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獎勵基金發放辦法范文
時間:2024-01-26 17: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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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中央、省、和我市一系列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2012年的總體工作安排,充分調動廣大干部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狠抓工作落實,奮力爭先創優,積極創建高績效機關,努力推動勞動保障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二、考核原則
1、圍繞“轉方式、調結構”的總要求,加快推進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高績效機關建設。
2、圍繞中心,突出重點,增強考核的導向、激勵和約束作用。
3、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嚴格標準,公正定論。
4、因事制宜,各有側重,增強考核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5、堅持日常業務和專項工作考核、獎懲相結合,強化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
三、考核范圍和對象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各勞動保障所(以下統稱各單位);全系統工作人員(技校工作人員考核辦法由技校單獨制定)。
四、考核內容和計分標準
考核內容包括業務職能工作、日常專項工作、民主評議、工作創新、約束五項。年終綜合考核按業務職能工作目標占60%、專項工作目標占20%、民主評議占20%的比例計算,工作創新、約束按實際所得獎扣分數計入總分。
1、業務職能目標考核
主要依據市和市委、市政府下達我局2012年重點工作任務目標和各單位的本職業務工作,對完成情況逐項進行考核,設定基本分值為100分,年終考核按60%計入總分。(詳見附件2)
2、日常專項工作目標考核
基層黨建、反腐倡廉建設、宣傳思想與精神文明創建等13項內容列入對全局各單位、科室(所)的考核,設定基本分值為100分,年終考核按20%計入總分;創城、計劃生育、老干部和關心下一代等工作只列入對部分單位(科室)的考核,無分值。(詳見附件4)
3、民主評議
年終組織系統全體職工(技校除外)為每個工作人員評議打分。評議票分滿意、較滿意、一般、不滿意四類,分別得20分、16分、12分、8分,按得票情況加權計分,并計入年終考核總分。
3、工作創新獎勵
考核各單位2012年度表彰獎勵、經驗推廣、領導批示、信息新聞宣傳四個方面,按照實際得分計入年終考核總分。(詳見附件5)
4、約束
(1)凡在廉潔從政、社會穩定、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精神文明建設、應急管理、社會保險基金審計等方面,每被上級和市直有關部門通報一次,在年終考核總分中(下同)扣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2分,因通報導致我局在綜合考核中被上級扣分的,直接責任人加扣所扣分數的10倍,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含科長)加扣所扣分數的5倍,局分管領導加扣所扣分數的2倍;直接責任人年終考核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局分管領導和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年終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不授予任何榮譽稱號。
(2)凡本單位干部職工被舉報投訴的,一次扣1分;違紀違規的,或被舉報投訴經查實的,或被局黨委或被市級及以上部門處分通報、處理的,在年終綜合考核中扣本人5分,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不授予任何榮譽稱號;同時,扣責任人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含科長)2分。本單位工作人員年內被投訴3次以上(含3次)的,單位、科室主要負責人年終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不授予任何榮譽稱號。
五、考核對象及分數確定
局考核領導小組對轉移辦、技校、四個保辦和局屬科室、勞動保障所的主要負責人進行考核(考核標準見附件);轉移辦、技校、四個保辦所屬科室由各單位進行考核,各單位、各科室對工作人員的考核細則報局黨委備案。各單位、各科室工作人員由各科室負責考核(單位、科室人員的人均考核得分不得高于考核領導小組對單位、科室考核得分),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局考核領導小組復核確定。年終考核得分最高者為100分,超過100分按得分最高者同比進行濃縮。
六、獎勵
(一)、根據綜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一、二、三檔單位,其中轉移辦、技工學校和四個保險辦為A類單位,設一檔二名,二檔二名,三檔二名;局機關科室和9處勞動保障所為B類單位,設一檔五名,二檔八名,三檔二名。獲得A類一檔單位的,由局黨委授予“2012年度先進單位”稱號;獲得B類一檔單位的,由局黨委授予“先進科室(所)”或“黨員示范崗”稱號;A類單位被考核為一檔的,內設科室按30%的比例評選優秀科室或黨員示范崗、先進個人,被考核為二、三檔的,內設科室按20%、15%的比例評選優秀科室或黨員示范崗、先進個人,由局黨委授予相應稱號。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考核獎勵在編干部的各檔獎金標準,在不突破市確定獎金數額的前提下,工作人的獎金發放:按市委市政府年終考核核定的獎金總額÷全局工作人員總權數×年終考核所得分數計發;局黨委領導班子成員的獎金發放:按市委市政府核定的個人獎金標準×(分管單位的加權平均分-約束項扣分)+市委市政府規定的單項獎金(減去獎勵有功人員部分)發放;局屬單位負責人(含技校校長、轉移辦副主任、局長助理)的獎金發放:按市委市政府核定的個人獎金標準×考核濃縮得分發放(以最高得分者為濃縮系數進行濃縮);其他副局級以上干部(不含技校副校長)和退居二線人員按市委市政府核定的標準發放。各保辦副職按所分管科室負責人的110%發放;科室負責人(含主持工作的副職等人員)按本科室人均獎金數115%、副職按110%發放。爭先創優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加分并獎勵的,獎金的30%用于獎勵該項工作的分管領導和有功人員,該項獎金的分配由分管領導和有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研究確定。
年終各類先進個人的評比由局黨委根據各單位在編人數和不同檔次按照一定比例確定先進名額,具體名單由各單位提報。
七、組織領導
1、為加強對考核工作的領導,局成立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局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
2、各單位根據本意見的要求,制定內部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建立健全目標考核責任制,將工作任務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