系統安全的協議,然而我們目前的技術水平是否有足夠的科技能力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完美的技術抵御來自全球各地對交易系統的可能入侵?是否有能力提供消費者難以偽造的身份認證?傳統的書面交易不容易涂改,但網上銀行的電子支付是在無紙化環境下進行的,這就必須從技術上確保數據傳輸的安全,保證交易數據不被竊取篡改。為了應對不法分子,目前,各開辦網絡銀行業務的銀行紛紛出臺各種技術措施應對不安全因素。然而技術支持與保障不可能自然延伸到交易人的真實與可靠,難以有效地防止欺詐。支付第三方的出現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交易欺詐的發生幾率。這種模式最開始是由支付寶提出的,只是很遺憾支付寶更多的只是使用于B2C領域的小額資金支付,把這種模式照搬到B2B領域必然有排斥反應。而且我不禁要問:非金融機構性質的支付服務第三方是否有從事電子貨幣支付清算業務的資格呢?如果有,是什么法律法規賦予它的權利,由哪個機構來監督管制?如果沒有,它的合法性就受到質疑。
(二)安全認證機構不規范增加網上支付風險
中國金融認證中心,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各家商業銀行聯合共建的安全認證機構,在金融界具有高度權威性和公正性。認證機構有權要求用戶提供認證所必須的正確相關信息,并隨時檢查用戶使用證書的情況,證書機制可以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私密性和不可否認性,從而保證電子支付安全。然而,我國沒有統一的權威立法來規制認證機構市場準入機制、運作的程序、相關責任人的義務等,缺少有效的監督。作為公正和權威象征的認證機構如果本身機制運作缺乏公開、公正、公平的話,怎么給廣大消費者網上支付足夠的信心?
三、網上支付法律環境的不安全因素
商業信用危機沖擊網上支付安全,網上支付的信用問題是不可根除的隱患,信用機制嚴重缺乏制約了中國B2B電子商務的發展。雖然很多大型的電子商務平臺網站采取站內買賣雙方互評的方法反應信用程度,但這項指標只能作為一項輔助的參考,無法從根本上防止騙子互相作弊,無法保證交易過程中雙方的信用。同時,法制的不健全助長網上支付風險,我國法律對網絡安全的研究起步較晚,現有的網絡立法主要停留在計算機網絡的建設運行、域名注冊、網絡安全等網絡發展初期的層面上,有關電子商務交易的立法幾乎是一片空白。2005年《電子簽名法》的頒布是我國電子商務發展上的里程碑。我們必須在加強技術保障、建立社會信用機制的同時,加強網絡法制觀念的培養和網絡法制環境的建設,期待更專業化法規以及配套規范的出臺,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環境。
四、完善我國電子商務網上支付的建議
(一)加快立法進程,制定《電子支付法》
我國電子商務立法還不夠,我國沒有專門的電子支付制定法,僅有一些行業規范效力等級不高,傳統支付法律體系中關于現金與票據清算的規則并不能完全適應網上支付的出現與發展;在電子資金劃撥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確立的是以紙質票據為基礎的結算支付制度,沒有針對電子資金劃撥進行立法,這嚴重阻礙了電子商務的發展。2005年6月公布的《電子支付指引》被看做是繼《電子簽名法》之后,政府為推動電子商務發展而實施的又一重大措施。我們應當趁著勢頭加快《電子支付法》等立法進程,完善有關配套法規制度。
(二)提高危機意識,應對網絡犯罪
網上支付出現后,為洗錢等新型犯罪活動提供了新的機會和更大的空間。犯罪行為人利用各種先進的電腦技術來盜取信用卡信息、私人資料及金融財政內部資料,然后進行網上金融詐騙等犯罪。我國現行新刑法雖然對計算機網絡犯罪等做出了相關規定,但從廣度和深度來說都還不夠,而隨著國際網絡發展以及電子商務的擴展,對突現的新型犯罪應給予足夠的重視,通過相關立法來制裁此類犯罪,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三)加強社會信用機制建設
法律為保障網上支付必須推動社會信用制度的建立。發達的商業社會對社會包括個人的信用有著很高的要求,并通過一系列公開透明的制度來維護和保障信用制度體系。我國目前在對信用概念內涵的理解、信用信息公開的方式和程度、信用服務企業的市場發展程度,以及對失信者的懲戒制度方面都還十分落后,甚至存在空白。應當承認我國還屬于非誠信國家,信用制度還很不健全。我們應當著手網上支付信用機制的建設,建立個人社會信用體系,網絡交易采用實名制,普及CA認證,及時收集和反饋用戶信息并做出相應解決方案,促進用戶建立網絡信用。
(四)加強對網絡銀行、認證機構的監管
加強電子商務行業的監管,規范市場主體行為。首先要加強對網絡銀行的監管:網上銀行不同于傳統銀行,應該制定新的準入條件,加強對客戶開戶的監管,落實責任審查客戶資料等信息,明確網上銀行業務終止條件、清算辦法等,制定電子貨幣退出機制,規范電子貨幣市場;其次要加強對認證機構的監管:政府主管機關必須對認證機構進行監管,認證機構應制定嚴格的認證操作規則、定期審查制度以及信息控制制度,保證程序上的合法性,對于認證機構的違反行為要給予懲罰;最后,第三方支付機構應受銀監會監督,第三方無權動用客戶資金,必須確保資金安全和支付的效率。而支付中介的仲裁功能還未受到任何監管,其公正性應得到保證,因為其決策將直接作用于電子商務本身,影響交易的最終結果。
參考文獻:
[1] 夏露.電子商務在線支付問題研究[J].學術論壇,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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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網上支付 TAM 營銷策略
一、引言
網上支付是電子支付的一種形式,是以互聯網為基礎,利用銀行所支持的某種數字金融工具, 發生在購買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金融工具,商家之間的在線貨幣支付、現金流轉、資金清算等過程,由此為電子商務和其它服務提供金融支持。作為電子商務的核心環節,基于互聯網的支付系統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
在如今經濟日益全球化與社會日益信息化的大趨勢下網上支付借助現代信息網絡技術使傳統的資金處理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革。伴隨電子商務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消費者不可避免地被網上支付這種新型的支付模式所吸引。因為憑借它便捷、安全的優勢.可以更好地體現電子商務的低成本、跨區域、高效率與個性化特征。根據《Iresearch2005年中國網上支付研究報告》顯示,到2007年我國網上支付市場規模將達到605億元,2010年估計可能達到2800.2006年~2010年中國網上支付(B2C和C2C)和B2B電子商務交易額年均復合增長率CAGR分別為45.7%和55.7%,中國電子商務發展潛力巨大。
我國電子支付發展迅速,但與我國互聯網以及電子商務對支付的需求相比,與國外電子支付市場相比,國內的電子支付市場只能算是剛剛起步。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問題影響客戶對網上支付的使用,信用體系,操作便捷性等對網上支付的使用有著重要的影響。根據計世咨詢一項研究報告中指出57.8%的人將安全問題列為影響其使用的原因。因此需要來不斷的進行完善以促進這一市場的發展。
目前國內外對網上支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技術層面上,對網上支付的系統架構 安全技術、業務流程、運行模式等有較多的研究;而從消費者的角度對使用網上支付平臺的影響因素進行相關研究的文獻較少,本文通過對使用者與未使用者網上支付影響因素的進行研究,尋找群體間不同的特性,與營銷策略結合進而對制定有針對性的營銷方案,吸引消費者提供建議和意見。
二、研究方法
本文通過問卷調查了來對人們網上支付的影響因素進行實證研究,看不同的影響因素在使用者與未使用者間是否存在差異。
Davis,Bagozzi和Warshaw等于1989年提出著名的科技接受模型(TAM),意圖用一個一般化的理論解釋科技接受度的決定因素。后經Adams等(1992)對改模型進行修正,目前已經成為研究新技術擴散最常用的模型之一。TAM主張認知有用性與易用性會影響使用科技的態度,進而影響具體的行為表示。所謂認知的有用性(perceived usefulness)指使用者主觀地認為此種科技和管理方式的收益。而認知的易用性(perceived easiness)指使用者所認知的科技使用程度。此外,使用者的認知易用性也會強化使用者對科技地認知有用性。例如可以節省更多地心力去完成其它地任務,進而影響使用者對于使用此技術的態。
根據TAM接受模型的假設,同時基于之前的研究和中國網上支付的現狀,因此將安全性也作為影響網上支付的因素進行研究。
問卷結構
第一部分統計調查被調查者的個人基本信息,進而詢問被調查者是否使用過網上支付。如果選否,轉到第二部分,調查未使用過網上支付的被調查者的相關信息;如果選是,轉到第三部分,調查已使用過網上支付的被調查者的相關信息。根據TAM模型,從三個不同維度來對影響網上支付的因素進行研究,問題以克特五點量表設計。
三、數據分析
在發放的250份問卷中,回收到237份,其中有效調查問卷177份,全部作為樣本。樣本有效率為74.6%。在驗證滿意度變量的內部信度,用Cronbach’s alpha系數來進行檢驗。檢驗的結果為0.828>0.5,因此足以保證了問卷的信度。
在參與調查的人員中,共有93位,占調查的53%的人未使用過網上支付,但93%的人都有使用的興趣,認為網上支付是有用的。而綜合其影響因素可以看到有49%的人對安全性有很大的擔憂,而操作煩瑣(易用性)也是不使用的原因。
為了對影響使用者網上支付的態度的因素進行歸類統計分析,進而進行回歸分析,因此首先通過因子分析進行分析。在KMO球形檢驗值為0.806>0.5,非常適合用因子分析來進行解釋;同時P值為0,拒絕球型。如表3.12所示,通過vaximax方差旋轉得出三個因子,與問卷設計初衷一致,也就是影響網上支付滿意度的三個維度:易用性,有用性,安全性。也說明了問卷設計的結構效度是非常好的。而三個因子合起來總共可以解釋77.5%的樣本方差,可以說因子回歸的效果是比較好的。
根據因子分析得出的三個因子,以滿意度為因變量進行回歸分析。R2為0.500,F檢驗值顯示為26.617。說明回歸方程比較好的解釋了變量間的關系。在0.05的顯著性水平下,三個因子的相關系數顯示出,網上支付的滿意度與易用性和有用性的正相關,相關系數分別為0.499與0.466,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其滿意度,繼續使用的意向等。研究結果令人意外的是,雖然安全性與滿意度的相關系數為0.182,但其P值>0.05,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
進一步在使用者與未使用者中對這三個因素進行方差分析發現,在0.05的顯著性水平下,有用性的P值為0.096,說明在使用者與未使用者間沒有明顯的差別,即網上支付的有用性得到兩類群體的普遍認同。但是對于網上支付的安全性與易用性的P值均為0,說明兩類群體間存在著顯著性的差異。未使用對網上支付的易用性及安全性的擔憂,是其對網上支付持觀望態度的主要原因。
因此,對于網上支付的使用者和未使用,針對這兩種不同消費群體,根據其影響因素應當制定負有針對性的營銷方案。
四、營銷策略
對網上支付的有用性,未使用者及使用者都認可其有用性。社會及互聯網的發展,許多交易通過網上支付將大大降低交易的成本,網上支付有著廣闊的市場,市場規模也將會不斷的擴大,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吸引保留消費者上則需要不同的策略。
1.網上支付的安全性
通過上面的數據分析可以看出,安全性對未使用者而言是很大程度上影響其是否使用網上支付的主要原因,而這一因素對于使用者而言,卻沒有顯著性的影響。這可能因為對于使用過網上支付的消費者而言,其對安全的擔憂已經很大程度的降低。實際上,網絡安全技術一直是互聯網技術發展的方向,近年來網絡安全技術,數字證書等已有很大的提高,但潛在消費者對安全性的認知并未隨之提高,安全性對于未使用者而言是影響其使用的最主要因素。
因此,不斷發展網絡安全技術及制度,提高整個市場信用保證的同時,要吸引潛在消費者這一群體,如何讓其邁出第一步,對與網上支付的提供商而言,則需要通過不斷的宣傳等方式,使安全性的提高得到潛在消費者的認知。
2.網上支付的易用性
消費者使用網上支付在于其所能由此獲得的價值,開通和操作過程,及獲得相關知識的便利性將影響到消費者的獲取價值。煩瑣,復雜的開通過程將可能使潛在的消費者望而卻步,而操作便易性則影響到使用者的滿意度,進而影響其繼續使用的意愿。對未使用者,開通網上支付的過程,在保證信息及安全的同時,降低開通復雜度,而一旦嘗試著使用第一次后,2/8原則說明保留老客戶的重要性,那么從消費者角度出發,設計的符合支付習慣的操作流程,提高使用價值,得到消費者認可,則能夠提高消費者的滿意度,提高其的認知價值,進而形成繼續使用的意愿。
隨著網上支付的發展,市場競爭也在不斷加劇,更多的提供商加入到網上支付的市場中,因此網上支付提供商需要了解消費群體的不同需求,進而不斷提高其服務水平和營銷策略,加強客戶認知到的滿意度,創建和保持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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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一、第三方電子商務支付平臺的興起與現狀
1、第三方電子商務支付平臺的興起
網上支付面臨交易安全與交易信用的挑戰促使第三方電子商務支付平臺的興起。近幾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網絡質量不斷提高,上網門檻越來越低,互聯網用戶規模不斷擴大,電子商務發展加快,網上支付成為電子商務的主要支付方式得以快速發展。至2005年底,全球互聯網用戶達到9.7億,我國上網用戶總數達到1.1億,網上購物的網民中有61.5%付款方式選擇網上支付。但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推進,人們對網上購物的關注點主要集中在“交易的安全性”和“交易信用”兩個方面,并且重點逐漸由“交易的安全性”轉移到“交易信用”,這反映出習慣于面對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人們在從事網上交易時的普遍心態,也反映出人們對交易的安全性方面的擔憂在不斷降低,對交易信用的關注度在不斷增加。第三方電子商務支付平臺作為一種新的網絡交易手段和信用中介,不僅具備資金傳遞功能,而且能對交易雙方進行約束和監督,較好地解決了長期困擾電子商務支付的誠信環境與安全機制問題,使電子商務的信息流、資金流與物流得以協同運作。
2、第三方電子商務支付平臺的現狀
隨著電子商務對網上支付的需求增強,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市場規模增長極其迅速。2001年我國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市場規模為1.6億元,到2005年就增長到55億元。在短短四年里增長了三十多倍。其交易額占網上支付總規模的比例達到34.2%。根據iResearch公司預測,2007年中國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市場規模將達215億元左右,在未來的幾年內,隨著市場上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的增多,以及單個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承載交易量的提高,該比例將會持續上升,2007年該比例將接近36%。其規模與占有比例的增長如圖1。
圖1第三方支付平臺規模及占有比例的增長
二、第三方電子商務支付平臺構建機理
1、第三方電子商務支付平臺的需求分析
(1)對交易雙方進行約束和監督。傳統的銀行支付方式只具備資金傳遞功能,不能對交易雙方進行約束和監督。消費者從網上選定購買的商品后,通過指定銀行進行轉賬,或匯款方式進行交易。交易過程中,如果采用款到發貨方式,則無法保證商品質量和售后服務。如果遇到需要更換商品或退款等問題,消費者無法保證能夠得到及時的服務,交易欺詐行為也廣泛存在。如果是貨到付款方式,則無法保證買家不會臨時改變主意而拒絕購買,或是對商品質量過分挑剔而拒絕付款。這些問題主要是因為交易過程中缺乏一個對交易雙方進行約束和監督的機構。第三方支付平臺是指由已經和國內外各大銀行簽約,并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第三方獨立機構提供的交易支持平臺。消費者在交易中先只是把應付的金額通過信用卡支付到第三方支付平臺上,由平臺授權商家發貨,消費者收到貨后再確認付款。如果商家沒有發貨或是商品不符、質量存在問題時,消費者可以拒絕確認付款或申請退款。相反地,如果消費者收到了貨物而不確認付款,商家可以持相關證明進行投訴,第三方支付平臺將與其一起追討欺詐者的責任。這樣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來進行交易,能夠有效地杜絕交易中的欺詐行為。
(2)打破銀行各自為政的壁壘。由于目前我國實現在線支付的銀行各自為政,每個銀行都有自己的銀行卡,并且與各個網上商城建立了各自的聯盟。這導致消費者需要持有各個銀行的卡才能在各大商城消費,而商家網站也必須裝有各個銀行的認證軟件。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網站支付業務的發展。第三方支付平臺作為連接各銀行網關的通道,可以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第三方網上支付平臺可以支持國內各大銀行發行的銀行卡和國際信用卡組織發行的信用卡。作為商戶只需與其一次性接入打包好的支付接口,即可使用該支付平臺支持的所有銀行卡進行網上收付,并且可以隨著平臺升級而自動、免費升級,而不必單獨和多家銀行合作,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業運營成本。作為消費者則不必再持有各個銀行的卡才能在網上各個商城之間任意消費。
(3)誠信管理。第三方支付平臺能提供對交易雙方的誠信管理功能,這是傳統交易所不能做到的。在傳統交易中,交易雙方只能憑對方曾和自己交易成功率的累積做出對其誠信的評價。對于未曾交易過的對方,則只能憑其名氣、資本等做出判斷,而沒有一個能將各個商家和消費者的誠信程度量化的機構。第三方支付平臺很好地做到了這一點。每一個商家和消費者的誠信都是通過其交易的成功率以及對方對其做出的評價來累積的。在消費者選擇商家時,能夠通過查看其信用積分以及交易記錄來對其誠信做出判斷。類似的,商家同樣也能了解到消費者的信用程度。交易結束后,雙方都能夠根據其交易結果給對方做出評價。這樣使各方的誠信得以量化,極大地增加交易的成功率。此外,第三方平臺的誠信管理對于杜絕“誠信炒作”與“惡意評價”等現象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4)風險共擔。在傳統交易模式中,一般有兩種付款方式:一種是款到發貨,另一種是貨到付款。對于款到發貨,主要由消費者承擔風險。例如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或是匯了款卻收不到貨。縱使能更換商品或退款,耽誤的時間只能由消費者承擔。對于貨到付款,主要由商家和物流公司承擔風險。例如客戶收到貨卻因改變主意或者是對商品質量太過挑剔而拒絕付款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構建,能使各方共同分擔交易風險。
2、第三方電子商務支付平臺的安全性分析
在電子商務活動中,一般信息都是通過開放的Internet傳送,第三方支付平臺有必要對其采用一定的措施以滿易過程中信息加密、身份認證、信息的完整性和不可抵賴性的安全要求。在電子商務支付子系統中客戶端和商城服務器端、商城服務器端和銀行網關間都采用SSL協議來確保通信的安全性。SSL(Secure Sockets Layer)安全套接層協議是一個位于傳輸層與應用層之間的安全連接技術。SSL通過認證來確認身份;通過數字簽名和數字證書保證信息完整性;通過加密保證信息不被竊取,從而實現在客戶端與服務器端的安全通信。
第三方平臺支付系統、銀行網關以及持卡客戶之間交易的安全控制過程如下:①客戶選定好商品后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選擇銀行支付。②支付平臺向銀行提交支付單,在支付單的提交時必須使用銀行提供的API和銀行頒發的證書對支付單中的各項數據進行數字簽名,保證了客戶訂單數據以及商戶信息不被惡意篡改。③銀行接收到提交過來的支付請求后驗證提交方的數字簽名,同時取出支付平臺提供的商戶證書中的ID,核對該ID是否與商戶代碼相同,防止假冒商戶。④客戶在銀行網站輸入信用卡的支付卡號。該卡號采用了128位的SSL安全加密。⑤銀行向客戶出示預留信息,該預留信息是客戶在銀行開通網上支付功能時所留下的信息,客戶核對此信息是否與自己當時所預留的信息一致,防止假冒銀行。⑥持卡客戶從支付平臺上向銀行提交支付表單并在銀行網站上輸入本人的支付密碼,該密碼向銀行服務器提交時,采用了128位的SSL安全加密,客戶的卡號和密碼不為商城所知,保證了客戶的賬戶信息安全。⑦銀行向第三方發送支付結果信息,該信息全部采用銀行私鑰進行數字簽名。
3、第三方電子商務支付平臺的實現流程
第三方電子商務支付平臺的流程為:①買家瀏覽檢索商戶網頁,選定商品并與賣家商定好價格。同時買家通過自己的賬號把購買商品的信息告知賣家,并得到自己的訂單號。②買家把賬號信息與訂單信息傳送到第三方支付平臺,并直接鏈接到其安全支付服務器上,通過各支付工具進行支付操作。③第三方支付平臺將消費者的支付信息,按照各銀行支付網關的技術要求傳遞到各相關銀行。④由相關銀行(銀聯)檢查網上消費者的支付能力,實行凍結、扣賬或劃賬,并將結果信息傳至第三方支付平臺和消費者。⑤如果消費者具有支付能力,則應付金額被支付到第三方支付平臺上。此時第三方支付平臺將支付結果通知賣家,并授權賣家發貨。⑥由賣方向買方發貨或提供服務。⑦買方收到商品后向第三方支付平臺確認到貨信息。如果未收到貨或商品有質量問題則可以向第三方支付平臺申請退款。⑧各個銀行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向賣家實施清算。
三、第三方電子商務支付平臺實施對策
2005年電子商務的舞臺上,第三方網上支付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由于擁有款項收付的便利性、功能的可拓展性、信用中介的信譽保證等優勢,第三方網上支付較好地解決了長期困擾電子商務的誠信、物流、現金流問題,由此,引來電子商務網站和商家的追捧。有人甚至說,如果把電子商務看成是未來經濟發展的發動機,那么,第三方網上支付就是這部發動機的主力助推器。然而,第三方電子支付平臺的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如金融監管、與銀行的合作、平臺的安全、客戶的觀念及信用度的培養等問題。為了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的發展和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進一步的完善,有必要針對這些問題的對策進行分析,以確保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順利實施。
1、加強對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金融監管
伴隨第三方支付快速發展的問題之一是對第三方支付的監管卻相對空白,這對其進一步發展不利。因此,專家呼吁金融監管機構應密切注意第三方支付可能存在的金融風險,比如從事資金吸存并產生資金沉淀,資金安全隱患和支付風險以及道德風險。中央銀行在充分引導發揮網上支付業務積極作用的同時,還應當對非銀行機構從事網上支付業務采取必要的監管措施,以規范其健康發展。
2、加強與商業銀行的合作
第三方支付平臺有助于打破銀行卡壁壘,但銀行顯然不想讓第三方支付平享網上支付這塊蛋糕。銀行界人士認為,第三方支付平臺起的只是過渡性的作用。隨著網上支付的發展,第三方支付平臺起的作用會越來越小或最終消失。網上支付的最終發展目標是像用信用卡在ATM機上取款一樣無限制。如果支付平臺只是滿足做一個支付網關的話,就面臨很多問題。要在未來互相的博弈中提高籌碼,支付公司必須在現在就應該打造自己的不可替代性。所以,第三方支付平臺應該提高自身的增值能力,準確把握客戶需求,提高服務質量。只有提供適合中國國情的支付服務,并且合成強大資源的合作公司,才能在支付領域脫穎而出,真正成為支付領域里面的品牌。
3、進一步提高平臺的安全性以及用戶的安全防范意識
對安全性的擔憂始終是對電子支付方式發展的一種障礙。第三方電子支付平臺同樣要面對消費者和商家對安全性的擔憂。這種擔憂來自兩方面:一是買家的安全,比如卡號被盜、密碼泄露等等;二是商家擔心第三方挾款而逃。由此,對買家而言,需要支付平臺在網關上不留任何數據,并且在數據傳輸過程中進行128位加密;對商家而言,只有盡量選擇名頭大,資金比較雄厚的公司,上述風險會大大降低。這不僅要依靠法律及金融監管機構對其監管,還要努力幫助用戶,以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識,以便更好地解決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安全問題。
4、培養用戶信用度,改變其傳統的購物習慣
篇7
1電子商務與電子支付
1.1電子支付與電子商務
交易過程(即電子交易)是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主體部分。因此對于電子交易來說,整個電子交易過程中要求高安全強度、高精確度[1]。電子支付是完成電子交易必不可少的一個過程,電子支付涉及到許多利益主體,并且需要與金融部門交互合作才能完成這一過程,所以電子支付的安全涉及到消費者、商家和電子支付系統等。
1.2網上支付
網上支付是指消費者通過互聯網直接進行貨款支付的行為,網上支付可以被看作是電子支付的高級形式[2]。網上支付具有靈活方便的特性,被廣泛使用。目前為止,網上支付方式主要包括銀行卡網上支付、電子現金、電子支票、移動支付、基于第三方平臺的支付等。本文中的第三方支付特指第三方網上支付。
2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網絡支付
2.1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產生
第三方支付是指以第三方支付機構作為整個交易的擔保人,并在相應的網絡溝通平臺中建立起銀行與銀行客戶間的協議關系,以此來實現對相關信息的驗證和數據交換,最終使得消費者、商家以及銀行在整個支付平臺中完成交易[3]。
2.2第三方支付平臺網絡支付的理論
目前的第三方支付平臺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網關型支付平臺,在這種模式下,交易各方權責劃分明確、結算過程方便,但是需要支付較高的手續費,并且存在一定的交易安全問題。第二類是信用擔保型第三方支付平臺,這種平臺的代表就是現在廣泛使用的支付寶,這種平臺是大型的電子商務公司自建的支付平臺,可以起到對交易和貨物安全的雙重保障作用。
2.3第三方平臺支付的特點
第三方網絡支付與傳統的支付體系相比,具有以下特點:(1)介入成本較低。只需一次注冊,就能永久使用注冊信息進行支付;(2)操作簡便、使用靈活。用戶使用注冊過的賬號和密碼就能完成支付,特別是在移動終端、電腦上的應用,使得支付過程更加簡便、靈活;(3)交易價格比較優惠。消費者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交易可以享受一定的價格優惠,對于小額交易和閑散資金其使用成本較低。
2.4主流的第三方支付平臺
根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提供的監測數據顯示,從2014年中國第三方網絡支付交易規模的市場份額來看,支付寶占比49.6%,財付通占比19.5%,銀商占比11.4%,快錢占比6.8%,匯付天下占比為3.2%,環訊支付占比2.7%,其他占比為1.6%[4]。其中,支付寶在2014年所占的市場份額是最大的,近乎一半。支付寶由阿里巴巴集團創辦,目標是提供“簡單、安全、快速”的在線支付解決方案,目前用戶群覆蓋了C2C、B2C、B2B領域。財付通是騰訊公司的專業網絡支付平臺,為用戶提供便捷的網絡支付和完整的網絡生活空間,是僅次于支付寶的第二大第三方支付平臺[5]。
3第三方網絡支付存在的安全問題
3.1網絡安全問題
第三方支付潛在安全問題主要體現在網上支付過程中對消費者個人隱秘信息的盜取和篡改;第三方支付平臺或者支付流程自身存在的漏洞被利用,從而帶來系統及支付安全問題;一些惡意代碼、病毒入侵網絡和支付平臺,導致用戶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機密性等受到威脅。
3.2資金安全問題
3.2.1在途資金管理方面的安全問題在途資金是指由于資金的支付的賬務處理與支付指令的處理不同步時,對支付雙方的賬務造成影響。目前,大多數第三方支付平臺主要使用行使銀行職能的方式完成支付交易活動,對交易的款項可以直接進行使用和支配。由于第三方支付方式特性,資金會在第三方支付平臺形成一定的積累,容易產生第三方平臺越權調用交易款項的安全問題。另一方面,隨著交易資金的不斷增長,第三方支付平臺可以運用積累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投資畢竟存在風險,影響交易資金的安全性和流動性,使得支付問題不斷出現。3.2.2交易資金方面的安全問題利用互聯網交易的隱秘性和匿名性,實現資金詐騙、賄賂和洗錢等。銀行對信用卡的提現有一定的控制制度,但在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中無法控制交易,因此利用信用卡套現的情況越來越嚴重。缺少防止惡意交易的有效措施,使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成為洗錢的工具。3.3法律方面的安全問題互聯網金融業務在網絡中進行,信息具有不對稱性。在網絡交易中確定交易者的身份十分困難。雖然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功能不斷改進與完善,但卻沒有與之對應的法律、法規。法律法規體系的不完善導致基于第三方支付平臺網絡支付的安全問題。
4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安全策略
4.1加強第三方支付安全平臺建設
構建第三方支付安全體系的同時,建立安全穩定的運行環境十分重要。針對網絡黑客和計算機病毒等威脅的侵入,計算機需加強防護能力。將第三方支付平臺作為現代金融體系的內容之一,以統一的技術標準對安全問題進行監控。對于第三方支付平臺而言,僅用技術手段來保證安全,可能會導致在競爭中處于劣勢。因此在加強安全平臺建設時還需考慮信用管理機制。4.1.1技術手段如數字證書技術、防火墻、身份認證技術等來加強網絡的安全;采用對稱與非對稱加密技術、SSL協議、SET協議、NFC無接觸式通信的智能卡等技術,增強計算機系統的安全防御能力。4.1.2信用管理機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操作規范等,針對可能出現的欺詐、差錯、爭議等,提出有效的處理方法,進行權職劃分,對用戶進行安全意識和行為教育。
4.2強化立法監督與保障
從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的發展來看,保障這種支付方式的運行是建立在相關的法律法規基礎之上。但我國第三方支付的法律法規監管并沒有形成一定的體系,所以就無法對買賣雙方之間的利益保護起到相應的效果。目前,我國針對第三方網絡支付的法律僅有“非金融機構支付管理辦法”這一專項法律,但是在這部法律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因此建立完善的第三方網絡支付相關的法律法規十分必要。一方面,要加強第三方網絡支付的立法進程,近一步完善第三方網絡支付的法律法規體系。從長遠來看,需要根據第三方網絡支付的發展趨勢制定相關方面法律法規,以此規范第三方網絡支付的業務。此外,第三方網絡支付已經擴展至多個部門,僅僅依靠專項法律已經不能夠解決所有的問題。針對這一性質,我國的其他法律也應該增加或修改相應的條款。這樣,不僅利用其他法律來保護用戶的合法權益,也可以綜合考慮解決第三方網絡支付中的問題,從而提高第三方支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要健全第三方網絡支付的監管機制。與有型市場相比,對網絡環境下第三方網絡支付進行管理的難度可想而知。因此要建立全面的第三方網絡支付的監管機制。包括相關的行業性監管機構、第三方支付行業協會和政府的監督作用等,來保證第三方網絡支付的安全。首先,應該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對第三方平臺中的賣家都能夠進行信用評價。這不但需要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努力,而是需要整個社會的關注和參與。我國的社會信用機制起步較晚,1999年,我國上海、廣州從個人信用建設為起點、2001年北京中關村以企業信用制度試點工作為基礎開始了地方信用體系建設實踐。但是由于我國人口眾多,統一和管理具有一定的困難,所以我國目前還沒有完善的信用評價體系。其次,政府要加強對第三方網絡支付的行政監督。由于第三方網絡平臺屬于互聯網中的中介平臺,具有虛擬的性質,政府行政部門對其實現行政監管比較困難,因此就需要加強政府的行政監管,并且建立相關行業監管機構或行業協會的監管。最后,目前的網絡消費一般都是通過第三方平臺來完成支付過程,但是對用戶信息的保密性沒有很大程度的保證,常常會出現由于第三方原因導致的用戶信息被盜取或者泄露,給用戶的信息安全帶來很大的威脅,而且相關的利益主體并沒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政府應該公平分擔在第三方網絡支付中的責任。
4.3提高消費者安全意識
使用第三方網絡平成支付的用戶必須有一定的自我保護意識,要重視對個人信息的保密,其中對于用戶來說首先最重要的信息就是口令密碼。用戶保證口令密碼的安全十分重要。在設置口令密碼時要注意避免用戶名等弱口令密碼、口令密碼的字符應該足夠長、口令密碼的字符組成應盡量復雜等,現在的第三方網絡支付平臺在這一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規則,但是還不夠完善;在使用的過程中要注意不要將密碼口令寫下來或告訴任何人、定期更換口令密碼、使用軟鍵盤輸入口令密碼等。另外,支付平臺的下載也要有選擇性,特別是二維碼的掃描,因該選擇安全的掃描軟件和正規商家二維碼;在支付過程中,銀行卡或者交易賬戶要設置交易限額,超過限額的部分予以提醒,并且需要再次確認金額,輸入交易的口令密碼才允許支付繼續。最后一點,在出現自身利益受到損害的時候,應該及時與第三方平臺取得聯系,并且立即停止支付活動。這時就要提高維權意識,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威脅時,及時使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身的財產安全,維護合法權益。
5結語
篇8
網上銀行電子支付概述
所謂電子支付(electronicpayment),是指以電子計算機及其網絡為手段,將負載有特定信息的電子數據取代傳統的支付工具用于資金流轉,并具有實時支付效力的一種支付方式。
電子支付的實現方式有三種。
一為信用卡支付。該方式可以在現實世界和網絡世界中使用,在因特網上使用時,它可以在各個銀行相互認可的前提下,在不同銀行之間進行資金的流轉,因而能夠更為快捷地實現電子支付,是電干支付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二為電干貨幣。電子貨幣是以電子計算機及其網絡進行儲存、支付和流通的一種非現金流通的貨幣,具有支付適立性強、變通性好、交易成本低廉等特點,是電子支付最為重要的載體。
三為電子支票。電子支票是指將傳統支票改變為帶有數字簽名的電子報文,或利用其他電子數據代替傳統支票的全部信息。電子支票借鑒紙張支票轉移支付的優點,利用電子數據傳遞將錢款從一個賬戶轉移到另一個賬戶。用電子支票支付,能夠節約人力物力成本,而且銀行還能通過網絡銀行為參與電子商務的客戶提供標準化的資金信息。因此,電子支票日益成為高效的電子支付手段。
現階段我國網上銀行電子支付存在的法律問題
(一)我國的電子支付法律體系和法律環境不完備。
電子貨幣的使用可能帶來多種風險。比如,貨幣使用者因為電子貨幣所具有的匿名性和不可追蹤性,在丟失電子貨幣后無法掛失止付;電子貨幣的發行者在破產或發生危機時,其發行的電子貨幣也會產生信用危機;違法犯罪帶來的安全風險、電子貨幣本身存在的技術風險等。
目前,我國對電子貨幣的法律地位還未充分明確,包括電子票據、電子現金和銀行卡等多種形式的電子貨幣的相關法律還不完善,電子貨幣的發行和監管也還需探討。雖然我國目前禁止除中國人民銀行之外的企業和機構發行電子貨幣,但由于電子貨幣本身的定義和地位尚不明確,使得很多現實情況難以被認定和規范。這些法律方面的欠缺阻礙了我國網上銀行電子支付業務的發展。
(二)網上現金與票據清算規則不明晰。
我國傳統的法律體系中關于現金與票據清算的規則并不能完全適宜網上支付,支付損害的認定及其賠償范圍及責任在我國也尚無相應的法律規定。在我國現有的(調整后的)有關銀行卡用以網上支付的法律中,沒有區分經過授權的支付和未經授權的支付,持卡人必須自己承擔未經其授權的電子支付的損失。比如對掛失前因卡及密碼丟失造成的損失,由持卡人自行全部承擔。
同時,我國的現行法律對消費者的利益考慮不是很多,對于保護消費者與鼓勵高新技術發展兩者之間的平衡也把握得不是很好。因為網絡支付技術及其相關技術仍然屬于比較新的技術,在對技術的把握上服務提供者、銀行、認證機構等具有一定的優勢,而普通企業和消費者在支付命令出現錯誤時很難證明過錯是由誰導致的。而新興技術本身具有風險性,如果讓技術的提供和推廣者完全承擔由于這些未知的風險因素導致的責任,也會影響目前網上支付的發展和推廣。在這個兩難境地中,我國法律的制定者傾向于鼓勵新技術的應用,即對銀行等技術提供和推廣者課以較少的舉證責任,這樣必然就會對消費者的利益保障不夠。在這一方面,國外尤其是美國的法律規定值得我們借鑒。
(三)我國法律對于網上銀行和認證機構的監管還很不夠。
目前,有關權威部門亟需對網上銀行和認證機構作出一系列的規定、規范,并進行有效的監管,包括其經營條件、信譽、實力和擔保能力,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業務范圍、業務開發與報批,安全技術與標準,軟硬件支持系統的可靠性、安全性,管理人員素質和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程序等。《電子簽名法》雖然規定了一些認證機構監管方面的內容,但仍不夠具體,對安全流程、認證服務、統一標準、實現交叉認證、細化電子認證,以及政府和企業在法律實施中應該充當什么樣的角色等,缺乏詳細的規定和描述。
應對網上銀行電子支付相關問題的法律對策
從法律的角度應對網上銀行電子支付存在的問題,目前可主要采取如下幾種方法。
(一)完善電子支付的法律體系。
面對電子商務的浪潮,法律明顯表現出了滯后性,這從客觀上制約了電子支付業務的迅速開展。國家應組織力量進行相關的法律研究,制定新的法律以填補空白點,修改與之沖突的舊法律條文以適應新情況。例如,修訂《票據法》已是當務之急。因為我國《票據法》的嚴格規定已經阻礙了電子商務的發展以及網上支付的進行,承認電子文本的效力,承認電子簽名的合法性是必需明確的。
(二)統一電子支付的行業規范。
電子支付的發展不僅給傳統的支付方式帶來了強有力的沖擊,同時也給金融業帶來了“重新洗牌”的極大機遇和挑戰。面對新的情況,我國金融機構要加緊發展電子支付業務,吸收融合先進的國際規范與慣例,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統一的網上支付標準和規范,以減少支付標準不一樣帶來的風險;同時必須兼顧消費者的利益,在制定規范的過程中切實為消費者考慮。
(三)加強對電子支付的法律監管。
在加快制定電子貨幣流通法規的基礎上,對于金融機構的監管,主要是從兩方面進行。一方面,要通過對其進入和退出金融市場進行審核,確保只有具有良好信用度和雄厚資金實力的機構才能進入電子支付系統,以防網絡欺詐;另一方面,要加大對金融機構電子貨幣的發行資格、電子貨幣流通過程中安全支付標準的審查和監督,重視對電子貨幣風險系統控制的監管。
(四)加強電子支付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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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網上銀行;經濟;金融;因素
一、我國網上銀行業務發展的現狀
我國銀行網上支付現狀:起步晚、手段少、業務量小。我國商業銀行通過國際互聯網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時間并不長,業務量也較小。1998年4月,招商銀行推出了網上支付業務,當時主要提供企業對企業的資金結算;1998年5月,招商銀行與首都電子商城、深圳天虹商場等商家合作,開通企業對個人的網上支付業務,同期開通此項業務的還有中國銀行。下面分別介紹幾家銀行的相關業務及開展情況。
二、網上銀行的特點
首先,網絡銀行業務智能化,服務個性化。網絡銀行主要借助智能資本,客戶無須銀行工作人員的幫助,可以自己在短時間內完成賬戶查詢、資金轉賬、現金存取等銀行業務,即可自助式地獲得網絡銀行高質、快速、準確、方便的服務;因特網向銀行服務提供了交互式的溝通渠道,客戶可以在訪問網絡銀行站點時提出具體的服務要求,網絡銀行與客戶之間采用一對一金融解決方案,使金融機構在于客戶的互動中,實行有特色、有針對性的服務,通過主動服務贏得客戶。
其次,網絡銀行全球化、國際化發展趨勢明顯。隨著經濟全球化和金融國際化發展步子的加快,世界各國銀行業運用并購重組方式積極向海外擴張,采取“打出去,請進來”等多種途徑、多種方式擴展業務,占領世界市場。隨著網絡整體水平的提高和綜合實力的增強,它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會不斷提高,它將成為一個行業,成為金融業發展的一種趨勢,今后網絡銀行發展的潛力很大,市場前景廣闊。
另外,網絡銀行業務將向多樣化、創新化發展。網絡銀行的出現,使傳統銀行經受了一場技術革命,傳統銀行業務將受到挑戰,網絡銀行具有靈活強大的業務創新能力,不僅可延伸改造傳統的業務,而且會不斷設計業務新品種,創新業務方式,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需求,網絡銀行利用現代金融技術,大力開展網上交易,網上支付和清單業務,拓寬業務范圍、增加業務收入,利用網上銀行為企業和居民進行資金余額查詢、賬戶轉移、第三方支持,銀行業務通知等基本業務服務,還要利用互聯網作為營銷渠道,交叉出售產品和服務。
三、我國網上銀行發展中遇到的問題
(一)市場主體發展不健全
目前國內網絡銀行是在現有銀行基礎格局上發展起來的,通過網絡銀行延伸服務即所謂的傳統業務外靠的電子銀行系統,大多只滿足存款、匯款、匯兌等業務,只是一個簡單化的傳統業務外掛,其實只能算照搬柜面業務的“上網銀行”。目前,國內網絡銀行一方面盲目攀比,盲目地引進與投入;另一方面技術手段停留在低層次,缺乏內涵,缺乏適合市場的特色。
(二)技術風險
在信息技術方面,金融網絡安全存在隱患。由于網絡的虛擬性,對“防火墻”、身份認證、安全系統層SSL協議、安全電子交易SET標準及其他技術措施的要求更高,而在信息的真實性、客戶身份的合法性、支付信息的完整性、支付信息的不可否認性、網上交易的合法性等方面,還不能夠完全消除人們的疑慮。此外,黑客、木馬病毒的攻擊使網民在支付過程中防不勝防。
(三)發展環境欠完善
目前我國網絡銀行業務縱深和寬度都還有限,信息基礎設施規模小、終端設備普及程度失衡,客戶群體缺乏規模,現代支付體系不完善,信用評價機制不健全,認證中心體系尚未建成。
四、針對網上銀行的隱患提出的策略
(一)人才培養方面
我國銀行業要重視網絡人才的培養,特別是同時具備網絡知識和金融知識的人才培養。我們要建立高科技人才的培養戰略,更新銀行業高科技人才的激勵與約束機制。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和凝聚優秀科技人才,特別是青年人才,要從政策上穩定人才,充分發揮人才作用,為人才的發展提供寬松的環境和良好的外部條件。要加大對科技人員在業務和技術方面的培訓,提供各種條件鼓勵其參加境內外的培訓與深造,并且積極吸收外部人才充實銀行內部實力,為科技人才隊伍注入新鮮血液,從而增強機構活力,為銀行的電子化風險控制建設做好人才的儲備。
(二)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積極推行以建立“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為基礎,完善企業及個人的信用體系,實現貸款信息共享,信用等級評估和信用咨詢服務。建立和規范安全認證體系。發展網上銀行業務,大量經濟信息在網上傳遞,安全性是最大問題。而在以網上支付為核心的網絡銀行,電子商務最核心的部分包括認證在內的電子支付流程,只有真正建立起國家金融權威認證中心系統,才能為網上支付提供法律保障,逐步為網絡銀行的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運行環境。
(三)開發新的產品服務,進行全新的業務拓展
網上銀行要適應客戶在電子網絡上進行買賣交易時的支付與結算需要,就必須創新與電子網絡交易相關聯的交易支付手段和金融工具產品,必將對傳統的商業銀行的支付手段產生深刻的影響。網上銀行新的交易支付手段主要有數字現鈔,電子支票,電子信用卡,其他電子金融工。
(四)強化銀監會對網上金融風險的監管
政府之所以要對金融機構實施廣泛的監管,是因為存在著市場缺陷。這些缺陷包括信息不對稱,以及由此引發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這些缺陷加上銀行業較強的外部性和天然的脆弱性,都極易給消費者帶來消極影響,引發消費者對銀行體系的不信任。因此,需要政府進行干預,政府對銀行業監管的最基本目的是保護消費者和提升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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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提要:
從2000年開始,經過5年的曲折發展,我國的電子商務應用已經逐漸從幼稚走向成熟,在社會經濟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并深刻地改變著人們的消費及生活習慣。然而目前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還存在著很多的亟待解決的問題,其中制約電子商務快速發展的主要瓶頸之一就是支付問題。因此,本文將把關注的重點集中在電子商務領域中和支付相關的一些方面,介紹目前國內電子商務應用中支付環境的現狀及發展趨勢、主要的支付方式及其特點、現有支付方式面臨的主要問題及解決思路等。
關鍵詞:
電子商務、支付方式、傳統支付、在線支付
一、 概述
隨著計算機、網絡及現代通信技術的日益發展,電子商務應用也逐漸走入了千家萬戶,成為被人們所熟悉的一種交易方式之一。電子商務利用Internet平臺將傳統商務活動中的參與各方(買家、賣家、物流公司、金融機構等)連接在一起,通過將整個交易過程網絡化、電子化、信息化,減低了交易的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
作為一種新型的商業交易方式,電子商務的內容仍然還是由“信息流”、“資金流”、“物流”三者構成。但是,和傳統的商務活動相比,電子商務最顯著的一個特點就是在“三流”中對計算機、網絡、通信等現代信息技術的廣泛使用,特別是在“信息流”和“資金流”的過程中,信息技術的使用使電子商務沖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以高效率和低成本的方式去完成整個交易過程。在電子商務發展的初期階段,信息技術主要是應用在網上信息檢索、定單確認、合同草擬等“信息流”的傳遞過程中,“資金流”的傳遞主要還依賴傳統的支付方式完成。但是,隨著電子商務應用的逐漸成熟,對“資金流”電子化、信息化的需求也日益高漲起來。因為,傳統的支付方式破壞了整個電子商務環節的完整性,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交易風險,已經遠遠不能滿易者追求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的要求,成為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嚴重瓶頸。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的報告:截至2004年12月底,內地上網用戶總數為9400萬,但在這些用戶中,參與電子商務活動的用戶比例卻很小——在過去一年中只有近4成左右的網民進行過網上購物活動,而在這4成網民中,也只有不到1/4的人使用過在線支付。可見,傳統支付方式仍然是我國目前電子商務應用中的主要支付方式。但是,使用傳統支付方式完成電子商務交易結算在給交易者帶來額外的風險和成本(比如使用貨到付款為支付方式時,就存在著收款成本和收款人道德風險損失等)的同時,更嚴重地降低了電子商務活動的整體效率。這就好像把電子商務變成了一架被牛車拉著行走的飛機,極大地削弱了電子商務的優勢。
從電子商務的長遠發展來看,真正能夠實現資金流動的信息化、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優越性的支付方式還是依靠信息技術來實現的在線支付方式(包括網上支付、移動支付等)。目前國內外許多大型的電子商務網站(包括提供電子商務交易的門戶網站、專業網站、企業網站等)都提供了某些類型的在線支付方式,比如電子現金、電子錢包、電子支票,特別是以各種銀行卡為載體的網上支付等,這些都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電子商務的支付環境,提高了電子商務活動的效率。但是,這些在線支付方式還存在著諸如安全認證、支付標準、法律依據、維護費用等等多方面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單靠市場機制的自發作用是遠遠不夠的,它需要包括消費者、商家、銀行、認證機構、政府等多個主體的積極參與和合作,特別是需要政府的參與和支持,因為只有利用政府的力量才能在全社會范圍內合理地調配資源,建立和完善涵蓋技術、金融、法律、信用、文化等全方位、多角度內容的統一的電子商務支付體系。
二、 電子商務領域中的支付方式分類
根據支付活動的運作模式的不同,可將電子商務領域中現有的支付方式分為三大類:分別是:依靠傳統支付體系實現的傳統支付方式;依靠INTERNET網絡完成的網上支付方式和依靠通信網絡完成的移動支付方式。其中,網上支付方式和移動支付方式因為都具有區別與傳統支付方式不同的、利用信息技術手段(INTERNET網絡/通信網絡)驅動電子資金流動的特征,常常也被統稱為“在線支付”或“電子支付”。
(一)傳統支付方式
傳統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網上交易、網下結算”,即:消費者和商家之間只利用網絡完成信息檢索、定單處理、合同草擬等“信息流”的傳遞,而“資金流”的傳遞則是使用現金、票據等傳統金融工具來實現的一類支付方式。傳統支付方式在電子商務發展的初期階段、在線支付環境還很不成熟的時候,是完成電子商務交易結算的主要途徑。
目前,在電子商務領域中常見的傳統支付方式包括有:
1、 貨到付款
貨到付款即人們俗稱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買家在網絡上選定要購買的商品后,在支付方式中選擇“貨到付款”支付方式,等所購商品實際送達并驗證質量無誤后,再把貨款當面交付給送貨人(也就是收款人)。這是目前國內電子商務活動中最流行的支付方式之一。
貨到付款最大的優點在于貨物和資金的交割發生在同一時點上,因而可以盡可能地保持交易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對等、保護商家的貨物和消費者的資金,因此貨到付款也被一些電子商務網站稱為“零風險支付”。
相比貨到付款的優點,這種支付方式也存在著一些明顯的缺點,主要有:
(1)消費者需要額外支付送貨費用,從而增加了購買成本。
(2)商家需要面對由于送貨員(收款員)個人信譽缺失所造成的風險。特別是在電子商務發展的初期,小的物流公司頻繁發生送貨員(收款員)攜款潛逃的事件,給商家造成了一定的風險和損失。
(3)受地域限制,目前大多數電子商務交易都只能支持同城范圍內的貨到付款方式,無法充分體現電子商務本身所應具有的跨地域交易優勢。
此外,由于貨到付款中收取的一般為現金,因而現金運輸、存儲過程中的安全性、偽鈔風險等現金交易的固有成本也是商家所要承擔的,這些都無形中增加了電子商務活動的總成本。
2、 郵局匯款
郵局匯款是消費者先通過郵局向商家指定的地址匯款,商家再收到匯款或通過傳真等方式確認了消費者的匯款信息后,再按照消費者定單的要求發貨。
郵局匯款的優點在于我國郵政網絡發達,遍及全國大小城鎮,特別是在經濟和金融還不發達的小城鎮,使用郵局匯款可以幫助消費者輕易跨越地域限制,獲取自己想要的商品。此外,我國的郵政系統在公眾心目中的信任程度很高,對于一些注重交易安全的傳統交易者來說,可能更傾向于使用郵局匯款的支付方式。
郵局匯款的缺點是:
(1)交易雙方地位不平等:在這種支付方式中,交易的主動權掌握在商家手中,商家可以控制發貨時間甚至決定是否發貨。消費者的匯款一旦發出,就不再擁有該交易的控制權,因而無法有效對消費者權益實施有效的保護。在2004年,國內一家著名電子商務網站就曾發生過商戶利用要求消費者必須采用郵局匯款方式支付,進行惡意欺詐的事件,使該網站不得不專門刊登證明來要求交易者小心。
(2)速度比較慢:普通匯款一般需要5—7天才能到達,而且收款方很難查詢在途匯款,一旦發生退貨等意外情況,因為匯款在途,會延遲整個交易結束的時間。
3、 銀行匯款(轉賬)
銀行匯款(轉賬)是消費者通過在金融機構網點向商家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轉賬),來完成電子商務資金結算的一種支付方式。
銀行匯款的優點是速度比較快(特別是同一銀行的系統內匯款)、資金比較安全(由于指定了支付賬戶,可防止使用郵局匯款單冒領匯款的欺詐現象),而且具有交易的可跟蹤性,一旦發生交易糾紛或欺詐行為,買家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從銀行獲取相應的賬戶信息和交易細節證據。
銀行匯款的缺點主要有:
(1)跨行轉賬手續繁瑣,消費者為加快匯款速度不得不選擇商家指定賬號的同名銀行對應網點。
(2)小城市和偏遠地區的網點少,消費者很難及時找到對應的銀行網點。
(3)各行的手續費標準不完全統一,買家可能因為選擇了收費較高的匯款行而支付更多費用。
此外,目前銀行網點(特別是工、農、中、建等大行的網點)普遍存在業務繁忙、等待時間長的問題,從而增加了買家的時間成本。
(二)網上支付方式
和傳統支付方式相比,網上支付方式的共同特征是“網上交易、網上結算”,其本質是在INTERNET網絡上實現傳統支付方式的電子化,是傳統支付體系向網絡的延伸。這是最能體現電子商務優勢、代表電子商務領域支付未來的支付方式之一。
目前,在電子商務領域中常見的網上支付方式包括有:
1、 網上銀行卡
銀行卡是由銀行發行的,具有存取現金、轉賬、消費、信用等功能的結算支付方式。使用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是目前最為普遍的一種網上支付方式。
使用銀行卡進行網上支付具有如下優勢:
(1)交易實時性:銀行在接受支付指令時會實時驗證賬戶余額和透支限額,并進行即時扣款,降低了盜用和拒付風險。
(2)高安全性:目前在銀行卡網上支付中普遍被采用的SSL安全認證協議符合國際通用標準,而且買家是在銀行提供的支付網關上填寫金融信息,從而保護了買家賬戶的安全。
(3)強制記錄性:目前國內買家在使用銀行卡支付前必須在相應開戶行開通網上銀行服務,獲取數字證書。同時,消費者每次在網上進行的支付交易也將被嚴格記錄,方便在出現問題時跟蹤追查和獲取證據。
不過,我國目前的銀行卡網上支付方式也存在著一些的缺陷。其中,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各家銀行甚至同一家銀行的不同分行、不同的卡品種所提供的支付網關、服務標準、地域范圍各不相同,給買家和商家利用銀行卡網上支付開展電子商務活動造成了很大的混淆和障礙。目前國內主要的電子商務交易網站基本都提供7、8種以上的銀行卡網上支付方式,其中既有各家銀行提供的獨立性支付網關,也有第三方授權機構提供的綜合性支付網關,這給交易者選擇和網站維護都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2、 電子現金
電子現金是一種以數據形式流通的貨幣,它把現金數值轉換成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數,通過這些系列數來表示現實中各種金額的幣值。使用電子現金要求電子現金發行者(銀行或商家)與電子現金接收者之間預先建立協議授權關系,通過專門軟件建立電子現金的完全認證,由發行者負責完成買家和商家之間實際資金的轉移。
電子現金的優勢在于完全脫離了實物載體,使用戶的支付更為方便,此外電子現金采取的是匿名發行,具有不可跟蹤性,很好的保護了買家的隱私;由于電子現金一般采取軟、硬件結合的加密算法,每一組序列數都具有隨機性和唯一性,因而可以更好的防偽造;此外電子現金和實物現金一樣具備可轉讓性、可分割性(大面值的電子現金可以分割成小面值電子現金進行準確支付)、離線可用性(不需要像銀行卡一樣每次支付都必須經過發行機構的認證),因此在網上支付特別是小額支付的電子商務應用中具有很廣闊的發展前景。
雖然將電子現金應用于網上支付具有很多非常顯著的優勢,但從國際范圍的電子現金應用現狀來看,還有許多問題在阻礙著電子現金的進一步發展。比如支持電子現金的銀行和商戶數量較少、對軟硬件技術要求較高、跨國使用電子現金時存在著貨幣兌換問題、國際稅收問題、洗錢問題及對現有金融秩序、貨幣供應、匯率穩定的沖擊問題等等。
3、 電子錢包
電子錢包是以智能卡為載體的電子現金支付系統,應用于多種用途,具有信息存儲、電子錢包、安全密碼鎖等多種功能。在電子錢包中可以裝入電子現金、電子銀行卡、所有者的地址信息、身份認證信息等多種信息。
電子錢包的最大優點就是一“卡”多用途,特別是在網上支付的過程中,可以通過單一點擊完成購物支付過程,不必重復填寫到貨地址、賬戶信息、認證信息等內容,從而提高了支付效率。
電子錢包的缺點主要是需要在商家認證的電子錢包服務系統中運行,商家為了支持電子錢包需要額外的維護和硬件成本,更由于電子錢包的發行者不同、發行標準不統一而限制了電子錢包的推廣使用。
4、 電子支票(轉賬)
根據2004年美國《21世紀支票交換法案》中的定義:電子支票是客戶向收款人簽發的數字化支付指令,它通過互聯網或無線接入設備來完成傳統紙質支票的所有功能。即電子支票實質為數字化信息,從簽發出票到最終清算完成的整個過程均為無紙化操作,其載體為智能卡,利用密鑰進行的電子簽名,與基于紙質支票的電子提示支票有顯著區別。
與傳統支票相比,電子支票具有節省時間、減少紙張傳遞費用、沒有退票、靈活性強、易于保存和檢索等優勢。
但是,電子支票的整個事務處理過程要經過銀行系統,而銀行系統又有義務出文證明每一筆經它處理的業務細節,因此對于一些非常重視隱私的群體來說,電子支票并不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三)移動支付方式
移動支付方式是伴隨著通訊技術的發展和手機在國內的廣泛普及而產生的,其主要特征就是“網上交易、掌上結算”。移動支付方式為每個移動用戶建立一個與其手機號碼關聯的支付賬戶,其功能相當于電子錢夾,為移動用戶提供了一個通過手機進行交易支付和身份認證的途徑。目前移動支付的應用(特別是在小額支付領域中的應用)正在快速增長,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
移動支付方式作為目前最新型的一種支付方式,具有以下一些主要的優點:
(1)速度快:移動支付是目前為止速度最快的一種支付方式,買家可以利用手機隨時隨地完成支付過程。
(2)安全程度高:在整個移動支付過程中,從手機終端到銀行端采用的是全程加密,特別是手機與卡、卡與賬戶的綁定機制,能夠保證客戶賬戶資金的安全。
(3)操作簡便:目前的移動支付方式在手機端可采用人性化操作界面,用戶只需按界面提示步驟完成操作過程即可。
雖然發展前景廣闊,但是作為一種新生事物,移動支付還存在著一些發展過程中的不完善之處。目前移動支付方式最主要的缺點包括有:
(1)技術不完全成熟:國內目前主要的移動支付方式是通過短信技術實現的,由于這種技術使用的是非常低速的信令信道,因此有時無法保證交易實時性。最近也有少數的幾家國內商業銀行同時提供了基于WAP、Brew等技術手段的移動支付服務,但由于受限于手機型號,也不能很好地推廣。
(2)服務兼容性差:現有的移動支付方式是由各家銀行分別和運營商聯系推出的,提供的服務內容、資費標準、操作方式都各不相同,容易給用戶造成額外的費用和認知的混淆。
(3)支付功能有限:現在移動支付方式主要還是針對一些如電話卡充值、鈴聲下載等數字電子商務產品提供的支付,針對大宗、實物產品的支付還很少,功能還有待與進一步開發。
三、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支付環境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回顧我國電子商務幾年來的發展歷程,支付問題始終是制約電子商務發展的一個嚴重阻礙。而支付問題的核心就是如何保障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的支付安全問題。過去人們一直把關注的焦點集中在從技術的角度保障和提高支付安全性,但是支付安全問題不僅僅是一個技術層面上的問題,相比之下,技術因素之外的管理問題、社會問題才是我國目前支付環境中存在的更嚴重、更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這些技術層面之外的問題主要包括有:
(一)認識問題
支付環境中存在的認識問題其實和中國傳統的謹慎思維方式有關。因為對支付環境的安全心存疑慮,使人們更傾向于使用傳統支付方式來完成電子商務的資金結算、缺乏主動使用在線支付方式的熱情和動力。這種需求不旺的情況反過來又影響了電子商務平臺提供商對在線支付方式進一步投入的積極性。供需雙方一個“保守”、一個“懶惰”,結果就形成了一個“不安全,所以我不用:你不用,我就不提供”的惡性循環,如此循環下去就很難形成被廣泛認同的現代支付體系。
(二)信用問題
對于信用問題,以往我國一直提倡以“道德”為準繩,靠人們“自覺”去維持。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一直缺乏系統化、制度化的信用體系。然而,電子商務應用中交易雙方互不照面、僅在虛擬空間中完成交易過程(特別是支付過程)的特性,在極大地考驗著整個社會的誠信。尤其是和在線交易相關的法律問題一直沒能徹底解決,人們在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違約、欺詐的成本很低,因而和傳統商務活動相比,電子商務活動中的信用問題更加突出。信用問題的普遍存在使交易雙方難以建立相互的信任,因而寧愿選擇傳統的支付方式。貨到付款能成為目前電子商務應用中主流的支付方式,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交易雙方對對方信用的否定。
(三)標準化問題
無論是傳統支付、網上支付還是在線支付,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對整個支付環境的標準化問題。支付標準的不統一表現在企業、網站、金融機構之間相互獨立、各行其是,數據內容、功能種類、技術平臺、認證方式等等涉及支付的各個環節都存在著差異,而且彼此之間因為缺乏統一標準而無法實現共享和互連,結果導致整個支付環境混亂不堪,讓交易者無所適從,同時也極大地浪費了社會資源。
(四)法律問題
伴隨著電子商務應用的日益成熟,相關的法律規范也在逐步建立的過程中,特別是2005年4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正式頒布實施,為今后在線支付方式的發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礎。不過,迄今為止我國還沒有專門針對網上支付、移動支付這些新的支付方式而專門適用的法律法規,對于在這些支付方式中可能存在的偽造、更改、注銷、刑偵等問題都存在“無法可依”的現象。這些會阻礙電子商務支付環境的改善,不利于電子商務應用的更快發展。
四、 解決電子商務應用過程中支付難題的思路及對策
突破電子商務應用中的支付“瓶頸”、改善支付環境是一個長期的、復雜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總的來看,要解決電子商務應用過程中的支付難題就必須建立全面統一的現代化支付體系。具體來說包括有:
1、政府牽頭、統一規劃
目前我國的電子商務發展還處在初級階段,還面臨著許多的困難,因此特別需要政府的統一規劃和指導。改善電子商務支付環境必須要解決的信用問題、法律問題、標準化問題等等都不是靠個人、企業、行業等任何局部的社會群體能夠完成的,這些問題的解決必須通過政府來牽頭組織實施。政府應該作為電子商務發展的規劃設計者、環境營造者、交易參與者,全面加入到電子商務的應用過程中來。在這方面,我國政府應該借鑒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的做法,通過建立專門的機構、出臺框架性的文件和政策,為全社會明確努力的方向,規范社會群體的行為。
2、市場導向、全員參與
我國目前已經初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作為這種經濟體制下的一種具體經濟活動形式,電子商務活動也要遵從市場導向的指引,不可以完全依靠行政指令去強行約束,而更多地要依靠市場自發的調節機制,特別是要通過引入有序的競爭、多樣化的支付方式來激發電子商務活動的參與各方共同建設統一支付體系的積極性。比如可以通過建立以贏利為目的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逐步減少支付網關數量,提高支付平臺的跨行共享性,進而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并且減輕交易網站和金融機構的負擔。2005年初阿里巴巴攜手工行推出的“支付寶”,就是在這種市場需求下催生的第三方在線支付平臺,雖然短期內還看不到其運營的實際效果,但是這種支付方式借鑒了國外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的發展模式,具有很好的市場前景。
3、分步實施、注重實效
改善電子商務應用的支付環境切忌“貪功求大”,務必要分步實施、注重實效。要在政府統一制定的框架內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要由簡到難、以點帶面、循序漸進,并且要建立完善的反饋機制,及時觀察實施的效果,方便政府調整總體策略。比如在實現在線支付標準化的問題上,就可以充分借鑒從前我們進行“金卡工程”時的經驗,按照先由國家建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制定統一的標準、選擇試點城市、試點應用,然后逐步擴大涵蓋的城市、應用的范圍,最后直至實現全網應用。在發展過程中,要允許存在一定的過渡階段、過渡方案,不可強行搞“一刀切”,只要堅持正確的發展方向,假以時日,一定能收到顯著的效果。
4、勇于創新、全面發展
目前我國電子商務領域中通行的支付方式主要還是傳統的支付方式及以銀行卡為主的網上支付、移動支付。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電子現金、電子錢包、電子支票等“純”電子資金的發展還比較落后。此外,隨著支付環境的日益改善和人們認可程度的提高,還應該針對不同的商家類型、商品種類、消費習慣等開發更多的新型支付方式,為交易者提供更豐富的支付方式選擇。歷史不止一次證明,新的交易方式的產生經常會伴隨支付方式、金融工具的創新,電子商務作為當今最新興的交易方式,未來也應該會產生出與之配套的、更多更新的支付方式。
五、 總結
21世紀的典型特征之一是“信息經濟”時代的到來,信息化的浪潮正在深刻影響著全社會的各個方面。電子商務作為當代信息技術最典型的一個應用,正在徹底地改變著世界和國家的未來,同時,也給了發展中國家一個在經濟領域中和發達國家平等競爭的機會。因此,從政府到企業到個人,全社會的每一個成員都應當為推動電子商務發展、建立健全電子商務支付體系而努力,追隨時展的腳步,為繁榮國民經濟,融入世界經濟浪潮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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