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殘聯工作的幾點體會范文

時間:2024-02-08 17: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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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殘聯工作的幾點體會

篇1

當湖街道是平湖市委、市府所在地,是全市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經1999年、20__年兩次區域調整,現街道轄區下設16個行政村,25個社區,常住人口10.6萬余人,區域面積49.02平方公里。目前共有殘疾人5000多人,其中持證殘疾人3213多人。07年,我們當湖街道殘聯,根據市殘聯工作思路要求,在街道黨委、辦事處領導重視下,于5月份公開、成功地招聘了六名殘疾人專職委員。以下就是我們在開展這項工作的幾點做法:

一、領導重視。選聘好殘疾人專職委員是關系街道殘聯工作的大事,是最直接聯系殘疾人的紐帶,因此做好選拔工作就舉足輕重了。為確保這項工作順利開展,街道黨委、辦事處非常重視,制訂了嚴密的工作計劃。一是及時召開黨委會,研究部署工作計劃;二是制訂招聘條件:政治素質好,事業心、責任心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三是抽調專門人員,成立工作班子,負責接待應聘人員,政治審查,能力測試,確定初步人選;四是召開黨委擴大會議,聽取對入圍者考察情況的匯報,經集體討論后,擇優錄取了六名殘疾人專職委員,并張榜公示,接受群眾監督;五是落實辦公場所,尤其是老城區社區,克服辦公活動區域小的困難,確保殘疾人專職委員工作的順利開展;六是確定考核辦法,年度由街道殘聯和村(居)組織干部、群眾對專職進行民主評議,不合格者被淘汰。

二、廣泛動員。為了讓更多的殘疾人參與報名,街道殘聯要積極組織村(居)在宣傳櫥窗張貼招聘通知,通過街道廣電站、會議、走訪等途徑進行多形式、全方位的宣傳。因宣傳發動到位,5月1日上午,全街道共接待了50多名前來咨詢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福利待遇等專職委員政策的殘疾人。在這些殘疾人中,有父母陪同一起來的,也有丈夫陪妻子來的(或陪丈夫來的)。例如,水洞埭社區殘疾人黃海剛企業下崗,為尋找新工作崗位,在父母的陪同下一大早來招聘會,在現場聽了情況介紹后,父母及本人都非常喜愛殘疾人專職委員這份工作,當即辦理了報名手續;個體工商戶江雪寶帶了幾個同伴前來咨詢政策、自己也當即辦理了報名手續,本人還多次到街道殘聯要求做這項工作。最后,街道擇優錄用了6名專職委員,其中3人在村工作,3名在社區工作。

三、成效顯著。通過半年的工作實踐,取得了較好成績,首先村(居)基層殘協組織建設得到了加強,活力得到了發揮。“助殘日”、“愛耳日”、“愛眼日”等重大節日,活動內容更加豐富了。例如朝陽路社區在今年“助殘日”這天,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和社區殘協干部,親自到殘疾人家中開展慰問活動。當這戶人家看到了殘疾人也來慰問時,感到非常親切,更拉近了村(社區)聯系殘疾人的距離。據不完全統計,6名專職委員已走訪殘疾人朋友或家庭65人次,為殘疾人朋友解決實事21件。其次殘疾人心聲和愿望反映的渠道更為暢通。工作中,我們發現,有時,殘疾人和健全人交流起來,殘疾人易產生自卑感,但殘疾人和殘疾人相互交流,不僅可以避免這種情況出現,還能增進彼此的親近感,容易接受對方的想法,沒有隔閡,所以雙方交流起來就更順暢,從而能讓上級殘疾人主管部門更真實地掌握情況、提供的材料素材也比較客觀全面,更為解決問題提供了依據;也容易針對性地解決問題和矛盾,有利于社會和諧發展,實現以人為本、以殘疾人為本的工作目標。第三,能及時滿足有不同需求殘疾人的需要。例如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我們及時與有關單位聯系;生活確實困難、符合低保條件的,及時給予辦理低保申報手續;等等。例如,南河頭社區低保戶張東平的女兒也是殘疾人,今年考入職高,家庭貧困,學費成了問題,南河頭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向街道殘聯匯報后,我們及時向他宣傳市殘聯下發的關于殘疾人學生、殘疾人子女就學補助政策,并為他辦理了就學補助手續,當他女兒親手領到500元補助款時,高興得笑了。還比如陳金才夫妻倆均是殘疾人,原在福利二廠上班,今年上半年由于企業生產不正常,被迫裁員下崗,本人又找不到工作。專職委員匯報后,街道殘聯及時和平湖市油脂設備廠聯系,為他找到了新的工作。當他接到上班的消息時,萬分感慨,“有了殘疾人專職委員,我們殘疾人的很多問題就方便解決了。”半年來,6個配有殘疾人專職委員的村(居)沒有發生一起殘疾人上訪事件。第四,康復示范站有了專人管理。專職委員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管理好康復示范站,搞好站內環 境衛生、養護器材、提供服務、建好臺帳、普及康復知識,這些都是專職委員要做的工作之一。到目前為止,已提供康復服務85人次。

半年的工作實踐,我們深深地體會到,殘疾人專職委員的配備看似是為殘疾人提供了一個就業機會,其實質卻是殘聯工作能否深入殘疾人群體、扎根殘疾人群體、服務殘疾人群體的大問題。要做好殘疾人工作,就必須立足殘疾人這一工作對象主體。殘疾人專職委員的配備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殘疾人組織與殘疾人真正融為一體,形成了血肉聯系。我們當湖街道將以這次現場會為契機,學習借鑒先進經驗,把我們當湖街道的殘疾人工作做得更出色,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篇2

關鍵詞:法律援助;變化發展;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D9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31-0255-02

隨著中國社會主義法治的逐步健全和完善,以及國家對民生的重視和加強,迫切地需要司法行政部門切實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這一問題在農村表現得尤為突出,各級應當把法律援助作為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切實抓緊抓好,以滿足廣大群眾特別是社會弱勢群體的需求。

一、新形勢下開展農村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近年來,盡管黨和政府高度重視三農問題,農民的生活環境、生活質量有了較大的改善,但農村的經濟發展遠遠落后于城市,農民的生活水平和人均收入明顯較低,農村貧困人口仍然存在。他們之間或他們與其他群體發生糾紛,大部分當事人因付不起律師費用,往往不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有的就倚仗權勢、恃強凌弱,有的甚至采取無休止的上訪或群體上訪等途徑解決。在新形勢下,對符合條件的農民予以法律援助,引導當事人依法解決,不僅能起到為政府分憂,而且也是以人為本、服務民生的具體行動。法律援助制度的設立是國家為解決請不起律師的貧困群體打官司難的問題,面對這一現實,在困難農民發生糾紛,為他們提供法律援助,無疑是雪中送炭,使他們直接地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體會到法律援助的溫暖,這對促進農村的和諧穩定,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1]。

二、新形勢下農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變化與發展

新形勢下農村遇到的法律糾紛類型大多是土地流轉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及進城務工農民工勞動爭議糾紛。

1.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已成為農村新型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國家農業稅的取消、耕地補償制度的建立等一系列惠農政策的實施,越來越多的農民更注重自己的土地,農村土地的使用價值逐步提高。由于地少人多,分配不均等因素,特別是多年來一直在外打工,土地被別人耕種的返鄉農民工要求要回土地的增多,出現了村民與村委會、村民與村民之間的土地承包糾紛案件,已成為目前農村訴訟的“重頭戲”,并呈上升趨勢。

2.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不容忽視,有常年遞增的態勢。近幾年,農村的道路發展較快,特別是村村通工程的實施,農村的出行條件已大為改觀。隨著農村交通工具的激增,加上農民交通安全法律意識不強,農村交通事故發生頻繁。同時,由于農村“黑車”和農用車較多,不參加保險比例較大,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受害群眾為支付治療費用不得不傾家蕩產,一貧如洗。另外,大批農民工返鄉后大多從事建筑行業,盡管在工作中無必要的安全防范設施,但為了養家糊口,他們還是冒著生命危險去工作,一旦出現工傷事故,索賠工作也就難上加難。

3.進城務工農民工勞動報酬積欠增多,難以得到有效解決。盡管國家出臺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但侵犯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案件,仍比比皆是。特別是一些單位在用工過程中不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發生事故推脫責任等現象仍然十分嚴重。特別是一些小企業、家庭作坊式的用工單位,農民工如堅持簽訂勞動合同,這些小企業要么推脫,要么就是不再聘用。這就致使農民工處于極其尷尬的境地,明知不簽勞動合同帶來的后果,但要找份工作又不容易,往往是硬撐著干下去,可是一旦出現勞動爭議又很難處理。

三、新形勢下農村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1.維權成本增高。農民遇到法律糾紛,傾向于選擇民間調解和通過行政手段解決,而不愿意訴諸法律程序。其中仲裁、訴訟環節多,維權成本高是農民厭訴的最主要原因。雖然法律援助機構向經濟困難的農民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為農民減免了律師費,但農民自己還是要交納訴訟費。此外,為了收集證據材料,可能要到國土、房屋管理、工商等行政機關查詢資料,交納查詢費,為了調查取證,農民也可能要進行工傷、交通事故、人身損害、醫療事故等各種鑒定。這些費用,少則數百元,多則上千元,對收入本來就不高的農民家庭來說,是一筆不少的費用。由于交不起相關費用,導致案件無法進入仲裁或訴訟程序,即使進入了司法程序,也會因為缺少關鍵證據而敗訴。

2.人員經費不足。雖然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明確規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義務為法律援助提供經費保障、機構保障和隊伍保障,而在實踐中各地法律援助經費的多少,完全取決于當地政府的財政收入狀況和對法律援助的重視程度[2]。對一些法律援助經費無保障的法律援助機構,為了惠及更多受援人,只好降低律師辦案補貼標準,嚴重挫傷了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積極性。

3.社會知曉率不高。雖然近幾年加大了法律援助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方式,開展了法律援助進農村、進企業和法律援助為民服務年活動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農村自然村莊分布較散,交通條件較差,農民獲得法律援助信息的渠道不通暢,以及法律援助機構擔心提高法律援助知曉率導致法律援助需求增加,經費和人手難以應付,在宣傳工作上患得患失,造成農村總體對法律援助的認識水平仍然偏低。

四、新形勢下農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對策與建議

1.建立調解機制。一是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庭前、訴前調解機制。農民和農民工通過仲裁、訴訟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維權成本高、執行風險大,因此不少農民和農民工寧愿采取圍堵馬路、越級上訪甚至以死相逼等非理性的方式維權。農民工申請法律援助的事由主要集中在勞動報酬、工傷、人身損害賠償等方面,其權益能否及時實現,直接影響其生活狀況。針對這一情況,應當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庭前、訴前調解機制。即凡民事類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申請后,認為可以以調解方式結案的,由承辦律師征得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啟動調解程序,盡最大可能將糾紛解決于訴前、庭前。二是建立法律援助與人民調解銜接機制。農民受自身法律意識和交通條件的限制,遇到糾紛后往往更愿意在自己熟悉的生活圈子內尋求幫助。農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村民委員會下設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基層司法所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同時也直接參與疑難民間糾紛的調解。人民調解員生活在本地,熟悉農民的語言,了解本地的習慣和傳統規則,善于與農民溝通,容易獲得農民的信賴。而基層司法所覆蓋面廣,深入農村,熟悉農民經常面臨的法律問題,積累了豐富的調解經驗,可以作出較快的反應,能夠避免矛盾的激化。建立法律援助與人民調解銜接機制,可以利用人民調解員和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資源優勢,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糾紛調解功能,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3]。

2.強化制度保障。經費短缺、人手緊張,已經嚴重制約農村法律援助工作的發展,這個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解決:一是爭取更多的法律援助經費,在經費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提高律師辦案補貼;二是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對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會律師采取精神嘉獎的辦法,增加社會律師的知名度,為其贏得社會聲譽;三是擴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隊伍,通過吸收從事或具有司法實踐工作經驗的退休人員和基層從事法律相關工作的村、居、社區工作人員等途徑來壯大農村法律援助志愿者隊伍。

3.加強協調配合。法律援助的實施不僅僅是法律援助機構的事情,法律援助在宣傳、調查取證、開展調解工作等方面都需要其他相關部門的相互配合。建立法律援助機構與相關維權部門的協調機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加強與勞動、建設、交警等部門溝通協調,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良好的互動合作關系;二是加強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的聯系,建立刑事訴訟法律援助與相關部門的工作配合協調機制和民事訴訟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的銜接機制[3];三是進一步整合內部資源,探索建立司法行政內部“大法援”工作協調機制。在法律援助業務規范、質量管理及人員培訓等方面與法律服務管理部門和律師協會建立協作機制,實現制度配套、資源共享;四是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深入開展和老齡委、婦聯、工會、殘聯等社團維權組織的聯系,形成對特殊群體的服務聯動機制。

4.擴大社會覆蓋面。為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的農民和農民工,更好地為新農村建設服務,法律援助機構應該不斷提高農民和農民工對法律援助的知曉率,擴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會覆蓋面。一是聯合相關維權部門共同開展宣傳活動,充分發揮其他部門的優勢。健全在各鎮街區依托司法所建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在有關部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聯系點,把法律援助延伸到群眾身邊。二是充分利用報紙、雜志、電臺、電視、網絡等媒體宣傳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具有公益事業的特性,制作動態的公益廣告在電臺、電視臺播放,制作平面公益廣告在公交車站、長途汽車站等農民工集中出入的地點張貼。三是在農民工容易匯聚的部門或區域設立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受農民工的法律咨詢,向農民工宣傳法律援助。四是創新宣傳工作方式,注意運用舉辦法制講座、法制競賽、文藝演出、以案說法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擴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會影響力。

參考文獻:

[1] 王超,王秀萍.法律援助質量標準化管理探析[J].中國司法雜志社,2012,(7):27-28.

[2] 崔兆商.當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司法行政研究,2011,(1):32-33.